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短篇散文400字左右最好是叙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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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诗经

(风雅颂三卷册,全彩插图)

骆玉明 解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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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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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400个字了~~
Macchicato

Macchicato

张晓风经典散文花之笔记我喜欢那些美得扎实厚重的花,像百合、荷花、木棉,但我也喜欢那些美得让人发愁的花,特别是开在春天的,花瓣儿菲薄菲薄,眼看着便要薄得没有了的花,像桃花、杏花、李花、三色堇或波斯菊。  花的颜色和线条总还比较“实”,花的香味却是一种介乎“虚”“实”之间的存在。  有种花,像夜来香,香得又野又蛮,的确是“花香欲破禅”的那种香法,含笑和白兰的香是荤的,茉莉是素的,素得可以及茶的,水仙更美,一株水仙的倒影简直是一块明矾,可以把一池水都弄得干净澄澈。  栀子花和木本株兰的香总是在日暖风和的时候才香得出来,所以也特别让人着急,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有了。  树上的花是小说,有枝有干地攀在横交叉的结构上,俯下它漫天的华美,“江边一树垂垂发”、“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那里面有多层次、多角度的说不尽的故事。  草花是诗,由于矮,像是刚从土里蹦上来的,一种精粹的、鲜艳的、凝聚的、集中的美。散文是爬藤花,像九重萝、茶靡、紫藤、茑萝,乃至牵牛花和丝瓜花、扁豆花,都有一种走到哪里就开到哪里的浑洒。    爬藤花看起来漫不经心,等开完了整个季节之后回头一看,倒也没有一篇是没有其章法的——无论是开在疏篱间的,泼撒在花架上的,哗哗地流下瓜棚的,或者不自惜的淌在坡地上的,乃至于调皮刁钻爬上老树,把枯木开得复活了似的……它们都各有其风格,真的,丝瓜花有它自己的文法,牵牛花有它自己的修辞。    如果有什么花可以称之为舞台剧的,大概就是昙花了吧。它是一种彻底的时间艺术,在丝帷的开阖间即生而即死,它的每一秒钟都在“动”,它简直严格地遵守着古典戏剧的“三一律”——“一时”、“一地”、“一事”,使我感动的不是那一夕之间偶然白起来的花瓣,也不是那偶然香起来的细蕊,而是那几乎听得见的砰然有声的拆展的过程。    文学批评如果用花来比喻,大概可以像仙人掌花,高大吓人,刺多花少,却大刺刺地像一声轰雷似的拔地而起——当然,好的仙人掌花还是漂亮得要命的。水生花的颜色天生的好,是极鲜润的泼墨画,水生花总是使人惊讶,仿佛好得有点不合常理。  大地上有花已经够好了,山谷里有花已经够好了,居然水里也冒出花来,简直是不可信,可是它又偏着了邪似的在那里。  水生花是荷也好,睡莲也好,水仙也好,白得令人手脚无措的马蹄莲也好,还有一种紫簌簌的涨成满满一串子的似乎叫做布袋莲的也好,都有一种奇怪的特色:它们不管开它几里地,看起来每朵却都是清寂落寞的,那种伶伶然的仿佛独立于时间空间之外的悠远,水生花大概是一阕属于婉约派的小词吧,在管弦触水之际,偶然化生而成的花。    不但水生花,连水草像蒹葭,像唐菖蒲,像芦苇,都美得令人发愁,一部诗经是从一条荇菜参差水鸟合唱的水湄开始的——不能想了,那样干干净净的河,那样干干净净的水,那样干干净净的草,那样干干净净的古典的爱情一一不能想了,想了让人有一种身为旧王族被放逐后的悲恸。    我们好像真的就要失去水了——干净的水——以及水中的花。一到三月,校园里一些熬耐不住的相思树就哗然一声把那种柔黄的小花球在一夜之间全部释放了出来。四月以后,几乎所有的树都撑不住了,索性一起开起花来,把一整年的修持都破戒了!我一向喜欢相思树,不为那名字而是为那满树细腻的小叶子,一看到那叶子就想到“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的句子。    相思树的花也细小,简直有点像是不敢张扬的意思,可是整球整球的看去,整树整树的看去,仍然很艳很逼人。跟儿子聊天,他忽然说:“我们班上每个人都像一种花。”“谢婉贞是那一种?”谢婉贞是他觉得最不同凡俗的一个女孩。  “她是荷花。”“为什么?”“因为一个夏天都是又新鲜又漂亮的。  ”“那你自己呢?”“我是玫瑰,”停了一下他解释说:“因为到死都是香的。”这样的以香花自喻,简直是屈原,真是出语惊人!春天,我总是带小女儿去看令人眼花的杜鹃。  她还小,杜鹃对她而言几乎是树。她不太专心看花,倒是很专心地找那种纺缍形的小蓓蕾,找到了就大叫一声:“你看,花baby!”她似乎只肯认同那些“花婴”,她不厌其烦地沿路把那些尚未启封的美丽一一灌注上她的欢呼!旅行美国,最喜欢的不是夏威夷,不是佛罗里达,不是剧场,不是高速公路或迪斯尼乐园,而是荒地上的野花。    在阿利桑那,高爽的公路上车行几小时,路边全是迤逦的野花,黄粲粲的一径开向天涯,倒教人怀疑那边种的是一种叫做“野花”的农作物,野牛和印第安人像是随时会出现似的。多么豪华的使用土地的方法,不盖公寓,不辟水田,千里万里的只交给野花去发展。  在芝加哥,朋友驱车带我去他家,他看路,我看路上的东西。  “那是什么花?”“不知道。”“那种鸟呢?”“不知道,我们家附近多的是。”他兴匆匆地告诉我,一个冬天他怎样被大雪所困,回不了家,在外面住了几天旅馆,又说sears tower怎样比纽约现有的摩天大楼都高一点。  可是,我固执地想知道那种蓝紫色的、花瓣舒柔四伸如绢纱的小花。  我愈来愈喜欢这种不入流的美丽。