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神器“拼凑”出来的小说,会构成侵权么?

花上百元购买一款网络写作软件,在其中选择小说类型,然后输入男女主角姓名、性格、目的、武器名称,选定背景,点击确认按钮,三分钟后,五千多字的故事梗概就出现在你眼前。再花几十元购买一款“码字利器”,无论你描写男子、女子的样貌,还是主角生气、高兴时的神态,抑或是晴天雪景等天气,“码字利器”都能瞬间调出上百条语句供你挑选使用。近日,网络小说写作软件被媒体曝光,其中绝大部分素材都取自网络,甚至是一字不改地从网络小说中摘抄。
提到的作品

[作品]锦绣未央

她是相府三小姐,却过着爹不疼妈不爱的日子,只因她是出生在二月的庶女,是命定的灾星。 八年卧薪尝胆,终让她一朝为后,凤临天下。然而世事难料,自己的至爱却是伤自己最深的人,辛苦付出却换来毒酒收尾。 幸好老...

秦简

[作品]红楼梦

《红楼梦》是中国最具文学成就的古典文学巨著,它是中国古典文学创作的颠峰之作,是全人类的文化瑰宝。通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写,展示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森罗万象,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

曹雪芹

[作品]怨女

张爱玲全集03

张爱玲

[作品]倪焕之

“中国文库”主要收选20世纪以来我国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科学文化普及等方面的优秀著作和译著。这些著作和译著,对我国百余年来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过重大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具...

叶圣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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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兔子啊

赵兔子啊

在强调网络生成器大活好使用的秘密,更加在意它的灵感来源之处;而非单纯一成不变地抄袭“神器”的内容吧?是故,就不会存在什么侵权的问题了。



一方面得益于人工智能化的优势,不必伤透脑筋急转弯和挖空心思般搞尽脑汁,可以大大提高写作需要的灵感来源;另一方面人脑不可思议能虚构那么多的场景,许多的做出优质内容来吸引人气。



这个时候最好是找出帮手~写作神器;它诞生出来的使用价值和实用价值,那要看看利用它的人家为了什么?比如小巧玲珑的场景生成总不能永远依赖人脑吧?



成千上万的的动画片段画面感的分解,如果使用人脑去想灵感的话,那是古老烦恼不断的活儿,而神器一查找之后,活灵活现的画面蹦蹦跳跳出来了。



因而零零碎碎念的场景分解画面感,用到神器帮忙的描写细致动作片段,自然而然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因为那是大文化动画片的故事汇,语言文化启示录里面的一格格画面生成而已;所以经过任何神器虚拟出来的东西,都不可能与他人的小说一模一样。



至于有几多人愿意掌握神器的利用价值?现代社会时代赶上了~人工智能的起点,谁会再错过这一天赐良缘的机会?谁又知道人工智能分享一下子的意义?赶不赶上这趟车和能力还是有关系吗?



电脑+人脑也会难倒~动画片的分解画面感,小说改成剧本之描述一下给与画师的格幅?

注:图片为一部《红楼梦》动画片的攻略画面,它将采用一边按照原著的画面讲说故事;一方面采用还原讲说里面隐晦的秘密内容;大体需要插述倒叙的方式,加入回忆前世今生今世联系的故事缘由。

(网上签约班组多人一起创富,有无实力搞出了人气榜?。。。)

点点

点点

谢邀,个人不懂这方面的具体法律法规,但这种行为想必是构成侵权的。

这些“写作神器”里的“素材”肯定不会是开发者找人写出了一个文库,“素材”来源是众多网络小说,并且肯定没有经过作者授权。


是抄袭还是创作

输入关键词就能“联想”诸多词句,写作变得轻而易举,通过软件“联想”得出的句子大多源自他人作品。

如根据“etouz”搜索得出的语句“虽然烦躁,他的神态依然非常温和,率真;浓浓的两道眉毛稍稍蹙紧,这是他惯于多想的表征;饱满的前额承着烛光发亮,散乱而不觉得粗野的头发分披在上面”出自小说《倪焕之》;“短短的脸配着长颈项与削肩,前刘海剪成人字式、黑鸦鸦连着鬓角披下来,眼梢往上扫,油灯照着,像个金面具”则源自《怨女》一书。

“其实就是众多网络文学作品的集合,将‘联想’得出的小说片段运用到自己的文章中,说白了就是抄袭。”一位网名为青崖的资深网络小说读者直言。

北京律师张新年指出,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作品应属智力成果,创作应属智力活动,机器和软件通过拼凑、罗列文学素材所生成的内容不能称之为作品,虽然其需要借助人手和人脑,但本质仍然是“码字机”,套路仍然是抄袭,不具有真正的文学价值。

“著作权法律制度保护的是作品,是通过人类智力的‘创作’,但却不是借助‘写作神器’拼凑的作品。”湖北若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涛也认为,“拼凑”的后果是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

