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我记得有《千年》,十四阙的短篇小说都挺虐的。
5000字短篇现代唯美小说
nyxluo
红袖添香后宫文 荡气回肠后宫:《楚宫倾城乱》
在国亡宫倾的那一日,她一介小小的亡国妃子,
却因为误会被推到那个灭了自己国家,权倾天下的男人怀里……
倾国倾城的,向来不只只是因为红颜;
轰然一夜间,国灭子离,她又将何去何从?
凤啸九天穿越大戏:穿越:隔世弃妃
世事哪里有公道?情深的恋人乘自己出国的机会害了父亲,下飞机后等待她的是一纸遗书和死亡的消息。
好心的阎王公主许她回去穿越前生。可是面对的第一件事情怎么是和人新婚……
原来她穿越前朝竟然成了王爷的妃子。可是故事刚刚开始啊,她能得到向往的爱情吗? 肥妞穿越也倾城:皇妃太倾城
莫名其妙的穿越,从小姐到女奴,却背负神女的命运。
一再选择逃离,他一怒之下凌虐她的身心,千年的等待换来一句,我恨你。
他真的太美好,让她想靠近取暖,想停靠歇息,只是为何一夜之间,颠倒乾坤,退去温柔的假象,竟是复仇的地狱修罗。 如果不是你,那夜,我将会是谁的娘子:我是谁的娘子
金玉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丈夫竟然是个傻子,昨夜和她洞房的是谁?长安城的杜家,长子痴呆,次子聪慧,加上美得和女子有的比的小舅子,沉稳少言的杜家老爷。金玉陷入了恐慌之中,谁夺走了她的清白之身?那夜,她是谁的娘子? 首届华语言情小说大赛亚军作品:《代嫁王妃》
奴儿,一个命运坎坷的大宋公主,一个以奴婢身份长大,性格冷傲的武林高手,命里注定了她要为大宋牺牲她的一切,为了宋辽不再战火四起,她代替建平公主来到了大辽的南院,成为了南院大王的替身王妃。
第一福晋 失明公主
《陪嫁丫鬟2》——上海贝贝特
贴身女佣1——上海贝贝特
胭脂乱:风月栖情——上海贝贝特
《繁花落定》——天润文化
《刹那芳华》
梦里已逝两千年1、2——上海贝贝特
fighting,不认输!——博集天卷
电台名媛1、2——博集天卷
地产女皇——广州兰亭
红袖十周年精华选(四本)——辽宁万榕书业 最新签约书目如下:
穿过硝烟的青春脚步——上海泓湫文化
火爆总裁娇柔妻——华文俪制
王的宠姬1、2——华文俪制
酒店精英成长记——博集天卷
梦回大唐1、2——台湾海洋文化
Samatha
相信未来
食指
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
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
我依然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
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
当我的紫葡萄化为深秋的露水
当我的鲜花依偎在别人的情怀
我依然固执地用凝霜的枯藤
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
我要用手指那涌向天边的排浪
我要用手掌那托住太阳的大海
摇曳着曙光那枝温暖漂亮的笔杆
用孩子的笔体写下:相信未来
我之所以坚定地相信未来
是我相信未来人们的眼睛
她有拨开历史风尘的睫毛
她有看透岁月篇章的瞳孔
不管人们对于我们腐烂的皮肉
那些迷途的惆怅、失败的苦痛
是寄予感动的热泪、深切的同情
还是给以轻蔑的微笑、辛辣的嘲讽
我坚信人们对于我们的脊骨
那无数次的探索、迷途、失败和成功
一定会给予热情、客观、公正的评定
是的,我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评定
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
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
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
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迎接灿烂的曙光
是星星,总要发光,
是玫瑰,总会开放,
是蛟龙,总要腾空,
是鸿鹄,总会飞翔。
路途的漫长,
人生的风霜,
终会被毅力和自信,
化为生命的芬芳。
拼搏的刚强,
开拓的激昂,
终会为有志者,
奏出精彩的乐章。
展开你飞翔的翅膀,
看清你远航的方向,
涉过这残冰黑夜,
迎接你灿烂的曙光 。
热爱生命(汪国真)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只要明天还在(汪国真)
只要春天还在
我就不会悲哀
纵使黑夜吞噬了一切
太阳还可以重新回来
只要生命还在
我就不会悲哀
纵使陷身茫茫沙漠
还有希望的绿洲存在
只要明天还在
我就不会悲哀
冬雪终会悄悄融化
春雷定将滚滚而来
山高路远(汪国真)
呼喊是爆发的沉默
沉默是无声的召唤
不论激越
不是宁静
我祈求
只要不是平淡
如果远方呼喊我
我就走向远方
如果大山召唤我
我就走向大山
双脚磨破
干脆再让夕阳涂抹小路
双手划烂
索性就让荆棘变成杜鹃
没有比脚更长的路
没有比人更高的山
选择 (汪国真) 你的路已经走了很长很长走了很长可还是看不到风光看不到风光你的心很苦 很彷徨 没有风帆的船不比死了强没有罗盘的风帆只能四处去流浪 如果你是鱼 不要迷恋天空如果你是鸟 不要痴情海洋
一、汪国真
1:《生活》 当欢笑淡成沉默,当信心变成失落,我走近梦想的脚步,是否依旧坚定执着;当笑颜流失在心的沙漠,当霜雪冰封了亲情承诺,我无奈的心中,是否依然碧绿鲜活。有谁不渴望收获,有谁没有过苦涩,有谁不希望生命的枝头挂满丰硕,有谁愿意让希望变成梦中的花朵。现实和理想之间,不变的是跋涉,暗淡与辉煌之间,不变的是开拓。甩掉世俗的羁绊,没谁愿意,让一生在碌碌无为中度过。整理你的行装,不同的起点,可以达到同样辉煌的终点。人生没有对错,成功永远属于奋斗者。
2、我喜欢出发:我喜欢出发,只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哪怕那山再清,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留恋便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有双脚,还有未来。
3、《嫁给幸福》有一个未来的目标,总能让我们欢欣鼓舞。就像飞向火光的灰蛾,甘愿做烈焰的俘虏,摆动着的是你不停的脚步,飞旋着的是你不停的流苏。美丽,在一往情深的日子里,有谁说得清,什么是甜,什么是苦。只知道,确定了就义无反顾。要输就输给追求,要嫁就嫁给幸福。
4、《热爱生命》: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诚。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5、剪不断的情愫:原想这一次的远游,就能忘记,你秀美的双眸;就能剪断,丝丝缕缕的情愫;和秋风,也吹不落的忧愁;谁曾想,到头来;山河依旧,爱也依旧;你的身影,刚在身后,又到前头。
二、毕淑敏
1、《提醒幸福》:简言之,幸福就是没有痛苦的时刻。他出现的频率并不比我们想象的少,人们常常只是在幸福的金马车驶过去很远时,捡起地上的金鬃毛说,原来我见过它。 人们喜欢会为幸福的标本,却忽略了幸福披着露水散发清香的时刻。那时候我们往往步履匆匆,瞻前顾后,不知在忙些什么。世上有人预报台风,有人预报蝗虫,有人预报瘟疫,有人预报地震,却没有人预报幸福。
2造心:心的边疆,可以造的很大很大,像延展性最好的金箔,铺设整个宇宙,把日月包涵,没有一片乌云,可以覆盖心灵辽阔的疆域;没有哪次地震火山,可以彻底覆盖心灵的宏伟建筑;没有任何风暴,可以冻结心灵深处喷涌温泉;没有某种天灾人祸,可以在秋天,让心的田野颗粒无收。
心的规模,也可以缩的很小很小。只能容纳一个家,一个人,一粒芝麻,一滴病毒。一丝雨,就把他淹没了;一缕风,就把它粉碎了;一句流言,就让它痛不欲生;一个阴谋,就置它万劫不复。
优等的心,不必华丽,但必须坚固。因为人生有太多的压榨和当头一击,会与独行的心灵,在暗时狭路相逢。如果没有精心的特别设计,简陋的心,很容易横遭伤害,一蹶不振,也许从此破罐破摔再无生机。没有自我康复的本领,是不设防的大门。一汪小伤,便漏尽全身膏血,一星火药,烧毁延绵的城堡。
3、《素面朝天》:是的,我并不美丽。但素面朝天并不是美丽女人的专利,而是所有女人都可以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 看看我们周围。每一棵树,每一叶草,每一朵花,都不化妆,面对骄阳,面对风雪,它们都本色而自然。它们会衰老和凋零,但衰老和凋零也是一种真实。作为万物之长的人类,为何要把自己隐藏在脂粉和油彩的后面。 我们都会衰老。我镇定的注视着我的年纪,犹如眺望远方一副渐渐逼近的白帆,为什么要掩饰这个现实呢?掩饰不单是徒劳,首先是一种软弱,自信并不与年龄成反比,就像自信并不与美丽成正比。勇气不是储存在脸庞里,而是掌握在自己手中。化妆品不过是一些高分子的化合物、一些水果的汁液和一些动物的油脂,它们同人类的自信与果敢是不相干的东西。犹如大厦需要钢筋铁骨来支撑,而决非几根华而不实的竹竿 我相信,不化妆的微笑更纯洁而美好,我相信不化妆的目光更坦率而真诚,我相信不化妆的女人更有勇气直面人生。 假若不是为了工作,假若不是出于礼仪。我这一生,将永不化妆。
三、余秋雨
1、关于友情:友情因无所求而深刻,不管彼此是平衡还是不平衡。诗人周涛描写过一种平衡的深刻:“两棵在夏天喧哗着聊了很久的树,彼此看见对方的黄叶飘落于秋风,它们沉静了片刻,互相道别说,‘明年夏天见’”楚楚则写过一种不平衡的深刻:“真想为你好好活着,但我,疲惫已极,在我生命终结前,你没有抵达,只为看你之后一眼,我才飘落在这里。”都是无所求的飘落,都是诗化的高贵。
2、《突围》卜算子苏东坡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住来?飘渺孤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正是这种难言的孤独,使他彻底洗去了人生的喧哗,去寻找无言的山水,去寻找远逝的古人。在无法对话的地方寻找对话,于是对话也一定变得异乎寻常,像苏东坡这样的灵魂竟然寂然无声,那么,迟早总会突然冒出一种宏大的奇迹,让这个世界大吃一惊。 寂寞,使苏东坡经历了一次整体意义上的脱胎换骨,也是使他的艺术才能获得了一次蒸馏和升华。他,真正成熟了----和古今往来往来许多大家一样,成书于一场灾难之后,成熟于灭寂后的重生,成熟与穷乡僻壤,成熟与几乎没有人在他身边的时刻。 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芒,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了向四周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喧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需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勃郁的豪情发过了酵,尖利的山风收住了近,湍急的细流汇成了湖。
四、散抄
1、爱恨是玻璃板上的两滴水,有时混在一起,分不出彼此,有时经过时间的蒸发,全不见了。
2、泪,是情人心中,诗人笔下多么缠绵的字眼,高兴时,悲伤时,气愤时,感激时,泪都会不由自主的流出。如果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那么眼泪便是情感的结晶。思念的人流泪,应该;不思念的人也流泪,就是玩弄感情,为的是体面,不哭不行。我们的泪要流,但是流真心的泪,善良的泪,不要假恶丑的泪。我们的泪流的要有价值,不要只是一种形式。
3、我爱雨,爱着雨,爱听雨,爱想雨,也爱思雨。雨,像希望,像企盼,也像信念;雨,像誓言,像承诺,也像等待。等待再一次下雨,等待再一次失败,等待再一次重生,也等待再一次思雨。冷风拂起了颓废的柳枝,无力的在风雨中挣扎,像求生一样,它也在等待,等待新生,等待枯黄,等待生命的轮回。
4、树正在长成新叶,好像某事呼之欲出,初绽的嫩芽悄然绽放,点点新绿恰似某种幽怨。是否它们再获新生,我们却颓然老去。不,它们也会死亡,它们簇然一新,年年如是的把戏,正被刻写在树的年轮上。永不静歇的树丛依然摇曳,在成熟稠密的年年五月,去年已死,它们似乎在诉说,开始重生,重生,重生。
5、花是如此柔弱,再美再艳,依然经不起朝来寒雨晚来风,春红谢匆匆,只剩满怀愁情。 花却又是美丽的战士,风雨中尽管渐渐绿肥红瘦,终究不肯低头。 生命也是一样,像精致的玻璃酒杯,常常经不起天灾人祸的撞击,粉碎成一地璀璨,每一片都是透明的心,生命又常常像昙花,用许多年的泪与汗,掺上心血浇灌,才会有笑看天下的一刻。
6、庄子是一棵孤独的树,是一棵孤独的在深夜看守心灵月亮的树。当我们大都在黑夜里昧昧欲睡时,月亮为什么没有丢失?就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两棵在清风夜唳中独自看守心灵月亮的树。 庄子眼极冷,心肠极热。眼冷,故是非不管;心肠热,故悲慨万千,虽知无用而未能忘情,到底热肠挂住,虽不能忘情,而终不下手,到底冷眼看穿。
7、有人说,生活如一杯白开水,放点盐它是咸的,加点糖它是甜的。生活的质量靠心情去调剂。每个人的心都是一颗水晶球,晶莹闪烁,忠于生命的人总是将五颜六色折射到自己生命的每个角落,让生活蓬勃生动,流光溢彩。快乐固然开怀,不快乐时也要开怀,经常生机勃勃,快乐就会成为一种习惯。
8时代在发展,如今,当我们不再从战火和铁血的角度看待紧张的时候,紧张便有了更多探讨的意义。 短时间的紧张,很好。会使我们焕发出非凡的爆发力。不过,世界上的事情,一触而就的,肯定有,但终是有限。大量的成功孕育在日积月累的跋涉中。紧张是一百米短跑,成长则是马拉松比赛。长久的紧张如同长久的鞭策一样,是不能维持的,它会导致反应的迟钝,紧张可以应对一时,紧张却无法达至永恒。
9、你的命运,一半在自己手中,另一半在上帝手中。你一生的全部就在于:运用你手里所拥有的,去获取上帝手中缩掌握的。你的努力越超常,你手里掌握的那一半就越庞大,你获得的久越丰硕。在你彻底绝望时,别忘了自己拥有一半的命运,在你得意忘形时,别忘了上帝手里还有一半的命运。你一生的努力就在于:用你自己的一半去获取上帝手中的一半。这就是命运的一生,这就是一生的命运。
原贴:现代励志诗歌短篇
bibliomania
整理编辑:boyce liu
不要歌颂青春的梦想在腾飞,飞扬的青春年华释放着多彩的人生,你我的相遇是上天的安排,琴声悠悠,呼吸的空气,青春的花蕊像少女绽放出它的美丽,幻想的青春,青春的幻想,激情的火花像少女般纯洁美丽,迷失你我,陶醉在甜美的梦乡,春雨给青春带来了清新,洁净美丽了它的内心,爱的雨露滋润了万物,青春像新娘一样迷人,让人向往.忘记你的年龄,像孩子般在青春的怀抱里尽情戏嬉.火热的夏季让你我激情起来,跳动的音符,美妙的歌声,舞动着激情的舞步. 亲爱的朋友 请你和我一样 !!!!!!!!!! 抛开旧日生活中所有的忧愁 忘记过去 也忘记失落 把精神抖擞抖擞 只要希望还存活在我们心中 我们就有理由拒绝 这种沉闷的生活 什么梦想我们都可以拥有 你看!新生活正微笑着 向你招手 让我们携手共进吧! 每天初升的太阳 为我们扫去心灵角落的阴霾 串串音符 为我们齐唱一曲奋进的歌 心中那一片未开垦的静土 永远为梦想保留 永不忘记年少时的浅薄 把感伤隐藏在时光的背后 飞扬的青春 我们一样拥有 !!!!!!!!!
