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特小说,属于英语文学派别,是西方通俗文学中惊险神秘小说的一种。一般被认为随着贺瑞斯·华尔波尔的奥特朗图堡而产生。哥特小说可以说是恐怖电影的鼻祖,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们今天习惯地将哥特式与黑暗、恐怖联系在一起。 显著的哥特小说元素包括恐怖,神秘,超自然,厄运,死亡,颓废,住着幽灵的老房子,癫狂,家族诅咒等。
哥特式小说的英文代表作
[作品]书虫·牛津英汉双语读物
《书虫:1级上(适合初1、初2年级)》包括:《爱情与金钱》、《苏格兰玛丽女王》、《在月亮下面》、《潘德尔的巫师》、《歌剧院的幽灵》、《猴爪》、《象人》、《世界上最冷的地方》、《阿拉丁和神灯》、《别了,...
十把火
后知后觉1087
The Five People You Meet In Heaven
不要太难的话 Roald Dahl不错哦~ 有Matilda,James and the Giant Peach等
原贴:好看的英文小说
八爪鱼走四方
哥特小说,属于英语文学派别,是西方通俗文学中惊险神秘小说的一种。一般被认为随着贺瑞斯·华尔波尔的奥特朗图堡而产生。哥特小说可以说是恐怖电影的鼻祖,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们今天习惯地将哥特式与黑暗、恐怖联系在一起。 显著的哥特小说元素包括恐怖,神秘,超自然,厄运,死亡,颓废,住着幽灵的老房子,癫狂,家族诅咒等。
原贴:“哥特式小说”什么意思?
木茶果
高校痞子生 转身依旧是你 过招美男团 无良学长 别吻我:跟班少爷 驱邪女生:鬼魅校草 十字架的约定 金牌女友
这些都是写 王牌男友 的作者写的别的小说 我都看过 挺好看的
另外,这是一些别的作者的,也挺好的
帅老公是高中生 霸宠甜甜妻 我的恶魔小男友 家有囍事 少爷,太胡来 一直挖不动
饭饭
哥特小说,属于英语文学派别,是西方通俗文学中惊险神秘小说的一种。一般被认为随着贺瑞斯·华尔波尔的奥特朗图堡而产生。哥特小说可以说是恐怖电影的鼻祖,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们今天习惯地将哥特式与黑暗、恐怖联系在一起。 显著的哥特小说元素包括恐怖,神秘,超自然,厄运,死亡,颓废,住着幽灵的老房子,癫狂,家族诅咒等。
与“哥特式”这个词不同,“小说”是一个现代新词,而且它的出现与西方叙事文学形式的历史演变密不可分。早期西方叙事作品的主要形式是“传奇”(romance),其主要特征是所谓“远离现实社会”。场景设置怪诞,故事情节雷同;人物塑造理想化、概念化;细节描写冗长、拖沓;有时纯粹以超自然主义的“奇闻异事”取胜。到了公元17世纪末,伴随着启蒙运动的兴起,这种有悖于“理性、科学”的“传奇”渐渐走下坡路,代之而起的是形形色色的以“新闻、传闻、丑闻”为背景的散文叙述作品,如“新闻纪实”、“罪犯传记”、“心灵自述”、“礼仪指导”、“奇闻诡事”、“宗教讽喻”、“历史经历”、“丑闻实录”等等。其中一类篇幅较短的言情故事,自诩“新颖”(novelty),被称为“小说”。但后来,“小说”的词义有了扩展,开始泛指一切实验性质的叙事作品。公元1840年前后,一类描写现实环境中日常事件的“现实主义小说”开始浮出水面,并渐渐获得读者的认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笛福的《鲁滨逊飘流记》、理查逊的《帕梅拉》和菲尔丁的《汤姆·琼斯》。于是,“小说”的含义又由宽变窄,特指这类“现实主义虚构作品”。但无论是广义的“实验叙事小说”,还是狭义的“言情故事小说”或“现实主义小说”,均是现代意义的“小说”,均意味着“开拓、创新” 流行于欧洲18世纪前后期的“哥特式”小说是当代西方恐怖电影的直接来源之一。哥特(Goth)一词最初来自于条顿民族中哥特部落的名称,后来又被用来指称一种中世纪建筑风格,这种风格多用于教堂和古堡,其特点是拥有高耸的尖顶、厚重的石壁、幽暗的内部和阴森的地道等。而那些崇尚古希腊文明的思想家们,由于对此类建筑的反感,将“哥特”一词演变为野蛮、恐怖、神秘和黑暗的代名词。18世纪,一种以恐怖和神秘为基调、多发生在荒郊古堡的小说样式,被人们赋予了“哥特式”小说的名称。这类小说常以古堡、荒原、废墟等环境为背景,气氛阴森、神秘、充满悬念,常常充斥着暴力、复仇和死亡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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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满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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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xinmm
