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谁能把巴金的小说《家》改编成剧本,急用
谁能把巴金的小说《家》改编成剧本,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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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现代话剧史上一位大师级的剧作家曹禺,与1942年将巴金的小说《家》 改变成了剧本,将小说改编成剧本,可以说是一次极富创造力的“再创作”。关键词:改编艺术;原著精神;改编原则剧本中的小说因素改编者曹禺是否忠实体现了原著的精神,是否被小说《家》的读者所承认,一直是研究者 所研究的话题。 本文将通过两部作品情节结构与艺术特色等方面的对照,探讨两部作品的异同,从而在曹禺的剧本《家》中领悟戏剧创作的艺术规律。巴金的《家》写成于1931年,它于1938年和1940年所写成的《春》和《秋》并将称为激流 三部曲。 在激流三部曲中,《家》的成就最高,影响也最大。 这部小说,以其浩大的规模,对封建家庭崩溃的过程作了系统深入的描写,同时,在小说的创作中,巴金更加注重表现了青年的希望和新生革命力量的成长,小说所要表现的是以旧家庭为代表的专制制度,对一代青年的幸福的扼杀。 小说《家》是以爱情故事为情节发展的主干,作品主要描写了觉慧和鸣凤、觉新与钱梅芬、 李瑞珏,觉民与琴等几对青年爱情上的不同遭遇,以及他们所选择的不同的生活道路,集中批判了作为封建统治核心的专制主义。 可以说,小说《家》在三四十年代所以能产生积极而巨大的影响,与他的批判性的激进的主题是分不开的。我们知道,剧本在体裁上和小说是完全不同的,剧本有着太多的限制,不可能把小说中所有 的人物、事件、场面写到剧本中,只能是写下改编者心中感受最为深刻的东西,因此,改编便成了一种创造性的劳动,但它又必须是在改编者尽力理解原著精神的基础之上,然后融会贯通,通过自己的切身体会,把原著改编成既传达本身精神,又寓于戏剧性的剧本。 而当1942年,剧作家曹禺根据巴金的小说《家》改编成剧本时,同样获得了众多观众的欢迎 。可以说,正是曹禺很好运用了改变原则,发觉了艺术作品改变中的规律,才有了这样一部深受读者、观众喜欢的经小说改编了的好剧本。 曹禺生前在谈到自己的改变原则时很谦逊地指出,他所改编的《家》这个剧本不大忠实于原著,他之所以要将小说改编成剧本,是由于他喜欢巴金的小说,他所改编的是他在读小说《家》时感受最深的东西,即引起他思想上共鸣的,也就是对封建婚姻的反抗。 曹禺自己对改编的看法就是,改编应该是对原著的一种“ 再创作”,同样需要生活和自己的亲身体会,原封不动照抄原著的对话和场面是改编不好的 。如果自己不熟悉生活,只根据小说中提供的生活来改编剧本也是不可行的。 因此,从这一 点来说,小说《家》和剧本《家》无论是在情节结构、人物形象,还是在语言特色等方面, 都有着不同。 从小说《家》和戏剧《家》两书的情节结构比较来看,从巴金的小说《家》到曹禺的《家》 ,我们可以感觉到,书中所表现的重心明显发生了转移,从小说《家》中以觉慧的反抗为中心转向了以觉新、瑞珏、梅小姐三个人物的关系为主要的发展线索,在曹禺的剧本《家》中,曹禺对他(她)们爱情生活的关注与描写的重点,已经主要不是悲剧性内容的揭示,而是努力开掘与发觉内涵的生命力量与美。 在对小说《家》的改编中,对于小说中觉慧的描写以及她和许多朋友的进步活动都做了适当的删改,小说中如兵变和学潮等细节的描写在剧本中也是作为背景来处理的,之所以进行如此的改编,曹禺也曾说,他在进行剧本构思时,还 是比较注重对自己熟悉的生活和人物的发挥,这除了要考虑戏剧体裁的特点之外,还与他对有些生活的不熟悉有着很大的关系。 