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主义文学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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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主义文学的基本特征
(一) 反对模仿现实,提倡抒发作家的主观感受
表现主义文学反对再现现实,而要求客观服从于主观思想的表现。表现主义认为自我是宇宙的中心和真实的源泉。他们主观的认为真实是自我意识的表现,“现实必须由我们创造出来”。表现主义者埃德斯米特主张艺术家去经历一切,凭借主观精神进行内心体验,体验的结果产生一种激情,这种激情经久不衰,并无限扩张,包容一切。艺术家要以这种激情来表现事物的幻象。所谓幻象,是事物的更深一层形象,亦即事物纯粹的真实。如果是表现房子,那就要舍弃房子的形似,使其本质显示出来;表现一个妓女,要使她在“没有香水,没有色彩,没有手提包,没有摇晃大腿的情况下出现”。
(二) 强调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
表现主义者认为,艺术创造的过程就是表现人的内心世界的过程,就是“从内向外”而不是如同印象主义者那样“从外向内”。托勒说:“剥掉人的外皮,以便看到他深藏在内部的灵魂。”为了做到这一点,表现主义采取了许多特殊的方式。
1. 大量采用内心独白
2. 强烈的对比
3. 同时性
4. 狂热的激情
三、 大量采用象征的表现手法
表现主义文学不注重环境的写实和性格的刻画,而是采用象征的表现手法,赋予抽象观念一定的形式。在表现主义作品中,不论是表现主义小说,还是表现主义戏剧,表现的人都是象征性的,不是具体的,不成比例的和没有血肉的抽象的人物。
参考文献:
[1] 转引自西方现代文学专题研究 湖南大学出版社
[2] 转引自外国文学研究集刊第2期
[3] 转引自 《译林》1979年第一期
[4]论表现主义文学的特征彭倩
丫宝
熊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