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这么一本小说,看完以后,哭惨了! 并不同情蒋文旭,因为知书的彻底离开才如此悔恨,幡然悔改,那如果知书最后好了呢,是不是又会跟一开始一样那么渣! 知书刚离开那会,即使是知道中间有沈醉的原因却还是在沈醉找上门的时候说等知书回来再说!? 心疼知书,下辈子晚点遇到蒋文旭,艾子瑜早点来!唉,这就是爱你的那十年,谢谢,望采纳。
最爱他的那十年小说
爱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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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说讲述了从来吵着要走的人,都是在最后一个人闷头弯腰拾掇起碎了一地的瓷碗。而真正想离开的时候,仅仅只是挑了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出了门,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小老虎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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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你的那十年(无仪宁死创作小说)
是作者无仪宁死的一部耽美小说,讲述贺知书、蒋文旭两人的痴心虐恋
作品简介:从来吵着要走的人,都是在最后一个人闷头弯腰拾掇起碎了一地的瓷碗。而真正想离开的时候,仅仅只是挑了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出了门,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贺知书于蒋文旭来说是空气是水,任性挥霍起来时尚不觉得可惜,可当有一天当真失去的时候才悔之晚矣。
不一定是谁先爱上谁就输了,比如蒋文旭。 但你要爱上了一个注定不会爱你的人肯定就输了,比如艾子瑜。
“你所到之处,是我不得不思念的海角天涯
vinnychan
现在是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半夜十
二点零一分,这本书我一共看了五个小时,从开始落眼泪落到了现在,我也不知道是我太心疼知书,还是太心疼艾子喻。
被偏爱的人总是有恃无恐,所以他可以去拼命的作贱很爱他的人,哪怕明明知道自己也很爱他。我感觉掩耳盗铃其实用在这里挺合适的。
最爱你的那十年,变淡确只要了四年
不爱了就是不爱了
走了,就不再回头了。
原贴:最爱你的那十年
骑猪游天下
他就是王成思,在羞羞的铁拳中饰演男主角的师兄,非常的搞笑,而这个人,也被很多人记住了,他还在唐人街探案2、西虹市首富中当过配角,在《赘婿》中又一次绽放自己的光彩。
羞羞的铁拳
老前辈常讲:“好演员只要遇到一个经典角色,就可以让观众记他一辈子。”但王成思却用短短的几分钟塑造了一个又一个让人印象颇深的形象,即使是在观影结束后,观众们依然会饶有兴味地谈论起这些角色:他是羞羞的铁拳中的号称“轻功绝世”的卷帘门大师兄。
电影中在高速公路发传单那个场景,那个大师兄出场的时候看起来像个绝世高手,结果几秒后就领盒饭了。当时看到真的是笑喷了。而这个演员在之后很多的影视剧中都有出演,他就是王成思,是个非常优秀的演员,对于每一个角色的表演都非常的到位。
王成思
王成思,出生于山西省,中国内地男演员,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 。身为开心麻花的一员,欢乐喜剧人对他来讲并不陌生,甚至可以算得上是“常驻嘉宾”了,每期喜剧人他都会来搭戏,从沈腾、艾伦到常远,他的身影一直活跃在舞台上。
2015年,出演的喜剧电影夏洛特烦恼全国上映。2017年9月30日,出演的喜剧片羞羞的铁拳全国上映。2018年7月27日,出演的喜剧电影西虹市首富上映,他也凭借“大聪明”被观众所认识 。而凭借着这几部“爆款”喜剧电影的接连上映,王成思的知名度已在近年逐渐打开。
甘做绿叶的好演员
在一部热度很高的古装电视剧《赘婿》中,也可以发现王成思的身影。《赘婿》也是一部偏搞笑风格的商战古装剧,看到男主是郭麒麟,也大概能猜到这部剧不会很正经了。王成思在《赘婿》中饰演的是耿护卫,也是一个自带幽默感的角色,是王成思少有的古装扮相,脸上满满络腮胡显得很粗犷。
耿护卫是男主角宁毅和女主角苏檀儿的得力助手。虽然看起来很彪悍,其实是一个心里住着小姑娘的男人,还特别喜欢看霸道总裁爱上我的言情小说。王成思甘愿在自己十几年的演艺生涯都做别人的绿叶,显而易见他是真的喜欢表演这件事,虽然他在很多部电影电视剧中知识配角,却让很多观众记住了他这个人,记住了他是羞羞的铁拳的秀念师兄,是《赘婿》中可爱猛男耿护卫。
结语
做一个绿叶不难,难得的是甘当绿叶,在某一天,很多人就看到了王成思的优秀,经过影视剧的洗礼,王成思的事业也是越来越好,希望他能继续加油,期待他的表现。
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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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我爱他的这十年
作者:尘金尘金
第一章
更新时间2011-12-20 10:25:10 字数:5224
高中入学第一天,我心情其实挺沉重,还有些许的恐惧。我这人比较怕生,新学校新同学让我挺忐忑。我还记得那天天色阴沉沉的,一副随时要下大雨的样子,普普通通的完全不像会发生什么好事的一天。其实故事的开头我也希望能像爱情电影里那样,有着蓝天白云明媚阳光的背景和白衣飘飘的相遇,可现实总归只是现实吧。
进了教室,当时还早,还有很多空位子。我个子算高,反正都得往后坐,就随便走向了第一组的后排。走着走着,发现最后一排有两个男生在聊天。那个靠过道坐的小子真的。。。好帅。真的,我一般不随便夸人。
其实平时我是一个挺镇定,挺正儿八经的人,可看到他,好吧,我承认第一次有点儿心跳加速了。
我个子高,初三毕业已经176了,但是体育奇差,50米测验每次都跑到9秒多的那种,虽然我觉得我每次都已经使劲撒腿儿跑了。
小时候最大的两个愿望:一是吃杨梅吃到饱,二就是50米能跑进8秒。我的意思不是8秒以内,是8到9秒之间就可以了,一般我都是在9秒跟10秒之间徘徊。每次跑前我都对自己喊话,好!这次一定行!一定行滴!一开始跑出来的时候我也觉得自己的脚下挺生风挺自信,可过了一会儿我就看见我两边的人齐刷刷往前冲,把我甩得老后面。我心想这怎么回事啊?TM的这些人都是吃什么长大的啊!我每次冲线的时候那个第一名都已经给我喊加油喊了好几回了,这脸丢得不……
風_麦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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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inthecloud
姓名:金庸
原名:查良镛
1924年出生于浙江海宁
1946年进入上海东吴法学院插班修习国际法课程
1972年9月《鹿鼎记》连载完结,金庸宣布正式封笔
20年间先后完成“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十四部经典武侠小说
金庸作品创作时间表:
1955 以「金庸」为笔名,创作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在《新晚报》连载一年,奠定武侠文学基业。
1956 《碧血剑》开始在香港商报连载
1957 写《射雕英雄传》连载於香港商报。
1959 《神雕侠侣》开始在明报创刊号连载。《雪山飞狐》连载於《新晚报》。
1960 撰写《飞狐外传》。
1961 《倚天屠龙记》、《鸳鸯刀》、《白马啸西风》开始在明报连载。
1965 创作《侠客行》。
1967 创作《笑傲江湖》。
1969 创作、发表《鹿鼎记》。
1970 写《越女剑》。
1972 《鹿鼎记》连载完毕,宣布就此封笔不写武侠小说。
kimheeh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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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放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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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你的那十年(无仪宁死创作小说)
是作者无仪宁死的一部耽美小说,讲述贺知书、蒋文旭两人的痴心虐恋
作品简介:从来吵着要走的人,都是在最后一个人闷头弯腰拾掇起碎了一地的瓷碗。而真正想离开的时候,仅仅只是挑了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出了门,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贺知书于蒋文旭来说是空气是水,任性挥霍起来时尚不觉得可惜,可当有一天当真失去的时候才悔之晚矣。
不一定是谁先爱上谁就输了,比如蒋文旭。 但你要爱上了一个注定不会爱你的人肯定就输了,比如艾子瑜。
“你所到之处,是我不得不思念的海角天涯“
开司米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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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你的那十年(无仪宁死创作小说)
是作者无仪宁死的一部耽美小说,讲述贺知书、蒋文旭两人的痴心虐恋
作品简介:从来吵着要走的人,都是在最后一个人闷头弯腰拾掇起碎了一地的瓷碗。而真正想离开的时候,仅仅只是挑了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出了门,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贺知书于蒋文旭来说是空气是水,任性挥霍起来时尚不觉得可惜,可当有一天当真失去的时候才悔之晚矣。
不一定是谁先爱上谁就输了,比如蒋文旭。 但你要爱上了一个注定不会爱你的人肯定就输了,比如艾子瑜。
“你所到之处,是我不得不思念的海角天涯
karinawoo
是不是这本,书名:《十年一品温如言》 作者:书海沧生
小短评:温衡明明是温家的孩子,但亲娘和亲哥不但不疼,还有点抵制她,疼她的爹还常年不在家,在学校,同学嘲笑她蹩脚的普通话,回家还要面对不怎么欢迎自己的家人,我看的时候真的很难受。而言希,其实也是一个孤独的人,虽然是孩子王,任性胡闹,但其实也是种伪装,掩饰自己内心的寂寞,孤独。从小没有父母的关爱,还遭遇到非人的待遇,变得自闭,这些种种,我觉得注定了言希和温衡会相互吸引,心心相惜,互相取暖。他们温暖了彼此,在对方最痛苦难受的时候给予支持。书里都说温衡把言希宠上了天,但言希何尝不是宠着温衡,言希在用自己的方式宠着他的阿衡,护着他的阿衡呢。那么跋扈偏执骄傲绝艳却极端纯真的他,与那么温和无害稳妥普通却偶尔倔强的她,
偏偏逐渐走到了一起,劈开山重水阻,在所有人不抱希望的眼光中,走到一起。于是十年辛苦不过寻常,千般困难万种阻碍亦是值得。强烈推荐!
