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刀鬼王宫
作者: super枪神
简介:
在二十年前,武林中最神秘最有势力的门派—大力鬼王的鬼王宫,与七大门派的掌门人、精英们在一夜间销声匿迹了……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此后的二十年,江湖中却风平浪静。二十年后,随着江湖中重现大力鬼王的鬼王旗
danny0408756
大刀鬼王宫
作者: super枪神
简介:
在二十年前,武林中最神秘最有势力的门派—大力鬼王的鬼王宫,与七大门派的掌门人、精英们在一夜间销声匿迹了……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此后的二十年,江湖中却风平浪静。二十年后,随着江湖中重现大力鬼王的鬼王旗
阿容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小说作者也拥有著作权,那么小说抄袭会坐牢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了一项侵犯著作权罪,即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所以说,小说抄袭是完全有可能构成犯罪,判刑坐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撒欢1215
1.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2.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3.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4.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5.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6.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7.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8.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9.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10.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11.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12.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13.
即木桩刑.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14.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15.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16.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17.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原贴:小说中的古代刑法
道格拉斯奶奶
您好,我是柯南吧知道团队(百柯全说)的成员,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_^
官方小说版给工藤新一的挑战书~恋爱公式杀人事件~
改变自名侦探柯南真人版连续剧5~8集
第五集 失忆女演员的华丽杀人手法 避暑地的完美犯罪
第六集 酒吧女为爱用数学杀人手法 无法理解的爱情谜团
第七集 沾染鲜血的骨肉的遗产继承杀人 破解绑架手法之谜
第八集 借手杀母的女儿 破解杀母之谜
目前中国内地暂未出版此书,来自长春出版社微博的消息,长春出版社已经获得了该书的授权,正在制作出版中~网上所有有关的此书均是盗版,注意识别~
欢迎继续追问
Evasx
尚
原贴:古代的后宫有什么刑法??
Maxime
原贴:坦克世界地狱猫赚钱?
泡泡糖
原贴:杀人游戏 小说 推荐
鼓鼓
我觉得这个问题我可以hold住,刚学过的
中国早期的刑法极其野蛮、残酷,大多以摧残人的身体或破坏人的生理功能为基本特征,肉刑是当时的主要刑法。古代文献记载把“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yuè),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zé),薄刑用鞭扑”中国最早的刑法出现在夏商西周,称奴隶制五刑,即:
刑罚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
夏:大辟,宫,膑,劓(yì),墨
商:大辟,宫,刖(yuè),劓,墨
其中大辟的意思是,死刑,当然死刑有很多,比如车裂,绞刑,凌迟,枭首等等,前面几个大家肯定都知道了,就说一下这个枭首,它的意思是把犯罪者的人头砍下,然后把人头挂起来或者定在墙上木头上比较高的地方,用来以示众人。
宫:就是割掉生殖器官,使人变成太监;
膑:削去犯罪者的膝盖骨的酷刑;
刖:砍掉犯罪者的四肢;
劓:就是割掉鼻子,使犯罪者随时带有耻辱感;
墨:其实就是用刀子在脸上划,然后再往刀口上点颜料墨水之类的。(感觉有点相当于现在的刺青,只是不往脸上刺罢了)
还有一些法外酷刑比如:
炮烙(páo luò):是一种烧烫的酷刑,用碳火烧热铜柱,让犯罪者在滚烫的铜柱上爬行,知道烧死;封神榜里面有出现过;
醢(hǎi):就是剁成肉酱;
脯:晒成肉干;
剖心
劓殄:将犯罪者本人极其后代全部杀死,说白了就是全家灭绝;
孥戮:杀掉全家,和后世的族诛有点类似。
自汉文帝始,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取代五刑,以身体刑(痛苦刑)取代肉刑。
笞刑:用荆条或者竹板打背,臀,屁股,腿之类的;
杖刑:用荆条或者是大竹板拷打犯人,电视剧应该有很多可以看到;
徒刑:将罪犯监禁在特定长所,剥夺人生自由,有点想我们现在的拘役;
流刑:将犯人遣送到边远地区,就是电视里经常出现的流放,流放的地区大概是我们现在的广东广西一带。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如有理解错误,请见谅;没有给大家配图,以很好理解,请见谅。)
ada_gengyan
古代的刑法真是只有人想不到,没有人做不到,从殷商奴隶制一直到封建社会,酷刑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对身体的各个部位进行摧残,让人不敢写下去。
1,凌迟
凌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千刀万剐,一个人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像太平天国的许多人就遭受了凌迟的酷刑。一个人被刽子手用锋利的刀子,一刀一刀地割掉身上的肉,这种刑罚也要有“仪式感”,从某个部位开始到某个部位结束,必须够刀数,不能多也不能少。要是不够刀数,犯人就死了,那刽子手就有罪过了。
2,劓(yi)刑
从字形就可以看出来,一个鼻一个刂,形声字,就是用刀割掉鼻子。商鞅变法时期,秦孝公嬴渠梁的哥哥就是因为替太子受刑,而遭受了这个刑法。俗话说刑不上大夫,商鞅变法时期可见刑法多残酷。
赵国还是魏国进献给了楚怀王一个美女,因为郑袖嫉妒,所以挑唆魏美人,用手将鼻子遮起来,显得特别好看,而对楚怀王说,她是嫌弃大王身上的狐臭,所以楚怀王大怒,将这个美人的鼻子给割掉了。
3,五马分尸
也可以说是五牛分尸,用五匹马或者五头牛,把手脚头绑上去,然后,五个牲畜朝五个方向拉,直到把一个人撕成好多分。商鞅就因为收到贵族势力的打压,而出逃,在路上竟然没有一个老百姓敢收留他,因为他当时制定的刑罚太严苛。最后自己死在了自己制定的刑法之下,被五马分尸了。
3,人彘
刘邦的妃子戚夫人就是被吕后砍去手脚,剃掉头发,挖掉双眼,弄哑嗓子,放到猪圈里。这也是戚夫人自己作,触及到了吕后的底线,如果戚夫人的儿子当了皇帝,恐怕吕后也是这个结局。
4,醉骨
这是唐代武则天时期发明的酷刑,是在人彘的基础上再加了一项。
砍去手脚,剃掉头发,挖掉双眼,弄哑嗓子,然后把身体浸泡在酒缸里。这是武则天对付萧淑妃和王皇后的手段,极其残忍。
5,刖刑
就是砍去双脚的刑法,据说在战国时期,卞和拿了一块玉进献楚王,楚王不识货,以为是个次品,大发雷霆,将卞和的右脚砍了。卞和过了几年走将此玉给新的楚王,新的楚王也是不识货,把他的左脚砍了。这个卞和也是执着,又进献给了第三代楚王,这个楚王终于识货了,于是把它打造成了和氏璧。
6,烹煮
这个刑法也是出现在唐代武则天时期。类似于温水煮青蛙吧。就是犯人如果犯了法不承认,就把他放在大锅里,水慢慢加热,直到说出真话为止。记得在《步步惊心》里也有烹煮这个刑罚。
此外还有腰斩,绞刑,膑刑,等等,十分残忍。
老地主
为了维护封建社会的统治,古代从不缺少残酷的刑法,花样层出不穷,骇人听闻,今天小编就分享一下古代刑罚集大成者——满清十大酷刑。
所谓的满清十大酷刑,并非是满清时期发明的刑罚,而是在清朝运用最广泛,达到了巅峰的十个酷刑。
蒸刑蒸馒头、蒸包子倒是常见,蒸人就很惊悚了。
所谓蒸刑就是将犯人放在水里慢慢蒸煮,水在炭火下变得越来越烫,让人疼痛昏厥,上升的水蒸气灼伤呼吸道,最终窒息而死,死后身体就会被高温蒸熟了。
当年商纣王就曾将伯邑考放进蒸锅,蒸熟了做成羹,赐给其父亲西伯侯食用。
灌铅灌铅就是往犯人的体内注入铅液,铅液温度很高,灌入身体会灼伤内脏。铅液还会固化,内脏会被侵蚀干净,受刑者在忍受巨大痛苦后死去。
弹琵琶弹琵琶主要用于刑讯逼供,由四个人控制住犯人按在地上,脱掉衣服,让其露出肋骨,用尖刀使劲在犯人的肋骨上来回拨动,令人生不如死,据说没有人能坚持被弹琵琶超过半小时不招供。
俱五刑就是俗称的大卸八块,基本出于杀人不解气,分尸泄愤的目的,把其头、手脚剁下来,身体剁成三块。当然也有更狠的,吕雉就是把活生生的戚夫人做成了人彘。
梳洗这个梳洗不是梳妆打扮,而是朱元璋发明的一种酷刑,用开水浇人身体,然后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刷下来的,直至肉尽露出白骨,一般受刑之人根本等不到最后就气绝身亡了。
车裂人们很熟悉的五马分尸,将犯人的头,四肢分别绑在五匹不同方向的马车上,同时驱马狂奔,人身体活生生拽成了五块。最著名的受刑者就是商鞅了。
抽肠抽肠在木架上高挂一根横木杆,木杆中间绑根绳子,一端有铁钩,另一端缒着石块,像一杆大秤。将铁钩的一端塞入犯人肛门,把大肠头拉出来挂在铁钩上,然后将另一端石块向下拉,这样铁钩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带了出来,悬成一条直线,犯人一声惨叫就挂了。
骑木驴骑木驴专门惩治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先在木毛驴车上竖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女子放在木柱顶端,令木柱戳入阴道内,游街示众,随着车子颠簸,木柱不断搅动,女子最后肠穿肚烂而死。
剥皮剥皮是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将皮肉分离,被剥皮的人得等上一天才能咽气。
魏忠贤喜欢在犯人身上浇上沥青,冷凝后用锤子敲打,人皮随沥青一起脱落,得到完整的一张人皮。
缢首就是绞刑,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旋转弓,弓越旋越紧,人无法呼吸就身亡了。
这些刑罚听着就让人头皮发麻,受刑之人得经历巨大的痛苦才能死去,封建王朝为了维护自身统治,真是无所不用其极!陈小新
最厉害的刑法应该是剥皮,自己看着自己的皮被剥下来,慢慢疼死!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太恐怖以至于这辈子记忆都清除不掉!
图片太恐怖已被隐藏
Magic_Galaxy
檀香刑~用坚实木修成直径两公分圆木,一头带尖,用香油浸煮三天三夜使其润滑无比。行刑时从犯罪之人肛门处钉入,紧贴脊椎内侧而不伤及内脏的情况下从后颈穿出,中间以参汤喂之,使其晾晒足七天而亡。
格外吉祥
我告诉你们吧,在我们明朝里有一种叫做千刀万剐,要求每天割一刀割三千刀而又不另犯人致死,刀割的深度不会超过肌肉,就像平时划伤又不流血的伤口,再上盐增加痛感,三千刀之后再将犯人处以极刑斩首。
Ash
那一种都让人害怕,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让人生不如死。
我看了上边的回答,别说让我经历了,看的我都毛骨悚然,心戚戚然如入地狱。别说我矫情,这就是我的真实感受。如果对我用刑的话,我熬不过一分钟,可能自己就吓死了,所以更加钦佩那些英雄好汉,革命前辈了。
养猫的狗迷
要说中国最可怕的酷刑,那真是数不胜数。光从百度百科中就有二十多种。
很多酷刑光听名字,就觉得头皮发麻,四肢发冷。看完这些酷刑的分类之后,你会发现,死只是这些酷刑的最低标准,它们的终极目标是都生不如死,而且是明知生不如死,但却不能死,这才是酷刑的最高境界。
当然这些酷刑已经很可怕了,不过我觉得百科里面还漏提了一个人,那就是历史臭名昭著的狠角色——吕后,以及她发明的可怕刑法——人彘。
吕后原名吕雉,她是汉高祖刘邦的原配夫人。刘邦的品行大家都知道,在沛县做亭长期间,就是一个小混混,吕雉起先是看不上他的,但是吕雉的父亲却坚称刘邦相貌非凡有帝王之相,一再坚持让吕雉嫁给刘邦。嫁给刘邦之后,吕雉倒也是尽职尽责做好妻子的本分,刘邦常年在外胡混,吕雉家里家外一把手全包了。看到这里,吕雉在前期还是一个不错的女人。
然而事情的变化,就是在刘邦在一众谋士武将的扶持下,打败西楚霸王,正式建立汉朝之后。有了权力的刘邦开始嫌弃吕雉年老色衰,终日沉醉在美人的温柔乡中,尤其是在碰到了吕雉最深恶痛绝的戚夫人之后。
相传这位戚夫人是古代最早的舞蹈家,形容端庄秀丽,身姿婀娜,跳起舞来如粉蝶翩迁,将汉高祖迷得七荤八素,终日与其缠绵于卧榻之中。
皇帝有三妻四妾在古人来看本是天经地义,一开始,吕雉并没有把刘邦身边的莺莺燕燕当作一回事,可眼见高祖日益娇宠戚夫人,甚至达到了溺爱的地步,独占专宠,久而久之,就成为了吕后心头的一根刺。最重要是,戚夫人的肚子还挺争气,不多久就为高祖生下了一位皇子,取名刘如意。
戚夫人母凭子贵,汉高祖更是将她视为心头肉,日益宠爱。本来戚夫人老实本分享受皇恩盛宠,夹起尾巴做人,下半生也可安稳。不过这位戚夫人也是个厉害角色,竟然恃宠而骄向汉高祖提出,废了太子刘盈,转立刘如意。这下可惹恼了吕雉:争宠就算了,现在居然还想踢开自己上位?这下吕雉更加将戚夫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刘邦内心其实非常想立刘如意为太子,因为刘如意不仅从身形模样都非常像他,连性格也是如出一辙。但是吕后可不是省油的灯,她一路跟随刘邦闯荡,见过多少大风大浪,还曾帮刘邦除去了不少亲信,所以在朝中,吕后的势力是比较大的,由于刘邦忌惮吕后的势力,怕给戚夫人以及刘如意招来杀生之祸,于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可没想到刘邦千算万算,不仅没有保全自己的宠妃和儿子,反而让他们陷入了更绝望的深渊。
公元前195年,刘邦逝世。太子刘盈即位,但是刘盈本人忠厚老实,不善朝政,于是实权便落到了吕雉手中。而吕雉第一个要解决的就是她最痛恨的两个人——戚夫人母子。
太后遂断戚夫人手足,去眼,煇耳,饮瘖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居数日,乃召孝惠帝观人彘。孝惠见,问,乃知其戚夫人,乃大哭,因病,岁馀不能起。使人请太后曰:“此非人所为。臣为太后子,终不能治天下。”孝惠以此日饮为淫乐,不听政,故有病也。史记吕太后本纪看文中的这一段描绘真是让人毛骨悚然,戚夫人先是被剁掉了四肢,然后又被挖去了双眼,割去了耳朵,毒哑了嗓子,最后被丢到厕所中,让其自生自灭。最变态的是,她还邀请自己的儿子刘盈去观看,将本就性格柔弱的刘盈吓个半死,一病不起,悲叹道:“这样的行为不是人能做的,但做这个事的人确实我的母亲。”从此无心朝政,久郁成疾,英年早逝,年仅23岁。
mickoyan
古代哪种酷刑最让人可怕?我来说说我知道的三种酷刑吧!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将人从腰部斩为两段,它的可怕之处是将人“一分为二”后,由于人体的重要器官都在腰部以上,所以被斩之人一时半会死不掉,那疼痛大家可以想象一下。雍正时期有个叫俞鸿图的官员,因为贪污被雍正下旨判处腰斩之刑,俞鸿图被腰斩以后,疼的在地上直打滚,直到几个小时候才慢慢的死去,临死之前还用自己的血在地上写了几个“惨”字!
阉流刑其实是“宫刑”和“流刑”的合称,它的可怕之处不是将人处死,而是对人身体和心理慢慢的折磨以后,人在痛苦中死去!它主要针对的是犯诛九族罪的家庭里十一至十五岁的男孩,其具体操作是:将犯人固定住,然后将他的整个生殖器官割下,用一根管子插入其尿道,让他以后小便用,等过几个月犯人伤愈之后,就将犯人流放到边疆充作奴隶,而很多犯人由于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最后也活不了多久,最终在痛苦中死去!
凌迟也叫千刀万剐,是我国古代最残忍的刑罚,一般都用在罪大恶极的人身上,具体操作是:先将犯人固定住,刽子手对犯人身上的肉进行片割,一般会先从犯人腿脚开始割,刑罚会一直持续几天,犯人在这几天里会痛苦不堪,在经过最后一刀后,犯人才会在痛苦中死去!
当然刽子手也是有任务的,比如说在三天时间里,将犯人身上割3600片肉下来,在这段时间里刽子手还不能让犯人死去,如果在这段时间里犯人被刽子手割死了,刽子手也会被处以极刑!说凌迟可怕不仅仅是针对犯人,其实对刽子手来说也是一种煎熬!
其实在我国古代还有很多残忍的酷刑,其可怕程度并不亚于以上三种酷刑,在这里就不一一渲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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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
以下内容可能引起不适,请谨慎阅读。
提起古代残酷的刑法,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凌迟吧,想象着各种刀子在你身上割来割去,意识还保持着清醒,那种绝望的心理和生理上的疼痛绝非一般人所能承受。
凌迟恐怕是有史以来可以想象出的最痛苦、最难熬的“慢死”了。
根据传统,受刑者被绑在木架上,刽子手提着一个蒙着布的篮子登场。篮子里装满了各式各样的刀具,每一种尖刀都是为切割身体不同的部位而特制的。刽子手从布下面随机抽出一把刀,根据刀的类型决定要切割的部位。手指、小腿肌、乳房、大腿肌、鼻子、眼睛、嘴唇的命运,全取决于那随手一抽。
根据不同情形,有时行刑过程可长达数个小时。显然,那把专门为心脏而打造的刀最终要现身。此时,痛苦的煎熬终于可以画上句号了。
如果囚犯家属贿赂刽子手,那把刀可能会在施刑刚开始就出现。
古代的酷刑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如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缢首,烹煮等等……个个让人胆战心惊,这些酷刑成为封建统治者,维护自己地位的一个重要手段。
外国的酷刑同样让人胆战心惊
热锅老鼠
西班牙宗教裁判所里对付异教徒的常用手段,把一口大锅反扣在受刑人肚子上,里面放几只老鼠,然后在锅底放上烧红的木炭,被扣在锅里的老鼠热得受不了就会拼命撕咬抠挖受刑人的肚子。
注水刑
人们对深水,有着天生的恐惧感,溺毙或者窒息而死是非常可怕的,令人毛骨悚然。
那种特殊的恐惧、疼痛和惊慌,引导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发明了一种特殊的注水刑。
施刑时,罹受人手脚捆绑平躺着,把一块细孔布料(一般是亚麻布)蒙在他的口和鼻上;虽不足以让他窒息,但肯定能令他惊恐不定。然后,把大量的水浇到布上,水被受害人吸进喉咙和鼻孔,当受害人几乎昏厥时才把布拿走。
根据目击者的记述,从口中抽出的布上常常满是鲜血,据记载,受刑的感觉“像把他的内脏给扯了出来”。
这种酷刑还有一个邪恶的变种,把一个漏斗强塞进受害人的喉咙中,然后往漏斗里猛灌水。受害人很快就窒息和呕吐,但是灌水并不停止,直到受害人的胃开始膨胀和扩大,随后水倒灌进喉咙,涌出嘴外。
然后,用一根绳索勒紧他们的脖子,或者往嘴里塞一块破布,来阻止吐水。随后,这可怜的家伙被拖下拷问台,被迫在难忍的胃部剧痛中在地上来回翻滚,最后,解开破布或绳索,允许受刑人在接受新一轮审讯之前把水吐出来。
酷刑真的让人不寒而栗。
村口那头驴
五马分尸吗?
