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注意给分
古龙小说系列哪些不错
李欣
konmaidoi
天涯明月刀是古龙武侠小说系列里面的小李飞刀系列的倒数第二部。
小李飞刀系列
1武林外史。阿飞的父亲沈浪的故事
2多情剑客无情剑。李寻欢和阿飞的故事
3边城浪子。叶开和傅红雪的第一个故事
4九月鹰飞。叶开单独的故事
5天涯明月刀。傅红雪单独的故事
6飞刀又见飞刀。李寻欢的孙子李坏的故事
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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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明月刀是小李飞刀系列的倒数第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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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上穿的衣服,本来无疑也是白的,但现在却已脏得令人根本无法辨别它本来是什么颜色。
这么样一个人,实在很难引起别人的好感。
但也不知为了什么,楚留香对他的印象并不坏。看到了他,就好像看到了个受了委屈的脏孩子,只会觉得他可怜,绝不会觉得他可厌。
但他的师父却不同了。大家本来只看到他头上戴的那顶铜盆般的大帽子,这顶帽子几乎已将他整个头盖住了三分之二,令人根本无法瞧见他面目。但进了船舱后,灯光亮了,这人也总不能用帽子将他整个头完全盖住,所以大家就瞧见了他露在帽子外那三分之一的脸。
虽然只有三分之一张脸,却也似乎太多了——只瞧了这三分之一张脸,大家的背脊上就觉得有些黏黏的、湿湿的、冷冷的。
那种感觉就好像刚有一条蛇从身上爬过去。
这张脸看来就如同一个蒸坏了的馒头、一个煮坏了的蛋、一个剥了皮的石榴、一个摔烂了的柿子。
谁也无法在这脸上找出鼻子和嘴来。在原来生着鼻子的地方,现在已只剩下两个洞,洞里不时往外面“丝丝”的出着气,那声音听来简直像响尾蛇。
在原来生着嘴的地方,现在已剩下一堆扭曲的红肉,每当他说话的时候,这堆红肉就会突然裂开,又好像突然要将你吸进去。
楚留香可说是最沉得住气的人,但就算是楚留香,看到这人时也不能忍受。他简直不能再去看第三眼。
幸好这人自己也很知趣,一走入船舱,就找了个最阴暗的角落坐下,他那徒弟也寸步不离,跟在他身后,一双手始终握得紧紧的。
楚留香知道,无论谁只要对他的师父无礼,他这双拳头立刻就要出手,楚留香认为世上能挡得住他一拳的人绝不会太多。
这师徒都怪得离奇,怪得可怕,就连胡铁花和张三的嘴都像是被封住了,还是丁枫先开口的。
他先笑了笑——他无论说什么话,都不会忘记先笑一笑。
他微笑着:“今日大家同船共渡,总算有缘,不知阁下尊姓大名,可否见告?”
他这话自然是对那灰衣人说的,但眼睛却在瞧着桌子上的酒壶——这酒壶的确比那个灰衣人的脸好看得多了。
灰衣人道:“在下公孙劫余,别字伤残。”
他长长叹了口气,才接着道:“各位想必也可看出,在下这‘劫余’两字,取的乃是‘劫后余生’之意;至于‘伤残’两字,自然是伤心之伤,残废之残了。”
其实他用不着说,大家也已看出,这人必定经历过一段极可怕的往事,能活到现在必不容易。
没有人的脸会天生像他这样子的。
丁枫道:“令高足武功之高,江湖罕睹,大家都仰慕得很……”
公孙劫余道:“他就叫白蜡烛,没有别的名字,也没有朋友。”
丁枫默然半晌,才笑了笑,道:“这里在座的几位朋友,可说都是名满天下的英雄豪杰,待在下先为公孙先生引见引见。”
公孙劫余叹道:“在下愚昧,却还有些自知之明,只要有眼睛的人,看到在下这样子,都难免要退避三舍,是以在下这十余年来,已不再存着结交朋友的奢望,此番只求能有一席之地容身,就已感激不尽了。”
他居然摆明了自己不愿和在座的人交朋友,甚至连这些人的姓名都不愿知道。丁枫就算口才再好,也说不出话来了。
向天飞突然站了起来,抱了抱拳,大声道:“多谢多谢。”
公孙劫余道:“阁下谢的是什么?”
向天飞笑道:“我谢的是你不愿和我交朋友,你若想和我交朋友,那就麻烦了。”
公孙劫余只是淡淡道:“在下正是从不愿意麻烦的。”
他居然一点也不生气。
其实他就算生气,别人也万万看不出来。
海阔天勉强笑道:“公孙先生既不愿有人打扰,少时必定为两位准备间清静的客房,但现在……”
他举起酒杯,接着道:“两位总得容在下稍尽地主之谊,先用些酒菜吧!”
向天飞冷冷道:“不错,就算不交朋友,饭也总是要吃的。”
白蜡烛突然道:“你是不是这里的主人?”
向天飞道:“不是。”
白蜡烛道:“好,我吃。”
他忽然从角落里走了出来,拿起桌上的酒壶,“咕嘟咕嘟”,一口气便将大半壶酒全都喝了下去。
这酒壶肚大身圆,简直就和酒坛子差不多,海阔天方才虽倒出了几杯,剩下的酒至少还有三四斤。
白蜡烛一口气喝了下去,居然还是面不改色。
胡铁花眼睛亮了,笑道:“想不到这里还有个好酒量的,极妙极妙。”
喜欢喝酒的人,看到别人的酒量好,心里总是开心得很。
白蜡烛却已没工夫去听别人说话,只见他两只手不停,眨眼间又将刚端上来的一大碟酱肉吃得干干净净。
这碟酱肉本是准备给十个人吃的,最少有三四斤肉。这少年看来也不高大,想不到食量却如此惊人。
胡铁花又笑了,大声道:“好,果然是少年英雄,英雄了得!”
向天飞冷笑道:“酒囊饭袋若也算英雄,世上的英雄就未免太多了。”
白蜡烛似乎根本没有听到他的话,却慢慢的走出了船舱,走到门外,才转过身子,瞪着向天飞,一字字道:“你出来。”
向天飞脸色变了,冷笑道:“出去就出去,谁还怕了你不成?”
海阔天本来想拦住他们的,却被丁枫使个眼色阻止了。
公孙劫余也只是叹息着,道:“我早就说过他是蜡烛脾气,不点不着,一点就着,你又何苦偏偏要去惹他呢?”
勾子长冷冷道:“那人本就有点毛病,一天到晚想找人麻烦,有人教训教训他也好。”
胡铁花笑道:“我只要有热闹可瞧,谁教训谁都没关系。”
大家都走出了船舱,才发现白蜡烛根本就没有理会向天飞,一个人慢慢的走上了船头。
船向东行,他乘来的那条船还漂在前面江上。
白蜡烛伸手拔出了钉在船头上的铁锚,口中吐气开声,低叱了一声,那条船突然奇迹般离水飞起。
此刻整条船横空飞来,力量何止千斤,只听风声刺耳,本来站在船头的两个水手,早已吓得远远躲了开去。
他们以为白蜡烛这下子纵然不被撞得血肉横飞,至少也得被撞去半条命,谁知他身子往下一蹲,竟将船平平稳稳的接住了。
大家不由自主,全都失声喝道:“好!”
