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伦敦写的短小精悍 你可以选一篇
写一篇800字的短篇小说
nuanshu暖树
你说是论文应该是指议论文吧。和小说区别还是很大的。小说你随便写个故事就行,议论文你要有论题有论点有论证,不能用回忆式开头,开头要直接提出论题。具体的记得高中还是初中有讲,要是没过建议你还是直接写小说吧,写进去自己想表达的思想就好啦。 至于“论文”格式更加复杂,要求更严谨,应该不是你说的
边缘儿
项橐7岁懂礼 春秋时期,孔子和他的学生们周游列国,宣传他们的政治主张。 一天,他们驾车去晋国。一个孩子在路当中堆碎石瓦片玩,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孔子说:“你不该在路当中玩,挡住我们的车!”。 孩子指着地上说:“老人家,您看这是什么?”孔子一看,是用碎石瓦片摆的一座城。 孩子又说:“您说,应该是城给车让路还是车给城让路呢?”孔子被问住了。 孔子觉得这孩子很懂得礼貌,便问:“你叫什么?几岁啦?”孩子说:“我叫项橐,7岁!” 孔子对学生们说:“项橐7岁懂礼,他可以做我的老师啊!” 1.约法三章: (刘邦)乃封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霸上。召诸县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 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巿。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 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馀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 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 定约束耳。”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 2.一鸣惊人 楚庄王即位三年,不出号令,日夜为乐,令国中曰:“有敢谏者死无赦!”伍 举入谏。庄王左抱郑姬,右抱越女,坐锺鼓之间。伍举曰:“愿有进。”隐曰: “有鸟在於阜,三年不蜚不鸣,是何鸟也?”庄王曰:“三年不蜚,蜚将冲天; 三年不鸣,鸣将惊人。举退矣,吾知之矣。” 3问鼎中原 楚庄王八年,伐陆浑戎,遂至洛,观兵於周郊。周定王使王孙满劳楚王。楚王问鼎小大轻重,对曰:“在德不在鼎。”庄王曰:“子无阻九鼎!楚国折钩之喙,足 以为九鼎。”王孙满曰:“呜呼!君王其忘之乎?昔虞夏之盛,远方皆至,贡金 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桀有乱德,鼎迁於殷,载祀六百。 殷纣暴虐,鼎迁於周。德之休明,虽小必重;其奸回昏乱,虽大必轻。昔成王定 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 未可问也。”楚王乃归。
莫莫0310
李四光,原名李仲揆,1889年出生于湖北省黄冈县一个贫寒人家。他自幼就读于其父李卓侯执教的私塾,14岁那年告别父母,独自一人来到武昌报考高等小学堂。在填写报名单时,他误将姓名栏当成年龄栏,写下了“十四”两个字,随即灵机一动将“十”改成“李”,后面又加了个“光”字,从此便以“李四光”传名于世。
1904年,李四光因学习成绩优异被选派到日本留学。他在日本接受了革命思想,成为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中年龄最小的会员。孙中山赞赏李四光的志向:“你年纪这样小就要革命,很好,有志气。”还送给他八个字:“努力向学,蔚为国用。”
1910年,李四光从日本学成回国。武昌起义后,他被委任为湖北军政府理财部参议,后又当选为实业部部长。袁世凯上台后,革命党人受到排挤,李四光再次离开祖国,到英国伯明翰大学学习。1918年,获得硕士学位的李四光决意回国效力。途中,为了解十月革命后的俄国,还特地取道莫斯科。
从1920年起,李四光担任北京大学地质系教授、系主任,1928年又到南京担任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所长,后当选为中国地质学会会长。他带领学生和研究人员常年奔波野外,跋山涉水,足迹遍布祖国的山川。他先后数次赴 欧美讲学、参加学术会议和考察地质构造。
1949年秋,新中国成立在即,正在国外的李四光被邀请担任政协委员。得到这个消息后,他立即做好了回国准备。这时,伦敦的一位朋友打来电话,告诉他国民党政府驻英大使已接到密令,要他公开发表声明拒绝接受政协委员职务,否则就要被扣留。李四光当机立断,只身离开伦敦来到法国。两星期之后,李夫人许淑彬接到李四光来信,说他已到了瑞士与德国交界的巴塞尔。夫妇二人在巴塞尔买了从意大利开往香港的船票,于1949年12月启程秘密回国。
回到新中国怀抱的李四光被委以重任,先后担任了地质部部长、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全国科联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他虽然年事已高,仍奋战在科学研究和国家建设的第一线,为我国的地质、石油勘探和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1958年,李四光由何长工、张劲夫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由一个民族民主主义者成为共产主义战士。60年代以后,李四光因过度劳累身体越来越差,还是以巨大的热情和精力投入到地震预测、预报以及地热的利用等工作中去。1971年4月29日,李四光因病逝世,享年82岁。
3Amber4
A: Which do you find more important, money or friends?
B: Friends, of course.
A: Why?
B: I can always borrow money from friends.
钱和朋友
甲:你认为钱和朋友哪一个更重要?
乙:当然是朋友。
甲:为什么?
乙:我总可以从朋友那儿借到钱。
ONLY A FEW WORDS
At a court the judge is interrogating a mugger but gets into difficulty because the mugger is a foreigner who doesn't speak English. "Don't you speak English at all?" the judge asks. "Only a few words," replies the mugger.
"What words do you know?"
"Your purse or your life!"
几个英语词
法庭上法官正审问一个抢劫犯,由于该犯是一个不会说英语的外国人,审问很困难。"你一点英语都不会说吗?"法官问。"我只会说几个词。"抢劫犯回答。
"你会说哪几个词?"
"你是要钱还是要命!"
DON'T BE SELFISH
A mother is admonishing her son.
----Now, John, don't be selfish. Let your little brother share the bicycle with you.
----But Mother, I do. I ride it down the hill, and he rides it up the hill.
别太自私
一位母亲在劝告她的儿子。
"听着,约翰,别太自私,让你的弟弟和你共用一辆自行车。"
"妈妈,我是让他。我先骑下坡,他再骑上坡
wit123
上周借剧评《影帝的公主》还没追完,我却从剧中学会了悬念编排,和大家聊了一下‘悬念编排’。
说到悬念,在长篇小说里是吊住读者胃口的重要元素,在短篇小说里却是给作品‘定生死’的决定性因素。
其实今天这篇文,原本应是发栖白的短篇故事的,结果闹了个小乌龙。
因此,就借这个话题来和大家谈谈‘短篇故事描写’,毕竟也是目前网文写作需要的元素。
提高描写能力从这两点开始。“很多作者根本就不去观察,只是根据自己幻想中的形象去创造标准尺寸的角色。”
这段话来源毛姆的回忆录总结。每当下定决心想写一篇故事时,才感觉别人的下笔如有神,换成自己就是下笔如上坟。
对于写短篇故事来说,在描写细致入微的同时,更需简洁地表达。
1
从人物观察开始
要学着用医生或者是艺术家那样的眼光,去观察一个真实的人。看着一张脸,你要能看到五官的大小、颜色、形状和关系。
角色一出场你就要描写。只有细致入微的描写,才能创造令人难忘的角色。
尝试着去描写一个身边很熟悉的人,将ta的五官、身材、穿着分类进行细致描写,ta的身上有哪些特征令你印象深刻。
2
做出人物在所有场景的设想
看小说时,能将你带入故事的必然都是画面感很强的描述。这意味着作者应该用画面而不是叙述来表达观点和想法。
设想自己构建的场景发生在眼前是什么样?周围的环境?人物的情绪反应?事件发展?
场景中塑造画面感突出的不可或缺的5个元素:
(1)精心描写的角色
(2)随着事件发生不断加强的冲突或矛盾
(3)时间界限(何时)
(4)空间界限(何地)
(5)情绪界限(该场景在故事中的确切氛围)
在设想的所有场景都有5个元素后,第一个场景一定要抛出一个极具悬念的问题,将读者牢牢地吸引住,第一句话要勾起好奇心。
屿梦有话说。上文关于短篇小说的描述写法来源《短篇小说写作指南》,写作保姆级指导用书,亲测实用!
接下来,梦酱就总结一下‘描写的亲测经验’:
细致描写五官是画面感营造的起点越细致的描写,越容易发现眼前一亮的特征把场景画面描述当作是在演说ppt‘描写’只是这本书其中一个部分,后续会接着给大家分享对白、冲突、转场、中段、结局等其他部分的详细内容。
今日八卦:文章最后,梦酱要公开一下栖白的“乌龙事件”——他曾经在故事中写过的、心动的、暗恋的相亲对象,来找他时看到了准备今天发的故事,被感动了。现在栖白在和心爱的她约会呢,所以今天的故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最后,祝大家愚人节快乐。
愚(ba)人(gua)是假的,希望你快乐是真的~
以上,晚安。
我是屿梦,90后自由撰稿人,专注故事写作及个人阅读精进干货,希望能在写作路上遇见更多努力的你。
老兔子不乖
(一) 你只相信你眼睛看到的?原来我和信任如此不堪一击?一位女子身穿青色的衣服极其美丽像是天上下来的仙子。她看着前面的男子长的极其妖娆。我己经跟你说过了你不要靠近幻儿,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风浔抱着刚掉进湖里的上官幻儿走了。
留洛璃绝望站在那里。洛璃回到屋里收拾东西留下一封信便去找风浔,在桌子。看见他在照顾她。洛璃在心里:我爱你这几年比不上这个跟你相处几个月的上官幻儿。难道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我?风浔看见洛璃背着包袱便问你要离开这里?是,王爷以后再相见。洛璃说完便走出王府。
在路途中遇上黑衣人,便问:你们是谁?我们是王爷派来杀你。呵,就你们,一起上吧。不一会,便都杀完了,自己也受伤了。风浔你为了她居然想杀我,好,从今往后你我相见,我决不留情。说完便走了。
风浔在房间里想洛璃说的话,这时,一个丫鬟拿着一封信说是洛璃姑娘留下来的。看完,便让影去查。风浔,我没有把上官幻儿推尽湖里还有以前我都没有,我和你几年的信任和你认识上官幻儿信任就如此不堪。算了,反正我也走了。你多保重身体。
当天晚上,风浔知道了所有真相。便去上官幻儿房间跟她说了所有真相,便让她明日离开府上。回到自己房间让影调动所有暗卫去找洛璃。风浔嘴里念到璃儿我对不起你,对不起。
十年之后,洛映寒在十年之前创造暗影宫,而她就是暗影宫宫主。暗影宫居说里面都是高手杀人不眨眼心狠手辣从不手软。宫主更加厉害杀人速度非常快。洛映寒坐在秋千上呆着,因为,所有人都出去接任务了,副宫主也不知去哪了。过了一两个时辰。一个男人突然在洛映寒后面。玄你来了,你去哪了?玄冥:出去办点事情。他们一直聊直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炎,你怎么浑身是血?洛映寒便问到。宫主,炎是被风王爷伤。竟然敢伤暗影宫的,玄,你把炎带下去帮忙疗伤。那你呢?玄冥问?我去会会那个风王爷。好,你多加小心。嗯
谁?风王爷出声问到。来杀你的人。风浔听了一怔,这个声音像极了当年的洛璃可是像是拒人千里之外、冷漠、还有王者风范。风浔王爷听力果然厉害。说完便出来。风浔惊住了“璃儿,真的是你吗?我找了你十年,你怎么成了暗影宫的人。”抱住洛映寒说到。洛映寒推开风浔说到:请王爷自重,我是来杀你的,我不是洛璃,我是暗影宫的人而且还是暗影宫的宫主,还有我是洛映寒。风浔不敢相信是暗影宫的宫主。不,你就是璃儿。是又如何?那个爱你却软弱无能只会被他人欺负,你一次次的误解她,然而却为了那个上官幻儿去杀她。那个洛璃早就在十年前被你杀死了。现在你面前的是洛映寒,暗影宫宫主。
对不起,我知道你恨我那杀了我。杀了你?我突然不想杀你了。我们做个交易如何?什么交易?风浔问到。洛映寒说道:“我帮你拿到江山,你帮我给暗影宫一席之地,如何?”风浔:好,但是我也有一个条件。洛映寒问道:什么条件?风浔说做我的王妃。洛映寒没有犹豫说好。但是,事成之后我就离开。风浔说好。风浔的脸上展开了笑容他这是十年来唯一笑过。
风王爷,你放心我不会爱上你的。因为在我看来,甜蜜往往是毒药。说完洛映寒便用轻功走了。只留在风浔在那里,轻轻的说到。甜蜜往往是毒药。映寒、洛映寒,笑着说到十年了,我找了你十年,你却恨了我十年。天意弄人啊。我只是想让我弥补当年犯下的错。可你连这一点机会也不愿意给我吗?
(二) 几日后,风浔与洛映寒大婚,而这两个人都不穿喜服,因为他们知道这只是一场交易,不需要穿喜服。洛映寒一袭白衣更胜喜服,风浔也穿了白衣。他们两个人看起更像一对情人。可是像不像情人他俩各自清楚。
你先在需要扮好王妃就可以了,明日在和我去见圣上。风浔说到。好,希望你也能记住你说的话。说完,洛映寒便走了。你还是不肯原谅我,罢了,一起都是我的错。我一定会好好弥补你。说完,风浔也离开了,回到了自己房间想着如何夺皇位。
洛映寒回到自己房间,洛映寒说到:十年了,房间还是原来的房间,格式还是原来的格式。人还是原来的人,可是,心不是以前的心。洛映寒也没闲着,也在帮风浔想着计谋。这样,暗影宫就更强大了。然后,你就离开这个曾经伤心之地。继续过令人闻风丧胆的暗影宫宫主。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透明超人爱冒菜
永无,永无岛
文/绿亦歌
——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1.
