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刺激爽文在线阅读
veekochow
这篇文章是我六年前发表于博客上的文章,现博客已关闭,特引用此处。
严蕊——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出身寒微,却难掩绝世的芳颜;沦落风尘,却不改青莲的本色;生死轮回,却依然保持铮铮傲骨;强颜欢笑,谁知你内心的惆怅;风云变幻,不变的是你永恒的信念。
台州美,江山如画,碧溪澄澈,岛屿星罗,海岸曲折,山清水秀风光美,碧海云天相辉映。美丽的风景孕育如花的美女。
一个出身寒微的女子,不幸沦为台州营妓,虽然是弹的好琴,唱的好歌,舞的翩跹,在回旋的歌舞声中,在哄笑的风月场中,她的笑颜如花,可是她的落寞,她的悲伤,又有几人能解。
她就是南宋时期的一代才女严蕊。
风月场中也有竞争,出类拔萃者方能胜出,赢得更多的关注与喝彩,严蕊姿容美丽,更兼多才多艺,琴棋书画、歌舞苼箫无所不通,而且还能作词与官员们诗词吟和,行事颇多意气,待人极是坦诚,很快她就引起了关注,知名度非常高了,因此她被列入了上厅行首,什么是上厅行首呢?上厅行首就是元明时官妓承应官府,参拜或歌舞,以姿艺最出色的排在行列最前面。后成为名妓的通称。
严蕊出名了,不但引来四方少年不远千里前来捧场,而且引起了台州知府唐仲友的极大关注,唐仲友风流倜傥,博学多才,对严蕊颇为欣赏。宋朝时期,官府中的宴会,是可以召来歌伎承应,但是只是唱歌送酒,不能私下侍寝。
早春时节,台州遍地桃花盛开,唐仲友一时高兴,请来许多朋友前来赏玩,严蕊前来陪酒。
唐仲友知道严蕊多才,一时兴起,便让严蕊做的一首诗来,以赞今日美丽的红白桃花。
严蕊沉思片刻,口称一阕:
道是梨花不是,
道是杏花不是。
白白与红红,
别是东风情味。
曾记,
曾记,
人在武陵微醉。
呈上唐仲友,唐仲友看完深解其中意味,颇为欣赏,赏给她两匹缣帛。
七夕佳节,唐仲友又一次招待朋友,其中有一个朋友叫谢元卿的,也是一个豪爽人士,他久闻严蕊多才,便对唐仲友说:“久闻此子长于词赋,可当面一试否?”。
唐仲友正有此意,这一说颇中他的心思,就让严蕊以七夕为题做的一首诗词来。而且以谢元卿的姓为韵,时间以谢元卿三瓯酒为限。
严蕊随即作出一首词来鹊桥仙:
碧梧初坠,
桂香才吐,
池上水花初谢。
穿针人在合欢楼,
正月露玉盘高泻。
蛛忙鹊懒,
耕慵织倦,
空做古今佳话。
人间刚到隔年期,
怕天上方才隔夜。
此时谢元卿刚才喝完两瓯,情不自禁,跳起来说:“词既新奇,调又适景,且才思敏捷,真天上人也!我辈何幸,得亲沾芳泽!”
如烟往事匆匆,在欢歌笑语中一年又一年过去了,严蕊的心思如同她的诗词,多么想过上普通百姓的生活,相夫教子,恩爱白头,可是心中的郎君在哪里,她一片茫然。唐仲友虽然对她不薄,可是却难成佳偶,谢元卿对她仰慕,却心不所属。
1181年(南宋淳熙八年),浙东发生灾荒,百姓流离失所,当时的情状是:“卖田拆屋,所伐桑柘,鬻妻子,贷耕牛,无所不至,不较价之甚贱,而以得售为幸。典质则库户无钱,举贷则上户无力;艺业者技无所用,营运者贷无所售。鱼虾螺蚌久已竭泽,野菜草根取掘又尽。百万生齿,饥困支离,朝不谋取夕。其尤甚者,衣不盖形,面无人色,扶老携幼,号呼宛转,所在成群,见之使人酸辛,怵惕不忍。”
在这种情况下,朝廷派朱熹任浙东茶盐公事,以巡按身份主持浙东荒政。
朱熹那可是赫赫有名的人物,是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闽学派的代表人物,世称朱子,是孔子、孟子以来最杰出的弘扬儒学的大师。
淳熙八年七月十六日至九月四日的短短三个月里,朱熹六上奏章严词弹劾唐仲友,其中第三、第四道奏折直指唐仲友与严蕊有伤风化。唐仲友上书辩解,而严蕊被下狱拿问。
其实唐仲友对朱熹的理学并不感冒,唐仲友是永康学派,朱熹是程氏洛学,两者之间学术分歧很大,况且唐仲友对朱熹理学轻视的传言传入朱熹耳中。
严蕊下狱,深受折磨,朱熹希望从严蕊身上打开突破口,一个弱女子,哪能受得了酷刑 ,况且风尘女子,最是朝三暮四,骨头是最软的,又是鞭笞,又是劝诱,让这个小女子招认与唐仲友的私情,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严蕊一个薄弱的女子,任鞭打喝骂,任威胁利诱,自始至终保持傲骨本色。使朱熹大为惊讶,又将严蕊从台州押赴绍兴,继续审问,
绍兴知府也是理学子弟,此时正好借机讨好朱熹,他一见严蕊,冷笑一声:“从来有色者,必然无德”。严令拷打。严蕊几次被打的死去活来,至死不肯承认。
知府见此,又心生一计,那女子十指纤细,怎能受得了夹棍,于是命令用夹棍夹严蕊十指。严蕊宁死不屈。
狱官可怜严蕊,劝她道:“招认了也不是什么大事,何必受这折磨之苦呢?”。
严蕊正色道:“身为贱伎,纵是与太守为好,料然不到得死罪,招认了,有何大害?但天下事,真则是真,假则是假,岂可自惜微躯,信口妄言,以污士大夫!”。
朱熹调走后,严蕊方才出狱,受尽折磨,几番欲死,此时气息奄奄。正欲养伤,门前却是宾朋齐至,众人都知严蕊故事,争相探望。
一代忠良之后,岳飞岳武穆的四子岳霖岳商卿来到台州到任,知道严蕊故事,颇为感叹,敬慕其为人,可怜其身世,便对她说:“闻你长于词翰,你把自家心事,做成一词诉我,我自有主意。”
严蕊不假思索卜算子:
不是爱风尘,
似被前缘误。
花落花开自有时,
总赖东君主。
去也终须去,
住又如何住?
