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一种隐忍其实是蕴藏着的一种力量,有一种静默其实是惊天的告白。
2、她宁愿,宁愿从未在这世上存活过,也好过这样一次又一次地,痛断肝肠。
3、蓦然回首,你不过是我生命中的曾经沧海,而你的世界里,早已换了人间。
4、很多时候我们放弃,以为不过是一段感情,到了最后,才知道,原来那是一生。
5、他终其一生想守护的东西,却最终如指间流沙一般滑落无痕。
星星月亮
1、有一种隐忍其实是蕴藏着的一种力量,有一种静默其实是惊天的告白。
2、她宁愿,宁愿从未在这世上存活过,也好过这样一次又一次地,痛断肝肠。
3、蓦然回首,你不过是我生命中的曾经沧海,而你的世界里,早已换了人间。
4、很多时候我们放弃,以为不过是一段感情,到了最后,才知道,原来那是一生。
5、他终其一生想守护的东西,却最终如指间流沙一般滑落无痕。
原贴:小说里的惊艳段落有哪些?
大咔嚓
那必须马尔克斯老爷子的《百年孤独》啊!很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据我所知,在我们同类写手中比较多的人喜欢用这个开头。
Amost love
《楚留香传奇》: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颜,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一句话把香帅的优雅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实感舒适惊艳。
向阳走不丢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绝望的冬天;我们拥有面前的一切,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查尔斯·狄更斯·《双城记》
悟空哥哥王小强
创造的美丽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
——《了不起的盖茨比》
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
六神吾主
1. 我和你是两种人,对你来说回忆是支持你活下去的力量,对我来说确是初始即已抛弃的过往。——《夜行歌》
2. 世上谁人能不死?任你风华绝代,艳冠天下,到头来也是红粉骷髅;任你一代天骄,坐拥万里江山,到头来也终将化成一抔黄土。——《长生界》
3. 我们的爱,也许只是一场细微的雪,落尽地面,转眼就消失不见。我的男孩早已不见,只是潮湿的风提醒我,有一朵花曾经,放肆的开过春天。——《微雪》
4. 一个人如果没有理想,和咸鱼没有什么区别,如果只有理想,那和泡沫有什么区别。——《间客》
5. 那样漫长的追逐,他投入了太多的感情,犹如扑火的飞蛾全无反顾,她却只留一个背影,永远不变的疏离缥渺,似远似近,犹如隐在梦中的山峦遥不可及,以致偶然的缱绻都成了梦一般的惊喜。——《夜行歌》
6. .所谓朋友,就是相互关怀,安慰,帮助,并投入真挚感情。除此以外,相互利用的几个人就是一群白痴,他们把有机会得到的,最珍贵的东西丢掉了。——《异人傲世录》
7. 初恋即使推迟到30岁,也永远是单纯幼稚的爱情。——《极品公子》
8. 其实我不是一定要等你,只是等上了,就等不了别人了。——《朝露若颜》
9. 如果世界上曾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何以笙箫默》
10. 我不能给你全世界,但是,我的世界,全部给你。——《念念不忘》
11. 第一步,抬头。第二步,闭眼。这样眼泪就都流进心里了。我想起了我从来没有不喜欢你,那些让你伤心的难听话,全是我撒谎。——《岁月是朵两生花》
原贴:小说里令人惊艳的句子
崂山顽石
鬼喊捉鬼这本书才是三天两觉的第一本小说,先说惊悚是因为那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小说,这本小说的开头,嗯,很直接强暴地塑造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宅男。然后在极少的章节里,又让性格极其恶劣的男二出场了,小说里没节操没下限的人见得多了(对对对,说的就是你,叶修魏琛方锐),但是在开篇这么少的章节里,连续出场了两个行为极其恶劣的人嗯是我阅历少了。在之后的章节,情节展开不断刷新我对角色下限的认知但不得不说,
看这书很欢乐。
我是大胖纸
惊艳这个词近来在一些报道中常用,诸如惊艳图片、惊艳迷情、惊艳新闻,大体感觉给人种桃色气息。
但不止于此,它也有 震惊,轰动的引申解释,而这个引申解释应该也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没考证过)。
密码这部书,在03年的确很轰动,所以,称其为惊艳小说,不足为奇。
原贴:什么叫惊艳小说?
gouzi
百年孤独:多年以后,奥雷良诺上校站在行刑队前,会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个神奇的开头,改变了传统叙事的线性方式,把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用一句话关联起来,场景在时空里穿梭自由,把过程、结果直接呈现给读者,单单略过原因,形成漩涡一样的吸引力,读起来宏大厚重而悲凉沧桑。
后来莫言的《红高粱》也用了类似的开头: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
如果我们穿越时空,会发现中国古代诗人也找到这样的叙事方式,李商隐夜雨寄北,四个场景同样是在不同时空里穿梭,情感真挚而深沉。
小狼崽
杨升庵《三国演义》卷首语: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濁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祈祷]
面朝大海凤凰花开
我特别喜欢的作家马伯庸,我觉得他的很多小说的开头都写得非常的好,像一本长安十二时辰,他本来是本文,但是后来出书了,我觉得他的开头就让人觉得非常的宏伟。
梅子的钥匙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追风筝的人》
小吃货Icy
是金庸小说《飞狐外传》。
《飞狐外传》开头是这样的:
“胡一刀,曲池,天枢!”
