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男性是可以纳妾的。但是为了防止性贿赂,朝廷对官员阁僚们的生活作风非常重视,并立法来防止为官者在这种情况下犯错。类似的法令可以追述至夏朝初期,,后面的商周都有类似的法令。
古代中国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不是“一夫多妻制”但是可以在一妻之外可以纳妾,而且规定小妾是不能转正的,在古代这叫“妻妾失秩.”法令上明文规定不可以,以唐宋最为严厉。从先秦到清朝末年娶两个妻子都要受到惩罚,为官者要掉乌纱帽或官级下降等。
美西西
在中国古代,男性是可以纳妾的。但是为了防止性贿赂,朝廷对官员阁僚们的生活作风非常重视,并立法来防止为官者在这种情况下犯错。类似的法令可以追述至夏朝初期,,后面的商周都有类似的法令。
古代中国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不是“一夫多妻制”但是可以在一妻之外可以纳妾,而且规定小妾是不能转正的,在古代这叫“妻妾失秩.”法令上明文规定不可以,以唐宋最为严厉。从先秦到清朝末年娶两个妻子都要受到惩罚,为官者要掉乌纱帽或官级下降等。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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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历朝历代对于这个性贿赂都是法规的,在夏书中曾经记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这其中的墨便是性行贿罪,在后来的唐朝,清朝都是有律法专门限制性贿赂的,法律还规定不允许官员去红楼等地方玩,当然在电视剧中应该也看过进京赶考的学生因为去那种地方玩就算是考上了也被罢免的,其实在古代要求真的没有这么严格,只是你有这么倒霉正好被抓到了。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懒鱼时光馆
在中国现代一些贪污受贿的案件中,很多人想到贿赂都是金钱,但是美色的贿赂也是常用的一种方法,并且比金钱还更难预防,更难去查,这就是传说中的性贿赂。
在古代的时候,很多达官贵人也会受到性贿赂的影响。俗话说得好,英雄难过美人关,自然有居心叵测的人,会利用一些人在这方面的弱点,来有针对性地采取贿赂。性贿赂比金钱贿赂来得更加隐晦,而且很多时候可以使人防不胜防,因为他使被贿赂的人,经常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自己已经中了招,等到发现的时候,已经悔之晚矣。
当然有时候采取性贿赂并不一定非要达到让对方帮助自己的目的,有时候甚至是国家之间间谍活动,最著名的就是春秋时期的西施了。在那个时候吴国非常的强大,差一点灭掉了越国。而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一直想着复仇,同时广选国家中的美女,进献吴王夫差,让这些美女来麻痹夫差。而西施作为中国四大美女之一,成功的迷惑到了夫差,导致吴国开始走向衰败。
还有一个就是吕不韦向秦国的王子异人进献赵姬事件,吕不韦在碰到异人,知道了他的身份之后,就认为这是一个奇货可居。所以就将所有的资源财物都投在异人的身上,只要异人发达了,吕不韦就能够跟着鸡犬升天。赵姬本来是吕不韦的姬妄,但是吕不韦为了能够笼络住异人,最后忍痛割爱将赵姬也献给了异人。最后吕不韦的努力终于换来了回报,异人后来成功的回国并登上了王位,吕不韦也被封为相国,可谓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位极人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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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ye
古代社会的性贿赂。性贿赂,包二奶等名词都是现代人发明的新名词,在古代社会没有性贿赂这个名词,但同样的事情也是存在的,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嘛,当然了,这一招的成功率还是很高的。先来看几个例子:
①送美女吸干对手精尽而亡。
话说万历皇帝突发奇想和一个颇有姿色的宫女翻雨覆云,之后就生下了朱常洛,因为没有正名,所以朱常洛就不被人重视,后来朱常洛长大后,在东林党人的大力扶持下,击败了郑贵妃和福王,最终登上皇位,登基后,郑贵妃很暖心地送来了8个美女,从小没人疼爱的朱常洛一下子嘚瑟地找不着北了,天天和这8个美女厮混在一起,身体跟不上就吃壮阳药,结果当上皇帝一个月就一命呜呼了,这就是明朝著名的红丸案,精尽而亡,太急躁了。
②送美男性贿赂母后。
武则天当上皇帝后,唐朝进入女人治天下的格局,美男开始在社会上地位上升,就那武则天来说,大和尚薛怀义就是武则天最先宠爱的男宠,后来武则天又喜欢上了太医沈南蓼,武则天的欲望还是很大的,这两个人因为年龄体力原因先后淘汰出局,武则天的女儿急了,为了自己的地位,就忍痛割爱将自己最喜欢的男宠张易之和张宗昌弟兄两个送给了母后武则天,武则天对女儿敬献的礼物非常满意,对女儿的要求也是有求必应。
古代防止“性贿赂”的办法。
为防止性贿赂影响政治统治,古代社会对维护“一夫一妻”制还是不遗余力的。纵观整个封建社会,从先秦到清朝灭亡,对于重婚罪,都是严厉打击的。先秦时期,这是重罪,可判死刑,唐宋时期判“徒二年”,元代规定,犯者要打四十大板等等。对于古代社会存在很长时间的青楼,政府有的也严加管束,因为在青楼,很多官员在此接受性贿赂十分方便。朱元璋规定,发现官员逛青楼,一律杖责六十,并且永不录用,官员的子孙也得打屁股,你说丢不丢人,朱元璋的重孙朱瞻更是一刀切,直接下令取消了官妓,彻底消除了官员接受性贿赂的场所,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性贿赂在社会上的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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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葛阁
古人云:“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半生铁总宪,三千美娇娘。”腐败这个问题在古代封建社会中,不论何时都是屡禁不绝的,很多贪官污吏不仅爱财,当然也爱色。甚至有的官员可能抵御得了财富的糖衣炮弹;但可能英雄难过美人关,在美色面前,前赴后继的倒下、沉沦。那么首先在古代,有什么样的性贿赂方式呢?换句话说,性贿赂在古代以什么样的类型存在呢?首先大家要知道,在我们漫长的几千年封建社会中,男人都是可以纳妾娶小的。虽然并不是我们大多数人所认为的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多“妾”制,但也是很多古代男人的“终极梦想了。”妻和妾的地位是千差万别的,妾没有任何地位,可以是买来伺候男主人的一种工具,所以只是相当于主人家的一种特殊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性贿赂的最普遍方式就是给官员们送“暖脚”的小妾。唐代裴庭裕东观奏记记载了一则故事,唐宣宗年间有位刚刚到翰林院任职的人名叫毕诚,苦于升职无门,他就想办法给当时的丞相令狐綯物色了一个十分艳丽的绝色女子,然后送给他当小妾。这就是一种典型性贿赂方式。当然作为宰相的令狐陶,什么没见过,他虽好色,但一打眼就知道这小子想什么,然后就表面上引用了左传中的话说“尤物害人”,忍痛拒绝了这个美色诱惑,后来这个尤物也没便宜别人,御医李玄伯买下之后拿她性贿赂给了唐宣宗,随即成为了后宫最宠爱的人。果然是金子到哪都能发光啊!更高明的性贿赂方式上面所说的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方式,接下来我们讲一个比较有技术含量的性贿赂方式。宋代庆元党禁记载:南宋宁宗时期,有个宰相叫韩侂胄,他有一个十分宠爱的姬妾,因为犯错误,然后被逐出府;后来宰相仍旧十分想念这个爱妾,派人寻找。后来了解到是一个名叫程松寿的县令用800贯钱将她买下来,本来宰相很愤怒,但是仔细了解之后,发现爱姬是被恭恭敬敬的请到家中,还被安排在他家中最好的房子居住,还对她礼遇有加。本来以为是这个县令不开眼夺了自己的心头肉,没想到是一个这么懂事的人,立刻就把他升官,任命为太府寺丞,可以说,这才是高明的性贿赂方式。那么古代又是如何防止性贿赂的呢?执政者也很高明,你不是喜欢送擅长以色事人的女子吗?这样的女人多出于歌姬舞姬之身,那法律就规定禁止官员将(乐人)女艺人纳为妻妾,从源头上杜绝!此外,在明代时期,还将之前盛行的官妓机构全部取缔,同时,明太祖朱元璋还规定官员如果嫖娼的话,罪亚杀人一等,也就是说,嫖娼是官员的大罪,将被革去职务,并且永不录用。对官员的私生活管得非常严格,进一步缩减“性贿赂”土壤。如果官员在外包养情妇,一旦曝光,轻者遭纪律处分,重者也将被免官去职。当然。最为关键的是古代有一个传统条例,那就是等级森严的一夫一妻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小三转正的可能。那就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妻妾不能失秩。”也就是妾永远不能成为正妻,唐朝的法律规定,以婢女为妻者,要判有期徒刑两年,以妾为妻者,要判有期徒刑一年半。明清亦不许!小三转正,在古代想都别想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Candy_Duanmu
“性贿赂”虽然是我们现代人发明的词,咱们老祖宗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们只知道“笑纳”和“恭敬不如从命”。要说“性贿赂”基本是防不住的,用数学名词来说就是此题无解,毕竟那是人的一种生理欲望。大多数人都是凡人,不可能成为朱熹老夫子眼中“存天理,灭人欲”的圣人,咱也不知道朱熹老夫子自己“灭人欲”没?但江湖关于他的传说是从未停止的。
我们先来看看一些著名的性贿赂案例。
“四大美女”中的沉鱼西施当初就被越王勾践献给了吴王夫差。本来吴国当时是强国,但夫差被咱们的美女迷的神魂颠倒,放松了对勾践的警惕,导致“三千越甲可吞吴”,这是古代历史上典型的“性贿赂”。咱们的西施可谓正能量满满,为国“献身”,但是不能改变“性贿赂”的本质。“性贿赂”用的好还真是可以为国立功。当然“性贿赂”是男女不分的,比如我们的则天女皇就喜欢别人送她男宠。
可以说“性贿赂”是防不胜防,但古代还是采取了一些措施防止的。
在古代重婚是重罪,很多人认为我们古代是“一夫多妻”制,这其实是错误的,我们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对于重婚罪先秦最高可判死刑,唐宋时期判两年,元明清时期是打屁股,别看打屁股,有些人几十版下来就没命了。
古代官员是不允许逛青楼的,这里往往是行贿的高发地。宋神宗规定监察官员一律禁止嫖娼,当时丞相王安石还亲自“扫黄打非”,不少官员撞到枪口上了。朱元璋时期也规定官员不能逛青楼,否则廷杖六十,除了打屁股还一律免职,用不叙用。到朱瞻基时期,直接取缔“官妓”,官员严禁涉足红灯区。
但是不管出了多少法律条文,“性贿赂”已经很难再防止了。现在被抓的一些人,基本上都是情妇若干,你可能会忍住一次两次的诱惑,但总有一次你会越过红线的。所以,“性贿赂”是个无解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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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妍妍-
各朝各代都有措施防止“性贿赂”,最明显的就是朝廷律法。
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性贿赂,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是一种不正当的关系。
在历朝历代,性贿赂也属于结党营私的一种,统治者是不愿意见到这种现象产生的。
比如在尚书大传中记载:
“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男女如果处于不正当的关系,一旦被朝廷发现,就要处以宫刑,断子绝孙。从殷商开始,朝廷对于性贿赂的法律,就一直很严苛。
到了明朝,对这种以性贿赂结党营私的现象,手段更加狠毒。明朝有专门的监察机构,就是向皇帝打小报告的人员。
一旦发现有人结党营私,比如送美女给官员,那么官员不仅要被斩首,家里人也要被连坐。妻子成为奴婢,家中的财产全部充公。
总之,性贿赂属于古代特殊的贿赂方式之一,其罪罚也和别的贿赂没区别。统治者为了减少这种现象,就开发出了各种严苛的刑罚。
但是朝廷律法只是有一定的限制,哪个朝代没有贪官?没有收受贿赂的官员呢?一边打击,一边又放纵,这种现象是杜绝不了的。
最有趣的就是唐朝武则天当政的时候。千金公主为了讨好武则天,就把一个面首送给了她,也就是后来的薛怀义。
武则天果然很受用,也很高兴,千金公主因此得到了赏识。
连统治者都乐于此道,官员也就更加放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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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iny
在封建社会,性贿赂其实很难禁止。
自管仲建立女闾制度以来,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官妓、营妓就一直为皇家、官员们、士兵们服务着。管仲设女闾制度,主要目的是为国家财政搞创收;汉武帝设营妓,则是为了解决士兵们的生理需求。到了隋唐,设立教坊制度,把乐妓们纳入国家财政体系之中。尤其是唐玄宗,有教坊司还不够,还建立梨园,以纵情声色。
顶峰时期,皇宫里乐妓多达一千余人。在唐玄宗的引领之下,唐朝官员宿青楼女子亦成为一种风赏。“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琵琶行中的琵琶女就是一名乐妓。
教坊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乐妓们不同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妓女,她们主要以技艺谋生。“卖艺不卖身”,确实是存在的。但教坊里的人,接触的皆是达官贵人,男男女女,暧昧之处,自然是数不胜数。明代把教坊司的人纳入到乐籍中。凡是入了乐籍之人及其后代,不能参加科举,不能被选拔为官员,且后代只能从事乐籍,可以说是世世代代不能翻身了。这里的“乐籍”,其实相当于戏子。
明清之际,朝廷对官员出入青楼之行为,管理甚是严格。朱元璋在明大诰中规定,凡是官员宿妓被抓,终身不得录用。此后,明朝二百余年基本上都依循此例。像朱元璋这样严峻的皇帝,官员自然会有所警惕,但如果遇到朱厚照这样的风流皇帝呢?地方官员还不是有样学样?
此外,明清的官员们善于游走在灰色地带。不能公然宿青楼女子,那么留宿小相公呢?那就不是违法行为了。《金瓶梅》中有一讽刺的情节,西门庆前去拜访新上任的地方官。恰好,这地方官好男风,屡屡暗示之。西门庆自然是心知肚明,赶紧送了个书童过去。瞧,这也是一种性贿赂。在人治的社会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灰色勾当,还真的不好防止。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小旋风
贿赂一直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在古代更是有多种多样的方式去完成他,而贿赂的终极目的呢?肯定也是为了祛灾保财,而贿赂在那些小人的眼中更是一门学问,因为这需要懂得投其所好,细细观察,不然莫名其妙别人还不会接受你的贿赂 ,箐衫认为,古代贿赂的方式有很多种,用银子是最普遍也是最没有新意的,当然也是最实在的。
除了银子之外当然也归属于金钱的就是那些宝物,什么名画啊等等,反正被送的人喜欢什么就送什么。除了这个贿赂之外还有一招是很致命的,那就是“性贿赂”俗话说的好,英雄难过美人关啊,当年三国中的吕布就是不能洁身自好,忍不住接受各种贿赂最后多次杀害自己的义父,虽然武功盖世,但是却落得个三姓家奴的骂名,当初董卓用赤兔马把吕布骗了过来,并且唆使吕布杀了自己的义父投奔董卓,殊不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后来司徒王允的一个美人计加上连环计更是让吕布把董卓给杀了。
当初董卓献给吕布的赤兔马便可以算是宝物了,也算是投其所好,而司徒王允送给吕布算是美女,也就是“性贿赂”,从最后吕布杀了董卓来看,“性贿赂”的作用是远远要大于所谓的宝物的,从这个简单的例子便可以看出“性贿赂”的作用多大,在古代如果用的恰到好处的话就可以事半功倍啊,那么在电视剧中也经常看到古代的官员给上级献礼物的时候,多半是送美女。
那么问题就来了,自然不是所有人都原因接受那些人的礼物,那么如何做好的防止性贿赂呢?其实历朝历代对于这个性贿赂都是法规的,在夏书中曾经记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这其中的墨便是性行贿罪,在后来的唐朝,清朝都是有律法专门限制性贿赂的,法律还规定不允许官员去红楼等地方玩,当然在电视剧中应该也看过进京赶考的学生因为去那种地方玩就算是考上了也被罢免的,其实在古代要求真的有这么严格,只是你有这么倒霉正好被抓到了。
其实说到底就是一句话,古代那些洁身自好的官员你就算是送他在小的礼物他都不会要,更不要说什么性贿赂了,想都不要想,而如果真的是要进行性贿赂的话,那些进行贿赂的人也会想尽了各种办法,被抓住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而古代更是有不少的官员因为进行这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而升官发财的,所以如果要防止主要还是看自身是不是足够的廉洁,其他都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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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zingmeteor
性贿赂,性只是形式,贿赂是重点。历朝历代对贿赂都是重刑。此条罪,古代刑律的关键在于,区别对待贿赂的不同结果。
比如,有没有送钱,如果是口头托人办事,各打50。如果送钱了,看收钱之后有没有枉法,有,坐赃罪,没有,减二等。收钱了分赃,一样坐罪。
这里面有一种情况,适合性贿赂,比如,买个美女送个官员做婢女,比如招待嫖妓,这个跟送钱同罪。
那如果找良家去勾引,或者女人自己去性贿赂呢,这更严重,坐的是奸罪。也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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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漫步
防止不了,除非受贿者主动拒绝。
因为在中国古代就没有性贿赂这么说法,你有权有势,一眼就看上了我家的某个丫鬟或是女眷,我恰好有求于你,便将此女大方相赠,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
原因是什么?古代女性地位太低啊。
上至国家间的和亲,下至私人间的馈赠,不都是实打实的性贿赂吗?但好像没有哪个朝代专门制定法律去制裁。
因为男权社会把女性看作私产,只要我愿意改变产权,我就可以把自己的东西馈赠给另一个人,看起来这只像馈赠物品一样稀松平常。
在古代真正需要提防的是收钱,因为它有迹可循,且目标明确,容易查证。
至于很多答主说的嫖妓,这应该不属于性贿赂的范畴。归根到底,妓院是娱乐业实体,属于商业范畴。你出钱购买我的服务,这跟性贿赂不沾边。至于有人不掏钱白嫖,以换取这个人对妓院的某种保护,这也是妓院的一种自主行为,类似于免单,也不好用法律去规约。
当然,历朝历代都会以法律形式禁止官员出入妓院,可能也是怕官商勾结,出现性贿赂的情况吧。但是,先不要说官员出入妓院能不能禁的了,就算真禁了,想要性贿赂也有其他的形式,比如通过馈赠丫鬟或小妾,根本不需要在妓院完成。
所以,在古代,除非自己拒绝,否则政府和法律是解决不了性贿赂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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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笑喝砒霜
在古代的这个食色者,性也,大家也都知道这种事情,所以你想防止这个性贿赂,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确实那个时候会因为一些特定的案件会审问这个性贿赂的问题,但是情节最严重的也就把你杖责60,其他情况之下大家基本上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朝为官都知道互相之间有这点爱好男人女人嘛,总得需要那点需求,所以关于这个……
中国历史上不同的时期都会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只不过历史关于这一点记录的比较少,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讲这是难以启齿的事情。但是无论发生在什么时候,(今日头条漩涡鸣人YY首发于悟空问答)这种桃色新闻只会多不会少,而且还会一件不落的流传下来。
其实这一点,大家仔细就想想性贿赂可能要比金钱贿赂要好,处理一点怎么讲的,因为这种贿赂方式更多的时候是有迹可循的,不像金钱交易,有的时候你真的查不到,或者是你查起来很麻烦,找都找不到。
金钱交易的时候,你经营珠宝,要么塞到地下,要么藏在墙里面,总之藏到你想不到的地方,等到你真的把这些东西给查出来的时候,人家早就卷了这金银珠宝跑路了,可如果是性贿赂的话,那就好找了,为什么,这么一个大活人,你总不可能找不到吧。
古代讲究的是一妻多妾的制度,这一定程度上是防止了你出外去找妓女呀,或者是性贿赂,这种事情出现,我们来算算古代的官员有几个女人啊?一个妻子八个小妾,另外再加上一些其他的通房丫鬟,可以说能够发生关系的人很多,真的要出去办事儿的话,那这个东西估计肾有点透支的意思。
而且家里面也就这点儿人,一个女人几张嘴每天吃多少饭?每天进进出出的用度是多少?别人的心里面就跟明镜一样,真的要去查这些东西,那再简单不过了。
再加上在这之后明朝的时候又出现类似于锦衣卫东厂的这些特务制度,这些人就跟那狗鼻子似的,你要真出去办点儿什么事儿,他们立刻就通报给皇帝!
到了清朝的时候,其实同朝为官的大多数人都是非亲即贵,互相之间都有那么一点关系,同行与同行总不至于让对方难堪吧,所以官员去逛个八大胡同啊,或者去狎妓,这些事情都太正常不过,清政府又懒得管这些事情了。
当然去嫖鸡这种事情也是不能够说出口的,有点儿有伤风化的意思,所以在官员的考核记录表里面,就有关于这个官员是否出去狎妓,如果情节严重事情出的比较多,那你接下来年终审核的侍候,你可能会因为这一点在皇帝心里面留下一个黑点,然后不让你审核或者直接让你离职降职等等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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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米麻麻
“性贿赂”、“包二奶”、“找小三”虽然是现代人发明的专有名词,但却是从老祖宗那里学来的,我们老祖宗不知道“性贿赂”是什么,只知道“笑纳”和“恭敬不如从命”。
中国送礼就讲究个“投其所好”,有人喜欢钱、有人喜欢权、有人喜欢古玩字画,有人却偏偏喜欢美女。
送美女撵走孔圣人:
春秋时期,鲁国国君在孔子的辅佐下逐渐强大起来,旁边的齐国开始担心起来,谋士晏子给齐国国君献上一计,齐国于是就送给鲁国120匹骏马和80名齐国美女,送香车赠车模,鲁国国君季恒子立即笑纳了,从此神魂颠倒,夜夜笙歌,不思朝政,孔子被迫离开鲁国,周游列国前说“彼妇之口,可以出走,彼妇之谒,可以死败。盖优哉游哉,维以卒岁!”,意思是说,美女的几句话,贤明的大臣酒杯赶走了,美女和国君亲热一下,国家就要亡了,嗨,我还是养老去吧!这就是80美女打败孔子的故事,在美女面前,老夫子也不是对手呀!
送美女干掉对手:
再举一例,董卓当年用一匹赤兔马骗吕布杀了丁原,二人誓为父子,司徒王允祭出貂蝉这个美人计,一女许两夫,先把貂蝉许配给吕布,转身把貂蝉送给董卓,这是典型的“性贿赂”,董卓没有想到美女远比赤兔马的威力大,最后惨死在吕布的戟下,吕布也成了三姓家奴,一辈子被人看不起。
送美女让对方精尽而亡:
朱常洛是万历皇帝偶然临幸一个宫女而生,从小就爹不疼娘不爱,占据皇长子优势,在东林党的支持下,好不容易斗败郑贵妃及福王朱常洵登上帝位,郑贵妃非常贴心的送上8个美女(罪惟录也记载:及登极,贵妃进美女侍帝。未十日,帝患病),从小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朱常洛哪里享过这样的艳福,结果和8个美女夜夜笙歌,精力不济就吃壮阳药,结果刚当上皇帝一个月就驾崩了,这就是有名的红丸案。真是有好命没好福呀!