若得山花插满头,
莫问奴归处!
岳霖听罢,已知其想法,这首词的大致意思是这样的:我不是贪恋风尘之人,那是没有办法呀,东君指代岳霖,我的来去,得由您做主。“去也终须去,住又如何住?”是说我是要离开这里的。“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山花插满头指山野里普通的农家妇女鲜花满头。不要问我去哪里,你看那美丽的原野中鲜花盛开,那头上插着鲜花的妇女中有一个一定是我。
岳霖于是道:“你从良之意决矣。此是好事,我当为你做主。”大笔一挥,严蕊从此从良。
严蕊后来嫁给了一个宗室子弟,相互之间产生爱慕,过上了普通但幸福的生活。
小小周Star
《开门见夫》轻松短小,有内容,有情节,不幼稚。
简介:什么叫坏男人,就是睡了一个好姑娘。一睡就一阵子。
什么叫好男人,就是睡了一个好姑娘,一睡就一辈子。
易袖是个好姑娘。
她向手里的观音符许愿:“观音娘娘啊请赐我一个好男人。”
观音娘娘邪魅一笑。
其实她是送子观音来的……
神马都是浮云(网络原名高攀低就)
简介:何邪:我有一个老婆,她出得厅堂下得厨房,文可测字武可卖拳……你们谁也不要跟我抢!
婆婆:我有一个媳妇,她五谷不分四体不勤,文不成武也不就……谁来把她回收走!
息夜:谁也不能阻止我高攀。
何邪:谁也不能阻止我低就。
《艳骨》
简介:投胎是个技术活,若是生得丑陋,那就算爬上枝头也装不成红杏,不但引不来君子好逑,说不定还会叫行人误以为自个鬼打墙……
相貌乃天定,若想逆天改命,你只能找到一名传说中的画皮师。
“想要什么脸自己挑。”三十六只木盒一字排开,花艳骨对来人道,“换上之后,保管你从弃妇变娇宠,从冷宫搬进椒房殿……什么没钱?咳你刚刚听错了,其实我哪会是传说中仙风道骨的画皮师,我只是路过。”
这都是中篇小说,符合你30—60分钟能看完的要求,有古有今,都是晋江“梦魇殿下”名篇美文。加分报邮箱,我给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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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2012
阅读理解,基本考察的就是词汇量,和一些简单的语法,简单的说就是考你的翻译能力,他不会像语文阅读理解那么难,题目都很浅显,或者是原文中有,或者是换了个说法。平时要多做阅读理解题,多积累词汇,这样基本考试中就没有问题了
原贴:四级短篇阅读怎么做?
Bunny琪仔
海明威短篇小说集([美国] 欧内斯特·海明威)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资源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HJ12rUjcIG2Y8yj9Oz_hg
提取码:52oj
书名:海明威短篇小说集
作者:[美国] 欧内斯特·海明威
译者:任小红
豆瓣评分:8.0
出版社: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1-3
页数:244
内容简介:海明威短篇小说集(全译美绘本),收录了《老人与海》、《乞力马扎罗的雪》等11部海明威最脍炙人口的作品。《老人与海》讲述了古巴老渔夫桑提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条鱼实在太大,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并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这虽然是一个故事简单、篇幅不大的作品,但含义丰富,很多教师把它作为英雄主义教育的教材,推荐给广大学生,使之成为经久不衰的畅销书。
海明威短篇小说集(全译美绘本)一经出版就得到了评论家们一致好评,使海明威获得了1953年度的普利策奖和1954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海明威短篇小说集(全译美绘本)所选的11部短篇小说也是他所有短篇小说中的精华。
作者简介: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 l899~1961),美国小说家。1954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生于乡村医生家庭,从小喜欢钓鱼、打猎、音乐和绘画,曾作为红十字会车队司机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长期担任驻欧记者,并曾以记者身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和西班牙内战。晚年患多种疾病,精神十分抑郁,经多次医疗无效,终用猎枪自杀。他的早期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1927)、《永别了,武器》(1927)成为表现美国“迷惘的一代”的主要代表作。30、40年代他转而塑造摆脱迷惘、悲观,为人民利益而英勇战斗和无畏牺牲的反法西斯战士形象(剧本《第五纵队》1938),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1940)。50年代后,他继续发展20年代短篇小说打不败的人和五万大洋的宁折不弯主题,塑造了以桑提亚哥为代表的“可以把他消灭,但就是打不败他”的“硬汉性格”(代表作中篇小说《老人与海》 1950)。在艺术上,他那简约有力的文体和多种现代派手法的出色运用,在美国文学中曾引起过一场“文学革命”,许多欧美作家都明显受到了他的影响。
哦我的小HONEY
首先,英文阅读材料不像中文一样按我们的思维习惯写的,是西方的思维,所以我们做题目的时候不能凭自己的主观想法,西方是推崇客观性的。
其次,要弄明白英语阅读常见的出题方式:
整体上分为主观题与客观题,主观题主要考的是从文中的内容推断出某上观点或者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常见单词conclude,infer,learn等,而出题的时候往往是想要误导你,所以主观题一定要从全篇上把握,对应原文,对某一处某具体的信息作最直接的推理,而且是要文中表达出来的意思,不能凭自己或者所谓的常理来做题。这是中国人做英语阅读题时常犯的错。
客观题又常分为:1. 细节考查型,包括具体的时间,地点,数字,人物等。这种题目将问题在原文中进行准确定位就能得到正确答案。所以出现问题所描述的细节的句子要仔细阅读。
2. 语义考查型:通过上下文的语义找出应景的含义,这个题型一般不是考查简单的近义词替换,而是文中情景下真正的意思。所以先择项是单纯的近义词替换的一般是错的,简单字面意思的也基本是错的选择项。
总之,英语短篇阅读理解,即要考查你的基本词汇,更要考查你的真正理解文章的能力。下例常见的答题技巧可以配合更好的答题:
1. 将原文的意思张冠李戴的不选
2. 改变文中的条件,范围的不选
3. 文章中没有出现的,无中生有的不选
4. 推理题选择项中描述最全面的,往往是最有可能是正确的
5. 选项是有2个意思相反的,正确的选项往往是这2个中的1个。
总体上的做题方式是,快速通读1遍-看问题-再带着问题去细读第2遍,完成细节题,再完成推理题。
原贴:四级短篇阅读怎么做?
