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中九日 / 九日登高
九月九日望乡台,他席他乡送客杯。
人情已厌南中苦,鸿雁那从北地来。
九月九日望乡台,他席他乡送客杯。
人情已厌南中苦,鸿雁那从北地来。
译文
在重阳节这天登高回望故乡,身处他乡,设席送朋友离开,举杯之际,分外愁。
心中已经厌倦了南方客居的各种愁苦,我想北归不得,鸿雁为何还要从北方来。
注释
九月九日:指重阳节。
望乡台:古代出征或流落在外乡的人,往往登高或登土台,眺望家乡,这种台称为望乡台。
他席:别人的酒席。这里指为友人送行的酒席。
他乡:异乡。
南中:南方,这里指四川一带。
那:为何。
北地:北方。
诗歌开头就承题,“九月九日望乡台”,点明了时间是重阳节,地点是玄武山,此处将玄武山比作望乡台,以此来表达乡愁,思乡之情倍增。“他席他乡送客杯”,点明了诗人当时是在异乡的别宴上喝着送客的酒,倍感凄凉。诗歌的前两句就勾勒出了一个易让人伤感的环境,正逢重阳佳节,又是客中送客,自然容易勾起浓郁的乡愁,于是就很自然地引起了下两句对鸿雁看似无理之问:“人情已厌南中苦,鸿雁那从北地来?”
北雁南飞本是自然现象,而王勃偏将自己的思乡之情加在它身上,怪罪鸿雁,我想北归不得,你却奈何非要从北方飞来,平添我北归不能的愁思。这一问虽然毫无道理,却在强烈的对比中烘托了真挚的感情,将思乡的愁绪推向了高峰。这两句是这首诗中的名句,前人在评价这两句诗时说:“读之,初似常语,久而自知其妙。”的确,这一问虽貌似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实际上却是诗人用心良苦、匠心独具之处。诗人将其怀乡之情融入对自然景物的描绘之中,借无情之景来抒发自己内心深沉的情感,开启了唐人绝句寓情于景的先河。
这首诗的抒情手法亦变化多端,第一句用“望乡台”一词突出了诗人乡心之切;第二句以客中送客更突出了在异乡的孤独感;第三句直抒胸中之苦,感情强烈;第四句却委婉别致,借景抒情,以鸿雁的不知南中之苦来反衬自己的思乡之情,这样反复地抒发更是突出了乡愁之浓烈。语言简洁亦是这首诗较大的特色,用了近似日常的口语,如“他席他乡”,“那从北地来”,显得浅近亲切,这也是这首诗流传广泛的原因之一。
初唐时绝句发展缓慢,其表现方式大体上沿袭汉魏和南朝传统。而王勃的这首诗仅以四句来写乡思,却将乡愁抒发得淋漓尽致,突破了唐初宫廷绝句多借咏物寓干进之意的小格局;诗人在诗中还有意吸收了歌行的句调,以虚词递进的句式做结语,对绝句的发展起着重大作用。
杨旭辉主编;苏州大学《唐诗鉴赏大辞典》编写组编.唐诗鉴赏大辞典:彩色版.北京:中华书局,2011:60-61
王勃一生遭遇坎坷,经常离家为宦漫游,因此怀乡送别诗是王勃诗中最常见的一类题材,如这首《蜀中九日》及其名作《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咸亨元年(670年)重阳节,客居西蜀的王勃与友人一起登玄武山遥望故乡。时逢重阳佳节,又是客中送客,勾起了诗人浓郁的乡愁,于是作了这首诗。
杨旭辉主编;苏州大学《唐诗鉴赏大辞典》编写组编.唐诗鉴赏大辞典:彩色版.北京:中华书局,2011:60-61
早年经历
王勃幼年时就非常聪慧,六岁时便能作诗,且诗文构思巧妙,词情英迈,被父亲的好友杜易简称赞为“王氏三株树”之一,表明了王勃早年就显示出杰出的文学才能。九岁时,王勃读颜师古注的《汉书》后,撰写了《指瑕》十卷,指出颜师古的著作错误之处,表现了王勃早年就博学多才。十岁时,王勃便饱览六经。十二岁至十四岁时,王勃跟随曹元在长安学医,先后学习了《周易》、《黄帝内经》、《难经》等,对“三才六甲之事,明堂玉匮之数”有所知晓。
