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停止更新,不写了!一本书半途而废,那就说这个作者太监了!
祸兮是什么小说中的杀手
满超
听说她的笑我替代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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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夜凉这一生,有两个男人让她刻骨铭心。
一个爱她如生命,叫江南兮。
一个给了她生命,叫秦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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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日语“同人”(どうじん,doujin),原指有着相同志向的人们、同好。现在作为动漫文化的用词,指“自创、不受商业影响的自我创作”比如非官方出版的作品,图画,文章等等,有时候也会泛指喜欢创作同人图画和同人文章的FANS,不一定是单单指漫画,即是一个“自主”的创作。同人志则是这种创作的自制出版物。这个界别则称为“同人界”。日本很多漫画家都是从同人开始起步的.比如说尾崎南。
原贴:小说中的同人是什么意思?
tokiyu
解释1:太监(tài jiàn)也称宦官,通常是指中国古代被阉割后失去性能力而成为不男不女的中性人,他们是专供皇帝、君主及其家族役使的官员。又称寺人、阉(奄)人、阉官、宦者、中官、内官、内臣、内侍、内监等。
宦官称“太监”,是隋唐以后的事,地位较高的内监就被称为“太监”。唐高宗时,改殿中省为中御府,以宦官充任太监,少监。后宦官亦通称为太监。 到了明代,宦官权势日增,人们就把所有宦官都尊称“太监”,太监也就称为宦官代名词了。
据记载,我国先秦和西汉时期的宦官并非全是阉人;自东汉开始,才全部用阉人(“宦官悉用阉人,不复杂调它士”,出自后汉书 宦者列传序 )。这是由于在皇宫内廷,上自皇太后、太妃,本朝后、妃以及宫女等,女眷较多,如果允许男侍出入,难免会发生秽乱宫帷的事。所以绝不允许有其他成年男性在宫内当差。 据考证,中国封建社会第一个太监名叫吴腾宇,今江西上饶人。
监,在中国古代典籍中的名称很多,诸如中宦、宦官、宦者、内侍、内宦、阉人、中涓、内竖、中贵人等。
在中国历史上,在封建社会消亡之前,没有宦官的时代不多。太监,作为帝王与后妃的奴仆,支撑着皇家宫殿那广厦高台的金碧辉煌,成就了皇宫内统治者舒适优裕的生活条件。
常人想成为太监必先去势,即割掉生殖器。这称为“净身”,使他们成为“六根不全”的人。太监面不生明须,喉头无突,声变变细,说话女声女气,举止动作似女非男,成了“中性”人。
其实,太监并不是中国的特产。在古代埃及、希腊、罗马、土耳其、朝鲜,乃至整个亚洲都有太监。只是,中国的太监制度是最根深蒂固的。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中,太监不仅涉足王公贵族、高官显爵的生活中,而且还涉足于复杂的政治斗争中。在辛亥革命以前的中国,历朝的衰亡大都与太监作乱有关,汉、唐、明三朝的覆灭与太监的专横暴虐有直接关系。
解释2:太监:当今网络用语,代指网络书籍很长时间不更新。胡适著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仅成上半部,全书久未完成。黄侃便在中央大学课堂上说:“昔日谢灵运为秘书监,今日胡适可谓著作监矣。”学生们不解,问其原因?黄侃道:“监者,太监也。太监者,下面没有了也。”学生们大笑不已。这才是对于太监书、太监作者的真正由来。
原贴:小说中太监是什么意思?
相片小小姐
形象点的话,就用纪晓岚跟太监讲的那个笑话来告诉你吧。
有天,一群太监缠着纪晓岚要他讲故事,纪晓岚不想讲,但那群太监缠人,没办法,他说道:“好吧,我就讲一个。从前,有一个太监……”然后垂手而立,等了好半天太监们也没见他有下文,于是就问:“下边呢?”纪晓岚手一撒,道:“下边?下边没有了啊!”然后大笑而去……
一般是比喻写小说,讲故事没讲完讲了一半就没有了“下边没有了”的意思……呵呵……是很形象的说法哦!
原贴:小说中太监是什么意思?
wangzixuan
同人就是以原作为基础,一些FANS自己写的文.其中内容会和原作有很大的差别
什么是同人?
同人就是指以原作品为基础,可以是画面也可以是文字的,有原漫画人物出现,故事情节可与原作品有关或是无关的一种作品形式。简单说就是由原作品衍生出的一系列作品。
同人的分类:
同人底下粗略可以分为:耽美同人,恶搞同人,粮食同人等。
什么是耽美?
耽美原指一种唯美的画风形式。由尾崎南起,这种唯美的作画形式多用于描写男性之间的感情。耽美便延伸专指男性恋爱类作品。耽美又简称DM,俗称BL。(BL=boy’s love)
耽美同人包涵怎样的内容形式?
耽美类同人分类:清水类、SM类等
清水类文章解析:
这类文章一般写的很暧昧。作者习惯用大批的文字描写来抒情而不是直接的让主角H。(H就是指黄色场面)这类的文章一般当作友情文章看也不是不行。主角之间的感情往往比较暧昧不清。
SM类文章解析:
SM是性虐待。SM做两解:1,S是虐待,M是被虐待;2,S是奴隶主,M是奴隶。我比较倾向于后者的解释。
SM类的文章就比较18禁了,有的比较厉害的会有22禁这类的标语。
这类的文章一是H多,二就是血腥场面多。但是呢,作者的能力不同写出的H的感观也会不同。有些比较厉害的耽美作者在写H场面的时候用的词语都很华丽,或是描写逼真,或是描写犀利。总之不同的作者会写出不同视觉感作品。
耽美文章级别的划分及适读年龄:
清水向的文章13岁以上级别都能看。
之后还有16禁,18禁,20禁,22禁等,这个指的就是什么年龄阶段看比较合适。
一般级别的划分主要就是由文章的H度和露骨度来划分。尺度由作者把握。是16岁以下的禁,18岁以下的禁。
如果想具体了解DM文章怎么写,那么强烈推荐耽美同人狼笔下的九大攻受模式,知道什么是攻受么?如果照这个趋势讲,就变成耽美讲座而不是同人讲座了,因此打住。
恶搞同人:就是毁灭形象式的搞笑
什么是恶搞?
恶搞全称及恶劣的搞笑,简称EG。一般这类的文章中,主角的性格会变得有些扭曲,或是故事情节逗笑。也可以用无厘头这样的词语来解释。如果不能理解什么是恶搞,可以去看周星驰的电影作品。
恶搞同人包涵怎样的内容形式?