“苗人凤,地仓,合谷!”
一个嘶哑的嗓子低沉地叫着。叫声中充满着怨毒和愤怒,语声从牙齿缝中迸出来,似是千年万年、永恒的咒诅,每一个字音上涂着血和仇恨。
胡一刀是谁?苗人凤又是谁?又是谁对胡一刀和苗人凤充满着怨毒和愤怒?
这个开头,留下的悬念实在太多,吸引我必须看下去,一定要弄个一清二楚,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我觉得这部小说的开头十分惊艳。我第一次读《飞狐外传》时,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住了,忍不住继续读下去,没想到一发而不可收,恨不得一气把这本书读完。
这个惊艳的开头,此后就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以致于我久久不能忘怀。
事实上,金庸小说不止这一篇的开头十分惊艳,他所有小说的开头都是十分惊艳的,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血精灵盗贼
食人魔的美食盒这本以食人魔为主角的小说有一个非常吸引人的开头,本来开头只是个俗套无比的“被灭门后幸存者想要复仇”的故事,但作者想象力丰富,详细讲述了食人魔的生理特征和社会风俗。介绍了主角所在部落的兴盛与覆灭。主角的仇家则是一群假扮成马戏团的高手,描写得很有意思。这本小说后面越写越差,给我的感觉是:作者想象力堪称天马行空,脑子里有很多绝佳的创意,足以拿来写三五本网络小说。但他却没有耐心把这些创意完整地写出来,每个都是写几十万字就戛然而止,急匆匆换个地图,去写下一个创意。
ccalp
1、《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是已完成的一部原创类轻小说,作者是清越流歌。讲述了混吃等死的富二代叶舒华穿到七十年代,明明可以走上开挂人生,可惜她一点都不想发家致富,拿下男主。没心没肺过日子的故事。
2、《七十年代白富美》
是连载于晋江文学城的一本言情类网络小说,作者是素昧平生v。讲述了女主重生后找到前世的爱人,并救赎他的故事,这是一本双向救赎文,前世男主救赎女主,重生后女主救赎男主,并且这是一篇美食文,文中讲述了很多美食。
3、何以笙萧默
此文甜宠暖文,男主精英律师何以琛,高傲腹黑毒舌深情执着,女主摄影师赵默笙,爱的执着深情,小说浪漫唯美,电视剧狗血一点,但整体都很喜欢。最经典的一句话“如果世界上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就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千年修得何以琛,满满都是爱,意犹未尽。
4、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一对恋人的爱情回忆录,又温暖又萌爱的小故事。从学生时代的青涩懵懂到步入婚姻后的甜蜜趣事,平凡而不平淡。从生活点滴中汲取爱与元气,充满趣味的片段让读者会心一笑。爱情可以如此甜蜜,生活也可以如此温暖。
5、《微微一笑很倾城》
《微微一笑很倾城》是作家顾漫创作的长篇小说,2008年8月起于晋江文学城连载,首次出版于2009年8月。该小说讲述了A大计算机系花贝微微与同校师哥肖奈在游戏梦游江湖中结伴成亲,并在现实中相恋相守的故事,全文无虐,淡淡的甜蜜。
Rachel韵韵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周兴嗣·《千字文》,据说梁武帝萧衍从王羲之的碑帖中选取了一千个不重复的常用字来教子女认字,但觉得这些字不容易记住,于是令大臣周兴嗣把它编成易记诵的歌谣。而周兴嗣耗时一夜编成此《千字文》,须发皆白。自从隋唐以来,《千字文》就成为识字教育的基本读物,因为它不是简单的文字堆砌,它用一千个字勾勒出完整的中国文化史的基本轮廓,而且四字一句,句句押韵,前后贯通,音韵谐美。内容又涉及天文、自然、修身养性、人伦道德、地理、历史、农耕、祭祀、饮食等多个方面,是一部袖珍的知识百科全书。可以这么说,它是中国启蒙教育的最佳读物,没有之一。比刻板教条形式的《弟子规》要强百倍。这开头的两句话,包含着古人夐绝的宇宙意识,让人生出对宇宙和自然的敬畏。
春夏歌
