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说属于抄袭的判定主要是对形式上的区分。首先是与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相似;其次是与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相似;再次是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最后是区分抄袭和巧合,如果作品是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够认为是抄袭。
怎么认定小说是抄袭
dodo
一般只有同一个站点的小说才会提出抄袭与否的问题。
话说这个要看人,中国是个人治的社会,他觉得是抄袭那就是抄袭,不是抄袭也是抄袭。当然目前那么多小说,很可能你写的东西就和另一个不知名小说写手的东西雷同巧合,这是无法避免的,只能说运气太差。
蓦然大哥
法律分析: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六条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MI_NgC
1.比如说穿越文 大概就是 穿越到古代或者异时空,发生的一些事情嘛,大部分是不受历史限制的叫做穿越文
也有一些穿越到古代比如《宋风》带有一定的历史可读性的叫做架空历史,也就是改变历史的轨迹。
2.同人文,就是漫画里,游戏啊,把里面的主角拿出来YY的,叫同人。也有另一种说法是BL类的。
3.仙侠,就是一些修真的,比如说《寸芒》。《诛仙》都是仙侠。主题是中国嘛,古中国,或者是以中国的思想来构建的小说。
4.玄幻,穿越到异世里,发生的一些事情,然后修真的,可能是这样吧,这类的,很少接触。
5.奇幻,就是以西方文化,比如魔法之类的,以西方的传说来写的,主要攻击时用魔法的,叫奇幻。
原贴:小说是怎么分类的
Cam要做居里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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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网络文章抄袭怎么进行认定
纓絡Ray
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
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原贴: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
六月荷花
比较基本的是玄幻 科幻 都市 网游 惊悚 武侠 仙侠等等
以上都还可以分很多类 这就不多说了额
玄幻一般都是写异界的比较YY的小说
科幻差不多就是未来 以高科技为主的小说
都市就是写在地球上发生的一些事情 有非常多种都市分类
网游就是写游戏的
仙侠就像西游记那样
武侠参考金庸的小说..
原贴:小说是怎么分类的
吃喝玩乐
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 (1)抄袭与利用 著作权 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 著作权法 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 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 在推理文学、影视、漫画等作品中,同一个诡计、手法往往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因此通常要界定一个作品是否有抄袭是很困难的(如一个作品抄袭多部作品的拼接式抄袭)。一般来说,一个情节或一个手法相同只能被叫做借典或雷同。以下几点可以用来判断是否有抄袭: 1、情节和手法都与另一作品相同。 2、同一个作品中,至少有2个手法与另一作品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原贴:如何认定小说属于抄袭
milene