青春不是年华,而是心境;青春不是桃面、丹唇、柔膝,而是深沉的意志,恢宏的想象,炙热的恋情;
青春是生命的深泉在涌流。青春气贯长虹,勇锐盖过怯弱,进取压倒苟安。如此锐气,二十后生而有之,六旬男子则更多见。年岁有加,并非垂老,理想丢弃,方堕暮年。岁月悠悠,衰微只及肌肤;
热忱抛却,颓废必致灵魂。忧烦,惶恐,丧失自信,定使心灵扭曲,意气如灰。无论年届花甲,拟或二八芳龄,心中皆有生命之欢乐,奇迹之诱惑,孩童般天真久盛不衰。人人心中皆有一台天线,只要你从天上人间接受美好、希望、欢乐、勇气和力量的信号,你就青春永驻,风华常存。一旦天线下降,锐气便被冰雪覆盖,玩世不恭、自暴自弃油然而生,即使年方二十,实已垂垂老矣;
然则只要树起天线,捕捉乐观信号,你就有望在八十高龄告别尘寰时仍觉年轻。
现代诗歌·青春之歌·
把握着没有方向的笔尖 驾驭着青春的风帆
驶向天涯海角 始终没有停泊
踏着时代的碧浪 舞着岁月的节拍
荡漾着平凡的青春 斩浪劈波
沐着光浴的人流 将理想载入巨轮 远航高歌
秋染江山 春润江河
冬立冰川 夏泳银河
烧煮着劳动的号子 吃着麻辣的火锅
玩转着年轮的蹉跎 创造着岁月的积淀
不老的青春 在奋力拼搏
阳光当线交织穿梳 汗在泥土里结熟了芳香的咖啡之果
笑看着瑶台暸望的母亲 赞颂着英雄无数的壮举
倾听着彪炳日月的青春之歌 青春的脚步踩踏着山川的泥丸
铁捧成针不难磨 勤劳与勇敢指抹了困难的泡沫
稻菽千重金浪 科技之花亿万朵
已过的岁月悲少欢多 仍未到来的岁月啊 隐藏着风雨的喧嚣和坎坷
我们拽拉着青春编结成的绳索 与岁月拔河
原贴:现代励志诗歌短篇
々秋思无痕£
契诃夫用他犀利的文笔描绘了十九世纪沙皇俄国底层人民的心酸生活。他的目光是锐利而独到的。高尔基形容契诃夫的作品:内容比文字多得多。正是如此,不像古典小说歌颂伟大的人物、浪漫的事迹,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只是写小人物的生活。
《变色龙》是契诃夫早期创作的一篇讽刺小说。在这篇著名的小说里,他以精湛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一个专横跋扈、欺下媚上、看风使舵的沙皇专制制度走狗的典型形象,具有广泛的艺术概括性。小说的名字起得十分巧妙。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作者在这里是只取其“变色”的特性,用以概括社会上的一种人。
小说的内容富有喜剧性。一只小狗咬了金银匠的手指,巡官走来断案。在断案过程中,他根据狗是或不是将军家的这一基点而不断改变自己的面孔。作者通过这样一个猾稽的故事,把讽刺的利刃对准沙皇专制制度,有力地揭露了反动政权爪牙们的无耻和丑恶。
最突出的是奥楚蔑洛夫这一人物,从他对下属、对百姓的语言中表现他的专横跋扈、作威作福;从他与达官贵人有关的人,甚至狗的语言中暴露他的阿谀奉承、卑劣无耻;从他污秽的谩骂随口喷出来揭开他貌若威严公正里面的粗俗无聊。同时,作者故意很少写他的外貌神态,令人可以想象:此人在说出这一连串令人难以启齿的语言时,竟然是脸不变色心不跳的常态,由此更突出了这一人物丑恶的嘴脸、卑劣的灵魂。
奥楚蔑洛夫在短短的几分钟内,经历了五次变化。善变是奥楚蔑洛夫的性格特征。作品以善于适应周围物体的颜色,很快地改变肤色的“变色龙”作比喻,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如果狗主是普通百姓,那么他严惩小狗,株连狗主,中饱私囊;如果狗主是将军或将军哥哥,那么他奉承拍马,邀赏请功,威吓百姓。他的谄媚权贵、欺压百姓的反动本性是永远不变的。因此,当他不断的自我否定时,他都那么自然而迅速,不知人间还有羞耻事!“变色龙”——奥楚蔑洛夫已经成为一个代名词。人们经常用“变色龙”这个代名词,来讽刺那些常常在相互对立的观点间变来变去的反动阶级代表人物。对他们说来,毫无信义原则可言。万物皆备于我,一切为我所用。他们这一伙不就是现实生活中的变色龙——奥楚蔑洛夫吗?
《变色龙》是契诃夫的许多短篇小说中脍炙人口的一篇。它没有风花雪月的景物描写,也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安排,作家在描述一个警官偶然审理一件人被狗咬的案情中,只用寥寥几笔,就极其简练、锋利地为我们勾勒出一个灵魂丑恶,面目可憎的沙皇走狗——警官奥楚蔑洛夫的形象,寄寓着一个发人深思的主题。
读了这本小说选后,我更能体会到当时沙皇俄国官场上的险恶与蛮横,也看清了当时和如今的“变色龙”就是墙头草,哪边是强者就拥护哪边,即使那强者并不是善良的那一方。
《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给我了很多启迪,《变色龙》使我了解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俄国沙皇封建专制独裁统治的黑暗。理解以奥楚蔑洛夫为代表“变色龙”似的政府官员正是这种黑暗统治的产物。
joe
1 和月折梨花
寂月皎皎的我很喜欢这种风格。。文笔很不错。。
2 倦寻芳
还是寂月皎皎的。。这两本是一举成名作品。。
3 《祸国》
里面我最喜欢的薛采死了。那个时候只觉得痛心。还是哭了
4 妃子血
这本的男主角就是个妖孽。狠心的很。。我很喜欢女主震撼
5 《倾世皇妃》
这个我还是没哭。。不过里面我最喜欢的连城死咯。。呜呜
6 《绾青丝》 这个是穿越的里面我最 喜欢云铮啊。
7 丑女变美女. 是穿越。前面是喜的。后面女主为复仇而活。震撼
8 甄嬛传 哎。。拍咯电视剧。我心目中皇帝,王爷的形象全毁咯。
9 木槿花月锦绣 也好看。。是经典穿越。。大爱小段
10 《帝王业》 男女主叫绝配
11 《且试天下》 战争宏大场面
12 《独步天下》 清朝的和皇太极好看喜欢女主性格
13 《花千骨》 虐死我了好看。是仙侠
14 《华胥引》 唐七公子的。好看啊很多故事
15 《重紫》 蜀客的。不说了
16 ,《寻找前世之旅》 很多故事拼在一起
17《满朝文武爱上我》 名字不好听内容响当当
18倾冷月 好看啊
19《云中歌》 有点慢热。但好看
20《大漠谣》 平淡中又不平淡 很曲折
21《扶摇皇后》 好看啊,喜欢元宝~~可爱
22《微微一笑很倾城》 我看的唯一一本网游。好看啊
23《何以笙箫默》 很有名气的说
24《梦里花落知多少》 哭死我了
25十一处特工皇妃 女主超强
原贴:求古风唯美爱情故事,短篇
涅槃重生
1.《裂锦》。这是我第一次看匪我思存的书。只看了一眼,已经足够让我喜欢。这是一部关于复仇或者说时光把爱情送给了仇恨的故事。故事很纠结,情节很好看,文笔很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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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千山暮雪》。还是匪我思存的书,悲剧。莫绍谦深深地爱着童雪,可是却一直不告诉她。因为那些被谁都不愿意提起的过去。究竟是年少的爱恋萧山,还是后来的霸道者莫绍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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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代--折纸时代。郭敬明的书。我一直很喜欢这个作者,每一次转型都是华丽丽的风格。这部以林溪、顾里、顾源、南湘几个女子为背景的都市小说,上海这个城市,纸醉金迷光怪陆离,可是掩藏在浮华背后的,究竟是谁的心机,谁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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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声息》。夏茗悠的作品。第一次接触这个作者。喜欢上她塑造出来的这个女子,百里涟在,或者说季明樱。冷漠的表情,不屑的神色,是为了十年前那场大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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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爱是长生殿》。很温暖的一本书。一个是权贵公子,一个是温婉少女。为了不让曼曼看见那些腥风血雨,那些周自己都不愿意面对的事情,他狠心让她离开。不过只是两年,从一开始的遇见,那场惊艳,已经拉开了这场爱情的长生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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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梦里花落知多少》。还是一群不知道青春为何物的男生女生用疼痛描写下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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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左耳》。饶雪漫是青春疼痛小说的代言人。这本书,隔了很久,我还是记得那一句:甜言蜜语,说给左耳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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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沙漏》。莫醒醒的故事,还是疼痛的。关于青春的纸上电影,还能有谁来演绎呢。
9.西决。2009年很火的一本书。笛安的作品。在一个很温暖很温暖的大家庭里,也有很多用来被伤害被遗忘的故事。
10.《我的青春谁做主》。一部充满都市化校园化的作品。里面的台词都经典到不可思议。应该是很值得一看的书。
11.《泡沫之夏》。我至今看到过最好看的青春小说,从各个方面来说都是,明晓溪的巅峰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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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幻城》。唯美的文字,漫天的冰雪,刃雪城里十年不停的大雪。是卡索,是樱空释。月神,皇柝,潮涯,这是一个连名字都美得不像话的故事。