《惊悚乐园》其他小说里面的主角,有开篇丧失痛觉,丧失天赋,甚至五感全失。但是封不觉,开篇的设定——丧失恐惧。对我来说蛮新颖的,不仅是因为没有恐惧这样的设定,还有就是主角在知道自己身体上有什么不对时候的态度。而情节的展开,人物的出场,都很幽默。开头一把“血尸必须死”这种玩儿梗的桥段又特别容易让人会心一笑。惊悚的前期其实描写得非常好,剧本这样的设定在无限流里虽然蛮常见的,但是惊悚里,大的故事线套小的情节——诸神的赌局套超自然力量,再套封不觉自己的生活,再到封不觉和伍迪(恶魔)的赌局,以及每个剧本之间的联系,环环相扣,很是有趣。
蓝色土尔其u
小说里令人惊艳的句子:
1、把昨天打碎,让过去作废,我才几十岁,不可以这么累。
2、人要心有所敬,心有所畏,没有恐惧的人才是最强大的。
3、总是在老歌里,我才会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温情。流金岁月,配上简单的老歌,也便配上了 真实的悲欢。
4、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的幸福给谁看。
5、那些麻花所代表的爱情,其实远比那些水晶花园代表的爱情更为珍贵。
6、明明已经脆弱到极致,却偏偏看起来坚不可摧。
7、站在阳光下,享受我单薄的青春。
8、不管我们走了多远的路,有过多少的朋友,但见证过彼此青春的朋友,是怎么也忘不了的。
9、这个世界其实从不曾有一个人能取代另一个人的位置,所谓的取代,只是以前的那个人被遗忘了。
10、你越不理我我就越给你发消息,不是因为你不理我,而是我和自己过不去。
原贴:小说里令人惊艳的句子
悠游麦兜
我第一想到的的确是《盗墓笔记》。五十年前,长沙镖子岭。四个土夫子正蹲在一个土丘上,所有人都不说话,直勾勾地盯着地上那把洛阳铲。铲子头上带着刚从地下带出的旧土,离奇的是,这一坏土正不停地向外渗着鲜红的液体,就像刚刚在血液里蘸过一样。
皮皮鲁鲁西西
小说里令人惊艳的句子如下:
1、把昨天打碎,让过去作废,我才几十岁,不可以这么累。
2、人要心有所敬,心有所畏,没有恐惧的人才是最强大的。
3、总是在老歌里,我才会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温情。流金岁月,配上简单的老歌,也便配上了真实的悲欢。
4、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的幸福给谁看。
5、那些麻花所代表的爱情,其实远比那些水晶花园代表的爱情更为珍贵。
6、明明已经脆弱到极致,却偏偏看起来坚不可摧。
7、站在阳光下,享受我单薄的青春。
8、不管我们走了多远的路,有过多少的朋友,但见证过彼此青春的朋友,是怎么也忘不了的。
9、这个世界其实从不曾有一个人能取代另一个人的位置,所谓的取代,只是以前的那个人被遗忘了。
10、你越不理我我就越给你发消息,不是因为你不理我,而是我和自己过不去。
11、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就都成了将就,我不愿意将就。
12、并不是所有的结束都是残缺,悲伤不会化成河流一般壮大反而会被声明中那些温暖而美好的事情所覆盖。
原贴:小说里令人惊艳的句子
ming520ruo
1.白日梦我
2.重生之将门毒后
3.草莓印
4.嫁给前任他叔冲喜
5.你是我的小确幸
6.他的小仙女
7.他的小梨涡
8.小蛮腰
9.病名为你
10.暗黑系暖婚
11.他和她的猫
12.余生请多指教
13.你是我的荣耀
14.春日宴
15.不二之臣
16.学霸的爱情习题
17.小清欢
18.痛仰
19.樱桃唇
20.汀丝南雨
21.韫色过浓
22.他站在时光深处
23.偷偷藏不住
24.何处暖阳不倾城
25.竹马镶青梅
26.吻痣
27.锦衣之下
28.黑莲花攻略手册
29.回眸一笑秋波起
30.半城风月
31.纨绔世子妃
32.可爱多少钱一斤
33.崽崽
34.他从火光中走来
35.小清欢
36.东宫
37.军装下的绕指柔
38.微微一笑很倾城
39.谁动了我的听诊器
40.他与爱同罪
邂逅午夜
原贴:小说里令人惊艳的句子
龙马家的猫
原贴:小说里令人惊艳的句子
小娘子豆君
原贴:小说里令人惊艳的句子
MATTER
浩子的淘气包
可倪1210
赖古lycos
xingpeng
yuaiyu
黃tomato
原贴:小说里的惊艳段落有哪些?
小馊馒头
baobeijj
zp_JJ_Ashin
原贴:哪部小说的开头让你惊艳?
