补充,任盈盈比较专一,但有点害羞
金庸小说里的表哥们
[作品]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
中国明清以来6个世纪人口的发展一直是从事历史学、经济学、人口学的学者及思考中国人口与历史、中央地方政权体制运作、人口与土地诸问题的读者关注的重要问题。何炳棣先生关于上述问题的精彩论术无疑使本书成为海外...
果果who和dind
灭绝的不通人情缺少人性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书中或明或暗地揭示了,一位年青美貌风华正茂的峨嵋女侠,是如何变成一个心理变态几近灭绝人性的冷血尼姑的。从中亦可看出,金庸之所以被誉为武侠第一大家,是在于其以凝练而优美的文笔,曲折而合理的情节,入木三分地展现了对人性的洞察和对世情的周虑。 先说笔者的结论:灭绝年轻时对师兄孤鸿子情深意重,两人心心相印。不料孤鸿子比武落败,间接死于杨逍之手。从此灭绝性情大变,易号立志,誓诛杨逍,恨屋及乌,对明教也是切齿痛恨。 纵览全文,灭绝最明显的情感就是仇恨:对明教的恨,对杨逍的恨。灭绝对明教痛恨非常,杀戮教众从未手软,对杨逍这个“大魔头”更是恨不得食肉寝皮。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或恨,灭绝这般刻骨铭心的仇恨,究竟缘自何故呢? 仇恨的原因不出二点:为公和为私。 1、为公,所谓正邪有别如泾渭分明,身为正派的峨嵋敌视明教天经地义,自然要秉承侠义精神降妖除魔,六大派之所以围攻光明顶即在于此。然而不同其余诸派的是,峨嵋几乎是倾巢出动,置本土于不顾,灭绝数次向弟子提及,此往攻敌凶险异常,很可能全派覆灭,但只要能与敌偕亡亦在所不惜,身为掌门甘冒峨嵋香火灭绝的奇险,为的仅仅是笼统的正邪不两立?这不合情理。因此不是主要原因。 2、私仇。在第十三章中,纪晓芙述说失身一事,灭绝一开始颇为怜惜,并无重责之意,然而一得知此乃杨逍所为,登时怒不可遏。 文中谈到:灭绝师太抬头向天,恨恨不已,喃喃自语:“杨逍,杨逍……多年来我始终不知你的下落,今日总教你落在我手中……”突然间转过身来,说道:“好,你失身于他,回护彭和尚,得罪丁师姊,瞒骗师父,私养孩儿……这一切我全不计较,我差你去做一件事,大功告成之后,你回来峨嵋,我便将衣钵和倚天剑都传了于你,立你为本派掌门的继承人。” 仇深似海,竟使灭绝开出了在其他弟子看来不可思议的价码——让一个“叛徒”接掌峨嵋——只要纪晓芙答应暗杀杨逍。是怎样的深仇大恨,才足够用峨嵋派掌门来作为杀人的报酬?可见,灭绝对杨逍个人的恨,远甚对明教的恨。 再看名字。不必怀疑,峨嵋上代掌门风陵师太绝不会给爱徒取“灭绝”法号,正如父母绝不会给孩子起“倒霉、悲惨”这种名字。所以,灭绝师太年青时绝对不叫灭绝,必定是遇极大变故,心如死灰唯剩仇恨,她才会易号“灭绝”。试想,是何等的伤心事,才能使青春少女心伤欲绝一至于斯? 事实上,正是灭绝对杨逍的私仇,导致对明教全体的痛恨。这种仇恨深入骨髓,以至灭绝宁愿身死也不愿受明教教主张无忌的援手,宁愿亲手毁掉一名爱徒的生命和另一名爱徒的爱情,也要向杨逍及明教复仇。 仇恨的由来,是因为灭绝的师兄孤鸿子被杨逍气死。 在第二十七章,灭绝于塔中交代周芷若:“我接掌本派门户不久,你师伯孤鸿子和魔教中的一个少年高手结下了梁子,约定比武,双方单打独斗,不许邀人相助。你师伯知道对手年纪甚轻,武功却极厉害,于是向我将倚天剑借了去。……当时我想同去掠阵,你师伯为人极顾信义,说道他跟那魔头言明,不得有第三者参与,因此坚决不让我去。” 那么,孤鸿子是怎样的人呢?苏轼有词曰:谁见幽人独往来,飘渺孤鸿影。顾名思义,是性情孤高、独来独往之人,文中亦有交代,“当年是名扬天下的高手”,名动江湖、心高气傲,自是名门少侠的标准形象。 为什么说孤鸿子是灭绝的心上人? 因为孤鸿子和杨逍比武纯属私人恩怨,倚天剑又是峨嵋镇派之宝,专属掌门所有,在男卑女尊的峨嵋派,孤鸿子没有多少理由开口借剑,也没有多少把握借到。不过,以孤鸿子的高傲个性,借剑被拒等于自取其辱,没有把握是决计不会借的。他之所以开口,是因为他知道,掌门师妹对自己情深意重无有不从。灭绝想“同去掠阵”,即是想帮助情郎师兄的委婉表达。“极顾信义”的少侠自然不能食言,因此“坚决(注意:这个词表明灭绝当时想同行的迫切心情)不让去”。 这里插一句,遥想当年,杨逍以弱冠之年出任光明左使,位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其资质才情是何等的超凡脱俗!明教之中当不作第二人想,即便放眼天下,又有几人能及?纵横江湖快意恩仇剑试群雄未尝一败,好一介意气风发美少年!如果德行足以服众,那么杨逍出任教主早是众望所归,明教何来四分五裂之局? 对杨逍而言,孤鸿子不过是记载他英雄事迹的一块踏脚石,无足轻重;但对灭绝而言,师兄就是她的幸福,她的全部。 不幸的是,灭绝哪里知道,心爱的师兄会一去不返呢?孤鸿子负伤落败,“只行得三天,便在途中染病,就此不起。” 日日倚门远眺,盼来的却是意中人冰冷的身体。这份仇,只能落在杨逍头上,落在明教头上。 年青的掌门从此性情大变,方才成为书中我们所熟悉的心理变态残忍狠辣的灭绝师太。她的一生,不但自己没有得到幸福,也亲手毁去了两名爱徒的幸福;不但没有报仇雪恨,反使得峨嵋日渐衰微几遭灭顶之灾。其实,灭绝既不是合格的教师,也不是合格的掌门,除去武功的外衣,她只是一名被层层冷漠紧紧包裹着的痴情的苦命的女子罢了。 对杨逍的恨有多深,对孤鸿子的爱就有多深。这般刻骨铭心的爱化为刻骨铭心的恨,如至毒至烈的蛇,噬咬灵魂,如至深至痛的刺,穿透心脏,如影随形如疽附骨,终我此生怎能忘怀?! 得知噩耗的那个夜晚,谁可想见,年青的人儿是怎样的心境? 夜黑如墨。 天地间,唯有凄风苦雨,无休无止。 峨嵋的年青掌门跪在两位祖师像前,看不清她的脸,听不见她的哭,只有血,慢慢地滴下。 原来的人儿死了。 自今夜起,峨嵋的掌门人,法号灭绝。 灭绝呵灭绝,你可知道,你要灭绝的,并不是魔教的妖人,而是你内心的情感阿! 金庸笔下可厌的女子不少,如朱九真、郭芙、阿紫、康敏、灭绝师太等,皆可入可厌女子的排行榜中。而个人又认为尤以灭绝师太为甚。 好好的一个出家修道之人,却取了这样一个张牙舞爪的法号,据她自己解释,叫“灭绝”是因为要对“妖魔邪徒,灭之绝之,决不留情”。