白蜡烛仍是面不红,气不喘,双手托着船,慢慢的走到船舱旁,轻轻的放了下来,才转身面对着向天飞,一字字道:“你少说话。”
向天飞面上阵青阵白,突然跺了跺脚,走到船尾的舵手旁,一掌将那舵手推开,自己掌着舵,望着江上的夜色,再也不回头。
从此之后,谁都没有瞧见他再走下过船舱,也没有再听到他说过一句话,直到第二次上弦月升起的那天晚上——
桌上的酒壶又加满了。
白蜡烛缓缓走入了船舱,竟又拿起了这壶酒,嘴对嘴,片刻间这一壶酒又喝得干干净净。
然后他才走回角落,站在公孙劫余身后,面上仍带着那种惊恐痴呆的表情,就像是个受了惊的孩子。
胡铁花挑起了大拇指,失声赞道:“老臭虫,你瞧见了么?要这样才算是喝酒的,像你那样,只能算是在舐酒。”
他立刻又摇了摇头,道:“连舐酒都不能算,只能算是嗅酒。”
金灵芝忽然道:“再去倒六壶酒来。”
她这话也不知道是对谁说的,张三却立刻应声道:“遵命!”
其实他也不知道酒在哪里,在这地方也用不着他去倒酒。
但他还是拿着酒壶走了出去,嘴里还喃喃自语道:“花了成万两的银子买下我,就只叫我倒酒,这岂非太不合算了么?”
胡铁花冷笑道:“你不用着急,以后总有得叫你好受的,你慢慢的等着吧。”
金灵芝瞪了他一眼,居然没有搭腔,张三也已走远了。
用不了多久,六壶酒都已摆到桌子上。
金灵芝道:“你喝四壶,我喝两壶。”
她这话也还是不知对谁说的,但每个人的眼睛都瞧着胡铁花。
胡铁花搓了搓鼻子,笑道:“金姑娘是在跟我说话么?”
丁枫笑道:“看来只怕是的。”
胡铁花望着面前的四壶酒,喃喃道:“一壶酒就算五斤吧,四壶就是整整的二十斤,我就算喝不醉,也没有这么大的肚子呀!”
张三悠然道:“没有这么大的肚子,怎能吹得出那么大的气?”
胡铁花叹道:“看来这人帮腔拍马的本事倒不错,果然是个天生的奴才胚子。”
金灵芝瞪眼道:“废话少说,你究竟是喝?还是不喝?”
胡铁花道:“喝,自然是要喝的,但现在却不是时候。”
张三笑道:“喝酒又不是娶媳妇,难道也要选个大吉大利的日子么?”
胡铁花这次不理他了,笑道:“我喝酒是有名的“见光死”,现在天已快亮了,只要天一亮,我就连一滴酒也喝不下去。”
金灵芝道:“你要等到几时?”
胡铁花道:“明天,天一黑——”
金灵芝霍然长身而起,冷笑道:“好,明天就明天,反正你也逃不了的。”
胡铁花瞟了丁枫一眼,淡淡道:“既已到了这里,恐怕谁也没有再打算走了,是么?”
公孙劫余一字字道:“走,总是要走的,但在什么时候走,是怎么样走法,那就谁也不知道了。”
船舱一共有两层。
下面的一层,是船上十七个水手的宿处,和堆置粮食货物清水的地方,终年不见阳光。
上面的一层,除了前面他们在喝酒的一间外,后面还有四间舱房,在当时说来,这条船的规模已可算是相当不小了。
公孙劫余和白蜡烛师徒两人占了一间,金灵芝独据一间,勾子长和丁枫勉强共宿一室。
楚留香、张三和胡铁花只好三人挤在一间。客人们已将后舱都占满,做主人的海阔天只有在前舱搭铺了。
胡铁花光着脚坐在枕头上,眼睛瞪着张三,一回到屋子,他第一件事就是将鞋子袜子全都脱下来。
他认为每个人的脚都需要时常透透气,至于洗不洗,那倒没关系了。
张三捏着鼻子,皱着眉道:“原来鼻子不灵也有好处的,至少嗅不到别人脚上的臭气。”
胡铁花瞪着眼道:“你嫌我的脚臭是不是?”
张三叹道:“臭倒也罢,你的脚不但臭,而且臭得奇怪。”
胡铁花道:“我若也肯花上万两的银子买个奴才回来,就算把脚放在鼻子上,他也不会嫌臭的,是不是?”
张三笑道:“一点也不错,有钱人连放个屁都是香的,何况脚?”
胡铁花道:“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去嗅那阔主人的脚去?”
张三悠然道:“我本来倒也想去的,就只怕有人吃醋。”
胡铁花怒道:“吃醋,你说谁吃醋?”
张三不理他了,却将耳朵贴到板壁上。
舱房是用木板隔出来的,隔壁就是公孙劫余和白蜡烛住的地方。
胡铁花冷笑道:“奴才果然是奴才,帮腔、拍马、偷听别人说话,这些正是奴才们最拿手的本事。”
张三还是不理他,脸上的表情却奇怪得很。只见他忽而皱眉,忽而微笑,忽然不停的摇头,忽又轻轻的点头,就好像一个戏迷在听连台大戏时的表情一样。
隔壁屋子里两个人究竟在干什么?说什么?
胡铁花实在忍不住了,搭讪着问道:“你听到了什么?”
张三似已出神,全没听到他说的话。
胡铁花又忍耐了半晌,终于忍不住也将耳朵贴到板壁上。
隔壁屋子里静得就像是坟墓,连一点声音都没有。
胡铁花皱眉道:“我怎么连一点声音都听不到?”
楚留香笑了,道:“本来就没有声音,你若能听到,那才是怪事了。”
胡铁花怔了怔,道:“没有声音?他为何听得如此有趣?”
张三也笑了,道:“这就叫‘此时无声胜有声’,我听你说话听烦了,能让耳朵休息休息,自然要觉得有趣得很。”
胡铁花跳了起来,一个巴掌还未打出去,自己也忍不住笑了,笑骂道:“想不到你刚和老臭虫见面没多久,就将他那些坏招全学会了,你为什么不学学他别的本事?”
张三笑道:“这就叫做学坏容易学好难。何况,他那些偷香窃玉的本事,我本就不想学,只要能学会如何气你,能把你气得半死,就已心满意足了。”
楚留香淡淡道:“隔壁屋子若也有人偷听我们说话,那才真的有趣,他一定要以为我关了两条疯狗在屋子里,正在狗咬狗。”
胡铁花道:“我是疯狗,你是什么?色狼?”
张三道:“但话又说回来了,色狼至少也比疯狗好,色狼只咬女人,疯狗却见人就咬。”
胡铁花刚瞪起眼睛,还未说话。
突听门外一人道:“三位的屋子里难道又有狼?又有狗么?这倒怪了,我方才明明要他们将屋子先收拾干净的。”
这竟是海阔天的声音。
楚留香向胡铁花和张三打了个手势,才打开了房门,笑道:“海帮主还未安寝?”