三国水静
原贴:哪部小说的开头让你惊艳?
李艾筱
原贴:哪部小说的开头让你惊艳?
钢锅
原贴:哪部小说的开头让你惊艳?
Rainbow
原贴:哪部小说的开头让你惊艳?
summervwinter
我看过最惊艳的是《神墓》
神死了……魔灭了……我还活着……为什么?为何让我从远古神墓中复出,我将何去何从?
不同于别的重生小说,别的小说会把重生复活的原因写出来,而《神墓》这本书不看到结尾你是不知道的。
我第一次看完之后书中的很多坑我都没看懂,直到我看三遍才看明白。
我已经看过好几年,现在还能想起来,不知道对不对。
万年前到底发生了 什么?天灭世
最强战力是:独孤败天,鬼主,辰祖,辰战,楚相玉
龙宝宝前世是天龙皇,痞子龙是紫风,雨馨是人王。
辰战前世是太古狂人,辰南是独孤小败。
辰南的孩子都是神器,大龙刀什么的有点记不住了。
这本小说人物刻画的太鲜明了,每个都有血有肉,刚开始看的时候通宵看,看到最后“屠天”的时候简直惊呆我了,最后正反派一个一个义无反顾献祭给我看哭了。
我最喜欢里面的两天龙和龙舞了,一开始看以为雨馨是女主,毕竟开头就再找,看到中期的时候以为梦可儿是女主,毕竟都有孩子了,中后期的时候又以为龙舞是女主,但是辰南又满血复活了。
最后雨馨说:“我为人王,你是神墓”之后我觉得这本书雨馨,七绝女,龙舞都是女主吧。
一百遍啊一百遍!
Lara80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百年孤独》经典的开头,加西亚马尔克斯用一小段话,100来字,将未来、过去和现在时三个时态完美呈现,一开头就埋下巨大的悬念。
Cathyzilu
谢谢邀请。我看过最惊艳的小说开头是杜拉斯的《情人》开头。她是这样写的——
我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一个男人朝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年轻,人们都说你很美,我是来特地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与那时的你相比,我更爱你如今倍受摧残的面容。
虽然杜拉斯在世界文坛上算不上一流作家,但是,她却写出了让所有坚信爱情的女人们神往的一流爱情,并成为传世名句,感动无数痴男怨女。
江边鸟
《双城记》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洛丽塔》
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
《追风筝的人》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雪国》
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
夜空下一片白茫茫。火车在信号所前停了下来。
《多情剑客无情剑》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三少爷的剑》
剑气纵横三万里。
一剑光寒十九州。
《大旗英雄传》
夜色渐浓,无月无星,枯草丛中,虫声啁啾,使这苍茫的原野更平添了几分凄凉萧索之意。
《护花铃》
山风怒号,云蒸雾涌,华山苍龙岭一脊孤悬,长至三里,两旁陡绝,深陷万丈,远远垦去,直如一柄雪亮尖刀,斜斜插在青天之上,白云之中。
《天涯明月刀》
“天涯远不远?”
“不远!”
“人就在天涯,天涯怎麽会远?”
《绝代双骄》
江湖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玉郎"江枫和燕南天这两人的名字;江湖中有眼睛的人,也绝无一人不想瞧瞧江枫的绝世风采和燕南天的绝代神功。
只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世上绝没有一个少女能抵挡江枫的微微一笑,也绝没有一个英雄能抵挡燕南天的轻轻一剑!任何人都相信,燕南天的剑非但能在百万军中取主帅之首级,也能将一根头发分成两根,而江枫的笑,却可令少女的心碎。
《圆月弯刀》
凌晨,有雾,浓雾。
《边城浪子》
屋子里没有别的颜色,只有黑!
连夕阳照进来,都变成一种不吉祥的死灰色。
《射雕英雄传》
钱塘江浩浩江水,日日夜夜无穷无休的从临安牛家村边绕过,东流入海。江畔一排数十株乌柏树,叶子似火烧般红,正是八月天时。
《神雕侠侣》
“越女采莲秋水畔,窄袖轻罗,暗露双金钏。照影摘花花似面,芳心只共丝争乱。
鸡尺溪头风浪晚,雾重烟轻,不见来时伴。隐隐歌声归棹远,离愁引着江南岸。”
《倚天屠龙记》
春游浩荡,是年年寒食,梨花时节。白锦无纹香烂漫,玉树琼苞堆雪。静夜沉沉,浮光霭霭,冷浸溶溶月。人间天上,烂银霞照通彻。浑似姑射真人,天姿灵秀,意气殊高洁。万蕊参差谁信道,不与群芳同列。浩气清英,仙才卓荦,下土难分别。瑶台归去,洞天方看清绝。
《昆仑》
大巴山脉,西接秦岭,东连巫峡,雄奇险峻,天下知名。山中道路又陡又狭,深沟巨壑,随处可见;其惊险之处,真个飞鸟难度,猿猱驻足,以李太白之旷达,行经此地,也不禁长叹:“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神墓》
穿越了宇宙洪荒,凝练了天地玄黄……纵使摆脱了六道轮回,也难逃那天地动荡……
《完美世界》
夜已深,漆黑一片,景物不可见。但山中并不宁静,猛兽咆哮,震动山河,万木摇颤,乱叶簌簌坠落。
群山万壑间,洪荒猛兽横行,太古遗种出没,各种可怕的声音在黑暗中此起彼伏,直欲裂开这天地。
......