这个法号应该不是灭绝的师父风陵师太为她取的:峨嵋派开山祖师似乎就有取名寄意的习惯,郭襄的徒弟、灭绝的师父——风陵师太的法号就令人觉得极可疑:风陵应该就是纪念风陵渡,难道郭襄是在风陵渡收了风陵师太为徒?还是为了那一段刻骨铭心的“风陵夜话”?又或者,郭襄的修为已经到了忘情的境界——见“风陵”而忘风陵(渡),否则,每天见“风陵”叫“风陵”,见到的却是毫不相干的光头尼姑,假若真的还对“风陵夜话”念念不忘的话,小东邪所承受的痛苦实在难以想象。和魔教仇深似海的是灭绝师太本人,而不是她的师父,所以风陵师太断断没理由给徒弟取一个杀气腾腾的法号,寄望她对“妖魔邪徒,灭之绝之”,所以“灭绝”多半是灭绝师太为了表达自己对明教斩尽杀绝的决心而自名。 灭绝师太之所以对明教深恶痛绝,外间流传的是因为谢逊假借成昆之名杀了灭绝师太的的亲哥哥,而据她老人家亲口讲述的“官方版本”是因为她的大师兄孤鸿子给“大魔头杨逍活活气死的”。武林中人比武,就如吃饭睡觉般常见,孤鸿子因为比武输了而自个儿气死了,只怪自己学艺不精,或是心胸不够开阔,总不能怪罪到对手身上,进而株连至其所在教派吧?如此蛮不讲理的怪罪法,除了归咎于灭绝师太的护短和爱迁怒旁人的性格之外,其中似乎更另有别情。 首先我们比较一下杨逍和灭绝的年龄。张无忌第一次见到灭绝师太时,她是“约莫四十四五岁年纪”,不久之后,张无忌送杨不悔至昆仑山遇到杨逍,杨逍是“约莫四十来岁年纪”,可见两人年纪是相若的。而当年杨逍与孤鸿子比武时,杨逍是“魔教中的一个少年高手”,那么灭绝就应该是峨嵋派的少年尼姑了,但这少年尼姑却已经是“接掌本派门户不久”了。年纪轻轻的灭绝怎么会当了尼姑,而且还是掌门呢? 灭绝师太的亲哥哥——河南开封金瓜锤方评,是个“种田读书,从不和人交往”的人,想来灭绝师太的俗家也是户殷实厚道的人家,没理由把自己的女儿自幼送去当尼姑的,如果你说灭绝是与佛有缘,幼有慧根,就是打死我也不相信的。所以小灭绝当时应该是爱好习武,去了峨嵋派当俗家弟子而已。俗家弟子怎么变成了尼姑?最有可能的是一个字:“情”。 灭绝师太性格“性情孤僻”,“不喜男徒”,但是孤鸿子和人比武,“一生心肠刚硬”的她不但借出倚天剑,甚至“想同去掠阵”,对孤鸿子似乎是钟爱有加。细心一想,其实也很正常:两人一同学艺,又正值青春年少,“一生潜心武学”的灭绝师太,对已经是“名扬天下的高手”孤鸿子大师哥心生敬仰之情是颇合情理的。 所以我们不难理解,多年之后,灭绝师太还是对孤鸿子的声誉极力维护;孤鸿子“为人极顾信义”,而“武功并不输于对手”,战败是因为“给那魔头连施诡计,终于胸口中了一掌”。说的人不觉得有不妥,听的人却满脑子疑问:比试武功,难道不是虚虚实实的尔虞我诈,比武力之余还更着重比智力,难道反而要开口出招曰:“龙爪手,小心胸口”,“肉包子,打你狗头”!? 王菁华版灭绝师太冰肌玉骨凭谁敛 锁情断义只灭绝 万丈塔高托兰芷 不了孤鸿万里晴
紫玉祥兰
倚天屠龙记》最大的漏洞是周芷若在荒岛上下毒、伤殷离、放逐赵敏这段情节,因为谢逊实在没有保持缄默的理由;这点很多人都谈过了。但我想指出的是,周芷若做这件事的动机,绝不是为了履行对灭绝师大的誓言,而是简简单单地为了使张无忌憎恨赵敏而移情於她。对师父起的誓言,不过是为她提供了一个运用好谋的藉口。无忌娶不娶她,实在与光大峨嵋毫无开系。 金庸小说里不可能出现的东西。8456625发布于金庸茶馆[jycg.com.cn],转载请注明出处. (Ⅰ)兵器/武功篇 一、玄铁剑:你不可能存在 玄铁这东西古已有之,其化学成分主要为四氧化三铁(Fe3O4),其密度并不大,由V=m/ρ可知,质量大密度小体积一定大。杨过的玄铁剑重六十四斤,即32千克,Fe3O4的密度要大于纯铁的密度7.9千克每立方米,但大不多,则其体积比32/7.9 立方米≈4.05立方米小一些,大约在4立方米左右。想想吧,4立方米的东东多大,杨过能拿动吗?何况原著中说它只有四尺(1.3米)来长,想必宽也不会太宽吧!它的体积能到4立方米吗?倒是嵩山、泰山两派的重剑更可信一些。 二、倚天剑、屠龙刀:物理的笑话 倚天剑、屠龙刀是黄蓉熔掉玄铁剑再加钢铁铸成。须知Fe3O4是离子晶体,钢铁是金属晶体,这两种晶体是很难物理结合的!因此这两把兵器在当时科技不发达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铸成! 由此可见:整整一本《倚天屠龙记》便没有故事基础了。呜呼哀哉,呜呼哀哉…… 三、降龙十八掌:未伤人先伤己 射雕、神雕、天龙中都提到降龙十八掌威力巨大,有开山裂石之威,是一门无与伦比的硬功夫。其实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洪七公、郭靖、萧峰等人早就死翘翘了。一门掌法要有如此大的威力,一定是发掌者产生了强烈的机械振动,并以简谐波或次声波的形式传出去,使对手产生强烈共振,通过巨大的振幅将巨大能量传给对方,使其全身各处受力不均而被“撕裂”。问题就在这里:既然发掌者产生了强烈的机械振动,则他受到的振动一定强于对方受到的(因为有阻尼),对方都能撕裂,山石都能爆开,何况是自己呢?因此在对方没死以前,发掌人自己先要死了!并且死相惨不忍睹:全身被大卸八块地撕裂,然后各部位向不同方向飞出去…… 同理可证,蛤蟆功、大金刚掌、龙象般若功、摧心掌等硬功夫都是如此。 四、一阳指与六脉神剑:小心手指报销 从天龙的蛛丝马迹中,我们可以推断,一阳指和六脉神剑都是以纯阳内力聚于手指再发射出去。既然是纯阳内力,就能产生高温,那如此高的温度难道不会把手指烧坏吗?人的手指皮肉是有机物,燃点甚低,骨胳燃点稍高,但也不过在八九百度上……只是希望大理段氏各位的手指不要烧坏才好。 同理可证:火焰刀、九阳神功等纯阳功夫皆是如此。 五、寒冰真气:左冷禅会成为冰棍 寒冰真气的机理正好与一阳指相反:以纯阴内力会聚于手指或手掌再发射出去,那我们可以推断:其温度必定甚低,如果降到0℃以下,手指或手掌便会结冰,一旦结冰,必然会对组织产生致命的伤害!而由《笑傲》中左冷禅用寒冰真气冻倒任我行来看,其温度必在0℃以下!任我行如此,那左冷禅本人…… 另一方面,任我行被真气冻伤,血液凝结,神经痉挛,全身组织也产生了致命的伤害,莫说是令狐冲、盈盈和向问天,便是观音菩萨也救不了任我行了!可怜的任教主…… 同理可证:幻阴指、九阴真经等纯阴内功亦是如此。 