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5000字以上

什么书都可以,不要把文章中的内容写进去,多点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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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发生在五六十年代的中国。讲述了丝厂工人许三观的卖血经历。他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贵客,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

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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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tb心情

风tb心情

你可以读一些名著哦。不过写‘‘5000’’字......好像有点过了头。我以前也不爱写作文,不过,我转班时遇到了一位好老师,是她,让我喜欢上了语文,作文。让我情不自禁地写了3000字左右的作文,也是我最珍惜的回忆;以前,我,语文起码扣20到30的分,而且字数不够;现在最少扣1到2分。奇迹出现......

哦,忘了自我介绍。我是一名刚入初中的学生。

Oh my big girl

Oh my big girl

光辉的足迹duhougan

60年,光辉岁月弹指挥间,60年,中华大地沧桑巨变。 沿着黄河与长江的源头,漂流而下,看青藏高原脉动的祖国;看黄土高坡起伏的祖国;看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祖国;看群峰腾跃,平原奔驰的祖国。沿着黄河与长江的源头,漂流而下,过壶口,闯关东,走三峡,奔大海。在河西走廊,华北平原,我看祖国的富饶与辽阔,看祖国千里马般日夜兼程的超越;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看祖国的崇高与巍峨,看祖国繁荣的霓虹灯日夜闪烁,灿若银河……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饱经战争沧桑与落后苦难的中国人民终于重新站起来了!中国像一只巨龙,以一个大国的身份重新屹立于世界东方!

那时的中国,民生凋敝。曾经的民不聊生,曾经的满野战乱,曾经的东亚病夫,都已成了过去。如今这片热土早已是天翻地覆、龙腾虎跃!正是这千千万万的赤子,才撑起了我们民族的脊梁,祖国的希望;正是他们,才使得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国歌响彻神州,那么气势磅礴,那么雄壮嘹亮。

弹指挥间、沧桑巨变。60年前,开启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亿万人民艰苦创业,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程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实现着强国富民、民族复兴的百年梦想。当今之中国,到处充满勃勃生机,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改革开放,使中国一步步走向繁荣昌盛,华夏儿女们安居乐业。

97年香港回归,99年澳门回归;1998年面对南方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2003年面对让人闻风丧胆的非典疫情,2008年面对十几个省份百年不遇的冰雪灾害,面对让人措手不及大地震。中华儿女没有气馁,我们众志成城,手挽手将一个个磨难踩在脚下。

2008年,神舟七号载人航天卫星发射升空,炎黄子孙的千年的奔月梦现实了!中国航天人在摸索中让祖国一跃成为航天科技强国!

2008年,北京奥运会铸造辉煌!我们的体育健儿一举夺得51枚金牌,100枚奖牌。取得位具金牌榜第一的骄人成绩。

2009年,我们伟大的祖国迎来了她的60岁生日。 60年的风雨无阻,60年的沧桑巨变,我们的祖国必将继续书写不朽的传奇。

回首这60年。这就是我们,一个不屈的民族!

回首这60年。这就是我们,一个腾飞的民族!

d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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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了一遍,真是震撼人心的作品啊,读后,让人觉得这不是一部虚拟的文学作品,倒像是一个真真切切发生过的故事。“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我的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我觉得这样的文章很朴实,很符合当时的环境,但依然可以将那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十分真实、透彻。

本书中主人公许三观父母早亡,幸亏他的四叔和爷爷才得以长大成人。许三观作为一个大男子汉拥有着强健的体魄,为何不靠着自己的力量去干一些体力活之类的工作而是靠着卖血来赚钱,娶妻子。那些村里人的思想总有一些古怪之处,认为只有卖血的男人身子骨才强,那些女人大都嫁一些经常卖血的男人。就这样,许三观出卖了自己的力气用这种村里人觉得光荣的方式娶了妻子。可是,我认为这是作为一个男子汉的耻辱,难道不应该凭借自己的胆识、勇气,去闯闯外面的世界呢?为什么不能凭借自己的双手开拓属于自己的蓝天?为什么必须得靠卖血养活家?我对许三观总有一种看不起的想法,认为他无能而且懦弱。