海阔天没有回答他这句话,却目光四扫,喃喃说道:“狼在哪里?狗在哪里?在下怎么未曾见到?”
楚留香也不知道他是真笨,还是在装糊涂,笑道:“海帮主的大驾一到,就算真有虎狼成群,也早已吓得望风而逃了。”
海阔天也笑了,只不过此刻看来竟有些像是心事重重,脸色也很凝重,虽然在笑,却也笑得很勉强,而且目光闪动,不时四下张望,又回头紧紧的关起房门,一副疑神疑鬼的样子。
别人也不知道他在弄什么玄虚,只有瞧着。
海阔天将门上了栓,才长长吐了口气,悄声道:“隔壁屋子,可有什么动静么?”
胡铁花抢着道:“没有,吃也吃饱了,喝也喝足了,还不睡觉?”
海阔天沉吟着,又皱着眉道:“香帅足迹遍及天下,交游最广,不知以前可曾见过他们?”
楚留香道:“没有。”
海阔天道:“香帅再仔细想想……”
楚留香笑道:“无论谁只要见过他们一面,恐怕就永远也忘不了。”
海阔天点了点头,叹道:“不是在下疑神疑鬼,只因这两人的行踪实在太可疑,尤其是徒弟,看来简直像是个白痴,武功又深不可测。”
胡铁花道:“不错,尤其他将船搬上来时露的那手功夫,那用的绝不是死力气,若没有‘借力化力,四两拨千斤’的内家功夫,就算力气再大,也是万万接不住的。”
海阔天道:“但他那师父的武功,却连他十成中的一成都赶不上,在下本来还以为他是故意深藏不露,后来一看,却又不像。”
胡铁花道:“不错,他就算再会装,也瞒不过这许多双眼睛的。”
海阔天道:“所以,依我看,这两人绝非师徒。”
胡铁花道:“不是师徒是什么关系?”
海阔天道:“我想那白蜡烛必定是公孙劫余请来保护他的武林高手,为了瞒人耳目,才故作痴呆,假扮他的徒弟。”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道:“海帮主的意思是说……白蜡烛这名字根本就是假的?”
海阔天道:“公孙劫余这名字也必定是假的,这人必定是个很有身分,很有地位,而且……”
他接道:“他的脸本来也绝对不是这种怪样子,他故意扮得如此丑陋可怕,正是要别人不敢看他,也就看不出他的破绽了。”
楚留香道:“海帮主果然是目光如炬,分析精辟,令人佩服得很。”
他这话倒并不完全是故意恭维。
海阔天的看法,竟和他差不多,的确不愧是个老江湖。
胡铁花道:“这两人费了这么多事,到这船上来,为的是什么呢?”
海阔天苦笑道:“这的确费人猜疑,只不过……”
他声音压得更低,悄声道:“在下却可带三位去看样东西。”
胡铁花皱眉道:“什么东西如此神秘?”
海阔天还未答话,突听门外“笃”的轻轻一响。
他脸色立刻变了,耳朵贴到门上,屏息静气的听了很久,将门轻轻的打开了一线,又向外面张望了半晌,才悄声道:“三位请随我来,一看就明白了。”
舱房外有条很窄的甬道。甬道尽头,有个小小的楼梯。
这楼梯就是通向下面船舱的,海阔天当先领路,走得很轻、很小心,像是生怕被人听到。
下面的船舱终年不见阳光,阴森而潮湿,一走下梯,就可隐隐听到水手们发出来的鼾声。
十七个水手不分昼夜,轮班睡觉,一睡就很沉——工作劳苦的人,若是睡着,就很难再叫得醒了。
堆置货物的舱房,就在楼梯下,门上重锁,两个人守在门外,手掌紧握着腰边的刀柄,目中都带着惊慌之色。
海阔天当先走了过去,沉声道:“我走了之后,有别人来过么?”
两人一齐躬身道:“没有。”
海阔天道:“好,开门。无论再有什么人来,都切切不可放他进来!”
门一开,胡铁花就嗅到了一种奇怪的味道:又臭又腥,有些像咸鱼,有些像海菜,又有些像死尸腐烂时所发出的臭气。谁也说不出那是什么味道。
张三皱着眉,眼角瞄着胡铁花的赤脚——看到海阔天的神情那么诡秘,他出来时也忘记穿鞋子了。
胡铁花瞪着眼道:“你少看我,我的脚还没有这么臭。”
海阔天勉强笑道:“这是海船货中独有的臭气,但食物和清水,都放在厨房边的那间小舱房里。”
胡铁花长长吐出口气:“谢天谢地,否则以后我真不敢放心吃饭了。”
张三道:“但酒却是放在这里的,你以后难道就不敢放心喝酒了么?”
货舱中堆着各式各样的东西,其中果然有几百坛酒。中间本有块空地,现在却也堆着些东西,上面还置着层油布。
胡铁花还未说话,突见海阔天用力将油布掀起,道:“各位请看这是什么?”
油布下盖着的,竟是六口棺材。
胡铁花失笑道:“棺材我们见得多了,海帮主特地叫我们来,难道就是看这些棺材的么?”
海阔天面色凝重,道:“海船之上,本来是绝不会有棺材的。”
胡铁花道:“为什么?难道船上从来没死过人?”
海阔天道:“在海上生活的人,在海上生,在海上死,死了也都是海葬,根本用不着棺材。”
胡铁花皱眉道:“那么,这几口棺材却是从哪里来的呢?”
海阔天道:“谁也不知道。”
胡铁花愣然道:“难道谁也没有瞧见有人将这六口棺材搬到船上来?”
海阔天道:“没有。”
他脸色更凝重,道:“每次航行之前,我照例都要将货舱清点一遍,是以方才各位回房就寝之后,我就到这里来了。”
胡铁花道:“直到那时,你才发现这六口棺材在这里?”
海阔天道:“不错,所以我就立刻查问管理货舱的人,但却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些棺材是谁送来的。这两人俱已随我多年,一向很忠实,绝不会说谎。”
楚留香沉吟着,道:“若非帮主信得过的人,也不会要他们来管理货舱了。”
海阔天道:“正是如此。”
胡铁花笑道:“就算有人无缘无故的送了六口棺材来,也没什么关系呀!何况,这六口棺材木头都不错,至少也可换几坛好酒。”
张三叹道:“这人倒真是三句不离本行——但你怎么不想想,海帮主的座船岂是容人来去自如之地?若有人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六口大棺材送到这里来,又岂是容易的事?”
胡铁花道:“这倒的确不容易。”
张三道:“他们花了这么多力气,费了这么多事,才将棺材送到这里,若没有什么企图,这些人岂非都有毛病?”
胡铁花的眉头也皱起来了,道:“那么,你说他们会有什么企图呢?”
楚留香又在搓着鼻子,忽然道:“我问你,这次我们上船来的一共有几个人?”
