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商业获利的不算吧
小说版权费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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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站转载的文章是否拥有著作权
作品都享有著作权,而著作权的所有人为该作品的作者。那么,何谓“作品”?网站转载的文章属于“作品”吗?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条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
所以,结论很清楚,网站上转载的文章作为纸媒体文字作品的数字化形式,是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仍为该文字作品的作者。
二、网站是否可以转载已在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或者其他网站上发表的文章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最高院解释也规定“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根据最高院解释的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
换句话说,在网站上转载别人作品,在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时才是合法的:
1、著作权人或受著作权人委托的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做不得转载、摘编文章的声明;
2、支付报酬、注明出处。
否则,就是是侵权行为。
另外, 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不需要支付作者稿酬,但需要标明作者、出处等信息。现在的问题是:又有几个网站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网站转载的目的总是为了借助其他网站的文章来丰富自己网站的内容,从而吸引更多人访问,或多或少带有商业目的。
三、网站转载文章的稿费标准及发放问题
关于稿费标准问题,可参照国家版权局1999年4月发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报刊刊载作品,未与著作权人约定付酬标准的,应按每千字不低于5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至于稿费发放的问题,一般应由网站与著作权人联系以汇寄稿费;无法联系上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地址不明的,可参照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规定,在一个月内将报酬寄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代为收转。到期不按规定寄送的,每迟付一月,加付应付报酬5%的滞付费。
四、网站是否可以禁止其他网站转载自己网站上发表的作品
见到很多网站在首页上标注版权声明:“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这种声明有效吗?网 站 是否可以禁止其他网站转载自己网站上发表的作品?
根据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网站间相互有转载、摘编的权利,对于网站内各篇文章的转载权,仍归原作者,只要转载、摘编的网站注明文章出处、支付作者稿费,就合法获得转载权。
禁止网站转载自己作品的权利在著作权人,因此,“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的告示一般来说是无效的,除非网站得到了作者的授权委托。
原贴:网络小说版权
zahui
03年开始看小说,一晃也有十几年了。写书的人是越来越多了,好书是越来越少了。不像当初写书并不是为了赚钱,出名的好书是因为真的好,并不是各大平台推首页硬推上去的。以赚钱为目的才写的小说真的好看吗?太多的商业小说明明30多万字就能写完的小说,愣是磨磨蹭蹭凑了几百万字,不就是为了多赚钱。这样的小说真的好看吗?给我印象比较深的是一部都市小说,记得是鱼人写的,主角碰到了几个龙套,结果就这几个人的心理活动愣是凑了2000多字的一章!然后,说了几句话又生生凑了一章,真的无语。太多的类似的小说,纯属为了赚钱而写的。真正好书的越来少了,还是《诛仙》《盗墓笔记》《鬼吹灯》《神墓》等等那个时期的书比较靠谱点。如果金庸生在这个网络小说的年代,被平台各种限制,被编辑各种指手画脚,估计他也写不出这么多的经典!!
爻镜
你看到的只是小部分而已,中国网文写手千千万万,可真正出名的不过数百,这数百中也不乏经济紧张的,网文圈竞争很激烈,大多数人写了几年小说,从未拿到过一分钱。当然,你可能会看到一些作家版税上千万,甚至上亿,比如唐家三少天蚕土豆之流,这是因为他们成名早,并且套路玩的好。可是同样的套路别人来玩就不一定行。毕竟网络小说太多,作品很容易被埋在书海里,而上面那些作者有自己的粉丝,再加上网文圈从不缺小白读者,这些读者往往都是翻看已完结的经典爽文,所以这些作家不会缺读者,更不会缺钱,可一旦换个不出名的作者来写同样的故事,那么结果就大相径庭了。写网络小说从来不赚钱,只是你们熟识的作家赚而已
stoneshen
其实看了战队头像就明白了。然后还是没有蓝翔战队的ID秀。
RW战队可能就是为了营造一种古风的韵味,不过倒是显得有点“中二”的感觉,自认为很潇洒。不过我倒是很期待解说们的表现。比如ADC无忌在用烬的时候,解说一句无忌一招“致命华彩”拿下敌方人头。倒是也有一种浓浓的武侠风。还有像辅助郭靖用洛的时候,郭靖一招“惊鸿过隙”接着“盛大登场”直接控制住敌方5个人。咦,怎么英雄联盟比赛变成武侠游戏了!
不过说到秀,那还要说蓝翔战队的ID啊,这波广告还是很服气的。
上单: 汽修 美发
打野: 挖掘机
中单: 数控
ADC: 电竞
辅助: 厨神
不过最后这个比赛成绩,就有点…………丢人了!