特殊的性贿赂—送美男:
唐朝中期的“红妆时代”,武则天掌管天下,美男开始流行,武则天最先的男宠是大和尚薛怀义,后来爱上太医沈南蓼,但是这两个人年龄太大,力不从心,武则天的女儿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把自己最喜欢的两个“花美男”张易之、张宗昌兄弟送给武则天,则天女皇非常满意。
当时,太平公主、上官婉儿、韦皇后、安乐公主对美男这样的礼物从来都是“笑纳”的。
在古代,性贿赂简直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绝对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行贿手段,我们还知道的有夏桀与妹喜、商纣王与苏妲己、周幽王与褒姒、夫差与西施,简直不胜枚举,一时间“美人计”“性贿赂”泛滥,物极则必反,官员的生活作风问题原来越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反腐手段”也是层出不穷。
其实,在中国相当长的时间里,实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上至皇上王公大臣,下至平民百姓
都一样,但是可以纳妾,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从先秦到清朝,历代法律都严禁“有妻更娶”,对于重婚罪,先秦是最高可判死刑,唐、宋规定,以婢为妻“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元代规定:有妻妾再娶妻妾者,要打47大板,并且当堂判离,明清时期规定:凡以妻为妾着杖一百;以妾为妻着,杖九十,并改正”。可见,各个朝代允许重新娶妻,但是严禁“二奶转正”,也就是说,别人送给你的美女,你只能纳为妾,不能娶为妻,尊卑不能乱了。
虽然有律法管这,但是官员超标纳妾和变相纳妾仍然十分严重,唐代就规定,发现“家外有家”的,轻者处分降级,重则罢官免职。
古代青楼合法,这里往往成为官员们受贿的重要场所,宋仁宗就规定,负责刑狱的官员“不得赴妓乐”,到了宋神宗时候,扩大到政法司法领域,所有的监察官员一律禁止嫖娼,当时的丞相王安石亲自“扫黄打非”,不少官员撞枪口上。
朱元璋就规定,发现官员逛青楼,一律杖责六十,官员的子孙们也得打屁股,光是打屁股还好,最头疼的是,除了打屁股,还一律免职,永不叙用。
朱元璋的重孙子朱瞻基更彻底,直接下令取缔“官妓”,官员严禁涉足红灯区。清代开始也是搞得声势浩大,颇有成效,顺治帝甚至裁减宫中的教坊女乐,用太监代替,康熙帝继承顺治的政策,明文规定:“伙众开窑诱取妇人子女,为首照光棍例斩决,为从发黑龙江等处给披甲人为奴。”
看来,古人对“性贿赂”也是颇为头疼,为了消除这个弊病,朝廷也是操碎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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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筱菲、
在古代,性贿赂就像洪水猛兽一样,无法防止,十分猖獗。
最常见的性贿赂——送美女给对方。第一种是,两国交战,弱者称臣,作为代价,一定要把本国美女当做战利品送给战胜国。具体的例子主要在先秦。
先秦的四大妖姬基本都是这种“性贿赂”的工具。夏朝灭了有施氏,有施氏送出美女妺喜给夏桀;商朝灭了有苏氏,有苏氏把小公主苏妲己送给商纣王;晋国灭了骊山戎,骊山戎送两个公主给晋国,就是骊姬两姐妹;周朝灭了褒国,褒国就把褒姒送给周幽王当妃子。
这几个人里面,苏妲己,骊姬,褒姒都是正常的和亲,在废长立幼问题上造成国家动乱。最特殊的是妺喜,妺喜原本是有施氏嫁给夏桀想要影响夏朝外交政策,没想到有施氏的仇家岷山氏更狠,直接送来一对姐妹花给夏桀,于是夏桀亲近岷山氏,疏远有施氏。妺喜于是暗中给商汤通信,帮助商汤搞革命灭亡了夏朝。
当然有人说,妺喜可能本来就是训练有素的美女间谍,如果属实的话,那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女间谍。
第二种,为了两国睦邻友好,送美女给对方。古典式的外交关系中,最常见的一种结盟方式是和亲。比如汉朝的昭君出塞,细君公主远嫁乌孙,唐朝的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远嫁吐蕃。
把本国公主送给对方当王后王妃,其实本来就是一场间谍和反间谍的活动。
其中最失败的和亲就是唐朝的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文成公主贵为李世民的妹妹,嫁给刚刚崛起的吐蕃松赞干布,居然当的是小老婆,因为他已经有大老婆了。文成公主不计前嫌给吐蕃带来了唐朝先进的技术,让吐蕃国少奋斗了近百年。金城公主更惨,刚刚走到拉萨,老公就死了。可是金城公主的嫁妆是唐朝和吐蕃交界处的战略地带。拿到金城公主嫁妆的吐蕃,获得了侵略唐朝的跳板,唐朝后期的衰亡,恐怕和金城公主的嫁妆有很大关系。
比较成功的和亲是隋朝义成公主。义成公主作为隋文帝的女儿(宗室女过继的)嫁给突厥启民可汗,后来又曾改嫁给启民可汗的三个儿子始毕可汗、处罗可汗、吉利可汗。在隋炀帝与突厥的战争中,突厥假意和谈,暗中准备截杀隋炀帝,义成公主及时传递消息,让杨广免于一死。杨广在江都被杀后,萧皇后带着小孙子杨政道流亡突厥,建立“后隋”,继续反唐复隋大业,义成公主功劳不小。
第三种,使用美人计,瓦解对方意志。在万恶的旧社会,女子地位很低,常常就有一次性赠送美女几人十几人的事情。这种大规模赠送美女的行为,其实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瓦解对方的意志,让对方声色犬马不思进取。
春秋时期,鲁国在孔子的辅佐下逐渐强大起来,这样卧榻之侧的齐国很担心。按照晏子的计策,齐国送给鲁国120匹宝马,并且送来80名齐国美女。香车加车模,整个鲁国被迷得神魂颠倒,鲁定公不思国政,季桓子也是夜夜笙歌。孔子说“彼妇之口,可以出走,彼妇之谒,可以死败。盖优哉游哉,维以卒岁!”就这样80个美女干败了孔子。
战国时期,秦楚之间的桃色事件总是让人津津乐道,张仪三次欺骗楚怀王成为绝唱。秦国战败,楚国要求抓住骗子张仪回来杀掉。张仪说,我们秦国准备送100位美女给楚王,换我回去!楚王宠妃郑秀赶快吹枕边风“张仪不能杀,最好放了!”张仪这家伙,使用美人计居然都是空口白牙的空头支票!
送美女的性贿赂中,最残暴的莫过于通过送美女让对方的君主精尽而亡。这方面的典型代表是明朝的泰昌皇帝朱常洛。
朱常洛是父亲万历皇帝一次偶然临幸宫女的意外产物,因此长期在李太后宫中养大。万历皇帝最喜欢郑贵妃,准备立她的孩子朱常洵为太子。于是朱常洵和朱常洛两派打得狗脑子都出来了。最终,朱常洛因为是长子得到东林党支持以微弱优势胜出。
朱常洛当上皇帝了,但朱常洵一党并不甘心失败,朱常洵的母亲郑贵妃非常贴心的送了8名美女给泰昌帝。泰昌帝从小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从来没想过这福气。结果和8个美女夜夜笙歌,精力不济就吃壮阳药,最终因为壮阳药吃多了精尽而亡。
郑贵妃没想到的是,福王朱常洵会被李自成丢在大锅里和梅花鹿一起炖着吃了,美其名曰“福禄宴”!
最特殊的性贿赂——送美男。中国历史上,有一段特殊的时代,那就是唐朝中前期的“红妆时代”,当时女人掌权,男人却被当做礼物送来送去,最有名的莫过于太平公主送美男给武则天。
武则天一开始的男宠是大和尚薛怀义,后来移情别恋爱上了太医沈南蓼。其实这两人年龄都比较大,无法满足武则天。于是,太平公主把自己最喜爱的两个美男张易之和张宗昌送给了武则天。
当然,那个时代有无数的美男会对太平公主、上官婉儿、韦皇后、安乐公主这样的贵妇人投怀送抱,这种姑且也叫性贿赂吧。
如果送美男给贵妇人是性贿赂,那么送美男给男人算不算性贿赂呢?历史上有没有这样的事情呢?
答案是肯定的!
明末清初,最为臭名昭著的大汉奸,除了吴三桂和范文程,就剩下洪承畴了。在很多的野史、小说和影视剧中,皇太极的爱妃布木布泰自荐枕席,和不愿投降的洪承畴春宵一度,第二天洪承畴就投降清国当汉奸了。
这种说法很明显是民间演义。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明末的士大夫已经因为“不许狎妓”的禁令逐渐把兴趣转移到了美男子身上。因为从涂脂抹粉充满阴柔气息的“花美男”那里,可以获得和美女一样的快乐,也不会被都察院的御史们弹劾,何乐而不为。(浪子燕青,据说就是卢俊义的娈童)
当时的皇太极通过多方打听,了解到洪承畴的这一爱好,专门从内地给他找来了交往多年的“花美男”,这一诚意深深打动了洪承畴,从此心甘情愿为皇太极服务。
据说,日本战国时代有个家族专门养育娈童,把自己家的公子哥都养成阴柔的“花美男”,然后送给藩主大名当性伴侣,兼有保镖的功效。你知道这是哪个家族吗?你还知道哪些古代的性贿赂形式?快来说说吧!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igoo
和防止其它贿赂一样,防止性贿赂,常规做法都是通过律法。针对性贿赂,很多朝代都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律法。对于违反的官员,根据相应的律法做出处罚。
性贿赂因为取证困难,或者接受性贿赂的人过多,有时候朝廷会采取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但是在党争的时候,或者扩大打击面的时候,都可以通过性贿赂这条线把人给拉进来,一并除掉!总之,想不想用性贿赂治你,全在于皇帝、权臣的心思了!
有些皇帝们会采取一些律法之外的手段。比如武则天的告密制度,明朝的特务统治,雍正的密折制度。他们通过这些手段不难掌握官员们的一举一动,当然也包括性贿赂。
官员们除了正妻之外,还可以纳妾。对于品阶高的官员,皇帝们是很重视他们妻子的地位的。必要时还可以采用册封等方式来提高巩固他们妻子的地位。
有很多官员想纳妾,遭到自己妻子的反对,最终只能作罢。即便是纳妾,也是妻子给选择的。皇帝们通过这种方式也能避免很多性贿赂。
皇帝出面帮官员整治不让他纳妾的妻子,都是野史传言。皇帝们还是很看重这些“悍妇”和“醋娘子”的。她们帮皇帝把官员们的裤裆看得严严的。
有些官员的妻子,任由自己的丈夫随意纳妾。有些官员纳妾数量较多,也没有掌握住任何性贿赂的证据。皇帝们就会通过赏赐的方式,赐给官员一个姬妾。由于该官员姬妾较多,也就没有任何理由拒绝皇帝的赏赐。被赏赐过来的姬妾,很自然的就担负起了“悍妇”和“醋娘子”的角色,必要时甚至比皇帝的密探更管用。
五代十国时期的南汉则规定,凡是考上进士的,必须要先进行阉割,然后才能委任官职。这是从根儿上杜绝了性贿赂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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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绿叶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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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
顾名思义,“性贿赂”也应属于整个贿赂范畴,所谓“性贿赂”,所指即为某些人为了满足那些权贵之人的性欲为手段变相进行贿赂的手段。“性贿赂”这个词汇放眼于封建社会来看的话,也是时有发生的,但随着近现代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思想观念的开放,当性已经变成了可以为人所自由利用且能接受的资源之时,那么性的地位便等同于金钱财富一般,日渐成为人们贿赂的惯用手段。并且在很多时候,“性贿赂”的贿赂手段所带来的效果已经远远超过了其他方式的贿赂。
古言道:“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正如月有阴晴圆缺一样,人也有七情六欲,且极其难以满足。古之今往,但凡是正常人,都会不可避免地拥有对“财色”的贪念,正因为如此,“性贿赂”也就随之而来了。翻阅众多史料,我们姑且可以将“性贿赂”理解成为古代三十六计中的“美人计,而且行此手段的典例也是屡见不鲜、大有存在的。正因为性贿赂的存在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故封建历代政府对此也是颇为积极地作出了回应!
其一:明律法令
在我看来,人本身欲望的存在也正证实了“存在的即是合法的”这句圣人之语,但由于“性贿赂”广发于官场,且久而久之渐成风气,古代政府便再也不能坐以待毙了,于是“明律法令制度,完善监督体制”就成了古代政府的惯用技俩。
古代依法治理性贿赂的案例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舜禹时期),早在皋陶造律时,就已经有了成文的律书,书中记载:“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先秦时代,某些人利用女色行贿称之为“昏”,相对应的受贿者则称之为“墨”。夏书记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性贿赂”最早被具体放入明文律法始发于唐朝,唐律中就有记载。。《唐律疏议》曰:“有事之人,或妻或妾,而求监临官曲法判事,娶其妻妾及女者,以奸论加二等。”
自唐朝之后,宋元明清等朝代对“性贿赂”的律法制定更为严格。
其二:实时监督
如果只是严明律法的话,无论古今,对待犯罪行为都不能产生最为根本的效果,毕竟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起到了“事后保障”的作用。“性贿赂”一时成风之后,法律体系已然不能全盘兼顾到受贿者与行贿者这两个交易群体,故朝廷的监督体系便产生了作用。众所周知,我国古代的监察体系是同封建政治体制共同发展的,由秦朝的御史大夫再到清朝的监察御史,历经两千多年封建制度的不断发展,监察体系也在历时而变。
在有了监察权力的前提下,监察官员便可针对某些私下从事“性贿赂”的官员作出相应的反应,即直接上报于皇帝,如此一来,“性贿赂”之风气便可得到有效抑制。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kofterry
最早在商朝的时候就制定过有关官员行为的律法。里面曾明确地提到过,官员不能随意的不知节制,放纵过度。如果被查到的话会丢官职,严重的话耽误了大事会被处死。
所以古代很多的朝代都有过明确的律法,规定官职人员能做的和不能做的,尤其在性贿赂方面条例众多。并且违反了都会有残酷的刑法等着他们,这些惩罚一般都会涉及罚俸禄,降管职在有严重的则卸去管职打入大牢,并且还会连累全家。
另一方面官员的生活作风也要严加管理,要让他们形成良好的作风。这个与自我的良好行为规范约束有很大的关系。同时也运用社会道德的力量来监督他们。
我国古代虽然一个男人可以娶多个女的,但真正的老婆只有一个其余的都是妾。所以朝廷会严格规定官员们妾的数量和来历。不会放纵他们让他们有过多的妾。同时也不允许娶乐妓,这样就从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预防作用。
不过我们要知道自古以来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古人们会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来应对。比如在家外面买一栋房子里面养很多女人,在家里养干女儿等等。所以这件事还是要严加管制的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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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性这个东西,是不得不谈的一个话题。早在管仲相齐的时代,就已经出现了青楼妓院,但是作为朝廷官员,历代都对其有着很大的管束。
但是人性总是有弱点的,中国人自古就知道投其所好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古代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性贿赂”这种手段尤为猖獗。
姜子牙献妲己可谓最早记载的“性贿赂”,后人甚至把妲己描述成狐妖,所谓美人如洪水猛兽,能把一个朝代都给覆灭了。商朝,一个延续300多年的朝代,就在美人妲己的盈盈笑语、明媚秋波中断送了,恐怕纣王至死都不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阴谋诡计。
而大家最关注的年代东汉末年,也发生过著名的“性贿赂”事件。王允设计的“连环美人计”让吕布和董卓父子反目,于是就上演了父子争夺美人,吕布冲冠一怒为红颜,把董卓给杀了,为汉室铲除了一大祸害。
所以说,“性贿赂”一大利器,用的好甚至能覆灭一个王朝。那么如何防止“性贿赂?”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就看你能不能把控心中的弱点了。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君薄樱
贿赂一直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在古代更是有多种多样的方式去完成他,而贿赂的终极目的呢?肯定也是为了祛灾保财,而贿赂在那些小人的眼中更是一门学问,因为这需要懂得投其所好,细细观察,不然莫名其妙别人还不会接受你的贿赂 ,箐衫认为,古代贿赂的方式有很多种,用银子是最普遍也是最没有新意的,当然也是最实在的。
除了银子之外当然也归属于金钱的就是那些宝物,什么名画啊等等,反正被送的人喜欢什么就送什么。除了这个贿赂之外还有一招是很致命的,那就是“性贿赂”俗话说的好,英雄难过美人关啊,当年三国中的吕布就是不能洁身自好,忍不住接受各种贿赂最后多次杀害自己的义父,虽然武功盖世,但是却落得个三姓家奴的骂名,当初董卓用赤兔马把吕布骗了过来,并且唆使吕布杀了自己的义父投奔董卓,殊不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后来司徒王允的一个美人计加上连环计更是让吕布把董卓给杀了。
当初董卓献给吕布的赤兔马便可以算是宝物了,也算是投其所好,而司徒王允送给吕布算是美女,也就是“性贿赂”,从最后吕布杀了董卓来看,“性贿赂”的作用是远远要大于所谓的宝物的,从这个简单的例子便可以看出“性贿赂”的作用多大,在古代如果用的恰到好处的话就可以事半功倍啊,那么在电视剧中也经常看到古代的官员给上级献礼物的时候,多半是送美女。
那么问题就来了,自然不是所有人都原因接受那些人的礼物,那么如何做好的防止性贿赂呢?其实历朝历代对于这个性贿赂都是法规的,在夏书中曾经记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这其中的墨便是性行贿罪,在后来的唐朝,清朝都是有律法专门限制性贿赂的,法律还规定不允许官员去红楼等地方玩,当然在电视剧中应该也看过进京赶考的学生因为去那种地方玩就算是考上了也被罢免的,其实在古代要求真的有这么严格,只是你有这么倒霉正好被抓到了。
其实说到底就是一句话,古代那些洁身自好的官员你就算是送他在小的礼物他都不会要,更不要说什么性贿赂了,想都不要想,而如果真的是要进行性贿赂的话,那些进行贿赂的人也会想尽了各种办法,被抓住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而古代更是有不少的官员因为进行这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而升官发财的,所以如果要防止主要还是看自身是不是足够的廉洁,其他都是扯淡。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可以
历史上的“性贿赂”事件非常泛滥,而且毫无下限。甚至在三国时期,曹操的儿子曹彰因为想要得到一匹宝马,竟然需要以美色贿赂马主人才能得到。除此之外,在一些特定的历史时期,无论想要做成任何事,都需要以美色贿赂,也因此“性贿赂”可以说是发生频率最高的贿赂手段。至于古代防止贿赂的手段,一来靠的就是自己的一身正气,二来也需要一些法律法规。
南宋绍兴年间,在广东番禺有一名叫做王鈇的地方官员,他在当地胡作非为,贪污敛财,搞得当地乌烟瘴气,他也因此声名狼藉。
南宋朝廷得知后,便派遣了谏院司谏韩璜为广东的提刑官前去审查,并且专门负责侦查王鈇的案件。
韩璜接到命令后,迅速赶往了广东,并且将提刑衙门设在韶阳,准备对王鈇展开调查。王鈇得到消息后,自知大祸临头,犹如惊弓之鸟、坐卧不宁。某一天他的小妾看到他愁眉不展,所以问王鈇发生了什么事情。
王鈇对小妾回答说:“韩璜接受了朝廷命令来审查自己,看来凶多吉少。”小妾得知是韩璜后,当即对王鈇说:“官人不必担心,这个韩璜我也认识,你把他叫到家里来,我自有办法对付。”
原来王鈇的小妾本是一名妓女,曾经韩璜也经常和她在一起喝花酒,因此他的小妾对韩璜脾气秉性非常了解。
王鈇听了小妾的意见,将韩璜叫到了自己的家中,并且设下盛宴款待韩璜。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王鈇叫来了很多歌姬跳舞,此时王鈇的小妾在旁边的屋里也唱起了歌。
听到故人歌声之后,韩璜心中不禁猛然一震。此时王鈇悄悄退下,众多歌姬把喝的醉醺醺的韩璜扶到王鈇小妾面前。王鈇小妾当时哼唱着韩璜曾经送给她的一首词,因此勾起了韩璜不住的回忆。
在王鈇小妾的恳求下,韩璜穿上了舞衣,涂上了粉墨,开始唱了起来。酒后失态、失性、失德之后,第二天韩璜从一个花船中醒来。从此之后韩璜再也不敢审理王鈇的案件。当然最后二人都被弹劾,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这个事件实际上是各种“性贿赂”案件的一个缩影,行贿之人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受贿之人被人抓住了把柄。最终东窗事发之后,落得身败名裂。
唐宣宗时期,有一个叫做毕諴的人,不仅才思敏捷、文采优美,而且善于逢迎,因此得到了唐宣宗的赏识。但当时的宰相令狐綯非常不喜欢毕諴,把他外放到了地方任官。
毕諴当时为了讨好令狐綯,经过很长时间挑选了一名绝色美女,而且还给美女穿金戴银,打扮的花枝招展。之后命人将这个美女送到了令狐綯的府上。
令狐綯看后,对美女一番夸赞,并且说此女子犹如天仙下凡。但理智告诉了自己不能接受这名美女,而且还乘机叫来了儿子展开了教育,说:“红颜即祸水,尤物必害人,我若接受此女子,必然会成为毕諴鱼钩上的鱼,将来必定会倾家荡产。”
经过了一番说教之,令狐綯又把这名美女送了回去。无奈之下,令狐綯便把这名美女卖掉了,据说是卖给了当时的御医李玄伯,李玄伯又把她进献给了唐宣宗李忱。后来唐宣宗李忱也因为胡乱服用李玄伯炼制的春药和长生不老药而毒发身亡了。
实际上在先秦时期,人们已经意识到了社会不良风气带来的危害。所以商朝时期为了防止官员腐化,伊尹便制定了禁止“三风十愆”的官刑,其中三风指的是巫风、淫风和乱风,严禁淫乱在官场蔓延。
春秋时期,《左传》中也有记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其中昏指的是己恶而掠人美,即掠夺别人美好的东西。这种情况会被处以皋陶之刑,即死刑。
秦朝以后,对于性贿赂的治罪并无明文规定,但一些其他的法律也可能会涉及到女色的情况,比如唐朝就曾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置别宅妇”,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包二奶”情况。
宋朝时,宋仁宗也曾规定,负责分管刑狱的官员“不得赴妓乐”,也就是不得去妓院嫖妓。后来宋神宗时更扩大到整个司法监察人员,目的就是防止监察官员因为“性贿赂”而堕落。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怡在旅途
“食色,性也”,是古人对人性的准确解读,也算是人性的一个弱点,许多图谋不轨的人,正是抓住这个人性弱点,用美色向一些好色之徒实施“性贿赂”,把好色之徒收拾的人仰马翻,轻则丢官舍财,重则性命不保。
古今中外历史上,关于性贿赂的事件非常多,在此,我举两个典型事例,看看不可一世的人物是如何跌倒在温柔乡里的。
(埃及艳后跟凯撒与安东尼)
埃及艳后“克利奥帕特拉七世”跟凯撒大帝与安东尼的故事。
埃及艳后被称作“妖妇”,是出生在公元前1世纪古埃及托勒密王朝,一个名叫“奥雷特”国王的二公主,她集美貌和智慧于一身。他父亲奥雷特去世后,把执政权交给了她和她的丈夫,但由于两名大臣把持朝政,他们手里很少有实权。为了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埃及艳后准备借助外力来削弱这两名大臣的势力。同时,由于埃及艳后野心勃勃,想独揽大权,连他丈夫手中的权利都想剥夺。
(埃及艳后)
这时,罗马共和国的枭雄凯撒正在跟另一名枭雄庞培争夺权利,两人把战火拉到了埃及。埃及艳后经过认真分析后,认为凯撒会笑到最后,于是,她主动出击,以美色诱惑凯撒,最终,凯撒被她的温柔乡所征服,帮她除去了后患。艳后的做法,也为埃及换来了几十年的和平。
当艳后幻想着凯撒能册封她为罗马第一夫人时,不料,凯撒在公元前44年被人暗杀,艳后的美梦立刻化作泡影。凯撒死后,他手下两名大将屋大维和安东尼掌握了罗马的实权,两人为争夺权力又展开了厮杀。艳后又一次面临抉择,这次,她压宝在安东尼身上,故伎重演,又用美色贿赂了安东尼,又一次成功了。
先后让凯撒和安东尼两名枭雄顺利倒在自己石榴裙下,并达到了自己目的,这样的高明手段在世界史上并不多见。
实际上,我国历史上也有类似事件,那就是东汉末年的貂蝉跟董卓与吕布的故事。
跟艳后的私欲不同,貂蝉是为了换的天下太平,阻止战乱才充当性贿赂工具的。她让董卓和吕布两名不可一世的枭雄争风吃醋,大打出手,极大地削弱了两人的实力,为其他诸侯讨伐两人贡献了很大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貂蝉是具有深明大义的“义女”。
虽然我们在古装影视剧中能看到,许多达官贵人都有三妻四妾,实际上,这跟历史事实有较大差异。除过万人之上的皇帝外,许多官员如果已经有了妻子,如果想纳妾,必须给出正当理由,否则,朝廷会按照“重婚罪”来论处,轻则丢掉乌纱帽,重则会处以极刑,因此,许多官员不敢以身试法。
什么叫纳妾的正当理由,无非就是妻子多年不孕,或者妻子亡故,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有资格纳妾。即使有正妻的官员,想纳妾,必须征得正妻和朝廷的同意,如果偷偷摸摸的金屋藏娇,一经发现,够他喝一壶的。
因为古人受孔孟思想影响很深,非常看重纲常和伦理道德,对自己的名节很重视,宁死也不会做有损名节的事。
在古代,把“性贿赂”称作“淫风”,这在古代绝大多数朝代都严令禁止,因为像纣王、周幽王、董卓、吕布等人,因为美色,亡国亡命的例子太多了,为吸取教训,各朝各代都把性贿赂视作洪水猛兽,若有官员下水,严惩不贷。
虽然除过妻子之外可以纳妾,但妾的地位比仆人高不了多少,是用来伺候主人和正妻的,永远上不了位。即使主人想在某个妾的闺房里留宿,也需征得正妻同意。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穷游活动君
“性贿赂”一词,多在近现代题材的影视剧和贪污犯罪官员审判中出现,以心机规划美色为诱饵对目标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作为交易,从而达自己的目的。
“性贿赂”从古至今一直是屡禁不止,为此还出台了相关防止性贿赂的措施,那么我们伟大的先贤古人是如何防止性贿赂的呢?性贿赂,这三个字在我国最早的记载是来自商朝时期。
那时候,商朝的九候为了巴结商纣王,于是把自己的亲女儿献给了商纣王。九候的这个亲女儿那可是出了名的好看,有着沉鱼落雁的美名。结果商纣王接触了一阵子之后,却觉得她虽然很好看,却不会卖弄风姿。于是被慢慢的嫌弃起来,最后他的父亲还被商纣王做成了肉酱。这件事就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性贿赂。
秦始皇时就出台重婚罪律,用来防止“性贿赂”。
虽然通过刑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性贿赂,但仍是收效甚微,为此后世朝廷进行了新的尝试,那便是朝廷给提供女人,防止性贿赂。
既然是“贿赂”,那么受贿的人一般都是官职很高的人。对于这些人来说,最能吸引他们的并不是钱,因为他们已经有花不完的钱了。有句话说的好,“男人是用下半身考虑事情的动物”,这句话还是有几分道理的,男人十有八九都是好色的。尤其是对于那些镇守边关的大将,他们妻妾都不在身边,久而久之,会觉得寂寞。在这个时候,如果有人为他们送来美女,他们会很难拒绝。
古装剧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些大户人家,尤其是朝廷官员,他们的府上,经常是妻妾成群。让人奇怪的是,为什么皇帝允许大臣府上养一群女人呢?
