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多名作家控诉喜马拉雅FM侵犯作品版权?

据媒体报道,3月20日,知名作家曾鹏宇在微博上就已开撕喜马拉雅FM称,在该平台发现自己撰写的世上有颗后悔药(中信出版)的全本有声书内容,用户可以免费下载和打赏主播,但却没有得到他本人和出版社的授权同意。
曾鹏宇还在微博称:其爆料微博发布之后,作家蔡春猪、唐小饭、编剧张瑶等纷纷在曾鹏宇的微博下留言吐槽表示,喜马拉雅也侵犯了他们的作品版权。金融科技自媒体“金融街侦探”文章显示:儿童孤独症系列书籍的出版社华夏出版社编辑也私信曾鹏宇,他们的作品在喜马拉雅上同样被全文盗版制作成有声书。华夏出版社编辑分别与主播和喜马拉雅平台联系,主播明知侵权也未将作品下架,喜马拉雅也拒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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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iji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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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侵权事件年年有,近年特别多,而且一旦被侵权者公开叫板,立刻成为社会关注事件。

近日,知名作家曾鹏宇在微博上就喜马拉雅FM侵权一事公开开撕事件,引发蝴蝶效应,多名作家纷纷在其微博下留言,声称其作品也曾被喜马拉雅侵权。曾鹏宇称,在该平台发现自己撰写的世上有颗后悔药在未经他本人和出版社授权同意情况下,被喜马拉雅FM平台侵权,在与主播及喜马拉雅平台联系后,主播明知侵权也未将作品下架,喜马拉雅也拒绝回应。

从事文学创作的作者,几乎都遇到过作品被侵权这一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传播迅猛状况,原创作者作品被侵权现象越来越严重。

有些原创作者的作品被他人全文照搬到其它平台,目的是为了赚取眼球,获得阅读量。但如果一个平台把他人的作品在未经授权同意情况下剽窃走,进行广泛传播,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这不仅是道德问题,而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违法犯罪。

曾鹏宇通过微博公开开撕喜马拉雅停止侵权,并由此引发众多作家声讨喜马拉雅一事,可以看出当下网络侵权现象是多么严重,也凸显出了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尴尬局面。

喜马拉雅FM作为一个网络传播平台,理应在接到被侵权对象通知后立即进行核实情况,如却造成侵权,应该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此作出积极妥善处理,而不应该装成一个假睡喊不醒的人。如此这般,那只好让法律来喊醒你。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称偷书为“窃书”,用现代法律术语应该称这一行为为“盗窃”。而如今互联网的发展使得这一窃文、剽文行为更为猖獗。作者劳神费力,辛苦创作的作品被不良文人或者平台按按键盘,几秒钟就给剽窃走了,这对原创作者是一种极大伤害。

他们这一行为比孔乙己的“窃书”行为更可恨、更可恶。

在科技创新的今天,知识越发显得重要。伴随着付费知识的到来,喜马拉雅FM也加入到了知识付费行列。既然使用者通过你的平台付费获取知识,那么你就理应遵循经济市场规律和准则,而不是用侵权、剽窃手段获取不义之财。相信在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今天,你也将会为此付出更大代价。

一个企业的好与坏,并不一定是赚取多大利润来衡量的,而是看他承担了多少社会责任,是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而喜马拉雅FM这一对侵权事件置之不理行为,实在为人所唾,希望你别做新时代的孔乙己。

晓月

晓月

道天地将法,命运的天枰终于来了,之前的“苟且“是因为政策跟民众还没倾斜,现在大家该养成的习惯也养成了,该要的传播也可以了,“猪养大了,是时候宰了”

心的旅途

心的旅途

针对这个问题,读了“金融界侦探”写的知名大V开撕“喜马拉雅FM”,估值百亿竟成盗版温床?一文,对“喜马拉雅FM”侵犯作品的版权深信不疑,并且支持多名作家的指控。

“喜马拉雅FM”的网站自称,“做一个有高度、够纯粹的好声音平台,正是我们的梦想”,“喜马拉雅的价值观:以用户的需求为导向不懈创新;象重视生命一样重视每一个执行细节;象救火一样快速响应,搞定每一个问题。”显然,这里没有提及公司对法律的态度。

