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干强行逼婚的小说
[作品]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国民票选【五十大经典言情】系列。“平生不读五十大,读尽言情也枉然。” “治愈系”言情第一名。迄今为止,最受期待的暖男医生,四大男神之一的何苏叶陪你风景看透,细水长流。 这世间有两种最浪漫的感情:一种叫...
parfum(芮)
小米作者:以墨
【文案】
你真的认识全部的自己吗?你有勇气直面自己的人生吗?
每个女孩都是公主
但不是每个公主都能变成女王
女王说:像小米一样微笑吧!做个小米式的"大女人小媳妇
亲情、友情,亦或是爱情,不是伸手就能付出和获得的
《孽债》作者:左情右爱
文案
佛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爱憎会、爱别离;
佛还说:一念悟,众生即佛;一念迷,佛即众生;
谢乔说:生有何欢,死又何惧,来世因回,只不过一个“债”字;
长官爱人
【内容简介】
先结婚后恋爱,你敢么?
如果你敢,那不能离婚的军婚呢?
如果你还敢,那么,对着一张死鱼脸呢?
邂逅筝心
【文案】
学历高相貌佳,为何新娘不是她?
婚礼当天借酒壮胆,华丽丽地上了一极品男。
姚小央
楼主好,在继清新脱俗的婉约之美知否后,我特别推荐您看这部小说叫海棠经雨胭脂透,推荐理由:
第一、书中女主和知否女主一样,善良能干,有才有德还有家传的手艺,她在这手艺在江南是独一无二的,也是她在剧中逆转命运的关键。
第二、本书中不仅有您喜欢的宅斗剧情,还有穿插整个剧情的行业斗争、兄弟斗争、好朋友斗争等,让您看到停不下来。
第三、本部小说拍成电视剧后画风很美,有中国风,也有清新之中带点柔魅之风。男女主角是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脱俗形象,所以,建议您找来看看。
最后还有一个重点就是,这部小说剧情看着不会烧脑。小说主线是以江南两大胭脂世家互相争斗为重点,以当时热闹繁华的太平时局为背景,故事情节根据主线发展步步升华....
综上所述,个人感觉这部电视剧您会喜欢,祝您看的开心愉快.
歐嘉
刘宋王朝的刘子业。《凤求凰》洗他。。。
这位完全无视人伦,与亲姐通奸,霸占姑母,侮辱太妃(爷爷的妃子),将诸王当猪养(不是形容,是真扒光衣服丢进猪圈),并给这些叔叔辈的王爷改封号---猪王、驴王。残暴无比。他名声不如隋炀帝大,那仅仅是因为,刘宋不是一个理论上的大一统朝代,但实际刘宋最巅峰时期的面积与后来的北宋差不多大。
baby119
《九夜》主角:谭少轩,骆羽杉
简介: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而且是洋枪洋炮撑腰的土匪文化流氓。上帝啊,她一介名门闺秀,留洋的才女,为啥非要嫁给这样一个流氓?少帅英俊潇洒,手下雄兵几十万,要人有人,要势有势,男人和女人,不就是那点事?喜欢就扑倒,吃干抹净擦擦嘴,再打个记号,你就是我的女人。
starringblue
晨雾的光一婚还比一婚高
婉转的蓝撒旦劫情:前妻,乖乖回来、《总裁前夫放过我》、老师,放过我
于珊用尽一生去爱
长着翅膀的大灰狼《盛开》、然后,爱情随遇而安、《谁的等待,恰逢花开》、应该、姻缘、《卿本佳人》
军宠三千军旅/高干/限制级/军营风∕宠文/爆笑/京味/HE
文案:
顾城安说,弱水三千,他只取一瓢饮,不是姬缉灌垦弑旧鬼驯邯沫因为他是千古奇见的痴情男人,而是因为看到沈若初,让他有跟跑完十二公里时,一样的心跳,让他窒息。
可他们的故事却要从这儿说起。
片段一:
顾城安眉眼一挑,不屑道:像你这种瓷娃娃,也来配合军事演习?你确定,你没走错地方?
沈若初不冷不热:哪条规定说,军人就不能长的好看了?
片段二:
顾城安:瓷娃娃,我想了想,虽说身为军人,挖人墙角是不道德的,可我他妈就是挖了。
沈若初呆愣三秒,瞬间没了踪影。
顾城安:你跑什么?