彼岸-懒懒
《短篇小说集》([意] 伊塔洛·卡尔维诺)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资源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2YYgZ9X8G2s5-fB2XtLrQ
提取码:4gxr
书名:短篇小说集
作者:[意] 伊塔洛·卡尔维诺
译者:马小漠
豆瓣评分:8.5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0-10
页数:651
内容简介:
伊塔洛·卡尔维诺·短篇小说集(套装上下册)内容简介:第一版《短篇小说集》于一九五八年十一月由都灵的埃伊纳乌迪出版社出版。通过对构成伊塔洛·卡尔维诺·短篇小说集(套装上下册)的这四卷“书”的整理,卡尔维诺在这里收集了前一部小说集乌鸦最后来(1949)里的几乎所有的小说、进入战争(1954)的三个自传性故事、马科瓦尔多的前十个故事、“艰难的爱”系列中的九次奇遇、杂志上发表过的三部短小的长篇小说以及其他直至此前还未收录成册的零散短篇小说,并把它们归入这本书的四“卷”里。
ヤMr.DKing
郁达夫短篇小说集郁达夫罗成琰(编)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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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4g60
书名:郁达夫短篇小说集
艾‘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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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rcf1
这是一个短篇小说集,收有11篇短篇小说,分别是池边,丹薇,大小姐,结婚,玫瑰阿姨,暮,男朋友,外遇,戏,又三年,一夜……
和光堂
裸婚(电视剧裸婚时代原著)文 / 小鬼儿儿
没房没车没存款,却偏偏有了孩子,于是童佳倩顺其自然嫁给了与之相恋六年的刘易阳,搬入了刘家三室一厅的房子,拉开了四世同堂的序幕。婆婆溺爱孩子,一手把持,令童佳倩束手无策;公公和奶奶重男轻女,对孩子冷言冷语冷面孔,同样令童佳倩一腔愤愤。刘易阳的怠慢终于使得童佳倩萌生离婚之念,不料,刘易阳的同事孙小娆突然插足,又使得童佳倩不甘撒手。刘易阳和童佳倩各退一步,在外租房,搬出刘家,可生活却日益不如意。带孩子的困难,存款的支配,以及对对方父母的态度,各种问题接踵而来……裸婚,究竟能不能裸来幸福?
——红袖添香2010华语言情大赛冠军作品
由本作品改编的电视剧裸婚时代于2011年6月11日在江苏、深圳、福建卫视首播。本剧由文章、姚笛主演。
俊男府:妖孽夫君滚滚来(大结局)文 / 哀水瑟
作者:哀水瑟
简介:
“咦?你们不是招下人吗?”被逼卖身的某人晃动着脑袋。淡定的美男淡定的回答:“姑娘,你看聘纸了吗?我们招的是小妾……”
女尊:妖孽,和偶私奔吧!文 / 易锦筝
作者:易锦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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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听道士言,吃亏在眼前。钟离琼只不过去偷个腥,被蛇咬不说,还被蛇拖进了洞里垫蛇窝~遇上蛇妖就算了,竟然还让她看到了阿飘~
驸马,快跟本宫生个娃!文 / 月下的神兔
作者:月下的神兔
简介:
她审美误差,看到美男就反胃,而他就偏偏喜欢穿着暴露在她面前走来走去,还一脸无辜的说,“天气很燥热,一起来沐浴?”
娘子,为夫好寂寞文 / 霰雾鱼
作者:霰雾鱼
简介:
他最经常做的事:轻咳几声,娇弱胜西施地晕倒在她的怀里。晕倒前,还不忘微微仰着下巴,让她清楚看到他完美的侧脸。
王爷,你给我滚回来!文 / 紫琼儿
作者:紫琼儿
简介:
一场猪与鸡拜堂的闹剧,她顺理成章的成了逍遥王妃。听说那逍遥王帅到天理难容,还听说那个逍遥王到处招蜂引蝶。
爱妃,听说你要爬墙?文 / 千落婳芯
作者:千落婳芯
简介:
“爱妃,下次可别这么明显,浓妆艳抹,谁都知道你是皇妃,本来就丑,可别出来吓人。”侧过脸,她阴狠地笑了笑。她,还是,要,出,墙!
