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女儿行

——(唐代王维

洛阳女儿对门居,才可颜容十五余。
良人玉勒乘骢马,侍女金盘脍鲤鱼。
画阁朱楼尽相望,红桃绿柳垂檐向。
罗帷送上七香车,宝扇迎归九华帐。
狂夫富贵在青春,意气骄奢剧季伦。
自怜碧玉亲教舞,不惜珊瑚持与人。
春窗曙灭九微火,九微片片飞花琐。
戏罢曾无理曲时,妆成祗是熏香坐。
城中相识尽繁华,日夜经过赵李家。
谁怜越女颜如玉,贫贱江头自浣纱。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洛阳有一位女子住在我家对门,正当十五六的芳年容颜非常美丽。
她的丈夫骑一匹青白相间的骏马,马具镶嵌着珍贵的美玉。她的婢女捧上黄金的盘子,里面盛着烹制精细的鲤鱼。
她家彩绘朱漆的楼阁一幢幢遥遥相望,红桃绿柳在廊檐下排列成行。
她乘坐的车子是用七种香木做成,绫罗的帷幔装在车上。仆从们举着羽毛的扇子,把她迎回绣着九花图案的彩帐。
她的丈夫青春年少正得志,骄奢更胜过石季伦。
他亲自教授心爱的姬妾学习舞蹈,名贵的珊瑚树随随便便就送给别人。
他们彻夜寻欢作乐,窗上现出曙光才熄去灯火,灯花的碎屑片片落在雕镂的窗棱。
她成天嬉戏游玩,竟没有温习歌曲的空暇,打扮得整整齐齐,只是熏着香成天闲话。
相识的全是城中的豪门大户,日夜来往的都是些贵戚之家。
有谁怜惜貌美如玉的越女,身处贫贱,只好在江头独自洗纱。


注释
⑴洛阳女儿:取梁武帝萧衍《河中之水歌》中“河中之水向东流,洛旧女儿名莫愁”语。
⑵才可:恰好。容颜:一作“颜容”。十五余:十五六岁。梁简文帝《怨歌行》:“十五颇有余。”
⑶良人:古代妻对夫的尊称。玉勒:玉饰的马衔。骢(cōng)马:青白色的马。
⑷脍(kuài)鲤鱼:切细的鲤鱼肉。脍:把鱼、肉切成薄片。
⑸罗帷:丝织的帘帐。七香车:旧注以为以七种香木为车。
⑹宝扇:古代贵妇出行时遮蔽之具,用鸟羽编成。九华帐:鲜艳的花罗帐。
⑺狂夫:犹拙夫,古代妇女自称其夫的谦词,李白《捣衣篇》:“狂夫犹戍交河北。”
⑻剧:戏弄,意谓可轻视石崇。李白《长干行》:“拆花门前剧”。季伦:晋石崇字季伦,家甚豪富。
⑼怜:爱怜。碧玉:《乐府诗集》以为刘宋汝南王妾名。这里指洛阳女儿。
⑽“不惜”一句:《世说新语·侈汰》记,王恺以晋武帝所赐二尺珊瑚示石崇,崇以铁如意击之。王恺斥之,崇乃命人搬来三四尺高珊瑚六七枝偿还之。
⑾曙(shǔ):天明。九微灯:汉武帝供王母使用的灯,这里指平常的灯火。
⑿片片:指灯花。花琐:指雕花的连环形窗格。
⒀曾无:从无。理:温习。
⒁熏(xūn)香:用香料熏衣服。
⒂赵李家:汉成帝的皇后赵飞燕、婕妤李平。这里泛指贵戚之家。
⒃越女:指春秋时期越国美女西施。越,这里指今浙东。

沙灵娜 何年.唐诗三百首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152-154&金性尧.唐诗三百首新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140-142&张国伟 韩成武.唐诗三百首赏析: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162-164&赵昌平.唐诗三百首全解: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105-106&吉林大学中文系.唐诗鉴赏大典(三):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3-6

赏析

  在封建社会中,有一种很普遍的社会现象:小家女子一旦嫁给豪门阔少,便由贫贱之身一跃而为身价百倍的贵妇人,恃宠享乐。娇贵异常;而不遇之女,即使美颜如玉,亦不免终生沦于贫贱境地。此诗所写,盖为此而发,而其所蕴含的意义却超越了诗中所写事实本身,从而使这首诗的诗意具有了很大约外延性。或谓伤君子不遇,或谓讥刺依附权贵的封建官僚,或谓慨叹人生贵贱的偶然性,都能讲得通。