爬不动的熊
不是不爱了 只是已伤透了心不想活了
最爱你的那十年 感情变淡的那四年
我们感情撑过了三十岁 而我决定在三十一岁赴死
受的隐忍不说 是悲剧的主因
在攻被外面世界诱惑的时候 受没一巴掌打醒攻就是个错误
难过了也不说 生病了也不说 通通放心裏
对方到底也不是你肚里的蛔虫
忍到极限值才爆发 破罐子摔破 头也不回的走了
原贴:最爱你的那十年
summersummer123
sue0524
樱流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心中也有一千个古龙。不同的人喜欢古龙的作品不一样,同一个人在不同阶段喜欢古龙的作品也不一样。我曾经挑选了四本书作为古龙最优秀的作品,它们是《边城浪子》《七种武器》《多情剑客无情剑》和《欢乐英雄》。
我并没有把《陆小凤传奇》《楚留香传奇》《武林外史》《绝代双骄》等书列入其中,是因为我觉得前四本书在思想品味、语言风格、人物塑造和艺术追求上代表了古龙的特色。更重要的是,这些书不是纯粹写武功和侠义的小说,而是对人性进行了深刻的关照,对人处于困境时的状态进行了思辨性的探讨,具有哲理上的蕴意。而陆小凤、楚留香、小鱼儿等人虽然最为人们所熟知,但在气质上少了文艺范儿,形象普通不够鲜明,就像娱乐明星一样,外表虽花哨,却缺乏一些内在的东西。
而在所有这些作品中,我最推崇的是《边城浪子》。边城,即天涯,是人生旅途的终点,也是天与地交接的地方,辽远而又令人神往;浪子,是用脚丈量土地的男人,是孤独的,也是冷酷的,在大风中笔直的伫立,握刀的手青筋暴起。
这本书讲一个复仇的故事,故事情节比较完整,从头至尾始终有一条主线贯穿其中,这种现象在古龙的著作中是比较少见的。古龙的小说文字散,情节也散,他不进行宏大叙事,也不与历史联姻,他作品中的人是要吃饭的,是要玩女人的,所以也经常饿肚子和失恋。古龙擅长的是用一些简短的情节来突出人物形象,再把这些情节组合起来,形成一个故事。
在《边城浪子》中,古龙抛弃了所有生活中的琐事和杂念,只专注于讲一个故事——傅红雪如何为父报仇。当然,复仇只是一个载体,一个突破口,古龙最终所要探讨的还是关于爱与恨的问题。作为人性中完全相反的两极,爱和恨之间并没有清晰的界限,所以才会造成很多矛盾,也给我们的主人公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我之所以喜欢《边城浪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被傅红雪身上独特的魅力所征服,为他身上所笼罩的浪子的光环彻底的迷醉。他是一个跛子,但是又身怀绝技,他冷酷的可怕,但他又渴望着爱情,他遇到了美丽的女人,但女人又是妓女,他一生都在不停行走,但始终寻不到幸福。他是绝对的孤独与极大的丰富的结合体,他曾执著的追求目标,但最后发现这个目标毫无意义。他依然活着,活着就是一种丰满的痛苦。
傅红雪的父亲是叱咤江湖的大侠白天羽,但是在他出生之时,白天羽被结拜兄弟马空群联合江湖上的众多高手设计杀害,鲜血染红了白雪。他的母亲便给他取名傅红雪。
从小,傅红雪的母亲就向他灌输复仇的思想,并把他关在一间黑屋子里,苦练刀法。傅红雪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外,只重复着一个动作——拔刀。
十八年后,边城的小镇出现了一个独特的刀客,他的刀法快的惊人,他的容颜也阴冷的吓人,马空群的万马堂从此陷入一系列的恐惧麻烦之中。这个刀客就是傅红雪。
傅红雪在寻找当年杀父仇人的过程中,又遇到另一个奇怪的少年——叶开。叶开好像随时都在傅红雪的周围,他的快乐幽默与傅红雪的阴郁形成鲜明的对比,但是他好像很喜欢傅红雪,并几次在危机时刻救了傅红雪的性命。
走过漫长的追查之路,当最后一个仇人找到时,十八年前的血案便也真相大白。而对傅红雪来说,却是一个想不到的结局。这个结局带给他的不是身体上的打击,而是对信念的摧残。
翻阅整个江湖的历史,傅红雪都是一个无法抹去的传奇,因为他太强势,又太孤独,他的遭遇让人同情,但他的仇恨和手中刀又让人恐惧。他是一个跛子,一个复仇的恶魔,有着身体和灵魂的双重残疾,可他的形象在我的心中却铭刻的那么深,只因为他实践了我心中那份想要去犯罪而又明知不可为的意识,他让我体会到主宰别人死活的快感和被痛苦灌透的刺激。
傅红雪是活在黑夜中的,在他身上看不到一丝阳光的影子,他神秘而充满魔力,让人无法忘记。相比之下,另一个主人公叶开虽然是一个性格开朗的阳光男孩,风流倜傥,机智过人,但在傅红雪面前,他却少了那种慑人的魅力。有时太完美的人,反而显得平凡。
《边城浪子》是为一个复仇者谱写的爱恨交织的人生悲歌,傅红雪是这个江湖的唯一,在他之前,从没有一个人物像他那样残缺而又震感心灵,在他之后,也不会有人再能拥有他的传奇。
古龙用一支神笔为我们塑造了一个永恒的浪子的形象,在极具美感的笔触下,我再次为人类丰富的精神世界所感动,真希望能在梦中遇到傅红雪,用他那把刀将自己的生命结束。我想,那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本文选自个人著作古龙的江湖)
爱上黄油
古龙笔下有很多经典人物 比如楚留香 李寻欢 西门吹雪 傅红雪 小鱼儿 叶开 沈浪等等 在这些人物中 我最喜欢小鱼儿的古灵精怪 看上去坏坏的 绝不吃亏 但有一颗善良的心 活的真实而洒脱
海绵星
我最喜欢的古龙笔下的,(蝙蝠传奇)????️些人眼睛瞎了,但是心没瞎,有些人眼睛没瞎,但是心却瞎了!不要太相信眼睛,真相往往是眼睛看不到的!有人说我只相信眼睛看到的,其实是最肤浅的了,空气你能看到吗?但是谁也能否认空气的存在,!!我又喝多了,睡觉!
缕缕心香在
这么多回答里怎么没人喜欢唯一练成嫁衣神功 可以说古龙所有书里塑造得最成功的大侠形象燕兰天还有那亦正亦邪连谢晓峰都自认不如的自创夺命十三剑的燕十三啊 难道主角光环就讨人喜欢些吗
落水小巷
应该是花满楼吧,以下原文:
.....................................................................................................................
上官飞燕轻叹了口气,道:“一天过得真快,现在天又黑了。”
花满楼道:“嗯。”
上官飞燕道:“你为什么还不点灯?”
花满楼笑道:“抱歉得很,我忘了有客人在这里。”
上官飞燕道:“有客人你才点灯?” 花满楼道:“嗯。”
上官飞燕道:“你自己晚上难道从来不点灯的?”
花满楼微笑道:“我用不着点灯。”
上官飞燕道:“为什么?”
