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小说中描写恐怖教学楼的片段
changanxiyu
学楼的南门楼梯 (作者:乐不可支)
这所大学的东南角有一座年久失修的教学楼,编号13号楼,一共4层楼高,墙外爬满了长青藤。除了一些实验室偶尔开放做做试验外,基本没有人在这里上课或是自修。靠近最南面的地方有一个很隐蔽的小角门,我们都叫它南门,南门开口只有正门的一半,里面很暗,即使是大夏天的正午进去也觉得黑乎乎,阴森森的,顺着门往里走,待你的眼睛适应了这样暗的地方,你就会看见有一个很高很陡的楼梯,这就是教学楼的南门楼梯,一个几乎已经被人遗忘的角落,似乎也没有人再使用了,因为你若是有胆量去看看,就会发现楼梯上全是长年累月积攒的灰尘,似乎连保洁工也不愿意靠近打扫它。
这里曾经发生过很恐怖的事,是什么呢?你先慢慢看下去吧。
张小梅,是这座教学楼4楼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员。人那是相当的普通,长得普通,名字普通,家庭普通,工作普通,脾气普通,总之就是一个十分普通的普通人。唯一可以勉强称为不普通的是她三岁那年生过一次大病,差些死了,虽然后来病治好了,但是却留下了个病根,那就是一遇到稍微强烈的刺激就会晕厥过去。所幸她这样的普通人过着普通的生活,平淡而安宁,倒是没有经常受刺激而晕厥过去。
我们这个及其普通的主人公象往常一样的开始了她普通的一天的生活,来到学校,先去门房间敲卡,准备离开的时候,门卫老大爷叫住她:张老师,有你的信。说着递过来一封信。张小梅一愣,她片刻思索了一下,回忆里似乎没有人会给她这么样一个普通人写什么信啊?!还是接了过来,道了声谢,边看边走向自己的办公室。
信封是普通的信封,邮票是普通的邮票,有她详细的地址和名字,没有落款,从字迹看不出是男还是女写的。张小梅是个凡事都不是很关心的人,甚至可以说有些冷漠,所以她并没有急于在路上就拆开看,到了办公室,她只是将它放在桌子上,然后象以往每个普通的日子那样,开始打开水,擦桌子,扫地,之后翻看课程安排,核对好第二节课的时候有大2的学生要来做试验,所以有条不紊的准备起来,取出前天开始培养的细菌,在血琼脂的培养皿上,一个个的溶血菌菌落生长的很好,她看着这些微小生命忽然有些恍惚,人的生命也似这些细菌一样吧,我们不也是生活在巨大的上帝制造的培养皿里么?!
这节试验课上的很累,这个班的学生超级不普通,一直问啊问啊,还拿着细菌接种器乱玩,一节课下来张小梅差点崩溃,还好结束了,还好剩下的时间都没有别的班要来做试验了!
收拾好实验室,她疲惫的回到办公室坐了下来,最近不知道为什么,她很容易累,才不过30的年纪,却象老太太一样容易疲乏,妈妈说她是缺少男人关心的缘故,并以此为借口让她相了N次亲,可是妈妈不知道,她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了,更别说嫁人了,这个,她谁也没有告诉过,她只要自己知道就好了,就够了。
坐下来,才又看见那封信,于是拆了看起来,信纸是普通的信纸,用普通的蓝黑水笔写的普通的中国字,可是细看内容却一点也不普通!纸上赫然写着:我回来了!我说过的!!!!落款是:苏煜烨!
看到这里,张小梅的头“哄”的一下,好像忽然被人抽空了脊髓般瘫软在凳子上,险些跌坐在地上!
苏煜烨!苏煜烨!!那个6年前的一天从这座教学楼的南门楼梯上发现的第5具尸体!!!她居然写信给张小梅,说她回来了,并且这就是她临死前对张小梅说过的话!
