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具体的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小说有三个要素:人物、故事情节、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小说反映社会生活的主要手段是塑造人物形象。小说中的人物,我们称为典型人物;这个人物是作者根据现实生活创作出来的,他不同于真人真事,"杂取种种,合成一个",通过这样典型的人物形象反映生活,更集中、更有普遍的代表性。小说塑造人物的手段可以是概括介绍,可以是具体的描写,可以写人物的外貌,也可以刻画人物的心理活动;既可以人物的行动对话,也可以适当插入作者的议论;既可以正面起笔,也可以侧面烘托。小说主要是通过故事情节来展现人物性格、表现中心的。故事来源于生活,但它通过整理、提炼和安排,就比现时生活中发生的真事更集中,更完整,更具有代表性。小说的环境描写和人物的塑造与中心思想有极其重要的关系。在环境描写中,社会环境是重点,它揭示了种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如人物的身分、地位、成长的历史背景等等。自然环境包括人物活动的地点、时间、季节、气候以及景物等等。自然环境描写对表达人物的心情、渲染气氛都有不少的作用。
简单地说,小说就是以塑造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故事情节的叙述和环境的描写反映社会生活。
“虚构性”,是小说的本质。“捕捉人物生活的感觉经验”,是小说竭力要挖掘的艺术内容,其感觉经验愈是新鲜、细微、独特、准确、深刻,就愈是小说化。“虚构性”与“捕捉人物生活的感觉经验”,是上述要素中最能体现小说性质的东西。
“小说”一词最早见于庄子·外物:“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小说即“琐屑之言,非道术所在”,干,追求;县令,美好的名声。)“琐屑之言”“浅识小道”,正是小说之为小说的本来含义。 桓谭在其所著《新论》中,对小说如是说:“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小说仍然是“治身理家”的短书,而不是为政化民的“大道”。) 班固认为小说是“街谈巷语、道听涂(同“途”)说者之所造”,虽然认为小说仍然是小知、小道,但从另一角度触及小说讲求虚构,植根于生活的特点。 清末民初,维新派梁启超等大力倡导“小说界革命”,小说理论面目一新。小说地位空前提高,乃至被奉为“国民之魂”“正史之根”“文学之最上乘”,再不是无足轻重的“街谈巷语”“琐屑之言”。
小说的三要素是人物,故事情节和环境。
小说必须要塑造人物形象,人物形象可以是反面的,也可以是正面的。一篇小说可以塑造一个人物形象,也可以塑造多个人物形象。
情节是小说的另一个要素。人物的性格必须在相应的活动中表现出来,而这些活动就构成了小说的情节。小说的情节既要吸引人,又要合乎情理,安排情节不能脱离生活。
环境是小说的第三个要素。环境分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环境要和人物的表现、心情、身份、时代相适应。
*古代的小说
指五四新文学运动以前的小说,可分为文言小说或半文言半白话小说两种。
文言小说多为短篇小说,多以志怪、志人、爱情、历史、豪侠、哲理为题材。著名作品有《世说新语》及《聊斋志异》等。
半文半白小说则包括长篇及短篇小说。长篇小说的代表作有《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儒林外史》及《红楼梦》等。这些小说都分章标回,语言上保留了民间说书艺术的特色,故文学史称之为「章回小说」。而短篇小说的代表作则有冯梦龙《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简称《三言》),以及凌蒙初《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合称《二拍》)。
*现代小说
指五四新文学运动之后,以白话写成的小说。
若按内容分类,则可分为生活小说、社会小说、爱情小说、心理小说、意识流小说、历史小说、神怪小说、恐布小说、科幻小说、侦探小说、武侠小说等。若根据篇幅及内容的份量分类,则可分为以下四类: 长篇小说 十万字以上的小说,一般是容量大、篇幅长、人物多,而且总以广阔的社会面貌、特定的社会背景作为小说的写作背景。
短篇小说 二万字至十万字的小说,通常反映生活中较大的事件,结构不能像长篇小说一般头绪纷繁,又不同於短篇小说那样单纯。
中篇小说 二千至二万字的小说,容量较小、篇幅较短、人物小,而最大的特点是情节单纯,一般都是描绘人物和事件的一个侧面或一个片段,由此而呈现主题。
小小说 又称微型小说,删除环境烘托的描述,留下简单的情节与人物,只表达生活的一个横断面,主题思想也多依赖读者自行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