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风烟,逝水河畔,流年似水,日月星辰,天青涯,执剑,灯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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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peiming
读书笔记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己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朋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朋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原贴:读书笔记3000字左右
gaga
钓 钓之初
他独自坐在河边,幽紫的河水凝重地流过,掀不起一丝波澜。头顶上的太阳像是刺刀,透过已经不存在的大气层。一席白光洒下,连丝杂光都没有。看看天上,一片刺目的白色。叹了口气,他想,自己现在头顶上的壳又要达到水沸腾的温度了吧。
像自己这样的蛛人,活得还真是窝囊。上游没有别的在此钓的蛛人了,否则,自己又要另找个地方开牙荤了。说是钓,其实是不准确的,它只是以自己作为蛛人的能力,在河内织了一网而己,如果有人流过,就会被阻隔下来。上游是一家高级蛛人的住宅,不知为何,这家所养的人类在死亡后,如果他们不吃的话,就会扔河里。只是这样一来因死掉而味道差点的人类因为扔到河里受到河水中放射性物质的腐蚀,味道就变得更差了,只要稍有品味的蛛人就不会去碰,只有自己这种三年不见骨髓滋味的最穷最低级的蛛人才会趋之若骛呢。不过话说回来,要是他们也像其他家的高级蛛人那样,恐怕也会有很多像自己一样的蛛人去一哄而上抢吧,到时自己恐怕连片肉都吃不上。
多亏自己是经过变异过的蛛人,不但可以承受一般强度的环境影响,而且可以吸收太阳能来获得令自己正常生存的动力。来钓个人吃,开开荤,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过这需要的时间也太长了一点。唉,他又叹了一口气,卡卡自己上颚,拿起旁边的瓶子,迅速地打开,迅速地呷上一小口,迅速地闭上。饶是如此,沸腾掉的水就比喝掉的水都多。这么下去自己就渴死了,下次是不是得去偷个活人类卖掉换个大的蛛网伞啊。
正不留神间,一块很大的石头飘在河水面上流来,带着很强的腐蚀性,便给蛛网剖开了一个大洞。他叹口气,走过去,重新结网。
回到岸上,不经意地放目远眺,发现旁边有几具空壳。走过去一看,应该是自己同类的吧,只是壳的颜色却是紫色。应该是那些高级蛛人的吧,自己可是黑褐色呢。说起来,自己到现在为止还没见过高级蛛人咧,他们似乎总是窝在自己的窝里,也不出来。挖了几个坑将它们都埋了,回到网前。来了猎物:一个小女孩。他跳下去捞上来,发现这个小女孩的神态很安祥,虽然在他眼中人类的脸都是很难看的,但他依然能她身上感受到一层发自内心深处的,静谧的安详。他陷入一个难题之中:吃,还是不吃?