1
朋友,中国古代最残忍的刑法是:
1凌迟处死,就是使用小刀,一点,一点地割犯人的肉,叫犯人极痛苦的,慢慢的死。
2五马分尸,就是把犯人捆起来,五匹马分别拉住犯人的手,脚四支与头,分别跑向不同方位,把犯人拉死,分尸。但以上刑法只有皇帝本人判处,因为极悲忍,其它任何人没有这个权力。被处以凌迟处死与五马分尸的人,主要是造反,威胁皇帝的权力的人,如太平天国里的石达开,太平天国洪秀全继承者洪秀全的儿子,明末袁崇焕等人。
2
看过《封神榜》,本人非常害怕蛇,有一个情节是纣王为了妲己惩罚其他人,把人放进满是毒蛇的坑里面,相当于凌迟,一口一口,一刀一刀,还要忍受软体动物的折磨,真是难以想象,
妲己和纣王还在上面寻欢作乐,笑得多么淫荡。
要说古代刑法最让人害怕的,个人觉得是刑法都让人害怕,最让人害怕的还是商代的刑法,各个朝代的刑法也是各有千秋。
3
其实不论哪种刑罚都挺令人害怕的,毕竟这是受在自己身上,面对死亡或者受苦,我相信大部分人还是胆怯的。
比如说下面这几种,小君认为是古代刑罚之最恐怖,没有之一:
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而这其中,烹煮可谓是最最最最恐怖的,而且它还和咱们听过的一个成语——"请君入瓮"有关,这成语来源于咱们的武则天,事情是这样的:
来俊臣和周兴是武则天手下的两名酷吏,死在他们手上的人不计其数,可有一天,突然有密报周兴和丘神勣串通谋反,武则天知道后便命令来俊臣审这个案子。怎么个审法呢?来俊臣想了个妙招:
一天来俊臣请周兴到家里作客,他们一边聊天,一边喝酒。来俊臣对周兴说:"有些囚犯啊,犯了事儿怎么动刑都死不认账,有什么办法使他们招供呢?"周兴说:"这很容易!可以拿一个大坛子,用炭火在坛子下面烤,然后让囚犯进入瓮里去,什么罪他敢不认?"听完后,来俊臣马上吩咐侍从找来一个大坛子,按照周兴的办法用炭在周围烧着,然后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太后命令我审问你,请你老兄自己钻进这个大坛子里去吧!"周兴非常惊慌,当即磕头承认罪行。
酷刑这种东西,体现了古代统治者对于人民的高压,封建社会,大多数帝王仅仅把自己的人民看作是“东西”,在他们心中,只有用严刑酷法教训犯了错的“东西”,他们才会乖乖听话,但是,历史告诉我们严刑酷法带来得不是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的乖乖顺从,残酷的镇压反而加快了王朝覆灭的步伐。随着社会的进步,刑罚制度也在进步,看看我们的现代社会,再也没有像以前那样的严刑峻法,越来越强调对"人权",包括对罪犯"人权"的保护。
4
其实不论哪种刑罚都挺令人害怕的,毕竟这个受在自己身上,就很恐怖了。面对死亡或者受苦,我相信大部分人还是胆怯的。何况还是生不如死的死亡?
个人认为古代刑罚都是最恐怖的,没有之一:下面我们来聊一聊古代的这些刑罚。
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梳 洗,弹琵琶,抽肠,骑木驴。古代形罚实在是太多了,我这里就说一下大概比较常见的形罚。
古代的环境是古代的人,多生怨恨和疑心。所以就会使劲的想各类刑罚。
这此刑罚光想想就让人恐惧。实在无法理解古代人是怎么生活在如此多刑法的是社会的。看见这些刑法,感觉古代社会应该是很少人会犯法。但是不然,光拿其中一样刑法就让人恐惧,可是古代还是有很多穷凶极恶的犯人。因为古代官方抓不到这些犯人,就会使很多人犯法。但是也是因为广泛抓不到这些穷凶极恶的犯人,所以朝廷就使劲的想各种刑法。
这些刑法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恐惧,那么我就为以前执行刑法的人感到可怜,不知道他们要怎样天天面对这些刑法并且进行执行,还要每天熟练他们。他们心里应该已经生病了,并且没有正常的生活。如果要我选古代刑法,哪种最让人感觉残忍的话,我选择,对执行人最残忍。个人感觉这些严刑的执行人已经从恐惧害怕到麻木了。
除了残忍还是残忍。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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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卬象中,最可怕的应是五马分尸!
这是一种极为疼痛的刑法,意思是五匹马绑上绳子,绳子的另一端各绑在犯人的头、左右手、左右脚上。绑好后,五匹马同时向五个不同方向跑去,直到犯人皮开肉绽为止。这就是婷婷认为最残酷的、最令人害怕的刑法,五马分尸了。
6
有一种专整宫女刑法:墩锁:又叫 锁,清朝宫女最怕的一种酷刑,专门整宫女用的。谁要是被用了这种酷刑,谁就会死 得奇惨无比,痛苦万状。因为墩锁的刑具是一个高约20厘米,一尺见方的木箱,箱上 有四个洞,分别锁住手脚。宫女在箱中无法站立,故名墩锁。时间一长,宫女会因四 肢淤血,呼吸困难,大小便无法进行,痛苦难言,经过几天生不如死的折磨后死去。 后来,这种酷刑传到外蒙,被用于处置不贞女人。
据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有不少官绅家中的妒妇虐刑婢媪,“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或“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等等。
可见,这一类的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肆虐面很广。值得注意的是,“幽闭”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从周秦到明清受此刑而死的妇女决不会少(她们可没人象司马迁一样留下芳名来)。古人亦认为这是仅次于死的酷刑(见汉书·孔安国传)。所以王夫之说:“国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为这样,此刑渐废。
7
最让我害怕的刑法是铜牛,所谓铜牛就是铜打造出来的牛,也是炮烙的一种,就是先在铜牛下面取火,把铜牛烧的火红,因为铜的温度高!在将受刑者的舌头割掉,扒光衣服,然后打开铜牛的盖子,把人投进烧的火红的铜牛体内,铜牛体内的空间很大,在牛嘴的地方有个通风口,不至于把受刑者憋死,受刑者在铜牛体内因受不了疼痛,没舌头的惨叫声,就像是牛在叫。
8
对于胆子小的人什么刑罚都可怕,对于有信仰的人来说一切都是浮云。
凌迟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
车裂
明清小说写到某人惨死时,爱用这样的一句套语: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汉书》中彭越。”李存孝是唐末晋王李克用的义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谗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获,带到太原,“车裂于市”。彭越是汉初开国功臣,刘邦采纳吕后意见,以谋反罪把他车裂处死,并灭其宗族1。一提及车裂之刑,令人谈虎色变,足见这是古代的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
所谓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
斩首
斩首是古代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先秦时的死刑有车裂、斩、杀等名目,但那时的斩不是斩首,而是斩腰。执行时,囚犯的身体伏在“椹质”上,刽子手用巨斧砍断其腰(参见本书腰斩)。所以,“斩”字用“车”作部首,是取和车裂同样将人处死的意思,偏旁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时用斧不用刀。秦以前也有人把割头处死的做法,那叫“杀”。秦以后,逐渐把“斩”引申为广义的杀,杀头的刑罚便叫做斩首。
斩首的地点和执行其他死刑一样,一般都在市朝。从春秋时起大多如此。凡将王公大臣或名士大夫斩首,就在朝门外,如北宋时在汴京(今开封)五朝门,明清时在北京午门;凡将普通死囚斩首,就在街市进行,这即是礼记·王制篇所说的“刑人于市,兴众弃之”的意思。对某一城市来说,行刑的地点有时是固定的,有时是不固定的。清代北京斩人,常在菜市口。有据传说,清代苏州斩人常在五故天亮时,在平时较繁华的街道上执行。市民得知要在这街上杀人,都事先出钱贿赂刽子手,如果谁家不出钱或出钱较少,刽子手就有意在他家店铺前面行刑,这家人就会觉得十分晦气。
腰斩
小说、戏曲描写的包公故事中,包公把罪人处死用的是虎头铜铡,施行时罪人被平放于张开的铡口下面,从腰间铡为两段。如包公下陈州铡了四国舅,在开封府铡了驸马陈世美、后来又铡了亲侄儿包勉等等。这些故事当然只是根据传说编撰的,事实无考,但这种铡人的做法却是自古就有的,即古代死刑的处死方式之一——腰斩。
剥皮
剥皮,这两个字一听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光溜溜”地爬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9
我觉得是剥皮。
剥皮
剥皮,听到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电影满清十大酷刑描写过另一种剥法,其可信度未知。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光溜溜”地爬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三国时期
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就曾经“生割剥人”,但他怎么个剥法已难查考。三国时吴国末帝孙皓曾剥人脸上的皮。吴亡之后,孙皓降晋,有一天,晋武帝司马炎和侍中王济下棋,孙皓在旁边观战,王济问孙皓:“听说你在吴国时剥人面、刖人足,有这回事吗?”孙皓回答说:“作为人臣而失礼于君主,他就应当受这种刑罚。”这时,王济的腿正在棋桌下面伸着,两只脚伸到司马炎坐的一边去了,他听了孙皓的话,立即把腿缩回来。这件事说明,孙皓对自己曾使用过剥人面皮的刑罚毫不掩饰,也可以看出,像王济这样有地位的人,听到剥皮之刑也会不由得产生畏惧之感。十六国时期,前秦苻生曾经把一些死囚剥去面皮,让他们唱歌跳舞,借以观赏取乐。北齐统治者高氏也惯会剥人面皮。侯景从北齐南逃回梁时,高澄命令逮捕侯景的妻和儿子,先剥下他们的面皮,然后用大铁镬盛油把他们煎死。幼主高恒继承了他的祖父辈和父辈的残暴,经常剥人面皮,亲眼观看被剥者的痛苦之状来取乐。
元朝
根在可见的史料,六朝前的剥皮之刑只是剥人面皮,后来便进而剥人全身的皮了。元朝初年时,元祖忽必烈诛杀了阿合马籍没了他的家。阿合马有个爱妾名叫引柱,武士们搜查时从她的衣柜中搜出两张熟好的人皮,每张皮上都连着两只完整的耳朵。问她存放这人皮有什么用,引柱说,这是诅咒时用的,把它放在神座上,发咒语时人皮就会出现应声。世祖下令把引柱和画师陈某及阿合马的另外两名亲信曹震圭、王台判共四人,剥皮示众。
明朝
明太祖对元末贪官污吏极其痛恨,也深知官吏贪污横行对朝廷统治的危害。他即位后,采取严厉的措施惩治贪污官员,最残酷的一个刑罚是“剥皮”。
朱元璋曾告诫百官:我以前在民间时,见到州县官吏多不爱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我心里恨透了。如今要严立法禁,官吏凡是贪污蠹害百姓的,严惩不恕。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他颁布了醒贪简要录规定:官吏贪赃六十两以上的枭首示众、剥皮楦草。在哪里剥皮?当时地方各个府、州、县、卫衙门左边的土地庙,就是剥皮的刑场,所以老百姓又称土地庙为“皮场庙”。
剥皮之刑很惨酷,把人皮楦草悬挂则更加瘆人。塞满了草的贪官人皮袋子挂在哪里呢?有两处地方:一是官府衙门的公座两旁,各悬挂一个填满稻草的人皮袋,以警诫在职官员“好好工作”;二是把人皮袋子悬挂于特设在衙门左旁的土地庙中,用刑之各种器械列为庙中仪仗,用作警诫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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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酷刑可谓五花八门,各式各样,如果深入了解古代酷刑历史,残忍的刑罚方式会让每个人毛骨悚然,可以说,每一种酷刑都是对犯人肉体和精神的极大折磨,都会让受刑者痛苦不已,下面笔者就介绍一下三种让人不寒而栗的酷刑。
“刷洗”之刑【刷洗之刑的刑具铁刷子】
“刷洗”这种刑罚据说是朱元璋发明的,朱元璋有一个爱好,就是研发酷刑,明朝专门惩治贪官污吏的酷刑“剥皮实草”也是他发明的,单从这一点看,朱元璋手段还是很残忍的。
那么“刷洗”之刑到底怎么实施呢?首先,犯人要先躺在铁床上而后固定好,再用开水(注意,必须是开水)一遍一遍的往犯人身上浇,此时犯人就会被开水烫的死去活来(人们生活中多少都会开水烫过,烫伤的痛苦都知道,所以可以想象开水浇全身是多么的痛苦),这是第一道程序。
然后,开始第二道程序,用铁刷子刷洗犯人被开水烫过的皮肉,直到把皮肉刷掉,露出白骨为止。而此时的犯人如果还活着,那么肉体将会承受巨大的痛苦,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皮肉被刷掉露出森森白骨让人想想都可怕。
“刷洗”之刑多见于明代,明朝灭亡后此刑罚也随之退出历史舞台。
醢(hai 三声)刑【醢刑】
在说醢刑之前先解释一下醢这个字,醢字的本意为肉酱,说到这,醢刑这个刑罚也就好理解了,醢刑就是将活人剁成肉酱。而醢刑也是我们所熟知的凌迟之刑的前身。
历史上著名的商纣王据说就是醢刑的发明者。
史记·殷本纪记载:“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
九侯是当时商朝的诸侯王,因为九侯的女儿不喜淫乱,纣王就把她杀死,并且将九侯剁成肉酱。
春秋时期宋国的一位将领名叫南宫长万因为杀死了宋闵公和众臣也被处以醢刑。
史记·宋微子世家第八记载:“宋人请以赂陈。陈人使妇人饮之醇酒,以革裹之,归宋。宋人醢万也”。
醢刑具体行刑步骤史书并没有详细记载,但我们也可以从史书的只言片语中见识到醢刑的恐怖之处。
醢刑在奴隶社会时期使用较多,在封建社会时期醢刑逐渐发展成为人们熟知的凌迟之刑。
宫刑【宫刑刑具】
古代宫刑对于男性来说就是阉割生殖器,名为“去势”,而对于女性来说就是用木棍击打女性腹部,使其子宫脱落,名为“幽闭”。
韵会记载:“外肾为势,宫刑男子割势”。
西汉著名史学家,《史记》作者司马迁都被汉武帝处以宫刑。
司马迁报任安书记载:“草创未就,会遭此祸,惜其不成,以就极刑而无愠色”。
而针对女子的宫刑,后世出现一刑罚名为“骑木驴”,就是用木棒插入女性生殖器内,残忍程度不言而喻,基本上受刑女性都会即刻死亡。
总体来说,古代的刑罚大多都是非人性的,行刑时犯人都会承受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十分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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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比佳
谢邀,个人觉得人彘最让人害怕。汉初
吕后
残杀戚夫人
之后,唤其“人彘
”,是把人变成猪的一种酷刑,把四肢剁掉,割去鼻子,挖出眼睛,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用暗药灌进喉咙割去舌头,破坏声带,使其不能言语,然后扔到厕所里,事见史记•吕太后本纪:断戚夫人手足,去眼,烷耳,饮喑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意指猪狗不如,是从精神与肉体上的双重摧毁。northern_3
腰斩在行刑的时候,犯人必须要脱光衣服,让腰部裸露出来,然后趴到砧板上。这对犯人无论是精神还是肉体上都是一种残酷的折磨。许多犯人在还没来得及行刑的时候便已经吓死过去了。
鲁迅在文章中写过:中国人是最能研究人体,顺其自然而用之的人民。脖子最细,发明了砍头;膝关节能弯,发明了下跪;臀部多肉,又不致命,就发明了打屁股......。腰斩的发明可以看出古人已经能从心灵上驾驭囚犯,统治者使用腰斩的酷刑,就是要斩断反叛者的脊梁,教化出听话、顺从的顺民来。
腰斩之所以残酷,是因为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犯人的腰被砍断后,还有意识,要过段时间才会断气,疼痛难忍,十分痛苦。所以为了减轻犯人的痛苦,犯人的家属一般会打点刽子手,让他行刑时从上面一点儿的部位动刀,这样可以死的快些。而如果有人与犯人有仇,想要借机故意折磨犯人,则让刽子手从下面一点儿的地方动刀,甚至还会将犯人的上半身放到桐油板上,让血流不出来,这样犯人会痛苦好几个时辰也无法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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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的各种酷刑中,凌迟应该是最为残忍的一种死刑。
凌迟又叫“剐刑”,它是让犯人在极度痛苦中慢慢地忍受折磨、生不如死,采取的办法就是一刀一刀地割其肉,直到最后死去。
在唐代以前,尽管法典上没有此刑,但用零碎割肉处死人的例子还是有的,比如:南朝宋后废帝刘昱,就发明了将人零割的办法,一些人就成了他的试验品。唐代中期的将领颜杲卿、袁履在平定安禄山之乱时被俘,就是被一刀一刀零割而死的。
到了辽代,凌迟作为死刑之一才被正式列入法典。直到宋仁宗天圣六年(1028),才对一个杀人祭鬼的主犯,首开凌迟的刀子。从此以后,凌迟之刑正式进入北宋的法场,如诽谤朝廷、辱骂皇帝、乱议“王法”等即处以凌迟。元、明、清也都把凌迟列入法典正式条文。不过,扩大了用刑的范围,对那些“谋大逆”、“毁亲庙”、“乱人伦”之类的首犯也施以凌迟。
虽然都是凌迟,但执行起来还是有差别的。比如明代的两例凌迟案件:一个是正德五年(1510)大宦官刘瑾因图谋反叛,圣旨特批将其“凌迟三曰”处死,结果刘瑾被剐了三千五百五十七刀,期中第一天剐了三百五十七刀。另一个是明崇祯十一年(1638)大臣郑鄤以所谓杖母蒸妾、奸媳奸妹等“逆伦”大罪处以凌迟,在宣读圣旨时说:“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这两例都是有史可查的凌迟酷刑,但被剐的刀数并不一致。
据考,明清两代的凌迟刀数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等不同说法,还有的说为一百二十刀。上面说的明代两起凌迟大案也可能俱为例外。
最后说说凌迟时施刀的一般顺序:先割去双眉,再割去双肩,又割掉双乳,然后依次按手、肘、大腿、小腿、心脏、脑袋、两手、两足的部位碎割,割完犯人身上的肉以后,有的还要将骨头砸碎,真可谓目不忍睹,残忍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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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利,发明了很多可怕的刑罚,光是听名字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根据他们的恐惧程度进行排名:
酷刑排行榜NO.1 凌迟
凌迟也就是俗称的“千刀万剐”!凌迟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并且在以后多朝也都有沿用。
该种刑罚执行时要将犯人脱光衣服绑在柱子上,由刽子手用刀将肉一片片地割下来,一共要割3357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将犯人刺死。
在行刑的时候,甚至会边行刑边上金疮药,以延长犯人的痛苦。
酷刑排行榜NO.2 剥皮
剥皮也是古代的残酷刑罚之一,起初只是剥人面皮,后来到了明朝成为了朱元璋整治贪官污吏的酷刑。
行刑时,用刀在人背部划开,将皮和肉分离开来,就像蝴蝶的蝉翼一样。其过程不仅漫长而且血腥。
朱元璋时候,最痛恨贪官污吏,用剥皮的刑罚来惩治贪官污吏。还会将剥下来的人皮塞上稻草悬挂在官府衙门的两侧示警。
酷刑排行榜NO.3 梳洗
梳洗常用来形容姑娘的梳妆打扮。但其实它也是一种可怕的刑罚,发明者是明朝的统治者朱元璋。
行刑时,会将犯人脱光衣服放在铁床上,然后用滚烫的开水浇上几遍。用铁刷子一下子一下子的刷他的皮肉,直至露出白骨。
酷刑排行榜NO.4 人彘
最著名的事件就是西汉时期的吕太后将得宠的戚夫人做成了人彘。可见“最毒女人心”,居然想出如此残酷的刑罚。
人彘就是将人的四肢切下来,用铜注入耳朵使其不能听声;挖出她的眼睛使其变成瞎子;用刀割掉她的舌头,毁掉声带使其不能发声;有的还会把头发、眉毛、眼睫毛都会拔掉,然后扔在厕所里
酷刑排行榜NO.5 炮烙
炮烙是商纣王时期发明的一种酷刑,将犯人捆绑在烧红的柱子之上,犯人就会被慢慢的烫死。
刘小茉_J
小编觉得应该是凌迟吧
凌迟,俗称“ 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之一。“凌迟”主要是针对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也就是说,凌迟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粗俗来说嘛,就是挨千刀的。
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这种刑法在十三十四世纪流行,二十世纪初废除。
抓狂的信大人
古代刑罚分为封建五刑和奴隶五刑,相比之下,奴隶五刑不仅取人性命,而且伤人内心,即便不死之人,想改过自新,也无能为力,与孔孟思想不符,后才有了封建五刑。
奴隶五刑分为:墨、劓、剕、宫、辟。
虽然宫刑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但因为它使男性成为非正常之人,堪称奇耻大辱,所以受刑者不仅身体上遭受痛苦,而且精神上也饱受摧残,其伤害程度远远高于墨、劓、剕刑。
宫刑不单对男性施刑,女性亦有,但具体如何,并未有明确记载。主要是古代女子大多足不出户,犯罪率远低于男性。
女性除宫刑外,还有刑舂,拶刑,杖刑,赐死。
杖刑为去衣受杖,在封建礼教下,女性肉体如果被外人看到,则为奇耻大辱,因此杖刑用于奸罪。
遭受宫刑的男性与杖刑的女性,其羞辱程度,往往会令受罚者蒙羞而死。
