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缭

军事思想

  尉缭对当时战争总的看法是: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战争,反对杀人越货的非正义战争,支持“诛暴乱、禁不义”的正义战争。明确指出:“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 关于进行战争的战略战术,尉缭强调对战争要有全面的认识,指出有道、威胜、力胜等三种不同而又相互联系的取胜策略。认为懂得了这三种所以取胜的办法,就全面地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他指出战争中将帅指挥的重要性。“权敌审将,而后举兵。”将帅者心也,群下者,支节也。”就是要正确分析敌情,慎重选好将领,而后出兵。将帅与士卒之间,要如心(大脑)与四肢那样协调一致,成为一个整体,方能谋略高明,机智果断地进行正确指挥。他主张治军必须先立法制,并要执法严明,才能整齐统一,高山敢越,深水敢渡,坚阵敢攻,做到“天下莫能当其战”。对违背军纪、军令者要施以重刑,严惩战败、投降、逃跑的将领和士兵,使上下畏惧,专心向敌。在具体的战术上,尉缭还实践了当时最先进的方法,如在列阵方面,他提出:士卒“有内向,有外向;有立阵,有坐镇”。这样的阵法,错落有秩,便于指挥。这一点在今人能见到的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中可以得到证明。



  关于军事与政治的关系,尉缭把它比喻为植物的躯干同种子的关系,所谓“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能审此二者,知胜负矣。”并指出,没有良好的政治,就不能有强大的军事力量,而军事又是解决政治问题的手段。作者反复强调发展生产对于军事的重要意义,指出治兵者要以耕、织为治国之本,“夫在耘耨,妻在机杼,民无二事则有储蓄”,民富国强,本固兵坚,方能守必固,攻必克。



  尉缭以朴素的辩证观点,提出了治军的12条正反面经验。按照12条正面经验去做,就可以压倒敌人;反之,则会被敌人所压倒。正面的12条经验是:树立威信在于不轻易变更号令,给人恩惠在于奖赏及时,当机善断在于能顺应各种事态的变化,战胜敌人在于掌握了敌我双方的士气:进攻取胜在于出其不意,防守坚固在于修整防御工事,不犯错误在于守法度,不陷于困境在于有准备,谨慎在于防微杜渐,明智在于能处置大事,消除祸害在于果敢善断;能得众心在于谦恭待人。



  即重视将帅的政治品德和个人模范作用,要求将帅秉公执法,恩威并施,吃苦在疥,临战忘身,为人表率;重视部队的行政建设,制定了较完备的战斗、内务、纪律条令,是研究先秦军制史的重要资料;注重军队的训练,论述了训练的目的、方法、步骤及训练中的奖惩制度,提出从最基层起逐级教练,最后合练的训练方法;重视赏罚,提出“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喜者赏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的思想,在书中记述有各种赏罚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尉缭子》作为战国时产生的兵书,它所谈的战略战术等问题,虽然不如孙、吴《兵法》深刻,但在一系列问题上也有创见。



  首先,《尉缭子》提出了以经济为基础的战争观。他在《治本篇》中说,治国的根本在于耕织,"非五谷无以充腹,非丝麻无以盖形"。



  不废耕织二事,国家才有储备。而这一储备正是战争的基础。他说:土地是养民的,城邑是防守土地的,战争是守城的。所以,耕田、守城和战争三者都是王者本务。在这三者当中,虽然以战争为最急,但战争却仰赖农耕。即使万乘之国,也要实行农 战相结合的方针。基于这一点,《尉缭子》强调"王国富民",强调王者进行的战争是"诛暴乱,禁不义",其最终目的在于使"农不离其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而仅诛杀首恶一人。《尉缭子》的这个思想显然由继承商鞅的农战思想而来,因而是进步的。当然,《尉缭子》也注重政治在战争中的作用,说:"国必有礼信亲爱之义,则可以以饥易饱; 国必有孝慈廉耻之俗, 则可以死易生",所以也重视政治教育。



  其次,《尉缭子》也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战略战术思想。如主张集中优势兵力,待机而动,说:"专一则胜,离散则败"(《兵令上》),"兵以静固,以专胜"(《兵权》)。主张先机而动,突然袭击,说:"兵贵先。胜于此,则胜于彼矣;弗胜于此,则弗胜彼矣。"主张在战争中运用权谋,说:"权先加人者,敌不力交。"主张运用"有者无之,无者有之"(《战权》)的虚虚实实战法,迷惑敌人。他继承孙子的奇正思想,提出"正兵贵先,奇兵贵后,或先或后",以克敌致胜。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他结合战国围城战的实践,提出了一整套攻、守城邑的谋略。主张攻城要有必胜把握,"战不必胜,不可言战;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最后深入敌境,出敌不意,切断敌粮道,孤立敌城邑,乘虚去攻克。攻城要选择这几种目标:



  (1)"有城无守"的:津梁没有战备设施,要塞没有修理,城防没有构筑,蒺藜没有设置;



  (2)"有人无人"的:远方堡垒的防守者没有退回,防守的战士没有调动回来;



  (3)"虽有资而无资"的:牲畜没有集中到城里,粮食没有收获进来,财用物资也未征集到位;



  (4)城邑空虚而且资财穷尽的。对于这些城邑, 应乘虚攻击, 决不手软。



  守城谋略主要有三点:其一,反对"进不郭圉,退不亭障",即不防守外城和城外据点的防守办法,主张防守城郊外围要地。其二,要修筑城郭,做到"池深而广,城坚而厚",准备好人力、粮食、薪材、劲弩强矢、锋利的矛戟。一丈之城,十人防守,千丈之城,守兵一万,还不计技工、任夫等后勤人员。其三,设防的城邑要有救兵。"其有必救之军者,则有必守之城;无必救之军者,则无必守之城。"救援之军要能打开重围,守军要敢于出击,抢占要塞。救援之军还要善于迷惑敌人,以配合守军击败围城敌军。《尉缭子》提出的攻、守城邑的谋略,是他的前辈军事家所没有谈过的,很富有新意。



  第三,《尉缭子》的另一重要贡献是提出了一套极富时代特色的军中赏罚条令。《尉缭子》作为古代兵书,不但在军事理论上有所发展,而且保存了战国时期许多重要军事条令,这是为其它兵书所少见的。



  他在《战威》中说:"审法制,明赏罚"是威胜之道。他在《制谈》中说:"修号令,明赏罚",是保证士卒冲锋陷阵的必要手段。《尉缭子》主张以法治军,他所提出的赏罚原则,是赏必厚、罚必重。他说:"赏禄不厚,则民不劝",要以田禄、爵秩厚赏有功者, 使民" 非战无所得爵" ,做到"赏功养劳"。



  《尉缭子》主张重罚,他在《重刑令》中说:人民只有"内畏重刑,则外轻敌",所以主张将战败、投降、临阵逃脱的将士宣布为"国贼"、"军贼",不仅处以"身戮家残"之刑,还要削户籍、发祖坟、变卖家属做奴隶。对于不能按时报到和开小差的士卒,以逃亡罪论处。他的《伍制令》所讲的军中什伍连坐法,他的《束伍令》所讲战场上的惩罚条令和"战诛之法"等,都体现了重罚的原则。他说:"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认为只有这样,军队才能做到"令如斧钺,制如干将,士卒不用命者,未之有也"。《尉缭子》的重刑思想显然与商鞅的刑赏思想如出一辙,而且比商鞅的更为严酷。它反映了古代军队组织中的官兵关系是严重的阶级对立关系。《尉缭子》的以法治军思想已与春秋以前大不相同。前文我们说过,由于《尉缭子》提出"杀之贵大,赏之贵小"这套赏罚原则,取消了旧贵族所享有的厚赏轻罚的特权,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的进取精神,因而极富时代精神,标明它与旧的"赏功酬劳"原则有了质的不同。



  第四,《尉缭子》一书所保存的其它重要军事条令,有《分塞令》,是营区划分条令,规定各军分塞防守区域及往来通行原则;有《经卒令》,是战斗编队条令,规定各军特有的军旗标志、士卒的行列单位及不同的行队单位佩戴不同徽章等;有《勒卒令》,是统一军中指挥号令金鼓旗铃的条令,规定了金、鼓、旗、铃等指挥工具的作用和用法;有《将令》,规定将军统兵受命于国君,只对国君负责,将军在军中具有无上权威,统一指挥全军;有《踵军令》,是后续部队行动条令。规定后续部队作为接应部队,与大军保持的距离、前进的方向、所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安全、警戒、处置逃兵的原则;有《兵教》(上、下),是军事教练条令,规定了军中"分营居阵"的训练方式及训练中的奖惩制度。在兵教方法上,明显地继承了《吴子兵法》的一些原则。《兵教》还提出十二条必胜之道,要人君掌握。对于将士则要求:"为将忘家,逾限忘亲,指敌忘身,必死则生,急胜为下。百人被刃,陷行乱陈;千人被刃,擒敌杀将;万人被刃,横行天下",希图把军队训练成为无往而不胜的铁军。



  《尉缭子》所记载的这些军事条令是我们研究先秦军事制度的宝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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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佐秦国