13.《何以笙箫默》。顾漫的书。以琛说:“默笙,我一直很清醒的看着自己沉沦。”。他还说,:“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是经典。
14.《爱如指间砂》。短篇小说集,语笑嫣然的作品。文笔很有古风,驾驭能力很强。
15.《会有天使替我爱你》。明晓溪的作品,值得一看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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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微微一笑很倾城》。最近新发现的一本书,在游戏里认识的两人,芦苇微微和一笑奈何。后来发现同校,男主清冷俊雅,女主美貌聪慧,天作之合。很温暖的故事,看得我暖暖的,超级好看的网游爱情小说。
17.青眼影沉沉。他五岁的时候见到十一岁的她,从此便再也看不见其他人。纠缠一生,她只在他把鱼刺拔干净的情况下吃鱼,他为她连跳几级,她结婚了,两年后发现孩子是他的。这个故事很曲折,但结局是好的。
18。小白与精英。顾漫的作品,轻松的文风,很有意思。
19.《杉杉来吃》。作者同上,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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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非我倾城。从一开始,文风就是有一点点哀伤,字里行间很吸引人。还是顾漫的书,只是还未完结。有兴趣的可以先看一些啦。
21.《良言写意》。沈写意,很美的名字。厉择良,幽深的眉眼。故事很好看。
22.《良辰讵可待》。苏良辰,九年的时光,她和凌亦风还是逃不脱牵绊。顾漫的书,很不错。
23.大约是爱。这个是很缓慢很温馨的故事。她遇见他的时候,正是最美好的年华里。十九岁的周是,个性张扬,才华横溢。这个时候,卫卿已经是三十岁的成功人士。他遇见她的时候,已经有很多过去。他们之间差别很大,可是存在于两个人之间的那根看不见的线,大约就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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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你可听见我的心在动》。年少的时候,她喜欢他。辗转多时,她已经不再是当初的少女,她结婚了,并且有个六岁的儿子。可是他,毕业六年,已经成功的世人皆知。他参加综艺节目,主持人问,为什么来?他说,我有个朋友,不喜欢看财经杂志经济分析这一类的节目,永远只喜欢娱乐节目网络节目,我只是想让她知道。后来,打电话求助,他问,钟笔,你可曾听见我的心在动?看介绍就知道是个很好看的故事,我正在看。
25.《尘世》。很不错的一本书,有一点点纠结,但是是个好结局。
26.《钱多多嫁人记》。人海中的书,很不错呢。接近三十的钱多多,英俊的比她小一点点的男子许飞,故事挺好玩的。
27.《澜本嫁衣》。七堇年的故事,相当纠结的一本书。关于这个世界上
原贴:现代小说????短篇的。
迷失的珊瑚
1,山高路远作者:汪国真
呼喊是爆发的沉默,沉默是无声的召唤,
不论激越,不是宁静,
我祈求,只要不是平淡,
如果远方呼喊我,我就走向远方,
如果大山召唤我,我就走向大山,
双脚磨破,干脆再让夕阳涂抹小路,
双手划烂,索性就让荆棘变成杜鹃,
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
2,《热爱生命》作者:汪国真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 ,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
热爱生命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3,生活是多么广阔作者:何其芳
生活是多么广阔,生活是海洋。
凡是有生活的地方就有快乐和宝藏。
去参加歌咏队,去演戏,
去建设铁路,去做飞行师,
去坐在实验室里,去写诗,
去高山上滑雪,去驾一只船颠簸在波涛上,
去北极探险,去热带搜集植物,
去带一个帐篷在星光下露宿。
去过极寻常的日子,去在平凡的事物中睁大你的眼睛,
去以自己的火点燃旁人的火,去以心发现心。
生活是多么广阔,生活又是多么芬芳。
凡是有生活的地方就有快乐和宝藏。
4,我骄傲,我是一棵树作者:李瑛
我骄傲,我是一棵树,
我是长在黄河岸边的一棵树,我是长在长城脚下的一棵树;
我能讲许多许多的故事,我能唱许多许多支歌。
山教育我昂首屹立,我便矢志坚强不移;
海教育我坦荡磅礴,我便永远正直生活;
条条光线,颗颗露珠,赋予我美的心灵;
熊熊炎阳,茫茫风雪,铸就了我斗争的品格;
我拥抱着,自由的大气和自由的风,
在我身上,意志、力量和理想,紧紧地紧紧地融合。
我是广阔田野的一部分,大自然的一部分,
我和美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
我属于人民,属于历史,
我渴盼整个世界,都作为我们共同的家园!
5,励志诗作者:彬之彬
没有一帆风顺的人生,也没有坐享其成的生活,
所以,当我们独自航行在人生的大海上时,每时每刻都应做好准备;
即使遭遇狂风,大浪,暴雨,烈日,也应毫无惧怕;
因为只有不畏艰辛的人,才有机会享受到人生最简单的快乐。
原贴:现代励志诗歌短篇
逗·逗·双行道
辛夷坞 长着翅膀的大灰狼 匪我思存 李李翔 这几个作者的书都很好看 其中匪我思存的书比较虐 辛夷坞的书是超好看的 看了很多遍 你喜欢虐的 就把匪我思存的书发给你
原贴:求短篇的现代小说
JO_大冰
《爱在南,你在北
顾南溪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她会被陆北冥压上手术台,摘掉肾脏,移植给另一个女人…爱了你那么多年,从未想过有任何回报,可是在现实面前,我所谓的爱情根本不堪一击,不是后悔,只是有伤心,也有绝望.....
不如两相遗忘
“我们离婚,七个月后,你生下的孩子归静好抚养。至于你,这套房子可以送你,我还可以给你一千万作为赔偿。”
“好。”
乔宛晴签下了离婚协议,选择离开。
可是,这个之前逼着她离婚的男人却后悔了,死缠烂打的追着她。“老婆,我们还是复婚吧,你看,孩子都生了,你难道还想改嫁么?”
终将为你病入膏肓
中长篇虐文 男主很爱女主,心疼男主
爱上一个人,就像喝了你酿的爱情的酒,如果没有续杯,情愿渴一辈子。
简介:
在海城,流传着这样一段无人敢提的过往,百年家族慕家继承人慕先生曾偏执的爱过一个女人。
有人说,慕先生曾为那个女人,一夜间毁掉海城最大的酒店。
有人说,慕先生曾为那个女人,一掷千金在海城建起一个城堡。
还有人说,慕先生爱那个女人爱到疯狂如火,不惜赌上所有身家性命寄托于她,只为换她一个……笑靥。
而那个夜晚,他说,“你有两个选择,要么继续在我身边,要么……消失得彻彻底底。”
她转身离去,消失在大雨倾盆的雨幕里。
于是后来,这个世界有座城,多了一个坟,坟墓里葬着一个叫唐盛夏的女人。
两年后光阴荏苒,两年后物是人非。
再遇,她被他堵在走廊里,他捏着她的下颌,“不是消失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慕先生,我有生活,需要工作。”
他笑,俯身吻上她的唇,缱绻呢喃,“盛夏……我很想你。”[爱心]
原贴:短篇悲伤现代言情小说
秀迹
我来临时创作下!
我们的爱!是否不在那!
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她叫蓝萱!我和她认识是在我们第一次在图书馆!我们彼此交流最后确立的!男女关系!我很爱她!她撒娇我包容她!她打我骂我我会抱住她!不论她是对是错!都是我先说对不起!有一天那她问我 你爱不爱我!我(小键)回答你这么会问这么奇怪的问题 可是她硬要我说我肯定说爱呀! 可是她的态度变了!最出我还以为我这样子的回答不诚恳后来!她渐渐的远离我,我手机发短信她不回我打电话她不接。我开始着急了!我去她的学校找她!她同学说她退学了!我心顿时!眼泪留下了!难道我们的爱就这么不坚定么! 时间过了半年!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说小键我们出来见个面吧!我把她的号码删除是因为我不想回忆这段往事!突然记不起这个号码!让后我最出还以为是什么朋友叫我出去玩! 让后出去了到了那个咖啡店!见到了半年不见的蓝萱!我立马跑了过去!抱住她!她用力的推开我!她又对我说你爱我么!我那时立马说认真的说我爱! 她嘴角挂起了一点微笑立马又变得严厉了! 说我们分手吧! 我拉住她手我那里做错了吗? 还是我做的不够好!她哭了!我从开始到现在第一次看她哭了!那时她说放开我们不适合!她甩开我的手!跑在茫茫人海消失了!我却呆在原点!留着眼泪!过了许久回家了天空下起了雨!我就被这场雨淋湿了在雨中分不清是眼泪和雨水!哭了!回家了躺在自己的床上!哭了!因为淋了雨我发烧了!!因为这样子我昏过去好几天!醒来的时候父母都留着眼泪抚摸我的手起来的时候我在医院!我问妈妈这么回事!妈妈说孩子你吓死妈妈了!你都晕了好几天了! 对了你发烧晕过去的那天 蓝萱来见过你!她看见你眼泪流着许多!可能是担心你吧!在哪几年我在也没见过蓝萱了!她就消失在我的世界里!我以为我可以忘记! 不知不觉过了许久!蓝萱的爸爸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给了我一封信!他说是在蓝萱的小小日记写的那夜写下了! 爸爸妈妈如果你看见了这封信就把它交给!小键吧!
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看了上面的!我哭了!
亲爱的!小键!
你现在过的还好吗? 可能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天堂了!呵呵虽然有点可笑!不过谢谢你!让我知道了爱! 对了小键我真希望在听一遍你说的! 爱我!呵呵!可能这也许是一种奢求了吧! 对不起!是我的不告而别!是我的突然分手!对不起!因为我有一个不得不离开的理由对不起我的任性!也许我们相爱本来就是一场错误!我们本应该不相爱!
对不起!是我让你受伤了!我知道爱一个人是幸福也是痛苦的!
对不起!小键我走了!
真希望下辈子我们还能做恋人!最后结婚!生一窝的宝宝!养孩子!养大最后我们老了!依然牵着对方的手!
可能这辈子是不可能了! 呵呵!笨蛋!别为我的离去伤心!