红袖免费tw言情小说专辑
捡到水电工文/[子澄]
18岁的圣诞节文/[子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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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家恶女文/[元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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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要玩真的》文/[温芯]
红颜情泪文/[尉菁]
戏英豪文/[韦伶]
老公老婆不登对文/[韦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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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扮无赖文/[朱映徽]
插队抢帅哥文/[元湘]
相爱不晚文/[羽柔]
嫁个有情郎文/[俞飞]
追爱方程式文/[俞飞]
守候幸福天使文/[星光]
《老板我罩你》文/[夏乔恩]
我在红袖添香小说网 言情小说站上看到过的,看有你需要的么 或许没有你想看的,参 考下了
原贴:短篇穿越文
温颖
机器人短篇全集([美] 艾萨克·阿西莫夫)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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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机器人短篇全集
作者:[美] 艾萨克·阿西莫夫
译者:叶李华
豆瓣评分:9.2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4-1-1
页数:544
内容简介:
机器人学三大法则:
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因不作为而使人类受到伤害。
除非违背第一法则,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
在不违背第一及第二法则的情况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
——机器人学手册第56版,公元2058年
阿西莫夫是天生的写作机器,不可思议的博学之士、无所不写的通俗作家、无可救药的自恋狂、全能的科学推广者、理性主义的代言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科幻小说家。而机器人短篇全集则是他所有奇思妙想的总和。正是在本书里,阿西莫夫以其天才的头脑创立了“机器人学三大法则”,并构思出一系列游离于“三大法则”的机器人短篇故事。每一篇都以极端天才的的奇妙创意,挑战着读者的思考极限。
阿西莫夫:机器人短篇全集,一部“现代机器人小说之父”阿西莫夫最完整的机器人短篇小说典藏集,一部启发过无数科幻作家和好莱坞电影的经典巨著。
作者简介:
艾萨克·阿西莫夫(1920-1992),俄裔美籍作家,被全世界的读者誉为“神一样的人”;美国政府授予他“国家的资源与自然的奇迹”这个独一无二的称号,以表彰他在“拓展人类想象力”上做出的杰出贡献。
阿西莫夫是一个全知全能的作家,其作品涉及众多领域。从通俗小说到罗马帝国史,从科普读物到圣经、科学指南,每一部著作都朴实,严谨又不失幽默风趣。
阿西莫夫也是一位有预见性的作家,他预言了今天的生物科技,人工智能,互联网时代的数字图书馆,乃至人类将进行太空殖民的事实。终其一生,他认为自己最大的贡献是:发明了一套机器人伦理法则——“机器人学三大法则”。这套法则开创了现代机器人科幻小说这一文学类型,也成为了当代机器人学的基本法则。阿西莫夫作品中的“智能计算机”对后世的科幻作家乃至科学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而他被尊称为“机器人科幻小说之父”。
阿西莫夫的代表作是:机器人科幻小说和银河帝国系列作品。
ryanwangf
机器人短篇全集([美] 艾萨克·阿西莫夫)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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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2vsy
书名:机器人短篇全集
作者:[美] 艾萨克·阿西莫夫
译者:叶李华
豆瓣评分:9.2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4-1-1
页数:544
内容简介:
机器人学三大法则:
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因不作为而使人类受到伤害。
除非违背第一法则,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
在不违背第一及第二法则的情况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
——机器人学手册第56版,公元2058年
阿西莫夫是天生的写作机器,不可思议的博学之士、无所不写的通俗作家、无可救药的自恋狂、全能的科学推广者、理性主义的代言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科幻小说家。而机器人短篇全集则是他所有奇思妙想的总和。正是在本书里,阿西莫夫以其天才的头脑创立了“机器人学三大法则”,并构思出一系列游离于“三大法则”的机器人短篇故事。每一篇都以极端天才的的奇妙创意,挑战着读者的思考极限。
阿西莫夫:机器人短篇全集,一部“现代机器人小说之父”阿西莫夫最完整的机器人短篇小说典藏集,一部启发过无数科幻作家和好莱坞电影的经典巨著。
作者简介:
艾萨克·阿西莫夫(1920-1992),俄裔美籍作家,被全世界的读者誉为“神一样的人”;美国政府授予他“国家的资源与自然的奇迹”这个独一无二的称号,以表彰他在“拓展人类想象力”上做出的杰出贡献。
阿西莫夫是一个全知全能的作家,其作品涉及众多领域。从通俗小说到罗马帝国史,从科普读物到圣经、科学指南,每一部著作都朴实,严谨又不失幽默风趣。
阿西莫夫也是一位有预见性的作家,他预言了今天的生物科技,人工智能,互联网时代的数字图书馆,乃至人类将进行太空殖民的事实。终其一生,他认为自己最大的贡献是:发明了一套机器人伦理法则——“机器人学三大法则”。这套法则开创了现代机器人科幻小说这一文学类型,也成为了当代机器人学的基本法则。阿西莫夫作品中的“智能计算机”对后世的科幻作家乃至科学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而他被尊称为“机器人科幻小说之父”。
阿西莫夫的代表作是:机器人科幻小说和银河帝国系列作品。
tianmo85
故事是这样的 以前在各大学校里都流传着这么一个恐怖故事 说是A校有不干净的东西 每当十五的时候 学校门口的鲁迅像的眼睛就会动 所有教学楼都会停电 楼梯会从原来的13阶变成14阶 实验室的水龙头放出来的水会变成红色 还有1楼尽头的那个厕所只要有人进去了就再也出不来了 于是 一群不信邪的孩子们约好15那天去探险 晚上12点 他们准时来到了那所学校的门口 鲁迅像的眼睛望着左边 他们记下了 生怕出来的时候记不得有没有动过 他们来到了教室 打开开关 咦 不是亮着的么? “骗人。”一个男孩发出抱怨 “再看看吧。” 来到了楼梯口 “1 2 3...13没错阿 是13阶阿?” 孩子们有点怀疑传说的真实性了 于是他们又来到了实验室 水龙头打开了 白花花的水流了出来 “真没劲阿 我们白来了!” 刚开始的刺激感都消去了一半。 最后 他们来到了那个厕所 女孩子虽然口上说不相信 可是还是不敢进去 于是让刚刚很拽地说不怕的小C进去 看了表 1点整 2分钟后 男生出来了 “切 都是骗人的” 孩子们不欢而散。 出门时 一个看门人发现了他们 喝斥他们怎么可以那么晚还在学校逗留。孩子们撒腿就跑 小B特地注意了一下门口的石像 没错 眼睛还是朝左看得 “骗人的”他嘀咕了一声 “喂 小B么?小C昨天晚上和你们一起出去玩 怎么还没回来?”第二天早上 小C的妈妈打电话过来询问。 小C也没有去学校上课 孩子们隐约感到不对了 于是 他们将晚上的探险之事告诉了老师和家长 大家在大人的陪同下回到了那个学校。 “什么? 我们的鲁迅像的眼睛一直是朝右看的阿。”校长听了孩子们的叙述 不可思议的说。 “可是我们昨天来的时候是朝左看的阿” 出门一看 果然 是朝右看得... “可是昨天的确有电阿” “昨天我们这里全区停电...你们怎么开得灯?” “还有楼梯!”孩子们迅速跑到楼梯口 “1 2 3...12?” “我们的楼梯一直是12阶的。” “不可能!!!” “还有实验室”一个孩子提醒道 “对 实验室” 一行人来到实验室 就在昨天他们开过的那个水龙头下 有一摊暗红色的痕迹。 “是血迹。” “那...小C昨天还去过那个厕所...”大家都感到了一阵莫名的恐惧 “走 我们去看看”校长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 推开门... 小C的尸体赫然出现在大家的眼前 因为惊恐而睁大的双眼 被割断的喉管血淋淋的 内脏散落在已经干掉的水池里... “阿...”小C的妈妈当场昏了过去 几个老师马上冲出去呕吐... 小B也被吓得目瞪口呆 在他晕过去的前一秒钟 他瞥见小C的手表 指针停在了1点... 就是小C进去的那个时候... 顺便说一下 他们去探险的那天晚上 并没有门卫...
