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看古龙和金庸的武侠小说?

如题,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看古龙和金庸的武侠小说?
提到的作品

[作品]天龙八部

《天龙八部(套装共5册)(旧版)》一书以北宋、辽、西夏、大理并立的历史为宏大背景,将儒释道、琴棋书画等中国传统文化融会贯通其中,书中人物繁多,个性鲜明,情节离奇,尽显芸芸众生百态。《天龙八部(套装共5...

金庸

[作品]射雕英雄传

南宋年间,随丈夫杨铁心流落江南牛家村的包惜弱救了金国王子完颜洪烈,却害得丈夫和义兄郭啸天两家家破人亡。郭啸天的妻子逃到蒙古大漠,生下遗腹子郭靖。傻小子郭靖得到丐帮帮主洪七公传授绝技“降龙十八掌”,更赢...

金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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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iHi_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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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你:误解着生活而别人对它的误解比你更深 ——西川

李寻欢的人生秘密不在于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不在于“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书香门第和文采风流,不在于寻欢作乐样样精通,不在于义薄云天以德报怨……当然,这些都是构成李寻欢的不可或缺的背景。他的秘密在于,他把美学引入了真实的生活中。我的意思是,他把他的一生当作一部传奇作品: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作品的形式;他的人生段落,就是作品的章节;他的处事风格,就是作品的风格;他和别人说话,就是作品的对白;他跌荡起伏,绚丽多姿,三天三夜也讲不完的一生,当然就是作品的故事情节。最重要的是,生活已成审美本身,那就不能按生活的原样来生活,而应该按作品的需要来处理。而美是危险的,因为美排斥平淡中庸,美需要多姿多彩,就像北岛说的,“渴望燃烧/就是渴望化为灰烬”,因此很少有人胆敢把美学引入生活,人们通常在艺术作品中进行审美活动,完了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这是“美在于距离”的真谛)。就像人们激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是一般都采取“好死不如赖活”的策略来对付人生。李寻欢不是常人,他窥透了这些奥秘,决定选择为美献身的人生道路。

胖丫头

胖丫头

1984年的冬天是我的江湖生涯的起点。那是我经历的第一个寒冬,第一次看到下雪,第一次领略寒风彻骨。此前我是一个南蛮,不知道什么叫冷。那年寒冬的一天,睡在我下铺的兄弟王枫从风雪中带回一本破烂不堪、繁体竖排的《射雕英雄传》,下半夜他把书给我,限我第二天中午12点前读完,因为12点前必须还给租书店。从那一刻起我入了江湖,至今仍未金盆洗手。那个冬天我和王枫轮流去海淀的良友书店租金庸(就是从那时起我和王枫之流就不太上课了)。这段经历我在上坡路和下坡路是同一条路中曾大张笔墨,这里就不再多说了。但王枫此人很重要,因为他只看金庸,不看古龙——至今仍然不看古龙,仍然看不上古龙。这是有代表性的一种阅读标准,其
dean_c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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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难题不在于他想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 ——威廉.詹姆斯 《天龙八部》是我在1984年冬天初读金庸时读的第四部书,前三部是射雕三部曲。当我读到第五集第四十三回王霸雄图血海深仇尽归尘土时,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石破天惊的感觉,这是我从未有过的阅读经验。那以后我每年都要三番五次地重温这一回,每一次都能找回那种高峰体验。这种石破天惊的感觉后来我只在读博尔赫斯的时候才又出现。(最近读张五常又有这种感觉)。是那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既无伏笔亦无后话,只在这一回横空出场的无名老僧令我获得那种奇妙的阅读感觉。这一回之前故事情节发展很快,或者说金庸的推进速度很快。群雄会盟少林寺,书中所有
大海绵wendy

大海绵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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