很多小说的开头都是比较好的,好的开头才会更加吸引人。
MissPrincess
作家观棋的小说《万古仙穹》,开篇惊艳。
小说开头是陈宋两个凡人国家交战,陈国被宋国摧枯拉朽般一路横推,全境关隘几乎全失,仅剩最后一关,连老皇帝都死了。危机关头,主角被请出山,于是他开始步步为营,运筹帷幄,暗中布局,纵横捭阖,运用诸多诡计谋略,暗手算计,一步步建立优势,最后几乎以一人之力将大局逆转,绝地反攻,获得胜利,最后更是兵不血刃擒下宋国国主。最妙的是,他做这么多,只是为了加入一个修仙宗门。
全书结构严谨,主角足智多谋,总能运筹帷幄,料敌先机,值得一看。
若海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的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选自《追风筝的人》
当初刚开始看追风筝的人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十分惊艳,但随着作者讲述的故事层层推进,情节越来越紧凑,一直读到最后的酣畅淋漓,才发现自己也随着作者进行了一场心灵的洗涤。
读完整本书,最大的感悟则可以用下面的话概括:
很多时候我们在犯下第一个错误的时候并未意识到它的严重性,但这个错误却会一直跟随着你,像你的影子一样深深烙印在你的心头。你用一生的时间去回避它,去刻意的和它保持着距离,尽量不去直视它,但只有你清楚的知道,错误已经是错误了,而它也会无时不在。然而当你真的有一天,放下所有的顾虑去直面它去补救它渴望获得它的宽恕时,你可能会发现错误永远都不能被弥补,但也只有到这个时候,一个男人才真正成为一个男人。
徐少
很多名著的开头都很惊艳,像百年孤独,追风筝的人,安娜卡列尼娜,双城记等等,让人一眼就被吸引住,文字的美丽一下就会抓住你。
现在的年轻人很多都不再去看名著,这其实是文学的悲哀,现在生活节奏变快,连带着受欢迎的也是所谓的快餐文学,快餐确实很有必要,但没营养啊,吃多了身体就垮了。
不说名著,至少,看点相对不那么浮躁不那么功利有点内涵有点思想的小说吧。现在这些网络小说,开头多数还是花了极大的心思的,很多开篇很吸引人,但最多是开篇比较霸气而已,一些看似热血却中二的辞藻堆砌,完全达不到惊艳的程度。
抛开高高在上的名著,盘点一下我看过的国内近些年的令人眼前一亮的小说开头吧。
第一个是《九州缥缈录》
那一堆堆设定确实有些影响阅读体验,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设定并不是一部小说的开头。第一部蛮荒的开头是这样的:
“阿亥苏勒把帐篷的帘子掀开了一线,眺望着西方落日的方向。
他喜欢看落日时候的云霞,看着陽光为它们镀上一层淡金色,看云间有光如金缕一样迸射出来。风来的时候流云就会变化,其中有雄狮、猛虎和巨龙,还有大群燃烧起来的骏马奔驰在天上,后面有苍红色的云涛追赶它们。往往看着看着,他就自己无声地笑起来,直到太陽落下去,草原上黯淡起来。”
这两段,不急不躁,是我最向往的那种文字,这种静谧的傍晚,真想自己也躺在那片天空下的草原。
第二个是《悟空传》
悟空传的开头有些无厘头,在严肃的西游背景下,突然冒出了这样违和的剧情,让人大感兴趣。
四个人走到这里,前边一片密林,又没有路了。
“悟空,我饿了,给我找些吃的来。”唐僧往石头上大模大样一坐,命令道。
“我正忙着,你不会自己去找?又不是没有腿。”孙悟空拄着棒子说。
“你忙?忙什么?”
“你不觉得这晚霞很美吗?”孙悟空说,眼睛还望着天边,“我只有看看这个,才能每天坚持向西走下去啊。”
“你可以一边看一边找啊,只要不撞到大树上就行。”
“我看晚霞的时候不做任何事!”