她已转过身,看着花满楼,眼睛里已充满了惊异之色。
花满楼的表情却还是很愉快、很平静,他慢慢的回答:“因为我是个瞎子。”
暮色更浓了,风中仍充满了芬芳的花香。
但上官飞燕已完全怔住。
“我是个瞎子。” 这虽然只不过是很平凡的五个字,可是上官飞燕这一生中却从来也没有听过比这五个字更令她惊奇的话。
她瞪着眼看着花满楼,就是这个人,他对人类和生命充满了热爱,对未来也充满了希望,他随随便便伸出两根手指一夹,就能夹住别人全力砍过来的刀锋,他一个人独自活在这小楼上,非但完全不需要别人的帮助、而且随时都在准备帮助别人。
上官飞燕实在不能相信这个人竟会是个瞎子。她忍不住再问了句:“你真的是个瞎子?”花满楼点点头,道:“我七岁的时候就瞎了。”
上官飞燕道:“可是你看来一点也不像。”
花满楼又笑了,道:“要什么样的人才像瞎子?”
上官飞燕说不出来。她看见过很多瞎子,总认为瞎子定是个垂头丧气,愁眉苦脸的人,因为这多彩多姿的世界对他们说来,已只剩下一片黑暗。
她虽然没有说出心里的话,但花满楼却显然已明白了她的意思。
他微笑着又道:“我知道你一定认为瞎子绝不会过得像我这么样开心的。”
上官飞燕只有承认。
花满楼道:“其实做瞎子也没有不好,我虽然已看不见,却还是能听得到,感觉得到,有时甚至比别人还能享受更多乐趣。”
他脸上带着种幸福而满足的光辉,慢慢的接着道:“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
上官飞燕静静地听着他说的话,就像是在倾听着一首轻柔美妙的歌曲。
花满楼道:“只要你肯去领略,就会发现人生本是多么可爱,每个季节里都有很多足以让你忘记所有烦恼的赏心乐趣。”
上官飞燕闭上眼睛,忽然觉得风更轻柔,花也更香了。
花满楼道:“你能不能活得愉快,问题并不在于你是不是个瞎子?而在于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你自己的生命?是不是真的想快快乐乐的活下去。”
上官飞燕抬起头,在朦胧的暮色中,凝视着他平静而愉快的脸。
现在她眼睛里的表情已不再是惊异的怜悯,而是尊敬与感激。
她感激这个人,并不是为了他救了她,而是因为他已使得她看清了生命的真正意义。 她尊敬这个人,也不是因为他的武功,而是因为他这种伟大的看法与胸襟。但她还是忍不住要问:“你家里已没有别的人?” 花满楼微笑道:“我的家是个很大的家族,家里有很多人,每个人都很健康,很快乐。”
上官飞燕道:“那你为什么要一个人住在这里?”
花满楼道:“因为我想试试看,能不能一个人真正独立?因为我不愿别人处处让着我,帮助我,我不愿别人把我当做个瞎子。”
上官飞燕道:“你……你在这里真的能一个人过得很好?”
花满楼道:“我在这地方己住了八个月,我从来也没有像这么样愉快过。”
上官飞燕轻轻叹息了一声,道:“但是除了冬天的雪,春天的花之外,你还有什么呢?”
花满楼道:“我有很充足的睡眠,有很好的胃口,有这间很舒服的屋子,有一把声音很好的古琴,这些本已足够,何况我还有个很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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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活中有这样一人,很难不与他成为朋友吧
cos1989
《楚留香传奇》是古龙小说中流传最广的系列之一,共分八个部分,写作时间长达十一年。
最初的《楚留香传奇》又名铁血传奇,由1968年出版的《血海飘香》、1969年出版的《大沙漠》和1970年出版的《画眉鸟》等三部组成。
古龙又分别在1971年和1972年为这位风流侠盗续写了《鬼恋侠情》(又名《借尸还魂》)和《蝙蝠传奇》两个故事。至此,“盗帅楚留香”已名播天下。后来更由台湾和香港分别拍成电视剧集,轰动一时。《楚留香传奇》遂成为古龙超越同侪,一举奠定新派武侠小说大师地位的基石之一。
时隔六年,古龙在写完《陆小凤传奇》之后,1978年再度推出《楚留香传奇》又一部续集《新月传奇》,却反响平平。
1979年,《午夜兰花》问世。从古龙为它作的序楚留香和他的朋友们来看,古龙是想写一部包括四个故事的《楚留香新传》,《午夜兰花》只是其中的第一个故事。
然而,直到1985年去世,古大侠再也没有讲过楚香帅的故事。
楚留香这个人物的创造,很明显受到了六十年代由西方传入并风靡台湾的“007系列”的影响。楚留香机智勇敢、风流潇洒的特点以及他不断摧破邪恶组织阴谋的故事模式,都笼罩着007的影子。
甚至他平日养尊处优的生活习惯和无论何时总有绝色美女相伴的好运道,都和那位詹姆斯庞德如出一辙。
但你若以为楚留香只是007的中国翻版,那你就错了。
在古龙心目中,楚留香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国游侠。古龙几乎把他对古代侠客的所有冀望,都溶入了楚香帅这样一个角色里。
这就是为什么在一次读者评选活动中,楚留香被评为古龙笔下“最可爱的人物”的缘故。
至于我自己,更喜欢楚留香的搭档胡铁花。实际上,古龙自己也更像这个好酒有趣的浪子。
原因嘛,因为楚香帅除了鼻子不好,实在没什么缺点。
而胡铁花呢,满身都是缺点,但他对朋友是真好。这很像我去世的一位朋友。
张岱有云:人而无癖,不可与之交。
-旅行的兔子
回答这个问题肯定会暴露自己的年龄,哎,暴露就暴露吧,毕竟是看古龙小说长大的。
下面开始进入正题。
古龙笔下人物性格鲜明,各个惊才绝艳,有风流倜傥的楚留香,有天资绝顶的谢晓峰,有重情重义的萧十一郎,有机智无双的铁中棠,太多太多,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或许跟诸位不太一样。
西门吹雪西门吹雪可以说是古龙笔下最完美的人物,有车有房、英俊潇洒、剑法通神、聪明绝顶并且还自带幽默风趣。他可以远赴千里之外去和一个绝顶高手决斗,只不过是为了要替一个他素不相识的人去复仇伸冤,但如果他认为这件事不值得去做,就算他最好的朋友陆小凤要烧他的房子,他都不肯答应。
之所以喜欢他,是因为他要陆小凤把胡子给刮了,就这一点,足够。
郭大路郭大路人如其名,是一个神经大条的男子,粗心到什么程度呢,就连燕七是女扮男装都不知道,甚至因为爱上了燕七还以为自己是个基佬而痛不欲生,看《欢乐英雄》的时候,都恨不得把他从书里面抓出来,扯着他耳朵呵斥他,所以说,他这个角色是非常让人印象深刻的。
阿飞跟郭大路一样,阿飞是个冲动热血的青年,被林仙儿迷得死去活来,让人又是恨又是怜,不知道诸位有没有跟我一样的感觉,当最后阿飞甩掉林仙儿如同一件破旧衣裳的时候,都是觉得大为解恨,极为爽快。
以上三位古龙笔下的英雄是我个人比较喜欢的,或许跟看书当时的心情有关吧,每个人喜欢的角色都不会相同,朋友们,你们又喜欢谁呢?
三文鱼任食
对于我来说
当然是 花满楼
花满楼道:“其实做瞎子也没有不好,我虽然已看不见,却还是能听得到,感觉得到,有时甚至比别人还能中受更多,乐趣。”
他脸上带着种幸福而满足的光辉,慢慢的接着道:“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
花家七公子自幼是一个瞎子,也是心怀善意的侠客。
他有自己的世界,便是花花草草的世界。
上官飞燕有难经过他的小楼,他毫不犹豫施以援手,从此有了这段话。
花满楼道:“你能不能活得愉快,问题并不在于你是不是个瞎子?而在于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你自己的生命?是不是真的想快快乐乐地活下去。”
原来瞎子是快乐的。
热爱生命,热爱生活,从不因为眼疾而自暴自弃,这就是古龙给花满楼的人物性格。
燕子与花公子的相遇是一次悲剧,但是花满楼知道上官欺骗自己的时候,仍旧是没有比较大的情绪波动的,但是其实不是,只是没有正面点明这一点而已。
花满楼此人,用情是极深的。
小说这样写道
他就是要花满楼笑,要花满楼唱。因为他从未看过花满楼这么样想不开.也从未看过花满楼这么样喝过酒。
酒并不好,山村野店里,怎么会有好酒?