自从胡铁花学会他摸鼻子的毛病后,他自己就很少搓鼻子了,现在却又不知不觉犯了老毛病,心里显然又有了极难解决的问题。
胡铁花沉吟着,道:“你、我、张三、金灵芝、勾子长、丁枫、公孙劫余、白蜡烛,再加上海帮主和向天飞,一共正好是十个人。”
他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脸色也变了,喃喃道:“十个人上船,这里却有六口棺材,难道这人是想告诉我们,这十个人中,有六个人要死在这里!”
张三叹道:“这人倒真是一番好意,知道我们都是土生土长的人,死了也得埋在土里才死得踏实,所以就特地为我们送了这六口棺材。”
他眼角瞟着海阔天,接着道:“海帮主和向天飞都是海上的男儿,自然是用不着棺材的了。”
海阔天沉着脸,长叹道:“所以他的意思是说,我们十人中,至少有八个人非死不可,我和向天飞两人更已死定了。”
胡铁花皱眉道:“如此说来,至少还有两人能活着回去,这两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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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猪小戒
第一部 血海飘香:勇闯神水宫,智斗妙僧无花,楚留香步入神坛。
第二部 大 沙 漠:打败石观音以及其假死的儿子无花,楚留香登上神坛。
第三部 画 眉 鸟:战胜水母阴姬,揭穿阴谋,楚留香达到巅峰。
第四部 新月传奇:刺杀史天王失败,由玉剑公主刺杀成功,楚留香盛极而衰的开始。
第五部 鬼恋侠情:揭破借尸还魂真相,成就年轻人美好良缘,楚留香也开始老了。
第六部 蝙蝠传奇:揭穿原随云而被困,由金灵芝弄死原随云,楚留香颓势已现。
第七部 桃花传奇:麻衣圣母和圣女设计爱情,楚留香被套路了,楚留香跌落神坛。
第八部 午夜兰花:挚爱红颜反目成仇,策划江湖大战,诱杀楚留香。楚留香传奇不再。
真正击败楚留香的,是麻衣教圣母和麻衣圣女张洁洁,只是她没有使用武功,而是使用一场设计出来的爱情,网住了楚留香,让楚留香从此变了一个人似的,人设崩塌。实际上楚留香自己都不止一次地怀疑自己的内心和这场莫名其妙的爱。这个麻衣教真的把楚留香当种马,留下了楚留香的种。这个桃花传奇,不是桃花运,而是桃花劫,这也引发最后一部,这就是午夜兰花的故事。
金灵芝没有死,她与原随云的感情本来就很清楚。
金灵芝的个性很要强,曾被华山派弟子打败,为一雪前耻,她便第一次登上蝙蝠岛,不惜一切代价获得华山清风十三式不传之秘,得以报仇雪恨。但在报仇雪恨的同时,也暴露了清风十三式,华真真就是要追查这个事情,这也促使枯梅大师不得不故作姿态,带着华真真和高亚男前往蝙蝠岛。
金灵芝报仇雪恨后,因为购买秘密的缘故,就被蝙蝠岛拿捏住了把柄,这也是为什么连小小的丁枫都可以命令她,想想看,若金灵芝真的是原随云情人,她的待遇怎么会这么差?连个丁枫都可以教训她。
但以金灵芝的个性怎么可能真的忍受这样的耻辱,更何况为了得到清风十三式的不传之秘,她被原随云拿去了女儿家最宝贵的东西,付出了整个人的代价。所以她第二次登上蝙蝠岛,不是为了追随原随云,而是为了报仇。
金灵芝本来就抱着和原随云同归于尽的心思再次登岛。不过,她刚强隐忍,丝毫没有表现出母老虎那样的性子。原随云都被她骗过去了,以为她真的爱上了自己,所以才能让她近身,最终被她刺杀得手。
如果她只是抱着原随云跳下悬崖,是杀不死原随云的,所以她是点了原随云的穴道,然后才跳崖的。这个时候原随云是不能动的,而她是可以动的。身上毫无禁止、武功未失的金灵芝落水怎么可能摔死?
等到再次被水冲向礁石,金灵芝早就跑了,只有不能动的原随云才会被海浪冲撞上礁石,死的不能再死了。
回到原点8689
都挺好看的,这三部也都有拍成成电视剧,楚留香系列拍的版本最多,香帅和陆小凤算是恣意风流的人物,相比之下,李寻欢便显得沉重一些,不那么潇洒。个人更喜欢陆小凤系列。望采纳!
喵喵_wow
《天涯·明月·刀》是著名武侠小说家古龙作品,“小李飞刀”系列的第四部。
《天涯·明月·刀》的故事是古龙另一作品《边城浪子》的后传,书中的
版本遍历(14张)
主角傅红雪已是中年人。故事讲述了一个在江湖中占有着巨大财富和无上权威的名侠,同时也是武林之首的公子羽,以名利财富女色诱惑江湖名人榜第一名的燕南飞做自己的替身,并派遣他和手下明月心(卓夫人)前去刺杀傅红雪。傅红雪两次战胜燕南飞却没有杀死他。公子羽还制造出关于天下第一暗器孔雀翎的传说,江湖人士受诱惑为争夺这件武器而纷纷丧生。他派自己的手下卓玉贞当了孔雀翎主人秋水清的情妇,继而血洗孔雀山庄。不明真相的秋水清临死前将卓玉贞托付给傅红雪,但傅红雪从卓玉贞的行径中认识到她的真实面目。他怀着坚忍不拔的毅力,杀死公子羽派来的一个个杀手,最后来到公子羽的住处,在决斗中杀死了代替公子羽出战的燕南飞。他拒绝学燕南飞一样担任公子羽替身,离开那些诱人的财富,回到一个真心爱他的女人周婷身边。而公子羽也意识到继续下去是不行的,便放弃了名利,与卓夫人(明月心)退隐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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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香
原贴:古龙迷的无心系列
迷失在光阴里
俗话说:良好的开端,成功的一半。小说也一样,开篇很重要,不仅要点题,确定整部作品的基调,而且必须吸引人入胜,吸引读者看下去。好的开篇如同水之源头,源头丰富自然顺流而下,吸纳细流,汇成大江大河。古龙先生是描写的高手,寥寥数笔,便如画龙点睛般,将人物、情节塑造得非常传神,让人领略到先生那独特的江湖韵味。
1.多情剑客无情剑
冷风如刀,以大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李寻欢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箱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的思想倾向。狭义上,仅指英国哲学家波普尔所提出的一种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李寻欢叹了囗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囗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酒瓶空了,他就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象是活的。
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他已不再年轻。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也许就因为这双眼睛,才能使他活到如今。
现在人像终于完成了,他痴痴地瞧着这人像,也不知瞧了多少时候,然后他突然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赶车的大汉立刻吆喝一声,勒住车马。
这大汗满面虬髭,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但等到他目光移向李寻欢时,立刻就变得柔和起来,而且充满了忠诚的同情,就好象一条恶犬在望着他的主人。
李寻欢竟在雪地上挖了个坑,将那刚雕好的人像深深的埋了下去,然后,他就痴痴地站在雪堆前。
他的手指已被冻僵,脸已被冻得发红,身上也落满了雪花。但他却一点也不觉得冷,这雪堆里埋着的,就象是一个他最亲近的人,当他将‘她’埋下去时,他自己的生命也就变得毫无意义。
若是换了别人,见到他这种举动,一定会觉得很惊奇,但那赶车的大汗却似已见惯了,只是柔声道:‘天已快黑了,前面的路还很远,少爷你快上车吧!
