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局很惨
看小说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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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分情况讨论了,虽说是古代,但时期不同情况也有很大不同,而这种不同也是古代女子贞洁观念的变迁所造成的。
先秦时代,社会对女子的贞节并没有多少限制,虽然那时候儒家已经提出了“三从四德”的思想,但在那个百家争鸣的大争之世,儒家思想并不是主流思想,其影响有限,所以当时的人们对于女子的贞操,寡妇改嫁等等是没有要求或者是非议的。
但是到了汉朝,随着儒家思想统治地位的形成,“三从四德”的观念开始成为主流观念,人们开始注重女子的贞操,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时候整个社会的风气依旧是比较开放的,人们不会刻意要求女子就一定要被所谓的贞节束缚住,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女子成为寡妇或者与原配离婚后可以随意改嫁或再嫁,比如汉武帝的妈王太后就是改嫁,姐姐平阳公主就是原配死了之后再嫁卫青,再比如东汉著名女文学家蔡文姬,一生嫁了三次。
由此可见两汉时期,虽然社会上的贞操观念已经形成,但人们的这种思想意识依旧很淡薄,两汉如此,魏晋南北朝更甚,受胡人文化的影响,那时候人们的贞操观念更无从谈起了,不能说那时候的女性已经完全放飞自我,但贞洁这一枷锁实在不能禁锢女性的思想或者行为。
而隋唐时期则是一个承前启后的特殊时期,这时候传统的儒家思想和胡风相互碰撞,唐朝中前期非常开放,但随着安史之乱的爆发,自中期以后,社会思想开始趋于保守,即便是皇帝也开始提倡女子守节,女子改嫁或再嫁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了。
唐朝之后的宋朝则是一个分水岭,随着理学的兴起和发展,理学家们将儒家的贞节观念发展到了极致,也将对女子的束缚发展到了极致,受理学家们思想的影响,社会对女子提出了非常严苛的要求,什么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统统背负在女子身上,著名理学家程颐更是说出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等影响千年的话!女子即便饿死也不能再嫁,这就是自唐宋之后整个社会对女子最大最残忍的束缚!
所以自唐宋之后,女子出嫁之前守住贞操是非常重要的,毕竟新郎及其家人乃至娘家人还有整个社会对新婚妻子是否是“完人”都非常的看重,因此古代新婚之夜,婆家人会在新房的床上或炕上放一块白娟,以便次日检查,如果落红,证明新娘是个“完人”,日后自当将她当作自己人看待,如果不见红,那新娘的下场就会很惨。
也许会以浸猪笼等方式将其处死,也许会被丈夫和婆家人日日羞辱,虐待,最终不堪压力而疯掉或者自杀,当然了,如果遇上比较通情理的人家,那就会一纸休书将其休掉。但不管如何处理,没有落红的女子注定会被贴上“淫乱”的标签,这一辈子都抬不起头,如过街老鼠般,受到别人的唾骂和摒弃,甚至她的娘家人也会因此而与她划清界限,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白鹿原》里冷先生的女儿鹿冷氏。
鹿冷氏就是一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典型人物,虽然她结婚前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但她自结婚起就守活寡,本来婚姻的不幸并不是她的错,那种情况下,如果冷先生真的心疼自己的女儿完全可以要求鹿家休了她,然后再为自己的女儿另寻一户好人家,但冷先生没有这么做,鹿冷氏更不敢这么想,于是悲剧开始一点一点上演,之后她在鹿家与鹿子霖有了不清不楚的关系,最终得了失心疯,而自己的亲爹冷先生行医治病这么多年竟然也不愿认这个女儿,还亲手毒死了她。
鹿冷氏的悲剧是时代造成的,而这种女性的悲剧在以前又何止千千万万?在我看来,女子婚前失节不能完全归罪于女子本人,那些夺走她们贞操的男人更是难辞其咎,但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大家都在向“金钱与权力”看齐,贞操观念或许根本不重要了吧……
知之_星期四
在古代做官是有风险的,稍有不慎就会被卷进各种事件,比如争储时候站错了队,比如自家的亲戚是谁谁谁,这些都会成为皇帝找麻烦的原因;甚至连写诗用错了词,都会成为被抄家的对象。
就连病死的大臣,有时候也会遭到皇帝的清算,比如张居正在病死四天之后,就因为万历给弟弟办婚礼没钱,被皇帝抄了家。
古代有那么多的大臣被抄家,那些他们的家眷们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置呢?他们主要有五种下场
成为皇家的奴隶,为皇家打一辈子的工从汉朝开始,就有将罪臣的家眷充入后宫,做奴隶的习俗。汉朝时期这个地方叫掖庭,清朝的时候叫辛者库。
因为是奴隶,他们的地位也是十分的低,和那些从外面招进来的宫女,福利待遇完全不一样。这群人做着最辛苦的活,受着最累的苦,完全没有出头的日子。那么多成为奴隶的人,也就出了一个叫上官婉儿的人,她直接从罪臣家眷成为了武则天身边的红人。
至于清朝的辛者库出身的皇妃,比如良妃,其实他们家里也是旗人出身,只是时代做着辛者库的管事而已,压根没有出过罪臣,根本不存在“野鸡变凤凰”的事情。
这些家眷的命运,被皇家被困住了,除了工作,压根没有生活可言。
被编入官府的乐籍,成为乐伎从唐宋开始,随着娱乐事业的发展,官府参与这一行业,他们为罪臣的女性家眷专门设置了一个乐籍——这群女性家眷们,成为了弹曲卖唱卖笑的乐伎。
因为都是官员的家眷,她们自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文化培养,也算是多才多艺的解语花,深受当时文人的追捧。但是她们的身份一直是一个尴尬的事情,世人追捧他们却也鄙夷她们,她们只是当时文人的玩物而已,是显示文人才气的附庸品。
而且与自愿加入这一行业的女子不同,只因为她们是罪臣的家眷,就算攒够了银两也没有办法赎身,只能够依附于官员想办法脱籍,否则终身没有办法脱离这一行业。
比如明清时期的秦淮八艳之一的寇白门,就是娼妓世家,因为没有办法脱籍,她们家终生从事这一事业,将不幸的命运延续。
只是又有谁人能够为他们脱籍呢?就算脱籍之后,又有几个人真心求娶呢?况且这些人命运还算是好的,因为是官府承办的场所,其中往来都是文人骚客或者行政官员,他们也算是有共同的语言。
比入乐籍还要不幸的是,入军籍,她们连选择命运的权力都没有,就直接被推入军中,成为军妓,终身不得解脱,唯有死。
被流放,终生不得返回故乡那些被流放的人,一般被发往比较偏远的地方,去当地做苦力。因为在古代生活资源比较少,物产不够丰富,很多的地方生活十分的艰苦,属于没有开发的地方。这个时候,朝廷就需要大量的人力去开发,去从事生产。
还有一些人,是作为朝廷的礼物被送过去的,作为讨好当地人的物品。比如清朝时期的宁古塔,那里有十分多的驻守军人,这群人就是流放去宁古塔给那些人作为奴隶的。清政府通过送奴隶,来安定官兵的心。
因为流放的地方比较偏僻,毒蛇猛兽出没,常常在奴隶被送去的路上就折损了一大半。那些到达了的奴隶也几乎没有机会离开流放的地方,只能老死或者病死在他乡。
因为特殊的原因不受牵连,安稳度过一生有的大臣被处置之后,他的家虽然被抄了,但是家眷并不会受到牵连,只是没有了之前的待遇。
家眷不受牵连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皇帝开“恩”,比如李世民将他的兄弟们杀了,但是兄弟的家眷就没有受到牵连;还有一种是大臣犯的罪不大;还有一种就是其他官员的求情。比如张居正被抄家之后,他的母亲就因为同僚的求情没有受到牵连。
当然,那些官员已经嫁出多年的女儿,只要不是什么诛九族的大罪,也是不会受到娘家的牵连的。
被圈禁,或者下牢狱,要不就是直接杀了被圈禁的一般都是和皇家沾边的,但是因为除了皇帝之外,都是臣子,所以也算在里面。像康熙就将他参与九子夺嫡的儿子圈禁了三个,他的家眷也一起被圈禁了。雍正上位之后,将他不服他的兄弟们也是圈禁对待的。
下牢狱也是罪臣家属的常有待遇,因为“巫蛊祸”,还在襁褓的刘询就被爷爷汉武帝送去了牢狱,由两个女犯人哺乳,那两个女犯人也是罪臣的家眷。
还有一些大臣,因为犯的事情比较严重,他的女眷们也被一起杀了,比如霍光家就因为谋反被一锅端了。
古代那些犯事被抄家的大臣们,他家的女眷下场也不会太好,因为都是享受过清贵的人,就算只是重新成为平民,一下子失去,又怎么受得了呢?
马脚车尘
古装电视剧里面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面对贪官污吏,皇帝下令查抄他们的府邸,罚没他们的家产,这一行为就被称之为“抄家”。一般而言,被抄家的这些古代官员,犯的都是重则杀头、轻则流放的重罪,有的甚至死无全尸。那么,当这些犯了罪的古代官员被抄家后,这些人家中的娇妻美妾,究竟又会是一个怎样的下场呢?
金银财宝
一般而言,这些罪犯官员家族女眷的命运,主要有以下几个结局。
第一:和犯了罪的官员一同斩首。古代流行连坐罪,“株连九族”更是常有发生,如果这些官员犯的是罪不可赦、让皇帝雷霆大怒的重罪之时,全家就要负连带责任。不光是家族中的女眷,就连老人、小孩都难逃厄运,所以,这些家族女眷的最终下场,只能是和这些犯了罪的大臣一同斩首。
《红楼》被抄家场景
第二:被流放到边疆苦寒之地。在清朝古装剧中,官员流放最多之地便是宁古塔,那里人迹罕至、环境恶劣,生活在那种地方,可谓是生不如死。在去往流放之地的路上,只有那些押解罪犯的士兵才有资格乘车骑马,犯了罪的人只能够以步行的方式到达流放地。
流放的路上风餐露宿,还要受押送人员的剥削、欺辱,这些恶劣至极的情况对于男子而言都难以忍受流放,再将这份痛苦强加到身体娇弱、养尊处优的家族女眷身上,半路上被折磨而死的女眷数不胜数;即便是到了流放之地,她们干的也是一些繁重的粗累活,这样的后半生也是生不如死。
被流放的女眷
第三:犯罪官员的女眷被充为官奴、官妓。犯罪的官员被抄家以后,家中女眷也就成了带罪之身,其中的一种就是被卖为官奴,以待罪之身进入皇宫、王府,成为最低贱的奴婢。虽说身份低贱,受人责骂、殴打,起码还有一份正经工作可干,如果遇到一个好主人,或许还能脱了奴籍。但是,这些女眷一旦被称充为官妓,那么她们的一生,将被永远刻上耻辱的烙印。比如明朝年间,朝廷就专门设置了一个用来接收罪犯大臣家族女眷的教坊司,其实这里就是明朝的官方妓院。
古代青楼
这些被处罚官员的女眷世代为贱籍,只能当教坊司里的女乐,她们平日里要准备各种宴会上的乐曲、舞蹈,闲暇时刻又是供人们随意消遣的奴隶,甚至还要受人欺压,从事一些繁重的劳役工作,就连她们生出来的孩子都被视为娼妓,终身摆脱不了贱籍,所以这种官员女眷的下场最为悲惨。
古代官妓
第四:只有犯罪官员受到惩罚,抄家以后如若无罪,无论男女老少都被遣散而去,自谋生路。这种被遣散的家族女眷,与以上几种相比应该是下场最好的一种,如果她们有一技之长,也能够凭借着自己的双手吃饭,起码不用忍受别人的白眼冷遇,在这世间还有立足之地,有的人还能够凭借年轻貌美,再次改嫁,过上新的生活。当然,对于那些平日里奢靡惯了的女眷而言,她们习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想必往后的日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是我作品
宋真宗的皇后刘娥,汉武帝的母亲王太后都是先嫁人之后才又嫁给王子!后来都当了皇太后,她们嫁给宋真宗和汉景帝时都不是处女。处女的贞节问题最重视应该是明清两代,其他朝代没多么严重!
卯月芊芊
在今天,接受了科学的那方面知识,我们知道,即使是初夜,不落红也是有两方面原因。一来是因为青少年时期因为剧烈运动而产生破裂,一来是因为膜过于柔韧以至于没有破裂。但是在古代,就没有这么科学的看法了。
对于新婚之夜,新娘子没有落红,古代的法律并没有作出什么规定,但是在封建制男权社会中,不落红这件事绝不是一件小事。
对于男方来讲,新娘子初夜不落红,证明在之前与人有染,就会被刻上“不贞”的罪名,这个不贞就是正儿八经写在法律中了。
仪礼·丧服中记载的七出分别是: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就是这个七出主宰了中国休妻制度两千年。但可惜,这是单方面针对女性的,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对女性的压迫。
之前看到有说“七出”是为了保护妇女婚姻权力的,并列举大堆“不能随意休妻”的理由云云,这就好像看到一个人正在吃树皮,旁人看到了评论说“有树皮吃就不错了,吃S就更惨了”是一个道理,纯是脑袋里进水。
古代“不落红”代表不贞,就跟七出中的淫佚关联上了,这个时候夫家是要名正言顺休妻的,讲道理一点的还好,第二天送回娘家要回彩礼就行了;恶毒一点的还要把新娘子暴打一顿再送回去,新娘娘家人也不敢说什么。
虽然正史中并未记载“妇女不落红”的实例,但是很多民间笔记和野史中对于新婚之夜不落红有若干记载:
《醒世姻缘传》开了街门,只见程大姐蓬头燥脑,穿着一条红裤,穿了一件青布衫,带上系了那块鸡冠血染的白绢,反绑了手。魏三封自己拿了根棍子,一步一下,打送到她门前,把她赔的两个柜,一张抽头桌,一个衣架、盆架之类,几件粗细衣裳,都堆放在大门口,魏三封在门前跳跶着,无般不识样的毒骂。魏三封娶了程大姐,但是初夜没有落红,于是毒打拷问程大姐,送回娘家。
虫鸣漫录虫鸣漫录记载了一件离奇的事情。说是一个老翁看到几个小孩子在田间玩耍,看到一个小女孩贪玩坐在锄柄上,之后锄柄上有鲜血留下。老翁毕竟见过世面,将带血的锄头留下来了,随后小女孩长大之后,新婚之夜果然没有落红。
被夫家认为不贞,将她赶了出来,老翁听闻此事,将带血的锄头拿出来,力证小女孩的清白,最终新娘子才免于劫难。
可以说小女孩是非常幸运了。
古代新娘子不落红会被休,而休了之后除了大唐那样民风开放的朝代,基本上被休的女子是十分悲惨的。一辈子可能嫁不出去不说,即使被送回娘家也要横遭白眼,甚至亲生父母也会白眼相看,因此自尽者不胜枚举。
今天,民风开放,有处女情结的毕竟是少数,夫妻二人对于此事也不必隐瞒,开诚布公的讲出来,对双方都是一份尊重。有缘就白首偕老,无缘就各自离去,仅此而已。但如果在有生之年遇到心头好,却因为年轻的不自爱引发种种不和谐,是很可悲的,还是奉劝各位青年男女一定要洁身自好,把最好的自己留给最好的Ta。如若-居士
建文帝的结局到底怎样,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成为明史第一谜案。因为建文帝在太祖严苛统治之后,力行宽政,所以他的遭遇引起了无数人的同情,他的下落就格外引人好奇,在各种野史、戏剧里可以看到人们无尽的猜测和演绎。
朱棣做了皇帝以后,对于建文帝出亡也是将信将疑,又听说了很多传言,于是派户科给事中胡分巡全国。明史·胡传载“惠帝之崩于火,或言遁去,诸旧臣多从者,帝(指成祖) 疑之。(永乐)五年遣颁御制诸书,并访仙人张邋遢,遍行天下州郡乡邑,隐察建文帝安在 ,以故在外最久。”朱棣是让胡以颁布御制诸书和访寻张邋遢的名义探寻建文帝的下落,前后长达16年之久。这里所说的张邋遢,就是小说中经常出现的张三丰。他是个奇人,不修边幅,飘忽不定,据说能一日千里。成祖对胡侦缉建文帝的事情非常重视,不允许他为母“丁忧”的请求(官员父母逝世,应守孝三年,称为丁忧)。永乐二十一年,胡匆忙赶回北京, 恰巧成祖北征驻军宣府。胡赶到宣府时成祖已经休息,听说胡回来后马上接见,二人一直谈 到四更。《明史》中说:“先未至,传言建文蹈海去,帝分遣内臣郑和数辈浮海下西洋,至是疑始释。”看来胡是打听到了建文的确切消息,似乎事隔多年建文帝已经没有重夺帝位的想法了,成祖朱棣由此放心,不在究问建文帝踪迹。
漂洋出海,不知所终有传言建文帝泛舟出海,去了南洋,并在某个小岛上过着自食其力的恬然隐居生活。当时中国去往南洋的人很多,据说张士诚失败后,他的一些部下就逃往南洋, 拓荒移民。近人有人考证建文帝避难泉州开元寺,并在开元寺扬帆出海,最终隐居印尼苏门答腊岛东海岸,然而没有更多的证据,仅仅是猜测而已。
成祖朱棣担心建文帝纠集当地的中国人,或者是以宗主的身份号召南洋诸国兴兵 ,因此很不放心,特意派遣郑和数下西洋,一为宣扬国威,一为踪迹建文帝。据《明史》载 :“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永乐三年六月,命和及其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多赍金币。”在郑和的船队里,还有一部分是锦衣卫,专门负责侦缉,至于是否探知建文帝踪迹,就不得而知了。
北京西山说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和郑晓吾学篇中,记载有正统七年,建文帝因年纪已老,就到广西思恩州官府,自称是建文帝。当地官员急忙上报朝廷,将其送至京师。朝廷派老宦官吴亮前去辨认。建文帝一见到他就叫出了他的名字,吴亮否认。建文帝又说当年他进膳时,扔一片鹅肉到地上,吴亮像狗一样趴下去吃掉。吴亮听后伏地大哭,回去后就上吊死了。建文帝被迎入西内,老死于宫中,葬于西山,不封不树。
其实这是谣言,不过还是有一定根据的。英宗实录载正统五年十一月,有个僧人从云南到广西,自称是建文帝,年九十余。当地官员将其遣送到京师,大臣们怀疑他是假冒的。经过究问,他承认本名叫杨行祥,河南人,洪武十七年为僧,受到别人的蛊惑才假冒建文帝的 。于是英宗将其押入大牢,过了4个月就死在狱中了,同谋的12名僧人被发配到辽东守边。
江苏吴县说 文汇报的记者徐作生亲自到江苏吴县去考察,发现了建文帝出亡时遗留下的 一些遗迹、遗物,并结合文献资料,认为建文帝当年藏于吴县普济寺内,不多久姚广孝归隐禅寺,在姚广孝的监护下,建文帝隐藏于穹窿山皇驾庵,直到1423年病殒于此,葬于庵后山坡上。这也自成一说。
四川望京寺说有人则认为建文帝在四川平昌佛罗寺躲藏过,并病逝于此,葬于寺后山坡上。 建文帝之所以选择佛罗寺,是喜欢这里偏僻难寻,不容易被发现。因他常常面向京城的方向暗自哭泣,后人就把佛罗寺改称望京寺。
另外,近几年有人自称建文帝后人,献出让氏家谱,称建文帝通过地道逃离南京,假扮僧道,云游各地,后隐居于武昌,死后就葬在武昌洪山。当然,这一说法还有待于进一步的验证。
对建文帝出亡谜案的解释、传说、附会决不是上面列出的几种,有许多凄美的故事在许多书籍、口头上流传开来,而且也必将流传下去。当然,建文帝的结局到底怎样,谁也没有确凿的证据,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难以解开的谜团。
babypony
古代在惩罚人时有着连坐的习惯,一人犯错全家都要跟着受苦,尤其是一些官员在被抄家之后其妻妾和女儿虽然会有着不同的下场,但结果都是很悲惨的。
第一,如果官员罪行特别严重,女眷会和他一起被杀死这种刑法看似非常残忍,让人直接失去了性命,但对于古代犯罪官员的女眷来说已经是一种很幸福的下场了。如果她们的丈夫或者父亲犯了非常大的罪行,比如说谋反和贪污较大数量的银子,那么皇帝就可能会下旨诛其全家、三族或者九族,这时候女眷们就会随着男性官员一起被杀死。
虽然这些女眷直接失去了性命,但养尊处优的她们不用去忍受家道骤然中落的穷苦和贫困,也算是一种痛苦比较少的下场了。
第二,如果官员罪行比较轻,那么女眷可能会跟着犯罪的大臣被流放到边远的地方并不是每一位大臣犯的罪行都特别的重从而导致全家被杀,有的可能犯的罪行比较轻就会被皇帝判处流放的惩罚。在古代的时候流放不仅是让犯人去往偏远的地区,而且还会限制其行动自由。在这些官员去边城的时候,他们家中的妻子和女儿自然也会跟着同行。比如我们看甄嬛传的时候发现,甄嬛的父亲在被皇帝判处流放之刑时他的妻子和小女儿就跟着一起去了流放的地方。这种下场相对也比较好,虽然在流放到边远的城市之后生活比较困难,可能会承受着缺衣少食的苦难,但一家人总算还是团圆!