苏煜烨,那是相当不普通的人,长得不普通(非常漂亮,曾经获得过校花的称号,并且在有生之年一直连任,而且死后也常被人挂在嘴边),名字不普通(五行缺火,所以名字里都是带火的),家庭不普通(父亲是高官,母亲是教授),学习不普通(这个么,不普通在实在太差了,基本门门补考,估计活着也不能毕业了),脾气不普通(按常理推论是很娇气霸道的,可是不是,不普通在非常的温和,温和到没有原则和喜好,据说是小时候父母管的太严厉导致的),总之就是一个十分不普通的不普通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不普通之人苏煜烨在6年前还活着的时候和当时还在校就读的普通之人张小梅是同班同学,并且是一个宿舍的上下铺。
*本帖子于 2008-04-30 11:11 被jllee编辑过。 第1楼 jllee 发表于 2008-04-16 20:57[引用]
二、
新生报道的时候,张小梅来的比较早,由于是本市的,父母没有陪着,自己一个人骑车来的。而苏煜烨虽说也是本市的,可人家是父母双亲开车来送的。因为这样的差别,让张小梅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苏煜烨,这许是普通人普遍对于不普通人的憎恶吧。分到宿舍一看,两个人居然还是上下铺,本来苏煜烨上铺,张小梅下铺的,可是苏煜烨不愿意住上铺,她觉得女孩子,尤其是淑女,是不应该爬上爬下的。奇怪的是张小梅居然让给了她下铺,这使得苏煜烨对她的新同学张小梅充满了感激,以致于在短时间内决定以后一定要和这样一位谦和的同学成为好朋友。而事实上张小梅的真实想法则是:不能让这样一个不普通的人骑在自己头上,起码在睡觉这件事上,自己睡了上铺,就可以在形式上每天躺在她头上了,这从心理上会得到一些些小小的平衡感。并且在短时间内也决定断不会和这位娇小姐成为朋友。
就这样,他们开始了全新的大学生活。由于苏煜烨的不普通,她很快成为了全校的焦点,追她的男生汇通各个年级,各色品种(甚至还有个把年轻老师)。而苏煜烨的另一个不普通之处还在于,虽然这么多人爱慕她,她却并没有因此持宠而骄,依然很温和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尤其对于张小梅,因为最初的感激而变得格外关照。
因为家在本市,苏煜烨每个周末回家都会带大量的好吃的来分给那些离家远的同学,并且经常邀请同学去家里做客,苏煜烨的父母也是很慈爱的对待每一个到家玩的同学。平时那些爱慕她的男生们送的零食,她一般不会要,纵然收下了也是分了大家一起吃,还有那些玫瑰,那些百合,那些郁金香,等等,那些倾注了男生们爱的花朵也无时不在装点着苏煜烨所在的宿舍甚至是别的宿舍。
正是因为这样的慷慨和温和,使得我们不普通的苏煜烨不仅成为了男生的最爱,也成为了很多女生的闺中密友。与此同时,也是家在本市的张小梅,却几乎很少给大家带好吃的东西,更不用说带同学回家做客了,加上张小梅本来就沉默的近乎冷漠的个性,使得她在同学中基本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及其普通不过。这样天地般的处境,令张小梅更加厌恶苏煜烨。在她看来苏煜烨绝对是一个面善心恶的女人,利用一些小恩小惠来收买人心,她才不会贪这样的小便宜而丧失了自己的原则。但是她并没有蠢到和苏煜烨公开对抗,因为她深知得罪这样的一位受欢迎之不普通人的后果将会很严重。苏煜烨对她的好,她表面全部接受,至于私下里该怎么处理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苏煜烨给她专门留的好吃的,她会偷偷的全部扔掉;送她的生日及节日礼物会全部销毁,比如剪烂娃娃,砸烂小盒子,甚至扯断苏煜烨亲手为她编制的围巾,只有这样对待苏煜烨送她的东西才会使她觉得舒服,仿佛在对待这些物品的时候是在蹂躏苏煜烨一样。至于苏煜烨偶尔问起她为什么不围自己送的围巾的时候,她只要说看电影的时候不小心遗失了就好了,我们那忠厚的苏煜烨是不会计较这些的,转而又给她织了一条,结果,当然是和第一条一个下场!