可是 ,当我再一次翻开《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时,对许三观这个主人公的想法又改变了。

许三观,作为一个极其普通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动荡的岁月里,为了能使家人过得平安、幸福,一次又一次地靠着卖血来养活生计。许三观卖血的次数,第一次,卖完之后娶了媳妇。第二次,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一次次的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而又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当他的非亲生儿子一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要从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也就意味着,他要一路卖血到上海。在卖血中,他看到了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可是他还是要卖血的,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

当你看见林浦的居民都在吃午饭的时候,蒸腾的热气使窗户上的玻璃白茫茫的一片,一个50岁的老头用碗舀起河里冰冷的河水,仰起脖子一口将碗里的水全部喝下去,然后他双手抱住自己猛烈地抖动了几下。过了一会,觉得胃里的温暖逐渐回来了,他再舀起一碗湖水,再次一口气喝下去,这样的情景实在是令人感动的,一个50岁的老头照理来说应该在家中悠闲、快活的过日子,为了儿子再大的牺牲也愿意。隐隐已经感觉得到最后的结局了。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的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无法表达出来。说真的,我无法想象一个多次卖血的50岁的老头,为了非亲生儿子可以连续卖血6次,可以在冰冷的冬天喝湖中的凉水……

“坐了一会,他从胸口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他数了数,只有三十七元四角,他卖了三次血,到头来只有一次的钱,然后他将钱叠好了,放回到胸前的口袋里。这时,他觉得委屈了。泪水流出了眼眶,寒风吹过来,把他的眼泪吹落在地,所以当他伸手去擦眼睛时,没有擦到泪水。他坐了一会以后,站起来继续往前走。他想到去上海还有很多路,还要经过大桥、安昌门、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和新镇。”俗话说得好“男儿有泪不轻弹”,也许许三观是因为买三次血的钱还没一次的多觉得很委屈,就哭了。我想这也是理由之一,更多的是爸爸对儿子独一无二的爱。在当时,很少人会为了自己非亲生的儿子生病,拼了这条老命也要救自己的儿子,这种爱是非常伟大的,是很令人钦佩的。

年轻的血头说:“你快点走吧,我不会让你卖血的,你都老成这样了,你身上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 一乐说:“爹,你别在这里哭了,你想吃炒猪肝,你想喝黄酒,我给你钱,你就是别在这里哭了,你在这里哭,别人还以为我们欺负你了……”二乐说:“爹,你闹了半天,就是为了吃什么炒猪肝,你把我们的脸都丢尽了……”三乐说:“爹,你别哭了,你要哭,就到家里去哭,你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但是,许三观没有想到,自己一卖,就卖了几十年!到了他六十岁的时候,血,卖不出去了,这无疑是一种多大的讽刺啊。他的生活没有保障了,有突发事故,也没有处理方法了。许三观老泪纵横了,最后一次卖血,虽然不是因为缺钱,而是为了再去胜利饭店,为了再去品尝炒猪肝,黄酒。但当他得知自己的血只有油漆匠才会要,才会当作猪血用……他沮丧了,魂不守舍。但是,他的三个孩子,却一点也不理解,是父亲的血养活了他们,是父亲的血让他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许三观一共卖过的血数不清,只记得,在结婚的时候第一次卖血,之后接连也卖了很多次。特别是为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 一乐卖得最多,生病、打架。但是,到了最后,他的儿子都没能感受到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卖血人最大的奢侈,我想故事结尾的“三盘炒猪肝和一瓶黄酒”也成为了主人公“一辈子吃得最好的一顿”。

许三观的人物性格是丰满的,鲜活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我们发现,为了生存不得不出卖自己身上宝贵的骨血,这不是个人行为而是整个社会与时代大背景所造成的。他没有因卖血而死或是身体败掉,这较根龙与阿方强许多,他享受卖血所带来的好处,不去思考为何会去卖血,而是对卖血往事念念不忘:“以前家里每次有大灾大难都是靠我卖血渡过的,以后我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什么事可怎么办......”