空白式的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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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中国的古代属于封建社会,社会的等级十分的严格,决不允许有人触犯,但是,为了加强这一社会等级,使统治者们牢牢地统治住百姓,君主们就会发明许许多多的酷刑,尤其是在一个王朝的末期,君主所实行的刑罚会更加的严厉,以杀伐镇压劳动人民
可以换一句话说,刑罚是社会等级的产物,只要还存在一个社会等级,刑罚就会存在,即使当今我们建立的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已经十分的民主,人已经实现了最大的平等,但是我们的社会等级依然存在,所以说,刑罚依然会存在
哪一种酷刑是最可怕的古代君主们所研究的酷刑十分的繁多,都是根据人类的身体结构特点和心理弱点所设计的,所以说,根本就没有特点的哪一种酷刑最可怕,中国也有一句老话“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用在统治者身上也是一样的,在他们看来,刑罚永远都不嫌少
如果要对比男性和女性的刑罚,女性的刑罚会更加的严厉,这是因为在古代,女性的地位低下,而且对于女性的要求十分的高,而且相比于男性,女性的身体和心理弱点十分的多
由于篇幅有限,在这里我就只是介绍一种清朝的刑罚罚,如果有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三角马这个刑罚是在清朝的时候出现的,主要针对的罪犯的生殖器,由于人类的身体的生殖器是十分的脆弱的,所以刑罚专门针对生殖器是非常残忍的
三角马,是一个一个三角形的结构,材料是木头也可以是铁,这个三角马的斜率是可以根据需要来进行调试的,所以说并没有一个比较固定的斜率
首先,罪犯是会被脱去衣服,如果要是女子的话,在众人之下脱去衣服是十分羞耻的事情,在这个三角马的顶端还会犯一个长木棍,这条木棍的长度远远长于阴道的深度并且十分的巨大,所以会导致直接插入内脏,并且还有抬上街头游街示众,如果是男性的话,则会选择的肛门
刑罚是十分的扭曲人性的一种体罚方式大家心目中最可怕的刑罚是什么?大家可以在评论区发表意见如果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关注和为我点赞!若若游天下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主要是针对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也就是说,“凌迟”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毕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凌迟那时一般是八刀到一百二十刀,延至朱明,这一数字升级到了一千刀到三千刀。血肉之躯要想承受一千刀甚至三千刀之后才死,这需要刽子手的精准技术。显然,把死亡的过程拖延得如此漫长,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受刑者的极度痛苦来警告世人:若敢作奸犯科,这就是下场。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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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说到残酷的刑法,古人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并且方法太多,就武则天时期就有出名的酷吏。
但太多,我这里说3个。也是很惨的。
第一 营妓
第二 宫刑
第三 骑木驴
真的是太惨。
下面我来说说这个具体是怎么执行的,一个一个来;
第一 营妓“营妓之设,说者谓盖以慰籍军士者,始于春秋时代越国。”打仗是男人的事,而在军旅生活中又难免有压抑情绪,为慰藉军士,故有营妓。
这种方法不用死人,但是很残忍。
“妓女的建立,据说是为了安慰士兵,始于春秋时期的越国。据岳绝书所言,勾践将在杜甫山攻打吴国,并将遗孀送到独山。她会认为她是个死人。她要去县城走四十里。后来,她要掩护勾践,所以她要当兵。这就是营地妓女的起源。
它在汉、魏、六朝、唐宋时期都保存了下来秦汉以前就有娼妓,勾践采取“行士”的做法,管仲采取“女鲁”的做法。据冯康传记载:“赵将军李牧是一位住在边防军城的边防将领。他们都用自己的钱在外面奖励他们。汉魏时期,城邑租给士兵,私自集资,五日杀牛,祭祀宾客、军政官员等。到汉武帝时,营娼制度才刚刚确立。
第二 宫刑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宫刑对男女都有,对男无须多言。宫刑对女性实施是确定的,至少至明代仍然对女性施行。但实施方法,则众说纷纭,较复杂。
说白了其实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都会用,只不过方法不一样而已,但是男女都有,可想而知在古时候的那些人是受了多大的罪,当然了是犯罪的人才会受到这样的惩罚。
宫刑也叫腐刑,因为对于受害者来说,不仅是肉体上的痛苦,更是精神上的屈辱,从此,就像一棵烂树,有了棍子却不坚强。另一种说法是,被判死刑的人就像腐烂的木头,不能开花。
宫刑,又称阴刑,是指在阴中对男性或女性的惩罚。《尚书》中的吕行一章中就有“西行”之称。按照朔文的说法,就是用棍子攻击。据马国汉的同庚帖称,当时有一种用木棍敲打女性下体,破坏其生育功能的方法。
第三 骑木驴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酷刑,在史料中为钉住犯人手脚的刑法。在小说中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但小说中的说法既没有历史实物证明,也没有严肃史料佐证。
清朝小说《狄公案》中的骑木驴是先在一根木头驴车上竖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毕周氏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遭受折磨,押赴刑场处决。晚清小说冷眼观的作者王浚卿认为,这种性酷刑并不真正存在,而是源自清中叶小说倭袍传 。
根据现有史料,倒是有明确证据表明,所谓木驴并不是特别针对女性的所谓酷刑,相反仅仅是用来钉住犯人手脚的刑车,男性犯人同样可以享受这种待遇。
看着都觉得疼,简直太不能忍受,真的是感谢自己生活的现代这个城市当中,没有这么残酷的刑法,不然像现在出轨的一些人,和一些不好的人肯定不敢随便出轨或者是做一些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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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Sам→銳爺
导语:为了维护封建社会的统治,古代从不缺少残酷的刑法,花样层出不穷,骇人听闻,比如剥皮,腰斩,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等等,那么你古代刑法最让人害怕的是哪一种吗?
古代刑法中最让人害怕的,大概就算凌迟吧。中国人既有造福于世界的四大发明,也想出了让人毛骨悚然的刑法,从甲骨文的字形就可以看出,有锯断人腿的刑法,有割掉人鼻子的刑法,有阉割男人生殖器的刑法,有给人脸上刺字的刑法,这些在《周礼》等一些先秦古书上也有记载,互相印证,这些刑法,统称为肉刑。但还不算最厉害的,最顶级的刑法当然是死刑,只是死刑还分好多种处死法。最仁慈的大概是绞刑,勒住脖子绞死,那时候的绞刑,大概没有西方现代那种绞刑台,一抽踏板,人坠下去立刻死亡。估计就是慢慢窒息的绞法,其实比较痛苦。但中国人讲究全尸,所以他们觉得最仁慈。要说最不痛苦的,是斩首,一刀下去,立刻升天。不过先秦两汉的斩刑,通常不是斩脖子,而是斩腰。从技术上来说,腰斩对施刑人也不方便,比斩脖子困难多了。但统治者搞这么麻烦,就是为了增加受刑人的痛苦,以惩戒后来者。不过在秦汉,最顶级的刑罚大概是车裂。商鞅被秦王憎恶,所以他的死法就是车裂,也称五马分尸。秦末农民起义的领导,被秦军捉到,也往往是车裂。还有一种是“烹”,把活人扔进沸水里,活活煮死。其实这两种,活人都捱不了多久,就会死掉。跟凌迟比起来,算是仁慈了。凌迟这种刑法出现比较晚,有确切记载是在五代,把活人剐到几百刀才死,如果不割满一定刀数就死,施刑人有责任。这个刑法到了清末才废除。
最厉害的刑罚,当属精神和肉体上折磨的双重刑罚,那些一刀咔擦砍掉脑袋的方法在古代简直是最仁慈的死法了,我们是几千的古国,上有四大发明,下有对待不法分子的各种死法,记得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就曾经说过:中国人是最能研究人体,顺其自然而用之于人民。所以残酷的刑法是数不胜数,但非让老猪说一个最厉害的刑法,还是非“千刀万剐”(凌迟)莫属了。这个刑法可谓是诛人诛心诛四肢了。咱今儿就详细的讲讲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的凌迟之刑。
这凌迟二字的来历呢,其实在古时候是特指架车上山,由于山势陡峻,而造成行进的速度非常的慢,在平地10分钟的路程,上山要走一个小时,所以凌迟的最开始的意思是由山形的延缓引申为时间的延缓。所以在古书荀子·宥坐中有记载凌迟的含义:“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
据史书记载,这个凌迟最开始于五代时期,在后来的北方地区政权辽代,金代,元代,明代,清代都成为了法律规定的一种刑法,而且对割的刀数还有规定,据说一共要给犯人割3357刀,最重要的是,要刽子手在第3357刀之前保证犯人不能死去,这样才能算大功告成,否则刽子手也要被惩罚,在宋代的法典宋史·刑法志一就有详细的记载:“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这种零割碎剐的方式可以成为人类史上的最残酷的刑法了。
下面说说具体人的案例,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大明朝的袁崇焕袁督师,被崇祯皇帝认为是勾结皇太极里通卖国,是极大的叛国行为,最后就被用这种酷刑杀死,当时在北京行刑的时候,据史料记载那是万人空巷啊,袁督师被割了整整3543刀才死去,而围观的群众竟然争抢袁崇焕身上割下的肉生吃,以表示对这位“卖国者”的愤怒。结果事后证明袁督师是被冤枉的。再如明朝翰林院庶吉士的郑曼被诬陷,也是让崇祯皇帝以“杖母不孝”被“凌迟”了,他更狠,竟然被割了3600刀。
剥皮
剥皮,听到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电影满清十大酷刑描写过另一种剥法,其可信度未知。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光溜溜”地爬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三国时期
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就曾经“生割剥人”,但他怎么个剥法已难查考。三国时吴国末帝孙皓曾剥人脸上的皮。吴亡之后,孙皓降晋,有一天,晋武帝司马炎和侍中王济下棋,孙皓在旁边观战,王济问孙皓:“听说你在吴国时剥人面、刖人足,有这回事吗?”孙皓回答说:“作为人臣而失礼于君主,他就应当受这种刑罚。”这时,王济的腿正在棋桌下面伸着,两只脚伸到司马炎坐的一边去了,他听了孙皓的话,立即把腿缩回来。这件事说明,孙皓对自己曾使用过剥人面皮的刑罚毫不掩饰,也可以看出,像王济这样有地位的人,听到剥皮之刑也会不由得产生畏惧之感。十六国时期,前秦苻生曾经把一些死囚剥去面皮,让他们唱歌跳舞,借以观赏取乐。北齐统治者高氏也惯会剥人面皮。侯景从北齐南逃回梁时,高澄命令逮捕侯景的妻和儿子,先剥下他们的面皮,然后用大铁镬盛油把他们煎死。幼主高恒继承了他的祖父辈和父辈的残暴,经常剥人面皮,亲眼观看被剥者的痛苦之状来取乐。
元朝根在可见的史料,六朝前的剥皮之刑只是剥人面皮,后来便进而剥人全身的皮了。元朝初年时,元祖忽必烈诛杀了阿合马籍没了他的家。阿合马有个爱妾名叫引柱,武士们搜查时从她的衣柜中搜出两张熟好的人皮,每张皮上都连着两只完整的耳朵。问她存放这人皮有什么用,引柱说,这是诅咒时用的,把它放在神座上,发咒语时人皮就会出现应声。世祖下令把引柱和画师陈某及阿合马的另外两名亲信曹震圭、王台判共四人,剥皮示众。明朝明太祖对元末贪官污吏极其痛恨,也深知官吏贪污横行对朝廷统治的危害。他即位后,采取严厉的措施惩治贪污官员,最残酷的一个刑罚是“剥皮”。朱元璋曾告诫百官:我以前在民间时,见到州县官吏多不爱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我心里恨透了。如今要严立法禁,官吏凡是贪污蠹害百姓的,严惩不恕。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他颁布了醒贪简要录规定:官吏贪赃六十两以上的枭首示众、剥皮楦草。在哪里剥皮?当时地方各个府、州、县、卫衙门左边的土地庙,就是剥皮的刑场,所以老百姓又称土地庙为“皮场庙”。剥皮之刑很惨酷,把人皮楦草悬挂则更加瘆人。塞满了草的贪官人皮袋子挂在哪里呢?有两处地方:一是官府衙门的公座两旁,各悬挂一个填满稻草的人皮袋,以警诫在职官员“好好工作”;二是把人皮袋子悬挂于特设在衙门左旁的土地庙中,用刑之各种器械列为庙中仪仗,用作警诫官员。
总结:总而言之,古代的刑罚没有最残忍只有更残忍,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有些刑罚光是想想就觉得很是血腥不忍直视了,在以前那种大环境下竟然也没有人觉得不对,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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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分析几种最让人害怕的是宫刑
1.第一名宫刑、针对于男性大部分两种说法取其睾丸割其头部、此刑法生不如死还要永远受阴暗面的折磨
2.第二名凌迟处死、就是尽量避开人的血管慢慢的一刀一刀把人肉慢慢割完、一般人在三天内痛死、便不是流血过多而死、据说可以割千刀
3.第三名火牛烈天吼、把空心的铁牛人装进去关住拿火里去烧、铁牛的嘴巴是通的、当人被烧在铁牛里大叫声音从牛嘴巴发出来、活生生像个火牛烈天吼、一般要烧10几分钟才死看火的大小、
4.第四名剥皮、有种说法把人埋土里头上开十字刀倒入水银人会起跳出来、皮留在土里,还有种说法就是刑医动刀子活割、痛苦万分一天内死去、
5.第五名、车裂、腰斩、砍头、进猪笼、都属于快速死去、略居第五
6.第六名、人痣分枝、砍手.砍脚、割鼻、割耳,都属于小刑法
璐瑶_220
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没有哪个不让人害怕,但要说到最害怕的却不在十大酷刑之内。而是牵连人数最多、处罚极为血腥的刑法——诛九族。
一人犯法,诛连九族,称得上是“官方的灭门惨案”。最亲的妻儿父母,上到曾祖父、高祖父,下到玄孙、曾孙,无一幸免。将犯罪者所在的大家族中从高祖、曾祖、祖父、父亲、本人、子、孙、重孙、玄孙这九辈人全部杀光。甚至一度出现“诛十族”,连同邻居、同乡一起杀光。
而不仅仅只是处死这么简单,诛九族起源于秦汉时的夷三族,后来发展到诛五族、诛九族。据东汉著名史学家班固汉书.刑法志记载:“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
意思是:
罪当灭三族的,罪犯本人都要先刺面割鼻,砍断左右趾,再用荆条抽打致死,割下脑袋悬挂起来,最后在大庭广众之下剁成肉酱。
这些处罚为了让受刑者更加痛苦,往往要处理时格外小心。既要让受刑者痛苦不堪,又不会让其立即死亡。体弱者在受刑时反而会占便宜,处罚还没结束就死了;而对于身体强壮者,要被无数笞打后才能死去。人死之后再割下脑袋悬挂起来,最后将身体剁成肉酱。
场面极其血腥、手段非常残忍,也称为“五刑”。处刑之后会将整个刑场染得血色,以达到震慑的目的。
x。孔博闻
谢邀:古代的人犯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至于古代刑法最让人害怕的是哪种我也不想知道那么多了……
“叶先生,说句真心话。我心里有过你。我把这话告诉你也没什么,喜欢人不犯法。可我也只能到喜欢为止了”
——王家卫 一代宗师
冬冬枪
老辈人说都斗地主时候有个作恶多端的地主被吊起,众人讨论怎么除死后来是吊牙拨,就是在头上开一刀把皮拨吊,说就拨到脖子就没人敢在下手了,他一声也不出,头上没有皮眼镜还动来动去看看这看看那,他死后好久人走夜路都不敢走到那颗大柳树下,最后消除恐惧连那颗大柳树也砍了。
国安球迷佟中正
古代的酷刑很多,最让人可怕就是炮烙以及人彘。
这两种刑罚都是专人使用的。炮烙是指用炭火烧热铜柱,将人绑于铜柱上烧死,商纣王发明,之后无人使用,不过后世炮烙之刑还存在,是指用烧红的铁烫犯人。商纣王的炮烙真的是让人可怕,活生生的将一个人烫死,据说其在用这种刑罚惩罚人时,受刑者的惨叫一直回荡室内,再加上人肉被烫熟的味道,久久不曾消散,让人听到闻到就肝胆俱裂。
人彘则是把四肢剁掉,挖出眼睛,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用喑药灌进喉咙,割去舌头,破坏声带,使其不能言语,然后扔到厕所里。为吕后发明对付戚夫人,后世唐朝时唐高宗的王皇后和萧淑妃也被削成了人彘。人彘被做成时,还是活着的,要接受不能听、不能说、不能看以及不能动的痛苦,同时还要忍受伤口的疼痛,以及周围的恶臭,真的是非常折磨人了。且周围的人都不敢看其惨状,看到了就会做噩梦,真的是非常可怕。
猩猩梅
古代刑法
"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叫人生不如死。今天小编为大家回答一下中国古代最让人害怕的刑法。
1.剥皮,就是在人还活着的时候将人的皮肤和人体分离。
2.车裂,俗称"五马分尸",顾名思义就是用五匹快马将犯人的头、双臂、双脚活活撕裂开来。
3.俱五刑,俗称"大卸八块",例如可参考吕后曾将戚夫人做成"人彘",武则天得宠后曾将箫皇后做成"人彘"。
4.凌迟,俗称"千刀万剐",受刑人要挨3600刀才可以死。
5.烹煮,即"请君入瓮",就是两人放在一个大瓮中,用火烤死。
6.宫刑,就是将男子的生殖器割下来,女子称为"幽闭"。
7.活埋,将人埋入土中,窒息而死。日本侵华期间,日本侵略者活埋了我中华30万同胞。
8.锯割,用铁锯活活锯开受刑者的身体,犯人常常被活活疼死。
9.梳洗,先用开水浇在人身上,再用铁刷子将人肉刷下来。
10.骑木驴,将不守妇道的女子阴道插入木棍中,脱光衣服绑在木驴上进行游街,受刑女子生理和心理都遭受奇耻大辱。
11.抽肠,用铁钩将受刑者的肠子从肛门处钩出来。
12.弹琵琶,就是将人的琵琶骨用刀一刀刀剔下来。
总而言之,这些变态刑法被收录到满清十大酷刑中,其实这些个刑法都不能用残忍来形容了,它们使受刑者身体和心理遭受奇耻大辱,受刑者感受到的绝望不是常人所能想象,很显然"速死"在这些刑罚面前变成了一种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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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风暖阳
最过去最惨忍和让人害怕的刑法当属凌迟之刑,凌迟之刑始于五代,被正式列为刑法最早见于,辽史|,刑法志中,其上云,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所谓凌迟就是用刀将人身上的肉一片片割下来,也叫寸磔。据明史记载,正德五年(1510年),大太监刘谨伏法,被凌迟处死,共割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抗清明将袁崇焕受刑时被割了三千五百四十三刀,是历史上受刀最多的一个,凌迟之刑,受刑之人往往被剐三天不死,是对人性的极大摧惨,随着封建社会的消亡,这种刑法才被废止。
wasabi的酱油
对于这个问题,我来谈谈个人的看法,欢迎大家提出不同意见。
刑法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的同时而衍生出来的,因为一个地方只要有了人的聚居,就会产生矛盾,也就更不用说人们聚居起来形成城镇了,由于人口的增长,那么人们纠纷,犯罪率也就相应地上升了,这时候,仅凭德治是不够的,得靠法治,所以刑法就这样产生了。
刑法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管理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刑法使犯罪有了量刑标准,同时也可以震慑犯罪,从而降低犯罪率,维护社会和谐。
提到我国古代的刑法,那就太多了,五花八门,让人应接不暇,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最残酷的刑法”“古代十大刑法”等刑法分类。也许,在古代,还有专门研究刑法的部门。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古代对于女性的刑法,因为女性在生理和心理方面都是不适合用刑的,所以针对女性的一些刑法就格外使人关注了。
1.刑舂这是古代一种常用于女性的刑法。意思就是把犯罪的女性发配到偏远的地方,给军营晒谷,舂米。有人可能觉得这也没什么,但是在服役之前,往往还要施以割掉鼻子等刑法,所以,这对于一个女性来说,是不能接受的,也是对女性生理和心理的极大伤害。
2.夹手指这是一种惯用的刑法,在一些电视剧里经常可以看到,官府在刑讯逼供时,往往使用这种刑法来迫使犯人屈服。我们常说“十指连心”可见,这种刑法是怎样的一种痛楚。
这也是一种在古代常见的刑法,也是专门针对女性犯人的,具体做法就是去掉衣服,用大棒打,这种刑法一是受皮肉之苦,二是对人格的侮辱,因为大家知道,“看客”是一直存在的,很多人围着看,可想而知,对于犯人是双重打击。
4.骑木驴这种刑法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其残酷做法就不用说了,这是专门惩罚那些犯奸罪的女性的。
幽闭也是古代一种常见和惯用的刑法。它的做法是用重锤敲击女性犯人的小腹,使得子宫脱落。这其间犯人受遭受的痛苦可见一斑。
古代对于女性的刑法,显然体现了男权社会的至高无上,对于女犯人的手段未免太过于残忍,主要是那些个看客,有时是导致女性犯人死亡的重要原因。这是不是鲁迅先生说的“把肉麻当做有趣呢”?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刑法方面的进步,这些刑法已经不复存在了,成为了尘封的历史。这体现了如今人道主义,人权主义的深入人心。
好了,以上就是我的观点。对此,你还知道哪些古代关于女性的刑法呢?欢迎留言,感谢大家的关注,我是铁匠读文史!