“孙悟空你不能这样,不能这样欺负秃头,你把他饿死了,我们就找不到西天,找不到西天,我们身上的诅咒永远也解除不了。”猪八戒说。
“呸!什么时候轮到你这个猪头说话了?”
“你说什么?你说谁是猪?!”
“不是,是猪头!啊哈哈哈……”
“你敢再说一遍!”猪八戒举着钉耙就要往上冲。
“吵什么吵什么!老子要困觉了!要打滚远些打!”沙和尚大吼。
三个恶棍怒目而视。
“打吧打吧,打死一个少一个。”唐僧站起身来,“你们是大爷,我去给你们找吃的,还不行吗?最好让妖怪吃了我,那时你们就哭吧。”
“快去吧,那儿有女妖精正等着你呢。”孙悟空叫道。
“哼哼哼哼……”三个怪物都在冷笑。
“别以为我离了你们就不行!”唐僧回头冲他们挥挥拳头,拍拍身上的尘土,又整整长袍,开始向林中走去。刚迈一步,“刺啦”——僧袍就被扯破了。
“哈哈哈哈……”三个家伙笑成一团,也忘了打架。
第三《长安古意》
小椴的文字在大陆新武侠那一批人中,算是拔尖的一拨,最出名的无疑是《杯雪》和《洛阳女儿行》,但要论开头,肯定当属长安古意这个中篇系列。
“许多年以前的阳光是酥松的,因为它那么旧,因为它照在长安城的大街上。长安的大街也许和别处没什么太大的不同,它的特点就是直,横是横竖是竖的,四平八稳,好像要让你走在上面一步步都安下心来。这是中国人的建筑,虽然可能四处都杀机伺伏,但那建筑还都是堂堂皇皇的、正正方方的、稳稳当当的,似乎也平平安安的。
就像长安人脸上的笑,凝固而自然的,像是情意融融的,但这些笑容以前从没有叫赶车的二炳如此心惊过,可能是因为习而相忘了吧。二炳是个脑子单纯的乡下人,虽然老家咸阳,可在长安城随着他们老爷也住了近十年了。长安人那种木黄色的脸和他们那淡淡的,很标准也很含蓄的笑他见惯了,从来没觉得有什么凶意。可就在大前天,他亲眼看见给后房买菜的四婶转过后街时,刚刚离开家门口十几步,就被一个看着也这么平和地笑着的长安人杀死了。”
junkizhao
我觉得最惊艳的是《万古天帝》
我已经追书追了好几年了,但是不想其他小说,越看情节越无聊,反而这个小说会一直吊起你的胃口,越往后写越精彩!!特别热血,值得一看!!!!
天界第一战神,却因功高震主,遭挚爱背叛,死于洞房之夜。 聂天重生百年之后,再不做殿下之臣! 破苍穹,逆乾坤,凌万天,踏万界!开启一场与当世天才争锋角逐的逆天之旅。 这一世,我要创造我的世界!这一世,我要成为万古天帝! 这一世,我要主宰天界神域!
kahwai23
一九七五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濛濛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再不会存留,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地没有到来
yuan5
我叫萨蒙,听起来就像三文鱼发音,叫苏茜。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六日,我被谋杀时不过十四岁。
《可爱的骨头》这本小说,我是先看了电影再看原著的。电影由彼得杰克逊执导,西尔沙罗南,马克沃尔伯格,蕾切尔薇兹等主演,2009年上映。
原著小说作者是美国人爱丽丝西伯德,作品发表于2002年。电影对原著小说没有在人物和情节上有大的改动,盛赞者皆众。
故事大概说一个小女孩,也就我们这边初二初三的年纪,被邻居在田间奸杀,而后小姑娘飘摇在人间和天堂的边缘地带,用第一人称叙述了失去亲人后,大家的痛苦和悲凉。文笔细腻,感人至深,是一部难得文艺作品,电影加入彼得大帝的精美画面,同样堪称佳作。
在很多看过书或者电影的网友的表述中,都特别提到过一个场景:就是小姑娘在灵魂附身人间后,不是报警报仇,而是亲吻了一下心仪的男孩……我记得当年在天涯论坛讨论这部电影是,有一位网友说—我当时就觉得自己低级了。
当然,《可爱的骨头》虽然很好,但是开篇惊艳的程度还是比不上那个著名的《百年孤独》,因为有了其他回答,所以我就不再次赘述。
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看冰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胡正梅
谁划伤了我的青春
若你被判定从此以后是个瘸子时,你将会怎样面shu对你今后的人生?
若你已身患绝症,从此以后你的身体将会越来越糟糕,直至四肢瘫痪,逐渐变成一个没有任何行动能力的人时,你将会怎样面对你今后的人生?
若你拥有的东西被病魔一点点地剥夺时,你将会如何面对你现在的生活?
