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令仪诲人

——(宋代王辟之

  曹州于令仪者,市井人也,长厚不忤物,晚年家颇丰富。一夕,盗入其室,诸子擒之,乃邻子也。令仪曰:“汝素寡悔,何苦而为盗邪?”曰:“迫于贫耳!”问其所欲,曰:“得十千足以衣食。”如其欲与之。既去,复呼之,盗大恐。谓曰:“汝贫甚,夜负十千以归,恐为人所诘。留之,至明使去。"盗大感愧,卒为良民。乡里称君为善士。君择子侄之秀者,起学室,延名儒以掖之,子、侄杰仿举进士第,今为曹南令族。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魏国有个叫于令仪的商人,他为人忠厚不得罪人,晚年时的家道非常富足。有天晚上,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窃,被他的几个儿子逮住了,发现原来是邻居的小孩。 于令仪问他说:“你一向很少做错事,有什么苦衷要做贼呢?”小偷回答说:“为贫困所迫罢了。”于令仪再问他想要什么东西,小偷说:“能得到十贯钱足够穿衣吃饭就行了。”于令仪依照他的要求给了他。小偷已经离开,于令仪又叫住他,小偷大为恐惧。于令仪对他说:“你十分贫穷,晚上带着十贯铜钱回去,恐怕你会被人追问的,留下钱财,到了明天再拿走。”那小偷深感惭愧,后来终于成了善良的人。邻居乡里都称令仪是好人。


注释
(1)市井人:做生意的人,市井:经商。
(2)长(zhǎng)厚:品行敦厚(厚:宽厚)。
(3)盗:贼。
(4)乃:原来。
(5)素:向来。
(6)邪:同“耶”,表疑问、反问语气。
(7)十千:指十贯铜钱。
(8)去:离开,使去:拿走。
(9)延:聘请。掖:教育。
(10)令族:有声望的家族。
(11)足:足够。
(12)使:让。
(13)卒:最后,最终。
(14)物:人。
(15)既:已经。
(16)忤(wǔ)物:做事情违背天理和人情。忤:违反、抵触的意思。
(17)寡悔:很少有懊悔,意为很少做错事。即为人谨慎小心。
(18)诘:追问。
(19)负:背。
(20)颇:很
(21)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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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在《于令仪济盗成良》这个故事中,于令仪通过自己的言行来教诲周围的人,并且用宽厚的心去感化别人,甚至是盗贼。文章揭示的现实意义是,对于别人不能因一件事而下判断性的结论,要分析事件的原因,要有原谅和向善的心,这样就能赢得他人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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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辟之】简介

主要政绩
  绍圣二年(1095年),他知忠州(今重庆市忠县)。在任期间,政绩卓著,“拊养柔良,锄治奸滑”,使境内人民安居乐业。曾经有手下的官吏受贿,别人在告发这个官吏时把王辟之也一块告了,王辟之神色不变,对上级来调查的人说:“白头老翁安能畏吏苛民耶?”意思是说自己是清白的,不怕上级调查,也决不对错告他的老百姓打击报复。后来上级查明了事实真相,王辟之是无辜的。王辟之对古代先贤十分思慕敬佩,不但为曾经在忠州做官的刘晏(唐代理财家,曾被贬为忠州刺史)、陆贽(唐代骈文家,曾被贬为忠州别驾)、李吉甫(唐代地理学家,曾被贬为忠州刺史)、白居易(唐代著名诗人,曾被贬为忠州刺史)修了“四贤祠”,而且以这些名官为榜样,“兴旧起废,慨然不倦”,以廉洁勤政、务实爱民赢得了当地百姓的拥戴。北宋著名词家、书法家黄庭坚在《忠州复古记》中,高度称赞他“知务乐善,击强拨烦,才有余地”。


致仕还乡
  绍圣四年(1097年),王辟之从忠州任上致仕还乡。回到家乡临淄后,他隐居在渑水河畔,过着饮酒赋诗、悠闲自得的生活。渑水发源于临淄齐故城小城西由南向北,经长胡同、督府巷、东石桥、邵家圈,至王青庄南分为两支,北流经广饶入博兴者为渑水,西流经梧台入画水者为系水。民国九年《临淄县志》载:“渑水与系水同源。”渑水附近,齐文化内涵丰富。《左传·昭公十二年》(公元前530年)记载:晋昭公与齐景公在宴席上投壶,齐景公说:“有酒如渑”,形容其酒之多。《淮南子》载:善于烹饪的齐桓公宠臣易牙,能尝辨出淄水与渑水的味道。《史记·鲁仲连列传》记载:鲁仲连谓“田单黄金横带,骋于淄渑之间”。在渑水河畔这个人文荟萃的地方,喜欢文学的王辟之经常和朋友们欢宴,追古抚今,指点江山,畅谈一些风土人情和官场趣闻。后来他把这些听来的故事,整理成了《渑水燕谈录》十卷。《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宋史·艺文志》、《四库全书总目》均著录于子部小说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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