2005年的夏天,我在香港科技大学做交换学生。
学校座落在海边的悬崖上,透过图书馆的落地窗可以看见波光粼粼的大海,我在那里度过了 许多许多个夜晚。
我学的是历史,来到这里只能读中文,全系只有我一个大陆人。
我住在离学校步行十几分钟的地方,上坡区里别墅林立,下坡区挤满了老旧居民楼,密密麻麻,毫无采光可言。两室一厅的出租屋只有五十平米,一个月房租五千人民币。
我家附近有24小时营业的7-11,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通宵营业的便利店,在我心中,它就代表着香港,永远明亮,永远都在那里。
我喜欢晚上洗过澡,披着半干的头发去7-11买三明治和酸奶,既是晚饭又是宵夜,这样会比在食堂节约很多钱。我一个人坐在街边的路灯下,用二手的mp3听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陈奕迅,不知道杨千嬅,就算在香港也只听周杰伦。
英俊的男孩子们开着上百万的跑车从山顶冲下来,在我眼前呼啸而过,还有穿着超短裙的女孩子们,他们看起来总是很开心,对我而言,他们就是另外一个香港。
很近,又很远,很耀眼,又很无情。
九月的一天,我在图书馆写作业忘记了时间,去便利店的时候已经只剩下最后一个三明治。我走到路灯下,看到一辆银白色的跑车,在月光下发出非常美丽的光芒。
穿着黑色套头衫的男孩子坐在我平常的座位上,旁边趴了一只百无聊赖的大花猫。
他在和猫咪说话,我听不懂粤语,但是我很喜欢他说话的语调,懒懒散散的,带着无所谓的笑意。
我盯着他和那只猫咪,站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这样很不礼貌,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他说:“你要唔要坐低(你要坐下来吗)?”
我低下头走到他旁边,和他隔着一只猫坐下来,我撕开三明治的塑料包装,想了想,鼓起勇气递一块给他。
他一愣,从我手里拎起三明治,两眼弯弯的笑,指着身边的花猫:“多谢,我可唔可以分滴俾佢?(谢谢,我可以分给它吗)?”
我点点头,他掰下一小块三明治,放在流浪猫的嘴边,它站起身体,犹豫地咬了一口。
他舒展眉头笑起来,手臂随意的搭在椅背上,吃掉了剩下的大半块三明治。我们就这样安静地坐着,谁也没有说话,我闻到了植物的味道,充满生机,大概是才下过雨。
不知道过了多久,跑车的低吼声打破了夜的宁静,几辆招摇的豪车顺着下坡路飙下去,然后又轰轰的倒退,停在了我们面前。
窗户摇下来,带着黑色耳钉的男生问:“乐之,你在这里干吗?”
他没说话,站起来,轻轻拍了拍花猫的头,然后对我笑了笑,走回那辆银色的法拉利旁,车门缓缓向上打开,他弯腰坐进去。
一队跑车扬长而去,他在最前面,山下的世界一片繁华。
我抬起手表,借着路灯读上面的数字,已经过了十二点。
2.
那天以后,我每天晚上去长椅旁,偶尔能见到那只流浪的花猫。夜里十一点,男孩子们勾肩搭背的从篮球场离开,年轻的情侣站在小巴车站边说悄悄话,能听见细虫的鸣叫声。
这是我最喜欢香港的一点,这里的夏天很长很长。
他再一次出现得大摇大摆。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夜里异常清晰,我才远远的听见,车身已经冲到我面前停下。
他从副驾驶座拎下一大口袋的猫粮,走到我面前。他的个子很高,挡住了大半的光。
我想和他打招呼,又怕他根本不记得我,只好木讷的半张着嘴巴。好在身边的猫咪跳出来,撒娇的叫了一声,然后纵身一跃,窜进他拎着的口袋里,冲着猫罐头一顿乱抓。
我和他被逗得一同笑出声,四目相对的瞬间,我低下头,他扬了扬手,大咧咧在我旁边坐下,装出很失望的样子:“今日冇三明治咩?饿死啦!”
我脸绯红的对他说:“抱歉,我听不懂粤语。”
他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换上普通话:“嘿。”
我松了一口气,指着还在抓着罐头的流浪猫:“它叫什么名字?”
他打开罐头,放在椅子上,在我旁边坐下来,摇头说:“我不是它的主人,我不能给它取名字。”
我想了想,说:“说不定它偷偷在心底给你取了一个名字,很久以后它会想起你,啊,那个给我买过猫罐头的人。”
他转过头来看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盛下了整座城市的光。
他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说:“那就叫它三明治好了。”
他对我伸出手:“我叫沈乐之。”
“阮鸢。”我说。
“是鸢尾的鸢吗?阮这个姓我也是第一次见。”
“嗯,我从内地过来,我的家乡在很远的北方。”我说。
低下头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鞋子,非常干净的白色板鞋,像是刚刚从货架上拿下来,昂贵的奢侈品,我偷偷把自己脚往回缩,藏入黑暗里。
后来的很多年里,每一次认识别的男孩子,我总是习惯性低头去看他的鞋,黑色的、蓝色的、棕色的,篮球鞋、休闲鞋、皮鞋……却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干净的白色。
我们都在红尘中苦苦奔波,除了沈乐之,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云间怎么会惹上尘埃?
下一次遇见沈乐之是在学校里。
在室内泳池的门口,他头发半干,软绵绵的塌着,看起来像个小孩子。
我低下头听歌,和他撞了个满怀,抬起头看见是他,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才知道原来我们是校友。
“小孩。”他叫我。
我和他面对面站在长长的天桥上,楼梯的尽头就是大海,中间是空空荡荡的风,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想哭。
“你在听什么歌?”他问我。
我不敢说话,摘了耳机递给他,他在我面前弯下腰,他太高了,我满脸通红,踮着脚尖,好不容易将耳机塞入他的耳朵。
周杰伦咬字不清的唱:“我顶着大太阳,只想为你撑伞。”
“哈,”他弯起眼睛笑,白色的体恤摆被风吹起来,他说,“小孩。”
我和他并肩走出学校,幸好夜晚没有什么人,我好害怕会遇到他的朋友。
怕他向他们介绍我,怕他不向他们介绍我。
我和他一起拿着猫罐头找三明治,在灌木丛中发现一簇刚刚盛开的花,“是菖蒲”,他对我说。
那天猫咪没有出来,但是我很开心,觉得离他很近。
我们坐在路灯的长椅下,一人一只耳机听歌,看了一会儿月亮,谁也没有说话。
分开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明天见”。
3.
我并不是每天都能遇到沈乐之。
有一次在学校的海边碰到他,下午三四点,阳光很好,我坐在石头堆砌的栏杆旁看海,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看到穿着黑色T恤的沈乐之,海风将他的头发吹起。
他身后站了五六个男生女生,男孩子们高大英俊,女生穿着超短裤,露出又长又直的腿。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好奇的打量我。
我大脑一片空白,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转身跑了很远。
似乎有听到他的朋友们问那是谁,幸好没有能听到他的回答。
有些时候,我希望我和沈乐之的交集只有那一处,便利店外的长椅和路灯,时间停在那里就好了。
让我忘记生活本身,忘记他的豪车、他的别墅、他的身份证、他的英俊和年轻气盛。
他生于斯,长于斯,他说着流利的粤语,吃海鲜和粤菜长大,他所有的朋友都在这里。
对我来说,这是一座必须说再见的城市。
我和别人不一样,我只是一名交换生,我的学生证只有一年的有效期,无论我考试成绩再好,我也拿不到一张这里的毕业证书,我所拥有的时间,每一天都是倒数计时。
晚上的时候,沈乐之在长椅边找到我。
“小孩,白天的时候我看到你了,”他俯下身,挡住路灯的光,“跑什么跑。”
我不好意思的笑:“上课要迟到了。”
“哈,”沈乐之在我身边坐下,“周末有空吗?”
“嗯?”
“玩帆船,他们问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周末的时候你一般做什么?”
“写作业,看书,”我说,“我很无聊的,我连旺角都没有去过,所以从来都分不清它和尖沙嘴。”
“你没有去过旺角?”他睁大眼睛看我,“你没开玩笑吧?
“坚尼地?太平山?跑马地?”
我一个一个摇头。
“你来香港多久了?”
我撒了个谎:“第三年了。”
沈乐之站起身,冲我眨眨眼睛,“走,我带你去旺角。”
“现在?”
半个小时以后,我站在旺角一家旧书店里。顺着窄窄的楼梯上二楼,阁楼里堆满了书,沈乐之站在一本老相册前翻了很久。
离开的时候,我买了一本《唐诗》一本《宋词》,竖立的繁体排版,价格不算便宜,但是我很想要买点什么,当作纪念或者其他。
我给他讲小时候看金庸的事,租书店一毛钱一本,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我最喜欢《白马啸西风》,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江湖恩怨哪有儿女情长来得浪漫。
“我的梦想是开一家书店,乱七八糟放很多书,任君自选,不用和我说话。”
“你好像很不喜欢和人说话。”他将手背在脑后,逆着人群走。
我点点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红灯亮,我和他一起停下来,站在午夜的香港街头,他对我说:“你已经很好了。”
第二天香港下了一场暴雨。
天气预报说有台风来袭,学校停课一天,香港人似乎对此习以为常,只有我一个人惴惴不安。
我在路灯下等沈乐之:“我找不到三明治了。”
他挥挥手,让我跟在他的身后。我们在7-11买了一只手电筒,沿着下山的路一直走。夜晚变得很安静,我们压低了声音呼唤三明治,怕惊醒了别人。
“小孩,你会离开香港吗?”他忽然问我。
我装作没有听见:“嗯?”
他耸耸肩:“毕业以后我想去美国,学电影,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的脸隐藏在黑暗里,幸好这样,他才不用看到我难堪的表情。
我问他:“你要拍电影吗?”
他点点头:“就拍香港好了,这里是我的故乡。”
大雨过后的灌木丛,散发着清新的香气。他忽然停下脚步,朝下坡路边的一个观景台走去,“你没有看过太平山的夜景吧?可以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
我摇摇头。
沈乐之回过头看我,他笑起来,说:“那你不用去看了,这里比较美。”
我的手放上他的手心,那是我第一次碰触到他,他的掌心微热,轻而易举的将我拉了上去。
沈乐之,你一定看过无数壮阔的风景吧?而我啊,我所见过的所有美丽,都不如在你身边,那些细碎的、平凡的夜晚来得动人。
让人想要铭记一生的,不是脚下的万家灯火,而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一阵风吹过,我们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我蹲下身,它一头栽入我的怀中。
我的宿舍禁止养宠物,沈乐之的家里人对猫毛过敏,我抱着三明治发愁,我从来没有经历过台风,我担心三明治多过于自己。
沈乐之拿出手机打电话,跟那边的人说:“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没过多久,一辆越野车大剌剌从山下冲上来,停在我们面前。一个穿白色牛仔短裤的女孩从车上跳下来,她的皮肤晒成迷人的小麦色,她皱着眉头说:“沈乐之,你知不知道你很烦人。”
在看到她的一瞬间,沈乐之的眼睛亮起来,他说:“宋明朗,给你讲过多少次,慢一点开车。”
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子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接过我怀中的三明治。
我记得那个夜晚,没有月亮,没有星星,也没有风,站在天台的顶端,可以看见整座港岛。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三明治。
4.
台风过境的时候,三明治在宋明朗家的窗户跌下去,前脚被摔成了骨折。宋明朗连夜带它去看医生,做完检查以后,才发现它的眼睛似乎受过伤,有一只看不见光。
宋明朗想要收养它。
我内疚得要命,我竟然从来没有发现三明治眼睛受伤的事,我从来没有想过它为什么会流浪,说不定是被之前的主人抛弃,又或者它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沈乐之安慰我说:“你想见它的时候,我带你去明朗家就是了,你不要难过。”
其实这样比较好,我在心底对自己说,我迟早有一天是要离开的,而它总有一天是要老去的。
有人替我照顾它,给它一个家,让它在看不见的地方也能安然入睡,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但是我再也没有去看过三明治,没有说再见,它在我记忆里就不会老去。
没有了三明治,我原以为我和沈乐之失去了相见的理由,可是在第二天,我顶着半干的头发气喘吁吁的跑到便利店门口时,看到穿着黑色卫衣的男孩扬了扬手上的袋子,挑起眉头对我笑:“下次再迟到的话,可就没你的份了。”
我们坐在一起,他教我玩ps3,最老土的超级玛丽,可以跳上云端。他喜欢陈奕迅,教我唱《不如不见》,“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我只会唱这一句,因为它听起来和国语很像。
香港的冬天来得很晚,但是气势汹汹。
学校在海边,每天都是大雾弥漫,衣服和毛巾总也晾不干,我和室友想要买一架烘干机,在超市看过价格以后又放弃。
我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膝盖受不了,在夜里疼得厉害。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搬凳子在窗边数星星,数着数着才意识到,等冬天结束的时候,我就该离开了。
回到我的故乡,那里什么都好,只是没有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沈乐之带我去吃桥底大闸蟹,两千块钱一盘,我却连怎么吃都不会,尴尬的低下头,手上的钳子一用力,蟹肉被夹得粉碎。
沈乐之摇头:“女孩子只用负责吃就好啦。”
他帮我把蟹腿一只一只剥好,就着温热的梅子酒,从嗓子一路呛到鼻子。
吃完了螃蟹,我开始肚子痛,额头上冒冷汗,一步路都走不了。站起身的时候,回过头看,凳子上红了一大片。
沈乐之脱下外套,蹲下身把它系在我的腰间,然后站起来,拍了拍我的头,说:“小孩。”
我才知道,螃蟹性寒,生理期是不能吃的。
沈乐之去便利店给我买止痛药,他皱着眉头认真的读上面的注意事项。我浑身冰凉,吃过药以后有一点困,沈乐之小声开口对我说:“你跟我回家吧。”
那是我唯一一次去到沈乐之家。矗立在上坡区的别墅,车库里摆不下的百万豪车就随便扔在路边,管家和保安彻夜不眠,毕恭毕敬的站在道路两旁叫他少爷。
我是个蹩脚的灰姑娘,低着头不敢说话。
沈乐之的父母不在家,他让我睡他的房间,他想得这样周全。自从来了香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房间,他的一间卧室能抵过我租的整个屋子,他在床头点上一支香薰蜡烛,拍了拍我的头,说:“晚安。”
我关上灯,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生怕弄脏了他的床。
他和我仅仅一墙之隔,我伸出手,在黑暗中触摸到那道墙,很厚很厚,地上的暖气也不能让它温热起来。
我一夜未眠,枕头太软,蜡烛的味道太好闻,衣架上甚至还挂着他的外套,我怎么可能入睡,我明明已经身在梦中。
我侧过头,看着海上的日出一点一点升起来。我偷偷起身,洗了沈乐之的外套,翻到背面的时候,看到上面的商标,我盯着那串英文看了很久,苦笑出来。
沈乐之将早饭端到我的房间门口,看到我已经收拾整齐,愣了一下:“你应该多睡一会儿的。”
我笑了笑,把衣服递给他。他也露出一个苦笑:“你不必自己洗的。”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
那天以后,我们一起约饭,沈乐之总带我去吃一些暖和的食物。
我们去24小时营业的一兰拉面,一个人一方小隔间,凌晨三点,客人很少,能听见店员用水洗盘子的声音,我会连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
香港真奇怪,我一边在深夜喝着海鲜粥一边想,遍地都是有钱人,开着跑车吃路边摊。
遇见沈乐之以前,我和香港互不相干,它走它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是沈乐之让 我一点一点爱上他。爱它的冷漠,爱它的璀璨,爱它的倔强,爱它夜夜美丽的维多利亚港,对着大海发出一声叹息。
5.
