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乡土小说是指靠回忆重组来描写故乡农村的生活带有浓厚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的小说 ,也指“乡土小说”指的是20年代初、中期,一批寓居北京、上海的作家,以自己熟悉的故乡风土人情为题材,旨在揭示宗法制乡镇生活的愚昧、落后,并借以抒发自己乡愁的小说.这批作家有冯文炳(废名)、王鲁彦、台静农、彭家煌、许杰等.
哥特小说名词解释
qingtianwawa
所谓乡土小说是指靠回忆重组来描写故乡农村的生活带有浓厚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的小说 ,也指“乡土小说”指的是20年代初、中期,一批寓居北京、上海的作家,以自己熟悉的故乡风土人情为题材,旨在揭示宗法制乡镇生活的愚昧、落后,并借以抒发自己乡愁的小说。这批作家有冯文炳(废名)、王鲁彦、台静农、彭家煌、许杰等。
原贴:乡土小说的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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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根小说:
八十年代中期,文坛上兴起了一股"文化寻根"的热潮,作家们开始致力于对传统意识、民族文化心理的挖掘,他们的创作被称为"寻根文学"。1985年韩少功率先在一篇纲领性的论文文学的"根"中声明:"文学有根,文学之根应深植于民族传统的文化土壤中",他提出应该"在立足现实的同时又对现实世界进行超越,去揭示一些决定民族发展和人类生存的迷。"在这样的理论之下作家开始进行创作,理论界便将他们称之为"寻根派"。综合来看,"寻根派"的文学主张是希望能立足于我国自己的民族土壤中,挖掘分析国民的劣质,发扬文化传统中的优秀成分,从文化背景来把握我们民族的思想方式和理想、价值标准,努力创造出具有真正民族风格和民族气派的文学。从作家选取的某个地域做为切入文化层面基点的角度来分析,可以把"寻根文学"划分为"城市文化寻根"和"乡野文化寻根"两个大范围。代表作家有阿城、张承志、韩少功等。
写实主义:
这是一个在艺术创作尤其是绘画、雕塑和文学、戏剧中常用的概念,更狭义的讲,属于造型艺术尤其是绘画和雕塑的范畴。
无论是面对真实存在的物体,还是想象出来的对象,绘画者总是在描述一个真实存在的物质而不是抽象的符号。这样的创作往往被统称为写实。遵循这样的创作原则和方法,就叫写实主义。与写实主义(或者大致可称为具象主义)相对的概念是抽象主义。
马原的“原小说”
马原式的形式感、叙事方式、语言形式在中国当代小说界变得光彩夺目。马原以他的文本要求人们重新审视“小说”这个概念,他试图泯灭小说“形式”和“内容”间的区别,并正告我们小说的关键之处不在于它是 “写什么”的而在于它是“怎么写”的。他第一次把如何“叙述”提到了一个小说本体的高度,“叙述”的重要性和第一性得到了明确的确认。
马原的意义在于他是中国当代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形式主义者,他第一次在实践意义上表现了对小说的审美精神和文本的语言形式的全面关注,并把文学的本体构建当作了自己小说创作的绝对目标。虽然,在中国的文论话语体系中,“形式主义”并不是一个肯定性的正面范畴。但是马原为“形式主义”翻案、正名的决心非常坚决。他意识到“形式”是一个突破口,它最具有“视觉”效果,最能够以感性而直观的方式回应人们对“现代性文学”形象的期待,也最能够摆脱与意识形态的正面冲突。因此,把“形式”极端化而上升为“形式主义”是马原最重要的文学策略。正是借助于极端的“形式主义”,马原的小说具有了“先锋性”,它不仅与传统的文学截然有别,而且与其时大红大紫的新时期主流文学也格格不入。用李劼的话说“马原的形式主义小说向传统的文学观念和传统的审美习惯作了无声而又强有力的挑战。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原的形式主义小说,乃是先锋文学最具实质性的成果。这种形式主义小说的确立,将意味着中国先锋文学的最后成形和中国当代文学的一个历史性转折的最后完成。”[⑧]这样的评价在今天看来,不免有点夸张,但是在那样的时代却是再自然不过了,在文学界对“现代性文学”普遍的焦虑和狂热的期待中,马原正是那个想像中早该来到的“果实”,尽管有点青涩,尽管有点“难懂”,但是大家还是如获至宝,觉得非常解渴。――这就是告别了旧时代的现代性的文学,这就是自由的独立的文学,这就是富有创造性的文学,这就是脱离了意识形态性和政治性的文学,这就是走向世界的文学,这就是我们所追求和需要的文学。总之,马原提供了关于“现代性”文学的“样板”,回应了“什么是现代性文学”的问题,也满足了那个时代关于“现代性文学”的所有想像。他是当之无愧的“文化英雄”,多年之后回想起来,马原自己也难免洋洋得意,“先锋小说实际是继承了西方小说二十世纪第一个十年开始的现代派运动,就是小说从‘写什么’转向‘怎么写’,是小说形式和观念上的一场革命”[⑨]。