李寻欢缓缓转回身,就发现车辙旁居然还是一行足印,自遥远的北方孤独地走到这里来,又孤独地走向前方。
脚印很深,显然这人已不知走过多少路了,已走得精疲力竭,但他却还是绝不肯停下来休息。
李寻欢长长叹了囗气,喃喃道:
“这种天气,想不道竟还有人要在冰天雪地里奔波受苦,我想他一定是很孤独,很可怜的人。”
那虬髭大汗没有说什么,心里却在暗暗叹息:“你难道不也是个很孤独很可怜的人么?你为何总是只知道同情别人?却忘了自己……”
车座下有很多块坚实的松木,李寻欢又开始雕刻,他的手法精练而纯熟,因为他所雕刻的永远是同一个人。
这个人不但已占据了他的心,也占据了他的躯壳。
雪,终于停了,天地间的寒气却更重,寂寞也更浓,幸好这里风中已传来一阵人的脚步声。
这声音虽然比马蹄声轻得多,但却是李寻欢正在期待着的声音,所以这声音无论多么轻微,他也绝不会错过。
于是他就掀起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
他立刻就见到了走在前面的那孤独的人影。
这人走得很慢,但却绝不停顿,虽然听到了车铃马嘶声,但却绝不回头!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戴帽子,溶化了的冰雪,沿着他的脸流到他脖子里,他身上只穿件很单薄的衣服。
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象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没有任何是能令他屈服!
马车赶到前面时,李寻欢才瞧见他的脸。
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
——多情据说是先生在经历过一段感情波折后写的,所以他投入很大的感情,将自己带入李寻欢这个人物中,小说开场就是风雪世界:冷风、飞雪、酒、小刀、雕像。展现了一个寂寞的世界。开始两句便透露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无奈。李寻欢用酒浇愁,然后再去用小刀去雕刻诗音的像,他虽然喝酒了,但手并未因此而乱,因为他雕了无数遍,因为他爱之深。李寻欢雕刻的像不仅有形,而且有神,因为他不是用手雕刻的,而是用心。通过开局可以看出,李寻欢的感情是悲剧性的,他一直在感情世界里矛盾、自责,酒只不过是自责的一种表达,他的自责与悔恨也如地狱的火焰,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但饮者会不会更寂寞呢?
2.天涯明月刀
“天涯远不远?”
“不远!”
“人就在天涯,天涯怎么会远?”
“明月是什么颜色?”
“是蓝的,就像海一样蓝,一样深,一样忧郁。”
“明月在哪?”
“就在他的心,他的心就是明月。”
“刀呢?”
“刀就在他手!”
“那是柄什么样的刀?”
“他的刀如天涯般辽阔寂寞,如明月般皎洁忧郁,有时一刀挥出,又彷佛是空的!”
“空的?”
“空空蒙蒙,缥缈虚幻,彷佛根本不存在,又彷佛到处都在。”
“可是他的刀看来并不快。”
“不快的刀,为什么能无敌于天下?”
“因为他的刀已超越了速度的极限!”
“他的人呢?”
“人犹未归,人已断肠。”
“何处是归程?”
“归程就在他眼前。”
“他看不见?”
“他没有去看。”
“所以他找不到?”
“现在虽然找不到,迟早总有一天会找到的!”
“一定会找到?”
“一定!”
——《天涯》的开篇如同散文诗一样优美,历来被很多人推崇,先生说过《天涯明月刀》是他很看重的一部小说,因为他尝试将武侠和纯文学结合在一起,在全书很多地方可以看到先生这种尝试,例如第二十四章“最后一战”中用大量篇幅写李白、佛教。看这篇“楔子”的时候,如听梵音,让你顿悟,体会到一种境界,那便是空灵。天涯、明月,看起来仿佛很遥远很缥缈,抓不到够不着,但用心去感觉,仿佛就在身边。人就是天涯,心即是明月,有刀便是无刀,速度至快也就无所谓在于不在。眼前便是归程,但是人若断肠,家在何处?归程又有什么意思?如若心安,哪里都是家。
3.流星蝴蝶剑
流星的光芒虽短促,但天上还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灿烂,辉煌?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永恒不变的星座,也夺不去它的光。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鲜艳的花还脆弱。
可是它永远是活在春天里。
它美丽,它自由,它飞翔。
它的生命虽短促却芬芳。
只有剑,才比较接近永恒。
一个剑客的光芒与生命,往往就在他手里握着的剑上,
但剑若也有情,它的光芒是否也就会变得和流星一样短促。
——“天涯明月刀”、“流星蝴蝶剑”,两个名字对仗很工整,《流星》的开篇也如散文诗一样。短暂与永恒是相对的,但什么能永恒呢?天上的亘古不变星座么?其实长久不长久无所谓,光芒和芬芳才是重要的,流星的光芒和蝴蝶的芬芳虽然短暂,但他们的美丽又有谁能比得上?在短暂的时间里,将自己一生的美丽绽放,霎那的惊艳是永恒的,永远存在于人的心中。
4.绝代双骄
江湖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玉郎”江枫和燕南天这两人的名字;江湖中有眼睛的人,也绝无一人不想瞧瞧江枫的绝世风采和燕南天的绝代神功。
只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世上绝没有一个少女能抵挡江枫的微微一笑,也绝没有一个英雄能抵挡燕南天的轻轻一剑!任何人都相信,燕南天的剑非但能在百万军中取主帅之首级,也能将一根头发分成两根,而江枫的笑,却可今少女的心碎。
——这是我一直景仰的两个人。要说先生小说中的第一帅哥,我认为并不是香帅,而是江枫。花无缺虽然是完美无缺的公子,但风采比起父亲当年还是要差一点。江枫、燕南天,一个是风度翩翩的美男,一个是豪气云天的大侠。他们的故事若是写出来,当不亚于绝代双骄。也唯有这样风采的前辈,才有花无缺和小鱼儿这对精彩的双骄。
5.楚留香传奇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颜,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楚留香传奇的开篇是这么一句,我们可以视为偷盗前的盗书,当然先生在开篇之前先介绍了一下楚留香和他的朋友们,但楚留香的故事,却是以富家公子金伴花收到这张纸条开始的。字写得潇洒飘逸,信纸还带有淡淡的郁金香味,通过这纸盗书,大家可想象到香帅的风度、优雅以及幽默。
从这句开始,先生塑造了一个万人迷——强盗中的元帅,在先生江湖中仅次于李寻欢的人:他是每一个少女的梦中情人,每一个少年崇拜的偶像,每一个未嫁女儿的母亲心目中最想要的女婿,每一个江湖好汉最愿意结交的朋友,每一个销魂销金场所的老板最愿意热诚拉拢的主顾,每一个穷光蛋最喜欢见到的人,每一个好朋友都喜欢跟他喝酒的好朋友。他当然还是世上所有名厨心目中最懂吃的吃客,世上所有最好的裁缝心目中最懂穿的玩家,世上所有赌场主人心目中最大的豪客……
6.萧十一郎
秋,艳阳天。
阳光通过那层薄薄的窗纸照进来,照在她光滑得如同缎子般的皮肤上。
水的温度恰好比阳光暖一点,她懒洋洋地躺在水里,将一双纤秀的脚高高地跷在盆上,让脚心去接受阳光的轻抚,轻轻得就像是情人的手。
她心里觉得愉快极了。
经过了半个多月奔驰之后 世上还有什么比洗个热水澡更令人畅快的事情呢?
