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新闻之所以引起广为关注,是因为背后内情有些许小复杂,主要是以下三点。
举报者,一个惯抄。
小编在微博上看到这则新闻时,几乎是一面倒地对举报者的谴责,主要谴责点如下:
举报者是抄袭惯犯,被晋江和长佩两大网络小说平台,判定盖章为抄袭。举报者出于报复而举报,并疑似曾在晋江匿名论坛扬言,要让被举报者不能出国。举报者造谣污蔑被举报者是恋童癖。
虽说举报不良信息,是公民的权力和义务。但因为举报者本身有不小的污点,举报行为又完全是出于私心报复,并且还在微博上散布谣言,污蔑被举报者,所以犯了众怒。
同性纯爱,实体管控争议。
耽美,起源于日本,耽是沉溺的意思,原本是指一种唯美至上的小说写作手法。后来这类小说,多用于描写男性与男性之间的情感故事,渐渐也就成了这一类故事的代名词。
目前,这类描写男性之间情感故事的小说,在国内被冠以“纯爱”的分类,而许多纯爱小说,也不再采取唯美至上的写作手法了,也谈不上是“耽美”了。
在国内,纯爱小说实体出书有两大主要渠道:
台湾出版社个人志
所谓个人志,其实是非法印刷物,触及到法律,有具体的红线标准,网传500本以上触线,被举报人预售了2500本,显然是大大触及法律红线。
很多人替被举报人鸣不平,就是认为国内目前实体出版,对于纯爱小说管控过于严格。
实际上,国内虽有管控,但这类纯爱小说,依旧是有合法出版物的,比如大风刮过的《桃花债》。
所以在国内,纯爱实体出版,也并非完全管制,只是出于市场考量,以及可能面临的审核政策风险,因此,的确是有很多优秀的纯爱作者,很难走上实体出版渠道,因此不惜铤而走险。其实对于小批量的小众读物,有关部门还是应该出台一些管理办法,不能再沿用过去的老办法。
成人读物争议
根据疑似举报人在晋江匿名论坛的讨论贴来看,这次举报人能举报成功,主要有两点:
非法印刷数量触犯法律红线。新闻标题里所谓的“低俗”。
让许多人替作者倍感冤枉的就是“低俗”的大帽子。对此,李银河教授还第一时间发表声援,认为成年人有权利阅读购买成人读物。许多网友也呼吁分级出台。
在小编看来,分级制度,首先如何分级就是一个难点,其次就是管控。
以管控来看,目前网络管控相对容易的,比如说现在推行的实名制上网注册,其实就是在为分级做铺垫,相信我们的智能系统,总有一天是可以进化到,对不同年龄层进行信息推送和屏蔽。但是实体就不一样的,一本成人读物,会流通到谁手里,会被谁阅读,是难以控制的。
虽然,青少年看成人读物诱发犯罪是小概率事件,可是一旦诱发犯罪,是百分百毁两个家庭。所以,小编个人理解国家对实体出版的管控。
再来说分级,分级这件事,并不是说有了分级,就什么都可以写,这依然必须是有底线和原则的。而分级,也只能用原则来框,很难用具体的细则来论。
比如,现在网络作者抱怨比较多的是脖子以下不能写,有些屏蔽字更是令人哭笑不得,比如说“白皙”。但实体出版书籍里,还是有不少脖子以下的描写,难免会让许多作者感到双标觉不公。更何况,文字是多变的,即使定下屏蔽细则,还有很多手法可以绕过屏蔽字。
所以呢,分级只能框原则,至于具体怎么管理,还需落实到人上,小编认为,在分级原则外,应该制定多级审查,比如说:
第一级:作者自行评级申报,比如说是属于全年龄向,还是儿童向,还是成人向。(对于25岁以下的作者,可能还应该限制其写作分级,目前来说,青少年写成人文,传播了很多不正确的知识和理念,也是一大问题。)第二级:网络传播平台审核作者递交的评级申报,审核通过后,按分级,向人群传播。第三级:实体出版再审分级,并向有关部门申报备案。
这样一来,以上,哪个环节出问题,是比较容易追查的。如果说,作者对于自己写的内容处于哪个级别,是否违反原则都不清楚,基本也就没资格当作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