古代的刑法多种多样,专门针对女性也是非常的多,简单说几个。
这一制度始于北魏时期,终于清朝雍正年间,指的是把罪犯或者战俘的妻女打入贱籍,让其永远从事声色工作。而从事声色工作的场地就是教坊司,虽然名义上是从事歌舞工作,但这里实际上这里就是官办的妓院。
清朝废除了教坊司之后,会把犯有重罪的女犯发配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也就是说这些女犯成为了边关将士永远的奴隶,发配路途艰辛而且遥远,很多体质不好的女犯甚至到不了目的地,就死在了路上,即便是到了目的地,等待她们的也是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拶(zan)刑,拶的意思是用夹棍夹女犯的手指,正是因为古代女子心灵手巧,这一刑罚非常具有威慑力,一旦上刑,犯人大部分手指都会落下残疾,严重者甚至丧失劳动能力。
宫刑分为两种,应用于男性的宫刑称之为“去势”,应用于女性的宫刑称之为“幽闭”。
幽闭的做法是用木槌敲击女犯的胸腹,使子宫下坠,闭其人道,从此之后杜绝了女犯生儿育女的可能。
吊刑多种多样,大多是针对女性私处的刑罚。
吊乳头;用绳子绑住乳头,然后将女犯吊在半空之中,仅让两脚的脚尖着地。
倒挂金钟;用绳子吊起女犯一只脚,然后把两只手从背后绑在另一只脚上。
飞机挂炸弹;这是国民党特务发明的刑罚。这个刑罚分为两步,第一步叫做吊飞机,第二步叫做挂炸弹。
行刑时先把女犯衣服剥光,然后将左手左脚绑在一起,右手右脚绑在一起,也有的是绑大母手指和脚趾。最后是把女犯面朝下吊起来,这一步叫做吊飞机。
如果女犯抗住了第一步,第二步就是挂炸弹,用两个筐绑在女犯乳头之上,然后不断向筐内放重物,这一步叫做挂炸弹。
当然在古代男尊女卑的社会中,这些刑罚也只是针对女性刑罚的冰山一角,诸如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等等更是残忍无比。
淳于凌恼人天然卷
古代女人的社会地位比较低,什么三纲五常,贞洁烈女等等把女人限制的死死的,相应的也会有一些刑罚用来惩罚那些“不守妇道”的女人,这些刑罚挺残忍的,这里就简单为大家介绍几个吧:
骑木驴很多影视剧中应该都出现过,这种刑罚主要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大体就是把犯罪的妇女放在一个木头制成的驴的背上,驴背上有朝上的尖木,行刑人员将尖木刺入犯妇的下身,再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不说了继续下一项。
用特制的锤子锤打犯妇的胸腹部,而如此锤打的目的说法不一,一种说法是锤打直至女犯子宫脱垂,掉出外阴,使其终生受罪,无法结婚和生育。另一种说法是使犯妇腹部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pìn hù),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意思就是说经此刑罚犯妇以后不能行男女之事了。但不管哪种说法可靠,这种刑罚都很残忍。
刑舂(五刑之一)犯妇在被施以黥(刺面)、劓(割鼻)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拶(zǎn)刑(五刑之一)“拶”指的是夹手指的工具,拶刑就是用这种工具夹犯妇的十根手指,所谓十指连心,一旦遭受这种刑罚是非常痛的,往往手指也因此而残废,记得还珠格格里紫薇就曾遭受这种刑罚而差点送命。
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种刑罚,犯妇受罚前必须脱掉中衣(内衣),然后直接击打臀部,这样做也有羞辱之意。
这个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前面四种正常情况下都不会丢了性命,只有这种是直接要人命,这种刑罚一般针对一些身份特殊的人比如妃嫔,公主等,赐死的方式也有很多,例如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
除了以上这些常见的之外,还有一种刑罚,这种刑罚极其残忍,叫—人彘。就是吕后发明用来惩罚戚夫人的人,人彘就是将犯人砍掉四肢,挖去双眼,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用喑药灌进喉咙,割去舌头,破坏声带,使其不能言语,然后扔到厕所里,这种刑罚惨不忍睹,据说汉惠帝刘盈就是见了戚夫人被做成人彘后的惨状才惊吓过度,最终驾崩的。
猩猩爱的小猫
古人除了为了对待女人特别制订的刑罚外,单纯是普普通通的杖刑,因为要褪了衣裤杖击,对女犯人来说也是奇耻大辱。
在宋朝,江南某地发生一桩奇案。
某户陈姓,男人陈继先长年在外经商。
妻子田氏一人在家。
有一年,陈继先前往江西贩卖瓷器。
走到九江遇到水盗,钱财被洗劫一空,人被放了。
陈继先只好沿途乞讨回家。
本来陈继先这一趟要出门半年,这样一折腾,一个来月就回了家。
到家的时间已经是半夜时分。
远远见家里灯烛通明,似乎还有嘻笑声。
陈继先心中犯嘀咕,就没有敲门进屋。
他从院墙翻进屋内,走到墙角窗外偷听。
屋内一男一女正在床上打闹调笑。
陈继先怒不可遏,偷偷推门进房,从墙上摘下宝剑,不由分说的将‘奸夫’杀死。
邻居报官,抓了陈继先和田氏。
县官朱学理连夜升堂审理此案。
本来以为只是一件简单的通奸案,可事情却不简单。
死的人叫周良琴,是念慈庵的尼姑。
陈继先经常不在家,田氏就在家设了香堂,保佑男人平安。
逢年过节,田氏会请周良琴上门为男人祈福。
一来二去两人就熟络了。
周良琴以现在的说法应该是同性G。
在古代同性G是不允许的。
周良琴偶尔会扮成男人模样,慰籍田氏。
这次不巧被陈继先撞破误杀。
朱学理犹豫不决,按理说陈继先如果真杀的奸夫,自然清白无罪。
可现在他不问青红皂白,杀了个女尼,这样至少是个误杀罪。
田氏如果以通奸罪名,依律当斩。
可现在周良琴是个女人,通奸罪名自然无从说起。
可这件事毕竟有伤风化,该如何处理,朱学理翻遍律法无从下手量刑。
无奈之下,朱学理把案件上报。
最后案件辗转来到了宰相王安石的案头。
王安石批复陈继先无罪释放,田氏仍依通奸罪从轻处罚,游街后掌掴二十,杖责二十,罚银五两。
朱学理依照处理。
田氏受刑罚后,不堪受辱,归家不久即悬梁亡故。
所以古代良家妇人,因犯一些很小的过错,被除衣当众杖责,受到的心理耻辱远远比肉体上的伤害更加严重!
泥泥
在古代女性罪犯一直属于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由于在古代妇女的地位比较低,所以妇女犯罪通常会处于极刑,并且刑具更是五花八门,一些刑法不但不人道,并且还非常的变态,下面我们就简单的说一下。
比较常见的刑法有拶刑,拶刑就是夹手指头,所以这种刑法又被称为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特别说明一下,这不是在已经确认了罪犯的身份后使用,这个刑法是用来逼供的,刑具一拉肉没事,骨头裂了,屈打成招,唐朝开始这刑法就最要针对女性使用,你想啊古代的女人手巧啊,几乎都能做女红,这样一拉手不就废了吗,所以这刑法才主要针对女性使用。
第二种刑法就是刑舂,简单的说这就是下放服劳役,看名字还想这刑法不重,但是真没那么简单,在下放之前得干两件事,第一件是黥,就是脸上刻字,把脸刺的皮开肉绽,在刷上墨,这样不论过多久都不退色,还不怕你跑,到哪都人们都知道你是罪犯,第二件就有点血腥了,叫做劓,就是把鼻子割了,做完之后才押到官府,或者充军服劳役。
然后是杖刑,这个刑法好像看上去没啥特别,不就是木板抽一顿吗,其实不然,在古代妇女犯了奸罪,受罚杖刑必须去衣受杖,这个刑法皮肉之苦是其次,主要是要达到精神上凌辱的感觉,各位读者想象一下,小时候不听话,被家长抓住,把裤子一脱,竹棍抽下去,痛是其次,多屈辱啊!
前面几个至少只是皮肉之苦,后面的就有些没人道小儿不宜了。这个刑法就是骑木驴,是木驴不是木马,但是这个刑法是否真实存在现在是没有定论的,因为有关的记载都是古代的小说中,主要就是对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使用的,这刑具长什么样如下图,不详细描述,木驴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受刑之人脱光把手绑了,然后坐上去,把两条腿钉在木驴两边,然后游街,当然也对男人用,通常目的是为了致死。前面这个是可能历史上没真实存在过,但是下面讲一个私刑,是在古代云贵地区,云贵地区山多竹子也多,一下雨,天气一潮湿,竹子就长的快,所以一些犯了奸罪的妇女绑起来,在下雨时把竹尖插进去,一两天竹子疯涨,人也就挂了。
我们知道古代对男人有宫刑,其实对女人也是有宫刑的,这个刑法就是幽闭,"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可见这个刑法也是非常残酷的,其实最开始幽闭只是把女子关在密室,减少她和其他男人接触的机会,但是后来逐渐演变成对身体机能的摧残,是从生理和精神两个方面的压抑。
其他一些刑法就直接多了,赐死,也有赐毒酒的,通常就一段绫缎,但是普通人还不会上这刑法,通常是贵族专享。
夏末七月
整个世界的古代都是野蛮的,他们对违法犯罪的女生甚至女神一点都不怜香惜玉。很多残酷的刑罚往往使女生从肉体到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甚至当场让美女罪犯们像鲜花般凋落。对于这些刑罚大家都说了很多,而福垊今天就给大家说几种大家很少听过的残忍刑罚吧。福垊按照伤害指数从轻到重,逐一介绍。
刺舌头伤害指数:
处罚缘由:在欧洲中世纪,是对那些造谣、传谣、恶意侮辱人、唠叨等给他人带来伤害和困扰的女生甚至女神们施加的刑罚。狱卒们本着哪里犯罪就惩治哪里的原则,不过这个惩罚还是比较轻的。这个原则现在还实用,韩国至今对性侵者还实施化学阉割。
刑罚介绍:这个刑具戴在头上,堵住嘴的金属里数个钢刺,受刑者的舌头必须长时间保持弯曲状态。一旦舌头状态因为受刑者感到不舒服而发生一丁点儿改变,钢刺就会刺入舌头之中。而且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女犯,往往还让她们尝受游街、饿肚子等附加的刑罚。
削鼻子伤害指数:
处罚缘由:还是中世纪,对那些水性杨花,让丈夫头上春意盎然的女生和女神实施的刑罚。其实这个削鼻的刑罚,我国自春秋战国时就有这种刑罚,当然主要针对男生的,刑罚名字叫劓,直到隋朝才去掉这种残忍的刑罚。
刑罚介绍:施刑者,手持利刃,眼疾手快,将被绑在刑具上的女犯,一刀削鼻。大概是说她们不要鼻子吧。福垊记得李元昊就被他的儿子给削鼻后,不久去世了。削鼻只是惩罚而不是要命,故而削鼻后,福垊猜想会立即送走医治的。
切乳伤害指数:
处罚缘由:主要针对不仅让丈夫春意盎然而且还谋害亲夫女生或女神。比如《金瓶梅》里的潘金莲就要受这样的刑罚。
刑罚介绍:受刑者必须当众宽衣解带,然后绑在刑具上。根据其罪行的严重程度,决定切一只甚至两只。一般受此刑罚的女生都难以活下去!福垊不清楚,这种刑罚实施后就是送去医治还能保住生命吗?
石刑伤害指数:
处罚缘由:以前阿拉伯国家的宗教法规定,未婚女性与人同居,有四人证明的话,就要实施鞭刑,即抽打100下。估计和我们古代的杖刑差不多,都是赤身受刑。已婚女性红杏出墙,有四人证明的话,就实施石刑。福垊需要说明的是,石刑除了伊朗,其他阿拉伯国家都已废止或虽然合法但并没执行过,但在阿富汗、伊拉克甚至土耳其,石刑作为民间私刑存在着。他们往往为了所谓的“家族荣誉”而将家族中偷情的女性以石刑的方法处死。上图为石刑行刑图。
刑罚介绍:男人也有石刑,但男人石刑埋到腰部,而女生却要埋到胸部。埋好后,法官宣布执行后,附近的群众纷纷拿起石块,直到砸成肉饼为止。
谢谢大家。
Vanessa's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喜欢的话可以关注我哦。
说到古代专门对女性使用的刑罚,我觉得人彘绝对算得上最残忍的一种,这种刑罚在历史上只使用过两次,而且全部都是针对女性使用的。
所谓人彘,就是把人的四肢砍掉,剃掉头发,再挖去眼睛,使其失明,耳朵注入铜水,使其失聪,割掉舌头,使其丧言。总之就是把犯人做成了一只退了毛的猪,使其除了吃和排泄外,不能做任何事情。
最后再将犯人放到厕所里,正常喂她食物,让她变成消化的机器,直到死亡。可以说,人彘是中国古代最恐怖的酷刑之一。
历史上,人彘只使用过两次,一次是这种酷刑的发明者,汉代的吕后把戚夫人做成了人彘,一次则是武则天对付萧淑妃和王皇后时所使用。
先来说第一次,吕后将戚夫人变成人彘。
吕后善妒,刘邦夺得天下后,宠幸戚夫人,戚夫人也在刘邦不断吹耳旁风,让刘邦废掉太子改立自己的儿子,这触碰了吕后的最后一道底线,所以刘邦死后,吕后不仅是毒死了戚夫人的儿子,还对戚夫人本人是大加报复。史记·吕太后本纪中记载。
史记·吕太后本纪太后遂断戚夫人手足,去眼,煇耳,饮瘖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居数日,乃召孝惠帝观人彘。孝惠见,问,乃知其戚夫人,乃大哭,因病,岁馀不能起。使人请太后曰:“此非人所为。臣为太后子,终不能治天下。”孝惠以此日饮为淫乐,不听政,故有病也。这段话的意思是,把戚夫人做成人彘后,吕后还特得意的找孝惠帝来看自己的作品,结果把孝惠帝给吓病了,从此孝惠帝就终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而因为戚夫人是在厕所里的,所以在河南和河北一带的民间传说中,戚夫人就成了厕神,受人香火。
再来说另一次武则天把萧淑妃变成人彘。萧淑妃和王皇后同和武则天的后宫斗争中失败了,被囚禁的萧淑妃仍不服输,天天在宫里大骂:“愿阿武为老鼠,吾作猫儿,生生扼其喉!”武则天听到后就下令宫里再也不许养猫了。
后来有一天唐高宗走到了囚禁萧淑妃和王皇后的宫室,发现所有的窗户和门都被锁死了,只留下一个小口每天投送食物,高中见了很不忍心,就对两个人说,朕想办法救你们出去。
结果这事儿又被武则天知道了。她就下令:杖庶人及萧氏各一百,截去手足,投于酒瓮中,曰:“令此二妪骨醉!”将二人做成人彘,放在酒坛子里,萧淑妃和王皇后没有立刻死亡,而捱了几天才凄惨的死去。
之后,武则天就经常做梦,梦见萧淑妃和王皇后披头散发、满脸是血的来找她,吓得武则天只好搬离了长安,跑到了东都洛阳。
除了历史上的记载,一些影视作品中,也喜欢杜撰人彘的场景,来描写女性的心狠手辣,比如《垂帘听政》里,就有慈禧把后妃制成人彘的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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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娴
对古代女性残害最深的刑罚,最灭绝人性的就是殉葬。用活人殉葬是一项残忍野蛮的行为,墨子曾说过,天子死后,殉葬者美人要达数百人,将军大夫级别的,殉葬者数十。
秦穆公的墓中殉人尸骨184个,只有一个男的,其余全是女的。有的坐着,有的躺着,有的站着,身上的衣服款式和活人穿的一样。
秦始皇死后,秦二世正式宣布后宫妇女全部殉葬。这次殉葬的宫女竟多到“计以万数”。
元代成吉思汗死去时用四十名贵族女子殉葬。
明太祖死后,共陪葬及殉葬46个嫔妃。给明成祖殉葬的嫔妃人数也有三十余人。
殉葬的方式主要是自缢、毒死、绝食,活殉等,朝鲜李朝实录中详细记载了给成祖殉葬的嫔妃集体从殉过程。
被挑选出来殉葬的宫女嫔妃共三十余人,于永乐二十二年十月戊午。先让她们在殿外用餐,吃完后带到殿内,彼时“哭声震殿阁”……
mobao
槌腹
据记载,这种酷刑始于秦汉时期。这种酷刑的操作步骤相对简单,但是对女性的身体破坏确是相当严重!