沈若初:三公里!
希望你喜欢。。。
Aprilf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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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毒行者
杪椤
世界上有两种可以称之为浪漫的情感:一种叫相濡以沫,另一种叫相忘于江湖。我们要做是争取和最爱的人相濡以沫,和次爱的人相忘于江湖。 本书文字轻浅笔触,刻画爱情字字见血的犀利,听文字精灵笙离温柔的倾诉。
《灯火阑珊》
她由他拉着,脸上春光明媚,心里无限欢喜。 他们的掌心合到一起,她不再跑了。、停下脚步,那是一对朴实到毫无雕饰的银戒。 就好像他们之间,一切简单,自然。 她抬起头,看向人群中他的背影。他也刚好回头,找寻她的身影。 却看见她安然立在灯火阑珊处,微笑等待。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衾何以堪
一个俊美绝伦的瞎子,一个著名填词人瞎子,一个出身豪富的瞎子。倘若说这是同一个人,会不会让人好奇呢?桑无焉就对他意兴盎然。从一步步知晓他身份后的惊讶,到死乞白赖地跟着他,爱上他,偷吻他,她一边骂着他冷漠、自私、脾气坏,一边任自己沉沦于他给予的盛大如花的爱情。跋涉三年的逝水年华,他始终默默地在原地等她回来,他说,在哪儿走失的,我一定会在哪儿一直等到你回来。那一刻她才知道,也许,正是为着他的不完美,她才更爱他。
《城府》
她是个窝囊的女人,潦倒半生,在她的记忆里没有过一个欢乐的片段。
他是一个强悍优雅的男人,却浑身沾满血腥,多年都在寻求灵魂救赎。
上帝的手指轻拨间,两个的命运开始纠缠。
男人带着强悍的手段把她捆绑到身边,搀扶着她,帮她挺直被生活压弯的脊梁,给她尊严,给她爱情,给了她一个全新的世界。
她来到他身边从开始被捆绑着,被动前行,到后来小心翼翼的跟随,直到最后终于握紧他的手,与他并肩前行,他们携手走过半生,到最后已经说不清是谁救赎了谁。
拉克西丝 - 《棋逢对手》
双高干,男主女主都很强大,女主一开始扮猪吃老虎。但是因为初恋受过创伤,不敢爱,男主就是一味的闯进女主的生活,强势啊,超级喜欢。特别有爱,故事没有虐,十分的温馨,好文文~~~看过的人都知道,经典高干之一。
你的天涯我的海角
【文案】 年少的时候,青春懵懂
你有没有这样关注一个人:
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有时候他会在那儿出现;想认识他,却总是无法上前一步
随着岁月的流逝,你能不能记得当初让你隐隐牵挂的人
你会不会在茫茫人海中留意他的身影
南京十月的秋天,在我心里一直是最美的风景。
每次穿越王府大街,看到那些鳞次栉比美轮美奂的酒店,我都忍不住在你面前长吁短叹,你拍拍我的肩,很严肃的对我说:对于爱情,我们也要坚持清华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简单、相信、自强不息。这就是你教会我的爱的意义。
推荐理由:南竹看似温文尔雅实则是一极品腹黑男,为了接近暗恋多年的女主而自愿当她的法语老师,女主在与南竹互动的过程中一步步沦陷最终使得南竹抱得美人归。
简介版文案:
一只暴暴狮子男的漫漫求爱路。温馨版文案:
某一天,
她出去买菜,他在收拾房子。
他无意中碰落了一本泰戈尔的诗集,
飘出那张他们第一次的合影。
那上面他的样子有点呆,而她笑得很淡。
当他把照片夹回去的时候,
却发现背面有她写的一行娟秀的小字,
呆子,我选择的是你啊。
他开始对着照片傻笑,
屋外阳光正好。【小评】