冬天很快就结束了,岛屿没有春秋。
我和沈乐之难得在白天撞见,他从市区给我买来牛奶布丁,我穿着拖鞋跑下楼找他,他冲我招招手:“你来。”
我跟着他绕过邻居家晾在外面的衣架,拐了一个弯,他停下来。
我站在一个窄窄的下坡路的尽头,小道蜿蜒着去往天光很远的地方。两旁是不高的三层楼房,已经上了年代,墙壁斑驳。
可就在一堵墙的顶上,有一大簇我从未见过的花,鲜艳而热烈的开放。
我扬起头问: “这是什么?”
“三角梅。”他说。
“真美啊,”我呆呆的望着墙顶的三角梅,灿烂的颜色,在阳光下放肆的张扬着,那是我不曾拥有的青春,“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美丽的花。”
这是只属于炎热的南方才有的花。
于是我给沈乐之说起我的家乡:“在很北的地方,一年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冬天,暖气会供应到四月份。十月以后就不敢出门了,外面大雪纷飞,看久了让人寂寥。天黑得早,四点过就放学,店铺也打烊得走,晚上七点过走在街上空空荡荡的。女孩子们也不爱打扮,城市很小,连咖啡厅都没有几家,我们那里总是吃面食,河粉是来了南方才第一次见。”
“真是截然不同的地方啊。”
“是啊,”我揉了揉鼻子说,“好在很安静,像是可以一个人住一辈子。”
“那就这么决定了。”他忽然说。
“什么?”
“冬天的时候,去你的故乡看雪啊。”他理所当然地说。
我被吓了一跳,连连摇头:“差瑞士和芬兰很远,你住不习惯,也吃不习惯。”
他没说话,笑吟吟的看着我,我和他四目相对。
沉默片刻以后,我终于笑起来:“那就一言为定了。我带你去滑雪,还可以在结冰的湖面上放烟花,又冷又明亮。”
再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期末考试,我和沈乐之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一直到最后一门课结束,我回到卧室里,室友问我,要不要帮忙收拾行李?
我指着自己窄得转不开身的房间,“没什么东西。”
床头放了两本书,《唐诗》和《宋词》,还有一张陈奕迅的CD,是沈乐之送的。
我给他发短信:“我想吃车仔面。”
沈乐之开车载我去吃面,我们一人拿一张菜单,用铅笔在上面勾画,面的种类、粗细、软硬、配菜和汤底,都要自己来选。
等面的时候,我对沈乐之说:“今天我请客。”
他无所谓的点点头。
“还有一件事,我学会唱《不如不见》。”
沈乐之百无聊赖的转着铅笔,“这首歌其实还有国语版本,叫好久不见。”
我想了想:“我觉得还是《不如不见》比较好。”
“为什么?”
“歌里不是唱了吗,因为无论如何都回不到相爱的时光了,经年不见的岁月,让彼此早已改变。”
沈乐之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只说:“说不定有天你会懂。”
面条端上来,我吃得很慢,把汤底都喝得干干净净。
那天有很好的月亮,他笑着对我挥挥手:“明天见。”
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我想要把一切都告诉他,想为了我那颗卑微的心向他道歉, 向他鞠躬,告诉他对不起,我撒了谎,告诉他,我要离开了,然后看着他的眼睛问他,沈乐之,你会不会想念我。
我微微张嘴:“我……”
对面跑车的车灯亮起,闪闪发光的明黄色,车门打开,沈乐之侧过头:“嗯?什么?”
我摇摇头,微笑着向他说“明天见”。
他换了一辆又一辆的车,对他而言像是玩具一样的东西,我可能一辈子都够不到。
我又怎能妄想,得以在他的生命中驻步。
6.
要告别一座城市其实很简单,交通这样便利,有直达机场的大巴,五十四块钱的车票,没有比一碗车仔面贵上多少。把电话卡和八达通都注销掉,会退还你当初的押金。
我只有一个30寸的行李箱,里面塞满了我一年来的衣服、电脑、日用品,便利店的发票。然后穿过一个又一个的隧道,偶尔能从窗外看见大海,偶尔是连绵的山,汽车一路向前,街头的每个人都行色匆匆。
我离开的那天,香港落下一场大雨,夏天结束了。
九月开学,我升入大学四年级,我迅速的跌入毕业这个巨大的漩涡,在港岛的日日夜夜,像是一个久远的梦。
我参加考研,没日没夜的复习,只想考入广东。
周围的朋友都劝我在本地找份清闲的工作,“反正历史学来也没用。”
我觉得她们不会明白,当你见过更广阔的世界的时候,你就没有办法再心安理得的说服自己将就。
考研成绩出来的那天,我爸爸在办公桌前突然晕倒,送到医院抢救说是脑溢血,好在还算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大概需要在病床上躺很长一段时间。
我和我妈两个人绝望地坐在床边,医院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大门和走廊永远吵吵闹闹,人流如织,但是你走进病房,又会觉得它静得荒芜。
我查到自己的笔试成绩,全专业第一。我一个人呆坐在房间里,心底沉甸甸的,没有丝毫的欢喜,音量里一首一首的放着陈奕迅。我想和谁说说话,随便说点什么,说香港的雨下起来没完没了,说超市的水果又贵又小,说我们去西贡的岛上晒太阳吧,说考试结束以后一起去看海吧。
可是没有人。
那时候我已经换回了内地的手机号,和沈乐之彻底失去联系。其实要找一个人很简单,我翻墙去他的推特上看他的更新,不太多,最近的一张是学校下着雨的露天游泳馆。
我趴在桌子上,在深夜哭得不能自已。
沈乐之,沈乐之,沈乐之。
我放弃了复试,决定留在本地,去大学做图书管理员。工作内容轻松,每天按时上下班,有足够的精力去照顾父亲。上班的时候还可以读书,福利待遇也好,亲戚都说,说不定研究生毕业都撞不到这样的活。
我应该感到庆幸,不是吗?
很偶尔我会偷偷上一次推特,去看一看沈乐之,他果然如当初所说,去了美国读研究生,学电影,还在合照里看到了那个叫宋明朗的女孩,然后他的更新越来越少,终于没有。
但是我知道,他的人生会一直精彩。
后来有一个夏天,陈奕迅来邻近的省会城市开演唱会,办公室的同事抢到两张票,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我笑着拒绝,“我很少听他的歌。”
那天是父亲复诊的日子,晚上的时候,我在医院门口吃宵夜,打开朋友圈,被陈奕迅的演唱会刷了满屏。我认真的在每条状态下点赞,但是没有打开任何一张图片或者视频。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离开香港的那一天。
从我的学校坐大巴去香港机场,在路途结束的时候,会经过一座跨海大桥。我一直记得它的样子,在阳光下亮晶晶的,像眼泪,又像是他的笑容。
我梦到了我的男孩,梦到许多个深夜,他带我去吃地道的汤粉,加咖喱鱼丸。喝港式奶茶,配刚出炉的鸡蛋仔,还有放了黄油的菠萝包,一口咬下去,脆皮掉了一地。
他在梦里对我伸出手,说:“既然来了香港,就别走啦。”
万幸的是父亲恢复得很好,两年以后已经能靠着轮椅行路,他变得很轻很轻,母亲退了休,两个人每天坐在窗边看书,聊天,真羡慕他们有说不完的话。
有天父亲把我叫到身边,听说最近沿海很多公司来这里招人,你去吧。
我趴在他的膝盖旁,他说,人生是你自己的,继续看你这样蹉跎生命,我会愧疚至死。
我的家乡在偏远的北方,我在这里度过了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所有人都以为,连我自己都曾经以为,我会在这里度过我的一生。
朋友说,“脑子被门夹了?深圳房价多少钱一平你知道吗?”
那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五点不到,夜幕已经落下。我说:“你知道吗?在炎热的南方,有一种叫三角梅的花,那是我见过最美的花。”
来年四月,三角梅开的时节,我收到一家公司的消息,在福田口岸,出境就是香港。
面试的时候,对方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认真的回答,存很多的钱,开一家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女孩子不应该都想开书店吗?”
“我以前也想要开一家书店。”
“为什么改变了心意?”
我笑着回答,“因为便利店比较赚钱。”
我莫名其妙被录用,去到深圳,常常夜里十点过才下班,随便在便利店买点关东煮,一个人的生活,不好也不坏。
以前在香港的室友给我发消息,让我去香港找她玩,我迟迟没有回复。
有次和同事逛街,经过Jo Malone,几个女孩子在试香水,我不知所措的停下来。
好几年前,我在沈乐之的房间,他为我点的那一只香薰蜡烛的味道,原来它叫英国梨和小苍兰。
我终于找到它,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每个周末,我都会去海边走啊走,不停走,远远的望着香港,看到它一直在那里,就很开心,但是我知道,再靠近一点的话,就会变成不开心。
曾有过沈乐之的香港,没有了沈乐之的香港。
7.
三角梅开的时候,香港上映了一部电影。导演是个新人,据说家里背景了得,所有的大牌明星都自发给他做宣传,很多人愤愤不平,说你们这些天之骄子。
电影叫永无岛。讲一个女孩跟着父母从大陆偷渡去香港,在那里认识了离家出走的小少爷,他教她学粤语,骑摩托载她在中环飞驰,后来香港回归,女孩一家回到内地,十六年后再回香港,只找到小少爷曾经为她留下的一把钥匙。
电影里,女主角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很多的阳光和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男主角说:“你已经很好了。”
我在满座的电影院里,泪如雨下。
我想起我二十岁的夏天,一个看起来永远不会结束的季节,我和他并肩走在旺角的午夜里,我同他讲起我小时候的回忆,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
啊,那个和我一起看过月亮的男孩子。
电影院的灯亮起来,我在朦胧的泪光中,再一次看到他的名字。
很多年前,我给他说,还是《不如不见》的好。
他回答说,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懂。
我记得那时候沈乐之偶尔会抽烟,我不喜欢别人抽烟,但是很喜欢看他抽烟。我喜欢他身上一切的味道。
“真好闻。”我说。
“这是薄荷味的烟,”他笑着说,“你要不要试试看?”
他拿下嘴里叼着的烟,凑到我的眼前,若隐若现的光亮中,我看见了他的眼睛。
他凝视着我。
我吸了一口,果然满肺的薄荷味,我弯下腰大声咳嗽,满脸通红,被呛得流下眼泪。
他哈哈大笑起来,揉了揉我的长发。
往后分开的许多年里,很想很想他的时候,没有办法克制自己的时候,我都会抽一支烟,在缭绕的烟雾里,才能再一次回到那个夏天,再一次看到我的少年。
他站在那片若无若无的烟雾里,看着我的眼睛,微笑着说,小孩。
沈乐之,你知道吗,其实我也想要做一个小孩。小孩多好,很容易快乐,很容易相信,也很容易忘记一个人。
小孩才说永远。
8.
我辞掉了工作,剪掉长了发,回到故乡,用攒下来的钱开了一家便利店,叫“三明治”,24小时营业。
到了四月,北方的暖气还没来得及关,有天夜里,我一个人在便利店里清点货物,有一只流浪的猫咪,站在门口,看着我手中的三明治,一声一声的嘤叫。
电脑里陈奕迅唱,“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会再聊天。”
我怔怔的看着那只猫咪,泪如雨下。
许多年前,我去到香港的第一天,室友问我,你啊,一个学历史的,来香港干什么呢?
我认真的回答,“因为所有的这些,闪着光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回忆。”
那一年我20岁,脸上有青春痘,天生皮肤黑,脸上有点婴儿肥,偶尔会跑步,但是吃得也多,所以总是瘦不下来。
香港明明很小,但是对我来说却很大,我不敢独自去市中心,那里人山人海,每个人都形色匆忙,女孩子们手上拎着我分不清品牌、永远也买不起的包包。
那里有看得见大海的港口,山路曲折,跑车的发动机惊扰了夜的宁静,从我住的房间走下去,会路过一面开着三角梅的围墙,还有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
那里的夏天很长,像是永远不会结束。
我曾经在那里,遇见过沈乐之。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零度
答应我,把它看完
洛朗是个性子清静的人,可书童偏偏是个爱看热闹的孩子。十五这天临安城里有庙会,洛朗拗不过那孩子,只得对府上道是自己想去看看,带着那孩子出了门。
街上一改平日江南流水般的安静,四处挂着五彩的花灯,熙熙攘攘的商贩和人群,好不热闹。洛朗正对喧闹的环境皱起了眉头,却发现那孩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洛朗正在桥上出神,忽然被小贩的高声惊醒:“ 看姑娘穿的这般华贵,难道连两文钱也拿不出吗?”
