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王桂阳

——(南北朝吴均

松生数寸时,遂为草所没。
未见笼云心,谁知负霜骨。
弱干可摧残,纤茎易陵忽。
何当数千尺,为君覆明月。

注释

①这两句是说松树虽是大材,但当它初生数寸之时,也会被草埋没而不被看重。 
②笼云心:指高远的志向。负霜骨:指坚贞的品质。这两句是说,当一个人高远的志向尚未表露的时候,谁能晓得他有坚贞的品质呢? 
③弱干、纤茎:都指松树幼小时的枝干。陵忽:欺陵、忽视,也即是摧残的意思。 
④何当:何日。覆明月:与前面“笼云”意思相似。笼云、覆月,都是指建大功立大业、能“遮无盖地”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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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王桂阳可能就是当时的桂阳郡太守王嵘。吴均又有《赠王桂阳别诗三首》,其中说王桂阳“高华积海外,名实满山东。自有五都相,非无四世公。”可见王的地位很高,又有“愿持鹪鹩羽,岁暮依梧桐”等语,说明吴均颇有依附于他的打算。从这种关系推断,这首诗很可能是他的自荐之作。


  自荐的诗很难写,自誉过高,未免有夸言干乞之嫌,因而吴均这里避开了正面的自我标榜,全以松作比喻。松树虽可长成参天的大材,但初生之时不过数寸而已,甚至会被杂草埋没,人们不知道它拔地千丈、笼聚云气的壮志,怎么会明白它具有傲霜斗雪的气骨呢!前四句显然以初生之松比喻自己的沉沦下僚、未见器重,而借形容松树的性格,表明自己高远的志向、坚贞的品质。“弱干可摧残,纤茎易陵忽”二句,更说小松枝干嫩弱,易被摧残,喻自己身处下位,易遭人欺凌与忽视,委婉地表达了向王桂阳求助的意图。最后两句则进一步表明了自己的抱负,他说:当幼松一旦长成数千尺的大树,则可笼云覆月,庇护众生,言外之意是说自己一朝出人头地,就可建功立业、大济苍生,至于到那时不会忘记王桂阳的知遇之恩,也是不消说的,“为君”二字,便含有此意。


  这首诗通篇用比体,托物言志,句句写松,却句句落实到人,“数寸”、“草所没”、“弱干”、“纤茎”诸语,极说幼松之弱小易欺;“笼云”、“负霜”、“千尺”、“覆明月”诸语,则极言松的前程远大。两者对照鲜明,使读之者既痛惜于诗人的怀才不遇,又凛然不敢对诗人少存轻忽。虽是自荐之诗,气格却绝不卑下,这是诗品,也是吴均的人品。


  吴均的诗已开唐律之先河,元陈绎曾的《诗谱》就在“律体”中列有吴均之名,并以为他与沈约诸人是“律诗之源,而尤近古者’,即此便可说明他在近体诗形成中的作用了。如这一首诗,其音调虽未完全合律,然已颇有律诗的章法,中两联为对句,也合乎律诗的规律,这正是由古诗向律体过渡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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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均】简介

  吴均(469~520年),字叔庠(xiáng),吴兴故鄣(现在浙江安吉)人。生于宋明帝泰始五年(469),卒于梁武帝普通元年(520)。南朝梁时期的文学家。好学有俊才,其诗文深受沈约的称赞[1]。其诗清新,且多为反映社会现实之作。其文工于写景,诗文自成一家,常描写山水景物,称为“吴均体”,开创一代诗风。梁武帝天监初年,为郡主簿。天监六年(506年),被建安王萧伟引为记室。临川王萧宏将他推荐给武帝,很受欣赏。后又被任为奉朝请(一种闲职文官)。欲撰《齐书》,求借齐起居注及群臣行状,武帝不许,于是私撰《齐春秋》,称梁武帝为齐明帝佐命之臣,触犯武帝,书焚,并被免职。不久奉旨撰写《通史》,未及成书即去世。 卒于普通元年(520年),时年五十二岁。吴均是历史学家,他著有《齐春秋》三十卷、注释范晔《后汉书》九十卷等;他又是著名的文学家,有《吴均集》二十卷,惜皆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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