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的感人故事
紫星心愿
感人故事:
木槿树下的爱
风雨几载,流年偷换,骀荡的青春已被时光打磨得斑斑驳驳,而与那个人相遇相知的片段,却依然定格在记忆深处,总在一些不经意的时刻被重新记起。
木槿长势正好,枝叶在明澈的天空下交错叠沓,我拈着一朵绯红的木槿走在校园里。这时有一个长影子走过来,将我笼罩住。我惶惑地看着面前这个挡住自己的男生,挺拔的个子,明亮的眼眸,不怀好意的笑容。
我的心跳不禁有些加速。我隐约听说过这个叫齐晨的隔壁班的男孩。我想,他拦住我要干什么呢?我还没有反应过来,齐晨就已经走上前,一把夺下我手中的那朵木槿,然后快速揪开我的衣领,将那朵木槿丢了进去。
我吓得大叫一声。齐展已经跑到远处围观的一群男生里,那群男生发出一阵大笑。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越想越恼火,难道就这样便宜他了?我猜他一定什么都看见了。我发育得晚,身体单薄,胸脯就像两个小核桃。想到这里,我甚至感到了屈辱。在得知那人和自己同时考进了厦大中文系时,我不禁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中文系新生见面会上齐晨迟到了。他大概刚打完篮球,头发还湿漉漉的,在灯光下闪着晶莹的光泽。好帅啊!身边的室友于筱菲失声尖叫,一副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的花痴表情。
我在心里哼了一声。
经过一个月的精心观察,我终于摸清了齐晨的活动规律。
这天傍晚,神清气爽的我靠在阳台上。5点半,齐展准时出现了,像往常一样,他边拍篮球边往前走。蓄谋已久的我举起了洗脚盆——一二三,倒!
然后,我躺在床上,欢快地翻阅着一本杂志,楼下传来一个男生气急败坏的骂声。
很快就是大二了。那一年夏天,我买了一条绯红色的长裙,轻灵飘逸的款式,胸前还绣着一簇木槿。我每天穿着这件漂亮的长裙去图书馆自习。有一次,我正好坐在齐晨对面。我们的表情都讪讪的。泼水事件后,我们一见面便怒目而视。
我埋头看书,不久飘来了一股令人无法愉快的气息。我不动声色地继续作埋头苦读状,却用脚悄悄踢飞了齐晨的球鞋。
在图书馆熄灯时,齐晨发现自己的鞋掉了一只,他上蹿下跳面红耳赤地找鞋。我快速收拾好书包,得意地走在回宿舍的小径上。不一会儿,我听见后面有人喊我的名字。我转身,看见齐展像袋鼠一样单脚跳过来。“小雅,我要你向我道歉!”
“凭什么啊,明明是你先欺负我的!”到底是底气不足,说完我便转身往宿舍跑。
这时齐展在我身后说了一句与木槿、泼水、踢鞋都毫无关联的话:“小雅,你穿这件长裙真的很好看。”
我气喘吁吁地回到宿舍,凝视着镜中的自己,年轻的18岁的脸,洁净的眼眸,开始向“桃子”迈进的“核桃”。我的脸霎地红了,就像红映鹭岛的木槿。
大三的秋天,中文系的同学去秋游。带着一丝鱼腥味的海风拂在脸上,让我感觉到一种薰暖的恍惚。当我弯腰去捡一块斑斓的螺贝时,发现身后立着一双黑乎乎的长腿。
这双长腿的主人眯着笑眼,歪着嘴角说:“我给你表演一个魔术吧。”他摊开空空如也的双手,手指错换间,手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橘子。我惊奇地“咦”了一声。齐晨得意地说:“我还可以把一个橘子变成两个哦。”只见他故弄玄虚,两只手臂白痴般地不断交叉,这时呼啦一下,一个橘子突然从衣袖里掉了出来。“哈哈。”我笑弯了腰,“你穿帮了哦。”齐晨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傻傻地笑着。
我们坐在礁石上分食这两个小橘子,很酸,我和他的眼睛此起彼伏地眯起来。我突然发现这个人其实也不是那么讨厌。