霎那间!我跑过去抓住!走了有点远的!萱蓝的爸爸说!渲染这么了!他说她因为前几年得了癌症!只能活几个月了! 她走了差不多快半年了!(叹气)___ 那时我又哭了!泪流了!流到了心里! 我奔跑这!呐喊这为什么!老天要这样子对待我们!命运跟我们开了一个玩笑! 为什么最后一眼都不让我看见她! 我走到了我们最出相遇的图书馆拿着我们第一次一起看的书来到了她的灵位! 说着 蓝萱还记得吗!这是我们第一次相遇一起看的书!我来念给你听!说着!说着!说着!泪水滴上了那页书~
希望你在天堂过的幸福! 因为我要睡觉了没太多投入感情写这个故事
海绵星
这些都是我喜欢的汪国真的励志的诗歌,写的很通俗和朴实,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热爱生命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2如果生活不够慷慨
如果生活不够慷慨
我们也不必回报吝啬
何必要细细的盘算
付出和得到的必须一般多
如果能够大方
何必显得猥琐
如果能够潇洒
何必选择寂寞
获得是一种满足
给予是一种快乐
3选择
你的路
已经走了很长很长
走了很长
可还是看不到风光
看不到风光
你的心很苦 很彷徨
没有风帆的船
不比死了强
没有罗盘的风帆
只能四处去流浪
如果你是鱼 不要迷恋天空
如果你是鸟 不要痴情海洋
4假如你不够快乐
假如你不够快乐
也不要把眉头深锁
人生本来短暂
为什么 还要栽培苦涩
打开尘封的门窗
让阳光雨露洒遍每个角落
走向生命的原野
让风儿熨平前额
博大可以稀释忧愁
深色能够覆盖浅色
5跨越自己
我们可以欺瞒别人
却无法欺瞒自己
当我们走向枝繁叶茂的五月
青春就不再是一个谜
向上的路
总是坎坷又崎岖
要永远保持最初的浪漫
真是不容易
有人悲哀
有人欣喜
当我们跨越了一座高山
也就跨越了一个真实的自己
6旅程
意志倒下的时候
生命也就不再屹立
歪歪斜斜的身影
又怎耐得
秋叶萧瑟 晚来风急地
垂下头颅
只是为了让思想扬起
你若有一个不屈的灵魂
脚下,就会有一片坚实的土地
无论走向何方
都会有无数双眼睛跟随着你
从别人那里
我们认识了自己
原贴:现代励志诗歌短篇
老兔子不乖
(一) 你只相信你眼睛看到的?原来我和信任如此不堪一击?一位女子身穿青色的衣服极其美丽像是天上下来的仙子。她看着前面的男子长的极其妖娆。我己经跟你说过了你不要靠近幻儿,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风浔抱着刚掉进湖里的上官幻儿走了。
留洛璃绝望站在那里。洛璃回到屋里收拾东西留下一封信便去找风浔,在桌子。看见他在照顾她。洛璃在心里:我爱你这几年比不上这个跟你相处几个月的上官幻儿。难道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我?风浔看见洛璃背着包袱便问你要离开这里?是,王爷以后再相见。洛璃说完便走出王府。
在路途中遇上黑衣人,便问:你们是谁?我们是王爷派来杀你。呵,就你们,一起上吧。不一会,便都杀完了,自己也受伤了。风浔你为了她居然想杀我,好,从今往后你我相见,我决不留情。说完便走了。
风浔在房间里想洛璃说的话,这时,一个丫鬟拿着一封信说是洛璃姑娘留下来的。看完,便让影去查。风浔,我没有把上官幻儿推尽湖里还有以前我都没有,我和你几年的信任和你认识上官幻儿信任就如此不堪。算了,反正我也走了。你多保重身体。
当天晚上,风浔知道了所有真相。便去上官幻儿房间跟她说了所有真相,便让她明日离开府上。回到自己房间让影调动所有暗卫去找洛璃。风浔嘴里念到璃儿我对不起你,对不起。
十年之后,洛映寒在十年之前创造暗影宫,而她就是暗影宫宫主。暗影宫居说里面都是高手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从不手软。宫主更加厉害杀人速度非常快。洛映寒坐在秋千上呆着,因为,所有人都出去接任务了,副宫主也不知去哪了。过了一两个时辰。一个男人突然在洛映寒后面。玄你来了,你去哪了?玄冥:出去办点事情。他们一直聊直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炎,你怎么浑身是血?洛映寒便问到。宫主,炎是被风王爷伤。竟然敢伤暗影宫的,玄,你把炎带下去帮忙疗伤。那你呢?玄冥问?我去会会那个风王爷。好,你多加小心。嗯
谁?风王爷出声问到。来杀你的人。风浔听了一怔,这个声音像极了当年的洛璃可是像是拒人千里之外、冷漠、还有王者风范。风浔王爷听力果然厉害。说完便出来。风浔惊住了“璃儿,真的是你吗?我找了你十年,你怎么成了暗影宫的人。”抱住洛映寒说到。洛映寒推开风浔说到:请王爷自重,我是来杀你的,我不是洛璃,我是暗影宫的人而且还是暗影宫的宫主,还有我是洛映寒。风浔不敢相信是暗影宫的宫主。不,你就是璃儿。是又如何?那个爱你却软弱无能只会被他人欺负,你一次次的误解她,然而却为了那个上官幻儿去杀她。那个洛璃早就在十年前被你杀死了。现在你面前的是洛映寒,暗影宫宫主。
对不起,我知道你恨我那杀了我。杀了你?我突然不想杀你了。我们做个交易如何?什么交易?风浔问到。洛映寒说道:“我帮你拿到江山,你帮我给暗影宫一席之地,如何?”风浔:好,但是我也有一个条件。洛映寒问道:什么条件?风浔说做我的王妃。洛映寒没有犹豫说好。但是,事成之后我就离开。风浔说好。风浔的脸上展开了笑容他这是十年来唯一笑过。
风王爷,你放心我不会爱上你的。因为在我看来,甜蜜往往是毒药。说完洛映寒便用轻功走了。只留在风浔在那里,轻轻的说到。甜蜜往往是毒药。映寒、洛映寒,笑着说到十年了,我找了你十年,你却恨了我十年。天意弄人啊。我只是想让我弥补当年犯下的错。可你连这一点机会也不愿意给我吗?
(二) 几日后,风浔与洛映寒大婚,而这两个人都不穿喜服,因为他们知道这只是一场交易,不需要穿喜服。洛映寒一袭白衣更胜喜服,风浔也穿了白衣。他们两个人看起更像一对情人。可是像不像情人他俩各自清楚。
你先在需要扮好王妃就可以了,明日在和我去见圣上。风浔说到。好,希望你也能记住你说的话。说完,洛映寒便走了。你还是不肯原谅我,罢了,一起都是我的错。我一定会好好弥补你。说完,风浔也离开了,回到了自己房间想着如何夺皇位。
洛映寒回到自己房间,洛映寒说到:十年了,房间还是原来的房间,格式还是原来的格式。人还是原来的人,可是,心不是以前的心。洛映寒也没闲着,也在帮风浔想着计谋。这样,暗影宫就更强大了。然后,你就离开这个曾经伤心之地。继续过令人闻风丧胆的暗影宫宫主。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透明超人爱冒菜
永无,永无岛
文/绿亦歌
——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1.
2005年的夏天,我在香港科技大学做交换学生。
学校座落在海边的悬崖上,透过图书馆的落地窗可以看见波光粼粼的大海,我在那里度过了 许多许多个夜晚。
我学的是历史,来到这里只能读中文,全系只有我一个大陆人。
我住在离学校步行十几分钟的地方,上坡区里别墅林立,下坡区挤满了老旧居民楼,密密麻麻,毫无采光可言。两室一厅的出租屋只有五十平米,一个月房租五千人民币。
我家附近有24小时营业的7-11,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通宵营业的便利店,在我心中,它就代表着香港,永远明亮,永远都在那里。
我喜欢晚上洗过澡,披着半干的头发去7-11买三明治和酸奶,既是晚饭又是宵夜,这样会比在食堂节约很多钱。我一个人坐在街边的路灯下,用二手的mp3听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陈奕迅,不知道杨千嬅,就算在香港也只听周杰伦。
英俊的男孩子们开着上百万的跑车从山顶冲下来,在我眼前呼啸而过,还有穿着超短裙的女孩子们,他们看起来总是很开心,对我而言,他们就是另外一个香港。
很近,又很远,很耀眼,又很无情。
九月的一天,我在图书馆写作业忘记了时间,去便利店的时候已经只剩下最后一个三明治。我走到路灯下,看到一辆银白色的跑车,在月光下发出非常美丽的光芒。
穿着黑色套头衫的男孩子坐在我平常的座位上,旁边趴了一只百无聊赖的大花猫。
他在和猫咪说话,我听不懂粤语,但是我很喜欢他说话的语调,懒懒散散的,带着无所谓的笑意。
我盯着他和那只猫咪,站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这样很不礼貌,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他说:“你要唔要坐低(你要坐下来吗)?”
我低下头走到他旁边,和他隔着一只猫坐下来,我撕开三明治的塑料包装,想了想,鼓起勇气递一块给他。
他一愣,从我手里拎起三明治,两眼弯弯的笑,指着身边的花猫:“多谢,我可唔可以分滴俾佢?(谢谢,我可以分给它吗)?”
我点点头,他掰下一小块三明治,放在流浪猫的嘴边,它站起身体,犹豫地咬了一口。
他舒展眉头笑起来,手臂随意的搭在椅背上,吃掉了剩下的大半块三明治。我们就这样安静地坐着,谁也没有说话,我闻到了植物的味道,充满生机,大概是才下过雨。
不知道过了多久,跑车的低吼声打破了夜的宁静,几辆招摇的豪车顺着下坡路飙下去,然后又轰轰的倒退,停在了我们面前。
窗户摇下来,带着黑色耳钉的男生问:“乐之,你在这里干吗?”
他没说话,站起来,轻轻拍了拍花猫的头,然后对我笑了笑,走回那辆银色的法拉利旁,车门缓缓向上打开,他弯腰坐进去。
一队跑车扬长而去,他在最前面,山下的世界一片繁华。
我抬起手表,借着路灯读上面的数字,已经过了十二点。
2.
那天以后,我每天晚上去长椅旁,偶尔能见到那只流浪的花猫。夜里十一点,男孩子们勾肩搭背的从篮球场离开,年轻的情侣站在小巴车站边说悄悄话,能听见细虫的鸣叫声。
这是我最喜欢香港的一点,这里的夏天很长很长。
他再一次出现得大摇大摆。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里异常清晰,我才远远的听见,车身已经冲到我面前停下。
他从副驾驶座拎下一大口袋的猫粮,走到我面前。他的个子很高,挡住了大半的光。
我想和他打招呼,又怕他根本不记得我,只好木讷的半张着嘴巴。好在身边的猫咪跳出来,撒娇的叫了一声,然后纵身一跃,窜进他拎着的口袋里,冲着猫罐头一顿乱抓。
我和他被逗得一同笑出声,四目相对的瞬间,我低下头,他扬了扬手,大咧咧在我旁边坐下,装出很失望的样子:“今日冇三明治咩?饿死啦!”
我脸绯红的对他说:“抱歉,我听不懂粤语。”
他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换上普通话:“嘿。”
我松了一口气,指着还在抓着罐头的流浪猫:“它叫什么名字?”
他打开罐头,放在椅子上,在我旁边坐下来,摇头说:“我不是它的主人,我不能给它取名字。”
我想了想,说:“说不定它偷偷在心底给你取了一个名字,很久以后它会想起你,啊,那个给我买过猫罐头的人。”
他转过头来看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盛下了整座城市的光。
他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说:“那就叫它三明治好了。”
他对我伸出手:“我叫沈乐之。”
“阮鸢。”我说。
“是鸢尾的鸢吗?阮这个姓我也是第一次见。”
“嗯,我从内地过来,我的家乡在很远的北方。”我说。
低下头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鞋子,非常干净的白色板鞋,像是刚刚从货架上拿下来,昂贵的奢侈品,我偷偷把自己脚往回缩,藏入黑暗里。
后来的很多年里,每一次认识别的男孩子,我总是习惯性低头去看他的鞋,黑色的、蓝色的、棕色的,篮球鞋、休闲鞋、皮鞋……却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干净的白色。
我们都在红尘中苦苦奔波,除了沈乐之,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云间怎么会惹上尘埃?
下一次遇见沈乐之是在学校里。
在室内泳池的门口,他头发半干,软绵绵的塌着,看起来像个小孩子。
我低下头听歌,和他撞了个满怀,抬起头看见是他,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才知道原来我们是校友。
“小孩。”他叫我。
我和他面对面站在长长的天桥上,楼梯的尽头就是大海,中间是空空荡荡的风,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想哭。
“你在听什么歌?”他问我。
我不敢说话,摘了耳机递给他,他在我面前弯下腰,他太高了,我满脸通红,踮着脚尖,好不容易将耳机塞入他的耳朵。
周杰伦咬字不清的唱:“我顶着大太阳,只想为你撑伞。”
“哈,”他弯起眼睛笑,白色的体恤摆被风吹起来,他说,“小孩。”
我和他并肩走出学校,幸好夜晚没有什么人,我好害怕会遇到他的朋友。
怕他向他们介绍我,怕他不向他们介绍我。
我和他一起拿着猫罐头找三明治,在灌木丛中发现一簇刚刚盛开的花,“是菖蒲”,他对我说。
那天猫咪没有出来,但是我很开心,觉得离他很近。
我们坐在路灯的长椅下,一人一只耳机听歌,看了一会儿月亮,谁也没有说话。
分开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明天见”。
3.
我并不是每天都能遇到沈乐之。
有一次在学校的海边碰到他,下午三四点,阳光很好,我坐在石头堆砌的栏杆旁看海,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看到穿着黑色T恤的沈乐之,海风将他的头发吹起。
他身后站了五六个男生女生,男孩子们高大英俊,女生穿着超短裤,露出又长又直的腿。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好奇的打量我。
我大脑一片空白,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转身跑了很远。
似乎有听到他的朋友们问那是谁,幸好没有能听到他的回答。
有些时候,我希望我和沈乐之的交集只有那一处,便利店外的长椅和路灯,时间停在那里就好了。
让我忘记生活本身,忘记他的豪车、他的别墅、他的身份证、他的英俊和年轻气盛。
他生于斯,长于斯,他说着流利的粤语,吃海鲜和粤菜长大,他所有的朋友都在这里。
对我来说,这是一座必须说再见的城市。
我和别人不一样,我只是一名交换生,我的学生证只有一年的有效期,无论我考试成绩再好,我也拿不到一张这里的毕业证书,我所拥有的时间,每一天都是倒数计时。
晚上的时候,沈乐之在长椅边找到我。
“小孩,白天的时候我看到你了,”他俯下身,挡住路灯的光,“跑什么跑。”
我不好意思的笑:“上课要迟到了。”
“哈,”沈乐之在我身边坐下,“周末有空吗?”