六、九阴白骨爪:穿不透人的颅骨 梅超风要想一爪穿透人的颅骨,必须在对方的颅骨上产生强大的冲击力。由动量定理可知,冲击力F=mv/t。想想梅超风的纤纤玉手才重几克?她出爪时的速度又有多少?另一方面,当时人们多留长发,天灵盖上的头发很厚,因此手指与头颅的作用时间得以延长,冲击力得以极大地减小。因此梅超风无论如何也穿不透人的颅骨的。当然,即使对手不留头发,作用时间t很短,但由于mv很小,他的颅骨梅超风也穿不透!这里我们不必考虑压强,因为冲击力的作用与静压力不同,这样p=F/S失去了意义!于是,黑风双煞、杨康、周芷若等人借以纵横江湖的厉害武功没有了! 七、葵花宝典/辟邪剑法:不能实现的快招 东方不败、岳不群、林平之能够克敌制胜的最大原因就是他们出招快捷无伦,令人难以抵挡。其实这根本做不到。从生物观点上来看,人有一定的“反应时间”,即感受器感受到刺激到效应器发出效应时经过的时间,这一时间是以秒为数量级的。其原因主要是(1)在物理方面神经系统的电动势低而电阻大,生物电流传导受限;(2)神经冲动在突触中的传导通过化学手段实现,是更为费时的。而葵花宝典、辟邪剑法出招如此之快,出招者的反应时间必定极短,为毫秒、微秒级,而这根本做不到!另一方面,由于肌肉、骨胳的限制,人也不能打出如此快招。 同理可证:阿青的快剑也不可能实现,范蠡灭吴的大业也只是一句空话。 如此说来,东方不败白自宫了,岳不群也做不上五岳派掌门了,林平之这辈子也报不了仇了…… 八、软猬甲、乌蚕衣和小龙女的手套:化学的奇迹 这三样道具,在今天这个科学高度发达的时代是完全可以制造出来的,那得利用新型无机(非)金属和(或)高分子等化学材料为原料,采用高端物理技术来制作合成。但那时人们不知化学为何物,如何能制出如此奇物? (Ⅱ)人物篇 一、小龙女:你会失去秀美的身材 神雕中说,小龙女幼时住在活死人墓中,几不出墓,接受不到阳光的照射。那她身体内的维生素D合成必定很少,以致影响了对Ca的吸收,想一想缺Ca是什么症状吧!佝偻、驼背、X(或O)型腿……&%$&*!#$~$%^$ 二、风清扬、令狐冲:你们的眼睛要近视! 独孤九剑的诀窍是看到敌人的破绽,再大举进攻。而敌人出招往往较快。这样出招者要看清对方的招数和招数中的破绽,眼部的肌肉要不停运动来转动眼球和改变角膜的凸度,长此以往,其眼睛必定疲劳而近视!想想武功高强的令狐大侠的鼻梁上架了一只大眼镜……看来要和令狐大侠动手打架只要进攻他的眼镜就行了…… 三、李莫愁、欧阳峰:善毒者毙于毒 人与毒物共处,毒素能在人体内积累,积累到一定程度人就会毙命!而李莫愁、欧阳峰等人整日与毒物作伴,体内已经积累了大量,甚至过量的毒素,他们随时都可以死亡,不必别人来杀!并且由于毒素的作用,他们身体极其虚弱,根本练不成什么武功,更不能与人动手过招!当然,人体的特异性免疫系统可以抵抗毒素,但这只能抵抗病毒、细菌及其分泌的生物毒素及极少化学毒素。对于多数生物和化学毒素来说,特异性免疫是根本不管用的。 看来“赤练仙子”和“西毒”的名号,得从江湖上一笔勾消了,同理,瓦耳拉齐身中毒针12年,也得死翘翘了…… 金庸小说中的农业漏洞 2004年11月12日11:53 作者:佚名 来源:搜狐文化论坛 历史悖谬问题在小说中是极常见的,《金瓶梅》和《堂吉诃德》等都有很多疏漏,其中有些是有违历史常识的。“金庸茶馆”网站上有一个小专栏名为“骨头大家挑”,专找金庸小说中的漏洞,其中还从未涉及到农业历史的问题。不过我只是茶余一时兴起,并不准备上纲上线。金庸这些破绽,大概也如《白鹿原》中朱先生说的,“留下一点漏洞让后人指责也好喀。” 1、 玉米 《笑傲江湖》第2回:“那农妇从屋中出来,拿着四枝煮熟的玉米棒子,交在他手里。” 《神雕侠侣》第6回:“他(杨过)自幼闯荡江湖,找东西吃的本事着实了得,四下张望,见西边山坡上长着一大片玉米,于是过去摘了五根棒子。玉米尚未成熟,但已可食得。” 《碧血剑》第1回:“老婆婆拿出几个玉米饼来飨客,烧了一壶热水给他们喝。张朝唐吃了一个玉米饼。” 玉米本非中国土产,这是常识。玉米原产美洲,1494年哥伦布从美洲回来后才传入欧洲,辗转传入中国的时间最早估计也在16世纪中期(现在最早的记载是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甘肃平凉府志,当时叫“番麦”)。 如果林平之真的能在福建内地山区吃到“煮熟的玉米棒子”,那估计最早也应该在1577年(福建这一年开始有种植玉米)了。不过《笑傲江湖》的年代背景不确定,书中充满了这类似是而非的历史背景特征。《碧血剑》中张朝唐能在广东一带吃到玉米饼还是有可能的,不过这也要建立在一个不太可靠的假设上:即该老婆婆是当地的农村模范带头人,居然有引种这么新奇的外国品种,而张朝唐居然也知道这是玉米饼。 然而杨过想要在陕西的山坡上找到一片玉米地,那至少要等上三四百年才有可能——不过金庸大笔一挥,就一口气空运给杨过五根玉米棒子之多!当然,他不只是对杨过这么好,下面我们还会看到,他对杨过的爷爷也是这么慷慨: 2、 花生、蚕豆、南瓜 《射雕英雄传》第1回:“(曲三)慢慢烫了两壶黄酒,摆出一碟蚕豆、一碟咸花生,一碟豆腐干,另有三个切开的咸蛋。” “杨铁心见一壶酒已喝完了,又要了一壶,三人只是痛骂秦桧。那跛子又端上一碟蚕豆、一碟花生。”“两人有时也仍去小酒店对饮几壶,那跛子曲三仍是烫上酒来,端来蚕豆、花生等下酒之物。” 《天龙八部》20回:“(萧峰)只见地下放着不少熟肉、炒米、枣子、花生、鱼干之类干粮,更妙的是居然另有一大坛酒。” 《笑傲江湖》第1回:萨老头道:“是,是!爷们要下酒,先用些牛肉、蚕豆、花生。” 《笑傲江湖》第2回:“茶博士泡了壶茶,端上一碟南瓜子、一碟蚕豆。” 《笑傲江湖》第25回:“(令狐冲)端起酒碗,又是一饮而尽,小店之中无下酒物,随手抓起几粒咸水花生,抛入口中。” 这里把蚕豆、花生、南瓜子写成寻常的下酒物,但这三种作物却和玉米一样,都是中国本土所无而很迟才由国外传入的。 蚕豆大概在元朝时才由波斯传入中国(参考研究这方面的权威著作:[美]劳费尔《中国伊朗编》“豌豆和蚕豆”条),到明朝时才普遍种植。 花生、南瓜则是美洲植物,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后才开始在旧大陆传播。