在流放路上有许多女眷都失去了性命,因为身为官员女儿和夫人的她们出生贵族从没有吃过苦,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在流放路跋山涉水,风餐露宿,这就对她们的身体造成了很大的折磨,所以有不少女性在流放路上就失去了性命。即使她们能顺利到达流放地点,也可能会因为生活的贫苦而失去性命。
第三,官员犯罪之后,其妻妾和女儿可能会流落烟花之地相对于上面两者来说,这种下场虽然活了下来但就笔者来看却是最不好的一种结果。众所周知,古代的官家小姐和夫人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娇养在深闺的她们都长得非常的漂亮,因此有些女子在父亲或丈夫获罪之后就会被判为官妓,流落青楼烟花之地。
对于贵族女子来说,尊严是很重要的一种东西,在成为青楼女子后她们虽然还可以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精神上的折磨却是最痛苦的。她们要出卖自己的身体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这样的痛苦没有几个贵族女子能忍受。所以她们最终还是会选择结束自己的性命。因此,与上述两种下场相比这种结果是最痛苦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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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别被小说或电视剧骗了,以为新婚之夜没有落红的新娘子会被退回去或沉塘。这个得分好几种情况。
1、古代人没那么蠢,他们早知道并不是所有女孩都会落红。
如果女孩子参与过沉重的体力劳动,有可能就没有落红了,也有一些是天生就没有,开明一点的婆家更看重的是儿媳的品性。
(网络配图)
2、上古、先秦时期,人们的思想其实是很开放的,男女关系上也很放得开,并不太把贞操当一回事。
孔子的母亲未婚先育,这也并不影响他的圣人地位;
秦国两位太后都给情夫生了孩子,也没有人过多的指责她们;
就算是到了汉朝时期,人们也不见得多重视,刘邦最宠爱的戚夫人,刘彻的母亲,都是再嫁之妇;
唐朝时更不讲究,公主、贵族女们有个把情夫很正常,唐玄宗也没嫌弃杨玉环不是黄花闺女。
在这种整体社会环境之下,夫家首先要保障的是儿媳肚子里的孩子真是儿子的,至于儿媳是不是处子,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网络配图)
3、宋、元、明、清时期,道德体系建立得更加完整,女子的贞洁就成大事了,几乎代表着家族的脸面。
进宫的女孩们会受到相当严格的检查,以确保是处子,如果没有落红,直接打死了事,还要追究家族的责任,所以没人敢冒充;
普通之家,新娘子如果没有落红,不管她实际上有没有婚前犯错,这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了。有条件的可能会将其休弃回娘家,没条件再娶的只能容忍,这姑娘的日子不会好过。
权贵之家,婚姻通常都带着某种目的,处置方法就不会这么简单了。如果是女方低嫁,男方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反正可以娶小妾,影响不大;如果是女方高嫁,那可惨了,为了家族的颜面,很可能被悄悄处死。
(网络配图)
总之,上古时代,没人在意女子的贞洁问题,男女之情也没那么神秘,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所以圣人说“食色,性也”;只有到了思想被束缚的封建时代,这才成为了压制、摧残女孩子的一种手段。
【我是一粒沙,喜欢就关注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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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ascape
就一个待遇就是被蹂躏,女人在过去都是权奸的玩物政治的牺牲品,家里的女人和一个收藏品没多大区别,下场根本是自己做不了主的,小时候爹做主,长大的老公,老了儿子做主。
peerlessLL
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婚姻制度实行的是一妻多妾制,夫为妻纲的伦理道德更是为其奠定了理论依据。 封建夫妻在新婚之夜,床上要铺一块白布。
行房结束,如果白布见红,就说明新娘是处女;如果不落红,她们是怎样的悲剧人生?
第一种下场:就是被婆家人虐待,吊起来打骂,终身背上不贞的骂名。
很少有女人能撑到最后,基本上都自杀了。生存欲望强烈的,就给夫家当牛做马了。
这个事有记载的见于《闲情偶寄》“近日失贞之妇,竟有ZZ肠剖腹,自涂肝脑于贵人之庭以鸣不屈者”。读起来让人心生胆寒,实为可悲。
第二种下场:被遣返回家。
夫家会把女的用绳子捆起来,受尽羞辱后送回娘家,要回彩礼。
无论这个女的是不是真的失贞,将无人敢娶。最悲哀的是,真的失贞的话,让她失贞的男子基本不会出面相救,为了自保,大多会逃之夭夭!
《醒世姻缘传》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魏三封娶程大姐为妻,因为初夜不见红就对她毒打拷问,反绑着她的手。
并在她头上系了一块用鸡冠血染的白绢以做羞辱。
蓬头燥脑的程大姐被押送回娘家,魏三封拿着一根棍子,边走边打程大姐,他把她赔嫁物品都堆放在程家大门口,并在程家门前各种毒骂。
当程大姐的母亲听不下去,出来为女儿说话时,这个人渣竟然对程母拳打脚踢!
小说里的这些场景应该取自于真实的生活。
因为女子新婚没有“落红”,就可以被残忍地折磨和当众羞辱,这十足反映出封建时代的男子,他们极端自私又变态的贞操观。
第三种下场:比较少见,被活活烧死!
有的地区对这个事情很残忍,失贞的女子会被丈夫烧死。
有的大家庭更在乎家庭脸面,一旦女子新婚夜没有“落红”,家族长老便会出面质问女子,逼她交代出玷污她的人是谁,并且会让她的丈夫把她烧死,女子的父母很少会出手相救,并觉得羞愧难当,以女儿为耻。
这个时候,等着女子的就是死路一条。
第四种下场:遇到善良又宽容的丈夫。
有的男人很善良宽容,如果又相信妻子没有失贞的话,会弄点自己身上的血在白巾之上,以护住妻子。
当然,肯定也有一些聪明的女孩子,会在出嫁时带上剪刀或类似的工具,真的不流血了,等新郎睡了之后,再用刀划破手啊脚啊之类的肌肤,弄点血在上面。
第二天,通房丫头来拿白巾时就什么事也没有。
不是所有的女孩子在初夜时都会流血,有的女孩子处子膜弹性较大,是不会破裂的,这部分女孩在生育孩子时才会彻底破裂。
现在社会开放了,但仍然存在许多迂腐的男人,比起女人的灵魂,他们更爱那层膜。
如果女生不小心遇到这样的人,又不愿意放手,那就做处子膜修补手术吧。
毕竟,一层膜如果能换来一生的幸福,已经是女人在这个时代里付出的最小代价了!
多少人穷尽一生心血,也不过是在苦苦挣扎。
上帝创造女人,是为了让男人不至于太孤独,结果,男人对女人做得更多的事是羞辱、家暴、残害、玩弄.......一部封建史,就是女人的血泪史!
现今,部分还在延续! 那些因失贞而身心备受折磨甚至命丧黄泉的女子们,我发自内心的,替世俗的肤浅与残酷和你们说一句:对不起!
这世道,欠女人的太多太多了。
歪眼小史工作室
文:陈贤
安小花
在古代女性是没有社会地位的,如果说大臣的家里被烧,那么大臣家里的女佣,其实就是一个财产,可以被人当成战利品来分配,其结果往往是有些姿色的,被人强行夺走,成了别人的妻妾,而那些没有姿色的,也就只好给人家当奴隶了,当然也有更惨的,就是被杀,或者是受辱。
其实不仅女人的结局是这样,就是男人的结局,可能也是如此,这些人往往就是替罪的羔羊。
我们常说弱肉强食,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法则,即便是国与国之间,一个国家被攻克,她们的子民可能也会成为奴隶,就比如说清朝被八国联军侵占,当时的中国人难道还有地位吗?如果不是当时中国人多,外来列强有些鞭长莫及,恐怕中国人的下场还会更惨。比如说苏联出兵中国东北以后,就把日本的战俘通通赶到西伯利亚,当奴隶看待,这是世界的通则,没有什么可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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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我国古代,上到达官贵人,下到黎民百姓,都是皇帝的奴才或者奴下奴。我们都知道,古代的刑罚连坐法从来都没有消失过。而就算你犯了什么错,没有株连九族,也会给什么抄家这样的罪名。
女性作为封建社会的弱者,她们的命运完全是由男人左右,盛时绫罗绸缎,衰时沦为娼妓。女性身不由己,所以古代的女子不好活,长得漂亮的成功权利斗争的牺牲品,长得丑的无才无德的就会让家族蒙羞。
古代大臣被抄家后,家中的女性下场主要有哪些呢?
流放是在中国历朝历代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处置方式了。
流放一般都是发配边疆,其环境恶劣,人烟稀少,还经常有盗匪出没,但无论如何,这种方式算是一种比较好的结果,毕竟还保留了一条性命。至于将来如何,这些被流放的女子也只能看一步走一步了。
第二种:降为奴仆对于家中的女性奴仆当然不会再降低了,而是将罪犯的妻子和女儿降为奴仆。这些妻子女儿可能会被大官员买走。如果这样那么还好一些。可是和之前的生活相比还是落差太大了。
再幸运一点的话这些女性可能会被赶进皇宫中,如果被皇帝宠幸的话还可能会给家族翻身,这可能是她们最好的结局了。这样的事情在古代确实发生过。
第三种:直接砍头砍头可能是最不好的一种结局。因为有一句俗话“好死不如赖活着”。古代因为家族一人犯事而被砍头的事情有很多。而株连九族的罪状发生时,甚至你一生没见过面的亲戚也会因为你而被砍头。那么想想也是够可怕的。
第四种:为奴为娼沦落为奴,好一点的是普通的苦力活工作者,最差的就是官妓。唐明时期就有官妓专门伺候朝廷命官。她们多是品貌端正,为了有朝一日能够重新回到以前锦衣玉食的生活,这些官妓都巴望着自己能被达官显贵看上成为妾也总比做官妓好。
其实官妓还算好的了,营妓才是最差的,就是军队伺候当兵的。想想都恐怖,都是大老粗。他们不懂温柔,不懂诗情画意,都是硬上的。而且沦为营妓就没多大出头之日了。要么在战乱中等死,要么就是染上不洁之病病死。所以下场可想而知是不好的。
譬如像我们最熟悉的岳飞被冤杀他的家人就被流放到了岭南,后来还是岳飞平反之后才得以回到故乡。
宋史·岳飞记载:
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时年三十九。云弃市。籍家赀,徙家岭南。幕属于鹏等从坐者六人而像那个最著名的贪官和珅被抄家嘉庆也没有为难他的家族成员,譬如他那个娶了固伦和孝公主的儿子丰绅殷德因为固伦和孝公主的缘故还是继续在朝里做官,他的众多小妾有一位选择自杀追随他,其他都被解散打发走了,他的女儿尽管没有被清算,但也因为这件事郁郁而终。
当时嘉庆下了一道命令说:
凡为和珅举荐及其奔走其门者,悉不深究,勉其悛改,咸与自新。其实嘉庆也知道如果要深究下去,估计朝廷中一半的官员都得受牵连,这对当时的清朝政坛来说无疑是一场大地震,因此嘉庆只能就此打住这件事,赶紧在这件事上息事宁人,只要和珅死了,其他人都好解决。
另外还有一个例子比如韩世忠的妻子梁红玉她原本是一个武将的女儿,由于在征讨方腊的战争中延误了战机,结果父亲和兄弟都被处死,而自己也被发往军营中成为军妓,也算是下场比较凄凉的一种。
《鹤林玉露》记载:
韩蕲王之夫人,京口娼也后来因为和韩世忠相遇,两人相互爱慕,就成为了夫妻。这个梁红玉虽然只是一介女流,但是却有巾帼英雄的英姿,在金山水战中,她亲自上阵擂鼓,极大激励了士气。
总结:由于古代特殊的制度,这些女性一旦面临家族失去势力的时候,其下场就是流放、成为奴隶或者娼妓之类的,更严重一点的可能就杀头,这是由于古代的“连坐法”导致的。曦曦Xi~
不落红,在古代会被看做是不贞洁的表现。轻则退还聘礼,被休回家。重则揪出奸夫,浸猪笼。
在古代,新娘新婚之夜落红是完美婚礼第一表现。我们都知道,在古代,尤其是在古代,对女子的贞洁看的特别的重。在澄清之前,保持一个处子之身,是古代女子最基本的操守。新婚之夜的第二天早上,新郎家的人,会专门前来查看床单是否有落红。
如果有落红则皆大欢喜。如果没有落红的话,那么场面就会非常的尴尬,后果也非常的严重。没有落红,世人就会认为,女子在婚前和别人行房。
如果新郎一方,只是普通人家,那么他们极有可能要求退还聘,然后将新娘休书一封,送回娘家。而新娘的下场一定会非常的惨,她的父母会感觉到羞耻,可能拒绝承认有她这么一个女儿。左邻右舍会对她指指点点,十分厌恶,唾弃。
而如果,新郎一方有权有势。可能会估计到家丑不可外扬,不会把新娘休了。但是极有可能,新娘以后的日子会为奴为婢,生不如死。
若新郎性子刚烈,极有可能会审问女方揪出奸夫,让这对奸夫淫妇浸猪笼而死。
刘小贝
古代帝王最忌讳的一件事就是臣子有谋逆之心,当有这种势头,一经发现就会被抄家或者全部发配边疆,那么这些大臣家里的女性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其一:流放宁古塔这种处理方式是最好的结果了,女性在古代的地位本来就低下,所以被抄家后男的可能会直接杀头,女的会被判处流放,不过有些官差在押送的路上可不会好吃好喝的伺候着,甚至有的会偷偷欺凌他们,毕竟她们都是戴罪之身,如果是官差以饿死或者因为其它理由把她们弄死在路上也很正常,毕竟她们在被发配边疆的时候就预示着他们已经是无人问津的野草了,是否能活下去就看自己的造化了。
其二:抓到宫中对于大臣家的女性皇帝很少会有看中眼的,毕竟自己安全重要,谁也不放心和自己的仇人的女眷扯上关系,万一哪天没有防备被刺一切可就晚了。不过有些女眷会被抓到宫中做苦力,比如洗洗衣服,擦擦东西,进宫做苦力的生活可比不上原本的锦衣玉食,要受苦受累。
其三:沦为青楼女子对于这种是最悲惨的,在古代青楼女子也分为多种,有的专门服务于宫中的达官贵族,有的在军队为士兵或者军官服务,所以这些女子所遭受的待遇是最悲惨的,平时不但要受别人指使,还要处处看别人眼色行事,一切都只是为了自己能够活下去。
其四:被株连古时的诛九族算是最严重的罪了,这种一般只针对于有谋逆之罪的人,对于这种有反心的臣子,皇帝是不可能让他们的后代存活的,所以连同女性也一并处决杀头了。
这些也就是大臣被抄家后,家中女性的下场,有些会因罪责深浅结局有所差别。
mamin
张作霖在1927年6月在北平就任北洋军政府陆海军大元帅,成为了中华民国的最高统治者,但一年后,就被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等人赶出了北平。
张作霖的高光时刻从此一去不复返,由于多次抵制日本人的拉拢,拒绝签署卖国条约,引起了日本人的极端仇恨。从这一点来看,张作霖虽然是个旧军阀,但在民族大义上却毫不含糊,是条真汉子!
于是在1928年的6月,张作霖在乘火车经过皇姑屯时,被日军埋好的炸药炸成重伤,回到沈阳后在同日去世。
张作霖没有想到自己会这没早就死,所以也没有预先准备好墓地,而张学良接替了老爹的位置后,就想着给张作霖准备一个风水宝地,然后准备修一个好的陵墓,所以是先举行的葬礼,而灵柩则暂时被放在了大帅府,等陵墓修建好了再下葬。
显然,修陵墓的速度比不上张学良败家的速度,就在陵墓快要竣工的时候,九一八事变爆发了,少帅很快就带着东北军跑了,扔下了东三省的人民在日军的铁蹄下沦为了奴隶,当然,还有没下葬的老爹张作霖。
儿子跑了,张作霖的灵柩一直到1937年才被结义兄弟张景惠努力下得以安葬,而这离张作霖去世,已经过去了九年之久。1986年,张学良的手下以及侄女、侄子等人都先后从国外来祭拜张作霖的灵柩。
90年代张学良曾经想去祭拜父亲,但因种种原因没有成行,一直到2001年去世,也没能到父亲的墓前祭扫。
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亲人下葬时,要亲儿子打幡摔瓦,但是张家的后人没一个在东北的。话说谁又敢呆在东北啊?就算日本人邀请他们回去归葬自己的父亲,他们也不敢回去啊。所以最终这个摔孝子盆的,是张作霖的外甥吴廷奎。
其实现在我们看到的驿马房的张作霖和赵春桂的坟墓,也是建国后重新修复的,原来的早就毁于战火了。
Janina小C
要么一起被处死,要么被流放到边疆受苦,要么就沦为官奴,其实被流放到边疆还好,虽然说苦一点累一点,但是至少还活着,被处死也可以,总比贬为官奴强,要知道这官奴,不是说给达官贵人做丫环,而是被送去给那些当官的当性奴,简直是生不如死。
常言道:伴君如伴虎,这句话一点不假,虽然在朝廷,你是大臣,只要你惹怒皇帝,无论你立了多大功,要处罚你,你都得受,皇帝的情绪是喜怒无常,你要是犯错了,高兴就罚你一人,顶多没收家产,贬为普通人,他要是不高兴,即便你一个小错,都有可能连累你全家人跟着遭殃。
这种抄家的严重性还得从元朝开始,可以说在元朝之前,处罚方式还是很人性化的,元朝时期,对于官臣来说,为官不如为百姓,因为皇帝根本不会拿你当臣民,而是当自己的私人产物,说白了,你的就是他的,他的还是他的,皇帝想怎么处置你或者你的家人或者你的财产,都由他说了算,他想要你必须给,你不给他就要你性命。
所以,当你不服从时,下场就是被抄家,大臣有可能被当即处死,而家眷就会替这位大臣去赎罪,重则株连九族或沦为官奴,轻则流放到边界,而罪臣的家属尤其是女子,最怕的就是沦为官奴,因为在古代,本来男女之间就授受不亲,而一个千金小姐或者是大臣夫人,突然被沦为这般境地,心理肯定过不去,因此,有的选择自杀,有的选择苟且偷生。
grannar
我是大史官,我来告诉你“古代女子如果在新婚之夜没有落红的话,会有什么下场?”
题主的问题突然让我想到一句诗: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难道诗中的落红和新婚之夜的落红是一个意思不成?非也!诗中的落红是指飘落的花朵,而新婚之夜的落红是古代判断女子是否贞洁的一种方法。如果在新婚之夜有落红的话,说明她是个处女,会被认为是一个贞洁的女子。否则,下场会很惨。
在古代,女子出嫁的时候,娘家人会在配送的嫁妆中有一件非常特殊的物品:白绫。这是让男方来验红用的,只有有了落红,女方才算真正的将女儿嫁了出去。而对于男方来说,在过完新婚之夜后,新郎是将有落红的白绫交给母亲,婆婆在拿到有落红的白绫自然会笑逐颜开,然后她会拿白绫在亲朋好友面前炫耀,以此来证明儿子娶的是贞洁的女子。到此,婚礼才算圆满结束。
如果在新婚之夜女子没有落红的话,下场都会很惨。最轻的就是被送回娘家,现在看来这没什么,但是搁在过去,一旦被送回娘家就很难再嫁人了,并且,一定会被外人说三道四,从此一辈子背上不贞洁的坏名声而抬不起头。娘家人也因此而蒙羞,就算她自己不轻生,家人也会对其施以家法,令其生不如死。因为古代的观念就是:人死事小,失节事大。
除此之外,最常见下场就是沉猪笼。只要证实了这个女子不贞洁,没有落红,根本不会征求女方家庭的同意,就会被拉去沉猪笼。有的地方会根据女子的不贞的细节和人们所认为的淫荡程度,执行不同的族法:比如骑木驴、活埋、剃阴阳头、游街或是用石头砸死等等。还有的地方,会将女子关押起来,然后会使用尽各种办法让她说出奸夫,然后在派人将奸夫一起抓起毒打,甚至会将二人捆起来活活地烧死。特别是到了明清时期,受程朱理学的荼毒,把女人的贞操看得比命都重要。
当然,有的失身女子很聪明,会在新婚之夜做手脚,将提前预备好的用鸡血点红的白绫进行"偷梁换柱”,或是用装有鸡血的鱼肚泡来"以假乱真”蒙混过关。现在看来,这其实是古代封建礼教的一种形式,十分荒谬。而且这也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依次来判断女子的贞洁。
ekinwang
在历史上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王公大臣他们因为犯了很严重的 罪,或者皇帝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而将他们一家满门抄斩。当然还有一些人可能他们犯得罪还不至于要了所有人的命,就会把一家人发配到边远的地区,然后被抄家。那么抄家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抄家之后的人又会有怎样的下场。
中国古代是封建式大家族社会,很多达官显贵都是大户人家,拥有很大的庄园,有着众多仆人和丫鬟。
而君臣之间的关系又极其微妙,皇帝要仰仗臣子治理国家,又要防止大臣们权力过大,而大臣们既要受命于皇帝,更要谨言慎行。所谓伴君如伴虎,皇帝一旦发怒,臣子们难免要遭受灾难,而最严厉的酷刑就要属株连九族了。
其实在抄家之后贬为奴仆,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做法,这些女性会成为奴仆,如果长得好看会被其他的有钱人买走当小妾,长得差的会被买回去当仆人,不过也能养活自己。还有可能会被贬为宫女,这样还能够进入宫中,万一被皇帝给看上,说不定还能土鸡变凤凰,不过这种可能性太小了。
还有就是发配边塞之地比如,林则徐就被发配到新疆,能够侥幸活下来已是不易,一路会有押送的军队同往,很多人会认为,只要不被砍头,最起码还能和家人在一起。
其实不然,据史料记载守卫边防的军队一般都是敌我双方战败后的俘虏,升迁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奢望,能够活下来就已经不错了,因此他们对于朝廷都抱着非常强烈的恨意,而朝廷为防止边防不稳,流放一些犯人的女眷到边疆去,让她们去伺候这些军人也是一种不成文的犒劳和赏赐的行为。
这些军人殴打犯人家属那时家常便饭,要不然就是拳打脚踢,死的就更不计其数了,最后能坚持还活下来的,那就简直可以用奇迹来形容了。这种流放发配是这几种中最为惨烈的。没有之一。
最后就是沦落为奴,好一点的是普通的苦力工作者,最差的就是官妓。唐明时期就有官妓专门伺候朝廷命官。她们多是品貌端正,为了有朝一日能够重新回到以前锦衣玉食的生活,这些官妓都巴望着自己能被达官显贵看上成为妾也总比做官妓好。
其实官妓还算好的了,营妓才是最差的,就是军队伺候当兵的。想想都恐怖,都是大老粗。他们不懂温柔,不懂诗情画意,都是硬上的。要么在战乱中等死,要么就是染上不洁之病病死。
所以下场可想而知是不好的。大臣被抄家,女眷大概便是沦落为官妓,或是被卖入青楼勾栏之地了。若说被判处死刑和流放,是身体上的折磨,那沦为官妓或是被卖入青楼勾栏,那就是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了,可谓是生不如死。
要知道在古代贞洁比性命还重要,那些女眷若是沦为了官妓或进了青楼,便要被迫接客,原本高高在上、锦衣玉食的她们沦为最低贱的风尘女子,每日要以身体迎客,服侍他人,这等落差又有几人能受得了?
这对她们的精神和自尊都是一种极大的打击,所以有很多沦为官妓或青楼女子的女眷不堪其辱,最终选择自杀,来结束这种屈辱的生活。
古代官员被抄家,家中的女眷往往都下场凄惨,官宦家的女眷常常成为斗争的陪葬品,令人叹息,所幸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如今已经是个文明法治的社会,男女平等,不会再出现这样的现象了。
pongbir
古代大臣被抄家后,家中的女性下场会如何?我来说说我知道的吧!