侦探小说看发,克里斯蒂阿加沙的。
莎士比亚的其实都很不错,就是中古英语有点难。
Dorian Gray's picture.描写比较好,里面有很多经典的王尔德的句子不错。
其实你找些短一点的有名的文章比较适合你。太长的看不下去。短一点的才有激情看下去。
原贴:好看的英文小说
mikotsui
去看莎士比亚的剧本吧,很有文字功底的
哈姆雷特,罗密欧与朱丽叶 李尔王 双城记 等等 还有傲慢与偏见 简爱 这些都是在学习阶段的 同学们推荐的 希望对你的学习有帮助。
原贴:好看的英文小说
dyingflower
1.《虎雏》
豆瓣评分:9.5
作品简介:作为20世纪中国最优秀文学家之一,沈从文一生创作了大量经典文学作品。本书选录了其中短篇小说经典共18篇。其中《虎雏》是最具现实讽刺意味的名篇,故事讲述了“我”作为读书人,一心想把做军官的六弟身边的小兵培养成读书人,为这个年轻人付出了物质和精神上的代价,而最终这个小兵还是伙同一个兵杀了人,逃往异地。从充满希望到令人揪心,出乎意料的结果不仅给“我”带来愿望落空的悲痛,同时也使“我”流露出一种知识分子渴望改造国民却彻底失败的茫然与困惑,颇具反讽意味。
书友点评:虎雏,大小阮,若墨医生三篇最为深刻。
2.《边城》
豆瓣评分:9.4
作品简介: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丽丝·门罗作品《公开的秘密》收录八个相互关联的短篇故事。《公开的秘密》中有失踪的女学生,签约的拓荒者新娘,在晚餐会上离奇嫁给澳大利亚求婚者的女隐士,一个逃离巴尔干的女人——她又启发了一位逃离丈夫和情人的加拿大女人。《公开的秘密》收录的这八个故事中,艾丽丝门罗唤起了旧爱重来的毁灭性力量。
书友点评:淡淡的情节,潮湿氤氲的精致,没有发生的爱情?
原贴:沈从文小说代表作
嘿哟咩嗬
以下都是个人看法哦,可能不太全面~~~见谅啊~~~
中国:最爱的作家 鲁迅《朝花夕拾》《呐喊》《彷徨》《狂人日记》,巴金《家》《春》《秋》,冰心《繁星》春水,力推 王国维《人间词话》(难得的好书)...(太多了)
美国:玛格丽特-米歇尔《飘》,霍桑《红字》,海明威《老人与海》
哥伦比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澳大利亚:考琳-麦卡洛《荆棘鸟》
法国(这个国家很多哦):雨果《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九三年》,歌德《浮士德》《少年维特之烦恼》《普罗米修斯》,小仲马《茶花女》,司汤达《红与黑》,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如《羊脂球》,巴尔扎克《人间喜剧》《幻灭》
英国: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哈姆雷特》《李尔王》《奥赛罗》,笛福《鲁滨孙飘流记》,简-奥斯汀(个人非常喜欢的作家)《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爱玛》,约翰逊诗人传,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双城记》最喜欢的是他的《雾都孤儿》,勃朗特三姐妹《简爱》呼啸山庄阿格尼斯格雷
丹麦:安徒生《安徒生童话》
希腊:阿里斯托芬《岛》,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王
俄国:奥斯特罗夫斯基《大雷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列夫·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战争与和平》《复活》,屠格涅夫《父与子》
日本:《源氏物语》,《枕草子》,夏目漱石《我是猫》《三四郎》《心》(喜欢这个作家)青山七惠《一个人的好天气》(力推!!!),安房直子(童话写的非常好)风和树的歌《谁也看不见的阳台》,村上春树《海边的卡夫卡》《挪威的森林》....