其实很多时候,皇帝是鼓励大臣纳妾的,甚至有些皇帝还会赏赐给大臣美人。为了让大臣忠心于朝廷,皇帝不但允许大臣三妻四妾,甚至会用“性贿赂”来制止“性贿赂”。如果皇帝不赏赐美人,那么就会有其他人送美人,这样一来,腐败之风盛行,不利于皇帝统治。
但是在封建王朝2000多年里,“性贿赂”是没有停止,直到新中国成立宪法确定了一夫一妻制,宪法明确女性权利,对卖淫嫖娼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性贿赂”得到最有力的防止,但是“性贿赂”依然存在,也对应了一句老话。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安娜酥
我是老威,我来回答。只针对问题本身,不做过度解读。
我认为性贿赂无法防止。
我们可以从现代的手段来说,可以说,现代手段制止性贿赂的手段最多,比古代多多了。
性贿赂,只要两个人在一个房间相见就可以发生。请问,你有什么办法防止呢?总不能一天到晚盯着把。你盯着贿赂的女人?你怎么知道是这个女人而不是另一个女人?有十个女人嫌疑性贿赂,你就要十个人一天二十四小时盯着?拿到现代来说,有那么多的监控都无法防止,更不用说古代了。
其次,你盯着哪个官员?官员那么多,你盯哪个?就算能够锁定一个官员,你真的能够全天候的盯着?你这样盯着,人家还怎么做事呢?怎么干活呢?
所以,只要双方有性贿赂的意愿,从本质上来说,根本无法防止。我不想说古代有多少的方法,至少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来说,要讲究证据的情况来说,无法防止。除非是遇到不讲理的皇帝,认为你有这个情况,或者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是一帮人说你有,你就有了。那么这样的话,那根本就起不到作用了。只会人人自危,没人安心干活了。
对此,有很多历史上的情况大家可以好好思考一下。一个女人待在家里,只要老公不在家,去偷情,双方愿意,基本都能做到,被抓的情况是很少发生的。这在古代经常出现。更何况,这种贿赂,对方老公愿意,老婆也愿意,这边也愿意,你怎么防?放到现在都没发防。
所以,我认为,防止性贿赂,从古至今都没有有效的方法。
要防止的根本措施,应当是法律,法律能够对行政权力实现有效制约,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只要权力上没有寻租的空间,性贿赂就自然没有市场,性贿赂才能从根本上有效制止。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潇潇暮雨
古代根本就没有“性贿赂”这个概念,又何谈防止呢?自春秋时齐国创设妓院以来,官妓、家妓、商妓就一直伴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直到明清时期,才正式将官吏宿娼列入朝廷律法,而这也只是封建礼教与娼妓相互冲突的结果。
在明清之前的社会,对于官吏宿娼是不禁止的,大部分官吏都有家妓,而且自己本身就有三妻四妾,宿娼之事也不是那么盛行。到了明代,随着封建礼教的推行,朝廷开始禁止和革除地方官妓,取而代之的则是商妓,官吏禁娼也被提上日程。
秦至南北朝时期,皇室贵族醉心于宫妓,其荒淫的生活一代胜过一代。名流显贵们则是大量豢养家妓,这种风气是始于汉代,而兴盛于南北朝。这一时期的的宫妓和家妓数量是任何朝代都不能相比的,因此防止性贿赂也就无从谈起。
进入隋唐五代时期,宫妓的发展规模达到鼎盛。尤其在唐代,宫妓形成了教坊制度,地方官妓迅速崛起。唐朝对举子们十分尊崇,金榜题名则前途无量,使得大批青年才子将纵酒狎妓、一掷千金封为最高的生活追求。
唐朝时封建社会进入繁荣时期,对于官吏宿娼,不但没有法纪约束和舆论指责,而且会将这风流韵事传为美谈,使得更多人去争相模仿。在民间,人们对对私通和狎妓的现象司空见惯,对皇室的淫乐也不排斥。
唐玄宗时期的教坊,统辖四万多宫妓。玄宗与杨贵妃的风流韵事,竟引得文人雅士们羡慕不已。在唐朝后期,文人士子们都推崇及时行乐,以声色自娱,才有了所谓的“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的真实写照。
唐朝的官吏宿娼,上至宰相、节度使,下至庶僚牧守小官,几乎无人例外。此时的性对于官吏来说,根本不需要贿赂,原因就是这时的宿娼是不被律法所禁止的。唐代很多官吏是公然狎妓,甚至还有因恋妓而死的事情。
还有的官吏在外养妓生子,而唐代最出名的狎妓武将要数韦皋和路声,文臣则要数白居易和元稹了。总之,唐代人好做文章也好狎妓,这是当时的一种风气,特别是官吏宿娼狎妓最为盛行,令人遗憾的是唐朝对此并未颁布任何禁令。
因为唐朝不禁止宿娼,因此朝廷大小官员都喜欢狎妓。官府不论是在送往迎来,宴会庆典的正式场合,还是在官僚间私下的应酬聚会宴饮游玩,都要邀相陪。这种风气使得唐代的妓女都很有文采,反过来又助长了这种风气。
到了宋代,在沿袭唐代宿娼风气的同时,商妓达到了空前的繁荣。由于官妓乐舞制度的衰退,大部分的官僚、士大夫家中都蓄养家妓,以满足自己的欲望。宋朝禁止官吏与妓女同住,但是太学生与妓女同宿却被朝廷所允许。
虽然宋代对官员宿娼有了规定,而且律法中也有一条是“法官治游罪”,但这并不影响官吏的私欲,蓬勃发展的家妓业逐渐走向普及。实际上,宋代官吏的宿娼之风相比唐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到了明代,娼妓业更为兴盛,出现了礼教与娼妓并行的社会怪象。明太祖时下令禁止官吏嫖娼,违者重罚,因此妓院也只对商人和市井开放。后来这一制度逐渐纳入律法,规定“官吏宿娼,罪亚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弗叙。”
据记载,当时有官吏马合谋,此人去富乐院鬼混,事情被揭露后,明太祖将其严惩,随后顺藤摸瓜,将很多官吏都惩办。如果说官吏为了前途而不得不有所顾忌的话,那么没有职位的士庶商贾已普遍的以狎妓为风流。
明太祖总结前朝教训,制定了使官吏远离财色的法令,但他为增加财政收入又设立富乐院,却禁止文武官吏及舍人,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对官吏来讲,此种禁令是禁而未止,官吏虽有所受限,但还有三妻四妾存在。
到了清代,所有的官妓被取消,卖良为娼也被明令禁止,而私妓得到了大力发展。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律例,官吏士人狎娼者,无论文武官吏,杖八十,媒合人减一等。监生生员狎妓赌博者,削为平民,褫革治以应得之罪。
到了清晚期,宿娼之风再次兴起。娼妓业之所以能兴盛,就是执法不力及后来刑罚越来越轻所致。总之,由于封建社会娼妓业的长期存在,禁止官吏宿娼的制度从无到有,从严到松,但始终都没有上升到预防“性贿赂”的高度。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阿玖
红颜祸水,古代娱乐设施也没有像今天那么丰富。除非达官贵人不喜欢漂亮女人,不然“性贿赂”无法防止。
历史上著名的“性贿赂”贿赂皇帝,有唐一代杨贵妃大家都知道,她原先是唐玄宗的儿媳,寿王李瑁为了夺得太子储君之位向父皇李隆基献上杨贵妃。结果李瑁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李瑁非但没有得到太子之位失去了漂亮的杨玉环,反而被唐玄宗嫌他碍眼发配去替养父宁王李宪守孝。
北宋后期时,都城开封出现了一位风情婉转的李师师,这位娇滴滴的大美人自然被当时皇帝宋徽宗赵佶给看上了。但是贵为一国之君肯定不能做出逛青楼这种丑事,上有喜好下必谄之,高俅、王黼答应做好一切准备保证不走漏消息。结果还是遇到了意外,此时李师师正和周邦彦郎情妾意,突然皇帝来临周只能躲到床底下。事后周邦彦写了一首诗讥讽赵佶,宋徽宗大怒将周赶出京城。宋徽宗为了和李师师幽会专门命人挖了一条地道痛向李师师的住所,李师师就只能被宋徽宗独享。
皇帝都欣然接受了“性贿赂”,更何况下面的臣子呢?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Michael
这个真的不好管。“性贿赂”在近现代史上,属于生活作风范畴,不算犯罪。而且,就算是古代,也只是限制嫖妓,不限制纳妾。所以,很多人会给上司送美女,当小妾!
纳妾受贿最出名的是和珅!和珅的老婆很多,多达九个。其中,有五六位都是别人送给和珅的!
例如:吴卿怜,本来是王亶望的爱妾。王亶望死后,吴卿怜被京城的一个官员买走了。这个官员听说和珅喜欢,就马上送给了和珅!
豆蔻,本来是扬州名商汪如龙准备送给乾隆的,后来到和珅手里了。还有,“西方美女”玛丽、小莺、紫嫣,都是别人送给和珅的。
但是,和珅被判的二十大罪中,没有收受“性贿赂”这一条!唯一相关的是和珅纳娶了出宫的女子“黑玫瑰”为妾。这个黑玫瑰本是送给乾隆的美女,乾隆年老不要了,遣散出宫以后,被和珅收了。这一条也不是说他收受性贿赂,而是说他娶皇帝用过的女人。
并将出宫女子娶为次妻,罔顾廉耻,其大罪四。这么看,收受小妾的这种贿赂,是不被处罚的!
再说嫖妓的事!古代“性贿赂”最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就是妓院。妓院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从管仲在齐国设立官妓开始,一直到清朝雍正年间,官妓一直存在。既然官方提供妓院,那么,嫖妓在很多时候也就不算违法了。
不过,在宋朝时有规定,官妓只能向官员提供歌舞和陪酒之类的服务,上床是不行的。明朝时,朱元璋在位时就更严格了,直接不让官员去妓院。官员去妓院的,直接打60大板。等到清朝雍正继位以后,就取消了官办妓院。但是,清朝民间是有妓院的,而且,在取消官办妓院以后,开始走上繁荣和低俗。
之所以说清朝妓院变得低俗,是因为以前以官办妓院的主要业务是歌舞和陪酒。而在雍正下旨取消官办妓院后,办妓院门槛放低了,民间妓院如雨后春笋般疯狂发展了,只做皮肉生意了。当然,清朝对于官员嫖妓也是禁止的,也要打屁股。
不过,朝廷制度也是靠人执行的,在真实执行的时候会打折扣!而且,嫖妓这种事,肯定不是性贿赂最主要途径!最厉害的性贿赂还是上面说的送小妾!
(文|勇战王聊历史)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袁-小云
在古代的“性贿赂”太常见了。求官员办事,一般都会在旁侧带上一两个貌美如花的小妾,只要大人看上了,就能立刻送。
这和嫖还是不一样的,如果官员去青楼,被发现以后可能终生都不再重用。但是主动送上门的姬妾就不算是妓了,这样的事还能在当时称得上是一段风流韵事。朝廷也不会计较。
嬴政的母亲赵姬就是一个例子。赵姬本为吕不韦的姬妾,后来献给了秦庄襄王,当时赵姬还怀着孕。据说赵姬舞步曼妙,是个不可多得的妖冶女子。
身为妾或妓的女人实际上是愿意被送出去的在封建社会,一个女人的前途就是嫁个好人家。所谓的好人家就是有钱或者有地位。处于名门的大家闺秀不必为自己担心,家族会安排好她们的婚姻。但是大门大户的女儿们也是他们追求权力的一种手段,会打着联姻的旗子来互相笼络。
底门小户,或者那些吃饭都成问题,自愿堕入青楼或者被卖入青楼的女子。她们渴望能有机会接触到上层官员。如果因为貌美被选中,被送来送去的话,其实她们还是很愿意的,至少能吃的好穿的好,不必服侍太多人。
宋孝宗的杨皇后早年其实就是一个乐姬,她的母亲张氏是一名官妓,一直被送来送去,最后嫁给了一名普通官员做妾,生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长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性格温柔,聪明伶俐。被皇太后看上了,就要了这个女孩,整日带在身边唱歌解闷,算是个宫中的歌姬。养大了后,皇上看中了她,娶了她几年后,立她为皇后。
如何防止“性贿赂”?其实古代官员只要不去妓院被抓到,就不会受到惩罚。很多官员还是会去,互相搭伴,朝廷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很多朝代都设有官妓,比如明朝,有人还给朱元璋上过撤销官妓的奏折,但是朱元璋并没有采用。导致朝廷上下乌烟瘴气。
所以说能和性贿赂搭得上边的,就是外面人找当官的办事送的女孩。这种事情是无法避免的,也不会遭到朝廷的惩罚,也不算强占良家妇女。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aprilkitty
我想说乃写小说是打算短片投稿长篇出版还是网文嘎?
如果是网文的话,被一些小网站转载是不可避免的,就是新手的文他也会转,这是个普遍现象,没什么好追究的~~如果是出版的,那么一般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不论怎么说,文文的版权都是在你手上的(签约除外),所以你是可以追究的。
PS:小网站的转载就算了,基本所有文他都会去转,影响不到你的利益你折腾也没什么意思嘎~
但是你貌似是想写出版的。。。
出版的是短篇还是长篇一般的出版社(杂志社同)都是要收电子稿的,所以手稿只能当做草稿啊,你想哪家出版社收作者的手稿然后再一点一点的排版呢?没有人那么闲的。。。
BL倒没什么,不过暧昧的基本都是出版不太好~你看那些以男同H为线的文一般都是网文来着,如果写得好是可以有不错的反响,可是出版的却是寥寥无几,鄙视倒是不会有,毕竟现在读者口味重哈~不过拿来当网文是个不错的出路。。。
PS:打字是个苦逼的活,尤其是我还说了这么多。码字去……
不会织博的lala小姐
"贿赂"是一个汉语词汇,本指为谋取个人的不当利益,以金钱、或其他手段买通、打点有关方,而达到目的的行为。
而"性贿赂"则是一个新名词,古代存在这一现象,但并无该词汇。
食色、性也。人之本能。但应在社会道德标准的范围以内。
孟子提出的是,人之初,性本善。而荀子提岀的是,性本恶,和耳好声,目好色等。说的都没错。人后天的学习及道德修养就是抑恶扬善。
古代的官宦、富贵人家哪个不是三妻四妾,明的是买、纳。而暗地里也存在被人送的。当然不会平白无故的送,而是有目的有所求。这种行为也可称为现在所说的"性贿赂"。
最大的"性贿赂"首指张邦昌,他做了几个月的伪皇帝,怕遭清算,买了一个貌美歌妓献给高宗赵构为妃,不仅保全了性命,还升了官。
明末田贵妃的父亲田弘遇买来名妓陈圆圆并收为义女。最后送给吴三桂,目的是在动乱中保住田家的富贵。
几千年纳妾制度的形成,很难改变。也极少出现过终身一妻一夫,但多属于惧内。唐朝房玄龄被太宗赐予两名宫女为妾,竟遭房夫人坚决反对。太宗以一壶"御毒酒"相威胁,她却一饮而尽,原来是一壶醋,从此便有了"吃醋"一说,太宗再也不敢过问房家的家事。
"性贿赂"在古代还真没有防范的好办法。他和现在的一夫一妻制不同,容易暴露。古人的多妾制,妾的来源很多。防止起来就很难。
就如同"肉烂在锅里",已很难分清哪块是自己买的?哪块是别人送的?大多在抄家清算时才可露出端倪。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jason_zy
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其实还真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效果也很明确——无法防止。
古代性贿赂主要出现的情况主要就在官场,但是官场有何规则呢?且让我们一一道来。
官场上这种事情可以说是司空见惯,毕竟男人感兴趣的除了财富和权力,基本上也就只剩下女人了,清代有本书叫《道咸宦海见闻录》,作者是一位沉浮宦海三十多年纵横南北的老官僚,根据他的说法,当时全国朝廷上下的风气也是非常糜烂,当时全国有几个肥差是人人羡慕的,一个是陕西粮道,一个是江南盐道。
而这书的作者为了当上陕西粮道居然贷款一万七千多两银子,在当时是一笔天文数字般的巨款,足够在当时的北京买100套四合院,当上陕西粮道之后,他不仅一年时间就还清了贷款,还给家里寄了两万多白银,这堪称是超级肥差了。
正是在这个位置上他充分见识了官场的各种丑恶,当时为了交际,他每个月都得经营宴会,送往迎来的事情一大堆,而送钱的名目繁多,比如炭敬(冬天给),冰敬(夏天给),其中就包括专门贿赂的茶钱(就是去淫乐的钱),每次外官到陕西,他不仅得带着他们大吃大喝,还得风花雪月一番,花销非常巨大。
根据当时朝廷的禁令,官员禁止去青楼,但是在陕西等地是天高皇帝远,根本就是一纸空文,当时道光皇帝崇尚节俭,京城官僚十分“清贫”没什么油水可捞,但是外官一旦进京,那就不得了了,京官就会如狼似虎,各种请帖发的满天飞,伸手要钱无日无之。
早在唐代我国就曾经颁布过如果官员被发现有伤风化的行为,就会直接剥夺官职,但是这一规定几乎没什么用,送女人简直就是正常的交际手段,比如明代戚继光对张居正之类的,甚至皇帝都会成为对象,比如康熙下江南的时候,当时的江南总督莫洛就给康熙帝进贡了四个女子,莫洛因此官位极其显赫,成为了清代江南一霸。还有曹寅一家也是在康熙入住江宁的时候给他进贡大量女子,才使得他地位极其显赫,获得密折专奏之权。乾隆下江南甚至闹出皇后剃发之类的事情。连皇帝都如此,上梁不正下梁歪,更别提下面的大臣了。
要说古代防止性贿赂主要还是想办法约束官员自身,比如禁止去青楼,禁止破坏一夫一妻多妾制,但是并不能真的解决问题,封建社会的制度下,这种事情在民间其实更加凄惨,当时的民间穷人为了贿赂那些税吏和地主很多都得交出自己的妻女身体,甚至建国前苏北农民对地主甚至负有所谓供妾的义务,穷人家的第二个第三个女儿,都得送到地主家里,给地主和他的儿子们使用,当小妾,甚至连和尚都有这种要求,当时和尚有种说法叫:有好媳妇的种好地,没媳妇的开荒地。
所以说封建社会最终毁灭,那真是谢天谢地了。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BleedingWo
“性贿赂”可以说古来有之。而且也是大多数人最难抵挡的一种贿赂方式。在历史上也有着数之不尽的成功案例。那么古代是如何防止性贿赂的呢?
古人讲:“食色,性也。”也就是说好色是一个人的本性使然。这句话一点没有错。性就如同吃喝拉撒一样,都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都是人们内心欲望的正常表达方式之一。因此很多人便会投其所好,利用美色去达成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那么古代的人,尤其是那些身居要职的官员们,如何防止性贿赂就显得格为重要!
俗话讲:英雄难过美人关。中国历史上有许多著名的性贿赂来实现目的的成功案例。比如说赵国的巨商吕不韦认为在赵国为人质的秦国公子赢异人“奇货可居”。于是便将自己府中的绝色佳人——赵姬赠送给无人看好的落魄公子赢异人。最终吕不韦获得了赢异人的信任和器重。赢异人也在吕不韦的帮助下顺利的回到了秦国并且做了国王。后来吕不韦凭借着拥立之功,官拜秦国相国一职!更是成为了秦始皇嬴政的“仲父”。
吴越战争和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为世人所熟知。我们也知道,越王勾践之所以在兵败之后能够活下来,并且得以回到国内卧薪尝胆再次举兵反灭吴国,就是因为越王勾践的谋臣文种、范蠡从越国民间选择了姿色貌美的八个美女送给了吴王夫差。从此吴王夫差沉溺于女色(尤其是特别喜爱西施)怠于国政,慢慢沉沦在温柔乡中。最终吴王夫差被越王勾践反杀。
正是因为古代历史上给我们留下了太多利用美女去蛊惑和贿赂他人的真实案例。因此历朝历代的官员们和名人们为了防止被性贿赂而授人以柄。因此许多人都将自己的爱好和性欲故意压制住。比如说清朝晚期的重臣曾国藩年轻时曾经有一段时间为了改掉自己好色的习惯,就不断的告诫自己一定要远离美色。应该树立远大的抱负和理想而不应该整日沉迷于美色。因此曾国藩才有了“近乎完人”的美誉。
其实中国历来都是奉行一夫一妻多妾制,而且关于纳妾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样的婚姻制度其实就是在防止官员受到性贿赂。尽管接受性贿赂并不会触犯法律,但是这也是涉及到一个官员的名声和作风问题。因此一旦发现官员受到性贿赂在历朝历代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最轻的惩罚方式也会被贬官或者罚俸。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肥莹莹
每一个倒下的人后面都有一个女人
这也是广义上对性贿赂的一种说法。具体上来是人+不正当性服务+谋取利益。若是放在男权至上的封建社会,能满足这三个条件吗?
一个妾或妃子,不就解决了问题?
所以不能用“性贿赂”来描述古人,换种准确的说法,叫“美人计”。也就是俗称的送糖衣。
古时候的美人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进献
1.弱国向强国,一般是指战败国向胜利国。比如越王勾践筛选美女给吴王夫差,其中就有浣纱双姝——西施和郑旦。
还有苏妲己、褒姒等。
2.臣子向皇帝。馆陶公主进献美人给汉景帝刘启,平阳公主进献卫子夫给汉武帝刘启,太平公主推荐张昌宗给武则天,张昌宗又引荐哥哥张易之
二,联合(或结盟)
1.联姻
一句话概括就是“贵圈很乱”。在历史上最著名莫过于关陇集团内部联姻,典型的就是李世民和杨广的关系。
杨广和李渊是表兄弟,是李世民的岳父,李渊的外甥女又是杨广的妃子。
最令人诟病的是汉惠帝刘盈娶自己的亲外甥女张嫣为皇后
2.和亲
这就牵扯上外交关系了,历史上有王昭君,她嫁于呼韩邪单于,而后服从匈奴旧俗,再嫁呼韩邪单于儿子复株累单于。
也有隋朝义成公主嫁突厥可汗,后来义成公主救过隋炀帝,收留过萧皇后。
(萧皇后剧照)
三,送糖衣
这种情况就比较多了,比如王允送让月羞的貂蝉给吕布,又比如吕不韦送赵姬给秦异人。
古代又是如何防止这种“送糖衣”呢?从各种迹象来看,基本上没有人拒绝过,高高在上的皇帝甚至认为美人比江山更重要,何况普通人?
可以说一旦实施“送糖衣”策略,成功率接近百分之百。英雄总爱美人,男人总爱女人,异性总是相吸,足够利益能撬动人性……
但是必须保证“家齐”!古人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家不齐,如何治国平天下?
所以封建社会诞生了策略,有以下:
1.一夫一妻制,妻子必须明媒正娶,历经三书六礼!且,家里只能有一位妻子,否则便是触犯朝廷的法律法规!
2.朝廷封赏诰命夫人,稳固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
3.确定“妻之外的女人地位低下”思想。也就是妾的地位低下,可以物品的形式进行买卖!礼记说:“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送糖衣”只是在诸多妾中多了一个泄欲的东西。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鱼d记忆
“性贿赂”是直白又露骨,关键他是个现代人口中的时髦词汇,古人向来喜欢附庸风雅咬文嚼字,自然不会用这么粗鲁且没有文化内涵的词汇来形容人事,古代所谓的性贿赂,那不就是美人计嘛!(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历史三日谈)
要不要中美人计,以及中多狠的美人计,那都是要看被施对象的计谋和权变,能够在“上当中”托底,做到适可而止,美人计看似温柔甜美,背后往往是蛇蝎心肠,被咬一口,那不是十年怕井绳的事情,而是关乎姓名!