俗话说“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在古代无论是学文还是学武,终极目标就是能入朝为官,因为一旦被君王认可了,不但能得到荣华富贵,封妻荫子,还能显耀门楣,光宗耀祖,但是还有一句话叫“伴君如伴虎”,一旦哪天得罪了君王,荣华富贵成为泡影不说,抄家灭族人头不保也是常事!
古代大臣如果被判了抄家,那罪行一定不小,而伴随抄家的还有砍头,灭族,甚至诛九族,但很多时候被处死的都是家里的男子,而大臣家里的女性一般会被留下来,用以继续羞辱犯罪大臣!
一,充作奴仆赏赐给功臣,在古代,君王为了朝臣们能更加卖力的供自己驱使,在他们立下功劳后,会封地、赐爵,当然还会赏赐一些奴仆供他们使唤。而这奴仆的来源,很大一部分都是被抄家大臣家中的女性,这些女性以前养尊处优惯了,现在要低声下气的去伺候人,这对她们是一种羞辱!
二,充作官妓,军妓,君王会把犯臣的妻女充作官妓,军妓,供王公大臣取乐,或用以慰问前线军士!用以继续羞辱死去的犯臣!
三,充作苦力流放!君王把犯臣妻女流放到偏僻、苦寒之地,让她们作为免费劳动力,开垦荒地,为国家尽一份力,而这些以前的贵夫人,小姐,哪做过这些活,这对她们来说就是一种折磨!
古代女性地位本来就很低下,她们以夫为天,以父为天,一旦这天塌了,对于她们来说灾难也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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圜玥親龍
古代名节之重,别说没有落红了,就算和异性无意识的接触一下,都得出人命。正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如不相信,跟大家分享两则故事
一个是讲明朝海瑞家姑娘的
有天下衙回家,海瑞看到自己姑娘在吃饼,随口问一下,哪来的饼呀。姑娘说,男仆给的。海瑞听后火冒三丈,责骂闺女说,你怎能接男人给的东西,如此不知廉耻,如果还愿认我这个爹,就去死吧。结果海家闺女绝食而死,当年五六岁……
另一个讲的是清朝一私塾先生
某先生上课,忽然尿急,就出去小解了一下。忙活时抬头随意瞅瞅,看到不远处有一小丫头正站在窗口远望,这位先生对着点头笑了笑。估计小丫头觉得受到了调戏,立马关窗,先生也没做它想,方便完回去继续上课。不想,课上没多久,外头忽然大乱,一打听,说外面有姑娘上吊身亡……这个先生最后被判决绞监候
这样的故事有不少,不过都是明清时候的。史书关于烈女记载,元朝以前都没超过60人,而明朝有265人之多……
当然,女子贞洁在宋朝以前并没有多么重要
大唐的武则天,面首无数,她的闺女太平公主也是养了小和尚,对此文武百官并没有什么闲话传出,只是有个官员上书谏言说:陛下内宠已有薛怀义、张易之、张昌宗、固应足以。近闻又有人给陛下寻找秀美壮男进献,实在不应该。对此武则天淡淡回应,如果你不提,这事我真不知道
再如南北朝时刘宋的山阴公主曾经想皇帝哥哥抱怨,我们虽然男女有别,但都是先帝子女,为什么你有后宫无数,我只有驸马一人,这太不公平了。皇帝听了之后,立马赐妹妹面首三十人……
皇家如此,平民百姓更不用说了,那时候风气还是很开放的
宋朝之后,朱理学逐渐盛行,女子便被束缚了,也有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说法。不仅女子倒霉,连乌龟都被连累了,陆游晚年号龟堂,有长寿意思,还弄个乌龟壳带头上,称之为龟屋……囧囧囧,如今谁敢这么干?鹤寿延年的乌龟,变成了骂人的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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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水的水水
金丰乔电子
没有结婚千万不要发生关系,如果发生了关系哪怕是死就一定要结婚。因为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从心里接受一个曾经被别的男人弄过的女人,哪怕是被迫的都不会接受的。特别是在做爱时 男的会随时想起来你身体下面的这个女人曾经也和别的男人如此这般的在床上折腾,她如果不是自己的老婆或者说是别人的老婆,男人会有一种自豪感如果是自己的老婆就另当别论了。这种醋意会伴随着男人的一生。对于女人来说曾经失过身又嫁给了别人,从此就是你噩梦的开始,当你的丈夫发现你已经不是处女了,他会从心里藐视你看不起你。他会用一生来惩罚你的过错,这种惩罚是多样的, 家庭暴力只是众多惩罚的一种方式,他也许会在别的女人甚至是多个女人身上找回来心里的平衡。作为女人,你的纯洁之身没有献给自己的丈夫却献给了别的男人结婚后还有什么资格要求你的丈夫对你能有真爱呢?对男人来说找老婆就一定要找处女,哪怕是丑一点,要不然噩梦会伴随着你的一生一世。
Janly
当年,金军对北宋制造“靖康之难”,但万万没想到107年后,此等灾难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1127年,金军南下围攻北宋都城汴京,北宋徽、钦二帝吓得开城投降。但金军并没有因为北宋皇帝的投降而放弃烧杀抢夺,更是将徽、钦父子二帝、众官员,以及皇室女眷共计四五千人统统带去了金国。历史上把这次北宋的奇耻大辱称为“靖康之耻(难)”。
但是,一百多年后的1234年,金最后一个皇帝在蔡州城被杀,同时被蒙宋军队“复制”了一场当年的“靖康之难”。本来,蒙古和金朝都是中国北方的少数民族。一开始金朝非常强大,长期对蒙古人推行残酷的民族压迫政策,致使蒙古和金国结下了世仇。到成吉思汗时,蒙古强大了起来,于是联合南宋对金国实施报复。
1234年,被蒙古和南宋军队追杀的金国皇帝金哀宗逃到了蔡州城(今河南汝南)。此时的金哀宗见守城已没什么希望,想投降,但遭到拒绝,于是召集众将官,决定传位给东面元帅完颜承麟。
起初完颜承麟执意推却,哀宗于是苦苦哀求道:“朕将江山社稷托付给你,也是迫不得已。朕身体肥胖,不能策马出征,万一城陷,必然突围。考虑到你平时身手矫健,且有将才谋略。若有幸逃脱的话,也可延续国祚,这也是朕的掏心话。”完颜承麟听了之后只得答应了。
同年2月9日,宋蒙军队对蔡州城进行总攻。宋军从城南,蒙军从城西,一起杀入城中,与金军展开了激烈的巷战 ,四面杀声震天。金军将士顽强抵抗,几乎全部战死或自杀殉国。
不愿做俘虏的金哀宗,于是上吊自杀,时年37岁。很快,完颜承麟也死于乱军之中。正率领一千多金兵抵抗之中的宰相完颜忽斜虎闻知皇上自缢的消息,也一跃跳水自杀。随即,余下的五百多金国将士,上至参政、总师、元帅,下至兵卒都纷纷跳入汝水自杀。
最后,宋蒙军队找到金哀宗的尸体,将其砍成两半,一半被宋军带走,另一半被蒙军带走。金国的宗室皇室被杀尽,女人全部被掠夺回了蒙古,供蒙古将士玩乐。整个皇宫被烧了个一干二净。
所以,金国遭到了报应,一百多年前,它在北宋都城干的事情,现在自己全部“体验”一遍,甚至比靖康之耻的宋朝还要惨,因为蒙古人比女真人更加残暴。
宋军将哀宗的一半尸体带回了杭州,宋理宗将其放入太庙,以祭宋徽宗和宋钦宗在天之灵。
结语:不过,此时的南宋却不知道自己杀了恶狼,后面还有一只更加凶恶的老虎在看着自己,结果,南宋被蒙古所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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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小回的快乐生活
我们都知道,在封建皇权至上的古代,司法非常严明,皇帝的权力能够决定一个人甚至一个家族的命运,所以大多数官员行事都会谨小慎微,但即便如此,任然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而落得了被抄家的一场,所谓抄家,顾名思义,就是一人犯罪,全家受处分,财产之类也会被没收。但是,被抄家者的女眷又该怎么处理呢?她们下场会如何呢?
首先,我们都知道,女性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地位是非常低微的。所以,即便是她们无罪,但因为被抄家而受到牵连,她们的下场也会是更悲惨的。
发配教坊司“教坊司”是明朝设置专门接受京城犯罪大臣家眷的机构,但这个机构其实就是相当于“官方妓院”,主要负责宫廷宴席等娱乐活动。在官员被抄家后,女眷会被流放至教坊司,如果这些女眷长相不错,便会成为官员玩弄的对象,长相平凡的则负责杂役,并且终老于此。
如果犯罪大臣不是京城官员而是一般地方官员,他们的女眷会被贩卖至地主家,成为丫鬟,女佣,并且被划入“贱籍”不能与普通人结婚。还有的则是被贩卖至私立妓院,这便是永世不可翻身的悲惨结局了。
如果被抄家的官员犯的是非常大的罪,这位官员则是要被满门抄斩或诛九族,所以这些女眷也会跟着一起赔上性命了。
被抄家能回娘家的女眷一般是官员地位比较高的情况下才有。例如,犯罪官员为驸马,公主是皇亲国戚,那这些女眷就不会受到牵连。
所以从这几种情况来看,在古代官员被抄家后,女眷的下场基本是非常悲惨的,只有极少数地位很高的女性家眷才不会受到惩罚。
路上行舟
接触这道题是前天在“青云计划”里面,看了几篇优质楼主的创作,总觉得将问题分析的严重,现就个人观点阐述如下:
古代女性是弱势群体,对女性的约束很多,什么“三尊四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守贞洁树牌坊”。说白了女性就是服务男性,供男人享乐。这其中,婚前女性的贞操比什么都重要,宁可丢其命不可失其贞,所以女孩子在性启蒙阶段私下交往是受家庭苛刻约束的。
当时社会的交往圈子小,女孩子的交往圈子更小,用足不出户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既如此,女孩何来失贞?
过去人对“性”都羞于启齿,更别谈有经验交流了。
过去男女婚姻早,十七八岁就办事,懵懵懂懂的两人还是小孩子,新婚夜懂得什么,成功率可能不到三分之一(过去皇帝初婚还有已婚宫女婚前诱导)。
既如此,何来新婚夜新娘子就要落红?假若当天女性来了例假,外人怎能去辨别真伪。
过去虽有战乱,女孩子比例并不过剩(溺女婴现象严重),以致穷苦家有男性也讨不上亲,就是好不容易讨上了,难道非要用“落红”所见才能算媳妇,若就不是处女,相信男方也会打落牙齿往肚里吞,就是女方有怀孕上门,男方只要缄口不言,也是“杂种不杂姓”。
换种角度分析:女性就是不贞,也有失足的,也有者是有性经验的,想过去洞房新婚,点的是蜡烛、菜油灯,灯光昏暗,女性也能作假,她人为弄破肌肤流出血来,用白布偷偷擦拭,小男子能知道吗?除非该男子已是情场老手。
用“落红”来鉴别女性贞操,是对女性的不公,是对女性的心灵摧残,也是愚蠢的方式,古代不知有多少女性蒙受不白之冤,以致惨死,娘家受辱。未婚女性婚前经过过度的身体劳动、剧烈的运动,处女膜都会受损破裂,若男方阳体细小,第一次性接触,女方都不会落红,这样就能衡量女性不贞吗?
个人认为,这个“落红”之说,是古代发生在大户人家之事,男人己有了三妻四妾,对房闱之事已轻车熟路,对女性身子也明察秋毫,要么“休妻”是随心所欲,所嫁的女性实为悲哀。
流转的心弦
古代女子如果在新婚之夜没有落红的话,会有什么下场?其实在不同时代不同身份是有不同后果的。
对于落不落红,其实是不同时代对于女子贞节观的影响的。
谈及自古而来的思想,并一直对现代中国人产生影响的,必然绕不过贞操观念。
对女人坚守贞操的自觉要求始于西周初年。《周易》有言:“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就是说,男女相处,女人做到恒久就会大吉大利,而男人对女人恒久,反而有凶灾。这在事实上已经是对女人坚守贞操的自觉要求了。春秋时代的“易传”对此作了更为明确的表述:“女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对女人守贞的基本要求就是“从一而终”。
在先秦早期文献中,已出现“贞女”的记载,《周易》中虽有褒扬贞操的言辞,但对寡妇改嫁却没有严格的限制,相反还受到社会和国家的重视,少女婚前还享受一定程度的性自由。秦汉两代的统治者都提倡惩淫和防淫。从秦始皇开始,帝王后妃日益增多,为了防止宫女淫乱,便不断扩大宦官队伍。汉武帝还发明了用“守宫” 虫来防止女淫的办法,即,将一种名叫 yan蜓(俗称壁虎)的虫子用朱砂喂养,然后将变红的蜒捣碎点在宫妃身上,倘若红点消逝,便证明某宫妃有淫乱行为。为了不成为“淫荡女人”,历代宫女不得不为帝王守着活寡。
汉代的社会习俗表明,两汉妇女再嫁的现象并不鲜见。东汉著名学者蔡邑之女蔡文姬,以文才著称,但她一生嫁三次人,并不以此为耻。后来汉代儒士们在整理、编撰《礼记》的过程中,将“男女有别”提到显要位置,并将其肯定为万世“不可得变革”的“人道之大者”(礼记·大传·丧服小记。
唐代是一个思想观念比较开放的时代,对妇女的贞节观念也相对宽松,唐代烈女少,离婚改嫁之风盛行。唐代妇女敢于主动追求爱情,未婚女少私结情好,已婚女子另觅情侣之事屡见不鲜。
到了宋代,自从程朱理学形成后,贞操观念便严格起来了,程颐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到了宋代,贞节观念明显强化,并开始片面强调处女的贞节,一女不事二夫,无论丈夫怎么对待她,她都不能提出离婚,即使丈夫比她先去世,她也不能改嫁,改嫁即失节。但男子可以一夫一妻多妾,丈夫可以休掉妻子等双重道德标准形成。
从这以后,我国古代对于贞操愈发重视,对于妇女的要求愈发严格。明清时,在国家、社会、家庭的要求下,妇女不得不遵从节烈,牺牲自己成全加国。明清妇女节烈与任何时代相比都已经登峰造极,不但数量多,种类繁,程度惨烈,情节离奇,而且妇女更认同于节烈道德。
rickylee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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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大臣被抄家后家中女人的下场就会很悲惨,因为女人在当时是没有地位的,她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能依附男人过日子,男人就是女人的天,天一旦塌了,女人就完了。
俗话说伴君如伴虎,尤其是皇帝身边的那些大臣,都是把脑袋揣在裤兜里去上朝,在朝堂上稍有不慎可能就会被皇上责问,如果遇到暴君的话说不定什么时候脑袋就要搬了家,那么家里人也就要跟着遭殃了。
如果这些大臣真的出了事情,家里的女人都会沦落到哪种地步了呢?
kikyou
大家看小说或者影视剧看多了,就知道一般大臣们被抄家的话,家族的女性有的时候就会非常的悲惨。最经典的一句话就是全家人被流放到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总之不管多牛的人,只要听到皇帝说这句话,就会被吓得胆战心惊。
事实上那一般是某某官员犯了非常严重的问题,才会有这样的处罚。因为即使是抄家,也分很多种,有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也就没有那么严重了。例如在红楼梦里,贾宝玉家也是因为获罪最后被皇帝抄家,但是情节并不怎么严重,一些主要的人物还可以过自由的生活,当然往日的荣华富贵是没有了。这事实上和曹雪芹家的情况一样,曹雪芹家本来是富豪之家,但是后来被雍正抄家了,但是曹雪芹还是自由之身并没有被抓起来,也没有被流放,可以去写书,但是往昔的荣华富贵,就如过往云烟了。
乾隆时期第一宠臣和珅在乾隆死后,也是被嘉庆皇帝所杀。本来以和珅的大罪,他家估计会受最严重的处罚,就如上面所说的,全家发配到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只不过由于他的儿子娶了公主,当了驸马,最后嘉庆皇帝看在这一点上只是逼和珅自杀,然后抄了和珅的家,把和珅的家的财富收归国有。至于他的儿子,还是可以和公主一起,过上比较富足的生活。和珅的很多小妾,有自杀的,但也有卷款潜逃的,嘉庆也没有去追究,就说明这个抄家也并不严重,皇帝只要和珅的命和他家的财富,并没有牵连甚亡。
像唐朝的宰相上官仪那种抄家,就是很严重了,上官仪本来也没做什么大的错事,只不过因为牵扯到了唐高宗李治和武则天的政治斗争,最终被背了黑锅,成了牺牲品。但是武则天可不轻饶他,把他处死,他家的女性也被没入宫中为奴,命运肯定是相当的悲惨。只不过后来因为上官婉儿过于优秀,最终被武则天赏识,所以上官仪还得到了平反的一天。
总之在古代那种皇权高于一切的情况下,一旦惹怒了皇帝被抄家,家中的女性一般都相当的悲惨,尤其是涉及到谋反等大罪,那更是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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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笨的山鱼
为什么要出这样的问题呢?我们后人不应该看古人的笑话,那个时候各个强权互相侵略,击败对方就百般迫害这本身就值得反思,当时无论是失败者还是胜利者都不值得我们今人学习,我们应该都思考人类的出路到底在,各个国家之间应该如何共同发展,在虚空无意义的宇宙之中探索出一条伟大而光辉的前途
御风
古人一句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可能说的就是如此吧
背景
公元1127年金太宗攻破北宋皇都汴梁俘虏太上皇宋徽宗、皇帝宋钦宗,以及宫里的妃嫔、公主们。在将俘虏押送北方的时候,这些后宫的女子们,都成了金兵侮辱的对象,惨遭蹂躏,史称“靖康之耻”。然后仅仅百余年时间,金国当年做的这些事情便应验到了自己身上。公元1234年,金朝在蒙古与南宋的夹击下覆亡于蔡州(今湖北枣阳)。随后蒙古人便将金朝的皇室成员连同后宫妃嫔掳走押往当时的蒙古帝国首都和林州。在北上途中,蒙古统帅速不台命人把皇室男性全部挑出来,然后一个接一个地杀死。至于那些妃嫔的待遇,我们可以想象,在野蛮未开化的蒙古人手中,不但要遭受侮辱,还要担心生命安全。在这样的背景下,女真贵族们下场有多惨烈可想而知了。
惨剧
①汴京城的哀鸿
当蒙古铁骑踏入汴京城的那一刻,当年靖康之耻的景象开始再次重演,只不过这一次受尽屈辱的一方是金国人。蒙古人抢掠的财物珠宝装了整整37辆大车。而汴京城内的百姓也遭到了大量的屠杀至于金国太后王氏,皇后徒单氏、梁王完颜从恪、荆王完颜守纯以及皇宫中的其他妃嫔宫女,皇室成员五百余人被强行掳往北方和林城。随行的还有三教、工匠、医流等不计其数。北上途中,蒙古将领速不台突然下达了一个极为残酷的命令:杀死所有男性皇室成员!
②蔡州城的沦陷
汴京只是开始,蔡州才是重头戏
由于当时蒙古铁骑攻破汴京时金哀宗已经逃到了蔡州,在蒙古和南宋军队的夹击之下,蔡州城终于陷落!金哀宗完颜守绪不愿意做亡国之君,于是把帝位传给了具有皇室血脉的将领完颜承麟,也就是后来的金末宗。
传位结束之后,完颜守绪自缢于蔡州城内的幽兰轩。而另外一边,刚刚继位的完颜承麟又不得不率军抗击攻入城中的蒙古军队,后死于乱军之中。据记载,金末宗完颜承麟从登基到身死前后不足一个时辰。
金哀宗和金末宗的相继死亡,直接宣告了金国百余年的国祚正式终结!接下来便是蒙古人对蔡州城内金国皇室成员的血腥屠戮。当时在蔡州的金国丞相完颜仲德率领女真大臣、将领等五百余人集体投汝河自尽。
③“灭族”惨剧
蒙古人对女真俘虏展开了类似“灭族”般的屠戮。文学家元好问在其遗山先生文集中多有记载:“仇拔地之酷,睚眦种人(即女真人),期必杀而后已。若营垒,若散居,若侨寓托宿,群不逞哄起而攻之,寻踪捕杀,不遗馀力,不三二日,屠戮净尽,无复噍类。”
经历过靖康之变的宋朝,不死不休的恨意早已经浸透了每一个宋人的骨髓。在蔡州城内得到金哀宗完颜守绪的尸体后,将其进行了分割,然后被各自带回本国。南宋朝廷将金哀宗的遗体用以祭祀太庙,从而告慰那些在靖康之变中饱受摧残的祖先,随后又将其遗骨埋在大理寺的监狱底下,预示着要让金哀宗的亡灵被永远镇压地底不得轮回,且永受牢狱之苦。
jalot
古代,对于贞操这事,有些朝代看得极为紧要,而有些朝代,却并不在意。如果要划一条线,那就是宋以前普遍无所谓,甚至帝王都有娶二婚女的;而宋以后,情况完全不同,特别是程朱理学出来后,对于女子的贞操看得极其重要。
我们暂且不说宋以前,单单说说宋以后,对贞操是如何看待的,特别是新婚初夜,女子如果没有落红,会有着什么样的命运。
新婚初夜未落红,大多会被羞辱,然后会被休了宋以后的古人对于贞操看得非常重要,正所谓“人死事小,失节事大”。
在新婚初夜,大多数地方,都会验证是不是处女。验证很简单,就是看到底落不落红,如何验证呢?办法就是在女方身体下面垫一块白布,看房事后有没有红色。如果没有,那么大多数男士就会疯狂了,就会各种谩骂,极尽羞辱。
如果骂得不过瘾,有的新郎还会跑到老丈人家闹,闹够了,骂够了,新娘会大概率地被休了打发回家。
但是,一般穷人家,因为娶个媳妇不容易,很多不愿意休妻,但即使没有被休,这个可怜的女人也将过得非常没有尊严,因为没有落红,而使自家在婆家的地位非常低。
有人说了,有些个别女子,就是没有和人发生过关系,但也没有落红,那该怎么办?怎么办?大多还是会被休,或者地位大幅降低,因为古人懂的知识不多,很难相信姑娘家说的其它理由,除非能证明,但这个一般又怎么能说得清呢?