或许,少年的心总是矜持而脆弱的,尽管两人对彼此的情感归属都已心照不宣,却始终无法更进一步,我们就这样疏远着,亲密着,固守着,祈盼着,如同并茎的两簇木槿,在风中若即若离地摇曳,偶尔会轻微碰触。
大四的时候,每个人都开始忙碌了。我听说齐展有意去广州一家报社发展,初春时节,广州的一家杂志社希望和我签约,而这时系里也开始催促我快点决定是否保研,我的心一下就乱了。我想还是找齐展商量一下吧,于是我壮着胆给齐晨的宿舍打了一个电话。接电话的正是齐展,一听到他的声音,我顿时有千言万语一拥而上却不知如何表达的感觉。这时室友于筱菲回来了,我便匆匆地说:“我们晚上七点去码头再说,好吗?”“好啊好啊。”齐晨似乎很高兴地答应了。我匆忙挂了电话,于筱菲好奇而诡秘地注视着我,我连忙解释道,你别乱想哦,待会儿我去象屿码头见一个老同学。
那天晚上我专门穿上了那条绯红色的长裙,还精心化了一个淡雅的妆。
是初夏的夜晚。这座海滨小城的白天还有些热,到了晚上却异常清冷,而我的心更冷,我一直等到八点,齐展都没有出现。望着黢黑寂静的海面,我突然哭了。从见到齐展的第一面起他就在戏弄我,如今到了大四,他依然没有真诚地对待我。
我心灰意冷地回到宿舍,整个人反倒是冷静了很多。我突然看清我和齐晨之间的关系了,齐晨不过是将我视作平淡生活里的调味品吧。
很多事情一旦想清楚便很容易处理了。我立刻去系里填报了保研资格表。仿佛一夜之间,我和他又成了陌路人。每当在弥漫着离别情绪的校园里邂逅,我和他便不约而同地撇过脸,摆出冷漠的表情。
齐展是全系离校最早的,所有人都去火车站送他。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是在图书馆古籍收藏室里。我翻看着浸染了岁月风尘的线装书,突然悲从中来。我快速冲出图书馆。来不及了,我边跑边想。那一刻,我发现自己其实一直在很不争气地爱着齐展。我要去见他最后一眼,哪怕明日已是相隔天涯。
我冲进站台的时候,火车已经启动了,我站在站台后面,无力地撑着墙壁,我看见齐晨站在车厢相接处向大家挥手。隔着很多人的目光,他冷冷地注视着我,倨傲、孤独。
年少的光阴,仿佛木槿的花期,只需一个夏天,便倏忽而逝。硕士毕业后我留了校,然后结婚,生子,我和丈夫分期付款买了一套房子,小区里种满了木槿。我想,我的一生已经彻底安定下来。有时,我靠在宽敞的阳台上,看楼前的木槿花开花落,心头便缠绕起浮云旧事般温柔的感恩与怀念。
在木槿开得最艳的季节,我接到一个大学同学的电话,说是于筱菲得了肺癌,于筱菲很想念我,希望我能去看看她。蛰伏在记忆深处的往事在瞬间被开启了。我想起了那个睡在我上铺,天真善良,疯狂崇拜着齐晨的小女孩。
当我看到蜷缩在病床上的枯瘦的于筱菲,我的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了。于筱菲示意其他人都出去,病房里只剩下我们两人。于筱菲看着我,愧疚地说:“小雅,对不起。你还记不记得毕业前的一个晚上,你说要去码头等一个老同学。”我点点头,我当然还记得那个漆黑伤心的夜晚。于筱菲摇摇头:“其实我一眼就看出你是去见齐晨的。你走后不久,齐展就打电话来,我说你出去了。他就问我知不知道你去了哪个码头。我,我鬼使神差地说,你去的是海天码头……”
六年前那个夜晚的海风呼啸着席卷了我的脑海,我仿佛看见多年前一个青涩的女孩坐在海边,孤独而无助地抽泣着,而一个同样孤独的少年,正坐在这座城市另一端的码头,做着同样忧伤无望的守候;甚至我还记起齐展离开的那天早晨,我和他隔得远远的,人潮在我们的目光之间涌动,他凉薄的眼神沁入我的骨髓。或许那时他的心中,同样充满了被欺骗和被戏弄的愤懑、绝望和伤害……
那天,我在老同学中看见了齐晨夫妇,他胖了,但依稀仍可辨出往昔的英俊。我看着齐展的妻子,顿时怔住了,她穿的是一件绯红色的长裙,胸前绣着一朵木槿。
