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厉害,尤其是为人正直,而且医术也特别好,加上断案手法高明,为民办事,真是罕见的能让人记住的名人。
女主是法医破案的小说
烂桃peach
宋慈,宋代杰出法医学家,曾任湖广等地提点刑狱官,办案着重实地检验。著有《洗冤集录》五卷,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宋慈著《洗冤集录》,开法医学先河,其中对毒理学也有许多贡献,记载了很多切合实用的解毒方与急救法。所以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重视勘验打破教条
宋慈早年习儒,入仕后经历十余任地方官,多负刑狱之责,一生经办案件数不胜数。长期的专业工作,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
给死者诊断死因,技术性很强,在一定程度上难于为活人诊病。儒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为弥补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药著作,把有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检验死伤的实际;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的经验,力求检验方法的多样性和科学性。
宋慈认为,犯罪事实必须经过检验才能认定,所以检验的结果往往是生死攸关的。所以,对待检验必须认真负责,检查官员必须“亲临视”,即使案发于暑月,尸味难闻,当检官员也“须在专一,不可避臭恶”。
按照理学的教条,在检验尸体之时,都要把隐秘部分遮盖起来,以免“妄思”“妄动”之嫌。宋慈出于检验的实际需要,一反当时的伦理观念,彻底打破尸体检验的禁区。他告诫当检官员:切不可令人遮蔽隐秘处,所有孔窍,都必须细验,并特意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应抬到光明平稳处。如果死者是富家使女,还要把尸体抬到大路上进行检验,“令众人见,一避嫌疑”。
撰写首部法医学专著宋慈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把当时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中医药学应用于刑狱检验,在逝世前两年撰成《洗冤集录》五卷。此书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其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全面,其精确度之高,都是前无古人的。此书先后被译成多种文字,影响深远,在中外医药学史、法医学史、科技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洗冤集录》中,有一些检验方法虽属于经验范畴,但与现代科学相吻合。例如用明油伞检验尸骨伤痕:“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现,用糟(酒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覆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现。若阴雨,以热炭隔照。此良法也”。如此检验尸骨伤损,与现代用紫外线照射一样,都是运用光学原理。只是宋慈限于当时的科技水平,处于尚未自觉的状态。
书中论述的救缢死法,与当代的人工呼吸法没有差别。还有用糟、醋、白梅、五倍子等药物洗盖伤痕,有防止外界感染、消除炎症、固定伤口的作用,也与现代科学原理一致。
《洗冤集录》对于毒理学也有许多贡献,书中记载了各种毒物中毒症状,附有许多切合实用的解毒方与急救法。此书还记载用滴血法作为直系亲属亲权的鉴定方法,包含了血清检验法的萌芽,十分可贵。
秩事:开棺验尸冤案昭雪有一天,宋慈在一个已结案的卷牍中看到一桩庄稼汉自杀的命案,他觉得案卷中并无自杀的详细原因,于是重新加以审理。他先开棺验尸,发现死者腹部的伤口,进刀轻、出刀重;据仵作的说法,案发后刀子在死者手上,但并非紧握。宋慈更觉得可疑,因此探访了死者的邻居、亲友,终于查出冤情。
原来地方上有一个名叫吴良的官宦之后,仗恃着父亲余荫,胡作非为。有一天吴良看到一位姿色出众的少妇,意图染指,打听到她是庄稼汉的新婚妻子。助纣为虐的管家就献计悄悄将庄稼汉害死,做成自杀的样子,掳走新妇,还在衙门上下大通关节,于是一桩命案草草了结。但宋慈将案子重新整理,拘捕吴良和管家治罪抵命,庄稼汉的冤情,终于平反,宋慈赢得当地民众的称赞,轰动一时。
宋慈著《洗冤集录》,开法医学先河,其中对毒理学也有许多贡献,记载了很多切合实用的解毒方与急救法。
cv小羽堇
木头写的《纳妾记》得到了许多书友的厚爱和大力支持,入选了“2007年度十大最佳原创小说”,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书友的大力支持,木头我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
木头我写的法医推理侦破小说,得到了绝大多数书友的肯定,我感到很欣慰,决定新书《刑名师爷》继续写推理侦破小说,以福尔摩斯、柯男、金田一等名侦探为榜样,争取把侦破故事写精彩,写出自己的风格来。
《刑名师爷》这部书,我准备写成像《名侦探柯南》一样的系列侦破故事。这一次在侦破手段方面,会与《纳妾记》有所不同,《纳妾记》主要是法医侦破,案件几乎都是开放式的,利用法医检验和刑侦手段侦破案件,这种侦破贴近现实,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案件都是靠这种方法侦破的。
但在《刑名师爷》这部书,各位书友会发现,主角侦破方法上会有变化,我会以法医尸检为基础,更多地加入逻辑推理,不少案件还会借鉴日本推理小说常见的“密室杀人”类型组织安排,主要目的是提高侦破小说的悬疑性和互动性。
目前,这还都只是木头的一些想法,能否到达这样的目的,木头心里还没底,但还是那句话:既然选择了写推理侦破小说,木头就会踏踏实实努力写好,争取写出精彩的侦破故事来。
至于女人,那是少不了的,要不然,侦破故事就会让人感到单调,不过,《刑名师爷》故事里涉及女人的情节,会比较明快清新,情节处理上会比较轻松,尽可能不写琼瑶阿姨的那一类哭剧。
关于女人的数量嘛,也不会太多,至少不会超过《纳妾记》,同时,也不会让主角轻易得到任何一个女子。木头现在知道了,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这是YY小说的至理名言。当然也不会久拖不决,讲究一个水到渠成才是上品。
我是最美的谎言
咳咳。。。很好看的样子可惜我没看过
我推荐点好看的给你吧很多虐心文哦~
以下排名不分先后。。绝对经典。。
1 和月折梨花 古代 寂月皎皎的我很喜欢这种风格。。文笔很不错。
。
2 倦寻芳 古代 还是寂月皎皎的。。这两本是一举成名作品。。
3 《祸国》 古代 里面我最喜欢的薛采死了。那个时候只觉得痛心
4
妃子血 古代 男主角就是个妖孽。狠心的很。。我很喜欢女主很震撼 的一篇文、
5《倾世皇妃》 古代 这个我还是没哭。。不过里面我最喜欢的连城死咯。古代。
6 《绾青丝》 穿越 这个是穿越的里面我最 喜欢云峥啊。。云峥是她的丈夫
7 丑女变美女. 穿越 是穿越。前面是喜的。后面女主为复仇而活。超级 震 撼 的一篇文。。。尤其大结局
8 甄嬛传 哎。。拍咯电视剧。我心目中皇帝,王爷的形象全毁咯
。
9 木槿花月锦绣 穿越 也好看。。是经典穿越。。大爱小段
10 《帝王业》 古代 男女主叫绝配属于并肩打天下的那种
11 《且试天下》 古代 战争宏大场面
12 《独步天下》 古代 清朝的和皇太极好看喜欢女主性格
13 《花千骨》 仙侠 虐死我了好看。是仙侠因为这本我看仙侠看的一发不可收拾
14 《华胥引》 半玄幻,。古代 唐七公子的。好看啊很多故事
15 《重紫》 仙侠 蜀客的。不说但是个人更喜欢
dragonp
其实宋慈这个人物,被搬上电视荧幕多次了,比如《大宋提刑官》、洗冤录、阴阳鉴等。这些电视剧中,宋慈断案如神,他自己研究了许多断案、验尸的方法,这些方法真实吗?有没有科学依据呢?宋慈真的有这么厉害吗?宋慈是我国南宋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著有《洗冤集录》。
在他开启自己的法医生涯前,其实只是个文人。他曾师从理学大师朱熹的得意门生吴稚、太学博士真德秀。到31岁时,宋慈考上进士,朝廷派他去做浙江鄞县县尉,然而适逢父亲生病,他决定放弃上任机会,在家侍奉父亲。
到了40岁,宋慈开始了自己的仕途,刚开始做的都是些起草、颁布文书类的事务,后来被调去幕府参预军事。一直到54岁那年,宋慈担任广东提点刑狱,才正式成为后人最熟知的角色——大宋提刑官,负责监察司法审判和监狱管理,会亲自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审断。
他在职期间,发现许多案件,特别是一些死亡案件,因为缺少证据或者证据来源不科学,使得无法准确理清曲直,给破案带来很多困难。为此,宋慈决心编撰书籍,系统介绍如何检验尸体、勘察现场、鉴定死伤原因等,以供提刑官更好地破案。
1247年,《洗冤集录》问世,这是世界上现存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并被沿用了600多年。这也是为什么世人称他为法医鼻祖。宋慈的拿手绝活就是验尸,通过验尸,他能准确断定人是怎么死的,有什么蹊跷的地方,从而逐渐发现破案线索。
可惜的是,宋慈本人到底审理过哪些案件,古书中并没有记载。电视剧《大宋提刑官》中的故事,大多都是虚构的。 不过《洗冤集录》的确记载了一些断案的技巧,法医界至今仍在使用: 辨认刀伤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 对溺死之人,辨认是生前入水还是杀死后入水; 对烧死尸体,辨认是被火烧死的,还是死后焚尸…… 这些验尸技巧,和现代医学上验尸时所用到的“生活反应”原理是完全一致的。
重点在于,《洗冤集录》一书中,关于各种死亡方式的检验要点太全面了,就连针灸死、牛马踩踏死、累震死、虎咬死都记载其中了。相较于当时的研究条件,宋慈能够研究的如此全面,完全就是开创之举。
总得说,宋慈的厉害,在于他,在前无古人的情况下,制定出了一系列有别于前人的科学化、规范化的勘验方式,并编著成了《洗冤集录》这一旷世名著,有了这部著作,后代的司法人员终于有了极其专业性的现场堪验技巧与方法可供参考,如此也极大降低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因宋慈的存在,也促使后代的司法人员逐渐重视对于案发现场的勘验,及对案发现场物证的获取,而这是最为难得的,也是宋慈留个后代司法界最为宝贵的财产。
Lin
豪门重生:法医娇妻别黑化
女主前世:妗白
女主重生:颜白
女主因救男主穿越:冉冉
妗白是一位优秀的法医,但她从来没有父爱和母爱,这是因为……她的父母的心是偏的,是偏到骨子里的。妗白的姐姐妗月,从小就有心脏病,需要得到匹配的心脏,不然20岁就会死亡。于是,妗白出生了。同样是亲生女儿,姐姐妗月倍受父母疼爱,要什么给什么,怕她磕着,而妗白从小到大都没有被抱过,妗白却总是觉得因为自己不够优秀不够乖,所以父母不喜欢自己,后来才知道,她是为了姐姐活的……妗白被关在精神病院好几年后,她又得知自己的男朋友颜世凉其实一直喜欢的是姐姐妗月。她被自己所爱的人亲手挖出了心脏,没有打麻醉药,而父母的目光一直担心着打了麻醉针的姐姐妗月。妗白死了,妗月得到合适的心脏,活了下来。
妗白重生,系统114复活了她,她成为了一名主播。意外的是,她重生成为了自己男朋友颜世凉的妹妹,同样不受人重视。她成为了『罂粟花』杀手,一个个的杀死精神病院的人,然后杀死前世的父母,再后来是姐姐妗月,当然还有颜世凉……
“主人,需要打开直播吗?”
“嗯,解剖小课堂要开课了~”一声甜甜的声音传来……
麦子还没熟
鼻祖,就是想前人所未想而启于后世,做前人所未做而惠于后人!你怎么不问问莱特兄弟的飞机在今天看来就是渣渣,为什么能成为飞机的鼻祖?!你怎么不问问特斯拉的交流电技术在今天来看也是渣渣,为什么能成为交流电鼻祖?!鼻祖,不在于树立行业的技术标杆,而在于开启行业的大门,为后来的人提供施展的平台!
易小科
宋慈被誉为世界法医学开山之祖,这肯定是有道理的
宋慈,字惠父,是我国古代出色的法医学家。建阳(今属福建)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卒于南宋理宗淳六年(1249年),享年六十四岁。早岁习儒,入仕后阅历十余任地方官,多负刑狱之责,总算广东经略安慰使。一生经案子数不胜数。
宋慈的代表作,是洗冤录逝世前两年(公元1247年)撰成并刊刻《洗冤集录》五卷。此书是其一生经验、思想的结晶,不仅是中国,也是国际第一部法医学专著。它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公元1602年的同类著作要早350多年。也许正是如此,宋慈才被誉为世界法医学之父
谢谢大家的阅读佛山zhihua
宋慈的厉害我们可能都是来自2005年上映的电视连续剧《大宋提刑官》由何冰主演的宋慈所了解到的,剧中的宋慈对死人的研究比对活人的研究都厉害,办案手法独特别具一格,故事紧张刺激,宋慈更是心思缜密。对待尸体更是手到擒来。其实真实的宋慈比电视剧中的还厉害。
宋慈其祖上为唐朝著名宰相宋璟,父亲宋巩曾任广州节度推官,就是掌管刑狱的官员,家境小康。宋慈从小受学于父,随后拜太学博士真德秀为师。1217年宋慈中乙科进士。从此走向仕途。之后多次担当幕僚,频繁调任,再军事方面也出主意。1245年,转任常州知州,议重修毗陵志,开始编辑洗冤录资料。最后掌管刑狱。1247年,年冬,撰成《洗冤集录》。1248年患病逝世于广州官寓,享年64岁。
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主要作品《洗冤集录》五卷,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广传国内外,对于医学的发展有重大贡献。
全书由检验总说、验伤、验尸、辨伤、检骨等53项内容所组成;并对犯罪、犯罪侦察、保辜等有关断案、法吏检验格式程序等,亦详加论述。本书内容丰富,见解精湛,虽间有论析欠当之处,但绝大部分内容源于实践经验,是中国较早、较完整的法医学专书。后世诸法医著作多以本书为蓝本,或加注释,或予以增补。
宋慈不泥师教的另一突出表现是对待尸体的态度,特别是能否暴露和检验尸体的隐秘部分。按照理学“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的教条,在检验尸体之时,都要把隐秘部分遮盖起来,以免“妄思”、“妄动”之嫌。宋慈出于检验的实际需要,一反当时的伦理观念和具体做法,彻底打破尸体检验的禁区。他告诫当检官员:切不可令人遮蔽隐秘处,所有孔窍,都必须“细验”,看其中是否插入针、刀等致命的异物。并特意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应抬到“光明平稳处”。如果死者是富家使女,还要把尸体抬到大路上进行检验,“令众人见,一避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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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证实录 / 比尔-巴斯 著 ]
书籍介绍:
走近真真切切的法医:法医鉴证实录
恐怕世界上没有哪个实验室和比尔o巴斯博士的实验室是相似的。他的实验室建在田纳西州的一个山坡上。在这里,没有陵墓和棺材的阻挡,尸体在空气中腐烂着,昆虫、细菌和鸟的参与加速了腐烂的过程。在这个"人体农场"实验室中,自然界发挥着自己的规律,尸体在很浅的坟墓中埋葬着,在水中淹没着,在混凝土下面隐藏着,在汽车的行李箱里锁着。这些尸体并不是谋杀案的被害者的,而是服务于科学研究的需要。
无与伦比i
2005年电视剧《大宋提刑官》上映,让大家重新认识了法医这个神秘职业,也让大家了解了历史上的法医鼻祖宋慈智破奇案的种种传奇故事。在剧中宋慈负责提点刑狱公事,断案如神,总能从尸体的细微之处,发现线索,推理出真实案情。
正如问题中所说的那样,宋慈是我国南宋时期著名的的法医学家,他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尤其在1247年宋慈著书《洗冤集录》五卷。
宋慈所著《洗冤集录》是我国第一部非常系统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上公认的最早、最全的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后期被翻译成多国文字,作为尸检理论依仗,由世界各国沿用了600多年,因此宋慈常被后代中外法医界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宋慈的父亲曾是节度使幕府掌管刑狱的官员,故宋慈出身刑狱世家。儿时宋慈受教于父亲,在10岁时宋慈师从理学大师朱熹的得意门生,建阳县学者吴稚,而后在1205年,宋慈进入京城太学,非常得当时太学博士真德秀的赏识,故宋慈成功拜真德秀为老师。在1217年,宋慈31岁时,宋慈成功过考上乙科进士,朝廷授他为浙江鄞县县尉,但是当时恰逢宋慈父亲重病,他只得暂时放弃上任的机会,回到老家侍奉父亲。
在1226年,宋慈40岁才重新开始了自己的仕途,任职江西省信丰县主簿,负责典颁起草、颁布文书类的事务。后来宋慈被调去幕府参预军事,参加平定闽中叛乱。宋慈因能力卓著,后期被频繁调职出任地方官,当时但凡宋慈所到之处,皆仁政爱民,一时之间佳誉鹊起。一直到1240年,宋慈得以调任广东提点刑狱,才正式开始处理刑狱案件。
宋慈在担任广东提点刑狱后,发现属下官员大多懒政,不履行刑狱查检职责,竟有拘押数年的案犯,依然被羁押未得到清理。宋慈立刻为属下官员制订办案规约,责令地方官员限期破案,对于一些重大案件,宋慈也都会亲自参与审断,仅仅8个月,就处理了羁押的200多个案犯。
宋慈在任职提点刑狱司期间,发现现存的许多案件,都因为缺少直接证据或者证据因为没有正统理论为依仗,导致难以服众,使得官员无法短期时间内,理清案件的曲直。为此,宋慈决心编撰书籍,来系统介绍如何检验尸体、勘察现场、鉴定死伤原因等,以供各个地方提刑官学习,来达到更好更快破案的目的,故他重修毗陵志,开始编辑洗冤录资料。最终在1247年,宋慈所著《洗冤集录》成功问世。
陆笑笑笑