男主性格火爆,就像文案说的是个暴暴狮子男,但是一路看下来,会发现火爆的男主也有细心的时候,如作者所说,这般男子如果温柔起来恐怕不比任何人逊色,我是认同的。有些别扭,有些可爱,很细心,对女主坚持如一,深情温柔,女主外柔内刚,从作者的行文间总能感觉到她的温柔中带着淡漠,我喜欢看秦放跟颜诺之间的温温馨馨,男主肯定是唯妻是从的新好男人呐
这是一个极品腹黑男,扮猪吃老虎,然后,骗得美人归。温馨小白文一篇,关于万年悲情男二号成功夺位的故事。落跑新郎归来,青梅竹马出现,巫方园的世界一下变得热闹起来。陈年往事被翻出,新欢绯闻曝头条,她立刻成为了记者们追逐的对象。插科打诨的生活一去不复返,尹宣和樊元初这两个男人是她心中的禁区,是所有麻烦的源头。那个纯真年代的感情到底值不值得继续?温暖坚实的怀抱到底是不是她的归属?面对如此艰难的抉择坚强的园子是不会被打败的!桃花多了怎么样?只要桃子甜就好!巫方园的爱情如蜜,不容错过。
秦然是小如的高中同学,大学又不巧厮混到了一起。其实秦然从五岁起就一直追着她,而她完全不记得了,只是一味排斥。同时进了那所大学的,还有秦然的表弟,江森。江森和小如在同一个班,典型东北人的性情,两人总是一见面就吵。 故事主要围绕几个场景展开,将几位主人公之间纷繁错杂的情感纠葛融入现实的中。感叹着一对璧人的感情,却又为了另一个男孩的执着付出而惋惜······
【文案】 她是集团芸芸众生里的一个小小科长 他是集团众星拱月中的月上大神 她小心翼翼,他高高在上, 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男女,在无人察觉之下,却已是暗渡陈仓多时…… 于是,两只算得上纯良的人的不纯良性福生活就此拉开鸟……
猪血式文案:
奚风烈又闯祸了,而且是弥天大祸。她把妹妹奚晨月的老板给打了,还学着电影里用胶带把人家裹成一个棕子反锁在储藏室里,然后又开走了人家那辆价值百万的宝贝悍马车……
奚晨月大怒,说:你这是抢劫!上百万呀,够得上枪毙的标准啦!你是不是存心想让爸妈大过年的去监狱看你?!奚风烈当然不想,没办法,只好选择逃亡。她打算找个没人的地方躲起来,等侍奉爹娘过完年后立马就去自首……
可离春节还有整整半个月,这期间她能躲到哪里去呢?看着包里那串尚未交出去的钥匙,奚风烈想起那间别墅来。听说别墅主人原本是打算用这新房来讨夫人欢喜的,结果不知为什么房子建好了婚事却黄了,没见过一天主人的别墅也跟着成了伤心地,变成一座被废弃的空巢——也就是说,至少在春节之前那里都不会有人…… 狗血式文案:见面不到一小时,他们打了KISS;
见面不到二十小时,他们在床上滚作一堆;
见面不到十二天,她的心丢了;
见面不到半个月,他把她给弄丢了…… 男主书卷味腹黑型,女主看似单纯莽撞大而化之,实则属扮猪吃老虎型,很豪爽善良,故事的架构严格算来是有电影参照的,大家看过全文以后一定会想到。男主印象挺深的,表面上很英伦严谨的一人,其实腹黑的厉害,睚眦必报,并且有晕车毛病,一晕车就脑子不清楚了= =~男女主第一次见面就是那个情况。剧情也可圈可点并且很生活化,很温馨很搞笑,非常轻松,无关政治。书荒的时候看还是挺不错的
简介】
老天爷在折腾了她好一阵之后,终于良心发现,决定赏她一个大馅饼,以表彰她打不死的小强精神。
大馅饼当然爱罗,但如果太大个,会吃到急性肠炎的那种,她也是可以拒绝的吧?
男女主是相亲时候认识的,相亲的过程也很搞笑,男主其实只是在餐厅被杂志采访,女主阴差阳错认为男主是她相亲的那个人,后来发现搞错了就跑了.男主记住女主,而且很巧的是男主是女主公司的BOSS,所以一场腹黑男狩猎小白女的故事开始了~故事开头和结尾相呼照应,看的热血沸腾啊~
秦可辰:你当初只是一个笑颜,我便赔上了一生的情动
秦可辰:要么你就再狠心一点,反正我的人生还有很多个五年可以等。
秦可辰:颜颜,你还能躲到哪里去?