花生传入中国的时间比蚕豆迟得多,大约1530年代传入中国,由沿海传入内陆地区的速度很慢,直到乾隆末年花生仍然是稀见的筵席食品(参见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第8章“土地利用和粮食生产”中关于美洲作物在中国传播的内容。)。 在《笑傲江湖》中,在内陆城市武汉花生也被描写成极普通的下酒物,甚至更内陆的武当山居民也知道(第26回,武当派弟子假装老农,嘲笑令狐冲是“瓜子花生”),这种情况决不会早于1700年。 《射雕英雄传》中,公元1199年临安乡下的一个穷村破店,曲三居然能够摆出波斯和美洲的进口食品(蚕豆、花生),郭、杨二位大侠对这样惊世骇俗、连当时大宋皇帝也没见过的新奇食物,居然毫不在意,按理他们至少要揪住曲三大喝一声:“兀那跛子,你哪来的进口食品?这零售价卖多少?”不过考虑到跛子曲三是桃花岛高足,见识武功均属一流,他比哥伦布更早到过美洲也没什么好希奇的。 甚至可能还有比曲三更早到过美洲的:北宋时的契丹族英雄萧远山也给儿子萧峰捎带了若干花生作为下酒之物。萧峰在《天龙八部》里是个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点菜动辄就是切几斤牛肉羊肉之类的。萧远山留下花生这样珍贵的稀罕外国食品,显然深有寓意。我中国人比哥伦布更早到达美洲在此有多一条证据。 3、 西瓜 《射雕英雄传》第23回:“(黄蓉)到村中去买了一担西瓜。” 《笑傲江湖》第5回:“(仪琳)走出二里有余,果见数亩瓜田,累累的生满了西瓜。” “西瓜”一词本非汉语,而源自女真语(参《汉语外来词词典》),该种植物本来也非中国所有,而出产于西亚,在五代北宋时引入西域,后又由金国引种到南宋,不过西瓜的普遍种植大致要等到清乾隆年间回疆平定之后,也就是陈家洛那个年代(参考[美]劳费尔《中国伊朗编》“西瓜”条)。 在黄蓉那个年代,西瓜也算是引种不多年的进口时令水果,她居然一口气买了一担,虽然女孩子爱吃水果,但也算出手阔绰,亏她能在牛家村口买得到。24回黄蓉将西瓜顶在头上,沙通天等一见“一条青一条绿的圆球”,都吓跑了,想必鬼门龙王见识虽广,也不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西瓜。 《笑傲江湖》第5回这一段描写的盛夏之夜场景,衡山县也有普通的农村也有“数亩瓜田”,那已经类似于清朝乾隆年间的景象了。 4、 人参 《天龙八部》第26回:“匆匆数月,冬尽春来,阿紫每日以人参为粮。” 《天龙八部》故事中,阿紫在长白山保命的三大法宝是人参、熊胆、虎骨。萧峰也正是由人提醒,在想起人参有效果,并因此前往长白山——可见人参保命、人参最佳产地在长白山等观念已经很深入人心,连萧峰这样的读书不多的人也都知道。《射雕英雄传》里的梁子翁,原本也是关外的参客,既然已经出现参客这样的职业,可见此物为当时所重。 但在历史上,人参长期以来却并无这样的地位。隋朝还一度视为妖草,唐时只当作茶叶一样的时尚饮品,宋人也只将之看做干果一样的送礼之物,并不认为它有什么药效。认为人参包治百病、长白山人参为最上品等观念,都直到明朝后期才兴起(见易华人参崇拜一文)。 《连城诀》中也有提到丁典把关外的人参运送到汉口做买卖,《侠客行》中关东四大门派的高三娘子家有良马、参场无数,这些人参贸易已达到产业化的景象,大略都是清朝的事情了。 5、 辣椒 《天龙八部》第11回:“自此一路向东,又行了二十余日,段誉听着途人的口音,渐觉清雅绵软,菜肴中也没了辣椒。” 《连城诀》第1回:“那少女(戚芳)十七八岁年纪……脸上红得象屋檐下挂着的一串串红辣椒。” 以上两处,显然金庸认为云南、贵州四川、湖南一带食物都嗜好辣椒,但辣椒却也和玉米、花生、南瓜、烟草等一样,是美洲农产品,传入中国的年代也在明末时期。中国传统的辛香料不是辣椒,而主要是花椒。并且辣椒最早也只是作为观赏植物,放进菜肴中的时间更迟,史料记载贵州、湖南一带最早开始吃辣椒的时间在清乾隆年间,而普遍开始吃辣椒更迟至道光以后。(参蓝勇中国辛辣文化与辣椒革命,〈南方周末〉2002-1-24) 所以段誉在一路东下时,不是菜肴里“也没了辣椒”,而是可能从来就没吃到过辣椒,除非鸠摩智带着他去了一趟美洲又回来了。不过鉴于段誉后来在苏州燕子坞也喝到了600年后才出现的碧螺春茶,这样时光倒流的事情也未必不能有二。 6、 苹果 《倚天屠龙记》第16回:“(张无忌)在矮树上摘了几枚不知名的果子,拿在手里,已闻到一阵甜香,咬了一口,更是鲜美绝伦,桃子无此爽脆,苹果无此香甜,而梨子则逊其三分滑腻。” 金庸这里并未说这种果子是苹果,但实际上张无忌甚至不可能将苹果拿来比较。因为苹果传入中国在元朝末年,当时只有在宫廷才可享用,他当时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不可能吃过,而“苹果”这一名称,更是直到明朝才出现。 梁羽生在《冰川天女传》第1回中有写到陈天宇“劈果救佳人”,劈开的是一个金色苹果,不过此时已在乾隆年间,没有历史问题的风险了。
原贴:金庸小说里的漏洞?
charlotte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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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e815
袁紫衣古灵精怪,但做事有些不讲理.她是红花会群雄的徒弟,她奉师命到中原办事,结识了胡斐,俩个人应该是相互喜欢上了吧.但由于袁MM在先已有出家为尼的誓约,在小说的最后,只好和胡斐黯然相别.
程灵素聪明伶俐,行事果断.性格可敬.她是毒手药王的徒弟,善于用毒,在胡斐为苗人凤找药的过程中结识,对胡斐非常好,但因为她长的不漂亮(或者是胡斐心里已经有了袁MM),胡斐只愿意和他结为兄妹.最后为胡斐吸毒血,中毒身亡,成为胡斐终生的悔恨.
下面这个是里的.
苗若兰温文尔雅,但并不柔弱.他是打遍天下无敌手苗人凤的女儿.但本身不会武功.苗胡两家之间有很深的渊源.她在玉笔蜂上结识了胡斐,并为他的英雄气概所折服.但是最后苗人凤出现.由于家族的渊源,和胡斐开始了一场生死决战,要老爸还是老公?苗MM陷入了一个困境.小说至此嘎然而止,没有交代任何结局.