我从他们身边经过,齐展说:“小雅,你好。”
我在心里说:“时光,再见。”
生命中的一些过往是无法触碰的,那是一种自揭伤疤的残酷。回到厦门后,我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无论如何,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一天傍晚,我牵着儿子在草坪上散步,是暮夏了,木槿花开始零落,草坪上铺着一层厚厚的落英。儿子俏皮地将一朵木槿花丢进了我的衣襟里。
刹那间,往事裹挟着岁月的风尘呼啸而至。我擎着那朵绯红的木槿,仿佛又看见了齐展狡黠的笑颜。风雨几载,流年偷换,骀荡的青春已被时光打磨得斑斑驳驳,而与那个人相遇相知的片段,却依然定格在记忆深处,总在一些不经意的时刻被重新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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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我看一次哭一次,强推……
漂洋过海的草莓
五年前,朵朵一个人一个人去了英国。“这一去,就见不到家乡的草莓了。”在机场我们拥抱道别时她笑着说,朵朵从不把忧郁寂寞写在苍白的脸上,因为,它们早已刻进了她的骨子里。
朵朵的父母都是被媒体关注备至的人物,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名字叫安朵。他们分手的时候拒绝承认曾经的感情,也拒绝承认那段感情的鉴证——朵朵。11岁那年,朵朵成了最富有的小孩,她的父母选择用金钱来填补亲情的空洞。
我很久以前就见过朵朵。那一天,我从窗口看到隔壁大房子的男女主人在院子里因不愿抱那个纤细的小女孩而吵得不可开交。而那个小女孩,冷冷的转过身,独自走向校车。两条倔强的麻花辫在春风里轻轻摇晃,那个小小的背影,在阳光迎来的方向,裹上了一层冰霜。
高二初夏,我在巷口发现一个狡猾的商贩企图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女孩一斤草莓。我把手机拿在手里,以“马上报警”相威胁,帮那个女孩拿回了钱。我猛然认出,她就是两年前那个小女孩儿。
“你是笨蛋吗?那有人用这么多钱只买这几个草莓的?”我觉得她幼稚得可笑。
“我,我只是想买些草莓……”她赶紧把那袋草莓宝贝似的搂在胸前,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我忍不住笑了,她终归只是个小孩子。
“别怕,我可不是抢草莓的贼哦。”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她像只全副武装的小刺猬。
“嗯……我叫‘哥哥’,你呢?”少年的心带着玩味。
“哥哥,我是朵朵——安朵。”她突然笑了,眼睛眯成两条毛茸茸的缝,天真的像个五岁宝宝。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朵朵更单纯也更安静。
朵朵什么都不爱,除了草莓。朵朵狂热的爱着草莓。从入夏一直到初秋,朵朵的手里离不了草莓。所有草莓,朵朵从不着急吃,她总是盯着它们看啊看,眼睛眨啊眨的,仿佛草莓里住着一个个会跳舞的精灵,陪着她用心交谈。朵朵吃草莓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仿佛撮在手指尖上的美味只有细细品尝才可只各中滋味似的。
“朵朵,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草莓?”
