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叙事小说大致可分为两类主要文体:“全景”文体和“场景”文体。
鲁迅小说中的“场景”文体可以称之为“戏剧式”陈述,叙述人隐于画面背后,不表示主观态度和价值判断。文本的意识倾向由场景、情节、人物的行动和对话在较短的时间内呈现,小说的风格手段如象征、比喻、对比、讽刺……一般都有较强的外在表现性,而人物的心理动作是外显的,即在视觉范围内呈现,因此这些作品的对话包蕴着丰富的潜台词,表情、动作往往是和人物的心理动作相联系的。这类小说包括:《药》、长明灯、示众、风波、肥皂、《离婚》等。鲁迅小说中的“全景”文体可称之为“心理分析”式小说,正如罗兰·巴尔特说的,这些小说“一般都是两种(人称)体系混在一起,先后交替使用无人称符号”,叙述者既外在于人物作描述与分析,同时又潜入人物内部,使人物的意识活动和潜意识活动不经过叙述中介而直接呈现在读者面前,但这两种体系都集焦点于人物的心理。这类小说包括幸福的家庭、《白光》、弟兄、高老夫子和《端午节》。
叙述模式是从传统小说到现代小说以及他小说自身内部的两次“创造性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