马原的聪明之处在于,他并不仅仅把“形式主义”停留在形而上和观念层面上,而是力图把“形式主义”落实到“技术”和“操作”层面上,这就使得马原式的先锋小说不仅“好看”,而且还具有了表演性和示范性,这对于急于摆脱旧的文学枷锁,而又对新的文学图式感到茫然的中国作家来说,无疑是一剂良药。马原不仅展示了什么是“现代性”的先锋文学,而且还教会了人们如何去实践这种先锋文学的方式。“怎么写”是马原小说形式主义话语的核心。他对“叙述”的发现和强调,对虚构的重视,都标志着一种崭新的文学观的诞生。在这种文学观中,“写什么”变得不再重要,与“写什么”有关的在中国主流文学理论中有举重轻重地位的真实性问题、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生活的源泉问题等等都逐步被消解了。而“元虚构”、拼贴式结构、语言的自我指涉、神秘性和偶然性的风格等“技术”性因素开始上升为小说的主体,中国新时期文学从此开辟了一条“另类的线索”。
七月诗派:
“七月诗派”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个很有影响的诗歌流派,因胡风主编的文艺期刊七月而得名。它横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两个历史时期,是我国新文学史上存在最久的一个诗歌流派。
1937年9月11日,胡风主编的七月文学周刊在上海创刊。取名“七月”,编者是要让读者不要忘掉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的七月,立志把宣传和鼓动神圣的民族革命战争作为这个刊物的光荣使命。以后,胡风先后主编了七月周刊(上海)、七月半月刊(武汉)、七月月刊(重庆)、《希望》月刊(重庆—上海),并主编了七月诗丛、七月文丛和七月新丛三套丛书。从广义上说,凡是在这些刊物和丛书上发表过诗作的作者,都可称为“七月诗派”的诗人。
九叶诗派:
九叶诗派是中国现代文学的末期产生的诗歌流派,他们更直接更深刻地感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影响,同时有更深刻地感受到民族的灾难。他们有着共同的追求,这是特别注重是个本身价值的一群,如其代表诗人辛迪所说“我的是宁愿让一个读者读一千遍,也不愿让一千个读者只读一遍”他们要求坚持文学的本身价值和独立传统,在艺术和现实之间求得平衡;他们还追求个人与时代的融合,主张必须以血肉的感情书写思想的探索,首先是思想自己,思想希冀与一切社会历史生活的严肃关联,既要有凝聚的沉潜德育深切的个人投掷,又要有全局的把握和超人的目光。;
朦胧诗派: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现的诗派,其代表人物有北岛、舒婷、顾城、江河、杨炼等。作为一个创作群体,“朦胧诗”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组织形式,也未曾发表宣言,然而却以各自独立又呈现出共性的艺术主张和创作实绩,构成一个“崛起的诗群”。关于朦胧诗曾在当时文坛引起论争。“朦胧诗”精神内涵的三个层面是:一揭露黑暗和社会批判,二是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反思与探求意识以及浓厚的英雄主义色彩,三是在人道主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对“人”的特别关注。“朦胧诗”改写了以往诗歌单纯描摹“现实”与图解政策的传统模式,把诗歌作为探求人生的重要方式,在哲学意义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朦胧诗”的崛起,也是中国文学生命之树的崛起。
原贴:名词解释 寻根小说 等!