如果未落红的女子被休,那结局大多很惨女子因为没有落红,而被夫家休了,女方一家都抬不起头来,从此该女子的悲惨生活就开始了。
首先是会被人戳脊梁骨,背后被骂。这之后,女子的痛苦生活就开始了。
如果家里有钱,不要彩礼,倒贴钱嫁给一个穷小子,这算是一个比较好的结果。有些富贵之家,看不上穷小子,于是就把休了的女子嫁给有钱人做二房、三房等。
但如果女子家是个一般人家或穷人家,事情就比较麻烦了,因为没有倒贴的钱。如果没有倒贴的钱,就算是穷小伙也不见得愿意娶,只能退而求其次,嫁给那些又老又丑的穷鳏夫。如果不愿意,女子可能就会孤独一生。
宋后的古代人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如果女儿被打回,家人也会看不起,甚至督促赶快降低条件到最低,随便嫁了。如果不同意,那就要遭受家人的各种谩骂。
有些刚烈的女子,无法嫁给又老又丑的鳏夫,又忍受不了别人的指指点点,特别是无法忍受来自家人的各种打击,很多姑娘就此选择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综合来说,宋以后的姑娘,如果新婚之夜未落红,结局一般比较惨,先是会被男方打击、谩骂,后会大比例地被休;女子休了之后要么降低条件到地板,随便就嫁了,无所谓老还是穷;如果休了之后没有及时再嫁出去,那么会受到各方面的指指点点,甚至会遭受家人的冷脸和辱骂,如果受不了周边人的打击,那么姑娘可能会轻生自尽。
如此比起来,对于姑娘家,还是新社会好。
sowel
惨,非常的惨。
在中国古代封建男权之下,女性的生存空间被压缩到了最小,尤其是明清之际,中国封建社会逐渐达到顶峰,女性更是只能从属于男性。当一个家族崩溃,被皇帝下旨抄家,家族女性虽然免死,但是等待她们的可能是生不如死。
从清代所建的资料来看,抄家也是分等级的。
第1等级是涉及谋反,叛逆之类的大罪。这是一定要严惩的。
从一些资料来看,涉及这类案件的不但要被查抄全部的家产,而且直系家属也要受到牵连。比如“妻子俱充发某某地与披甲人为奴”、“给驻防兵丁为奴”、“充当折磨差使”等只言片语就常出现在各类抄家文书中。
第2个等级是拟定的罪责比较重,但是皇帝却突然大发慈悲,下次可以减轻一定的处罚。
一般来看这样的话,本来犯下要查抄所有家产,所有亲属全部为奴的大罪,因为皇帝大老爷一时于心不忍。“妻子免其为奴”,但是即便是这样,家里的所有财产还是要被没收的。
第3个等级当然是“待遇”最好的一类,本来犯了一定的重罪,背叛要查抄所有家产,但是皇帝这时候正好开心,大笔一挥,免死,亲属也免于为奴,当然家产还是要没收的,不过还会再发给你点儿钱当作养老金(养赡金)。
像乾隆皇帝下令抄直隶总督杨景素的家时,就大笔一挥,“著加恩将伊家产内酌量拨给三四万两俾资养赡,其余分别估变解京”。也就是把从他家抄来的银子给人多少留下三四万当作养赡金,剩下全部给我拉来。
不过据说那次抄家抄出来20多万两,即便留下三四万还剩十好几万两银子。
当然这种“特赦”性质的情况极少。
爻镜
其实我觉得不用写那么多,写的多还啰嗦。
抄家了如果犯的罪过不是那么严重比如贪污之类的,一般犯事的男性会被流放或者充军,不想干的并不会被牵连。奴才女婢一般被遣散。直系亲属的女性一般不会怎样。曹雪芹家里第一次抄家就是这样,官府还是留了少量家产给他们过日子的。
如果是重罪,比如造反被抄家。男的15或16岁以上全部处死,年轻的男孩子不论大小全部流放。女的会分给有钱人家做女婢或者成为官方开办妓院里的妓女,成为官妓。
就这些,我喜欢简练,看到一堆回答好啰嗦。
妙尔不语
这两年热播的欢乐颂2将”处女情结”推上了热搜,让许多观众对应勤这个好男人形象大打折扣,叫骂声一片,引发了人们对贞操的讨论。
“处女”似乎一直都和女性捆绑在一起,仿佛少了一层膜就是人生有了污点,就像洁白的纸上有了抹不去的墨痕。
婚前性行为不仅在中国文化上遭受到人们的鄙夷,在外国文化中,也同样是精神谋杀,在伊斯兰的文化中,女孩是绝不能有婚前性行为,即使是强奸,家庭都可将她处死,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挽回家族的面子,为了荣誉而谋杀。
层出不穷的验证女子是否是处女的方法,就可以论证男权社会中对于妻子是否是贞洁处女的重要性。
在古罗马时代,一种叫做“真实之口”的石像,如果是非处女将手伸入石像之口便会被咬断。当然,石像根本不会咬人,测试的不过是女子心中是否藏了鬼。
图:电影《罗马假日》中出现“真实之口”的片段
而在中国古代,鉴定处女的方法更是千奇百怪。
守宫砂便是最著名的验证方法,晋朝张华所著的《博物志》中记述守宫砂是汉朝东方朔向汉武帝传授一种检验女子是否是处女的方法。
将壁虎装在容器中每天用朱砂喂食,待它全身通红时,再将壁虎放到石臼里面,用大杵捣至万下,得到的朱泥就是守宫砂。
将守宫砂点在女子的手臂或者大腿内侧,终身都不会消退,但是只要有性行为后,守宫砂便会自动消失。
虽然这一方法并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但是却让后人深信不疑,宫中都用这个方法来验证女子的贞洁。
就在今天依然有一些非洲国家在盛行着“割礼”,他们认为女性的天生淫荡,需要在他们8-12岁的时候将他们的阴蒂割除,并时行缝合,成年后由丈夫亲生拆开,这样才能保证他们的妻子的纯洁。
由于古代医学水平有限,人们对于处于膜的认知有限,却让女人在心理埋下了深深的关于贞洁的种子。
古代的婚前“审查制度”很多,但是却并没有什么医学依据,也就是说其实是否是处女的通常婚前是检查不出来的。
男权社会成全了“落红”在婚姻中的地位,贞操是婚嫁最好的陪嫁品。
古代娶亲是需要下聘礼的,在宋朝的时候,男方下了聘礼,但是还没有成亲前,如果一旦发现女方有不洁的行为,男方可以直接收回聘礼。
但是如果男方还是愿意娶这个姑娘,那么可以少给聘礼或者不给,这说明古代女子的贞洁的金钱相关的,失去贞洁的女子就像一件不值钱的旧物,可以进行打折处理或者赠送。
还珠格格3中,永琪娶知画为妻,新婚当夜,永琪不想和知画圆房,便割破自己的手指,将血涂在床上的白毛巾上,蒙骗过了守房麽麽和太后。
古代女子结婚年龄较早,一般13-14岁就嫁人了,此时的女子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所以出血机率极高。
而在古代女子新婚当夜如果没有“落红”的话,那就被认为是不洁之女,男方有权休掉妻子。
有的人家也会选择不休,而是将她降成妾或者婢。这样男方可以再娶妻子,新来的妻子有权力处置,可以打、可以骂。
而有的男子性情柔和一点的,也不会太在意这件事情,但是心里多少会有一些疙瘩,平时可能相安无事,一旦吵架,这个事情就会成为男方的把柄。
当然在古代婚前不洁这种情况毕竟还是少见,特别是宋代以后,女子大多在深闺之中,很少出门,更难得有机会与陌生男子相处,有的甚至订了亲、送了聘礼,都还没有见过面的。
所以还是今天的婚姻比较自由,也符合人性,对于有经验的人在老司机们眼里也许是好事,也不会太在乎这事。
寒夕
此处“落红”可不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里边的落红,而是特指处子血,我们所说的古代,其实也得分门别类,因为历史太悠久,不能一概而论。
说到落红,不得不提的就是贞操观念,而贞操观念又是在程朱理学的熏陶下才产生的,程朱理学又兴起于宋朝,所以说讨论这个问题就要分成两个时期来讨论,也就是有了贞操观念和没有贞操观念的两个时期。
一、没有贞操观念的时期其实在宋朝之前,人们的贞操观念都很薄弱,或者说大多数情况没有,下边我就说一说那些古老的时代是如何处理落红之事的。
遥远的上古时期,我们就不说了,资料不足,不过那个时候人们还处于混沌状态,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较少,基本类似于动物的原始本能,就是繁殖与吃饭,吃饱饭就繁殖,根本不存在贞操一说,也不存在落红之事。
后来春秋战国时期,一切慢慢产生变化,在孔子的儒家思想以及荀子、韩非子提出的道德准则中,人们逐渐开始变得有了一些道德伦理意识,比如父子、家庭关系、夫妻关系等,但是这些概念还是仅仅作为读书人的研究论文,并没有真正落地到民间,民间普通人还是过着类似上古时期的生活,依旧没有贞操观念。
韩非子·忠孝:“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主贤臣而弗易也。”比如这个时候的野合之风盛行,寡妇再嫁都很流行,还有王室直接可以女人养男宠,乐不思蜀。
时间继续前进,人类继续发展,来到秦始皇的大一统时期,这个时候,国家统一,思想也得进行统一,于是秦始皇发布“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诚。夫为寄猳,杀之无罪”,这些政策首次对女性贞洁进行了规定。
可是,那个时期还是混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人们依旧不管不顾,落红之事还是不足以引起普通人重视,但是在王公贵族之间,已经开始在意,要是新婚之夜没有落红,也可能面临被杀之危险。
汉朝时期,董仲舒这个人出来搞事情,把儒学再次推给汉武帝,并且建立起来三纲之一的“夫为妻纲”,对贞操要求严格了一些,可是这个时候依旧还是没人执行,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没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或者政府出台政策,一切都是白搭。
接着来到隋朝,隋文帝杨坚喜欢搞特殊,就要求所有女子必须从一而终,并且“诏九品已上妻、五品已上妾夫亡不得改嫁”,这个就比较严格了,不过隋朝很短,转瞬即逝。
唐朝我想大家最清楚了,王室李家具有胡人血统,不仅不讲究什么贞洁,还流行继承父亲、兄弟的老婆,一点伦理道德标准都没有,比如唐太宗李世民把自己弟媳杨氏占为己有,李治公然娶小妈做老婆,李隆基抢儿媳妇杨玉环。
男人如此,女人更加糟糕,高阳公主私通和尚,安乐公主以及太平公主等人包养男宠,女皇武则天更是男宠成群,这个时候说什么落红,简直属于搞笑。
二、有贞操观念的时期宋朝的朱熹创造了理学,从此以后三纲五常成为指导女性的重要标准,并且这次不是学术研究而已,政府也出台政策,一时间贞操以及落红正式步入议程,根据统计,在安徽休宁一县,明朝有节妇近五百人,而清初至道光三年就多达两千二百余人,说明那个时候确实贞操观念十分严重。
这时候,通常新婚之夜,丈母娘都要准备一块白布,用来垫在床上,目的就是为了收集落红来证明自家女儿的清白,当然有时候也会啪啪啪打脸,打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女儿因为先天性运动或者某些原因导致处女膜破裂,从而没有落红,当然另外一种原因就是女儿早就心有所属。
那在这种情况下,女性新婚要是没有落红会怎么处理呢,通常有以下三种方式:
1、留下来进行处罚要是新婚之夜没有落红,按照当时政府规定是去留随男方决定,所以有的男人就会把女子留下来,并且要求丈母娘退回一半彩礼,但是留下来是为了惩罚女子,从此女子没有了名分,或者直接成为家中佣人 ,任由打骂欺负,娘家人也没脸说什么,这样一来,很多女子受不了最终选择自杀。
有的男的受不了会直接把女的扫地出门,送回娘家要求把所有彩礼退回给自己,回到娘家之后的女子,基本上也是生无可恋,因为从此嫁不出去了,或者只能找一个老实人接盘,那还得运气好才行,对于一些想不开的,在七大姑八大姨的取笑之下就会自寻短见。
3、留下来继续过这种情况也不排除,有的男人比较善良,觉得无所谓,用点猪血在白布上一抹,假装是落红,然后小两口继续生活,这种情况面临很多现实问题,就是以后女人的幸福程度完全取决于男人,毕竟有把柄在别人手里,想弄你太简单。
结语所谓的什么浸猪笼、宫刑以及骑木马,那些都不是针对新婚没有落红的女子的惩罚,而是针对一些已婚不守妇道并且影响恶劣的女人采取的残忍方式,至于新婚女人,根本不存在那样的惩罚,一切还是要讲究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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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是非
在古代,除了皇帝其他人都是皇帝的下属,奴隶等等,不管你的官有多大,地位有多高,都会杀头啊,抄家,发配等等都有,那么他们家里的女眷的下场有如何呢?
第一,单纯的抄家
在这种情况下,官员们失去的,不过是官职和家里的钱财而已。如果官员自身的社会关系不错,加上自己也有一些营生的本领,他往后的日子,也不会过得太差,至于家中女性,同样也是一样,虽然赶不上以前锦衣玉食的,但起码也是衣食无忧。
比如《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他们被抄家之后,只是把官给罢免,家里的钱财给收缴国库,但是朝廷并没有没收他们的房产,而且还给安排一份糊口的工作,要是他们肯踏踏实实工作,后半生的生活至少不成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曹雪芹能够写出《红楼梦》。试想,要是他真的食不果腹,贫困潦倒,他又哪里精力和时间来写书呢?
当然,被抄家后的曹家,生活肯定赶不上以前当官的日子,但比起广大在田里不停劳作的底层百姓,还是要好上许多。还有后来的林则徐、琦善,都是被抄家加充军,但不久又因功蒙赦,屁事没有照样当大官。
第二,杀头、灭族抄家
这种就不再是单纯的抄家,而是通常与杀头或者灭族相结合在一起,在这种情形下,官员本人肯定是死罪,而官员家族中的男子,通常要么也被杀光,要么就被发配边疆。
第一,如果官员犯的是十恶不赦的重罪,此时官员家中的女性,一般情况下也会被处死。第二,如果官员的罪责相对十恶不赦要轻一些,通常官员被杀和抄家后,女性会被流放到偏远地区。比如岳飞被杀后,他的妻女都流放到岭南。
只不过,由于流放的地方一般都比较遥远,这些女人们之前在家中一直都没怎么出过远门,而且日子应该过得都是比较好的,但突然要面对这样的长途跋涉,风餐露宿,很多女人的身体受不了,所以很多人不是死在路上,就是病逝死在流放地。
对于活着到达流放地的女性,如果他们家中还有男子存在,那她们的日子也能过下去,毕竟有劳动力赚钱照顾她们。但是,如果他们家中的男子全部被杀,那她们的下场一般都会比较惨。因为,古代适合女性的工作实在太少,她们没有营生的来源,就只能去给别人当奴婢,甚至沦落到去当娼妓。
第三种、收编式抄家
最后,还有一种处理方式,就是在抄家的同时,将官员家中的没有姿色的女性收编到宫中为奴,有姿色的收编进官妓中。
所谓官妓,就是由国家设置的妓院,最早是由春秋时期齐国管仲设置的,专门用来给政府创造收益的。后来却慢慢变味,成为专门用来惩罚犯错官员家中女性的机构,当然,他们依然还要为给政府增加财政收入。
在古代,一旦官员家中的女性杯收编进官妓中,那她们就不再是正常的百姓,而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女奴隶,从此只能以色侍人,直到去世。当然,官妓还算是好的,毕竟伺候的都是些达官贵人,最起码还懂得风花雪月。
最惨的,是被收编到营妓中,因为她们主要在军队里伺候当兵的,想想都恐怖,都是大老粗。他们不懂温柔,不懂诗情画意,都是硬上的。而且沦为营妓大都没有出头之日。要么在战乱中等死,要么就是染上不洁之病病死。
我们就举几个例子来说,大臣被抄家以后,其家人的下场是什么样子的。
刘瑾(明朝大宦官)
刘瑾是明朝正德年间的宦官,此人在明孝宗时期本来犯罪,按照律法该斩首,后来被赦免。明武宗继位以后,比较贪玩,刘瑾以进献飞禽走兽,而得到明武宗的宠信,数次升官,被时人称为“八虎”之首。公元1510年,“八虎”成员张永列举了十五件刘瑾违法犯罪的罪证,并上奏明武宗。后来,明武宗亲自查抄刘瑾的家,获得伪玺一枚,穿宫牌五百块以及衣甲、弓弩、衮衣、玉带等违禁物品,又在他所经常拿的扇子中,发现两把锋利的匕首。明武宗这才大怒,说:“这奴才果然要造反。”立即将他押到监狱。定案之后,武宗命令将他押到闹市肢解,悬头示众,并将他的罪状和处决图榜示天下。他的族人和党羽全被诛杀。
于谦(明朝民族英雄)
土木堡事变以后,明英宗被俘,京城一时无主。于谦等人拥戴明英宗的弟弟郕王朱祁钰为皇帝,即明代宗。后来明英宗被放了回来,明代宗做了8年的皇帝。大将石亨等人发动政变,拥戴明英宗复位。明英宗复位以后,石亨以谋反的罪名诬告于谦,建议将于谦处死。迫于压力,明英宗只好答应处死于谦。最后于谦在闹市处死并弃尸街头,抄了他的家,家人都被充军边疆。
和珅(乾隆帝宠臣)
和珅是清朝历史上最大的贪官,也是我国历史上少有的大贪官之一。在清朝民间常流传“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民谣,可见和珅贪污之巨。和珅在乾隆当政时期可以说是飞黄腾达,乾隆一死。嘉庆帝继位,立刻将和珅抄家。家里的一切财物全部充公。和珅家里不仅仅拥有数不清的金银首饰,还有众多的美女姬妾。在他的姬妾当中,不仅仅有东方美女,还有外国美女,很多美女都是他花钱买来的。
和珅跌倒以后,廷议将和珅凌迟。由于和珅的儿子娶了乾隆的女儿固伦和孝公主,为其求情改为自尽,他的家人大多也被赦免。但是,有姬妾在和珅自杀以后,却为其跳楼殉情,可见和珅对他的姬妾也是下了血本。不过和珅死后,后宫的姬妾们都被遣散了。跟随和珅的那些女人,不是回家就是继续做宫女,要么就做青楼女子。命运好一点的,还会再嫁人,继续过清贫的生活。
总之,历史上被抄家的大臣,家中的女性不是被处死,就是被流放。即便能活下来,以后的生活也是比较惨的。你想想,一个弱女子,没有了依靠,以前衣食无忧,现在一无所有。生活肯定很困难,作为女人要么找一个不知道自己身世的人家嫁了,要么就是饿死,别无选择。所以,很多人选择自杀。然后就是远走他乡,找个人家重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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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花
抄家之后女性家眷的悲惨四种情况,最后一种情况女性家眷宁愿死也不愿去。
一是直接赶出府邸,自谋活路。
古代那些女性家眷们,各各都是养尊处优,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日子,没有一技之长,突然流落街头,可想而知,天塌下来的感觉,有些人为了谋生做起苦力,有点姿色的被认卖去妓院。民间青楼,服务对象劳苦大众。
二是罚到宫中或官员中家中为奴。
这种往往会遭到这些新主人的欺凌和虐待,还要干各种繁重的劳动。
三是发配边疆为奴。
边疆作为苦寒之地,原本生存就很困难。想活下去很难,天寒地冻,鸟无人烟,生存物质缺乏。
四是发入教坊司,也就是官方的妓院。
他们服务的对象就是官员们,从此成为一种遭人玩乐的对象跟消遣的对象。教坊司原本是用来接收犯罪官员,贵族的家眷。教坊司其实就是古代的官方妓院,主要负责的是宫廷宴席、宫廷接待、祭祀等各种节日庆典的娱乐活动。而这些娱乐活动必不可少的是舞姬和歌姬。
既然是为官员服务的对象,那就有一定要求,你长的太寒碜那怎么行,需要有姿色才行,没姿色的就沦为奴隶。他们在里面直到终老,永我贱籍。
其中不管哪种处罚都是令人不寒而竖,原本养尊处优的生活都没了。不光家族的财产全部没了,人也是入贱籍,低人一等。虽然有些人可以活着,但是也是生不如死,尤其罚入官办妓院来说,这比直接杀了他们还要难受。尤其古代对于女性贞洁来说,那可是天大的事。所以他们有些宁可去死,也不愿意入教坊司。
所以第四种,女性家眷宁愿去死也不愿意成为一种让人玩乐的对象。古代时候,妓院的合法的,现在这社会妓院都是隐藏在暗处。可以想象,一个名门之后,最后沦落为鸡的下场,到底有多悲惨。
火候
被送到教坊司或送到青楼”。
教坊司中的女人都是为王公贵族所服务的,因此说,教坊司就是一个当时官方的,而里面的子为了能够讨好这些公子哥的欢心,这些进入教坊司的女眷还必须得学习一些才艺,要是长得还好看的话,她们还得满足贵族们的无理要求。
所以说,她们的地位自然是低人一等了。除了被送到教坊司之外,这些女眷们也还可能会被卖到青楼中去,从此过着一种被人玩弄的生活,而这些堕入红尘的女眷,其遭遇实在过于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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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问了,我便认认真真的回答你。
古代的女人都是依靠男人而活的,都被抄家了,那罪责肯定不小。
家中男子负主要责任的避免不了杀头了,其他男子发配边疆,流放,永世不得回抄。
官员们一般的在犯了罪之后,最惨的情况就是抄家了,一般的,抄家之后,家产充公。最著名的比如清朝的和珅,嘉庆皇帝在抄了他的家之后,获得了许多的白银,所以后世有了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说法,那么,除了财富,官员们的妻女下场也是最惨的。
自古抄家的都是犯了大事的,直接由皇帝批准抄家,抄家就伴随这灭族,因为抄家之后,家里人男丁要么也被杀,要么就是流放,那么女眷呢,结果更是惨不忍睹,一般的有这几种下场。
第一个结局就是被送到官方的妓院里
明代还专门有这么一个机构,叫做教坊司,里边有许多人都是犯官的家属,那么妻妾,还有就是女儿们,命运都很悲惨,如果幸运的话,被大臣们赎身,也许会好一点,不然的话一辈子都会呆在那里,不能够脱身。
还有就是那些正妻,如果官员没有被砍头,而是被流放的话,一般的正妻会跟着自己的丈夫还有孩子们去流放之地,虽然在这个过程中很痛苦,但是最起码还是在一起的,一般的官员都是流放到荒无人烟之地,病虫害很多,所以,如果没有一个好的身体的话,基本上也是没有好的结果,因为天灾,会伤害人的性命。
至于那些地位低下的丫头或者妾,他们一般都是会分配给达官贵人的家里,在他们家里干活,当然了,也不会有好的待遇的,不过,如果是被这个家里的官老爷看上,也许会翻身。
最后一个没有地方去的,就是直接卖给民间的青楼里,天天都要接客人,也是非常难受的一件事情。
罚为奴或婢
被罚为奴或者婢的女眷一般都可以说是运气不好,自己的老爷不仅仅是贪污这样简单,还会是在政治立场上站错了队,使得皇帝不仅仅要将老爷诛杀,还会为了斩草除根,将一帮女眷拉倒宁古塔或者其他的荒郊野外的边疆地区终身为奴,以此断绝谋反的可能性。奴有官奴和兵奴等,区别就是服侍的对象不同。
就是直接被卖到当时的私立妓院,从此堕入风尘,这才是最惨的。
当时,直接成为一个产业链,妓院很多都是直接从抄家官员女眷而来,因为一般官家女子很漂亮,直接可用。一旦进入这个地方人的性命堪比草芥,就算死去也没有任何人会同情她们。因为她们本身就没有任何地位。而到了清代,朝廷废除了教坊司。尤其是到了抄家皇帝雍正时代,为了永绝后患,给予官员最惨痛的教训,因此官员犯罪抄家后一律发配到宁古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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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现在社会中还有这样有“处女情结”的男人。
古代女子的落红和生命一样重要,男女双方在洞房之时都会在新床上放上去一块雪白布,等新婚之夜过后,男方或家人会检查上面有没有有没有落红,如果有皆大欢喜,如果没有落红四个字:生不如死,其中也包括女方的家人也被嘲笑指责。
在古代落红是检验一个女人在婚前是不是贞洁处之之身,也是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禁锢。
所以在古代有皇帝专门因为“贞洁”二字为失去丈夫的女人立“贞洁牌坊”,可以看出“贞洁”对女人的重要性。
在古代衡量一个好女人最重要的标准:除了遵从三从(在家从父、嫁人从夫、晚年从子),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以上这些全部要求女人的,还不是全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嫁给男人之前“必须是处子之身”。
很多人会说,男人有什么要求,男人没有要求,是个男的就可以了,这就是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但现在有些地方还是会遗留这样的思想观念。
就在现在的社会里,还有这样有处女情结的男人,在去年热播剧《欢乐颂》中主人公应勤和丘莹莹本来是很相爱的一对小情侣。
应勤是个很单纯很传统的男孩子,最直接的说就是比较听妈妈话的宝妈男,在应勤找女朋友的标准也很传统简单,认为要找的女孩应该是三从四德的贤妻良母,会过日子就行。
单纯善良的丘莹莹很符合应勤的择偶标准,两人相处后也觉得彼此非常合适,但无意间应勤知道了单纯的女朋友其实并不单纯并非处子之身后就非常受不了,选择了和丘莹莹分手,因为在他的思想中接受不了没有落红的女孩做自己的老婆,他心理会感觉自己一辈子抬不起头,受到周围人的“指点”。
不过后来和现实相比,应勤还是选择了适合自己的丘莹莹。
在这里想说心理有“处女情结”的男人们,认清现实,科学对待,没有落红不代表女孩子不是处子之身,没事多科普下。
相同的历史事件,不同的解读观点,我是微风之语,欢迎大家的关注评论。
sahara2010
那叫一个惨哦!在那个一夫多妻制的时代,古代一个大臣犯罪牵连到的就是几十个家眷的命运啊。他们被抄家以后,妻妾大致面临以下几种处罚。
首先最普遍的情况就是流放了,这主要是针对那些本身是大臣家的仆人的,一个大官府里往往有数百数千的奴仆,这么多人需要处理,当然是选择流放了,不过其实流放也很不错了,在那个年代,保住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其次就是降为奴仆,听起来比流放好像好一点,但实际上,这是要那些习惯了让别人服侍,打骂下人的傲娇大小姐们去做她们曾经最看不起的事情,并且她们可能什么都需要从头开始学习,免不了挨骂,简直生不如死了。
生不如死,但是真的不会死嘛,不不不,你错了,因为有些关系过于亲密的,可能参与了大臣犯罪的,会直接被砍头!!!这就是真的没有任何活命的机会了啊……
最后一种处罚,也是最可怕的一种,相比你已经猜测出来了,没错,那就是沦为女妓,被官兵随便扔进青楼里,这一辈子就完了,唉,说起来也是真的惨,有些可能还没有见过这个大臣的样子,就收到了牵连,但是在古代那样的社会背景下,又能怎么样呢?