她整个人都似已溶化在水里,只是半睁着眼睛,欣赏着自已的一双脚。
这双脚爬过山、涉过水,在灼热得有如热锅般的沙漠上走过三天三夜,也曾在寒冬中横渡过千里冰封的江河。
这双脚踢死过三只饿狼、一只山猫,踩死过无数条毒蛇,还曾将盘踞祁连山多年的大盗“满天云”一脚踢下万丈绝崖。
但现在这双脚看来仍是那么纤巧、那么秀气,连一个疤都找不出来;就算是足迹从未出过闺房的千金小姐,也未必会有这么完美的一双脚。
她心里觉得满意极了。
炉子上还烧着水,她又加了些热水在盆里;水虽然已够热,但她还要再热些。
她喜欢这种“热”的刺激。
她喜欢各式各样的刺激。
她喜欢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
别人常说:“刺激最容易令人衰老。”但这句话在她身上并没有见效,她的胸还是挺得很,腰还是细得很,小腹还是很平坦,一双修长的腿也还是很坚固,全身上下的皮肤绝没有丝毫皱纹。
她的眼睛还是很明亮,笑起来还是很令人心动。见到她的人谁也不相信她已是三十三岁的女人。
这三十三年来,风四娘助确没有虐待过自己;她懂得在什么样的场合中穿什么样的衣服,懂得对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懂得吃什么样的菜时喝什么样的酒,也懂得用什么样的招式杀什么样的人。
她懂得生活也懂得享受。
像她这样的人,世上并不多,有人羡慕她,有人妒忌她,她自己对自己也几乎完全满意了;只除了一样事——那就是寂莫。
无论什么样的刺激也填不满这份寂寞。
——风四娘是先生书中最有韵味的女人,如同一坛醇香的女儿红,在古龙江湖的众女子中,我最喜欢她。风四娘巾帼风采,英雄气概,端的是女中豪杰。在江湖中浪迹,在风波里出入,内心却始终保持着纯真,谁也不会想到她那么烈的性子下面还有细腻的感情。她是寂寞的,江湖中没有人懂的她的心,萧十一郎也并不完全了解。三十三岁的女人,虽然从外表看起来,她年轻貌美,依然带着笑,性子依然那么烈,但是内心深处的寂寞是无法排遣的。古龙先生很含蓄,也比较残忍,用了6个“还是”:腰还是细得很,小腹还是很平坦……,有这两个字“还是”,后面的词就不重要了,岁月的流失纵然不在身上留下痕迹,心上的痕迹是抹不掉的。
风四娘,这个江湖没有人懂你。虽然萧十一郎也是孤独的、寂寞的,但是他的寂寞与你不同,他是一匹来自荒原的狼,在凄厉的北风中长啸“天寒地冻,问谁饲狼?”而你则是“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在那个傍晚,落日照着满天的云霞,你独自站立在楼头,远处传来声声断鸿,你凝视着那把吴钩,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纵然你把栏杆拍遍,恐怕也无人体会登临之意吧。你的红巾翠袖,去揾谁的英雄泪?
7.三少爷的剑
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洲。
残秋。
木叶萧萧,夕阳满天。
萧萧木叶下,站着一个人,就仿佛已与这大地秋色溶为一体。
因为他太安静。
因为地太冷。
一种已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种逼人的杀气。
他疲倦,也许只因为他已杀过太多人,有些甚至是本不该杀的人。
他杀人,只因为他从无选择的馀地。
他掌中有剑。
一柄里包皮鞘,黄金吞口,上面缀着十三颗豆大明珠的长剑。
江湖中不认得这柄剑的人并不多,不知道他这个人的也不多。
他的人与剑十七岁时就已名满江湖,如今他年近中年,他已放不下这柄剑,别人也不容他放下这柄剑。
放下这柄剑时,他的生命就要结束。
名声,有时就像是个包袱,一个永远都甩不脱的包袱。
——唐代贯休有诗曰:“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先生这里改成“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洲”,通过开篇,我们就可以感受到燕十三之剑的霸气。
从《浣花洗剑录》的紫衣侯与东海白衣人开始,先生就在探索剑之道,经过本书谢晓峰与燕十三论剑,到了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决战紫禁之巅时达到顶峰。
《三少爷的剑》是江湖人系列的第一部,也是唯一的一部,顾名思义,这一系列要表达的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所以燕十三的霸者之道和谢晓峰的王者之道,都是无形的力量,逼他们不得不面对争锋,想甩都甩不掉。谢晓峰为了摆脱神剑山庄盛名的压抑,进入市井,做了“没用的阿吉”,燕十三则由十三而十四,由十四而十五,终于悟出了无人能挡的夺命十五剑。他们的灵魂与剑的灵魂已相通,轻易放下剑是不可能的,名声、仇敌也不允许他们放下剑。最后的枫林决斗,由于第十五剑杀气太重,自己也无法控制,燕十三自杀以殉;谢晓峰切断手指,不再使剑。燕十三平静地去了,谢晓峰开始了另外一种生活。终于,他们都“放下”了。
8.血鹦鹉
据说幽冥中的诸魔群鬼是没有血的。
这传说并不正确。
鬼没有血,魔有血。
魔血。
据说有一次他们为了庆贺九天十地第一神魔十万岁的寿辰,就用他们的魔血,化成了一只鹦鹉,作为他们的贺礼。
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
据说这只鹦鹉不但能说出天上地下所有的秘密,而且还能给人三个愿望。
只要你能看见它,抓住它,它就会给你三个愿望。
无论什么样的愿望,它都能让你实现。
据说这只鹦鹉每隔七年就要降临人间一次,据说真的有人看见过它。
它真的让人实现了三个愿望。
现在距离它上次降临人间时,已经又有了七年。
——《血鹦鹉》是古龙“惊魂六记”第一部,也是唯一的一部,其余五部都是黄鹰写的:吸血蛾、黑蜥蜴、粉骷髅、水晶人、无翼蝙蝠。
《血鹦鹉》这个开篇,很玄很恐怖,也很吸引人,而且先生描写得很逼真,让你不得不感到它是真实的。开篇就暗示血鹦鹉又要降临人间。不过,先生的作品有个规律:“子不语怪力乱神”,先生写作目的明确,从来不乱编造,再离奇的情节最后都能圆。看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那些奇怪的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在古代那种条件下人们用什么方式能达到那个效果,看到最后先生给出了谜底。
小说倒数第二章的标题是“魔由心生”,其实魔神鬼怪都源于人心里的欲念,心正自然无魔。
9.七种武器之“碧玉刀”
春天,江南。
段玉正少年。
马是名种的玉面青花骢,配着鲜明的、崭新的全副鞍辔。
马鞍旁悬着柄白银吞口、黑鳖皮鞘、镶着七颗翡翠的刀,刀鞘轻敲着黄铜马蹬,发出一连串叮咚声响,就像是音乐。
衣杉也是彩色鲜明的,很轻、很薄,剪裁得很合身.再配上特地从关外带来的小牛皮软马靴,温州“皮鞘李”精制的乌梢马鞭,把手上还镶着粒比龙眼还大两分的明珠。
现在正是暮春三月,江南草长,群莺乱飞的时候。一阵带着桃花芳香的春风,正吹过大地,温柔得仿佛象情人的呼吸。
绿水在春风中荡起了一圈圈涟猗,一双燕子刚刚从桃花林中飞出来,落在小桥的朱红栏杆上,呢喃私语,也不知在说些甚么。
段玉放松了缰绳,让座下的马慢慢地踱过小桥,暖风迎面吹过来,吹起了他的薄绸青衫。
就在这件紫衫左边的衣袋里,放着叠得整整齐齐的—叠崭新银票.足够任何一个像他这样的年青人,舒舒服服花三个月。
他今年才十九岁,刚从千里冰封的北国,来到风光明媚的江南栏杆上的燕子被马蹄惊起,又呢喃飞入桃花深处。
段玉深深地吸了口气,只觉得自己轻松得像这燕子一样,轻松得简直就象要飞起来。
——《碧玉刀》的开篇是我最喜欢的小说开篇,第一章的标题叫“江湖少年春衫薄”,配上优美的文字,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放佛随着段玉到了那千里花红、万里柳绿的江南,看到了那水村山郭、温柔巷陌。桃花芬芳,燕语呢喃,“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看了这样的开篇,你能不欢快、不愉悦吗?