我们提起宋慈,大家可能首先会想到电视剧《大宋提刑官》它让我们见识到了一个睿智、寻求真相的宋慈,也让我们认识到了这个古代杰出的法医鼻祖。作为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专家,宋慈也被后人称之为“法医学之父”。在他为官的数十载,审理了无数件大大小小的案件,为许多被冤枉的人沉冤昭雪。他所著的《洗冤集录》堪称是世界上的第一本法医学著作,而他本人,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早系统的归纳、创建并使用法医学理论的人,足以被称之为法医学鼻祖。更是成为当时和后世刑狱官员的必备之书,甚至被翻译为多种语言受到了国外法医的追捧。光从电视剧中大家可能无法全面的了解宋慈的成就所代表的意义我们下面详细的了解一下他写的这本书和他的生平。
宋慈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字惠父,建阳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其父宋巩,曾做过广州节度推官,作为官宦家庭出身的宋慈,从小就被父亲寄托着这个家族的理想。从他的名慈,字惠父就不难看出父亲对他的期望。所谓的慈惠父可以理解为:期望他将来成为一个恩德慈及百姓,贤名垂于青史的父母官。
一个人的人生观除了家庭之外,与他接受的教育也息息相关。年少时的宋慈拜朱熹的弟子吴稚为老师,自幼接受朱熹理学思想。青年时期进入太学,史籍称他“善辞令,据案执笔,动辄千言,”平日喜欢诸葛亮著作,常以“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自勉。正是在严格的家教跟理学思想的影响之下,才造就了宋慈这么一个为民伸冤的好官。
宁宗嘉定十年,宋慈中进士乙科,朝廷派他去浙江鄞县任尉官,因父丧而未赴任。到了宋理宗宝庆二年,宋慈出任江西信丰县主薄,从此正式踏上了仕宦生涯。当时的信丰县有着“水土恶弱,仕者非死即病”之称。特别是在宋慈即将到期离任的时候,信丰县隔壁的南安军出了事情,当时南安军辖下的三个峒寨发生叛变,最终在宋慈的协助之下,这场叛乱终于平息了。宋慈也如愿地离开了信丰县,前往更高的平台。
离开了信丰县的宋慈先后来到了福建的汀州、江南的常州。在汀州,宋慈看到了汀州百姓吃盐不易,向朝廷上书弃用福建沿海生产的盐,改用潮汕一带生产的盐。原本需要六个月才能运抵汀州的福盐,变成了潮盐之后,只需要三个月,大大节约了老百姓的用盐成本。
他先后曾担任县令、通判、提点刑狱官等职位,但究其一生都只当过这种小官,在史书上也几乎没有留下过对他的记载,我们如今对他生平的大部分了解都来自宋慈的墓志铭。
他在湖南担任提点刑狱官时,写下了这本《洗冤集录》,其中囊括了从春秋战国到南宋时期我国古代法医学理论的实践归纳和总结。从南宋到清朝,官府都将这本著作当作破案缉凶的宝典,其中所蕴含的先进生物学、化学、光学以及昆虫学知识,都使这个年代的人们受益匪浅。《洗冤集录》所诞生的时间之早,相比于西方最早出现的相类似的书籍还要更早三百五十余年。同时,宋慈的这本书也被翻译成十几种语言输送到英、美、日、德等国家,供他们研究古代中国人的传统智慧。
书中很多知识都是结合了好几门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很难想象在自然科学如此不发达的古代,他们是如何从实践中一步步总结出的这些结论。书中提到了一种检验皮下出血的方法,将被酒和醋浸湿的纸贴在皮肤上,片刻之后,就能看到皮下出血的痕迹逐渐显现。这个方法的原理是醋中的乙酸和血红蛋白发生反应,显现出暗褐色,而酒精的作用是增强皮肤投射性,也就是让你的皮肤变得更透明,更容易看到皮肤下的其他东西。还有对骨头受到的损伤的检测方法,把醋浇在尸体表面,然后用一把桐油伞挡住要查看的地方,迎着日光透过伞再看,便能清晰地在骨头上看见原本不易察觉的伤痕。因为桐油伞是由泡过桐油的纸做的,而且颜色大多也是红、褐、淡黄等。当阳光照射的时候,大部分光线被吸收,而紫外线和红外线射在了骨头表面,就会显现出伤痕。这其中所运用的其实也就是今天的医学中紫外线检验骨伤的基本原理。
除此之外,《洗冤集录》因为时代的局限性,当时科学发展的不完整性,以及人们对偶然事件的发生便推论为客观规律的错误导致其仍然有不少在今天看来明显是谬论的地方。例如对男女体内骨头差异的描述,书中称男人的骨头是白色的,而女人因为经血的影响,所以骨头是黑色的。还有的说一个人如果是上吊死的,那么他的脚下三尺的地方一定能挖出火炭。以及用生石灰灌入人的直肠可以救活溺水者。今天哪怕是稍微有点化学知识或者生物知识的人,都知道这些言论非常的荒唐。但是瑕不掩瑜,抛去时代的局限性导致的一部分错误结论,本书中仍然有许多至今都令人眼前一亮的科学方法,而且它更多的意义是在于引导了这种用证据和逻辑进行推导的断案形式和思维。
同时书中也批判了自古以来官场对案件审理的黑暗之处,不讲证据,不讲道理,屈打成招,颠倒黑白的强盗式判案屡见不鲜。本书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去引导官府人员如何在断案中保持基本的科学依据,让死者有话说,让活人不蒙冤,宋慈也因此当之无愧为世界法医学第一人。
快乐基因
武侠小说害人阿,国人一听开山鼻祖就觉得很牛,就跟武侠小说中的祖师爷一样。其实比较扯,创始人当然不一般,因为他提出了一个新思路,但是你要说他最牛,那就是扯淡了。后人慢慢积累才是进步的表现。不要守着祖宗成法。就跟现在很多中医粉老提黄帝内经一样。
韓_Y
宋慈,南宋理宗时期的人物,著作洗冤录,世界第一部法医学著作,比欧洲早了350年。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他根据死者的死亡状况,来断案,技术性很强,科学性强,
sab
暴君,我来自军情9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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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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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请采纳 谢了。
flyingskyyang
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建阳(今属福建南平地区)人,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是世界上所公认的法医学的鼻祖。他所写的《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第一本法医专著,直到现在这本书在法医学里也有着很高的参考价值。
法医,一个让人无比尊敬却又产生畏惧的职业。相比大家看到这个词脑海中就会浮现身穿手术服、操着解剖刀站在尸体前一丝不苟操作的情形。或许很多人都会认为法医学起源于西方,但却有很少人知道法医学其实起源于中国,而且是距今一千年的宋朝。它的鼻祖,便是大名鼎鼎的提刑官——宋慈。
宋慈一生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后担任四次高级刑法官,后来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也是「皆司皋事」,可见宋慈一生从事司法刑狱。长期的专业工作,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宋慈平反冤案无数,他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出自《洗冤集录》序),坚持「审之又审」,重视现场堪验,还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检妇人,无伤损处须看阴门,恐自此入刀于腹内”,如死者是富家女,把女尸抬到光明平稳处,“令众人见,以避嫌疑”。
作为朱熹的同乡和后学,宋慈受过理学的系统教育和长期熏陶。少年时受业于同邑人、“考亭(朱熹居住地,亦是其号)高第”吴稚。入太学后,又为当时着名理学家、朱熹再传弟子真德秀所赏识,遂师事之。中进士后又多年为官。按照常情,这样的人一定具有浓厚的理学唯心主义。然而宋慈在法医学理论上和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却是唯物主义倾向。在其传世名着中非但没有空洞的理学唯心主义的说教,而且大力提倡求实求真精神。程朱理学认为,“合天地万物而言,只是一个理”,而人心之体又体现了理或天理,“心之全体,湛然虚明,万理具足”,“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
这就是说,心中什么理都有,无须外求。如按此行事,根本不要了解外界现实情况,只要苦思冥索就可以了。而宋慈却反其道而行之。他把朱熹具有唯心主义倾向的“格物穷理”之说,变成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原则,不是向内心“穷理”,而是向实际求真。
宋慈卒于南宋理宗淳佑六年(1249年)广州经略安抚使的任所,享年64岁。宋理宗亲自为其书写墓门,凭吊宋慈功绩卓着的一生。后来宋慈的墓地迁至福建建阳市崇雒乡昌茂村西北。刘克庄在墓志铭中称他:“听讼清明,决事刚果,抚善良甚恩,临豪猾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闾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这一期间,宋慈在处理狱讼中,特别重视现场勘验。他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着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于逝世前两年(公元1247年)撰成并刊刻《洗冤集录》五卷。此书是其一生经验、思想的结晶,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着。它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公元1602年的同类着作要早350多年。
易欣雨。
笑面罗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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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幻之龙渊
简介:
狠心的父母将刚出生的婴孩抛弃在少林寺门口,方丈虚竹与婴孩投缘便收留其为关门弟子。婴孩一天天长大,而他的身世却始终是个解不开的谜团?他究竟是谁?他的父母为什么将他抛弃?
猫小沫满大街找大熊
2005年拍摄的《大宋提刑官》相信很多人都看过了,这是一部反应我国历史宋慈的古代剧,主要讲述的就是我国法医鼻祖宋慈的破案故事,让很多人都了解了历史上宋慈这个人。
宋慈,字惠父,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建阳(今属福建)人,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卒于南宋理宗淳六年(1249年),享年六十四岁。早岁习儒,入仕后经历十余任地方官,多负刑狱之责,终于广东经略安抚使。一生经案件数不胜数。逝世前两年(公元1247年)撰成并刊刻《洗冤集录》五卷。此书是其一生经验、思想的结晶,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它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公元1602年的同类著作要早350多年。他曾立下赫赫战功,他断案如神,被誉为世界法医学鼻祖,一部《洗冤集录》让他名垂青史!影响中国法律文化600年,他系统整理了中国传统医学成就和古代刑侦经验,为后世官员断案,指明了方向,他采用了哪些神奇的尸检手段?能让死人开口说话,他又拥有哪些独特的破案智慧,使冤情得以昭雪。
把证据的首要位置
南宋官府为探明案情真相,将证据摆在首要位置:“遇有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人命之案,须查获凶器;凶手定罪,须查获尸体;尸体检验,须查验到致命伤,否则不易结案,便为疑案。“大辟之狱,自检验始。”在“慎刑”的指导思想下,以有无犯罪事实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准则,而犯罪事实又必须以充足的证据作为根据,是所谓“旁求证左,或有伪也;直取证验,斯为实也”。
宋慈在书中一再强调以查找证据为目的的检验勘查工作当慎之又慎,举一例视之。由于致命伤的检验对加害人的定罪量刑关涉甚重,宋慈强调检验中定要仔细勘验,“凡伤处多,只指定一痕系要害致命”;倘若是聚众斗殴,“如死人身上有两痕,皆可致命,此两痕若是一人下手,则无害;若是两人,则一人偿命,一人不偿命,须是两痕内,斟酌得最重者为致命。”然而,如果两个人同时刺杀、同时打击,要定哪个对致命伤负主要责任,就比较困难了。想到这一层,宋慈的考虑才算是完备。
“牢狱用刑以求取口供”,中国传统社会向来重视口供的采集。但是不轻信口供在当时律法中亦有体现,即使罪犯招供,也要查出证据;反之,即使罪犯不招供,在物证确凿的情形下,亦可定罪判刑,一切须“据状断之”。
宋慈在法医学理论上和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却是唯物主义倾向。在对尸体的具体检验方面,即给死者诊断死因,技术性很强,在一定程度上难于为活人诊病。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必须具备深厚的医药学基础,把握许多科学知识和方法。儒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为弥补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药著作,把有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检验死伤的实际;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的经验,以防止“狱情之失”和“定验之误”。在多年的检验实践中,力求检验方法的多样性和科学性,在此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仅从流传至今的《洗冤集录》一书来看,其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全面,其精确度之高,都是前无古人的。这也是书中科技含量较高的、最精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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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杀手皇后) (穿越之特工弃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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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之所以被后世称为世界法医学开山鼻祖,以下三点原因不容忽视。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宋慈的著作《洗冤集录》是第一部以刑事案例的形式,系统阐述尸体检验的法医学专著。
据宋经略墓志铭记载宋慈一生任职基本都与刑狱诉讼相关,这样的经历使他积累了大量刑侦方面的经验。宋慈在其《洗冤集录》讲到“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告状切不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这些观点在当时是非常难得的。要知道在当时科技不发达的封建王朝刑事案件的侦测主要是靠知情人的口供和判案官员的逻辑推测。这种主观性的“臆断”判案方法不可避免的会造成很多冤假错案。
而《洗冤集录》对验尸的方法,注意事项,各种死亡方式的尸体状态都有详细的记载和研判方法。宋慈的这种强调检验,讲究证据的刑侦思想在当时是相当超前的,也是现代法医检验学的根本原则。
第二,年代久远。宋慈完成《洗冤集录》的南宋时期,对应世界当时的欧洲还处于黑暗的中世纪时期。在那个“女巫”“炼金术”横行的时期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刑事侦测体系。欧洲直到三百多年后才出现医生的报告这类法医检验学的专著。
第三,影响力大。《洗冤集录》自面世以来就被后世作为刑侦案件的重要参考。自清朝传入欧洲后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广为流传。上世纪前苏联的契利法珂夫教授将宋慈画像印于法医学史及法医检验的首页,将其尊为“法医学奠基人”。并且,直到现在《洗冤集录》也是法医检测学的阅读书目之一。
综合以上这些因素,宋慈被誉为世界法医学开山鼻祖也算是实至名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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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谈谈宋慈:
宋慈(1186-1249),字惠父,汉族,建阳(今属福建南平)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唐相宋璟后人,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南宋著名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一、宋慈之前的宋代法医学
法医学远在秦汉时已经萌芽,但长期以来一直是“个案”行为,五代时和凝父子始汇集史传所载平反冤狱等案件,著疑狱集三卷,以供司法官员参考,只是史料汇编,没有进行科学性研究。
随着宋代医药学的发展,对于人体器官的了解成为一种时代的需要,庆历五年(1045年)宋军平定欧(区)希范叛乱,在处死欧希范后进行解剖,派医生及画师观察并绘制人体器官的位置与形状,这就是著名的欧希范五脏图。