hth626.2002
我是古今阅史,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一般抄家之罪,都是由皇帝清朝裁决。抄家的严厉程度,依据皇帝对你的观感和犯错的程度,他当时候的心情决定的。抄家又称“籍没”,不光是财产方面的,不以该犯罪人为对象,而是以该罪犯的家庭和家族为对象,抄没家财,贬为贱籍。男性通常是流放边疆为奴。
一般女性家眷有以下几个下场:
1.被遣散
一种听起来比较轻的,各自被遣散,尽管是杀头的罪,也只落在了那些犯了罪的人头上,家中的这些女奴们并不会被牵连,原本的家主被处罚之后,遣散奴仆,愿意去哪都没人干涉,听起来似乎是挺自由的,但是想想看,很多人可能一出生就在这个家里做使唤丫头,从小都是这样的环境,哪里知道离开了这里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2.受罚
然后就是比较重一些的,比如如果遇上一个狠心的皇帝,将家中所有的人连带着一起都给杀了,那可就真的不知道是不是“血流漂杵”的场面。虽然说她们或许都是无辜的,并没有牵扯进主犯所做的案子当中,但是在古代,很少会有人把奴仆当做人来看,她们都会被看作是一件物品,即便是小妾,也经常会被人送来送去,毫无尊严可言。
不过相比直接死了,或许流放还是要更可怕一些。流放之地一般都是在几百里甚至是几千里之外的地方,这些地方怎么去?当然不可能还给你配备一辆车,全部都是靠自己走过去的,遇上一两个心肠还算好的押送的官差,可能会少受点苦,但是大部分情况下,都会受到他们的剥削和欺辱,别说是流放之地,这一路上如果能熬过来,已经是命大了。
但是即便是熬过来,到了流放地,那也是相当荒凉的,身为罪犯家中的奴仆,怎么可能还会安排一个好地方给你去,而且距离原本的居住地那么遥远,环境差异极大,水土不服的情况下还是得每天做工,工作量大,任务也很重,还会被人催着干活,基本上去了也相当于送死,还真的不如直接斩首更痛快,生不如死的感受谁也不想尝试。
3.官妓
但是对于女性来说,最可怕的或许还不是以上所说的这些,而是充为官妓。沦落成为奴仆或许还会好受一些,每日做苦力活,尽管也可能会受到别人的嘲讽或者瞧不起,但是相比于官妓、营妓来说,那可真的还是好上了千百倍。官妓就是朝廷官营的妓院,人员一般也都是朝廷官员,也还算说得过去,但是营妓那就是在军队里,绝对是所有下场中最惨的一个。
但是不管是怎么说,古代抄家官员家中的女眷们,结果都是很悲惨的,而且在男性掌握话语权的古代,女性想要好好地生活,即便是身份尊贵,也不见得就能有一个好的结果,那些让人羡慕的,敢于抗争的,都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麦麦相承
所谓处女情结,好多男人潜意识里都会有,希望自己是爱的女人的第一个男人,对曾经把身体交付过给其他男人的女人不能容忍。认为这样女人绝对不能娶为妻子。
很多人以为这样的传统很古老,已经存在于几千年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在秦汉、两晋南北朝,甚至唐朝,人们都是非常开明的。没有人非得要求娶的是一个处女。虽然门当户对是普遍现象,但不会要求对方是处女。因为豪门望族家的女儿相对自由,婚前有一两个情人不奇怪,当然婚后守妇道是必须的。所以那时女子新婚之夜没有落红很正常。
宋代时,中原经历了史无前例的动荡,少数民族入侵,特别是金国,不仅将皇帝和皇族掠夺走,而且一路烧杀抢掠,奸淫女子无数。
为了保护自己,女子奋起反抗,宁愿断胳膊断腿,也不让自己身体被金人摸。正是从那时起,鼓励女子守贞的思想大行其道,愈演愈烈。
当时女子结婚第一夜,床上都会准备好一条白色的绸布,用来擦拭处女血。第二天会把这块布交给婆婆去看,表示自己的纯真无暇。
如果女子没有落红,那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特别是豪门中,会被认为这是亲家严重侮辱自己家。女子会被退货,聘礼会被索回,两家可能反目为仇。
女子回到家里也抬不起头来,轻则被家族抛弃,被丢在尼姑庵里孤独到老,重则被关在猪笼子里,扔进河中等死。即使勉强留下女子,她也从此抬不起头来,被婆家嘲笑侮辱,受不到任何尊重。
但其实女子没有落红的情况很少,因为如果女子真的在娘家有不洁的行为,她也会怕出嫁后被婆家发现,所以通常会想些办法,比如偷偷携带点动物血在身上,趁与男子交合对方意乱情迷时,将血涂抹在白布上,用以瞒天过海。
另外古代太平年间讲究这些,兵分马乱时也就不太理论了,特别是贫苦人家,能娶上媳妇就谢天谢地了,别说是处女,就是二婚或者寡妇也照娶不误。
不过还有两种情况女子不会落红,一种就是石女,一种就是年幼时剧烈运动把处女膜破坏了。
这样情况下女子就非常悲哀啦!她们心里没有任何准备,新婚之夜不落红也无处喊冤,悲惨至极!
大同
古代新婚之夜,如果女子没有落红的话,其下场无非有二:
要么直接退婚,要么一辈子在夫家忍气吞声。
大家可能都看过《武林外传》吧,有一回白展堂的妈白三娘难为佟湘玉,就是因为发现她和白展堂洞房(其实是假结婚)的次日没有落红。
当然,这只是电视剧的情节。回归到历史,像是晚清笔记《右台仙馆笔记》就提到直隶永平府有这样一个习俗:
凡女子初嫁,母家必使侦探,成婚之次日,夫家鼓乐喧阗,宾客杂沓,则大喜;若是日阒然,则女家为之丧气,女之留否,唯大家为政,不敢与争矣!
这就是说,如果新婚之夜夫家发现女子有落红,就会在第二天欢天喜地宣扬出去,算是大喜事;如果没有落红,女子能不能留在夫家,全看人家脸色,娘家根本没底气跑过去争论的。
验证落红的做法,其实体现着古代的愚昧。这摆明了都是缺少基本的女性生理常识的体现。
事实上,女人并没有所谓的“处女膜”,如果你是指那道含有结缔组织、血管和神经末梢鳞状的薄膜,其实本身就是破裂的。
所以,在很多情况下初夜都是没有血液,或者血液非常稀少的。以此来验证所谓的处女身,确实是荒谬。
可笑的是,现代也有不少人相信这套鬼话,这才是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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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新婚女子如果没有落红(处女之血),在那个时代可谓生不如死。在这里要补充一点,这里新婚女子指的是男子的明媒正娶的妻子。一般纳妾就没有这个要求了,因为在古代,妾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名流士大夫还有相互交换的,所以妾有没有落红就无所谓了。
古代限制男女交往,男女授受不亲在古代是十分重视伦理纲常的。同时封建社会从身体和精神等各个方面对女性贞洁进行约束,落红在古代就象征着女子的贞洁。当时求女子在出嫁以前保持童贞,身体上不能受到男子的侵犯,有“男女授受不亲”之说。
“男女授受不亲,礼也。”——战国·邹·孟轲孟子·离娄上为了验证女子的贞洁,在中国古代,男女新婚的时候,会进行验红。新婚之夜,男人会拿一个白手绢铺在床上,接着才会和妻子才进行男女之事,如果男子忘了,女子也会要求,因为这密切关系她以后的生活。到了第二天早上,男子会早早起来检查白手绢上是否有落红,并将手绢送给父母。如果白手绢上有见红了,说明女子是贞洁之身。那男方的父母就会非常高兴,因为这是大吉大利的事情。
“南隶永平府某县,其地闺范极严。凡女子初嫁,母家必使侦探。成婚之次日,夫家鼓乐喧阗,贺客杂沓,则大喜若是日阒然,则女家为之丧气,女之留否,惟夫家为政,不敢与争矣。”——清俞樾《右台仙馆笔记》“粤人则重验红,试之果处子,则明日必广取小豚,炙而遍饷亲知,否则阒然,人争耻之。”——林纾畏庐琐记没有落红,女子轻则屈辱一生,重则失去性命新婚之夜,如果一旦没有落红白手绢上,那在当时就不言而明了,证明女子的贞洁有失。这在当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因为这会被认为会给家庭带来晦气。是很不吉利的事情。
有的会被直接休掉送回娘家,有的会被夫家暴打一顿后休掉送回去,因为这对男方来说是其奇耻大辱,在我们现在的眼光看来送回娘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放在古代,如果因为这种事情被休妻送回娘家的话,轻的有可能以后找不到什么好的老公了,重的可能会遭到娘家的各种惩罚,甚至将女子打死都是有可能的。因为她不仅丢掉的是夫家脸面更是把娘家脸面丢尽了。而且就算不死,顶着这样的名声,在古代是很难生活的。不仅自己要被指指点点,而且他而且父母家人外出也会被别人说三道四,要背负着名声不好的压力。
还有就是,如果说夫家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或者女方家里很有权势的,虽然不至于休妻,但也不能指望丈夫和家里人对她有多好了。会一辈子抬不起头,饱受丈夫的白眼和冷暴力了,屈辱的过一生。在男方家里的地位可想而知,也要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把落红做为检验是否贞洁,其实是并不科学的,剧烈运动、意外受伤、不合理用药物等很可能造成处女膜破裂;也有部分女性发生性行为却没有破膜,这与女性的处女膜韧度弹性、男性的技巧强度有关。所以也不知道古代有多少女子因为这种错误的检验方式蒙冤了。
就我们现代社会来说,社会风气相对开发,对这方面的重视程度跟古代可以算是有天壤之别了。不过处女之身也算是对女子比较重要的。所以不说一定要是自己终身的伴侣吧,但起码是要有一个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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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别抢,我来答。
古代女性作为社会的附庸品,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身不由己。当家族中的男人被抄家时,这些女性的下场往往也很凄惨,毕竟在那个实施“连坐法”年代,一个家族里的人往往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当一个家族破灭的时候,她们的下场也不一而同,有可能一起被杀,有可能被流放。
譬如像我们最熟悉的岳飞被冤杀后,他的家人就被流放到了岭南。
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时年三十九。云弃市。籍家赀,徙家岭南。幕属于鹏等从坐者六人——宋史·岳飞而像那个最著名的贪官和珅被抄家后,嘉庆也没有为难他的家族成员,譬如他那个娶了固伦和孝公主的儿子丰绅殷德因为固伦和孝公主的缘故还是继续在朝里做官,他的众多小妾有一位选择自杀追随他,其他都被解散打发走了,他的女儿尽管没有被清算,但也因为这件事郁郁而终。
当时嘉庆下了一道命令说:
凡为和珅举荐及其奔走其门者,悉不深究,勉其悛改,咸与自新。其实嘉庆也知道如果要深究下去,估计朝廷中一半的官员都得受牵连,所以只好赶紧在这件事上息事宁人,只要和珅死了,其他人都好解决。
另外还有一个例子比如韩世忠的妻子梁红玉,她原本是一个武将的女儿,由于在征讨方腊的战争中延误了战机,结果父亲和兄弟都被处死,而自己也被发往军营中成为军妓。
韩蕲王之夫人,京口娼也——《鹤林玉露》后来因为和韩世忠相遇,两人相互爱慕,就成为了夫妻。这个梁红玉虽然只是一介女流,但是却有巾帼英雄的英姿,在金山水战中,她亲自上阵擂鼓,极大激励了士气。
另外在清代雍正时期,有一个叫汪景祺的文人曾经是年羹尧的幕僚,这个人在和年羹尧西征的时候写了许多文章,在文章里不仅拿康熙来开刷。
而且还把皇帝的谥号来开玩笑,大家都知道古代有“为尊者讳”的传统。
后来年羹尧被抄家,汪景祺写的那本西征随笔就被翻了出来,雍正一看暴怒不已,立刻把这个汪景祺抓来给杀了,脑袋在菜市口的城门上一挂就是10年。
而他的老婆被发配到边疆成为披甲人的奴隶。
总的来说,由于古代特殊的制度,这些女性一旦面临家族失去势力的时候,其下场就是流放、成为奴隶或者娼妓之类的,更严重一点的可能就杀头,这是由于古代的“连坐法”导致的。
花菜小姐
天道有轮回,金灭北宋虏掠宋室宗族妻女及民间有姿色的女子北归,肆意凌辱摧残,多有死于非命之事。灭人家国淫辱妻女亡国破家之时多有发生,而金国太过矣,一百年后终又发生于自己的身上实是天理循环。
叫我影子吧
古代女性在封建社会地位比较低,很多时候女性的命运被男人左右。那如果古代大臣被抄家后,家中的女性下场会如何?自然是不太好的,下场肯定有很多种,来具体看一下几种下场。
直接处死这种应该是最惨的下场,但是往往比较少,属于比较严重的罪行抄家株连,比如造反谋反大罪,有株连三族,九族,甚至十族。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女性的下场都会被处死,甚至包括受牵连的未见过的亲戚也是一样的,因为传统意义上的家人,不光包含妻妾儿女,还包含家里的奴仆等。诛十族比较少见,中国历史上唯一被诛十族之人是方孝孺。
沦为妓女这种情况又可以分为官妓和民妓,营妓三种情况。
首先说一下官妓,唐明时期就有官妓专门伺候朝廷命官,这种地方叫做司教坊,也就是公立的青楼,受到朝廷的保护,专门服务于王公贵族,沦为官妓需要习歌舞乐器,供客人消遣,这种官妓往往要求女性比较好看,看起来下场还好,但是其实也是对抄家大臣的一种侮辱,要知道在古代,对于女性来说贞洁可是比性命更重要。
再说一下民妓,民妓就是普通民间青楼的妓女。如果说官妓下场惨,那民间青楼妓女就更惨。因为官妓至少服务对象都是上层的王公贵族,而民间的青楼却是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什么事情都可能碰到,只能去讨好各种各样的人,生活过得非常凄惨。
营妓,就是军妓,是三种情况中最惨的,我把它放在流放下场中会详细来说。
被流放流放都是被流放到荒凉之地。流放往往路途太过遥远,还需要戴枷前行,时而还不让他们吃饭,更甚的是会有官兵对他们进行毒打。被流放的女人,其实大部分女人都在途中死亡,根本到达不了流放地,这其实也是一种好的流放下场了。
因为幸存下来的女性,到达流放地的女性需要做的事情更加生不如死。一是做一些重体力的劳力;二是充当军妓,军士凌辱。为了提高士兵的作战激情,将领们把军妓作为奖品,久在外面打仗的男子对于女性就有很大的欲望,所以军妓便成为士兵发泄的工具,并且一个女性一天要服务不下十个士兵直到老去或者死去,这其中折磨生不如死。
贬为奴婢这种应该算下场比较好的了,往往给大官员和富豪家当奴婢。对于大臣家中的本来就是女性奴仆当然没有任何影响,无非就是换个主人而已。而罪犯大臣的妻妾女儿就有生活落差了,毕竟降为奴婢,做各种普通苦力活和粗活,自然生活不可同日而语。
也有进宫当奴婢的,比如进浣衣局,如果日后被皇帝宠幸的话还可能会翻身,这可能是她们最好的结局了,这样的事情在古代也是有的。
遣散在古代往往很少见到,一是要有贤明的君主,二是被抄家的大臣成为皇帝做出过很大的贡献,没有其他的处罚只抄家,才会解散家中所有的仆人和女人,算是抄家中最好的下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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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得看抄家后有没有被灭族,如果被灭族的话,那么家中所有直系亲属都会被处决,女人也不例外,包括女儿女婿及外孙外孙女全部押赴刑场杀头,只有那些丫鬟是可以幸免的,一般就被转卖了。
如果没有被灭族的话那倒是还好,不算很悲惨。这种情况一般也会分为三种。一种是贬为庶民,比如像曹雪芹家,他们家就是被抄家的。曹家被治罪是因为欠国库钱,朝廷抄了他家来抵债,由于抄得的钱财远远大于他们欠国库里的钱,因此皇帝并没有很为难他们,只是把他们贬为庶民而已。
一种是没入官奴,这是建立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判的刑罚。当时的社会是允许买卖奴隶丫鬟的,官府会把他们卖掉到大户人家里换成钱填补国家财政,所以这个时候就得看娘家的势力了,有些娘家里有钱就会出钱把她们买下来,或者有知交故旧也会出钱替她们赎身。电视剧李卫当官就是这么替顾盼儿赎身的。
一种是发配边疆,发配边疆就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了,但也是分好几个等级,级别最轻的就是到边疆画一块地,自己耕田种地,子孙服徭役,比如明成祖发配邱福家小;级别最重的就是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这种实际上是以官奴身份发配的,去了是当妓女的。当时的宁古塔属于边防区,中原女子都不来,朝廷只能将一些罪臣的妻女发配过来当妓女,也就是官妓。
大海的情怀
宋以前,男子对处女童贞并不太重视,离婚再婚也是习以为常的事情,晋书记载,元帝司马睿准备娶吴氏为夫人,派人前去说媒,回报却说,见了吴氏,她身旁有一表姐郑氏,此人是寡妇,带一孩子,但比吴氏贤德许多,于是司马睿改聘郑氏,这就是郑阿春,后来的简文太后;乐府诗焦仲卿妻也讲,刘兰芝被丈夫休了后,前来求聘的媒人接踵而至,有人戏称“先嫁府吏,再嫁郎君”,以上可见当时男子择偶不在意是否为完璧,自然也就没有落红之事了。
其实到了宋朝,这事也并不讲究,《夷坚志》里就讲了很多当时妇女再嫁之事,北宋名相范仲淹,就是他妈谢氏带着改嫁到朱氏的,范仲淹儿子早亡后,还把守寡的儿媳改嫁给自己门生;宰相王安石的儿媳也有再嫁;南宋奸相贾似道的母亲胡氏三次改嫁;甚至连追求儒道,推崇贞洁的理学家程颐,他外甥女、侄媳妇都有再嫁的记录,那时候虽然已经有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风气,但离异与再嫁并不受社会谴责,被视为“礼仪常范”,就是正常现象。
宋理学家程颐说,凡娶,配身也,若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已失节也。但实际上,程颐也没做到,因为他的外甥女、侄媳妇都有再嫁。同一时期,在北方一带,特别是少数民族聚集区,由于受胡族影响,长期存在着“女淫而妇贞”的风俗,意思是女性结婚前,并不约束红杏出墙行为,反而结婚后,要保持纯洁与专一,只能伴随着丈夫,而且少数民族还有结婚杀长子的恶俗,就是为了防止姑娘婚前怀孕,长子血统不纯正,所以在北方,也长期对女性婚前性行为不禁忌,新娘必须童贞,洞房必须落红并无要求。朱子全书记载,南宋理学家朱熹在劝世人守节时,也说过“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意思是世人对守节一事没有普遍接收,只有到了明清时期,失节、守节才成了女性无可选择的道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也是从那时来的。
镇巴碾子的贞节牌坊,立于咸丰三年,高7.7米,宽5.1米,青石嵌构而成。明清时候,很多地方流行婚检,洞房之夜,新郎拿块白布进去,一番云雨后,白布上有落红,证明是否为完璧的证据,再拿出来给客人们看,喜事再继续大办,如果白布上没有落红,那新娘随夫家处置,可直接退回,拿回聘礼,索要赔偿,严重的更会告到官府,这事不管怎么处理,女方都颜面扫地,新娘一辈子无脸示人。《万历野获编》记载,扬州是富人买妾之地,是否童贞决定了童女的价格,买主若发现高价买回的不是完璧,便立即退货,这种退回女子,即使再美貌,也不值十之三钱,买妾尚且如此,更别谈娶妻了。
《右台仙馆笔记》记载,直隶地区的家庭,姑娘出嫁,家人都惶惶不安,不敢摆酒席,直到夫家洞房落红,才在第二天锣鼓喧天,趾高气昂找夫家要聘礼;《醒世姻缘传》记载,一位母亲担心闺女嫁人时没有落红,于是在出嫁当天弄了鸡血白布,给闺女,准备情况不对蒙混过关,谁知小姑娘太紧张,被新郎发现其作弊,一家人齐上拳打脚踢,第二天五花大绑送到官府,不但要其下狱,退还礼金,索要赔偿,其家人还有连带负责。可见洞房落红之恶俗,既规避了女性失贞,但又让多少无辜女性蒙冤,因为现在我们知道,第一次落红和是否完璧没有绝对的关系。
鱼儿飞
金朝的灭亡,对于那些皇室成员尤其是后宫女子来说,那简直就是一场噩梦。但这恰好应验了一句话:“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没错,这句话用在金朝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公元1234年,金朝在蒙古与南宋的夹击下覆亡于蔡州(今湖北枣阳)。随后蒙古人便将金朝的皇室成员连同后宫妃嫔掳走押往当时的蒙古帝国首都和林。在北上途中,蒙古统帅速不台命人把皇室男性全部挑出来,然后一个接一个的杀死。至于那些妃嫔的待遇,我们可以想象,在野蛮未开化的蒙古人手中,不但要遭受侮辱,还要担心生命安全。
不知道金太宗如果泉下有知的话,看到金国灭亡后的惨象,对子孙的不争气表示愤怒外,是不是也会带着心虚?毕竟之所以金朝下场这么惨,这所有事情的发生,不就是当年他种下的因吗?要知道当年金太宗就是这样灭亡北宋的:
公元1127年,金太宗在位期间,金兵攻破北宋都城汴梁,太上皇宋徽宗、皇帝宋钦宗变成俘虏,连同宫里的妃嫔、公主们一起被掳到了北方。然而北上途中这些后宫的女子们,都成了金兵侮辱的对象,惨遭蹂躏,史称“靖康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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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女子在新婚之前,绝大多数都不会见红的。因为早就有了性行为。
先秦时代,各个诸侯国在春季,都有万人相亲大会。此时,尚未婚配的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寻觅自己的意中人。两人情投意合之后,便谈情说爱,野外欢合。然后通过媒人说亲,送彩礼,完婚。《诗经》中记载的男女欢爱之所,有墉国桑中、卫国淇奥、郑国溱水和洧水等等。
春季是万物复苏,生灵繁殖的季节。
正如《周礼》所言: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儒家此礼法可谓毋变天之道,毋绝地之理,毋乱人之纪。华夏各地男女欢爱日皆在春日,才有少女怀春之说。
孔子修订的儒家经典《诗经》中,爱情之诗最多。达六十余篇。与性爱相关之诗也有一二十篇。
隋唐宋三朝,性观念虽然不及周王朝。但依然比较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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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女子如果在新婚之夜没有落红,便会被认为与人有染,也就是“荡妇”,最终的结果就是夫家休妻、娘家不要,最终活不下去选择自杀。
在古代,对女子讲究的是三从四德,特别是在宋朝后程朱理学的盛行,以致于女子完全成了男人们的附属品。她们没有任何的自由可言,而且在新婚之夜时,还必须要经过一道“落红”的检测,如果没办法通过,下场将是无法想象的。
“落红”说白了就是检测是否有处子血,在古代新婚之夜的白帕子上,是否有那一抹红也成了判断女子是否纯洁的唯一标准。
而且这不只只是新郎与新娘两人的“工作”,在夫妻二人洞房之后,便会有人来检查是否有落红。如果有,那么什么事情都没有,新娘也得到了婆家人的认可。若是没有,事情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因为这代表着女子不贞,男方极为盛怒,而新娘也会受到可怕的惩罚,甚至连累自己的娘家人被人挖苦,以致抬不起头。
第一种是沦为家中的笑柄,受人唾弃,被婆家人各种使唤,导致自己郁郁寡欢,最终忍受不了选择自杀,而这种结局还算是比较“好的下场”。
第二种少不了一顿毒打,逼问奸夫,更有甚者捆绑起来“骑木驴”街头游街,当然休妻也是一起的。如果夫家人心狠一点的,活活打死都是可能的。
在我们现代象征幸福的新婚之夜,在古代却是要靠落红决定她们能否有一个幸福的婚姻,而那方落红的丝帕,也成了古代女子的“生死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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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你富有一方、任你权倾天下,活着的时候再风光,死了也不过是一抔黄土,财富与权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张作霖也算一代人杰,土匪起家最后成为东北王。1928年,张作霖从北京乘坐火车返回沈阳,途径皇姑屯,乘坐的专列发生了爆炸。后来被证实是日报人安放了炸药,炸死了张作霖。
继承了东北的少帅张学良虽然给父亲举办了法事,却并没有立即下葬,而是一直停棺在大帅府中。直到1937年才由日本人找人下葬,由杀死自己的仇人下葬,真是令人唏嘘。
历史上死后停棺多年不下葬的大有人在,不独独只有张作霖一个。清初之时,康熙皇帝的祖母孝庄皇太后死后更是停棺37年之久,才在雍正时期下葬。
大人物嘛,自然不能匆匆下葬。有皇帝从上位的那一天就开始为自己营建墓穴,到死的那一天还没有完工。
张作霖不一样,生前他没有花大力气为自己修坟,而是把大量金钱投入到了国内的争霸当中。哪知道死得太突然了,一点准备都没有,所以只能在事后慢慢寻找合适的风水宝地。
张学良在锦州给张作霖找了块墓地,开始营造“大帅墓”。谁知道风云变幻,“九一八”事件爆发,张学良不得不如丧家之犬一样逃到关内,甚至把老爹的尸首都扔在了东北。
不过日本人也没有对张作霖的尸首做什么手脚,只是把他移放到了朱林寺中安放。知道1937年,经过张学良不断的协调,日本人才排张作霖的汉奸兄弟张景慧将其安葬,得以入土为安。
让人唏嘘的是,由于各种原因,身为儿子的张学良一辈子都没有给父亲扫过墓。
文小栩
“落红”是古代判断新婚女子是否贞洁的一种手段,古人认为有落红则代表女子是贞洁之身,无落红则被视为不贞者。新婚夜没有落红的女子,通常会被婆家所鄙视,不但自己今后很难做人,连娘家也抬不起头,更有甚者会被休或者处罚。
以现在的目光来看,用落红来判断女子是否贞洁显然不是科学的方法,但在古代却是判断的方法之一,而且古人对此极为看重。在古代封建礼教的约束下,这也算强加在女性身上的一道精神枷锁。
在程朱理学的影响下,古代女子嫁为人妇的第一道关就是要见“落红”。对于落红其实大家都知道,它就是要看女子是否为处女,和那个守宫砂是一样的效果。古代的男人以娶到贞洁女子为幸事,这可丈夫容颜焕发,家族兴旺。
在古代有限的条件下,落红就成了洞房花烛夜判断女子贞洁的方法。判断落红的方法是,新婚夜提前在铺好的婚床上,放置一个白色的丝巾或手帕。等新婚夫妇洞房花烛夜之后的次日早上,如果手帕上见红,则表示女子是贞洁之身。
男方则会认为是大吉大利之事,新郎一大早会拿着落红的手帕在家人和亲朋之间相互传看。这时大家都会齐声夸赞这对夫妻是天藕佳成,天作之合,这对男方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件十分荣耀的事情。
在全家高兴过后,男方家会专门派人拿着书有“闺门有川,淑女可钦”字样的喜帖前往女子娘家报喜,女子娘家也会因此而感到荣耀,有的还要宴请邻里以示高兴。现代看来这就是对古代女子甚至家庭的道德绑架,也是男权社会的体现。
以上都是有落红之后的喜庆场面,那没有落红的女子会怎么样呢?如果洞房花烛夜,新娘次日手帕上没有落红,那么随之而来的便是悲伤、遗憾、愤怒的场面,对男方来说娶到的是不“贞洁”之女,颜面扫地。
对女子来说,首先是心灰意冷,然后是百般解释,但下场往往是不太好的。如遇到娶妻不易的男方家庭,女子可能相对好些。但在家中也会因此失去地位,会因婆家的鄙视而抬不起头,娘家人同样在婆家人跟前直不起腰。
但如果男方家是大户财主或有权有势之人,那没有落红的女子通常结局是很惨的。轻则被处以各种刑罚,重则会被一纸休书赶回娘家,从此便很难再嫁人。
所以说,古代没有落红的女子通常有三种结局,一是无法正常做人,有些女子会因此自杀;二是被毒打虐待;三是被休掉赶出家门。第一种情况,无论是男方有娶妻困难的情况还是男方存在缺陷,女子都躲不过被鄙视的命运。
正因如此,古代女子害怕新婚夜没有落红,而出现提前预防的情况。这并不是说她早已失去贞洁,而是在这种礼教的约束下,万一没有落红,则一生就会被毁。所以,有些新娘会事先准备一块染上鸡血的白手帕,如没有落红,则会来个偷梁换柱。
其实这种行为也是在与自己的命运赌博,如果被男方发现,则会百口难辩,下场往往会更惨。还有采用鸡血灌鱼泡的等等方式,好多女子都会因“贞洁”而铤而走险。古代除了落红验贞洁外,还有验体态面相、守宫砂、验血滴等。
比如古人会从女子的眼角鱼尾颜色来判断是否贞洁,如眼尾是粉红色略带红色,表示失去贞洁不久。但如果呈黑色,则表示失贞已久。还有从女子的眉毛来判断,如失去贞洁则眉毛会一根根竖立起来,如眉毛紧贴住眉骨,自然为贞洁之人。
再有就是守宫砂,这个我们经常能在影视剧中看到,灭绝师太查看弟子纪晓芙的守宫砂便是如此。这种方法是将守宫粉涂在女性手臂上或其它部位,一旦女子失去贞洁,颜色鲜明的守宫砂立即会退色。
总之,古代查验女子是否贞洁的手段各种各样,这些无疑都是封建礼教套在古代女性身上无形的枷锁。落红就是这种枷锁的代表,新婚夜没有落红的女子,她的一生很难抬头做人,往往都没有什么好的下场。
淡雅记忆613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在古代我们的国家是封建主义,实行官僚主义的国家,实行的是男尊女卑,一个人犯罪甚至会影响整个家族的灭亡,而家中男性不是被杀就是被流放,下场往往很惨,可是家中女性的下场会如何呢?
其一:被杀这个很简单,当家族中的男性犯罪了,被判株连,女性自然要同男性一样被杀头,这个还算是正常的。
其二:为官妓或者军妓在有的朝代会专门设立这种地方,以服务官员或者军士,这种处罚不仅让他们失去尊严,有的人甚至会折磨他们。
其三:沦为最低等的下人第三种比前两种看起来好一点,但是依旧很悲惨,作为低等的下人,每天做着最劳累的活,在那个阶级分层明显的年代,他们的生命犹如草芥,不仅每天要奴颜婢膝的伺候主子,还要受人凌辱。
其四:流放流放一般指的是到很偏远的地方,远离家乡让其永远不要回来,而流放的路途遥远,能被判流放的之前也都是锦衣玉食的夫人或者大家闺秀,他们每天被鞭打着,而且对周围环境的恐慌和害怕才是主要的,走一步算一步,有时没走到地方,便因为身体或者其他意外原因死亡!
所以综上四点的下场,每一个都让我们同情不已,我们不禁感叹,古时官僚制度的可怕,还好现在是男女平等,是个文明法治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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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卖,出去做奴隶,这种我觉得比做官妓还惨,因为本是大家闺秀的人,去低三下四地服务别人,给别人做丫鬟使用,简直是生不如死,碰到个好主人还好,要是遇到心不好的主人,就会被不停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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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都是“普天之下莫非王臣”,高贵的达官贵人和普通的黎民百姓都是皇帝的奴才或者下奴。在古代刑法中,一直都存在“株连九族”。当朝廷的大臣,得罪了政敌或者惹怒了皇帝,都会冠上种种罪名被抄家。由于古代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当大臣被抄家了,家中妻子、妾、姐妹、亲戚和陪同的婢女丫鬟等成堆的女眷都要受到牵连,那么,抄家之后,家中的女性应该怎么处理呢?
亲人被杀,忍辱服侍仇人被抄家的大臣,家里的女性忍辱服侍杀亲人的仇人,这是第一种例子,最典型就是隋炀帝和李世民。
我们都知道,李世民的老爸李渊原本是隋炀帝时候的重臣,李渊起兵的时候,器重了二儿子李世民。攻打隋朝都城长安的时候,李世民是主力。当李世民把长安攻陷,隋朝也就灭亡之后,可以说是李世民是间接害死了隋炀帝。当时,隋炀帝就有一个女儿,由于同李世民一直都是亲戚关系,很早就见过面。隋炀帝死之后,李世民直接娶她为妃子,历史上就叫做杨妃。
杨妃不是出于不孝嫁给了仇人,是在那一种社会环境中别无其他选择。嫁给了仇人李世民,她可以如一个正常人一样活着。由此可以看到,很多大臣抄家之后,家里的女眷,为了活命可以嫁给仇人借此保命。
为奴为娼这一种是比较悲惨的,沦为奴婢好一些是做普通的苦力活儿,或者由主子的身边变为伺候人的婢女丫鬟,或者变为别人的妾。最坏就是为娼或者当官妓,尤其是看着自己心爱的妻子进了青楼院变为娼,这对抄家的大臣也是一种人格上侮辱。
流放流放也是一种比较中的惩罚,与死没什么区别。在古代,流放的边境地区交通比较闭塞,物质也比较匮乏。在流放地区一般没办法回到繁华的中原地带。再加上边境地区气候的影响,很可能会患上各种难以治愈的疾病,最后重病而死。
对于流放犯来说,最好就是死在路上。因为在流放的地方,这些被流放的女眷伺候的就是伺候披甲人。所谓披甲人,就是八旗制度的“以旗统军,以旗统民”,平时打猎耕田,战争时候披甲上阵的士兵,根据旗丁的身份地位,一共分为“旗丁”、“披甲人”、“阿哈”这三种。伺候披甲人,如同日本军中的“慰安妇”,命运非常悲惨。事实上,“披甲人”也是士兵中最下等的,为了避免他们集体造反,当地政府也会派流放的女人伺候他们,让他们能够发泄心中的不满。被这些粗野的人折磨,想想就非常可怕,一场鞭打暴力是肯定要承受的。
与主犯一起处死这一种情况就是与主犯一起株连,一道被判处死刑。在这一种情况下,家里的妻妾儿女、保姆、婢女、厨师都要被处以死刑。在明清时候,与主犯一起处死,株连九族情况是很少的。除非是惹到了皇帝,龙颜震怒才会牵连到自己家族都没命。即使遇到株连九族情况,很多女眷知道情况后就选择自杀,或者是另嫁他人,或者隐姓埋名偷偷远离他乡,另外找人重新生活。
天地过客
在古代社会,充斥着野蛮和黑暗,刑法是相当的残酷,除了针对犯法者本人,还常常牵连到家人及亲属朋友,这种叫坐连,我们常听的诛连九族就是这类,一人犯罪,全家遭秧。
在以皇权为重的古代社会,即使是位至公卿的大臣,常常都是突遭横祸,因为一不小心得罪了皇上或是权贵,或是陷入党派之争遇到政敌打击,一旦失势或落败就可能被遭到灭顶之灾,自己不但有可能没命,家人也会跟着受牵连。
一般遭受抄家的都是触犯了大罪,基本上,犯案者本人被处死,家属里的男丁会面临被处死,流放到偏远地方,要么是发配充军,还有就是沦为奴仆。
而女家眷,会面临以下几种情况,被处死,流放发配,充入宫廷当奴婢,被卖为富贵人家当奴婢,年轻的女子会被充作营妓,营妓就是送到军营里供士卒们消遣发泄,士卒们常年久戍边镇,需要用女人来安抚他们易暴狂躁的情绪,还有就是充入教坊司当官妓。
有些朝代是禁止官员去逛妓院,认为有伤风化,就会设置教坊司专供官员们消遣娱乐的地方。进入教坊司,还会有人专门来教歌舞才艺。
像明朝朱元璋时,把人分为军、匠、农、乐籍,这其中的乐籍基本就是充入教坊司的人,她们的子子孙孙永远只能是乐籍,也就是贱民。永远不得翻身。
明初的四大案,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郭桓案,每件案朱元璋都杀了数万人,这些犯案官员的家属就有许多充入了教坊司。当时明朝的京都在南京,秦淮河畔就是官办的教坊司,由于犯案人太多,多太到教坊司都塞不下。好多就被卖入奴婢,要么就卖到寻常妓院里。
武则天时期,为了维护她的统治,大杀拥护李唐的人,像她杀了上官仪一家,上官仪的孙女上官婉儿和她的母亲就被充入掖廷里当奴婢。上官婉儿算走运的,她在其母亲的培养下,不仅读书识字,才识还非常高,后来还成了武则天的得力助手,被称为女丞相。
唐玄宗时的丞相李林甫,生前相当受宠,他一死就被杨国忠清算,状告他谋反,唐玄宗就抄了他的家,把他的子女全被流放到偏远贫荒的地方。
像南宋时期被称为中兴四将的韩世忠,他的老婆梁红玉就是因为父亲犯了案,她就被充到军营里充当营妓,幸好她在军营里较早的遇到了韩世忠,不然,也就将沦为军营里的士卒发泄的工具。
古时的刑法是惨无人道的,生活在古时的人们是非常悲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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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把贞洁看得比命都重要,因为在那个不开化的年代,妇女压根没有任何社会地位,只作为男人的附属物而存在。
在程朱理学的僵硬约束下,女子必须三从四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男女授受不亲,甚至可以找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惩治女性。
有很多酷刑,就是专门针对不贞女子的,比如木驴刑,幽闭之刑等。
那么新婚初夜落红,就是证明自己清白的最好证据。当然现在我们知道,不落红不代表不纯洁,可是以前不会有人会向着女人说话。
唐朝时候,社会风气开放。对男女之间并没有那么严格的戒律,所以对落红之事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重视。而且女人可以自由寻找婆家,丈夫死后,女人可以再嫁。这一点倒是挺开明,但是从皇族到民间,伦理常纲搞得有点乱。
像现代女性流行的露背装、露胸装、披风等唐朝时的女性就已经开始穿了,她们是引领现代时尚潮流的鼻祖。
好了,言归正传。处女情结是明清时开始盛行的,那时候新婚之日,女子的母亲会给女婿一方白丝帕,“盖女子初与人交,其膜必破,一滴红鲜,关乎毕生荣誉”,名曰“验红”。
如果第二日,丝帕上有落红,那就皆大欢喜。男子把丝帕交于长辈,长辈还要拿出来炫耀一番,这是有面子的事。
如果丝帕上没有落红,那对双方都是一个噩耗。男子家会被人耻笑,但最凄惨的还是女人,女人从生理到心理,那是极具摧残。
通常都会毒打和羞辱。除了语言羞辱,还会被迫脱了衣服,辱没人格。甚至会游街示众,整的众人皆知。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人人都会像躲瘟疫一样躲她,绝无再嫁的可能。
如果是贫困人家,休了在无力娶妻的情况下,也可以勉强留下。但是男方家肯定要忍受白眼和嘲笑,以后出门是抬不起头的。女子在家里更是没有地位,还不如一般丫鬟的地位高。
如果是性格倔强,不能忍受屈辱,直接自杀了,其实倒也干脆,活着只能经受更多的精神折磨。
最为残忍的一种就是活活烧死。如果不见红,一般家族长老就会逼迫问出奸夫是谁,如果你说不出所以然,就会被男方活活给烧死。家里长辈不但不阻拦,还会觉得这是家门不幸。
如果不落红,被休了事小,还会连累家里其它女性。认为这一家的女子都不贞洁。
《醒世姻缘传》里其中就有一段是描写没有落红的女子,被夫家从晚上一直打骂到白天,第二天天一亮被反绑双手,一步一打的送回娘家门前,而女子的相公站在娘家门口破口大骂。而更严苛的宗族则干脆将赶回家的女子浸猪笼,来挽回家族形象。
所以在明清时期,女子不落红,这不仅仅是关乎名声的问题,而是要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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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的社会中,贞节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并不是所有的朝代都像唐朝一样那么开放。
其实在明清时代,文人和政府提倡的烈女,受到了极大的社会褒扬,甚至还会给她们立牌坊以及其他种种的荣誉,以表现出一个地方的文教非常昌盛,一个地方的贞节牌坊,甚至成为了高门大户炫耀显赫地位的工具。
明清时期的仅仅是有记载的烈女就达到了,明代,27,141人,清代9482人。明清时期,所谓“贞女殉夫”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史料当中。
明史·列女传中记载:“陈氏,祥符人,字杨瑄,未嫁而瑄卒。女请死,父母不许,欲往哭,又不许。私剪发,属媒氏置瑄怀。汴俗娉女,以金书生年月日畀男家,号定婚贴。瑄母乃以贴裹其发,置瑄怀以葬。女遂素服以居。亡何,父母谋改娉,女缢死。恰恰是因为烈女在社会中受到了极大的尊重。所以,如果女性未婚就失贞的话,则会不仅会认为是不祥之人,甚至会受到社会的极大公共暴力,而且很有可能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
古代很重视这个东西的,人们会在布置新房的时候,就专门在新人的床上铺上一层白色的棉布,第2天也会有专门的人去收取,然后呈给家中长辈们,如果布上有落红,那么就代表这个女人没有过婚前性行为。
如果没有的话,就会是很严重的问题,轻则丈夫的家里送回去,至此之后一辈子被长辈们囚禁在家中,她的父母也会被邻里邻居看不起,甚至被送去尼姑庵里出家,这一辈子算是完了。
如果家中的父母贞节观比较重的话,可能会导致这些女子被逼自杀,如果是丈夫家里比较心狠手辣的话,这个女子可能在丈夫家里就会被杖责一番。
因为他们觉得这个女人玷污了自己家的门风,而这个时候娘家也无话可说,甚至是没有任何办法,因为关键的在于自己的女儿失贞在先,这在当时是大错,无论夫家如何毒打折磨,娘家是没有任何权力干涉的。
甚至在古代广东某地还有如果新婚之夜新娘没有落红的话,送回娘家的路上,就会带着一只割了双耳的羊跟在后面,惹人瞩目,等同于游街!