恶搞类同人就比较集中化了,只要是内容搞笑无厘头,耽美,粮食都可以写。其形式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内容搞笑。(例:本人写的很多耽美同人严格算都应该属恶搞范围。)
恶搞类同人的适读年龄:
全年龄,如果剧情含有暴力或有一定黄色场面,建议13岁以上看。根据不同作品的深度,适读年龄阶段也会有所不同,适读人群也会有所变化。
原贴:小说中的同人是什么意思?
boss_万万
1、同人文,指的是利用原有的漫画、动画、小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背景设定等元素进行的二次创作的文学体裁。同人文小说一般是以网络小说为载体,近年来,伴随体育人物、娱乐人物、政治人物等社会人物的高密集度曝光,同人文小说当中的真人同人小说也逐渐兴起。
2、完全原著演绎,即文字版的漫画、电影或者其它。
3、原著原人物情感剖析。
原贴:小说中的同人是什么意思?
飞梦在ly
同人一词来自日语 的“どうじん”[ 来源请求],原指 有着相同志向的人 们、同好。是动漫文化的用词,指“ 自创、不受商业影响的自我创作”, 或“自主”的创作。它比商业创作有 较大的创作自由度,以及“想创作什 么,便创作什么”的味道。同人志则 是这种创作的自制出版物。这个文化 圈则被称为“同人界”。
特别注明“同人不仅仅只以原有作品 进行二次创作的‘二次同人’,由作 者自己原创,但是未进行商业运营的 作品也属于同人。”
原贴:小说中的同人是什么意思?
liserei
笔者通过一篇曾经报道过的新闻来说说这陋习之恶,陋习之蠢,陋习之狠。
在中国黑龙江省,某农户家里呱呱坠地了一个女婴,然后其父亲给她取了名字叫做“招弟”,然后在某一次发现女婴哭闹不止,被其母亲送到医院检查,竟然意外的发现在女婴的体内被插入了足足16根钢针!下图为当时医院为女婴检查时拍摄的X光片。这简直是恶毒至极!
医院马上拨打了110报警,前来办案的警察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后来经过警察的全力侦破,此女婴的父亲迫于压力自己到公安局自首,案件终于真相大白:原来女婴父亲求男孩心切,听说本地有一个习俗,注意这是习俗,不是个案!不是个案!不是个案!这个习俗是如果在女婴身上扎钢针,那么在生下一胎的灵魂在投胎的时候,女婴的魂魄就不敢投这家了,只有男婴敢投,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下一胎能要一个男孩!所以就出现了文首中女婴被扎钢针的那个“闹剧”,而且据记者调查,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地区,这种现象时有发生,大家也可以随意的百度一下,经常也有这方面的新闻出现,这种现象的本质就是中国传统陋习的极端表现,要男娃!
同样大家也可以想一想,你身边认识的朋友或者同学,她们之中的名字是不是有“招弟”“盼弟”“亚男”等等,最狠的是莫言书中的上官家的七个女儿——来弟、招弟、领弟、想弟、盼弟、年弟、求第.....
jh495student
中国人的最大陋习是“默守陈归,中庸之道“。翻开中国历史,领土的扩展大部是被侵略后,反击入侵后取得。东晋,南宋等朝代都是被外族侵略后步步退守,形成“春风吹得游人醉,错把杭州当汴州。退到南方后不思收复失地。偏安一隅。缺乏开疆沃土的精神(元朝除外)。
风俗习惯的陋习。女人缠足,男人留辫,红白之事大操大办,放鞭炮,烧纸钱,三从四德,男尊女卑等,极大的限制了社会的发展。
火星人的大佬
三大陋习:一是愚忠。不管对不对,必须对上级(最高的是皇帝)、长辈、老师无条件忠诚,哪怕是叫你去死 ,都无怨无悔。二是愚孝。不论父母多么无爱心、无耻下流、错误做事、错误指挥,当子女的必须遵从且内心不得有质疑。三是女子缠足,这个就不多说了。
黄芸
缠足!
相信大家都知“三寸金莲道”吧。
这种鞋子是不是很好看?
中国从北宋开始兴起给妇女缠足,五代之前妇女是不缠足的,明末清初,文人李渔在闲情俞寄中公然声称,缠足只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性欲。她女人的小脚称为第三性器,并总结了四十多种玩法。妇女缠足还有一种寓意:防止她们红杏出墙!
过去女孩从五六岁开始缠足,所谓缠足,就是用布条将拇指以外的脚趾连同脚掌一起折向脚心,缠过的足形状要像笋。
刚开始的时候不会直接缠住,一点点缠,让女孩适应这种脚趾向脚心弯曲的感觉,等过将近一个月时间,女孩习惯了,就开始慢慢收紧,先缠第二、第五个脚趾,再缠其他。
缠的时候要用力把裹布绷到最紧,每次解开重新缠的时候,就能看见脚上的勒痕,缠足期间,女孩晚上睡觉都要穿着鞋防止绷带散开。
缠足的过程要持续好几年,等缠足结束,女子已经不能正常行走。这时她们就能穿上小巧的绣鞋嫁人了。
要缠到什么程度?并不一定是严格的三寸,三寸只是一个概数,达到穿的鞋子淫玩于男子手掌中就可以了。欢好的时候妻子什么都脱了就鞋不能脱,以三寸金莲为美以看到的脚掌为丑。嫁人后的女子甚至不会让丈夫看到她们裸足。
也有人要问,官宦世家这么做,为何平民百姓也要缠足,缠足的妇女那么多要损失多少劳动力。那些伤害自己女儿的母亲怎么下的了手。
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劳动力但是他们知道什么叫上行下效,大人物喜欢金莲,官宦世家的女孩开始缠足,为了让自家女儿嫁个好人家,平民百姓开始缠足,后来缠足成了贞洁的象征,所有妇女被迫缠足,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下不去手就意味着自己女儿嫁不了好人家,没有男人要,所有母亲都得下的去手。
我老家在西北农村,特别封建,现在老家还有几位太太是缠过足的,直到现在她们都只能每天裹着缠脚布穿特别小的鞋,年老以后几乎不能行走。
同是女性,我觉得心寒。
下面放图,略重口
为她们感到心疼。感谢新中国,让妇女不再缠足。
晓明的小名是小明
个人觉得是 狭隘的尊卑思想 已经是事实的东西还要再强化教育我们一遍遍...它所衍生出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社会活力有限 中国封建统治时间世界第一长就是统治技术太高超 核心就是思想控制 第二问题自然衍生出来 有尊卑之别就都想坐塔尖儿 所以对权力和金钱的追求古今不变 所以民主在西方是集体意识 在我们这儿是有的人有 有的人不懂 (我个人反对民粹 )..... 去掉尊卑不是不孝敬父母 是看清自己 是尊重自己 是爱护自己 是不断努力的自我实现 做那个自己想成为的人
Audrey-大白
闹洞房
应劭风俗通义记载汉代就有戏妇闹房致死的案例:“汝南张妙,会杜士家娶妇,酒后相戏,杜士捶二十,又悬足趾,致死。鲍昱决事,减死。”而清末《点石斋画报》有篇闹房酿命的报道。
如今,很多低素质的人继承了这一陋习,某些狼心狗肺的人竟然借着闹洞房四处揩油,甚至猥亵新娘甚至伴娘,用让新郎新娘做出各种侮辱人格的行为,实在是不可理喻。
bing1825
遗害最大的莫过丧葬。劳人,伤财,占地。并冠以美名:孝道!特别是现代人,虚伪有加,成了收礼工具!何谈孝、尊?!丧葬当效周总理,尸骨回归黄土地。只留英名在人间,后人世代记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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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有三条,一是太监制度,二是女人缠足,三是男人留辨。如果说男人留辨还是满清统治者用屠刀强加给汉人的陋习。那太监制度和女人缠足就是我们汉族自己发明和创造的一种反人类的陋习。男人留辨还只是为了摧毁汉人的民族自尊心,太监和女人缠足就是从心理和生理上彻底的颠復了做人的尊严。
南山未央
殉葬!