【简介】
涂景致
自顾自地成长了。
随性有点颓,
却长成现今的RAS女王。
徐顾离,
本想慢慢抓住这只小猫,
却发现,
慢不下来了。
女主感情上习惯逃避 男主千方百计地追上了 非常甜蜜的一篇文
原贴:小说高干
幽幽的翅膀
おやすみなさい◎
军旗下的青春
喵喵喵8
只要违背妇女意愿,强行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的,都算强奸罪。只不过婚内强奸,法官审判都会很慎重。毕竟合法夫妻,过个夫妻生活,也是正常的,只要没有造成什么后果,都是调解为主。
ramy
丈夫强行和妻子发生性关系,那么这样的行为到底是不是属于强奸行为?还是正常的性生活呢?
其实我国的法律制度是比较完善的,同样的一种罪名情况下,如果案发的背景不一样,那么有可能违法程度不一样。
是否属于犯罪,这也是分为不同的情况来讨论,有具体到场景之下,那么才能判定是否违法。
第一种情况:丈夫比较称职,尽到了一个丈夫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做出对不起妻子的事情,那么丈夫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不属于是强奸行为。举例来说:
丈夫自从和妻子结婚以来,一直辛勤劳作,对家庭付出,其实也是百般照顾,并且日常生活当中也没有任何的不良嗜好。
而妻子因为和丈夫结婚以后,但丈夫并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甚至有一点讨厌丈夫,在丈夫要求性生活的情况下,多次以身体不舒服拒绝,最终丈夫忍受不了,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
如果说是这种情况下,妻子起诉丈夫,说其有强奸罪,那么这个罪名是不成立的。
新婚姻法总则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很明显,一方不尽性义务就损害了另一方应享受的性权利。
两个人从相爱到相知,以后到结婚成家,那么,彼此也成为了相互的依靠,是从心理上还是身理上,应该相互扶持,相互满足。
我国婚姻的本质是一夫一妻制,婚姻讲究的是忠诚,因此一旦结为夫妻以后,去剥夺一方的权利,既然就包括性权利。
因此,丈夫一直兢兢业业的,那么有这样的需求,也是可以理解的,其实应该配合和体谅,而不是拒绝。
当然了,丈夫的行为不应该发生在妻子身体不舒服的期间。那么这样的行为就不构成强奸罪。
第二种情况:丈夫脾气不好,存在虐待妻子的行为,若对于婚姻关系不忠并非所有的丈夫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都是无罪的。
如果在婚后,由于丈夫的原因,造成妻子不愿意同房的情况,如果才能强迫的方式方法,就是构成强奸罪的。
这些原因有很多种,比如说,你的丈夫喜欢打骂妻子,有的丈夫对于婚姻不忠,在外面有人,那么,这种情况下,妻子是有权利拒绝与丈夫发生性生活的。
举例来说:丈夫和妻子结婚以后,我觉得已经将妻子追到手了,是在日常生活当中,非常暴躁,动不动就喜欢打妻子,或者是辱骂妻子。那么丈夫要求与妻子是发生性关系,被妻子拒绝以后,丈夫不顾妻子反对,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那么这样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种情况的话,因为是丈夫有错在先,有履行好作为丈夫的责任和义务,让妻子蒙受伤害,那么妻子有权拒绝丈夫的一些无理要求,对于性生活也是实用的。
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作为妻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对丈夫进行起诉。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然是可以对丈夫进行判刑的。
因此,所有的男人都应该对妻子要好一些,别让他们受苦受累,更受委屈。
第三种情况:夫妻关系在办理离婚期间,还没有办理成功的如果说是在这个时间段,两个人已经离婚了,在办手续的阶段,如果丈夫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那么也是属于违法的。
举例来说:丈夫和妻子关系不好,两人婚后多年一直处于争吵和冷战,后来有一天两人争吵之后决定离婚,于是去民政局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但处于一个等待期。
在等待的期间,丈夫有些后悔,于是找到妻子,打算挽留妻子,但是妻子并没有同意。于是丈夫不顾妻子反对,将妻子扑倒后,强迫其实发生了性关系。
妻子将丈夫告上了法庭,称其触犯了强奸罪。那么这种情况下,丈夫的强奸罪名也是成立的。
因为两人的关系已经破裂,在法律上,你不具备夫妻的名义了,不过说是有一些手续还没有齐全。两个人已经属独立的个体,不再有婚姻关系的存续。
这时候丈夫在强迫妻子发生关系,无异于于与一个不相干的人发生关系,那么根据强奸罪的定义,自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说,那你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离婚,不要再离婚以后而后悔,做出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几种情况都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一般来说,婚内强迫性的性行为,很难被判定为强奸。一方面不太好收集证据,另一方面,丈夫一般不属于强奸罪当中的主体,因此这样的案件很难受理。
但管怎么说,那关系如果说走到这一步,那也就证明没有必要存续下去了,早一点分开,或许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最好的解脱。
在这里也想对所有人说一说:
1.如果两个人确实是考虑清楚了,那么在选择结婚,毕竟是需要生活一辈子的,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也不要冲动之下结婚,否则用一辈子去后悔。
2.结婚以后,夫妻双方应该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少一点吵闹,多一点沟通,维护好夫妻关系;
3.现在社会诱惑比较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都要及时的拒绝一些对于婚姻不利的诱惑,不要做出对不起双方的事情,只会让感情走向破裂,婚姻只能朝着离婚的方向发展,最终受伤害的是自己,是家庭,是孩子。
对于这样的事情,你是怎么看的呢?都来说一说。
行色
从法律角度来讲,违背妇女意志而发生性关系,应该被认定为强奸。但从另一方面讲,两个人从结婚开始,就有了婚姻的事实关系,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该承担夫妻应有的责任与义务,当然,也包括性义务。但这并不能说明你就可以违背妻子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妻子未能履行相关义务进行诉讼。现实生活中,很少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便两个人吵架,也会经过商量变好的。希望所有家庭婚姻性福。
兰Fuerstenberg
婚内强奸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女方不愿意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男方采用够暴力行为,压制对方的反抗,强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我们知道一般的强奸行为不仅是违法行为,同时还属于犯罪行为,那么这个婚内强奸是否违法呢?请和小编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婚内强奸是否违法?
婚内强奸,按照理论上的阐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亦有特指在婚姻状况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如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婚内强奸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法理上也一直存在着争议。我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强奸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
性权利是指人人享有的与性别有关的合法权利。违背他人意志,强行甚至采取暴力手段与之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对他人性权利的侵犯。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婚内强奸是家庭性暴力行为,但是由于其在认定方面存在难点,所以很难定性行为是否构成算不算婚内强奸。
对婚内强奸的认识有两个问题:
(1)时间问题,即如何认定夫妻关系,这是婚内强奸与一般强奸的主要区别;
(2)强奸所采用的手段,暴力、胁迫以及其他方法的强度是不同的,如何界定它们是认定婚内强奸的难点之一。
异议争论
1.丈夫基于合法婚姻存在这一前提性事实而不能成为强奸犯罪的主体。因为配偶间的自愿性生活已作为婚姻契约中的一个当然组成部分而受到法律认可,只要婚姻契约不解除,性生活的合法性就不容置疑。丈夫与妻子进行性行为是其在行使自己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作为妻子有义务应丈夫的要求与其进行性行为。
2.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是妇女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婚姻法基本原则之一的保护妇女权益的规定,明确指出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侵犯。如果丈夫违背妻子意志,采取强制手段侵犯妻子的性权利,就应该以强奸罪论处。”
二、家暴如何取证
1、伤情鉴定。受到暴力殴打的,及时去医院做伤情鉴定,律师建议即使是轻伤,也最好保留医院检查结果。在证明长期家暴行为时,轻伤同样具有证明力。
2、录音录像。使用手机或者录音录像设备记录当地的情况。合法的完整的录音录像具有证明力。
3、对方道歉信、保证书。家暴往往不是一次两次,有些施暴者在施暴后痛哭求原谅,保证再也不犯。但其实很难做到。而他们写下的保证书可以成为证明家暴的证据。
4、报警、调解记录。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居委会和妇联等机构的调解记录都可以成为证据。
5、证人证言。父母、孩子、邻居的证人证言都可以成为证据。
婚内强奸涉及到夫妻之间的隐私问题,因此现实中被报出来的其实并不多,因此很多人就分不清楚究竟婚内强奸是否违法。
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性暴力作为家庭暴力的一种,同样可以构成犯罪。
Entzauberung
未经女方同意强行发生性行为都属于强奸,无论婚否!!!这种情况估计有很多女方都选择了隐忍,因为咱们传统思想家丑不可外扬,传出去各种版本都出来了,很多风言风语会让事件本身向着受害者不利的方面迅速发展,从而带来更严重的二次伤害。
网暴的恐怖真的杀人于无形……
半夏三高
只要女的不告就不会被追究强奸罪,万一人家就喜欢那种被强行刺激的生活呢?人家又为什么去告,还有婚内发生关系也是生活的一种情调,对方都不愿意和你发生关系,是男的行为不检点还是女的有多厌恶男的呢?还是婚姻已经走到了边缘,靠着孩子在维持这段尴尬的婚姻呢?值得深思,也值得探究!