这并不是什么笑话。事实上真的很可怕!
清代笔记虫鸣漫录中记载,有个少女两腿骑在锄柄上,就导致了落红落在了锄柄上,然后有个老头看到之后就将锄头收藏起来。后来女孩出嫁,新婚之夜没有落红,被误以为不贞,丈夫打算休掉新娘子,后来正是这个老头将带血的锄头赶到,才给这个新娘子昭雪冤屈,还避免了一场误会悲剧,对于当时的女孩来说,可能会导致她一生的命运走向。
所以我们还是会觉得生活现代很幸运,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医学的进步,人们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新婚之夜都会落红,而且随着观念的开放,也不再有那么极端的贞节观了,不会出现女性因为失节而被逼自杀的事情……
至于古代的那些没有失贞但没有落红的冤屈女子,在那种没办法的社会的环境下,确实很令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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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刑法有连坐,尤其是大臣们,没有一人做事一人当这种说法,那是一人犯法全家遭殃,严重点的还要诛连三族或九族。
做为犯人家属的女性们下场就十分悲催了,根据大臣定罪的不同,通常有这几种结果:
1、失去财产
这是最好的一种结果,只是失去财产,人身还是自由的。虽然以后不能再过官家小姐或夫人的富贵生活了,但人活着就有无限可能,还有重新来过的机会。
2、发卖
这是由官府出面的事情,将犯官女眷全部绑到人口市场做为商品来出售,运气好的被故交之家买了带回去,以后还当亲戚朋友相处,运气差的将成为别人家的奴仆或小妾。
3、流放
相比发卖,流放似乎要更惨一点,因为流放的地方不可能在附近,肯定是在边疆。官府可不会让犯官家属坐车,全凭两只脚走,身娇体弱的小姐夫人们路上就得死一些,等到了边疆,还有更苦的日子等着她们。做为被发配的人,她们没有尊严,随时会被欺凌。
4、被官府收编为官伎
通常年轻女子会被官府打入乐籍,成为登记在册的官伎,许多史上留名的青楼女子就是这种来历,否则怎么能有如此才情?这种官伎比民间出身的青楼女更难赎身。民间出身的那些还能指望遇到个有情郎带自己回家,官伎要想恢复自由之身难上加难。
5、落入烟花之地
还有一种是官府本身没有收编,但因为各种原因还是沦落风尘,成为青楼女子,这是数量最多的。古代对女性非常不友善,她们没有太多谋生手段。
6、死亡
如果大臣所犯的罪太严重了,那么女眷连发配或沉沦的机会都没有,要么直接菜市场砍头,要么烈性一点早早自杀。
总之,做为古代大臣的女性家属,也许能享受平民所不能享受的种种便利,但风险也很大。颜值越高,下场遇凄惨。
【我是一粒沙,喜欢就关注我吧!】
X。
在古代,要是新婚之夜新娘子没有落红的话,就会被认为不是处女,失了贞洁,不守妇道,就会被世人唾弃,抛弃,还会给娘家带来耻辱,让夫家觉得颜面扫地,甚至会成为女人一辈子不可能洗刷的污点,一辈子也不可能堂堂正正抬头做人!
你以为这就完了吗,这只是因为不是处女所带来的影响,等待不是处女的新娘子是更惨的下场!
一般情况下,古代的男子特别看重这个事情,是不会娶一个破了处的女人的,所以,脾气修养好一点的就是悄悄退婚,要是遇上脾气不好的人家,女子给让夫家颜面大损,加上新婚之夜心情大爽,被这样一下,心里肯定怒火中烧,一顿毒打是免不了的了,以为这就完了,夫家受了那么大的损失,肯定是会报复的,一般都会去女方家大闹一场,弄的人尽皆知,这样女方家就会世人唾骂,看不起,名誉扫地,抬不起头!
退婚只是开始,退婚的以后的女子更惨,再想好好嫁人是不可能了,最后有可能被拿去给人家当二房,或者嫁一个二傻子,或者嫁一个老头,反正不是什么正常的好人家,更有甚者,在那种大户人家,书香门第发生这种事,为了挽回面子,抹去耻辱,女的有能会被逼死!
到这你可能会说这也太残忍了,可是在当时没人会同情这样的女方,反而会同情男方的不幸,娶了这样一个女人!
虽然说现代人们思想开放了,不是特别在意女人的第一次给了谁,是不是处女,可也不能成为放荡的借口,身体是父母给的,别糟蹋了,且行且珍惜!
小葵523
这话说的不对,南宋以前中国还没有那么保守,汉武帝他妈入宫前还嫁过人呢!唐朝时武则天做过太宗的妃子,杨贵妃就不用说了。真正让中国开始保守源自于靖康耻,正是这一事件让宋朝蒙受奇耻大辱,所以从南宋开始,理学兴起,往后越发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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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新婚之夜,一般会在床上铺上白布,然后妻子在与丈夫行房事时落下的处女血会浸染在白布上。
这个程序就叫落红。
落了红,那就证明这个女子将自己的贞洁保留给了丈夫。如果没落红,说明该女子在婚前偷偷与其他男性有了性行为,也就失掉了贞洁。
对于失掉贞洁的女性,成为众矢之的那是一定的了,俗话说,舌头根子压死人,这样的女性即便不会遭到什么严重的惩罚,也已是不容于社会舆论。尤其是世家大族和读书人家庭,更是很难接受自己家里出了这么一个妖孽一般的女子。
至于下场,首先婚肯定是结不成的了。夫家肯定闹着要退婚,就算男方本人不答应,可这已经上升到了一个家族问题,夫家肯定会下定决心找女方家庭退婚。更有甚者,有的夫家会把这样的女子绑起来游街,通过让女性丢脸的方式发泄自己的愤怒。
关键是退完婚以后,女方自己家怎么对待这个没有落红的女子。要么是再择夫婿,但由于没有落红,夫家又来闹,这个女子肯定已经名声在外了,想找个条件好的绝对不可能了。而且她已经嫁过一次人,算是再嫁,一般来说也只能再找个鳏夫偷偷嫁了,草草了事。
当然如果这女子出自世家大族,那么为了正伦理,明纲常,她十有八九会被自家人处死。既然她在出嫁前就已不是处女了,那她一定是在外面有过情夫,所以她就是个淫妇了。一般来说,对待淫妇,要么是烧死,要么被活埋,还有浸猪笼等刑罚等待着她。
当然,对于女性贞洁的看重,并不是始终贯穿在中国历史的全过程中的,而是到了宋朝才随着理学的盛行才逐渐出现,这是对女性的一种压迫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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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红”用当今的话称为“处子血”,在古代讲究三从四德的封建社会里,是女性为数不多翻身做主的一次机会,更是检验自己品德与贞洁的一种标准,如果这层标准检验失败,那么下场可以说是极其凄惨,不死也终生抬不起头。
那古代怎么知道自己落红没呢,如果没落红又有哪些下场呢?古代结婚双方在新婚之夜里,都会为新婚准备一锦白帕子,这白帕子是干嘛用的?就是垫床上,如果当夜落红,那就大快人心,如若没有落红,即代表该女性不贞。
不贞的后果就是从此女性在家里地位连佣人都不如,而女方家里更是终生抬不起头,要知道,礼义廉耻在古代是最严格的。
这也是为什么古代很多女子会上吊自杀,后半辈子郁郁寡欢愁眉苦面,其实这种后果在婚前女子也自知,但奈何没有现代修补手术,只能期盼当夜会落红这一途径,听天由命。
以上第一种是小家族下场;如果嫁入的是权贵,新婚之夜的“落红”是要被家族长辈让人来检查的,如果没有落红,通常都是会被家族家规吊打,直到逼问出奸夫,严重者会被捆绑游行,因为这种基本是族人皆知。
隐藏也隐藏不住,而男方要的就是肃立威信,也要后续的女子知道,我们家族不是捡破烂的,更不是捡二手货的,这种女性一旦被游街,是要被千夫所指,后续女性基本很难独自活下去。
这是第二种;第三种就比较狠了,有些不受朝廷直辖偏远的地区,面对不落红的女子是要被浸猪笼的,完全是习俗影响,在古代,女性可以说是毫无人权,哪怕婚前有深爱的男子,也不能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交予给对方。
当然,也有敢婚前交予的,就如上这种,不怕死的;所以有时生活在现代也是种幸福,只是苦了很多“接盘侠”。
文/探索历史奇闻
这个夏天好冷
这个得看朝代!唐宋以前没有人会去管是否有落红的,当时的社会由于受草原文化的影响使得中原人对待女人的“贞操”看的很开的,比如在唐朝时候少妇更受人喜欢,这是从草原妇女能生养理念的演化(草原人认为生过孩子的女人更值钱),这也就是唐朝对女性的审美倾向于胖女人。所以在这个时候女性是相对自由的,她们可以上街逛街,可以到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甚至可以当女流氓抢男人瞎搞胡搞。
进入明清以后,程朱理学在社会上发酵,这时候对女人的贞操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当时的人要嫁女儿还得配一条白绫当压箱底的嫁妆,这是为了给出嫁女儿悬梁自尽用的,既一旦让婆家发现有不贞行为要以死明志,否则死后回娘家也是不认的。
但是话虽说如此,实际上能够挑三拣四的也就只有那种所谓的大户人家。对于平民百姓来说,能有老婆娶就不错了,根本没机会挑。当时的社会是奴隶社会,很多丫鬟侍婢都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在畸形社会(当社会越重视处女就有有人以占有女人初夜为荣)下她们的初夜往往会被主人或者主人家的公子夺走。而这些人年纪大了也要结婚嫁人的,她们只能跟那种佃户人家或者跑到乡下去结婚。有妓女干到年纪大了她们都会跑到乡下,找个老实人嫁了,老实人不会计较那么多的,反正也就是那么一回事。
鞠文丽_呐呐爪
在我国古代,上到达官贵人,下到黎民百姓,都是皇帝的奴才或者奴下奴。我们都知道,古代的刑罚连坐法从来都没有消失过。而就算你犯了什么错,没有株连九族,也会给什么抄家这样的罪名。那么官员如果被抄家的话,他们家中的女人应该该怎么处理呢?
第一,就是流放,相对于其他来说,流放是一种比较好的结果了。可能被流放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说白了,这就是清朝版的“慰安妇”。
第二,为奴为娼。沦落为奴,好一点的是普通的苦力活工作者,还有就是官妓都巴望着自己能被达官显贵看上成为妾也总比做官妓好。
第三,跟主犯一起被处死。一般这种情况家里的所有人都要跟着主犯一起被执行死刑。不光包含妻妾儿女,还包含家里的厨师、保姆、保镖等。即使她们并不知道实情。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在古代,尤其是明清两朝,官员犯罪不犯罪倒是其次,一旦惹得某人震怒,可能直接就会要命。所以,很多人选择自杀。然后就是远走他乡,找个人家重新生活。
Yoga妈_Minoz
其实在古老的时候,男权的观念非常重,那时候的女子地位非常低,当时也会特别讲究三从四德。而在进入到了宋代之后,这一思想开始更加的严重,女性被封建伦理纲常所束缚,想想看真的是挺悲哀的。其实对于古代的女子来说,在新婚的当夜有件事非常重要,肯定就需要检测是否落红。那么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检测,如果女方在新婚之夜并没有落红的话,最终又会有什么结局等着她们呢?
活活被烧死如果在新婚之夜没有落红,那这个女性可就非常的倒霉了,可以说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吉利的表现,男方会非常介意这件事情,并且接下来会采取一系列残忍的措施。因此在第二天的时候,很有可能就会由家族的长辈出面,并且直接当面问出奸夫是谁。
最终的下场女方真的是非常惨,即便是被男方活生生的被烧死,而在整个过程中女方的家长,不仅不会选择阻挠,认为这是男方应该做的,甚至还会选择推波助澜,认为这简直就是家门的一种羞耻,根本不会选择容忍。
毒打且当场休妻如果在逼问奸夫过程中,并没有得到正确的答案,就会直接当场休妻,从此之后就成为人人唾弃的对象。女方的名声已经败坏,根本就不可能会有机会再出嫁,不仅涉及到自己,也会导致家人因此而蒙羞。
如果情况比较严重,或许直接就会被夫家毒打一顿,接下来的一段生活真的无话可说,简直就是暗无天日,在家中的地会都没有办法比得上丫鬟。不仅要受尽所有人的白眼,更是经常性都会被毒打,有很多女子都因为无法支撑而最后选择自杀,真的是太过于悲催了。
直接浸猪笼其实在没有落红之后有很多的惩治办法,而且都非常的残忍,比如说活活烧死都是一件小事,最残忍的就是休妻的过程,会把女子直接捆绑起来,根本不会听任何的解释,也不会尊重她们,就仿佛是牲口一样抬到家门口。从此之后会受尽各种折磨,包括言语和身体上的摧残,根本就没有办法抬头做人。
其实在很多的电视剧中,我们都可以看到类似的情景,一旦没有落红之后,那么很有可能就会被禁猪笼。譬如有一些家族宗规比较严格,为了挽回整个家族的形象,最好的方法就是选择浸猪笼,这个可就是非常难受的,真的是比骂几句打几下更加的难受。
由此可见,在古代的时候女人的权利的很低,对于是否有落红真的还是非常重视的,这个成了很多女性身上的枷锁。不少人看到这些记录,都会觉得这些下场真的是太可怕,还不如直接来个一刀痛快,也直接从侧面证明,在古代,女性受压迫之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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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古代要分阶段的,在宋以前,女性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但还是有正常的社会权利,比如在汉唐时期,我们从史书中看到并没有女性因为贞节问题受到歧视或惩罚,而重视女性贞节是从宋程朱理学被纳入封建统治理论开始的,也是程朱理学,中国女性进入封建时期最黑暗的八百年,女子无才便是德,裹小脚,从一而终等便是此时段开始,到了明清时期发展到极致,统治者为了鼓励民间女子从一而终,公然推出守节褒奖制度,对守节女性采用贞节牌坊等方式鼓励推广,并公然发行女戒等一系列女性唯一能读的书籍,还颁布一系列刑法民规对女性进行约束,如果出现女性不守节,就会用近乎无人道的方式进行惩罚,比如浸猪笼,骑木驴,剮刑等刑罚,更有一众文人视小脚为癖好,变态到令后人读史时难于忍受的地步,故有杨乃武小白菜或金瓶梅等这类民间故事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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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是男尊女卑的,我们都知道。
男人女人未曾见面就要结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结婚的第一天晚上,女子是一定要有落红的,如果没有,就代表被玷污过,不干净,下场非常的惨。
古代惩罚女子失去贞洁的方式 : ①浸猪笼。把女子放在猪笼里捆住,放在水里,让她活活的淹死。
② 被男方家暴打一番,然后被休或卖去青楼。
③男方家穷或者女方有势利的虽然男方不会有大动作,但女子在家里永远备受白眼,没有地位,相当于一个丫鬟 。
所以古代女子非常重视自己的贞洁,到当女子受到侮辱的时候,就会用自尽来表明自己的决心。
古代女子真的令人十分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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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家只是古代刑罚中的一个项目,本来的含义是抄没家产,类似现代社会的财产罚,并非人身自由刑罚,跟罪犯家属没有必然联系,但肯定会影响家属的生活。
没有房产没有生产资料,家中罪犯男性或下狱,或杀头,又没有主要劳动力,习惯富贵生活的女性,本身劳动能力又弱,很可能不能适应艰苦的贫困生活而死亡。
中国古代是宗亲社会,即便丈夫下狱或死罪,但男方父母还在,罪犯女眷也可以回到男方家中继续生活。
有些罪犯女眷,男方宗族没有收留,娘家实力雄厚可以照顾,也可以回归娘家。比如,和珅被嘉庆皇帝下狱后,他的儿媳原本就是嘉庆的妹妹,就不会牵连,能继续得到皇家的照顾。
最悲惨的是男方跟女方家族都怕被罪犯牵连,跟罪犯女眷隔离。那么她们就无家可归,只有走进社会工作养活自己和孩子。
缺乏工作能力的或好逸恶劳的要么改嫁给人做妾,要么卖身进入妓院讨生活。
中国古代的刑罚还有一种连坐,这是一种很残酷的刑罚。
如果官员触犯十恶不赦的大罪,这种犯罪不仅仅是抄家,还会直接殃及女眷和同族,也就是我们在电视剧中经常听到的灭九族等。
历史上最著名的连坐大罪,就是永乐皇帝灭方孝孺家九族再加上他的学生,被称为灭十族。这次连坐死合840多人。
方孝孺自己女眷已感到大祸临头,没有等到官方判刑先行自戕。他的妻子和儿子自缢而亡,他的两个女儿投河自尽。
方家其它女眷因为不知道官方的刑罚是怎样就在等,后来抄家灭族的大罪定下来后,她们中一部分被卖入妓院,一部分被流放戍边,一部分被罚入奴籍。
但因为方孝孺是建文帝的忠臣,忠义行为是被统治者高度赞赏的。所以永乐儿子明仁宗上台后,很快就释放了她们,并发还了财产。
总之在连坐罪盛行的古代社会,被抄家灭族的罪犯女眷生存、生活都是很悲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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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其实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严重
中国古代自秦汉今后,开端崇尚女子贞操,但在宋明之前,对妇女贞操的要求比较宽厚、温文。直到唐代,家长对子女的婚前性行为仍持宽恕情绪,实际上当时的少女不光可以亲自找婆家,而且还盛行试婚。到了宋代,因为宋室衰弱,民族主义思维严重,士大夫盛行讲时令,不光男人要讲时令,妇女也要跟着讲时令。尤其到了明代,程朱理学占控制地位,女子婚前性行为就成了严重的政治性错误。
所以不同时期的人对待这个问题的方式其实是不同的其实落红与否与女子是否纯洁并没有一定的关系,现代医学表面,女子在运动中也有可能导致处女膜脱落,所以古人也不是非要咬住这个问题不放,一般来说如果女方家庭很强势,男方会选择忍气吞声,不过死磕落红的男人肯定也有,这时候女子就倒霉了,不但成为残花败柳,而且会被休妻,再嫁的可能性也没有了,只能自己孤孤单单过此一生
以上就是小编的看法,如有出入还请斧正寂静的路途
鹿鼎记中,鳌拜被抄家的时候,韦小宝去查封他的家产,遇到一排女眷,韦小宝全部都安排到她家去了,哈哈,这个是笑话。
言归正传,古代大臣被抄家后,家中的女性下场会如何呢?最严重的还是死刑,蝼蚁尚且贪生,还是什么比死更加难以接受呢?若是这位大臣犯下了滔天的罪行,诸如谋反一类的大罪,皇帝就会下旨诛其族,又有三族九族之分,而家中的女眷在三族或是九族内的,自然是免不了要受其牵连,落得个被处死的下场。
还有就是轻一点的流放,就是想电视剧里面说的发配新疆等意思。而大臣家中的女眷往往都是娇生惯养,在流放过程中一路上跋山涉水、风餐露宿的,大部分人都受不了,所以有很多女眷会死在了流放的路上,哪怕辛辛苦苦到了流放之地,那里的生活水平、医疗水平等往往都十分低下,这些被判处流放之刑的女眷好不容易熬过了路途的艰辛,又要面对生存的挑战,可谓是极不容易,也有很多会死在被流放路上或被流放的地方。
女眷最凄惨的大概便是沦落为官妓,或是被卖入青楼勾栏之地了。若说被判处死刑和流放,是身体上的折磨,那沦为官妓或是被卖入青楼勾栏,那就是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了,可谓是生不如死。要知道在古代贞洁比性命还重要,那些女眷若是沦为了官妓或进了青楼,便要被迫接客,原本高高在上、锦衣玉食的她们沦为最低贱的风尘女子,每日要以身体迎客,服侍他人,这等落差又有几人能受得了?这对她们的精神和自尊都是一种极大的打击,所以有很多沦为官妓或青楼女子的女眷不堪其辱,最终选择自杀,来结束这种屈辱的生活。
其中最人性化的就是沦为庶民,贬为老百姓,从此平平淡淡一生。
古代官员被抄家,家中的女眷往往都下场凄惨,官宦家的女眷常常成为斗争的陪葬品,令人叹息,所幸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如今已经是个文明法治的社会,男女平等,不会再出现这样的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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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夕阳﹑
我是方圆,文史专栏作者,欢迎关注我,带你去看不一样的中国历史。
其实这要分很多种情况,其中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官员为什么会被抄家?也许你会说,那肯定是触犯了朝廷的法律嘛,其实不然,有些时候,有些官员被抄家也是奸臣造成的,皇帝压根就不知道。再说了,被抄家也要分严重程度。像那些贪官污吏,例如大太监刘瑾等人,这样的人下场就比较惨烈了,但是也有一些只是单纯的被抄家,就像雍正时期的曹雪芹一家等。
但是,无论是哪一种,这个家中的女性其下场都不会好在哪儿去。怎么说呢?
既然是大臣,那么家中少不了奴仆婢女和三妻四妾。
对于下人来说,自己的主人被抄家,如果是罪不至死的话,那么自己最多就是拿不了工资,但是也出去也基本能生存下去。反之,如果自己的主人家所犯罪孽深重的话,那么很可能自己也难逃一死。前者还好,毕竟还有生存的机会,但是若是后者,那下场就很惨了。
其次便是大臣们的三妻四妾和女儿们,其实同样也会和下人们的遭遇差不多。但是唯一不同的是,如果官员被判死刑或者严重的刑法,那下人很可能会被释放,但是他的家人却得和他一起受刑。
所以,综合来看的话,这个问题确实不太好回答,因为他所涉及的层面和存在的可能性太多,没有一个界定的范围,很难解释得清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被抄家后,这个家中的极大部分女性的日子都不太好过。但也只能说是大部分,毕竟有一些官员在被抄家时就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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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而不腻
在古代,除非是大臣犯下不可饶恕的重罪,一般情况下,皇帝是不会下令抄家的,毕竟动不动就抄家,会让皇帝留下不好的名声。而且,即便是抄家,也分两种情况,一是单纯的抄家,换句话说,大臣犯下的罪,罢官抄家就足够可以顶罪。
在这种情况下,官员们失去的,不过是官职和家里的钱财而已。如果官员自身的社会关系不错,加上自己也有一些营生的本领,他往后的日子,也不会过得太差,至于家中女性,同样也是一样,虽然赶不上以前锦衣玉食的,但起码也是衣食无忧。
比如《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他们被抄家之后,只是把官给罢免,家里的钱财给收缴国库,但是朝廷并没有没收他们的房产,而且还给安排一份糊口的工作,要是他们肯踏踏实实工作,后半生的生活至少不成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曹雪芹能够写出《红楼梦》。试想,要是他真的食不果腹,贫困潦倒,他又哪里精力和时间来写书呢?