原来那女子看上了这摊位上的面具,取了一个戴上后才发现没带银子出来。本想取下换他作罢,可被小贩这么一喊,众人都看了过来,嘲笑的眼神一道道落在了她身上。她戴着面具,洛朗瞧不见她的表情,只瞧见了她通红的耳根。那女子穿着一件浅蓝镶紫蔷薇长裙,外衬着一件月牙白色锦织琵琶襟大褂,腰间轻束一条淡粉钻坠流苏腰带。锦衣华服的样子,一看就大户人家的小姐,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她一时气恼,褪下手腕上的镯子道:“这可是最好的墨玉,换你一个摊子都够了。
“你说是最好就是最好的了?”那小贩眼疾手快地收起镯子,还不忘揶揄一句。
“哪有让大小姐自己带荷包的。”洛朗挤出人群道,“是我贪玩走开了,真对不住小姐。”随即扔了一锭银子给那小贩,“把小姐的镯子还来。”
小贩极不情愿地拿出镯子还给了小姐。她接过镯子攥着,随着洛朗走出了人群才轻声道:“多谢公子,请问公子名性,改日必当奉上谢礼。”
“区区小事罢了,小姐客气了。”洛朗爽朗一笑,杏状的眼睛微微一闪。他本就生的好看,这日穿着的是墨色的缎子衣袍,一副翩翩贵公子的样貌。
此时临面突然跑来了那名小书童,他全然没有注意到女子的存在,一把拉住洛朗大声道:“公子,我可找到你了。”
那女子见着微微有些尴尬,柔声一道一句告辞,转身就要离开。洛朗忙甩开了书童:“姑娘......”洛朗伸手想要拉住她却只扯下了她腰间的一枚半圆形玉佩,再抬头便只能看着她投入茫茫人海中了。
洛朗借着满街的灯火仔细端详那枚玉佩,通透明亮,是上好的翡翠,上面刻着一个字,“东”。
青辉之下的这场相遇叫洛朗怎么也不能忘怀,原来动心就是这般滋味。无需有人点燃引子,那簇绚烂的焰火就兀自绽放在他们之间。洛朗不愿留在府里,父母总是催着他的婚事。他看着恢复了宁静的街道,失神望着面具摊位的位置,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那场相遇,虚幻的恍如梦境。
“哎哟。”洛朗迎面撞上了因为面容俊美的男子,那人穿这个米白色的锦缎,袖口是镂空木槿花的镶边,白嫩的脸上微微有些红晕,眨了眨眼睛竟有些流盼生光的感觉,而他却用完全不同于脸上羞涩表情的不满语调,高声说了一句:“你怎么回事啊!”
“不好意思。”洛朗一愣,立刻歉意到。
“不好意思就算了吗。”他不依不饶,一副赖上了洛朗的模样。
“那公子的意思......是洛朗只得好声问道。
“ 请我喝一杯吧。”那人对着一边的酒楼努了努嘴,径直走了进去。
洛朗原本对这个路上窜出来蹭吃蹭喝的人没什么好感,可是和他一聊倒觉得对方是个很有见识的人,十分投缘,一下子称兄道弟就要去结拜。
那人说自己叫刘离。
琉璃?洛朗笑了起来,他长得本就俊俏,还叫了这样女气的名字。
洛朗得知刘离是初到临安城,便邀他住到了洛府上。
几日后洛府忽然装扮的喜庆起来,洛朗问过母亲,母亲却道:“为你迎亲啊。”
“我什么时候说要去娶亲了。”洛朗一下急了起来。
“你不总说别烦你吗?那我自然去替你操办了。”洛夫人一副十分有理的样子。
东方家是玉器世家,东方大小姐的样貌品相也都是极好的。”洛老爷说着走了过来,语气有些严厉。
“我不娶......”洛朗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只是下意识的握住手中的那枚半圆玉佩,仅凭这这样一块玉佩,他要怎样才能找到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姑娘?
洛老爷察觉到洛朗的动作,走过去夺过他手中的玉佩,突然笑了,洛朗不解的问:“您笑什么?”
洛老爷高兴的说:“这个玉佩上的东字是东方家的东西,你是怎么得来的”
洛朗笑意满满的对刘离说他要娶亲了。
琉璃震惊地问:“你竞会同意父母安排的婚事。”
“不,我是真的喜欢她。”
新婚那日洛府喜气洋洋,洛朗被宾客灌了许多酒,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却见刘离一个人在廊上喝酒。便问:“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喝闷酒。”
“我得好好想一想。” “想什么。” “我,其实我是女儿身。我的名字确实是琉璃。”
洛朗的酒一下醒了,过了一会,他定神一笑:“难怪你长得那么美。” 随即头也不回的进了新房,看到风冠霞帔的新娘之时,他全然忘了刚才的小插曲。他喜欢的女子,也是父母为他安排的妻室,这般巧合,莫不是天意,他要怎么还会去中意其他女子?
洛浪掀开喜帕,柔声道:“你的名字,是琥珀?”
“嗯。”新娘赧然一笑。
“琥珀琥珀,果真是好名字。”洛朗笑了一下,把那枚半月形的玉佩递给了琥珀,“还给你。”
“什么?”琥珀有些错愕。
“那是你不愿留下名性,我情急之下便扯了你的玉佩,想做个相认的凭证,你不会怪我吧?”
琥珀这才看清楚那枚玉佩,笑着拿出腰间挂着的另一枚半月形玉佩,上面是一个“方”字,“这是父亲给我的,他说来日要将这枚“方”赠与我的夫君,合在一起就是圆月,团团圆圆。琥珀的脸柔白细腻,脸颊上的浅浅梨涡更是添了几分温情,烛光之下琥珀说话的样子让洛朗一下子沉醉了。
洛家少爷极为宠爱新少奶奶,这东方琥珀确实如洛老爷说的一般:面容姣好,性格温柔,对下人也是和颜悦色,却单单有一点—对琉璃没有好脸色。
洛朗想着女子吃醋本就是正常的事,琥珀这般对琉璃反倒说明琥珀在意自己,于是由着琥珀,从不责怪。
琥珀总是说:“官人喜欢琉璃妹妹吗?若是喜欢,我是不介意给她个名分的。”
洛朗只是皱皱眉头:“说什么呢,能娶到你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分。”
洛朗不是不明白琉璃对他的情意,琉璃固然是让他欢喜的女子,可是他早早遇见了琥珀,从此眼里再也容不下别人了。而琉璃呆在洛府也成了尴尬的存在。
待到一次琥珀与琉璃同在院子里喝茶,罩在这浮世花园上轻纱琥珀才被一把掀开了。
新婚那夜琥珀初听了洛朗的话还以为他是喝醉了胡言乱语,看到那枚玉佩才渐渐明白了几分。原来洛朗要娶的,不仅是东方家大小姐这个身份,更是玉佩的主人—东方琉璃这个人。可他却不知她长什么样,唤什么名字。
在世人眼中,东方家确实只有一位小姐。
琥珀本是琉璃的姐姐,是东方家真正的大小姐,可惜他的母亲多年前伤了容貌,被东方老爷厌弃了,只一个人带着琥珀住进了西苑的阁楼里,久而久之,全家人都以忘了那位毁容的姨太太和庶出的小姐,只道东方家的大小姐就是她妹妹东方琉璃。
琥珀屏退了下人,终于得了个四下无人的机会,这才一脸讥笑的对琉璃道:“妹妹这样的千金之躯,怎么舍得在洛家扮一个流浪的旅人呢?”
琉璃毫不理会,只顾问自己想要知道的问题:“你一直住在西苑,何时认识的洛朗?”
“你管的着吗?”琥珀悠悠地饮下一口茶,她穿着湘红绣大朵金丝牡丹的绸缎长裙,发髻上插着掐丝飞凤珠钗,手腕上的羊脂白玉在阳光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雍容华贵琥珀,俨然一副少奶奶的模样。
琉璃若有所失的在临安城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日面具摊的位置,依旧是空空荡荡的,像她的心一样。琉璃走进了那日初与洛朗喝酒的酒楼,叫了两壶酒。
刚小酌了两杯,就忽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正是洛朗
“怎么一个人在喝酒?”洛朗说着便坐了下来。
琉璃借着酒劲儿道:“说说你和琥珀的故事吧。”
洛朗轻轻一笑,将十五庙会那日的相遇娓娓道来,却未发现琉璃的脸色正在一点一点变得苍白。
自己才是这枚玉佩的主人,那日在庙会上对这位出手相助的翩翩少年动了真心,才抛开东方家大小姐的身份,男扮女装回头去接近他,殊不知洛朗已有了心上人。琉璃本以为洛朗与琥珀真心相爱,也就认了命,只想留在他身边默默祝福。
却怎么也想不到,到头来竟是这样的阴差阳错。
洛朗说完了,仰头喝了一大口酒,缓缓说道:“其实琉璃,若没有琥珀,我定会喜欢你的。”
原来琉璃受不了拘束,早些年便离开了东方家一个人闯荡江湖,逢年过节才回家看一看,这年春节刚过,洛家便催着东方家办喜事,两家早已下聘书,东方老爷便也不好推辞,可他们那宝贝女儿不到明年春节是回不来了,思前想后,只有让西苑阁楼那位真正的东方小姐代为出嫁了。反正聘书上写的本来就是东方家的长女,有没有指定名性。
东方琥珀就这样嫁到了洛府,当清楚了洛朗与琉璃的初识,就顺理成章的演起了玉佩主人的角色。
“你又没有见过她,就知道自己喜欢她,就怎么知道她一定是玉佩的主人吗?”琉璃本还想说,你怎么知道东方家就只有一位小姐,可话到嘴边还是生生地咽了下去。
因为洛朗道:“我自然知道。”
他对心里的爱意,这样的自信。
琉璃还是有这一个大家小姐的骄傲的,她不要可怜巴巴地去告诉洛朗自己才是玉佩的主人,自己才是他应该喜欢的人。这样去求他的一丝怜悯,琉璃做不到。
琥珀洛朗和琉璃一起喝酒回来,自是不悦,蹙眉道:“妹妹一个女孩子,这样出去喝酒像什么样子。”
“我又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喝个酒也没什么吧。”琉璃望着琥珀,眼神让琥珀不寒而栗。
趁着洛朗吩咐下人准备些汤点的间隙,琉璃压低声音与怒气对琥珀说:“你明知道那枚玉佩是我的。”
“知道又如何?”琥珀勾嘴一笑,旋即“唉呦”一声,洛朗回过头来,琥珀一脸委屈,“我只不过是说妹妹一句,妹妹何必动气推我?”
洛朗看也不看琉璃诧异的表情,只顾关切地问琥珀:“伤着哪里了没有?”
琥珀眼泪汪汪:“琉璃妹妹若不喜欢府里的规规矩矩,官人你强留她也没有用,反倒惹她不欢喜,也坏了洛府的规矩。”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琥珀加重了语气,好让琉璃明白,把那件事说破了,东方府和洛府的名声都毁了。她继而道:“爹娘本就不喜欢她留在这儿。”
“爹娘那里多亏你劝着。”洛朗柔声道,丝毫不介琥珀这样摆明了说要琉璃走,在琥珀面前,他好像总是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理智。
琉璃明白,她回不去了,东方府的大小姐成了东方琥珀,她已经嫁到洛府做了的少奶奶。
东方琥珀当了十多年的隐形人,如今换她东方琉璃成了不该存在的人。
琉璃咬咬牙想要离开,离开烟雨朦胧的江南,再也不记得叫做洛朗的少年,再也不记得十五那日璀璨的相遇。
可后来琥珀笑着对琉璃说:“我那日是说笑的,妹妹可不要介意,妹妹若走了,洛朗自然是不欢喜的,我也无聊,是不是?”
“洛朗心里只有姐姐,哪来的不欢喜呢?”琉璃惨惨一笑,眼神却冷厉地让琥珀心里一颠。
琥珀定了定心神道:“我和妹妹打个赌如何,既然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你,你愿不愿意和我打个赌,赌你就日日夜夜在他身边,看他会不会弃了我重新爱上你。”
琉璃听了有些悲凉,是啊,洛朗一见钟情的人是自己,可是自己在他身边这么久,他却一点也没有动心。
琉璃是争强好胜的性子,随即没好气地道:“赌就赌。” 她没有注意到琥珀嘴角扬起的笑意。
琉璃不知道,这一赌,就堵上了她的全部。
事实是,除了赌气,有时候琉璃一个人出来喝酒,喝着喝着就会想起洛朗的脸,她早已习惯有他的生活,早已离不开他。
没有人知道洛朗爱的究竟是东方家大小姐的这个身份,是玉佩主人这个美好的回忆,还是琥珀这个人。可无论是哪个,都不是东方琉璃这个活生生的人,这一个人日日在他身边的人。
那日琥珀坐在院子里,见着琉璃进来,便抬起手,摇晃着手那枚半月形的玉佩,让阳光在上面闪烁出明媚的光彩。然后对琉璃道:“你的东西,要看看吗?”
琉璃毫无防备地走过去,正要从琥珀手中接过那枚原本属于自己的玉佩,洛朗突然走了过来,琥珀的手指一松,玉佩“啪啦”一声掉到了地上,四分五裂。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琥珀一下子站起来,气恼道。
“怎么了。”洛朗见状急急走了过来,看见地上碎裂的翡翠变了脸色。
“琉璃妹妹说想看一下我的玉佩。”琥珀恼声道,随即变了语气对洛朗嗔怪道,“都怪你,要不是你突然进来,吓着妹妹,她也不会失手。罢了,碎了就碎了吧。”
“怎么就碎了呢......”洛朗显然十分在意这枚玉佩。
琥珀道:“我都在你面前了,还有它做什么。”琉璃分明瞧见了琥珀嘴角胜利者的笑意,她转身拂袖而去,过了一会儿洛朗也走了出来,瞧见琉璃一个人在廊上出神,过去问了一句:“你当真是不小心?”