10.七种武器之“离别钩”
“我知道是钩是种武器,在十八般兵器中名列第七,离别钩呢?”
“离别钩也是种武器,也是钩。”
“既然是钩,为什么要叫做离别?”
“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手,你的手就要和腕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脚,你的脚就要和腿离别。”
“如果它钩住我的咽喉,我就和这个世界离别了?”
“是的。”
“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残酷的武器?”
“因为我不愿被人强迫与我所爱的人离别。”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真的明白?”
“你用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相聚。”
“是的。”
离别!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巳!
——如果说《碧玉刀》带给人的是欢快是愉悦,离别钩给人的感觉就是凄楚、伤感。开篇就写得如此凄风苦雨,黯然销魂。离别是为了要相聚,但离别又何尝不是一种代价?杨铮虽然让不可一世的狄青麟离别了这个世界,但自己也失去了一只手臂,这种离别似毒蛇噬指、壮士断腕,都是身不得已的,这就是相聚的代价吗?
11.边城浪子
屋子里没有别的颜色,只有黑!
连夕阳照进来,都变成一种不吉祥的死灰色。
夕阳还没有照进来的时候,她已跪在黑色的神龛前,黑色的蒲团上。
黑色的神幔低垂,没有人能看得见里面供奉的是什么神抵,也没有人能看得见她的脸。
她脸上蒙着黑纱,黑色的长袍乌云般散落在地上,只露出一双干瘪、苍老、鬼爪般的手。
她双手合什,喃喃低诵,但却不是在祈求上苍赐予多福,而是在诅咒。
诅咒着上苍,诅咒着世人,诅咒着天地间的万事万物。
一个黑衣少年动也不动地跪在她身后,仿佛亘古以来就已陪着她跪在这里。而且一直可以跪到万物都已毁灭时为止。
夕阳照着他的脸。他脸上的轮廓英俊而突出,但却像是远山上的冰雪塑成的。
夕阳暗淡,风在呼啸。
她忽然站起来,撕开了神龛前的黑馒,捧出了一个漆黑的铁匣。
难道这铁匣就是她信奉的神祗?她用力握着,手背上青筋部已凸起,却还是在不停地颤抖。
神案上有把刀,刀鞘漆黑,刀柄漆黑。
她突然抽刀,一刀劈开了这铁匣。
铁匣里没有别的,只有一堆赤红色的粉末。
她握起了一把:“你知道这是什么?”
没有人知道——除了她之外,没有人知道!
“这是雪,红雪!”
她的声音凄厉、尖锐,如寒夜中的鬼哭:“你生出来时,雪就是红的,被鲜血染红的!”
黑衣少年垂下了头。
她走来,将红雪撒在他头上、肩上:“你要记住,从此以后,你就是神,复仇的神!无论你做什么,都用不着后悔,无论你怎么样对他们,都是应当的!”声音里充满了一种神秘的自信,就仿佛已将天上地下所有神魔恶鬼的诅咒,都已藏入这一撮赤红的粉未里,都已附在这少年身上。然后她高举双手,喃喃道:“为了这一大,我已准备了十八年,整整十八年,现在总算已全都准备好了,你还不走?”
黑衣少年垂着头,道:“我……”
她突又挥刀,一刀插入他面前的土地上,厉声说道:“快走,用这把刀将他们的头全都割下来,再回来见我,否则非但天要咒你,我也要咒你!”