“嗯?”
“玩帆船,他们问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周末的时候你一般做什么?”
“写作业,看书,”我说,“我很无聊的,我连旺角都没有去过,所以从来都分不清它和尖沙嘴。”
“你没有去过旺角?”他睁大眼睛看我,“你没开玩笑吧?
“坚尼地?太平山?跑马地?”
我一个一个摇头。
“你来香港多久了?”
我撒了个谎:“第三年了。”
沈乐之站起身,冲我眨眨眼睛,“走,我带你去旺角。”
“现在?”
半个小时以后,我站在旺角一家旧书店里。顺着窄窄的楼梯上二楼,阁楼里堆满了书,沈乐之站在一本老相册前翻了很久。
离开的时候,我买了一本《唐诗》一本《宋词》,竖立的繁体排版,价格不算便宜,但是我很想要买点什么,当作纪念或者其他。
我给他讲小时候看金庸的事,租书店一毛钱一本,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我最喜欢《白马啸西风》,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江湖恩怨哪有儿女情长来得浪漫。
“我的梦想是开一家书店,乱七八糟放很多书,任君自选,不用和我说话。”
“你好像很不喜欢和人说话。”他将手背在脑后,逆着人群走。
我点点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红灯亮,我和他一起停下来,站在午夜的香港街头,他对我说:“你已经很好了。”
第二天香港下了一场暴雨。
天气预报说有台风来袭,学校停课一天,香港人似乎对此习以为常,只有我一个人惴惴不安。
我在路灯下等沈乐之:“我找不到三明治了。”
他挥挥手,让我跟在他的身后。我们在7-11买了一只手电筒,沿着下山的路一直走。夜晚变得很安静,我们压低了声音呼唤三明治,怕惊醒了别人。
“小孩,你会离开香港吗?”他忽然问我。
我装作没有听见:“嗯?”
他耸耸肩:“毕业以后我想去美国,学电影,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的脸隐藏在黑暗里,幸好这样,他才不用看到我难堪的表情。
我问他:“你要拍电影吗?”
他点点头:“就拍香港好了,这里是我的故乡。”
大雨过后的灌木丛,散发着清新的香气。他忽然停下脚步,朝下坡路边的一个观景台走去,“你没有看过太平山的夜景吧?可以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
我摇摇头。
沈乐之回过头看我,他笑起来,说:“那你不用去看了,这里比较美。”
我的手放上他的手心,那是我第一次碰触到他,他的掌心微热,轻而易举的将我拉了上去。
沈乐之,你一定看过无数壮阔的风景吧?而我啊,我所见过的所有美丽,都不如在你身边,那些细碎的、平凡的夜晚来得动人。
让人想要铭记一生的,不是脚下的万家灯火,而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一阵风吹过,我们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我蹲下身,它一头栽入我的怀中。
我的宿舍禁止养宠物,沈乐之的家里人对猫毛过敏,我抱着三明治发愁,我从来没有经历过台风,我担心三明治多过于自己。
沈乐之拿出手机打电话,跟那边的人说:“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没过多久,一辆越野车大剌剌从山下冲上来,停在我们面前。一个穿白色牛仔短裤的女孩从车上跳下来,她的皮肤晒成迷人的小麦色,她皱着眉头说:“沈乐之,你知不知道你很烦人。”
在看到她的一瞬间,沈乐之的眼睛亮起来,他说:“宋明朗,给你讲过多少次,慢一点开车。”
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子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接过我怀中的三明治。
我记得那个夜晚,没有月亮,没有星星,也没有风,站在天台的顶端,可以看见整座港岛。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三明治。
4.
台风过境的时候,三明治在宋明朗家的窗户跌下去,前脚被摔成了骨折。宋明朗连夜带它去看医生,做完检查以后,才发现它的眼睛似乎受过伤,有一只看不见光。
宋明朗想要收养它。
我内疚得要命,我竟然从来没有发现三明治眼睛受伤的事,我从来没有想过它为什么会流浪,说不定是被之前的主人抛弃,又或者它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沈乐之安慰我说:“你想见它的时候,我带你去明朗家就是了,你不要难过。”
其实这样比较好,我在心底对自己说,我迟早有一天是要离开的,而它总有一天是要老去的。
有人替我照顾它,给它一个家,让它在看不见的地方也能安然入睡,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但是我再也没有去看过三明治,没有说再见,它在我记忆里就不会老去。
没有了三明治,我原以为我和沈乐之失去了相见的理由,可是在第二天,我顶着半干的头发气喘吁吁的跑到便利店门口时,看到穿着黑色卫衣的男孩扬了扬手上的袋子,挑起眉头对我笑:“下次再迟到的话,可就没你的份了。”
我们坐在一起,他教我玩ps3,最老土的超级玛丽,可以跳上云端。他喜欢陈奕迅,教我唱《不如不见》,“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我只会唱这一句,因为它听起来和国语很像。
香港的冬天来得很晚,但是气势汹汹。
学校在海边,每天都是大雾弥漫,衣服和毛巾总也晾不干,我和室友想要买一架烘干机,在超市看过价格以后又放弃。
我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膝盖受不了,在夜里疼得厉害。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搬凳子在窗边数星星,数着数着才意识到,等冬天结束的时候,我就该离开了。
回到我的故乡,那里什么都好,只是没有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沈乐之带我去吃桥底大闸蟹,两千块钱一盘,我却连怎么吃都不会,尴尬的低下头,手上的钳子一用力,蟹肉被夹得粉碎。
沈乐之摇头:“女孩子只用负责吃就好啦。”
他帮我把蟹腿一只一只剥好,就着温热的梅子酒,从嗓子一路呛到鼻子。
吃完了螃蟹,我开始肚子痛,额头上冒冷汗,一步路都走不了。站起身的时候,回过头看,凳子上红了一大片。
沈乐之脱下外套,蹲下身把它系在我的腰间,然后站起来,拍了拍我的头,说:“小孩。”
我才知道,螃蟹性寒,生理期是不能吃的。
沈乐之去便利店给我买止痛药,他皱着眉头认真的读上面的注意事项。我浑身冰凉,吃过药以后有一点困,沈乐之小声开口对我说:“你跟我回家吧。”
那是我唯一一次去到沈乐之家。矗立在上坡区的别墅,车库里摆不下的百万豪车就随便扔在路边,管家和保安彻夜不眠,毕恭毕敬的站在道路两旁叫他少爷。
我是个蹩脚的灰姑娘,低着头不敢说话。
沈乐之的父母不在家,他让我睡他的房间,他想得这样周全。自从来了香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房间,他的一间卧室能抵过我租的整个屋子,他在床头点上一支香薰蜡烛,拍了拍我的头,说:“晚安。”
我关上灯,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生怕弄脏了他的床。
他和我仅仅一墙之隔,我伸出手,在黑暗中触摸到那道墙,很厚很厚,地上的暖气也不能让它温热起来。
我一夜未眠,枕头太软,蜡烛的味道太好闻,衣架上甚至还挂着他的外套,我怎么可能入睡,我明明已经身在梦中。
我侧过头,看着海上的日出一点一点升起来。我偷偷起身,洗了沈乐之的外套,翻到背面的时候,看到上面的商标,我盯着那串英文看了很久,苦笑出来。
沈乐之将早饭端到我的房间门口,看到我已经收拾整齐,愣了一下:“你应该多睡一会儿的。”
我笑了笑,把衣服递给他。他也露出一个苦笑:“你不必自己洗的。”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
那天以后,我们一起约饭,沈乐之总带我去吃一些暖和的食物。
我们去24小时营业的一兰拉面,一个人一方小隔间,凌晨三点,客人很少,能听见店员用水洗盘子的声音,我会连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
香港真奇怪,我一边在深夜喝着海鲜粥一边想,遍地都是有钱人,开着跑车吃路边摊。
遇见沈乐之以前,我和香港互不相干,它走它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是沈乐之让 我一点一点爱上他。爱它的冷漠,爱它的璀璨,爱它的倔强,爱它夜夜美丽的维多利亚港,对着大海发出一声叹息。
5.
冬天很快就结束了,岛屿没有春秋。
我和沈乐之难得在白天撞见,他从市区给我买来牛奶布丁,我穿着拖鞋跑下楼找他,他冲我招招手:“你来。”
我跟着他绕过邻居家晾在外面的衣架,拐了一个弯,他停下来。
我站在一个窄窄的下坡路的尽头,小道蜿蜒着去往天光很远的地方。两旁是不高的三层楼房,已经上了年代,墙壁斑驳。
可就在一堵墙的顶上,有一大簇我从未见过的花,鲜艳而热烈的开放。
我扬起头问: “这是什么?”
“三角梅。”他说。
“真美啊,”我呆呆的望着墙顶的三角梅,灿烂的颜色,在阳光下放肆的张扬着,那是我不曾拥有的青春,“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美丽的花。”
这是只属于炎热的南方才有的花。
于是我给沈乐之说起我的家乡:“在很北的地方,一年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冬天,暖气会供应到四月份。十月以后就不敢出门了,外面大雪纷飞,看久了让人寂寥。天黑得早,四点过就放学,店铺也打烊得走,晚上七点过走在街上空空荡荡的。女孩子们也不爱打扮,城市很小,连咖啡厅都没有几家,我们那里总是吃面食,河粉是来了南方才第一次见。”
“真是截然不同的地方啊。”
“是啊,”我揉了揉鼻子说,“好在很安静,像是可以一个人住一辈子。”
“那就这么决定了。”他忽然说。
“什么?”
“冬天的时候,去你的故乡看雪啊。”他理所当然地说。
我被吓了一跳,连连摇头:“差瑞士和芬兰很远,你住不习惯,也吃不习惯。”
他没说话,笑吟吟的看着我,我和他四目相对。
沉默片刻以后,我终于笑起来:“那就一言为定了。我带你去滑雪,还可以在结冰的湖面上放烟花,又冷又明亮。”
再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期末考试,我和沈乐之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一直到最后一门课结束,我回到卧室里,室友问我,要不要帮忙收拾行李?
我指着自己窄得转不开身的房间,“没什么东西。”
床头放了两本书,《唐诗》和《宋词》,还有一张陈奕迅的CD,是沈乐之送的。
我给他发短信:“我想吃车仔面。”
沈乐之开车载我去吃面,我们一人拿一张菜单,用铅笔在上面勾画,面的种类、粗细、软硬、配菜和汤底,都要自己来选。
等面的时候,我对沈乐之说:“今天我请客。”
他无所谓的点点头。
“还有一件事,我学会唱《不如不见》。”
沈乐之百无聊赖的转着铅笔,“这首歌其实还有国语版本,叫好久不见。”
我想了想:“我觉得还是《不如不见》比较好。”
“为什么?”
“歌里不是唱了吗,因为无论如何都回不到相爱的时光了,经年不见的岁月,让彼此早已改变。”
沈乐之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只说:“说不定有天你会懂。”
面条端上来,我吃得很慢,把汤底都喝得干干净净。
那天有很好的月亮,他笑着对我挥挥手:“明天见。”
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我想要把一切都告诉他,想为了我那颗卑微的心向他道歉, 向他鞠躬,告诉他对不起,我撒了谎,告诉他,我要离开了,然后看着他的眼睛问他,沈乐之,你会不会想念我。
我微微张嘴:“我……”
对面跑车的车灯亮起,闪闪发光的明黄色,车门打开,沈乐之侧过头:“嗯?什么?”
我摇摇头,微笑着向他说“明天见”。
他换了一辆又一辆的车,对他而言像是玩具一样的东西,我可能一辈子都够不到。
我又怎能妄想,得以在他的生命中驻步。
6.