深蓝浅蓝
想起被RW圈粉还是上一代RW队员还在的时候,他们刚刚组建一年,却打出了让人刮目相看的成绩!
特别是在洲际赛,lpl赛区本来已经没什么太大希望了,身陷绝境,这时候,初代侠勇力挽狂澜,硬生生把RNG抬进了决赛,最终帮助lpl拿回了一个世界冠军!
不过,初代侠勇已经解散,Doinb去了FPX,SMLZ去了SNG,而新的RW成员也在今天正式官宣!
本来基本都是新人,不会有太多人关注,结果,网友从名单上发现一个亮点:队员名字基本全是武侠小说人物名!
上单江桥,这个人物名字师兄很陌生不清楚,不知道你们听说过此人没?
打野虚竹,虚竹是《天龙八部》里的主人公之一, 身上有逍遥派三大高手二百余年的深厚内力,非常厉害,不知能否对得起这名字?
中单孔明,师兄认为这是对诸葛亮的一种亵渎,不应该这么取,不知道怎么想的。
下路组合则是无忌加郭靖,这组合听起来很厉害呀,有点意思。
总而言之,除了孔明这个名字师兄觉得不当,其他的都还不错,都是侠客之名,也正应了RW侠盗勇士战队的名号。
大家对于此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下方留言讨论~
本文由一米八的师兄纯手打原创,如果觉得不错,欢迎点赞、关注支持一波(๑‾ ꇴ ‾๑)IPO-david
人侠不分,黑白颠倒,你们觉得好笑,我是笑不出来,我说我这个眼泪在肚子里。人侠不分是非颠倒有意思吗?
年轻人还在笑,像这样一个武侠人物,神雕看见都知道敬礼,大理国的人民都跪下来,如果如此恶搞,那这个战队的队员要向全国人民谢罪的。
我看了很多的武侠小说,我太了解他们了,我敢说一句狂话,一千个观众心目中只有一个郭靖,只有一个虚竹。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就是今年下半年,中美合拍的天龙八部之射雕英雄传即将开机,胡歌老师将继续扮演美猴王孙悟空...呸,继续扮演郭靖,努力创造一个让大家满意的新的银幕形象,文体两开花,弘扬中华文化,希望大家能多多关注。
kite
版权是这样算的,出版商跟作者联系,出版多少都要事先说好.比如一版出二十万本,然后付其版税.现在的通行标准是8%,韩寒和郭敬明拿得就是这个.但名作家不同,不可这样算.
若这一次出版的二十万本销量极好,出版商又会和金庸联系,再次出版,版税另算.当然不一定是同一个出版商.
电影,电视,也是如此.
原贴:金庸小说版权
仲夏夜
各站的签约款项是不同的。
像起点,你提到的这些版权就得全给出去,无论是登入手机平台,还是出实体书,或者游戏影视改变,决定权全在起点,不在作者。
这个是起点签约的硬性条件,无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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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站的情况咱不是很清楚,没法说明...
给你讲一下这些条款大致上的区分吧。
1,全给出去,就是起点这种,当然,如果是出书或者改编了,你还是能得到收入的,但决定权不在你。
2,优先权,这个很好理由,就是当你要改编或者出书时,签约的网站是有优先权的,当出价相同的情况下,你只能优先选择他们。
3,完全不管,权利都在你手里,这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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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网站情况不同,但有两条是所有网站都要的,电子版权和手机版权,也就是网络和手机软件这俩阅读平台,你要签约的话,版权是必须给出去的,这是没有任何妥协的可能性的,毕竟人际就靠这个赚钱呢,你不给他们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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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网站的具体情况,你可以看签约合同上条款,上面都写的很明白的,有看不懂的地方,可以复制下来在网上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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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网站发表小说,不等于签约该站点,即使你发表了,版权也还是你自己的,只有签署了纸质合同,你的版权才算签出去了。
所以,放心大胆的去发表吧,只需要得到合同时,谨慎的查看内容就行了,一旦觉得不合适,就可以拒绝掉。
singer
挺有趣。没什么好大惊小怪。如果这样都能引起你的惊叹,说明你的网络文化落后了。去看看国内高校辩论大赛那些名牌大学的报名队伍名称,会给你震撼。我突然想起在魔兽里看到的公会名字:妈妈说名字太长在树后就会被敌人看到。
summerblack
忆往峥嵘岁月
RW的一代目基本都离开了。遥想RW当年,雄姿英发,羽扇纶巾,弹指间,敌方灰飞烟灭。。。洲际赛上硬是把LPL抬到了最后一局,力克LCK!