历史上最著名的美人计恐怕就是四大美人之一的貂蝉,被他的义父王允利用施计董卓,董卓那是常年喝西北风的狠主,在西凉一带那是小霸王的主,长期吃沙子啃窝头的日子,当董卓有机会到长安享受荣华富贵,开始也不是这么个安排。
开始大将军何进召董卓进京,那是抵抗阉党的,只不过后来何进被阉党火并掉,董卓趁机打扫了战场,最终入主长安,把皇帝都才在脚底下随便侮辱,更不要说那些混了几十年还不如董卓动刀子动枪位高权重的大臣们心里嫉妒啊不平衡。
尤其是那个司徒王允,为了打击报复平衡心理,专门调教培养出了大美女貂蝉,为的就是离间董卓和他的鹰犬吕布,在线给董卓之前,先给吕布品鉴,一品对味还想再品,结果不行了,司徒王允迫于董卓淫威,把貂蝉献给董卓了。
到嘴的鸡飞了,吕布自然内心不满,但还不至于翻脸,但日子长着呢,日久生怨怨气郁结,最终俩人翻脸,吕布弑干爹,这就是典型的美人计,说粗鲁点这就是“性贿赂”,不管古代还是今天,凡是沾腥,那都没好下场!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pennie
我们经常听到一句话,“食色性也”,这是孔子说的,意思是,吃饭和色欲这都是人的本性。
还有一句话,“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即便像这样亲如兄弟,性格、爱好等都会存在很大差异,放眼整个社会,芸芸众生,每个人的嗜好自然就更不同了。有人视贞洁如生命,有人视金钱如粪土,也有人见色起意,铸成大错。
爱财的,就给他钱财,好色的,自然就是美女了。
性贿赂对象
天下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来,既然有人好色,必然就有人操皮肉生意,这中间就少不了掮客。一般而言,性贿赂主要发生在商人与官员、官员与官员之间。
古代官员往往掌握着稀缺资源,商人为获取钱财、下级官员为获取升迁、上级官员“安抚”下级官员......往往就会利用人的这种生理本性,通过“性贿赂”的方式来完成。
其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寻求与之相匹配的价值回报。
性贿赂形式
我们知道,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交易形式,无非两种,一种是批发,一种是零售,“性贿赂”亦是如此。
“批发”的场所主要发生地是各种形式或规模的青楼,俗称妓院,主要走量,单价较低,用于满足集团化作战需求;“零售”主要是单兵作战,对女性要求水准高,除了要求好看的皮囊,还要具备有趣的灵魂,因此,这样的女子不仅仅是手艺好那么简单了,琴棋书画、吹拉弹唱说不上精通,起码也得会几个吧,不然怎么能换取高额回报呢?所以有专门培训机构对接此项工作,清朝风靡淮扬一代的扬州瘦马即是其杰作。
性贿赂预防
既然交易方式分为“批发”和“零售”,预防的途径也就只能从这两方面去做。
1 “批发”
战国策·东周策:“齐桓公 宫中七市,女閭七百,国人非之。”
我们知道,齐桓公是春秋五霸之首,对外称霸,自然少不了国内经济的支撑,管仲为了提振经济,开设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官办妓院,因此,管仲被妓女尊为祖师爷。
后来的历朝历代,虽然朝廷不再官办妓院,但是官府和妓院总是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朝廷亦是禁止官员涉及这种交易,每个朝代都有这种律法,处罚措施也很严格,打屁股、罚钱等不一而足。道理很简单,就像毒贩子从来不吸毒一样。
“批发”是去店里做大宝剑,招摇过市,毕竟不能把所有人的嘴和眼睛都堵上,所以被发现的几率大一些。
2 “零售”
“零售”相对于“批发”而言,形式多种多样,也更为隐蔽。小成本的可能租个优伶,以演出的形式带到主家,住个十天半月的,人不知鬼不觉。
还有一种更厉害的,直接送人。《大明王朝1566》里面有这么一段,芸娘和沈一石吵架,原来,芸娘是沈一石花了二十万两白银买的瘦马,被他送给了杨金水。
像这种情况,朝廷查的更严,不要以为在古代三妻四妾,就可以为所欲为,妾也不是随便就可以纳的,那都是有规制的。另外妻就是妻,妾就是妾,正妻地位不可轻易废掉,所以在这个方面彻底堵死了送来的妾转正的可能。再有,糟糠之妻不下堂,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双重压制。
效果如何
不可否认,这些措施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有用的,对于维持当时的社会道德和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凡事皆有例外,总归有漏网之鱼的,特别是如果撒网之人想网开一面的话,比如坊间传闻的李师师和宋徽宗,还有同治皇帝死于花柳病......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tangtanggee
看到这个问题,笔者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怎么防?估计全天下的男人都防不住吧?但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问了,我也诚心诚意的回答好了。
俗话说的好,色字头上一把刀,多少千古豪杰都栽在女人身上,甚至爱美人不爱江山,比如那位著名的英国国王,虽然这样的说法未免有贬低女性之嫌疑,但“个中厉害”,谁用谁知道。
在中国古代,不管是官场还是商场,“投其所爱”是其必修课,有人爱琴棋书画,有人爱金银珠宝,但有人却独爱美色。在古代,因为“性贿赂”而成大事者,比比皆是。
王司徒献貂蝉离间董卓父子东汉末年,皇帝赢弱,西凉董卓趁机带兵入朝,挟天子以令诸侯。董卓掌控朝政以后,把宫廷里搞的是乌烟瘴气,众大臣更是敢怒不敢言。司徒王允为了除去董卓,特地把自己府上的侍女貂蝉收为义女,让董卓之义子吕布无意中看到,吕布喜欢上貂蝉以后,又说此女为董卓所看重。王司徒通过貂蝉,一女嫁二夫,是典型的“性贿赂”,结局嘛,想比大家都知道了,吕布年轻气盛,经不起王允的挑拨和留恋于貂蝉的楚楚身姿,于是冲冠一怒为红颜,杀了董卓,在三姓家奴的路上越走越远了。
风流武则天喜提“男宠”说了一个女性贿赂男性的,再说一个男性贿赂女性的。唐朝时期武则天当权以后,压抑在她身上的女权思想彻底迸发,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为何女人就不可以呢?于是乎,收男宠于后宫成为了武则天最爱干的事之一。
武则天最先的男宠是大和尚薛怀义,后来爱上太医沈南蓼,但是这两个人年龄太大,力不从心,武则天的女儿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把自己最喜欢的两个“花美男”张易之、张宗昌兄弟送给武则天,则天女皇非常满意。
当然,火车跑得快,全靠女皇带,有什么样的老子就有什么样的儿子。在女皇大人的带领下,太平公主、上官婉儿对别人送给自己的美男都欣喜“笑纳”。
结束语例子便不在多举,笔者想表达的意思已经足够清楚,“性贿赂”在我国古代是非常普遍之事,也是最为难防之事,这种人性深处的诱惑能经得的人无不是大成就者,像周幽王、西施和吴王夫差,妲己和商纣王等等,都是血淋淋的反面例子啊。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小滕
古代都是处于封建男性集权的时代,而女人的地位在哪朝哪代都处在底端,女性不是生孩子的工具,就是玩弄于鼓掌之间的物品。古代女性被一家之主送来送去都是常有的事,我认为“性贿赂”这个词在古代说白了就是美人计。
大名鼎鼎的汉武帝路过平阳公主府,一盏茶的功夫就得到了一代贤后卫子夫。那么,汉武帝得到卫子夫,平阳公主刻意用女人来讨好自己的皇帝弟弟,这是否能唤作“性贿赂”呢?汉武帝也未曾避免啊!
昔日,吴王夫差破了越王宫,勾践卧薪尝胆前夕,送上美女西施作为礼物给夫差,夫差照单全收。那么,勾践的行为岂不是“性贿赂”吗?骄傲的夫差也没有防止啊!
司徒王允将貂蝉先后献给了董卓与吕布,这俩人不也是被王允给成功“性贿赂”了吗?
再说到汉匈和亲,匈奴单于得到了一位汉朝公主,就停止了对汉朝边境的骚扰,这不也叫“性贿赂”吗?
这样的例子,可以说是信手拈来。在古代,美女都是达成利益的工具,男尊女卑的思想导致他们都觉得这不是在“性贿赂”,你也这么做,我也这么做,为何要防止呢?所以,古人创造了一句名言: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
到了唐宋,也就进入了一个世俗门第的时代,如果一个女人不是出生在官宦家族,可以说她的身份就等同于奴隶。这样一个时代,“性贿赂”这个名词还会存在吗?
将小妾随便送人就是在唐宋时期形成的,老婆都能送了,所谓的“性贿赂”在这样一个时代都成了家常便饭,你敢送我就敢收……
可以说,唐宋之前,“性贿赂”这个词根本不存在,而真正出现是在明清。
因为朱元璋,从明代开始,出现了反腐之风,为了大力整顿官吏作风,从而就出现了官员不许逛窑子之类的规定。一个官员和“性”扯上关系,就是作风不良,在整饬贪官的形势下,从而就出现了“性贿赂”这个罪名。
但是,要知道的是,由于明清时代依然是男尊女卑,因而“性贿赂”这个罪名在处罚力度上依然不痛不痒。
明律定罪:在职官员,无论大小,皆杖责六十大板;官员子弟,则是永不入仕。
清律定罪:在明律的基础上,加了一条,吃饭也要杖责六十……
这样的规定,有何用?在屁股上打几下,然而好了又接着那样做,所谓的“性贿赂”如何能防止,尝到了甜头,反而越干越猖狂。
综上所述,古代女人没地位,律法又等同儿戏,“性贿赂”是防止不了的,谁叫古人把它唤作美人计呢!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喵喵alice
如果你想防止自己写的小说不被别人抄袭的话,那么你就应该尽全力的去控制自己的小说,不会让别人抄袭,然后如果你有很多粉丝的话,你就再把这个小说发表出来,然后这个时候你的粉丝都知道这个小说是你最先发表的,然后你应该去做一些声明或开一个那种发布会,就说这个小说就是你自己写的,然而不是别人写的,如果是朋友别人抄袭的话,那么你就应该去追究他们的责任。
美人鱼晴紫
腐败既是历史现象,也是全球现象。
在中国古代,男人是可以纳妾娶小的,但官员的生活作风问题仍备受重视。早在夏初,已开始利用立法来防止官员在这方面犯错。
在中国古代,统治者出于规范封建伦理、维持统治秩序和教化百姓的考虑,历代朝廷都出台有对官员生活作风进行约束限制的规章制度。
在古代中国的相当长时间里,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上至皇帝王公,下至黎民百姓都是这样,而不是一夫多妻制。但在“一妻”之外允许纳妾,即过去民间所说的“娶小老婆”,亦即所谓的“媵妾制”,合称为“一夫一妻多妾制”。
从先秦到清末,中国是一直禁止男人娶两个妻子的,历朝的法律中,都严禁“有妻更娶”。
而且越往前对“重婚罪”的处罚越重,先秦时可以判处死刑。虽然在元代以后对民间娶两个妻子处罚减轻,但对官员的处罚仍比老百姓要重,元代要摘掉乌纱帽,清代则要降级。
媵与妾名分不同,媵是次妻(侧室),在家庭中地位高于妾。一个官员可纳媵妾数量的多少,与其行政级别和社会地位相挂钩。官大者多,反之则少。
虽然法律规定严格,但官员“乱来”超标纳妾或变相纳妾现象仍屡见不鲜。如在唐代,很多官员“家外有家”。这种丑行一旦曝光,轻者遭纪律处分,重者摘去乌纱帽。
除了绕开纳妾指标限制、包养情妇外,古代官员最常见的生活作风问题还有以狎妓为主的性消费。在中国古代,不少地方有青楼存在,但并非每朝都允许官员随意逛妓院。
宋仁宗时曾规定,负责分管刑狱的官员提点刑狱“不得赴妓乐”。宋神宗时更扩大到整个司法领域,所有监察官员一律禁嫖。时丞相王安石亲自主抓官员嫖娼问题,不少官员因此被查处、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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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棒冰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防不胜防
男人有三好,权、钱、色,面对这三者,连岳武穆都得回避,对于赵构所寻的治国之策,他也只是说
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一般百姓面对诱惑,损失的也只是一人一家,但是对于官员来说,如果不能抵抗诱惑,那可能是一路哭,甚至一国哭。史书中因官员被腐蚀,造成重大损失的反面教材比比皆是,为解决男人三好,历代君王为之头疼,历代忠臣良相为之绞尽脑汁
权钱不提,对于色,古代真想出点办法
告子说,食色性也;孔子云,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圣人都说好色乃本性,所以对于防止好色衍生出的性腐蚀,古代君王良相们采用了多种方法
其一,赏赐,堵不如疏
防止性贿赂,从商朝就开始了三禁,即禁巫、禁淫、禁乱,总得说来,效果不是很理想。所谓堵不如疏,与其别人贿赂,不如自己赏赐,到了春秋时期,管仲创造性的开办了“女闾”,即官办妓院,这个女闾后来衍生出了汉朝时候的营妓乐营制度,隋唐教坊司……对于重臣大将,除了开放教坊司,皇帝本身还会时常的赏赐,比如赏赐某某美女多少多少名……
无论开妓院还是赏赐美女,意思都一样:不是好色吗,我给人给地方
其二,重罚定规矩,规矩不多就两条
一个是禁止官员妻妾失秩。所谓妻妾失秩,就是明确一夫一妻,小三不能转正。对于妾室,也有明确规定,婢女不能为妻,乐人不能为妾,妾室数量随级别定。对于违反制度的官员,轻则廷杖重则流放两年。有了这样的规矩,贿赂的枕头风基本上能少吹不少
二是禁止官员上青楼喝花酒。青楼藏污纳垢,就算宋朝时候的以狎妓为风流的时代,大宋朝堂也明确规定,分管律法监察审查机构的官员不得赴妓乐,到了明朝这项规矩最严格,官员及其子孙嫖娼,廷杖六十,终身不得为官
一手萝卜一手大棒,虽然杜绝不了性腐蚀,但对于朝纲清廉,还是起了重要作用滴。除了上面两种方法,还有精神上的“控制”,比如儒家的理学教育等,这就不再展开论述了……
感谢阅读,一家之言,我是不务正业的灵石蕴珠宝,喜欢点赞加关注,常聊聊呗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liu_yuxiu
网络创作的话,除非是比较出名的作者,不然真的没法维权,出名的也很难维权,国家不重视创造,这是国情。即使是出版了书籍,也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被抄袭。所以没有什么好的办法,除非自己特别出名了,大家都知道是你写的,知名度比高。而且有很多手机壳都是专门针对一个手机型号来设计的。
熊小佡
其实在古代是没有“性贿赂”这个说法的,当时只能称为“美人计”,而且美人计也是三十六记中的一记。
春秋时期越王与吴王有不共戴天之仇,越王卧薪尝胆,听闻吴王好色,四处寻觅美人,最后当时以美貌闻名的西施被送去给夫差当妃子。除此之外,王昭君、貂蝉也都是美人计中的棋子,历史上的四大美人多半都是政治的牺牲品,还有周瑜“赔了夫人又折兵”其中也包含了美人计,本来是想用美人坑诸葛亮,没想到最后孙尚香和诸葛亮真的成亲,这才有了历史上的这句话。其实,再后来,朝廷官员如果说经常出入声色场所是很容易本弹劾的,
但是在古代,“性贿赂”是不可能防范的,毕竟古代男子只要是有点地位、金钱的, 都是妻妾成群,想要结识他们,并且取得好感,往往都是从女人入手。这一点,古今之外皆是如此,古代得妓院除了是男人寻欢问柳的地方,其实也是很多朝廷情报的来源,这一点在很多电视剧中也有体现,一些官员将自己的暗棋放在妓院,通过女人去打听到一些机密,
所以说,人们经常会说“吹一吹枕边风”也证实了,关于打听男人的秘密,女人会有自己的一套法子。但是,现在不能以这么一个观点去看待问题,不论是在什么岗位工作,我们都要杜绝“性贿赂”这个违法的事情,自己不要去做,也绝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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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chen123
古代的性贿赂和现代的区别
现代性贿赂最主要的方式是情人和包养,有时也涉及嫖娼。行贿人和受贿人有男有女,各行各业都有,有些是行贿人为自己的利益而献身,有些是找别人给受贿人提供性服务。
古代女人以在家为主,抛头露面较少,男人是社会的主体,行贿人和受贿人都是男人,而行贿的东西基本限定在妓女和可以买卖的年轻女子,这些女子不是为自己行贿,她们只是交换物品。
由于女人自身没有行贿的需求,而且经常在家,这就决定以情人通奸的方式行贿不太可能。
古代性贿赂的主要手段古代性贿赂的手段之一是送女人,而送过去的女人会以各种方式存在。
刚才说过,情妇不太可能用做性贿赂,除非女人的老公为了自己的利益愿意让老婆给受贿人服务。
古代也有包养,一般是怕家里正妻或者顾及名声,不能声张,才会悄悄找个住的地方放在外面。这种不是妻也不是妾,养在外面不让知道的就是古代二奶,叫做外宅。
《红楼梦》里尤二姐就是外宅。
送来的女人做正妻不太可能,最好的出路是做妾。
如果不好做妾还可以做丫环,丫环照样能侍寝,《红楼梦》里贾宝玉和袭人,贾琏和平儿,大家都心知肚明,只要正妻不怪,谁也不会见外。
两汉魏晋时期,大户人家还可以养歌妓。
明清没有歌妓,但是家里养戏子什么的也没问题,《红楼梦》里梨香院就养了十二个小戏子。
只要受贿人喜欢女人,行贿人就会屁颠地送过去,这种事例千奇百怪,有的到了极不要脸的地步。
名将戚继光就给首辅张居正送过美女,没想到吧?
边将江彬把后军都督府右都督马昂的妹妹介绍给明武宗,问题是马妹妹已经有了身孕,但明武宗毫不介意,高高兴兴把人接进豹房,直接喜当爹,也不知道后来孩子给折腾流产了还是生下来还给了马妹夫,咱也不知道。
锦衣卫都督同知于永是西域人,他对明武宗说回回女子和中原大不一样,然后跑到一个姓吕的都督家里把人家十二个回回舞女要了过来送入大内,更不要脸的是,他还建议武宗把西域籍的官员家眷叫进宫里,挑好看的留下。
戚继光好歹是花钱买的送人,江彬和于永损人利己,专干不要钱的买卖。
和官员狎妓喝花酒也是性贿赂的方式之一,有时候这种形式不一定会在妓院,也可以在私人场合,对象也不一定要妓女,有可能是自己的丫环或者私藏的美女。古人常有娶妓为妾的事,所以给妓女赎身然后送给官员也能行贿。
在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明朝和清朝律法规定,官吏宿娼杖六十,拉皮条的也要杖五十。
逛妓院狎妓包娼可以用法令禁止,但是行贿者会送女人的话就很难防了。人家家里多了一个丫环你怎么管,有什么问题吗?人家要娶个小妾也没问题吧,你不让他娶?养外宅传出去可能名声不好,但这也不违法。
违法的我只查到两则律条(大明律和大清律相同):
府州县的父母官在任内娶所管辖区内的妇女为妻妾,杖八十;
官吏娶妓女为妻妾杖六十。
这两条都可以防止性贿赂,但问题是,真正去管的人太少,因为官员是特权阶级。年羹尧做了大将军,在蒙古有多个小妾,他的小妾不是蒙古送他的性贿赂是什么?带兵打仗都能纳妾,可见律法军法对他来说形如虚设。
而百姓就不行了,古代百姓禁止娶妾,只有过了四十没有儿子才能取一个妾。
官员接受性贿赂无人去管,百姓多娶个老婆都是犯法的,这就是古代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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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Man.™
如果从大范围来说的话,防止“性贿赂”的方法只有两个:一个是朝廷严格的惩罚制度,另一个就是人们自己强大的控制能力。但是,这都是理想情况下的控制办法,毕竟真正能做到防止性贿赂的人并不多,而且,这性贿赂不止是针对男性的,针对女性的美色诱惑也不少。毕竟,财色就是一把利刃,能真正躲过去的并不多。
先来说一下历史著名的故事:柳下惠坐怀不乱。话说当时柳下惠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和一个单身女子在破庙相遇,夜晚的寒风冻得女子瑟瑟发抖,于是这女子要求在柳下惠怀里取暖,虽然柳下惠先是拒绝,但是随后为了证明自己的高风亮节还是答应了这个弱女子的请求。一夜过去了,柳下惠啥坏事儿也没做。这大概就是历史上最成功防止性贿赂的例子了吧!这里面柳下惠靠的估计就是自己强大的意志力。
但是,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并不多,更多的都是高位者为了美色而放弃自己的原则,这其实就已经说明人的自我控制力还是太弱,面对诱惑无法自拔。比如说,唐朝时期的李世民,这李世民作为贞观之治的开创者,能力非凡,文韬武略,在治国方面绝对是一把好手,把大唐治理的井井有条。如果说当初杀害兄弟是出于自保,毕竟皇权路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那么兄弟去世后,接受自己兄弟的媳妇,就是没抗住美色的诱惑了,可能是李世民太善良,不忍心看年轻的兄弟媳妇守寡,所以秉持着爱护妇女的信念,就帮兄弟照顾老婆。
再比如说接下来的武则天,武则天成为皇上以后也算是励精图治,兢兢业业的为大唐创业绩。但是,晚年的武则天被身边的男宠张氏兄弟迷得不要不要的,任由这张氏兄弟祸害朝堂,其他朝臣的反对武则天都视而不见,可见这美色诱惑可不止是针对男性的,女性也同样扛不住色字这把刀。
这么说起来的话,色迷心窍的还有秦始皇的老妈赵姬。被嫪毐迷得找不见东西南北的赵姬居然答应了嫪毐的荒谬计划:跟嫪毐生下儿子,然后取代秦始皇的皇位。这秦始皇是那么好设计的么?要不说始皇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老妈被囚禁,奸夫被灭三族。这赵姬也是被男色糊住脑子了,也不想想,秦始皇这样从战火中杀出来的人,会被这样简单的阴谋就害死么?放着好好的太后不当,非要自寻死路。
其实,古代和现代也没没啥区别,能避开性贿赂的人并不多,防止法子虽然有,但是中招的人还是很多,毕竟人的自控力有限。上面还是现代人知道的例子,要知道古代女子地位低下,被人当物品般送来送去,所以说,这样的贿赂也是阻止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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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胖胖得得妹
首先需要了解古代的“性贿赂”是怎么进行的。
看过《三国演义》的都知道貂蝉,是古代四大美女之一,其实貂蝉就是一个性贿赂品。
当时司徒王允为了扳倒董卓,设下连环计,先把貂蝉献给吕布,后又把貂蝉献给董卓,从而促使吕布同董卓父子反目,最后吕布将董卓刺死。而貂蝉实际上是一个牺牲品。
所以,古代性贿赂的第一种,就是进献歌姬美女。这种事历史上出现过真实的实例,比如抗倭英雄戚继光,为了交好万历首辅张居正,就给他进献过美女,虽然是偷偷的,但是后来大家都知道了。
张居正的死因据说有纵欲过度在里面。
这种事,历史上也很常见,比如,同样是万历朝的名臣,山东聊城的傅光宅,到苏州任知县,当时苏州有个名士,叫王百谷,跟傅光宅交好,经常请傅光宅到自己家做客,然后这个王百谷每次都把自己秘密培养的家妓叫出来,陪傅光宅共赴云雨,这种家妓就是有名的扬州瘦马,琴棋书画无所不通。
当然,王百谷性贿赂傅光宅也不是白贿赂的,他往往通过这种方式,帮外面的人托县令傅光宅办事。
这种做法比上面戚继光那种直接进献美女给张居正要隐秘的多,轻易不会被发现。
多说一句,戚继光在张居正死后不再被重用,当时担任监察御史的傅光宅曾经力抗万历帝,要求重新启用戚继光,可见傅光宅并非只是好色的贪官污吏一类的人物。
古代性贿赂的第三种,青楼和私妓就派上用场了。咱们前面提到的美女,大部分是官妓和家妓,都是士大夫搞性贿赂时常用的。对于下面的一般普通百姓或者商人,他们则往往使用私妓。
比如,请达官贵人逛青楼,自己买单,甚至于把达官贵人看上的妓女买回去,送给他们。
扬州瘦马就是这么兴盛的。
此外,到了清朝,为了满足那些有龙阳之好的达官贵人,还有人在家里养“相公”,说白了就是男妓。
电影《梅兰芳》里,梅兰芳的表哥就是相公,好像是潘粤明演的,他还让梅兰芳也当相公,被梅郎呼了一巴掌。
那么古代是怎么防止性贿赂的呢?说实在的,这个真的不好防止,正所谓男人没有一个不好色的,有美女送上门,能拒之门外的,则少之又少。
一方面是朝廷的努力,比如朝廷制定一些规定,比如限制家妓的数量,比如限制纳妾的数量之外,比如查禁色情书刊,从制度上解决性贿赂泛滥的问题。
现在坊间不是还流传着什么古代十大禁书,古代十大手抄本,就是因为朝廷在这方面做了努力,所以不能公然出版,只能以手抄本流传,清朝大才子袁枚,就擅长此道。
在道德上,也对女色做了恶的定性,什么红颜祸水之类的,教导读书人不要耽于淫欲。
而且还宣传什么“万恶淫为首”,试图从根源上解决男人好色的问题,其实收效甚微。
此外就需要个人的自制力了,比如张居正,别人给他送美女,他如果洁身自好,刚正不阿,则性贿赂就不可能发生。
比如曾国藩为了戒色,就天天写日记反省自己,鞭笞自己,实在不行天天骂自己是禽兽。
如果自己自制力强,不受诱惑,看到美色也无动于衷,都学柳下惠坐怀不乱,则性贿赂也不会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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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田幸之
要谈古代“性贿赂”首先,先考虑“性贿赂”圈定在什么范围内,不能类推现代“性贿赂”,以自己或介绍的异性发生关系提供贿赂,取得自己不正当利益,这里出现的当事人都是自由身,双方都不受身份上的胁迫(至少表面如此)!而古代呢,不管是臣下献与皇上的美女,或者皇上赐予臣下的美女,因为有身份上的依附,制度上的许可,又不用征得美女本人的同意(女人被视为附属品、物品),不涉及不正当利益(都是皇帝老儿自个说的算)。我的意思是古代不存在所谓“性贿赂”,那只是古代正常的政治生态!