  尉缭一到秦国,就向秦王献上一计,他说:“以秦国的强大,诸侯好比是郡县之君,我所担心的就是诸侯‘合纵’,他们联合起来出其不意,这就是智伯(春秋晋国的权臣,后被韩、赵、魏三家大夫攻灭)、夫差(春秋末吴王,后为越王勾践所杀)、闵王(战国齐王,后因燕、赵、魏、秦等联合破齐而亡)之所以灭亡的原因。希望大王不要爱惜财物,用它们去贿赂各国的权臣,以扰乱他们的谋略,这样不过损失三十万金,而诸侯则可以尽数消灭了。”一番话正好说到秦王最担心的问题上,秦王觉得此人不一般,正是自己千方百计寻求的人,于是对他言听计从。不仅如此,为了显示恩宠,秦王还让尉缭享受同自己一样的衣服饮食,每次见到他,总是表现得很谦卑。



  相传尉缭懂得面相占卜,在被秦王赏识之初曾经认定秦王的面相刚烈,有求于人时可以虚心诚恳,一但被冒犯时却会变得极之残暴,对敌人也毫不手软。尉缭认为这样的秦王欠缺照顾天下百姓的仁德之心,多次尝试逃离秦王为他安排的住处,(《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我布衣,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久游。”尉缭这段话也是历史上关于秦始皇面容的最早记录),相传“曾与弟子王敖一夕遁去,不知所往。”尉缭刚入秦时,与后来的秦国将军蒙恬偶遇,蒙恬为之亲自牵马,请回府中。蒙恬曾请尉缭继续著书,尉缭断然回绝,并打算离开蒙府,在蒙恬的苦苦央求下才留下。秦始皇嬴政多次求教,尉缭多次拒绝,后来出走。秦王大怒,本欲杀之,但在当时的廷尉李斯的苦求下同意让李斯将其追回,并在李斯的建议下授以国尉之职。最后终于得到尉缭的肯首,愿意扶助秦国,入朝为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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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背景

  关于尉缭的真实生活年代如同其他历史名人一样无从查考,只能从历史文献的残篇断语中推断,但是这往往前后矛盾漏洞百出。比如人们推断在公元前334年见过魏惠王,但《史记》中明确记载了他最终在秦王政时担任了秦国的高级职务。这个时间跨度近百年,显然有违常识。因此,就像对其他历史人物一样,我们只能望洋兴叹。



  他是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来到秦国的,此时秦王政已亲秉朝纲,国内形势稳定,秦王正准备全力以赴开展对东方六国的最后一击。



  当时的情况是,以秦国之力,消灭六国中的任何一个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六国要是联合起来共同对秦,情况就难料了。所以摆在秦王面前的棘手问题是,如何能使六国不再“合纵”,让秦军以千钧之势,迅速制服六国,统一天下,避免过多的纠缠,以免消耗国力。离间东方国家,虽然是秦国的传统做法,而且李斯等人正在从事着这项工作,但是采用什么方法更为有利,则仍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消灭六国,统一中国,是历史上从未有人干过的事情,年轻的秦王深知这一点,他不想打无准备之仗。



  另外,当时秦国还有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就是战将如云,猛将成群,而真正谙熟军事理论的军事家却没有。靠谁去指挥这些只善拼杀的战将呢?如何在战略上把握全局,制定出整体的进攻计划呢?这是秦王非常关心的问题。他自己出身于王室,虽工于心计,讲求政治谋略,但没有打过仗,缺乏带兵的经验。李斯等文臣也是主意多,实干少,真要上战场,真刀真枪地搏杀,一个个就都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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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据明代太原崞县(今山西原平县)人刘寅对照《史记》的记载推测,魏国在前334年招贤,邹衍、淳于髡、孟轲皆至梁,尉缭可能就在这时至梁并见到梁惠王,《尉缭子》一书即是他与梁惠王晤谈军事学的一个记录。但由于庞涓当权,尉缭等人都未见用。从《尉缭子》的谈话内容看,尉缭不仅熟悉魏国的国情,而且处处为振兴魏国着想,表现了他热爱故土的深情,以及对秦兵压境的忧虑。另外尉缭对军事家吴起曾表示了无限钦佩之意。他赞赏吴起执法严明,重视士兵在战争中的重要性,具有其重民及重视人的因素的积极意义,他希望魏国能有象吴起这样的军事首领。



  《尉缭子》问世后,受到历代统治者和兵家的重视。唐魏徵将其收进用于经邦治国的《群书治要》之中,宋代被官定为武学经书,后世兵家多有引述。它很早就传到日本,日本研究、译注《尉缭子》的兵书有庆长十一年(1600)元佶《校定训点尉缭子》、林道春《尉缭子评判》等三十余种。此外还有朝鲜刊本。