殉葬是指以
器物
、牲畜或人与佣同死者葬入墓穴
,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以人殉葬是古代丧葬
常有的习俗,而殉葬与陪葬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某种手段使活人非正常死亡后以葬于墓中,有自愿或强迫两种形式。殉葬有的是死者的妻妾、侍仆被随同埋葬,也有用俑、财物、器具等随葬,他们死后会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艳妾都送到
坟墓
中去。龙山文化
时期(约五千年以前)就出现人殉,商朝男女贵族墓葬有大量的人殉,可没有夫妻合葬、妻妇殉夫的现象。Icerif
个人觉得中国古代最祸害人的陋习是 活人陪葬。 在周代以前活人殉葬是一种制度化的,殉葬者一般是战俘和生前服侍的下人,周代以后殉葬逐渐被废弃,但不彻底,殉葬变成了非制度化,殉葬的目的一般是出于政治目的的,比如皇帝在死后为了防止妃子干涉继承者,便会指明妃子殉葬。还有一种是政治斗争的胜者会将败者的生前身边的妃子等人逼得殉葬,这是为了赶尽杀绝。到了汉朝,统治者发觉殉葬制度太不人道了,于是将其废弃。但在明朝朱元璋在位时,被废止了千年之久的活人陪葬制度被他恢复了,引发了朝廷混乱。直到明英宗执政时,才再次将这个残忍的制度所废止。 活人殉葬不是将活人直接放进坟墓里,而是将死者身边还活着的人先杀死,再随着死者一起放入墓中,这一制度残忍之至,惨绝人寰,是我国史上一大痛耻。
luckyjschen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说法,我感觉最祸害我们中国人的陋习就是对女人的摧残与限制,我们大家都知道一个事实是一个家庭若是想让家庭兴亡最重要的就是母亲。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母亲就是孟母三迁的孟子的母亲与岳母刺字的岳飞的母亲了。可是这都是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偶然出现的特例罢了,绝大多数的的女人在各种对女人的限制下几乎就是除了告诉自己的孩子顺从外再也没有任何的想象力了,这样的情况一再反复,就造成了我们整个民族出现人类历史上的奇观,一个高度文明发达的国家,居然在漫长的过程中屡屡受到野蛮民族的侵略与摧残而毫无办法,使得我们国家的发展受到了巨大损失?
半夜 唱情歌
事情从宦官们有权有势后说起,本以为挨了一刀后只能在宫里伺候伺候人,谁知还能咸鱼翻身,咱太监也能当家作主了,于是他们开牙建府,过着人五人六的生活,别人家有的东西咱家必须有,别人家没有的东西咱家可以有。反正钱不花也处给,断子绝孙了呀。人不坏也没有后,在这种变态的心理下,他们的府弟大多富丽堂皇,这就不用说,反正搁那朝那代有钱有势都有好房子。屋里的摆设也就不用说了,唯独说一下超炫的东西——“美人盂”与“肛狗”
凡是宦官都有两面性,在主子面前是奴才,在自己家里是主子,只不过这主子照别的主子少点东西,自然想得跟正常人也就不一样,“美人盂”就是太监们的伟大发明创造,何谓“美人盂”,就是按照当今选美的标准挑出来的美人,每天负责蹲在客厅里面,当主人准备吐痰的时候,需要张开嘴,头朝上,将痰接入口中,是为“美人盂”也就是活着的痰盂,当时“美人盂”风行一时,谁家的“美人盂”漂亮,其主人脸上也有光,全然不顾他人的死活,所以在当时长得好看但家里贫穷也不一定是件好事。
再来说说“肛狗”,这个就比较恶心一点,在主人如厕之后,必有一锦衣小厮跟随,将主人的污物处理干净,当然用的不是纸,而是舌头,“肛狗”也就是一个活着的手纸。
在明朝,明星级及超星级的宦官家中大多都备有这两样东西,这就跟现代的富豪差不多,你有奔驰我就有宝马,反正谁也差不了,关键看看人家的做派,那是相当的有才,也就是身心饱受创伤之后才能有这种无限创举。细细看来,无外乎心理变态,所以就用一些常人所不能理解的方式来生活,这也就不难理解他们一个个为什么比较阴暗,比较容易成为坏蛋了。
tuwenrui
个人认为中国古代的最大陋习之一是缠足,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
缠足非常痛苦,是封建社会扭曲的畸形审美观念。在封建社会,人们完全把摧残人体、行动不便抛在一边,认为缠小的脚小巧玲珑,精致美观,能够赏心悦目,而小脚女人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如风摆柳,又煞是好看。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美”,是封建社会最扭曲的代表。
缠足是父权制社会“男尊女卑”传统习俗的产物。一旦把女子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会大受制约,甚至行走都要扶墙靠壁。这样一来,不仅让“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也让“男强女弱”成了无可辩驳的事实,女性如有什么不满的举动,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唯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
岁月静好
中国以前最祸害人的陋习是什么?我来回答
是妇女缠足。因为它涉及中国之人囗半数,可以讲,为祸之大,史无前例,后无再有。从唐朝中期开始流行。女子从四,五岁父母便将女儿的足踝用布条紧紧缚住,以使肌骨变态,脚型纤小屈缩,几年苦难后,制造成了所谓的“三寸金莲”。在缠足期间,女人受的折磨非言语能表达。为使足踝达到心仪的要求,需缠足几天,甚至十多天才能拆洗一次。酸,痒,麻,痛。发臭使人难忍,难当。摧残妇女身心。用当时的文人骚客和一些男人的变态审美观来说,是,“亭亭玉立”,“莲步轻移”,“三寸金莲”之类的骚话。妇女缠足后,不能再从事生产劳作,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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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习之一: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源于秦始皇的“朕”,正式形成于汉武帝,随之皇帝的言论称为“圣旨”。到了朱元璋时期,形成了完整的“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的山摇地动的呼喊中,加强了皇威,权倾天下。同时,形成了整个封建社会的个人崇拜和个人迷信。
陋习之二:皇帝登基或继位后大修陵墓!