但无论什么样的酒,至少总比没有酒好,花满楼突然举杯一饮而尽。高声而歌:“云,且,玉一梭淡淡衫儿薄薄罗,轻颦双黛螺。秋风多,雨相和。帘外芭蕉三两棵.夜长人奈何。”
这首《长相思》本是南唐后主李煜为怀念他的亡妻大周后,而作。凄侧缠绵,带着种叙不尽的相思之意。
陆小凤忽然发现花满楼是真的已爱上那个神秘而美丽的女孩子了。
他从来不说,只因为爱得深、他爱得深、只因为,他从未爱过。
是啊,爱得深,只是因为没有爱过。与上官飞燕的这段感情描写集中体现了花满楼的爱情观,什么都不问,默默地支持你去做任何事情。即使后来被伤害,也无怨无悔。这相当于现代感情中,把错误归结在自己的身上一样。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好男友了。
性格好,只是花满楼为数不多的一个优点
此外,人家还是一个温润如玉,风度翩翩的世家公子!!!!!
家在江南,排行第七,有六个哥哥在上,家境富裕。
可以算是一个高富帅了,再加上六个哥哥,所以想做啥就做啥,也不用担心要继承家业或者急着生孩子这种家庭琐事。
做花家七少的妻子,想必就是每天给花浇浇水,看看书,在小楼上喝茶畅饮,这种惬意潇洒的人生。再加上丈夫对你可谓无微不至,处处关心,这种生活不幸福也不行吧。
可是假如做西门吹雪的妻子,时时刻刻担心丈夫去比试的时候身死,而且西门没有幽默感,日常聊天岂不是和机器人差不多。
而陆小凤这类人的伴侣,极有可能会被自家丈夫玩死。
外貌方面也是无可挑剔
小说的形容是 秀气 斯文 衣着朴素
张智尧大大曾经扮演过花满楼这一角色(请看《陆小凤传奇》这一系列电影)
我私以为是非常成功,并且也是他本人生涯中一个很经典的角色,接近完美的角色。
陌上人如玉 公子世无双
这句话一点都不为过,内敛温柔,温润如玉。
除了男神和瞎子,更多时候,花满楼是作为陆小凤的朋友出现。
有困难的时候一起跳坑
寂寞的时候一起喝酒
我会为你数河灯
你会为我唱不会唱的歌
陆小凤实在不愿被他看见,却又偏偏躲不了,他显然也是到听竹小院中去的,有很多朋友已经在那里等着他,他的朋友都是身份极高的武林名人。木道人、高行空,和鹰眼老七都在,还有那高大威猛的老人──这人究竟是什么身份?一个修饰整洁,白面微须的中年道者,正是巴山小顾。一个衣着朴素,态度恬静,永远都对生命充满了信心和爱心的年轻人,却是久违了的花满楼。没有人能看得出他是瞎子,他自己仿佛也忘了这件事。他虽然不能用眼睛去看,可是他能用心去看,去了解,去同情,去关怀别人。所以他的生命永远是充实的。陆小凤每次看见他的时候,心里都涌起了一阵说不出的温暖。那不仅是友情,还有种发自内心的尊敬。语出原著幽灵山庄
这就是最真挚的友情了吧,见到你在,我就安心了。
花满心时亦满楼
希望大家也喜欢
桃子狸
一
“32年前的今天,你带走了李寻欢,带走了阿飞;带走了楚留香,带走了胡铁花,带走了中原一点红;带走了陆小凤,带走了花满楼,带走了西门吹雪;带走了萧十一郎,带走了风四娘……带走了知己,带走了红颜,封刀安歇34载,谁与你共眠,你与谁共醉?”
无数古龙的粉丝们也许在今天会想起太多小说中的人物和事,也许有太多也许。有人喜欢李寻欢,也有人喜欢陆小凤,也有人喜欢西门吹雪.......
于我只喜欢沈浪。
二
沈浪,一如古龙笔下的其它主角,喜欢喝酒。
他看来落魄而潦倒,但下得马后,便对那两匹骏马毫不照管,似乎那两匹价值千金的骏马纵然跑了,他也不会放在心上。只见他笔直走到防风墙前,懒洋洋地伸手将貂帽向上一推,这才露出了面目,却是个剑眉星目的英俊少年,嘴角微微向上,不笑时也带着三分笑意,神情虽然懒散,但那种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的味道,却说不出的令人喜欢。只有他腰下斜佩的长剑,才令人微觉害怕,但那剑鞘亦是破旧不堪,又令人觉得利剑虽是杀人凶器,只是佩在他身上,便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落魄少年将尸身放在地上,伸了个懒腰,摊开了手掌,便要拿银子。独臂黑衣人一钩将尸身挑起,瞧了两眼,冷峻的目光中,微微露出一丝暖意,将尸身挟在腋下,大步奔出。另一黑衣人倒了杯酒递过去,落魄少年仰首一饮而尽。从头到尾,三个人谁也没有说话,似是三个哑巴似的。刚出场,轻描淡写间,就把他的形象勾勒出来:性格平淡冲和,内敛宁静,“别人打他左脸,他会把右脸伸过去”——浪子本色是淡漠; 他的永远不变的特点:有世家子弟之风雅,亦有浪子的形骸落拓,一抹懒散笑容掩尽内心沧桑,令人见之而生亲切之心。唯一最重要的爱好是和朋友喝酒。真正是:社会我沈哥,酒多话不多。
三
这是一个从小就经历过太多得到与失去的人,也是见过无数腥风血雨的人,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妄念。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
什么皇天后土,什么功名利禄,全都扯皮,一人一杯一菜一酒才能尽现人生快意。
沈浪淡淡一笑,道:“人性本愚,是人才难免相争,但上者斗心斗智,下者斗力。我与快活王虽然彼此都一心想将对方除去,但也不知怎的,彼此竟似有几分相惜。你想我若与他真个抡拳动脚,厮杀一场,岂非太无趣了么。”金无望大笑道:“沈浪之洒脱,当真无人能及。”沈浪面上又泛起了他那潇洒、懒散、不可捉摸的笑容,淡淡笑道:“无论任何人,都有失败的时候。只要他们胜利时莫要太得意,纵然失败一次,也就算不了什么了……”上边引文是小说最后一节的内容。
那份从容淡定,那份真性情,跃然纸上。
四
颠峰过后佳境必下,极乐之欢必不长久。
这是小说中间沈浪的话,不 知是作者的心中所想,还是故意赋予主角的思想。
中国历史上儒家大师说过一个智者的标准:情深不寿,强极则辱;温润如玉,谦谦君子。
在险恶的江湖上,他不象是一个正宗的武林中人,不为武功第一,不为一统江湖,不为美女所动,不为金银所诱,但却为兄弟舍身相救。
一代魏晋风流,流转到了一江湖汉子身上,也是佳话。
构成魏晋风流的条件是:玄心、洞见、妙赏、深情,其外在特点是:颖悟、旷达、真率。鲁迅把魏晋风度归结为药与酒、姿容、神韵。
我暗自怀疑古龙小说写的不是别人,而是他心中的自己和真实的自己,两个交织在一起。
我更加怀疑古龙最喜欢也是魏晋的这些狂人:对司马氏无耻行为的一脸不屑,对权臣的无视,对音乐艺术的热爱。
点点滴滴,一丝一缕,喝到口里,入到心中,化成了沈浪、小鱼儿、楚留香、西门吹雪......
米小喵
我一直认为,对于一个十几岁的迷惘少年来说,古龙笔下人物往往是自身的投射,而爱与温暖则是前行动力。
传统武侠小说里的那些元素,比如大量武功招数、打斗场面,在古龙这里通通欠奉。古龙推崇的是情绪与场面的铺陈,然后寒光一闪,这一点多少与日本的武士电影有些相似。至于掉下悬崖找本秘笈,或者吃个神丹妙药超级果子然后功力大进的练功养成模式,即使金庸都不能免俗,可是古龙早早就抛弃了这套路。传统武侠小说里的“金钱无限”模式,也被古龙所颠覆,大侠身上不再有不知道从哪里来但永远也用不完的钱,《欢乐英雄》里的郭大路和王动得经常去当铺,《三少爷的剑》里谢晓峰隐居打苦工,《大人物》里的大小姐田思思闯江湖,靠赶车换了几钱银子……即使是貌似不食人间烟火的楚留香,钱也不是白来的,他有不少地,还得打理,每年还有物业的相关财务报告。
但这所有所有的一切,都比不上古龙的真性情。
说起真性情,这是一个被当下许多人误解的词。许多人都标榜自己真性情,并认为其他人都在装,可他们的“真”却仅仅是粗鄙无礼,然后把礼貌、为他人着想、生活讲究通通视为“装”。古龙则不是这样,他生活讲究,对现代化带来的好处甘之如饴,穿着则十分随性。他不掩饰自己的寂寞,也未曾对这个世界失去爱,所以,他笔下主角往往是孤寂浪子,却热血不息,即使世间再多诡诈阴暗,爱与温暖都可将之解决。能配得上“在黑暗中寻找光明”这句话的作家,在我心中唯有古龙。
所以,我最爱的古龙笔下人物,应该是最像他的那个——郭大路。
Winona
在金庸、梁羽生当道的时候,我看过的第一部古龙小说就是《楚留香传奇》,风流而不下流的楚留香由此成为我心目中最洒脱的男儿本色。后来看到郁达夫的诗句“曾因酒醉鞭名马,又怕情多累美人”,一下子就联想起楚留香来,顿感此诗与斯人有异曲同工之妙!