美若天仙篇
天上人间,好一朵圣洁的梨花——小龙女
世间有一种美,是属于上天的赐予,不需要刻意的修饰,不需要华丽的点缀,犹如浑然天成的美玉,温润、冷清、又晶莹剔透。而小龙女便是属于这样的美,她有游离在俗世之外的恬静与美丽,却又误入凡尘,成人间的仙子!
“春游浩荡,是年年寒食,梨花时节,白锦无纹香烂漫,玉树琼苞堆雪。静夜沉沉,浮光霭霭,冷浸溶溶月。人间天上,澜银霞照通彻。浑似姑射真人,天姿灵秀,意气殊高洁。万蕊参差谁信道,不与群芳同列。浩气清英,仙才卓荦,下土难分别。瑶台归去,洞天方看清绝。”就算是全真教丘处机这等修真的高人,也不禁用了首无俗念来道出梨花的清冷动人,也道出了小龙女的出尘绝世。
冷,冷漠、冷淡、冷静;冷是她的外表,亦是她对事对人的态度,不问世事,冷眼旁观。
清,水至清则无鱼,亦如她十八载古墓中的孤独生活,仍然是单纯、简单的如一池清水。
冷冷清清、简简单单,这是小龙女活死人墓中生活的全部,是那样的与世隔绝,那样的不食人间烟火,摆脱了世俗的缠绕,她的美不沾染一丝尘埃……!
无奈世事难料,一如宁静的世外桃源,也会因为误闯的外人而消失一样,在那个孤僻自卑又狂傲不逊的杨过到来之后,他打破了小龙女一如既往的平静与寂寞。世外的仙子终还是坠入了世俗的埃,这是冥冥中的注定,还是偶然中的意外?没有人可以解释,只能静静的感受,这场旷世爱情中的男女,他们一起面对危难、面对嘲讽、面对痛苦、面对误会、面对分离、面对生与死;他们在肃穆庄严的重阳大殿上约定相守白头的誓言;他们在断肠崖边又切切私语的定下来世相伴;他们在思念的煎熬中度过了十六个寒暑春秋;他们恍如隔世的相见平静亦激动,轻轻触摸彼此的脸颊,一切仿佛那么的不真实,却又能让人轻易的流下眼泪!
也许她本不该属于人间,却陷入了凡人的爱恋,于是上天用千百次的磨难作为惩罚,看着圣洁的梨花沾染了尘世的污浊,失去了永远的美丽,消失在天涯!
留下的,只有行走在山路间的一对平凡夫妻杨过和小龙女,唯有她那一袭白衣不曾变。
听香水榭,牡丹花开艳胜群芳——王语嫣
“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也许是对王语嫣这位大家闺秀的最好描述,不同于小龙女冷清且不染尘埃的震撼之美,王语嫣的美更胜在那份端庄与高贵,让人惊艳的同时又感沉静纯美,这种美丽似乎可以与天地长存,美的无论你在看多久也不会感到厌倦。
我曾经不是很喜欢王语嫣,觉得她的爱情未免来得太过突然和轻而易举,刚被深爱了多年的表哥推下枯井,按理本该伤心欲绝、万念皆灰,而她却马上弃慕容而投段誉,一声“段郎”叫得是好不亲热。看到这里时,叶儿不禁感叹:她随有绝色容颜却是凉薄如此,摇摆在两个男人之间的王语嫣,难识真情意,哀哉也!究其种种原因,自己难免会觉得这个“神仙姐姐”实在是不怎么可爱。但在看这那“一身穿藕色纱衫的女子,脸朝着花树,身形苗条,长发披向背心,用一根银色丝带轻轻挽住,而女子的身旁又似有烟霞轻笼,似非尘世中人”时,心中偶尔也会感慨,她也许只是比我美千倍的寻常女子,也会有爱情的烦恼,小心翼翼的选择,四平八稳的生活,波澜不惊。
“惟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牡丹本为百花之首。王语嫣的美就一如这牡丹花,即使是在百花齐放时,也能艳盖群芳,只那份高贵便是她人远不能及的。只可惜她空有美貌和那独有的气质,却没能成就一段传奇,也许这就是她命运,毕竟传奇中的爱情太绚烂、太华丽、也太惨烈了,那不是每个女子都能够承受下来的。
平平凡凡、简简单单的走下剩余的道路,淡忘了过往,王语嫣选择了被爱与归属,她也许会更幸福……
举世无双,唯琼花聚天地灵气——喀丝丽
要说金老笔下最完美的女性,唯有香香公主喀丝丽无疑;她美貌无双的容颜,她皓如白雪的肌肤,她漆黑亮丽的秀发及晶莹明亮如星辰的双眼,她的一切都是那么美仑美奂,她是回疆雪城的一朵良苑奇葩。喀丝丽的美也许更胜小龙女和王语嫣,因为她所拥有的美是惊世骇俗、举世无双的,看似好像一场童话,什么都那么的不真实!
记得曾见过这样的描写“但见青翠的树木空隙之间,露出皓白如雪的肌肤,漆黑的长发散在湖面,一双像天上星星那么亮的眼睛凝望过来;凡人必无如此之美,若不是水神,那便是天仙了。”顾名思义,香香公主之封号是因为她与生俱来就带有芬芳的香气,和她回族族长木卓伦女儿的身份,所以喀丝丽是公主,她亦是整个回部落人心中的神明。记得回族曾献给过乾隆一个白玉花瓶,据说那花瓶是回族的圣物,所以在花瓶上也绘了香香公主的肖像;可叶儿到觉得那白玉花瓶很是一般,到是因为绘上了香香公主的像,才会成了回族圣物的吧!喀丝丽的出生是一个谜,而她的逝去又是另一个谜,很难去追究谜底如何?但可以肯定香香公主是金庸笔下最似仙的人物了。
在名花中琼花是属最为珍异和神秘的花了,花期虽短,却聚集了白虎、青龙、朱雀、玄武的四方之色于四季中变化,所以会得以“天下无双”的称号琼花是当之无愧。
都说完美的女子很难拥有完美的爱情,自己本来不信,却又不由得自己不相信了。喀丝丽和陈家洛初遇于湖畔,那是荒漠之中见到的大片绿洲,又在碧清的湖水中突然出现一个明艳绝伦的少女,美极清极、素雅清幽,任谁遇上都会以为她是天仙下凡的。他们的相识就如同上天一次刻意的安排,很美丽的开始,很惨烈的结束,犹如一段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的童话,看似很真实,其实只是镜花水月。
喀丝丽的美如琼花般凝聚灵气且四季艳丽,但终只是昙花一现,不能长久;喀丝丽的爱情搀杂在政治与权谋的斗争中,注定了她将香消玉殒,成化蝶而飞的一个传奇。
感叹,香香公主本就不属于这浑噩的人间!