要告别一座城市其实很简单,交通这样便利,有直达机场的大巴,五十四块钱的车票,没有比一碗车仔面贵上多少。把电话卡和八达通都注销掉,会退还你当初的押金。
我只有一个30寸的行李箱,里面塞满了我一年来的衣服、电脑、日用品,便利店的发票。然后穿过一个又一个的隧道,偶尔能从窗外看见大海,偶尔是连绵的山,汽车一路向前,街头的每个人都行色匆匆。
我离开的那天,香港落下一场大雨,夏天结束了。
九月开学,我升入大学四年级,我迅速的跌入毕业这个巨大的漩涡,在港岛的日日夜夜,像是一个久远的梦。
我参加考研,没日没夜的复习,只想考入广东。
周围的朋友都劝我在本地找份清闲的工作,“反正历史学来也没用。”
我觉得她们不会明白,当你见过更广阔的世界的时候,你就没有办法再心安理得的说服自己将就。
考研成绩出来的那天,我爸爸在办公桌前突然晕倒,送到医院抢救说是脑溢血,好在还算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大概需要在病床上躺很长一段时间。
我和我妈两个人绝望地坐在床边,医院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大门和走廊永远吵吵闹闹,人流如织,但是你走进病房,又会觉得它静得荒芜。
我查到自己的笔试成绩,全专业第一。我一个人呆坐在房间里,心底沉甸甸的,没有丝毫的欢喜,音量里一首一首的放着陈奕迅。我想和谁说说话,随便说点什么,说香港的雨下起来没完没了,说超市的水果又贵又小,说我们去西贡的岛上晒太阳吧,说考试结束以后一起去看海吧。
可是没有人。
那时候我已经换回了内地的手机号,和沈乐之彻底失去联系。其实要找一个人很简单,我翻墙去他的推特上看他的更新,不太多,最近的一张是学校下着雨的露天游泳馆。
我趴在桌子上,在深夜哭得不能自已。
沈乐之,沈乐之,沈乐之。
我放弃了复试,决定留在本地,去大学做图书管理员。工作内容轻松,每天按时上下班,有足够的精力去照顾父亲。上班的时候还可以读书,福利待遇也好,亲戚都说,说不定研究生毕业都撞不到这样的活。
我应该感到庆幸,不是吗?
很偶尔我会偷偷上一次推特,去看一看沈乐之,他果然如当初所说,去了美国读研究生,学电影,还在合照里看到了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然后他的更新越来越少,终于没有。
但是我知道,他的人生会一直精彩。
后来有一个夏天,陈奕迅来邻近的省会城市开演唱会,办公室的同事抢到两张票,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我笑着拒绝,“我很少听他的歌。”
那天是父亲复诊的日子,晚上的时候,我在医院门口吃宵夜,打开朋友圈,被陈奕迅的演唱会刷了满屏。我认真的在每条状态下点赞,但是没有打开任何一张图片或者视频。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离开香港的那一天。
从我的学校坐大巴去香港机场,在路途结束的时候,会经过一座跨海大桥。我一直记得它的样子,在阳光下亮晶晶的,像眼泪,又像是他的笑容。
我梦到了我的男孩,梦到许多个深夜,他带我去吃地道的汤粉,加咖喱鱼丸。喝港式奶茶,配刚出炉的鸡蛋仔,还有放了黄油的菠萝包,一口咬下去,脆皮掉了一地。
他在梦里对我伸出手,说:“既然来了香港,就别走啦。”
万幸的是父亲恢复得很好,两年以后已经能靠着轮椅行路,他变得很轻很轻,母亲退了休,两个人每天坐在窗边看书,聊天,真羡慕他们有说不完的话。
有天父亲把我叫到身边,听说最近沿海很多公司来这里招人,你去吧。
我趴在他的膝盖旁,他说,人生是你自己的,继续看你这样蹉跎生命,我会愧疚至死。
我的家乡在偏远的北方,我在这里度过了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所有人都以为,连我自己都曾经以为,我会在这里度过我的一生。
朋友说,“脑子被门夹了?深圳房价多少钱一平你知道吗?”
那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五点不到,夜幕已经落下。我说:“你知道吗?在炎热的南方,有一种叫三角梅的花,那是我见过最美的花。”
来年四月,三角梅开的时节,我收到一家公司的消息,在福田口岸,出境就是香港。
面试的时候,对方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认真的回答,存很多的钱,开一家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女孩子不应该都想开书店吗?”
“我以前也想要开一家书店。”
“为什么改变了心意?”
我笑着回答,“因为便利店比较赚钱。”
我莫名其妙被录用,去到深圳,常常夜里十点过才下班,随便在便利店买点关东煮,一个人的生活,不好也不坏。
以前在香港的室友给我发消息,让我去香港找她玩,我迟迟没有回复。
有次和同事逛街,经过Jo Malone,几个女孩子在试香水,我不知所措的停下来。
好几年前,我在沈乐之的房间,他为我点的那一只香薰蜡烛的味道,原来它叫英国梨和小苍兰。
我终于找到它,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每个周末,我都会去海边走啊走,不停走,远远的望着香港,看到它一直在那里,就很开心,但是我知道,再靠近一点的话,就会变成不开心。
曾有过沈乐之的香港,没有了沈乐之的香港。
7.
三角梅开的时候,香港上映了一部电影。导演是个新人,据说家里背景了得,所有的大牌明星都自发给他做宣传,很多人愤愤不平,说你们这些天之骄子。
电影叫永无岛。讲一个女孩跟着父母从大陆偷渡去香港,在那里认识了离家出走的小少爷,他教她学粤语,骑摩托载她在中环飞驰,后来香港回归,女孩一家回到内地,十六年后再回香港,只找到小少爷曾经为她留下的一把钥匙。
电影里,女主角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男主角说:“你已经很好了。”
我在满座的电影院里,泪如雨下。
我想起我二十岁的夏天,一个看起来永远不会结束的季节,我和他并肩走在旺角的午夜里,我同他讲起我小时候的回忆,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
啊,那个和我一起看过月亮的男孩子。
电影院的灯亮起来,我在朦胧的泪光中,再一次看到他的名字。
很多年前,我给他说,还是《不如不见》的好。
他回答说,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懂。
我记得那时候沈乐之偶尔会抽烟,我不喜欢别人抽烟,但是很喜欢看他抽烟。我喜欢他身上一切的味道。
“真好闻。”我说。
“这是薄荷味的烟,”他笑着说,“你要不要试试看?”
他拿下嘴里叼着的烟,凑到我的眼前,若隐若现的光亮中,我看见了他的眼睛。
他凝视着我。
我吸了一口,果然满肺的薄荷味,我弯下腰大声咳嗽,满脸通红,被呛得流下眼泪。
他哈哈大笑起来,揉了揉我的长发。
往后分开的许多年里,很想很想他的时候,没有办法克制自己的时候,我都会抽一支烟,在缭绕的烟雾里,才能再一次回到那个夏天,再一次看到我的少年。
他站在那片若无若无的烟雾里,看着我的眼睛,微笑着说,小孩。
沈乐之,你知道吗,其实我也想要做一个小孩。小孩多好,很容易快乐,很容易相信,也很容易忘记一个人。
小孩才说永远。
8.
我辞掉了工作,剪掉长了发,回到故乡,用攒下来的钱开了一家便利店,叫“三明治”,24小时营业。
到了四月,北方的暖气还没来得及关,有天夜里,我一个人在便利店里清点货物,有一只流浪的猫咪,站在门口,看着我手中的三明治,一声一声的嘤叫。
电脑里陈奕迅唱,“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会再聊天。”
我怔怔的看着那只猫咪,泪如雨下。
许多年前,我去到香港的第一天,室友问我,你啊,一个学历史的,来香港干什么呢?
我认真的回答,“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那一年我20岁,脸上有青春痘,天生皮肤黑,脸上有点婴儿肥,偶尔会跑步,但是吃得也多,所以总是瘦不下来。
香港明明很小,但是对我来说却很大,我不敢独自去市中心,那里人山人海,每个人都形色匆忙,女孩子们手上拎着我分不清品牌、永远也买不起的包包。
那里有看得见大海的港口,山路曲折,跑车的发动机惊扰了夜的宁静,从我住的房间走下去,会路过一面开着三角梅的围墙,还有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那里的夏天很长,像是永远不会结束。
我曾经在那里,遇见过沈乐之。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零度
答应我,把它看完
洛朗是个性子清静的人,可书童偏偏是个爱看热闹的孩子。十五这天临安城里有庙会,洛朗拗不过那孩子,只得对府上道是自己想去看看,带着那孩子出了门。
街上一改平日江南流水般的安静,四处挂着五彩的花灯,熙熙攘攘的商贩和人群,好不热闹。洛朗正对喧闹的环境皱起了眉头,却发现那孩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洛朗正在桥上出神,忽然被小贩的高声惊醒:“ 看姑娘穿的这般华贵,难道连两文钱也拿不出吗?”
原来那女子看上了这摊位上的面具,取了一个戴上后才发现没带银子出来。本想取下换他作罢,可被小贩这么一喊,众人都看了过来,嘲笑的眼神一道道落在了她身上。她戴着面具,洛朗瞧不见她的表情,只瞧见了她通红的耳根。那女子穿着一件浅蓝镶紫蔷薇长裙,外衬着一件月牙白色锦织琵琶襟大褂,腰间轻束一条淡粉钻坠流苏腰带。锦衣华服的样子,一看就大户人家的小姐,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她一时气恼,褪下手腕上的镯子道:“这可是最好的墨玉,换你一个摊子都够了。
“你说是最好就是最好的了?”那小贩眼疾手快地收起镯子,还不忘揶揄一句。
“哪有让大小姐自己带荷包的。”洛朗挤出人群道,“是我贪玩走开了,真对不住小姐。”随即扔了一锭银子给那小贩,“把小姐的镯子还来。”
小贩极不情愿地拿出镯子还给了小姐。她接过镯子攥着,随着洛朗走出了人群才轻声道:“多谢公子,请问公子名性,改日必当奉上谢礼。”
“区区小事罢了,小姐客气了。”洛朗爽朗一笑,杏状的眼睛微微一闪。他本就生的好看,这日穿着的是墨色的缎子衣袍,一副翩翩贵公子的样貌。
此时临面突然跑来了那名小书童,他全然没有注意到女子的存在,一把拉住洛朗大声道:“公子,我可找到你了。”
那女子见着微微有些尴尬,柔声一道一句告辞,转身就要离开。洛朗忙甩开了书童:“姑娘......”洛朗伸手想要拉住她却只扯下了她腰间的一枚半圆形玉佩,再抬头便只能看着她投入茫茫人海中了。
洛朗借着满街的灯火仔细端详那枚玉佩,通透明亮,是上好的翡翠,上面刻着一个字,“东”。
青辉之下的这场相遇叫洛朗怎么也不能忘怀,原来动心就是这般滋味。无需有人点燃引子,那簇绚烂的焰火就兀自绽放在他们之间。洛朗不愿留在府里,父母总是催着他的婚事。他看着恢复了宁静的街道,失神望着面具摊位的位置,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那场相遇,虚幻的恍如梦境。
“哎哟。”洛朗迎面撞上了因为面容俊美的男子,那人穿这个米白色的锦缎,袖口是镂空木槿花的镶边,白嫩的脸上微微有些红晕,眨了眨眼睛竟有些流盼生光的感觉,而他却用完全不同于脸上羞涩表情的不满语调,高声说了一句:“你怎么回事啊!”
“不好意思。”洛朗一愣,立刻歉意到。
“不好意思就算了吗。”他不依不饶,一副赖上了洛朗的模样。
“那公子的意思......是洛朗只得好声问道。
“ 请我喝一杯吧。”那人对着一边的酒楼努了努嘴,径直走了进去。
洛朗原本对这个路上窜出来蹭吃蹭喝的人没什么好感,可是和他一聊倒觉得对方是个很有见识的人,十分投缘,一下子称兄道弟就要去结拜。
那人说自己叫刘离。
琉璃?洛朗笑了起来,他长得本就俊俏,还叫了这样女气的名字。
洛朗得知刘离是初到临安城,便邀他住到了洛府上。
几日后洛府忽然装扮的喜庆起来,洛朗问过母亲,母亲却道:“为你迎亲啊。”
“我什么时候说要去娶亲了。”洛朗一下急了起来。
“你不总说别烦你吗?那我自然去替你操办了。”洛夫人一副十分有理的样子。
东方家是玉器世家,东方大小姐的样貌品相也都是极好的。”洛老爷说着走了过来,语气有些严厉。
“我不娶......”洛朗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只是下意识的握住手中的那枚半圆玉佩,仅凭这这样一块玉佩,他要怎样才能找到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姑娘?
洛老爷察觉到洛朗的动作,走过去夺过他手中的玉佩,突然笑了,洛朗不解的问:“您笑什么?”
