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用第几人称描述可以让读者看的舒服?

如题,写小说用第几人称描述可以让读者看的舒服?
提到的作品

[游戏]白鹿原

渭河平原50年变迁的雄奇史诗,一轴中国农村斑斓多彩,触目惊心的长幅画卷。 主人公六娶六丧,神秘的序曲预示着不祥。一个家庭两代子孙,为争夺白鹿原的统治代代争斗不已,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话剧;巧取...

陈忠实

[作品]丰乳肥臀

*他的想象力丰富,又扎根于中国传统的说书艺术,这是他超过马尔克斯和福克纳的地方。——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前主席谢尔•埃斯普马克 *任何人要是想谈论中国,都应该先去读莫言的书,我认为他可以和福克纳平起平*...

莫言

[作品]玉米

玉米,ISBN:9787806035467,作者:王元容

王元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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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莎

蒙娜丽莎莎

各种人称都可以。建议用第三人称,能够写出大作品。

高路也不太平啊

高路也不太平啊

如果讲的让人信服有代入感用第一人称,如果讲的精彩用第三人称!

Rogerlou

Rogerlou

你这个问题,在我们【橙瓜码字】的网文学堂有人提到过,我现在把他的回答复制过来给你看:



为了不片面,我就把三种人称关系都讲了吧。

简单讲,就是代入用“我”,劝告用“你”,客观用“他”。

具体来说,得介绍一下三种人称的功能和特点:

对于第一人称,最显著的标志就是“我”。通过“我”来给大家讲故事,“我”是一个生动的人、独立个体。举个例子,“那天我回到乡下的时候,才嫁出门不久的姐姐又回来和妈吵起来了。”一个简单的句子就知道,“我”是叙事者,正在讲述以“我”的视角展开的家庭故事。

对于第二人称,则是使用“你”。这是一种类对话体,使用“你”会增加亲近感,使读者觉得正在对自己娓娓道来,抒情效果较好,但在叙事性文学作品中第二人称较为少见,总体而言运用难度大于一、三人称。举个例子,“你哭泣,呐喊,但这一切都无法改变事实。”“那一天太阳刚升起的时候,你一睁眼就看到了身边熟睡的她”。

对于第三人称,“他、她、它”以及加了后缀“们”均归此类,广义上说,直呼其名也应算作第三人称。第三人称叙述公正客观(但实际是否客观不一定),更易使人信服。使用第三人称,通俗地讲,作者就是处于“上帝视角”或者做旁白者,向别人讲故事。在小说中,第三人称运用广泛,难度也较第二人称弱一些。举个经典例子,

他直起身子来,眼睛不由地朝三只空荡荡的菜盆里瞥了一眼。他瞧见乙菜盆的底子上还有一点残汤剩水。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上的菜汤四处飞溅。他扭头瞧了瞧:雨雪迷蒙的大院坝里空无一人。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上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铁勺刮盆底的嘶啦声象炸弹的爆炸声一样令人惊心。血涌上了他黄瘦的脸。一滴很大的檐水落在盆底,溅了他一脸菜汤。他闭住眼,紧接着,就见两颗泪珠慢慢地从脸颊上滑落了下来——唉,姑且就认为这是他眼中溅进了辣子汤吧!

——取自《平凡的世界》第一部第一章 路遥 著(本文引用注)

从使用频次来讲,第一、三人称使用次数最多。

二者的区分主要在适用区间、使用效果。对于第一人称,

优势:使用第一人称,更适合主观描述,可以很容易表达个人情绪,代入感极强。

劣势:事物的可信度降低,当你以第一人称去展开,读者自然而然地觉得是主观情绪居多,所以会质疑其客观可信度。

举个第一人称的经典范例,取自莫言先生的名作《丰乳肥臀》(本文引用注):

对襟褂子的缝隙里,闪烁着它们洁白的光彩,我想用一根草缨儿去撩拨它们,但是我不敢。上官念弟一直与我作对,她对我至今吃奶深恶痛绝,如果我去撩拨她,等于摸老虎屁股。我的思想斗争很激烈。吃草的继续吃草,看蚂蚁的继续看蚂蚁,蹭的继续往前蹭,白奶羊像贵族,黑奶羊像寡妇,它们食欲不佳,菜太多了人不知该吃什么菜,草太多了羊不知该吃什么草。