北宋末年泗州(今江苏盱眙西北)地方官在处死刑犯后也进行解剖,派医生和画师绘制内脏图,称存真图史称:“实有益于医家也。”这种原始的解剖学,为法医学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北宋前期,官员判案往往不重视证据,自宋神宗以后,官员大多重视依法判案,重视证据,各种类似的案例,有助于官员们判案时参考。史称:“王安石执政以后,士大夫颇垂意律令。”
两宋之际的赵仝编撰疑狱事类,当是分类纂集各种刑案,以便官员查检。南宋高宗时,郑克以疑狱集、疑狱事类两书“皆未详尽,因增广之”,起自春秋时郑国子产到宋朝的三百九十五事,纂为决(折)狱龟鉴二十卷(传世本为八卷),分为二十门,企图从中找出规律性,也为法医学提供了历代的案例。
在审理致死人命的案件中,验尸成为取证的重要手段,但是“重以仵作(验尸吏)之欺伪,吏胥之奸巧,虚幻变化。茫不可诘”。验尸的证据真伪完全操纵于胥吏之手,为消除这些弊端,宋孝宗时,两浙西路提点刑狱郑兴裔创制检验格目。
淳熙元年(1174年)五月颁行于全国,“吏不得行其奸”。检验格目分为初验尸格目、复验尸格目(三验及以上同复验),规定:“非理(非正常)致死者”,须经复验,然必须以棺木埋葬,“并不得烧化”,以备日后如有必要,则进行第三次及以上复验,如擅自火化,则“必有情弊”,要对有关官吏进行追究。
初、复验尸格目都必须填明“已死人痕损数,内致命因依,的系要害致命身死分明”,一式三份,一份留给死者所在州、县,一份给死者直系亲属,一份上报本路提点刑狱司。检验格目的颁布,为法医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但检验格目只有文字叙述,不便操作,因而湖南、广西两提点刑狱司已先后“刊印正背人形(图),随(检验)格目给下检验官司,令于伤损去处,依样朱红书画横斜曲直,仍于检验之时唱喝伤痕,令罪人同共观看所画图本,众无异词,然后著押”。
嘉泰四年(1204年),经江西提点刑狱徐似道奏请,诏颁刊印检验正背人形图于各路提点刑狱司,作为附件随检验格目一起发给检验官员使用,使检验尸体的进程更加规范化。而无名氏的法医学(或具有法医学知识)著作内恕录等多种亦已问世。
二、宋慈与《洗冤集录》
著名法医学家宋慈(1186—1249),曾任广东、江西、广西、湖南提点刑狱,积累了丰富的实际经验,“遂博采近世所传诸书,自内恕录以下凡数家,会而粹之,厘而正之,增以己见”(自序),撰法医学名著《洗冤集录》,于淳祐七年(1247年)刊行,是中国古代法医学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洗冤集录》对自杀与他杀、暴力死与非暴力死、机械性死亡及其原因、毒死、病死、受伤死等,都有比较科学的论断。如对于自缢和被勒死后假作自缢的区别是:“真自缢者,用绳索、帛之类系缚处,交至左右耳后,深紫色,眼合唇开……若被人打勒杀,假作自缢,则口眼开……痕迹浅淡……身上别有致命伤损去处。”
还对被人勒死的各种情况及不同的绳痕加以区别。又如区别溺水死亡与被打死后推入水中,自己“落水则手开,眼微开,肚皮微胀;投水则手握,眼合,腹内急胀”;“若被人殴打杀死,推在水内…其尸肉色带黄不白,口眼开,两手散…肚皮不胀,口、眼、耳、鼻无水沥流出,指爪罅缝并无沙泥,两不拳缩”。
又如“凡生前被火烧者,其尸口鼻内有烟灰,两手脚皆拳缩;若死后烧者”,“口内即无烟灰,若不烧着两肘骨及膝骨,手脚亦不拳缩”,等等,都是符合人的生理机能反应原理。
再如“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见,用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覆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见”。这是因为光线透过油绢等物时,吸收了部分影响观察的光线之故,符合现代光学原理,与现代法医学以紫外线检验骨伤,异曲同工。
《洗冤集录》中虽也有一些不科学的论述,但大多数论述符合科学原理,是世界法医学史上第一部专著,比西方同类著作早了三个半世纪。自南宋刻印以来,成为历代司法官员进行检验的指南,元至清虽有不少新的法医学著作,但无不以《洗冤集录》为蓝本。
自15世纪至20世纪初,先后被译成朝、日、法、英、德等文本,成为很多国家审理案件时参考及研究法医学的重要参考书。时至今日,《洗冤集录》仍然是一部很有价值的法医学文献。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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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者为王
1981年,美国译出一部中国宋代的著作,全名洗除错误——十三世纪的中国法医学,该书中国版本原名《洗冤集录》。从远古到十三世纪,西方没有人写出法医学著作,写出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的是一个中国人。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职务是法官,他是在法官任上写出此专著而成为法医学之父,他就是宋慈。
有人管法,追究死伤责任,就得有人行检伤验尸的事。中国古代刑侦勘检制度上承春秋。造纸和印刷术的发明,为保留和传播中华悠久文化,有同时期他国所不备的优势。宋慈家乡建阳是宋代三大出版中心之一,这为他集中国源远流长的勘检知识之大成,创造了极好的条件。宋慈能开创一条法医学大道,是中国古代文明发展之必然。
有一句谚语,“有证据证明的才是存在的” ,这可能是现代证据学中疑罪从无的原始描述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时代,一直奉行的是疑罪从有的潜规则,冤狱的产生就成为不可避免。虽然相关法律越来越完备,刑事诉讼机构的分工和制约也较为健全,制度上仍然杜绝不了冤狱,但技术上能够大大减少偏差,这中间一本里程碑式的著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是大宋提刑官宋慈写下的《洗冤集录》。
此书出版于宋淳祐七年(1247年),是世界上第一部完整的法医学著作,比意大利人图纳图·菲德利写出的医生的报告早了整整350年。相继被翻译成多国文字,至今仍然具有相当的指导作用和实用价值。是宋代官员对世界法医检验的杰出贡献,宋理宗看过此书以后,击节赞叹,下令全国颁行,办理刑案的官吏人手一册,《洗冤集录》成为当时和后世的法医检验指南。
宋慈(1186—1249)祖籍福建建阳,出身中等官宦家庭,师从朱熹考亭学派,是嘉定十年(1217)的中举进士。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工作中他一点也没有非礼勿视的儒家礼法,一点也没有唯心主义的思维方式,重事实讲证据,检验富家使女的尸体不仅不肯避人耳目,反而“扛出大路上,检验有无痕损,令众人见”,女性死者身上任何隐蔽之处都要细细检查,不放过任何可疑的蛛丝马迹。
宋慈制定了一整套验尸条文,例如规定检官要亲临现场,及时检验,分析死因,不得因尸体腐烂而避而远之,如果没有按照既定条文去做,要受到杖责的处罚。草菅人命,是宋慈最担忧和最痛恨的事情,他“讼清明,决事刚果听,抚善良甚恩,临豪滑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闾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霹雳手段,菩萨心肠,朱程理学熏陶下的儒家弟子,却不蹈传统的中庸之道,展现了令人诧异的辩证思维。
宋慈对大辟之罪就是砍头之罪,一向是“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他发表此书的初衷,来自“每念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一种忧心忡忡的使命感,使他无法安坐家中,他收集前人的经验,汇总自己的实践,终于写成了一部标准的法医学著作,让有关人员避免因为“差之毫厘”,因而“失之千里”,让百姓避免因为官吏检验失误,沦为待罪羔羊。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洗冤集录》救了多少无辜性命,虽然无法统计数据,但惩处一个真正的杀人犯,不让其逍遥法外、继续作恶,对普通百姓来说,是重于泰山,一个人连生命权都无法保证,又如何论及其他?在《洗冤集录》的序言中,提出了这样一种理念,即使“重以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洗冤禁暴,还无辜者以清白,是刑事诉讼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这种责任无法逃避,因为人命重于天。
《洗冤集录》中记录了一些刑事案例和检验手段,虽然有的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但当时的确是非常有效的检验手段,令人拍案叫绝。
在书中记载了一个晒镰刀的故事,一位男子被人杀死,浑身有伤十余处,都是镰刀斫伤。检官发现财物无损、衣物俱在,断定这是一桩仇杀案。经过调查探访,检官锁定了嫌疑犯。他让附近居民交出家中所有的镰刀,分别排列地上,总共有七八十张镰刀。当时正值盛夏,苍蝇聚集在其中一把镰刀上,停留不去,检官揪出了这把镰刀的主人。检官说,苍蝇嗜血,这把镰刀杀人后血腥气仍在,导致苍蝇聚集,而其他镰刀则无此状况,可以推断这把镰刀的主人曾经杀人的事实。在证据面前,杀人者低头认罪。
《洗冤集录》还记录了蒸骨验伤的方法,把一具尸骨洗净,用细麻绳串好,按次序摆放到竹席之上。挖出一个长5尺、宽3尺、深2尺的地窖,里面堆放柴炭,将地窖四壁烧红,除去炭火,泼入好酒二升、酸醋五升,乘着地窖里升起的热气,把尸骨抬放到地窖中,盖上草垫,大约一个时辰以后,取出尸骨,放在明亮处,迎着太阳撑开一把红油伞,进行尸骨的检验,“ 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路微荫,骨断处其接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荫,踪有损折乃死后痕”,死者生前的死因就在红油伞下展现,现代科学证明了红油伞吸收了阳光的部分射线,使当时的检官看到了他想看的事实。
《洗冤集录》汇集了不少前人的成果,如内恕录、折狱龟鉴、棠阴比事、检验法等(有的已经失传),集成为一套系统的法医学理论,为了防止检验经验不足导致的冤假错案,书中详细阐述了尸体检验的方法和指南,规定了验尸的格式和手段。全书分为5卷,7万字,主要包括检官的工作规范、尸伤的症状和检验、应急抢救措施等等,涉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众多领域,与现代法医学的范畴大致相同。
“凡检验,不可信凭行人。须令将酒醋洗净,仔细检视。如烧死,口内有灰;溺死,腹胀、内有水;以衣物或湿纸搭口鼻上死,即腹干胀;若被人勒死,项下绳索交过,手指甲或抓损;若自缢,即脑后分八字,索子不交,绳在喉下,舌出;喉上,舌不出”,这种专业常识,直到今天依然是有关人员必须牢记在心的东西。
书上记载的某些应急抢救方法,比如一个人吃下断肠草之类的毒药,可以给他灌下粪汁解毒,一个人呼吸停止,可以就地给他作人工呼吸等等,至今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在关键时刻能够起到救人一命的作用。宋慈在书中还介绍了一种刑侦手段,利用昆虫推测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显示了相当的破案水平。《洗冤集录》如同美丽的宋代青花磁器,折射出法律文明的辉煌历史,让后人感慨不已。
精炼平实的《洗冤集录》,化腐朽为神奇,演化出了很多不可思议的古代刑侦手段。在某种特定的状况下,一个男人是失足落水还是死后抛尸,取来他的头骨就能得到答案。将头骨弄干净,放在盆中,用热水从头顶浇灌,如果盆中有泥沙,证明落水时曾挣扎呼吸,泥沙进入五官内,又在热水的冲洗下进入盆底。如果盆中没有泥沙,往往是死后抛尸,因为被害人呼吸已停,气息已止,所以泥沙不入。
在某个已经火焚的现场,要找到杀人凶手曾经作案的证据,可以将被害人伏尸的地方打扫干净,先用酽米醋浇泼,然后用酒浇泼,土质地面上很快就会显现被害人流淌过的血迹。一个人死于意外还是他杀,在检官的抽死剥茧中会冲破重重迷雾,而《洗冤集录》就是检官手中的武器。
宋慈历任长汀县令、江西提点刑狱、湖南提点刑狱、广州经略安抚使等官职,为官清正,“公果以才业奋历中外,当事任,立勋绩,名为世卿者垂二十载,声望与辛(弃疾)、王二公相颉颃焉”,64岁死于广州经略安抚使的任所,宋理宗亲自为其书写墓门,凭吊宋慈功绩卓著的一生。
《洗冤集录》反复强调了作者的理念—以民命为重、人命重于天,促成了有关人员用证据说话、用证据量刑的行为方式,是《洗冤集录》留给后人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洗冤集录》时时提醒着人们,历史上曾经有一个兢兢业业的大宋提刑官,历史上曾经有一个重证据实的理性年代,即使七百多年过去了,人文大宋依然得到了世界的推崇。文明的力量是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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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法医学家,写下了我国乃至震惊亚欧的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其实让我们最初知道历史上有宋慈这个人是从两部电视剧开始的,一是欧阳震华的洗冤录,其二是何冰老师的《大宋提刑官》。刚开始看这两部剧的时候年纪还小,知道历史上有这个人,但是也只是将其当做电视剧来看的,而真正了解到了宋慈以及其《洗冤集录》却是在长大以后。《洗冤集录》在以后的几百年里成为法医的的学习用书,也是实际办案工作中的主要参考资料,也不断在历史的进程中,在实际的实践中不断发展,里面的法医学知识也一直在沿用,并传至了很多国家。
宋慈的人生经历及其求学之路
宋慈出生于福建建阳童游里,福建这个地方的印刷行业是十分发达的,也就不难想象出出生在这个地方的人一定都是好学之人,加上福建也是朱熹的故乡,朱熹也是少年好学,对经、史、子、集以及乐理、文学等多方面都颇有研究,除此之外,他还继承发展了二程的理学,提出“存天理,灭人欲”,后建立了考亭书院,授徒讲学,虽然朱熹和宋慈二人年纪相差比较大,但是宋慈却受到朱熹思想较大的影响。印刷行业发达加上是理学大师的故乡,少年宋慈也因此受到较大的影响,少年师从吴雉,吴雉恰好是朱熹的弟子,也就是说,宋慈自小就学习朱子的思想,以后为官的过程中也形成了一个比较好的价值观。
后宋慈进入太学学习,又遇到了自己的伯乐真德秀,他也是朱熹的再传弟子,后来宋慈参加科举考试,三十一岁中了进士。朱熹自小就师从朱熹的弟子,再传弟子,程朱理学对其影响是很深刻的。在以后的为官生涯中,他优秀的品质也是,他的清廉,他各个方面的人生观都受到理学的影响。
出仕为官,以民为本,洗冤开始
宋慈31岁才中进士,但是适逢其父去世,不得不丁忧守孝,所以他为官的时候已经是三十九岁了,也只是一个小主簿,但是在为官期间,就遭遇到了一场小骚乱,宋慈建议安抚政策,但是上级却没有接受他的建议“慈率义丁力战,破平高寨”但是他的上级魏大有出于嫉妒,弹劾宋慈,后宋慈又受到真德秀的举荐,恢复了官职,出任长汀知县,解决的长汀的盐政问题,得到百姓的赞许。后来的几年又出任邵武军通判等职位,到了嘉熙三年,开始出任广东提点刑狱,平反多起陈年旧案,八个月的时间审理死囚两百余人,惩恶扬善,第二年又出任了江西的提点刑狱,又解决掉了江西赣州的私盐问题。
宋慈出仕为官已经接近不惑之年,虽最初只是一个主簿,但是做到提点刑狱甚至更高的职位,已经算是大器晚成了,二十年的时间,一直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清廉为官,也是和自小受到儒学思想有很大的关系。
法医巨著——《洗冤集录》
宋慈为官二十年,担任江西,广东,广西,湖南四地的提点刑狱的职务,这个职务主要是处理这个地方的刑狱,诉讼,而要准确处理类似案件以免造成冤假错案的情况。这样就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而这些地方的官员贪污腐化成风,奸猾狡诈,宋慈在此破案也是很吃力,八个月处理两百余起旧案,而为了案件的公正性就要实地考察,搜集证据,但是在古代参加这项工作的一般都是杂役,地位不高,而实际的官员却因为嫌烦,嫌累,坐等杂役的勘查结果,杂役考察完之后,整理成文发给负责的官员。杂役干这项工作是十分不专业的,没有专业人士的现场确认,这样对于受害者也是极其不公平的。
宋慈在《洗冤集录》中写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一切关乎到性命的案情最重要的还是在于检验,不能有任何的懈怠之心,所以宋慈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研习钻研历代狱案类的书籍,编纂出一部《洗冤集录》。
在《洗冤集录》中,宋慈提出要认真检验,凡是检验不出受害人的要害的,涉事官员要受到惩罚,并阐述了关于勘验尸体的重要原则。造成冤狱的原因之一便是官员不重视尸体的查验而敷衍了事。检验的过程中要重视细节,注重人死亡的特征。
在洗冤集录.疑难杂说中说明了要怎样辨别是上吊自杀还是先勒死而制造出的假象,是不小心落水溺死还是被人强行推进水里淹死的,是死前被打伤还是被打死的,并且还附上例子,说明怎样的辨别“昔有甲乙同行,乙有随身衣物,而甲欲谋取之,甲呼乙行路,至溪河,欲度中流。甲执乙,就水而死,是无痕也?何以验之。先验其尸瘦劣,大小十指甲,各黑黯色,指甲及鼻孔各有泥沙,胸前赤色,口唇青斑,腹肚胀,此乃乙劣而为,甲之所执于水,而致死也。当究甲之原情,须有赃证,以观之验,万无一失”这个例子就完整写出了被溺死的人所具有的特征。除此之外还有验骨等各种的验尸方法。
洗冤录不仅指出了官员要认证负责的态度的重要性,若为官办案只会敷衍了事,就会办成冤假错案。毕竟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结语
它的问世之后,为以后的疑难案件提供了方法与经验,便于办案的工作更加容易方便开展,为后人提供了更多的破案经验,后世又以此为蓝本,加上最新的办案经验不断加以创新和发展,但是很多的案件法医从书都是以《洗冤集录》为基础的。从南宋一直到晚清,不断以此著作加以增补校勘进行完善,成为一部世界公认的法医学专著,它不仅在中国影响深远,甚至为世界的法医学研究提供了经验。
1392年它传到了朝鲜,后又传到了日本和欧洲国家,为他们的法医检验提供了经验,足以证明它的实用性以及先进性。洗冤录也成为当时代表法医学专著的最高成就。
青果
宋慈,大宋提刑官。南宋著名的法医学家,也是世界上公认的法医学鼻祖。世界也普通认为是宋慈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就是这些荣誉放在宋慈身上,你觉得宋慈厉不厉害呢?
