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官员的袴褶服
唐代,由于朝服礼节繁琐、穿着不便,虽然将其列入令文,但实际操作中屡有偏差:唐前期一度被袴褶服所取代,而有唐一代,尤其是唐中后期实质上由常服履行其职能。
袴褶服原为北方少数民族服饰,特点是便于骑马征战,引入中原后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官民通用,从隋代开始将其提升为官宦专用。“袴褶,近代服以从戎。今篡严,则文武百官咸服之。车驾亲戎,则缚袴,不舒散也。中官紫褶,腰皮带,以代鞶革。”(隋书卷11礼仪志(七))
在唐朝代宗之前,袴褶服的地位进一步提高,成为官员朝服的实际替代品,其具体形制为短身广袖上衣,时或外加裲裆,下裤宽大,腰系大带,足著翘头履,依据官员职守的差异配戴不同冠式。
首服
唐代官员体系庞大,按照职责权限可分为文官和武官两大类,二者在服饰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首服的不同上,即著袴褶服时文官常戴平巾帻,武官服武弁。帻,本是劳动人民用来扎裹头发不使散乱所用的巾帕,两端有带子可以从头上系于颔下。西汉时戴帻并不把头顶全包住,因为帻也常是空顶的,东汉元帝额上有壮发,故戴帻以掩护,群臣效仿,帻的质料和做工讲究起来。至公元九年王莽篡汉,因其秃发,故把软帻衬裱使之硬挺,把顶部升高作为“介”字形的“帽屋”,在此基础之上,西晋末年又出现了一种前面呈半圆形平顶,后面升起呈斜坡行尖突,戴时不能覆盖整个头顶,只能罩住发髻的小冠,即为“平巾帻”,一直沿用到唐代。
弁,外形犹如两手相扣合,是一种下丰上锐的椭圆形皮质帽子。仪礼·士冠礼郑玄注:“皮弁者,以白鹿皮为冠,象上古也。”汉代产生了武职配戴的皮弁,并在不断发展中有所分化。晋书·[book=1959959]舆服志[/book]:“武冠一名武弁,一名大冠。”因此,唐代武弁也分为两种:一种是沿着笼冠之制发展下来的,另一种是由鶡冠沿变出来,即正面饰鶡鸟形的弁式,后者与武官袴褶服配合使用。续汉志:“鶡者,勇雉也,其斗对,一死乃止,故武灵以表武士。秦施之焉。”唐代武弁上所饰之鶡鸟并非似雉或似鸡的大型鸟类,而是一种小雀,同时弁的造型相当高大,其后还有包叶,包叶上画出鸟翼,象征意义更加明显。
身服
袴褶是一种上衣下裤的服式,由褶衣和下袴两部分组成。“褶谓重衣之最在上者也,其形若袍,短身而广袖,一曰左衽之袍也。”(《急就篇》卷2)隋唐时期褶的衽已由左衽改为右衽,对此吕思勉先生解释到:“(袴褶)盖胡人之服?疑褶之名实袭诸胡,中国易其左衽为右衽,又改其制若中国之袍,而特袭其短身?胡人之褶盖小袖,中国则易为广袖也?必广袖者,古以侈袂为贵,且中国不如胡中之寒,无取乎小袖也。”(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21章,1149页)领式有竖领、方领等,而且领口、袖边常加花纹或异色以增强美感。作为朝服的袴褶,其内著中单,即穿在礼服之内袖口窄小的白色衬衣;其外有时著裲裆,裲裆是一种类似背心的服式,由前后两片组成,肩部用皮革或较讲究的织物联缀。新唐书·[book=1959960]车服志[/book]:“裲裆之制:一当胸,一当背,短袖覆膊。” 裲裆与袴褶合穿时,用腰带系扎。“袴”通“绔”,是裤子形成过程中的称法,其义为胫衣、套裤。唐时文、武官员多著大口袴,如不缚袴,是为“缓服”;如缚袴,便称“急装”,后者是用截成三尺一段的锦锻丝带在裤管的膝盖处紧紧系扎,成为既符合汉族广袖大口裤的特点,同时又便于行动的一种形式。