如今热门网络小说改编电视剧的情况越来越多,网络小说涉及抄袭的现象也层出不穷,那么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认定网络小说抄袭的标准是什么?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在著作权法中,抄袭、剽窃,是同一个概念,都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一般理解为以或多或少变化的形式,将他人作品全部或部分的作为本人的作品来出示或展示的行为。那么,抄袭认定应该具备什么条件?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微博上不少原创作者或者小说读者会把被抄袭的内容详细对比图发布出来,认定对方已经构成抄袭,实践中判断是否抄袭应注意哪些方面?网络小说,这类作品多为虚构,独创性强。司法实践中,当原、被告作品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似的时候,对于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是比较容易的。但当抄袭是高级抄袭,改头换面的抄袭,或者被指控抄袭作品仅涉及作品的构思、语言风格、人物特征及关系、主要情节、个别语句等且散落在作品的各个部分、文字等最终表述不尽相同时,对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就要复杂得多。一般而言,网络小说案件抄袭的判断应注意一下几个方面:第一,对被控侵权的情节和语句是否构成抄袭,应进行整体认定和综合判断。对于一些不是明显相似或者来源于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别独立进行对比,很难直接得出准确结论,但将这些情节和语句作为整体进行对比,就会发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体抄袭的体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抄袭可以相互之间得到印证。第二,在具体作品中,哪些部分属于思想,哪些属于表达,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三,对于网络小说而言,即使是以同一时代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题材、事件为创作对象,不同的作者创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第四,不能简单地将人物特征、人物关系以及与之相应的故事情节割裂开来,人物和叙事应为有机融合的整体,在判断抄袭时应综合进行考察。一部具有独创性的网络小说作品,以其相应的故事情节及语句,赋予人物以独特的内涵,则这些人物及故事情节和语句一起成为了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Vans眨眼世界
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
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原贴:网络文章抄袭怎么进行认定
Flora
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 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
根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青岛市版权局的答复:
“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
可见,如何辨别“抄袭”还是“借鉴”并没有特别客观的标准。在实务中,一方起诉另一方抄袭自己的设计(侵犯著作权或是专利权中的外观设计),须证明对方在图案、色彩、文字、位置关系等和自己的设计相似,而被告则需要证明其明显区别,以及自己设计的独创性。
原贴:如何认定小说属于抄袭
何小豆一直在路上
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
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小浩浩
认定网络小说抄袭的标准:主观上,行为人有抄袭的故意和营利的目的,被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客观上,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的,即可认定构成抄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等。
平凡ooo内依
法律分析:
第一,在具体作品中,哪些部分属于思想、哪些属于表达,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许多情况下,作品中的思想和表达的分界点并不十分清晰,也无法事先确定一个划分的基本原则,只能在个案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二,作品的思想、主题、情感不应绝对排除出抄袭的判断之外。思想、主题、情感不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在确定某一作品的保护范围时,应将作品的思想、主题、情感排除在外。第三,对于小说而言,即使以同一时代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题材、事件为创作对象,不同的作者创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小说是典型的叙事性文学体裁,长篇小说又是小说中叙事性最强、叙事最复杂的一种类型。同时,文学创作是一种独立的智力创造过程,更离不开作者独特的生命体验。因此,即使以同一时代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题材、事件为创作对象,尽管两部作品中也可能出现个别情节和一些语句上的巧合,不同的作者创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第四,对被控侵权的情节和语句是否构成抄袭,应进行整体认定和综合判断。对于一些不是明显相似或者来源于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别独立进行对比,很难直接得出准确结论,但将这些情节和语句作为整体进行对比,就会发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体抄袭的体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抄袭可以相互之间得到印证。如果单独对某一情节和语句进行对比就认为构成剽窃,对被控侵权人是不公平的。但如果在两部作品中相似的情节和语句普遍存在,则应当可以认定被控侵权的情节构成了相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原贴:如何认定小说属于抄袭
番茄了个西红柿
我找到了一些资料.应该可以回答你的问题.事情很复杂 这是一部几乎人尽皆知的作品,这是一位被称为80后领军人物的作家,从而引起的“抄袭案”曾经是当年的焦点话题。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以下简称《梦》)是一部年轻、忧伤的小说,可惜书中的童话在现实中变成了一宗文坛丑闻。2003年,《梦》小说出版,2006年,《梦》被判抄袭《圈》(以下简称《圈》)。2007年6月,改编自《梦》的同名电视剧在全国各地电视台登陆。《梦》在电视剧播出版本的原作者位置上写着,“改编自80后著名青年作家郭敬明的同名畅销小说及庄羽的《圈里圈外》”。 1 官司开打 金矿难挖 2003年11月,郭敬明的《梦》出版发行,随着此书的热卖,相貌清秀的郭敬明很快被众多80后少年视为新一代青春小说“教主”,而《梦》的销量也达到百万。这个时候,还很少有人知道,在一年之前,庄羽已经面世的小说《圈》。 由于《梦》的迅速风靡,该书的影视改编权也成为各大影视公司眼中的一块“香饽饽”。2004年10月,大连影视艺术中心买下了《梦》的影视改编权。据其中一位负责人回忆,当时他们很高兴能够拿下这本书的改编权,并且对这部作品的电视剧市场非常看好,“我们觉得本身这本书的人气就已经这么高了,再改编成电视剧应该十拿九稳,就像手里握住了一块金矿。” 就在大连影视艺术中心买下改编权后,正准备招兵买马,大干一场的时候,2005年庄羽请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庄羽一纸诉状将郭敬明告上法庭,“郭敬明抄袭案”也随之成为那一年文化圈最大的话题。 2 纠纷未了 剧本停止运作 没有想到中途杀出个程咬金,当时已经筹建起的《梦》剧组听说郭敬明官司的事情之后,情绪很受打击,基本工作也就都停下来了,剧本改到一半也就搁在那了。当时大家心里都没有底儿,不知道这场官司会如何判下来,而万一郭敬明输了,花大价钱购买的版权又该怎么办?剧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大家虽然觉得《梦》惹上了官司有点麻烦,可剧组大部分人还是挺乐观的,觉得郭敬明不一定会输,而大家也全当这段时间是放假休息了。虽然在对比过两本书之后,也多少觉得书中有一些相似之处,但是剧组还没有往最坏的结果去想。就在5月份审判下来之前,剧组还最后选定了剧中的主要演员。 2006年初,大连影视艺术中心找到蒋钦民,希望他来执导《梦》。当时蒋钦民拒绝了,主要是因为觉得自己和80后的年轻人之间存在代沟,能产生共鸣的地方太少了,而这个决定多少也和蒋钦民之前在电视上看到郭敬明的印象有关,“我看他很年轻、时尚,就觉得他的小说应该不大会打动我。”大连影视中心表示,可以让蒋钦民先看看小说再做决定,蒋钦民是一口气读完了《梦》的原著,“这是一部好小说,虽然讲述的不是我这一代人的青春,但是把我能感觉到的80后的那代人写得很完整,而且好看,人物、故事性都很丰满。以导演的角度看,是一部好作品。” 虽然对《梦》的印象不错,但是由于当时郭敬明和庄羽的官司已经闹得满城风雨,所以蒋钦民并没有立刻就接下《梦》,“当时我想的是一定要等到结果再签约,我毕竟还是一个守规矩的导演,如果郭敬明输了,这本书是抄袭,那我就不接了。” 