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时,郡治是否可以用来封侯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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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历史学家严耕望老先生在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行政制度中说“邺既郡治名县,自亦无改邺县为邺国,改邺令为邺相之理”意思是邺城作为郡治制度的名县,自身也没有改邺县为邺国,改邺县令为邺相的道理。可以看出严老认为汉代的郡治不应用于封侯立国。但从东汉来说,却多见于列侯封于郡治者,诸如临湘侯刘兴、长安侯刘祜、槐里侯皇甫嵩、邺侯袁绍、阳翟侯袁术……而袁术在得到了传国玉玺,于建安二年(197年)在寿春称帝,建号仲氏。可是在建安四年(199年)就呕血而死,贻为笑柄。可见封侯可以,立国后果就有点惨了。
小轩窗、
最近我在读春秋战国时期的史书,在这段历史当中,列国正在逐渐的由分封制转向郡县制,我对这个问题也进行过一点思考,所以斗胆回答。
西周以来,周王室大肆分封诸侯,形成了一种以周王室为核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分封制。在这种分封制之下,周王室是天下的中心,各诸侯国对周王室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包括拱卫王室、朝贡等。
而同时这些诸侯国却拥有相当大的自治权,他们相当于自己封地内事实上的皇帝,拥有生杀大权。在他们的封地内,他们可以组建一套完整的官僚制度,而且拥有自己的合法军队,还可以自己制定税收政策,自己制定法律,自己铸造钱币等。
可以看出来,在分封制下,因为这些诸侯国的权力过大,相当于一个个独立的王国。
而到了后来的大争之世,群雄并起。各国纷纷变法图强,政治制度首先成了被改革的对象。
以秦国为例,秦孝公继位之后,和商鞅联手搞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其中的重头戏就是实行郡县制度。
而其他列国,也多有实行郡县制度的。
但是有一点需要明白,当时的郡县制度有两种形式。一种只是名义上的郡县制度,这种郡县和封国没有太大的不同,郡县长官同样相当于诸侯。而另一种郡县制度就是我们理解的传统意义上的郡县制,郡县长官直接对中央负责,他们隶属于这一整套的官僚制度,对辖地只有管理权,相当于代皇帝进行管理,而没有其他的特权。
那么在这种两种制度并行的条件下,前者很显然只需要经过称谓的转变就可以变成诸侯国,因为他们的统治基础和制度就属于分封制。
而第二种,以秦国为代表实行的郡县制,因为其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管理体制,逐渐脱离了传统的分封制。久而久之,它已经不具有了形成分封制的土壤。但这一切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可以对它实行有效的控制,不然同样具有反水的可能。
我是听历史说话,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思考,欢迎您的点赞转发与评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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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ledai
我在写作历史纪实小说悠悠子衿女儿情---一代才女蔡文姬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困境。了解商周以来的分封制和秦汉时期的郡县制,对于了解整个小说的故事情节,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出于小说本身构架的需要,不合适太多的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因而,正好利用相关的史料回答这个问题的机会,以希望与对这段历史有兴趣的朋友,一起交流。
从郡县制的实行来看,作为郡行政中心的郡治不再适合封侯立国。
01
分封制
西周建立后,经历了短期的社会动荡。为了对被征服的广大地区进行有效统治,摄政的周公修改了商王朝的内外服制度,大举实行分封。分封制,又称封邦建国。是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亲族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以拱卫王室。
赋予诸侯军政大权,独立性很大。
各诸侯国必须服从周王室的政令,重要官职任免要呈报周王批准。有的诸侯兼任周王的卿士,以示臣服关系。各诸侯国必须承担各种军事义务和缴纳贡赋,承担徭役。
诸侯还可以对下属再进行分封。
通过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来保证分封制的实行。
02
郡县制
郡县制起源于春秋后期,各大国在新吞并的领土上,已不再进行分封,改而设置郡县。郡县官吏由国君任免,不能世袭。
秦统一之初,有人向嬴政提出,在燕,齐,楚等地分封子弟的建议,希望以此方式控制不断扩大的疆域。赢政坚决否定了分封的主张,坚持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
与此相适应,建立了一整套地方各级官僚体系。加强了中央集权,对地方实施有效的控制。
03
军功授爵制
战国时期开始采用“军功授爵制”,就是论功行赏,秦汉之初基本沿袭。
尽管汉初也封了不少诸侯王,甚至是异姓王,但已经与分封制时期的诸侯王有很大的区别啦!
同时,中央通过设置郡县,委派官吏,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诸侯王不再是独立的王国,受到了很大的牵制。
04
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斗争
无论分封制还是郡县制,无非是期望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秦始皇彻底废除分封制,导致王室和功臣的不满,这也是秦朝二世而亡的原因之一。
汉高祖汲取了这一教训,大批分封刘姓为王,逐步清除异姓王。通过削蕃,“推恩令”,“酎金夺爵”等一系列措施,强干弱枝,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地方势力。
只有强大的中央集权,才能维护国家稳定统一。一旦地方诸侯做大,就会危及国家稳定,动乱就会开始。
05
郡治的职责
采用郡县制,在郡设立郡守等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命,郡守等官吏代表中央管理地方。
因而,郡治不再适合用来封侯立国。这与实施郡县制的初衷是一致的。
再说,作为中央政权也不会容许分封的人,到自己的封地去建立国家,发展势力,做强做大。
无论封王还是封侯,仅仅是一个爵位,一个待遇。
汉朝后期,许多爵位就与这个地方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所以,郡治不是用来封侯立国,还是代表中央管理地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