啊啾!羊原来也会打嚏喷,而且十分响亮。它们的奶口袋已经沉甸甸的了。天将近正午了。我拔了一根狗尾巴草,下定了摸老虎屁股的决心。没人注意我。我悄悄地把草缨儿往前伸,接近那被R房撑起来的褂子的缝隙了。

我听到耳朵里嗡嗡响着,感到心像兔子一样撞着胸膛。草缨触到了白色的皮肤。——《丰乳肥臀

丰乳肥臀》全书都是以“我”的视角来叙述的,母亲的求子心切,及至后来“我”作为唯一男丁终于出生时的喜悦、母亲的宠溺抚养、几位姐姐和“我”之间的关系等等,堪称第一人称的教科书级小说。

第一人称的不客观性也可以进行适度弥补,方法是采用第一人称宾格。上面的例子为第一人称主格,事物被“我”讲述出来时,会带着个人喜好因素,对读者的人物爱恨有导向作用。第一人称宾格虽然也是第一人称,但其问题不是通过这个人物呈现故事的方式提出来,所以其客观性会有所增加。

第一人称主宾的区别大致等同于英语中 I 和 me 的区别,反复使用第一人称时都能遇到。

对于第三人称,

优势:对“他”的描述,意味着人物不会曲解剧情,“他”本人的想法仅代表“他”自己,对读者不会产生干扰,客观性强于其他两种人称。“他”会带着情节发展,“他”的所见就转述给了我们。是否扭曲事实,在第三人称情形下较易辨别。

劣势:客观是表面上的,叙述的客观感觉不等同于事实的客观,同时第三人称易与读者产生隔离,导致代入不强,对于以爽感为主的网络小说,如何使读者进入角色状态是一个难题。

以长篇巨著《白鹿原》为例,小说一开始就采用了第三人称叙述。

白嘉轩后来引以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

娶头房媳妇时他刚刚过十六岁生日。那是西原上巩家村大户巩增荣的头生女,比他大两岁。他在完全无知慌乱中度过了新婚之夜,留下了永远羞于向人道及的可笑的傻样,而自己却永生难以忘记。一年后,这个女人死于难产。

第二房娶的是南原庞家村殷实人家庞修瑞的奶干女儿。这女子又正好比他小两岁,模样俊秀眼睛忽灵儿。她完全不知道嫁人是怎么回事,而他此时已谙熟男女之间所有的隐秘。他看着她的羞怯慌乱而想到自己第一次的傻样反倒觉得更富刺激。

——取自《白鹿原》第一章,陈忠实著(本文引用注)

白嘉轩这个角色,开始出现则是名字,而后用“他”,作者极为明显地使用了第三人称的方式展开叙述。你会发现整个过程就如同说评书,作者就是那个站在茶馆中央的说书人,情节随之自然进阶。

当然了,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小说三大要素——渴望、障碍和行动。三种人称下的故事都适合。

这就是各种人称(我、你、他或她)的相关情况。

尽量选择小人物的视角做出发点,且多视角切换

在生活中,我们通常习惯于单一视角的自己,因为单一视角面对事件更加激烈、更加具备冲击力,不过一部小说全篇都是单一视角的话,整体就会显得单调枯燥。经典的好作品大多是多视角开启的,这样不管从深度还是多样性来看都具备竞争力。

人称的选择同样如此,以《丰乳肥臀》为例,主线是以“我”即第一人称展开的,但在“我”不在的场景下,依旧可以使用第三人称进行描写,各自穿插。

上官吕氏端着尘土刚刚拐进自家的胡同口儿,就听到身后一阵喧闹。她回头看到,本镇首富福生堂的黑漆大门洞开,一群女人涌出来。她们都穿着破衣烂衫,脸上涂抹着锅底灰。往常里穿绸披锻、涂脂抹粉的福生堂女眷,为何打扮成这副模样?从福生堂大门对面的套院里,外号“老山雀”的车夫,赶出来一辆崭新的、罩着青布幔子的胶皮轱辘大车。车还没停稳,女人们便争先恐后地往上挤。

车夫蹲在被露水打湿的石狮子前,默默地抽着烟。福生堂大掌柜司马亭提着一杆长苗子鸟枪,从大门口一跃而出。他的动作矫健、轻捷,像个小伙子似的。车夫慌忙站起,望着大掌柜。司马亭从车夫手中夺过烟斗,很响地抽了几口,然后他仰望着黎明时分玫瑰色的天空打了一个呵欠,说:“发车,停在墨水河桥头等着,我随后就到。”