其主要行刑步骤是:将扒光衣物的女囚反手绑在一木桩子上,然后用木槌猛击女囚腹部。时间一久,女子子宫因被外力猛击造成破裂脱落。受刑的女囚大部分会因失血过多而死,即便不死以后也不会再有生育的可能。
这种酷刑是古代针对女性偷情所用。
这种酷刑的具体做法一般是:将女囚全身赤裸绑在一块门板上,然后用生猪血浸泡一团丝线,再用针像缝补衣服一样将女囚下体缝合起来,造成下体生理残疾,使她们终身不能再嫁。
骑木驴骑木驴是我们在影视剧中曾看到过的一种酷刑之一。
它主要是古代封建社会时期,针对女子不遵守三从四德,进而与丈夫以外的男人发生婚外性关系的女性。在小说中主要是些勾结奸夫谋杀亲夫的女人。
这种酷刑的行刑方式一般是:先将待罪女囚验明正身,然后将其全身衣裤脱光,再由狱吏将这些女囚犯抬到一个木制驴子之上,然后将女囚犯下体直接插入驴背上的一根粗大木橛子(一般外形制成形似雄性动物下体)之上。为防止女囚犯在行刑的过程中因为剧烈疼痛产生移位,继而用铁钉将其两条大腿钉死在木驴之上!
全部准备工作完成之后,狱吏或者其他衙役便会敲响破锣、破鼓开道,进而上街游行。
在游街的过程中,狱吏还会强迫让这些女囚犯自己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XX淫妇,大家快来看我的下场……”
据说《水浒传》中潘金莲和西门庆的媒人王婆即受此刑。
据传此针对女性的酷刑是有一代女皇武则天所发明。
其行刑时的主要过程有:先将女囚犯扒光全身衣物,然后在其脖子上套一根绳子,之后将其驱赶到一个离地面几米高的木桩子上去(这木桩子直径顶多能使人正常站立开)然后在围绕木桩子的地面插满一圈木橛子。
行刑时,狱吏一步步拉紧套在她们脖子上的绳子。如此一来,女囚会越来越感到窒息,进而拼命挣扎。随着绳子的越拉越紧,有的直接被累死;而有的则因为挣扎力度过大,造成身体移位,进而直接从木桩子上掉下来,然后被地面上的木橛子“乱箭穿心”而死。
这种刑法的残酷是,它会让光身的女囚犯毫无尊严的一步步看到自己走向死亡,进而心里产生巨大恐惧。最终她们要么被勒死要么被摆在地面上的木橛子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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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古代封建社会,女人无论受怎样的酷刑,狱吏首要做的均是先去掉其全身衣物。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后续行刑时的方便;还有一层重要原因就是,故意使这部分女囚感到羞耻,对她们除了进行生理上的巨大伤害,还要对她们的精神层面亦产生巨大摧残。“杀鸡儆猴”,进而启迪其余女性,使她们不敢犯罪。
除了上述提到的几种专门针对女性的酷刑之外,还有许多种。比如:悬吊刑、藤条抽女性下部、破身、挖阴术、接铜阳等。
我国古代封建社会,还有一种真对全体女性的“酷刑”——裹脚!现在来看,这是古代男性的一种变态审美观。
我们都知道,在中国封建社会女子是没有社会地位的,她们一直被当做男子的附属品。不仅如此,还有一套残酷的封建伦理制约着她们。
她们一出生,“三从四德”、相夫教子的传统观念便开始在她们身上被灌输,其一辈子的命运往往很早就就注定了。不仅如此,她们很早就被强制“裹脚”,以至于造成她们出行不便,只能是大门不出,小门不迈。就连下地劳作都成困难,故只能是一辈子大部分时间内安守本分的待在家中。
除了这些,在残酷的古代礼法压制下,很多女性没有选择自己另一半的权利;又有很多年纪轻轻的女性在丈夫死后便开始守活寡,一直守到终老病死。
筠子
(医患家特约回答:协和阿伟)
古代对女性的刑罚很多,有站砖、针刺、烹煮、杖刑等,非常的残忍,也反映了古代妇女地位的低下。
在中国古代对宫女有种刑罚称之为幽闭,就是用小木槌叩击女性的小腹部,通过连续不断的叩击,直至受罚的宫女出现子宫颈脱垂,即子宫颈从阴道口露出体外。宫颈脱垂以后会受到摩擦、导致宫颈溃烂、感染,不仅会影响女性的生殖,而且给女性的正常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很多宫女因此而引起全身感染死亡。为什么用小木槌叩击小腹部会导致宫颈脱垂呢?从解剖学角度来看,子宫的固定装置主要依靠子宫的四个韧带,即子宫阔韧带、主韧带、圆韧带和骶子宫韧带,木槌的叩击导致这些韧带松弛,进而子宫脱离正常位置,宫颈由阴道口脱出。有时老年经产妇会出现子宫颈脱垂现象。
非常庆幸我们出生在一个好的年代,这些惨无人道的刑罚已经变成了历史,珍惜和平,珍惜当下!
风吹羽飘
酷刑这一块老妖了解一些,看到下面介绍了很多种,老妖也讲几个针对女性的刑罚
1、普通一点的刑罚——营妓看电视的时候犯下大罪的人,经常出现一种判罚,男的被处死或者流放,女的罚为官妓/营妓。
中国历史上的妓女划分,可以细致的分为中国历史上的妓女由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
前三种是国营事业,如果说宫妓待遇比较好,官妓还带点风流色彩,营妓就是最底层被用来发泄欲望。
营妓之设,说者谓盖以慰籍军士者,简单的说就是给部队士兵发泄的。
汉武帝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息者一旦成为此类,连带后人都无出头之日。
专门为女性设计的刑具。该爪子常常会烧热之后使用,直接抓进裸胸的肉里,用力一扯就会撕下大块的肉
3、贞洁带这个的发明本身就是一种刑罚
4、刳剃专门对孕妇的刑罚,非常残忍,让行刑者活剖受刑者肚皮,取出婴孩。
场面太残忍,自己形象吧。
❤ 生如夏花
古代对女性的刑罚有很多,尤其对于那些出轨、杀害亲夫或者偷盗的女性,使用的刑罚都是非常残酷。大家应该听说过“满清十大酷刑”里面有些酷刑是专门针对女性设计,比如插针、骑木驴这两大酷刑被记于满清十大酷刑。我们先列举10种专门针对女性的十大刑罚!
1.骑木驴清朝小说《狄公案》中的骑木驴是先在一根木头驴车上竖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毕周氏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下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遭受折磨,押赴刑场处决。
2.幽闭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
3.棍刑“满清十大酷刑”之一,此“棍刑”非“棍刑”,不是用普通棍子打人那么简单。而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插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有时也常用于对付女性。
4.红绣鞋顾名思义,就是把铸铁的鞋子,扔进炭火当中烧红,使人赤脚穿在脚上。据说严重的最后脚都会烧化掉,轻一点的双足致残。
5.吊半边猪吊半边猪就是将女犯一侧手脚的拇指(拇趾)捆在一起,然后悬吊起来,在另一侧手脚上悬挂重物。这个和倒挂金钟有点相似。
将烙铁,在火烤上红印,使得烙在人身上的刑罚,针对女性则是烙印在特殊位置。对不贞洁的女子,这个烙印绝对终生难忘,也是一辈子的耻辱。
7.浸猪笼浸猪笼应该在电视里面见过,就是把犯人放进猪笼,投入江河里淹浸,轻罪者让其头部露出水面,重罪直接扔进河里,淹浸至死。这种方法通常是处刑偷情(通奸)的人。
8.杖腹把犯人的四肢分开,成“大”字型绑住,然后用木棍击打腹部。结果往往是子宫破裂,内脏碎裂,大腿下面好多血。其实,这种方法和幽闭差不多。宫廷用于意外怀孕或者通奸怀孕的妇女都会遭受此刑。
9.拶刑(夹手指)拶刑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电视剧里面可以看见。)
10.站砖站砖是一种专对女犯进行的酷刑,方法是把缠脚女子的鞋、缠脚布去掉,让差役架着她赤足站砖。这对裹脚的妇女来说,也是一种酷刑。
除了以上10种,其实还有很多适用于女性的刑法。像宫刑、上吊、服毒、灌铅等等刑罚也常用于女性。古代女性出轨或者杀夫,会有专门的刑法处置,所以古代一些女性对于贞洁看的比生命还重要。
小红帽
古代的刑罚是十分残酷的,对女性的刑罚也有很多,很多答主都列举了一些专门对女性的刑罚,但不完整,需要补充。笔者搜集一些资料后,补充如下。
剖腹剖腹这种方式大家最熟悉的就是日本鬼子的剖腹了,其实中国古代的刑罚中的确有剖腹。虽然这种刑罚没有列入国家正典法律文本,但是在中国古代这仍然是常用的一种酷刑。针对女性的剖腹有一个特殊的方式——剖腹观胎。南朝宋后废帝刘昱一次出游,看见一孕妇,遂让太医剖开以观察性别,聪明的太医告诉皇帝是龙凤胎,而且用针灸的方式让胎儿顺利生了下来。晋惠帝的皇后贾南风性情十分残暴,如果她看到宫中有宫女或者嫔妃怀胎的话就会用利刃将其肚子剖开,以这种残酷的方式处死竞争者。
宫刑我们都知道,古代要当太监的人就必须宫刑。宫刑也被用作一种刑罚,《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就受过宫刑。大家所听到的宫刑大多数是对男性,其实对女性也有宫刑。古代对宫刑的解释是:
“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也即是阉割男性和破坏女性的生育系统,对于女性,宫刑又叫“阴刑”和“幽闭”。具体做法明朝人曾记载:
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是一种人为地让子宫脱落的方式,非常残忍,这种酷刑不仅朝廷使用,普通的官绅之家也用。笞杖之刑可谓是古代最为常见的刑罚,一般是打屁股,但这是针对男性,对于女性,则是“去衣受杖。”此刑对女性很残忍,多发生在明朝。
明朝明文规定,对于犯了奸淫之罪的女性要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女性来说不仅有皮肉之苦,还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更可怕的是,妇女受刑时,原告方的亲戚朋友都会过来观看,此为“看打”。被告妇女不仅要光着脚过堂,还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羞辱,前来观看的不仅有案件当事人,而且地痞无赖甚多。
此刑大多用于奸淫之女,还曾用于连坐。嘉靖皇帝时期浙江总督犯罪,他的妻子和女儿就曾经遭到过裸体受杖。在清代还有的知县故意将案件往奸淫方面推,故意将妇女定为奸淫,这样知县可以满足自己的兽性让被告妇女裸体受杖。
古代的刑罚,对男女皆残暴,有的真可谓毫无人道。
f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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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专门针对女性的刑罚很多,兹举几例:一、幽闭幽闭是针对女性的“宫刑”,是古代专门针对出轨女人的刑罚。
行刑人用一个木槌,用力击打女性的腹部,直到将女性体内一物击出为止,据说这个从女性下体出来的东西叫“羞秘骨”,这个东西出来后,女性就没有办法再去出轨了。其实应该是猛击小腹造成女性子宫脱出。
二、骑木驴这个残酷的刑罚也是针对不贞女性的刑罚。
顾名思义,就是让不贞女骑在一个木头做的驴子上,不过这个木驴可不是好骑的,坐上安装一长木棍,设有机关,木驴一动,长棍就上下倒腾,直至将受罚女性下体捣的血肉模糊。医疗条件原始的古代,经这般折磨的女性,多半因此而亡命。作为对古代不贞女的惩罚,这是很残酷的了。
三、红绣鞋这是古代逼供女性用的刑具。
听名字还挺喜庆,其实是很残忍的。用铁做成鞋子,烧的通红,让罪女赤足穿上,用来逼供。最早是明代的锦衣卫发明的,基本上罪女穿一次这样的烧红的鞋子,双足就会残废。明代有一烈女,连穿了三次,两只脚变成了灰烬。想一想也是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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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针对女性的刑罚就一直是花样繁多。
这些刑罚彰显了古代男性对女性的压迫,特别是针对女性贞洁问题(如通奸)的处罚,更体现出残忍。下面我就简单列举几个案例:
首先是针对长舌妇的面具,学名是毒舌钩(Scold's Bridle)。在十五、十六世纪时,这种面具非常盛行。凡是被法庭裁决为“粗鲁、爱唠叨的泼妇”的女人,都会被施加禁令,强制带上这种面具,然后被拉到广场上任人打骂。
这种刑罚是男人试图压制女人表达意见的体现,反映出男女地位的不平等。
古代欧洲中世界的猎巫(Witchcraft)运动也值得一提。猎物运动虽然是以打击巫术为名义,但更重点却在于女人。
中世纪的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改变,男人为压制这种改变,便把一些有违传统的女人说成是巫婆。
凡是被认定为巫婆的女性,都要被教会烧死。这是另外一种针对女性的特殊刑罚。
最后是关于贞洁问题的惩罚。
欧洲古代对女性的约束特别多,对于那些行为不检点的女人,有时候会被强制带上贞操带(Chastity belt),既有惩罚意义,也有预防意义。特别是在丈夫外出时,都会强迫女人穿上。
这玩意儿是怎么操作的,就不需要多说了吧。
想做单纯的猫
看了其他人的回答都是古代中国的一些刑法,我这里讲讲国外一些对女子的酷刑。 古代东西方文化虽然有差异,但在折磨人这件事情上是相通的,都是怎么残忍怎么来。
女巫的椅子这是欧洲中世纪时期审判女巫特有的刑具,行刑时,女子被要求坐在椅子上,手脚会被紧紧铐住不能动弹。椅子的扶手和背部有数量不等的铁钉,审判者会铁钉一根根刺入人的身体。
很少有人能活着走下椅子,一旦承受不住巨大痛苦而招供就会面临死刑。即便侥幸挺了过去,审判者也会认为能够承受如此大的痛苦一定使用了某种巫术,继而又面临死刑。
铁处女的历史十分悠久,但直到中世纪时期才被德国人发扬光大,它的外表就像是一个人形棺材,呈左右对开的两扇门,门上布满了尖锐的长钉。行刑时,犯人就会被关入内部。
为了避免受刑者过早死亡,长钉会特意避开人的要害部位,一般从手腕开始刺入,接着是脚眼睛等其他部位。有时整个过程能持续几天,在凄惨的叫声中痛苦的死去。德国人还在铁处女的下方设置了一个地下通道,当犯人死去,只需打开开关,尸体就能掉落进通道,被里面的利刃切割成碎片。
它的外表就像是一个梨子,行刑时会将其插入女性下部,在打开上端开关,前端的梨形部分就会绽放,让受刑者承受巨大的痛苦。这个刑具专门用来对付犯有通奸罪的女性、女巫或是风尘女子。
骑驴刑具呈现一个倒“V”形,但在V字尖端部分会铺上锋利的器具。一般女子会被捆绑骑在上面,双脚绑上重物以达到最大的残忍。
这和中国古代的骑木驴有异曲同工之处,但又不能单纯的比较两者熟强熟弱,就好比世间的路有很多条,有时候路会有交叉,走出了一条相似的路,谈不上谁高谁低。
齐小邮
在古代,针对女性的刑法主要是对付犯了淫乱之罪的女性,也有一部分是针对受到犯罪的女性,无论哪一种刑法,都是对女性产生了极大的伤害,这种伤害包含了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是一种古代摧残女性的酷刑。这些酷刑无非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伤害女性下体,使其无法再行男女之欢,这种刑法经过多年的积累,花样繁多,这里就为大家简单介绍几种平时不常见的刑法,来丰富一下大家的知识面。
泼妇的缰绳这有点文绉绉的刑法名字,被后却隐藏着残忍,这种刑法,从名字上就能看到其含义,是惩罚那些泼妇的,泼妇最大的表现就是骂街,而制止她的“缰绳”就是禁止她说话,执行这种刑法的道具是一个铁面具,面具和其他面具相差不多,只是在嘴的位置有一个贴片,上面布满了铁刺,女犯人放入嘴里后,随着面具的抖动,她的舌头会被绞烂,受刑严重的犯人,此生再无说话的可能了,这是古代对巫女和长舌妇施加的刑法。
裸刑中国古代穿衣文化形成之后,都以裸体为耻,尤其是女性。一些犯了死罪的女性,古代对其行刑的时候,有时候会选择一种裸刑,指在对女犯人进行死刑执行的时候,先将其衣服脱光,这样对她的心里产生极大打击,同时夺取她的生命,让女犯人在羞愧之中死去,这是对女犯人极大的侮辱。
拶(zǎn)刑《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九:“把申春严刑拷打, 蔺氏亦加拶指,都抵赖不得,一一招了。”这里的“拶指”就是指的拶刑,这个刑法也是针对女性,用绳子串起一排竹棍子,将手指插入缝隙,然后收紧,俗话说:“十指连心”,这种痛苦让女性无法承受,经常因此疼的昏厥,同时,在古代靠一双巧手为生的女性,受到此刑法之后,失去了巧手,只能靠干粗活谋生,如果受刑过重,留下残疾,恐怕活下去都成为困难了。
笞杖刑这种刑法就是将犯罪的女性打屁股,但是留有底裤,如果这位女性犯的是奸淫罪,那就连底裤都不要啦,直接光屁股打,而且要当众责罚。有的官员执行此法的时候,还将犯罪女人脱掉裤子,然后吊起来,示众,也叫卖肉,有的女性不堪侮辱,最后的结果就是自尽了。有的甚至会吊一夜,还会找来一些当地的泼皮,在身边不断的取笑、侮辱,对女性内心伤害极大。
还有许多种的古代女性刑法,这里统一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些刑法有着共同的特点,它们过于残忍,而且都是针对女性下体,场景不忍描述,这里给大家一笔带过。
挖阴术,属于一种女性宫刑,一般行刑后,女性都会流血而亡。
封阴,对付偷情女子的,用生猪血泡金丝线,然后缝到女性下体内。
进门寡,新婚百日,夫死者,认为是女性所克,会用烧红的烙铁在其下体烙印上亡夫的名字。
接铜阳,将犯罪女性绑到柱子上,女子四肢抱着柱子,下体下方有一烧红的铜柱,可上下而动,以此伤害女性下体。
绳刑,犯罪女性双腿分开,坐到粗绳之上,前后两人反复拉拽粗绳,伤害女性。
还有幽闭、骑木驴、开梨花刑、犹大的摇篮、穿胸、坐飞机挂炸弹、棺刑、铁裙刑、破身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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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hang99
古时候各种刑罚层出不穷,如果去了解一下古代的刑罚,就只能感慨古人的智慧,感慨他们能发明那么多的刑罚,并且个个都是残忍无比,古时候还有许多针对女性的刑罚,自从宋朝之后,女性的地位一落千丈,针对女性的刑罚就更加多了,对于女性来说,很多刑罚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多的是精神上的。
比如说有一项刑罚是裸刑,裸刑顾名思义就是不穿衣服,这条刑罚不会伤害到女性的身体,但是对女子的精神会带来很大的伤害,古时候女子的贞洁是最为重要的,裸刑施行的过程中是要去游街的,结束之后,这个女子也就没脸活下去了,最起码在本地是无法继续生活了,至于那些骑木驴的刑罚暂且不说,这些刑罚大家都知道,接下来讲几个大家很少听到的。
有一种刑罚是将女子关在一个木箱中,并且将女子的四肢全部固定,重点是这个木箱子仅仅只有三十公分,这也就代表女子在木箱之中是非常憋屈的,时间稍微久点血液便会流通不畅,女子会非常难受,直至死亡,这种死亡的方式非常痛苦,最终会受尽折磨而死。
杖刑,简单的说就是拿棍子打屁股,大家可能好奇了,杖刑不是很正常的吗?为什么要说是针对女性的呢?女子受杖刑的时候是要脱光衣服的,并且官府会提前通知,一般对女子使用这种刑罚的时候会有无数人前来围观,在古代很多女子受完杖刑便会直接自杀。
还有一种刑罚名为幽闭,简单的说就是拿木棍不停的敲打女子腹部,直至有一物掉下,该女子彻底失去生育能力为止。在古时候女子干什么都不敢犯法,因为女子犯法要比男人惨的多,只要女子进了大牢,那里面的狱卒不会把她当人看的,想做什么都行,即便是女子能够顺利出狱,那以后也没脸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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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糖chica
古代专门针对女性的刑罚有很多,这些刑罚都带有一定的惩罚性和凌辱性,而且都有一个共同点——都很残忍。
那么,针对女性的酷刑有哪些呢?