“草莓只是一种杂草的果实。这种杂草乱乱的趴在地面上,没人理,没人管,孤独而悲哀的生长在角落里。它只能悄悄的开花,悄悄的结果。而那么漂亮的果实,却只能躲在叶片下悄悄的美丽,悄悄的腐烂。朵朵从生下来那天起,妈妈不要,爸爸也不要,朵朵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更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草莓也没有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
我看着朵朵,她看着远方,依然面无表情,只是把手中的草莓紧贴在胸前。我忽然觉得时间在这具小小的躯体里留下了什么,又带走了, 但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在她的心里,疼的,却是我。
我发现我很喜欢把朵朵放在身边,很喜欢看着她天真淡漠的脸,尽管,她的眼里,没有我。
那一年,我19岁,朵朵15岁。
朵朵长到十几岁了,却只读过三天国小。上学第一天,新生点名她不吭声;第二天,同学搭话她不予以理睬;第三天,老师提问,她怎么都不肯回答;第四天,她就被退学了。朵朵的父母谁都没有去学校为她辩护或是争取过什么。退学意见书右下脚签着两个歪歪扭扭稚气十足的大字——安、朵。朵朵再没上过学,虽然后来请过家教,不过不出三天,就自动辞职了。“这样孤僻的孩子,根本什么都学不会。”来过安家的老师都说过同一句话。
这些,是管家安方告诉我的。他是安家唯一照顾朵朵的人,他也不喜欢朵朵,但他是安家的管家,得管安家的一切。
我知道朵朵很聪明,只要她想学,无论什么,她都一定能学会。因为她画的草莓好极了,她对色彩的感悟很独特也很精彩。她总能塑造出最特别的草莓,却把背景千篇一律地画成一对闪着金属般冷光的眼睛。我知道朵朵在用画表达自己,却不能确定画中代表她的究竟是草莓还是那双眼睛。也许,二者都是吧
我很喜欢文学,郊游后总有感于自然的瑰丽而写成一些小诗。朵朵总会小心翼翼地缠着我把诗工整地誉写一份,夹在她的画夹里。
时间流逝着,朵朵还是“哥哥”、“哥哥”地叫我,而我从没叫过她“妹妹”,我模糊的觉得,朵朵在我的心中,比妹妹还多了什么……
读大一时,我加入了学校文学社,在那儿,我结识了文静可爱的沈慧。我开始午间留校,放学后搭一个钟头的校车回家,星期天也往文学社跑,因为沈慧在那儿。沈慧是一个健康快乐的女孩子,从内心到外的健康。和她在一起很轻松,不必小心翼翼地害怕不小心伤了谁的心。我去安家的次数明显的减少了。而我在兴奋忙碌时,朵朵和她的草莓常出其不意的跳进我的脑子里,“朵朵是不是想我了?”我都来不及去想。
我和沈慧的感情上升为恋情的消息在文学社传开的那天,我跟同学喝了许多酒。我本以为我该为这一天而高兴,可我却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当晚,沈慧送我到家门口,我不自觉地抬头向安宅望去一个影子在二楼的灯光里闪了闪——朵朵!
沈慧走后我走出家门,发现朵朵在等我。
那是朵朵吗?一头乌黑的长发以不只去向,只剩下草草修剪的露耳短发,她的脸比过去更加苍白,眼圈微微的发红,好像没有睡好的样子。眼眸中冷淡稍退,欲言又止。一瞬间,我心痛不已。是我疏忽了吗?从何时起,朵朵以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变成了眼前这个清丽的姑娘。
“朵朵?”
“哥哥……朵朵要走了。”
“去哪儿?”我不明白
“……”
“去哪儿?图书馆还是哥哥家的果园?呵呵,怎么又想要草莓了?走,哥哥给你去摘——”我的脑中一片空白,转过身背对朵朵,却一步也移动不了。
“哥哥,我要去英国了,有家艺术学院给我发了通知,我,我可以去学画画……”转过身,我没有抬头,朵朵的脚不安的蹭着地。
“什么时候走?”