洛老爷高兴的说:“这个玉佩上的东字是东方家的东西,你是怎么得来的”
洛朗笑意满满的对刘离说他要娶亲了。
琉璃震惊地问:“你竞会同意父母安排的婚事。”
“不,我是真的喜欢她。”
新婚那日洛府喜气洋洋,洛朗被宾客灌了许多酒,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却见刘离一个人在廊上喝酒。便问:“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喝闷酒。”
“我得好好想一想。” “想什么。” “我,其实我是女儿身。我的名字确实是琉璃。”
洛朗的酒一下醒了,过了一会,他定神一笑:“难怪你长得那么美。” 随即头也不回的进了新房,看到风冠霞帔的新娘之时,他全然忘了刚才的小插曲。他喜欢的女子,也是父母为他安排的妻室,这般巧合,莫不是天意,他要怎么还会去中意其他女子?
洛浪掀开喜帕,柔声道:“你的名字,是琥珀?”
“嗯。”新娘赧然一笑。
“琥珀琥珀,果真是好名字。”洛朗笑了一下,把那枚半月形的玉佩递给了琥珀,“还给你。”
“什么?”琥珀有些错愕。
“那是你不愿留下名性,我情急之下便扯了你的玉佩,想做个相认的凭证,你不会怪我吧?”
琥珀这才看清楚那枚玉佩,笑着拿出腰间挂着的另一枚半月形玉佩,上面是一个“方”字,“这是父亲给我的,他说来日要将这枚“方”赠与我的夫君,合在一起就是圆月,团团圆圆。琥珀的脸柔白细腻,脸颊上的浅浅梨涡更是添了几分温情,烛光之下琥珀说话的样子让洛朗一下子沉醉了。
洛家少爷极为宠爱新少奶奶,这东方琥珀确实如洛老爷说的一般:面容姣好,性格温柔,对下人也是和颜悦色,却单单有一点—对琉璃没有好脸色。
洛朗想着女子吃醋本就是正常的事,琥珀这般对琉璃反倒说明琥珀在意自己,于是由着琥珀,从不责怪。
琥珀总是说:“官人喜欢琉璃妹妹吗?若是喜欢,我是不介意给她个名分的。”
洛朗只是皱皱眉头:“说什么呢,能娶到你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分。”
洛朗不是不明白琉璃对他的情意,琉璃固然是让他欢喜的女子,可是他早早遇见了琥珀,从此眼里再也容不下别人了。而琉璃呆在洛府也成了尴尬的存在。
待到一次琥珀与琉璃同在院子里喝茶,罩在这浮世花园上轻纱琥珀才被一把掀开了。
新婚那夜琥珀初听了洛朗的话还以为他是喝醉了胡言乱语,看到那枚玉佩才渐渐明白了几分。原来洛朗要娶的,不仅是东方家大小姐这个身份,更是玉佩的主人—东方琉璃这个人。可他却不知她长什么样,唤什么名字。
在世人眼中,东方家确实只有一位小姐。
琥珀本是琉璃的姐姐,是东方家真正的大小姐,可惜他的母亲多年前伤了容貌,被东方老爷厌弃了,只一个人带着琥珀住进了西苑的阁楼里,久而久之,全家人都以忘了那位毁容的姨太太和庶出的小姐,只道东方家的大小姐就是她妹妹东方琉璃。
琥珀屏退了下人,终于得了个四下无人的机会,这才一脸讥笑的对琉璃道:“妹妹这样的千金之躯,怎么舍得在洛家扮一个流浪的旅人呢?”
琉璃毫不理会,只顾问自己想要知道的问题:“你一直住在西苑,何时认识的洛朗?”
“你管的着吗?”琥珀悠悠地饮下一口茶,她穿着湘红绣大朵金丝牡丹的绸缎长裙,发髻上插着掐丝飞凤珠钗,手腕上的羊脂白玉在阳光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雍容华贵琥珀,俨然一副少奶奶的模样。
琉璃若有所失的在临安城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日面具摊的位置,依旧是空空荡荡的,像她的心一样。琉璃走进了那日初与洛朗喝酒的酒楼,叫了两壶酒。
刚小酌了两杯,就忽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正是洛朗
“怎么一个人在喝酒?”洛朗说着便坐了下来。
琉璃借着酒劲儿道:“说说你和琥珀的故事吧。”
洛朗轻轻一笑,将十五庙会那日的相遇娓娓道来,却未发现琉璃的脸色正在一点一点变得苍白。
自己才是这枚玉佩的主人,那日在庙会上对这位出手相助的翩翩少年动了真心,才抛开东方家大小姐的身份,男扮女装回头去接近他,殊不知洛朗已有了心上人。琉璃本以为洛朗与琥珀真心相爱,也就认了命,只想留在他身边默默祝福。
却怎么也想不到,到头来竟是这样的阴差阳错。
洛朗说完了,仰头喝了一大口酒,缓缓说道:“其实琉璃,若没有琥珀,我定会喜欢你的。”
原来琉璃受不了拘束,早些年便离开了东方家一个人闯荡江湖,逢年过节才回家看一看,这年春节刚过,洛家便催着东方家办喜事,两家早已下聘书,东方老爷便也不好推辞,可他们那宝贝女儿不到明年春节是回不来了,思前想后,只有让西苑阁楼那位真正的东方小姐代为出嫁了。反正聘书上写的本来就是东方家的长女,有没有指定名性。
东方琥珀就这样嫁到了洛府,当清楚了洛朗与琉璃的初识,就顺理成章的演起了玉佩主人的角色。
“你又没有见过她,就知道自己喜欢她,就怎么知道她一定是玉佩的主人吗?”琉璃本还想说,你怎么知道东方家就只有一位小姐,可话到嘴边还是生生地咽了下去。
因为洛朗道:“我自然知道。”
他对心里的爱意,这样的自信。
琉璃还是有这一个大家小姐的骄傲的,她不要可怜巴巴地去告诉洛朗自己才是玉佩的主人,自己才是他应该喜欢的人。这样去求他的一丝怜悯,琉璃做不到。
琥珀洛朗和琉璃一起喝酒回来,自是不悦,蹙眉道:“妹妹一个女孩子,这样出去喝酒像什么样子。”
“我又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喝个酒也没什么吧。”琉璃望着琥珀,眼神让琥珀不寒而栗。
趁着洛朗吩咐下人准备些汤点的间隙,琉璃压低声音与怒气对琥珀说:“你明知道那枚玉佩是我的。”
“知道又如何?”琥珀勾嘴一笑,旋即“唉呦”一声,洛朗回过头来,琥珀一脸委屈,“我只不过是说妹妹一句,妹妹何必动气推我?”
洛朗看也不看琉璃诧异的表情,只顾关切地问琥珀:“伤着哪里了没有?”
琥珀眼泪汪汪:“琉璃妹妹若不喜欢府里的规规矩矩,官人你强留她也没有用,反倒惹她不欢喜,也坏了洛府的规矩。”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琥珀加重了语气,好让琉璃明白,把那件事说破了,东方府和洛府的名声都毁了。她继而道:“爹娘本就不喜欢她留在这儿。”
“爹娘那里多亏你劝着。”洛朗柔声道,丝毫不介琥珀这样摆明了说要琉璃走,在琥珀面前,他好像总是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理智。
琉璃明白,她回不去了,东方府的大小姐成了东方琥珀,她已经嫁到洛府做了的少奶奶。
东方琥珀当了十多年的隐形人,如今换她东方琉璃成了不该存在的人。
琉璃咬咬牙想要离开,离开烟雨朦胧的江南,再也不记得叫做洛朗的少年,再也不记得十五那日璀璨的相遇。
可后来琥珀笑着对琉璃说:“我那日是说笑的,妹妹可不要介意,妹妹若走了,洛朗自然是不欢喜的,我也无聊,是不是?”
“洛朗心里只有姐姐,哪来的不欢喜呢?”琉璃惨惨一笑,眼神却冷厉地让琥珀心里一颠。
琥珀定了定心神道:“我和妹妹打个赌如何,既然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你,你愿不愿意和我打个赌,赌你就日日夜夜在他身边,看他会不会弃了我重新爱上你。”
琉璃听了有些悲凉,是啊,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自己,可是自己在他身边这么久,他却一点也没有动心。
琉璃是争强好胜的性子,随即没好气地道:“赌就赌。” 她没有注意到琥珀嘴角扬起的笑意。
琉璃不知道,这一赌,就堵上了她的全部。
事实是,除了赌气,有时候琉璃一个人出来喝酒,喝着喝着就会想起洛朗的脸,她早已习惯有他的生活,早已离不开他。
没有人知道洛朗爱的究竟是东方家大小姐的这个身份,是玉佩主人这个美好的回忆,还是琥珀这个人。可无论是哪个,都不是东方琉璃这个活生生的人,这一个人日日在他身边的人。
那日琥珀坐在院子里,见着琉璃进来,便抬起手,摇晃着手那枚半月形的玉佩,让阳光在上面闪烁出明媚的光彩。然后对琉璃道:“你的东西,要看看吗?”
琉璃毫无防备地走过去,正要从琥珀手中接过那枚原本属于自己的玉佩,洛朗突然走了过来,琥珀的手指一松,玉佩“啪啦”一声掉到了地上,四分五裂。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琥珀一下子站起来,气恼道。
“怎么了。”洛朗见状急急走了过来,看见地上碎裂的翡翠变了脸色。
“琉璃妹妹说想看一下我的玉佩。”琥珀恼声道,随即变了语气对洛朗嗔怪道,“都怪你,要不是你突然进来,吓着妹妹,她也不会失手。罢了,碎了就碎了吧。”
“怎么就碎了呢......”洛朗显然十分在意这枚玉佩。
琥珀道:“我都在你面前了,还有它做什么。”琉璃分明瞧见了琥珀嘴角胜利者的笑意,她转身拂袖而去,过了一会儿洛朗也走了出来,瞧见琉璃一个人在廊上出神,过去问了一句:“你当真是不小心?”
“难道我还是故意?”琉璃也是一副气恼的样子。
“琉璃,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好妹妹,我希望你也能明白,我是真心喜欢琥珀的。”
“你与我说这些做什么,难道我想嫁于你不成?”琉璃没好气地转过头去。
“琉璃,你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我替你做个主l找个好人家嫁了吧。”洛朗叹了一口气。
“不劳哥哥费心。”琉璃转身愤然离去。
曾经,她不喜欢东方府上的那些规规矩矩,更不想依着父母的意思,嫁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子,而今在看,也许上天的一个玩笑吧。
后悔吗?琉璃无数次问自己,如若时光重回那个冷月青辉的夜晚,如果自己在摘下面具,自己告知他名性,他们便会幸福美满。
可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就算自己没有这么做,洛朗依旧是幸福美满的。
“你是故意的。”琉璃找到琥珀。
“当然。”琥珀一笑,在心里冷冷讽刺着琉璃单纯无知,真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家小姐。
“为什么?”琉璃问。
“你看他多紧张那枚玉佩是不是,说明他就是喜欢那枚玉佩的主人嘛,我只不过是想快点看见赌注的结果罢了,这样不是更有意思吗?”
琥珀嫣然一笑,她确实生的漂亮,和这个绚烂的马瑙耳坠,笑起来一副倾国倾城的妩媚模样。
东方琥珀很快有了身孕,琉璃心里自是苦涩不可言,对琥珀的讥讽也不再回嘴,因为琥珀说,我怀着的可是洛朗的孩子,你若是让我生气,伤着孩子,对得起洛朗吗?然后便顺理成章的使唤起琉璃来。
琉璃记得那是一个秋日,那年秋天的风特别大,院子里的银杏叶子落了一地。东方琉璃和洛朗的缘分,就在这一日尽数化为烟雾了。
琉璃帮着厨房的小丫头,把刚炖好的燕窝给琥珀送去,琥珀一反常态地笑着迎接她,然后拉过琉璃的手臂,附在她耳边道:“怎么样,羡慕我吧?”