估计很多人对于宋慈还不是很了解,其实自己一开始也不是很了解,记得小时候看过欧阳震华演的洗冤录之后,然后才知道有宋慈这个人,后来又看了《大宋提刑官》更加对宋慈很崇拜了。
宋慈对于法医学这一领域的贡献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宋慈所编写的洗冤录集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专著,也正是因为这一著作宋慈才被世界认定为法医鼻祖。宋慈的洗冤录集比同类的著作要早了350年,而在这一著作里面宋慈详细的记述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勘查现 场、鉴定死伤原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现象、各种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等十分广泛的内容,对初检、复检、妇、儿尸体的检验,对伤亡原因的鉴别等都有详细论述,后世很多验尸的方法都是根据宋慈洗冤录集里面所记载的。所以说宋慈在法医学上的贡献无人可比,洗冤录集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全面,其精确度之高,都是前无古人的。
可以说后世对于案件的处理,证据对于案件的重要性,还有良吏的重要性等等这些都是宋慈首先提出来的。如果没有宋慈的话那么后世在法医学这一领域估计还停留在数百年前。
宋慈本人的魅力也是很大的,宋慈一生为官清廉,可以说宋慈破获的案件在历史上也是无人可比的,就说宋慈在四任提刑官期间:广东、江西、广西、湖南。在广东八个月,处理了两百多起积累的案件,很多都是好多年了而且还是死刑案,平均一天一件案子,包青天都很难做到吧。而宋慈正是因为对法医鉴定的经验,才让他破获案件如此之快。
宋慈也是被世界称为“法医学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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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所著《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专著。
学术内容
一、证据的首要位置
南宋官府为探明案情真相,将证据摆在首要位置:“遇有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人命之案,须查获凶器;凶手定罪,须查获尸体;尸体检验,须查验到致命伤,否则不易结案,便为疑案。“大辟之狱,自检验始。”在“慎刑”的指导思想下,以有无犯罪事实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准则,而犯罪事实又必须以充足的证据作为根据,是所谓“旁求证左,或有伪也;直取证验,斯为实也”。
宋慈在书中一再强调以查找证据为目的的检验勘查工作当慎之又慎,举一例视之。由于致命伤的检验对加害人的定罪量刑关涉甚重,宋慈强调检验中定要仔细勘验,“凡伤处多,只指定一痕系要害致命”;倘若是聚众斗殴,“如死人身上有两痕,皆可致命,此两痕若是一人下手,则无害;若是两人,则一人偿命,一人不偿命,须是两痕内,斟酌得最重者为致命。”然而,如果两个人同时刺杀、同时打击,要定哪个对致命伤负主要责任,就比较困难了。想到这一层,宋慈的考虑才算是完备。
“牢狱用刑以求取口供”,中国传统社会向来重视口供的采集。口供固然重要,但这种获得口供的非法手段早就被世人唾弃,更何况“证以人或容伪焉”,宋慈认为须“多方体访,务令参会归一,切不可凭一二人口说,便以为信”,且“告状者切不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这一方面是因为“证以物必得实焉”,另一方面是不能听从一面之词,以防其中有弊。
不轻信口供在当时律法中亦有体现,即使罪犯招供,也要查出证据;反之,即使罪犯不招供,在物证确凿的情形下,亦可定罪判刑,一切须“据状断之”。
时间不可能穿越到过去,案情不可能“情景再现”,故所谓的“真相”并不能得到百分之百的还原,但是检验勘察,事关人命,必须将事后检验之事充分做到位,使之不断接近百分之百的真实,还事实以真相。
二、良吏的重要性
如何将检验之事做得充分、到位呢?除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外,宋慈认为主要取决于为官者。“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这是当时统治阶级一直坚守的执政信念。他给今人的启示是:相对于程序规则和证据规则而言,司法的组织规则更重要。法官不良,再好的程序和实体法有什么用呢?
法令是如何谨慎的呢?宋慈在书中提及诸多,此处挑选几点言之。
其一,差文官。由于武官“更历未深”,若再碰上“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将会使案件变得模糊不清、扑朔迷离,从而难以查究。“如边远小县”,实在缺文官,“复检官权差识字武官”。
其二,事必躬亲,不得专任吏胥。北宋时期太宗曾对宰相说:“颇闻台中鞫狱,御史多不躬亲,垂帘雍容,以自尊大。鞫按之任,委在胥吏,求无冤滥,岂可得也?”宋慈在条令中亦称“不亲临视”者,当“以违制论”。事必躬亲要求检验官必须仔细审察、判别、监督,以防发生误验、漏验之事及仵作、吏胥作弊等,而非仅仅在场遥遥相望,甚至“掩鼻而不屑”。“事必躬亲”就是司法亲历性的古代版本。
其三,“诸验复之类应差官者,差无亲嫌干之人”,这规定了为官者的回避制度。“大狱讼者,所以平曲直,雪冤枉也。若有财者胜,无财者负,有援者伸,无援者屈,豪强得志,贫弱衔冤,岂国家之福耶?愚愿士大夫司听断者,持平如衡,事事至公如鉴,天下何患不太平?此句反映宋慈的稳定思想,事事至公,则天下稳定。
另外,律法规定官员三年一易,且不可在家乡任职,这对于防止司法活动中亲嫌、故旧、仇隙关系的干扰起到了很好的防范作用。
宋慈反复强调检验案件,事关人命,“当是任者,切以究之”!他在书中写道,检验官在接到检验公文之后,为防止奸欺,切“不可接见在近官员、秀才、僧道”,因为这些官员、秀才、僧道等在地方上有一定势力,上能通官府,下能聚集民众,一旦参与颠倒案情之事,将对探明案情真相极为不利。
除了对尸、伤及现场进行认真仔细的勘验,检验官要重视对现场周围以及相关人员的调查和访问,只有把各方因素综合思量之后,方能获取正确而有效的证据,以使得自己的检验结果得到印证,探明案件真相。
要成为一个合格、出色的检验官,宋慈认为至少要有两个绝招:一为尸、伤等检验的技术,二为综合素质的考量。且后者更为要紧。
宋慈“博采近世所传诸书”,“会儿粹之,厘而正之”,加上多年实践经验,“增以己见”,终写成《洗冤集录》。他四任提点刑狱司,以身作则,慎重狱事,正如其所言,他真正做到了“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宋慈提出了一个合格法官的普世标准—洗冤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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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我们是否还记得那部相当出彩的电视剧《大宋提刑官》,是否还记得起剧中烧掉《洗冤集录》时宋慈的无奈,是否还记得我们看过之后的感受?
在这(《大宋提刑官》)剧中,命案错综复杂、疑团重重,宋家父子审案断狱可谓是悉心翼翼、探知真相,以不冤枉无辜作为要旨。宋家父子两代推官的不懈追踪着蛛丝马迹,使得一个个疑案都水落石出、真相显见。断狱达到无冤也并非易事。想想宋慈的父亲宋老推官一生断案无数,三十年来也不曾出现过一件冤案,谁知自己年过花甲了却马失前蹄,原因在于检验勘察有错而误入歧途导致铸成一起误判错杀命案。依照常理而言,宋老推官有着昔日断案之辉煌,人们也许会宽宥他那仅有的一次差失;然让蒙冤者赴死,既悖离天职又违背良知。使得老推官终究不肯原谅自己,哪怕自己仅仅依次错误而甘愿以死谢罪。也就这样的一件事情,给宋慈留下的也不仅仅是悲痛,也让他心底里面深深地刻下了“司法决不能有冤”的烙印;是呀,这也是老推官用生命给自己儿子打下的心灵印记。
随着(《大宋提刑官》)剧情的发展,当宋慈真正成为了提刑的断狱推官时,审起案件来慎之又慎,每每遇到人命关天的案件都仿佛觉得父亲站立其身后,时刻给予警醒自己要记住人命关天、切莫大意。抑或,但凡是身处这个世俗世界,而非真空的净洁环境;宋慈也难于畅意地游走这盘根错节的官场,在查案过程中得罪权势落得个身陷囹圄。即便如此,宋慈面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老岳父的软硬兼施,却依然能够怀着一棵滚烫的纯正良知以及永远挺直的脊梁,最后整件事情还是以法律的取胜而告终的。由此可见,宋慈查案是认案不认人的,是以洗冤涤屈及伸张正义为己任。整个剧情让我们可以知道或明白,宋慈对每件命案都能够说明其前因后果,弄清来龙去脉并做到了证据环环相套、丝丝入扣;在自己经手的几百起案件里,都能激浊扬清,即使被诬身陷监狱中,仍能以办案无冤来宽慰自己。
那首主题词满江红·狂风沙写的令人印象深刻,很多人讨论这首词的,或长篇大论,或寥寥数语,各抒己见。我觉得这首词就是在用朦胧的词语表达朦胧的感情,很多感情或感觉是无法用言语词语表达清楚的,对着首词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理解,就像那句名言的说的: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附:千古悠悠,有多少冤魂嗟叹。
空怅望,人寰无限,丛生哀怨。
气血蝇虫笑苍天,孤帆叠影锁白链。
残月升,骤起烈烈风,尽吹散。
滂沱雨,无底涧。
涉激流,登彼岸。
奋力拨云间,消的雾患。
社稷安抚臣子心,长驱鬼魅不休战。
看斜阳,照大地阡陌,从头转。
但是我们在品读历史的时候,就会发现宋慈的人生并非完全剧中的所描绘的样子,真实的是什么样子呢?下面就让我们来说说历史中的他——中国历史上断案高手、法医界鼻祖。
大家可能想象不到,他的祖上是唐朝著名的宰相宋璟。其父宋巩曾任广州节度推官(节度使幕府掌管刑狱的官员),家境小康。宋慈从小受学于父,对刑狱方敏便颇有了解。10岁时从学建阳县学者、朱熹的高弟吴稚,并得到吴稚的同窗黄干、李方子等名人指教。他重视实践,力求真知。南宋时期,他进京入太学,深得太学博士真德秀的赏识,于是拜其为师。因一些缘故,他最终嘉定十年(1217年)才开始走上仕途。南宋时期的赣闽地区,民贫、地狭、人稠,人民处水深火热中,民反和兵乱频频发生。安抚使郑性之慕其有拨乱反治才,延入幕府参预军事。刘克庄饯别宋慈时写下满江红·送宋惠父入江西幕一词。当时,江西南部三峒里少数民族发生变乱,赣南数百里地方都很混乱,刘克庄在词中不仅希望宋慈尽快平定叛乱,好快点回家。也劝友人不要残酷镇压起义的峒民,而应采取招安的措施,需要妥善处理好这件事,宋慈听后当场允诺。
后来宋慈参与了平定“三峒贼”的战役。他先赈济六堡饥民,又率兵三百大破石门寨,俘获敌酋,因战功卓著而“特授舍人”。任期届满,江西提点刑狱使叶宰聘宋慈为幕僚。
不久,在真德秀推荐下,宋慈又进入福建路招捕使陈韡幕府,参加平定闽中叛乱。宋慈“提孤军从竹洲进,且行且战三百余里”,就连久经锋镝的主帅也对他刮目相看,称赞他“忠勇过武将矣”。在军事谋划方面也多咨访于宋慈。
因得到陈赏识,绍定四年(1231年),宋慈被任命为长汀知县。宋慈得任长汀县令。县境百姓苦于盐价高昂,从海口溯闽江,盐运至长汀,要隔年才能运到。他莅任之初,改从潮洲沿韩江、汀江而至长汀,往返仅3月,大大节省运费。官府将盐廉价出售,百姓无不讴歌载道。
宋慈恰恰不是文将,而是武将。宋慈在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为官清廉,生活朴实,一生无其他嗜好,惟爱收藏异书名帖,喜金石刻。晚年更加谦虚谨慎,爱惜人才,虽是后生晚辈,凡有一技之长,皆提拔引荐。他年老有病在身,一切公务,犹亲自审察,一丝不苟,慎之又慎。
宋慈在法医学理论上和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却是唯物主义倾向。在对尸体的具体检验方面,即给死者诊断死因,技术性很强,在一定程度上难于为活人诊病。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必须具备深厚的医药学基础,把握许多科学知识和方法。儒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为弥补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药著作,把有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检验死伤的实际;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的经验,以防止“狱情之失”和“定验之误”。在多年的检验实践中,力求检验方法的多样性和科学性,在此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仅从流传至今的《洗冤集录》一书来看,其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全面,其精确度之高,都是前无古人的。这也是书中科技含量较高的、最精彩的内容。
所以宋慈文而勇武,兼有谋略,由主簿而知县、知州,多所历练,所以清人陆心源作宋史翼将宋慈列入循吏传,并将其与辛弃疾媲美。而且法律自古就是用来惩恶扬善,断狱也应洗冤禁暴。宋慈不但做到了,而且根据自己办案经验编写出法医检验专著《洗冤集录》,成了流芳千秋的不朽经典,也成为了传承为现代刑侦法医坊间的必读之书了。时至今日,我们的现代刑事诉讼理念中,保障无辜的价值居于了首要地位,无罪推定原则为无冤提供了基础性保障。那么,无冤止于至公,乃断狱之大道;“无冤”有时被描述为现代司法追求的目标,意义也就在于我们永远不能至却不弃地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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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谨点说,宋是中外法医界公认的“世界法医学鼻祖”,而非法医鼻祖。至于宋慈为何会得到世界法医界的认可,主要是因为一本著作,即《洗冤集录》。宋慈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他不但是个一心为民的好官,而且还是闻名世界的法医学鼻祖。他通过验尸,审理了很多疑难案件。
宋慈是怎么走上法医道路的?南宋开启元年,他进京入太学,嘉定十年高中乙科进士,到了宝庆二年真正的走上仕途,担任信丰县主簿,之后经历多个官职诸如知县,通判,最后担任提点刑狱。
宋慈在担任提点刑狱官那段时日,破案无数,也正是由于他参与破案,使得他为他自己的创作的著作“洗冤录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而宋族的人生历程,也正是在一开始沿着他父亲所期望的方向走,他在当时的理学大师朱熹的弟子吴志伟老师接受朱熹的理学思想,青年时期进入太学,当时的人就称赞他善辞令,据案执笔,动辄千言。
宋朝宁宗嘉定十年,宋慈中了进士朝廷派他去浙江做官,一开始因为父丧在家守孝,后来首校完毕,他出任江西信丰县主簿,从此正式踏上了自己的仕途。
宋慈认为断案最重要的是证据,而证据则要求官员到现场去验尸,明确了责任机制。其次是规范检验流程,制定一套详细的检验流程,对现场怎么保护,各种死法的尸体勘验,验尸文书怎么填都有了明确的说明。
宋慈的经典案例在《洗冤集录》中,其实有很多有违科学常识,错漏,以偏概全的地方。
“滴骨辨亲”,就是最典型的以偏概全的例子。或许,有的人的血液真的能渗入自己至亲的骨头,但是人死后,骨头会发生腐化,骨头表面形成了细小裂缝,任何人血液都可能会渗入骨缝中。所以“滴骨辨亲”显然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还比如,宋慈说自杀上吊的人,在尸体脚下挖一个三尺深的坑,应该能够挖到火炭。要找到了火炭,就能肯定这个人是真的是上吊死。这个结论其实源自宋慈的家乡,也就是现在福建北部的一种风俗。宋慈把这种地域性风俗当作全国性的风俗,这就属于典型的以偏概全了。
又比如在《洗冤集录》中,宋慈记载
“男子骨白,妇人骨黑”,“左右肋骨,男子各十二条,妇人各十四条”,“男子骷髅头骨到耳后有八块骨头,女人只有六块,但蔡州(今湖北枣阳)人却有九块”,
这也属于典型的没有科学依据。
或许,当时真的有部分湖北枣阳人的头骨数量如宋慈所述那样,但即便真的有,那肯定也只是少数枣阳人的家族遗传现象,不可能所有枣阳人都是如此。
否则拿到现在来看,枣阳人就属于遗传进化变异,应该要生殖隔离的一群人了。
宋慈到底有多厉害?宋慈和《洗冤集录》对法医鉴定状况,做出了系统性的矫正和指导,并影响了后世几百年。