原贴:恐怖短篇鬼故事阅读
罗杰特
医院鬼话
一位医生在做完急诊后已是午夜,正准备回家。走到电梯门口,见一女护士,便一同乘电梯下楼,可电梯到了一楼还不停,一直向下。到了B3时,门开了,电梯门开了,一个小女孩出现在他们眼前,低着头说要搭电梯。医生见状急忙关上电梯门,护士奇怪地问:“为什么不让她上来。”医生说:“B3是我们医院的停尸房,医院给每个尸体的右手都绑了一根红丝带,她的右手,他的右手有一根红丝带……”护士听了,渐渐伸出右手,阴笑一声说:“是不是……这样的一根红绳啊?
你吗?
朋友是从菲律宾到加拿大留学,在加拿大念书的时候,和母亲共住一间小房子. 朋友的书桌摆放在房间的角落,旁边有一扇窗.朋友是个十分用功的人,但搬进房子後不久,每当他坐在书桌前专心念书时,便感觉到一直有东西轻轻的敲著他的颈子.起初他以为是自己神经过敏,便不太在意,但久而久之,这种感觉便一直存在,只要他一坐在书桌前,就不停的感觉到有东西轻触他的颈子,然而只要一离开书桌,这种感觉便消失无踪.於是他便将这个情形告诉他母亲,他母亲就找了个算命师询问算命师告诉他,有许多肉眼看不到的东西可以被照像机所捕捉,於是就叫他下次再有这种感觉时马上拍张照片,说不定可以解开谜底.朋友半信半疑,回到家後便坐回桌前念书,不一会又感觉到有东西轻轻敲著他的脖子,他的母亲马上替他拍了张照 片, 赶紧送去照相馆冲洗.拿到照片时,两人皆吓得脸色发白,照片上在朋友身旁的,是一双悬在空中的脚,原来朋友一直感觉到的,便是上吊自杀的那个人悬在空中的脚,因在空中摆荡而不停的轻触他的颈...
有mopper说这个故事不可怕,但是小猫第一次看的时候吓了几晚上没睡觉,所以也列上。
女厕所的手纸
这个也是女生宿舍的故事,
一个女生晚上去上厕所.因为夜太深了,她一个人去上厕所,心里非常的害怕.可是因为晚上吃了什么东西,肚子十分不好受,又不能硬撑,只好心惊胆战地去.
厕所是在刚有学校就有了的旧厕所,女生刚蹲下没多久,在她身后有一双苍白的手伸了过来.她吓了一大跳,只见那只手上有两张纸,一张白一张黄.一个可怕的声音说到:"选一张,白的还是黄的"女生很害怕,问到"你是谁?""白的还是黄的""为什么要选""选一张吧."女生没办法,只好来了一张白的.声音笑到:"白的三天黄的七天.便消失了."女生打开门,可是门外什么也没有啊.她吓坏了/忙回到宿舍,告诉朋友们这件事,朋友笑她太紧张了,神经出了毛病了.她坚持说自己当时很清醒的.大家讨论了一回,结果是不会有事的.
可是过了三天,这个女生莫名地就死了.没有人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她的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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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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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晓是个流浪儿,叶晓属老鼠,整日游手好闲。他不爱说话,是那种喜欢白天睡觉,晚上出来工作的人。
他是个小偷。在他十八岁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件怪事。
那天傍晚,他本打算上一辆十分拥挤的客车去大偷一把,可是由于他身材瘦小,他使尽浑身解术也没有挤上那辆车,便上了一辆人不是很多的车,他上车后就找一个座位坐下了,他当时很困,刚坐下一会儿就睡着了,等他睡来时,发现车上只有他一名乘客,他向四周望了一下,路上没有路灯,什么也看不见,他问售票员说:“这里是哪里?”
售票员低着头,不说话,喘着粗气,好像在吃什么东西似的。
叶晓便又问了一句:“请问,这儿是哪里?”
这时,车“嘎!”地一声停下了,车门自动打开了。
售票员抬起头,大声对叶晓说:“到站了,还不快下车!”