3 两书“合作” 导演为难 2006年5月23日,北京高院终审裁决郭敬明抄袭事实成立,郭敬明输了。法院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在报纸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判决下来的结果有点让剧组吃惊,没有想到真的输了,有人认为,“人物关系雷同其实是挺平常的事情,青春小说中一般也都是两男一女或者一男两女这种结构。” 北京金岸影视在郭敬明抄袭案判决之后就购买了庄羽的《圈》的电视改编权,并且首先想到的导演恰恰也是蒋钦民。判决结果出来之后,金岸影视找到了蒋钦民,开始洽谈改拍事宜。“我们当时也不知道《梦》已经在筹备电视剧了,更不知道他们也准备找蒋导。谁也没想到,这样两部”冤家路窄“的作品之间还存在着如此一致的选择。” 蒋钦民看了《圈》之后,觉得它的改编难度要大于《梦》,“《梦》的故事相对更完整,《圈》讲故事比较散,而且里面阴暗面多,有很多三角恋,还有一些报业的内幕,两部作品的行文路数完全不同。”在蒋钦民看来,《梦》更像一部青春片,而《圈》写的是成年人的世界。同时,蒋钦民坦言,《梦》和《圈》两部作品确实有相似之处,尤其是其中“人民币一样坚挺”等一些用语,抄袭痕迹很明显。 4 作者不买账 再不捧场 由于两部作品不谋而合地选中了同一位导演,因此也为原本一团乱麻似的拍摄带来了近乎完美的解决方案。2006年6月,大连影视艺术中心和北京金盾联手合作,连同其他几家影视公司一起,决定将《梦》和《圈》“合并”,共同拍摄电视剧《梦里花落知多少》。《梦》电视剧投资一共800万,其中付给郭敬明、庄羽两人的改编费用一共占了80万左右,不想还是风波不断。 首先令剧组头疼的就是,无论是郭敬明还是庄羽,都对此次“合作”非常不买账。在官司判下来之后,剧组曾经联系过郭敬明“讨说法”,郭敬明表示,他认为两部作品的不同之处还是非常多的,主要也只是一些人物关系上有雷同的地方,情节也不一样。同时,庄羽的态度也十分强硬,除了署名问题外,庄羽甚至否认这部电视剧的改编经过了她的同意,她表示,《梦》剧组根本没和她联系,并表示凡是《梦里花落知多少》被认定抄袭《圈》的地方都不能出现在电视剧中。 面对两位作者“拒不合作、互不买账”的态度,《梦》剧组虽然有苦难言,但毕竟还是拿到了合法拍摄的版权,从2006年夏季在北大校园开始了拍摄工作。但是,剧组也考虑到官司之后郭、庄两人的纠纷仍然没有得到和解的事实,对外采取了低调的宣传策略,要求剧组演员在拍摄期间一律不得对外进行该剧的大幅度宣传。这也让剧组演员的经纪人首先感到了“委屈”。 作为导演的蒋钦民习惯经常和原作者一起聊剧本,从《梦》开拍以来,蒋钦民曾经提出过要求和作者见面,“因为和作者的交流其实很重要。”但是都没有成。投资方则表示,郭敬明和庄羽作为原作者一直没有露面,实际上也有理由,“郭敬明小说中口语化很多,这些都不适合改编成影视语言,因此郭敬明出面的意义也不大。庄羽小说用到的部分非常少,就更没有意义出现了。“ 2007年5月,《梦》即将登陆全国各地电视台之前,剧组所有主创应邀到某网站做客,郭敬明拒绝了剧组的邀请,而庄羽更是直言,自己再也不想谈论此事了。
爱旅游的海豚
判断小说是否抄袭,主要看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将他人作品的整体或部分占为己有。
抄袭他人网络作品时往往会有两种抄袭手段,一种是抄袭作品的整体,这种被认为是最低劣的抄袭手段,属于比较好辨认的一种侵权行为;另一种则是抄袭他人作品的一部分,然后加入个人思维,进行修改和删除,这种是比较高级的抄袭方式,实践中比较难以界定。
(2)以所有权的名义对外公布。
抄袭他人的网络小说是一种侵权行为,对于侵权行为的认定,我国规定需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即网络小说抄袭者必须在抄袭后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公布构成了侵权,对著作权人造成了影响。
网络小说,这类作品多为虚构,独创性强。司法实践中,当原、被告作品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似的时候,对于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是比较容易的。但当抄袭是高级抄袭,改头换面的抄袭,或者被指控抄袭作品仅涉及作品的构思、语言风格、人物特征及关系、主要情节、个别语句等且散落在作品的各个部分、文字等最终表述不尽相同时,对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就要复杂得多。
如果你是长期写小说的作者,那我建议还是和第三方版权服务平台合作,比如鲸版权、维权骑士等,维权骑士的原创检测工具可以检测文章原创度,比自己去一一对比作调色板,要方便的多。
原贴:小说是怎么查抄袭的