未冠而仕
龙朔三年(663年) 王勃回到家乡,写《上绛州上官司马书》等文章,寻找机会,积极入仕。麟德元年秋(664年), 王勃上书刘祥道,直陈政见,并表明自己积极用世的决心,深得刘祥道赞赏“此神童也!”麟德二年,王勃通过皇甫常伯向唐高宗献《乾元殿颂》,借献“颂”以图仕进之意甚明。乾封元年(666年),王勃通过李常伯上《宸游东岳颂》一篇,接着应幽素科试及第,授朝散郎,成为朝廷最年少的命官。之后,才思泉涌,笔端生花,撰《乾元殿颂》,文章绮丽,惊动圣听。唐高宗见此颂词,歌功颂德,词美义壮,乃是未及弱冠的神童所为,惊叹不已:“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王勃的文名也为之大振,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合称“初唐四杰”,并推为首位。
祸起《斗鸡赋》
王勃当上朝散郎后,经主考官的介绍,担任沛王府修撰,并赢得了沛王李贤的欢心。一次,沛王李贤与英王李哲斗鸡,王勃写了一篇《檄英王鸡文》,讨伐英王的斗鸡,以此为沛王助兴。不料此文传到唐高宗手中,圣颜不悦,读毕则怒而叹道:“歪才,歪才!二王斗鸡,王勃身为博士,不进行劝诫,反倒作檄文(古代用于征召,晓谕的政府公告或声讨、揭发罪行等的文书,现在也指战斗性强的批判,声讨文章。),有意虚构,夸大事态,此人应立即逐出王府。”唐高宗认为此篇意在挑拨离间,钦命将他逐出长安。于是,王勃被逐。他凭着自己的才情和苦心经营刚刚打通的仕途,就这样毁于一旦。
二次被贬
王勃所遇到的第二次打击,是在虢州参军任上杀死自己所匿藏的官奴而犯罪。咸亨二年(671年)秋冬,王勃从蜀地返回长安参加科选。他的朋友凌季友当时为虢州司法,说虢州药物丰富,而他知医识药草,便为他在虢州谋得一个参军之职。就在他任虢州参军期间,有个叫曹达的官奴犯罪,他将罪犯藏匿起来,后来又怕走漏风声,便杀死曹达以了其事,结果因此而犯了死罪。幸亏遇大赦,没有被处死。此事甚为蹊跷,王勃为什么要保护罪犯曹达,既藏匿保护又怎能将其杀死。据新旧《唐书》所载,王勃此次被祸,是因情才傲物,为同僚所嫉。官奴曹达事,有人怀疑为同僚设计构陷王勃,或者纯属诬陷,不无道理。这次被祸,虽遇赦未丢掉性命,但宣告了他仕途的终结。
魂归南海
王勃因杀死官奴曹达,连累了他的父亲王福畴,王福畴从雍州司功参军被贬为交趾县令,远谪到南荒之外。这件事对王勃的打击,远远超过对自己的惩罚。王勃为人虽有放浪不羁的一面,但他立身处世的基本原则,却以儒家的礼法为标尺。王勃在《上百里昌言疏》中表达了对父亲的内疚心情:“如勃尚何言哉!辱亲可谓深矣。诚宜灰身粉骨,以谢君父……今大人上延国谴,远宰边邑。出三江而浮五湖,越东瓯而渡南海。嗟乎!此勃之罪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从中可体会到身为孝子的王勃内心强烈的羞愧和自责。王勃出狱后在家里停留了一年多,这时朝廷宣布恢复他的旧职,他已视宦海为畏途,没有接受。他在上元二年(675年)的秋天从洛阳出发沿运河南下,于八月中旬到达淮阴,又从淮阴到楚州,离开楚州,继续沿运河南下,入长江后折向西行,到了江宁。大约在上元三年(676年)春夏,王勃已至交趾王福畴处,见到了他生活窘困的父亲。不久后,王勃便踏上归途。当时正值夏季,南海风急浪高,王勃不幸溺水,惊悸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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