一路东行,总看到那种容颜,终于,在波士顿,我知道了它的名字,“蓝水手”,blue sailor。  像一个年轻的男孩,一旦惊讶于一双透亮的眼睛,便忍不住千方百计去知道她的名字——知道了又怎样,其实仍是一样,只是独坐黄昏时,让千丝万缕的意念找到一个虚无的、可供挂迹的枝柯罢了。  知道你自己所爱的一种花,岁岁年年,在异国的蓝空下安然的开着,虽不相见,也有一份天涯相共的快乐。  《诗经》有一个别名,叫葩经,使我觉得桌上放一部《诗经》简直有一种破页而出的馥馥郁郁的香气。中学在南部念书,校园大,每个学生都分了一块地来种,那年我们种长豇豆。  不知为什么,小小的田里竟长出了一朵小野菊——也许它的前身就跟豇豆的前身同在一片田野,收种子的时候又仍然混在一起,所以不经意时也就播在一起。  也许是今春偶过的风,带来偶然的一抹色彩。后来,老师要我们拔野草,我拔了。“为什么不拔掉那棵草?”“它不是草,”我抗议,“它是一朵小野菊。  ”“拔掉,拔掉。  ”他竟动手拔掉了它,“你不知道什么叫草——不是你要种的东西就是草。”我是想种豇豆的吗?不,我并没有要种豇豆,我要种的只是生命。许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那丛被剥夺了生存权的小野菊。那花,而被种在菜圃里,或者真是不幸的。  有一种花,叫爆仗花,我真喜欢那名字——因为有颜色,有声音,而且还几乎是一种进行式的动词。  那种花,香港比较多见,属于爬藤类,花不大,澄黄澄黄的仿佛千足的金子,开起来就狠狠地开满一架子,真仿佛屋子里有什么喜事,所以那样一路噼哩啪啦地声势壮烈地燃响那欢愉的色彩。  还有一种花的花名也取得好,叫一丈红,很古典,又很泼悍。其实那花倒也平常,只是因为那么好的名字,看起来只觉得是一柱仰天窜起的红喷泉,从下往上喷,喷成一丈,喷成千仞,喷成一个人想象的极限。    有些花,是只在中国语文里出现,而在教科书里却不成其为花,像雪花、浪花。所有的花都仰面而开,唯独雪花俯首而开,所有的花都在泥土深处结胎,雪花却在天空的高处成孕。  雪花以云为泥,以风为枝桠,只开一次,飘过万里寒冷,单单地要落在一个赶路人温暖的衣领上,或是一个眺望者朦亮的窗纸上,只在六瓣的秩序里,美那么一刹,然后,回归为半滴水,回归入土。  浪花只开在海里,海不是池塘,不能滋生大片紫色的、白色的、粉色的花,上帝就把浪花种在海里,海里每一秒钟都盛开着浪花。  有什么花能比浪花开得更巨大,更泼旺,那样旋开旋灭,那样的方生方死——却又有四季不调,直开到地老天荒。人站在海边,浪就像印度女子的佩然生响的足环,绕着你的脚踝而灿然作花。  有人玩冲浪,看起来整个人都开在花心里,站在千丝万绪的花蕊里。  把浪说成花,只有中国语文才说得那么好吧!我讨厌一切的纸花、缎带花和塑胶花,总觉得那里面有一种越分,一种亵渎。还有一种“干花”,脱了水,苍黄古旧,是一种花中的木乃伊,永远不枯,但常年的放在案头,让人觉得疲倦不堪。    不知为什么,因为它永远不死,反而让你觉得它似乎从来没有光灿生猛地活过。我只愿意爱鲜花,爱那明天就握不住的颜色、气息和形状——由于它明天就要消失了,所以我必须在今天用来不及的爱去爱它。  我要好好的注视它,它的每一刹那的美其实都是它唯一一次的美,下一刹,或开或阖,它已是另一朵了。  我对鲜花的坚持,遇见玻璃花便破例了;哈佛的陈列室里有一屋子的玻璃花,那么纤柔透明——也许人造花做的极好以后就有一种近乎泄漏天机的神秘性。  也许我爱的不是玻璃花,而是那份已成绝响的艺术,那些玻璃共是一对父子做的,他们死后就失传了——花做得那么好当然也不是传得下来。  我真的不知道我是爱上那做得特别好的晶莹得虚幻的花,还是爱那花后面的一段寂寞的故事。  我爱花,也许不完全是爱花的本身,爱的是那份乍然相见的惊喜。有一次,去海边,心里准备好是要去看海的,海边有一座小岩岬,我们爬上去,希望可以看得更远,不料石缝里竟冷不防地冒出一丝百合花来,白喷喷的。    整个事情差不多有点不讲理,来海边当然是要看海捡贝壳的,没有谁想看花,可是意外地遇上了花,不看也不忍心。自己没有工作进度表,也不管别人的旅游日程——那朵花的可爱全在它的不讲道理。  我从来不能在花展中快乐,看到生命那么规矩地站在一列列的瓶瓶罐罐里,而且很合理地标上身价,就让我觉得丧气。  听说有一种罐头花,开罐后几天一定开花,那种花我还没有的看已经先发腻了。  生命不该充满神秘的未知吗?有大成大败、大悲大喜不是才有激荡的张力吗?文明取走了莳花者犯错误的权利,而使他的成功显得像一团干蜡般的无味。我所梦想的花是那种可以猛悍得在春天早晨把你大声喊醒的栀子,或是走过郊野时闹得人招架不住的油菜花,或是清明节逼得雨中行人连魂梦都走投无路的杏花,那些各式各流的日本花道纳不进去的,市价标不出来的,不肯许身就范于园艺杂志的那一种未经世故的花。    让大地是众水浩森中浮出来的一项意外,让百花是莽莽大地上扬起来的一声吹呼!我喜欢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毒像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的张结着。  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它好像准备着要奉献什么,要展示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真理。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    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  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  我喜欢观赏这样的布景,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  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意境是美极了,平仄却很拗口。