tina_tangtang
由于所依据的出发点和角度不同,小说的类别可以有许多种分法。
1,在现代小说批评和小说理论中,最流行和最基本的是按照篇幅的长短、字数的多少和容量的大小把小说分为长篇、中篇、短篇三类,篇幅长的为长篇小说、篇幅短的为短篇小说,介于二者之间的一类为中篇小说。这种分类方式目前又多出一种微型小说,即小小说。
2,按小说的性质和塑造形象的主要途径,可分为抒情小说、故事小说等;
3,按小说的体裁和表现形式,可分为叙事体小说、传记体小说等;
4,按小说反映生活的题材和领域,可分为历史小说、爱情小说等;
5,按创作方法,可分为现实主义小说、浪漫主义小说等;
6,按创作流派,可分为荒诞派小说、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等;
7,从小说史角度分,又可分为志怪小说、章回小说等。但各类小说之间又没有绝对的界限,有时一部小说会兼属许多类型。
8,按照网络书分,可以有武侠小说,玄幻小说,修真小说,魔法小说,科幻小说,悬疑小说,推理小说,侦探小说,同人小说,都市小说,穿越小说,后宫小说等等众多分类。
原贴:小说是怎么分类的
周董
bu 不
传奇小说简介
唐代笔记小说甚多,所谓笔记小说乃是作者所见、所闻而纪录下来的故事,类似轶事掌故,颇有参考价值,如刘餗的隋唐嘉话、李绰的尚书故实、张鷟的朝野敛载、王定保的唐摭言、王仁裕的开元天宝遗事、李德裕的次柳氏旧闻、韦绚的刘宾客嘉话录、李肇的唐国史补等,所记多有根据,并非尽属虚构,可以作为史料参考,又有记载地理、风俗掌故的笔记,如柳宗元的龙城录、孙棨的北里志、刘恂的岭表录异等,虽内中偶有怪诞之事,但所记地理、风俗、习惯,则多可信。
笔记小说每条均很短,其价值不在文学而在史学。唐代文学上有价值的小说是为传奇。传奇是一种传录奇闻的文体,实际上是已具规模的小说。唐代传奇不仅数量很多,而且内容精彩,故事动人,文辞华丽,有些作品确实具有高度的文学价值,唐代许多著名的文学家都写过传奇。部分高水平的传奇且成为后代著名小说戏剧的蓝本。唐代传奇约可依其性质分为艳情、侠义、神怪三类,兹将三类中的重要作品略述如下:
(1)艳情类——这一类传奇是叙述才子佳人风流韵事的小说,著名的传奇有:许尧佐的「章台柳传」,元、明、清各朝都有人加以己写,明代梅鼎祚的「玉合记」和吴长儒的「练囊记」都是依据「章台柳传」而写的;白行简(白居易之弟)的「李娃传」写长安妓女李娃的故事,缠绵动人,元代高文秀的「打瓦罐」、石君实的「曲江池」、明代朱有炖的「曲江池」、薛近衮的「绣襦记」,都是取材于李娃传;元稹的「会真记」(一称莺莺传),叙述张生和崔莺莺的恋爱故事,情节曲折、文笔动人,元代王实甫便加以改写为「西厢记」;陈鸿的「长恨歌传」,叙述杨贵妃自入宫至马嵬缢死的故事,当时白居易和陈是好友,白居易写「长恨歌」是一首长诗歌,陈鸿的「长恨歌传」则为传奇,一歌一传都哀艳感人,同为文学上的杰作,元代白朴的「梧桐雨」、明代吴世美的「惊鸿记」、清代洪升的「长恨殿」都是根据这一歌一传写成的。此外,唐代著名的艳情类传奇有蒋防的「霍小玉传」、张鷟的「游仙窟」、李公佐的「谢小娥传」等。
(2)侠义类——这一类传奇是叙述侠女的小说,其中著名的有薛调的「刘无双传」、冯延巳的「墨昆仑传」、杨巨源的「红线传」、张说的「髯客传」。这四种传奇故事,都被后人改编成戏曲。
(3)神怪类——这一类传奇是叙述神仙鬼怪的小说,唐代传奇中这一类的作品最多。其中较著名者有李公佐的「南柯传」、李朝威的「柳毅传」、王度的「古镜记」、李泌的「枕中记」、牛僧孺的「玄怪录」、陈玄佑的「离魂记」、薛用弱的「集异记」、任蕃的「梦游录」等。
唐代传奇为后代小说奠下了基础,可说是代文学中重要的一环,同时从传奇中表现了当时社会的习俗、生活方式与流行思想,所以如果想研究唐代社会史,必不可忽略了传奇。
具体可参见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
原贴:传奇小说是怎么定义的?
阿三
(1)现役军人。首先,一定要明确是现役军人。现役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正在服役的军人。
(2)配偶。所谓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已婚现役军人的妻子或丈夫。 注意,不包括与现役军人仅有婚姻关系的未婚妻或者未婚夫。
(3) “明知”这个词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确知,即行为人通过某种方式确切地知道对方就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如:行为人亲眼看到过对方的配偶或从其穿着、谈话得知是现役军人,等等。
另一种是感知,即行为人通过某种方式感觉到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如看过军人配偶的信件、照片等。
原贴:怎么认定破坏军婚呢?
蜗居古镇
原贴:如何认定小说属于抄袭
Mizuyang
原贴:传奇小说是怎么定义的?