酷刑一:犹大的摇篮椅
犹大摇篮椅是古代欧洲的一种刑具,使用前先要把受刑的女子吊在绳索上,下面会放置金字塔形状的“特殊椅子”。然后由行刑者慢慢将绳索往下放,让金字塔的顶端刺入受刑女子的私处,巨大的压力能给受刑女子的私处带来永久性的损伤,受刑者往往因为肌肉软组织撕裂造成的感染而死去。有时候为了加大酷刑的效果,会在受刑者身上添加重物,通常会让受刑者因刺伤而死去。
酷刑二:开梨花刑
开梨花,同样是古代欧洲用于逼问女犯人的刑具,此刑具多用于女犯人的私处。一般犯了罪或者有撒谎的女性,在此刑具下基本上都能坦白地交代许多事情。
酷刑三:骑木驴
骑木驴是一种很可怕的酷刑,专门用来惩罚犯了偷情通奸罪的女性。木驴是一种特制的木制驴,在木驴的背上会有一根很粗、上端很尖的木头柱子,柱子一般有二寸粗、一寸长,大概就是粗6、7厘米,长33厘米。而这根木头柱子就是痛苦的根源,经常会刺入女性的下体。有些女犯还会被判处裸体游街,此时就更加痛苦了,不仅要受到精神上的凌辱,摇晃着的木头柱子极有可能将其内脏捣碎。所以说,骑木驴非常之变态和残忍。
酷刑四:吊鸭子凫水
就用绳子把女犯的双脚捆绑在一起,头往下倒挂起来,然后将其身子不断浸入水中,当女犯被呛得即将昏迷时,再将其拉出水面,如此反复多次,受刑者极为难受。
酷刑五:红绣鞋
所谓的红绣鞋,即:铸铁为鞋,烧红,使人穿之,用以逼供。最早由锦衣卫使用,通常会导致受刑者双脚残废。
酷刑六:铁裙刑
类似于红绣鞋。
就是用一个特制的铁衣(铁裙)穿戴在女子身上,然后把铁衣放在火上烘烤,铁片受热后会接触到女子身体的各个位置。
酷刑七:拶刑
拶刑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简单来说就是夹手指:先用拶子套入手指,然后用力收紧。所谓十指连心,拶刑也会令人痛不欲生,对女子的伤害极大。
酷刑八:吊手指
用绳子将女犯双手的拇指捆绑在一起,悬挂在刑架上或者房梁上,然后将捆绑住女犯双手的绳子慢慢往上拉,最后让女犯全身的重量集中于两根大拇指,往往两三分钟就会让女犯大汗淋漓、浑身颤抖。
总的来说,古代的酷刑都很残暴,不管对男犯对女犯尽皆如此。
我爱吃麦丽素
在中国古代有许多专门针对女性的刑罚,无所不用其极的对女性身体和心灵造成双重打击,当然有时候是对恶人惩罚,有时候却是逼供。
1、首先要说的是站砖。
古代女人几乎都缠足,缠足之后骨头变形,如果不缠绷带或者穿鞋根本无法走路,而在这种状况下,狱卒们让受刑的妇女脱掉鞋子,去掉缠脚布,让人驾着站在砖上。本来就不能站立的扭曲的脚,光着站在砖上,不出一会人便会身体重的有如巨石压顶,随着时间的推移,身体越来越重,直到大小便失禁,全身痛苦难耐。
2、针对女性针刺的刑法也很多。
针刺专刺敏感点,神经越多越是敏感,而针对女性,首先“十指连心”,针刺十指指甲缝,让人痛不欲生,并且极不易康复;另外针刺女性ru头,ru头是人神经集中的地方,非常敏感,针刺上去犹如万箭穿心一般;还有针刺女性yin蒂,这个想必不用多解释了。
3、花样繁多的吊刑。
什么吊ru头了,让女性吊在空中,脚尖着地,细绳拴住ru头,一个站不稳就会痛不欲生;什么一侧手脚的大拇指拴在一起,悬吊起来,另一侧悬挂重物,随着重物的增加,有一种撕裂感;类似的吊刑还有很多,不再一一诉说。
4、针对行为不轨的女性骑木驴游街。
这是一个极具羞辱性的刑罚,将女性全身脱光,捆绑在木驴上,强行展示自己的私处给街上的百姓看,心理上会受到巨大的羞辱感,对一个行为不轨的女人有巨大的心理震慑力。
5、幽闭。
幽闭这个东西,想必宫廷剧中的妃子犯错,被打入冷宫,应该就是幽闭的刑罚之一,而往往打入冷宫的妃子都不会活太久就会因种种原因离开人世。
6、钝物击打腹部。
把四肢分开绑起来,不停击打腹部,肠穿肚烂,下体流出内脏和鲜血。
7、烙铁绣花鞋。
在老香港电影里看到过,让受刑的女性穿上烧红的铁绣花鞋走路,那简直是比砍脚还要残忍的刑罚。
暂时只能想到这么多,欢迎补充。
(文/阿冰)
Ρ!
古人的智慧,不单用在著书立传上,有时候还用在对人的折磨上,古人琢磨刑法如何让人更痛苦,几乎是天才的发明,智慧的创造,这种发明创造,不单让受刑者慢慢受到折磨,慢慢由稍痛、到很痛、再到痛不欲生、再到痛到晕死,一步一个设计,让受刑者活不如死、死了不想再活。对女性,更是如此。
比如,古人特别针对女性,发明了“幽闭”之刑,也即俗话所说的“宫刑”。古籍载:“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怎么弄呢?把女子抓来,五花大绑,施刑的刽子手拿着铁锤或其他比铁锤更厉害的器械,不断猛击女性的腹部,不断击打,不断击打,直到女性的子宫掉下,或产道破坏,堵信下道,确认她永远也不能怀孕了,才住手。古籍还记载说:“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一过程,对于受刑女性来说,死去活来将是很多个轮回,惨不忍睹。
还有一个“刷洗”之刑。这是明太祖朱元璋发明一个酷刑,明朝人沈文圣君初政记一书,详细介绍了这种刑法的过程。施刑者先把女性的衣服扒光,赤身裸体捆绑在一个铁床之上,先用滚烫的开水在女性身上去浇水,如同杀鸡之前烫鸡拔毛一样,让她的皮松弛易揭,然后使用一种铁刷子,一下一下在她的身上来回刷,一丝一丝刷下女子的皮和肉,直到把她的皮肉全部刷下来,只留下白骨,而对于受刑的女子而言,就是在这烫和刷的过程中,慢慢被折磨而死,那种痛苦,无法比拟。
古代针对女性的刑法,最有名的,恐怕是吕雉为报私仇而对戚夫人所施的“人彘”之刑。所谓豕,就是猪,所谓“人彘”,通俗的说,就是把活人修理成一头死猪。
因为戚夫人在刘邦当皇帝期间,百般受宠,甚过自己这个原配夫人,引起吕雉的嫉妒。加上,戚夫人仗着刘邦的宠幸,在刘邦面前撒娇狐媚,请求刘邦废除吕雉的儿子刘盈的太子名位,让自己和刘邦所生的刘如意做太子,将来继承皇位。
刘邦既爱戚夫人,又偏爱小儿子如意,在戚夫人的要求下,刘邦果然将此事拿到朝堂上去讨论,而且几次推动此事,把吕雉母子吓得要死,尤其是吕雉,如果刘如意当了皇帝而自己的儿子没当上,那么自己这个原配妻子的地位将一落三丈,所以,她千方百计阻止此事的发生,最后成功了。
刘邦去世后,吕雉的儿子刘盈做了皇帝,吕雉当了太后,从此一手遮天。吕氏成为吕后之后,将当年的所有的委曲和怨气都发泄在戚夫人身上,对戚夫人进行了疯狂的报复,对戚夫人施以“人彘”之刑。
具体过程是:吕后安排人先将戚夫人囚禁在宫中单独关押女犯的监狱永巷中,让她“髡钳衣赭”,即穿着囚衣,剃去头发,用铁圈束颈。安排戚夫人日夜舂米,给她非人的折磨。随后,又对戚夫人挖去眼珠,熏聋耳朵,药哑喉咙,断其手脚,使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又将她关进厕所,做成“人彘”,活活折磨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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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看到很多答主都是“答非所问”,题主明明说的是“刑法”,而非“刑罚”。这两个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刑法”指的是规定什么是犯罪行为,之后该如何处罚的条文或规则,而“刑罚”指的确是处罚方式。
因历代的法律都有所不一样的,所以我这里仅以《大清律例》为例,大概得说下在清朝针对女性的刑法有哪些。
首先《大清律例》对于“妇人犯罪”的处罚有着明确的条文规定。其刑法如下:
1、“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姦罪去衣[留裤],受刑馀罪单衣,决罚皆免刺字,若犯徒流者决杖一百,馀罪收赎”。如果女犯要行杖刑的,除犯通奸罪的要去衣留裤行刑的,其他罪名则留单衣执行,同时不用受刺字之刑。同时如因犯通奸罪而被判徒刑的,只需杖打一百即可免去徒刑,而其他罪名则可用银子来赎罪。
2、“妇女有犯殴差鬨堂之案,罪至军流以上者,实发驻防为奴,犯徒罪者,若与夫男同犯一体,随同实发亦不准收赎,若妇女专犯徒罪者,仍照律收赎”。如果女犯是犯在公堂上对朝廷命官、官差行殴打或争斗之事的,则最高可判充军流放,并发往边疆给驻防官兵为奴为婢。而女子若是被判徒刑之罪的,但却是与有个被判“军流”的丈夫的,则也必须跟着充军流放,且以上的罪行皆不能用银赎罪。但是如果女子只是单独犯“殴差鬨堂”的罪行的,且也只被判徒刑的,则依旧可用银赎罪。
3、“各直省审理妇女翻控之案,实係挟嫌挟忿图诈图赖或恃係妇女自行翻控,审明实係虚诬罪应军流以上,及妇女犯盗后经发觉致纵容袒护之祖父母父母并夫之祖父母父母畏罪自尽例应问拟云贵两广极边烟瘴充军者,堩免其实发驻防为奴各监禁三年限满由,有狱管狱官察看情形实知改悔据实结报即予释放傥。在监复行滋事犯,该笞杖者仍准收赎,犯该徒罪以上加监禁半年,军流以上加监禁一年再行释放,若官吏狱卒故意陵虐者,照陵虐罪囚例加等治罪,其妇女翻控讯明实因伊夫及尊长被害并痛子情切怀疑具控及听从主使出名诬控到官后供出主使之人俱准其收赎一次,如不将主使之人供明仍照例监禁俟三年限满再分别禁释。”
就是如果妇女因为怀恨他人而行诬告之事的,后被发现则至少要判充军流放之刑,同时妇女因犯偷盗罪而致使纵容袒护她的父母祖父母或夫家的父母祖父母畏罪自杀的,则需发配至云南、贵州、广西或广东的极贫之地为奴为婢。且以上的两种罪名且需复刑三年,三年之后如果狱卒、狱官认为她已真心悔过,则可当场释放。
当然如果在服刑期间,这个女犯依然在犯事的,被判杖刑的依旧可以用银赎罪,被判徒刑的则流放时间需加长半年,被判军流的则需加监一年。不过如果是狱卒故意为难这个女犯的,被查实后,女犯所判的刑罚加倍判给这个狱卒。
此外,如果女犯是因为丧子丧夫丧亲之痛被主使者怂恿的,然后女犯能供出主使者的,经查属实后,就可用银赎罪。反之如果不供出主使者的,则依旧需流放三年,在边疆为奴为婢。
4、“京城姦媒有犯诱姦诱拐罪坐本妇之案,如犯该军流俱实发各省驻防为奴,其罪止徒杖者准其收赎,徒罪所得杖罪即照妇女犯姦之例”。如果妇女犯的是诱姦诱拐妇女罪的,则如果被判充军流放的,则不可用银赎罪,一定得去流放之地为奴为婢,如果只是被判徒刑之下的,则可用银赎罪。
5、“若係积匪并窝留盗犯多名及屡次行凶讹诈罪,应外遣者实发驻防给官兵为奴,罪应军流者准其收赎一次,仍详记档案如不知悛改复犯前罪,即行实发驻防不准收赎”。如果妇女窝藏数名盗犯及犯了行凶,诈骗罪的罪犯,则可判“军流”刑,当然若是初犯则可用银赎罪,但如果是累犯,就要直接充军流放去给边疆官兵为奴为婢,且不准用银赎罪。
以上就是清对“妇女犯罪”的大概刑罚。可以说在清朝对于“妇女犯罪”的处罚还是较为宽仁的。首先清时,妇女除犯奸盗、人命等重大案件的,需同男犯一样照例提审,其余的案件,皆有其子侄、兄弟替代审讯。
若是该女犯是犯通奸罪或犯十恶、故意杀人、反逆缘坐、监守自盗、抢掠人口、受财枉法等实犯死罪的,则需于女监关押,而若犯其他不是特别严重的杂犯死罪(就等于我们现在的死刑缓期执行),则只需交由其丈夫看管,没有丈夫的则交由亲属或邻里看管,之后等待发落,且对于这种杂项死罪的一定不能收押,否则那个收押她的官吏就要被杖打40下。
同时清朝的刑法还特意考虑到孕妇是犯人的情况。在当时如果是孕妇犯罪的,不能立刻执行刑罚,要先交由其丈夫、亲属、邻里看管,等她产后100天才能行拷决之事。
而如果官员在孕妇还没生育前就对她行拷决之事,然后导致孕妇流产的,官员需要受到减斗伤罪三等的处罚,如果致孕妇死亡的,杖一百,徒三年。而如果孕妇生育但100天还没到的,因官员拷决而死的,则在杖一百,徒三年的基础上减一等。
同时如果孕妇犯的是死罪,就让稳婆进监牢照顾着,产后100天再执行死刑。而如果孕妇还没有生产就被执行死刑的,或者是生产后未满一百天就执行死刑的,负责审判的官员就需要受到处罚。
此外,对于“妇女犯罪”清朝也实行等级之分若是无诰命在身的普通妇人,犯徒流罪的,则可杖一百,其他罪皆可用银赎罪。而若是命妇及官员正妻,犯徒流罪皆可用银赎罪。
再是对女性的“婚姻”,《大清律例》也有着明确的定制。其刑法如下:
1、“凡父母及夫喪而身自嫁娶者杖一百,若男子居喪娶妾妻,女而嫁人為妾者各減二等”。如果父母亡,丈夫亡,没有居丧三年就嫁人的就杖打100下,当然如果是去做妾的就减二等,即原是大杖就改小杖。
2、“若居祖父母伯叔父母姑兄姊喪而嫁娶者杖八十,妾不坐”。如果是祖父母、伯叔父母、姑兄姊去世的,居丧不满三年嫁人的就杖打80下,但如果是做妾的就不用。
3、“凡祖父母父母犯死罪被囚禁而子孫[自]嫁娶者杖八十[若男娶妾女嫁人],為妾者減二等,其奉[囚禁]祖父母父母命而嫁女娶妻者不坐,亦不得筵宴[違者依父母囚禁筵宴律杖八十]”。如果父母祖父母犯死罪还处于囚禁状态的,就私自嫁人的就要被杖打80下,当然为妾者则一样减2等。但如果是遵循囚禁的父母祖父母的命令的,然后嫁人可以不受杖刑,但亦不得举办宴席,违者还是要杖打80下。
4、“凡同姓為婚者[主婚與男女]各杖六十離異[婦女歸宗財禮入官]”。如果女子嫁给同姓的人,则要被杖打60下。
以上就是在“婚姻”中女方大概要遵循的刑法,当然有不足之处。当然从以上的刑法可以看出,清朝在婚姻上对男女采取的是平等的律法,无论是男还是女都需要受同样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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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有一种对女性的酷刑――生孩子――将绑有羊膀胱的铜管插如女性子宫,通过铜管向羊膀胱内充气,将受刑女性撑得“腹胀如鼓”,反复操作,令受刑者苦不堪言。致使很多女性子宫破裂而死。
长颈鹿小可
古代的女性在封建社会地位卑下,但是在受刑方面却过于男子而无不及,受刑的女性不仅身体遭受身体上面的痛苦,还要遭受心里的摧残,以满足统治者的变态心里!
本文所要讲述的,就是古代处罚女性的酷刑,简直是一个比一个残忍,这些刑法看了让人胆寒。
1.骑木驴
这种刑具是专门为奸情杀夫的女人设置的,当然也包含了与奸情有关系的直接责任人。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的顶端,使木柱戳入下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遭受折磨,为了防止其因腹痛而挣扎,用铁钉把女子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最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游街示众,由于木棍捣乱了内脏,基本上受刑的女子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
2.杖形
用于古代专门惩罚女性的杖邢,并非我们在电视上面看到的打板子,在古代这种对于女性的打板子是一种对于精神和肉体上面的双重折磨,受刑的女子必须“去衣受杖”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出了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了凌辱之效,电视上也看到每次公堂上面审理犯人的时候都有着一大群的吃瓜群众,而对于一个女性当众被脱衣服挨板子的女性来说这辈子也就玩完了,更何况是在古代,对于女子来说贞洁可是比性命更为重要的。
3.幽闭
对女刑犯施行的宫邢,开始于秦汉。用木槌击打女犯胸腹,人为的造成子宫脱困,据说妇女的幽道深处有一块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封私道,无法性交,只能便溺,从而达到惩罚女子的目的。
古代正对女子的惩罚还有:
烙铁:用于烙合出轨女子的下体。
趾枷:夹住女子的四指,钻心得疼痛通常挺不过两个回合。
贞洁带:一种类似于铁内裤的枷锁,封住了女人的身体,从本质上面杜绝女子的出轨。
穿胸:对待敌国女性战犯。用蒂尖的铁棍从侧面穿透女子的胸部。
人彘:吕雉创造出来的,就是将人的四肢剁掉,眼睛挖掉,舌头割掉,耳朵割掉,鼻子割掉眉毛头发剃掉……然后装进大岗里,或者直接仍厕所里面(吕雉真变态)。
进猪笼等等……
还有好多酷刑,都是为了满足当权者的变态心里,令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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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裸刑
受古代封建思想的影响,女性极为保守,更加爱惜自己的身体。所以古代有种专门针对女性的刑罚称为“裸刑”,这种刑罚正是利用了女性视贞洁高于一切的心理。目前已知历史上受过此刑的三个女人。
第一位就是当时前秦朝皇帝苻登的皇后她亲自率兵与叛军作战,由于苻登的指挥不当,再加上敌我势力悬殊,她被叛军生擒了,敌军将她作为战利品五花大绑带回营中,经受了士兵的嘲弄和凌辱之后还被处以裸刑。
第二位是唐中宗的的女儿陈硕贞,她是一个有野心的女人,效仿武则天在朝野中拉帮结派,以至之后李隆基继位后,她被处以裸刑。
第三位是廖观音,红灯教起义被活捉,年仅17岁处以裸刑。
2.桚刑
所谓桚刑,就是电视剧还珠格格中紫薇收到的刑罚,将手指头用夹具分开,用力拉扯,十指连心,极为痛苦。
3.宫刑
专门是用来处置出轨的女人的,一般是用一种木槌一直击打女性的腹部,直到将身体里的一个小东西给击落了为止,古人把这个叫做羞秘骨,意思是只要这个掉落了,就没有办法跟男性私通了,这对于女性身体的伤害是非常大的。
洋lois
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最不能容忍的是对异己者总是采取极其残忍的手段将其消灭,尤其是对女性的手段更加卑鄙无耻,希望我们的民族在走向未来的道路上,勇敢地抛弃这些丑陋的传统,走向文明和包容!