就这样,转眼到了大二,她们开始学习《微生物与寄生虫学》。这门课的实验室当时也在13号的4楼,当时的13号楼还不至于象现在这般破败,除了实验室,也有一些教室和自修室,南门的楼梯虽然偏僻,但还是有学生时不时出入的。一开始接触这门课,张小梅就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觉得这些平时肉眼几乎看不见的生物比人来的有趣的多。尤其使她着迷的就是结核杆菌,这种细菌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它引起的疾病在我国最早被叫做“痨病”,那时的人们对它基本束手无策,在古时得了痨病就等于得了癌症,是治不好的,直到二十世纪中叶人们才真正找到治疗结核病的有效办法。张小梅最喜欢的《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不也是得了这可怕的病?!而张小梅觉得也恰恰是这神奇的病菌使得林黛玉弱不禁风,更加具有病态的凄美,最后死于这个病菌对于当时的林黛玉也许是最好的结局了吧。纵使是在现在,人类已经自认为完全了解结核杆菌的情况之下,这神奇的病菌还在不断变异着,让人们防不胜防。苏煜烨则从一开始接触这门课程时就表现出极大的厌恶,甚至在看见蛔虫标本时大喊大叫,成为当时学校的一个大笑话。第2楼 jllee 发表于 2008-04-16 20:57[引用]
三、
张小梅对于这门学科的痴迷和做试验时的出色表现使她成为了这门课的课代表,并被允许参与一些简单的科研实验。相反苏煜烨因为在做试验时的笨拙表现常被老师当众责骂。 任课老师还鼓励张小梅将来报考这门科目的研究生。我们这位普通的主人公第一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不普通,虽然这份不普通也真的并没有多少不普通。她明确了自己今后的人生目标,这些使得她心情开朗了不少,对苏煜烨也没有以前那么厌恶了,甚至偶尔会和苏煜烨主动聊聊天。苏煜烨对于张小梅这种态度的改变感到非常的高兴,她天真的认为是自己的诚心感动了张小梅,她以为她们终于可以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
就在一切似乎朝好的方向发展的时候,故事有了新的波折。
进入大2下半学期末的时候,张小梅恋爱了,确切的说是单恋。她无法遏制的单恋上一位在图书馆偶遇的帅哥,我们暂时叫他同学甲吧。碰巧的是随后在做微生物实验的时候又再次重逢,原来这位同学甲就是微生物教研室的在读研究生,前半年因为课业的需要是去别的学校交流了,临近学期末才回来。
张小梅沉睡了20年的心被唤醒了,她开始象每个坠入爱河的小女生那样迷醉,不能自拔。她开始收集关于这位同学甲的一切信息,并且随着同学甲的好恶来改变自己,开始尽可能的悉心装扮自己,开始有事没事就往微生物实验室去,开始抛开那沉默的近乎于冷漠的个性主动和同学甲讲话,并且尽可能制造和同学甲在校园‘偶遇’的机会,甚至开始向苏煜烨讨教怎么样织围巾,并且赶在期末大考前织好了它。但是她的少女的情怀却没有向任何一个人提起过,她不是不想找人分享她爱着的喜悦,只是她觉得这些同学中根本没有人配和自己分享这个甜蜜的小秘密,至于苏煜烨那是更加不可能,所以在她请教苏煜烨织围巾的方法时只说是给爸爸织的。
那天她怀着激动的心情和精心包装好亲手织的围巾来到13号楼的南门楼梯口等待同学甲,因为南门离同学甲的宿舍最近,所以他每次从实验室出来都是走这个门,而且这里人比较少,不会碰见太多的人使自己尴尬。她已经想好了该怎么说:“嗯,天冷了,送给你,第一次织的也不知道好不好,希望不要嫌弃,感谢你在做试验时对我的关照。。。。。。我,喜欢你。。。。。。”正想着,就看见同学甲从高而陡的楼梯上走了下来,张小梅深吸了口气,压住自己砰砰乱跳的心,故作镇静的迎了上去。
同学甲也看见了张小梅,仿佛知道张小梅此时迫切的心情般,同学甲也很激动很迫切的迎向张小梅,他急急的开口说到:“嗨,好巧,在这里碰见你!我正有事要找你呢!”这一刻张小梅那爱着的心仿佛已经得到了认可一般,就像她最喜欢的林黛玉得到贾宝玉认同一般的暗暗欢喜,一时竟开不了口,好像那甜蜜全从心里冒了出来,以致于堵住了喉舌。同学甲见她不言语,便继续说道:“正好6点了,我请你吃饭吧,边吃边说。”
指尖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