“难道我还是故意?”琉璃也是一副气恼的样子。
“琉璃,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好妹妹,我希望你也能明白,我是真心喜欢琥珀的。”
“你与我说这些做什么,难道我想嫁于你不成?”琉璃没好气地转过头去。
“琉璃,你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我替你做个主l找个好人家嫁了吧。”洛朗叹了一口气。
“不劳哥哥费心。”琉璃转身愤然离去。
曾经,她不喜欢东方府上的那些规规矩矩,更不想依着父母的意思,嫁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子,而今在看,也许上天的一个玩笑吧。
后悔吗?琉璃无数次问自己,如若时光重回那个冷月青辉的夜晚,如果自己在摘下面具,自己告知他名性,他们便会幸福美满。
可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就算自己没有这么做,洛朗依旧是幸福美满的。
“你是故意的。”琉璃找到琥珀。
“当然。”琥珀一笑,在心里冷冷讽刺着琉璃单纯无知,真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家小姐。
“为什么?”琉璃问。
“你看他多紧张那枚玉佩是不是,说明他就是喜欢那枚玉佩的主人嘛,我只不过是想快点看见赌注的结果罢了,这样不是更有意思吗?”
琥珀嫣然一笑,她确实生的漂亮,和这个绚烂的马瑙耳坠,笑起来一副倾国倾城的妩媚模样。
东方琥珀很快有了身孕,琉璃心里自是苦涩不可言,对琥珀的讥讽也不再回嘴,因为琥珀说,我怀着的可是洛朗的孩子,你若是让我生气,伤着孩子,对得起洛朗吗?然后便顺理成章的使唤起琉璃来。
琉璃记得那是一个秋日,那年秋天的风特别大,院子里的银杏叶子落了一地。东方琉璃和洛朗的缘分,就在这一日尽数化为烟雾了。
琉璃帮着厨房的小丫头,把刚炖好的燕窝给琥珀送去,琥珀一反常态地笑着迎接她,然后拉过琉璃的手臂,附在她耳边道:“怎么样,羡慕我吧?”
琉璃听了不悦,杨手甩开了琥珀,然而琥珀居然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洛朗进来只看到眼前的情景,“你做什么?”他厉声问责,扶起了琥珀, 而地上的斑斑血迹早已道明了这一切无可挽回。
琥珀的孩子没了,刚一醒,她便大哭起来,怎么也劝不住。好不容易静了下来,洛朗问她是怎么一回事。
琥珀带着哭腔说:“我见妹妹拿了燕窝过来,好心好意想送妹妹些花茶做回礼。妹妹确实我假惺惺。几句不和,就动手打我。”说的一板一眼栩栩如生,让琉璃百口莫辩。
“洛朗,你这般相信他是不是太有失公允了?你可知道东方家......”琉璃急急道,可洛朗并没有给琉璃说出那句话的机会, 那句她想说了许久的话。
你可知东方家不止有一位小姐。
洛朗听也不听流利的解释:“你还是戒不掉你的江湖风尘。”
他说的是“江湖风尘。
他喜欢的,也许真的是琥珀这样温婉可人的女子,也许没有那么玉佩,洛朗也会喜欢上东方琥珀的。
这个赌,琉璃终是输了。
“少爷。”一个小丫鬟走了进来,一脸尴尬的样子。
“什么事?洛朗蹙着眉问。
“我刚才拿这个那碗燕窝出去的时候碰到大夫,他瞧了瞧说这燕窝是藏红花泡的水熬的。
洛朗一把打碎木案子上搁着的蓝釉花瓶:“琉璃,那是一个孩子,是一条命。”他顿了顿,“不是我容不下你,是你自己容不下你自己。”随即转身走出了房间。
“算了吧。”琥珀高声道,琥珀弯过身作势要扶琉璃一把,袖子不小心碰到了床边案几上的杯子,灼灼的红疹瞬间就留在了琉璃的一脸颊上。
“哎呀,这可怎么办?”琥珀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忙叫人拿冷水请大夫,乱了一阵后下人们都各自去忙了,房间里只剩下琥珀和琉璃。
琥珀说:“你见过我娘的,你一定记得我娘脸上那疤痕吧。那样的面容,定是叫人过目不忘的。”琥珀拿起桌上的铜镜,端在琉璃面前,“你看,像不像。”
如果琥珀不说,琉璃确实不知道家里还有这么一段往事。
琉璃的母亲是东方姥爷的正室夫人,这是他们的父母包办的门当户对的婚姻。日子久了,自然会烦闷。随着朋友们起哄,很快他便又娶了一个姑娘进门。少奶奶倒是很有大家风范,不哭也不闹,说要娶就娶吧。这位姨太太很快有了孩子。少奶奶的父亲怒气冲冲地责骂她,如果是让旁人生下长子,你嫁到东方家还有什么用。真是一点心眼都没有,然后絮絮叨叨教育了一通。
过了几日,姨太太到少奶奶这里问安,少奶奶道:“怀着身孕,快些坐下吧。”于是起身为姨太太沏茶,可一不小心碰翻了滚烫的茶水,直直撒在了姨太太的脸上,如花似玉的脸上滚起了黏黏的伤痕。东方少爷回来以后自然是训斥了她,好生安慰了哭成泪人的姨太太。
没有人知道的少奶奶是真的不小心,还是有意而为之。姨太太脸上的疤痕请遍了名医,几个月后她诞下了一个女儿。
东方少爷的不开心全然写在了脸上,就在这时,少奶奶也有了身孕,东方少爷自然放了全副心神在他身上,她也争气地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而后琉璃出生,家里更是一副幸福的景象,在无人理会那位昔日风光的姨太太。而东方少爷很快又有了新欢,你太太自知再无复宠可能,便带着女儿搬进了西苑无人的阁楼。
她确实放下了。
可他的女儿没有,他一日看着母亲灼伤的脸,站在角落看着东方夫人笑意黯然的脸庞,看着只要一回家就让全家变得喜气洋洋的东方琉璃,再看看无人问津的自己。
仇恨的种子在这个小女孩的心里一点一点萌芽, 他本是没有机会的,可是老天洛朗送到了他的面前, 这样从天而降的好机会,他怎么舍得放弃?她就是要把东方琉璃留在洛府,把母亲受的那些委屈,都还给琉璃。
其实上天垂怜的那个人,从来不是东方琉璃,而是他东方琥珀。
琉璃出去找洛朗,她问他:“你当真喜欢琥珀?”
洛朗不悦的道:“那是自然。”
“ 如果他真的不是那玉佩的主人呢?”
“我确实喜欢琥珀,与这些无关。”
与这些无关,琉璃的嘴角勾起一抹十分凄凉的笑意,合着他脸上的疤痕,和着瑟瑟的秋风,格外凄美的样子,她输了,输的一败涂地。
因喜欢他,他放下所有的身段,到他府上死皮赖脸地做一名江湖小混混。殊不知当日的依据“定会奉还”,请叫她倾尽所有。
就为了那两文钱的面具,她赔给他最好的年华,陪给他自己的容貌,陪给他一颗心,如今他什么也没有了,也没什么好给他的了。
“我要走了,洛朗,哦,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不姓刘,我性东方,临安城只有一家人姓东方。我的名字,是东方琉璃,琥珀,那枚玉佩是父亲给我们一人一半的,我的是“东”,她的是“方”。
洛朗想起了新婚那夜,琥珀诧异而躲闪的眼神,想起自己每次说起十五的庙会,她都微微有些不悦:“还提那些旧事做什么,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我不是在你眼前吗?
是啊, 琉璃一直在他眼前,可是他居然从未发现。
洛朗花了几分钟理清了思绪,带着微许崩溃的语气道:“你为何不早告诉我?” 原来自己一直认错了人还沾沾自喜着天意眷顾, 可此时此刻,洛朗已经分不清自己爱的究竟是带着面具的琉璃还是蒙着喜帕的琥珀了。
“ 你会相信我吗?你好像从未相信我呢。”琉璃凄凄地笑了一下。
十五庙会洛朗的匆匆一瞥,竟让东方家的大小姐琉璃赔上了她最好的年华。她男扮女留在洛身边,得到的却只是令人心伤的一场梦。
原贴:写一篇短篇唯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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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当天,她莫名其妙的在郊外醒来,一件薄纱,一身吻痕,在众人的鄙夷下,一步一个脚印踏进皇城。
她,是领国公主,更是此国未来皇后。
两国却是敌对的,谁都不给公主好脸色。迎亲的轿子到城郊便不走了,让她一人进皇城。
这是给她的耻辱!
她自然为了自己国家,一步一个脚印走进皇城。
————东宫深夜————
太子褪下喜服,直视着她的眼睛。
“太子万安~”湘淅叩首。
对于这个未来丈夫,她没有一点温度。
“去睡吧,没你什么事了。既然拜堂礼都没有做,那你还是你的湘淅姬。在别人面前你是太子妃,但我看来,你不是。”
“是~”湘淅也没要求他会给她好脸色。
第二天,他就将她软禁了。
她微笑。
第三天,他让她穿粗布衣服当仆人。
她微笑。
第四天,他没安排丫鬟给她送膳食。
她微笑。
她很听话,但存心想捉弄她的他,有点按耐不住。
“你倒是乖。当条狗怎么样?”
“小女不才,家有丈夫是太子。”
“........”
“这些.....你以前也干?”
“小女母亲在冷宫,小女自然帮她打扫冷宫。”
“冷宫?!”墨染惊了惊,他知道冷宫女子要不瘦骨嶙峋,要不就是已经疯了。她居然在冷宫生活?
他生出怜惜之情……
“湘淅,别怕,以后我来保护你。”他冷不防的抱紧了她,她一吓,缩在他怀里。他察觉到了,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两年后,她成了皇后。第一件事就是将母亲从冷宫接回来,然后她母亲就从一个庶人,直接封为皇太后。
这是墨染亲口答应的。他母亲很早就死了,也不想要湘淅有这种失母之痛。
墨染为湘淅空置后宫,这宫里本来就空旷。再来一个也好让湘淅有聊天的人。
最后还是湘淅求墨染多几个妃嫔,平日里她这么无聊,有几个人跟她吵架消磨时间也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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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水马龙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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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现在正坐在八卦一路茶楼的院子里喝茶。打算写一篇悟空问答。
后边一桌爷们在聊天。有点干扰思路。
聊的挺热闹的,声音很大,中气也足,仿佛是在给大家做着一场演讲。并不顾及周围人的被打扰。
我开始有点心烦意乱。听着听着,我也支起了耳朵,竟然听进去了。大概是说到我感兴趣的话题,在说喝酒的事儿。
转念一想,不如就写他们的聊天内容,就此加工整理成一个故事,这种生活中的生动对话,编还不一定编的出来呢。
于是赶快去题库里搜了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怎样讲一个简单的故事,开始现身说法。
……
一个像蚊子叫的声音说,那绝对那绝对是真本事来的。
这个说话嗓门最大的身形也显富态的,大概是一桌人话语权的担当。
我们平时一起喝红酒。都是在407以上是不是,407以下的我们根本不喝。那些都是垃圾。其实407在国外,只是一般的酒,在我们这儿都是1000多。我在欧洲的时候,随便都不用去酒庄,随便一个大超市,拿一瓶几百欧的酒带回来,那就是翻好几倍。
我在想,这傻逼在欧洲会不会有人上去抽他俩嘴巴。
嗓门高的继续:比如今年过年我回家。准备了两箱红酒,当然白酒不用说了,茅台管够,那才几个钱嘛,你们说是不是?喝红酒的时候我让他们猜价钱。当然他们都往高了说。没有一个人能说得准,其实喝酒就是这样。好酒坏酒,也没几个人喝得出来,即使喝出来了,在人多的场子上,也没有人会说。再说了,有茅台垫底了,红酒能差到哪儿去?
嗓门慢慢放低:我觉得我挺厉害的,反正你如果让我喝,我就知道它是贵还是便宜。
这时候我看到蚊子叫出自一个顶发柔软稀疏的黄白瘦子:那绝对,那绝对是真本事来的。
接着聊到了股票。
还是这个粗嗓门的在说。
比如上次我让你买的那个009009。连着涨了一个多星期都涨到60多了,我知道差不多了,我想告诉你,可当时我们EMBA同学会正在自驾,当时在阿里雪山,没信号啊,急的我诶。这个结果你看,这个傻逼被套牢了。
话语权说:差不多了,快两点了,下午有个大领导约我。神秘兮兮的。可能是换届的事吧,想活动活动。我们就聊到这儿吧。单我就不管了,也没多少钱,你们搞定吧。
下回我拿法国ᕕ(ᐛ)ᕗ(火星文)酒来给你们喝,你们尝尝绝对不输给喇费。
服务员,帮我把停车卡刷一下。
这是在深圳一个午后的生活小景。
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这样的人,所谓一些小圈子,这些志得意满的貌似人生赢家,只要他在这个圈子获得话语权,就可以信口胡嘞。
有的人唯唯诺诺,那是内心深藏着各种的小鸡贼,比如或许是股票虽然套牢了,但还期待着下一次的指点点拨,或许是期待着下次遇到喝喇费的时候可以被圈子接纳,可以从容的多喝几杯。
现实是,虽然是一顿茶点,也还是要有人买单的。
本来故事讲到这儿,算一个段落了。
这时从外边走进一个扛着糖葫芦的男人,年龄不算老,衣着也算齐整。但显然比较破旧。他走到我桌边,脸上堆着笑,用手指着他的糖葫芦。
我摇摇头,对他笑笑。说谢谢哈。
他竟有一丝抱歉的表情。他走到那桌刚刚散去的残羹冷炙的桌前。随便拿起一双筷子吃着小笼包什么的。服务员走过去,并没有撵他。而是站在旁边看着。
扛着几串糖葫芦,应该也算一个生计,可在深圳这样沿街密布大小超市,而孩子们又都在学校,幼儿园和各种培训机构里的工作日的下午,谁是他的主顾呢?