小喵懒
古代封建社会为了更好的管控子民,会制定很多严厉的惩处方式,有些在当时虽然司空见惯,但是对于现代人来说,是想都不敢想的残忍刑罚。当时还会针对女性制定一些酷刑。这一点也不难想象,毕竟在中国古代,女性的地位极其低下,女性即便不触犯法律,在家中也没有什么地位可言,所以这些针对女性的刑罚只是另一种男尊女卑的体现而已。在了解了中国古代针对女性所定的刑法后,会对当时女性的处境有更多深刻的体会。
一、裸刑裸刑顾名思义,就是在施刑的过程中犯人不可以穿衣服。虽然这种刑罚在实施的过程中不会让犯人的身体留下任何的伤痕,可是对犯人会造成沉重的思想压力,这种刑罚对犯人所造成的精神危害极大。毕竟在当时,女性的贞操观念很重,平时穿的衣服都很严实,不允许有任何裸露,所以让犯人将衣服脱光,还要游街让所有人看到,这种刑罚的残忍程度可想而已。一般在施刑过后,犯人都会无地自容,将来的处境可想而知。
二、木箱刑罚这种刑罚就是将犯人关进一个木箱中,虽然听起来没有什么,但是施刑的过程中犯人也需要承受着莫大的痛苦,因为这种木箱的尺寸很小,犯人在被关进木箱之后,基本上只能蜷缩着。另外还要将犯人的手和脚都固定好,所以犯人在木箱中不能乱动,要保持着很难受的姿势,时间久了,犯人的血脉就会不通畅,并因此而丧命。女性被施加这种刑罚是十分残忍的,犯人会在痛不欲生的情况下死去。所以这种刑罚虽然看起来很温和,其实过程无法想象,很多犯人听到这种刑罚就已经痛不欲生了。
三、杖刑这种刑罚其实在古代比较常见,通过杖刑来惩罚犯人,会让犯人直接承受皮肉之苦,所以很多犯人在杖刑之后都会很长时间无法动弹,有的甚至会因为伤口感染而过世,所以杖刑之后犯人也是很难继续活下去的。针对女性的杖刑更加残酷,因为女犯人需要将衣服脱光,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打板子,在施刑结束后,基本上都是皮开肉绽,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上都异常痛苦,很多女性在杖刑之后会感到非常丢脸,也容易想不开,所以这种针对女性的刑罚也是异常残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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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对女人的刑法也有很多,有的惨不忍睹,有的丧失人性。但是不管有多少种花样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折磨女人。下面我就给大家随便说几个。
一,笞杖
古代女人如果成了罪犯,只要被抓紧去基本上就不能出来了。笞杖其实就是打屁股,这不只是按倒就打,那你就想的太简单了,而是要脱了裤子一丝不挂的光着屁股打,打完了还要几个人拖着去游街,有的女人经受不住这种羞辱就自行了结了。就算当场死不成押回去了也会自寻短见,因为她觉得这样被羞辱以后也没法再见人了。
二,夹手指
这个大家都很熟悉,很多古装电视剧里面经常有的片段,一个女人犯罪了或者有什么隐情不说出来就用这个刑法。大家最熟悉的就是还珠格格电视剧里面的一幕,一个女犯人瘫坐在地上用竹片做的夹板夹手指,旁边俩个人使劲拉,直到手指滴血或者疼晕过去,十指连心,女犯人疼得死去活来。
三,挖阴
大家都知道古代的公公吧,一般男性只要手法得当挖掉生殖器修养一段时间以后就可以活动自如了。但是女人就不一样了,因为女性的话涉及到很多的器官,而古代就有这种专门针对女性的刑法。挖掉女性生殖器让其血流不止,古代的时候医学根本不像现在这么发达。用这种刑法就是让犯人慢慢的在折磨中死去,那些个被挖阴的女犯人一般在痛苦的煎熬中很快就死亡了。
古代的这种刑法都太过于残忍,没有人性。剥夺了女犯人的尊严,表示深感同情。
龙浪天下
其实古代最基本的刑法就是五刑,最开始的时候是通用的后来就有点区别了,还有很多的刑法都是男女通用,专用于女性也有但不是特别多,而且即使有男女通用的刑,用在女子身上方法或者效果也不一样。下面了介绍几种古代的对女子来说算是酷刑的刑法。
人彘和骨醉人彘这种酷刑,流传下来用上这种刑法的就是戚夫人。而骨醉则是萧淑妃和王皇后。这些刑法不仅让受刑者四肢皆无,人彘还要挖眼堵耳,割舌,毁容等等。
虽然这种刑法并没有针对性别,但是因为流传下来的这三个可怜人都是女人,而且都是宫廷斗争的失败者,而胜利者又是心狠手辣之人,所以就被用上了这些酷刑。
一般的人认为宫刑只针对男人,这是局限的想法,其实宫刑也可以用于女子,只是方法不一样而已。男子受宫刑是去势,女子受宫刑则是闭宫,其实目的和男子的是一样的,只是女子受宫刑的方法聚说纷纭。
宫刑针对女子方面的应用,一般针对那些不守妇道的女子就使用这一种刑法。虽然宋朝之前婚姻比较自由,但是秦始皇时期就规定了妇女不能淫乱。哪怕是开放的唐朝亦是如此(有权力的女子就是特例)。
黥刑所谓黥刑就是在脸上或者身体上刻字,然后再上色,和现代纹身差不多,但是区别就大了。特别是女子在脸上用上这种刑法,而且刻的字如果又大,这对于爱美的女性来说就是毁灭性的打击。
这种刑法一般对宫女用的比较多,因为宫女逃走或者犯错等等,就被用上这种刑法来惩罚。当然著名的有上官婉儿也被用上了这种刑法,之后造就了其的梅花妆。
所谓的刑舂就是去军营帮士兵干杂货,比如洗米做饭等等。而拶刑就是夹手指的刑法,这个大家的印象就会深刻一些。
做饭淘米还好说,不过一般都是受了别的刑法之后再来受这种处罚。而夹手指这种刑法其实对女子的来说也是满残忍的,古代正常普通女子的赚钱方法就是靠一双巧手,用过拶刑之后,这双手还有没有之前那么灵巧就不好说了。
这些就是对女性施行一些刑法之一,虽然有些是男女通用的,但是效果或者方法可能是不一样的,对女子的心理影响也就不一样了。
小米的森林
在中国古代对女人的刑罚目前流传最广的有五大酷刑,那这些刑罚都是些什么,历史上真的存在吗?
古代对女性5大酷刑:舂刑、拶刑、去衣受杖、幽闭、骑木驴
1. 城旦舂是中国秦代、汉代时期的一种刑罚,属于徒刑,城旦是针对男犯人的刑罚,就是筑城;舂是针对女犯人的刑罚,即舂米。城旦舂是无期徒刑,有时还伴有肉刑,肉刑主要有斩(切掉脚趾),黥(在脸上刻字),劓(切掉鼻子)。在汉文帝刑罚改革以后,城旦舂就是有期徒刑,刑期最高为六年。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明万历沈榜编纂了一本关于宛平县财政资料的书宛署杂记·经费上记载了:“拶指六把,连绳价七分。”
3.杖刑:杖刑是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种刑罚。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但是从元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元史·刑法志规定“诸和奸者,杖七十七;有夫者,八十七;妇逃者,加一等。男女罪同,妇人去衣受刑”。明清也沿袭了这一条,妇人犯奸罪要去衣受刑。
4. 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开始于秦汉,汉代孔安国:“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但实施方法,则众说纷纭,较复杂。有一种说法是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
5. 骑木驴: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在史料中为钉住犯人手脚的刑法。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骑木驴成了某些人津津乐道的所谓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
清朝小说《狄公案》中的骑木驴是先在一根木头驴车上竖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毕周氏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下体,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遭受折磨,押赴刑场处决。
但小说中的说法既没有历史实物证明,也没有严肃史料佐证。相反根据现有史料,倒是有明确证据表明,所谓木驴并不是特别针对女性的所谓刑罚,相反仅仅是用来钉住犯人手脚的刑车,男性犯人同样可以享受这种待遇。
比如在宋代史料《三朝北盟会编》卷114中记载建炎元年11月密州知州赵野弃城而逃,被密州军卒杜彦、李逵、吴顺抓回之后,受到的处罚就是骑木驴,具体情况是“野不能应,彦令取木驴来,钉其手足,野大惊,乃呼,众已撮野跨木驴,钉其手足矣”。
尽管是杜撰的,在明清一些作者提到骑木驴的时候,并不发生任何关于性虐待的联想,而仅仅是作为普通的刑罚描述,现在网上流传的关于明清时期高能复杂版的木驴能自动往复运行,如果骑木驴这个刑罚的复杂版是真的,那么中国应该是在明朝就发明了这个机械原理,但是却用在了刑罚上,不得不说这一种遗憾啊。要知道这就是早期的变往复运动为圆周运动啊,西方国家就是靠这个原理发明了蒸气机,走上了向帝国快速展的道路。
马马马修哥
古代的刑罚是十分残酷的,对女性的刑罚也有很多,很多答主都列举了一些专门对女性的刑罚,但不完整,需要补充。笔者搜集一些资料后,补充如下。
1,剖腹
剖腹这种方式大家最熟悉的就是日本鬼子的剖腹了,其实中国古代的刑罚中的确有剖腹。虽然这种刑罚没有列入国家正典法律文本,但是在中国古代这仍然是常用的一种酷刑。针对女性的剖腹有一个特殊的方式——剖腹观胎。南朝宋后废帝刘昱一次出游,看见一孕妇,遂让太医剖开以观察性别,聪明的太医告诉皇帝是龙凤胎,而且用针灸的方式让胎儿顺利生了下来。晋惠帝的皇后贾南风性情十分残暴,如果她看到宫中有宫女或者嫔妃怀胎的话就会用利刃将其肚子剖开,以这种残酷的方式处死竞争者。
2,宫刑
我们都知道,古代要当太监的人就必须宫刑。宫刑也被用作一种刑罚,《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就受过宫刑。大家所听到的宫刑大多数是对男性,其实对女性也有宫刑。古代对宫刑的解释是:
“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也即是阉割男性和破坏女性的生育系统,对于女性,宫刑又叫“阴刑”和“幽闭”。具体做法明朝人曾记载:
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是一种人为地让子宫脱落的方式,非常残忍,这种酷刑不仅朝廷使用,普通的官绅之家也用。
3,裸体受杖
笞杖之刑可谓是古代最为常见的刑罚,一般是打屁股,但这是针对男性,对于女性,则是“去衣受杖。”此刑对女性很残忍,多发生在明朝。
明朝明文规定,对于犯了奸淫之罪的女性要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女性来说不仅有皮肉之苦,还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更可怕的是,妇女受刑时,原告方的亲戚朋友都会过来观看,此为“看打”。被告妇女不仅要光着脚过堂,还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羞辱,前来观看的不仅有案件当事人,而且地痞无赖甚多。
此刑大多用于奸淫之女,还曾用于连坐。嘉靖皇帝时期浙江总督犯罪,他的妻子和女儿就曾经遭到过裸体受杖。在清代还有的知县故意将案件往奸淫方面推,故意将妇女定为奸淫,这样知县可以满足自己的兽性让被告妇女裸体受杖。
古代的刑罚,对男女皆残暴,有的真可谓毫无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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亘古匆匆
通常情况下,古代的刑罚对女性还是有很多优待的,女性可以和老人、小孩一样,有一些保护的措施。古代女性如果要服劳役的话,通常都是从事舂米等轻微体力劳动,而男性则去干一些繁重的劳动,例如修筑城墙。
不过前提条件在于,女性不能够违背当时的伦理纲常。古代都是男尊女卑的,所以夫妻之间如果发生妻子殴打丈夫这种情况,那么妻子的罪行比一般人要重。古代也讲究也孝治天下,汉简贼律中就有如果妻子为了维护婆母的尊严而杀死丈夫,那么妻子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当然,古代不像现代,很多刑罚是非常残忍的。比如汉代的时候还保留有肉刑,直到缇萦为了救自己的父亲向汉文帝上书,才使得肉刑取消。大家非常熟悉的大史学家司马迁就是为降将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最后被判处宫刑。很多人看到这里会想,这和女性刑法有什么关系呢?难道汉代女子也有宫刑吗?答案是肯定的,女性也有宫刑。
因为宫刑设置的初衷就是为了惩治男女之间不正当的关系。比如周礼·秋官中的注文就有“男女不以义交,其刑宫”。看到这里很多人会想,为什么司马迁遭到了宫刑?毕竟他只是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并没有什么不伦之事。其实宫刑的适用范围很广,司马迁犯的是“触迁圣颜不当死者”。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惹皇帝生气了,而又不该杀,那么就可以对他处以宫刑。
宫刑虽然残忍,但是大部分情况下都是用不到的。女性犯罪多数都够不上犯罪,因此主要的刑罚都是以教育为主。常见的做法就是通过教化让女性明白家长的权威以及家族的秩序,实在没有办法才会动用刑罚。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最后一部成文的封建法律《大清律例》中就详细讲过女性的刑罚,通常女性犯罪有以下几种:
1.谋反;2.恶逆;3.不孝;4.不睦;5.犯奸;6.拐卖(原来清朝就有拐卖)。
相应针对女性的刑罚则有四种:
第一,死刑。它是最严重的刑罚,主要方式有绞刑和斩刑。当然,这两种又可以具体分为四种,斩立决、绞立决和斩监侯、绞监候。除此之外,死刑最残忍的便是凌迟,俗称千刀万剐。
第二,身体刑。它是折磨犯人的肉体,主要方式有笞、杖两种。笞就是用一斤重的小板子极打罪犯,杖则是用两斤重的板子。对于女性来说,最残忍的不是鞭笞、廷杖带来的痛苦,而是行刑的时候需要剁掉衣服,这才是最羞辱的。比如慈禧就把光绪的珍妃脱掉裤子打屁股。
第三,自由刑。它是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主要为徒刑、流刑。徒刑,说白了就是罪犯服劳役,而流刑则是充军,发配到边远地区。考虑到女性的特殊情况,清代一般都是可以通过钱财来解决这个问题。
第四,财产刑。通俗的将就是花钱免除刑罚。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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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美嘉
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男性和女性犯同一种罪行,往往都是女性的刑罚比较重些。而对那些“不守妇道,谋杀亲夫”的女性的刑罚更为恐怖。
其中缝阴术、骑木驴、针刑、幽闭、等等都是令人发指的刑罚。缝阴术听名字大概就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刑罚了,缝阴术又叫锁阴术。即用针线把女性的下体一针针的缝起来,因此刑罚太卑鄙下流,在官场上一般都不会使用,只盛用于民间。此刑用于那些红杏出墙的妻子,或者妒妇对付那些与丈夫有染的婢女。
此刑罚可谓是令那些妇女发指的一种刑罚,受此刑的人小命难保。横放一具木驴,上面凸立一根长木柱,使受刑的女子坐于上面。推动木驴使木柱伸缩,受刑的女子一般下体都会被捣烂,但不只是这样而以还要一边游街一边受刑,就算侥幸没死也无脸在活下去了。
用针扎犯人,而根据不同的位置又有不同的扎法,一般分为三种:一是刺穿甲缝,就是将女子的双手固定后用绣花针从手指甲下刺入。二是刺乳头,即用钢针或大号绣花针等刺其乳头。三是刺下盘的阴蒂。
原本是指把女子监禁是其彻底灭绝她的性欲,后来到了明朝却演变成“剔去其筋”。因为在明朝医术不是很高,一般受此刑的人都会失血过多而死。此刑是用木槌击打女子腹部,即有一物坠而掩一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意思就是人为造成的子宫脱落。
绿色菜菜
古代对女性的刑法总体来说基本与男性差不多,但又有很多比较特殊的刑法是专门针对女性设计的,刑法之残忍让人不寒而栗。
这种刑法是主要是民间私刑使用的,主要是针对男女通奸而被惩罚的。浸猪笼分为两种,一是女性单独受刑,已婚女子主动勾引男人,被男方家属方抓住,作为惩罚把女性关进一个竹编的笼子里,慢慢沉进河里,湖里等;二是男女双方都被捆绑住塞进竹编笼子里,双双一起沉入水中。
这种刑法最为恐惧的是非常清晰而缓慢的接受死亡,毫无机会逃脱,非常的残忍,受刑者能非常清醒的感受到窒息带来的恐惧感。
这种刑法直接为女性设计,而且根据女性的生理特征进行施刑。就是把女罪犯绑于柱上,施刑者用木锤击打女罪犯的小腹处,直至把女犯的子宫(古称羞秘骨)从阴道击打出来。
这种刑法基本不会要女犯的性命,但这个过程非常的残忍和痛苦,在没有外科手术的古代,使用外部击打来取掉女人的子宫,想象都可怕。
这种刑法的目的很直接,惩戒女人不再出轨,当然就更不能生育了。
这种刑法的残酷性,看看图片就能明白。把女犯人绑于一个特制的木马上,而木马的背上有一个男性生殖器的突出“木根”,女犯受刑时,突出“木根”插入女性的下体,而木马通过特殊设计的机械运动,那个突出的“木根”会上下、前后捣腾,可以想象女性的下体要承受多么大的痛苦。
受此刑法的女人基本不可能生育,甚至是有性命之忧的,当然受此刑法的强烈程度完全取决于施刑者的把控。
这种刑法其实不记载与正式法律上,历史上受此刑法的不超过三人,但最著名的就是西汉时期,吕后把刘邦最宠爱的戚夫人的一种人类历史上对女性最为残酷的刑法。
人彘之刑就是把人的手、脚都砍掉,割掉舌头,弄瞎眼睛,铜水灌聋耳朵,拔掉头上的毛发,且不用药物涂抹不再让头发生长,并派专人像喂猪一样进行喂养。
这种刑法真正的超出了人性的范畴,估计也只有歹毒的女人才能想出如此泯灭人性的刑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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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刑罚是不考虑人权的,基本上以震慑为主要目的,因此刑罚的设置是要多残忍有多残忍,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就是为了让这些人不再犯罪,通过查询资料,对于记载于史册和流传的刑罚进行了总结,如果有新的查到,将会继续补充。