第一从定义概念上,我就证伪了.....古代那不是性贿赂,不要拿现代人眼光看过去,不要类推,要看本质,是不是为了不正当利益!古代都是公开、允许的那还叫什么贿赂呀,都记载很明白那叫赏赐!赐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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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ze205
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想知道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就要了解色字头上一把刀的后半句,因为后半句才是这句话的精髓所在,当你知道了后半句之后才真正明白,受过性贿赂的人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的。
色字头上一把刀,鬼刀一开回首掏!古时最出名的故事就是烽火戏诸侯了。甚至很多清廉官员把持不住自己因此被陷害或者自己误入歧途,最后落得家破人亡。
古代是有明确国法来限制这种行为的,我们来看看古时是怎么处理的。“有妻更娶”
古时皇帝为了规范社会道德伦理,教化百姓的考虑,历代朝廷都出台有对官员生活作风进行约束限制的规章制度。
上至大官下至黎明百姓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可以一夫一妻多妾,就是我们口中的“小老婆”制度,当下还是被唾弃的。
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从那个时候就明文规定不许娶二妻,古时称为“有妻更娶”。先秦那个时候犯重婚罪是要被判死刑的,后来对此也越来越轻处罚,元朝仅仅掉个乌纱帽。
当下最热的现象就是“二奶转正”,在古时叫“妻妾失秩”。简单一点说就是小老婆爬上来了,骑在原配的头上撒野!这种现象当下也不足为奇,女的有能力就能摆平,没能力就受欺负。
“家外有家”
古时是可以纳妾的,但是数量是有严格规定的。
即使明文规定下,还是很多官员冒风险超标纳妾,满足自己的需求或者虚荣心。很多官员甚至家外有家,不让外人发现在外养个女人,不适便找借口出去舒服。这种丑行一旦被发现或者被举报,一般官员都是要掉乌纱帽的。
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很多官员就绕开这条路,选择去青楼。在中国古代青楼是被允许存在的,但是并不是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去的,有的朝代就规定官员禁止去青楼。比如:宋仁宗时曾规定,负责分管刑狱的官员提点刑狱“不得赴妓乐”。当时的丞相就是王安石,他主抓这个,不少官员因此落败。
总结:古代在重婚上有明确规定,只能娶一个妻子,但是允许纳妾,但是纳妾的数量有限制。而且先秦至清末,对于处理此事,越来越轻,从死刑到掉乌纱帽。“性贿赂”古代有,现在也有,但是对“性贿赂”的制止也从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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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佶莉
我是七哥。
性贿赂,起源很早,而且意义很广,基本上包括了大家听闻的一些不正常的、有利益关系的男女关系。
在夏朝开始,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就有了应对性贿赂的对策。此后,历朝历代均有严格措施。
夏朝,对待性贿赂的态度,直接采用法律手段,以律令的形式,对性贿赂定罪。
商朝时期,开国国君成汤制定了“官刑”,以期惩罚、禁止三风十愆。这里的官刑,便是商朝惩治官员违法的方法;三风十愆中的三风,就包含了淫乱之风,对于犯了此风的卿士,臣子,都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尚书·伊训一书中,对此有明确记载。
(剧照 秦始皇的母亲赵姬,其实已经违反了秦律)
到了秦以后,对于性贿赂的态度,越趋于严格,各项条款更加清晰明了,并且进一步扩大了对于男女关系的管辖范围,只是惩罚措施,在历朝历代有所不同。如在秦朝时期,犯了重婚罪的人,就会被判以死刑;而到了元朝,犯了此罪,官员只会被被罢官;清朝时期,官员则会被降级。
在古代对于性贿赂问题上,对唐宋的研究资料较多。接下来,我就主要讲讲唐宋时期如何处理的。
(剧照 唐太宗、严太真的结合,其实也违背了唐律)
将妾室等一些身份地位较低的女子,当作自己的妻子,是唐宋时期明令禁止的。这种做法,其实也有个现在的说法,叫做“二奶转正”,古代称作“妻妾失秩”。唐宋律文规定,将婢女当作自己的妻子,判刑两年;将妾室、客女当作自己的妻子,判刑一年半。
这里的客女,在《唐律疏议》的解释中,主要指的是仆役的女儿,也有可能指代军队中士兵的女儿,或者是私家兵的女儿,或者是从“他处转得”的此类女子等等。在唐代,客女就是婢女身份高一级的女性。这些女性,也往往容易被一些人当作性贿赂的对象。
这种法律的规定,在现在看来似乎不可思议,但这样的法律条文,在当时是有着深刻的历史、社会背景的,这里不做过多讨论。
所以,一旦唐宋时期,有人犯错了,娶了这些女性为妻子,或者被人陷害娶了这些女性,就要吃上官司了。这种有些等级制度意味的男女关系条款,到了明清时期,刑罚就减免了许多,采取直接仗责的方式。
(古代女子的美貌有时候也是一种罪,美女也常常被当作性贿赂的物品)
此外,对于狎妓问题,即逛妓院、青楼的问题,每朝每代都有严格管理。以宋朝为例,宋仁宗时期,就有规定,对于管理刑狱的官员,就不准逛妓院、青楼;到了宋神宗时期,将这一规定,直接扩充到所有的司法系统,所有监察官员一律禁止嫖娼。而一旦违反此令,一般官员就是丢官、名声扫地,大好前程就没了。
这里有个很好的例子。
宋代罗大经《鹤林玉露》中,记载了一件事情:
南宋绍兴年间,王鈇(fu,第二声)担任广东番禺军政长官,在当地为非作歹。最后,朝廷派遣谏院司谏韩璜到番禺去调查此事,并担任广东提点刑狱公事。王鈇对此,十分惶恐,便有意拉拢韩璜,陷害他,让他办不了案子。
(古代妻妾 剧照)
于是,便利用官场规矩,将韩璜拉到了自己府中喝酒。喝酒之余,安排韩璜以前喜欢的一个女子、现在是自己妾室的女子,在屋里诱惑韩璜。韩璜几杯酒一喝,醉的不行,更受不了这种诱惑,应人要求,便穿起舞女的衣服,纵情放肆、高歌。事后,韩璜因为自己酒后失态、失性、放荡行径,而不敢严查王鈇,最终被朝廷弹劾,民生败坏,前程受损。
相反,这里还有一个关于王安石拒绝官妓的事情:
赵令畤的侯靖录中记录:王安石京官外放的时候,途径苏州。苏州知府有意讨好王安石,边安排官妓、酒席款待王安石。王安石对此十分不悦,最后知府撤走了官妓,王安石才肯吃饭。
(这些歌舞的女子,其实就是官府教养的官妓)
官妓制度,是官府出钱购买年轻女子,然后教习他们一些艺伎,以便陪官员喝酒作乐。对此,朝廷也有明令,官妓与官员不得发生关系,一旦发生关系,官员、官妓都会受到严惩,甚至有的官妓会被直接打死。
而王安石吃饭喝酒,拒绝官妓,也是为了防人口实,避免自己失态之后被人诬陷。唯有自律,方能不违规,不中性贿赂的陷阱。
总之,遍观古代历史,对于性贿赂问题,古代也一直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明确男女关系,惩罚违法的男女关系,力求维护封建伦理纲常。
(韦小宝的妻妾 剧照)
而且,对于老百姓、官员往往都是两面制度。一般情况下,官越大,按照媵妾制度,妻妾也可以越多,至于性贿赂之类的,那也就层出不穷了,只不过高官权势大,往往难以被监察御史之类监察机构的扳倒。而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就只能照章办事了。
所以,古代虽对性贿赂做出了很多防范措施,但因为权力结构、社会风气等等因素,效果不甚明显,反而越发使得性贿赂更加隐蔽、难以觉察。
【本文由“岁七夸父”发布,2019年9月28日】
我是七哥,关注我,每天带大家看看大千世界,每天学习一点,每天领悟一点!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茶花的心事
防不胜防。
其一,考上功名的大老爷们如何不好色,食乃性也。不仅如此,就是高玉良之流不是照样中招吗?做官的人,有了钱,自然想风花雪月一番,每日里红袖添香好不惬意。自然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自然要投其所好。当然这样会得到更多的美女。
其二,想捞点好处的人,自然会想尽办法去挖掘美女,这些美女自然都是青春靓丽,知书达礼,温柔体贴,能歌善舞,比起家里的黄脸婆要强之百倍。历史上吴王夫差不就是毁到了西施手里。这西施其实也是性贿赂。自然王允把貂蝉介绍给董卓也是如此。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凡夫。 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果然如此,虽然是美女,其实也是毒蛇猛兽,奈何人人都喜欢。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leon^^出游记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男人除了爱财爱权之外,女人可能是男人另外一个最大的诱惑之一吧。当然,在绝大多数时候,性贿赂都不被纳入犯罪的行列,但是历史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国家也开始管控这一类别的犯罪。
有据可查的性贿赂,早在三千多年之前就存在了。商朝的时候,周文王因为得罪了商纣王被抓进大牢,姜子牙知道纣王好色,便挑选了几个美女送给纣王,结果纣王一高兴,就把周文王给放了。包括后来的越国大臣范蠡,他为了实施离间计救被吴王夫差囚禁的越王勾践,将美女西施送给夫差,最后伍子胥被迫自杀,越王勾践也被放了回去。
性贿赂在我国历史上真可谓源远流长,纣王和吴王夫差因为被实施性贿赂,最后都被对手消灭掉,他们算是比较惨的案例。历史上参与性贿赂的人员范围之广,影响之深,可以说到了改变历史进程的程度。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四大美女,无一不是性贿赂的牺牲品,这几位美女也或多或少改变了历史的进程,因为大家都熟悉她们的故事,我就不多讲了。
也有一些我们认为很正派的历史人物,他们原来也是凭借性贿赂才活下来或者成就一番事业。比如说抗倭名将戚继光本来很想干出一番事业,但苦于朝中无人,一直无所作为。后来戚继光花费千金买了一位美女派人送给了首辅张居正,张居正便开始支持戚继光抗倭,戚继光才开始崭露头角,终于成为了一代抗倭名将。那个被送给张居正的美女也被人们戏称作千金姬。
性贿赂的历史发展也很有趣,最开始出现在国与国之间,后来发展到臣与君,臣与臣,民与臣,甚至是民与民之间,由于法律的缺陷,以及这一招实在太好用,所以其发展之迅速,让人始料不及。
那么性贿赂是犯罪吗?这是自然,因为它是一种通过正常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方法。不公平的自然要被禁止。那么古人是如何防止性犯罪呢?
其实在秦朝之前,性贿赂几乎就是合法的。秦朝到宋朝期间,性贿赂开始被纳入贿赂类犯罪的行列,秦朝的时候,性贿赂可能被处死。但是由于执行力和社会风气的影响,其实性贿赂是大量存在的,也就是潜规则。宋朝之后,朝廷对官宣私生活的管控开始加强,不允许官宣随意更换妻子,不允许官宣转正小妾,特别是在清朝的时候,涉及官员私生活问题的处罚上,是非常严格的。
但是总体来说,我国古代对于性贿赂的立法工作做得非常差,历朝历代都在管,但都属于游击的类型,过了那阵风就又死灰复燃了。更多的时候,法律出台的目的不是管理统治者,而是管理老百姓的。这个很扯,谁给老百姓送女人啊。之所以性贿赂如此难以管控,这跟古代女人地位低,男人欲望不绝有很大的关系。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大家参与讨论。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zlian
古代的性,最原始的可能想到了,青楼,没错青楼集合说唱卖艺,吃喝玩乐一体的场所。现代逐渐演变为赌场,酒吧,等等多种形式的娱乐活动。
性贿赂,你脑中浮现的一定是女性来贿赂吧,其实男性来贿赂在古代也是存在的。
一、女性“性贿赂---貂蝉
例如:一则民间传说中,貂蝉为东汉末年司徒王允家的义女,为拯救汉朝,由王允授意施行连环计,使董卓、吕布两人反目成仇,最终借吕布之手除掉了恶贼董卓。之后貂蝉成为吕布的妾,董卓部将李傕击败吕布后,她随吕布来到徐州。下邳一役后,吕布被曹操所杀,貂蝉跟随吕布家眷前往许昌,从此不知所踪。
这是相对典型的女性性贿赂,非常有用。当然前提要颜值出众,或者才华横溢。
二、男性“性贿赂”---张昌宗和张易之两兄弟
武周万岁通天二年(697年),张昌宗得到太平公主的引荐,逐渐得到了女皇武则天的宠幸。张昌宗又向武则天介绍自己的哥哥张易之,说他才干超过自己,善于炼制药物。武则天立即召见张易之,并得到了武则天的喜爱。兄弟两人都深受宠信,得以出入宫廷,修饰打扮,衣着华丽,极力整治得逗人怜爱。召见当天,武则天就任命张昌宗为云麾将军,行使左千牛中郎将职务,张易之为司卫少卿,赐给住宅一处,绢帛五百段,大量的男仆女婢、骆驼、牛马供他使用。没几天,提升张昌宗为银青光禄大夫,赐给防阁官员担任警卫,和朝臣们一样每月初一、十五朝见武则天;追认他的父亲张希臧为襄州刺史,母亲韦氏、臧氏一起封为太夫人,宫中女官尚宫每天去看望请安。
男性性贿赂,这个也是有前提的,男要帅气,有才华,身强力壮。
来源于《新唐书》:"昌宗兴不旬日,贵震天下。""后每燕集,则二张诸武杂侍,摴博争道为笑乐,或嘲诋公卿,淫蛊显行,无复羞畏。"
三、古代皇帝都会做“性贿赂”呢?
皇帝的目的:其一笼络大臣,因对有功之臣都是不放心的,赏赐的美女就是皇帝派来的奸细。其二防止大臣被其他人贿赂了,早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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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拿铁无味
古人云:食色性也。性不管是对于古人而言,还是对于现代人而言,总是不可避免的。
贿赂,讲究以某种形式给与掌权者一定的利益,借以换来自身利益,贿赂讲究金钱贿赂,也讲究性贿赂。
性贿赂的历史,自古有之,可以说自人类社会伊始,就已经开始有了性贿赂的记载,最开始的性贿赂或许还只是简单的进贡美女,到了后来,就直接成了让女子成为掌权者与获利者之间的桥梁。
对于性贿赂,其实自古以来,掌权对对这种贿赂都是极为厌恶,直接判刑,奈何,想要抓住性贿赂的证据,却是千难万难。想要抓住性贿赂的证据,必须在贿赂当场将其抓住,若是抓不住,贿赂者只管满口否认,哪里有逮到的可能性?
食色为人之本性,除非是真的正人君子,想要真正的摒弃性贿赂难度是很大的,毕竟,若是他人直接的推给你一个大美女,自然不可能有人会直接拒绝,直接拒绝者也有,但又怎奈心中瘙痒?
想要处理性贿赂,难度自然是很大的,古代统治者还能用严刑来禁止性贿赂,但大家都懂的,虽然从明面上将性贿赂杜绝了,但暗地里,又有多少性贿赂是谁都数不清的。
很多性贿赂,虽然是性贿赂,但却并没有直接被拿出来摆在明面上。像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西施,西施就是被勾践送给吴王夫差,但这却并没有被后世直接认为是性贿赂,到了秦国时期,吕不韦曾经将嫪毐送给了秦始皇的生母,赵姬,这其实也是一种性贿赂。
性贿赂其实很多,但大多并没有被真的认为是性贿赂。
到了魏晋南北朝,北方胡人南下,社会风气更加开放,很多时候,性贿赂已经不被看做是性贿赂,只当作文人之间的风流雅兴。
当然了,性贿赂一旦被抓住,责罚也是有的。明朝时分,看起来妓院遍地都是,实际上妓院也并非真的那般普遍,妓院也一般都是处于灰色地带,平民百姓去嫖娼还没啥,并不会真的大力监管,但若是官员前去嫖娼,罪过可就大了,明律就曾经有过明确规定。
“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若官员子孙宿娼者,罪亦如之,附过,候荫袭之日,降一等,于边远叙用”;
其实很多时候,虽然古人并没有直接记载性贿赂这般举动,但性贿赂却一直都真实存在,只是古人对这种事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少记载而已。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三千微笑醉颜酡
在中国古代,“性贿赂”几成官场一景,甚至不少清廉官员因此名誉扫地。那么,出现行为不检点又会有什么后果?
防不胜防的“性贿赂”
在中国古代,男人是可以纳妾娶小的,但官员的生活作风问题仍备受重视。早在夏初,已开始利用立法来防止官员在这方面犯错。
鉴于夏朝并没有解决好官场腐败和社会风气,商朝开国之君成汤在即位之后便专门制定了“官刑”,明确提出禁“三风十愆”的施政主张。所谓“三风”,指的是巫风、淫风和乱风,都属当时官场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到了商代,这类不正之风仍在官场上流行。成汤从宫廷开始,严禁淫乱在商政坛蔓延。如有人顶“风”作案,要被罚款,甚至判刑。
春秋时期,官场上的性丑闻问题已成为各诸侯国国君和政治家共同考虑的问题,当时“性贿赂”成风,令人防不胜防。凡涉“性贿赂”,不亡国,即丢官。
“性贿赂”并非春秋时期的“发明”,上古已有之。夏朝末代国君桀(履癸),在发动兼并位于今天山东境内的“有施国”战争时,有施国便进献了美女妹喜,从此夏桀沉湎于美色,荒于国政,加上其他因素,夏最终被成汤所灭。而成汤建立起来的商和后来代商而起的周,其灭亡也与“性贿赂”有关。
褒王的儿子洪德是“性贿赂”的开山鼻祖。洪德的父亲被幽王关押,他就投其所好,送上了艳如桃李的褒姒,幽王“千金买笑”“烽火戏诸侯”,落下了一个昏君的骂名,自己最终成了刀下之鬼,褒姒也成了他人尤物。
“重婚”是重罪
在中国古代,统治者出于规范封建伦理、维持统治秩序和教化百姓的考虑,历代朝廷都出台有对官员生活作风进行约束限制的规章制度。
在古代中国的相当长时间里,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上至皇帝王公,下至黎民百姓都是这样,而不是一夫多妻制。但在“一妻”之外允许纳妾,即过去民间所说的“娶小老婆”,亦即所谓的“媵妾制”,合称为“一夫一妻多妾制”。
从先秦到清末,中国是一直禁止男人娶两个妻子的,历朝的法律中,都严禁“有妻更娶”。
而且越往前对“重婚罪”的处罚越重,先秦时可以判处死刑。虽然在元代以后对民间娶两个妻子处罚减轻,但对官员的处罚仍比老百姓要重,元代要摘掉乌纱帽,清代则要降级。
媵与妾名分不同,媵是次妻(侧室),在家庭中地位高于妾。一个官员可纳媵妾数量的多少,与其行政级别和社会地位相挂钩。官大者多,反之则少。另外还有一个规定,禁止官员将“乐人”(即女艺人)纳为妻妾。
而时下被人们所热议的“二奶转正”现象,在古代叫“妻妾失秩”,法律上明文规定不可以,违者受惩。唐、宋法律规定,以婢为妻“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明、清法律对此行为责罚减轻,不再流放,而是改为杖责。
“家外有家”如何处罚
虽然法律规定严格,但官员“乱来”超标纳妾或变相纳妾现象仍屡见不鲜。如在唐代,很多官员“家外有家”。这种丑行一旦曝光,轻者遭纪律处分,重者摘去乌纱帽。
除了绕开纳妾指标限制、包养情妇外,古代官员最常见的生活作风问题还有以狎妓为主的性消费。在中国古代,不少地方有青楼存在,但并非每朝都允许官员随意逛妓院。
宋仁宗时曾规定,负责分管刑狱的官员提点刑狱“不得赴妓乐”。宋神宗时更扩大到整个司法领域,所有监察官员一律禁嫖。时丞相王安石亲自主抓官员嫖娼问题,不少官员因此被查处、降职。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北岩那人
性贿赂是一个现代化的词语,在古代的时候是没有的。古代这叫“美人计”,计策的主体可以是男人也可以是女人,使用该计策的对象也可男可女,总之,能够面对美人计的对象,都是有权势的人。
古代防范的方式也很简单,就是靠着自身的毅力,至于能有拒绝美人的毅力的人有多少,我们看看史书上有多少贪官污吏应该就能知道了吧。
其实古代人很看重廉洁,但是面对钱财的诱惑,权力的诱惑,美人的诱惑,依然有很多人前仆后继。虽然古代的律法上很明确的写出了,性贿赂是一项被禁止的行为。可是除了意志力无比坚定的人,基本上无人能够幸免。
可以这么说,在封建时代,一百万人里可能有那么一个人能够拒绝美人的诱惑,要知道,就连天子,也有许多女人,并且还不断的有人进贡美人。这说明什么,说明全天下最大的人都不能拒绝性贿赂,何况封建时期的普通人呢?所以,关于性贿赂的惩罚,律法中也没有特别明确的指出到底会受到怎么样的对待。
为何古代很难以防止性贿赂的发生呢?
我觉得是时代造就的。毕竟帝王都能够如此,上行下效,自然对于这个问题的防止效果不好。再说,送美人,可比送金银珠宝的隐蔽性强了很多,可以这么讲,就算送了美人,被人查出来,大可以说是两情相悦,比收金银珠宝好解释多了不是吗?
再者,性贿赂的受众刚才也说了,都是有权势的人,古代封建时期的律法大多数针对的是平民百姓,所以古代才会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样的说法。在面对权势之人对另一个权势之人的庇护的时候,就算是性贿赂又如何呢?依然可以被解释为花前月下的两情相悦,在古代或许还能被传为美事一桩。
综上所述,在古代,想要防止性贿赂的可能性基本为零,至于能不能抵抗住性贿赂的诱惑,真的只能看这位古代的位高权重的人,到底能不能抵抗住美人的诱惑了。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lanmeili
简单来说,古代几乎没有防止性贿赂的措施。
贿赂一词的意思就是给予对方某些利益去排斥竞争对手,以获得更大利益的行为,性贿赂也就是这某些利益是瞄准对方的性的,而在古代男尊女卑的时代,性贿赂主要就是送女人,有时也送男的。
性贿赂这事历史上比比皆是,官员讨好上级送小妾是最普遍也最为人熟知的,可像给皇帝送美女、给敌国送公主(即和亲)这种,又何尝不是性贿赂的一种形式呢?
再说回防止措施,性贿赂能够如此普遍,恰恰就说明了古代并没有什么防范措施,硬要扯的话,无非就是限制纳妾,将纳妾的特权定义为上层阶级所有,且不同阶级所能够纳的妾室有明确数量规定。
然而这一规定形同虚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违反者实在太多了,也没有什么人真的去计较,除非正妻厉害,否则纳妾之风难刹。比如《北齐书》有记载:“将相多尚公主,王侯喜娶后族,无妾无媵,已成风习。”在公主后族女子的强势权威下,满朝文武,以不纳妾为风尚,是这些男人不好色?自然不是,是权力的约束!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乱弹
今天谈所谓性贿赂,是因为认为有违平等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法律精神,古代又不是平等社会,送美女再平常不过,有什么可防止的?作为社会特权阶层的存在,性特权就是其中之一。至于礼尚往来,那都是风雅事,都不叫个事。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花稻鱼
今有"性贿赂",古有"美人计"。
这二者是共通的,实质一样,不过是换了种说法。
中国四大美人中,就有两位以"美人计"而名垂青史。一是吴越时期的西施,一是《三国演义》里的貂蝉,美人计出,死伤一片,轻则有性命之忧,重则有覆国之险。其危害之大,三十六计中排名前列。
其实细究起来,昭君出塞和亲未尝不是一种美人计,而杨玉环最初可是唐玄宗的儿媳。照这般算来,四大美人无一幸免,由此可见,这美人计之运用,在历朝历代都非常频繁,堪称无往而不利的诛心利器。
官场小说一度在网上为人所追捧,其实百年之前曾有大家著有《官场现形记》,揭露官场之弊,写堕落之人性,堪称谴责小说中奇文一部。
每每读到第三十一回,冒得官为了讨好自己的上司而谋求私利,龌龊到挖空心思设计自己的女儿去侍寝这位上司,这让我们看到了人心之腐化,道德沦丧到了何等地步。
而恰恰是这种典型的性贿赂,在历朝历代的官场最为流行。至于谈到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办法虽有,却未见成效。既是无用之物,那能抵个屁用?
所谓食色性也。既然爱美好色之心是人之本性,那么性贿赂就不可能被根治。即使立法完善,严刑苛法,总有人会利用人对欲望无法遏止的特点,利用人难于满足的贪欲之心,以无法抵挡的美色为诱惑,来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
行贿者往往是无所不用其极,那么套用一句多年前的流行语,中招者往往只能哀叹:"防不胜防啊!"。
除非每一个人都对道德有着高标准的要求,而且人人都具备极高的个人素养,那么性贿赂或许有消声匿迹的一天,否则,就算受贿者是没有作案工具的太监,行贿者都能千方百计激起你作案动机,无他,利之所趋耳。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笑看人生
关于这个问题,我的理解是这样的。从字面理解,这里专指“性贿赂”,以“性”作为交易筹码的特定贿赂行为。这里的就有“男性”、“女性”两类。我看很多讨论都集中在女性,我认为这是偏见,也跑题。“性”交易,不应仅仅理解为“女性”。
贿赂的产生,就是一方对另一方有需求,需求方为了达到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会想尽办法利用金钱、字画、房屋等具有经济价值的东西以期获得对方的满意,从而让自己得到自己想从对方那里得到的东西;当然,针对对方的喜好,如对方对“性”有需求,为了得到自己想从对方那里得到的东西,“性”就成了交易对象。
我看过一篇文章《丰乳肥臀》,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的文章,里面有一个片段就涉及“性贿赂”。故事大概是这样的。说是在生活紧张年代,为了从一个男性炊事员那里得到一个馒头,一向高傲的、视贞操如命的、尚未有个男女欢爱的大姑娘,她也曾几度拒绝贪色的男性炊事员的骚扰,最终,哪位好色的男性炊事员,对她失去了性趣,看到瘦骨嶙峋一马平川的姑娘身体,性趣消失了。同时,在姑娘的日常生活上,就更加克扣,姑娘在一天天的饥饿中,终于向淫威屈服了,主动邀请好色的男性炊事员,到后山沟,把自己全部一览无遗的奉献给了哪位好色的男性炊事员,在一阵折腾中,姑娘紧密双眼、咬紧牙关,恍惚中,姑娘见到了爹娘......。在一阵山风吹拂中,深秋的夜里,寒意正隆,姑娘从昏睡中醒来,那个好色的男性炊事员早已不知去向,在姑娘洁白柔嫩的胸部,有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姑娘忘记了自己还是裸体,抓过馒头就开咬,她实在太饿了........。
这也是“性贿赂”,不知道你看后有何感想?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企鹅滑跌慢慢走
防不胜防呀!