身体陷入无意识的颤动之中,而他却依然在思考这个问题:吃,自己几年来的瘾就会缓解,也就不必受那不定期发作的因受潜意思控制的对人体渴望的痛苦,如果不吃,这个小女孩就会有一个善终。吃还是不吃?等他回过神来,小女孩已经被自己撕成碎片了,而自己的口中,正塞满了小女孩的灰白色的像是豆浆一样的脑浆!等到好的身体被他完全吸食干净,他才能逐渐取回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权。身体对人体的渴望太强了,这可不管我的事。他苦笑着向自己解释。
忽然,他感觉自己飞了起来。只是,最后一眼,他看到的是从高级蛛人家中探出的两个头和自己变得紫色的,壳。
钓 钓之复
(如果上篇看起来有困难的话,就看这篇吧,这篇是添了一点的,但个人感觉还是那篇好,所以如果有可能的话那就看完这篇再看看上一篇吧)
他独自坐在河边,幽紫的河水凝重地流过,掀不起一丝波澜。头顶上的太阳像是刺刀,透过已经不存在的大气层。一席白光洒下,连丝杂光都没有。看看天上,一片刺目的白色。叹了口气,他想,自己现在头顶上的壳又要达到水沸腾的温度了吧。
像自己这样的蛛人,活得还真是窝囊。上游没有别的在此钓的蛛人了,否则,自己又要另找个地方开牙荤了。说是钓,其实是不准确的,它只是以自己作为蛛人的能力,在河内织了一网而己,如果有人流过,就会被阻隔下来。上游是一家高级蛛人的住宅,不知为何,这家所养的人类在死亡后,如果他们不吃的话,就会扔河里。只是这样一来因死掉而味道差点的人类因为扔到河里受到河水中放射性物质的腐蚀,味道就变得更差了,只要稍有品味的蛛人就不会去碰,只有自己这种三年不见骨髓滋味的最穷最低级的蛛人才会趋之若骛呢。不过话说回来,要是他们也像其他家的高级蛛人那样,恐怕也会有很多像自己一样的蛛人去一哄而上抢吧,到时自己恐怕连片肉都吃不上。
多亏自己是经过变异过的蛛人,不但可以承受一般强度的环境影响,而且可以吸收太阳能来获得令自己正常生存的动力。来钓个人吃,开开荤,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过这需要的时间也太长了一点。唉,他又叹了一口气,卡卡自己上颚,拿起旁边的瓶子,迅速地打开,迅速地呷上一小口,迅速地闭上。饶是如此,沸腾掉的水就比喝掉的水都多。这么下去自己就渴死了,下次是不是得去偷个活人类卖掉换个大的蛛网伞啊。
又想起自己那一次和别的蛛人一起在一家高级蛛人家外等人吃的时候,听到里面的一个声音朗诵一篇文章,名字叫做胜利者的勋章。大意讲的是原本世界的主宰——人类,因为自己与自己的战争,将自己毁灭了,同时也把整个环境破坏了,原本的空气变得无比稀薄,什么臭氧层也被完全破坏了,地球上的水几乎全部没了,河中的水都是放射性元素的功劳。只有一部异变后的蜘蛛活了下来,然后,这些蛛人的智力、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终于成了地球的主人,而人类,也成了这些蛛人的奴隶和食物。正不留神间,一块很大的石头飘在河水面上流来,带着很强的腐蚀性,便给蛛网剖开了一个大洞。他叹口气,走过去,重新结网。
回到岸上,不经意地放目远眺,发现旁边有几具空壳。走过去一看,应该是自己同类的吧,只是壳的颜色却是紫色。应该是那些高级蛛人的吧,自己可是黑褐色呢。说起来,自己到现在为止还没见过高级蛛人咧,他们似乎总是窝在自己的窝里,也不出来。挖了几个坑将它们都埋了,回到网前。来了猎物:一个小女孩。他跳下去捞上来,发现这个小女孩的神态很安祥,虽然在他眼中人类的脸都是很难看的,但他依然能她身上感受到一层发自内心深处的,静谧的安详。他陷入一个难题之中:吃,还是不吃?