“快了,早上九点钟的飞机。”
“这么快?”我抬头注视朵朵的眼睛
“哥哥。”朵朵的眼睛腾起忧伤,“哥哥现在有人陪,很快乐吧?这样,这样就好了……”朵朵把头偏向一边。
“朵朵,你……看到了?”我想起晚上是沈慧送我回家的。
“朵朵,别走……”我的挽留轻得如同梦呓。
朵朵笑了,我宁愿她哭。
“哥哥,你忘了吗?朵朵是没人要的孩子啊。在这个世界上,哥哥对朵朵最好,可是朵朵知道那是因为哥哥可怜我……现在,朵朵该走了……”一阵哽咽,不,那不是朵朵,而是我的耳朵;朵朵的嘴角扬了扬,我的泪却涌出了眼眶。
在机场为朵朵送行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果园里摘了数不清的草莓,装满了一个运动背包,塞到朵朵手里。
“哥哥,太多了,草莓也有保存期限的,吃不完,就会腐烂掉的。”朵朵笑着说。
“那你就尽量吃啊!”陪在朵朵身边四年多,我知道朵朵不会像爱草莓那样爱我这个“哥哥”,可我知道她依赖我。这一次她孤身离去,再没有人可以依赖……
我抱住朵朵,想到手臂里纤细的热度转瞬即逝,心,酸了。
“这一去,我就吃不到家乡的草莓了”朵朵的声音轻轻的、淡淡的,像是自言自语。
朵朵走向登机口的背影又和六年前她走向校车时那样挂满了冰霜。我以为朵朵不会回头,可她却转过来,看着我,笑了。那笑容仿佛等待着什么。而我只是远远的看着她,什么也没做。在她的身影消失的刹那,我在心里喊出了朵朵的名字——“安朵”!
那一年,我21岁,朵朵17岁。
朵朵走了,安宅空了,安方随朵朵一起去了英国。夜里,安宅像一座古堡静立于黑暗中,二楼的灯光再没亮起过。
我退出了文学社,也退出了沈慧的世界。我对果园精心起来,格外照顾那片草莓。在我疏于照管果园的那段日子里,朵朵给草莓园装上了粉红的栅栏,都画着一颗草莓。
“朵朵是没人要的小孩,草莓也没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我认真的观察过栅栏上的草莓,没一颗都独具特点。在门口的两根栅栏上各画着一颗草莓,一枚是蓝色的,一枚是橘色的;蓝色的写着“哥哥”,橘色的写着“朵朵”……
时间飞速流转。每年夏天我都会收到朵朵从英国发来的电子邮件。
“哥哥,园里的草莓熟了吧?真想尝一尝,哪怕只有一颗……”
来信每次就只有这么一句话,却让我无法平静。每次看完信我都是钻进园里在草莓地里摘个不停,往往被锋利的草莓叶弄伤了手。但当我把满满一纸箱草莓放到邮局柜台上市就会遭到拒绝:“对不起,先生,鲜果是不可以邮寄的。”虽然如此我还是年年去摘草莓,年年看到办事员哭笑不得的无奈表情,可我就是不能阻止自己不去犯傻,我很想让朵朵见一见这些草莓,每年为她而红的草莓。
我的硕士学位提前修完了,这已是朵朵离开的第五年夏天。这个夏天我格外高兴,因为我的一位同学要到英国进修了,对我来说,这是给朵朵稍去草莓的绝好机会。
为了让朵朵尽早尝到果园里的草莓,我特意先摘成熟而殷红的果实,又一次装满了旅行袋。我想,三层保险纸应该可以保证所有草莓安全地到达朵朵手中了吧。
朵朵应该可以笑了……
草莓开始了飘洋过海的旅程,我也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箱搜索朵朵的信,我却总是无功而返。
等待令人焦急,也令人清醒。我终于懂了,那些草莓不过是我为自己的感情寻找寄托。五年来,我从来没打消过想见朵朵的念头,该去英国的不是那些草莓,应该是我。面对感情,谁都有权力胆小。我一直害怕的并不是一旦付出的感情就收不回,而是若只是一相情愿,我和朵朵的友情亦或亲情将会腐化蒸腾。那才是我无法面对的。我知道我错了,一个人的退缩,寂寞了两个人。
我鼓起勇气给朵朵写了封信。我,要等朵朵的答案。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我的个人信箱没有一封信邮件……
“陈先生,公司信箱即将清除旧邮件,其中两封没看过的邮件是给您的,请问您要不要保留?”