美入凡尘篇
倾国倾城,奈轻薄桃花逐水流——陈圆圆
陈圆圆:常州武进(今属江苏)人,本姓邢,名沅,字畹芬。为苏州名妓,善歌舞。初为田畹歌妓,后吴三桂纳为妾。三桂出镇山海关,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攻克北京,曾被俘。吴三桂降清,清军攻陷北京,仍归三桂,从至云南。晚年为女道士,改名寂静,字玉庵。民间曾传说吴三桂降清是为了她。
本是秦淮八艳之一的陈圆圆,因色艺双绝而芳名远播。叶儿只是见得《碧血剑》书中对陈圆圆出场的一段描写:“每个人和她眼波一触,都如全身浸在暖洋洋的温水中一般,说不出的舒服受用,李自成手下大将刘宗敏,目不转睛地瞪视这陈圆圆,咕噜一声,吞下了一大口馋涎,一伙小将爬的爬,抱的抱,丑态百出”时,就晓得了陈圆圆的美足有颠倒众生之式,她的美如奔流的滔滔江水,一旦流露,就不可能收住。即便是到了《鹿鼎记》里,那个年过四十青春已逝的陈圆圆仍是“眉目如画,清丽难言;微笑时神光离合,愁苦时楚楚动人!”却是世间少见的美丽女人。还记得在那一阵悠扬清新的丝竹声中,陈圆圆好似白云飘落的一段轻舞,轻舒长袖,明眸含笑,轻点朱唇淡雅中露出一种超尘脱俗的气韵,朦胧而诱人心醉;后轻唱的小调,也是清远悠长的荡人心神,宛如清澈的泉水;而这一舞一歌,便成了陈圆圆与吴三桂邂逅的最初,此时的吴三桂已被迷得欲仙欲醉,遇酒杯于手中,已忘记了喝酒。而后的“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更是缔造了陈圆圆的另一个传奇,也成了她无法摆脱的罪孽……!
“桃花羞作无情死,感激东风,吹落娇红,飞入窗间伴懊侬”桃花美丽而娇艳,却难逃命运中的劫难。陈圆圆曾试图为自己不堪的命运从做选择,却陷入了更深更黑暗的旋涡,她如桃花迎风独傲,奈何轻薄飘零,只能随波逐流。
秀似芝兰,犹水仙之傲骨于心——周芷若
因为高圆圆的演绎喜欢上周芷若,也因此而了解了周芷若,喜欢上周芷若;冒着议论和争执的风险,叶儿还是要把她列入“金庸里的仙子仙女 ”里面。
喜欢周芷若就一定会先爱上她的名字,因为她的名字不仅好听,更是含义深远,芷是一种香草,屈原在楚辞中多次写到“芷”这种香草,“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杂杜衡与芳芷”,“沅有芷兮澧有兰”等等,都是对“芷”的描写。而周芷若的相貌也如她名字一般秀若芝兰,亦静、亦清、亦决绝!汉水畔的渔家女孩,本不该拥有如此好听的名字,更不该拥有这样清秀绝美的容颜,可是上天却阴错阳差的将这一切给了她,周芷若一个平凡的不能在平凡的渔家女;于是,她的命运也由此变得波澜壮阔了起来。
周芷若的美丽有如江南水月的秀美,温润如玉、清澈如水;
周芷若的聪明又在深藏不露中变化,计谋高远、心计深重;
周芷若的性格亦像水仙花幽香暗动,心高气傲、带着微毒。
也许周芷若曾经爱过,但她终不能把爱继续,因为她的命运并不在那个优柔寡断的男人身上,而她也并非是为爱而生而死的传统女子,她有师父的遗命待完成,她更是要掌管一派的峨嵋掌门!周芷若的内敛和沉默是自始至终的,当然,这也包括了她多张无忌的爱,矜持的、默默的、冷静的,她周身散发着令人敬畏而远之的坚强与傲然的气质,这是一个在武侠小说中都少见的奇女子。
在那场落败的婚礼之后,她从当初的犹豫不决到毅然的踏上不归路,决绝过往尘埃,与命运签下堕落的契约,只为博得生命中的辉煌瞬间,即使输了也不会因为没去争取而后悔!无可否认,周芷若是一个悲剧人物,更胜倚天的锋芒注定了她的失败,但她却不可怜。
俏水仙,玉人颜,长生寂寞,暗藏淡淡毒香。
叶儿喜欢赵敏的敢爱敢恨,更喜欢周芷若秀似芝兰的美丽和那颗如水仙一般傲骨孤高的心。
原贴:金庸小说里的女主角
站不直的张志鹏
乔峰,因亲生父亲姓萧,后改为萧峰,契丹人。见于金庸小说《天龙八部》,是书中当之无愧的第一男主角,爱人阿朱。乔峰为“天龙四绝”之一,其武功师从少林和丐帮,在江湖上难逢敌手,曾与姑苏慕容复并称为“北乔峰,南慕容”,成为江湖中年轻高手中的双峰。但其真实实力远超慕容复。 乔峰为人豪迈洒脱,正直不阿。曾任江湖第一大帮--丐帮的帮主,武学为丐帮镇帮之宝“降龙十八掌”(后金庸在新编版里改为降龙二十八掌,既然是丐帮帮主就应该会打狗棒法,尽管在小说里他未曾使用过),“擒龙功”(七十二绝技之一),降魔掌(七十二绝技之一),龙爪手,太祖长拳等。身世离奇,本为契丹人(辽国人),父萧远山,曾师从汉人学武,萧姓为契丹后族(太后萧氏一族),所以萧氏父子很可能是契丹贵族。萧远山是属珊军团德的总教习,一生致力于宋辽和平。在萧峰还是婴儿时,父母在雁门关外被中原群雄伏击,母亲身死,父萧远山伤心之余留书坠崖。尚在襁褓中的萧峰被主持这场伏击的少林方丈玄慈带回中原,交于居于少室山的山民乔三槐夫妇收养,改名乔峰。玄慈从萧远山留书中得知自己杀错了人,为表示愧疚,在乔峰少年时派师弟玄苦传授其武功,后又介绍他拜在丐帮帮主汪剑通(也参与了雁门关伏击)门下,最后成就了乔峰的威名。 年表注:萧峰接任帮主之时,汪剑通所注之时为大宋元丰六年五月初七日,因此前后推算 1060 九月重阳节左右出生 1061 周岁,父母带其赴外婆家宴,途遇雁门关外一役,母亲被杀害,父亲跳崖,带头大哥 将其送给少室山下乔氏夫妇收养 1067 七岁,获少林玄苦大师传授武艺 1076 十六岁,拜汪剑通为师 1083 二十三岁(实则接任帮主之位时还未满23岁),汪剑通试他三大难题,命他为丐帮立了七大功劳,相授打狗棒,传帮主之位,并于那一年泰山大会连创九名强敌,为丐帮解困,期间掌管丐帮八年,大宋元丰六年五月初七日,乔峰接任丐帮帮主之日(注:所查大宋元丰六年即为公元1083年) 1085 二十五岁,乔峰生日,汪剑通送扇 1088 二十八岁,参加洛阳城百花会 1090 三十岁, (为故事初登场年龄)乔峰与段誉结义,杏子林中,为四长老挨刀流血。被指证为契丹人,离开丐帮。后被冤枉杀父母恩师。为阿朱大战聚贤庄,与江湖多人结怨,后错杀阿朱,与阿紫离开中原。 1091 三十一岁,与辽帝耶律洪基结拜时自道31岁,期间照顾阿紫一年有余,平定辽乱,受封南院大王 1092 三十二岁,十一月初十少室山之战(三联版为六月十五日),与父亲萧远山相认。 1093 三十三岁 历史上宋哲宗赵煦的祖母高太后驾崩(四十九回开篇提到,历史资料可查询逝时为1093年)耶律洪基决意南侵,萧峰晋爵为宋王、受封平南大元帅统帅三军。萧峰不愿南侵,后中毒被擒,关押两个多月,之后被群雄救出,最后在雁门关外自杀身亡。
原贴:金庸小说里的乔峰
万尔林
沫寞末陌默、
gao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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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君児
1、金庸:原名查良镛,1924年3月10日生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武侠小说作家、新闻学家、企业家、政治评论家、社会活动家。
2、古龙:原名熊耀华,籍贯江西,1938年6月7日生于香港。著名武侠小说家,新派武侠小 说泰斗,与金庸、梁羽生并称为中国武侠小说三大宗师。
3、 梁羽生:原名陈文统,(1924.3.22~2009.1.22),中国著名武侠小说家,与金庸、古龙 并称为中国武侠小说三大宗师,被誉为新派武侠小说的开山祖师。
4、温瑞安 :1954年01月01日出生于马来西亚霹雳州美罗埠火车头,祖籍广东梅州市梅县 区,港台武侠小说作家,也是新武侠四大宗师(金、古、梁、温)之一,马来西亚华侨, 香港户籍。
5、 司马翎 :原名吴思明,广东汕头人,将门之后,台湾「综艺侠情派」武侠小说代表家, 自幼受到良好教育,文艺基础深厚。
6、萧逸 :台湾新派武侠小说作者。山东菏泽人。著有《铁雁霜翎》、饮马流花 河、《甘十九妹》、《长剑相思》等多部武侠小说。
7、卧龙生:原名牛鹤亭,河南镇平人,1930年生。幼年从军失学,但自幼喜读武侠小说, 颇有才思。台湾武侠“四大天王”及“三剑客”之一,在古龙之前被称为“武侠泰斗”。
原贴:武侠小说作者表?