我想拿10块钱给他,可如今谁身上还带钱呢?
川川艾
东莞的黄昏,秋风瑟瑟,我穿梭在昏暗的巷子里,微风拂过不经意略有一丝寒意,我尽量微低着头与人插肩而过,仿佛生怕别人看到我的内心深处,但却又让眼神的余光专注的扫视着周围。忽然,一位中年妇女挡住了我的去路,她依着性感身材微胖相貌端正带着微笑,兴许放在十年前也是风情万种吧,让人看了有些怜香惜玉。没等我说话她先开口说道:“这么冷的天去哪”。我呆呆地站在原地也没敢搭话,脸不由的发烫直到了脖子。尴尬之余她便又说道:“去我那坐坐吧”。此刻的我,心有些乱,颤颤巍巍回道:“好……好吧”。
浔阳江头夜送客
如何写一篇短故事?我先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一个人找到了一位作家,他对作家说:
“我所经历的事情,简直能写一本精采的小说,可惜我不会写,不如我俩合做,我的故事你的文笔,写一本小说怎么样?”
作家说:
“那你就讲讲你的故事。”
那人沉思着回忆起了他的过去:
“我是个苦命的人,十六岁便失去父母成了孤儿,哥哥姐姐们自己都顾不过来,那还顾得上管我?我十六岁就开始外出打工……”
作家静静的听着他的故事,直到他讲完,作家才说:
“你有笔没有?没笔我可以送你一支笔。”
那人说:
“我当然有笔了,没笔买一支也花不了几个钱。”
作家又问:
“有纸吗?”
那人连忙说:
“有有。”
作家奇怪说:
“你有纸有笔,为什么不把自己的故事写出来?”
那人说:
“我不会写。”
作家说:
“你就把对我讲的故事,一字不落的写出来,然后再说会写不会写。”
89724668
呵呵,我看你是走火入魔了。
就如同谈恋爱一样,为什么一定要花言巧语、海誓山盟呢?说一些真话、大实话,难道就不可以吗?
同样,为什么一定要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来呢?难道写一篇实事求是实话实说的真实的文章来,不可以吗?难道实事求是实话实说而来的文章,就不可以优秀吗?
你的立点太高,一篇文章还没有写,就想着如何优秀,怎样出类拔萃?你的功利心咋这么强呢?
你图谋不轨,朋友还没有到你家来,就想着如何热情款待,怎样好酒好肉招待……
可我总认为君子之交淡如水。
可我总认为千里送鹅毛,礼虽轻但情意重。
我总认为最优秀最好的文章,不是夸夸其谈,不是高谈阔论,不是靠华丽词藻堆砌,不是用甜言蜜语和花言巧语来修饰……
为什么要把自己精心设计和装扮得那么的俗呢?不过是一篇短篇故事而已,好好地说不可以吗?心平气和地实实在在地认认真真地说,努力把它讲完讲全不可以吗?何必在意它优秀不优秀呢?
tiankongji
写一篇短篇小故事说难不难,说简单但也不简单。首先你得有一个比较好的构思,这个构思不能太狗血,一定要有脑洞,新颖。其次,你的行文得流畅,表达要清晰,给主角设定的性格一定要从一而终,不能写出主角性格本不会做出的事情,不然会觉得很突兀。还有,结局一定要设置好,如果是世情小说,结局一定要升华一下,显得有意义。
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最大最明显的不同就是字数,读者可以很快就看完短篇,所以你在前面一定要设定一个抓眼的东西,无论是冲突还是情节,还是语言或者脑洞,总之在前面一定要有一个吸引读者继续读下去的东西。
我写短篇小说的话,会先构思总体的情节但不会去细细地想,就是我可能会想想开头,然后大概想想中间的某个具体事件,然后直接跳到结尾。也就是说我在写之前已经把结尾都想好了,然后整篇小说的基调就差不多形成了。至于中间那部分,我通常是写着写着就出来了。
不过这是我个人的写法,也不知道对不对,也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希望有~
adudu1971
优秀的短篇故事首先要吸引人,故事要有真实性,篇幅不能太长,读过让人受益。
我给大家讲一个不大够标准的故事。
刚上初中时,那时淘气还没淘够。老师讲课从不知好好听。
有一天英语课上,我把小说放在课本下。偏偏老师爱往我们这边看,被她发现了。"你,起来。把字母表读一下。" 她把我叫了起来。二十六个字母那还不是小菜一碟吗。我张嘴就来,信心十足地大声背了一遍。
"这个字母怎么读?" 她指着黑板上的"J" 问。"之一",我含混地回答。"什么,再读一遍。"
"之一。" 这次我清楚地重复了一遍。立刻教室里一片哄堂大笑。"之二,"同桌的坏小子小声地提醒了一句。"之二" 我大声喊道。这下连老师也憋不住了。就这样我有了个响亮的外号 :"之二 "。
这成了我们班的经典故事,尽管我早就习惯了。
祖儿
怎样能写一篇优秀的短篇故事呢?根据自己经验得有以下几点:
一,要有一定的文学功底。故事也许很感人,写不出来感动的只能自己,能写出来感动的才是大家,文学功底是基础。
二,故事要真实。文学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也许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但深刻了解别人故事一样也感人。
三,写好之后的修改也很重要。别自我感动,以为自己写的故事很好了,草稿写好首先读给身边的人听,老婆、儿子……等等。优秀的文章不是写出来的,是改出来的。
做到以上三点,不愁写不出好故事。
备注下:喜爱文学的人,一般感情都丰富,情商比较高。
愛幻想的小小豬2011
故事是过去发生的事,是真是假,扑朔迷离。然而这都不是重点,我们能否从中有所收获。有收获就是好故事。
故事有洋洋洒洒,平铺直叙,冗长复杂,却不知所云。故事有短小精炼,文字铿锵有力,直中要害,文尾有点睛之笔。我认为只要能用尽可能短的文笔写出来即可,何必浪费口舌,只要受众能看明白即可。当然故事是要人看明白,不能几个字就是故事吧。
我认为最合适的故事应控制在1000字左右。再多,恕我直言,别人都当它是裹脚布,胡乱点个赞是给你面子。再短恐怕难以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言重之处莫生气,明事理才是英雄。英雄不问出处。下面我用最简短的语言来写一个故事来谢罪。
侧羽轻飞万山空,仓公莫奈雁志宏。
低喑过处南柯梦,一缕情丝一点愁。
落日古云花尚在,莫让年华付水流。
它年若得凌云志,留得清白报九州。
跳动的音符
短篇小说是小说的一种,其特点是篇幅比较短小,情节比较简洁,人物比较集中。
通常选取和描绘富有典型意义的生活片断,极力刻画主要人物的 性格特征,能够及时、迅速地反映出社会生活的某一侧面或生活内容,做到了以小见大,使读者能“借一斑略知全豹”。
茅盾先生说:“短篇小说主要是抓住一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生活片断,来说明一个问题或表现比它本身广阔得多、也复杂得多的社会现象的。”
短篇小说所反映的生活范围虽不像中篇小说那样广阔,但是它善于抓住典型的生活片段,来说明复杂的社会现象。
在中国文学史中,自唐宋以来,短篇小说就日趋发展、丰富。
如何写出优秀的短篇小说?
1.确定立意。
所谓立意,就是想表达什么主题。也就是主旨。主题是小说的灵魂,没有主题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小说创作。
短篇小说为读者提供阅读娱乐的同时,也激起读者的某些情感,传达某个主题。
所以如何确定一个主题非常重要。主题可以是清楚表达出来的寓意,也可以是寓于小说字里行间的对生活或人类本质的一种洞识。
好的主题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为了传达一个清晰的主题,短篇小说要避免过于复杂的故事情节。
2.精彩的人物形象塑造
小说创作的成败取决于人物的塑造,因为正是人物的行为传达了小说的主题。
短篇小说一般可以设有1/2个人物。每个人物都要设定一种身份,赋予一种人物性格比如他平易近人,他奸诈刻薄等。
刻画人物的具体方法一般有三种:描写、行为和对话。要想塑造出清晰的人物形象,就必须清楚地“了解”人物的各个方面,以便塑造出始终如一、栩栩如生的人物。
3.选定地点
当你确定好小说的主题和人物形象,你需要再设定一个地点。比如家里,菜市场、图书馆等等。
4.吸引人的情节
以上三个都确定好之后,那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是短篇的精华所在。
情节是由于主要冲突而发生的一切事件,包括展示部分、开场的偶发事件、渐渐激烈的行为、高潮、渐渐平缓的行为、结局等。
张小豆
写一篇短篇故事,首先要有一个主题构思,主题题目要表达什么意思。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周围环境及人物,通过人物的对话,行动,环境衬托出这个故事的深层意义,通过简短的精华语言将故事情节表达出来,让读者有感同身受,故事有让人感动的作品,才能成为成功的作品。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观点
谢谢邀请
escape1201
这个问题犹如小时候如何写好一篇作文,在小学的时候很多小伙伴都为写作文发愁,今天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说一下我的个人小建议:
清代文学家李渔在《闲情偶寄》里写到:“开卷之初,当以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去,此一法也”。
万事开头难,文章也是同理,只要有一个有趣味,吸引人的好开头,文章就成功了一半了。
您可以综合参考学习一下电视节目、电影和有名气阅读量高的故事,学习总结人家是怎样开头,然后一步步怎样进行下去的。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看的多了,练习的多了,就会越来越顺手!
故事的优秀,首先文字功力尚可就行了。
更多的是取决于你的想象力,取决于喜欢你的风格的读者,有人喜欢它就是优秀。
还有你的坚持,只要你坚持了哪怕前面写的不好,但是过程中你会慢慢的会会去改善和去修补的。
我写了几次小说,都在十万字左右就偷懒了,一来时间不是很充足,只当是一个副业。
首先你要有源源不断的灵感,写完一个类似于脑海里的镜头,又会接着有下一个镜头连接起来。
然后你再去定义这个故事的风格,功力不够深的就写些搞笑,轻松和热血的就好了。悬疑和阴谋这些,太需要强大的脑力去填坑了。
再来说优秀这个点,很多人喜欢看,它就是优秀的。所以你还是要考虑写的什么类型的,适合哪些人看的才是重要的。
下面的图前面两张是刚写的,那时候要网站叫我签约,我怕有压力没签,然后没写完就不写了,后来才知道专门有人去找来下载,欣慰又觉得遗憾自己不能让他看到完本。
最后一张图上个月就开始写了存稿,不像之前才写完第一章就直接发布了,现在有空就写着存在那里,到字数多了觉得能坚持了再发布吧。
现在在头条申请故事领域创作者,还在考核,如果考核过了就会在头条开始连载短篇故事。
对于短篇故事我还是有信心的,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给我的回答给点评论,和点赞吧。谢谢!
Kenko
越短越难写。
我的习惯是,找到一个场景,或一句话,或一个面目模糊的人。
想象,画出无数种延伸出来的线条。好像一棵树,旁逸斜出。
然后很痛苦,千头万绪。你不知道从哪开始。从哪开始都不对。
故事变得无比复杂,有无数的叙述可能。每一种开头都否定其他无数种可能。
然后搁笔不动,直到有一天,灵感到来。
苇间风
如何写一篇短故事?
给你一个短故事!答案在故事里!
非常精彩,载歌载舞的彩……
90年代,在中国南方一个普通的小镇,有一个喜欢写作的青年叫王元文,认识他的人都习惯叫他“阿文”。
阿文经常投稿,经常失败,他十分苦闷,日日借酒消愁。有一日夏天傍晚,他喝的迷迷糊糊的坐在河堤上构思新文章,想来想去不得要领,蚊虫又嗡嗡的恼人,他烦躁不堪,想站起来离开,却一脚踩空落入河中淹死了。
牛头马面架着他来到阎王殿上。
阎王翻看生死簿道:“你阳寿未尽,为何寻死?”
阿文惊呼:“我是想事情太入神,又喝了酒,不慎跌到河中。”
阎王问到:“何事如此烦忧?”
阿文回答:“近来提倡短文,但我写的短文总被退稿!实在不知怎样才能写好。”
阎王大笑:“这有何难,少说废话!”
阿文不解,阎王又道:“速速退去!”
牛头马面押着阿文出来,阿文见四下无人,赶紧取下脖子上挂的家传玉佩塞到牛头手里。
“两位差爷辛苦了!”
牛头马面笑到:“倒是个懂礼的人,说吧,还有何事?”
“就是方才殿上阎王所说……”
“你还不明白怎样写短文?”
牛头唱道(白娘子唱腔):“啊~~~时间地点和人物,之外全都是废话,情节转折最重要,心里活动少着笔!”
马面唱到(许仙唱腔):“赞美抒情和感受,能省全都要省略,形容词和修饰语,一个没有也可以!”
两人合唱:“啊~~啊~~~故事大纲要找好,娓娓道来就可以,没话非要找话说,这个千万要不得,要不得!”
唱罢二人伸手推他,阿文隐约又听到一句“少说废话!”然后就醒来了,发现是几个过路的小青年救了他,阿文道谢后回家做到桌前,奋笔疾书,有如神助,后来终成一代大家。他的这段经历自然成为传奇佳话,如今若有幸去王元文老师家拜访,你就能看到客厅当间一副大字“少说废话”!
