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是文学的一种样式,一般描写人物故事,塑造多种多样的人物形象,但亦有例外。它是拥有完整布局、发展及主题的文学作品。而对话是不是具有鲜明的个性,每个人物说的话是不是有独特的语言风格,是衡量小说水准的一个重要标准。
与其他文学样式相比,小说的容量较大,它可以细致的展现人物性格和人物命运,可以表现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同时还可以描述人物所处的社会生活环境。小说的优势是可以提供整体的,广阔的社会生活。
「小说」一词,最早见於庄子·外物:「饰小说以干县令,其於大达亦远矣。」这里所说的小说,是指琐碎的言谈、小的道理,与现时所说的小说相差甚远。文学中,小说通常指长篇小说、中篇、短篇小说和诗的形式[1]。
英文「Novel」是指篇幅较长的小说,而「Fiction」是指虚构的故事作品(不限於文字),中文的「小说」严格来说没有单一合适的英语单字可以对应,但是大多会将Novel译为小说。
在中国:
清光绪刊本的《红楼梦》插图
东汉班固艺文志:「小说家者流,盖出於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即谓春秋战国时代,小说指街头巷尾的民间杂谈,并无现在小说的意义(虽然在当时,如燕丹子等文,已可视为现代意义的小说了)。又《庄子》尝云:「饰小说以干县令。」这裏的「小说」指的是一些无关大道的言辞,也就是所谓的丛残小语,当时是跟「大道」对着提的。一直到汉以前皆为如此。
到了魏晋南北朝,中国开始出现笔记小说,志人类者如南朝宋刘义庆主编之《世说新语》、志怪类者如干宝《搜神记》、张华《博物志》等,这些书司法民间神话传说影响,内容已具小说之雏形。
在隋唐两代,中国开始出现一类叫「传奇」的文体,已算是具完整情结、深刻主题及叙事技巧的文言短篇小说[3]、大致分为爱情(如:元稹《莺莺传》[4])、剑侠(如杜光庭的虬髯客传)和神怪三类,多收於宋李昉《太平广记》中。
除此之外,唐代还出现了变文。变文是以诗歌和散文结合(韵白结合)、有说有唱的文学,以铺陈故事为主。最早是佛教为了宣传教义,出现了专门说故事的讲俗僧所说的故事(如:目莲救母),後有人依其韵白结合的方式来写作历史故事(如:明妃传、列国传)。影响明清长篇小说,其内时时夹杂一些诗词歌赋或骈文,也算是变文的转用。
宋代因为引进一年二熟的占城稻(绿色革命)和开始使用风箱(火力革新),使宋代经济快速成长,富有的下层阶级民众增多,有了闲钱,到茶馆喝茶及听说书自然流行起来,一说小说起於宋仁宗[5]。其说书人所做的话本,内容多以口语白话文写作,以便讲解,而这些说书人的话本的故事内容很多被後世章回小说的作者拿来做参考。周密《武林旧事》卷六「诸色伎艺人」条提供南宋临安讲史艺人名录:「演史:乔万卷、许贡士、张解元、周八官人、檀溪子、陈进士、陈一飞、陈三官人、林宣教、徐宣教、李郎中、武书生、刘进士、巩八官人、徐继先、穆书生、戴书生、王贡士、陆进士、丘几山、张小娘子、宋小娘子、陈小娘子。」
中国白话小说之代表为章回小说,在元代开始有具体的形式,到了明清成为小说主流,元代者有《水浒传》,明代者有吴承恩《西游记》、兰陵笑笑生《金瓶梅》、罗贯中《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比较特殊,其内容文体为文言文章回小说)等,清代者前期有曹雪芹《红楼梦》、吴敬梓《儒林外史》等,晚期由於清朝受到列强入侵、以及内部腐败等因素,小说逐渐出现讽刺时政的内容,而此类小说被称为「谴责小说」,如李伯元《官场现形记》、曾朴《孽海花》、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刘鹗《老残游记》等书,皆为满清晚期之讽刺小说之代表,以上四书,合称「晚清四大谴责小说」。
虽然明清小说文体以章回小说为主,明清时代依旧有非章回小说的小说作品出现,如明代之冯梦龙《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凌濛初《二拍》(《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等白话短篇小说集;又清代蒲松龄所著之《聊斋志异》以文言写成,内容体制近似於唐代传奇。
民国以後,东西小说创作逐渐合流,鲁迅《狂人日记》为中国近代第一部白话小说,而时至今日,中国小说创作仍不辍,只是关於创作自由方面的问题,仍旧有着不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