“金融界侦探”的文章说,“喜马拉雅FM”的业务已经做得很大,截至2017年,用户量已经突破4亿,估值超过百亿。据去年底媒体报道它将获得10亿元融资。这么大的一家“国内专业音频分享平台”,还犯得着侵犯版权吗?上文的调查结果是:主打产品热门畅销有声书,大部分都是没有得到授权的,并且不但不尊重国内作者的版权,还把侵权之手伸向了外国作品。

其实,类似的问题绝不仅仅限于“喜马拉雅FM”。这一次之所以能够形成某种舆论声讨浪潮,是因为知名作家的发声,否则一切就像没有发生一样。这是什么缘故,难道我们缺少法律规制吗?

近些年来,国内对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呈现加强的趋势,不但有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等专门性立法,而且形成了体系。北京还在全国率先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庭。但是,就文字作品的著作权而言,除了少数商业价值高的之外,维权的成本太高、收益太低了。

记得台湾女作家琼瑶曾经起诉于正的电视剧剧本宫锁连城抄袭她的小说《梅花烙》,得到5家出品方5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这可能是一项国内记录。在大多数情况下,文字作品著作权人即便打官司指控他人侵权,能否胜算存疑不算,即便胜诉,所获赔偿也是低得可怜,与诉讼开支和所耗精力相比,往往让原告觉得得不偿失。

在新闻媒体领域,财新传媒以高质量的财经报道享有很高声誉。面对多次被侵权,财新曾经诉诸法律,但是效果不佳,打赢了旷日之久的官司往往也只能获得一两千元赔偿。于是财新在多数事件中采用发布反侵权通告的方式,用舆论来向侵权者施压。这是一种无奈的行为,因为不但无法获得补偿,而且能否遏制侵权也存疑。

怎么办?目前来看打官司仍然是一个选项,但是如果不修改法律,大幅提高赔偿金,原告的积极性势必会一搓再挫。诉诸舆论?那就要看社会上能否形成共识,靠一个媒体、一名作家单打独斗形成不了气候。所以似乎有必要成立反盗版联盟,以集体抗议和集体诉讼来对付有钱不守法的现代知识海盗。

fiona_hu

fiona_hu

一、本案的法律关系?

刚刚笔者在喜马拉雅上搜索,发现涉案作品世上有课后悔药的专栏已经删除,通过曾鹏宇的微博来看,这个案子是这样的:曾鹏宇创作了世上有颗后悔药,侵权人在未经曾鹏宇授权的情况下,将世上有课后悔药制作成有声书,并上传到喜马拉雅平台,喜马拉雅平台在接到曾鹏宇的投诉之后删除了作品。本案关系如下:

曾鹏宇:作者,著作权人。

上传人:侵权人,侵犯了曾鹏宇的著作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喜马拉雅:网络服务提供者,负有“通知-删除”义务,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删除,需要就扩大的损失与上传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还需要告知著作权人侵权人的身份信息,未能提供的,需要自行承担责任。

这个案子本身很清楚,曾鹏宇可以向法院起诉喜马拉雅,喜马拉雅会提供上传人的真实信息,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为什么有声书侵权这么猖獗?

案子本身不复杂,问题在于为什么有声书的侵权这么猖獗?甚至书名都不该一下,从技术上讲,目前音频检索技术不发达,录音作品侵权比较隐蔽,但法律上也有一个问题,就是赔偿额度太低,低到侵权有利可图。

之前某小说网站曾起诉另一个盗版小说网站,涉案作品字数达数百万字,仅盗版网站点击量就达数千万,网站主张按照80元/千字的水平赔偿,然而法院最终仅判决赔偿不到3万元,甚至连律师费都很难覆盖,更不要说有利可图。

而对盗版者来说,盗版之后如果不被发现,则可以获利100%,如果被发现了大不了退出10%,更何况还不一定会被发现!如何抉择,可想而知。

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后,我们必须支持作者维权,现在作者的权利是非常弱势的,只有官司多打一些,法院的赔偿标准更高一些,作者的权利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琉璃筱筑

琉璃筱筑

因多名作家反映喜马拉雅FM侵权,让这家在线音频平台再度成为焦点。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被指侵权并不是喜马拉雅FM成立以来面临的首次版权纠纷,天眼查数据显示,自2014年迄今,喜马拉雅FM的版权官司从未间断,内容审核上的缺乏把控以及平台主播版权意识模糊不仅让版权方利益受损,也让喜马拉雅FM面临的版权风险与日俱增。