(完)
rosychild
一篇好的短故事,需要合理的人物和紧凑的故事情节,和强烈的可读性。
不需要像小说那样,有过多的人物心理描写,环境描写。只需要用流畅的语言,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使故事富有想象力,代入感。
记住,写故事写故事,写的是事而不是人,事情讲清楚了,就是一个故事。
而写故事的手法,你可以正叙,也可以倒叙。你可以设置悬念,也可以欧亨利式的“预料之外,情理之中”。只要有优秀的矛盾点就可以引发读者的兴趣。
“昨天儿子给一个姑娘写情书了。”
丈夫对着妻子说道,
“孩子长大了,你可以放心的走了。”
静静地摸着妻子的照片。
仓促成文,不当之处,尚祈读者批评指正。
我是社长,关注我哦
liuyuanming
优秀的短篇故事往往有以下几个特点:
1.立意新颖。同样的一件事情,有的人写出来平淡,而有的人写出来却让人难忘,其原因出在立意上,角度新颖的立意总能让人眼前一亮。
2.人物鲜明。作为故事的主要人物一定要有鲜明的性格特征,容易让读者记住,无论是好还是坏,总要有特点才行,例如金庸先生笔下的武侠人物,有潇洒如令狐冲,大义如萧峰,机灵如韦小宝等,每个人物都站得住脚,让人难忘。
3.情节曲折。文似看山不喜平,过于平淡的情节无法让读者全情投入地阅读,无法撅住读者情绪让人不能自拔。
4.要能共情。情节若不能出彩,那就要在共情方面下功夫,有真挚的情感打动读者,也会是一篇优秀的故事。
苏格兰方格儿
我记得初中时,我们老师给我们说有一篇全世界最短的书,书名叫堵车,车的正文是:
"车车车车车……"
我想,要想写好短故事的精髓,就是把故事用最少最简单的句子说完整,却让读者一下子就能明白个中精髓吧。
与君共勉。
J大王叫我来巡山
如何写好一篇优秀的短篇故事?首先要立意新颖,有醒目的主题。表明要说什么。主题应贯穿全篇。其二:时间,地间,人物须交待清楚。三:写作技巧:常用的基本方法有顺叙。倒叙,插叙。
开端、经过、结局。层次清晰。寓意深刻,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写好后,文章字句须精敲细推。反复修改,切忌字句繁杂冗长,无病坤吟,言简意赅。
母 爱
雨过天晴,太阳暖洋洋地照着大地。棉絮般的白云在天空飘浮着。一切都是那么地安祥,平和。
一只鸡妈妈领着自己的孩子去麦草垛那边觅食。
鸡妈妈领着自己的孩子,它要教会自己的孩子怎样去觅食。
它不停地用双脚划拉着地上腐败的草叶,发现虫子立刻叼起来又放下,口里咯咯地叫个不停,反反复复。直到自己的孩子跑过来吃掉虫子才肯罢休,它却舍不得吃掉美味的虫子。
小家伙在母亲身边快乐地抢吃,追逐吵闹着......
咯!咯!咯!母亲发出呼唤声,张开翅膀,小家伙一个个钻进来休息。
鸡妈妈没有休息,它左顾右盼。它丝亳不能放松警惕,它要为它的孩子们保驾护航。
一阵悉悉嗦嗦的声音传来,“”咯,咯,”它发现了敌人。一条浑身黑白相间的大蛇向这边爬过来。
它没退缩,一下子跳起来,扑打着翅膀奋力去追啄那条大蛇。
大 蛇望着愤怒的鸡妈妈,它胆怯了,退缩了,溜走了。
鸡妈妈紧张得脸色血红,不停地咯咯叫着,佛仿在说:“孩子!别怕,有妈妈在,妈妈会保护你们的!”
一个多月过去了,小家伙们长大了,到了该独立觅食的时侯了。鸡妈妈一反常态,逐个追赶着它们,让它们远离自己,不许靠近半步。
又如海雕,到了孩子该起飞的时候,孩子站在高高的峭壁上煽动着翅膀不敢起飞,雕妈妈则用头把它们推下陡峭的山崖,这们在坠落时奋力煽动翅膀,直插天空。
做为人类的我们,是否从中汲取到什么呢?
泡泡糖
最重要的一点,当然是要设计出逻辑严密情感激烈的矛盾冲突。
就是你这个故事从头,到尾,需要解决的“问题”。
篇首问题出现,引起读者的吸引力,篇尾问题解决,带来情感上的满足。
其次,是这个矛盾怎么产生,怎么解决。这牵扯到结构的问题。同一个故事,或者说同样一个矛盾冲突,有的人讲出来可能生动活泼,有的人讲出来可能味同嚼蜡。这就是说,讲故事的方法比故事本身重要得多。
哪些东西让读者知道,哪些东西迷惑读者;哪些事情先说,哪些事情后说;同一件事情,是用这种语气说,还是那种语气说,这些与其说是讲故事的学问,不如说是讲故事的经验。
消逝的梦
黄鼠狼拉鸡(下篇)
上回说到黄鼠狼从墙头上一闪而下落在鸡窝上,它站定一动不动生怕弄出动静把鸡惊醒坏了好事。
等了一会鸡窝里没有动静,它一跃下到鸡窝前,刚要探身进窝,却发现大公鸡羽毛炸开、怒目圆睁一副要拚命的架式。
其实就在黄鼠狼落在鸡窝上的那一刻大公鸡便觉异样,嗅到了危险气息,并做好迎战准备。
大公鸡与黄鼠狼对视片刻即向母鸡发出警报,惊醒的母鸡“嗄嗄”叫着害怕地挤到墙角里。
偷袭不成黄鼠狼若无其事地站直身,爪子搭在眼上东摇西晃地作瞭望状,又把前爪拱在一起对着鸡窝作揖,看似在给鸡拜年实则是诱鸡出窝寻机下手。但鸡并未出窝。
黄鼠狼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它一下又窜到鸡窝上夸张地使劲扒窝顶上的盖草。
窝里的母鸡慌忙外逃但公鸡在门口出不去,母鸡在窝里“嗄嗄”叫着乱成一团。
黄鼠狼扒到了窝顶木板上扒不下去,停止了作业。
刚才的一切似己过去,夜又归平静。
过了不久。突然,一根毛茸茸的东西从鸡窝门口探下来,公鸡看不清是啥东西便好奇地跟着去啄,三啄二啄那东西不见了。
刚要回窝,“扑楞扑楞”打斗声夹杂“哎哟…、哎哟”的惨叫声在鸡窝那响成一片。大公鸡还没奔到窝门,那边就没了动静。只有几撮带血的鸡毛在地上晃动。
宋丽娟
这里有一份我之前在淘故事APP上看到那里编辑专门写的一个,怎么写好悬疑故事,你可以参考一下,说明,淘故事APP那里就是专门做短篇故事的,想投稿也可以去看看。
以下是正文:(如果侵权了,请联系我删除....)
众所周知,悬疑类型特别考验作者的写作能力。既要让故事的发展符合逻辑,不能让人看起来有出戏的感觉,又要尽可能的烘托气氛,做好一定的铺垫和线索,在最后结局的时候出现反转,“既出乎意料之外,又要在情理之中。”
上一期我们说过了都市的入门方法,最近发现,很多作者投稿的悬疑类型故事,也存在很多相似的问题,很多作者都会因为这些原因而惨被拒稿。为了让作者的写作之路更加顺畅,今天我们就来说说,一个好的悬疑故事,应该具备什么元素,在写作中要避免出现哪些错误。
1.悬疑故事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悬疑
这里的悬疑指的是悬而未决的案件,不知道背后的boss和动机。
一般来说悬疑的表现形式为绑架、杀人、恐吓等等,但是最常见的应该是谋杀。
选择一个合适的“导火索”来引出故事,是一个很重要的开始。
2.悬疑故事最不可忽视的是什么?是逻辑
缜密的逻辑是一个优秀悬疑故事的必备条件。这要求作者在最开始的时候,就要想好整个故事的走向,提前在剧情中设置合理的伏笔,并且这些伏笔在最终,都会有合乎情理的解释。
通常情况下,伏笔越深越能产生深刻的印象,但是这个伏笔得小心去“埋”,既不能让读者在前两章就猜到最后的结局,又不能出现特别明显的BUG。
比如你写一个杀人犯,要刻画好TA的杀人动机。在案件之中,动机这个东西很重要。就算你写的是一个反社会人格的变态杀人狂,也要把他的生长环境描写细致,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性格,否则就会显得突兀。
3.悬疑故事最应该具有的是什么?是意外
写作的过程中,要努力营造一种“是什么?”“为什么?”的悬念氛围,并产生好奇心,让读者能够被吸引,一直读到最后。
但是有作者很难把握这个点,一个几千字的短篇,在读到前两段,就能预测到后续的故事走向,这明显就是不行的。
最常见的,就是设置一个比较明显的凶手,让读者以为TA就是最后的真凶,在最后关头进行反转,给读者出乎意料的新鲜感。
通常来说,反转越多越好,但是在短篇小说中,要把握好故事节奏,一味的寻求反转,也是不行的。
4.悬疑故事最不应该出现的是什么?是冗余
杀人动机、手法和时机都要简洁交代。写悬疑,最怕的就是大段大段的情绪描写,卖弄文笔,把握不好节奏。文笔诚然是一个很好的烘托点,但是这种过于抒情的描写方式在悬疑文里就显得特别突兀。
毕竟我们想要看的是怎么抓到犯人,而不是看你在那没完没了的哭诉。
如果大量使用形容词,就会给人华而不实的感觉,比方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虽然说表面上看起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都不算形容词,但其实都是形容词。我说的形容词其实不止是表面上的形容词,而是深层次的形容词。有时候我觉得一整段,一大段都是形容词。哪怕它有对话,有各种语言,其实没区别。
更有甚者,曾经看到一篇文,全篇陷入了“我杀了人”“人不是我杀的”这种套娃故事里,出现一两次还好,重要的是,这两句话几乎贯穿全文,这让读者会产生一种厌烦心理,看到一半,就会退出了。
除了以上四点,还有很多写悬疑故事应该注意的细节,但是这四点,应该是写悬疑最容易出现的问题。
假如你有了一个很好的悬疑点子,一定!一定要先把大纲列出来,这样写出来的故事,才会有逻辑,不会写着写着就开始跑偏了。
那么本期的悬疑故事创作技巧分享就到这里啦。看完记得给淘淘官方号点个关注,后续会有更多分类的创作技巧分享哦~
卩灬晨er灬
如何写一篇短故事,那还不简单吗?
你想要什么样的故事?先从你擅长的开始,比如你自己的故事,自己从小到大,开心的,不开心的故事。身边亲朋好友亲身经历的故事。先来个开头,改版一下。
例如写自己的短故事,今天给大家讲个小故事,也是发生在我身边的故事。我从小就是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在我出生七八个月的时候,我就做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记得听姥姥说,那年妈妈带着八个月大的我,去姥姥家送年礼,那时候的80年代很穷。
晚上因为人多没有床,妈妈搂着我睡在地上。夜深人静妈妈姥姥都睡着的时候,我做了一件让人生气,又可笑的事情。刚会爬的我,不知道几点钟,自己爬到了装满鸡蛋的蓝子面前。把一篮子鸡蛋,一个一个的摔在了地上。每摔一个还哈哈大笑,天渐渐的亮了起来,姥姥妈妈姥爷看到了,满身满地鸡蛋的我,气不打一处来。拍打着满地的鸡蛋,我乐此不疲。
姥姥姥爷又气又喜,一篮子的鸡蛋一个不剩。一个可爱的好外孙,姥姥给了换了衣服以后。对还在生气的妈妈说,鸡蛋摔坏了就坏了,幸亏没爬出去摆弄危险的暖瓶,炉子啥的。宝宝什么时候爬起来的都不知道,多危险。姥姥姥爷谈话间都有点后怕。当时还在点煤油灯的年代,鸡蛋是多么珍贵啊。
这就是我小时候的故事。还要再短点,就把不重要的地方去掉一些。要在长点,就把细节在多写一些。谢谢观看
tiangeyaya
这一天,它费尽力气破壳而出,血脉里流传下来的本能让它知道,身旁的这一位就是自己的爸爸,那种血脉相连的感觉,让它对这个为未知的世界毫无畏惧。
它一天天长大,它能够感受到爸爸妈妈对自己浓烈的爱意。成长过程中的无数次生死危机都在爸爸妈妈的保护下安然度过。
它历经生死考验,终于长大了。它认真学习本领,遵循本能,在这残酷的世界努力的活着。
它长大成熟了,此时古老的种族本能让它知道,自己到了繁衍后代的时刻。终于它有了自己的孩子,那一刻它再次体会到了浓浓的血脉亲情,它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哪怕是死!
它和伴侣轮流替换,照顾自己的孩子,每一次的外出觅食都有可能再也回不来,但是它毫不畏惧。面对天敌的袭击它竭力的闪躲,面对滔天的巨浪它奋勇向前,它知道,自己不能死。若死了,自己的孩子也会死。
然而这一次没有那么幸运了,最后一次的觅食归来,它被天敌袭击受伤,又被巨浪拍打,它好不容易回到孩子身边,最后一次的喂食。看着孩子狼吞虎咽的样子。它用最后一丝力气对伴侣说着情话。它满足的闭上了眼睛,它知道孩子已经长大了,这次之后它将随母亲出发,学习本领,与天地抗争,开始又一个轮回。
它就是南大洋扎沃多夫斯基岛的颊带企鹅!