若你和TA之间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结束时,从此你和TA将会是朋友还是陌路?
现在的你幸福吗?
紫禁情007
第一是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开头
第一章飞刀与快剑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李寻欢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箱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这个开头我觉得特别厉害,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这句话就是想象力的极限。
第二是《绝代双骄》的开头
江湖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玉郎"江枫和燕南天这两人的名字;江湖中有眼睛的人,也绝无一人不想瞧瞧江枫的绝世风采和燕南天的绝代神功。
只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世上绝没有一个少女能抵挡江枫的微微一笑,也绝没有一个英雄能抵挡燕南天的轻轻一剑!任何人都相信,燕南天的剑非但能在百万军中取主帅之首级,也能将一根头发分成两根,而江枫的笑,却可令少女的心碎。
第三是《陆小凤传奇》的开头
陆小凤是一个人。是一个绝对能令你永难忘怀的人。
在他充满传奇性的一生中,也不知遇见过多少怪人和怪事。也许比你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所听说过的都奇怪。
现在我想先介绍几个人给你,然后再开始说他们的故事。
这里古龙分别写了熊姥姥的糖炒栗子,老师和尚和西门吹雪三个人物出场。情节的安排上巧妙,新奇。令人过目难忘。
第四本是《楚留香传奇》的开头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这张短笺此刻就平铺在光亮的大理石桌面上,自粉红纱罩里透出来的烛光,将淡蓝的纸笺映成一种奇妙的浅紫色,也使那挺秀的字迹看来更飘逸潇洒,信上没有具名,却带郁金香的香气,这缥缈而富有诗意的香气,已足够说明这封短笺是谁写的。
第五本是余华的小说《第七天》的开头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
昨夜响了一宵倒塌的声音,轰然声连接着轰然声,仿佛一幢一幢房屋疲惫不堪之后躺下了。我在持续的轰然声里似睡非睡,天亮后打开屋门时轰然声突然消失,我开门的动作似乎是关上轰然声的开关。随后看到门上贴着这张通知我去殡仪馆火化的纸条,上面的字在雾中湿润模糊,还有两张纸条是十多天前贴上去的,通知我去缴纳电费和水费。
还有余华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的开头也很不错
1965年的时候,一个孩子开始了对黑夜不可名状的恐惧。我回想起了那个细雨飘扬的夜晚,当时我已经睡了,我是那么的小巧,就像玩具似的被放在床上。屋檐滴水所显示的,是寂静的存在,我的逐渐入睡,是对雨中水滴的逐渐遗忘。应该是在这时候,在我安全而又平静地进入睡眠时,仿佛呈现了一条幽静的道路,树木和草丛依次闪开。一个女人哭泣般的呼喊声从远处传来,嘶哑的声音在当初寂静无比的黑夜里突然响起,使我此刻回想中的童年颤抖不已。
我看到了自己,一个受惊的孩子睁大恐惧的眼睛,他的脸型在黑暗里模糊不清。那个女人的呼喊声持续了很久,我是那么急切和害怕地期待着另一个声音的来到,一个出来回答女人的呼喊,能够平息她哭泣的声音,可是没有出现。现在我能够意识到当初自己惊恐的原因,那就是我一直没有听到一个出来回答的声音。再也没有比孤独的无依无靠的呼喊声更让人战栗了,在雨中空旷的黑夜里。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家族》的开头也不错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还有《檀香刑》的开头
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俺竟然能够手持利刃杀了自己的公爹。俺更想不到,这个半年前仿佛从天而降的公爹,竟然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俺公爹头戴着红缨子瓜皮小帽、穿着长袍马褂、手捻着佛珠在院子里晃来晃去时,八成似一个告老还乡的员外郎,九成似一个子孙满堂的老太爷。但他不是老太爷,更不是员外郎,他是京城刑部大堂里的首席刽子手,是大清朝的第一快刀、砍人头的高手,是精通历代酷刑、并且有所发明、有所创造的专家。他在刑部当差四十年,砍下的人头,用他自己的话说,比高密县一年出产的西瓜还要多。
抹茶味儿的猪丽叶
马尔克斯曾说,一部作品中最难写的东西就是第一段。
为了写好开头,很多作家都绞尽脑汁,即便如大师马尔克斯也不例外。
他的《百年孤独》就有个让人拍案叫绝的的开头。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个开头精妙无比,几乎很少有小说的开头能够达到这种境界。
为什么这样说?
