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位老人众筹买房,抱团养老15年却「曲终人散」,原因是什么?老龄化社会如何解决养老问题?
kweerkolar
人性不可考验,跟年龄没有关系。涉及到个人利益,时间一长必然有矛盾,矛盾一多,必然会解体。
潺潺流水
不可能长久的,一是人都有私心,二是各人都有各自的性格,一家人都会有冲突,其他人就更加难说了,三是各人能力有限,帮的了谁啊。
Leongg
养老问题,以前只是在经济落后地区比较突出,现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同样面临这个问题。北上广深好多空巢老人,不是无儿无女,反而是儿女双全,可是这些儿女选择了移民,却由于各种原因没把老人带上一起移民,这些老人只好独自在国内居住。经济条件不错的老年人,身体还硬朗的时候还好说,但凡身体有点问题就抓瞎了。众筹“老年互助组”,不如多建立养老院,毕竟年龄不饶人,老年人自己养老是不行的。至于无儿无女又没钱的老人,只能靠政府救济了。
CarrieZone
抱团取暖的初衷 带有自私自利的目的 随着年龄的进一步老化 失能 不能自理的现象发生 自然而然 会 曲终人散 如果 出发点 是 互助 也会散伙 只不过会延长 人身自由 最大化降低养老成本和负担 晚一点 去 养老院而已吧
卷心菜姓崔
最初选择抱团养老,一定是大家伙都还身体硬朗,可以照顾好自己,但是随着年龄增大,对医护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抱团养老又无法解决这些问题,最终也只能散伙。
抱团养老、养老院、子女养老三种方式各有利弊,他们当初之所以选择抱团养老,一定是对依靠子女养老有诸多不方便的地方,而去养老院费用相对高,或者可能社会资源不够,但是最终要解决老龄化问题,养老院应该是最优方案,既不会给子女造成困扰,也不会无人照顾,不保证一定能安享晚年,但至少衣食无忧。
jwj_789456
愿望美好,抱团养老。但现实,每个人性格都有缺点。夫妻之间久了矛盾多了,都不合谐的时候有。还有各自身体的健康。人年龄渐长,身体不适时,都不想动。想有一个人侍候一下。多个老年人聚一起,生治口味有清淡有重的。众口难调。老了都想好好过老。还是不建议抱团养老。
夏末初秋的某天
什么叫曲终人散啊,人老了,死了很正常啊,我在乡下建了一栋房子,就是打算找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养老的
达达月月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来说,抱团养老能不能成功,根本因素在于房屋的结构是不是具有促使老人自发形成互助合作生活方式的功能,这五十老人居住的房子显然不完全具备这样的功能,能够坚持15年已属不易。如果是在“环型邻区公寓”里,随时都会有低龄老人愿意补充进来,自然也就不存在“曲终人散”的问题了。
daphly
我还没到那个年纪,没有经历过,也不了解他们的感受。以我自己的观点来看,以后我老了肯定不会这样报团养老的。首先各种习惯不同,喜好不同,性格不同。这个年纪的老人大多数开始像小孩子一样,逐渐活的比较自我。老小孩小小孩嘛,很难因为别人而改变自己。人多了住在一起难免会产生矛盾和摩擦。最终分开是必然的。
个人认为,托老所(日托和全托)、敬老院是比较理想的养老方式。
SoyMEGAN
这是少有的典型案例,曲终人散的原因有多种,经济方面、个性不投等。还有一个最大的坎,就是疾病、护理,这是抱团无法解决的,不能指望参与抱团的人都具备志愿者的精神和体质,他们本身也是老年人。
因此,抱团养老,对每个人来说,就是不能到终。如果不能到终,只是一个阶段,那么渡过此阶段也有更多选择。
我赞成有人总结的老年生活的必要条件,基本健康,独立的经济能力,良好的心态,三大核心要素,其它条件和方式都不是决定性的。
珍Vivian
所有养老方式,必需要民政部门牵头,备案,每星期去关心一下,请些义务的医护人员一起去关心帮助解决一些必须解决的实际问题,老人自己也想想办法,请人照顾是不可避免的。抱团养老出了问题谁来负法律责任?特别是男女混居的抱团养老集体。这种方式是可行的模式,只是现在都是比较熟悉的人在一起,难免成不了气候。所以我建议抱团养老一定要在民政部门牵头备案下组织,牵头者在征得民政部门同意下寻找场地(农村出租屋),组成成员和其他人共同商议或与民政部门一起商议。出资比例,每月生活费用,聘请护理餐厨人员工资(必须平摊),账目公开或有民政部门主管监管,这样成为一个集体组织,由民政部门监管,颁发法人许可证,有组织,有章程,有共同的力量,老年人同居才可能相互照顾,愉快走完人生最后的路程。
irench
一人难称百人心,50个老人有多少个心?