1、侵权风波不断

日前作家曾鹏宇在微博发文称在喜马拉雅FM平台上发现自己撰写的世上有颗后悔药的全本有声书内容,用户可以免费下载和打赏主播,但却没有得到他本人和出版社的授权同意,直接影响到正版有声书的推出。

随后,作家蔡春猪、唐小饭,编剧张瑶等纷纷表示,自己的作品也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用户制成有声书在喜马拉雅FM平台上线。这场风波最终以喜马拉雅FM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版权投诉的公告,并公开致歉告一段落,喜马拉雅方面称,“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对所有涉及侵权的作品,承诺坚决处理到底,并联合版权方开展平台版权自查,规范版权监督体系”。

尽管如此,喜马拉雅FM的版权纠纷困局并未因此结束。据天眼查数据显示,自2014年迄今,喜马拉雅FM的版权官司从未间断。早在2014年,喜马拉雅FM被起点中文网的经营者玄霆娱乐诉至法庭,玄霆娱乐方面诉称,喜马拉雅FM未经授权,就在自身平台上发布了由小说《斗罗大陆》改编的有声读物,该有声读物已吸引大量用户下载收听,播放次数超过百万,时间长达一年之久。根据法院判决,喜马拉雅FM构成侵权行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被判赔付玄霆娱乐15万元。

最近的一次诉讼则是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状告喜马拉雅FM以及上海喜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经营的网站、手机App上公开上传《人性禁岛》有声读物供用户下载、收听。最终法院判定被告双方的行为构成侵权,需向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在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看来,没有经过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在喜马拉雅FM等平台上发布相关作品肯定构成侵权。“如果平台内有侵权作品,平台应在接到著作权人的书面通知后立即删除侵权作品,这种情况下,平台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平台没有删除侵权作品,那将对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2、UGC模式现版权漏洞

组建于2012年8月的喜马拉雅FM是国内知名的在线音频分享平台之一,旗下移动客户端“喜马拉雅 App”于2013年3月上线。根据今年初喜马拉雅FM联合创始人余建军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平台激活用户量达到4.5亿,主播总量超500万。

与国内大部分音频平台类似,喜马拉雅FM最初定位为 UGC(用户原创内容)模式,近几年来,喜马拉雅FM开始转向PUGC战略,大量购入头部内容版权,接连上线《好好说话》、小学问等知名栏目,包括郭德纲、马东、蔡康永、咪蒙团队等在内的各领域的名人也先后进驻喜马拉雅FM。

平台内容也主要由PGC(专业生产内容)、UGC以及独家版权三大块构成。但就平台庞大的主播数量来看,传统的UGC仍然构成了平台的大部分内容。而UGC模式下,一方面能最大量挖掘优质的内容生产者,为平台带来流量;但另一方面,由于内容提供者本身鱼龙混杂,UGC模式下的弊端也逐渐显露。目前已知的侵权案件中,UGC内容几乎成为侵权的重灾区。

喜马拉雅FM副总裁姜峰此前在公开采访中透露,喜马拉雅拥有一套自身版权审核体系,原创内容会被整合进版权管理资源库,用户上传内容经由机器自动审核后也会有人工进行再次审核。但用户上传的内容数量巨大,难免会有纰漏。

“归根结底,音频行业侵权事件不断,还是反映出业内对著作权不重视。部分平台以及主播们往往缺乏版权意识,只注重音频内容的制作,却忽略了制作网络音频内容还需要获得相关的授权。如果是有声书,不仅要原文字作品的著作权,还需要获得朗读者的表演者权,如果要对相关作品进行节选添加,还要获得改编权,如果涉及背景音乐,则要获得音乐作品著作权等。”赵虎表示。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正是由于部分音频内容制作过程中所涉权利内容众多,各项授权过程的复杂性以及版权获取成本升高也成为音频平台上侵权行为滋生的原因之一,极大阻碍了音频市场的良性发展。http://suo.nz/52RiPc

3、强化行业监管

在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下,催生了知识付费等新兴互联网生意的火热。与此同时,也让版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技术变革等多方面因素加大了版权监管的成本以及难度。喜马拉雅FM并非当前市场惟一陷入版权纠纷的音频平台。