琉璃听了不悦,杨手甩开了琥珀,然而琥珀居然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洛朗进来只看到眼前的情景,“你做什么?”他厉声问责,扶起了琥珀, 而地上的斑斑血迹早已道明了这一切无可挽回。
琥珀的孩子没了,刚一醒,她便大哭起来,怎么也劝不住。好不容易静了下来,洛朗问她是怎么一回事。
琥珀带着哭腔说:“我见妹妹拿了燕窝过来,好心好意想送妹妹些花茶做回礼。妹妹确实我假惺惺。几句不和,就动手打我。”说的一板一眼栩栩如生,让琉璃百口莫辩。
“洛朗,你这般相信他是不是太有失公允了?你可知道东方家......”琉璃急急道,可洛朗并没有给琉璃说出那句话的机会, 那句她想说了许久的话。
你可知东方家不止有一位小姐。
洛朗听也不听流利的解释:“你还是戒不掉你的江湖风尘。”
他说的是“江湖风尘。
他喜欢的,也许真的是琥珀这样温婉可人的女子,也许没有那么玉佩,洛朗也会喜欢上东方琥珀的。
这个赌,琉璃终是输了。
“少爷。”一个小丫鬟走了进来,一脸尴尬的样子。
“什么事?洛朗蹙着眉问。
“我刚才拿这个那碗燕窝出去的时候碰到大夫,他瞧了瞧说这燕窝是藏红花泡的水熬的。
洛朗一把打碎木案子上搁着的蓝釉花瓶:“琉璃,那是一个孩子,是一条命。”他顿了顿,“不是我容不下你,是你自己容不下你自己。”随即转身走出了房间。
“算了吧。”琥珀高声道,琥珀弯过身作势要扶琉璃一把,袖子不小心碰到了床边案几上的杯子,灼灼的红疹瞬间就留在了琉璃的一脸颊上。
“哎呀,这可怎么办?”琥珀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忙叫人拿冷水请大夫,乱了一阵后下人们都各自去忙了,房间里只剩下琥珀和琉璃。
琥珀说:“你见过我娘的,你一定记得我娘脸上那疤痕吧。那样的面容,定是叫人过目不忘的。”琥珀拿起桌上的铜镜,端在琉璃面前,“你看,像不像。”
如果琥珀不说,琉璃确实不知道家里还有这么一段往事。
琉璃的母亲是东方姥爷的正室夫人,这是他们的父母包办的门当户对的婚姻。日子久了,自然会烦闷。随着朋友们起哄,很快他便又娶了一个姑娘进门。少奶奶倒是很有大家风范,不哭也不闹,说要娶就娶吧。这位姨太太很快有了孩子。少奶奶的父亲怒气冲冲地责骂她,如果是让旁人生下长子,你嫁到东方家还有什么用。真是一点心眼都没有,然后絮絮叨叨教育了一通。
过了几日,姨太太到少奶奶这里问安,少奶奶道:“怀着身孕,快些坐下吧。”于是起身为姨太太沏茶,可一不小心碰翻了滚烫的茶水,直直撒在了姨太太的脸上,如花似玉的脸上滚起了黏黏的伤痕。东方少爷回来以后自然是训斥了她,好生安慰了哭成泪人的姨太太。
没有人知道的少奶奶是真的不小心,还是有意而为之。姨太太脸上的疤痕请遍了名医,几个月后她诞下了一个女儿。
东方少爷的不开心全然写在了脸上,就在这时,少奶奶也有了身孕,东方少爷自然放了全副心神在他身上,她也争气地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而后琉璃出生,家里更是一副幸福的景象,在无人理会那位昔日风光的姨太太。而东方少爷很快又有了新欢,你太太自知再无复宠可能,便带着女儿搬进了西苑无人的阁楼。
她确实放下了。
可他的女儿没有,他一日看着母亲灼伤的脸,站在角落看着东方夫人笑意黯然的脸庞,看着只要一回家就让全家变得喜气洋洋的东方琉璃,再看看无人问津的自己。
仇恨的种子在这个小女孩的心里一点一点萌芽, 他本是没有机会的,可是老天洛朗送到了他的面前, 这样从天而降的好机会,他怎么舍得放弃?她就是要把东方琉璃留在洛府,把母亲受的那些委屈,都还给琉璃。
其实上天垂怜的那个人,从来不是东方琉璃,而是他东方琥珀。
琉璃出去找洛朗,她问他:“你当真喜欢琥珀?”
洛朗不悦的道:“那是自然。”
“ 如果他真的不是那玉佩的主人呢?”
“我确实喜欢琥珀,与这些无关。”
与这些无关,琉璃的嘴角勾起一抹十分凄凉的笑意,合着他脸上的疤痕,和着瑟瑟的秋风,格外凄美的样子,她输了,输的一败涂地。
因喜欢他,他放下所有的身段,到他府上死皮赖脸地做一名江湖小混混。殊不知当日的依据“定会奉还”,请叫她倾尽所有。
就为了那两文钱的面具,她赔给他最好的年华,陪给他自己的容貌,陪给他一颗心,如今他什么也没有了,也没什么好给他的了。
“我要走了,洛朗,哦,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不姓刘,我性东方,临安城只有一家人姓东方。我的名字,是东方琉璃,琥珀,那枚玉佩是父亲给我们一人一半的,我的是“东”,她的是“方”。
洛朗想起了新婚那夜,琥珀诧异而躲闪的眼神,想起自己每次说起十五的庙会,她都微微有些不悦:“还提那些旧事做什么,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是啊, 琉璃一直在他眼前,可是他居然从未发现。
洛朗花了几分钟理清了思绪,带着微许崩溃的语气道:“你为何不早告诉我?” 原来自己一直认错了人还沾沾自喜着天意眷顾, 可此时此刻,洛朗已经分不清自己爱的究竟是带着面具的琉璃还是蒙着喜帕的琥珀了。
“ 你会相信我吗?你好像从未相信我呢。”琉璃凄凄地笑了一下。
十五庙会洛朗的匆匆一瞥,竟让东方家的大小姐琉璃赔上了她最好的年华。她男扮女留在洛身边,得到的却只是令人心伤的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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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当天,她莫名其妙的在郊外醒来,一件薄纱,一身吻痕,在众人的鄙夷下,一步一个脚印踏进皇城。
她,是领国公主,更是此国未来皇后。
两国却是敌对的,谁都不给公主好脸色。迎亲的轿子到城郊便不走了,让她一人进皇城。
这是给她的耻辱!
她自然为了自己国家,一步一个脚印走进皇城。
————东宫深夜————
太子褪下喜服,直视着她的眼睛。
“太子万安~”湘淅叩首。
对于这个未来丈夫,她没有一点温度。
“去睡吧,没你什么事了。既然拜堂礼都没有做,那你还是你的湘淅姬。在别人面前你是太子妃,但我看来,你不是。”
“是~”湘淅也没要求他会给她好脸色。
第二天,他就将她软禁了。
她微笑。
第三天,他让她穿粗布衣服当仆人。
她微笑。
第四天,他没安排丫鬟给她送膳食。
她微笑。
她很听话,但存心想捉弄她的他,有点按耐不住。
“你倒是乖。当条狗怎么样?”
“小女不才,家有丈夫是太子。”
“........”
“这些.....你以前也干?”
“小女母亲在冷宫,小女自然帮她打扫冷宫。”
“冷宫?!”墨染惊了惊,他知道冷宫女子要不瘦骨嶙峋,要不就是已经疯了。她居然在冷宫生活?
他生出怜惜之情……
“湘淅,别怕,以后我来保护你。”他冷不防的抱紧了她,她一吓,缩在他怀里。他察觉到了,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两年后,她成了皇后。第一件事就是将母亲从冷宫接回来,然后她母亲就从一个庶人,直接封为皇太后。
这是墨染亲口答应的。他母亲很早就死了,也不想要湘淅有这种失母之痛。
墨染为湘淅空置后宫,这宫里本来就空旷。再来一个也好让湘淅有聊天的人。
最后还是湘淅求墨染多几个妃嫔,平日里她这么无聊,有几个人跟她吵架消磨时间也是极好的......
求点赞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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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x2008
商夏周的是爱情吧爱情不虐,其他虐
你只是来了又走了开放式结局,最后好虐。
对不起,不能再喜欢你了一直虐,爱而不得啊
都在十万字的样子。
算短篇了,一晚上可以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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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丫头
“荆轲,走,陪我放风筝去。”
“渐离,等等我啊……”阿轲在后面拿着一大堆东西追他们。
今天王者学院放假,他们都去野区放风筝了呢。
整个以前充满血腥味的野区也变的温和起来。
“别管你哥了,他跑的快。”高渐离笑着,拉着荆轲的手跑的更快了。
荆轲似乎也来了兴致,开起大招隐身,只留下鲜红的背影。
“风筝好高啊……”荆轲仰起头,冷血杀手也有这样的笑容啊……
“荆轲,看我!”
荆轲转过头,吻在了高渐离唇上。
“啊!”
两个声音同时叫了起来……
显然,是高渐离策划好的....
“坏,抢我初吻...”
“下次可不再是初吻那么简单了哟……”
阿轲怒了!
“阿轲 击杀 高渐离....”
“呃...”
celestin
“木兰,等等!”兰陵王抓过花木兰的手,那双好看的手一点也看不出是拿刀多年的样子。
花木兰回眸一笑,看的兰陵王心都醉了。“那个,小花花,我们晚上一起吃饭好不好”
“不好。”花木兰高冷的回复。
兰陵王“。。。小花花为什么嘛?”
“我很忙”花木兰回答
“哦。。。”
一个转身,花木兰踏着轻盈的步伐离开。
兰陵王痴痴的望着,好帅气的背影哦。
然后目视着花木兰走远。开启隐身,看看木兰在忙什么。
然后。。。。
“噗嗤”兰陵王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自己喜欢的人居然被俩大男人叫走了,情敌吗?兰陵王暗暗的想着。
其实花木兰也不喜欢这两个的,她以前女扮男多了,对性别什么的还真的不在意。比如说她发现了一个美眉很对她的胃口。她叫这俩人来是为了打听这个女生。
百里守约:“队长,她的名字叫阿珂,她的哥哥叫荆轲。”
木兰挑眉:“荆轲啊,听说过,可惜了,居然刺秦失败了”原来她是他的妹妹啊,木兰思考着。哎呀。。。是不是还有个叫高渐离的是荆轲基友。。。呃,阿珂是不是都住这货家里的。不行,阿珂是我的。谁也不能抢走。(女王攻的气质显现)
十天之后(这十天里花木兰开始了无限撩人模式,偶遇,英雄救美,调戏,赶走高渐离。。。巴啦啦啦)
“唔!”
他兰陵王为什么发现花花。。。有点不对劲。。她家花花居然在亲一个女的,好气气,好气气。(花木兰表示花花这种猥琐的名字很骚,很想打死兰陵王,可是下不了手)
“MMp!”兰陵王要死的感觉,心好痛,花木兰居然是百合。妈耶,他的女神啊。
兰陵王转身,撞上了一个人。这个人有点眼熟啊。。。咦?不是我情敌吗?那个人伸出一只手,大方的说:“你好啊我叫铠。”兰陵王看着陌生人伸出的手有点小羞羞。
十天之后。。。。
“哎呀铠你不要这样子啦!”让小花花看到怎么办,走开我要保持纯洁。
铠邪魅一笑:“既然那个兰我得不到,那就你来凑数吧!”说完把兰陵王压倒在地。
花木兰刚刚好从阿珂家回来。打开门,看见了自家铠和兰陵王光着膀子在地板上。。。(什么东西你们自己清楚)世界突然安静,三个眼睛看到一起,木兰二话不说立马甩门而出。房子里立马传出撕心裂肺的喊声:“木兰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的。”可惜这声音最终还是被人用嘴巴堵上了“唔!”基情四射啊
旅悟人生
"香香,等等我啊!”刘备边跑边说,“快点啊,马上就要上课了!”尚香说。
他们进到教室,刘备说:“还好没迟到,”尚香说:“咦?是不是来新同学了?”刘备说:“好像是吧!”随后他们坐到了自己的座位。
过了一会儿,武则天老师终于来了,老师说:“同学们,今天来了几位新同学给大家认识一下。”说完,一位同学进来,说:“你们好,我叫小乔。”说完一位同学也进来了,说:“我叫周瑜。”第三个同学说:“我叫王昭君。”王昭君说完之后就有一位同学闯进来,老师喊道:“李白,你迟到了,诶,算了回去吧回去。”李白说:“谢谢老师了!”
一天终于过去了,放学路上,王昭君一个人走,李白路过,他们俩相碰。李白说:“你…你好,一个人走回家不危险吗?我送你回家吧!”王昭君羞涩的说:“好啊,谢谢你!”
在操场上,达摩老师说:“比赛跑步,”小乔说:“周瑜大人,我要和你一个队!!!”周瑜说:“没问题,”李白说:“昭君我…我喜欢你,”王昭君说:“我们一起跑吧?”李白说:“好!”比赛开始,李白王昭君第一,王昭君摔了一跤,李白公主抱昭君说:“你没事吧,昭君,要不要我送你去医务室?”王昭君说:“好,”李白飞快的跑到医务室。
放学后,李白依然公主抱着昭君,我送你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