oldsailor
恋爱自由是现代人的优慧,既然已经相爱,就要为爱付出。这才是一个人的担当,一个人的责任。恋爱,单方面是爱不起来的,只有在双方的共同作用下才能产生。那么,,怀孕,生孩子也就不是一个人的事啦。我想说的是造成该女大学生怀孕,生孩子的那个男渣哪儿去了?他才是此案最直接的罪人。也是本案直得思考的地方。
蓬蓬
这是一个果敢聪慧的女诸葛,或许只有她才能降伏古灵精怪的小鱼儿。这是一位脱俗逸群的女神,她当然配得上张扬洒脱的小鱼儿。
她出现得很晚,晚到我们已经开始绝望了,然而,只需她来,一切都会重新开始。
她的存在无疑是一个奇迹,她的五官并不精致,初看之下她头大大,嘴巴大大,一点也不漂亮,但仔细看她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间风情万种,然后很快你会忘了她长的什么样子,你只知道你身边是位绝世美人。
就连美丽的女人都会给她迷住,她站在溪水旁,就像是一朵初开放的莲花似的,而铁心兰只觉得自己这一生中,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女人,她虽也是女人,竟也瞧痴了。
她为什么爱上小鱼儿,谁都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她见过小鱼儿之后,就决定死缠烂打要一生跟定他。她对爱情的勇敢主动,就连很多男子都做不到。
魏麻衣劝她:“你虽喜欢他,怎奈他却未必喜欢你。”她却说道:“只要我喜欢他,无论他喜不喜欢我都没关系,更用不着你来费心。何况,就算他现在不喜欢我,我也有法子叫他喜欢我的。”
小鱼儿问她:“我问你,你这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和你根本连狗屁关系都没有,你为什么要为我死?难道你要我感激你?一辈子做你的奴隶?”她只悠悠道:“我也不想要你做我的奴隶,我只不过想要你做我的丈夫而已。‘’
好吧,看到这里,没有一个男子可以从他身边挣脱了,一辈子都挣脱不了,那个活蹦乱跳、充满生命力的小鱼儿也不成。
或许,我们一开始就说反了,不是她配不配得上小鱼儿的问题,被她爱上,小鱼儿其实才幸运。
她是谁?她当然就是我最爱的苏樱。
(我是六甲番人,闲时看看书,写写诗,请您关注我的头条号。)
anke00
开始喜欢阿飞执着,后来喜欢铁中棠隐忍,再后来喜欢圆月弯刀的洒脱,终于七种武器。各人各色,没有一式,都是皮相。七种武器有人潇洒,有人诚实,有人卑微,有人霸气,有人执着。他们都是我们身上的各种影子。美丽妖艳。
不喜欢李寻欢,李寻欢和令狐冲类似,都是看似,潇洒,实则逃避。也不喜欢楚留香,种马加柯南过于脸谱化,也不喜欢叶开傅红雪,出生就带着太多的秘密,容易感觉压抑。
tulipa
席慕蓉,有一首诗叫做《渡口》。
她写到:
渡口旁,找不到一朵可以相送的花
我就把祝福别在襟上吧
而明日
明日又隔天涯
现在,没有渡口,没有相送的花,只剩下祝福,还有告慰先生之后的天涯。
我匆匆翻着书架上的书,先生的书,每一页翻过,都是他走过的江湖。
那里,
有最好的马,策马而驰,天高纵意。
有最醇的酒,举杯而起,邀月独醉。
有最快的剑,电光火石,手起刀落。
有最美的人,或豪气干云,或遗世而孤。
先生的江湖,是真实的,因为他身处江湖而写江湖。他用时间把自己变成生命的第一侠客。
他的生平,诗意,随性,自由,糜烂,他渴望世间温暖,又仇视着这人间冷漠。
他好酒,无可救药。
他的人生有两个世界,一个是喝酒的时候,一个是无酒可喝的时候。
他为了喝酒,卖文换酒。他用那些写净了人世变幻的文字,换取酒精麻醉之后的寂静。
他的江湖世界里,没有酒,不足以称之为侠。
有孤独的酒,寻欢度日,落寞而终;
有快意的酒,逐浪飞花,熊猫任侠;
有义气的酒,盗帅留香,铁花吐胆;
有仇恨的酒,黑刀白手,茕茕而立。
酒,是他的世界里,最苦的,最甜的,最酸的,最香的一种液体。
它像血液一样,流淌在古龙的周身到处,而其中的冷暖甘苦,却只能自己体会。
他在绝笔书《猎鹰》中,写到:
在我们这些故事发生的时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时代。
在这个非常特殊的时代里,有一个非常特殊的阶层。
在这个特殊的阶层里,有一些非常特殊的人。
这个时代,这个阶层,这些人,便造成了我们这个武侠世界。
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充满了浪漫与激情。
充满了铁与血、情与恨,在暴力中的温柔,以及优雅的暴力。
铁血相击,情仇纠结,便成了一些令人心动神驰的传奇故事。
天空中有日月星辰,照出了人世间的丑陋和美丽,这个世界上也有些人亮如星辰,虽然明灭不定,但是它在某一刻发射出的光芒,已足照耀永世。
这或许就是古龙一生的写照。
先生逝世三十二周年之际,我想说我最喜欢他笔下的自己:古龙。
天涯不远,江湖依旧,
陌上花开,先生珍重。
萨拉抱娃
陆小凤
潇洒风流重情义,美酒相伴佳人陪,没事找事稀奇事,峰回路转凶化吉,翩翩而至人中凤,展翅遨游九重天,纵无灵犀指妙杀,四条眉毛亦堪豪。
楚留香
风流倜傥多情种,才智双全武功高,午夜盗神临空渡,宝物芳心囊中物,江湖险境佳人伴,英勇多谋千古侠,兰花一笑为香帅,威震八方留传奇。
苏蓉蓉
千娇百媚俏佳人,轻盈飘逸妙身姿,明眸善睐嫣然笑,刚柔并济侠女心,妙手回春精医术,出神入化易容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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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的这些角色里,如果说,我最爱哪一个,我会给陆小凤,当然有很大程度是因为,古龙所有的影视作品唯一有古龙风骨的恰恰就是张智霖的陆小凤传奇系列,也正因此,我对着四条眉毛的人倒是刮目相看起来。
其实陆小凤在古龙的小说里是一个特别的存在,他没有过去的故事,也没有苦大仇深的江湖情仇,她是一个真正的浪子,不同于楚留香和小鱼儿的浪子。他喜欢喝酒,但求一醉,他处处留情,却对每一段感情都用心至死。他不像楚留香那般有股大侠气质,他更像是一个孩子,会犯傻,会孩子气,会心软,脑子转的很快。它注定成为不了宗师,但做一个没什么出息的游侠对他来说倒也是一种极佳的选择。
跟楚留香朋友稀少不同,他有好多朋友,叫他混蛋的司空摘星,赏他酒喝的花满楼,一脸傲娇的西门吹雪,他们为什么喜欢这个不正经的话痨呢,大概是因为他是一个有趣的人,或者说他是一个讲义气的人。
他当然有一颗好脑子,对事物观察入微,擅于分析案情查找疑点,而他的灵犀一指和轻功更是可列为神话之列的功夫,他很自信,好奇心重,爱管闲事,他不认为自己是大侠,他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他的所有忧伤都被藏了起来,他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他是江湖上最值得尊敬的那个笑话。
这样的人,又有谁会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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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
古龙亲笔的陆小凤故事总共有有七篇:金鹏王朝(原名陆小凤传奇)、绣花大盗(又名凤凰东南飞)、决战前后、银钩赌坊、幽灵山庄、凤舞九天(原名隐形的人,未完。后来由薛兴国代笔续完)、剑神一笑。
陆小凤最擅长的武功,名为灵犀一指,指就是陆小凤的两根手指头。陆小凤的两根手指头,可以随心所欲,夹住敌人向他攻击的任何兵器,包括剑、刀、飞镖、暗器等,大家都觉得他的手指头跟他的心是相通的,所以叫它灵犀一指。陆小凤多次遭受敌人袭击,靠的几乎都是灵犀一指来脱困。而陆小凤的轻功也是一绝,虽然古龙并没有特别详加描述,但是在小说当中,陆小凤的轻功可以排上武林前三名。