霁月
一根游条
张启山——边江
张日山——卢力峰
尹南风——乔诗语
霍有雪——邱秋
蓝庭——白雪岑
陈丁巨——张磊
李老板——杨默
解雨臣——杨天翔
霍秀秀——贺文潇
罗雀——史泽鲲
坎肩——弋凡
白蛇——之之
其他配音演员——北辰、凌飞、刘思岑、李昕、孙金梁、常文涛、姜波、唐子晰、张惠霖、张晗、杨佳妮、曾梦玉、张雨濛、王婧、胡晨雨、刘蕊、贠钰、张琰、黄艺川、阿步、任磊、李吴甲、馨乐、牛成、李进、路扬
原贴:沙海配音表?
cqwengg
想四处走走看看
可惜啊!程灵素可能是金庸里惟一一个不漂亮的女主角了。可是她的光采绝不亚于其他各女!
说生活情趣,她也懂得与胡斐嬉笑打闹,生活很有滋味!
说才干,以一个小女孩数败她的师兄师姐,且一人打乱整个“掌门人大会”,可谓“千将易得,此女难求”
说情义,为救胡斐身为玉碎!继承师父遗志,终身不改!
在这些才华面前,这个面带菜色的少女显得更难能可贵了!
原贴:金庸小说里的女主角
Magor
程灵素聪明伶俐,行事果断.性格可敬.她是毒手药王的徒弟,善于用毒,在胡斐为苗人凤找药的过程中结识,对胡斐非常好,但因为她长的不漂亮(或者是胡斐心里已经有了袁MM),胡斐只愿意和他结为兄妹.最后为胡斐吸毒血,中毒身亡,成为胡斐终生的悔恨.
下面这个是里的.
苗若兰温文尔雅,但并不柔弱.他是打遍天下无敌手苗人凤的女儿.但本身不会武功.苗胡两家之间有很深的渊源.她在玉笔蜂上结识了胡斐,并为他的英雄气概所折服.但是最后苗人凤出现.由于家族的渊源,和胡斐开始了一场生死决战,要老爸还是老公?苗MM陷入了一个困境.小说至此嘎然而止,没有交代任何结局.
美若天仙篇
天上人间,好一朵圣洁的梨花——小龙女
世间有一种美,是属于上天的赐予,不需要刻意的修饰,不需要华丽的点缀,犹如浑然天成的美玉,温润、冷清、又晶莹剔透。而小龙女便是属于这样的美,她有游离在俗世之外的恬静与美丽,却又误入凡尘,成人间的仙子!
“春游浩荡,是年年寒食,梨花时节,白锦无纹香烂漫,玉树琼苞堆雪。静夜沉沉,浮光霭霭,冷浸溶溶月。人间天上,澜银霞照通彻。浑似姑射真人,天姿灵秀,意气殊高洁。万蕊参差谁信道,不与群芳同列。浩气清英,仙才卓荦,下土难分别。瑶台归去,洞天方看清绝。”就算是全真教丘处机这等修真的高人,也不禁用了首无俗念来道出梨花的清冷动人,也道出了小龙女的出尘绝世。
冷,冷漠、冷淡、冷静;冷是她的外表,亦是她对事对人的态度,不问世事,冷眼旁观。
清,水至清则无鱼,亦如她十八载古墓中的孤独生活,仍然是单纯、简单的如一池清水。
冷冷清清、简简单单,这是小龙女活死人墓中生活的全部,是那样的与世隔绝,那样的不食人间烟火,摆脱了世俗的缠绕,她的美不沾染一丝尘埃……!
无奈世事难料,一如宁静的世外桃源,也会因为误闯的外人而消失一样,在那个孤僻自卑又狂傲不逊的杨过到来之后,他打破了小龙女一如既往的平静与寂寞。世外的仙子终还是坠入了世俗的埃,这是冥冥中的注定,还是偶然中的意外?没有人可以解释,只能静静的感受,这场旷世爱情中的男女,他们一起面对危难、面对嘲讽、面对痛苦、面对误会、面对分离、面对生与死;他们在肃穆庄严的重阳大殿上约定相守白头的誓言;他们在断肠崖边又切切私语的定下来世相伴;他们在思念的煎熬中度过了十六个寒暑春秋;他们恍如隔世的相见平静亦激动,轻轻触摸彼此的脸颊,一切仿佛那么的不真实,却又能让人轻易的流下眼泪!
也许她本不该属于人间,却陷入了凡人的爱恋,于是上天用千百次的磨难作为惩罚,看着圣洁的梨花沾染了尘世的污浊,失去了永远的美丽,消失在天涯!
留下的,只有行走在山路间的一对平凡夫妻杨过和小龙女,唯有她那一袭白衣不曾变。
听香水榭,牡丹花开艳胜群芳——王语嫣
“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也许是对王语嫣这位大家闺秀的最好描述,不同于小龙女冷清且不染尘埃的震撼之美,王语嫣的美更胜在那份端庄与高贵,让人惊艳的同时又感沉静纯美,这种美丽似乎可以与天地长存,美的无论你在看多久也不会感到厌倦。
我曾经不是很喜欢王语嫣,觉得她的爱情未免来得太过突然和轻而易举,刚被深爱了多年的表哥推下枯井,按理本该伤心欲绝、万念皆灰,而她却马上弃慕容而投段誉,一声“段郎”叫得是好不亲热。看到这里时,叶儿不禁感叹:她随有绝色容颜却是凉薄如此,摇摆在两个男人之间的王语嫣,难识真情意,哀哉也!究其种种原因,自己难免会觉得这个“神仙姐姐”实在是不怎么可爱。但在看这那“一身穿藕色纱衫的女子,脸朝着花树,身形苗条,长发披向背心,用一根银色丝带轻轻挽住,而女子的身旁又似有烟霞轻笼,似非尘世中人”时,心中偶尔也会感慨,她也许只是比我美千倍的寻常女子,也会有爱情的烦恼,小心翼翼的选择,四平八稳的生活,波澜不惊。
“惟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牡丹本为百花之首。王语嫣的美就一如这牡丹花,即使是在百花齐放时,也能艳盖群芳,只那份高贵便是她人远不能及的。只可惜她空有美貌和那独有的气质,却没能成就一段传奇,也许这就是她命运,毕竟传奇中的爱情太绚烂、太华丽、也太惨烈了,那不是每个女子都能够承受下来的。
平平凡凡、简简单单的走下剩余的道路,淡忘了过往,王语嫣选择了被爱与归属,她也许会更幸福……
举世无双,唯琼花聚天地灵气——喀丝丽
要说金老笔下最完美的女性,唯有香香公主喀丝丽无疑;她美貌无双的容颜,她皓如白雪的肌肤,她漆黑亮丽的秀发及晶莹明亮如星辰的双眼,她的一切都是那么美仑美奂,她是回疆雪城的一朵良苑奇葩。喀丝丽的美也许更胜小龙女和王语嫣,因为她所拥有的美是惊世骇俗、举世无双的,看似好像一场童话,什么都那么的不真实!