菜鸟Rebecca
想象力太丰富了!婚内的性行为应该属于合法行为,至于女方有原因甚至冷淡不配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能算是夫妻关系不和谐了。别扯远了,不可构成强奸罪。
棒棒糖棒棒糖
目前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当中,并未将丈夫排除在强奸主体之外,但婚内强奸情况复杂,在司法实践当中,婚内强奸一般采取折中说,即婚内强奸行为一般不构成强奸罪,只有在婚姻关系不正常的情况下,有可能构成强奸罪,比如已经起诉离婚,或者正在办理离婚的情况,违背妇女意志实施的强奸行为,可能构成强奸罪。
所以问题中的这种行为,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认定为强奸罪,如果是一种经常性的酒后行为啊,可以认定为家暴行为,造成伤害的,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行为。
如果把婚内的强奸行为一律按强奸罪进行认定,则扩大了强奸罪的适用范围,造成不公平的社会法律适用效果。
洛城紫陌
先说结论。在我国刑法上,婚内强行性交,不构成强奸。
原因:强奸犯罪本就是靠主观证据定罪的犯罪,目的是为保护女性的性自主权。
通常认为男女结婚就意味着双方均有夫妻义务,这个义务就包括合理满足性需求的义务,况且夫妻之间也并非恋爱中的那么甜言蜜语,不发生矛盾或冲突的毕竟是少数。
倘若追究婚内的强奸犯罪,一是不利于促进良好的夫妻关系,二是女性滥用性权利恐会造成严重后果,三是不利于依法治国和社会和平稳定。在米兔席卷全球的当下,如果承认婚内强奸,那可不是个好事。
猴子D救兵
妻子防卫过当,丈夫无罪。
1这夫妻俩,应该是领证合法夫妻。合法夫妻发生关系,领证时是默认的,所以他们是正当男女关系不能说是奸。既然不是奸,何来强?
2妻子如果真不愿在和丈夫发生关系了,可以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妻子并没有提出离婚和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明妻子对这种行为,是默认的。
3合法夫妻有义务配合配偶过夫妻生活,妻子并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丈夫在强迫其履行义务时对其有一定的伤害,可以定为家暴,故意伤害。妻子反抗使其丈夫重伤,可以定为防卫过当。
当然还要看细节,还要看夫妻俩的感情。
gaoya
在婚内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从法律程面来说,应该属于强奸行为。因为他违背了妇女的意愿。
但是这种行为在日常中有也不会喧扬出来。况且作为在婚的妻子也羞启口。如果诉至法律,一般我认为也只是对男方进行教育。(当然只是我个人看法
如果夫妻双方己进入离婚状态,在判决没下达前男人强行进行性行为,就有可能增加男方的责任,形成不可逆转的局面。
至于己离婚了。那大家也都明白,无需多言。
小蕉蕉
根据如今的司法实务,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的观点为常态,构成为例外。我个人认为,如问答中所述的案情而言,显然男方的行为已经超出一般家庭伦理关系,客观上在违背妇女意志的前提下,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应当构成强奸罪。
雪蝴蝶
法律不光保护女方,也得保护男方利益啊。一般情况下不构成,只有离婚诉讼期间构成。强奸罪并没有把丈夫排除在外,只是在婚姻存续期间默认妻子同意发生性关系。发生性关系一般都是只有两人在场,女方说不愿意男方是很难反驳的,在实际办案中一般都采纳女方说的。强奸罪属于重罪,没有防卫过当一说,女方把男方弄死都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发生性关系后妻子说这次是不愿意的把丈夫弄死啥事没有,你不觉得这很可怕吗?所以是默认同意的。而离婚诉讼期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所以可以默认妻子是不同意的。
turiess
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如果妻子报警,会被判定为强奸罪。因为我们这里十几年前就发生过一起这样的真实案例,当时引发了巨大的争议。而且还在的《今日说法》播出过。
当时也是刚刚参加工作没多久,听单位的同事叙说的过程。
两夫妻因为日常琐事闹矛盾,妻子一气之下回娘家了。可由于丈夫脾气倔强,并没有去丈母娘家把妻子接回来。在双方僵持了半个多月以后,丈夫在家人的劝说下去丈母娘家接妻子,可是到丈母娘家以后又和妻子发生了矛盾,并被岳母和小舅子数落了一顿。憋了一肚子气的丈夫一个人又回到了自己家中。
次日在自己父母的陪同下才好说歹说把妻子接了回来。但是在回来的当天晚上,两人又发生了矛盾。随后还强行和妻子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妻子报案称被丈夫强奸,当时派出所把他的丈夫以嫌强奸进行拘留的消息在我们本地引起了争议。大部分人持有的观点是夫妻之间这样私密的事情很难说的清,到底丈夫是真正的协迫,还是自己的妻子在气头上以出气为目的?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感觉既然是合法的两口子,即便是强行发生了性关系,但也不构成强奸,毕竟警察管的再多,也不能管人家两口子被窝里面的事情。