南宋中后期,腐败横行,刑狱制度更是黑暗且混乱。宋慈正是见到当时州县掌管刑狱的长官遇事不出门,碰到案子就让手下的小吏去现场勘验,而这些小吏大都没读过书,本身也没啥理想,一心只想捞钱,把黑的说成白的,几乎不负责的现状后,提出了规范性的法医工作流程,极大地减少了冤案、错案的发生。
另外,宋慈在《洗冤集录》一书中,还再三的强调,刑狱一定要重证据,当时掌管刑狱的法官审案时,不重视证据,主要靠刑讯逼供,动不动就是打人一百板子,有时竟然把人活活打死。根本没有用心审案。所以宋慈便提出,审案一定要有证据,小吏做现场检验流程时,必须要如何如何,如怎么保护现场的证据,官员要如何如何,如必须要到现场勘察情况,做到透明、规范、责任制。谁出错,就追究谁的责任。
宋慈制定的这套刑事工作流程,责任追究制度,其实就是现在的刑事案件办案的规范化流程。八百年前的人就能有如此科学工作的思维,着实是了不起。
总结:宋慈的厉害之处在于,他不仅在《洗冤集录》中,归纳了当时对法医学技术层面的指导,还制定了当时刑狱工作、乃至后世元明清三朝的刑狱工作制度。因此尽管这本书在内容上有很多谬误,但仍然当得起“开辟了法医学这个学科”、“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这种超级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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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中,如果说法医宋慈是法医的鼻祖,那是毫无夸张的。法医宋慈到底有多厉害呢?下面通过其人、其书来说说。
其人宋慈(1186-1249年)字惠父,宋建阳(今福建省建阳县)童游里人。曾任广东、湖南省提点刑狱官(掌管刑法狱讼的官吏)。宋慈少年时受业于同“考亭高第”吴稚的门下,受朱熹的考亭学派(又称闽学)影响很深。宋丁宗嘉定十年(1217年)中乙科进士,即除浙江鄞县尉,但未赴任而父丧,丁忧于家中。
宋理宗宝庆(1225-1227年)中,才出任江西信丰县主簿,正式开始了他的仕宦生活。此后,他先后任过福建长汀知县、邵武军通判摄郡、南剑州通判、司农丞知赣州、提点广东刑狱,知常州军事、除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进宝谟阁奉使四路(皆司臬事)、拔直焕阁知广州、广东经略按抚使等职。
宋慈一生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之中,有许多时间是与刑狱方面有关的。尤其是他对待刑狱问题上的审谨态度和求实精神。还在他提刑湖南作洗冤集录·序时就说明,他已经“四叨臬寄”,四度任法官了。以后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也是“皆司臬事”。因此,他在听讼理刑当中,能实事求是,果断刚直“以民命为重”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
宋慈认为,狱事中最严重的莫过于定大辟(杀头)之罪,定此大罪的根据是在于弄清初发的案情;要真正搞清初发的案情,最重要的又莫过于对被害者原尸的检验。因此,委派什么人来理刑办案,实在是一件需要慎之又慎的事情。对于当时许多官员的轻率不负责任的态度,以及一些州县往往将关系到人命大事的案件交付给一些新入选的、毫无实际经验的官员和一些武职官员去处理,宋慈都是反对的。他认为,这些人很容易受仵作和胥史的欺蒙,弄得黑白颠倒、是非莫辨。他说:“近年来,州县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选,更历未深,骤然尝试,重以仵作之欺伪,胥史之奸巧,虚幻变化,茫不可诘。纵有敏者,一心两目,亦无所用其智,而况遥望而忽视,掩鼻而不屑者哉。”
宋慈本人,对于决狱理刑,一向都是十分认真的,从来不放轻忽怠慢。对于下面所呈报给他审批的结案和判决呈文,如若发现有伪、错,他必定立即驳下重新审理。遇到一时疑信未决、是非难定的案情,他总是要反复深思,唯恐布什么错漏成疏忽之处。他从不在疑窦尚未解决之前就匆匆下结论,使死者蒙受不白之冤。针对当时一些没有实际经验的司法官员往往造成错案、冤案的情况,宋慈采撷前人著作如内恕录、折狱龟鉴等书中的有关记载,参以自己的实际经验,编辑成书,用以指导狱事的检验。他宣称自己辑撰书的目的就是“洗冤泽物”,如同医者是为了“起死回生”的目的一样,医者如能洞彻脉络表里,就能达到起死回生的目的;刑者只有通晓检验知识,才能收到洗冤泽物的效果。
正因为宋慈对狱事能够采取“审之又审”的严肃认真态度,能够平反一些冤、错案件,所以作为一个法官,他的名声一直是非常好的。宋慈奉命提点广东刑狱之前,那里的官史“多不奉法,有留狱数年未详覆者。”一般说来,在那种时代难决疑狱的出现,主要的不外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主管官员的昏庸糊涂和办事官吏的不负责任,没有去把案情弄清,天长日久,拖成疑狱;另一个便是地方豪猾的不法刁难,或讼狱的人凭借势力和某种“背景”,人为地制造疑似难明难断的案件。宋慈能在很短时间内,便大刀阔斧地决辟囚二百余,解决了一大批疑案、积案,可见他办事严肃认真,而且是很有一点不畏豪猾权贵、决事果断的精神的。
其书《洗冤集录》是我国早期比较完整的法医检验专著。宋代的宋慈写于淳祐七年(1247年),欧洲到十六世纪才有法医学,比中国晚300多年。《洗冤集录》是他收集当时和以前有关法医检验的实践经验,加以综合、校正,再结合本人四任司法官吏的心得在六十二岁时写成。《洗冤集录》在我国法医学发展史上有着重大影响。宋代迄清代数百年来一直被奉为法医检验的经典。曾被译成荷兰、英、法、德等国文字,传入各国。
《洗冤集录》对法医检验上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一些主要死、伤现象,例如暴力死与非暴力死,自杀与他杀,生前伤与死后伤,真伤与假伤,尸体现象(尸冷、尸斑、尸僵、腐败),机械性损伤(钝器伤、锐器伤、压伤、坠落等),机械性窒息(缢死、绞死、扼死、掩捂死、溺死等),高低温的作用(烧死、烫死、冻死等),雷击,中毒,急死,以至尸干化,等等,都已经有了不同程度地触及和探讨。其中所述大部分是有价值的,且有不少是符合近代法医学原理的。如自缢中陈述:活套头,死套头,脚到地并膝跪地,都可死。被打勒死假作自缢中通过对尸体伤口的颜色、状态对比:有死后被人用绳索系扎手脚及项下等处,因为此人已死,血气不行,其痕无血荫,虽被系缚深入皮,无青紫赤色,但只是白痕。溺死内讲明:如果尸体面色微赤,口鼻内有泥水沫,肚内有水,腹肚微胀,那么这是真溺水身死。如果人发生疾病身死,被人抛掉在水力,即口鼻无水沫,肚内无水,不胀.....。验火焚辨生前死后中陈述:凡是生前被火烧死的人,其尸口鼻内有烟灰,两手脚皆拳缩(原因是人未死前被火烧死的,口开气脉往来,所以呼吸烟灰入口鼻内)。如果死后被火烧者,其尸虽然手脚拳缩,但口内无烟灰。若不烧着两肘骨及膝骨,手脚也不是拳缩的等。远在七百多年前,处于唯心主义理学猖獗的南宋时代,宋慈作为一名封建官吏,却能认识到“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的道理,把实地检验作为正确判断案情的重要条件,并为搜集整理法医资料而付出了毕生的精力,把法医检验提到一个崭新的高度,应当说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当然,《洗冤集录》和其他文化遗产一样,也有它的历史局限性。由于时代和技术条件的限制,不仅内容比较粗糙和原始,而且其中还有许多不符合科学的记述。如验骨中说:“人有365节,按一年365日。”又说:“男子骨白,妇人骨黑。”“髑髅骨:男子自顶及耳并脑后共8片(蔡州人有9片)......”自缢中甚至说:“若真自缢,开掘所缢脚下穴三尺以来,究得火炭,方是。”等等。诸如此类都是错误的,属糟粕,是必须加以扬弃的。
宋慈与他的书确确实实成了古代历代刑官实行检验的指南,他的影响决不限于我国,而是及于世界许多国。宋慈的《洗冤集录》不仅是中国法医史上第一部专著,也是世界上法医史上的第一部。当有关他的刊物问世及在中国社会广泛流传之时,世界各国的法医学正处于蒙昧时代。截止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的资料说明,宋慈及其书在世界各国法医学界所重视。所以说,宋慈是法医鼻祖;《洗冤集录》是世界最古老的法医名著。
果果不冻
严谨点说,宋慈是中外法医界公认的“世界法医学鼻祖”,而非法医鼻祖。
至于宋慈为何会得到世界法医界的认可,主要是因为一本著作,即《洗冤集录》。
嘉熙四年(1240年),宋慈在担任江西提点刑狱使时,发现所属官员多不履行处理各州县案件之责,有积压数年的案件,都未能理清曲直,而诸多已判案件,虽已解案,但却存在着证据不足、证据错乱等种种问题,更有甚者些许已判案件还是明摆着的冤假错案。鉴于此,宋慈在任期间,虽责令所属官员限期完成积压案件的处理,及冤假错案的重新审理工作,但收效甚微。而后,宋慈在提点刑狱任上数年,他逐渐认识到“每狱情之失,多起于发源之差;定验之误,皆源于历试之浅”,冤假错案的发生多起于最开始的小失误,而之所以定验会出错,多数是定验小吏不懂得如何去检验。
如此,为了让日后这类因定验出错而出现冤案的事情的发生,宋慈于淳佑五年(1245年)开始着手编辑洗冤录资料,二年后,《洗冤集录》成。在《洗冤集录》的开头,宋慈这样说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他告诫从事刑法狱讼的司法人员一定要严肃对待自己所经手的任何一件案件,因为一旦他们出错,哪怕是一点小错,都有可能让一个无辜的人枉死,所以司法人员在检验的过程中一定要“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由上可知,宋慈编写《洗冤集录》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合格的检验人员,从而在源头上掐断冤假错案的发生。
《洗冤集录》全书由初检、覆检、验尸、洗罨、验伤、验尸、辨伤、检骨、发冢等53项内容组成,对犯罪、犯罪侦察、保辜等有关断案、法吏检验格式程序等皆有详细的论述。
它是中国现存的第一部系统论述古代司法检验之专著,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医学之专著,比西方的同类书籍要早出现350年。而在当时,随着《洗冤集录》的问世,历朝历代“官司检验奉为金科玉律”,“士君子学古入官,听讼决狱,皆奉《洗冤集录》为圭臬”。直至当代,它对世界法医学的发展都还起着巨大的贡献,并先后译成荷兰、英、法、德等国文字,流传于世界各国法医界。
如此,一部《洗冤集录》是让宋慈坐上了“世界法医学鼻祖”的宝座。
那宋慈到底有多厉害呢?他的厉害之处不在于他的断案,而在于他开启了中国司法刑事检验法医学科学化、规范化的历史进程。
首先,宋慈规范了司法人员对于案发现场的勘验工作,他在洗冤集录.检覆总说(上)就明确说道:“凡承碟检验,必须行凶人随行。检验人员到达检所,应唤死者血属、地主、竟主到场,点数干系人及邻保等人”,即在司法人员勘验命案现场时,命案嫌疑人、死者家属、案发地的主人、村小吏等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以此来确保勘验过程中的公平与公正。
同时在勘验过程中,宋慈提出一定要先进行静态勘验,然后再进行动态勘验。
如对于因上吊致死的命案。
先静态勘验:
“凡验自绕尸,先要见得:‘自用甚物?于甚处搭过?或作十字死馈系定,或于项下做活馈套,却验得所着衣新旧,打量身四至,东西南北甚物?面觑甚处?背向甚处?其死人用甚物踏上?上量头悬去所吊处相去若干尺寸,下量脚下至地相去若干尺寸。或绕低,亦看头上悬挂索处下至所离处,并量相去若干尺寸”。后动态勘验:
“对众解下,扛尸于露明处,方解脱自绕套绳,通量长若干尺寸,量围喉下套头绳围长若干,项下交围,量到耳后发际起处阔狭、横斜、长短,然后依法检验。”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出,宋慈的这种先静态后动态的勘验方式,更有利于断案人员全面的判断现场案发的情况,及提取与案件相关的物证,从而让地方官能够较为准确的得知案发时所发生的情况,以此方便他接下来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审理。而要知道这一先静后动的勘验方式,在西方,直到1893年才被奥地利侦查学家汉斯·格罗斯运用到“黄金规则”的理论中,这整整比宋慈晚了646年的时间。
此外,在《洗冤集录》中,宋慈还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给予了司法人员在勘验过程中对于相关人员不同的询问方式,如在检验溺水而亡的尸体时,宋慈提出办案人员应当询问报案人是什么时候看见尸身的?看见时尸身是处于静止还是漂流状态?如果是漂流,又是从哪个方向漂过来的等诸如此类问题。宋慈认为只有这样的询问才能让检验人员细致地了解案情,才能进行有针对性的检验。
再是,宋慈为之后的办案人员提供了科学化的勘验方式。如对于生前溺死与死后推尸入水,宋慈就给出了一个科学化的勘验方式:
“凡生前溺水尸体,手脚爪缝有沙泥,或者磕擦损伤,“尸面色微赤,口鼻内有泥水沫,肚内有水,腹肚微胀”。“若被人殴打杀死,推在水沟……肚皮不胀,口眼耳鼻无水沥流出,指爪缝并无沙泥,两手不蜷缩,两脚底不皱白,却虚胀。身上有害致病损处,其痕黑色”。就是如果是生前溺死的,则“尸面色微赤,口鼻内有泥水沫,肚内有水,腹肚微胀”,而如果是死后才被推入水中的,却只会是“肚皮不胀,口眼耳鼻无水沥流出,指爪缝并无沙泥,两手不蜷缩,两脚底不皱白,却虚胀”。
最后,宋慈在《洗冤集录》中还重复强调了物证的重要性,“凡血属入状乞免检,多是暗受凶身买和,套和公吏入状,检官切不可信凭”,宋慈认为物证的真实性要远远大于人证的证词,物证不会撒谎,但人却会撒谎,因为人证很容易受到他人的收买。因此,注重物证的宋慈,在断案过程中,对于证词的采用是十分谨慎的,“唤集邻保,反复审问”,只有众多证人的言词“归一”,宋慈才会酌情采纳。
此外,宋慈为了让死者家属、嫌疑人家属都得到公平的对待,宋慈在判案过程中不会单独只相信死者家属、证人的一面之词,他也会重视犯罪嫌疑人、嫌疑人家属的证词,“若灼然知其为欺,则亟与驳下;或疑信未决,必反复深思,惟恐率然而行,死者虚被涝漉”,宋慈认为在断案时,办案人员一定要甚之又甚,一定要综合考虑物证、人证等各种因素,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才能不放走一个罪人,也不误抓一个好人。
总得说,宋慈的厉害,在于他,在前无古人的情况下,制定出了一系列有别于前人的科学化、规范化的勘验方式,并编著成了《洗冤集录》这一旷世名著,有了这部著作,后代的司法人员终于有了极其专业性的现场堪验技巧与方法可供参考,如此也极大降低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因宋慈的存在,也促使后代的司法人员逐渐重视对于案发现场的勘验,及对案发现场物证的获取,而这是最为难得的,也是宋慈留个后代司法界最为宝贵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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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出生于公元1186年,是现如今福建南平人,作为我国古代法医学的开创者,之所以在当时,乃至法医界,甚至是整个世界法医界都享有赫赫盛名。不仅由于其具有高超的法医鉴定技巧,而且他为后世留下的著作《洗冤集录》才是真正堪称经典的存在。
《洗冤集录》被称为世界上第一本法医学著作据说宋慈当时创作《洗冤集录》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沉冤昭雪,给案件提供足够的事实依据,让监狱中的冤情越来越少,通过定量定性的检验手法,来进一步达到起死回生的目的,毕竟生死攸关,容不得半点马虎。
而且他当时具有极高的敬业精神,无时无刻不在告诫办案人员,既要深入现场调查,而且不能够嫌弃尸首腐臭,尽量亲力亲为,毫不夸张的说,现如今许多法医的从业标准,很大程度上都要归功于宋慈。
法医鼻祖到底有何厉害之处呢?根据《洗冤集录》可知,宋慈对于法医的要求,可以说达到了近乎苛刻的地步,对于受害人尸体的检验,这才是一部分,最重要的是要深入基层,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了解死者生前的社会关系,以及各种意外的突发状况。
凡事都要讲究真凭实据,同样也秉持着不弄虚作假的原则,这样的负责敬业态度,现如今文明如此发达的21世纪,相信也有很多人做不到这样的思想觉悟。
由于法医学的专业辨识度较高,而且要求从业人员需要有极高的心理素质,当然为了进一步简化检验步骤,方便现场发挥,《洗冤集录》中就完整的记载了一套安全鉴定措施,很难想象当时的宋慈,究竟是如何掌握如此齐全的病理学知识?
这本书中不仅详细的记载了各种常见的中毒致死症状以及发生病理,而且相对应的提出了适当的解毒方式与方法,还记得经常在电视剧中出现的滴血验亲法吗?