首先来看看官方的刑罚,一般来说官方的刑罚由于要写进律书,因此相对比较文明。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在几乎等同于毁容后在到官府里服劳逸,基本就毁了,即使是士兵也不会对这样的妇女感兴趣的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通俗来讲就是夹手指,这个在电视中看到的比较多,十指连心,夹手指几乎没有人能抵挡的,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通俗一点就是打屁股,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大家不要被电视上的情景给骗了,电视上因为规定的原因只会脱去外衣,在古代的刑罚中其实是要脱下裤子,光屁股受刑的。
4、凌迟:这个其实不用多做解释,电视剧中有科普,凌迟的死法很惨痛,是一刀刀的割肉,据说刀法好的人可以割万一千刀人不死,这个人要忍受多大的痛苦。凌迟不仅仅适用于男性,也适用于女性
5.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很多人知道男子有宫刑,对女性的宫刑了解比较少,幽闭就是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6、赐死:赐死就比较多了,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一般是针对有身份的人,让其自裁,算是比较体面的一种了,当然普通人是享受不到的。
除了写进律书的,还有一些半遮半掩的,虽然没有大量的记载,但是却留下了一些文物。
1、骑木驴:这种刑具是专为因奸情杀夫的女人设置的,当然也包含与奸情有关的直接责任人。在很多地方的博物馆里也放了这些刑具,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在很多文学作品和书中也有记载:
2、裸刑,史书中对于裸刑的记载比较少,但是这种刑罚却非常受欢迎,因为在观念非常传统的古代,这种刑罚能够起到最大的震慑作用,因此屡禁不止。
北魏孝文帝第一次在刑法中明令禁止“裸形处决”,可惜传统的力量总是可怕的,这条尊重人权的法规在孝文帝死后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纸空文,之后历代王朝仍然使用去衣裸刑。
3、挖阴术,这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这不是宫刑,挖阴术是要割掉男女的生殖器,男性的相对好实施,女性的受完这个刑罚,基本上人也就死了。
4、椓窍法,椓窍,也称椓或椓杙,“椓”和“杙”的原意是指拴牲畜的木撅子,另据说文解释为“以棍击伐”之意。“窍”,应该是指女性下体。椓窍,就是用这种木撅子摧残女性阴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只是想想都不寒而栗。
除了官刑,民间还有私刑,私刑其实有很多,大多不见于记载,最出名的私刑就是浸猪笼,是针对已婚通奸女性的,就是将女性装入笼子里沉入到水底溺水而死。
冰壶秋月
明代野史中记载了一个针对女性的惨无人道的刑罚,但那很可能是一个常见的,流传甚广的谣言。下面居士我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以正视听。
当年朱元璋传位给皇长孙朱允炆,朱允炆在齐泰、黄子澄等人的辅佐下贸然削藩,于是燕王朱棣打着“靖难”的旗号举兵造反,最后成功攻入了南京城。
当夜皇宫火起,建文帝朱允炆不知所踪。朱棣登基,将齐泰、黄子澄等建文旧臣凌迟处死,并把他们的妻女全部罚入教坊司。
关于这个教坊司,有人认为是官方开办的歌舞演出机构专供大型活动时的乐舞,也有人说是风月场所。比如宋端仪立斋闲录中记载了一件事情
这一条记载是说:齐泰、黄子澄的女性亲眷们,每个人每天都必须满足二十多条精壮汉子。而且他们怀孕生子后,男的长大做龟公,女的继续做妓女。可以说,这种惩罚非常惨无人道,同时从生理与心理两个方面摧残了女性。
不过,这件事是否真的存在,尚有疑问。朱棣确实将很多建文旧臣的女眷充入教坊司,但正如前文所说,很多人指出教坊司只是歌舞演出机构,卖艺不卖身,只是充入教坊司便入了贱籍,世世代代都是乐户,子孙后代都不得翻身了。包括朱棣诛方孝孺十族的说法,也出自明代野史,不足为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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拈花微笑
古人对女性和男性一般犯罪的刑法是等同的,一般犯罪,就是男女都会犯的的罪行,惩罚没有严格的性别之分;但专门是女性所犯特殊之罪,有相对应的基于女性制定的刑法,哪些是女性才能犯的特殊之罪,比如淫乱、私通、丧奸等,以汉朝为例,专门针对女性的刑法有舂米、白粲、隶妾、顾山、复作等。
图为东汉舂米画砖。舂米,很好理解,把稻谷去壳,剩下大米,现在是用机器去壳,古代出现石磨后,用牲畜,再往前没有石磨,那就纯靠人手工和棒槌,是个非常繁重的体力活,而在汉朝,有种女性专门从事劳役的刑法叫“舂”,汉旧仪记载,从秦开始,凡有罪,男为城旦,女为舂,舂者治米也,皆作五岁。意思是犯了罪行的,男的上城墙守夜伺寇,女的舂米,刑满5年释放。
图为古人祭祀场景。白粲,简单讲,就是做饭的,祭祀对古人是大事,繁琐且庄重,祭祀又分很多种,有祖先、庙宇、鬼神等,祭祀必不可少的是奉上吃食,专门为祭祀做吃食也是一种女性刑法,汉旧仪记载,鬼薪者,男为祀祠鬼神,代山之薪蒸也;女为白粲者,以为祠祀择米也,皆作三岁。意思是犯了罪行的,男的专门为祭祀上山砍柴,女的专门给祭祀做饭,刑满3年释放。
古代蚕织图。隶妾,字面意思就能理解,就是奴隶小妾,二年律令记载,犯有毁封、斗殴、变人等女性,要被判以隶妾,毁封就是毁坏文书,斗殴,跟父亲姐妹打架,变人是导致孕妇流产,隶妾就是罚去官府服役,当佣人。
顾山,等同于雇山,也是汉代一种专门针对女性的刑法,女性获罪后,每个月要被罚上山伐木,伐完可以回家,也可以每月出钱300雇人去伐木,《汉书》记载,女子犯罪,顾山如徒,六月谴归,听使入钱月三百顾功直。
复作,这是种连带罪,家里男性犯罪了,充往边关戍边,女性连坐,但考虑到女性软弱,不用去戍边,留在当地官府服役,男性戍边多久,女性服劳役多久,体现当时律法对女性的一种照顾,《汉书》记载,复作者,女徒也,男子守边一岁,女子软弱不任守,复令作于官,亦一岁。
guanhongyu
古人云,为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我个人认为,给女生平等不是很和谐,你看看现在的离婚率,才看看市场针对女人的化妆品,保养品,那样不是高消费,
catqueen
古代酷刑主要有三个目的:惩罚、羞辱、逼供。
古代王朝,东方专门针对女人的酷刑不是很多,很多是通用刑罚。而在欧洲中世纪,“猎杀女巫”过程中,发明出来很多针对女性的酷刑。
【泼妇笼头】
欧洲中世纪发明,用来惩罚传播谣言的长舌妇,和不守妇道的女人。给女人戴上一个铁质笼子游街,嘴里还要塞一块铁片,或者给嘴上上把锁子。
【犹太尖凳】
欧洲中世纪常用,做到尖尖的木凳上,脚上还要悬挂重物。一般是去掉衣服受刑,一方面是身体惩罚,另一方面是心理上羞辱犯人。
【大便椅】
来自欧洲黑暗中世纪,犯人去掉衣服受刑,有的是椅子地下镂空,有的椅子只有一小根横梁,会抬着椅子游街。主要是羞辱犯人,让犯人承受满街人猥琐的眼光。
【清道夫的女儿】
同样是欧洲黑暗中世纪的产物。依靠五个铁环,让人蜷缩成一团。有人说这个不算酷刑。看官们可以不用刑具,蜷缩出这个姿势,看看能坚持几秒。这个刑具几天下来,人的脊椎或者膝关节脱臼的可能很大。
【膨胀梨花】
中世纪欧洲的东西,别看名字很文雅,造型也很别致。这个东西实在很邪恶,对人伤害很大。羞辱加身体伤害,不死即残。放到嘴里一经膨胀,满嘴牙齿都会挤掉,下巴也会脱臼。
【打板子】
这个刑罚,在古代各地都流行。不过在古代,因为是脱裤子受刑,对于男人来说,也就是皮肉之苦,几天下不了床而已。对于妇女来说,还有来自心灵上的羞辱。受过这刑的妇女,都会有没脸见人的羞耻感,很多干脆就上吊和跳井自杀了。
【夹手指】
古代中外都有,十指连心,多用来审问逼供。一遭下来,手指基本废了,能扛住的不多。古代东方比较省,几个竹片、两个麻绳就搞定,欧洲那边直接用金属铸造。
【骑木马】
这个属于酷刑里面最残酷的之一。不但身体上要遭受伤害,有时候还会游街,让心理上受到羞辱,受刑的犯人生不如死,受刑后,犯人基本就废了。
古代酷刑,如今光是看到记载,都让人毛骨悚然。邪恶的酷刑,无不反应了人类野蛮时代,人性的扭曲与丑恶。随着社会的文明开化,一项项古代酷刑都被废除。不要想往古代,我们应该庆幸活在了新时代。
Lois
在中国古代有许多专门针对女性的刑罚,无所不用其极的对女性身体和心灵造成双重打击,当然有时候是对恶人惩罚,有时候却是逼供。
古代有哪些对女性的刑法呢?
一般的人认为宫刑只针对男人,这是局限的想法,其实宫刑也可以用于女子,只是方法不一样而已。男子受宫刑是去势,女子受宫刑则是闭宫,其实目的和男子的是一样的,只是女子受宫刑的方法聚说纷纭。宫刑针对女子方面的应用,一般针对那些不守妇道的女子就使用这一种刑法。
拶(zan)刑,拶的意思是用夹棍夹女犯的手指,正是因为古代女子心灵手巧,这一刑罚非常具有威慑力,一旦上刑,犯人大部分手指都会落下残疾,严重者甚至丧失劳动能力。
幽闭也是古代一种常见和惯用的刑法。它的做法是用重锤敲击女性犯人的小腹,使得子宫脱落。这其间犯人受遭受的痛苦可见一斑。古代对于女性的刑法,显然体现了男权社会的至高无上,对于女犯人的手段未免太过于残忍。
笑说忧伤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这就是古代女性的命运,她们的社会地位本来就很低下,如果再犯了法结局就可想而知了!
其实在古代,女性犯罪的几率是非常小的,因为她们一般都不怎么会出门。但是几率小不等于是没有,很大程度上她们犯罪都是因为跟人通奸或者是谋杀亲夫,一旦她们犯了罪,等待她们的将是羞辱和残忍的刑罚!
那么,古代针对女性的刑罚都有哪些呢?我来说说我当知道的吧!开梨花刑!
这种刑罚是借助一件梨子形状的工具,将此工具插入女犯人的私处或肛门,当行刑者转动把杆,这个梨子形状的工具就会在女犯人体内绽开,成为一片片尖锐的小铁片,行刑者再转动梨子形状的工具,那痛苦没有女性能挺过去,一般刑罚结束后女犯人就会死去了!
骑木驴!
这种刑罚主要针对的是犯了通奸罪的女性,行刑时将女犯人衣服脱光,把木驴背上的粗木橛插入女犯人私处,很多情况下还会把女犯人连同木驴抬上街上进行游街,整个过程对女犯人的屈辱会让她生不如死!
幽闭!
这种刑罚其实就是女版“宫刑”,行刑人用一个木槌,猛击女犯人的腹部,直到将女犯人的子宫击落,这样一来女犯人就没办法再出轨了!
笞仗!
这种刑罚也就是打屁股,但是对女犯人用笞仗刑时,会特意地把女犯人的裤子脱掉打,边打边进行羞辱!
其实在古代针对女性的刑罚还有很多,像挖阴术,接铜阳,绳刑等等都非常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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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gg
对女人的刑法(大家都说得挺全面,这里补充两点,再讲两个真人实事。1忌刑.2脚刑.3真事.)1、母系氏族社会的女性忌刑
人类开始是母系氏族社会。那时候的女人是说了算的,最随便的,看哪个男人好就跟哪个男人,甚至有了孩子都不知道是哪一个男人的。这个时候,人们已经能够使用语言顺畅交流了,而且,已经造出一些常用的文字。所以把个表示父亲的字写成:爹。意思是:把许多个的父亲叫“爹”。后来,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女人只能在家生孩子。男人打猎,种田,女人依靠男人生活。所以,人类社会逐渐变成男系氏族社会。
古时候的三从四德就是约束女人的枷锁。
在家从父兄,出嫁从丈夫。
男人花钱说媳妇,男人有权卖媳妇。
如果,女人对不起男人了,男人有权使用尽可能想得到的刑法,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因为妻告夫是有罪的。娶媳妇都愿意娶小脚女人,就是让女人不方便有外遇。
①那些年,打击卖淫嫖娼时,某地抓来一个卖淫女人,圈在一临时看管所里。有两个人轮流审问。这个女人白天还不承认,晚上就承认了。审问的就问:“你为什么跟男人?”这女人不说是为了钱,就说自己想男人了,没有男人不中。那时候没有电灯,晚上都点蜡烛。看管人员拿了一根蜡烛,往这女人阴道里捅。这个看管人员犯了法。
②在早,姥爷家开木匠铺,男人都忙着干木匠活,有时晚上不回家睡觉。有一天晚上,母亲发现新花1250吊钱买的后妈慢慢起来,穿着衣服,把褥子卷成卷放在被窝里,悄悄推开门走了。早晨,母亲醒来,这个后妈也在家里刚起来。正在这时,对门的傻三姥在屋内大喊大叫,又打发人去木匠铺找回姥爷哥几个。三姥指着小柜子,对大家说:“昨天晚上进贼了,偷走了金银首饰,各种绵缎,呢料衣品。”这些年家里没丢过东西,现在怎么说丢就丢呢?妈妈偷偷把后妈出去的事告诉了姥爷。于是这哥仨把大黑腿掉打飞刑。三姥爷一边用皮鞭打,一边喊:“打你这一千二百五!”大黑腿挺刑不过,承认了。原来她是个姬女,年龄大了,被卖。她偷三姥的东西换吗啡打。她每天晚上都穿着衫衣,是怕姥爷发现她胳膊上的针眼。姥爷扒开她的袖口一看,果然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沒好地方,全是针眼。姥爷一看,发了善心,给了大黑腿一些钱,把她打发走了。
总之,母系氏族社会女人是太过分,古代刑法对女人太过分。所以,我们的社会讲究
男女平等,家庭成员平等,尊老爱幼。夫妻要互爱,互敬,互助,互谅。有事商量着来,谁对谁说了算。要做到家庭和睦。实在过不了,就好说好散。
菜鸟Rebecca
导语:在中国古代,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对一些犯了罪的犯会采取一定的刑法,而这些想法在不同朝代都有不同的形式。
每个朝代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各种各样的酷刑,他们对一些死不承认的囚犯会采用严刑逼供的方式,也就是利用这些酷刑,让他们达到内心对这些。刑罚的恐惧,来达到去找到真相的方式。在古代,他们不仅有个人跟的新法,还有一些《刑法》是针对女性的。
今天就是来介绍古代一些惩罚女性的酷刑。
一、幽闭所谓“幽闭”,本意是把女子长期幽禁于密室里,使她不再有接触男子的机会,这实际上是扼杀了女子本身客观存在的性机能。
尚书·吕刑篇中
“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一句话之后,孔安国注云:
“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孔颍达又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幽闭,就是“闭于宫,使不得出也”的意思。
幽闭使用范围都是用来惩罚淫罪。长期幽禁,性机能受到压抑,虽然非常痛苦,但同割除生殖器官的宫刑相比,其残酷程度显然要轻得多。
但是,后世在实际执行对妇女的幽闭刑罚的时候,并不是像远古时那样把妇女简单地监禁起来就算了事,而是用摧残妇女生殖器官的椓窍之刑代替幽闭。
椓窍,也称椓或椓杙,尚书·吕刑中列举的杀戮无辜的酷刑有劓、刵、椓、黥等,孔安国认为其中的“椓”就是“椓阴”。椓和杙的原意是拴牲畜的木撅子,用这样的木撅子摧残女性阴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
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去和他的王后阳城昭信残害姬人陶望卿,望卿被逼。投井而死,昭信又叫人把他的尸体捞出来,“椓杙其阴中。”这是对死人的手段,而对活人予以椓杙,其残酷程度并不次于男子的宫刑。
但是到了后来,幽闭刑罚在施行时又变换新的花样。是将犯罪妇女的生殖器“剔去其筋”,像阉割雌性的马和猪等牲畜一样,使她的性欲望彻底灭绝。明朝初年常用这种刑罚,由于做起来很危险,受刑的妇女多半被弄死,所以后来不再使用这种幽闭之刑。
剖腹这种方式大家最熟悉的就是日本鬼子的剖腹了,其实中国古代的刑罚中的确有剖腹。虽然这种刑罚没有列入国家正典法律文本,但是在中国古代这仍然是常用的一种酷刑。针对女性的剖腹有一个特殊的方式——剖腹观胎。南朝宋后废帝刘昱一次出游,看见一孕妇,遂让太医剖开以观察性别,聪明的太医告诉皇帝是龙凤胎,而且用针灸的方式让胎儿顺利生了下来。晋惠帝的皇后贾南风性情十分残暴,如果她看到宫中有宫女或者嫔妃怀胎的话就会用利刃将其肚子剖开,以这种残酷的方式处死竞争者。
三、宫刑我们都知道,古代要当太监的人就必须宫刑。宫刑也被用作一种刑罚,《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就受过宫刑。大家所听到的宫刑大多数是对男性,其实对女性也有宫刑。古代对宫刑的解释是:
“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也即是阉割男性和破坏女性的生育系统,对于女性,宫刑又叫“阴刑”和“幽闭”。具体做法明朝人曾记载:
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是一种人为地让子宫脱落的方式,非常残忍,这种酷刑不仅朝廷使用,普通的官绅之家也用。
四、裸体受杖笞杖之刑可谓是古代最为常见的刑罚,一般是打屁股,但这是针对男性,对于女性,则是“去衣受杖。”此刑对女性很残忍,多发生在明朝。
明朝明文规定,对于犯了奸淫之罪的女性要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女性来说不仅有皮肉之苦,还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更可怕的是,妇女受刑时,原告方的亲戚朋友都会过来观看,此为“看打”。被告妇女不仅要光着脚过堂,还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羞辱,前来观看的不仅有案件当事人,而且地痞无赖甚多。
此刑大多用于奸淫之女,还曾用于连坐。嘉靖皇帝时期浙江总督犯罪,他的妻子和女儿就曾经遭到过裸体受杖。在清代还有的知县故意将案件往奸淫方面推,故意将妇女定为奸淫,这样知县可以满足自己的兽性让被告妇女裸体受杖。
五、封阴一种针对“偷情女”的私刑。强行将受罚女赤裸绑缚在一块门板上,然后用生猪血泡一团金丝线,穿在针上,使人将此女下体一针一针地缝合起来,使其终身不能嫁人!
六、霹雳车一种可以连续发射的利器,主要攻击的对象是女子胸腹或是生殖器部位,当然这样攻击不会致死,但也会让该女子痛不欲生吧。
七、挖阴术将女子的生殖系统挖掉,非常的残忍,还有就是古代的医术都不是很高明,所以导致很多女子的受到宫刑后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而死于非命。看到这里,你应该就能明白为何古代女子宁死也不愿意进入监狱!
八、“浸猪笼”这是一种广为流传的刑罚,主要用于惩罚不守妇道的女性,而且在岭南地区应用得非常广。就是把女犯人放进猪笼中,扔到江河里,让河水淹没女犯头顶,将其活活淹死。据说在解放后不久,曾经有人在河中洗衣时发现了数十具被猪笼包裹的女性骸骨,后来经过警方调查,这些都是被村民处以私刑的女性的尸骨。
九、拶刑这种写法就是我们常常在电视剧当中看对女性进行夹手指的一种方法。古代女子的手都比较巧,因此。夹手指对他们来说已经伤害算是非常大的了。
十、俱五刑这种刑法在清朝比较常见,但是它却发明与西汉吕雉的手上,也称人彘。这种刑法就是将人“大卸八块”,割手砍脚,把耳朵给堵住、眼镜弄瞎,然后再将其扔进厕所,十分的残忍。这个刑法至今也就只有三个人尝试过。
总结:古代的刑罚,对男女皆残暴,有的真可谓毫无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