当时我在单位听到的几乎都是这样的言论。有个别持反对意见的女同事也只是说,即便自己老公强行和自己发生了性关系,大不了把他骂一顿冷战几天算了,毕竟两夫妻之间被窝里发生的事很难说清谁对谁错。况且把这样的事情闹到执法单位,也有点丢脸面。
就在当时我们一致感觉妻子告丈夫强奸是有点扯淡的时候,《今日说法》把我们这个地方的案例做了一期新闻。最后妻子给丈夫出具了谅解书,可丈夫仍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通过这个事情才知道强奸罪是以暴力、威胁、胁迫或以其它方式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和女性发生性关系来定罪的。而且还第一次听说了“婚内强奸”这个词。两人的婚姻毫无疑问的也以离婚结束。
个人观点:国家的法律应该修改一下强奸罪受害者的个体,不能单单以女性为个体。应该改为:以暴力、威胁或胁迫的手段强行与他(她)人发生什么性关系都可以定义为强奸罪。而且婚内强奸希望以调解为主,避免司法机关过度介入,造成家庭破裂。毕竟人吃五谷杂粮都有七情六欲。
不由感叹一句:啪啪有风险,夫妻同房需谨慎。
寒十三
很多案件当中婚内强奸都不好定论,到底是怎么判婚内强奸的,现在婚姻法新规出来了,对于婚内强奸,家暴有了明文的规定。明确的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婚内发生强行发生“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吗?是否构成强奸罪?
婚内强奸按道理来讲是指后期在合法的婚姻当中男方以暴力和胁迫违背自己老婆的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强奸行为是否属于违法呢?
所谓的婚内强奸是指丈夫违背了妻子的意志,那么一定会违背了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等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强奸在一定的法理商业存在着争议,我国刑法原则上是法定婚姻续存,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排除在强奸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故意伤害罪,聂楚罪论处。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违背他人意志,强行甚至采取暴力手段与之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对他人性权利的侵犯,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婚内强奸是属于家庭性暴力行为。
yylesley
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一般不按照强奸罪处理。我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强奸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tinify
婚内强奸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法理上也一直存在着争议。我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强奸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在现实生活中,强奸这一严重的刑事行为一旦被揭露,强奸犯往往会受到指责和法律的制裁,但与此同时,大多数人都忽略了婚内强奸行为。婚内强奸行为出现率正快速攀升。
Mac方向
请参照刑法第236,237条规定!首先,夫妻关系只是两个个体关系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但不代表可以违背妇女意愿,所以即使是夫妻关系男方如果强行发生性关系,也是违法的!(PS:女方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不算强奸,因为法律没有规定)
存在
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问这个问题是你准备实施还是已经实施了婚内强行发生关系。违背妇女意志采取强行手段的都可以称为强奸,但这后面有一个是情节轻重而来量刑不同。如果事后能获取女方谅解,一般不会去告你或者起诉,但如果你这个情节比较恶劣的事后,女方不满意或者比较激动那去告你,那你这个就有负刑事责任。别那么着急,有啥事不能好好商量呢,非得采取这种手段,实在不行你出去到处溜达溜达不也能解决吗?