但在当时这本书中就有如实记载,相比较于封建思想充斥的年代,这种方法无疑是极其先进的,尽管缺乏严密的科学论证,但是也已经成功迈出了第1步。
《洗冤集录》的数百年发展历程从《洗冤集录》刚开始被宋慈撰写以来,就在法医鉴定这个专业领域持续发光发热,在我国历代刑律案件中,都有着着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前前后后共计数百年间,以此为基准,增删多次,而且后续的衍生书籍读物,高达几十种。
后来在我国清朝年间,甚至将其作为国家规定履律例,成为颁发全国的科普读物。公元1779年,最终被法国人翻译发表在法国巴黎的科学杂志之上,在1863年被荷兰人翻译出版,1908年又被翻译成法文,随后又被翻译成德文,这本书在整个法医学界自此享誉世界。
发一鼻祖一生的奉献,无非就是在实战经验中摸爬滚打,耗尽毕生心血打磨这本《洗冤集录》,作为流传百年的法医学专著,这不仅是我国科学史上的奇迹,同样也为整个世界法医史起到了关键性的奠基推动作用。
宋慈的技术和他的《洗冤集录》是全世界最早的成系统的法医勘察、检验尸体的专业书籍,所以他是绝对的中国法医鼻祖。这就足够我们中国人一直骄傲下去。
如果非要说他有多厉害,我在做个对比。宋慈在现代法医心中的地位,就好比木匠心中的鲁班、物理界的阿基米德的地位。
宋慈的《洗冤集录》汇集了大量科学依据的验尸手法,通过现代化学、物理、光学、昆虫学等原理,给后世的法医勘验铺平了一条路。宋慈不但提高法医勘验技术,还对当时的刑狱工作做了一个系统的提升,虽然在《洗冤集录》里面有些缪误,但也是因为当时的科学水平落后、勘验设备不够先进导致的。可是这些小错误并不影响宋慈成为中华民族的骄傲。
《洗冤集录》是宋慈在湖南为提点刑狱官是写的,其内容从春秋战国到南宋时期我国古代法医理论的实践和总结。因为书中手法先进、观点新怡,因此在南宋到后来的清朝几百年时间里,官府的法医们都把它当成是断案的必备指南。
这本书最后还被翻译成十几种语言,流传到美、德、英、法、日等各国潜心研究,外国学者一致认为《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验尸指南”,它的成书让世界法医学少走了上百年的弯路。
为什么《洗冤集录》能称为“世界第一本法医学著作”而影响全世界?在古代设备不先进的情况下,宋慈依然可以通过各种方法来断案和勘验尸体,他的手段是非常的科学性的,有的手法直到现在还在使用。
这里举例两个,就能让大家心服口服:
其一,法医学技术层面的进步
书中描述检验皮下出血的方法,就是把酒、醋浸湿的纸敷在皮肤上,等一段时间后皮下出血的痕迹就会显现出来。
而这种方法其实是一种化学原理。醋中含有乙酸,通过皮肤后能喝出血部分的血红蛋白发生反应,变成褐色。而酒精能够增加皮肤表层的投射性,在这样的操作下,皮下出血痕迹就被检验出来了。
还有,比如验骨伤,如果石头的骨头受到损伤,可是外面又看不出的话,就把醋浇敷在尸体上,再用雨伞遮住要看伤痕的地方,这样对着阳光隔伞就能看到伤痕。
这个原理是因为古代的雨伞都是用桐油纸做的,古人为了好看,就把伞装饰城红、褐、淡黄等各种颜色。阳光透过伞面,部分的管线就会被吸收,而剩下的红外线、紫外线就会照在尸体受伤的地方,然后出现血痕,这其实就跟紫外线检验的效果一样。
其二、《洗冤集录》矫正了当时刑狱的腐败混乱现象
南宋当时的刑狱十分黑暗,有几个表现就可看出:
1,那些郡县掌管刑狱的官员们,平常遇到案件基本都是派手下过去处理,而那些下人都是没读过书的。这样情况下就给贪腐腐败留下了很大空间,比如在验尸时候,会把轻伤说成重伤,颠倒黑白收受贿赂。
2,官员为了方便审案,基本是靠严刑逼供,当时主要的方法是打板子,打一百板子更是常事,以至于把人活活给打死。有的官员还要在板子上面加上铁钉,然犯人老实交代,在这样的情况下经常有冤案错案发生。
因此,《洗冤集录》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它详细说明了一整套的检验流程,包括如何保护现场,每种死法不一样的尸体如何勘验,验尸报告如何写等等,都给出了明确并详细的说明,而官府人员只要按照书上的流程照做,就可以有效的完成工作。
《洗冤集录》不但对法医学技术层面有着详细的指导,甚至对刑狱工作在制度方面都有了系统性的提升。虽然书中有很多的缪误,但它被称为“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是实至名归的,宋慈作为法医界的鼻祖,对全世界所做出的的贡献也是所有人认可的,他的名字一直在历史的长河中闪耀着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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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宋慈开始不是干法医的,他的主业是管人和砍人!
提起宋慈,有些朋友或许会想起十几年前的一部电视剧,那就是《大宋提刑官》,这部电视剧讲的是法医鼻祖宋慈断案的故事,剧中宋慈是一个青年模样,但其实历史上宋慈专门断案的时候,已经年过五旬,在这之前,他还有着更为奇特的经历。
史书关于宋慈的记载并不多,《宋史》中根本就没有他的传记,毕竟在我国古代,连救人的医药学都一直被轻视,更何况是跟死人打交道的法医学,修史的人有一万个理由认为宋慈不足以入传。
所幸宋慈的挚友刘克庄为他作的宋经略墓志铭保留至今,还有清人陆心源所著的宋史翼中的循吏传也记载了宋慈的事迹,两者拼凑起来,已经能够让我们对宋慈的一生有一个模糊的了解。
节度之子宋慈出生于南宋淳熙十三年(1186年),老爹名叫宋巩,官至广州节度使,别看这官名唬人,其实它辉煌的时代早过去了,宋朝一向重文轻武,节度使的兵权被一削再削,逐渐成为虚职,所以宋巩这个节度使其实不怎么管兵,主要管的是刑狱。
宋慈出生的时候,宋巩已经快四十岁了,算是老来得子,对儿子也很宠爱,再加上人一老就容易唠叨,宋巩平时没少在家里说案子,年幼的宋慈耳濡目染,为以后的法医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这可不是宋巩的本意,宋家祖上是出过大人物的,那就是唐朝名相宋璟,祖上几代从河北南迁到福建,最近几代也接连出了好几位进士,宋巩自己就是进士,他还指望儿子能考上状元,再现祖上荣光呢。
宋巩对宋慈的厚望是体现在名字上的,他给宋慈取的字是惠父,“慈惠父”三字应该是希望宋慈将来能成为一个恩德慈及百姓,贤名垂于青史的父母官。这样的家教对宋慈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事实上,他后来还真达到了父亲的期望。
受教理学宋慈的出生地也是理学宗师朱熹的诞生地,朱熹比宋慈早出生半个多世纪,他有多位弟子和再传弟子都是同县人,而这些人,有不少都待在本县,自然而然就成为当地幼儿启蒙辅导班的老师,比如吴稚,而十岁的宋慈,就是吴稚众多学生中的一个。
吴稚是个合格的老师,在他的教导下,宋慈学问见长,二十岁的时候就进入国立中央大学太学学习,跟着新老师真德秀(这名字不错)学习。
真德秀也是理学大师,是朱熹之后的理学正宗传人,相当有名气。他发现宋慈的文章出自内心,将儒学融会贯通,因此对宋慈十分器重,这对宋慈学业的进步和思想形成也有很大影响。
不过这些理学老师比较失败的一个就是,宋慈全然抛弃了理学中的唯心主义思想,他后来的著作全都是从唯物主义出发的,这也是必然的事,法医这行是搞不了唯心主义的。
初入仕途在太学学习了很多年,宋慈也参加了科举,终于在嘉定十年(1217年)南宫考试的赋科中考了第三名,并中了当年的进士第二等,成为一名进士。
按照科举制,中了进士就可以做官了,宋慈被分配到浙江鄞县任尉官,尉官是管一县治安的,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长。
对于刚刚进入仕途的人,这是一个锻炼能力的必经阶段,干得好再提拔,但对宋慈而言,锻炼还没开始就没了,因为他的父亲宋巩不幸去世了,宋慈要守孝三年,只能放弃这个工作。
三年守孝期满后,宋慈等着朝廷再给他安排个工作,然而,石沉大海,没有半点响声。
一直到了嘉定十七年(1224年),赣州知州郑性之将宋慈招为幕僚,很是器重。在郑大人的帮助下,两年后的宝庆二年(1226年),宋慈才被朝廷想起,被任命为江西信丰县主薄,也就是掌管文书的办事员。
文人武将被朝廷这么一熬,一晃都快十年了,当年刚过而立之年的帅小伙也快变成中年油腻大叔了,但宋慈的传奇才刚刚开始。
主簿这个职位,不管怎么算都是文人,跟武将不沾边,但朝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宋巩当过节度使,以为他家有什么家学渊源,竟然把宋慈派去打仗了!
当时南安军(在今江西)发生三峒叛乱,摧毁两县和两寨,掠地数百里,南雄、赣州和南安三郡都被占领。见到叛军势大,江西提刑叶宰决定放弃之前的招安政策,转向彻底消灭,在叶宰的任命中,文人宋慈被安排了一个机要秘书的职位,从此成为军队的一份子。
估计宋慈接到命令是也是蒙圈的:什么情况?是不是搞错了,我是文官啊!又没打过仗,怎么派我去?当弄清楚没错以后,宋慈除了赴任,也没有其他选择。
临走前,宋慈的好友刘克庄给他写了一首词,即满江红·送宋惠父入江西幕:
满腹诗书,余事到、穰苴兵法。新受了、乌公书币,著鞭垂发。
黄纸红旗喧道路,黑风青草空巢穴。
向幼安、宣子顶头行,方奇特。
溪峒事,听侬说。龚遂外,无长策。
便献俘非勇,纳降非怯。
帐下健儿休尽锐,草间赤子俱求活。
到崆峒、快寄凯歌来,宽离别。
刘克庄以词劝友,让宋慈用尽量仁慈的方式对待叛军。
宋慈记下了刘克庄的建议,所以到任后他先去摸了摸叛军造反的原因,得出的结论很简单——因为没饭吃,于是宋慈直接甩开了手握大军却不进兵的都统(副总指挥)陈世雄,带义兵去赈济六堡的饥民,让他们不要参与三峒叛乱,叛军听到这个消息后,纷纷归降。
宋慈一看好机会,建议隅总(总指挥)让归降的叛军带路,直接端掉叛军的老巢,但陈世雄以为这是跟他争功,直接带着人马就上,反被打得大败。最后还是宋慈带着义军端掉了叛军的老窝。
不过宋慈赈灾的举动惹恼了管后勤的长官魏大有,在器重宋慈的叶宰离职后,魏大有曾当庭羞辱宋慈,还多次弹劾宋慈,使得宋慈罢官归家,结果没多久这家伙就被士兵做掉了,可见平时没少克扣士兵钱粮。
不久福建汀州、剑州、邵武军等地又出现了叛军,势头还挺猛,达到数万人,大将陈韡(wěi)亲自出马,率军镇压。真德秀给陈韡引荐了宋慈,宋慈因此官复原职。
经过之前的洗礼,宋慈也不是第一次上战场了,他带领一支队伍,作为奇兵直插叛军腹地,在叛军节节阻击下,直攻端了叛军老巢,灭了这次声势浩大的造反。
这一次宋慈可谓声名鹊起,朝廷完全是把他当将领用了,四处派他去平乱,要知道宋朝的叛乱是非常多的,这么一直打下去,还有完没完?
有完,宋慈因为战功累积,被陈韡保举当了长汀知县,终于再次回到文官序列,那说好的研究法医学呢?
法医鼻祖别急,从嘉熙二年(1238年)调南剑州通判起,宋慈先后担任四次高级刑法官,开启了十数年的断案生涯。
嘉熙三年(1239年),宋慈调任广东提点刑狱,主管司法刑狱和监察,虽说这一年宋慈已经五十多了,但法医鼻祖的本行才刚刚起步。
宋慈不同于那些只把案件当政绩的官员,他是个较真的人,他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不管事发地在何方,他都要亲临检验,而不是远远地看一下就走人(当时大多数官员都是这么做的)。
除了观察现场,宋慈也重视对被害者尸身的检验,尤为可贵的是,宋慈打破了理学的束缚,即便是女尸,也坚持检验,不过当时理学盛行,男女之防看得很重,宋慈为了避嫌,只好在大街上检验。
长期的工作使得宋慈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晚年的宋慈渐渐感觉到精力不济,觉得得给后人留下点什么,于是就将自己的经验汇编成书,并总结前代法医学得失,刊刻《洗冤集录》五卷。
《洗冤集录》完成两年后,64岁的宋慈最后一次升官,出任广州知州兼广东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之军事行政,不久即病逝于任所。
结语:时代造就的悲歌《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一经问世即成为刑狱官员的必备之书,直到今日,还是法医学的必备读物,这是宋慈留给世人最珍贵的遗产,但可惜,他却没能因此留下自己的传记。
刘克庄所作墓志铭是出于友情,陆心源则将宋慈归为循吏,着重描写他剿匪平叛以及治境安民的战功政绩,他们都没能跳出那个时代不重视法医学的坑。
黑贝卡
如果大家看过电影《九品芝麻官》或者电视剧甄嬛传,就能看到滴血认亲的镜头。其实滴血认亲就是南宋法医学家宋慈所创立,他还在著作《洗冤集录》中创立了滴血认骨法:
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俗云“滴骨亲”,盖谓此也。意思是说父母有骸骨在,亲生子女的血滴在他们的骸骨上,就可以渗得进去,如果非亲生子女,则渗不进去。
当然了,滴血认亲与滴血认骨法以科学的角度而言,是不合理的,真正科学的是现代的DNA检测,但宋慈追求科学的精神值得我们后人去学习。
大家在古剧中,常能看一些镜头,用银针来试毒,这也是宋慈创立的银针试毒法。这个则比较科学,古代的生产技术落后,剧毒主要是砒霜,而砒霜中其所含的硫元素与银针接触,就可起化学反应,使银针的表面生成一层黑色的硫化银。
宋慈其人以及为何他能被誉为法医的鼻祖。宋慈,南宋进士,福建人,官居经略安抚使,主要著作是《洗冤集录》,热门电视剧《大宋提刑官》就是以他的这本著作为剧情素材。这本书是世界上第一本法医专著,直到现代,它在法医学领域,依然有着非常高的参考价值。
他的思想主要是来自朱熹理学,而且能够有主见地摒弃朱熹理学的一些糟粕,用理学精理华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在司法刑狱方面。
在古代,因为礼制呆板,导致很多案件在查验上存在阻碍,宋慈则实事求是,去掉礼节束缚,比如理学家认为“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等。
但宋慈则认为检验尸体,不用束缚于传统礼数,对尸体的隐私处不必掩盖起来,要仔细检查有没有致命的针、刀等等异物,特别是女性尸体,不用遮羞,力求找到死因,不放过任何对案件有突破作用的证据。
对于富贵人家的千金,更要将尸首抬到光明平稳的大路上进行死因检查,鉴定的过程要让老百姓看见,目的是为了让老百姓见证与监督,检查者没有私自亵渎尸体,更没有私自更改死因的鉴定。
这种做法,于理学盛行的宋代,是不可思议的,但对案件侦查的严谨上,则是历史性的突破。宋慈更下令对尸体检查时,主要负责官员必须亲自到场,不能因为尸臭而避得远远地,只让手下上传检验结果就草草断案,这对案件的审理是极其不负责的行为。
正是宋慈的严谨理念,开创案件侦查先风,突破传统的礼数束缚,重视现场勘验,重视案件证据,宗旨是还原案件的真相,加上多年的经验与技术的累积,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完成了《洗冤集录》这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使得他成为法医鼻祖。
宋慈做为法医鼻祖,为后人所敬仰,离不开他高明的侦查智慧与技术。《洗冤集录》中,他的一些经验与方法与现代科学技术高度吻合,这让后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智慧,比如他用明油伞检验尸骨伤痕。
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现,用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覆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现。若阴雨,以热炭隔照。此良法也。意思是说,验查尸体的骨头有损伤,但不见痕迹,可以用酒糟、醋等泼到上面去,在露天的地方用新油绢或者明油雨伞挡在想检查的尸骨位置,太阳光照过时,骨头的伤痕就能显现出来,若在阴雨天,用热炭来代替太阳光,也能检查得出来。
实际上,以现代科学技术而言,这是运用了光学原理,即紫外线照射。尸骨是不透明的物体,不透明物体对太阳光是有选择地反射的属性。当太阳的光线通过明油伞或新油绢伞时,其中影响人的眼睛观察的部分光线被吸收了,所以容易看出尸骨的伤痕。
还有他书中的救缢死法,与现代的人工呼吸几乎相似,而在伤口消毒方面,他用糟、醋、白梅、五倍子等药物,这些药物有防止外界感染、消除炎症、固定伤口的作用,它与现代医学原理是一致的,虽然使用的药物不同,但效果是殊途同归。
与大家分享一下《洗冤集录》中宋慈侦破的经典案例。某村民被杀,死者的妻子到衙门报案。重视现场侦查的宋慈立即带人到案发现场,发现死者的身上衣物钱财都在,满身的镰刀伤痕有三十多处。
宋慈断定,如果是强盗所为,谋财就行,未必要害命,现死者身上衣物钱财都在,而且死者身上有三十多处镰刀伤痕,这明显是泄恨,犯罪动机应当是仇杀。
于是宋慈问死者的妻子说:“你丈夫平日有没有与什么人有怨?”
女子说:“我丈夫是老实的庄家人,性格憨厚,向来与人和气相处,但是村中某甲去年借了我丈夫的钱买稻谷种子,答应今年此时还钱,这段时间我丈夫几次去催他还钱,但他就是不还,不知道这算不算有怨?”
宋慈立刻命人将全村的村民集合起来,并且说,现在已查出凶器就是镰刀,各村民回去将自己的镰刀交上来检验,如果有隐藏,一定就是凶手,必将严惩不贷。
片刻,七十多位村民回去拿了各自的镰刀,再次集合起来,宋慈命令各位村民一字排开,将自己的镰刀放在面前的地上。
当时正值酷暑,天气炎热,而欠死者钱财的某甲的镰刀上飞满了很多苍蝇。
宋慈对某甲说:“你就是杀人凶手。”
某甲说:“为什么?”