大概又是哪个马虎的公司把文件发到文秘室去了。
“请把信转到我办公室的信箱里来。谢谢,秘书小姐。”我不得不从大堆的公务中抬起头来看看这个不速之客。
第一封信安管家发来。
小诺少爷:我是安方。今天小姐收到了你托人带来的草莓,她很高兴,但情绪不是很稳定,又哭又笑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小姐哭。即使是五年前离开台湾离开你时她都没有掉泪。小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信她并没有告诉过你。这么多年来,是你给了小姐活下去的欲望和勇气,可是五年前,她的病情恶化,不得不到英国来就医。五年来,小姐的病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多在夏天,她总是叨念着草莓,却从没提起过你。不过你发来的邮件她是封封不落的读完。
今天小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术——把残损心脏瓣膜换掉。这个手术将决定小姐的生死。由于小姐的心脏发育的不健全,手术难度将非常大,她很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能在手术前收到你的草莓,小姐的心情应该会很好,我想这对手术会很有利。我代小姐谢谢你。
第二封信是两天后发来的。
小诺少爷:请原谅我这么迟才发信给你。小姐的葬礼刚刚结束。虽然你从家乡送来了小姐最喜欢的草莓,但是仍然没能挽救小姐的生命。小姐走了,我也没有必要在留在安家了。不过,小姐手术前写了封信给你,她嘱咐我务必发给你。还有,当你给小姐发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小姐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没能看到你的信。在这儿,我把你们两个的信放在一起发给你。
我打开了朵朵的信。
哥哥:我收到了你送来的草莓,看着它们,我哭了。什么东西都有保存期限的,草莓也是,有几颗草莓因为熟透而腐烂了。哥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那么想见到家乡的草莓,我想见的,是你。我每年夏天寄出的话不过是一封封邀请函,希望你可以来接我回去,回到你身边。我们好苯啊,是不是?
我哭了好久,既高兴又心痛。我知道这一次的流泪将是我在人间的最后一次哭泣,为了我们。
其实,五年前,在机场,我就想告诉你:哥哥,我不是你的妹妹,我是安朵,是那个希望你留住我的安朵。
许久,沉寂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低沉的哭声……
肥肥安
一天夜里,男孩骑摩托车带着女孩超速行驶,
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
女孩:“慢一点...我怕...”
男孩:“不,这样很有趣....”
女孩:“求求你...这样太吓人了...”
男孩:“好吧,那你说你爱我...”
女孩:“好....我爱你...你现在可以慢下来了吗?”
男孩:“紧紧抱我一下...”
女孩紧紧拥抱了他一下,女孩:“现在你可以慢下来了吧?”
男孩:“你可以脱下我的头盔并自己戴上吗?它让我感到不舒服,还干扰我驾
车。”
第二天,报纸报道:一辆摩托车因为刹车失灵而撞毁在一幢建筑物上,车上有两个人,一个死亡,一个幸存...
驾车的男孩知道刹车失灵,但他没有让女孩知道,因为那样会让女孩感到害
怕。
相反,他让女孩最后一次说她爱他,最后一次拥抱他,并让她戴上自己的头
盔,结果,女孩活着,他自己死了...
就在一会的时间里,就在平常的生活里,爱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神话...
aden888
123
Wonder Girl
菲律宾小白熊
Jzs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