身体陷入无意识的颤动之中,而他却依然在思考这个问题:吃,自己几年来的瘾就会缓解,也就不必受那不定期发作的因受潜意思控制的对人体渴望的痛苦,如果不吃,这个小女孩就会有一个善终。吃还是不吃?等他回过神来,小女孩已经被自己撕成碎片了,而自己的口中,正塞满了小女孩的灰白色的像是豆浆一样的脑浆!等到好的身体被他完全吸食干净,他才能逐渐取回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权。身体对人体的渴望太强了,这可不管我的事。他苦笑着向自己解释。
忽然,他感觉自己飞了起来。只是,最后一眼,他看到的是从高级蛛人家中探出的两个头和自己变得紫色的,壳。他忽然想笑,原来,自己还是那种上钓的鱼啊,不管自己以前如何天真的以为,这个星球上的生物永远都会这样的:弱者永远没有生存的权利。
高级蛛人家里的那两个探出的小脑袋正残忍地笑着,一个得意洋洋道:“怎么样,这次我设计的计划不错吧?”“的确是不错,不过你好像浪费了一个一定很好吃的人类哦!”“那有什么,你不觉得这次我们玩得最开心吗?”“是啊,这是——最好玩的一个——上钓的。
原贴:科幻小说3000字左右
张棋-_-
读过《堂吉诃德》我首先感慨是它的作者,塞万提斯(Miguel de Cervantes Saavedra,1547年-1616年)。他是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小说家、剧作家、诗人,1547年9月29日出生,1616年4月22日在马德里逝世。他被誉为是西班牙文学世界里最伟大的作家。而且评论家们称他的小说《堂吉诃德》是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
塞万提斯出生于一个贫困之家,父亲是一个跑江湖的外科医生。因为生活艰难,塞万提斯和他的七兄弟姊妹跟随父亲到处东奔西跑。颠沛流离的童年生活,使他仅受过中学教育。他的一生经历,是典型的西班牙人的冒险生涯。所以我想他才能写出如此有趣惊险刺激的故事。
小说《堂吉诃德》原名奇情异想的绅士堂吉诃德•台•拉•曼,作者在序言中申明:“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讽刺”,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摧毁”。但事实却是,这部作品的社会意义超过了作者的主观意图。在这将近一百万言的作品中,出现了西班牙在16世纪和17世纪初的整个社会,公爵、公爵夫人、封建地主、僧侣、牧师、兵士、手艺工人、牧羊人、农民,不同阶级的男男女女约七百个人物,尖锐地、全面地批判了这一时期封建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以及私有财产制度,使它成为一部“行将灭亡的骑士阶级的史诗”,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作品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不朽的典型人物。堂吉诃德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他完全迷失在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因此一路闯了许多祸,吃了许多亏,闹了许多笑话,然而一直执迷不悟。他把乡村客店当做城堡,把老板当做寨主,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最后他到家后即卧床不起,堂吉诃德到死前才悔悟。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这个人物的性格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他是神智不清的,疯狂而可笑的,但又正是他代表着高度的道德原则、无畏的精神、英雄的行为、对正义的坚信以及对爱情的忠贞等等。堂吉诃德是可笑的,但又始终是一个理想主义的化身。他对于被压迫者和弱小者寄予无限的同情。
堂吉诃德的侍从桑丘•潘沙也是一个典型形象。他是作为反衬堂吉诃德先生的形象而创造出来的。他的形象从反面烘托了信仰主义的衰落这一主题。堂吉诃德充满幻想,桑丘•潘沙则事事从实际出发;堂吉诃德是禁欲主义的苦行僧,而桑丘•潘沙则是伊壁鸠鲁式的享乐派;堂吉诃德有丰富的学识,而桑丘•潘沙是文盲;堂吉诃德瘦而高,桑丘•潘沙胖而矮。桑丘•潘沙是一个是可笑的理想主义者,一个是可笑的实用主义者。
在创作方法上,塞万提斯善于运用典型化的语言、行动刻画主角的性格,反复运用夸张的手法强调人物的个性,大胆地把一些对立的艺术表现形式交替使用,既有发人深思的悲剧因素,也有滑稽夸张的喜剧成分。尽管小说的结构不够严密,有些细节前后矛盾,但不论在反映现实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是塑造人物的典型性上,都比欧洲在此以前的小说前进了一大步,标志着欧洲长篇小说创作跨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欧洲许多著名作家都对塞万提斯有很高的评价,如:
歌德:“我感到塞万提斯的小说,真是一个令人愉快又使人深受教益的宝库。”
拜伦:“《堂吉诃德》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它越是令人发笑,则越使人感到难过。这位英雄是主持正义的,制伏坏人是他的惟一宗旨。正是那些美德使他发了疯。”
海涅:“塞万提斯、莎士比亚、歌德成了三头统治,在叙事、戏剧、抒情这三类创作里分别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雨果:“塞万提斯的创作是如此地巧妙,可谓天衣无缝;主角与桑丘,骑着各自的牲口,浑然一体,可笑又可悲,感人至极……”