巧儿1230
(1)现役军人。首先,一定要明确是现役军人。现役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正在服役的军人。
(2)配偶。所谓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已婚现役军人的妻子或丈夫。 注意,不包括与现役军人仅有婚姻关系的未婚妻或者未婚夫。
(3)“明知”二字怎么定?“明知”这个词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确知,即行为人通过某种方式确切地知道对方就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如:行为人亲眼看到过对方的配偶或从其穿着、谈话得知是现役军人,等等。
另一种是感知,即行为人通过某种方式感觉到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如看过军人配偶的信件、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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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怎么认定破坏军婚?
檀浅暮晗
(1)现役军人。首先,一定要明确是现役军人。现役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正在服役的军人。
(2)配偶。所谓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已婚现役军人的妻子或丈夫。 注意,不包括与现役军人仅有婚姻关系的未婚妻或者未婚夫。
(3)“明知”二字怎么定,“明知”这个词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确知,即行为人通过某种方式确切地知道对方就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如:行为人亲眼看到过对方的配偶或从其穿着、谈话得知是现役军人,等等。
另一种是感知,即行为人通过某种方式感觉到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如看过军人配偶的信件、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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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怎么认定破坏军婚?
airforcel
(1)现役军人。首先,一定要明确是现役军人。现役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正在服役的军人。
(2)配偶。所谓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已婚现役军人的妻子或丈夫。 注意,不包括与现役军人仅有婚姻关系的未婚妻或者未婚夫。
(3)“明知”二字怎么定?“明知”这个词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确知,即行为人通过某种方式确切地知道对方就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如:行为人亲眼看到过对方的配偶或从其穿着、谈话得知是现役军人,等等。
另一种是感知,即行为人通过某种方式感觉到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如看过军人配偶的信件、照片等。
原贴:怎么认定破坏军婚?
Isa_H
原贴:小说是怎么查抄袭的
XO维维
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
二是予以公开使用。
微博上不少原创作者或者小说读者会把被抄袭的内容详细对比图发布出来,认定对方已经构成抄袭,实践中判断是否抄袭应注意哪些方面?
网络小说,这类作品多为虚构,独创性强。 司法实践中,当原、被告作品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似的时候,对于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是比较容易的。但当抄袭是高级抄袭,改头换面的抄袭,或者被指控抄袭作品仅涉及作品的构思、语言风格、人物特征及关系、主要情节、个别语句等且散落在作品的各个部分、文字等最终表述不尽相同时,对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就要复杂得多。
一般而言,网络小说案件抄袭的判断应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被控侵权的情节和语句是否构成抄袭,应进行整体认定和综合判断。对于一些不是明显相似或者来源于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别独立进行对比,很难直接得出准确结论,但将这些情节和语句作为整体进行对比,就会发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体抄袭的体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抄袭可以相互之间得到印证。
第二,在具体作品中,哪些部分属于思想,哪些属于表达,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三,对于网络小说而言,即使是以同一时代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题材、事件为创作对象,不同的作者创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
第四,不能简单地将人物特征、人物关系以及与之相应的故事情节割裂开来,人物和叙事应为有机融合的整体,在判断抄袭时应综合进行考察。 一部具有独创性的网络小说作品,以其相应的故事情节及语句,赋予人物以独特的内涵,则这些人物及故事情节和语句一起成为了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widechild
(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 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4)抄袭与巧合。 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
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
在推理文学、影视、漫画等作品中,同一个诡计、手法往往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因此通常要界定一个作品是否有抄袭是很困难的(如一个作品抄袭多部作品的拼接式抄袭)。一般来说,一个情节或一个手法相同只能被叫做借典或雷同。 以下几点可以用来判断是否有抄袭: 1、情节和手法都与另一作品相同。
2、同一个作品中,至少有2个手法与另一作品相同。
原贴:如何认定小说属于抄袭呢?
miumiuchenxiao
原贴:郭敬明的小说是抄袭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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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网络文章抄袭怎么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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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小说是怎么分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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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小说是怎么分类的
睡不着的猪
法律分析: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需要行为人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主观上有抄袭的故意;以及被抄袭的作品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范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原贴:如何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