“这里是哪里呀?我又没说下车!”叶晓不知道怎么回事,心里有些害怕。
“这么多费话做什么,你到站了,快下车!”售票员有些不奈烦。
叶晓挺生气,但又不敢发作,嘟囔着下了车。他站在地面上,四下黑漆漆一片,他有点不知所措,便转过身想问问售票员,可他转过身时才发现,车子早已不见了踪影。前面是一片茂密的森林。
叶晓又转过身,他看到自己面前有一座黑色的别墅,别墅里灯光通明。
叶晓心想,虽然不知这是什么地方,但看样子这户人家也算富裕,也不枉此行。
别墅的院墙很高,也很长,叶晓利用自己多来精湛的神偷技术,轻松地翻过了院墙,穿过草坪、花坛、游泳池,终于来到了别墅的门外,他把身子贴在墙上,慢慢向前移动,楼房里的灯光清晰地照在草坪上,这时,叶晓发现自己脚下竟然立了一个牌子,牌子是木制的,上面的灰很大,他用手擦了擦牌子,借着楼房窗口的灯光,看到木牌上写道:欢迎光临!叶晓!
叶晓万万没有想到牌子上竟然写有自己的名字,他吓得向后退了二步。这是怎么回事?莫非有人知道自己要来这里?
他透过玻璃窗向楼房里面望去,楼房里很豪华,夺目的水晶吊灯,宽大的沙发,暗红色的地板……看样子家里没有什么人,不如进去看看!
叶晓推开门,慢慢地走进了客厅,楼房里一点声音也没有,很静很静。
他的脚刚踏到地板上,却发现地板上也有字,上书:请上楼梯。
叶晓越来越觉得奇怪,他犹豫了一下,如果这是什么陷阱可怎么办,可转念又一想,都进来还怕什么。他于是便走上了楼梯,直奔楼上。
他上楼后看到两个房门,在左边的那个房门上挂一个牌子:叶晓,请进!
叶晓推开门,屋子右边里有一张大床,左边是一套高档的实木家具,屋子正南方是一个阳台。
屋子里并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他有点疑惑,这里本来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可那些字为什么将自己指引到此呢?
叶晓看到家具上有很多小的抽屉,以他当小偷的直觉判断抽屉里一定有他想要的东西。他慢慢地拉开了其中的一个抽屉,随着抽屉的拉开,他的眼睛也挣得越来越大了,抽屉里面竟然放着一枚蓝色的宝石,宝石的大小足有一块女士手表那么大。
叶晓将蓝宝石举过头顶,那蓝色的光芒把他惊呆了,这时,他发现在原来放宝石的抽屉里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道:手。
“手!?”叶晓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呢?
正在想在,叶晓感觉到前胸有什么东西在动,他不敢确定是什么,但他敢保证,那一定是种东西在动,像新生儿的手一样在叶晓的胸前动着……叶晓惊恐地看着自己的胸前,他伸出两只手慢慢翻开胸前的衬衣。
天哪!这是一只手啊!一只从胸前长出的一只手啊!
那只手和叶晓的其他两只手并没有什么区别,叶晓动了动那只手,那只手灵活自如,甚至比他本来的那两只手还要灵活管用。
叶晓吓得坐在了地上,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二)
叶晓带着那枚宝石和他长出来的第三只手悄悄地离开了别墅,没走多远,他便看到了自己平时居住的房子,他回首望去,看到的是一条笔直的大街,已找不到来时的路了。
叶晓回到自己的屋子,回到他那简陋而肮脏的住所,对着镜子看着自己胸前的那只手,他不敢相信这是事实,也不知道自己如何应对将来的生活,也不知道这只手对于他来说是好还是坏。他又翻出那枚蓝宝石,他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了当他看到宝石下面的那个“手”字的情形,究竟这宝石和这手字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
叶晓百思不得其解,他把宝石放在了贴身的一个小衣袋里,阵阵困意向他袭来,他慢慢躺在床上,进入了梦乡。
睡来时已是正午,肚子里很饿,便打算去买些东西吃,刚走到楼梯口,他便被人拦住了,叶晓抬头一看,原来又是大花猫那些流氓,大花猫用手指了指叶晓:“兄弟最近是不是又发财了,怎么老不见你的人影,能不能借兄弟几个钱花花?”
叶晓笑了笑,向后退了一步:“哪里?最近生意的确不怎么好做!哪有钱借给你们呀!”
“没钱?没钱还出来混什么?”说着,大花猫伸手抓住了叶晓的衣领,叶晓吓得闭上了眼睛,他知道他这次又逃不过一次暴打了。
这时,突然听到了“嘭”地一声,叶晓闭开眼睛,看到大花猫已躺在离他十米的街角上了,他低下头,看到了胸前的那只手,那只手伸得直直的,攥着紧紧的拳头。大花猫的两个同伙见到这个情景吓得撒腿就跑,一溜烟得不知了踪影。
叶晓吃惊地动了动他的第三只手,松开拳头,活动了一下关节,“叶晓,我的功夫还不错吧!”
有人说话,叶晓果真听到有人说话了,但不知道是谁。
他再次将目光移到了那只手,他慢慢地把手掌伸到自己面前……
他的第三只手上竟然长了一只眼睛和一张嘴。
叶晓很吃惊地看着那只手问“你怎么能说话?”
“我不仅会说话,而且还有奇异的功能,我等你已经等了五百年了!”
“五百年?”
“你为什么要等我五百年呢?”
“不要问这么多了,我就是你五百年前的前身!”
“我的前身是什么?”