古代没有“性贿赂”的说法(古代人的保守观念),在古代“性贿赂”俗称“美人计”,三十六计里面的“美人计”。
既然是美人计,就是以色示人,特别是“性贿赂”达到的效果往往是立竿见影,持之以恒的,收获往往也是最大的。
这也就是以柔克刚的原理了,温柔刀——杀人于无形。
世间饮食男女都有七情六欲,所以在面对一些诱惑的时候,欲望的心理就会占据主导地位,从而一发不可收拾。
可以想下:如果一个人成为别人贿赂的对象,那么这个人一定非富即贵,贿赂钱财自然显得俗气,唯独“性贿赂”才能撼动对方的内心,以达到目的。
古人的诗书中一直倡导:来而不往非礼也,但随着一些人单方面的给人好处,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慢慢成了“贿赂”单方面投其所好的“行贿”。把一种联络感情的方式给败坏了,各种出格的事情也就出来了。
贿赂是一种比“拍马屁”更小人得志的行为,而且防不胜防,拍马屁的行为大庭广众之下随便迎合,但“性贿赂”只能见不得光私下进行了。
其实要做到防范于未然真的特别难,既然是“性贿赂”见不得光的交易,自然是民不告官不究。
如普通的“性贿赂”又叫做嫖娼,青楼、妓院自然是首选场所,在古代没有任何监控措施的使用,空口白话说某人在进行“性贿赂”,难以让人置信,唯一的就是捉奸成双。但在历朝历代为了解决打压这种行为,也制定很多的法律法规。
如:《大明律》规定:
“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媒合人减一等。若官员子孙宿娼者,罪亦如之。”明朝的杖责是很厉害的,用大木棍杖责但高级的“性贿赂”就是私人订制的,这个更隐蔽,如:被包养、上门服务之类都是比较高级的。对于这种高级行为调查取证会更难,但在古代人基本都是三妻四妾,如果不是犯严重性的政绩问题,也没有谁为为了多个小妾去调查取证,除非是因为色欲熏心,导致败坏纲纪等严重的错误,那样的后果就是等着被抄家灭族了。
自古以来都是温饱思淫欲,风流韵事属今朝。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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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人民的民义让我们体会到了以人民的名义,是反腐的动力,更是反腐的意义,在落马的不少贪官中,有不少跌落于金钱诱惑下的,也有不少跌落于美女诱惑下的,“性贿赂”,这个名词其实最早在中国古代的官场上已经出现,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金榜题名,很多官员好不容易做上了官,开始的时候矜矜业业,可是最后还是被金钱,被美女打倒,继而身败名裂,名誉扫地。既然性贿赂自古有之,那么古人们又是如何防止性贿赂的呢?
中国古代社会,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惩治官员的腐败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偏偏又是最难解决的问题,好多朝代的最终灭亡,就是败于吏治,败于官员的贪腐,而贪腐有很多是迷于金钱,更有很多是迷于美女。例如最早的性贿赂的记载:“商朝时期的九候为了巴结商纣王,把自己的亲闺女送了过来,但是因为商纣王嫌弃她不会卖弄风姿,竟然把他的父亲做成了肉酱”。“汉代司徒王允的连环计,仅仅使用貂蝉这一个小女子,挑拨吕布与董卓两人,促使吕布怒杀董卓”。有些美人计直接影响一个朝代一个时期的走势,因此历朝历代都格外重视性贿赂,针对如何“防止性贿赂”,“惩治性贿赂”两策上都是下了很多的苦功。
一,中国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具体如何防止。
1.以养廉银防止金钱贿赂贪腐,以容许官员三妻四妾,甚至赏赐美女来防止性贿赂
在古代,官员贪腐一直是统治者心中大患,也是致力于解决的头等问题,金钱上的贪腐贿赂,统治者想出了养廉银制度,创建于1723年,依靠给出高薪,来培养鼓励官员廉洁习性,并避免贪污情事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一般来说,养廉银通常为薪水的10倍到100倍。例如,台湾巡抚刘铭传的年薪为155两,养廉银则达一万两。而台湾总兵年俸67两,军事加给144两,而养廉银则为1500两。
对于性贿赂,统治者也是想出了各种办法,比如:允许官员娶三妻四妾,当然每个朝代,格则各自不同,在明朝,明律就规定世子郡王最多能有四个妾,但前提条件是过了二十五岁正妻还生不出儿子。再比如,清朝乾隆期间,大学士纪晓岚,风流才子,坐拥一妻六妾,应该是如入美人窝了吧,可是即便如此,乾隆皇帝知道纪晓岚的喜好,酷爱美女,在纪晓岚编撰《四库全书》有功后,还赏赐宫女两名。
也就是说,在统治者眼里,和养廉银一样,准许你三妻四妾之后,甚至不定时的赏赐美女宫女给官员,以为这样就可以有效的避免性贿赂,事实上贪欲是没有止境的,有了养廉银,有了三妻四妾,有了美女的赏赐,古代官员们该贪还是会贪,该色还是会色。
2.严格依法保障官员正妻地位,禁止妾室转正,禁止家外有家的情况出现
虽然很多统治者对于官员的三妻四妾是持容许的态度,但是对于正妻地位,妾室的转正都是有严格要求的,比如,妻子只有一名,其余都为妾,妾得数量各朝代规定各有不同,但是一旦有官员同时娶了两个妻,那么将予以处罚。同样的,很多朝代明文规定,妾室不得转正为妻,妾就是妾,妻就是妻,不能越俎代庖,唐宋法律规定,以婢女为妻的徒两年,以妾为妻的徒一年半。如果有发现官员“家外有家”,或者圈养外室的轻则降职降薪,重则丢官发配。
二,中国古代如何“惩治性贿赂”,具体如何惩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统治者默许容忍了官员的三妻四妾,也有不定时的赏赐,对妾室数量,正妻地位都有了法律条款保障,但是,人性使然,该贪的有养廉银他还会贪,好色或者接受性贿赂的即便家里有三妻四妾,即便有美女环伺他还是会中招,既然防止不成那就只能以严刑惩治,历朝历代针对性腐败,也是出台了相对的刑罚,下文我们就以明朝清朝为例:
1.官吏宿娼罪,普通百姓逛个青楼找个美女属于普遍现象,但是官员逛青楼找个美女那可是大罪,明律规定:“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若官员子孙宿娼者,罪亦如之,附过,候荫袭之日,降一等,于边远叙用”。清律规定: “凡文武官吏宿娼者,杖六十。挟妓饮酒,亦坐犯罪。若官员子孙宿娼及生员挟妓者,罪亦如之”。可见,明清两朝对于关于留宿青楼的罪责拟定的非常的重,轻则大板子伺候,重则罢官发配。这些律法有效的遏制了官员的行为。
2.对于官员对官员,百姓对官员的性贿赂,拟罪更加的重,逛青楼也好,三妻四妾也罢,毕竟和“贿赂”沾不上边,毕竟是主动行为,但是如果遇到下级官员对上级官员,普通百姓对官员行使贿赂赠送美女该怎么办呢?一旦查实,罪上加罪,因为历朝历代法律对官员押妓,收受官员,百姓贿赂判罚很严。明清时期,也专门制定了法律,制裁接受“性贿赂”的大臣。比如清律中规定:“监临聚见问为事人妻妾乃女为妻者,杖一百”。
三,例举汉代性贿赂成功案例:汉代司徒王允的连环计,仅仅使用貂蝉这一个小女子,挑拨吕布与董卓两人,促使吕布怒杀董卓”。
东汉末年,军阀割据,董卓控制汉献帝,把持朝政独断专行,大臣司徒王允从小培养义女貂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之后王允巧施连环计,利用吕布,董卓好色的弱点,先将貂蝉嫁与吕布为妻,之后又将貂蝉送与董卓为妾,两相挑拨,果然,莽夫吕布见爱妻被董卓霸占,怒发冲冠,怒杀董卓。色字头上一把刀,一代奸雄董卓死在了色上,接受了王允的美女,终结掉自己的性命,岂不悲哀。
结束语:类似王允貂蝉的连环计,在古代数不胜数,因此历朝历代,才对于官员贪腐好色,绞尽脑汁,统治者们想尽办法防止,不惜采用容忍三妻四妾,定期赏赐美女的做法加以遏制,同时还以重性惩治来杜绝贿赂的发生,实质上效果甚微,该贪的即便有养廉银贪官照样会贪,好色的贿赂再多美女哪怕家里美女环伺照样还是会中招,况且,防止也好惩治也罢,也就针对中下层的官员或许有效,对于高层官员,这些律法,这些防止,惩治办法几乎没用。
文:唯恋无名
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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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徐逗逗她娘
性贿赂,说得文雅一点就是“美人计”。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因为是个人就会有欲望,有欲望就必然会有交易。性贿赂,顾名思义就是通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来让自己获得更多利益的一种行为。
和金钱交易的贿赂不同的是,权色交易更具有隐蔽性,更难以取证,所以杜绝起来也就更加困难。为什么呢?其一,不容易留下证据。其二,难以判定是否违反规则。男女双方自愿发生的生理性行为,虽然有违伦理道德,但是并不对其他人构成伤害。
大抵夏朝亡于妺喜,商朝亡于妲己,周朝亡于褒姒。因此研究历史的人,免不了得出了女人是祸乱根源的结论。所谓红颜祸水,也因此历朝历代都有女人免不了沦为性贿赂牺牲品的命运。古往今来,通过性贿赂的方式来达到某种政治或商业利益的案例数不胜数。在古代尤其是如此,大到国家之间的战争外交,小到个人之间的利益纠纷,多数都和女人有关系。
比如弄亡了商朝的妲己,在《封神演义》中,是女娲娘娘指使她去魅惑纣王的。然而商朝是亡了,女娲娘娘先前许诺妲己的得到升仙却没有兑现。
妲己虽然是狐仙幻化,却也是出了名的美女。我国历史上有名的四大美女:西施、貂蝉、王昭君和杨贵妃,全都和性贿赂有关。
比如说西施,有着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美貌。生在越国的她,本来是苎萝村的一个出身寒微的浣纱女子。因为天生丽质的美貌,被越王勾践当做贿赂的礼物送给了征服者吴王夫差。越王勾践和吴王夫差争夺地盘,打了败仗沦为吴国的阶下囚,为了活命,用文种的计谋“遗(夫差)美女以惑其心,而乱其谋”。
勾践在苎萝山下寻得西施、郑旦两位村野美人,教以歌舞,三年乃成,让范蠡作使臣,将二位绝色美女送给夫差。吴王夫差得到两位美人,心中大喜,放松了对勾践的戒备之心,整日沉溺于酒色,荒废国事,终于被卧薪尝胆的勾践给灭了国家。
西施的命运如何呢?不知所踪。历来读史书的人,都为勾践的“美人计”用心之险和“卧薪尝胆”的报仇心切所赞赏,却无人关心西施后来怎么样了。无论她是沉江而死,还是与范蠡泛舟五湖,已然无足轻重。
貂蝉的命运,和西施如出一辙。司徒王允要除掉国贼董卓,于是使了个连环计,先将自己的歌伎貂蝉许配给吕布,再将貂蝉送给董卓。吕布是董卓的义子,为了貂蝉,吕布刺杀了董卓。
貂蝉一介女子,汉室的复兴与否,与她有什么关系呢?貂蝉到底是嫁给了吕布为妾,过了几年的幸福生活,然而吕布一死,貂蝉的命运,也就免不了不知所踪了。
勾践要杀夫差,因此用西施作为美人计的诱饵;王芸要杀董卓,因此用貂蝉作为美人计的诱饵。西施和貂蝉两个人,却因为自身的美貌无端惹来了一生颠沛的命运。另外如王昭君与杨贵妃,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汉朝的皇帝要收买匈奴人,于是有了昭君出塞。王昭君的远嫁漠北,表面上看是一个女人为了国家的安定做出的伟大牺牲,然而又有多少人能够理解她在异国他乡艰难苦熬的每一个日夜呢?
杨国忠为了取悦君王,加官进爵,于是杨玉环受封贵妃。天生丽质难自弃的杨贵妃,如果她能料到他日马嵬坡下化为一缕亡魂,或许嫁予村夫俗子过平凡的生活,更胜于帝王施予的爱情。
西施、貂蝉、王昭君和杨贵妃,从古代四大美女的悲剧人生,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性贿赂或者美人计,女人都被物化了,成了男人争权夺利的工具。
中国的古话有“饱暖思淫欲”的说法。就是说,人在满足了基本的生存之后,必然会生出其他的欲望,而在这些欲望的支配下,做出一些违背时下伦常和规则的时期。性贿赂正是基于这一人性的弱点,满足人最原始,最基本的生理需求。所以无论在过去,还是未来,性贿赂防不胜防,美人计的戏码都将一再上演。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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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蛋奶星星茶
中国自古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英雄难过没人关",行贿的人也就是抓住了男人的这一弱点,开始了性贿赂。虽然"性贿赂"这个词是近代才提出的,可是它实际上已经有了好几千年的历史了。
有几千年历史的中国,行贿的方式各种各样,性贿赂已经不是什么新奇的招式了。据有关文字记载,性贿赂最晚也在三千年前的商代出现了。
“性贿赂”的鼻祖是谁?春秋:"性贿赂"真正登上"历史舞台"严格意义上说,春秋时期"性贿赂"才真正登上了"历史舞台",它的标志是"洪德献褒姒"。
两千七百多年前的西安,时值隆冬,天宇一片苍黄,孤独耸立的骊山上,光秃秃的树丫和稀疏的枯草在寒风中瑟瑟发抖。骊山烽火台上,周幽王与褒姒相拥而饮,滚滚狼烟直冲云霄;烽火台下,千军万马呆若木鸡,不知所措。看到这童话般的场景,平日里冷若冰霜的褒姒忍不住嫣然一笑,这笑容勾魂摄魄,让幽王开心不已。然而,在这如花的微笑中,一个叫做西周的国家很快就消失了。所以,褒王的儿子洪德才是"性贿赂"的开山鼻祖。洪德的父亲被幽王关押,他就投幽王所好,送上了艳如桃李的褒姒,幽王"千金买笑","烽火戏诸侯",落下了一个昏君的骂名,自己最终成了刀下之鬼,褒姒也成了他人尤物。褒姒白皙的肌肤,乌云般的黑发,卷卷的睫毛,晶莹的脸颊和她那凝固的笑容,便成了误国"祸水"的象征,让世人唏嘘不已。
"性贿赂"刚刚开始旅程时,最主要的"攻击"对象是国君,是国家间争夺天下,争夺霸权的一种手段。
春秋时,"勾践、范蠡献西施"是"性贿赂"的经典之作。
一、性贿赂的类型传统的理论将性贿赂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种是直接性贿赂
即行为人自己直接向受贿人提供性服务。
第二种是付费的间接性贿赂
即行为人自己出钱请第三者,通常是卖淫人员向受贿人提供性服务,获取利益。
第三种是间接性贿赂
即行为人与第三者共谋,由第三者向受贿人提供性服务获取利益。
第四种是混合型性贿赂。
即行为人既直接或间接向受贿人提供性服务,也给予受贿人财物获取利益。
二、性贿赂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受贿方为官员,
二、有“性服务”,
三、有利益交换的三个条件。
所以才常有“道德沦丧,生活腐化,贪图享乐,以权谋色,搞权色交易”等字眼与某些特殊大人物如形相随。
三、古代有哪些性贿赂的例子?中国历史上,“性贿赂”成功的案例俯拾皆是,比比皆是!
夏桀与妹喜、商纣王与妲己、周幽王与褒姒、夫差与西施、赵姬与异人、汉成帝与赵飞燕、齐国君送鲁国君80名美女,鲁国君撵走孔圣人、司徒王允将貂蝉一女许两夫,董卓惨死在吕布的戟下、吕布成了三姓家奴、郑贵妃送8个美女给朱常洛,不足一月朱常洛精尽人亡、抗倭名将戚继将“千金姬”送首辅张居正,老张才开始支持戚继光抗倭……
性贿赂简直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绝对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行贿手段。
性贿赂,并不一定都是女性,因为性,是一种双方行为。
吕不韦送嫪给赵姬,太平公主送薛怀义、张易之、张宗昌给武则天,慈禧与荣禄等等。
可见,因为需求不分男女,所以性贿赂也不分男女。
那么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一、禁止官员涉及妓院
战国策·东周策:
“齐桓公 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我们知道,齐桓公是春秋五霸之首,对外称霸,自然少不了国内经济的支撑,管仲为了提振经济,开设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官办妓院,因此,管仲被妓女尊为祖师爷。后来的历朝历代,虽然朝廷不再官办妓院,但是官府和妓院总是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朝廷亦是禁止官员涉及这种交易,每个朝代都有这种律法,处罚措施也很严格,打屁股、罚钱等不一而足。道理很简单,就像毒贩子从来不吸毒一样。
明朝有对官员的明文规定,《大明律》:
不论官员还是小吏,凡是嫖宿者,杖责六十,官员子孙如若如此,同父辈一同等罪责,且终生不可入士林。清朝也有此明文规定,大清律:
官吏凡是留宿青楼者,也是杖责六十,和青楼女子在青楼内聊天,吃饭也如此罪论处。如果非官员官吏的富家子弟,或是平民老百姓去逛青楼,则是关押处罚,或者缴纳罚款。
二、对官员的生活作风规章制度
在中国古代,统治者出于规范封建伦理、维持统治秩序和教化百姓的考虑,历代朝廷都出台有对官员生活作风进行约束限制的规章制度。
在古代中国的相当长时间里,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上至皇帝王公,下至黎民百姓都是这样,而不是一夫多妻制。但在“一妻”之外允许纳妾,即过去民间所说的“娶小老婆”,亦即所谓的“媵妾制”,合称为“一夫一妻多妾制”。
从先秦到清末,中国是一直禁止男人娶两个妻子的,历朝的法律中,都严禁“有妻更娶”。
而且越往前对“重婚罪”的处罚越重,先秦时可以判处死刑。虽然在元代以后对民间娶两个妻子处罚减轻,但对官员的处罚仍比老百姓要重,元代要摘掉乌纱帽,清代则要降级。
媵与妾名分不同,媵是次妻(侧室),在家庭中地位高于妾。一个官员可纳媵妾数量的多少,与其行政级别和社会地位相挂钩。官大者多,反之则少。
还有一个规定,禁止官员将“乐人”(即女艺人)纳为妻妾。
三、把性贿赂纳入到法律
也正是因为人们的认识在不断提高中,"性贿赂"也就逐渐被当作违法行为了。首先把"性贿赂"引入法律的是唐律,以后还有清律。清律规定:
"监临聚见问为事人(案件当事人)妻妾乃女为妻者,杖一百。"明确规定了对"性贿赂"的处罚方法。
总结:所以说,人们经常会说“吹一吹枕边风”也证实了,关于打听男人的秘密,女人会有自己的一套法子。但是,现在不能以这么一个观点去看待问题,不论是在什么岗位工作,我们都要杜绝“性贿赂”这个违法的事情,自己不要去做,也绝不接受。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littlejulie
古代为了防止性贿赂,有法律为保障,有刑法为支柱!
导语贿赂是腐败的表象之一,腐败既是历史现象, 也是全球现象。反腐败既是一个历史性难题, 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中国古代社会,历朝历代都重视惩治腐败, 就其刑法对策而言,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扼腕的教训!历史反复给我们证明:“廉则兴邦, 贪则亡国”,在我国古代,反腐败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旗帜鲜明地反对“性腐败”(性贿赂)!
为制约人性弱点、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我国古代较为周全地,为官吏规定了性腐败的刑法对策, 综观其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以官吏为定罪身份的性犯罪,主要有宿娼罪、监守内奸罪、求奸罪、性骚扰或猥亵部属罪、娶乐人为妻妾罪、娶所监临女为妾及枉法娶人妻妾罪、向案件当事人求婚或“性受贿罪”等;二是以官吏为量刑身份的性犯罪,主要是指官员,犯和奸罪与强奸罪要加重处罚。古代惩治性贿赂的刑法对策严以治吏是历代封建王朝共通的做法。从秦汉至明清,官吏贪腐记录不绝于书。明代永乐十九年 (1421年) ,邹缉上疏反映:“贪官污吏遍布内外”; 清朝顺治年间,吏科官员林起龙在奏折中指出:“今贪官污吏遍天下”。中国古代在惩贪方面颇具特色,它不是单纯惩治贪财,而是惩治贪财与惩治贪色双管齐下,且在惩治贪色方面,还颇有创建。
一、以官吏为定罪身份的性犯罪
官吏宿娼罪常人,也就是社会的下层人员,宿娼为法律所不禁止,但是官吏宿娼却为法所不容。
“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媒合人,减一等。若官员子孙宿娼者,罪亦如之,附过,候荫袭之日,降一等,于边远叙用。”——明律
清律也规定:“凡文武官吏宿娼者, 杖六十。挟妓饮酒,亦坐犯罪。若官员子孙 (应袭荫者) 宿娼及生员挟妓者,罪亦如之。”
明清法律均严格表明, 对于犯宿娼罪(意指:和妓女过夜睡觉)的朝廷官员,轻之以杖刑;重之则削官夺爵、发配边疆。可见,对于官吏的性贿赂,我国古代是严加惩治,是绝不手软的。
求奸罪所谓的求奸罪:即指官吏用言语动作等,挑逗求奸而构成的犯罪,即使“未成”,(强奸未遂),那也会被视定为构成犯罪,但这项罪名,对于平民老百姓,是没有的。
如元朝规定:“诸职官求奸未成者, 笞五十七, 解见任,杂职叙。”
元典章记载:元仁宗延祐元年 (公元1314年) , 江西瑞昌县达鲁花赤屯屯求娶民妾, 对方不从,乃“扯定求奸”, 被拒。达鲁花赤屯屯被判决:“甚失牧民之体”,决五十七,解职。
同样我们可以看到,古人在对待“求奸罪”时,也是严加惩治,轻则杖之,重则解职。
性骚扰或猥亵部属罪性骚扰或猥亵,在我们如今社会,是见惯不惯、习以为常的事了,时常可以在电视上,听到此类新闻。但在古代,对于性骚扰和猥亵,古人是怎么处理的了?
首先,给大家明确一点,性骚扰和猥亵,这是古代官吏独有的犯罪。如元律规定:诸职官因谑部民妻, 致其夫弃妻者,杖六十七,罢职, 降二等杂职叙用。
仁宗延祐五年 (公元1319年) , 武进县达鲁花赤伯不花,“将部民妻阿五扯捽戏谑,决六十七,罢现役, 降二等杂职内叙用。
“杖、罢、降”,就是对于官吏性骚扰,最能见时效的惩罚!
娶乐人为妻罪乐人就是指歌舞演奏艺人。
明律规定:“凡官吏娶乐人为妻、妾者,杖六十, 并离异。若官员子孙娶者, 罪易如之。附过,候阴袭之日降一等,于边缘叙用。其在洪武元年已前娶者, 勿论。”。
可见,古时候对于官吏的“伦理道德规范”,法律是很注重的,不过这也很好理解,这和我国古代社会,强烈的等级制度,和纲常伦理密切相关。乐人作为社会上的下等人,或者说是社会的边缘群体,她们是很不受待见的。但是对于平民,就不存在此项罪名了。
监守内奸罪中国古代法律,对于官吏奸淫下属妇女、被监管对象者,是禁令严格,态度鲜明的。
唐律规定:“诸监临主守,于所监守内奸者 (谓犯良人) ,加奸罪一等。”此罪是为了专门惩治那些,官吏奸淫下属吏佐,及部民妻女者,官吏犯此等罪。刑罚要比常人和奸罪,要加重一等!
明律专设“奸部民妻女”罪,:“凡军民官吏, 奸所部妻、女者, 加凡奸罪二等, 各罢职役不叙。妇女以凡奸论。若奸囚妇者, 杖一百, 徒三年。囚妇止坐原犯罪名。”
清律规定:“若奸囚妇者, 杖一百, 徒三年, 犯妇不坐。”
从立法上,就严肃的表明了,古代朝廷严惩官吏利用职权、优势地位,实施奸淫行为的鲜明态度。
娶所监临女 (部民妻女) 为妻妾罪为防止官吏利用权势,娶占百姓妻女,或防止百姓通过献送妻女,与官吏联姻而滋生腐败, 古代法是明文禁止官吏与部民通婚!
“诸监临之官, 娶所监临女为妾者, 杖一百;若为亲属娶者,亦如之。其在官非监临者,减一等,女家不坐。”——唐律
向案件的当事人求婚,或“性受贿罪”。这是典型的权色交易罪行。
唐律规定:“诸监临之官……枉法娶人妻女者, 以奸论加二等。 (为亲属娶者, 亦同。) 行求者, 各减二等。各离之。”
我们可以看到,唐律这里的处罚,正是性贿赂罪, 在唐律看来, “色”或“性服务”就是“财”与“贿”,与以金钱财物行贿,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因为在古时候生活中的“妾”,是等同于财物可以买卖的。
官吏“性贿赂”还要罪上加罪除了我国古代法律,对官吏有明确的“性贿赂”犯罪规定之外,在刑法的实施上,古代刑法还以官吏为量刑身份,作出了明文的性犯罪处罚。
百姓作为犯罪的主体,实施的性犯罪, 如果官吏犯之, 那么罪责会更重,要么加等处罚, 要么变换定性以更严重的罪名予以处罚。
简而言之,就是百姓所犯的通奸、强奸等罪名,放在官吏身上,因为他们的身份地位,和公众形象,施加罪量时,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是更加严苛的。
官吏犯通奸罪,要加重处罚史载:东汉章帝时,荆州刺史谢夷吾,接到一县令汇报一亭长奸部民之妻案, 县令将其定性为“和奸”;
谢夷吾斥道:“亭长职在禁奸, 今自为恶首,,何得言和?” 于是改定为强奸罪。
汉章帝对官吏以通奸之罪行,处以强奸之刑罚的判决十分赞赏。唐律规定:“部曲、杂户、官户奸良人者, 各加一等。”明清两朝对官吏通奸也都加重处罚!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也是我国古代统治者,为了维护封建统治,深谋远虑的打算。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怎么可能不歪了?”
