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命第八十

佚名 《大戴礼记

  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化于阴阳,象形而发,谓之生;化穷数尽,谓之死。故命者,性之终也。则必有终矣。

  人生而不具者五:目无见、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能化。三月而彻盷,然后能有见;八月生齿,然后食;期而生膑,然后能行;三年●合,然后能言;十有六情通,然后能化’

  阴穷反阳,阳穷反阴。辰故阴以阳化;阳以阴变。故男以八月而生齿,八岁而龀,一阴一阳然后成道;二八十六,然后情通,然后其施行,女七月生齿,七岁而龀;二七十四然后化成。合于三也,小节也。中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合于五也,中节也。太古男五十而室,女三十而嫁,备于三五,合于八十也。八者维纲也,天地以发明,故圣人以合阴阳之数也。

  礼义者,恩之主也。冠、昏、朝、聘、丧、祭、宾主、乡饮酒、军旅,此之谓九礼也。礼经三百,威仪三千,机其文之变也。其文变也。礼之象,五行也;其义,四时也。故以四举;有恩、有义、有节、有权。

  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服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

  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坟墓不坯,同于邱陵。除之日,鼓素琴,示民有终也,以节制者也。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父在为母齐衰期,见无二尊也。

  百官备,百制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而后事行者,面垢而已。凡此,以权制者也。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号,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也。

  男者,任也;子者,孳也;男子者,言任天地之道,如长万物之义也。故谓之“丈夫”。丈者,长也;夫者,扶也;言长万物也。知可为者,知不可为者;知可言者,知不可言者;知可行者,知不可行者。是故,审伦而明其别,谓之知,所以正夫德者。

  女者,如也,子者,孳也;女子者,言如男子之教而长其义理者也。故谓之妇人。妇人,伏于人也。是故无专制之义,有三从之道──在家从父,适人从夫,夫死从子,无所敢自遂也。教令不出闺门,事在馈食之闲而正矣,是故女及日乎闺门之内,不百里而奔丧,事无独为,行无独成之道。参之而后动,可验而后言,宵行以烛,宫事必量,六畜蕃于宫中,谓之信也,所以正妇德也。

  女有五不取;逆家子不取,乱家子不取,世有刑人不取,世有恶疾不取,丧妇长子不取。逆家子者,为其逆德也;乱家子者,为其乱人伦也;世有刑人者,为其弃于人也;世有恶疾者,为其弃于天也;丧妇长子者,为其无所受命也。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

  妇有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大罪有五:逆天地者,罪及五世;诬文武者,罪及四世;逆人伦者,罪及三世;诬鬼神者,罪及二世;杀人者,罪止其身。故大罪有五,杀人为下。

《大戴礼记》
大戴礼记《大戴礼记》,前人据唐孔颖达《礼记正义序》所引郑玄《六艺论》“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之语,多谓其书成于西汉末礼学家戴德(世称大戴)之手。现代学者经过深入研究,推翻传统之说,论定成书时间应在东汉中期。它很可能是当时大戴后学为传习《士礼》(即今《仪礼》前身)而编定的参考资料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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