从隋代开始以颜色作为标志区分袴褶,“(大业元年)始令五品以上,通服朱紫。是后师旅务殷,车驾多行幸,百官行从,虽服袴褶,而军间不便。六年,复诏从驾涉远者,文武官等皆戎衣,贵贱异等,杂用五色。” (旧唐书卷45舆服志)唐代沿用此制,规定“袴褶之制:五品以上,细绫及罗为之,六品以下,小绫为之,三品以上紫,五品以上绯,七品以上绿,九品以上碧。”(《新唐书》卷24车服志)然而袴褶服在唐代经历了曲折发展并最终消亡的过程:武德年间对袴褶的规定主要限于武官,至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下令百官朔望日上朝都要服袴褶,武后时期更是推波助澜,“(文明元年七月甲寅诏)京文官五口以上,六品以下,七品清官,每日入朝,常服袴褶。诸州县长官在公衙,亦准此。”(旧唐书卷45舆服志)后经过中宗时期的一段停滞,至玄宗时期又恢复,“(开元)十九年六月敕,应诸服袴褶者,五品以上,通用绸绫及罗,六品以下小绫。”(唐会要卷31“章服品第”条)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御史大夫李适之建议冬至、元日大礼时六品以下通服袴褶。天宝年间,御使中丞吉温又建议,“京官朔、望朝参,衣朱袴褶。”(《新唐书》卷24车服志)从这一发展过程看,袴褶服似有最终代替朝服的趋势,但是它既非传统冠服,又不如常服方便,所以不能逃脱逐渐消亡的命运。唐代宗宝应元年(762)前后,归崇敬以百官朔望朝服袴褶非古,上疏云:“按三代典礼,两汉史籍,并无袴褶之制,亦未详所起之由,隋代以来始有服者。事不师古,伏请停罢。”(旧唐书卷149归崇敬传)至此,袴褶作为唐代官员朝服的使命告以段落。然而由于它固有的优点,袴褶服被唐代下层武人加以改造后作为日常服装使用,即袖子变的窄小。
佩饰和足服
唐之前世与袴褶服配合使用的是皮革质腰带即革带,唐代为提升袴褶服的地位,将革带改为大礼服专用的大带,其色为白,无装饰,以纽系于身。纽,即带的结扣,礼记·玉藻:“士锦带,弟子缟带,并纽约用组。”疏:“纽谓带之交结之处,以属其纽,约者谓以物穿纽约结其带。”
袴褶服的足服为履,履是单底之鞋的统称。说文:“履,足所依也。从舟,象履形。”唐代履的质地有皮、丝、麻、葛等,官员著袴褶服的场合使用的是皮质之履,即靴。[book=1959958]旧唐书·舆服志[/book]:“中官紫褶,外官绛褶,舄用皮。服冠衣朱者,紫衣用赤舄,乌衣用乌舄。唯褶服以靴。”这时期的皮履一般多采用黑色,制作前先将皮料染黑,使之变成“乌皮”,然后根据履的造型,将皮料剪裁为大小不等的皮块,一只皮履通常用六方皮块缝合而成,寓东、西、南、北及天、地四方六合之意,而且为了增加礼服的庄重感,还将履头高高翘起,故称“翘头乌皮履”。
余论
袴褶服在唐代曾经辉煌又最终消亡的事实,有力地证明了中国古代服饰特别是礼服实用性和等级性相结合的特点。起自胡族的袴褶服以其便利、舒适的优点受到中原人民的喜爱,隋唐阶段更是提升为官员专用,然源自中土的朝服却因使用繁琐而名存实亡,在唐代实际操作中被袴褶服所取代,这正是体现了服装实用性的一面。但是服装在中国古代不仅具有御寒、遮体等基本功能,更体现着极强的等级性和礼仪性,是伦理政治的物化形态,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官员服饰上。官员既是统治阶级的组成部分,又是皇帝维持政权的工具,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其服饰的特殊性,即是封建礼仪、伦理的集中体现,其一身衣衫从质料、色彩、款式、花纹无不被礼制所规范,赋以天道伦理和身份地位的诸多涵义,成为封建政治的图解和符号。因此,政治上的需要使袴褶服在强大的专制礼仪面前,不得不悄然退出历史舞台,再一次回归到其最初实用性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