陆小凤朋友遍天下,西门吹雪、老实和尚、木道人、叶孤城、李燕北、蛇王、司空摘星、朱停、花满楼等都是他朋友,甚至连当朝皇帝,都将陆小凤视为知心好友。但最主要的还是花满楼、司空摘星、西门吹雪三人。
陆小凤脸上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有四条眉毛。人只有两条眉毛,而他为何有四条呢?因为他嘴上的两撇胡须,修的和眉毛一样整齐漂亮,可以算是他的另外两条眉毛,所以武林人士都说陆小凤有四条眉毛。
古龙先生说:“陆小凤是一个人。是一个绝对能令你永难忘怀的人,在他充满传奇性的一生中,也不知遇见过多少怪人和怪事。也许比你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所听说过的都奇怪。”
他有很多朋友,他对友谊极为珍视,随时可以为朋友牺牲自己。他平凡,有我们每个人身上的缺点,比如懒惰。但正是这样一种平易近人的形象,才更为我们所接受。因为生活中,只有人,没有神。这是一个鲜活的,有血肉的人物形象。名字简单。爱他,也同样这么简单。
得意武学:“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灵犀一指,说白了就是无论对手是什么兵器,刀剑鞭矛,都能被他用右手食指和中指一下子夹住,再不能动。能与之媲美的武功,大概只有李寻欢的小李飞刀,楚留香的轻功或是丁鹏的圆月弯刀了,除了灵犀一指他还有彩凤双飞——和司空摘星一般上下的轻功。(有时还偷学一下叶孤城的天外飞仙,虽只是皮毛,但也足以御敌)
陆小凤:翩翩人中凤,遨游九重天,纵无灵犀指,眉毛亦堪豪,齐名楚留香,不逊探花郎,情义是无价,鲜花满江楼,吹雪风中立,摘星天下游,得友如此,此生何求。
陆小凤,永远充斥着好奇与侠义,天下有数不尽的麻烦事,于是天下就有我陆小凤管不完的闲事。陆小凤管管不完的闲事,却未必有最强的能力。从霍休到宫九,敌人从武功到智慧都不断提高(宫九甚至已不再是正常人),然而闲事却总管得,管得枭雄阴谋难成.例如木道人,虽然得任掌门,却也难逃亲生女儿的误杀.此时,陆小凤虽无能为力,人间的正道却会起作用.因为,陆小凤的仇敌,总怀着追求钱权的心。陆小凤的自由,力量正源于他的善.对酒有好友,指来伴佳人。欣赏陆小凤,就不得不知道白衣飘飘的西门吹雪,就不得不知道洒脱轩昂的花满楼,就不得不知道妙手春来的司空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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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
外貌性格
吴京版阿飞(6张)《多情剑客无情剑》第一章 飞刀与快剑他立刻就见到了走在前面的那孤独的人影。这人走得很慢,但却绝不停顿,虽然听到了车铃马嘶声,但却绝不回头!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戴帽子,溶化了的冰雪,沿着他的脸流到他脖子里,他身上只穿件很单薄的衣服。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象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冈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但这却也是李寻欢平生所见到的最英俊的一张脸,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1] 评论:原著里描写阿飞是一个相当有思想见地的少年。由于在荒野中生存,他宁愿和狼打交道也不愿和虚伪的人打交道。(和古龙笔下的浪子箫十一郎很像,古龙也多次把阿飞比做孤傲的狼)他知道食物得来不易,所以份外珍惜食物。他把走路当作休息。十分得能忍耐,以及隐藏气息。他可以轻易判断一个人是否有恶意。(林仙儿掩饰得太好了 除外~)他在别人自以为是陶醉在自己想法里的时候总是可以一针见血得说出客观真相。不谙世事,天真,老实。武功绝技武器《多情剑客无情剑》第一章 飞刀与快剑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鄂,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1] 评论:就是这样一把不起眼的剑使阿飞战胜了无数高手。阿飞对这把剑也是相当重视的,和林仙儿隐居埋剑后,当林仙儿又给他打了一把一模一样的剑时,他就好像遇见了自己的挚友,久别的爱侣。武功《边城浪子》第三十五回 前辈高人叶开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你的刀很快,我看过,但是在他面前,你的刀还没有拔出鞘,他的短棍也许已洞穿了你的咽喉。”傅红雪不停地冷笑。叶开道:“我知道你不信,因为你还不知道他是谁呢。”傅红雪道:“他是谁?”叶开道:“他纵然不是这世上出手最快的人,也只有一个人能比他快。”傅红雪道:“哦?”叶开道:“能比他快的人绝不是你。”傅红雪道:“是谁?”叶开脸上又露出那种出自内心的崇敬之色,慢慢地说出了四个字:“小李飞刀!”小李飞刀![24] 评论:阿飞一出场就斩杀了许多龙套。在之后的干架中,又让心眉大师,铁笛等高手占不了便宜。虽未排在兵器谱上,但打败了上面蛮多个高手。古龙在这武功和人生方面把他和荆无命写在一起:他无数次暗示这一双相似的剑客。阿飞落魄的时候打不过荆无命,荆无命迷茫的时候又打不过阿飞。他们的武功可以说是不相伯仲。sanjeff
李寻欢。
武功高强,重情重义,渴望自由,视功名利禄如粪土,以德报怨,待人以诚,德高望重,人所共钦。总之,他们是江湖的泰斗,正义的化身,游侠的崇拜,武士的精神之父,他们内心强大,人格健全,高高在上,掌控一切。充满悲悯精神,为了朋友和道义,常常不惜牺牲自己。
李寻欢显然是这样一个人,出身高贵,李家是朝廷显族,“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自己本身也是武侠小说中“文凭”最高的大侠,殿试三甲之一。不过他全然不在乎,宁愿做一个天涯浪子。
这是一个几近完美的人,对古龙来说,他原本就是先入为主地写了这样一个十全十美、无懈可击的英雄形象,人见人爱、人人崇拜的。
斐红叶
武侠小说,最早是听的梁羽生的萍踪侠影,后来看了金庸的十四部。中间夹带着古龙的萧十一郎、多情剑客无情剑、天涯明月刀、陆小凤、楚留香,后来又看了绝代双骄、流星蝴蝶剑、大旗英雄传、浣花洗剑录、三少爷的剑。
这些角色中,最喜欢的还是江小鱼。亦邪亦正、古怪刁钻,相比其他主角的光环效应,更有生活感。曾经看电视剧时,对那个暴雨梨花针很感兴趣……
最不喜欢的人物,是林诗音和龙小云,没有为什么。
古龙,原名熊耀华,祖籍南昌。1938年出生,1985年9月21日去世。
他一共写了五十七部小说,还有很多没看过。他的语言很有特点,也有很多经典:
① 无论你做什么,若要想出人头地,就只有专心,苦练。
② 有生命就有欲望,可是欲望也有很多种,有的引导人类上升,有的却能令人毁灭。
③ 只有阳光是最公平的,不管你这个人是不是快死了,都同样的照在你身上,让你觉得光明,温暖。
④ 一个人如果真的心已死,情已灭,这世界上还有谁能伤害他。
⑤ 留恋人生,本是人类的通性。
⑥ 笑得甜的女人﹐将来运气都不会太坏。
⑦ 星光虽淡却永恒,火焰虽短暂却热烈。
⑧ 只懊悔昨天,或者只寄望明天,就会错过今天。
⑨ 一个人如果沉溺于酒,必定有他伤心的事,而伤心的人必定是多情的人。
旅行驿站
我最爱古龙笔下的刀,每一刀都锋利无比、迅疾如雷、例不虚发!
而在这一道道冷峻的刀口之下,仿佛又随时都会迸发出一腔腔滚烫的热血。
我认为,这种用刀法来体现古龙笔下江湖的创意,堪称天才!
因为在所有的兵器中,如果要挑一种最适合古龙的,必然是刀。
刀是粗犷、野性、孤傲的,古龙笔下最出神入化的永远是刀客,而非剑客。

李寻欢、叶开、傅红雪、萧十一郎……古龙塑造的最迷人的浪子们,使的全都是刀!