当然,被抄家后的曹家,生活肯定赶不上以前当官的日子,但比起广大在田里不停劳作的底层百姓,还是要好上许多。还有后来的林则徐、琦善,都是被抄家加充军,但不久又因功蒙赦,屁事没有照样当大官。
第二种抄家,就不再是单纯的抄家,而是通常与杀头或者灭族相结合在一起,在这种情形下,官员本人肯定是死罪,而官员家族中的男子,通常要么也被杀光,要么就被发配边疆。这时候家族中的女性,一般情形下有三种处理方式:
第一,如果官员犯的是十恶不赦的重罪,此时官员家中的女性,一般情况下也会被处死。第二,如果官员的罪责相对十恶不赦要轻一些,通常官员被杀和抄家后,女性会被流放到偏远地区。比如岳飞被杀后,他的妻女都流放到岭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皇帝只是这样处置官员的家属,也算是宽宏大量,因为这意味着官员的家属,其身份依然是正常百姓,所以当他们到达流放的地区后,依然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只不过,由于流放的地方一般都比较遥远,这些女人们之前在家中一直都没怎么出过远门,而且日子应该过得都是比较好的,但突然要面对这样的长途跋涉,风餐露宿,很多女人的身体受不了,所以很多人不是死在路上,就是病逝死在流放地。
对于活着到达流放地的女性,如果他们家中还有男子存在,那她们的日子也能过下去,毕竟有劳动力赚钱照顾她们。但是,如果他们家中的男子全部被杀,那她们的下场一般都会比较惨。因为,古代适合女性的工作实在太少,她们没有营生的来源,就只能去给别人当奴婢,甚至沦落到去当娼妓。
最后,还有一种处理方式,就是在抄家的同时,将官员家中的没有姿色的女性收编到宫中为奴,有姿色的收编进官妓中。
所谓官妓,就是由国家设置的妓院,最早是由春秋时期齐国管仲设置的,专门用来给政府创造收益的。后来却慢慢变味,成为专门用来惩罚犯错官员家中女性的机构,当然,他们依然还要为给政府增加财政收入。
在古代,一旦官员家中的女性杯收编进官妓中,那她们就不再是正常的百姓,而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女奴隶,从此只能以色侍人,直到去世。当然,官妓还算是好的,毕竟伺候的都是些达官贵人,最起码还懂得风花雪月。
最惨的,是被收编到营妓中,因为她们主要在军队里伺候当兵的,想想都恐怖,都是大老粗。他们不懂温柔,不懂诗情画意,都是硬上的。而且沦为营妓大都没有出头之日。要么在战乱中等死,要么就是染上不洁之病病死。
喵小鱼
大臣被抄家后女性的命运
大臣被抄家,是臣子犯错后,皇帝对其的一种惩罚。抄家指的是家中所有的财产,如清朝和珅被嘉庆帝抄家,家中无数的金银财宝尽归朝廷。除了钱财在抄家的范围之内,臣子的妻妾,子女,奴仆,家中所有的人也在抄家的范围内。男的可能被斩首,也可能发配边疆做苦力,而女性的命运则更为悲惨,他们面临的是以下三种命运。
第一:家中女性被斩首的可能性比较低,大部分会被变卖为妓,从高高在上的金枝玉叶变成烟花巷中的娼妓。被卖入妓院后,卖艺不卖身的已经算是最好的下场,最后找一个体贴人赎身,就是这辈子最好的结果。倒是有很多的富商愿意为官宦人家的小姐赎身,因为其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者比比皆是。
第二:被发配边疆,成供军队娱乐的军妓,从此再无翻身可能。
第二:被贬为奴,在宫中做着最底层的苦力活,或者在皇亲国戚家中做奴隶。
在皇权至上的古代,女性的地位本就低,如果被抄家,女子即使没有被变卖为奴为妓,没有了靠山,他们想在当时的社会生存下去也是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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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871年德意志第一帝国诞生到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孔武强悍的德国军队历来是男人的世界。但是,这个历史到了第三帝国时期被改写了。
1935年5月颁布的德国“国防法”在第一条第二款里规定:“每个德国男人和女人在战时均有超越兵役为国服务的义务。”
那是因为希特勒深知以德国男子的数量规模根本不可能胜任一场称霸欧洲和东扩疆土的大战。一旦开战,德国一方面要在兵源上倾全国男丁之力,另一方面,凡女性胜任的非作战类军中岗位,应由女性占据,借以释放更多的男子用于前线作战。
4年之后,随着波兰战役的爆发,德国女性介入战争的形式终于得以明确:符合条件的女性将以“国防军女助手”的身份介入非前线的军队工作。
1943年2月18日,德国宣布进入‘全面战争’,全部社会活动、一切人力物力都投向了一个目标,那就是战争!为了填补前线的兵源损失,本土防空部队的军人大多被调去加强前线的步兵师,结果就空出了大量可以由妇女和学生替代的岗位。
1945年3月(也就是德国投降前一个多月),直接介入军事活动的妇女达到了50万人,差不多占德国剩余总兵力的20%吧!不过,官方从来不把她们这些人视为正规军的军人,而称‘国防军女助手’。我们分布在防空、通讯、装备维护等领域。此外,负责战地服务的准军事化女性还有10万人。
“但这并不说明纳粹没有打过让女性上一线作战的主意。曾担任‘德意志妇女会’主席的尤塔在她的回忆录里说过:1945年初,帝国青年局的局长阿克斯曼打算向纳粹的党办主任鲍曼提出成立女兵作战营的建议,为此他来征求尤塔的意见。尤塔说:‘绝对不可以,如果我们的战争打到了寄希望于妇女来拯救我们的程度,这种战争无论如何都不再有意义。女人从生物学的角度上讲就不适于扛枪打仗。’尤塔这一句话救了很多人。
“二战”时期的德军建制中不存在女性,女人在军中的身份只是协助者,没有军职和军衔,也不佩带武器,而且基本上只在自愿者中间征召。在整个战争过程中,应征成为“国防军女助手”的德国妇女达50万人。战争结束后,这批带着传奇色彩的女人们像沙中覆水一样迅速从现实中蒸发了。她们不写书,不集会,无组织,也无声响,众多和“二战”有关的史书和文学作品中也很少提及这一批人。
希特勒自杀以后,接任他职位的海军将军邓尼茨(他应该说是德国历史上任期最短的国家领导人)立即在吕贝克宣布投降。投降的命令一下,这一群‘女兵’立即就被遣散回家了。这是英国‘绅士’们的决定,他们不难为战败国的妇女。
维维安
张作霖本是一介土匪,在清末民初的大变局中,靠着胆识、眼光和难得的运气,竟然成为独霸奉吉黑三省的“东北王”,进而又率军入关,摇身一变而成为民国元首,人生经历堪称传奇。然而生前风光无限的张作霖,死后的遭遇却堪称凄凉,在长达9年的时间里无法下葬,最终还是在大汉奸的帮助下才入土为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一切,还要从张作霖遇害说起。
张作霖在发迹过程中虽然得到日本人的资助,但对其觊觎东北的野心一直心存警惕,所以当政时多次拒绝他们的威逼利诱,坚持不肯给与对方不合理的利权,由此导致日本人杀心大起。1928年6月4日,时任民国陆海军大元帅(相当于总统)的张作霖从北京退回关外时,乘坐的专列在皇姑屯被日本人炸毁,张作霖身受重伤,在抬回到沈阳大帅府当天便去世,终年54岁。
张作霖死后,长子张学良主政东北,并为父亲修建规模宏大的元帅林,想用帝王规格来为他下葬。由于元帅林工程浩大,修了整整3年时间才竣工,在此期间,张作霖的棺椁便只好暂厝在帅府的院子里。元帅林建好后,张学良准备择选黄道吉日为父亲下葬,然后还没来得及实施,便赶上了“九一八事变”。
事变发生后,日军侵占东北三省,张家人全部撤到关内避难,张作霖入葬元帅林的事宜就此被迫中止。日军肯定不会主动为张作霖下葬,所以他的棺椁便从大帅府移除,被安置在珍珠寺中(故址在沈阳市大东区珍珠路一段10号,如今该寺已无存),一放就是6年时间。
由于此时张家人都在关内,不可能到关外主持葬礼,而张作霖留在东北的旧部属,因为慑于日本人的淫威,在摸不清他们想法的情况下,也不敢为昔日的主公下葬。可怜生前风光显赫的“东北王”,死后竟孤零零地躺在荒凉的寺庙中,既没有人看管,也无人供养,实在是凄凉。
等到张作霖的把兄、大汉奸张景惠出任伪满总理后,事情才开始迎来转机。1935年,张景惠接替郑孝胥组阁,由于他对日本人唯命是从,由此深得后者的“青睐”。正是凭借着这层关系,张景惠适时地提出请求,希望能让张作霖入土为安。此时,张作霖的旧部属及老家海城的乡绅也闻风而动,纷纷发起呼吁,要求将他或安葬在元帅林,或于老家入土为安。
面对着如此浩大的呼声,日本人不由得感到莫名的恐惧,他们担心一旦张作霖入葬元帅林或海城,难免会被“不安定分子”利用,成为民间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导火索”。但如果公然拒绝此事,则不仅会违逆广大的民意,而且恐将激起国际舆论的谴责,最终的结局可能会更加糟糕。正因如此,日本人左右为难,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老于世故的张景惠明白日本人的烦恼,便为他们提出一个可行的方案:将张作霖安葬在锦县驿马坊。张景惠之所以提出这个建议,是因为驿马坊不仅地处偏远,远不及元帅林和海城那样“扎眼”,而且这里还埋葬着张作霖的母亲及原配夫人赵氏,也算是张家的家族墓地。在张景惠看来,若将张作霖安葬在这里,不仅名正言顺,而且对国际舆论和东北老百姓都有所交代。
更加重要的是,张作霖若能安葬在驿马坊,还能隔绝他在沈阳和海城的影响力,对日本人来讲实在是再好不过。正因如此,日本人对张景惠的建议非常满意,并答应为张作霖举行葬礼。紧接着,日本人让张景惠以“协和会”会长,而非伪满总理的身份来为张作霖主持葬礼。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日本人觉得自己强占张作霖的地盘后建立伪满,若再用后者的名义为他发丧,毕竟于理不合。
1937年5月3日,张景惠以“协和会”的名义,在沈阳为张作霖举办了规模尚可的“慰灵祭”,随后用火车将其棺椁运送至驿马坊,将其与原配夫人赵氏合葬。由于张作霖的8个儿子都在关内避难,没有人能为他打幡,所以张景惠情急之下便把张作霖的外甥找来,让他替其舅打幡,这样才算是顺利地办完葬礼。从张作霖被炸死到下葬驿马坊,中间竟隔了9年时间,其中的曲折坎坷,实在是令人唏嘘。
德意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历史上一次惨痛的浩劫,在这场战争中,全世界将近61个国家卷入了这场战争之中,死伤程度也是至今之最。德意日为首的法西斯分子不顾人伦纲常,对世界很多国家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在那场长达6年的战争中,哀鸿遍野的惨像随处可见,无数无辜百姓的鲜血流在这颗蓝色的星球上。然而正义终究战胜了邪恶,法西斯分子最终倒在了历史的舞台上。德国在投降后,国内还有50万国防军女助理,这群坏事做尽的女人下场如何?
所谓国防军女助理,并不属于德国正式的军人,仅仅是为德国国防军所服务的女助理,所以她们没有专属的军事和军衔。这群女助理前期的主要任务是在通讯、士兵生活服务等领域服务,到了二战后期,由于德国大量的兵力都死在了战场上,所以这群女人也投入到战争之中,但是并不是上前线。而是主要操控探照灯、防空监听器、导向仪等防空器材,当时给盟军的行动带来了很大的阻挠。
在德国战败后,国家元首希特勒自杀身亡的消息传遍了全国各地。这群被纳粹主义洗脑的女人很大一部分选择了“陪葬”元首,最终自杀而亡。自己自杀还不得劲,很多女人还要拉上自己的亲人殉国,不愿意自杀的就先把他们弄死,而后再自杀。可以说战争让这群女人也变成了杀人机器,扭曲了她们的人伦道德。
而还有一部分女助理可能脑子比较清醒,没有选择自杀,但是她们的结局也没好到哪里去。苏德战场是二战中死亡率最高的一场战役,所以苏联红军对德国纳粹分子可以说是恨之入骨。元首死了,气自然就会撒在这群女人身上。在攻入德国后,苏联就被仇恨蒙蔽了眼睛。这群女助手遭到了大量的侮辱和奸杀,在短短11天内,就有超过11万的女助理死于苏联人手上,结局令人唏嘘。
路德维克LUDOVIC
什么下场啊,就是没了呗,少数幸运活着的不愿提起不堪往事选择忘记。战争是残酷无情的,卷入战争的人只有一个活着的目标,宣传的人性都是标榜,只是出于宣传目的。老祖宗看的透彻: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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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国防军女助手有很多年轻漂亮的单身女性,由于二战时狭隘的男权思想,被描绘为“军官的床垫”“车站的自行车”...可这些女性大多是自愿的,只有三分之一的人是被征召入伍的。
且不提当时对她们侮辱性的负面报道,她们的确在二战时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不过不同于苏联和美国的女兵,德国的这些“国防军女助手”从未上过一线战场,她们是二战德国的隐形战士。
地位尴尬的“闪电女郎”其实一开始,德国军队是拒绝女性加入战争的。按照当时德国社会的普遍大男子主义思想,男性的价值和能力是远远大于女性的,女性就应该在家里相夫教子。
“战争让女人走开”这句话,对德国人来说,不仅是对女人们的怜惜,还有对女性在军事才能方面的看不起。
不过,现实却让人屈服。随着二战时期德国战场的恶化,前线缺失大量人员,德国也不得不放开这道口子。
1943年1月,小胡子希特勒颁布元首法令宣布“全面战争”爆发,并命令“全面部署男子和妇女担任捍卫帝国的职责。”于是,越来越多的德国女性,或主动、或被动前往军队服务。她们,也被称为女子辅助部队。
对于这一点,德国社会尤其是掌握话语权的大多数男人们普遍是不爽的,他们感觉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让女人们上战场,岂不是显得我们这帮大老爷们很无能?
为此,德国上层在这件事上蒙上了一块厚厚的遮羞布:这些女性只是“国防军的女助手”,而不是要上战场的女兵。德国也不会让这些女人去往第一线。
然而,这些女性辅助人员依旧遭受到了不少恶意攻击。有人给她们取了一个侮辱性的名字“闪电女郎”(blitzm dchen),还有人叫她们“军官的床垫”或“士兵的鞭笞”等等。
自愿参战的德国女性们可即便如此,大多数国防女助手都是自愿参加的。并且这些女性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年轻女性居多。战后统计,大概只有三分之一的人是被征召入伍的。
其实这点不难想象,年轻人充满热血,又爱崇拜偶像。“至高无上”的元首希特勒一挥手,无论男女都嗷嗷叫上前线慷慨赴死。为了“德国人民的民族斗争”的胜利,她们愿意付出一切。
一位曾为国防军服务3年之久的女性露丝在自己的回忆录写道:“我们所有的志愿者都对德国的胜利充满了兴趣和希望,我们都为国防军充满热情而自豪地工作着。”
另外,则是这些年轻姑娘们的私人原因。活泼且天真的她们向往自由,不愿意嫁入后在家里带孩子,日子一成不变。
国防女助手无疑是一个不错的“工作”:可以出国旅行冒险,有漂亮的工作制服,有较高的收入,会遇到帅气迷人的军官,这将是一份难忘的经历。
在对德国女辅助员的采访记录中,有一名叫卡若拉的年轻女孩说道,她就是被1940年德国宣传杂志上,一张穿着漂亮制服的迷人信号辅助人员插图所吸引,才决定加入国防女助手。
还有一小部分人,则是为了爱情。她们的男朋友、老公都是在前线参战的战士,她们希望可以和爱人们一起并肩作战。
女子辅助部队的军中生活这些自愿参加的年轻女子,对军中的生活待遇充满了幻想,那现实又是否如她们所愿?
当然不是。战争不是过家家,战争充满了铁血和残酷。
首先,辅助员的待遇是不同的,国内服务和国外差别很大。
国外的辅助员享受军队的福利待遇,而国内的辅助员,却依旧是平民待遇。
如国外的辅助员们,往往是分班住在别墅、酒庄、酒店等充公的豪华住所里,并且不像军营那样严格,会让女性自己添加物价,力求做到“有家的氛围”。国内的辅助部队就差了一大截,要么住在自己家,要么住在简朴的兵营或者公共宿舍里。
其次,女子辅助部队也要服从军纪。
是的,虽然她们不被承认为女兵,而是军队的随从,但她们依旧得遵守军纪。比如她们在部队里不能抽烟喝酒,不能化妆或者佩戴珠宝,甚至不能看一些乱七八糟的图书。
其中有一条:不能与当地男性发生不正当的关系,让人大跌眼镜。因为这严重威胁到德国种族血统的纯正还有外界对德国女性的看法。
可在一些事后的采访调查中,不少辅助员们都有特殊的“男性朋友”。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都还年轻,又远离故乡,难免空虚寂寞冷。
最后,则是反复强调国防军辅助人员的“女性气质”。
上文说道,二战时的德国普遍大男子主义,让这些女人前往军队服务已经是最后的让步。他们在军队中对待女助手们的表现,体现了德国大老爷们的固执。
为了符合德国的女性观,德国高层要求她们在军队中也要保持女性气质。为此,军队设计了漂亮修身的制服,还严禁女助手们使用武器,并用苏联的女兵形象—“持枪的婆娘”来教育她们,千万不要照着学。
要说德国军队费尽心思的安排是成功了的,这些女助手们从未忘记自己是女孩子,也很少表现得如男人般粗鲁。不过这并不是说苏联女兵们就粗鲁难看,她们也是为了保家卫国,值得敬佩。
事实上,到了战争后期,德国又妥协了。1945 年 2 月,希特勒下令:德国国防军辅助军团使用武器的限制被取消。
女子辅助部队的作用和结局德国50万女子辅助部队虽然不像苏联80万女兵一样上阵杀敌,但她们对德国战争做出的贡献一点不少。
这些女性,在德国势如破竹取得胜利的战争前期,主要从事参谋辅助工作、信号辅助工作、医疗辅助工作等较轻松简单的工作;可到了战争后期,就被部署到重要部门的重要岗位。
尤其是防空领域,开始广泛地使用女子辅助部队。她们要代替男兵们,控制防空装备,如探照灯、防空火炮、雷达设备等等。还有海军的技术工种,也需要这些心细手细的助手们。
战争结束的时候,空军隶属的高射炮武装女性辅助人员足足有16万人,而海军辅助人员也超过2万。可见国防军女子辅助部队,已经成为了德国战车上的一份子,不能抹掉其作用。
因此,她们自然也会面临男性战士们面临的命运:被杀,或者被俘。
1944年,德军在战场上节节败退,女子辅助部队的撤退就成为了一个问题。德军曾发放了一本名为“军队辅助人员倘若被俘所应采取的合适的行为”的小册子,说明了当时德军的困境和女助手们面临的危机。
德军已经没有能力有序地组织她们及时撤退。如1944年8月盟军攻入法国南部,就有大概数百名女助手们没有没得及撤离,最终惨遭盟军的报复和蹂躏,还有不知数量的女助手们失踪至今。
玛利亚是一名从法国撤离的女辅助员,她回忆道:她们有20名辅助人员一起乘坐运牛卡车从巴黎撤离。在路上,她们没有足够的食物补给,晚上还得睡在车厢底下以防止被空袭以及被游击队袭击。
她说:“我很愤怒,因为他们就像扔旧设备一样把我们扔了。士兵们被疏散之后就在车里……我们女孩子现在的价值很低。当他们需要我们的时候就照顾和关注我们,过后就另是一回事了。”
讽刺的是,德军在这之前还表示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护辅助人员撤退,以显示自己的男人气概和骑士精神。
因为德军在撤退时销毁了女子辅助部队的档案和资料,所以直到现在也没有确切的数字证明她们有多少人被俘,又有多少人被杀。有西方学者根据苏联的资料估算,苏联大概俘虏了25000 女子辅助部队,可存活下来的却不超过 5700 人。
这些女子们,在盟军和苏联的集中营们,遭受了德国曾经施暴给其他国家人民的恶行。她们被反复虐待、蔷奸、游行批斗、射杀,有很多人忍受不了上吊自杀。更多的,则是死于强迫劳动后的疾病、饥饿和寒冷。
一个曾被苏军俘虏的前信号女辅助员回忆那段经历:
如果你工作没有达到要求的标准,那么你就会挨饿。对女性和男性的工作要求都是一样的...我们一直工作到摔倒在地。在矿山我们中的许多人都出了事故,有被活埋,有遭受瘀伤和骨折...在临时难民营,我的身高是163厘米,体重为80公斤,身体因为饥饿水肿而导致臃肿...
更令人无语的是,战争失败的阴影让德军的男人们把锅分给了她们。在战争的最后一年,“女子辅助人员是妓女”的诋毁和负面形象甚嚣尘上,可实际上按照德军的安排,普通士兵很少有机会接触这些女助手们。
结语2015年,白俄罗斯作家阿列克谢耶维奇凭借我是女兵,也是女人这部作品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书中真实记载了二战苏联女兵们的感人故事。
无论在战争中,苏联女兵们曾被描绘得如何坚强勇敢,但她们始终是女人。和儿童一样,是战争中最弱势的群体。她们参加战争,不过是形势所逼,需要她们拿起武器去捍卫国家和家庭。
德国的国防军女助手们虽然做了坏事,可实际上是被希特勒欺骗,为了一个看似伟大实则邪恶的梦想贡献了自己的青春,最终也付出了不菲的代价。
战争不会因为女性加入就变得诗情画意,也不会因为某些人的鼓吹变得精彩纷呈。战争不是儿戏,不是请客吃饭,所以要怀着敬畏的心去审视战争。万幸我们生活在一个强大且和平的国度,但这是无数先烈用鲜血换回来的,更值得我们去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