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誓

——佚名尚书

  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师渡孟津,作《泰誓》三篇。

  周书·泰誓上

  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

  王曰:“嗟!我友邦冢君越我御事庶士,明听誓。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沈湎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妇。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肃将天威,大勋未集。肆予小子发,以尔友邦冢君,观政于商。惟受罔有悛心,乃夷居,弗事上帝神祗,遗厥先宗庙弗祀。牺牲粢盛,既于凶盗。乃曰:‘吾有民有命!’罔惩其侮。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同力,度德;同德,度义。受有臣亿万,惟亿万心;予有臣三千,惟一心。商罪贯盈,天命诛之。予弗顺天,厥罪惟钧。予小子夙夜祗惧,受命文考,类于上帝,宜于冢土,以尔有众,厎天之罚。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尔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时哉弗可失!”

  周书·泰誓中

  惟戊午,王次于河朔,群后以师毕会。王乃徇师而誓曰:“呜呼!西土有众,咸听朕言。我闻吉人为善,惟日不足。凶人为不善,亦惟日不足。今商王受,力行无度,播弃犁老,昵比罪人。淫酗肆虐,臣下化之,朋家作仇,胁权相灭。无辜吁天,秽德彰闻。惟天惠民,惟辟奉天。有夏桀弗克若天,流毒下国。天乃佑命成汤,降黜夏命。惟受罪浮于桀。剥丧元良,贼虐谏辅。谓己有天命,谓敬不足行,谓祭无益,谓暴无伤。厥监惟不远,在彼夏王。天其以予乂民,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受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德。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虽有周亲,不如仁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今朕必往。我武维扬,侵于之疆,取彼凶残。我伐用张,于汤有光。勖哉夫子!罔或无畏,宁执非敌。百姓懔懔,若崩厥角。呜呼!乃一德一心,立定厥功,惟克永世。”

  周书·泰誓下

  时厥明,王乃大巡六师,明誓众士。

  王曰:“呜呼!我西土君子。天有显道,厥类惟彰。今商王受,狎侮五常,荒怠弗敬。自绝于天,结怨于民。斫朝涉之胫,剖贤人之心,作威杀戮,毒痡四海。崇信奸回,放黜师保,屏弃典刑,囚奴正士,郊社不修,宗庙不享,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上帝弗顺,祝降时丧。尔其孜孜,奉予一人,恭行天罚。古人有言曰:‘抚我则后,虐我则仇。’独夫受洪惟作威,乃汝世仇。树德务滋,除恶务本,肆予小子诞以尔众士,殄歼乃仇。尔众士其尚迪果毅,以登乃辟。功多有厚赏,不迪有显戮。呜呼!惟我文考若日月之照临,光于四方,显于西土。惟我有周诞受多方。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

《尚书》
尚书

《尚书》又称《书》、《书经》,是一部多体裁文献汇编,长期被认为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史书,但是清华简证明传世的《尚书》部分(伪《古文尚书》部分)为伪书。该书分为《虞书》、《夏书》、《商书》、《周书》。战国时期总称《书》,汉代改称《尚书》,即“上古之书”。因是儒家五经之一,又称《书经》。内容主要是君王任命官员或赏赐诸侯时发布的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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