奇mama
小说与其他文学体裁比较,是一种最自由的叙事性的文学形式:它既不受真人真事的限制, 也不受时间、空间的约束;既能在文中直叙作者的感情和见解,又能在文中根据情节的发展 描述大段的景物和人物的心态。总之,它是可以调动各种艺术表现手段,多角度、多层次— —充分反映五彩缤纷生活的全方位的创作“摄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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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腾
原贴:小说的名词解释
豌豆上的公主s
要学会写小说,首先要弄懂什么是小说?可以用下面这段话来概括:即运用形象思维,通过 情节、细节,越过时间、空间,调动环境、场景,塑造性格化的人物形象,反映丰富的社会 生活,以及隐蔽地显示代表作者世界观的主题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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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乐在路上
小说: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
人物、情节、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部分,有的包括序幕、尾声。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小说按照篇幅及容量可分为长篇、中篇、短篇和微型小说(小小说)。按照表现的内容可分为神话、科幻、公案、传奇、武侠、言情、同人、官宦等。按照体制可分为章回体小说、日记体小说、书信体小说、自传体小说。按照语言形式可分为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
小说与诗歌、散文、戏剧,并称“四大文学体裁”。
小说刻画人物的方法: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外貌描写、神态描写,同时,小说是一种写作方法。
原贴:小说的名词解释
zhouw0801
乡土小说是指靠回忆重组来描写故乡农村的生活带有浓厚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的小说 ,也可以指的20年代初、中期,一批寓居北京、上海的作家,以自己熟悉的故乡风土人情为题材,旨在揭示宗法制乡镇生活的愚昧、落后,并借以抒发自己乡愁的小说。
扩展资料:
最早创作乡土小说并证明其艺术魅力的,是鲁迅。但是,无论是鲁迅还是那些后来被称为乡土作家的青年作家,在20年代初、中期都不曾明确使用过“乡土文学”或“乡土小说”的概念,更未以此相标榜。
最早将这批作家回忆故乡、抒写乡愁的小说称为“乡土文学”的,是鲁迅1928年在中国新文学大系 小说二集导言中。后来人们便沿用这一概念指称这一时期的这批作家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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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夏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邪恶,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册子。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邪恶,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逼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 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处女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强奸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原贴:哥特小说为什么会流行.
小火车况且况且
哥特小说18世纪流行于英国的一种小说。它描写恐怖、暴力,以及对中世纪的向往。恶梦——恐怖与梦幻结为一体故事通常发生在一个哥特式的建筑,尤其是阴暗、荒凉的古堡之中。最早的一部哥特小说是1764年出版的贺拉斯·华尔浦尔的奥特朗堡,它对当时的浪漫主义文学运动起了推动作用,同时也影响了19世纪初期英国小说家瓦尔特·司各特的历史小说,因此在英国的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其他流行的哥特小说有安娜·拉德克利夫的尤道拂的神秘事迹和马修·格雷戈里·刘易斯的僧人等。前者经常被作为典型的哥特小说,小说情节恐怖、阴森,富于神秘气氛。僧人也非常流行,它的作者获得了“僧人”刘易斯的绰号。它的特点在于恐怖和心理分析相结合。因此,对后来的美国文学尤其是霍桑和爱伦·坡发生了影响。同时,也影响了20世纪的超现实主义文学运动。
原贴:哥特小说的代表作有哪些?
龙跃九霄
欧洲中世纪十二至十五世纪时期,是一个经济和社会深刻变革的时期。在统一于强大君主制下的那些稳定的国家中,手工业者、商人和银行家成了新的社会等级,在不断扩展和繁荣的市镇中,
这个新等级开始发展扩大起来。同时,教士亦极大地扩展其影响范围。在艺术方面,这个时期独特的风格就是哥特式风格。
(关于哥特:
A:人类学意义上的哥特,古代欧洲的一个民族。他们住在日尔曼部落的最东部,占据南多瑙河盆地和黑海沿岸的土地,被第聂伯河划分成东哥特和西哥特,两个独立的部落。西哥特人善于移动,攻下罗马,最终被同化到已在西班牙建立起的罗马文化中,8世纪时被摩尔人征服,同伊比利亚的拉丁成分混为一体。东哥特人穿过巴尔干到意大利,公元493年占领了意大利,公元555被吸收到拜占庭帝国中。