△源于秦始皇,生前征集全国工匠,又强迫七十多万犯人,动用国家资产,劳命伤财地修建骊山陵墓,为后世二千多年的历代皇帝所效仿。
陋习之三:女性裹足!
△在宋代已经普遍推广,直至中华民国时期才被废除。
陋习之四:男子留大辮子!
△源于清军入关后,强令各族男子不论年龄大小,一律留长头发,并梳理成辮子,辫子越大越长越荣耀。二百多年后,被中华民国强行废除。
落单的薇
我觉得这是十大害人陋习:
1一夫多妻
2近亲繁殖
3要寡妇守寡
4三纲五常
5缠足(裹小脚)
6男尊女卑
7封建
8财主财大气粗,穷人就被财主当佣人去了
9腐朽的后宫制度
10酷刑
青芒果布丁
要讲最祸害人的陋习非嫖娼与赌博莫属。这两种陋习非但历史悠久,而且危害最广,最普遍,直至现在都屡禁不绝。中国从有妓女起,即有妓院,在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曾一度消声匿迹,以至绝迹。开放后受某些影响,有死灰复燃迹象。从前妓院是公开的,现在虽然沒了,但地下的,隐蔽的色情场所到处都是,妓女也称为小姐了。有些喜欢猎艳,道德有问题甚至败坏的人,就如逐臭之蝇,在这些地方鬼混。染了病不仅祸害自己,回到家里还要祸害妻女,使家中不得安宁。赌博更有过之而无不及,赌博成瘾的人,不仅把自己的妻儿老小弃之不顾,把家赌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于把老婆都赌输给别人了。有些不思悔改的人对社会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和不安定。为了筹集赌资,就会去偷盗,以至于伤害人命,这是群众深恶痛绝的。对这些丑陋现象要群起攻之,使它没有生存的地方,建立起一个安宁和谐的社会环境,还我们一方净土。
小富
最祸害的陋习是北宋初始的妇女裹足习俗,渐渐演化成官民同倡的社会陋习。为何堪称最祸害人的陋习,主要有三点:
一是祸害最逆天理。本来宋之前,妇女亦同男性一样,手脚自然生长,但由于当时封建权贵变态畸形的男权思想作怪,把女子天然小脚喻称金莲为最美,故上行下效歪风成习,成为一道天规民约,束缚天下所有父母女子盲从成俗,违背道法自然的天理。
二是祸害最广。所有女子自北宋始,从三四岁幼儿开始用布缠裹小脚,限制两足自然生长并到长大成年成型为止,从皇家官宦到平民百姓所有女子都要缠足裹足,成为时尚天规不得违反,可想祸害女子之广。
三是祸害最久。从北宋到民国初年,妇女放足解放运动才算成功根治,历经一千二百余年之时间,故该陋习堪称祸害最长陋习。
Tank_S
妥妥的缠足啊,小编最近才看了古代缠足的照片,把四个脚趾从小就用裹脚布缠起来,让脚按照畸形的方向长,真不知道脚骨生生被折断是多么痛啊……三寸金莲说的好听,就是对女性的歧视,为了防止红杏出墙,…都说老太太裹脚布又臭又长,这句话没错,但是那是无可奈何啊。
葡萄皮
裹脚
裹脚这种封建陋习始于五代十国时期,据史料记载南塘李后主李煜喜欢和宠妃以及一些宫女饮酒作乐。他有一位叫窅娘的宠妃,能歌善舞且美丽多才,他认为大脚女子跳舞不好看所以就叫人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絡装饰命窅娘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由此可见女子缠足从这里就开始了到了宋朝,宋推广朱熹理学男尊女卑思想对女性的禁锢更为苛刻,所以文人墨客无不以欣赏女子缠足这种病态美为乐。
当时的文人墨客去青楼嫖妓甚至会拿妓女的鞋子做酒杯,并以此寻欢作乐。苏东坡《菩萨蛮》一词就是咏叹缠足的。“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顺从掌上看”。但北宋缠足与后世又有所不同,它长而直不弯弓,鞋子叫“错到底”,鞋底尖锐由二色形成。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满蒙女子并不缠足,元朝制止蒙古女子缠足但鼓励汉族女子缠足。然而清朝就不同了,康熙帝曾用酷文下召禁止妇女缠足。“禁妇女缠足,违者罪其父母家长”。“女子若违法缠足,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之家,交刑部处置。情节严重者责四十大板,流徙十年”。即使康熙皇帝如此酷文禁止,但到了清中期汉族女子还是缠足之风盛行,后来满蒙女子也跟风但被制止了。
缠足的目的、危害与深远影响
古代男人深受儒家文化糟粕的熏陶,他们认为女子以贞静为美德,应该在家相夫教子伺候公婆,所以为了防止女子逃跑或者不受教都倡导女子裹脚。还有一些男人认为裹脚的女人有一种病态美,能够满足男人的审美观点,所以他们倡导女人裹脚。不裹脚的女子在古代会被人嘲笑甚至嫁不出去,“露出马脚”就是古代男人和婆家对不裹脚女子的侮辱。裹脚这种陋习是古代封建男权社会对女性身心最大的摧残,庆幸近代学习西方,倡导天足运动和女权运动,这才彻底解放了中国女人,使得裹脚这个封建陋习在民国之后彻底消失。
丢了翅膀的鱼
依我说,以前最害人的陋习就是有病不去看医生,偏偏去找湿婆子。结果,出了人命
四十多年以前了,一个偏远的皖北农村村庄,总共才百十口子人。这个小村落在皖北大地丝毫不起眼,更没有什么优势。唯独有一事,和其他的大的村落一样,就是家人有病不去找医生,而是去找湿婆子,也就是人们口中装疯卖傻、跳大神的仙姑。
我们这里把跳大神、装疯卖傻的仙姑叫做“湿婆子”,现在想来应该是佛教里面的“湿婆神”转化而来。大多数人都看不起她们,常常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会说“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湿婆子下假神”,可见人们也是知道她们那一套东西是哄人、骗人的,却又在家里有个什么风吹草动的时候,去找她们跳神,渴望能够化解掉。
四十多年前的农村,公社有医院、大队有卫生室,就是生产队里也有赤脚医生。可有的人有病不去找医生,却偏偏去找湿婆子。
上面说的这个小村落里面,有户人家有两个女儿,一个死的时候十五岁,一个死的时候十二岁。她们两个是在同一年死的,大的是天刚热的时候,小的是刚穿两件褂子的时候。她们是因病死的,却又不是全因为病,准确地说是闷在被窝里、用艾烟给熏死的。
现在回忆起她们的症状,咳嗽、闷、咳血,应该是肺结核之类的病。那时,肺结核已经不是不治之症了,只要去医院应该是能够治好的。可这两个女孩的奶奶,就是不让去公社医院,大队卫生室都不准去,说女孩子家到医院被男人摸这摸那的,像什么样子,以后谁家还愿意要。
就这样,她们的奶奶找来了一个湿婆子,每天傍晚把人连头带脚用被子蒙严实了,被窝里放个黄泥盆,里面点上一大把点燃的艾草,就这样熏。
两个女儿都是这样被活活熏死的。这两个女孩死后,因是没有出嫁的闺女,不能进祖林坟地,只好两个人作伴埋在了一条小河边上。
现在想来,她们死的真是可惜!