而古龙作品的书名里,也有最多的刀:小李飞刀、天涯·明月·刀、圆月弯刀、碧玉刀……

由于刀和刀客使古龙成为了一代宗师,让人们对他顶礼膜拜。
Carrie_D
小鱼儿。江小鱼是古龙武侠小说《绝代双骄》中的主人公,江枫和花月奴之子,从小在「恶人谷」长大,为人聪明绝顶、冷静乐观,沉着应变。他的骗术更是一流,许多社会经验比他丰富许多的老江湖都被他这个初出茅庐的小毛头耍得团团转﹔即使精明如江别鹤,亦曾栽在他手中,最后的诈死更是视恩怨如浮云的绝顶之作。
然而,小鱼儿人格是在特殊环境被刻意培育形成的,为满足培育者的欲望,被外界压抑天性。有万春流照应,始终保留光明善良的一面,很多时候他的矛盾和痛苦也特别剧烈,特别在爱情方面,对喜欢的女人总是逃避和伤害,最终失去所爱。小鱼儿在闯荡江湖之时,学得一身绝世武功,最后和花无缺握手言和,化敌为友。
安好勿念
最开始时,喜欢楚留香,亦正亦邪,带着潇洒意气。一袭长袍,雁过无踪,戏弄江湖。特别是郑少秋演的那一版电视剧的楚留香传,让我刻下深刻印象。
后来看《绝代双骄》,觉得武侠世界里的人竟然也能这么有趣。喜欢小鱼儿的随性洒脱,喜欢花无缺的优雅。特别是小鱼儿,你很难在其他的武侠作品里看到这样的一个角色,太赋有个人特色了。
再后来,看《萧十一郎》,觉得这太酷炫了,快意江湖,一脸冷峻,敢爱敢恨。身手高强,既能当个孤胆英雄,又可情深意重。
再后来,看《多情剑客无情剑》,李寻欢,能文能武,一手飞刀,例无虚发。整个武侠大世界里,使用飞刀这种暗器为主武器的主要角色还真的不常见。而古龙笔下的李寻欢,完全不逊于任何使用长枪佩剑的主角。气质脱凡。
再再后来,看《边城浪子》,流行蝴蝶剑,《天涯明月刀》,里面的英雄角色,个个有血有肉,让人止不住向往。
然而,把古龙的所有著作都看遍,把他笔下刻画的所有武侠世界都厉遍,最终发现,自己最热爱的角色,竟是《欢乐英雄》里的郭大路。
《欢乐英雄》的书名和书里主角郭大路,都显得那么平凡无奇,一点也没有江湖豪气的意味,但是郭大路的血肉,与燕七等角色的刻画,却始终是让我印象深刻,无法磨灭的东西。
这部书相比起古龙其它著作显得不太知名,但真的是值得推荐一读的作品。
行迹无尘
古龙,原名熊耀华,籍贯江西,汉族江右民系。1938年6月7日生于香港。著名武侠小说家,新派武侠小说泰斗,与金庸、梁羽生并称为中国武侠小说三大宗师。代表作有《多情剑客无情剑》、《绝代双骄》、《浣花洗剑录》等。古龙把武侠小说引入了经典文学的殿堂,将戏剧、推理、诗歌等元素带入传统武侠,又将自己独特的人生哲学融入其中,使中外经典镕铸一炉,开创了近代武侠小说新纪元,将武侠文学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峰。1985年9月21日,因肝硬化、静脉出血,古龙在台湾去世,终年48岁。
人物名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无论你做什么,若要想出人头地,就只有专心,苦练。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有生命就有欲望,可是欲望也有很多种,有的引导人类上升,有的却能令人毁灭。
只有阳光是最公平的,不管你这个人是不是快死了,都同样的照在你身上,让你觉得光明,温暖。
每个人都有权保留自己的秘密,只要这秘密不危害公益,谁也没有权逼他说出来。
一个人如果真的心已死,情已灭,这世界上还有谁能伤害他。
留恋人生,本是人类的通性。
笑得甜的女人﹐将来运气都不会太坏。
星光虽淡却永恒,火焰虽短暂却热烈。
只懊悔昨天,或者只寄望明天,就会错过今天。
黄鹂
栩栩如生英雄争锋,风流尽数群星璀璨。
难以选一个。他们都是古龙的投影!
他有阅尽繁华的空悟,也有怜悯人间的慈软,既有渴望温情的寂寞,更有说剑吹箫的狂放。所以酒一生,梦一生,爱一生。然后宇宙天涯去……
猪濛濛
谢邀。
其实看见这个邀请两天了,好几次要动笔,却不知道该写谁,每一个人物我都是那么喜欢。非要挑一个人,我是挑不出来的。李寻欢阿飞陆小凤花满楼楚留香胡铁花叶开傅红雪丁鹏西门吹雪马如龙燕七郭大路王动萧十一郎风四娘杨凡秦歌朱猛谢晓峰燕十三白玉京华叶翔老伯高老大海大少铁中棠云铮沈浪王怜花小鱼儿燕南天赵无忌王风丁宁姜断弦···再说下去就是一些不是主角的人物了,我统统很喜欢,他们就像是我生命里的朋友,我知道他们的癖好,知道他们的过往,你非要我说哪一个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该怎么回答?他们都是最好的。
但问题向来都该有一个答案,即使你不肯说,但你的心里已经给出结果了。
少年时代我迷沈浪,那惫懒的笑容惊艳了整个少女怀春的岁月,黄海冰又是特别迷人的那种美男子,很长一段时间对沈浪产生幻想。后来迷过一段时间的花满楼,觉得花家七童是这世上最温润的男子,这更是得意于张智尧的美色吧。更不要提李寻欢了,焦恩俊颜值是个人都无法否认,他是让男人也着迷的那种人。
直到真正走进江湖世界,真正读懂古龙,那时候,颜值成了我最不看重的东西。还有很多东西是比美貌,比武功,比名利金钱更重要的。所以在我心里,最欣赏的人不是李寻欢也不是沈浪,而是胡铁花。
我曾经写文章,说楚留香和胡铁花是世上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旭哥儿和我犟,说李寻欢阿飞,陆小凤花满楼难道差了吗?我问他,陆小凤和花满楼会打一架吗?阿飞会去捶李寻欢一拳吗?你和你最好的朋友在一起,一定是能损则损,说不定还出阴招,比如一记千年杀。因为你们太熟了,熟到每次相见恨不得一个分筋错骨手。人这一生,如果有这么一个朋友,那就无憾了。尽管绝大部分朋友不是这样的,比如有着灵魂上的交流,惺惺相惜,相知相交,可以一醉方休。但我怎么就期望着有那么一个朋友,多年不见,冲上来给我一拳顺便问道:“你还没死啊?”
就好像胡铁花看见楚留香就喊他“老臭虫”那样。毕竟胡铁花和楚留香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在友情之中还包含着一种浓于血脉的亲情。但我始终觉得,这种感觉是胡铁花赐予的,姬冰雁也是少年时期就认识的朋友,他为了楚留香也可以放弃一切,但楚留香只有和胡铁花在一起,才有了光辉岁月的神采。
这大概就是胡铁花的魅力。那个狗窝的约定每每想起,都让人温暖。你了解我,就好像我了解自己一样。这种感觉是奇妙的,有时候你自己都不一定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但是偏偏有一个人知道,还一口气能说到你心坎里。我有一个朋友也姓胡,有次聊天,他一口说出我的心事,我忽然间泪流满面。偏偏这时候他绝不会来安慰你,他会洋洋自得的吹嘘他自己有多么厉害,于是你的悲戚忽然间有了温度,感伤也变成感慨。只可惜我的这朋友胡某人到底是个李寻欢之流,更多的时候伤春悲秋,为感情潦倒落魄,又有了些世俗礼教的约束,更不可能上来打我一拳了。
胡铁花好喝酒,常常喝的钻到桌子下去。我打小就见过不少能喝酒的人,摆擂台喝酒那也不是什么稀罕事,我父亲就干过,我的哥哥们常常被我父亲喝的烂醉如泥,连我,也或多或少能喝一点。还有一位长辈,大清早起来就端着瓶子喝,中午喝啤的,下午接着喝,这位长辈已经喝死了。印象最深的是一位在酒桌上和我讲喝酒适度、养生为主的大叔,姓庞,人很健谈,后来也是醉酒而亡。我知道酒是好东西,我知道人心里有事总是要喝一些的,我知道有时候就是单纯的想喝的钻到桌子底下去,但我不喜欢人喝酒了。我羡慕胡铁花,我羡慕那种醉的不知身在何处的日子,可我到底是普通人,今宵酒醒何处?古龙先生说,杨柳岸晓风残月,听起来很美,可那种滋味真的好吗?那是什么样的心情?古龙先生也好饮,大醉三天辞世,那是何等的豪气冲天。我一边羡慕着,一边担心着,我真矛盾。
胡铁花不爱干净,他不喜欢洗澡,不喜欢刮胡子,十足一个臭男人的模样。但我竟然觉得几分可爱。这世上恐怕不会有我这样的人,喜欢鲁智深胡铁花式的男人。可油头粉面,迎面走来香风扑鼻的男人我实在是厌恶极了,男人可以脏,可以臭,但就是不能像个娘们。香帅花满楼那种温文儒雅,神采逼人的贵公子,在我眼里还真的不如胡铁花这臭男人,有时候总会觉得假模假样的男人不爽快,和我一起喝酒谈天骂娘不好么?你妈的他妈的你他妈的,我说着舒服就够了。酒酣耳热之际,我可不想谈论什么但目送芳尘去,人前人后的装逼不累吗?