我还认为他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着强烈追求的底层社会工人。在进入生活最艰难的时候他依然是可以想到去卖血这样一个求生的途径。正是有了与根龙、阿方他们的第一次卖血的经历,才奠定了以后的卖血历程。虽然有点可悲还带些凄凉,但这并不是他的所愿。谁会在自己生活过得去的时候去卖血呢?没有谁,真的没有谁会。就是走到生活无法过活的地步,才会选择这样一条不归路。明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可他依然去卖血。当他为了自己的妻儿,为了他们的幸福生活而去卖血时,我觉得,现在的卖血是一种崇高的赚钱方法。许三观是一个值得敬重的人,因为在生活最艰难的时候呀没有出卖自己的人格,去做些伤天害理的事。却是宁愿的伤害自己来换得家人的幸福。说实话,他的确是值得敬重的一个人。“所以,在我看来,他的价值取向大概就是:只要我活得好好的,我就不能让我的家人受苦受累。我也不会因为生活而去做些有损自身颜面的事情,我就老老实实的做好我自己的本分工作。底层就底层吗,有什么好抱怨的。”想想现在的社会,人们总是把面子看得很重,不愿去做那些底层的工作。当获得了一份理想的工作,人们就会想不断往上爬,但许三观却不是这样的,他不会对底层工作而感到羞耻,也不会埋怨,老老实实地做好自己本分之内的事就好了。

是的,可以说许三观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他有着比别人不同的卖血经历。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实在是令人震惊。当今社会不是有很多因卖血而得爱滋病的案例吗?他没有什么意外也就算是对他最好的回报了。

edwardking

edwardking

毛毡 读“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一遍,确实震撼人心的作品,阅读,人们认为这不是一个虚拟的文学作品,而是一个真真切切的故事。然而,这些小说是一个痛苦的微笑小说的英雄,我的心情已经完全爆发了,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不是很华丽的词藻,没有非常具有挑衅性的对话,而不是非常戏剧性的插曲。 “我认为这篇文章是很简单的,它是与当时的环境相一致,但那些底层人民的生活条件和心理写得非常真实和全面的。 书英雄冒着父母去世后,由于他的第四叔叔和祖父是能够成长起来的。冒着强健的体魄作为一个大男人,为什么不去干一些像她自己的活计,但依靠卖血来赚钱的,和他的妻子结婚。总一些怪异的人在村子里,只有出卖血
gamee

gamee

1、但三和尚一瓶酒下肚后,却发了神经,吼起大悲调来。没有黑罐的胡琴伴奏,这光光的吼声,显得更粗糙,也更真实。吼着吼着,他竟然哭了起来,并且是号啕大哭。一半是醉,一半是心中种种的悲伤和郁闷,哭的毫无顾忌。他想说些什么,但酒麻了舌根,只能发出“呜噜呜噜”的声音。2.一方保卫尊贵,一方保卫尊严,各自都有强大的精神动力。无奈一个个光溜的如海鳗,全然不像身着衣服时那么容易纠缠(或勒住脖颈,或揪住裤带),双方只有拳打脚踢,很难出现拳击时出现的那种贴身的场面。但也正因为如此,一击,一还也就变得结结实实的(何况赤条条呢)。吃亏的自然是三和尚他们。他们的胳膊是劳动者的胳膊,似乎比人家的短了一些,况且明子和黑罐还
海

道连·格雷的画像:作者:(英)王尔德。类型:爱情。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本书是受椭圆型画像和爱伦·坡的另一部短篇小说影响写成的。道连是一位英俊的贵族青年,他爱上了一位莎士比亚戏剧演员茜蓓尔。并与之订婚,茜蓓尔的弟弟詹姆斯厌恶贵族阶层,因为茜蓓尔姐弟就是某贵族的私生子,因为母亲的出身原因没有名分。詹姆斯很快就要远航出海当水手,临行前他说如果那个贵族辜负了茜蓓尔,他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 道连原本是一个心地善良的青年,然而他的一生却因为一幅画发生了彻底地改变。他的画家好友为他画了一幅肖像,画中的他那么纯洁,道连不禁嫉妒,因为画像可以永远都不发生改变,而人的青春却是如此的短暂,当他年老了以后,看
无声的琴弦

无声的琴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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