刚开始想法是好的,抱团养老不拖累孩子,可是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总会有矛盾暴露出来。
例如,伙食各人口味不同,饭量也不同,有人喜欢吃荤,有人喜欢吃素,怎么办?
再说这50个老人年龄身体状况也不同,在一起生活要打扫卫生,买菜做饭,有人勤快有人懒,做事多的愿意吗?
那些身体不好的人总需要别人去照顾,时间久了可能吗?
我想可能遇到的问题比我想的更多,50位老人能在一起生活15年非常不易,值得点赞!
现在养老是一个社会问题,特别是我们这样50后,孩子都是独生子女,两个人有四个老人,而且年近70岁左右。
以前我不捉急认为身体健康,只是今年突然患肾病综合征,吃激素后身体状况不好,我一个人生活如何养老?像我这样的人有很多。
我想当年说只生一个好,国家来养老,现在不可能了。但是可不可以街道办,社区办养老机构,开办食堂去安置这样老人?
费用大头仍然由老人出,养老机构负责医疗,护理由政府补贴,如果这样完全可以用最少的钱,办更大的事。
政府有很多空余房子完全可以利用改造,投资也不会太大,如果办成养老院完全可以。
再说如果有改造棚户区那样力度,去办政府补贴养老院,完全可以解决养老问题。
十年以后养老矛盾更加突出,我不知那时还是否在人世。
伫望向北灬
抱团养老不足取
所谓的抱团养老无非就是几个熟悉且能自理的亲朋好友,心血来潮凑个热闹而已。这种养老方式难以持久,不欢而散是早晚的事。
首先,需要眀确的是啥叫养老。养老通常是指老年人年纪大了,处于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的情况下,需要有人养护照顾了。若能自理勿需有人扶持,那是正常生活不是养老。而抱团养老无非是在都能自理的情况下,大家聚在一起互相陪伴,吃喝玩乐,免得孤独寂寞而已。其成员年龄相仿,时间久了,年龄都大了,各顾各都困难,谁也照顾不了谁。
其次,这种养老方式很难收到理想效果。
一是众口难调。有的喜欢吃清淡素食,有的天天离不开鸡鱼肉蛋。有的喜欢清静,有的喜欢热闹。有的喜欢旅游,有的喜欢宅家。有的喜欢早睡早起,有的习惯晚睡晚起。有的喜欢看书写作,有的爱好唱歌跳舞。兴趣爱好不同,性格脾气各异,与其集体生活还不如独自生活自由自在。
二是所有的抱团养老都出自一个目的,即需要得到别人关照,而不是去关照别人。如果是为了关照别人,那就去做社会公益事业,做个义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好了。虽然抱团养老都处于自理阶段,但是人有旦夕祸福,马有转缰之灾。年龄大了,难免有突发意外状况或病情,谁能主动去照顾?久病床前还无孝子呢,有谁能无怨无悔的长时间的去照顾另一个人呢。即便如此,最后剩下的那个人晚年生活都照顾了别人,那么这个人到最后,又由谁来照顾呢?
由此可见,抱团养老仅是缓兵之计,不是晚年归宿的最佳方案。比较靠谱的是在需要侍候的时候,或雇保姆,或选择一家正规化的生老病死全方位服务的养老院。但前提是你得有钱,否则只能孤独终老。因此,要想晚年无忧,没有本钱,其他都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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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人
不可否认,在这15年里,老人们过得很充实、很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