风在呼啸。
她看着他慢慢地走出去,走入黑暗的夜色中,他的人似已渐渐与黑暗溶为一体。
他手里的刀,似也渐渐与黑暗溶为一体。
这时黑暗已笼罩大地。
——《边城浪子》的开篇看了让人震惊,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天底下竟有如此深的仇恨!这一章叫“红雪”,被鲜血染红的雪,这个少年也叫“傅红雪”,他是一个为仇恨而生的人。黑色是这部书的主要色调,他的衣服是黑的,刀也是黑的,黑色代表了死亡。
他母亲的屋子里只有黑色,因为那是仇恨的颜色。18年来她一直在仇恨中度过,并且把满腔仇恨灌输给傅红雪,因为18年前的雪夜有人在梅花庵将恨根深种。18年后,这个少年要用他的魔刀将仇恨一一了结。
爱和恨究竟哪个是永恒的?大话西游里面,悟空问观世音:“我还是不明白,恨一个人可以十年、五十年甚至五百年这样恨下去,为什么仇恨可以大到这种地步呢?” 先生在《边城浪子》里给出了答案:爱是永恒。最后关头,叶开的飞刀挡住了傅红雪的魔刀,也只有这把代表正义和仁爱的刀才能挡住仇恨的魔刀,因为那是李寻欢的刀,飞刀出手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救人。这世上有比复仇更重要的事情。
下去,为什么仇恨可以大到这种地步呢?” 先生在《边城浪子》里给出了答案:爱是永恒。最后关头,叶开的飞刀挡住了傅红雪的魔刀,也只有这把代表正义和仁爱的刀才能挡住仇恨的魔刀,因为那是李寻欢的刀,飞刀出手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救人。这世上有比复仇更重要的事情。
deguelin
“我真的希望每个人的人生都能变得很快乐。”这是古龙的散文集《谁来跟我干杯》中,最后一篇文章的最后一句话。每次读古龙的武侠小说,我最强烈的感觉是什么?就是快乐。虽然武侠小说中,充斥着恩仇、暴力、血腥、残酷,其实真实的人生比小说有更多的磨难、痛苦和折磨。小说取材于生活,又把几十年的时间线压缩到几个章节中,所以人们才会感觉小说人物的人生比自己的更加波荡起伏,可是在自己年老时,回顾自己走过的几十年的路,也许才会发现,自己所经历的也是一本书,许多次走到命运十字路口时,自己只是浑然不知,如今才心惊不已。既然人生已经充满了如此多的磨难和痛苦,所以古龙不愿意读者在读他的小说时增加更多的痛苦,他不愿意写悲剧,他的结局总是美丽的,像一阵腥风血雨之后的荒野,宁静而平和,阳光灿烂得睁不开眼,美好的那么虚幻、那么不真实。但阳光终究是阳光,还有光和热,还有光明和温暖。
“一个男人若是能活六十年,至少有十年光阴是白白浪费了的,这十年中,起码有五年是在等女人换衣服,还有五年是在等女人脱衣服。”
“你如果是个聪明人,就千万不要当面揭穿女人的谎话;就算你揭穿了,她也会有很好的解释;你就算不相信她的解释,她也决不会承认自己说谎。”
只凭这两句古龙的经典名言,我们就可以知道他对男人女人的了解有多么透彻,也可以明白那么多人喜欢他的原因所在,下面来给大家整理下古龙代表作的精彩开篇:
最大气——《多情剑客无情剑》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最衬托——陆小凤
陆小凤是一个人。是一个绝对能令你永难忘怀的人。
在他充满传奇性的一生中,也不知遇见过多少怪人和怪事。也许比你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所听说过的都奇怪。
现在我想先介绍几个人给你,然后再开始说他们的故事。
最般配——《绝代双骄》
江湖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玉郎”江枫和燕南天这两人的名字;江湖中有眼睛的人,也绝无一人不想瞧瞧江枫的绝世风采和燕南天的绝代神功。
只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世上绝没有一个少女能抵挡江枫的微微一笑,也绝没有一个英雄能抵挡燕南天的轻轻一剑!任何人都相信,燕南天的剑非但能在百万军中取主帅之首级,也能将一根头发分成两根,而江枫的笑,却可令少女的心碎。
最多彩——《楚留香》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这张短笺此刻就平铺在光亮的大理石桌面上,自粉红纱罩里透出来的烛光,将淡蓝的纸笺映成一种奇妙的浅紫色,也使那挺秀的字迹看来更飘逸潇洒,信上没有具名,却带郁金香的香气,这缥缈而富有诗意的香气,已足够说明这封短笺是谁写的。
最写意——《天涯明月刀》
“天涯远不远?”
“不远!”
“人就在天涯,天涯怎么会远?”
“明月是什么颜色?”
“是蓝的,就像海一样蓝,一样深,一样忧郁。”
“明月在哪?”
“就在他的心,他的心就是明月。”
“刀呢?”
“刀就在他手!”
“那是柄什么样的刀?”
“他的刀如天涯般辽阔寂寞,如明月般皎洁忧郁,有时一刀挥出,又彷佛是空的!”
“空的?”
“空空蒙蒙,缥缈虚幻,彷佛根本不存在,又彷佛到处都在。”
——————————
最诗情——《流星蝴蝶剑》
流星的光芒虽短促,但天上还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灿烂,辉煌?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永恒不变的星座,也夺不去它的光。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鲜艳的花还脆弱。
可是它永远是活在春天里。
它美丽,它自由,它飞翔。
它的生命虽短促却芬芳。
只有剑,才比较接近永恒。
一个剑客的光芒与生命,往往就在他手里握着的剑上。
但剑若也有情,它的光芒是否也就会变得和流星一样短促。
最对白——七种武器之离别钩
“我知道钩是种武器,在十八般兵器中名列第七,离别钩呢?”
“离别钩也是种武器,也是钩。”
“既然是钩,为什么要叫做离别?”
“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手,你的手就要和腕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脚,你的脚就要和腿离别。”
“如果它钩住我的咽喉,我就和这个世界离别了?”
“是的。”
“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残酷的武器?”
“因为我不愿被人强迫与我所爱的人离别。”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真的明白?”
“你用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相聚。”
“是的。”
最青春——七种武器之碧玉刀
春天,江南。
段玉正少年。
最昂扬——《大人物》
这少年手里握着柄刀,刀柄上的丝巾在风中飞扬。
红丝巾,红得像刚升起的太阳。
最懒散——《欢乐英雄》
郭大路人如其名,的确是个很大路的人。
“大路”的意思就是很大方,很马虎,甚至有点糊涂,无论对什么事都不在乎。
王动却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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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必然是凤头猪肚豹尾。
开篇如凤头,则美丽绝伦,光彩照人。
古龙小说如凤头开篇者不多,并非说开篇不好,只是风格不同,古龙开篇同他的小说一样,绝非规规矩矩正正当当,不落窠臼。可他一旦认真起来,那就不得了了。
古龙但凡如凤头开篇,必然美轮美奂,令人目眩神迷。
其中凤头之凤头,本人首推血海飘香(楚留香传奇)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单此开篇,美丽至极,雅致至极,疏阔至极,潇洒至极,自信至极。可谓雅到极致。白衣飘飘,欲仙欲死的雅。这雅精致如青花瓷,美丽如桥边姑娘,疏阔如天边流云,潇洒如风中奔马,自信如佛陀拈花。如此之美,如此之妙,如此之雅,如茶沁香。
天下凤头一石,此篇独占八斗。
一家之言,欢迎探讨。
网域草莓
非常之多!
如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开头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烘炉,溶万物为白银!
多么好的描写。多么贴切的比喻!
还有陆小凤传奇的开头
引子那里写了四个人,分别是熊姥姥的糖炒栗子。老实和尚。西门吹雪,花满楼!写的很是精彩。
还有大人物的开头,红丝巾
用红丝巾比喻主角,来开头,引出主角的经历,性格!真的很巧妙!
小放
lisa20047
天国的云
yanningxs
原贴:有哪些不错的小说?
峰
陆小凤传奇本就是一个系列小说,是古龙先生的代表作之一。虽然是经古龙先生多年完成的,不过不影响故事的精彩性和连续性!值得一读!
陆小凤传奇系列共有7个故事,分别是:陆小凤传奇,绣花大盗,决战前后,银钩赌坊,幽灵山庄,凤舞九天,剑神一笑!现在附上网址,愿你这里同样获得陆小凤奇妙而快乐的人生: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lucy lau
psyche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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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萌很累的。。楼主你就采纳我吧。。
Mo陌花开❤
古怪侠的作品,留给我最深印象就是神来之笔,戏剧性强。至于故事情节,跟其它故事大同小异,人物形象,也是;不必记忆。曾经在《故事会》上,看到欧*亨利似的小说,便拿来给学生做作文片段练习,训练的就是结尾的戏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