宋慈说:“其他村民的镰刀都没有苍蝇,只有你的有,因为你的镰刀上还残留着杀人之后的血腥气,苍蝇喜欢往有血腥气的地方飞。”
某甲面对宋慈的断案如神,只好无奈地交待了犯罪事实。
写头条是一种爱好,更是一种情怀。感恩相遇,更感谢您的关注、点评和点赞。ChESsyZ斯倩
宋慈是法医学的鼻祖,他在法医学的地位无法撼动,可以说是前无古人的。
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专著,这点在法医界是公认的。这部书意义重大,要知道在古代破案基本靠经验和猜测,这就往往导致冤案的发生,宋慈撰写的《洗冤集录》记录了宋慈毕生断案洗冤的经历以及验尸的经验和方法。
该书记载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勘察现场、鉴定死伤原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现象、各种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等十分广泛的内容。其中有些内容是非常的超前,书中区别溺死、自缢与假自缢、自刑与杀伤、火死与假火死的方法,至今还在广泛应用,不得不说在当时能有此著作,宋慈真的不简单。
《洗冤集录》成书于南宋,一直到清朝末期还是我国法医们主要参考的典籍,这本书被翻译成了荷兰、英、法、德等多国文字,影响深远。
宋慈写《洗冤集录》的本意《洗冤集录》领先于时代,即使到现在也很有参考意义,宋慈在该书的序言中是这样写的: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法中所以通差今佐理掾者,谨之至也。
用白话文来表述,大意就是:在所有案件的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死刑的判决。而要对犯人判处死刑,最要紧的就是要查明案情的线索及实情,而要弄清案子的线索和实情,首要的就是要依靠检验勘查的手段。因为人犯是生是死,断案是曲是直,冤屈是伸张还是铸成,全都取决于根据检验勘查而下的结论。这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州县审理案情的所有刑事官员必须亲身参与检验勘查的道理之所在,一定要无比谨慎小心才行 。
古代断案往往简单粗暴,受当时条件所限,一些案子很难找到人证、物证,这就很容易出现屈打成招,出现冤案,宋慈写这本书的本意就是为了给后人破案一个参考,让冤案少发生。
世界法医学鼻祖——宋慈宋慈,1186出生,福建南平人,历任长汀知县、邵武军通判、毗陵郡守、常州知州、湖南提点刑狱使、宝谟阁直学、焕章阁直学士等职务。
1247年,宋慈病逝,年64岁,他一生官运不好不坏,调任频繁,在到任之处雪冤禁暴、维护当地治安,与民修生养息,在当时南宋的官场中是少见的廉洁清正之人。
宋慈被不少人成为我国法医的鼻祖,这是低估了他的地位,实质上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在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在这之前是不存在法医学的,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宋慈的《洗冤集录》到清朝末期还被广泛应用,这是宋慈的骄傲,也是我国的骄傲。
宇宙星
宋慈写下了中国第一部也是世界第一部的刑事鉴定专著《洗冤集录》
今天就用五分钟时间快读一下这本书。
翻开这本书,第一阶段讲的不是什么具体的验尸技巧,而是工作原则,职业道德。
这里强调了很多东西,反推一下,我们就知道古代的公务员们工作态度相当不认真啊,尤其是对验尸这种又脏又累还不吉利的活,往往是推托、马虎、应付。比如不按规定时间到场,借口太远不是自己管辖范围,随随便便看两眼就算数,或者又收人家红包乱验。像水浒传里的仵作何九叔收了西门庆的钱,不敢当场揭发,好在还藏了两根骨头等武松回来算帐。
宋慈又规定了不能安排跟案件有关的人去验尸,以免徇私枉法等等。
可以说,一切工作的基础就是态度,然后才是技术。
态度端正之后怎么验尸呢,宋慈通过他本人的实践以及翻看各类医学书总结了很多经验。
一一罗列就太没意思了,我们这里举一些例子,也未必全是这本洗冤集录里的。
1.烧猪查案
说话在浙江的句章县曾经发生一起火灾。有一户人家起火,丈夫被烧死。县里的官员到了之后,发现妻子已经哭完了,十分的伤心。但是县令张举看了看尸体,下令把妻子抓起来。表示妻子有重大嫌疑。
为什么抓妻子呢?消息传来,乡亲们都不干了,人家刚死了老公,你又要把人家抓起来,不是想敲杠杠吧。
看来,吃瓜群众很不容易对付啊。这个县令决定给大家做一个生动的试验。
他叫人拿来两头猪,一头先杀死,另一头捆好四脚,一起扔到一个着火的柴堆里。等火熄灭之后,把这两头猪抬出来看。先杀死的猪跟活着扔进去的二师兄有明显的差别。先杀死的猪口腔里很干净,而活活烧死的二师兄嘴里满是火灰。
而死者正好口腔里有很多火灰。
县令闪亮解说:如果是活人被烧死,一定在火中挣扎,口中要吸进火灰,而你老公口中那么干净,说明他是先被杀死,然后才扔到屋里纵火。所以……
你就是凶手!
妻子全身瘫软,脸色死白,立马招供了一切。
此外应该有吃瓜群众五百下掌声鼓励!
2.
有一天,在某处路边发现了一具尸体。经检验,尸体为镰刀所杀。初步检查,以为是某强盗激情杀人。应该是偶犯,因为职业强盗必不至于使用镰刀这种没节操的杀人工具。
但再仔细观察,发现死者的包裹都在。
如果是偶尔犯案,一定会一骨脑把所有的东西都卷走。所以,这极可能不是劫财。再仔细观察死者相貌,颜值处于社会平均水平以下,显然情杀的可能性也很低。
于是,只有仇杀了。
验尸官把死者的妻子叫过来询问,得知最近有一个人前来借钱,没有借到,骂骂咧咧走了。
冤家找到了,怎么破案呢?按现在的流程当然是冲到这个嫌疑犯家里,搜到镰刀,然后看镰刀上面有没有血迹,如果被洗过,则可以用荧光灯去验,一般来说,在刀柄不易洗到的地方会有一些残留。然后再提取血迹跟死者DNA对比,通常就可以定罪了。
可是,古代是没有DNA这个技术的,只有滴血认亲这种不靠谱的东西,怎么办?
就要把搜证跟心理压力相结合。
验尸官把嫌疑犯家附近所有的人都叫过来,把他们家的镰刀也搜出来,放到地上,发现有一把上面苍蝇在飞。
验尸官问这是谁的?
有人站出来认领,果然是嫌疑犯的。
显然,苍蝇充当了DNA或者验血灯的作用。而且这种技术具备一种技术碾压感,读书不多,不懂城里套路的农民凶手往往被惊得大脑回路阻塞,然后当场认罪。
这个嫌疑人在这种高技术手段下就叩头认罪了。
3.
苍蝇是尸验官最好的助手,还有蛆虫,根据尸体蛆虫的大小就可以推断出死者大概的死亡时间。
这里再讲一个有关苍蝇的故事。
明朝有一个按察使叫周新,人称冷面寒铁,也是神探一类的人物,他也曾经利用苍蝇来破案 。
有一天,他出去办事,有一群苍蝇飞到马头。周新一看,立刻来了精神,因为这不是普通的苍蝇,而是一种特别的尸蝇,绿头红晴。有这种苍蝇出现的地方,必定会有尸体。
于是,周新就跟着这些苍蝇,俗语说无头苍蝇,说苍蝇乱飞,其实是不对的,人家的飞行轨迹岂是你们这些简单的人类能够理解的。
这些苍蝇将周新带来一处荒野,停在一个土堆之上。周新让手下开挖,果然挖出了可以上交给国家的东西:一具尸体。
这具尸体已经高度腐烂。根本无法辨别身份,通过仔细搜索尸体身边的东西,终于发现了一个小木印章。
这是什么呢?又怎么通过这个单子去破案呢?
回来之后,周新下令,老爷我要做新衣服,你们帮我到集市上买布去。
天大地大老爷最大,说买就买呗,手下人就上街去买了,可是买了很多回,周老爷都说不好,要重新去买。官老爷就是难服侍。最终,买了一大堆布回来,周老爷仔细看了看,指指其中一匹布:你们快去,把卖这布的人给我抓起来,他们就是凶手。
为什么这样说呢?
原来现场找到的木印就是一种布匹商人使用的印章,用来盖来布上,相当于早期的商标,而这起案件,就是一伙强盗杀人劫货。
抢到布匹之后,他们必然会出售,只要找到相关的布匹,自然就找到了凶手。
历害了我的哥,原来破案就是这么简单!
4.
前面都是讲观察细节来破案,下面再讲一个利用犯案者心理来破案的事情。
在五代十国时期,有一个叫慕容彦超的人,这个人是个节度使,很聪明,而且很贪财,自己当官还搞了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当铺。本以为是一本万利的生意,没想到有人太岁头上动土。一个人拿了假银子,当走了十万钱。
这真特么不拿节度使当领导啊。看来请的当铺典手是个生瓜子了,不是老司机,假钱都看不出来。这个案子显然也不好破,人家拿了钱就走了啊。
慕容彦超想了一下,下令,放出一个榜文,表示当铺最近失盗,抵押物都被偷了,请大家多多帮忙 ,留心社会上的可疑人物,帮助官府抓住盗贼。
很快,就有人找上门了,可不是举报立功的,而是要求赎银子的。
正是当日用假银子当走真钱的那位爷。
当场活捉!
这当然是利用了人的贪念,骗子以为假银被盗,自己拿着文书就可以要到真银。这种案子现在多见于骗保案件,骗子先是买高额保险,然后故意丢失,骗保险公司的钱。
这个案子就是利用心理破案。
5.
这就是古代一些典型的破案手法,当然,宋慈的书里还有很多新奇的破案术。
比如怎么判断一个人是不是马上风。所谓马上风,就是嘿嘿嘿时过于嗨皮欲仙欲死的真死了。
那么怎么判断是马上风,还是谋杀假造现场呢?宋大人经过长期的考验与摸索,得出一条铁律,真正的马上风,小丁丁还是能撑起大帐蓬的。而假的马上风,那小丁丁就是条死蛇,软的。
又比如上吊自杀跟勒死的区别。上吊自杀者一定会吐舌头,圈子能松,能够轻易取下脑袋,取下绳子时,尸体往往会发出叹息声,脖子上的勒痕根据死者的体重,使用的上吊物不同而不同。而且大小便失禁,腿上一般有灸样的斑痕。如果是被勒死,那疑点总会有的,比如勒痕,比如手上可能会有挣扎的痕迹。
还有河里捞上来的,也不一定就是淹死的,要注意观察如果是淹死,口腔中必有河水沙石,如果是杀死后扔到水里,则口腔或者至少腹中是干净的。
又比如毒杀,要仔细分析毒进入的尺寸,有的是腹中有毒,有的仅仅是呼吸道检出毒。不同的部位说明杀人的手法有不同。
仔细说了这么多,只要抓住一条就可以了,仔细观察,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认真推理。
真相只有一个!
达人J
几年前的电视剧里有一部很火的古代探案剧,叫做大宋提刑官。这部电视剧与其他古装侦探剧,比如说神探狄仁杰略有不同的事,他主要是更偏向于法医探案。
而这部剧中的主角宋慈,在历史上确有原型,他被称为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专家,古代杰出的法医鼻祖,法医学之父。
他为什么会被称为法医学之父呢?主要是因为他写了一本书,这本书成为后世行与官员的必备书目,还被翻译到国外,变成有多种语言,说到世界各国法医学者的追捧。
我们先说说宋慈这个人的生平。宋慈是朱熹的同乡。他父亲叫做宋巩,并不是那位著名的文学八大家之一的曾巩,但也是当时有名望的上流人士,他父亲曾经做过广州节度推官,所以宋慈也是官宦世家,自小耳濡目染,受到了良好的家教。
再加上生长在一个文治的国度,父亲又是高官,宋慈从小就被寄托着,成为一个如家理想中,修身治国平天下的大道人物。
而宋族的人生历程,也正是在一开始沿着他父亲所期望的方向走,他在当时的理学大师朱熹的弟子吴志伟老师接受朱熹的理学思想,青年时期进入太学,当时的人就称赞他善辞令,据案执笔,动辄千言。
宋朝宁宗嘉定十年,宋慈中了进士朝廷派他去浙江做官,一开始因为父丧在家守孝,后来首校完毕,他出任江西信丰县主簿,从此正式踏上了自己的仕途。
按照当时宋朝官吏的升迁轨迹,宋词只要按部就班的,没有错误就慢慢的回,一直升官做到京官,然后退休,现在任何朝代进士都是稀缺的精英人才。
但是做官发财安稳度日,不是宋慈的志趣,更说不上特长,在日后的做官生涯中,他发现了自己的志趣和特长所在,这也成为他人生的转折点。
人生的转折——刑狱一开始他做的都是类似于通判后勤这样的官,虽然也曾经在常州因赈济饥荒有功,但却体现不出他的才华。
直到他到做了广南东路刑狱公事,为自己的人生指明了航向,充分展现出自己的刑狱本领,仅仅到任广东8月,将200余囚犯判处完毕,干的特有成就感。
随后他又到了江西。任江南西路刑狱,颇有刑名,然后又转战广西湖南,在处理刑事案件上显露极大价值,当然,如果仅仅是如此,在历史上也只会一笔带过而已,不会有后世那么大的生命,更不会有人称他为法医学之父。
让他在后世的法医学中名声大噪的是,他在长期处理刑事案件中,积累了很多有关死亡的法医学常识,这些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并被他编成一本书名叫《洗冤集录》。
千万别小看这本书,这本书是系统的法医学著作,而且是世界历史上第一本以死亡方式系统编辑的法医学著作,这个定义就奠定了宋慈在法医学历史上无可撼动的地位。
这本书是宋词以前外表实体检验经验集大成的著作,在书中开篇即提出不能轻信口供,要重证据要提出,法医必须要亲临现场,尸格必须由其亲自填写的尸体检验原则。
洗冤录被誉为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是中国法医学的里程碑,整体而言是一部符合科学精神的杰出作品,虽然由于时代的的限制,所以内容难免有错误的地方,但整体而言仍旧非常有价值。
在在清朝同治6年,这本书翻译成荷兰文传入西方,受到了很大的关注。
一本书成为一个专业不可逾越的名字,在历史学上有司马迁,医学上有李时珍,法医学上就是宋慈了,你说厉害不厉害……
大眼猫
“宋慈”这个人物应该说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特殊的存在,由于他所从事的领域十分的特殊,所以,并不像历史上很多知名的文臣武将或者文人墨客一样被广泛知晓,反倒是一部曾经大火的电视剧《大宋提刑官》,让现今的人们认识了这位宋朝时期的传奇人物,也知晓了他留给后世的那部法医学的专著——《洗冤集录》。
宋慈乃是名门之后,自幼便受父亲影响,对刑狱之事产生兴趣宋慈,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即公元1186,出生于现今的福建省南平市,恰好跟南宋时期著名的理学家朱熹是同乡。
宋慈的祖上呢,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朝时期,他的先祖宋璟便是唐朝时期历经了武周、唐中宗、唐睿宗、唐殇帝和唐玄宗五朝的著名宰相,在晚年之时辅助唐玄宗开创了“开元盛世”。
说到这里呢,就得说一说宋慈的祖籍,在唐朝时期,他们整个家族其实主要生活在现今河北省邢台市的南和县,直到北宋时期,宋慈的高祖宋世卿才从当时宋氏家族所生活的浙江建德县来到了当时的福建建阳县,而原因便是宋世卿调任了建阳县丞一职,而且,从此之后他们宋氏家族便一直居住在此地。
在建阳定居之后,宋氏家族便成为了当地一个官宦世家,到了宋慈的父亲宋巩这一代,同样是在当地的官署当中的为官,只不过,宋巩所担任的有些特殊,名称叫做“广州节度推官”。
这个官职,恰好就是在节度使的幕府当中所设置的掌管“刑狱”的官员,而既然是掌管“刑狱”,那么自然便会涉及对大量案件的征集搜集以及研判等工作。
所以,这样看来,既然宋慈的父亲是当地政府的官员,那么,他的家境还算不错,而且,正因为他父亲担任的是掌管“刑狱”的官员,所以,宋慈从小就受到了父亲的熏陶,对“刑狱”之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除了师从父亲之外,宋慈还从10岁开始师从于朱熹的高第,同样也是当地远近知名的学者吴稚,而且还曾得到吴稚的同窗黄干、李方子等名人的指导,可以说是师从了多位名师。
当然,如果仅有名师,宋慈本人却不好学的话,自然也是不能够的成才的,但好在,宋慈不仅勤奋好学,而且还十分地注重实践,把理论和实践结合之后,再次从中获得更进一步的真知和心得。