然而往日不复,doinb去了FPX,Flawless去了京东JDG,老贼去了苏宁SNG。。。走的走散的散。2018年12月3日,RW电竞俱乐部微博发布:“初代侠勇 聚若磐石 散若星辰。” 依照俱乐部CEO说法,俱乐部会进行大面积重建。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2018年12月18日,RW电子竞技俱乐部宣布德杯阵容名单:上单蒋嘉峰(JiangQiao)、打野李宇清(Xuzhu)、中单田迈(HuaTian)和黄忆军(KongMing)、ADC梅鸿辉(Zwuji)、辅助刘丹阳(Killua)。当然mouse还在。新队员妥妥的武侠名字,也呼应了RW“侠”的精神。风水轮流,人走茶凉,不变的,还是侠肝义胆。
祝愿希望他们如武侠中的侠客一般,在自己的世界里,名声留于外,深藏功与名。
我会一直记得那个在洲际赛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的RW,处于绝望之际,站在悬崖之边,一招神龙摆尾,将希望留在最后。最终,一起见证捧杯,一起喊出那句:我们是冠军!
平成的罗苹
经历了这么久的转会期终于是结束了,RW战队也重组完毕,初代侠也解散了,而在经历重组后的侠似乎是准备把这个“侠”字贯彻到底!
这是RW官宣的海报,也是本次德杯出站的阵容,上单花名:江桥,打野花名:虚竹,中单花名:化田/孔明,ADC花名:无忌,辅助花名:郭靖,可以看到RW战队所有队员的花名都是武侠小说里面的人物(话说,江桥和花田是那两部小说里面的?)
这次RW除了辅助以外,其他的队员都是从青训营选拔出来的,也就是说基本上没有啥名气,而这次RW搞这个花名应该也是为了借助武侠的IP能够让观众更快的记住队员,不过网友好像并不怎么买账,电竞从来都是靠成绩说话的,成王败寇,只要RW到时候德杯的成绩好,一样可以让观众记住他们,要知道上一个搞这些花里花哨的战队已经去打网吧联赛了!
不过我在想一个问题,到时候德杯解说是叫他们的花名呢?还是叫什么呢?我仿佛能听到解说们到时候说孔明在中路开启了传送,直接支援到下路,郭靖先手Q中了敌方ADC,无忌紧随其后秒掉了谁谁谁。
这次RW选择用众多武侠主角的IP来命名,如果到时候RW打的非常的难看的话,我感觉会被喷的更惨,如果到时候RW要是打出了自己的风格,感觉还是不错的,希望接下RW能在德杯取得好成绩吧!
puseum
灵魂卷轴
阿妩
爱杀18
風清航
顾小强
靓仔仔
Chicago旅徒
lwhzy
小手
正常能卖多少本不是关键。 重要的是能拿到多少稿酬。 对于新手,一般是买断版权的方式。譬如千字50元买断你的版权,无论销量多少,你只能拿到这一部分的钱。 非买断版权的话。按方式上的不同,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按字数计算。譬如千字50元。稿酬=价格*字数/1000。 二:按版税计算。譬如版税10%。稿酬=书价*版税*销量。 现在较为通用的计酬方法是,先给一个旱涝保收的底价。譬如无论销量多少,都会给你千字50元的底价,销量超过某一个量后,超出的部分,按版税计算。一般来说,这个销量的版税和给定的底价是相符的。 这种计酬方法是一个很友好的方法。 如果是版权买断。你的朋友无须为销量担心。能拿到固定的钱。 如果是按字数计算,也无须为销量担心。 不过可能性最大的应该是按销量计算,也就是按版税计算。 一般出版社,都会给一个底价的。所以这是能保证的。至于一般畅销的小说能卖多少? 这就是非业内人士可以得知的了。 不过按照市场来说,如果是新人,一般情况下,第一本书的销量不会太大,能达到底价对应的销量。出版多了,你的编辑自然会告诉你卖了多少。
原贴:网络小说版权费是多少?
mngh@126.com
一:按字数计算。譬如千字50元。稿酬=价格*字数/1000。
二:按版税计算。譬如版税10%。稿酬=书价*版税*销量。
额卡萨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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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者: 零上二十七度
内容介绍
作品信息
作者信息
作品角色
桌面快捷
更新时间:2011-01-11 17:07
总点击:1080377 会员周点击:33 总推荐:15294 总字数:1084826 本书起点中文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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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一条条进化权限,刘唯觉着有必要从新制定下自己人生目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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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菇凉三花@
原贴:电影剧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