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    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  我梦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一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  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  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每次当窗而坐,总沉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如。较远的地方,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光里巍立着,把蓝天撑得高高地。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形的。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空气里充满了和善。  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那样精神奕奕的,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  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每次看着他们老让我想起自己,总觉得似乎我仍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仍然单纯地充满了幻想,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  当我坐下来,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  我喜欢读朋友们的信,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于,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德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    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我特别喜爱读者的信件,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  这不就够了吗?我不需要永远存在,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的保存着。  除了信,我还喜欢看一点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一灯茕茕之下。  我不是一个十分用功的人,我只喜欢看词曲方面的书。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偶然我也勉强自己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灿如满园春花的繁星。    我更喜欢看远处山拗里微微摇晃的灯光。那样模糊,那样幽柔,是不是那里面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  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有几个人读过它。  他们也许都过去了。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  当他把旧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那柔美幽咽的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寂寞而空荡,像江南一池微谅的春水。  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那块小毛巾,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文比赛得来的。那一角花岗石,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那具布娃娃是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那本毛笔日记,是七岁时被老师逼着写成的。    那两只蜡烛,是我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我喜欢这些财富,以致每每整个晚上都在痴坐着,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我喜欢翻旧相片,喜欢看那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小女孩。  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我常常想起母亲对我说:“不管你们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忆起来,人们还有一段快活的日子。  ”是的,我骄傲,我有一段快活的日子——不只是一段,我相信那是一生悠长的的岁月。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我看出已往作品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在进步!我不是在停顿!这是我最快乐的事了,我喜欢进步!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  那样晶晶闪闪的的、细细微微的、奇奇巧巧的。  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看看它们,把它们佩在我的身上。