官吏强奸罪加等处罚唐律规定:强奸者, 加和奸罪一等;有折伤时, 各加斗殴折伤罪一等。官吏强奸, 再加一等。因此, 常人一般强奸罪之刑为徒二年 (无夫者) 或二年半 (有夫者) ,官吏强奸则为徒二年半或徒三年。
元律则规定:常人强奸有夫妇女既遂者处死刑, 未遂者处流刑;强奸无夫妇女既遂者处杖刑一百七, 未遂者处杖刑九十七。但官吏强奸部民妻女, 未遂者即处杖刑一百七, 除名不叙;既遂者大概均处死刑。
清律又规定道:官吏强奸加常人强奸罪二等处罚, 常人强奸既遂者处绞监候, 官吏犯之则已罪无可加;常人强奸未遂者处杖刑一百, 流放三千里, 官吏强奸未遂则应加至绞监候。至于奸囚妇, 清朝法律规定“强者, 俱绞”。
从古代律刑的规定来看,官吏如果是犯了“性犯罪”,等待他们的惩罚,肯定是会比普通的常人老百姓,是更加严重的。但这也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官吏自身“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优良作风,无论是古代的刑法,还是其他的有关措施,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巩固封建王朝统治,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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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唐律、元律、明律、清律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vivianwjw
我们要先把这个问题拆解开来,“性贿赂”本身属于“贿赂”的一种。那么为什么要“贿赂”某人呢?是因为对方掌握办事的权力,而贿赂者希望和被贿赂者达成某种交易。值得一提的是,“贿赂”这种东西只能在对公办事时使用。如果只是让对方动用自己的私人资源,那便不太好以贿赂的名义将其拘捕。举个例子,王掌柜想摆脱刘掌柜办一件事,于是请他去新开的青楼一游。这种行为我们确实不太好将其称为贿赂。
明确“性贿赂”的定性和针对人群后,我们再看性贿赂常见的几种手法:
1.一次性贿赂——即邀请受贿人前往青楼或者其他类似娱乐场所。看目标的身份地位以及办事的难易程度,邀请受贿者前往不同档次的场所。从相对低档次的“八大胡同”,到高规格的秦淮河畔,全看贿赂者和受贿者自身的定位。
2.赠送模式——即通过赠送丫鬟或者妾侍,使受贿者有一个长期满意的性伴侣。同样,看受贿者的地位和办事难易,赠送不同档次的女人(也有佞童)。当然,也有足够厚颜无耻的人,直接让自己的妻女侍奉受贿者,以跪舔姿态博取上位者欢心。这种性贿赂在古代中国司空见惯,四大美女中或多或少都是这种做法的牺牲品。
现在,我们知道了“性贿赂”的定义、人群、方法。再看古人防范性贿赂的措施:
1.针对士大夫阶层颁布禁令,不允许他们嫖娼。如宋仁宗时曾规定,负责分管刑狱的官员提点刑狱“不得赴妓乐”。宋神宗时更扩大到整个司法领域,所有监察官员一律禁嫖。时丞相王安石亲自主抓官员嫖娼问题,不少官员因此被查处、降职。
2.规定官员的妻妾数量,间接限制性贿赂的数量。如果出现官员纳妾超标,轻则挨一顿训斥、罚俸,重则打板、罢官。
可惜,效果一直不如人意。青楼这东西,根本没法靠人力毁灭,毕竟这行堪称人类最悠久的职业了。限制妻妾数量更是可笑,因为妻妾数量直接和官员品阶挂钩。越是上位的官员,所拥有的滕妾也就越多;权力越大的人,其接受的“贿赂”也可以越多,变相刺激到性贿赂发展。
事实证明,想要遏制这一切,关键还是要针对官僚阶层和特权问题下手。而不是给士大夫们以特权,这只会让事态更严重。可惜,古人从夏商周到元明清都没跳出这个框架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Dormant
所谓性贿赂,不过是用漂亮的女人作为交换来达到某种目的。
最近韩国娱乐圈里发生的胜利事件就是在娱乐圈里很常见的性贿赂,给高官权贵们奉上漂亮的女明星,利用她们的美色达到自己的目的。
而古代,性贿赂这种事情还是比较常见的,即使法令明文禁止,但古代女子地位低下,尤其是奴隶下人等,主人掌握她们的卖身契,把她们当作物品送人也是合法合规的。
历史上比较有名的性贿赂事件有很多:
杨玉环:杨玉环是唐明皇李隆基的儿媳,是寿王李帽的王妃。因杨玉环的貌美,被李隆基看上了,而寿王为了获得李隆基的宠爱,为了获得太子之位,也就把自己的王妃杨玉环献给了自己的父亲,不得不说,这个性贿赂做的有点狠了,为了权利把自己的老婆都献出去了。
卫子夫:平阳公主是汉武帝刘彻的亲姐姐,平阳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到处给汉武帝搜刮美人,而卫子夫无疑是那个最出名的一个。作为平阳府里的一名舞姬,一不小心被汉武帝看上,便被平阳马上献给了汉武帝,从此步步高升,而平阳也通过卫子夫获得了滔天权势。
武则天男宠:武则天作为中国唯一的女皇帝,晚年是非常荒淫无度的。她的女儿们为了讨好自己权利滔天的母亲,四处给武则天搜寻美男,张昌宗、薛怀义、张易之等,他们都是个顶个的大美男,利用自己美色为自己的主人争取利益。
性贿赂是一件非常常见的事情,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而古代的很多文人墨客也都以拥有美貌歌姬为傲,所以当你对某个人有所求时,献上貌美的女子,通过性贿赂达到自己的目的是非常常见的事情。
古代的性贿赂是屡禁不止的,何况女子地位低下,本身是作为男子的附属品存在的,禁止性贿赂是非常困难的。但古代的法律也是禁止官员受贿的,这里的受贿就包括性贿赂。但古代是帝王制,当官的尤其是大官都是皇亲贵胄,即使接受了别人的性贿赂,也根本不会对自己的仕途或者地位有任何的影响。
所以,生活在现代的女人还是挺幸福的,尤其是在中国,生活在平凡百姓家,远离那些混乱肮脏的性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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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邱蚓
吾国自夏商周以来,任何一个封建帝王自己可以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花天酒地,但他们也明白性贿赂将导致情色泛滥成灾对国家的危害,有碍江山永固。
所以,历朝历代几乎都对性贿赂采取了防止措施。
一、制定律法刑责处罚吾国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秦朝就制定了法律不得重婚,违者罢官甚至杀头。
北宋时期的宰相王安石,就被朝廷委派主抓扫黄运动,对性贿赂官员问罪处罚。
明朝《大明律》规定:不论官员还是小吏,凡嫖宿者杖责六十,终生不可为官。
清朝大清律也规定:官吏凡是留宿青楼嫖娼者,也是杖责六十,以示惩戒。
二、男尊女卑一妻多妾吾国从汉唐以来,男子可以“一妻多妾”,疏而不堵,以妻妾成群满足男人的情欲需求,从源头防止性贿赂的发生。
但是,真正能多娶女子为妻妾的都是有权有钱的富贵人家,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权贵对美女依然多多益善。
平民百姓一年到头忙于生计,面朝黄土背朝天,哪有财力享受一妻多妾的“性贿赂”。
三、烟花柳巷开放青楼吾国古代特别是汉唐以来,青楼妓馆遍布城镇,这也是一种疏而不堵防止性贿赂的举措。
许多朝廷名义上都对官吏行为作出规范,不得寻花问柳卖淫嫖娼,但也无法完全阻止,有钱人为了对官员进行性贿赂,还出钱包养妓女专供权贵淫乱。
四、笼络人心赏赐美女所谓贿赂,通常是以下贿上谋取利益回报,即身份低微的人,向权贵奉送美女进行性贿赂。
但也有以上贿下的,那就是君王为了笼络大臣赏赐美女给他,其实这也是一种性贿赂的交易,目的是让大臣感恩戴德,尽心尽力巩固自己的统治。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尽管说色字头上一把刀,石榴裙下命难留。但还是杜绝不了人类好色的本性,可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且封建体制下的官场腐败成风,在利益驱动下,再多的律法也阻止不了权色交易。所以古今中外,性贿赂屡禁不绝。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kellysasa
至于盗版抄袭的原因,无外乎这几点:不会做懒得做,做不完,无论什么原因抄袭终归是一件让人很不愉快的事情。而且有除之而后快的想法,那么怎样拒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呢?现将部分我觉得可行的方法总结几点如下:第一类授权是图书作品的专有出版权根据著作权法第58条规定,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出版是指作品的复制发行,如作者将图书作品在某一时间,某一地区,某一文本的出版的权利授予出版社时,出版社即根据其在授权范围内享有该图书作品的专有出版权。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该条说明著作权法对图书作品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给予保护,在根据著作权法第53条的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zengfenghua
说到性贿赂,这三个字在我国最早的记载,是来自商朝时期。
那时候,商朝的九候为了巴结商纣王,于是把自己的亲女儿献给了商纣王。九候的这个亲女儿那可是出了名的好看,有着沉鱼落雁的美名。结果商纣王玩了一阵子之后,却觉得她虽然很好看,却又不会卖弄风姿,有一股大家闺秀的气质。
慢慢的,商纣王开始嫌弃起她来,最后还把他的父亲给做成了肉酱,后来这个事情慢慢的被传了开来,很快周文王就得知了这个消息,他得知这个事件后非常气愤,说商纣王实在是太暴虐无道了。结果他的这句话不知道被谁打了小报告,商纣王一气之下就把他关入了大牢。
后来姜子牙得知了这件事之后,便开始想办法去营救周文王,他思考到商纣王既然会嫌弃大家闺秀的女子,那么他肯定就喜欢那种擅长卖弄风姿女子。于是姜子牙很快就找来了几个妓院的风尘女子,赶紧送到了商纣王的面前。商纣王收到美人之后就玩了一阵子,结果没过几天就把他高兴坏了,连忙派人就把周文王给放了。
这件事就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性贿赂,先是九候利用自己的亲女儿来贿赂商纣王,后是姜子牙利用风尘女子来贿赂商纣王。这些无一例外都是一种利用美女来贿赂高层的一种黑暗做法。
但是由于这一现象在商朝时期非常普遍,所以在商朝的成汤时期,就专门定制了一种了“官刑”来严格打击这种现象。在官刑里面,只要你触犯了“性贿赂”这一条,不管是贿赂人还是被贿赂人,结果都是悲惨的。
只要涉及,轻则丢官,重则斩首示众,这也是古代为了预防性贿赂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但是说归说,想要阻止这种性交易还是非常之难的,这也是为什么后来还会有越王送西施的这种事情发生了,即便是一国之主都要靠女人来保全自己,更何况是下面的贪官污吏呢?
所谓“食色性也”,历史上真正能做到像柳下惠这种抱着一个赤身裸体的大家闺秀,却还能坐怀不乱的男人并不多。除非是宫里的太监,要不然有哪个当官的,看到有人送自己美女了,还能忍住不肯要的?即便是唐僧,当初在拒绝那些美女妖怪的时候,不也是扭扭捏捏的,想要又不敢要的么?
但是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要是送几个美女就可以贿赂到官员了,那国家还不得乱了套了啊?所以,历代王朝都对这种“性贿赂”的行为十分严打,可始终是抵不过人性,慢慢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可是这一切到了宋朝的时候,终于是做出了一些改变。据说当时宋朝有一个大官,他本身就是柳下惠这种的,所以对“性贿赂”这种事就比较上心 一直思考着要怎样防止“性贿赂”的发生。
终于有一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废弃“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这样一来,那么朝廷上的官员们就不能同时拥有一个老婆和一个妾了。不得不说,这个方法确实是很好用,很快,“性贿赂”的这种风气就慢慢的被减少了许多,封建王朝普遍的“淫风”也因此而下降了,不少人都变得文明了起来。
但是,虽然说这个方法确实是很好用,却也有着他的弊端。因为“男人本色”这个成语可不是随便写出来的,他也有本事的一些道理。要是想让一个身居高位或者是拥有大量家产的人,成天只守着一个老婆很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们就会去选择包养二奶和找小三。为什么说这是一个弊端呢?因为这对于那些小三和二奶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她们没有一个正当的名分,做起事情来也要偷偷摸摸的,一旦被发现了就是破坏人都家庭,被视为社会上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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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炮728
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在我的印象中,古人没有有效的防止性贿赂的方式吧。要不然,就不会有夏桀、商纣、周幽王、夫差等等这些因女人而亡国的例子了。
夏朝时,有个有施部落,位于今山东省蒙荫县境内。夏桀发兵攻打有施氏,想要兼并掉他。有施氏于是求和,并献上牛羊、珍宝。为让夏桀再无心灭有施氏,还将有施氏的女儿妺喜献给他。
传说妺喜眉目清秀,姿态轻盈,美丽无比。流传下来的诗这样赞她:
有施妺喜,眉目清兮。妆霓彩衣,袅娜飞兮。晶莹雨露,人之怜兮。夏桀得妺喜后,更为荒淫,整日把她抱在身上,饮酒作乐,不思国事,挥霍无度。百姓苦不堪言,但又敢怒不敢言。
这时,北方的商汤巧施苦肉计,将伊尹派到了夏桀身边并取得了信任,在妺喜的配合下,终于灭亡了夏朝,结束了夏朝长达约500年的统治。
史上最成功的性贿赂:越王勾践献西施而灭吴“卧薪尝胆”这个成语是我们都非常熟悉的,他讲述了在给吴王当了三年奴隶后的越王勾践,回到国内后睡稻草、尝苦胆,励精图治,终于反灭吴国的故事。
越王勾践为了洗却耻辱,卧薪尝胆欲灭亡吴国,其大臣文种为他制定了“灭吴九术”,也就是灭亡吴国的九种方式。其中的第四种是:遗美女以惑其心,而乱其谋。这种方法的意思是,赠送美女给吴王夫差,让他耽于美色,无心政事。越国赠送的美女就是西施和郑旦。
为了实施文仲的”美人计“计划,大夫范蠡奉命在全国找寻姿色绝佳的美女,终于在苎萝山下找到了西施和郑旦两姐妹。这两姐妹天姿国色,奇美无比。而其中的西施更是五官清秀端庄,粉面灿比桃花。她本是一浣纱女,清澈的河水映着她娇美的容颜,连鱼儿都忘记了流动,纷纷沉在水底。这就是中国古典四大美女,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沉鱼”的典故。
为让西施与郑旦符合夫差的口味,更好的迷惑吴王,这两姐妹在越王宫中花了三年时间来学习歌舞、仪态等。三年过后,两姐妹不但姿色过人,且仪态万方。献给吴王后,把吴王是迷得五迷三倒,从此不理朝政,日日留恋于温柔乡中。吴国终于走向了亡国之路。
史上最利国利民的“性贿赂”我们要讲的这个“性贿赂”事件,受贿的是明朝万历年间的首辅张居正,行贿人呢?是一代名将戚继光。我们都知道戚继光是明代的抗倭名将,他所组建的齐家军装备精良,训练严格,战斗力超强,在平定倭寇的斗争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其实,戚继光在建立威武的“戚家军”时,也是很费了些力,送礼、找关系都干过。他和张居正其实关系挺好的,为了让张居正更多的关注戚家军,以使戚家军能得到更好的装备和待遇,戚继光曾花重金购买了两个胡地的女人(胡姬),给张居正。
戚继光虽然是“性贿赂”的贿赂者,但他却不是为自己,而是为组建更好的军队来保家卫国。后来,戚继光的“戚家军”在搞击倭寇的战争屡立奇功。这样的贿赂多些其实也是不错的。
这个故事出自明朝王世贞所著的张公居正传,不过,王世贞与张居正其实是有点不对付的,所以,这个故事的可信度有些难说。
古人云,“兵强者,攻其将;将智者,伐其情“。对于兵力强大的敌人,就攻击他的主师;对明智的敌人,就打击他的情绪。人之七情六欲,”贪、色“是为最重,金钱、美女是最能瓦解一个人的斗志的。
皇帝皇宫三千,宋徽宗不还是悄悄出宫逛青楼吗?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黑猫_himm
作品被抄袭,也就是说著作权受到了侵权,侵权,在中国国内市场属于普遍现象,不过,我们不能让这种现象无休止的蔓延,得学会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那么被抄袭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呢?关于著作权被侵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自已的权益:第一确权。即确认自已的合法权利,即著作权的归属。如果您申请了著作权并拥有著作权登记证书,那您就是法定上的著作权人,否则,还得提供其它权属证明文件;2、一般维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有条件的话可以要求一定的权利使用费或损失费;3、司法维权。将案件提交到法院,进行诉讼维权。著作权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愿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五条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包头爱北京
如何防止官员贪污受贿是历代中国封建王朝所担忧的一件大事。而防止官员受贿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如何防止官员受到“性贿赂”?金钱的诱惑尚且可以依靠朝廷的俸禄来暂时抵挡,但是在“性贿赂”的攻势下又有多少官员能够坚持本心,守好底线?为了防止“性贿赂”,古代统治者可谓是绞劲脑汁,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古代统治者为了防止“性贿赂”出了哪些法子吧:
一:建立相关法律,并处以重刑在很久很久以前“性贿赂”便成为处理政治关系的一种重要手段,诸如战国时期的诸侯便经常彼此之间互相赠送美女,以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支持。到了后来,皇帝为了收拢大臣们的心,也会赏赐一些女性给建立了功勋的大臣。
这种“性贿赂”层出不穷。
但是到了明朝,明太祖朱元璋明确规定官员不能出现“性贿赂”诸如嫖娼等,将受“性贿赂”列为仅次于杀人之大罪,并且永远取消对该官员的任用。
二:树立道德榜样“性”是中国人难以启齿的事情,但也是那些执掌权柄人难以拒绝的一件诱惑。当“性贿赂”来临时,不同于金钱的诱惑容易抵挡,那些没有定力的官员总是轻易的被攻克。
而且“性贿赂”是一件非常不容易被禁止的事情,虽然有统治者试图对“性贿赂”进行监管,可是取得的效果却是微乎其微。
这个时候就必须加强那些官员的思想与道德建设,提升官员们的思想高度。只有将风气摆正了,“性贿赂”才会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总结:无论是“性贿赂”还是普通的金钱贿赂,这对一个朝代的官员政治体系的腐败作用都是巨大的。统治者只有一方面加强法律建设、增加处罚,另一方面引导官员们的思想作风,加强政治思想建设,这样才有可能减少官员受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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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姿0303
古人云食色性也。就是说食色乃人之本性,当然古人思想没有这么狭隘,食指衣食住行日常生活。色是感官追求,指对美好事物的欲望,这其中自然包括美色。
人对美色的抵抗力是极低的,自古有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说法。其风流韵事迭出不穷。
性贿赂是一个现代词。就是利用人的劣根性进行权色交易。受贿方自然是有权势的人,行贿的方式就是美色。没有人会对身无分文的百姓进行色诱的。
古代虽然没有性贿赂这个词,但其本质是一样的。尤其官场之中屡禁不绝,因为它比钱物贿赂更为隐蔽。用民间的说法就是裤子一提,全无痕迹。
古代对皇帝使用的美人计也属于性贿赂的一种。比如夏准备攻打有施国,有施国给夏桀进献了美女妹喜,此后夏桀不理朝政,沉迷于美色,终被商取代。
春秋时吴越有不共戴天之仇。本来吴国可以灭掉越国,可是当献上美女西施时,吴王夫差被这惊为天人的美貌迷得神魂颠倒了。这才有了越王卧薪尝胆,厚积薄发的机会。
三国时周瑜想用美人计坑一把诸葛亮,但是没成想诸葛亮假戏真做,和孙尚香结婚了。这便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出处。
明朝时的朱常洛好不容易当上皇帝,却被郑贵妃送来的8个美女整的下不了龙床,一月余就送了性命。
性贿赂不分男女,只是女的在高位者少,由以武则天为甚。太平公主给他老妈敬献男宠张宗昌,这个张宗昌极有床事之能力,武则天对他极为宠爱。后来就因为张宗昌在朝中权力过大,朝臣发动神龙政变,逼武则天退位。
官员之间的性贿赂更是多如牛毛。抗倭名将戚继光要不是给首府张居正敬献美女,寻求支持,有可能他的抗倭事业就要半途而废了。
和珅小妾众多,其中大部分都是其他官员寻求庇护送给他的。
……不胜枚举。
其实对于性贿赂从古至今一直都在治理,但行效见微。
从商朝开始就禁三风,即巫风、淫风、乱风。作案者罚款或判刑。
古代虽然允许一妻多妾,但为了治理性贿赂,出现了一条法律叫做妻妾失秩。就是说妾不能转正为妻,违者受罚。唐、宋法律规定,以婢为妻“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明、清法律对此行为责罚减轻,不再流放,而是改为杖责。
在古代妓院虽然是合法的,但官员也不能随便去。宋仁宗时曾规定,负责分管刑狱的官员提点刑狱“不得赴妓乐”。宋神宗时更扩大到整个司法领域,所有监察官员一律禁嫖。时丞相王安石亲自主抓官员嫖娼问题,不少官员因此被查处、降职。
虽然历朝历代都在治理性贿赂。但我们发现根本没有酷刑。顶多是罚款,仗责或是降职。这在根本上起不到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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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李小猫
烽火戏诸侯
在中国古代,“性贿赂”几成官场一景,甚至不少清廉官员因此名誉扫地。那么,出现行为不检点又会有什么后果?