重点推荐:马塞尔-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很长但是语言写的很美,看了以后心情很平静没有波澜,喜欢~(法国)
弗兰茨-卡夫卡《变形记》(捷克)
原贴:世界各国小说代表作
hujun55520
《芒果街上的小屋》是一本优美纯净的小书。一本“诗小说”,一个关于成长,关于在写作中追求现实和精神家园的故事。
它由几十个短篇组成,一个短篇讲述一个人、一件事、一个梦、几朵云,几棵树、几种感觉,语言清澈如流水,点缀着零落的韵脚和新奇的譬喻,如一首首长歌短调,各自成韵,又彼此钩连,汇聚出一个清晰世界,各样杂沓人生。所有的讲述都归于一个叙述中心:居住在拉丁裔贫民社区芒果街上的女孩埃斯佩朗莎。生就对弱的同情心和对美的感觉力,她用清澈的眼打量周围的世界,用美丽稚嫩的语言讲述成长,讲述沧桑,讲述生命的美好与不易,讲述年轻的热望和梦想,梦想着有一所自己的房子,梦想着在写作中追寻自我,获得自由和帮助别人的能力。
此书曾获1985年美国国家图书奖,并很快被收入权威的诺顿美国文学选集,此后又进入大中小学课堂,作为修习阅读和写作的必读书广泛使用,成为美国当代最著名的成长经典。2004年,西方著名文学评论家哈罗德•布鲁姆为其编撰导读书,同在一个导读系列中的还有《哈姆雷特》、《红字》等十余部传世之作。
目录:
序:回忆是实体的更高形式
芒果街上的小屋
头发
男孩和女孩
我的名字
猫皇后凯茜
我们的好日子
笑声
吉尔的旧家具买卖
么么·奥提兹
路易、他的表姐和表兄
玛琳
那些人不明白
有一个老女人她有很多孩子不知道怎么办
瞧见老鼠的阿莉西娅
大流士和云
还有……
小脚之家
米饭三明治
塌跟的旧鞋
髋骨
第一份工
黑暗里醒来的疲惫的爸爸
生辰不吉
伊伦妮塔、牌、手掌和水
没有姓的杰拉尔多
埃德娜的鹭鸶儿
田纳西的埃尔
塞尔
四棵细瘦的树
别说英语
在星期二喝可可和木瓜汁的拉菲娜
萨莉
密涅瓦写诗
阁楼上的流浪者
美丽的和残酷的
一个聪明人
萨莉说的
猴子花园
红色小丑
亚麻地毡上的玫瑰
三姐妹
阿莉西娅和我在埃德娜的台阶上交谈
一所自己的房子
芒果有时说再见
……
漫步芒果街
青芒果之味
那些幸福的小雨点
感谢
芒果街上的小屋
原贴:好看的英文小说
獨╃愛天蠍ゞ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邪恶,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册子。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邪恶,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逼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 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处女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强奸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原贴:“哥特式小说”什么意思?