  全诗可分为两部分。前十八句为第一部分,构成了这首诗的主体,塑造了因遇而骤得富贵的“洛阳女儿”这一艺术形象。开头两句对“洛阳女儿”略作介绍。以冷语发端,自含鄙夷之意。下面两句说她的丈夫骑着宝玉络头、毛色青白相间的高头大马,她的侍女为她献上满盈金盘的鲤鱼片。一为侧笔映衬,二为正面描写,一虚一买,“洛阳女儿”的身价和地位显示出来了。一个普通的小家女子,朝夕之间竟身价百倍,原因就是嫁给了一位颇有身份的“良人”。遇者则贵、不遇者则贩的人生感慨,暗暗含在其中。“画阁”以下四句,写“洛阳女儿”住在红桃绿柳竟相掩映的画阁朱楼,出门坐的是用罗帷遮护的七香车,回来的时候,用宝扇遮面,被接入九华帐里。至此,“洛阳女儿”的饮食起居已见一斑。“狂夫富贵在青春”到“不惜珊瑚持与人”,连续驱使典故,插入对其丈夫的描写;结构上照应上文“良人”一句,将诗意补足。其夫正当青春年华,身享荣华富贵,意气骄奢,甚于晋代巨富石崇;丈夫亲自教她跳舞,其怜爱之情,一如刘宋汝南王之干爱妾碧玉。“不惜珊瑚持与人”,用石崇与王恺斗富一事,将“良人”骄奢豪富之态现于纸上。这里所描写的是“狂夫”之相,但细玩诗意,却是借“狂夫”之相,以形“洛阳女儿”的娇贵之态,貌似游离实则还是为写“洛阳女儿”而驱使笔墨的。随后,顺接上面的“自怜碧玉亲教舞”句意,迤逦而下,正面描写“洛阳女儿”在九微灯约光晕里,在雕花的连环形窗下,通宵达旦,歌舞不休。这里特别点染了灯花燃尽而扑窗乱飞的一个细节,暗示“洛阳女儿”通宵沉醉于狂歌狂舞中,直到天亮,九微灯才熄灭,这里以九微灯入诗,无异是把“洛阳女儿”与王母同化为一体了,从而为“洛阳女儿”披上了一层高贵的外衣。其富贵之相,借典故婉然传出。“戏罢曾无理曲时,妆成只是熏香坐”,写“洛阳女儿”戏乐已毕,无暇练习曲子;打扮好了,依炉熏香而坐。“坐”字,仿佛见其慵懒之态和空虚无聊的贵族生活。下面又拓开一层,写“洛阳女儿”出入贵戚之家,奔走权门之内,虽语不涉讽,但讽意存焉。


  诗的最后两句为第二部分。诗人把笔锋猛地一转,描绘出一幅貌似孤立实则与上文融浃为一的越女浣纱的画面。美颇如玉的越国女子西施,在她未遇之时,身处贫贱地位,只好在江边漂洗罗纱。“谁怜”二字,一贯到底,造成快速的节奏和奔流的诗意,表达了诗人对不遇者的深切同情。其中也不乏感愤不平之气。


  全诗描写了两种人物形象,一贵一贱,一奢靡,一穷困,各成独立的画面,却又相反相成地统一于全诗中。写法上,前一部分以繁笔铺张扬厉,穷形尽相;后一部分以简笔淡然点染,意到即止。一繁一简,繁简各宜。诗中有讽刺,有同情,有慨叹,而这又深深地隐蔽在文字背后。

张国伟 韩成武.唐诗三百首赏析: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162-164&赵昌平.唐诗三百首全解: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105-106&吉林大学中文系.唐诗鉴赏大典(三):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3-6

简析

  此诗题下原注“时年十六”,可见是诗人早年得意之作。诗题取自梁武帝萧衍《河中之水歌》“洛阳女儿名莫愁”,用以概指当时贵族女子。全诗写豪家女子无比娇贵逸乐的生活状况,从容颜之娇美、住宅之富丽、饮食之珍奇写到夫婿之豪奢、交游之高贵,极尽铺排渲染之能事。其中季伦,指晋代石崇,石崇字季伦,以骄奢著称。赵李,指汉成帝后妃赵飞燕、武帝时李夫人,此代指皇亲贵戚。诗的最后两句猛然转折,以如玉越女江头浣纱作对比,在强烈的反差中突现主题,使前面的华丽描绘一下子变为对贵族生活乃至社会不公的冷峻批判,其蕴含思想之深度与批判之力度,在王维诗中甚为罕见。