一口一个小朋友
中国三大陋习,等级制度,包办婚姻,地域歧视。等级制度中国过于森严,让人与人之间不能坦诚相待的交流。
包办婚姻这个事情我想很多人都碰见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且就我这里有一个极为让人不解的事情。农村,25岁不结婚就让人笑话一辈子。我就纳闷了,不结婚怎么了?碍你事了?为什么我非要娶一个我不喜欢,她不喜欢我的人?追求自己的爱情有错了。
中国地域歧视不解释了吧。南方人歧视北方人,北方人歧视南方人,就连一个城市的人都互相歧视。网上评论,动不动就是河南人如何如何,东北人如何如何,农村人如何如何。都是一个国家的,为啥大家不能平等对待呢?
诺大米Roro
中国以前最害人的陋习我认为是女子缠足。我很小的时候,那时是七十年代,我外婆就有八十多岁了。她就是一个深受摧残的缠足女性。几岁的时候,父母就強迫她缠足,她说那个痛都忍不住长吁短叹直掉眼泪!那个裹脚布是又臭又长!她很感谢孙中山,现在解放了,小女孩再也不用缠足了。
其实,这个缠足据说是源于南唐后主李煜,兴于北宋。风流后主李煜突发奇想命一叫盲娘的宫嫔缠足跳舞,这样的舞姿,走姿婀娜多姿。这一下一发而不可收拾,民间争相效仿。到了清朝的时候,康熙,乾隆都曾下诏严禁缠足,但汉人反对,抵制得很厉害,最后以失败告终。并且可悲的是满人女子也开始效仿缠足。慈禧也曾严令过,但都无用。而真正解放缠足的是一个英国来的女传教土,她认为缠足是对女性肉体,精神上的极大摧残,且制约了女性的追求与自由。于是,她四处奔走呼吁,巡回演讲。她虽然遭到了封建势力顽固的反对,但她引起了慈禧的注意与重视。慈禧遂下诏,官员要协同禁缠足。
外婆的理解也未错,孙中山先生也是倡议女权,反对女性缠足的。不过,现在的·女性也奇怪了,不提倡缠足,这种高跟鞋是不是自己摧残自己呢。
抱兔子de白萝卜
中国以前最祸害人的陋习是缠足,封建包办婚姻,一夫多妻,黄赌毒。现在依存在是黄赌毒。
封建社会女人缠足陋习由来已久。我所记得的是外婆,奶奶她们都是小脚女人。听她们讲小时候几岁,大人们就按照封建陋习给她们用黑棉布,里三层外三层的用力缠裹,直到把一双大脚丫子,缠裹定型为三寸金莲才算完事。一般人一小时要走几公里路,而她们由于是小脚老太婆一小时能走二三里路程就算不错了。上山下坡天阴路滑往往东倒西歪摔跤的就是她们。挑两桶水装一半就摇摇晃晃的,干一些重体力活非常吃力。
包办婚姻害人,一夫多妻制更害人。包办婚姻男女从小指腹为婚,从未见过,长大了双方父母一商量,找个媒人提亲,找个长老证婚,亲朋好友设十来桌,唢呐班子锣鼓一起,花轿一起一落,几下已拜洞房花烛夜就算礼成。可怜黄花姑娘如花似玉找个麻子瘸子,牙齿打碎吞进肚子里有苦有难一辈子也说不出。
黄赌毒更害人。好多大家富家,就是因为吸毒来赌,输成个贫下中农。即使现在少数赌棍仍然彻夜豪赌,四处借债还要赌。有些吸毒者面黄肌瘦,站在人面前象魔鬼,仍然偷抢借想方设法吸毒。
烤梨
中国人对“官”的痴迷和追求。古代女子对丈夫的称呼为“官人”、“相公”,就连《水浒传》中的那一百零八个土匪强盗但凡在大宋做过官的,必以官衔相称,比如“武都头”、“鲁提辖”、“戴院长”、“宋押司”等。做官可以光庭耀祖,可以带来无尽的好处……
中国人一边痛恨着贪官污吏,一边千方百计地寻找着做官的机会,一旦得道便鸡犬升天。
konmaidoi
中国以前最祸害人的陋习是什么?