B:艺术风格,出现于十二世纪晚期,主要体现在建筑与绘画上,起源于法国的巴黎附近。从来源上看,哥特式美术和建筑借鉴了罗马技术,但是把它们置于与前辈完全对立的一种革新的美学观点。哥特式风格在建筑上主要是运用了飞檐扶壁,这样可以使墙体的负担大为减轻,使在墙面上开出大幅的玻璃花窗成为可能,同时使建筑的整体具有强烈的向上的特征。这样,从视觉角度来看,建筑——主要是教堂——具有高耸入云的外观,而其内部空间则在大幅的彩色玻璃花窗透射出的迷离光线和更高的中庭的双重作用下给人强烈的升腾感。
C:恐怖的、黑暗的、怪诞的、野蛮的,就象“拜占庭式”意指了不必要的繁复那样,哥特式(Gothic)成为了一个形容词。这个维度也指向了哥特小说的哥特的涵义。让人想到17、18世纪流行于英伦,描写发生在阴森恐怖的哥特式城堡中的复仇或志怪故事的小说。后来又有了新的扩展,比如司各特爵士的历史小说,按美国人的说法,哥特小说已经延绵到了安妮·赖斯的吸血鬼系列小说,甚至还包括了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
无求品自高
历史演义:小说体裁之一。由宋代的讲史话本发展而来,元末明初出现这个名称。“讲史”原是宋代说话四家之一,以说讲历史故事为其特点。其篇幅较长,或取材正史而作不同程度的虚构,或取材野史传说。故事内容侧重於朝代兴亡和政治军事斗争。宋代讲史话本形式上虽分卷分目,但段落标题不甚分明。元代的讲史话本分段及标题比较明确。元末明初罗贯中的《三国志通俗演义》则已分回(则),并用七言单句标题,这是章回小说“回目”的早期形式。以后的演义小说则都采用章回形式。明代是演义小说繁荣大盛的时代,而《三国志通俗演义》正是这种繁荣的起点。讲史小说发展到后代为何叫作“演义”,一般认为是由俗到雅的变化。“演义”一词出於晋代潘岳西征赋,是援引古事,敷陈其义而加引伸的意思。明代演义小说题名上常标明“按鉴演义”或“演义按鉴”,以忠於历史相号召。同时又在题名上常标明“通俗演义”,则说明敷演历史故事。但万历年间出现的徵播奏捷传通俗演义,却是写万历间事,这里“演义”概念已扩大,非专指敷演古事。
原贴:历史演义小说名词解释
馨馨之火
历史演义小说指的是敷演历史故事的古代长篇小说。历史演义小说是从宋元话本中的讲史发展而来的,《三国演义》是中国小说史上第一部、也是最著名的一部历史演义小说。其他大家比较熟悉的历史演义小说包括冯梦龙的《新列国志》,也就是《东周列国志》;还有相传也是罗贯中所作的残唐五代史演义等。
原贴:历史演义小说名词解释
theNeighborhood
文学作品
从18世纪末以来的一些文学作品,因为具有共同的基调与文体而被归类于“哥特小说”。例如:华尔普(Walpole)的奥特朗托城堡(The Castle of Otranto)、安·拉得克里夫(Ann Radcliff)的《奥多芙的神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路易斯(Lewis)的《僧侣》(The Monk),当然还有玛丽·雪莱(Mary Shelley)的《科学怪人》(Frankenstein)。这些作品戮力于处理残酷的激情与超自然的恐怖主题,而小说的背景通常建构于荒凉的古堡或者幽深的修道院,主角(通常是稚嫩的少男少女)身陷于无以摆脱的魔性爱欲,和(通常是阳性的)施虐者展开一段以死亡为终结的际遇……在这些小说中包含的情欲/性别(sexual/gender)的关系,古怪地纠缠于神圣与魔鬼的角力;极度的情色高潮来自于破灭(也就是仪式的“完成”)的那一刻。象征父权的宗教系统与企图超越的的黑暗(阴性)力量,在某种不可明说的层面,其实隐讳而酷异地分享著“爱欲交配死亡”的快感模式。在当代的恐怖小说阵营中,像安妮·莱斯(Anne Rice)的作品吸血鬼纪事(The Vampire Chronicles)就流露出男同性恋情欲与父性机制的复杂互动。
哥特式小说家
这一时期许多哥特式小说家不断涌现,不仅哥特文学是对人类自身黑色阴暗面的展示,也是对当时社会正统思维模式的一种挑战,是一种恐怖,神秘色彩的混合体。哥特小说中比较典型的角色是吸血鬼,例如布来恩·斯托克的德古拉伯爵(Dracula),还有埃德加·艾伦(Edgar Allan)诗集中的描写。斯托克笔下对吸血鬼化身的描述同以往比较走入了对立的角度。(当代作家安妮·莱斯(Anne Rice)的《夜访吸血鬼》(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和布莱特(Poppy Z. Brite)的勾魂时分(Lost Souls)等作品也是斯托克式的延续。)到了20世纪的70年代,朋克作为一种亚文化侵入了主流文化的领域。原始的朋克来自于暴力和强大的颠覆。而原名为“华沙”(Warsaw)的“快乐分裂”(Joy Division)的出现,无疑将这场充满了破坏欲望和无政府主义的朋克运动带进了后朋克(Post-Punk)时代。 不过以上只是一种类型,历史上还有许多更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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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勇勇
新历史小说是一种产生于90年代,以新历史主义为其主要历史观的文学形式。传统的历史主义在承认客观历史事实存在的前提下,认为历史学家可以通过认真的研究考察,最终完成对于历史真相的真实还原,即我们所阅读的历史是完全真实可信的。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虽然新历史主义的理论也承认有客观历史的存在,但这些理论家们却认为所有的历史书写都不可能真正地达到还原历史真相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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