据天眼查显示,此前,上海麦克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未经允许通过其运营的App应用软件“蜻蜓FM”向公众提供一块红布、一无所有等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被版权方北京源泉音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定上海麦克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权,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因认为广州荔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其所运营的荔枝FM App上擅自发布涉案作品,供人在线收听和下载,北京磨铁数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此前也将广州荔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频繁的侵权案件背后也可以看到版权方版权意识的加强。”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认为。但纵观近几年的侵权案件,不难发现,经历了维权过程中花费的大量时间和金钱,最终结果有时并不尽如人意。即使部分平台被判侵权,付出的赔偿款也为数不多。

在赵虎看来,版权管理既需要平台以及平台内主播自身加强版权意识,平台也需要加强审查力度,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和惩罚力度。尤其伴随着知识付费经济的火热,加强版权的保护无论是对平台的发展还是对行业的良性发展都尤为重要。

此外,也有从业者表示,除加强打击力度,相关部门也需要强化可实施措施落地。如减少侵权类事件的诉讼成本、简化诉讼流程等。一旦有侵权事件发生,通过简单、高效的诉讼流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侵权作品的传播,最大限度地降低版权方的损失。

everfree

everfree

作为前某内容平台编辑,表示这案例不是什么稀奇事儿。公司早期为了市场占有率,经常会让我们去其他类似平台看看有什么好内容,如果说有数据比较好的,都会先把内容拉过来,同样如果用户上传了一些疑似侵权内容,除非开大会的时候会审核很严格,其他时间也不太管,甚至我们还会注册一些小号假装用户上传这样的内容。 但是付费起来后情况就转变了,KOL准备入驻的时候,我们可能早就有了他的盗版内容。这个时候如果是大作家大媒体人,我们就会表示愿意赔偿,还会邀请入驻,大多数事儿也就这么过去了。但要是草根,也就不去理会了。毕竟我们的工作节奏很快,如果要去处理这些盗版,时间是不够用的。 总归还是希望国内版权环境越来越好,毕竟我现在也是一个准自媒体作家了,亲儿子被卖了总是会伤心的。

米仁

米仁

我觉得这是好事,著作权、版权这些,是著作人,创作人们吃饭的家伙。

这让我想起曾经陈佩斯和朱时茂冒着断送前程的风险也要和央视打官司死磕的场景,韩寒等一批作家联名状告百度文库侵权事件。

版权,知识产权和物权类似,它有明确的归属,受版权法保护的内容,不能被私自滥用,私自商用和直接、间接地利用它来获取商业经济利益,否则就是违法,侵犯它就是掠夺别人的劳动成果。

这相当于从别人的碗里吃白食,与让你干活还不给你发工资是一个道理。

我一直都觉得,从前我们在大多数内容免费的时代里,逐渐被培养出免费的习惯来了,我们听音乐,看电影,读电子读物,很多时候,我们并没有付费的习惯,网上下载或者在线就能接收到大部分内容。

众多的内容网站的赢利点也并不是版权,都是靠广告,周边等方式赚取利润的,但像视频,在线音乐这类网站想要长久,核心还是靠内容形成长期竞争力。

所以以前很多视频网站烧钱获取内容却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和广告投入,最后烧死了自己,土豆网就是例子,最后和优酷合并,然后又集体投靠了阿里巴巴这座大山。



很多网友抱怨网站的广告太多,但免费是有代价的。

中国国内一直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不够的,所以前些年盗版横行,除了伤害了版权人的经济利益,也伤害了版权人的创作积极性,同时也伤害国家版权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所以近些年我们很多平台开始着重于版权问题,严厉打击盗版内容,知识付费,内容付费,版权付费开始兴起,视频的独播权,音乐的版权,电子刊物的付费阅读,自媒体的原创版权都开始尝试运作,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只是初期略显潦草,我们看一个电影必须去一个专门的网站,听音乐需要同时下载几个APP等现象略显繁杂。但其实我觉得像酷狗,网易云音乐,QQ音乐这样的版权互相授予是比较合理的一种方式。

但无论怎样,版权保护势在必行,保护好创作人的饭碗,他们才有力气创作。

夏夜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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