小说《家》和剧本《家》对开头的描写也存在着差异。我们在读巴金小说的时候,看到家 的开头是写觉慧和觉民在大街上走着,觉民、瑞珏结婚的场面在小说中也不过用了不到一百个字来描写。 而在曹禺改编的剧本《家》中,这短短一段描写,却创作了整个第一幕戏,因为这一描写很容易尖锐地表现剧本改编所要求的关于觉新、瑞钰和梅小姐之间的矛盾关系 。 在那个晚上,两个陌生的人却要突然成为夫妻,那一刻更能够表现他们三人各自的情感。 除了剧本矛盾发展的要求之外,另一原因也就是曹禺当时的改编写的所处的环境对他剧本构思的影响,剧本《家》中开头觉新和瑞钰结婚的晚上,湖上杜鹃的叫声,月亮从窗外照进来 ,都是当时他所处环境的真实写照。 从小说《家》和戏剧《家》两本书的人物形象的比较来看,为了改编的需要,曹禺在表达塑 造人物形象时,像小说《家》中觉慧的朋友张惠如等人都没有出场,对于其它主要人物性格形象的塑造也发生了也许的不同变化。 在剧本《家》中,觉新这一人物被改编着给予了更多的理解与同情,是他的形象较之小说《家》中的形象有了更为具体的某种明朗的色彩,瑞珏则是改变者塑造的一个全新的人物形象,也是一个典型的女性形象,她更多充满了“纯真 ”之气,她成了高家选择长孙媳时所有人心目中最为理想的人选,不管是高家所要求的柔顺 的长孙媳妇,还是所要求和得来的亲家,显然,瑞珏都比梅小姐理想。 梅小姐则是一个性格 孤僻,不容易和高家姐妹们相处的有脾气的大小姐,这也是改编者根据剧本需要对小说中人 物形象的改编。在对小说《家》的改编中,对觉慧和鸣凤两人的爱情,则是投入更大的激情 ,主人公鸣凤被塑造成一个聪明可爱,比较早熟的女孩子,从小痛苦的经历使她对生活有了 自己的看法,懂得什么是压迫,知道前途的无望,而在小说中作为革命青年的觉慧对压迫的 感受则不是很明显,直到鸣凤的死给他以及大的刺激,才使得他逐渐成熟起来。 在改编的剧 本《家》中,作者塑造了另一重要形象就是冯乐山,他是现实中一类人的代表,是阴险、伪 善的代表。从小说《家》和戏剧《家》两书的语言对比来看,由于在改编过程中剧本因素的影响,在剧 本《家》中,相对小说来说,语言的变化是最大也最为直接的,在改编中全是戏剧化的语言。 在小说《家》中作者所运用的是第三人称的叙述,而在剧本《家》中,则是第一人称,对白、人物的心理描写,性格特征全是通过人物对话表现出来,让读者自己去体会,在小说中用第三人称描写的环境在剧本中成了人物活动的背景。 由于剧本中的字数要比小说少,语 言也需要简练,剧本《家》便有了自己的语言特点——“化繁为间”。 总之,从对人物形象的塑造、情节和结构以及语言的对比来看,我们可以看出,改编者并不 只是照抄原著中的人物对话,并不是对小说的翻版,它是具有鲜明的戏剧特点,读起来处处动人,看似不忠实于原著,实则细细品位的话是在对原著深刻的理解之上形成的,应该是一部成功的改编艺术作品。 我们说从巴金的小说《家》到曹禺的剧本《家》,是改编者一次极富创造力的“再创造”, 但我们所说的“再创作”,并不是凭空的创作,不是改编者的原创,他是基于改编者对原著 深刻理解基础上的再创作,原著对改编作品有着很深的影响。 但需要说明的是,改编的剧本中也存在明显的小说因素,这种因素是独立小说中的小说因素之外的,剧本中存在的这种小说因素,是改编艺术规律在剧本中的体现,它有着更高的价值。 可以说,作为两部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产生重要影响的巨著,他们都是成功的。 曹禺将已被 读者认可的小说《家》改编成剧本,进行了一次独立生命的再创作,更是对改编艺术一次伟大的尝试,无疑也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