那第三只手闭上了眼睛了,闭而不答。叶晓攥紧了拳头,微微笑了笑,他想,这只手这么管用,何不用他来偷东西呢?他决定自己要大干一场了。
(三)
自从有了那第三只手的帮忙,叶晓的神偷手断已经达到了无法预料的地步,他对金钱的欲望也随着偷盗的一次次得手而升级,那只手力大无穷,可以一拳将一个防范盗门击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一根铁管弄断,他可以穿透自动取款机,将取款机中的钞票一洗而空……叶晓那长出来的第三只手几乎是无所不能,叶晓家里的钞票也堆积如山,可是他却并没有挥霍一点,在外面,他还像平常的样子,穿着一件肮脏而宽大的T恤走在大街上,可谁也没有想到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千万富翁了。
叶晓对于他得来的一切都有些怀疑,甚至是不可思议,他总有种预感,这一切似乎会在某一天突然消失,他想歇一歇,屋子里的这些钱足够他花上几辈子的了,可是,他胸前的那只手却并不像他那么想,那只手总是对叶晓说:“这些和你的前生比起来还差得远了,差得远了!”
叶晓实在是忍不住了,便问那只手,“我的前生究竟是做什么的,为什么需要那么多的钱?”
第三只手不语,闭上掌心的那只眼睛。
叶晓睡觉的时候,第三只手就自己摊开一张全市的街区图,仔细查找下一个偷窃对象,等叶晓醒来时再去做案。
终于有一天,叶晓在睡梦中被窗外哄鸣的警笛声吵醒了,他起床来到窗前一看,大街上正在驶过一排排的警车,连续半个月的提款机被盗已经引起了警务厅的高度注意,连电视台都播出了被盗情况,叶晓坐在床上,第三只手默默地贴在他的胸前,发出阴森森的笑声,叶晓讨厌第三只手的笑声,他发现自己已经被第三只手摆布了,他不知道在那第三只手的驱使下,他自己最终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来。
这天,第三只手又要求叶晓去偷东西,叶晓说自己很累,想改日再去,第三只手发火了,迎面打了叶晓两个耳光,“你知不知道我有今天已经等了五百年,我真没有想到你竟然是个懦夫!”
叶晓只好依了第三只手,继续偷东西,这回像往常一样,都是很容易就得手了,回来时是乘一辆大巴,人不多,可是叶晓没有座位,他只好站着,在他人身旁坐着一个老人,老人的胸前放着一个皮包,叶晓盯着那皮包,手又痒了起来,他悄悄地将手伸进了老人的皮包中,他刚把手伸进去,就觉得有些不对,皮包里面空空的,他刚想抽出手,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那伸入老人皮包的手已经被老人死死地抓住了,老人的手心很热,滚烫得像要把什么蒸发一样。
叶晓有点不知所措,第一次偷别人东西时被人握住了手,他的右手在衣袋中摸索着,忽然,他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是那块蓝宝石,他惊异地发觉那块蓝宝石的温度也在升高,滚烫伤得像要把什么蒸发一样。
此时,叶晓发觉天忽然间黑了下来,大巴里只剩下了他和老人两个人,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大旋涡,旋涡漫漫散开,里面出现了一个奇异的世界。
五百年前——明朝。
一天,一个县令的太太生下了一个男孩,男孩一生下来就会睁开了眼睛,而且还用双手握紧拳头不放,县令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全生。全生聪明伶俐,五岁便已熟背唐诗三百首,但男孩却有一个毛病,总喜欢偷人家的东西,有一次连他父亲的官印都被他偷了。县令气得把全生一顿暴打,可这孩子还是不听话,还是偷东西。后来县令由于清政廉洁,官越做越来越大,直至做到了丞相。这时的全生也有二十几岁了,此时的全生早已不像小时候那样聪慧好学了,整日沉浸在睹场里,而且看到别人的东西比自己的好,就要想方设法把人家的东西偷过来,据为已有。
丞相在官场中逐渐成一个大贪官,这样全生也更是浑金如土,有一日,全生在街上碰到了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此后,他便寝食难安,下决心一定要娶这位女子为妻。他派人打探这位女子的出身,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却是他最喜爱的这位女子,竟然是当今的公主,公主有两上爱好,一是喜欢蓝色的宝石,二是喜欢吟诗作画。
全生把自己想娶公主的想法告诉了父亲,父亲说如果想娶公主为妻就要考取状元,全生生性率直,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得想,想做的事也觉得一定会做成。于是,他便闭门苦读诗书两年,一朝考中了状元。
考中状元的他便求父亲到皇上那里为他提亲,皇上非常赏识全生,但更尊重公主的意愿,便约定全生在八月十五在岳阳楼与公主见面。
全生决定送给公主一个见面礼,他知道公主喜欢蓝宝石,便决定送蓝宝石,可是他找遍了自家的所有珠宝,也没有找到一块可以看得上眼的蓝宝石,于是,他就问了很多人,在哪里可以找到上等的蓝宝石,他问了很多人,很多人都说不知道。最后,一个老人告诉他,世界上最上等的蓝宝石,就是当皇上的皇冠上。
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全生只身闯入了皇宫,盗走了皇冠上的那颗蓝宝石,他将一个和那颗宝石一模一样的仿真品镶在了皇冠上,自始至终也没有被人发现,全生暗自庆幸自己的万无一失。
八月十五那天,在岳阳楼上,全生把那颗他从皇冠上偷来的蓝宝石送给了公主,公主看到蓝宝石的时候惊叹不已,全生问公主对自己意下如何时,公主突然大笑起来,随后,全生感到脖子凉凉的,两把锋利的刀已经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公主大喝一声:“大胆全生,竟敢偷皇上的蓝宝石!”
“这不可能,根本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全生大喊。
公主背过身去,少顷,公主转过身时,全生看到的是一个老人,就是那天告诉全生世界上最上等的蓝宝石在皇冠上的那个老人。原来老人就是公主装扮的。
公主说:“我本以为你是一个好人,打算嫁给你,便想试探一下你,没想到你是这样一个人。”
全生被处以极刑,被挖掉了右眼,砍掉了右手,被流放到了西北,不久便死了。
可是当公主兴致勃勃地将从全生那里拿来的宝石交给皇上时,却被告知公主手上的蓝宝石也是假的。公主有口难说,所有人都认为是公主换了宝石,从此,公主便疯了,谁也不知道那块上等的蓝宝石究竟到哪里去了?
