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小说(英语简称:Sci-Fi)全称科学幻想小说(英语全称:Science Fiction),是一种起源于近代西方的文学体裁,其定义为在尊重科学结论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设想(而非妄想)而创作出的文艺,一般认为优秀的科幻小说须具备“逻辑自洽”、“科学元素”、“人文思考”三要素。当下以叙事为重点,追求人文思考已成为科幻小说主流,科幻与奇幻小说界限日益模糊,国内科幻小说还呈现出轻科学偏文艺的趋势。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中国各大主流网络文学平台上的科幻分类下的小说很少完全具备以上三要素,其细分类型与受众跟本词条所定义科幻小说均有极大差别,也不受中国科幻界和世界科幻协会的认可,属于网络文学的一个分支,据此本词条将不对该类型进行介绍。
类似原来她们才是主角的小说
神经质妖儿
血武
作者: 演绎王朝
简介:
鲜血就是生命,鲜血就是力量,鲜血就是世界。浴血而生的人,背负的世界的命运齿轮已经转动,这是一个血灵者的世界,谱写一部鲜血的传奇......
密斯特洪
原来这才是春秋1
作者:贾志刚
出版社:花城出版社
页码:327 页
出版日期:2008年
ISBN:
版本:1版
开本:16
定价:¥28.00
原来这才是春秋1以阔大的视野和遒劲的笔力,对周平王迁都至周元王元年的三百多年春秋史,进行了全新梳理。这种梳理渗透着一个现代作家的野心,即从两千多年后的现代人的逻辑和视角,对这段充满争议的盛世和乱世重新审视,在重塑众多政治家、军事家、改革家的鲜活形象的同时,力图从历史深处找出被人有意无意埋没的玄机和真相。
三百多年的春秋史,被看成是中华文明的起源之处。而在文明之始,在上百个国家的征伐兼并之中,涌现了无以计数的英雄,和令人眼花缭乱的精彩故事。历史是由细节构成的,原来这才是春秋1的视野投向那些最激动人心的场面,和最感人肺腑的历史人物。
称霸主要讲述了自周幽王之死至齐桓公离世之间的事情,周朝自迁都之后,中央威权日渐削弱,齐国在管仲和齐桓公的领导下,日益壮大发展,成为春秋时的第一个霸主。而在南方,楚国也成长为唯一能与齐国抗衡的大国。
林林
原来我是绝世高手这本书题材方面都很相像。
扩展资料:书(拼音:shū),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 。最早见于甲骨文。本义作动词,是书写、
记述的意思;后引申为名词,指简册、典籍、文书、信函等书法,其实就是用一定的书写工具进行
书写的艺术,只不过它比一般艺术更加严谨,因为它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度规范,所以称之为书法。
书法这两个字可以拆分开来进行理解。“书”与“法”的概念并没有我们想象中存在有那么大的区
别。
shuiqi
给楼主推荐 千古名将英雄梦 战国那些事儿 战国就是一场游戏 历史色盲讲故事 那时汉朝 曹操秘史 华丽血时代 南北朝那些事儿 唐史并不如烟 帝国的正午 疯狂五代史 五代十国那些事儿 如果这是宋史 帝国如风 明朝一哥王阳明 别笑,这是大清正史 史上最强日本史 历史罪 望楼主采纳!!!
lindamwj
原贴:写作,发表才是硬道理?
云小舒
chaos
原贴:真武才是亲爹,?
tracy-he
这些智力运动员表现出的特点是,计算精确而且速度快。 其行为很象东方不败。 虽然关于葵花宝典的传说很多,但最准确的描述只有一个字\"快\"。东方不败已经快到了吓人的地步。就象卡斯帕罗夫已快到了深蓝的地步。
有一则关于物理学家玻尔的轶事,有一次玻尔在普林斯顿大学听两个年青教授演讲他们的工作成果。 期间玻尔突然发言说,如果照你们的研究算下去,会得到一个很有意思的推论。 结果两个年青教授回去计算了两天,果然得出了同样的结论。玻尔是如何做到这样快的?
在软件开发中,我们同样注意到这样一种高手,他们可以每天写出一千行左右的高品质代码。 他们可以运用已有的一些软件包,迅速完成一个新的产品。他们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学会一项新的程序语言或是新技术。 他们表现出一种神奇的速度。
在武侠小说中,所有的高手都有一些凡人不能企及的表现。 象张无忌学太极,用龙爪手击败龙爪手名家;乔峰用太祖长拳击败天下英雄;姑苏慕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令狐冲一剑剌瞎十几双眼睛等等。我认为,之所以他们能做到这样,关键是在于他们快。
快并不意味着不准或品质差。 快与品质并不矛盾。
高手的快,其实包含着很高的品质在其中。如果你因为高手的快,就质疑其品质,那就相当于在问:东方不败出手那么快,会不会刺不准?东方不败并不满足于刺死对手,他会在对手身上刺朵花。 他把杀人变成了艺术。准确来说,他真正的兴趣不在杀人,而在于艺术。
退一步说,就算东方不败第一击有点偏差,他稍作修正后,马上跟上的第二第三击,也会击中他想击中的地方。 在武功差的对手剑还没拨出来的时候,他已杀死对方并刺上了一朵花。
所以真正的软件高手,他并不满足于他的代码能有效地工作了,他认为编程是艺术,并醉心于其中。在低手能写出一个版本的时间里,他已经写出了第十版。其品质当然不可同日而语。就象一个九段棋手,在给定的时间里,他能计算十种可能,并将每种可能计算到100手之后,从中选择一种最有利的下法。 低手岂有苟全的机会?
高手写软件总是不停地在重构(refactoring)。高手喜欢迭代式开发。高手说,增量就是打补丁,迭代就是推倒重来。对于软件这种东西,写一遍它可能OK(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写十遍就是一个伟大的产品,再多写一遍它就更伟大些。
高手快的诀窍在于他很熟悉各种东西。 高手看书很快,因为每一本新书里,值得他好好看的新技术只有一两章的内容。他能迅速看完,并准确领会这本书的中心思想和价值。而对于一个新手,每句话都是新的,他都需要去理解,每一段例子,他都需要去试。
很少看到一种100%全新的技术或理论。就象Java language specification里说的,Java没有使用任何新技术,用的都是业界久经考验的技术。 对于高手来说,那些技术都是他所熟悉的。 自然,很快他就从一个C++高手变成了Java高手。如果一个编程新手学Java,学两年也不如一个高手学两个月的。高手学新东西快。
高手写代码速度快。统计结果说,人均每人月的有效代码速度大概是300至400行。 但那是业界平均生产效率。 对于高手来说,这个数字太低了。每天写300至400行是完全有可能的。因为在写代码时,所有知识都已具备,已经没有任何需要他多花时间的事情了。他甚至很少需要Debug。
高手重用代码的能力很强,熟悉新的API的速度很快。
zdskin_hanbing
MAOHOUSE
末世变异之后
作 者:爱吃番石榴
末世来临!
李林五年的记忆流失,醒过来时却在一家地下实验室,全身都是变异的病毒,却已是名副其实的尸兄。
来自未知势力的全力搜捕,李林一一迎接,各种变异尸兄,进化者,均受到了那个势力的控制或者培养。
吃皮不吐陷儿_吃馅儿
Gr-f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