【王维】简介

  王维(701-761),字摩诘,号摩诘居士,世称“王右丞”,唐朝著名诗人、画家。因笃信佛教,又被称为“诗佛”。


  公元701年,生于蒲州(今运城永济市)。开元九年(721年),中进士,任太乐丞,因伶人舞黄狮子受累,贬为济州司仓参军。开元二十三年,张九龄执政,擢为右拾遗,次年迁监察御史,后奉命出塞,为凉州河西节度幕判官。此后半官半隐居。安史之乱被捕后被迫出任伪职,战乱平息后下狱。因被俘时曾作《凝碧池》抒发亡国之痛和思念朝廷之情,又因其弟王缙平反有功请求削籍为兄赎罪,得宽宥,降为太子中允,后兼迁中书舍人,终尚书右丞。


  他才华早显,既是诗匠,又精禅理。生在一个虔诚佛教的家庭里,据其《请施庄为寺表》云:“臣亡母故博陵县君崔氏,师事大照禅师三十余岁。”《王右丞集笺注》卷二五,有一篇《大荐福寺大德道光禅师塔铭》,文中述及了诗人同当代名僧道光禅师的关系时说:“维十年座下."可见王维确实也与佛家因缘不浅,其晚年更是过着僧侣般的生活。据《旧唐书》记载:“在京师,长斋,不衣文俯伏受教,欲以毫末度量虚空,无有是处,志其舍利所在而已,”采,日饭十数名僧,以玄谈为乐,斋中无所有,惟茶铛药臼,经案绳床而已。退朝之后,焚香独坐,以禅颂为事。”此时的王维俨然是一僧侣了。


  与其小一岁的弟弟缙幼年均聪明过人。十五岁时去京城应试,由于他能写一手好诗,工于书画,而且还有音乐天赋,所以少年王维一至京城便立即成为京城王公贵族的宠儿。有关他在音乐上的天赋,《唐国史补》曾有这样一段故事:一次,一个人弄到一幅奏乐图,但不知为何题名。王维见后回答说 :“这是《霓裳羽衣曲》的第三叠第一拍。”请来乐师演奏,果然分毫不差(根据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七“书画”的考证,《霓裳羽衣曲》第三叠并没有拍,是散曲,白居易的句子“中序擘騞初入拍”也可以说明这一点。沈括精通音律,其言可信。王维工于音律,是正史所载之事,但这个故事却是编造的)。


  在诗歌方面,有他十五、十七、十八岁时写成的有文字记载的资料。可见,他在十几岁时已经是位有名的诗人了。这在诗人中是罕见的。当时,在那贵族世袭的社会中,像王维这样多才多艺的资质,自然会深受赞赏。因此,二十一岁时就考中了进士。


  出仕后,王维利用官僚生活的空余时间,在京城的南蓝田山麓修建了一所别墅,以修养身心。该别墅原为初唐诗人宋之问所有,那是一座很宽阔的去处,有山有湖,有林子也有溪谷,其间散布着若干馆舍。王维在这时和他的知心好友度着悠闲自在的生活。这就是他的半官半隐的生活情况。


  一直过着舒服的生活的王维,到了晚年却被卷入意外的波澜当中。玄宗天宝十四年(755)爆发了安史之乱。在战乱中他被贼军捕获,被迫当了伪官。而这在战乱平息后却成了严重问题,他因此被交付有司审讯。按理投效叛军当斩,幸其在乱中曾写过思慕天子的诗,加上当时任刑部侍郎的弟弟(曾跟随皇帝出逃)的求情,恳请将其官职等换其兄性命,王维才得免于难,仅受贬官处分。其后,又升至尚书右丞之职。


  王维早年有过积极的政治抱负,希望能作出一番大事业,后值政局变化无常而逐渐消沉下来,吃斋念佛。四十多岁的时候,他特地在长安东南的蓝田县辋川营造了别墅和在终南山上,过着半官半隐的生活。《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这首诗是他隐居生活中的一个篇章,主要内容是“言志”,写诗人远离尘俗,继续隐居的愿望。诗中写景并不刻意铺陈,自然清新,如同信手拈来,而淡远之境自见,大有渊明遗风。王维在诗歌上的成就是多方面的,无论边塞、山水诗、律诗还是绝句等都有流传人口的佳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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