我认为就是下跪,人一旦下跪,就失去了人格上的平等,就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就失去了昂首挺胸,坦然面对一切的勇气。
下跪看似一个简单的行为,丧失了质疑和批判的锐气,丧失了自我的独立认知和主张。
在古代,老百姓要上衙门告状,无论有理无理,见官就得下跪,人一旦跪着,就很容易丧失信心和勇气。
执政为民,匡扶正义。本来就是当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完全搞反了,好像你还得求他办事一样,这是令人极其反感的事情。
马小马同学
女人缠足这一陋习起于南唐李后主。宫中有一嫔妃纤丽善舞,李后主让其以帛缠足作新月状,舞于高台之上的金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由此开创了汉族女人历经数百年的自残历史。
女人缠足到底有多么恐怖,缠足就是把大趾以外的其余四趾握折了踩在脚掌底下,而且紧贴于脚掌,时间久了,四趾几乎与脚掌融为一体。由于四趾垫于脚掌底部,脚跟与脚掌之间就产生高差,整个脚形成前高后低的形状,唯一完好的大指就高高跷了起来。这就是所有三寸金莲小脚鞋鞋尖部都指向苍穹的原因;也是金莲之“美”所需付出的代价。这审美趣味得有多变态,多扭曲。
缠足要从娃娃抓起,什么阶段缠足就跟几岁上学一样,是个严肃的话题;没有文化很难在当今社会生存;不缠足的话在那时的社会就很难嫁出去。这样的压力成了父母抛开对女孩的怜爱之心,决心为女儿打造一对金莲的动力。缠足当然是越早越好,大约女孩两三岁学会走路,就得开始缠足。年龄稍长就很难打造出标准的三寸金莲,而且缠足的过程更加痛苦和艰辛,缠出来的金莲也难尽如人意。俗语有说,放大的脚难缠小。用以比喻积习难改,积重难返的人和事。可见任何事情都不会一无是处,这样毁人三观的事也可以为丰富汉语词汇作出点贡献。
缠足的痛苦关键是要把大趾之外的其余四趾进行折叠然后紧压于脚掌之下,使四趾成为脚掌的一部分。经过用裹脚布长期的加压缠绕之后,一双天足被成功摧毁,一对三寸金莲绚烂问世了,一个个女孩儿将被迫用这样一双畸形的脚,走完自己的一生。
这样被蹂躏折叠的脚,由于折叠的褶皱部位不易清洗,细菌容易滋生极易感染,患足疾的风险成倍上升,因此很多缠足的女人都患有不同程度的足疾。其中脚臭属于普遍现象。俗语:小脚女人的裹脚布又臭又长。形容讲话或文章冗长乏味。由此可映证患足疾的女人数量是多么大。类似的俗语还有,一个人走路慢则会被说,像小脚女人一样。可见,缠足已经影响了人体正常行走的功能。
缠足这一陋习直到49年解放后才逐渐得到遏止,但仍然有父母在偷偷给女孩缠足的,一旦风闻某家给女孩子缠足,政府工作人员就会入户劝止,劝说家长给女孩儿放足。有的人的脚已经基本成型,但也不允许继续缠裹,得放,这种缠了又放的脚有个响亮的名字——解放脚。
解放脚虽然得到了解放,但是毕竟还是有点残疾,它再也回复不成原来的样子。尽管四个脚趾被放开,但它们依然紧贴在一起,好像无缝连接,以天足相比还是略显丑陋。而且这种脚永远比正常的脚小了一号,比三寸金莲大了一号,它介于二者之间,情形比较尴尬。从商店有专供解放脚的鞋售卖这一情况看,解放脚在当时女性人群中还是占一定比例的。
缠足陋习从兴起至终结历时数百年,有多少女性被这一巨大的恶俗势力所裹挟已无法统计。
小陈
最大的恶习就是中庸之道,人民不自立,思想不独立。没我创新和面对不公平时的主动反抗意识。想想5个日本兵押着1000多人去枪毙居然还不反抗?今天打砸的是你的邻居你不管,明天可能就是你,今天你忍了,明天会继续欺负你,思想上的迂腐比任何陋习都可怕。
幸福的港湾
我认为是女人裹小脚,不知道从何时起,汉人女子实行了裹小脚。小时看见奶奶的小脚,走路都不稳。听说女孩从六七岁就开始裹足,痛苦如刑。小脚的女人不仅不能从事正常的劳动,正常运动,跳远,跑步等都进行不好。裹小脚是残害女性的行为。可是都是父母对孩子的残害,为什么自残,因为社会流行这种风气。大脚女人上层社会不接受。女儿不裹足被世人耻笑。没人娶。可见流行的东西并不见得是好东西,可能还是极坏的。
重装上阵
古代男人只要有能力你可以娶很多老婆、这是我认为最大的陋习!这直接导致了现在社会“男人包小三是有能力有魅力的表现,但女人一旦有这种情况就是水性杨花的代表”好多男人不尊重老婆也是老辈人遗传下来的坏习惯
klaus11
中国人以前最大的缺陷是自我封闭、保守排外、自我满足、自命不凡。一心只过小日子,两耳不闻世外事,两眼不看世界变!
在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大搞工业革命之时,清政府把封建专治推到了极致!康熙大帝把西方传教士留在宫中,教其英语、化学、物理等学科教育,做各种实验,培养个人爱好。对民间仍实行“四书五经,三纲五常”教育,封建礼教统治。所谓的“康乾盛世”正是美国人民进行独立战争之时,是《独立宣言》颁布之时。清朝皇帝短视、自私,为一家之私利误一国之发展!以长辫长衫长茅,唯我独尊的封建专制,嗤笑坚船利炮发动机和民主共和。把传教士的礼貌、好奇当做臣服,致使中国落后西方发达国家200多年。
对内实施愚民政策,对外闭关锁国,国外先进技术、进步思想进不来,国内人民出不去,清朝统治近三百年和历史比没有任何变化。仍然是小农经济,重农抑商,农业大国把农民困在土地上,圈子小、见识少,读四书五经,学封建礼制,国民短视、自我、满足,自以为是就不足为奇;旧中国大而弱也是必然。
胖兒o∩_∩o
我家在农村嘛,我觉得以前的陋习就是老人们常说得女子无才便是德。
这是我的亲身经历,我有个邻居家的姐姐,她从小父母就没让她上学,想着长大嫁人就行了,上学有什么用。但是我那个姐姐是个很要强的人。(省略一万字)
后来她离婚了,自己跑出去打工。但是她打字不识一个,哎呀在外面可遭罪了。吃了很多苦。不过我是真心佩服她,一个字不认识她就买了手机。然后就在手机上跟别人认的字。有一次无意间她居然加了我微信,噢呦,不得了,那速度我是望尘莫及呀。
师其
最大的陋习是仇官。水浒108将,真正被逼上梁山的仅有林冲鲁智深柴进和解氏兄弟少数几人,除了那些投降的军官,其余大多都是一方恶霸,甚至好多是欺行霸市欺男霸女的无赖流氓,有的甚至是杀人越货的恶魔,但因为他们和官府做对,所以就成了所谓的好汉英雄。这种意识最终导致的结果是社会价值观的扭曲和法律秩序的混乱。
神之伊格尼斯
我觉得我们这里有个恶俗就是孩子刚出生开始用书本之类的硬东西给枕成平头。长大了看起来跟用砖头拍进去似的。我没给女儿枕平头,丑俊的无所谓,何况我觉得有后脑勺很有立体感啊。何况健康是我最大的愿望。
sevifang
第一,循规蹈矩,继承传统,始终没有突破,从来不想首创;第二,四平八稳,反倒沾沾自喜,引以为人生最大的心得;第三,又厚又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第四,对权力与金钱无原则地膜拜,谄媚逢迎,不择手段,毫无廉耻;第五,倚老卖老,不守法度,还强词夺理;第六,不讲卫生,不守规矩,破坏规则,缺乏公德第七,安于现状,不敢改革,蜗牛爬行,进步缓慢,还自得其乐——以前如此,现在依然。
香香公主ljx
情感束缚,没法从观念中摆脱出来,一直沉没在情感的束缚之间,过着千遍一律的生活与工作。感谢邀请,守旧的思想陋习是人类的一种瓶颈问题,使人们没能发挥自己真正的自信,实现自己正真的价值。如果头发长了就应该剪去,而并不是要与别人一样留长,这是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头发长会是人精神恍惚,剪去长发精神抖擞很多等等
slina
中国人最大的陋习是裹脚吧!自从宋时女人裹脚开始,中国人就彻底孱弱了。原来有异族入侵,男人去打仗,女人可以在家中继续生产劳动支援前线战争。女人裹脚后根本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了。。。汉人战争的人力资源少了一半,从此以后不停的被异族吊打!