句子的大概意思是,一个叫奥雷连诺上校在被处决前开始回忆。
它的好有以下几点,
其一,一句话写出人临死前的精神状态——回忆。
人之将死,对过往生活的回忆,既是对死亡的恐惧,也是对生存的留恋。
其二 ,三重时空的自由穿梭。
“多年以后”是将来时,“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是过去时。叙述这个句子,代表的是现在进行时。能把这三种时空形态浓缩在一个句子里面,马尔克斯强悍到爆炸。
这种三重时空自由穿梭的能力,无法影视化,极大地展现文字书写特有的魅力。
其三,奠定了小说叙述节奏。
在后面的内容中,我们了解到奥雷连诺上校为何被处决,也感受到马尔克斯打破时空的叙述节奏。
总而言之,好的小说确实有很多讲究,强烈建议大家多阅读经典,也欢迎与我交流,共同学习。
美丽的世界
大家好,鄙人司徒少雄,关于这个问题,我来发表两句看法。
记得上高中的时候,买了一个MP4。年轻的朋友也许还不知道这MP4是什么玩意儿。也许是鄙人老了,也许是时代发展的太快了。MP4是一款能播放歌曲视频和TXT文本的电子产品。无法联网,需要用数据线在电脑上面下载歌曲或者视频,才可以播放。
80后90后是否勾引起了你们的回忆?没有错,这款产品在当年那也是酷炫产品,谁能拥有一个,在班级里也是争相借玩。这不,不知道是哪位同学悄悄的往我MP4里放了一部《多情剑客无情剑》。对于从不看小说的我,这就坏了大事。
信手翻了两页,一个名震四海的名字:李寻欢,出现在我的眼前。什么?这部小说竟然是小李飞刀?当年小李飞刀电视剧那帅气的造型,神秘的飞刀那可是儿时玩伴非常崇拜的东西,甚至自己私下还在悄悄的训练自己的飞刀绝技。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这是小李飞刀的开篇第一章飞刀与快剑的头两句。读完第一章,忍不住感叹,这是些啥东西,太好看了。
《多情剑客无情剑》这部小说是武侠小说两大宗师之一的古龙所写。
古龙:原名熊耀华,台湾人。著有多部武侠小说,如《小李飞刀系列》陆小凤系列楚留香系列,这些小说在中国大陆也算是人尽皆知,即使没有看过小说,也一定看过电视。即使连电视也没有看过,那你一定从别人的口中听过这些名字。
那么《多情剑客无情剑》第一章飞刀与快剑讲述的是什么呢?大概意思如下:
在关外闯荡十年之久的李寻欢,带着思念回到了江南。这里的关外不知道是哪座关,也许是山海关。在回来的路上碰见一位年轻的才出来闯荡江湖的小伙子阿飞,李寻欢从阿飞的神情步伐,看到了自己年轻时候的影子,因此和阿飞交上了朋友。
李寻欢来到了客栈,一群人走镖的人正在那里自吹自擂,相互吹捧镖头多么厉害。不一会儿这些人便遭到了灭顶之灾,被黑蛇和白色处理了。最后阿飞出现了,技压群雄等等,这里就不详细讲述了。
小说第一章读来给人的感受便是一位绝世高手站在旁边观看人世间常见的丑态,就静静的看着别人装逼,只要你装逼不干坏事,就懒得管了,而你既要装逼又要干坏事,那就对不起了,这里还有鼎鼎大名的小李飞刀你把他当空气,那就该你倒霉了。
这是我读的第一部小说,也是古龙的代表作。小说读来非常经典,实在是值得一看。
最后,鄙人百万字长篇武侠小说《雍杰传奇》正在头条号上火热连载,喜欢武侠小说的朋友可以关注我头条号,点击收藏阅读。
Emilia200
今天,妈妈死了。也可能是昨天,我不知道。
源自法国大文豪加缪的中篇小说《局外人》开头,也是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
小说开头有够吸引人读下去吧,其实这个小说故事架构也简单,讲述了青年默尔索在收到养老院发出的信上得知,母亲于昨天去世,需要默尔索前去参加葬礼仪式。
在参加葬礼仪式的过程中,默尔索的不流泪和看似不怎么伤心的抽烟喝咖啡,也为自己的死亡埋下伏笔。
全书大致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便是参加母亲葬礼开始,到为朋友出气意外开枪杀死一个阿拉伯人结束。第二部分则是面临法官审判,硬生生的把参加母亲葬礼竟然没有哭泣,第二天竟然还和女朋友看喜剧电影上床为由,判处死刑。
默尔索之所以被判处死刑,是因为没有遵从这个世界的潜规则。默尔索不屑于世俗所规定的价值观,就算为此而付出生命的代价。相比较于法官检察官来说,他活的更加真实。如果我们认识一个人,只是从别人嘴里认识或者自己的主观臆断,那和书中的法官检察官又有何区别呢?
无论时间过去多久,社会都会有一个既定规则。而我们所需要做的只是遵从内心或者随波浊流。
但又有几人能做到想默尔索那样?或是王小波老师笔下那只特立独行的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