别林斯基:“在欧洲所有一切著名文学作品中,把严肃和滑稽,悲剧性和喜剧性,生活中的琐屑和庸俗与伟大和美丽如此水乳交融……这样的范例仅见于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中塑造了700个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性格的人物形象,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反映时代、反映现实,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塞万提斯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堂吉诃德》对西班牙文学、欧洲文学,乃至整个世界文学的影响也是不可估量的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我们。我想:正是这样,所以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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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用
要是用的话 不要用的太直接了 用你自己的话还是改改
我也是拼拼凑凑
再说挺好的作品有空还是看看(也许你看过)
以后最好还是自己写
不过老师有点过分 高二就写三千字!!还就是个读后感 ,有点浪费时间
把更多的时间更好的利用吧
杨柳224
我很难想出较为新颖的情节了、、、嗯……一个阳光的男生从国外搬到江南某小镇,在阴暗的过道中邂逅女主角。听楼下的婆婆说,此女从出现在这里的那天开始,没有说过一句话,从没笑过。当他与她眼神交汇的刹那,他看到了她清澈的眸子,渐渐…… 他对于外界的看法都不在乎,一心只想改变她。便在此过程中断续放入女生的回忆及感受(青梅竹马的哥哥为了她而发生某意外死去,她无法忘记这回忆)。但女生的态度由原来的排斥慢慢被感动,但不表露(排斥:他像极了他,却无法替代他,带给她的只有沉沉的痛)。再创造个结局,女生带他去了墓地。两人躺在草地上,女生展露了第一次笑,开口那句话后闭上眼睛甜甜地笑了,笑得越来越苍白,最后,死去——她终究不能活,她每遇见此男生一次,心便痛一次,仿佛左胸口下传来那无法抹去的声音……不要用我的心与其他的男生厮守。 亲亲,我都拱手把我去年的构思给你了
记得采纳啊
原贴:3000字左右的小说
别样青春
自创古风小说人名,如下:
男主:
封霆云,封霆霄。
慕临寒,慕临渊。
龙庭澜,龙庭泽。
叶云墨,叶云暮。
女主:
封号:安庆,嘉宁,长乐。
名字:容雪落,慕筱筱,尹清欢,林轻寒,颜玉华。
自己想的,满意望采纳,谢谢。
原贴:自创好听古风小说人名?
猫妈68
陌上烟雨
人如花,空消瘦
一曲红尘醉相思
篱落疏疏
花间酒余温
落花有意
这几个名字都还比较符合古风一点,汤圆创作有好多古风小说有很新颖的名字,比如七牌楼作为贵妃我太难了可以试着看这些小说名字来取一个
原贴:自创古风唯美小说名?
不能荤的包子
朋友你好,根据我多年从事文字工作的经验,我认为:如果投稿更有针对性,命中率会更高一些。这就关系到,你是哪里的?干什么的?写的稿件是什么体裁?什么内容?如果说投稿的话,最好投当地的报刊、网络或者是你从事的职业报刊发表,要投哪个媒体首先要研究哪个媒体,看它需要什么内容、什么体裁、什么格式的稿件,“对症下药”,这样会更轻松一些、方便一些,命中率会更高一些。如果你能够告诉我你的具体情况(干什么工作,哪里的,写的小说的大致内容等),我可以给你一些建议。我1993年开始在部队时开始发表各类文章,包括:报告文学、新闻、诗歌、散文、小说、评论等体裁的,到目前,先后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农民日报中国文化报法制文萃《半月谈》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公安报中国交通报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转业军官中国人事《道路交通管理》等报刊发表的大约5000篇左右吧,有40多篇获奖。另外:投稿时,第一要有信心,第二要投对报刊媒体,这两点非常重要。祝你成功!
原贴:3000字左右的小说投稿
屁屁
花小颜
curley
张一天sun
linviviane
mrlapin
福尔摩斯侦察小说全集是欧美侦察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察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察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察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察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察,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
(三)创造了侦察小说的严谨结构。侦察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经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察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
(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形成了侦察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察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聪明,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侦察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G7
原贴:读书笔记30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