天野来风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邪恶,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册子。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邪恶,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逼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 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处女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强奸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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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w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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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ie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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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j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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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y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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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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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平树静
对当时社会现实的思考,倾注于笔端,集成《聊斋》一书。除《聊斋志异》外,蒲松龄还有大量诗文、戏剧、俚曲以及有关农业、医药方面的著述存世。计有文集十三卷,四百余篇;诗集六卷,一千余首;词一卷,一百余阕;戏本三出(考词九转货郎儿、钟妹庆寿、闹馆)、俚曲十四种(墙头记、姑娘曲、慈悲曲、寒森曲、翻魇殃、琴瑟乐、蓬莱宴、俊夜叉、穷汉词、丑俊巴、快曲、禳妒咒、富贵神仙复变磨难曲、增补幸云曲);以及农桑经、日用俗字、省身语录、药崇书、伤寒药性赋、草木传等多种杂著,总计近二百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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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郸青
蒲松龄(1640年6月5日-1715年2月25日),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济南府淄川(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清代杰出文学家,优秀短篇小说家。其代表作是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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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是清代杰出的文学家,优秀的短篇小说家。他的代表作必须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自从《聊斋志异》刊行以后,众多仿效的作品层出不穷,引起了志怪传奇小说的再度繁荣。更重要的是,这部代表作中的许多篇章被改编为戏曲、电影、电视剧等等,可以说是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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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们离不开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的代表作,在他40岁左右已基本完成,此后不断有所增补和修改。“聊斋”是他的书屋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奇异的故事。全书有短篇小说49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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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beyond
《聊斋志异》
全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张友鹤聊斋志异会校会注会评本)(朱其铠全本新注聊斋志异为494篇)。
它们或者揭露封建统治的黑暗,或者抨击科举制度的腐朽,或者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描写爱情主题的作品,在全书中数量最多,它们表现了强烈的反封建礼教的精神。其中一些作品,通过花妖狐魅和人的恋爱,表现了作者理想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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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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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莓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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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陌芯
2、《输赢》是中国商战小说,开商战小说之先河,《输赢》之后才有《圈子圈套》《浮沉》等作品问世。该书以两大跨国企业决战中国市场为背景,讲述了双方销售高手争夺银行超级订单,冲刺销售目标的故事,以超级订单的招投标为主线,内容涉及职场斗争,团队建设,销售对决,业务公关,情感纠葛。所有故事在13周内集中爆发,超强的“培训价值”是这部小说独有的特质。
3、《圈子圈套》小说中所涉及到的IT行业的残酷商战和外企圈子内幕均以真实事什为原型,基于作者深厚的生活积淀,生动描写了在华外企高层的各地各色人物,真实而深刻、生动而亲切。本书以两个大型项目的销售商战为主线,环环相扣,机变迭出,计谋重重,故事精彩,情节扑朔迷离。更因基于真实案例,令人信服,完全可以称得上供各行业从业人员研读的职场好图书。 4、做单讲述了:世界顶级企业MBI的金牌销售,已连续多年单单不败。殊不知,突如其来的IBM和远想的世纪大并购却在他升职的最关键时期发生,这使他不得不跳到最新成立的部门,一切重头开始……MBI特别成立win back 团队,要夺回被对手普惠占领多年的客户——中国移通。他被安排负责三个最重要省份之一,但是那里是普惠的大本营。当谢正第一次上门拜访时,客户毫不留情地让他“滚”出去……移通总部在价格谈判中请来了“谈判之神”,将谢正等人折腾得死去活来……准备最后拍板时,人敬人畏的MBI大中华总经理到了现场。王芸山出人意料地将MBI报价扔到门外,并宣称要废掉他们的投标资格,这下几乎让所有人崩溃……是放弃?还是生死一搏?顶级高层经理的如何腾挪资源,锁定客户的真实需求,拿下不可能拿下的单?顶着越演越烈的政治斗争,金牌销售是否在职场与业务上还有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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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yuan
1、夺单为代表的国内首部现实职场小说,国内商业环境复杂多变,而且商业气氛过于浓厚,但是如何在这种气氛下走进职场,笑傲江湖,成为每个职场人都在想的问题。 本部小说从个人到集体,从内部到外部都无处不在碰撞火花,是在职场中得到锻炼和提升,还是在狂傲中走向死亡;现实与理想,忠诚与背叛,仁慈与陷阱,朋友与敌人,无时无刻都在相互转换,怎样才可以笑到最后?又如何才能笑傲商场?全部可以找到答案,是商战小说的首选。
原贴:商战小说的代表作
万万老爸
Lord of Flies蝇王(这个在英国比较有名的现代小说 也比较哲理 还有两部电影)
The Curious Incident of a Dog in the Night Time我称之为‘夜狗奇遇记’很有意思的一本书
还有就是To Kill a Mockin' Bi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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