太阳照常升起VV
1.故事与现实
个人觉得从故事上来说(先不论长短),打动我的故事很多很多都是依托于现实,《光荣之路》、请叫我第一名、《辛德勒的名单》、无可触及,这些都是改编自真实的故事。就算是权力的游戏,在历史上也有迹可循(玫瑰战争)。所以我觉得故事若要打动人心,便不能离现实,离自己太遥远,若自己都觉得陌生,那更难打动别人了。
2. 好的故事创造离不开取材
但是离现实太近,又会遇到答主的难点,生活虽不是千篇一律,但世界上这么的人过着这么多的生活,故事总是相似的。但我想,有一个方法或许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是“取材”。作家要取材,音乐家要取材,摄影师要取材,漫画家也要取材。我也很喜欢漫画,看过灌篮高手的作者井上雄彦的纪录片,他为了画灌篮高手会去NBA取材,会向篮球选手取材,即使自己本身就是个篮球爱好者,但为了让故事丰满,他需要去了解他所不知道的生活。在画《侠客行》(一本关于宫本武藏的传记式漫画)的时候,短短的十几页漫画,他需要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去看书,去取材,在咖啡店里思索故事的发展,往往一整个星期都用来思考,最后通宵画出故事来。就是这样的取材精神,才让漫画里的每一个人物都鲜活起来。因为,你仅仅是你,你只能拥有一种生活,通过取材,你才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深入自己的故事,让故事中的人物,故事的背景变得丰满。
3. 故事构造的技巧
我不是个专家,所以谈不出深刻的技巧,但是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为了精进我们的写作,会要求我们阅读鲁迅、契科夫、欧亨利等著名中短篇小说家的作品。欧亨利式的结尾,在应试作文里还是有点吃香的,虽然我们用得并不好(而且也已经被用烂了)。但足见叙述技巧对阅读感受的影响。在故事里,你的时空变化方式,你的人物塑造方法,都很重要。而这些技巧,离不开对现有作品的钻研,只是读应该是不够的,还要总结,要尝试书写。即使是大作家,也不是落笔即佳品的,一部短篇,也可能反复推敲,甚至推翻了好几次。
4. 想象的空间
其实,这一块可以归到“故事构造的技巧”,但我觉得这真的非常重要。“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好的故事总是起承转合,很难让人一眼看透。答主所说的俗套,应该就是看到了开头就想到了结尾吧。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总是会打破读者的思维,将他们带到一个相反的方向。不管是故事中所包含的道理,还是故事本身,一旦说死,没了想象的空间,就会索然无味了。
希望在看了很多书籍后,也有机会流连于山川河海,来往于市井烟火,见过黄毛霜发,也尝过酸甜苦辣,到那时候,应该就只需要忠于自我,便可以写出好的故事了。也许有一天还可以在网上读到呢
阳光很耀眼
短故事就是挖一个坑让主人跳进去,然后在想办法让他爬出来。秦琼卖马杨志卖刀都是通过这样一件事来展开故事。为什么卖马?卖马的过程又经历了什么?最后结果是什么?三段就轻松搞定一个短故事。
火星人的大佬
我们大胆的假设短故事的结构只有开端和结局,那么开端和结果之间的落差越大越好,就像地理,读者刚开始置身于一片广袤的平原上,正四处游荡欣赏风景,猛然抬头的时候发现前面的地面断层了,一点征兆都没有,再往前走就站在了悬崖边,低头看是万丈深渊。
欧亨利的作品最能代表这种结构,铺垫的毫无烟火气,却绝不违和,所谓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我们可以说一篇短故事全文的80%-90%都在为结尾的10%-20%做铺垫的,在这点上刚开始的平铺直叙也没毛病,关键是最后那部分必须有出人意料的反转,或者由惊到喜,或者由喜到悲,或者从平到奇。
外强调一下,这种断层结构是决定一篇短故事是否成功的关键,但是并不是说就要为了奇而奇,为了有转折就不顾人物、时间、环境发展的逻辑,逻辑依然是重要的,转折虽然是在最后才达成,但是转折的诱因应该是在前头开端部分就有暗示了。
我举个例子,《冰与火之歌》是长篇,这部小说的魅力就在于细节铺垫和各种暗示,从第一卷一开始就说小恶魔提利昂喜欢妓女,喜欢睡在妓院和马棚中,这个线索在接下来的几卷中反复被提起,然后一直到第四卷最后一册才揭示了小恶魔为什么总是和妓女混在一起。
这种文法我个人很喜欢,不停的暗示,然后给一个异常撩人的揭秘,简直棒极了。
avnew
我想,每个人心里都有故事,每个人都能讲出故事。但要想写出一篇优秀的短篇故事,很难,或者说太难。
其实,属于优秀的东西,并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要经过一段相当长的磨砺、探索、苦练等等。还要经受住失败。
八十年代初,我在市报副刋上发表了一篇小小说蛇阵。写了当时人们为换上一瓶煤气罐,早晨天不亮,在液化气站门前,就能看见煤气罐像蛇一样排起的长龙。之前我写过很篇都被毙了,最主要的原因距我的生活很远,而蛇阵恰恰与我的工作息息相关。
我想,写出一篇好故事,要和自己的经历有着必然的联系,用真情实感去书写。一个写故事的作者,要具备很好的记忆,知名作家也是靠记忆创作出好作品的。这样,也避免了编造的痕迹。
今年6月27日,我回答了:“你和你的邻居都发生过什么趣事?”我靠记忆和真情,有10万人阅读了此文。有时也不要过分单讲技巧,方式对了会更有意思,更精彩,从而达到与读者互动。
总之,再想写出这样的阅读量很难。要不断学习,认真思考和探索,争取写出一篇优秀的短篇故事。
sonic
短篇故事,取材很重要,叙述要有技巧,能抓住读者的心,还要短而精。
一个人只能拥有一种生活,好的故事不可能千篇一律。要多了解自己所不知道的生活,从不同的角度,提取不同的素材,融入到故事里,才能使自己的故事更加完美。
叙述的技巧,对阅读的感受影响很大,塑造人物的方法,情节变化的方式,都很重要。一篇故事要经过反复推敲修改,甚至有时推翻重写。好的故事,能抓住人心,让人不由自主往下看,不是让人看了开头就能想到结尾,要给人想象的空间,否则就索然无味了。
能用一句话说明白的,绝不用两句,可有可无的字句就删掉,短篇故事,短而精是故事质量的表现。
感觉自己写的不是很丰满,初学,共勉。
Ella爱相随
说一千道一万,亦水中捞月,只会安慰心里罢了。
想写好短篇,有提问打字功夫,倒不如先看先练。
再多的回答,再多的技巧,再多的写法,皆无太大用处,因为很多所需要驾驭文字的能力。
想写好。
先感受生活中每一处细节,短篇文要想带入,离不开生活,只有了解生活,才能写好,才能让读者带入。
行动起来吧。
hifengseen
有过故事的人才能写出故事!其实我们过去的每一天都有故事,不管是开心的还是不开心的,经历过后都成为了我们人生中的故事。
如何写一篇短的故事呢,首先你要明确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是关于爱情还是友情或者亲情,或者其他类型的故事,故事里有谁,是你经历过的还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又或者是你想象出来的,不管怎么样,都应该有一个整体的思路,然后再这个整天思路的基础上填补一些细节,比如语言,动作,表情等。。。。当然对于这些也不是一时半会就可以写的很好的,要经常写写,写着写着就有灵感了,还可以参考其他的故事文章,多看看别人怎么写的,然后加入自己的一些想法。
momo
若干年前,读到一则据称是世界上最短的故事。全文如下:圣母(耶稣之母玛丽亚)怀孕了。这是真的吗?上帝啊!
后来,又读到一则诸神创造世界的故事。传说宙斯、与普罗米修斯、雅典娜创造万物时,宙斯创造了牛,普罗米修斯创造了人,雅典娜创造了房子。他们推选莫摩斯来评判他们的杰作。莫摩斯却嫉妒他们的创造,便说他们都犯了错误!牛的眼睛应该放在角上,让牛能看见撞到什么地方;人的心应该挂在体外,好让所有人看清楚每一个人心里的所有想法;房屋应装上轮子,若有坏人作邻居,以便于轻易搬离。他们对莫摩斯无端的刁钻十分气愤,宙斯便把他轰出了奥林匹斯山。
第一则故事告诉人们,不仅是人类,就连神灵也需要情爱;第二则故事说明,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完美无缺的东西。
所以,写短故事,需要提炼,需要概括,需要浓缩,需要简练。按照这个精髓原则,多修改,多推敲,一篇精美绝伦的短故事就出炉了。
小不点的抱抱
如何写一篇短故事
故事,看着好写,实则不易。
既然叫故事,它就必须要有一个完整的故事结构。就像我们跟同事说单位里发生的一件事儿一样,要先告诉对方发生了一件什么事,这件事是因为什么发生的,中间的过程是怎样的,最后这件事是怎样被解决的。如此,一篇短故事就出来了。
至于故事中的人物不要设的太多,因为是短故事嘛2~3个就够了。
结尾,可以顺其自然的结,更可以写点儿感悟升华一下主题,但这就需要您有点儿文字功底了。
以上只是我的一点儿浅见,还请老师们多多指点!
Suzanne
时代在变迁,但人们对故事的需求从来没有变过。讲故事,并不是一种职业,而是一种底层能力。会讲故事的人,也并不是一定要成为作家、相声、评书演员。他可能是个公司CEO,也可能是一个销售人员,不论从事的是什么行业,讲故事,都能让他的职业锦上添花。而讲故事的秘诀,从来不是说得天花乱坠,而是人物、情节、场景、逻辑的综合体现。
蛋奶宝贝
要写好一个短故事,我认为要具备以下几个要求。
一是篇幅要小,也是字数不能多。
二是核心情节要突出,集中,不能铺开。
三是语言要精炼,简洁,该说则说,不该说则无需多言。
四是入题要快,收尾要利速。
其他方面要注意的是结构等。
写一个短故事容易,写好难,正因为难,才显示短故事具有被人喜欢,容易广泛传播的功用。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一点参考。
诗瑶rebecca
“对不起,我爱你!”说完这句话,她就转身离开了,天知道,她用了多大的勇气说出这句话。认识言闻这么多年以来,她从来不敢奢望,能够和他有一丁半点的关系,只想远远的守着他就好了,只要他快乐,就是于七最大的幸福。她做梦也想不到,言闻会主动靠近她,还对她那么好,虽然他是有目的的,但是,那么多年的梦想,得以实现,她便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她想,错过了这个机会,自己一定会后悔的,但是说了,以后可能连远远守候他的机会都没有了,想到这里,她就觉得好纠结。想了那么多天,她还是决定,要主动告白,所以,才有了之前的情景。接下来的几天,她一直把自己的手机关机,天天在家里睡觉,心里乱如麻……她想,她以后,都不能跟着他一起上学下学了吧,可能,言闻再也不会理她了,甚至,会厌恶她……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三天,她决定,还是出去走走吧!第二天一大早,她就来到了学校,虽然已经放假了,但是,她还是想来看看,怀念以前跟在他身后的样子。她慢悠悠的走在林荫小道上,回忆着有他的日子,不禁出了神……“哎呀!”她惊呼一声,一抬头,发现撞在别人身上了,她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傻瓜,没关系!”只听到一道浑厚的男声,她抬起头来,定睛一看:“妈呀!这不是言闻吗?”“是我,小傻瓜?”言闻温柔的说道:“你这几天去哪儿了,敲你家门没人理我,打电话你不接,发消息你不回,你吓死我了!”说完,将她拥入怀中。“你,你不是……”“不是什么?”他问道。“你不是去找欧越学姐了吗?”她疑惑道:“而且,而且你这样抱着我,她会吃醋的”“傻丫头,我管她那么多,我只要你就够了!”他松开手,手顺势往下,拉起了那双他梦里梦了很多次的小手。于七看到他这样的行为,惊呆了,半天缓不过神来:“你,你这是干什么?”“看不出来吗,表白啊!”他认真的说道:“我以为你怕我,每天离我那么远,想和你说话,又怕吓着你,没想到,你先表白了,傻瓜,这种事,不应该由我来的吗?”他宠溺的看着她,柔声说道。“那,那欧越学姐……”“欧越,只是我小时候的玩伴,我对她,并无儿女之情。”他盯着她,似笑非笑的说道。“那你,那你干嘛让我帮你追她,你这样,我,我……”她委屈的说道。“傻瓜,我不这样说,会有和你说话的机会吗?你每次都躲我躲得远远的,我一转头,你都跑得不见踪影,别说表白了!”他坏笑着看着她,轻轻的捏捏她的手,像是惩罚一般。“那你,是故意让我帮你,然后,然后让人家主动表白吗?”她羞红了脸,低着头,轻声说道。“哈哈,这我可没想到!”他大笑道。一把将她拥入怀中,轻吻着她带着清香的秀发。“我也没想到你居然喜欢我,嗯……这样更好,哈哈!”说完,他轻轻的,吻上了她刚想说话的小嘴,心里乐开了花。
快乐bala
他父母和她父母是多年至交好友,曾开玩笑说如一男一女就结为亲家。
他七岁时她五岁,她喊他哥哥,他喊她妹妹,他们在一起相处很是愉快,两家父母也乐见其成。
他二十五岁她二十三岁,她要出国留学了,两人约好等她回来就结为夫妻。
他二十七岁时她二十五岁,他发现他有很严重得病活不了多长时间,他父母也是因病去世了,他一无所有了,他还怎么和他的思妹儿在一起?她回来了,可是,他现在的模样还怎么去见她。他开始拒绝见她,也拒绝与她交流。哪怕她以死相逼,他还是忍痛拒绝了。
于是,两人如他所愿的分开了,她一开始日渐消瘦,最后发现父母已不在年轻,为了父母她开始拼命工作,为了父母的意愿开始相亲结婚生子,所幸,她老公也对她不错,与公婆相处也很愉快。一切都在往美好的方向发展。
而他,孤零零躺在病床上,每天都能从她父母那里了解到她的消息。相亲了,有对象了,要结婚了,婚后一切还不错。
她父母:孩子,别怪我们,哪个当父母的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好?更何况你父母与我们还是好友。
他:叔,给你们添麻烦了,这个就当是我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吧。把手里的玩偶递了过去。
而她父母在走出医院时,把手里的玩偶扔进了垃圾箱。“真是晦气,回去咱俩好好洗洗”
有个小孩看见玩偶不错拿起来玩,不小心按出声音了“对不起,我爱你”
而他睡了一晚上,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Vanness
原贴:一篇周国平的短篇散文
Losh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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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坑儿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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