小超
第一儒教宋朝以后的.它泯灭了人性.
第二佛教.它消弭了人类积极向上的热情让人低眉顺目不知进取.
第三麻将.现在个个小区里一天到晚都是麻将声.百病源头不爱运动家庭不和不事生产好吃懒做.这些都有麻将的功劳.
第四上坟烧纸污染环境浪费资源易引起火灾一批神婆神棍装神弄鬼坑蒙拐骗发财致富了
little_yingying
1. 红包。你给了我家孩子红包,我必须必记得正月里找个机会还你的钱。你过年给我家里老人留了些钱,我必须记得找个机会还你的人情。这种礼尚往来我最头痛。孩子过生日,孩子12岁,孩子考学,孩子结婚,老人办寿,家有喜事都要用红包来表达。然后再找机会还人情。最后受益的只有操办事业的酒店得了最大利益。
2. 闹洞房。我结婚时也被闹过。但我真不愿意参加闹别人的洞房。大家聚在一起,互相送上真心祝福,老少爷们团聚喝点小酒,让新人们的家人朋友一起欢聚一堂是很好选择。唯独闹洞房,红包和鞭炮给我这样的人带来抵触。
3.放鞭炮。不论红白喜事,大小商铺开业,过年过节,都要在马路边,市中心,汽车旁,繁华地带,甚至楼顶放鞭炮。我真的不喜欢。
遇见彼得潘
让我好好的想一想,仔细地回忆一番,极致地思维一下,会是什么呢?陋习?陋习?应是无明的冲动吧!都说冲动是魔鬼!这亦能算是陋习吗?或自以为是!对!就是自以为是,这是从上到下很普遍的一种社会现象,非它莫属了!或许我亦在犯了自以为是吧!
野人
对女性的压迫。。。现在家暴还是很普遍。。。。这是历史遗留的问题。。。。。我奶奶到现在吃饭不上桌。特别讨厌咋都改不了。女性既要工作还要做家务。相比男性要好的很多。。。生不了孩子的女性在现在的生活中还是会被家庭遗弃或者看不起。。。。。希望未来可以女人的生活可以变好。
清晨
妇女裹脚。女人裹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我的奶奶一辈应该是最后一代小脚,由此带来活动不方便、不能干重活、不好清洗等等诸多社会和生活问题。我的母亲一辈就不裹脚了,承担了家庭大部分田间和家务劳动,奶奶却只能做一些轻便的家务,田地里的活一点也不能做。由此我认为这是我们这个民族、这个国度同时具有影响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影响深度最大的陋习。不知道大家怎么看?有同感的就点个赞吧!
Bubris
一两百年来祸害中国的两大陋习莫过于吸食雅片,几乎耗干中国人的银子和肌肉。使有钱人变成穷光蛋,使健康者变成病夫,东亚病夫。再是赌钱,有人不是用勤劳致富,而是走捷径一夜暴富,结果输完银子,卖掉老婆,再卖孩子。殷实之家倾刻倒塌,甚至家破人亡。有的自杀有的他杀有的入监。社会隐患层出不穷。直到今天吸毒与赌搏仍在继续危害着一部分人的家庭和社会。
hkloo
使妇女裹小脚。妇女好好的脚被一裹,走路也打飘,这压得妇女抬不起头来,这是封建社会的一大罪状。而且也是催残劳动力。从民国开始打破了这个陋习。但妇女真正解放是到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说的“妇女能顶半边天”,才使妇女扬眉吐气,不但家庭地位提高,而且社会地位提高。激发了妇女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
筱芊小公主
典妻,典,抵押。抵押妻子,在我国汉代就开始了。把妻子抵押别人,租出去,典租价格,是根据女性的年龄,典租的年限来确定。一般3至5年。
典妻还有契约,出典的妻子不能与自己丈夫同居,不能探望自己的子女,还要有生育能力。
其实,典妻不只是因为家里穷,还有处罚不贞之妇,有的背着自己的丈夫与别的男人通奸,也会被自己的男人卖掉,作为对自己的补偿。
典妻,不只我们国家有,象印度,泰国,越南也有这种现象。
典妻,极不尊重女性,严重破坏了女性的尊严和社会地位,变成了生儿育女的工具,毫无自身的独立和尊严。
王秋末
当属裹脚,这会束缚人的一辈子,让人非常难受。
所以说,这属于中国第一大陋习。我的姥姥是裹脚的。干活会很辛苦。转眼间姥姥去世一年多了。愿姥姥在天堂幸福快乐!!!!