  《尉缭子》是一部具有重要军事学术价值和史料价值的兵书。同时也应看到《尉缭子》中也存有糟粕,如鼓吹用严刑酷法来维持纪律的执行等,是剥削阶级军队官兵对立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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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缭】古诗词大全

分塞令

中军、左、右、前、后军,皆有(地分)[分地],方之以行垣,而无通其交往。将有分地,帅有分地,伯有分地,皆营其沟域,而明其塞令。使非百人无得通。非其百人而入者 ,伯诛之;伯不诛,与之同罪。 军中纵横之道,百有二十步而立一府柱,量人与地,柱道相望,禁行清道。非将吏之符节,不得通行...

兵令下

诸去大军为前御之备者,边县列候,相去三、五里。 闻大军为前御之备,战则皆禁行,所以安内也。 内卒出戍,令将吏授旗鼓戈甲。发日,后将吏及出县封界者,以坐后戍法。兵戍边一岁,遂亡不候代者,法比亡军。父母妻子知之,与同罪;弗知,赦之。卒后将吏而至大将所一日,父母妻子 尽同罪。卒逃归...

经卒令

经卒者,以经令分之为三分焉:左军苍旗,卒戴苍羽;右军白旗,卒戴白羽;中军黄旗,卒戴黄羽。 卒有五章:前一行苍章,次二行赤章,次三行黄章,次四行白章,次五行黑章。次以经卒,亡章者有诛。前一五行,置章于首;次二五行,置章于项;次三五行,置章于胸;次四五行,置章于腹;次五五行,置章...

兵令上

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事必有本,故王者伐暴乱,本仁义焉。战国则以立威抗敌相图,而不能废兵也。 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能审此二者,知胜败矣。文所以视利害、辨安危;武所以犯强敌、力攻守也。 专一则胜,离散则败。陈以密则固,锋以疏则达。卒畏将甚于敌者胜...

兵教下

臣闻人君有必胜之道,故能并兼广大,以一其制度,则威加天下。有十二焉:一曰连刑,谓同罪保伍也;二曰地禁,谓禁止行道,以网外奸也;三曰全军,谓甲首相附,三五相同,以结其联也;四曰开塞,谓分地以限,各死其职而坚守也;五曰分限,谓左右相禁,前后相待,垣车为固,以逆以止也;六曰号别,谓前列...

束伍令

束伍之令曰:五人为伍,共一符,收于将吏之所。亡伍而得伍,当之;得伍而不亡,有赏,亡伍不得伍,身死家残。亡长得长,当之;得长不亡,有赏,亡长不得长,身死家残;复战得首长,除之。亡将得将,当之;得将不亡,有赏,亡将不得将,坐离地遁逃之法。 战诛之法曰:什长得诛十人,伯长得诛什长,...

兵教上

兵之教令,分营居陈,有非令而进退者,加犯教之罪。前行者,前行教之;后行者,后行教之;左行者,左行教之;右行者,右行教之。教举五人,其甲首有赏。弗教,如犯教之罪。罗地者,自揭其伍。伍内互揭之,免其罪。 凡伍临陈,若一人有不进死于敌,则教者如犯法者之罪。凡什保什,若亡一人,而九人...

将令

将军受命,君必先谋于庙,行令于廷,君身以斧钺授将,曰:“左、右、中军皆有分职,若逾分而上请者死。军无二令,二令者诛,留令者诛,失令者诛。” 将军告曰:“出国门之外,期日中,设营表,置辕门。期之,如过时,则坐法。” 将军入营,即闭门清道,有敢行者诛,有敢高言者诛,有敢不从令...

勒卒令

金、鼓、铃、旗,四者各有法。鼓之则进,重鼓则击。金之则止,重金则退。铃,传令也。旗,麾之左则左,麾之右则右。奇兵则反是。一鼓一击而左,一鼓一击而右。一步一鼓,步鼓也。十步一鼓,趋鼓也 。音不绝,鹜鼓也。商,将鼓也。角,帅鼓也。小鼓,伯鼓也。三鼓同,则将、帅、伯其心一也。奇兵则反是...

踵军令

所谓踵军者,去大军百里,期于会地,为三日熟食,前军而行。为战,合之表,合表乃起。踵军飨士,使为之战势,是谓趋战者也。 兴军者,前踵军而行,合表乃起。去大军一倍其道,去踵军百里,期于会地,为六日熟食,使为战备。分卒据要害,战利则追北,按兵而趋之。踵军遇有还者,诛之。所谓诸将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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