版权意识亟待提升

“网络小说的门槛比较低,有人认为拼凑借鉴别人的文字、用里面的例子不算是抄袭,版权意识不足。”起点签约作家、四川省文联副主席袁野(笔名“爱潜水的乌贼”)说。

在袁野看来,部分作者利用“写作神器”等手段保持文章高产以吸引人气,其本质是为了获利,小说平台应当进一步加强监管,严厉惩处抄袭行为。

知名作家、编剧王凌英(笔名“却却”)也指出,当前,公司比独立作者更注重著作权保护。

王凌英有亲身体会:写完的初稿或是故事梗概都可以注册版权,经常去版权中心的人会发现,公司往往比较重视这一点,但独立作者可能会因为嫌麻烦等原因不去注册。

“有人这里抄一段那里抄一段拼凑文章,作者即便知道了也没办法,没有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计较’。一些明知是抄袭的网络小说受到追捧后,网站可能会包庇人气作家,而部分影视公司片面追求市场执意投资将其转化为影视作品,变相鼓励了抄袭行为。”在王凌英看来,当前,网络小说同质化现象严重是多方造成的结果。

强化著作权司法保护

维权难,也是抄袭现象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2016年,电视剧《锦绣未央》原著被指与两百多部小说内容高度重合,后十余名小说作家共同提起诉讼,青崖是数十名维权志愿者之一。

“维权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是巨大的,即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一定胜诉,单靠个人并不现实。”青崖说,为了整理证据,她和数十名志愿者接连忙活了几个月。

“利用写作软件生成的网络文章,往往素材来源广,侵权作品数量多,使得具体侵权内容难以理清、统计,按照现行著作权法判定构成侵权存在一定难度。”张新年直言。

张新年认为,如果不通过司法途径,很难有效维权,而借助诉讼又面临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高但收益低的问题,导致权利人维权意识不高,但文学创作领域不是法外之地,权利人必要时有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杨涛看来,“写作神器”火热,反映出新技术条件下新型著作权侵权问题对现有著作权保护制度的挑战,也反映出网络小说创作者对于著作权及相应法律制度的漠视与不屑,众多写手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断挑战法律的禁区,触碰法律的红线。

“权利意识不足、维权成本较大、赔偿数额较低等问题,使得著作权人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主张权利救济的驱动力较弱。除了提高人们的著作权意识外,还应该进一步加强著作权司法保护的力度、提高司法水平。”杨涛说。

(文/刘志月 何正鑫)(来源腾讯网)

寻寻天王

寻寻天王

“码字神器”生产出来的小说,是否会构成侵权,个人认为,这就要视具体的作品而定。

如果由这种“码字神器”的软件生成的内容并非自己创造出来的,与原作品只是主角姓名、性别、季节、地方、道具不同,而故事的逻辑思维、核心内容,场景都没有变化,并超越借鉴范畴,毫无疑问,这肯定是侵犯著作权的。

实际上,上述事件也反映出当前网络文学的顽疾毛病——抄袭,近年来,受互联网技术的推动,网络文学迎来蓬勃之发展,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计,截至2016年底,国内40家主要网络文学网站作品总量1454.8万种,当年新增作品即达175万部。

在发展过程中,网络文学呈现产业化发展的势头,当然,一定程度上,产业化对行业的发展是有利的,能够力促文化的多元性,受众的普及性,但是由于受到商业化的侵袭,在商业化利益驱动下,为了节省写作者的著作成本,或者写作者能够获得更多产量变现,因此,抄袭就应运而生了,破坏了网络文化的原创性,不利于文学作品的历史沉淀,自身容易丧失历史价值。

面对蓬勃发展的网络文学,该如何促其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个人觉得,必须坚持两个原则:一是严惩抄袭行为,二是大力鼓励原创。

至于严惩之方式,当我们发现其作品是抄袭的,我们既要追究其著作权侵犯的法律后果,并在行业协会内部,进行通报警示,而至于比如屡教不改,如果情节严重行为,我们也要想办法将其纳入个人征信当中。

而关于真正的原创内容,我们则需要大力鼓励,坚持原创,重点推荐,提高稿酬和业内影响力。

宜蘭民宿管家

宜蘭民宿管家

应该算侵权。

只要有抄袭他人创作的内容,都算侵权。软件或神器拼凑出来的,只是换一种方式抄袭罢了。

拼凑,事实就是摘抄。我们定义是否侵权,首先要定义摘抄是不是侵权。

如果是人去摘抄是侵权,那换成机器也是侵权的,只是侵权方式不同而已,本质是相同的。

暗雨流殇

暗雨流殇

虽然不懂这些具体的东西,但是我个人觉得拼凑出来的是构成侵权的,而且说个题外话,如果小说这么好写!作者这么好当!以后会有人走心的码子吗!?还有一个真正的小说吗?说的现实一点,本来就不是谁都能写好一本小说,如果没有任何天赋,还想不付出,哪有这种可能?!小说是人的真实情感,不是随便的拼凑,个人表示不支持这种写作方法,这样以后哪里有一本真正的小说?


♣﹏Eva°

♣﹏Eva°

抄袭了这没什么可质疑的,当然也就构成侵权了,如果非要讨个说法。比如到人民法院打官司。告你侵权的人肯定胜,但是很多人是没空追究的,或者说是愿意不愿意追究。

如果是普通人用软件拼凑了一篇这种文章,没人理的,因为告你,时间长耗费精力多还会花钱比如路费啥的还会损失劳动工资啥的。

如果是公司有点钱那种就要追究了因为有钱呀,比如你侵犯了凡人修仙传的版权,你自己又是一个比较大的公司,告你不光有钱还有名呀,肯定会告你。

为啥用凡人修仙传因为天天追,不过是白嫖看的盗版的。

例如我发的这张图片我没有版权的,发了因为我是个人,一来没钱,苦逼玩家,这是最关键的。

在一个就是和我一样的人很多很多,这张图的作者不能一个一个追究呀。

兔子是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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