记得曾见过这样的描写“但见青翠的树木空隙之间,露出皓白如雪的肌肤,漆黑的长发散在湖面,一双像天上星星那么亮的眼睛凝望过来;凡人必无如此之美,若不是水神,那便是天仙了。”顾名思义,香香公主之封号是因为她与生俱来就带有芬芳的香气,和她回族族长木卓伦女儿的身份,所以喀丝丽是公主,她亦是整个回部落人心中的神明。记得回族曾献给过乾隆一个白玉花瓶,据说那花瓶是回族的圣物,所以在花瓶上也绘了香香公主的肖像;可叶儿到觉得那白玉花瓶很是一般,到是因为绘上了香香公主的像,才会成了回族圣物的吧!喀丝丽的出生是一个谜,而她的逝去又是另一个谜,很难去追究谜底如何?但可以肯定香香公主是金庸笔下最似仙的人物了。
在名花中琼花是属最为珍异和神秘的花了,花期虽短,却聚集了白虎、青龙、朱雀、玄武的四方之色于四季中变化,所以会得以“天下无双”的称号琼花是当之无愧。
都说完美的女子很难拥有完美的爱情,自己本来不信,却又不由得自己不相信了。喀丝丽和陈家洛初遇于湖畔,那是荒漠之中见到的大片绿洲,又在碧清的湖水中突然出现一个明艳绝伦的少女,美极清极、素雅清幽,任谁遇上都会以为她是天仙下凡的。他们的相识就如同上天一次刻意的安排,很美丽的开始,很惨烈的结束,犹如一段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的童话,看似很真实,其实只是镜花水月。
喀丝丽的美如琼花般凝聚灵气且四季艳丽,但终只是昙花一现,不能长久;喀丝丽的爱情搀杂在政治与权谋的斗争中,注定了她将香消玉殒,成化蝶而飞的一个传奇。
感叹,香香公主本就不属于这浑噩的人间!
美入凡尘篇
倾国倾城,奈轻薄桃花逐水流——陈圆圆
陈圆圆:常州武进(今属江苏)人,本姓邢,名沅,字畹芬。为苏州名妓,善歌舞。初为田畹歌妓,后吴三桂纳为妾。三桂出镇山海关,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攻克北京,曾被俘。吴三桂降清,清军攻陷北京,仍归三桂,从至云南。晚年为女道士,改名寂静,字玉庵。民间曾传说吴三桂降清是为了她。
本是秦淮八艳之一的陈圆圆,因色艺双绝而芳名远播。叶儿只是见得《碧血剑》书中对陈圆圆出场的一段描写:“每个人和她眼波一触,都如全身浸在暖洋洋的温水中一般,说不出的舒服受用,李自成手下大将刘宗敏,目不转睛地瞪视这陈圆圆,咕噜一声,吞下了一大口馋涎,一伙小将爬的爬,抱的抱,丑态百出”时,就晓得了陈圆圆的美足有颠倒众生之式,她的美如奔流的滔滔江水,一旦流露,就不可能收住。即便是到了《鹿鼎记》里,那个年过四十青春已逝的陈圆圆仍是“眉目如画,清丽难言;微笑时神光离合,愁苦时楚楚动人!”却是世间少见的美丽女人。还记得在那一阵悠扬清新的丝竹声中,陈圆圆好似白云飘落的一段轻舞,轻舒长袖,明眸含笑,轻点朱唇淡雅中露出一种超尘脱俗的气韵,朦胧而诱人心醉;后轻唱的小调,也是清远悠长的荡人心神,宛如清澈的泉水;而这一舞一歌,便成了陈圆圆与吴三桂邂逅的最初,此时的吴三桂已被迷得欲仙欲醉,遇酒杯于手中,已忘记了喝酒。而后的“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更是缔造了陈圆圆的另一个传奇,也成了她无法摆脱的罪孽……!
“桃花羞作无情死,感激东风,吹落娇红,飞入窗间伴懊侬”桃花美丽而娇艳,却难逃命运中的劫难。陈圆圆曾试图为自己不堪的命运从做选择,却陷入了更深更黑暗的旋涡,她如桃花迎风独傲,奈何轻薄飘零,只能随波逐流。
秀似芝兰,犹水仙之傲骨于心——周芷若
因为高圆圆的演绎喜欢上周芷若,也因此而了解了周芷若,喜欢上周芷若;冒着议论和争执的风险,叶儿还是要把她列入“金庸里的仙子仙女 ”里面。
喜欢周芷若就一定会先爱上她的名字,因为她的名字不仅好听,更是含义深远,芷是一种香草,屈原在楚辞中多次写到“芷”这种香草,“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杂杜衡与芳芷”,“沅有芷兮澧有兰”等等,都是对“芷”的描写。而周芷若的相貌也如她名字一般秀若芝兰,亦静、亦清、亦决绝!汉水畔的渔家女孩,本不该拥有如此好听的名字,更不该拥有这样清秀绝美的容颜,可是上天却阴错阳差的将这一切给了她,周芷若一个平凡的不能在平凡的渔家女;于是,她的命运也由此变得波澜壮阔了起来。
周芷若的美丽有如江南水月的秀美,温润如玉、清澈如水;
周芷若的聪明又在深藏不露中变化,计谋高远、心计深重;
周芷若的性格亦像水仙花幽香暗动,心高气傲、带着微毒。
也许周芷若曾经爱过,但她终不能把爱继续,因为她的命运并不在那个优柔寡断的男人身上,而她也并非是为爱而生而死的传统女子,她有师父的遗命待完成,她更是要掌管一派的峨嵋掌门!周芷若的内敛和沉默是自始至终的,当然,这也包括了她多张无忌的爱,矜持的、默默的、冷静的,她周身散发着令人敬畏而远之的坚强与傲然的气质,这是一个在武侠小说中都少见的奇女子。
在那场落败的婚礼之后,她从当初的犹豫不决到毅然的踏上不归路,决绝过往尘埃,与命运签下堕落的契约,只为博得生命中的辉煌瞬间,即使输了也不会因为没去争取而后悔!无可否认,周芷若是一个悲剧人物,更胜倚天的锋芒注定了她的失败,但她却不可怜。
俏水仙,玉人颜,长生寂寞,暗藏淡淡毒香。
叶儿喜欢赵敏的敢爱敢恨,更喜欢周芷若秀似芝兰的美丽和那颗如水仙一般傲骨孤高的心。
原贴:金庸小说里的女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