Akina
这种行为,严肃意义上来说,应该是婚内家庭暴力。
因为,婚姻关系主体男方、女方。男方、女方都应尽到,丈夫妻子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应该是(爱)作为前提。没有爱的婚姻,只能说是雌雄相吸结合,这种结合,多数慢慢的可发展为情感,也有的婚姻一生当中没有情感,只是有了孩子,才慢发展为亲情关系。甚至有的婚姻,女方一直委屈求全,这里有方方面面的原因,如女方没有工作,全靠男人外出挣钱,女人在家,料里家务,养育儿女。由于女人经济不独立,在家里,男人掌控一切,包括夫妻性生活方面,都是强制性的,女人只能唯唯诺诺,听之任之?
所以说,不管到什么时候,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尤其是女人,必须要经济独立,要自强、自爱、自尊!这样才能叫人看得起你,才能有自己自由!
昆仑之巅
我认为不应该有婚内强奸,只要结婚了领证了,男女双方都有性的权利和义务,否则的话结婚证还有存在的意义吗?另外比如在男女双方起诉离婚法院还没判决的情况下强行发生关系就算是强奸,不是说夫妻两人吵架闹矛盾男人硬要发生关系就是强奸,说不定床头吵架床尾和,过不了几天就好了。
蓝蓝De夏天
谢谢提问。
强奸罪的保护法益是妇女性的自主决定权。不管婚内还是婚外,只要使用胁迫、强力手段与被害妇女发生性行为,都算强奸罪。因为行为都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也许有人会认为,夫妻之间发生性行为理所当然。这样理解有偏差,性的自主决定权即使在婚内妇女也有。不是说两个人是夫妻,妻子必须迎合丈夫发生性行为。
包包里装着心情
从法律条文规定来说,这属于强奸行为。是不分婚否的。从社会角度来看,只是这种强奸行为的社会危害比强奸妻子以外的人似乎小一点,社会影响也小得多,对被强奸者的心理创伤也小一点(长期的性暴力和特殊性癖好除外)。从夫妻关系的社会甚至自然属性上讲,夫妻双方都有一定义务满足对方性需要。如果一方长期不满足或拒绝性行为,这也是无法维持夫妻关系的,最好的结果就是离婚。
如果男方长期酗酒回家就和妻子强行发生性关系,长期这样,妻子不堪忍受某天反抗将男子提成重伤,如果是在男子在强行时反抗,这从法律上来讲是正当防卫,男子也是强奸罪名成立的。如果单纯从法律角度讲,按强奸罪该咋判就咋判。但实际司法实践中考虑到夫妻关系缓和或者家庭及子女教育抚养等问题。很大程度不会完全按强奸罪来判,很可能降低处罚力度。如果事后妻子谅解,这种判缓刑的可能性很大。
我不是小妖怪
这个罪名其实真的有问题。一是合法夫妻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合法的性关系,二是婚姻存续期内不管是妻子还是丈夫是否都得履行性义务,三是到底什么程度算强迫。对待强奸罪名应区别对待婚内和非婚
娜娜-0-
婚内强奸是属于家庭性暴力行为。
我国刑法原则上是法定婚姻续存,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排除在强奸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违背他人意志,强行甚至采取暴力手段与之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对他人性权利的侵犯,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回到原点8689
夫妻之间性关系原本是双方的义务,但如果发生严重后果诉诸法律,那么就要分清责任和追究责任了,至于强奸罪,婚内和婚外应该是有很大区别的,婚内,妻子长期拒绝和丈夫过夫妻生活,首先妻子没有尽到做妻子的义务,而丈夫情急之下强行发生性行为,这种强奸不太容易成立。
如果这样都能构成强奸罪,那就会有太多的男人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