旋涡又转了圈,里面漫漫浮现出一些梳长辫子的人,叶晓觉得这应该是清朝。
这的确是清朝,是全生死后一百年的清初。
一个盗墓者挖开了一个古墓,古墓中根本就没有金银珠宝,只有一具一只手的骷髅。
盗墓者用脚狠狠地踹了一下骷髅的头,骂道:“穷鬼!”
他的话刚说完,一颗蓝宝石从骷髅的口中滚落了出来,盗墓者捧起那闪烁蓝色光芒的宝石,惊喜万分。
盗墓者把宝石卖给了一个商人,这个商人是个*商,以买卖人口为生。
一天,商人从人贩子里买来了一个十分美丽的少女,少女跪在商人面前请求商人放了她,商人根本就听不进去,少女整整在商人的家里哭了三天三夜。第四天,商人高价把少女卖给了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少女临走时指着商人骂道:“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商人把卖少女得来的银子拿到他家的密室中,放在那颗蓝宝石的旁边。
商人拿起那颗蓝宝石,高高地捧在手中,这时,宝石突然发出了一股刺眼的蓝光。
商人吓了大叫了一声,商人发现自己的衣服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商人的衣服破了,从里面长出了一只长着眼睛的大手,大手说:“做了坏事的人就会长出第三只手!”
商人一屁股坐到地上,没了呼吸,他被吓死了。
叶晓吓得浑身发抖,他突然害怕起来,害怕有一天自己胸前的第三只手会对自己下毒手。
(四)
旋涡漫漫合拢,回旋,又漫漫散开……
旋涡中出现了一座大房子,叶晓觉得这房子有些眼熟,他记起来了,这房子就是叶晓找到蓝宝石的那座别墅。叶晓正有事奇怪,突然,旋涡变大了,变得越来越大,直至把叶晓吞没了。
这时,叶晓才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别墅的门口,别墅四周过往的人很多,他们都各自走各自的路,没有一个人看到叶晓,叶晓便径直走进了院子,整个院子里只住着一对夫妇和一个婴儿。
男人总是早出晚归,而且每次回来都会带回来很多的钱,女人看到钱的时候便问男人钱是从哪里来的,男人说是他做生意挣的,女人没有再往下问,依然每天给男人做饭,洗衣服,收拾那座大房子。
大房子是女人的父亲留给她和男人的,女人的父亲当时看到男人一表人才,而且还会做生意,总是拿回来很多钱,人又老实,便心甘情愿地把女儿嫁给了男人。也把大房子留给了男人。
有一天,女人终于忍不住了,问男人他每天拿回来的钱到底是哪里来的,男人再也找不到什么借口了,只好告诉女人,他是一个小偷,整日以偷别人的东西为生。
女人知道真相后大哭了一场,再也不理这个男人了,要将他赶出家门,男人在外面敲门,可女人就是不给他开门,女人怀里的婴儿大哭不止。
后来,有一天,男人说要看看自己的孩子,求女人给他开门,女人给他开了门,男人看着自己的孩子痛哭流涕,然后便扭头大步向大门走去,大门口正停着一辆警车。
女人抱着孩子跑出了门外,可警车早已远去。女人走回房子时,发现婴儿的襁褓中,有一颗硕大的蓝宝石。
叶晓决定上前去劝那个女人,可是不管他说什么,那个女人都看不到他,因为在这个世界中,谁也看不到叶晓。
后来警察来了,封了女人住的房子,女人把那颗蓝宝石也留在了房子里,房子里的东西她一样也没有带走。她走的那天晚上,那座房子莫名其妙地发生了一场大火,所有的一切都化为了灰烬。
叶晓跟随着那个女人和她的孩子,接下来,他看到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因为这就是他的童年。
女人以为别人缝补衣服为生,养着她的孩子。
她们露宿街头,经常受到地痞流氓的欺负,孩子大了,却上不起学,孩子整日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
孩子学会了偷东西了,像他的爸爸一样,偷来的东西给她的妈妈,还编造各种理由说是自己挣来的,直到有一天,孩子偷了一个富家子弟的钱,那富家子弟找来了一群打手来抱负,那些人追着女人和孩子,打得女人遍体鳞伤,幸好警察及时赶到,女人才没有被打死,女人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孩子也会是一个小偷,不久,女人便死了。
孩子依然是一个小偷,他没有什么好做的,他整日游手好闲,只知道偷。
孩子终于成长了大人,一天晚上,他上了一辆巴士,他在巴士上睡着了,醒来时到达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他走进了一所别墅,在别墅中,他找到了一颗硕大的蓝宝石。
在他拿到那颗蓝宝石的同时,他的胸前长出了一只手,那第三只手的掌心还有一只眼睛和一张嘴。
叶晓站在别墅里,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他站在那里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到了过去,他哭了很久,很久。
叶晓看到了自己胸前的那只手,那只手轻轻地张手掌心,掌心的那只眼睛也在流泪,他听到了自己第三只手的哭声。
第三只手说:“一个人只有亲眼看自己伤疤时候才知道什么是痛,才知道什么是对和错。”第三只手他也看到了自己的过去。
(五)
“到站了,到站了!”售票员在喊。
叶晓这时才发现,自己还站在大巴里,他的手依然像握手一样伸在老人面前,老人问叶晓:“孩子,你需要帮忙吗?”
叶晓摇了摇头。
叶晓下了车,抬起头,他看到了自己居住的那个小屋的窗子。
阳光很足,直刺叶晓的眼睛,他下意识地想用手挡一挡阳光,这时,他才惊异地才发现,胸前的第三只手早已不知去向,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衣袋,那颗硕大的蓝宝石也消失了,这一切到底是真还是假,那第三只手真的无缘无故的消失了,还是从来就没有过?
叶晓是个流浪儿,他过去是个小偷,在他十八岁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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