我就是喜欢这们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的时间,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    我喜欢晴朗的礼拜天清晨,当低沉的圣乐冲击着教堂的四壁,我就忽然升入另一个境界,没有纷扰,没有战争,没有嫉恨与恼怒。人类的前途有了新光芒,那种确切的信仰把我带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四顾没有人,我便伸足人水——那被夕阳照得极艳丽的溪水,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那实在不是什么白花瓣儿,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    坐着,坐着,好像天地间流动着和暖的细流。低头沉吟,满溪红霞照得人眼花,一时简直觉得双足是浸在一钵花汁里呢!我更喜欢没有水的河滩,长满了高及人肩的蔓草。日落时一眼望去,白石不尽,有着苍莽凄凉的意味。  石块垒垒,把人心里慷慨的意绪也堆叠起来了。我喜欢那种情怀,好像在峡谷里听人喊秦脏,苍凉的余韵回转不绝。  我喜欢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像草坪上那株没有理会的扁柏,那株瑟缩在高大龙柏之下的扁柏。  每次我走过它的时候总要停下来,嗅一嗅那股儿清香,看一看他谦逊的神气。有时候我又怀疑它是不是谦逊,因为也许它根本不觉得龙柏的存在。又或许他虽知道有龙柏存在,也不认为伟大与平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伟大与平凡的确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天去叩湿湿的大门,在落雨的窗前话旧真是多么美,记得那次到中部去拜访芷的山居,我永不能忘记她看见我时的惊呼。  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山上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了。我们走在向日葵的荫下,慢慢地倾谈着。  那迷人的下午像一阕轻快的曲子,一会儿就奏完了。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海了。  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以及那不可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我喜欢家,我从来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家。每当我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窄窄的红门,我就觉得快乐而自豪,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来。    虽然过往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他的足音。那是很容易的,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中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英文名字。  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  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闭。我也喜欢户外的生活,我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  当礼拜天早晨我们一起赴教堂的时候,两辆车子便并弛在黎明的道上,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无声的欢唱中滑行。  我好像忽然又回到刚学会骑车的那个年龄,那样兴奋,那样快活,那样唯我独尊——我喜欢这样的时光。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  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喜欢在读完一章书后仰起脸来和他说话,我喜欢假想许多事情,“如果我先死了,”我平静地说着,心底却泛起无端的哀愁,“你要怎么样呢?”“别说傻话,你这憨孩子。”“我喜欢知道,你一定要告诉我,如果我先死了,你要怎么办?”他望着我,神色愀然。    “我要离开这里,到很远的地方去,去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很遥远的很蛮荒的地方。”“你要离开这屋子吗?”我急切地问,环视着被布置得像一片紫色梦谷的小屋。  我的心在想象中感到一种剧烈的痛楚。“不,我要拼着命去赚很多钱,买下这栋房子。”他慢慢地说,声音忽然变得凄怆而低沉:“让每一样东西像原来那样被保持着。  哦,不,我们还是别说这些傻话吧!”我忍不住澈泪泫然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哦,不要痴了,”他安慰着我,“我们会一起死去的。想想,多美,我们要相偕着去参加天国的盛会呢!”我喜欢相信他的话,我喜欢想象和他一同跨入永恒。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    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  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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