我曾经说,我像那个会吃人的女妖怪风四娘。爬最高的山,骑最快的马,喝醉烈的酒,杀最狠的人。我喜欢风四娘,甚至成为风四娘,但我不喜欢她的感情处理方式,她爱萧十一郎,爱的快要失去自己。胡铁花就永远不会失去自己。
他爱高亚男,可高亚男转过头来要和他结婚,他就害怕了。他喜欢金灵芝,在金灵芝喜欢上他的时候就有些退缩。他在追求爱情,并不是在追求婚姻,这很浪漫,但也很奇葩,或许有一天,他会和陆小凤一样,觉得自己该有一个归宿的时候,他就不会再害怕女人了。
所以最后,我要说的是浪子。古龙小说里都是浪子,但确切的说起来,他们又都不是浪子。李寻欢有孙小红,陆小凤有了沙曼,叶开有了丁灵琳,傅红雪有了周婷,铁中棠有了水灵光,沈浪有了朱七七,王动有了红蝎子,郭大路有了燕七,小鱼儿有了苏樱,马如龙有了大碗和小婉,他们不会再是浪子,他们是丈夫。风四娘心里有牵挂,萧十一郎心里有牵挂,他们心里住着难以忘记的人,只是让躯体在江湖奔走罢了。谢晓峰有儿子,有神剑山庄。西门吹雪有剑,有问梅山庄。楚留香有自己的船,有宋甜儿李红袖苏蓉蓉张洁洁这么一大堆麻烦,他还能漂泊多久?
只有胡铁花,一无所有,算得上真正的浪子。有酒有朋友,江湖远阔,哪里去不得呢?我13年写的一首小诗,放在这里作为结尾吧。
纵马仗剑行千里,吟诗醉酒趁年华,江湖儿郎江湖死,天涯尽处是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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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祁门小谢
咫尺网络天涯
最爱燕七。
因为春天就在燕七的眼睛里。
燕七更象老天爷专门为郭大路准备的,也许老天爷折磨我们的英雄也久了,终于开了一个大大的红包。就凭她舍得将自已收的贺礼去安慰郭大路的那段过去,她实在是女人中的英雄。
郭大路很快乐,郭大路很大路,可是他却有着最是伤心的往事,爱情、背叛,而这些,最难得的是,这一切,燕七都知道,燕七都理解,燕七是最善解人意的女孩。古龙说燕七的一句话:春天,在她的眼睛里。
古龙用一种奇特的方式将燕七捧入人间,一个脸上满是风尘和泥土的人,而脏兮兮的衣服裹起的却是一颗真诚的心。古龙却做了一次极大的嘲笑。燕七从来都没有忘记她是一个女人,她也会为了郭大路的“花心”而耿耿于怀,但带刺的菱角并没有被呈现出来,吃醋并没有被否定,但爱情本身的私有被古龙肯定的时候,却又多了一点揶揄的味道。燕七不曾想过她该有的是什么,她和郭大路,和王动都一样,他们之间的界限被打破了,余下的只有符号般的情感,是简单,更是复杂。
麦兜傻嘟嘟
最爱郭大路,燕七,林太平,王动四位大逗逼,江湖的套路各有不同,欢乐的源泉却每每相似。缘于内心的满足感,再多再大的事它也不是事。更主要的,四位逗逼之情诚挚的兄弟情,代入现实更加难能可贵!
fangshuai
kyo_sherry
养猪的小坏。
jamyang
原贴:最爱你的那十年
cutelisa
原贴:最爱你的那十年
xxmmhb
原贴:最爱你的那十年
山高人为峰
Maravich
没看过最爱你的那十年,听过,后续应该会看!目前看的虐心得文章,一拜天地,真是看的揪心,一晚上劲儿都缓不过来~那个时代背景下的爱情,更何况是不为世人接受的同性爱恋,更惨绝人寰吧~还有大珰,主人公结局还好,但是配角的爱情,都烟消云散了!有许多触动人心的节选,值得一看,我已反复几遍了,真心羡慕廖养春和谢春锄的爱情,没有比你疼着他,他疼着你的爱情更让人动心了!
吴泽睿
推荐最近刚刚看完很喜欢的少年的你如此美丽,剧情不是很虐,但是觉得很压抑,对于校园霸凌的无奈与恐惧,对于男女主角的心疼与怜惜。很值得一看的书,同样也期待同名电影上映,最后说一句,易烊千玺演男主,好贴切啊。
Mei .amber
虽然不能保证个个都比最爱你的那十年虐,但是我看的时候也觉得挺虐的了。
脆皮鸭文学:
我的一个朋友
醉若成欢by 尘色
彼岸by Wi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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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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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色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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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恋冷相国 by 茶不二
殇璃 by雪灵之
曝光宇宙
看到虐的第一反应,就想起了一本书我的二十六岁女房客,在我推荐或者说不推荐这本书前先拿出虐的证据。。。
这本书我没有太多资格去评论,因为我觉得我只是在看别人的故事,自己经历的太少,没有太多的代入感,尽管如此,这本书我觉得还是太虐了,目前我还没看完,都是陆陆续续看的,这本书是那种明知道很虐,但看完两章后就忍不住的想继续看下去。看了几十章后第二天就不想在看了,太虐,等休养一段时间后又忍不住的翻出来读。前段时间比较忙,就没在看了,但依然印象深刻!以后有机会肯定,,,或许会看完。现在它停留在了这里。。。
推荐的话,我觉得这本书绝对符合虐这个要求的,又虐又好看!但如果没看过这类的书,我还是不推荐,我自己就是个例子,真真真的虐,算了,还是推荐吧,,,哎呀,很纠结。。。
这里还有几本别的书,我没看过,您要有兴趣可以搜搜看
红蜡泪
不同年龄都为之痛哭过的书
16岁,会有天使替我去爱你
高中那会哭死
18岁,活着,徐三观卖血记
高考完,哭了一个暑假
真是佩服我自己
22岁,那些不为认知的事
杨昭,你他妈最好不要耍我,这么酷的女主,选择了最酷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我也最初的不理解女主的选择,到后面的慢慢懂得。那种不为人知,总要有个圆满的结果。
24岁,好像泪点高了……
或许是自动规避了太虐的文字
年纪大了
伤不起呀……
哭的太厉害了
眼纹长的太凶残了……
詹尼弗JEN
《东宫》小说是以女主人公为第一视角来写的的,男主与女主之间隔着国仇家恨。他们的相识就是一场男主蓄谋已久的阴谋。男主怀揣着目的接近女主。一场未完成的婚礼,让女主失去一切,也明白了所有。之后女主与男主双双跳下忘川失去记忆。可是命运有把他们连接在一起。冥冥之中他们又相爱了。之后发生种种事情,最后女主因为意外恢复了记忆,想要逃离那个冰冷的东宫,回到梦想中的故乡。可并没有如愿。最后男主眼睁睁看着女主死在他眼前。总体来说比较虐心,男主心机深沉,为达到目的可以牺牲任何人,唯独对女主与众不同 。但是站在男主的角度来看从小忍辱负重,多年蛰伏只为保护自己,报复杀母仇人。也是十分可怜可悲。但是一想到女主死前因为男主一无所有,死时只有十八岁。就很难受。总之喜欢虐文的可以看看。
还有《许我向你看》女主的经历也是很可怜。文笔很细腻。里面刻画的人物很丰满。每个人都有鲜明的特色。值得一看。
Milo_智
没有看过你提到的这本书,但是我觉得我看到很虐的书是《夏有乔木雅望天堂》,看到最后我先疼每一个人。舒雅望很无辜,那么好的唐小天,最让人心疼的夏木。夏木生命中所有的光亮是舒雅望带给他的。唐小天是所有初恋时最美好的模样,满满是荷尔蒙的样子,很阳光。
就连毁掉所有人的曲蔚然,他不是天生的恶魔,他只是经历过太多的黑暗,所以得不到的他与其干脆去毁掉他。他去找舒雅望我想是因为太想念夏彤,曲蔚然在快要得到光亮的时候失去了所有。我还记得那一章,曲蔚然和夏彤一起出了车祸,夏彤只记得救曲蔚然,最后外表没有一点创伤的的夏彤七窍流血而亡,我第一次通过文字感受到那么强烈死亡的气息。
就是看前面夏木时心疼夏木,后面看到曲蔚然真的是让人心碎。
曲蔚然毁了舒雅望,毁了唐小天,更毁了夏木,但是失去夏彤的他怕什么呢?
有看过原著的吗?还记得上高中看这书,胃痛也强忍看完,太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