宝藏bazzi
中国改开后,老夫约进入而立之年,当时开放肥了点,中国境内出版了台湾思想家柏杨的巜丑陋的中国人》,举国震响,书店每天缺货,印这本书全国百家印刷厂24小时不停机,这样的买卖全世界哪里找?紧接着是官方查禁。但是不查还好,-查盗版风起云涌。凡读书者四处借阅,卖得更快。查不胜查。公安局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他们不可能把查一本书当回事。接下来,柏杨的全部著作在大陆出版,中国的学术界划分出了改派和保派。改派占了上风,当时为了与台湾统一战线,出版柏杨的著作,证明官方的改革步伐。老夫读了柏著,脑洞大开,为什么中国大陆没出-个柏杨呢?这个思考在今天还没消失。
题主问过去我们有什么陋习呢?柏杨著《丑陋的中园>>,其中有详细例举,可到旧书摊上买来-阅。
陋习,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已经灭绝,比如缠小脚,吸大烟,娶小老婆,认干爹干娘,喝血酒拜把子等等。
但我们也要正视。旧的陋习消灭了,新的陋习却结结实实成长壮大了。红白事变成了大吃大喝竞赛。在山东河南乡村,死一个老人,全村男女老少大吃大喝三天,全村人家里不开火,壮劳力不上班,直吃到天昏地暗。这个丑恶陋习,什么时候能灭绝呢?
shenyuhan2
这里讲一个旧社会农村的绝对恶习:吃绝户卖寡妇儿女,打着亲戚名义,绝户就算收养了子女,也会被所谓亲戚赶走强行抢,老公若是死了也会被亲戚卖掉。
大太监李莲英就是因为这个陋习的蝴蝶效应进宫当的太监,中国历史也就或多或少改变了……
吃绝户是什么呢?就是当一户人家的人死亡之后,无子无女。这一下,什么七大姑八大姨,在老人生病时影都不见的,全都冒出来了。像过节一样,欢天喜地冲到这一户。当然啦,脸上可能要装出悲伤的样子。来干嘛呢?当然是埋葬去世的人了,但接下来就热闹了,大家开始吃流水席,把已亡人的所有财产换成钱,把钱换酒席,一直吃,中产的吃两三个月,贫农嘛卖房卖田也能吃上个把月。总而言之要把这户吃光吃绝。
lee
以前的陋习有很多:女子的缠脚【三寸小金莲】,一夫多妻制,近亲可以结婚,女子为夫守寡,约束女子的三纲五常,男尊女卑,株连九族,阉割等。
现在以前的陋习大多被遗弃了,新社会新面貌。女子不用再缠脚三寸小金莲,脚趾都被掰到脚底的那面了,疼死了。现在一夫一妻,也没有女子守寡一说了,情到深处你就守,随你便。近亲不能结婚,否则生出的小孩容易畸形。现在的一些农村地区还会有老人,有男尊女卑的思想,因为她们的思想已经根生地固了,只要好好教育她们的下一代那帮祖国的小幼苗,我们还是可以根除这个男尊女卑的问题滴
健行健逺
那肯定是裹脚了,小的时候看着奶奶走路,很费劲。早早的柱着拐杖,提桶水都不行,总是让我们帮忙(那时候我们还小)。奶奶总是羡慕地看着我们,说你们多幸福啊!想想真是心酸,就这样她还养育7、8个孩子,真是不容易!
小六子
这个讨论很好,但题目要改一下,把“以前”二字去掉,更要强调当前,以前的陋习如裹小脚已经没有了,再讨论意义不大,当前的一些陋习影响到现在人的生活,所以应加强讨论,抵制陋习才能让大家生活美好。
NOLITA大岛
围观,吃瓜群众这个习惯感觉挺不好的,不管是出事故,还是发生火灾,总有吃瓜群众喜欢围观,评头论足,有的救援都挤不进去,万一有次生灾害那就是殃及一群!
suimengxing
最可恶的红白喜事的大操大办!
一,不管是红事白事,严格说是家事私事,却总要邀请一大堆。八杆子斗未必够的着的人来瞎起哄。
二,红事白事给人们经济上造成极大负担。
三,不管红事白事,都是人生大事。当事人都极度操劳,还要费劲心力应付照顾大量外人,精神负担极大。
这两件人生大事,却总要很多不相干的人参与。很多人平时从开不来往,过后也不产生什么交集,却总在那一天标榜热心跟着瞎呼隆。
不办吧,周围人还责怪埋怨,莫名其妙。
总之,红事白事,本事自家私事,却硬邀外人干涉呼隆,还众多繁琐规矩。
真实陈规陋习,愚昧之至!
栀子
我讲一个,技艺传承,传长不传幼,传男不传女,传嫡不传庶。保持技艺的神秘性,用一辈子去保守这个秘密,中间有稍微一点差池,这门技术永远消失!战国时期鲁班的机关鸟,三国时期诸葛亮的木流牛马,明朝郑和下西洋的能跑马的宝船,都变成了传说。这还是书上记录的,没记录的不知道还有多少,这还是有噱头的技术,乏味一些的数术,几何,医学,天文,地理等等,已经流传的都曾一时占据世界前列,未曾见诸市面的呢?这种对于技术的变态一般的保密性是祸国殃民的,世界上文明延续时间最长的古国一度竟然在技术上落后于世界,简直是让人扼腕!
duckuia
孔老二的儒教的身份阶层观念害死人,人人都想当官当人上人,搞特权而不是为人民服务,扼杀创造力和想像力,搞君君臣臣,人身依附,搞逆淘汰,排挤诚实正直有能力有个性的人。孔老二的封建愚味思想祸害最大。
Tommy
中国人对权利的欲望太强,几千年的教育的目的就是升官发财,有权就有钱,就有一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中国几千年来不变的事实。中国古代教育如果是鼓励人民学技术和经商搞经济,中国就不会军阀混战,也不会围绕着权利内讧,中国近代就会强大,宣传读书当官也是最祸害人的陋习。
lvfeiyi
以前祸害女人的陋习,就是缠小脚,并且豪门、富家以小脚为美,称之为三寸金莲。
祸害男人的陋习就是太监制度,阉割男人进宫为皇权服务。
即祸害男人,又祸害女人,是皇帝的后宫制度,让民间成千上万的年轻女人进宫,有去无回,减少了民间年轻男人的配偶,即减少了生产力又增加了民间的负担。且上行下效,皇帝可以三宫六院,其下官员则可以三妻六妾,如此折腾,使得社会进步缓慢,落后陋习,历朝历代都有遭到挨打,且不能醒悟。
mrcao1314
1:缠足
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2:阴婚
古代婚姻的异种:阴婚由“鬼”说亲 阴婚也叫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还有一些未成年人天折后,家中父母或长辈老人们出于疼爱,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相信
坟地风水
,以为出现一座孤坟就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阴婚。阴婚大多出现在贵族或有钱人家。 历史发展 阴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阴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
3:一夫多妻制
一夫多妻,古代实行的一种婚姻制度,就是一个男人可以娶无数个妻子,只要你有那个能力。其中有妻妾之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大老婆小老婆。现今的非洲大陆、亚洲的马来西亚等许多国家都实行一夫多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