——取自《丰乳肥臀》第一章,莫言著,本文引用注

在“我”尚未出生之前,就是在用“他”“她”来推动情节的。

主人公不是万能的,还要灵活使用小人物的视角,多方向构造一个立体生动的人物形象。

视角转换本身难度不大,稍用技巧则像流水般自然。在转换前期,可多让读者驻留在一个视角内较长时间,这样读者就会有单线疲劳感,轻松地就能引导至有新鲜感的新视角里。

简单举例(本例出处暂不明确,有了解的朋友请告知我,方便在此进行来源注明):

那个小个子男人头上的礼帽被风吹掉了,他追着礼帽跑,礼帽在马路上不停地向前翻滚着。

他向上帝祈求,永远不要再来这个荒凉的地方,把老婆留在纽约市,天知道他不在家的时候她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他从来就不信任他老婆。现在他远隔千山万水,来到这个地狱般的地方,想方设法让这个小个子罗圈腿牛仔帮他们逮住强盗。

上面部分全为第三人称的使用场景,而紧接着下面,视角就进行了转换:

警察局长站在门廊里,看着这个人追赶他的帽子,心里琢磨着,这是个怎样的大笨蛋,他连把帽子拿牢的精明劲儿都没有,他怎么能够指望跟这种人做生意呢!

他连自己的帽子都搞不定,说不定他还会把其他什么东西给弄丢了呢,和他做生意,得付出多大的代价呀?——来源不详

发现没有,第一人称视角(第二段没有明显的“我”,但是却是“我”的心理活动,实际上视角已经改变)的出现非常流畅,从“他”到“自己”的心理活动,几乎没有明显的过渡感。

在人称的使用和切换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无法进行下去的时候,捋清楚自己的故事脉络,考虑多重展示方法,并且大胆试错,有助于找到自己的最优解。

正确选择了人称,离创造出一部好小说就不远了。

【文章转发自网络,侵删】


芳芳Lynn

芳芳Lynn

还是第三人称看着舒服,也习惯看第三人称的小说了。

dlyywxy

dlyywxy

个人比较喜欢第三人称。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去写。

其实第一人称会比较好写吧,但是写的不好,就会给人假惺惺的感觉。

上述纯属个人意见。


HIHOPEGOGO

HIHOPEGOGO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

密门使者

密门使者

我觉得用第一人称比较好!第一人称,就好像面对面和你聊天,有一种亲切感!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会产生很好的效果!

巴黎候鸟

巴黎候鸟

小说并不是第几人称使人看了舒服,而是整部作品的行文流畅延宕,情景交融,绘声绘色,让人看了觉得心里熨帖舒坦。

小说的写法有很多种。可以是第一人称,可以是第二人称,可以是第三人称,也可以忽略第几人称,省略人物或直呼大名,这几种写法都各有利弊,并不能就此判断出哪个高哪个低,哪个好哪个坏。也不能就此判断出第几人称使人看了舒服。

通常情况下,以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较为常见,也容易使读者尽快进入作者营造的语境当中。

小说,按一般的理解,就是讲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的成功与否,和作者的情节设置有直接关系,也和作者的文笔技巧有密切关联,还和作者个人写作习惯密不可分,更是作者文学造诣的试金石。

一部好的作品,不仅主题突出,立意鲜明,层次递进,骨丰肉匀,还因为语言的出类拔萃峰回路转使人欲罢不能手不释卷,让人看了觉得意犹未尽,品咂不止,从心底里自觉生发出一种赞叹和钦佩——这样的小说文本,一定是一部令人十分舒服的小说文本。

所以说,小说能否使人看了舒服,不在他的第几人称,而在他的叙事风格、刻画技巧、语言结构、故事情境、个人风格。

Sherry要拍遍天下

Sherry要拍遍天下

首先,文无定法!

写小说,没有用第几人称最好的说法。

比如毕飞宇的《玉米》是一部难得的小说作品。毕飞宇也是一个很优秀的作家,他在玉米的后记中就有谈到小说人称的这个问题。

他说到,小说没有什么固定的人称写法,他塑造人物形象时,只关注了人物本身,没有刻意去想用第几人称。写的什么人称,我仅从人物本事出发。

我非常赞同毕飞宇的看法,选用第几人称,就像我写字应该用什么字体一样。没有一个特定的环境,又怎么会有标准的方程式呢?


小眼镜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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