防不胜防的“性贿赂”
在中国古代,男人是可以纳妾娶小的,但官员的生活作风问题仍备受重视。早在夏初,已开始利用立法来防止官员在这方面犯错。
鉴于夏朝并没有解决好官场腐败和社会风气,商朝开国之君成汤在即位之后便专门制定了“官刑”,明确提出禁“三风十愆”的施政主张。所谓“三风”,指的是巫风、淫风和乱风,都属当时官场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到了商代,这类不正之风仍在官场上流行。成汤从宫廷开始,严禁淫乱在商政坛蔓延。如有人顶“风”作案,要被罚款,甚至判刑。
春秋时期,官场上的性丑闻问题已成为各诸侯国国君和政治家共同考虑的问题,当时“性贿赂”成风,令人防不胜防。凡涉“性贿赂”,不亡国,即丢官。
“性贿赂”并非春秋时期的“发明”,上古已有之。夏朝末代国君桀(履癸),在发动兼并位于今天山东境内的“有施国”战争时,有施国便进献了美女妹喜,从此夏桀沉湎于美色,荒于国政,加上其他因素,夏最终被成汤所灭。而成汤建立起来的商和后来代商而起的周,其灭亡也与“性贿赂”有关。
褒王的儿子洪德是“性贿赂”的开山鼻祖。洪德的父亲被幽王关押,他就投其所好,送上了艳如桃李的褒姒,幽王“千金买笑”“烽火戏诸侯”,落下了一个昏君的骂名,自己最终成了刀下之鬼,褒姒也成了他人尤物。
“重婚”是重罪
在中国古代,统治者出于规范封建伦理、维持统治秩序和教化百姓的考虑,历代朝廷都出台有对官员生活作风进行约束限制的规章制度。
在古代中国的相当长时间里,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上至皇帝王公,下至黎民百姓都是这样,而不是一夫多妻制。但在“一妻”之外允许纳妾,即过去民间所说的“娶小老婆”,亦即所谓的“媵妾制”,合称为“一夫一妻多妾制”。
从先秦到清末,中国是一直禁止男人娶两个妻子的,历朝的法律中,都严禁“有妻更娶”。
而且越往前对“重婚罪”的处罚越重,先秦时可以判处死刑。虽然在元代以后对民间娶两个妻子处罚减轻,但对官员的处罚仍比老百姓要重,元代要摘掉乌纱帽,清代则要降级。
媵与妾名分不同,媵是次妻(侧室),在家庭中地位高于妾。一个官员可纳媵妾数量的多少,与其行政级别和社会地位相挂钩。官大者多,反之则少。另外还有一个规定,禁止官员将“乐人”(即女艺人)纳为妻妾。
而时下被人们所热议的“二奶转正”现象,在古代叫“妻妾失秩”,法律上明文规定不可以,违者受惩。唐、宋法律规定,以婢为妻“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明、清法律对此行为责罚减轻,不再流放,而是改为杖责。
“家外有家”如何处罚
虽然法律规定严格,但官员“乱来”超标纳妾或变相纳妾现象仍屡见不鲜。如在唐代,很多官员“家外有家”。这种丑行一旦曝光,轻者遭纪律处分,重者摘去乌纱帽。
除了绕开纳妾指标限制、包养情妇外,古代官员最常见的生活作风问题还有以狎妓为主的性消费。在中国古代,不少地方有青楼存在,但并非每朝都允许官员随意逛妓院。
宋仁宗时曾规定,负责分管刑狱的官员提点刑狱“不得赴妓乐”。宋神宗时更扩大到整个司法领域,所有监察官员一律禁嫖。时丞相王安石亲自主抓官员嫖娼问题,不少官员因此被查处、降职。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彩云之北
维护作品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版权,让法律保护你的作品,互联网的发展让我们见识增加,萌发了越来越多的优质创作者,让这些创作者最烦恼的事情,出了灵感外,恐怕就是自己辛辛苦苦写的小说被抄袭,名字一改变成别人的东西,为此,我们应该激励避免这种现象。
一、抄袭为何如此盛行抄袭侵权谁都知道不好,但是这种现象一直无法避免,因为抄袭简单,成本低,把别人的灵感,换个名字,换个背景,就成了自己的东西,或者东拼西凑,抄袭别人的这部分,另一个人的那个部分,近两年比较火的电视剧《锦绣未央》《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都被指出抄袭。给整个创作行业都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最可怕的是这种现象似乎已经成为默认的行业规则,一种比较好的题材的影视剧就会多次拍摄种题材,没有创新。
二、控诉抄袭到最后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我们让别人拿起法律的武器,控诉这些行为,但是结果都不了了之,这可能是我国的法律系统还不完善,于正曾说过,如果抄袭不超过20%,一般就不会被追究。当初于正就被指控抄袭琼瑶的作品,但最后不知道到底怎么解决,还有《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作者被原作者控告,结果反而抄袭者胜出,原创者输了。
三、国民维权意识不高这种行为的盛行离不开国民,我们总是认为好看就行,让自己开心就好,对于作品的维权意识不高,甚至还有毁三观的话,你的作品被抄袭说明够好,你应该高兴。所以很多人都不把抄袭当回事,从电视剧小说抄袭,或者是创作歌曲抄袭,对于知识保护程度不够。国家维护原创行动必须的,要不然这些毒害未成年人的“大作”打着“资源共享”的名号在网络上横行,更可怕的是,带着未成年人在现实中演绎。
淡水鱼Judy
“性贿赂”起源很早,而且意义很广,基本上包括了大家听闻的一些不正常的、有利益关系的男女关系。
在夏朝开始,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就有了应对“性贿赂”的对策。此后,历朝历代均有严格措施。夏朝,对待“性贿赂”的态度,直接采用法律手段,以律令的形式,对性贿赂定罪。
商朝时期,开国国君成汤制定了“官刑”,以期惩罚、禁止三风十愆。这里的官刑,便是商朝惩治官员违法的方法;三风十愆中的三风,就包含了淫乱之风,对于犯了此风的卿士,臣子,都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尚书·伊训一书中,对此有明确记载。
秦以后,对于“性贿赂”的态度,越趋于严格,各项条款更加清晰明了,并且进一步扩大了对于男女关系的管辖范围,只是惩罚措施,在历朝历代有所不同。如在秦朝时期,犯了重婚罪的人,就会被判以死刑;而到了元朝,犯了此罪,官员只会被被罢官;清朝时期,官员则会被降级。
遍观古代历史,对于性贿赂问题,古代也一直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明确男女关系,惩罚违法的男女关系,力求维护封建伦理纲常。但对于老百姓、官员往往都是两面制度。一般情况下,官越大,按照媵妾制度,妻妾也可以越多,至于性贿赂之类的,那也就层出不穷了,只不过高官权势大,往往难以被监察御史之类监察机构的扳倒。而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就只能照章办事了。
所以,古代虽对性贿赂做出了很多防范措施,但因为权力结构、社会风气等等因素,效果不甚明显,反而越发使得性贿赂更加隐蔽、难以觉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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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U小陌
性贿赂是贿赂的一种手段,被贿赂的人不是有钱就是有权。
怎么防止呢?明文规定和规章制度,只有这些制止手段了。
要知道古代的治安是很混乱的,并且女性地位低下。
三妻四妾是很普遍的事,性贿赂也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
在古代性贿赂并不能定罪,尤其是十官九贪的年代。
明文规定实则废纸一张,只有靠官员自觉性了。
不像现在有手机网络媒体等,古代消息传递是很慢的。
即使定罪也不定性贿赂之罪,只是定失职之罪滥用职权之罪。
别的不说根本没有防范方法,皇帝尚且嫔妃众多淫乱误国。
上行而下效,底下的人偷偷的也在效仿。如果真的能止住贪腐,那么一朝一代的就不会亡国了。
所以古代交通不便信息不便,基本上地方一官如同一霸。
三妻四妾都不是问题,再来一个纳成妾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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潶訫寶寶
常言道“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所以在古代的官场中,一些贪官除了会接受金银细软这样的财物贿赂以外,还会接受下属送的“性贿赂”。当然了,性贿赂并不只是指女性,也有男性。
在中国古代一些王朝的末期,“性贿赂”几乎成了官场上一道常见景象。在性贿赂面前,就连一些平日里洁身自好的官员也会把持不住,所以朝廷往往会制定一些严厉的方法来防止性贿赂。
早在商朝时期,朝廷就提出了禁止“三风十愆”的施政主张,其中就有禁止淫秽风气的要求,这就是变相地防止性贿赂。到了商朝以后,其他朝代往往也有类似的要求。
鉴于历史上夏桀因为沉溺有施国进献的美女妹喜而荒于国政、商朝的君主纣王因为宠爱有苏国的美女妲己而荒废朝政、周朝的君主幽王因为宠幸褒国美女褒姒而荒废朝政等例子的存在,后面的历代朝廷都出台了有对官员生活作风进行约束限制的规章制度,目的就是防止性贿赂。在中国古代,官员虽然可以迎娶一妻多妾,但作风问题可不能马虎。
古代防止官员接受性贿赂的具体方法为,朝廷禁止官员无端休妻再娶,这里是指官员休掉正妻、提拔妾室的案例。否则轻则降级,重则摘掉乌纱帽。古代虽然允许官员纳妾,但是却禁止官员将“女乐”、“婢女”、“娼妓”纳为妻妾,违者将受严惩。
尽管如此,顶风作案的官员仍然不在少数。官员接受性贿赂的方式除了接受下属送来的女性以外,也有逛青楼狎妓、包养女乐之类的现象。
唐、宋时期有规定,有官员以婢女为妻的,将处以流放两年的处罚;把妾室或者部属的女儿当成妻子的,将流放一年半。到了后来,流放之刑变成了杖责之刑。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enzo.d
在近几年的反腐案件中,“性贿赂”几乎是官员落马的主因。“性贿赂”虽然是近代才提出的名词,但它在中国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
为杜绝愈演愈烈的“性贿赂”之风,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也想出了不少招式。
古代“性贿赂”之风
西周时期,周幽王广搜天下美女,沉迷酒色。褒国国君褒珦直言相劝,结果周幽王不仅不停劝,反而将褒珦关入大牢。
褒国太子为救父亲,就将褒国第一美女褒姒献给了周幽王。周幽王一见美艳绝伦的褒姒,瞬间丢了魂,马上释放了褒珦。后来为讨美人欢心,“烽火戏诸侯”,结果丢了江山。
据明朝王世贞的张公居正传记载:名将戚继光为了多要点军费,花重金购买了两个胡姬献给首辅张居正。
民国时期,洪述祖为了谈好袁世凯,竟无耻跪求妹妹嫁给袁世凯,于是一朵大鲜花插到那啥上了,洪述祖也由此得了宠。
古代不仅是男人,甚至还有女人接受“性贿赂”。唐朝时期,太平公主为了讨好母亲武则天,将自己最喜欢的男宠张宗昌献给了武则天。“性贿赂”后,太平公主更加受宠,以致后来权倾朝野。
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商朝开国之君成汤,为吸取夏国君桀接受“性贿赂”而灭国的教训,明确禁止“淫风”,并专门为此制定了“官性”。
宋朝时期,东京汴梁遍地勾栏,娱乐业十分发达。皇帝为了防止大臣接受“性贿赂”,立法禁止大臣逛瓦舍。宋神宗在位时,王安石搞变法,还通过扫黄清除改革反对派。
明清时期,也专门制定了法律,制裁接受“性贿赂”的大臣。比如清律中规定:“监临聚见问为事人妻妾乃女为妻者,杖一百。”
不过法律再怎么完善也杜绝不了“性贿赂”,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清朝时期的“扬州瘦马”,扬州商人为行贿盐官,先将貌美女子收养家中,然后以家眷名义嫁给官员,并称之为“献瘦马”。到现代更是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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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许诺和许多
中国从古至今已渊源五千年历史,哪个时期与朝代都避免不了“性贿赂”,须知“自古英雄难过美人这一关”不乏上千名人也有几十帝王,诸如当年名人枭雄曹操、帝王李世民、悍将项羽、以及商代商纣王,无一难免美人关。
据《史记》相关文字记载,古代“性贿赂”最早出自三千年前的商代,商代商纣王当时把持一方,九候行贿百计无门,最后选择“性贿赂”,结果美人送上后由于不会“善舞诱骚”被商纣王一气之下将其就地凌迟,这场阴差阳错的“性贿赂”从加官晋爵演变成了祸事,所以说啊,任何的行贿都是有风险的,切不可一叶障目。
回顾历史,可以这样说,商代是最早开创“性贿赂”的朝代,也是最糜烂的年代,当年齐王见鲁国从弱国变强国,就是采用近百名美人计将鲁国击败通关,如果没有前车之鉴的商纣王“性贿赂”事件,嫣有后续鲁国之破灭,也就没有后来的齐王;直到鲁国季恒子临死都在追悔莫及,言道“当初该听信孔老夫子的话呀”。
意指当年商纣王喜欢“风骚娘们”而演变的“性贿赂”从商代开始历史朝纲开始防止“性贿赂”据《竹书纪年》相关记载,商朝开国之君成汤便为“性贿赂”定制了一套专供刑法,并明确提出“三风十愆”,三风意指当时的巫、“淫”、乱、之风合称三风,三风的实施为归正官风与国泰不正之风,如果有人破此制度将会被罚款,重则处以极刑。
当然,以上的罚款以及重则判刑是从根本上解决不了“性贿赂”的实质问题;据春秋时期典籍记载“性贿赂”可谓是即碰即死,当时糜烂到国君碰之亡国、为官者碰之丢官下狱。
其中包括褒王儿子洪德“性贿赂”幽王,堪称典案,最终落下个昏君骂名遗臭万年,而褒姒被当“性贿赂”不成反遭他人尤物。古代真正意义上防止“性贿赂”有效果当属“一夫一妻多纳妾制”我个人认为古代真正有轻治“性贿赂”当属一夫一妻纳妾这个制度的开始,为什么这样讲,据《史记》相关文字表露朝纲最终无法避免“性贿赂”事件,不得已再次出台规章,允许“媵妾制”,何为媵妾制,俗称一夫一妻多纳妾制度,该制度执行后,总算能大面积管住男人的“下面”了,而且“性贿赂”案件开始实质性的减少。
当“性贿赂”案件相继减少后,以前的极刑也没那么严厉了,最终只是轻则的杖刑处理,而且当时还由丞相监制,谁都不敢触碰雷区,至此“性贿赂”得以治疗,如果你有不同的观点欢迎评论中发表,大家一起探讨下。
文/史愚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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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思最萌派大星
性贿赂必须具备:一、受贿方为官员,二、有“性服务”,三、有利益交换的三个条件。
所以才常有“道德沦丧,生活腐化,贪图享乐,以权谋色,搞权色交易”等字眼与某些特殊大人物如形相随。
中国历史上,“性贿赂”成功的案例俯拾皆是,比比皆是!
夏桀与妹喜、商纣王与妲己、周幽王与褒姒、夫差与西施、赵姬与异人、汉成帝与赵飞燕、齐国君送鲁国君80名美女,鲁国君撵走孔圣人、司徒王允将貂蝉一女许两夫,董卓惨死在吕布的戟下、吕布成了三姓家奴、郑贵妃送8个美女给朱常洛,不足一月朱常洛精尽人亡、抗倭名将戚继将“千金姬”送首辅张居正,老张才开始支持戚继光抗倭……
性贿赂简直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绝对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行贿手段。
性贿赂,并不一定都是女性,因为性,是一种双方行为。
吕不韦送嫪给赵姬,太平公主送薛怀义、张易之、张宗昌给武则天,慈禧与荣禄等等。
可见,因为需求不分男女,所以性贿赂也不分男女。
古代统治者也曾采用多种方法禁止性贿赂,如宋朝要求官员不得赴妓乐,丞相王安石亲自负责管理这方面事务。明朝《大明律》规定:不论官员还是小吏,凡是嫖宿者,杖责六十,官员子孙如若如此,同父辈一同等罪责,且终生不可入士林。清康熙明文规定:“伙众开窑诱取妇人子女,为首照光棍例斩决,为从发黑龙江等处给披甲人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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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冬
对成衣而言,“抄袭”和“借鉴”的边界在哪里?成衣能在何种程度上受法律保护?
许女士认为,自己遭遇的1∶1的打版,显然是一种抄袭行为。如果是仿制基本款,或者是使用军大衣这类历史上已经存在的款式,抑或是参考一些工艺和细节,则属于合理借鉴的范围。
消费者叶女士对服装设计行业十分关注。她提出:“如果仅是‘改版’以及服装制作工艺等方面的借鉴,是可以接受的,毕竟在拒绝100%抄袭的同时,也要对国内服装行业的发展给予宽容。但是,如果是照搬别人的设计元素、剽窃别人的劳动成果则是一种无法原谅的盗窃行为。”
owlthree
如果要防止自己写的小说不被抄袭的话,那么就必须得在发布之前不可以给任何人看自己的写的小说,也不能让别人动自己的写的小说不可以别人看自己的文档,电脑是绝对不能交给别人的。这样才能防止自己的小说不被别人抄袭不被别人盗取。
雨点
贿赂有很多种,财宝,美人,爵位.......,都有可能成为贿赂的对象。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因为人都是有弱点的,只要人有弱点,就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加以利用。若是你身居高位,很多人有求于你,像这样的人,就应该格外的小心了。
因为这时候的你就成为了别人贿赂的对象。比如说,有人想找你办事的时候,知道你喜欢财,他们就送给你大量的金银珠宝。
但是,你若是拥有金银财宝无数。拿财宝根本打不动你,这时候就会有人想到美女了,也就是题目里所谓的“性贿赂”。
那么,面对别人送上门的美女,要如何拒绝呢?说实话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尤其是对美女十分感兴趣的古代君王,对这种美女是难以拒绝的。
因为他们位高权重,对于他们的做法,即使别人看的不对,也不敢提出来得罪他们的。所以,这种贿赂是最难防止的。
古代有大量这样的事例,正是因为他们没有拒绝的了这些美女,所以,导致了他们身败名裂,甚至是国破家亡的。
勾践用美女西施贿赂夫差,导致吴国灭亡。大家都知道中国历史上,有一个叫西施的美女。他就是越王勾践,送给他的仇敌,吴王夫差的美人贿赂。
因为西施实在是太漂亮了。所以,夫差拒绝不了这样的贿赂。
因此,他也上了越王的当。
当西施来到夫差身边之后,他每天就只知道沉溺于酒色当中了,对于自己的国家也不怎么治理了。
这个时候,越国就趁机发展了起来。
当越国达到和吴国一战的时候,越王勾践发动了战争,带领越国的子民去灭吴国去了。结果,吴国的士兵一溃即败。
吴王夫差也是死无葬身之地,你看防止不了“性贿赂”,带来的危害是多么大呀。
那么,若是想要防止性贿赂应该怎么办呢?这个肯定就要从道德上,来约束自己了,不是自己的东西,就拒绝。包含任何东西,任何美女。
总之,没有了贪念,对自己有过高的要求,始终心装天下,心装人民,就是可以防止的了各种各样的美女的。
历史上这样的人不是没有,王守仁的父亲,王华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是明朝的状元,在明朝的时候,很多人想要贿赂他, 想要逢迎他,用美女来打动他,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但是,最终都失败了。
因为王华懂得克制自己,懂得自己想要什么,能要什么。
所以,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才没有成功的。
还有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代大儒,曾国藩也是这样的人,他也是一个能拒绝的了美女贿赂的这样的人。
总之,这个天下的人,有各种各样的。
有些人就是圣人,用最高的要求来要求自己,他们就可以做到。有些人生来就为了享受。这样的人,肯定就拒绝不了任何的诱惑了。
还是那一句话,想要拒绝性贿赂,就要克制自己,不要让自己有任何非分之想,只要做到这些,应该就可以了。
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宝宝贝贝去旅行
在古代,虽然思想没有现在这么开放,可是很多人秉承“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原则,依旧顶风作案,不管是“性受贿”还是“性贿赂”都一直存在,统治者为了防止“性贿赂”也是操碎了心,可是效果依旧不是那么明显。
要说到古代“性贿赂”,历史就有点悠久了,不妨让我坐下来跟你慢慢细说一番。
一、“性贿赂”的起源根据《史记》以及现存史料记载,古代“性贿赂”最早出现是在三千年前的商代,当时九候选择送美女给商纣王以祈求天下太平,结果商纣王宠幸了一段时间嫌弃美女不会“善舞诱骚”,意思就是嫌弃美女不够知性,太过于一本正经,不是商纣王喜欢的类型。
因为不喜欢九候送的美女,这次“性贿赂”也就彻底失败,九候面临凌迟处死,这时候姜子牙开始想了一个办法,既然商纣王不喜欢一本正经的女子,那就找几个风尘美女送给他,姜子牙这一套果然管用,风尘女子送给商纣王之后,他从此夜夜笙歌,对姜子牙赞不绝口,同时也把要凌迟的九候放出来。
这就是历史上有记载的第一起事件,并且一波三折,让人惊心动魄,好在最后还是达到了想要的目的。自从开了这个头,“性贿赂”在各朝各代中就屡禁不止,让人无可奈何。
二、“性贿赂”的种类在古代,不仅有“性贿赂”,而且方式与种类还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直接送美女、请人狎妓或者通过以恋爱的幌子来到达更高级别的“性贿赂”,下边我就对这三种方式展开进行详细的说明。
直接送美女这个方式当然是最简单粗暴而且行之有效的方法,上至帝王,下至官员,在古代都是很常见的一种方式。
比如帝王家的公主,为了达到某种政治目的,最终也进行送美女来“性贿赂”,最让后人无法忘记的就是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为政治牺牲的美女。当时匈奴国家来侵犯大汉帝国,结果大汉帝国能力有限或者说不想造成流血事件,想将事情和平解决,于是就想出来将自己女儿王昭君嫁给匈奴,以达到和亲来维持政治稳定的效果。
这就是最明显的帝王家的一起“性贿赂”事件,而且这个事件确实起到正面的积极作用,但是有些性贿赂就会显得十分龌龊而且结局糟糕了,比如下边这一件。
武则天大家都耳熟能详,这个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其实也接受“性贿赂”,而且因此引起神龙政变。具体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有一个男宠叫张昌宗,长得帅气而且威猛,太平公主为了讨好武则天,就把张昌宗献给武则天。
后来张昌宗将自己兄弟张易之也叫去一起服侍武则天,武则天晚年将所有朝中事务都交给二张去处理,自己卧病在床,因此引起很多大臣的不满,最终张柬之等人联合李显将二张处死,并且将武则天逼宫退位,把唐朝还给李家。
通过直接送美女美男的方式是最行之有效的,可是这招并不是对所有人都有效果,而且成本颇高,危险系数极大,所以随着时代发展,人们逐渐总结出来另外一种高效快捷的方式,那就是请人去狎妓。
在唐宋时期狎妓行业发展迅猛,尤其唐朝更是达到了空前的辉煌,当时共有记录在册的11000多个狎妓,还有没有营业执照的数量更是惊人,拥有如此庞大数量的狎妓,当然人们也是会利用起来这些资源的。
唐朝时候的文人最喜欢去找狎妓,饮酒作诗,好不痛快,比如白居易等人就经常出没,并且几人之间相互请客,你请我一次,我请你一次,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创作,而且减少成本。
当然 ,唐朝的文人在饮酒作诗,并且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狎妓沟通交流之后,留下来的佳作也是数量惊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是人人皆知。
对于普通人而言,上述几种方式尚且可行,但是对于有些不食人间烟火,却又感性的人来说,就需要更高级的方式来解决了,这也是充分发挥古人智慧的时候,通过制造偶遇来将事先安排好的美女与要进行“性贿赂”的主人公相遇,制造一场浪漫邂逅,让主人公爱上美女,最后又骗感情,还能办事,这招才是最狠的。
比如西施,为了拯救越国,假装来一场偶遇遇上夫差,让夫差深深爱上西施,然后西施就叫夫差绕过勾践一命,勾践因此有机会卧薪尝胆,最后一举将吴国灭掉。
再比如貂蝉,汉司徒王允将貂蝉送给董卓,再找机会让吕布邂逅,从而吕布对貂蝉产生爱意,九头牛都拉不回来那种,董卓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最终因为一个女人被吕布给解决了,这就是高级的“性贿赂”,简直防不胜防。
以上说了古代三种常见的“性贿赂”方式,由此说明在古代,其实这个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既然存在而且误国误事,那么统治者自然想对此进行改善,古代是如何防止“性贿赂”呢,不妨让我继续说下去。
三、防止“性贿赂”的方式古代帝王为了防止“性贿赂”,真的是操碎了心,想方设法,主要又分为以下几种,通俗来说就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1、法律明文规定这是正式的防止方式,并且相关法律明文,在舜时皋陶就已经开始着手。当时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昏”就是性行贿罪,“墨”就是性受贿罪,凡是犯了两种罪的人,都要严惩不贷,该杀的杀。
再比如唐会要中也有记载:置别宅妇(包二奶、养小三)一律严惩;五品以上,贬官到边疆,不仅贬官,而且包养的小妾还要一起没收,让你人财两空,看你还敢不敢继续作。
可是这样的法律惩罚力度太小,并且逐渐在慢慢改进,宋朝的时候法律规定:以婢为妻“徒二年”(流放),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这时候的法律相对又要严格一些,可是效果还是没有那么明显,虽然制止了一些行为,但是还是有人顶风作案。
到了后来的朝代,更是处理像开玩笑一样。比如元代规定:有妻妾再娶妻妾者,仗四十七,且判离,明清时期规定:凡以妻为妾着杖一百;以妾为妻着,杖九十,并改正。
这些法律对于官员的约束力实在太小,没办法朝廷还得继续想办法来解决问题,最行之有效的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这样就让一部分官员的欲望得到充分发泄,只要不同时娶两个老婆就可以,小妾的数量根据自己身份以及职位来确定。
这招对大多数人而言,还是有了一定的改善作用,可是难免还是有一部分人喜欢寻找一点刺激的,那又要怎么防止呢?
2、皇帝赏赐美人在唐朝的时候,人们生活富裕,思想开放,那个时候皇帝也是十分有意思,他知道大臣会被人“性贿赂”,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皇帝就直接设置了这样的福利,对于有功劳的大臣,赏赐美女若干,让他们可以尽情享受,同时大臣会对皇帝感恩戴德,并且精力消耗了,就不会再接受其他人的“性贿赂”。
所以唐朝的时候基本只出现过武则天时期送男人的“性贿赂”事件,反而很少有送女人的事件发生,这就跟皇帝的福利机制有很大的关系。
在宋朝的时候,为了防止大臣接受“性贿赂”,甚至专门在军队里边养一些军妓,平时有什么活动可以跳舞唱歌助兴,给大家解解闷,一开始军妓还是只唱歌跳舞的,可是后来发展得失去控制,就一发不可收拾。
权利、金钱、美色,自古以来都是人性的弱点,在古代统治阶级为了改变这些情况煞费苦心,可是依旧效果微乎其微,我们从本质上会发现,其实这些东西远远不是什么制度可以单纯解决的,必须通过一个人的自身修养才可能真正得到改进,比如清朝时期曾国藩就是主动戒色,防止被别人利用。
当一个人可以控制自己欲望的时候,这个人距离成功也就真的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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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北纬25_Cindy
问: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老泰迪讲历史,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1.赏赐美女古代皇帝为了防止“性贿赂”的发生,允许大臣们三妻四妾,其次还赏赐宫女。
乾隆皇帝知道纪晓岚好色,在纪晓岚编撰"四库全书"后赏赐了他两个宫女。
唐宋时期,法律规定,只要是家外有家的官员轻则丢官,重则发配边疆,在此基础上保证了正妻的地位。
清朝法律表示,下级对上级进行性贿赂,经查实后,罪上加罪!其后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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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刀
古人云:“食色性也。”官员能够不爱钱,可是未必不好色。回绝色贿往往比回绝金银珠宝等诱惑具有更大的应战。关于一些自制才干低的官员来说,性贿赂简直是“战无不胜,战无不胜”。在清朝时期,为了贿赂严管,盐商们通常会在新官上任时献上自己训练已久的美女,此现象称之为“扬州献瘦马”。
会选择性贿赂的人,往往心术不正,没什么政治才干,这样子的人进入朝廷只能是白白浪费国家资源,于国无益,于民有害。
其实历朝历代关于这个性贿赂都是法规的,在夏书中从前记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这其中的墨就是性行贿罪,在后来的唐朝,清朝都是有律法专门限制性贿赂的,法令还规则不允许官员去红楼等地方玩,当然在电视剧中应该也看过进京赶考的学生由于去那种地方玩就算是考上了也被免除的,其实在古代要求真的没有这么严厉,仅仅你有这么倒运正好被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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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qie
如果想听实话的话,那么我告诉大家在中国古代性贿赂防不了.基本上来说也没防过
很多朝代只不过对于官员嫖娼等问题有一些规定,而没有什么专门关于性贿赂的规定。
另外有些时候,互相之间送美女送小妾送买来的扬州瘦马,本身是一种士大夫的风流并不是很让人无法接受的.
当着那些出事的官员,定的罪行可以是贪污,可以是渎职,也可以是得罪了谁,至于对之间的性贿赂问题,最多提一句,用美色诱惑到头儿了,而本身并不入罪.
倒是有针对性贿赂完全无效的时候。比如古代十国的南汉国,一共建国54年,换了5个皇帝,最后被大宋给灭了,他们最后一个皇帝因为信任宦官,觉着宦官不会夺权不能当皇帝,就把所有当官的全要被阉割了,这时候你有什么美女也送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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