有了这样的求学基础,宋慈也逐渐在建阳当地崭露头角,于是,到了南宋开禧元年,即公元1205年,为了更进一步地求学,19岁已经成年的宋慈便去了京城太学继续学习,并且太学博士真德秀的赏识,于是,宋慈便再次拜真德秀为师。
在太学学习多年之后,宋慈便参加了南宋朝廷在嘉定十年,即公元1217年举办的科举考试,并且考中了乙科进士,按照功名,宋慈便被朝廷授以浙江鄞县县尉的官职。
不过,恰逢此时,宋慈的父亲去世了,由于古代向来都有“守孝”的习俗,于是,宋慈便回到了家中守孝,直到9年之后,到了宝庆二年,即公元1226年的时候,宋慈他正式地步入了仕途,此时宋慈已经40岁了。
不过,宋慈也并不是在步入仕途之后,立刻就担任了与“刑狱”相关的官员,他所担任的第一个官职是江西省信丰县的主簿,主要负责的便是起草、发布和整理县衙当中一应事务的相关文书,跟“刑狱”一点关系都没有。
宋慈54岁之时方担任提点刑狱一职,此后八年常任提点刑狱足迹遍及三省,并完成专著《洗冤集录》宋慈在步入仕途之后,没多久,他便离开了江西,但是,仍然没有从事与“刑狱”相关的事务,反而是在很多的地方成为了地方官员的幕僚,参与了很多的军事方面的事物。
同时,也在一些地方担任过县令,为当地的百姓做了很多的实事,不过,有一点需要说的是,“县令”是可以兼顾“刑狱”之事的,如果地方上发生了什么案件,那么,主要负责破案、审案的便是县令。
所以,宋慈在地方上担任县令的时候,应该在“刑狱”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再加上他原本就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了一些家学,所以,他必然也总结出了自己的一些心得,只不过,由于并不是专职,所以,那些心得应该没有形成系统。
而宋慈真正担任了“提点刑狱”一职,是在理宗嘉熙四年,即公元1240年的时候,宋慈正式从“赣州司农”一职升任为“广东提点刑狱”,这个职位如果按照现在的说法来讲的话,应该就算是“广东省公安厅”的厅长了。
到任之后,宋慈便发现衙门之内所属官员大部分都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所以,在监牢之内有很多已经拘押了数年的案犯,而且,与他们相关的案件也都没有能够理出一个确切地是非曲直来。
于是,宋慈便立刻制订了一套办案的规约,并且责令衙门之内全部所属官员要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查明案情,不得不说,宋慈的这种做法是极有成效的,在短短的8个月时间之内,整个衙门就处理完了积攒下来的200多起案件,这效率不可谓不高。
此后,宋慈在广东就任了一段时间之后,又被调到了江西,任然担任“提点刑狱”一职,在江西的时候,宋慈同样处理了很多的案件,而且还为当地的赣民作主,严办了当地许多违法的盐贩。
就任江西之后,到了淳佑五年,即公元1245年,宋慈转任了常州知州,上任之后,宋慈便主持重修了当地的地方志毗陵志一书,与此同死,他也开始整理和编辑从事“提点刑狱”多年以来所积累的与“洗冤录”一书相关的资料。
在常州知州任期已满之后,宋慈第三次担任了“提点刑狱”一职,这一次去的地方是广西,到了广西之后,他继续勤勉地巡行各部,审查各地的刑狱状况,不断地为牢狱中人雪冤禁暴。
即便是十分偏僻而且危险的地方,宋慈也都会必亲往视察,久而久之,在广西地区,百姓们便纷纷称颂宋慈“廉政爱民,执法严明”。
再加上,宋慈从小就在他父亲的教导之下养成十分“审慎”的性格,因此, 针对任何的“刑案”,他都不会放过一个细节,直到将整个案件全部推敲一遍,完全合理之后才会作罢。
在广西担任“提点刑狱”两年之后,到了淳佑七年,即公元1247年,宋慈升任直秘阁、湖南提点刑狱使,其实就是有换了一个地方,继续从事他最为钟爱的“刑狱”之事。
而也就是在这一年的年冬,时年61岁的宋慈终于完成了囊括着他他从事“提点刑狱”八年以来所沉淀的全部经验的《洗冤集录》的撰写,对他而言,这是对他自己人生的一个交代。
然而,他却不知,他的这部著作对后世而言,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学术专著,因为,从他开始,从中国南宋时期开始,针对“刑案”当中所涉及的“验死验伤”“现场勘查”等等一系列断案所必须借助的手段,终于有了一套十分完整的理论体系以及在实践当中可以参考的操作方法。
正因如此,宋慈才能够得心应手地在广东、江西和湖南三地不断地洗冤禁暴,侦破了大量的案件,而且成为全世界法医界所公认的“法医学”的鼻祖,甚至时至今日,宋慈所撰写的《洗冤集录》都还在影响着全球各国的法医们,使他们不断地从中获益,启发他们想到侦破案件的新思路。
好啦,这个问题就跟列位聊到这里,欢迎列位关注我的头条号“冒牌东方朔”。
一花开五叶
多少年前看过的一部《大宋提刑官》,故事情节大多已忘,宋慈沉稳、智慧、明察秋毫的形象却深深地留在记忆中,叹服于他的断案如神,心思如电。
大宁提刑官就是以宋朝法医学家宋慈为原型,以其著作《洗冤集录》为基础改编而成。
宋慈,字惠父,南宋淳熙十二年(1186年)生,福建建阳县人,父亲曾任过广州节度推官,也是一位掌管刑狱的官员。
1217年,宋慈考中进士,先后提任过江西信丰主簿、长汀知县、南剑州通判,江西、广东、湖南和福建提点刑狱官等,官至广东经略安抚史。
宋慈的一生,博学广识,心地正直,为民着想,所以当他看到有些官员玩忽职守,虚伪狡诈,不愿意现场查看,看见死人伤者躲得远远的,造成了很多冤假错案的时候,内心十分气愤。他对自己要求极严,每一个案子都仔细查核,重视实地查验,绝不愿意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愿意放过一个罪人。《洗冤集录》开头就说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于权舆,幽枉屈生之机括,于是乎决。”这些话的意思是说,刑罚最重的是杀头,量刑罚是根据犯罪事实决定的,那么,断案中的检验就非常重要,是关系生死的大事,不可马虎,要做到“贵在审之无失,”所以他自己也是每一个案子都“亲临视”,“躬亲诸尸首地头”,“免致出脱重伤处”。
据说,他做广东提刑官的时候,当地已经堆积了200多件疑案,他一到任就亲自查访,仅八个多月就清除了积案,也还了很多老百姓清白,受到百姓的爱戴。
正是在一份强大的责任心的驱使下,宋慈将自己任法官期间的经验和实践,记录成《洗冤集录》5卷,这部书于1247年完成,分“条令”、“检复总说”、“疑难杂说”、“初检”、“复检”等53目,内容则涉及内科、外科、儿科、妇科、骨科以及生理、病理、药理、诊治、急救和解剖等各种医学知识,当然其中最主要的,是对如何进行法医检验,作了系统的论述,集宋代法医学之大成。
这本《洗冤集录》比欧洲最早的法医学专著还要早300多年,是世界上第一本法医学著作。800多年来,它被译成朝、日、法、英、荷等多国文字,不仅对我国现代法医学有着影响,而且对世界法医学的发展也有重大影响。
因此,宋慈被尊为“法医界鼻祖”。
小美
宋慈这个人在正史中并没有记载。今天我们了解宋慈主要的资料来源是宋慈的好友刘克庄为他撰写的宋经略墓志铭,以及他的传世名作,被誉为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的《洗冤集录》。
一,宋慈的出身。宋慈,字惠父。南宋淳熙十三年生于福建建阳童游里。与儒学大家朱熹是同乡。宋慈出身名门,其祖上可以追溯到唐代名相宋璟。他的父亲宋巩也是饱学之士,在六十八岁的时候中了进士,被任命为广东推官掌管刑狱断案的工作,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并写下了许多工作中的心得与知识。这些资料后来都成为宋慈的宝贵财富。
宋慈这个人从小聪明,读书很快。家人便把他送到朱熹开办 的学院里读书,他的老师都是朱熹的得意门生。到了三十二岁的时候,宋慈中了进士,被授予县尉的官职。但由于父亲老迈,体弱多病,所以宋慈辞官回乡照顾父亲。父亲病故后,又在家乡守孝三年,期间阅读了大量的父亲留下的笔记。养成了他对待案件侦破重视证据,严谨小心的性格。一直到四十岁的时候他才离开家乡,到江西信封县做了主簿。而宋慈的传奇人生也是从江西开始的。
二,平定侗寨叛乱。很多人的印象中,宋慈是个侦探,负责断案伸冤。其实这些只是宋慈最后十年的事情,而在此之前,他更多的是在打仗平乱。当时的信封县地处湖南,江西,广东,福建四省交汇之处,山高林密,治安十分混乱。特别是其辖境内的龙南和安远两个地方更是盗匪横行,集聚凶险。宋慈在信丰县干了三年,正当调任的时候,信丰县内的南安军爆发了侗族叛乱。三个侗族寨子起兵反叛,而当时江西的官员却不敢去平乱。军队将领也不愿进兵侗寨,而是观望不前。宋慈连忙给当地官员上了两条建议:第一,迅速出兵制止叛乱,防止扩大;第二,由官府出粮食赈济难民。
上司接受了第二条,开仓赈济难民。但还是没有人敢去平乱,宋慈于是招募民兵,组建了一支军队朝南安军杀去。在他的指挥下侗寨被平定了两个,另一个投降。一场叛乱就被一个书生带着民兵平定了。这让江西的地方官脸上很不光彩,于是就在上奏中污蔑宋慈徇私枉法。宋慈知道后十分生气,一怒之下弃官回乡赋闲去了。
就在宋慈赋闲在家的时候,福建汀州府宁化县爆发了晏梦彪为首的盐民起义,原来在南宋的时候,食盐只能由官府用摊派的形式卖给老百姓。当时就滋生出许多腐败和巧取豪夺的事情,官府的人中饱私囊,甚至在官盐中掺入沙土出售给百姓,这让人们苦不堪言。如此一来,就出现许多铤而走险的私盐贩子,人数庞大。朝廷不允许私自贩卖食盐,对这些私盐贩子大肆搜捕,处罚及其严重。1228年,晏梦彪纠集数百名被追捕的盐贩子,在宁化县南部的潭飞磜(ji)举兵起义。
宋朝先是派福建出兵镇压,结果领军将领冒进轻敌,在潭飞磜中了农民军埋伏,被打的溃不成军,主帅也战死。这下子四方乱民纷纷归附,潭飞磜的起义军迅速扩大到两千多人。
宋理宗命启用陈韡(wei)负责镇压叛军。但农民军的起义规模越来越大,经过多次交战,陈韡不光没平定叛乱,反而使农民军攻占了数座城池。无奈之下只得请求朝廷加派援兵,朝廷派王祖忠率领三千军队增援。而此时宋慈的老师真德秀将宋慈推荐给陈韡。陈韡听说宋慈有平定侗寨的经验很是高兴,于是把他派给王祖忠做助手。
但王祖忠看不起宋慈,认为他只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书生罢了。于是他与宋慈分兵进攻农民军,约定在老虎寨这个地方会和。并且带走了大部分军队,只给宋慈留了少量的兵马。宋慈带着这小股部队居然一路打到老虎寨,比王祖忠还先到。从此全军上下对他刮目相看,王祖忠更是常常向他请教作战方法。1232年正月,晏梦彪率领的盐民起义被镇压,他也被抓住处死。宋慈因为有功,得以洗刷之前的冤屈,被授予长汀知县。
宋慈到长汀上任后,很快就发觉了当地百姓吃盐的困难与官盐摊派带来的混乱。他联想到了晏梦彪盐民起义的事情,如果要治理好长汀,防止盐民造反的事情再次上演。就必须解决老百姓吃盐的问题。当时长汀吃的盐是由福州运来的,从福州运盐要经过闽江,沙溪。而且都是逆流而上。之后又转山路。一年之后才能到达长汀县。这就导致了官盐价格高昂而且质量很差,但是老百姓不得不吃啊。宋慈了解这一情况后上奏朝廷,请求重新划分盐区,将长汀县的盐划入广东盐区,这样的话,长汀就可以吃到比较近 的潮州盐。宋慈又带领百姓一起休整长汀到潮州的河道,开辟了一条快捷的运盐航道。如此一来,从潮州到长汀县的运盐船只要三个月就能到达,而且质量好,价格便宜。百姓们纷纷拍手欢庆,在航道边修建了宋慈亭做纪念。
宋慈治理长汀的故事说明他是一个爱民的好官,而且能从实际出发替百姓解决困难。比起许多假大空的封建士大夫实在强了不知道多少倍。清代的陆心源曾根据宋经略墓志铭的资料写了一篇两千多字的宋慈传,收入其著作宋史翼的循吏传中,称赞宋慈是可以与辛弃疾比肩的宋代名臣,这真是很恰当的。
五,赈粜常州。宋慈治理长汀县的功绩被宋理宗看在眼里,在宋慈任满之期,就调任他为京畿重镇常州任知州。可见对他的重视程度。而宋慈治理常州时,由于遭遇了天灾粮食欠收,造成了大批灾民。面对着成批的灾民,宋慈在常州实行了赈粜之法:将百姓按照财力分为五等,粮食多余的上户和中上户必须捐出财物和粮食帮助官府赈灾;中等人家则自给自足,不必出资,也不得享受赈济;中下和下下户则由官府和上户共同救助。同时自己又向常州申请免税,鼓励商人到外地运粮等措施。这样的方法,使得常州在数年大旱中居然一直井井有条,内出乱子。普通百姓们当然是对宋慈感恩戴德,为他修建了生祠。而同时也得罪了许多的富人阶层。等到宋慈任满离开时,常州的府库里居然存储了大量的粮食和钱财。这真是很能体现宋慈的治理地方的能力的。
1242年,由于广东地区诉冤的状纸太多,宋理宗任命宋慈为广东提刑官。这才成为我们心中那个神探的形象。当时南方的官吏对于案件审讯多不用心,导致积压公案日久不决,也造成了很多的冤假错案。五十多岁的宋慈到任后,亲自勘察审理,用了八个月,断命了两百多起积压案件。从此声名鹊起。他在断案时特别注重尸体检验和犯罪证据的收集,小心谨慎。以防止主观武断所造成的冤案错案的发生。就如《洗冤集录》序言中说的那样:
凡事讲究证据与检验结果,这样才能不错判好人。之后的七年时间里,宋慈又相继到湖南,广西,江西等地做提刑官。在断案过程中,他不惧豪强,敢于替百姓伸张正义,而且断案果决老辣,往往使得听讼者心服口服。一时他的美名传遍了四周,连山野之民也知道有个断案如神的宋提刑。1247年,宋慈将自己一生断案的经验与前人留下的一些关于刑狱方面的知识综合汇编为《洗冤集录》一书,意在洗去冤案,使刑法公正严明。此书一经刊刻便引起朝廷的重视,之后刊刻流布全国。成为执掌刑狱的官员必备的手册。两年以后,宋慈在广州经略安抚使的府衙中病逝,终年64岁。走完了自己光辉传奇的一生,他的好友刘克庄亲自为他撰写了宋经略墓志铭,使得后人能一览这位大宋提刑官的风采。
七,《洗冤集录》。《洗冤集录》是宋慈执掌刑狱时断案的实际经验,以及前人流传下来的一些折狱经验综合汇编而写出的一部伟大的著作。宋朝的规定是州府官员在遇到人命案件时必须亲自负责查验审理,否则就会被判罪。宋慈就是在这样的亲力亲为中积累下宝贵的判案经验和大量的尸体检验的知识,全书七万多字,分为两卷,又细分为五十三门。详细的记载了大量的验尸,取证,判断死因和中毒解毒的方法。著名的“红伞验伤”和“滴血认亲”就出自《洗冤集录》的记载,这部书是我国古代刑狱知识的宝典,当然也掺入了许多迷信和不科学的记载。但这丝毫掩盖不了这部书的伟大。因为它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比西方领先了三百多年。
这部书到了明清时期已经是官府掌管刑狱的官吏们必备的一本手册,到清末的时候,一个英国医生来到中国,发现中国的很多官员都有这部书,便将他带回欧洲。从此,《洗冤集录》被翻译成多国文字,流传世界各地。一直到今天,都是法医学人员的必备课程。
宋慈这个人,不仅仅只是一个侦探提刑官,他还是一个封建社会能文能武的有良心的封建官僚,他的一生可谓是一部刺激精彩的小说。每一次都是那么精彩,让人叹为观止。由于《宋史》成书与元朝晚期,当时匆匆编著,导致了许多人物失载。而宋慈所重视的验尸取证等行为在封建士大夫心中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所以一直没有太多的关于宋慈的记载。所幸的是刘克庄为宋慈撰写的宋经略墓志铭流传了下来,才使得我们能对这位著名的神探的一生有了大致的了解。这也算是一桩万幸之事了罢。
Michelle Kwo
不如先看看宋慈做了什么
根据网络的说法,宋慈是南宋人,出生官宦之家,宋慈的父亲是广州节度推官,这是南宋政府掌刑狱的官员,因此宋慈受影响,很小时候就对仵作之事有了兴趣。10岁之后父亲将其送到建阳县学者吴稚门下学习,并得到吴稚的同窗黄干、李方子等名人指教。这期间宋慈养成了重视实践,力求真知的品德,这为其后来的仕途打下基础
嘉定十年,宋慈进士及第开始了自己的仕途之路,先是任信丰县主簿,后任长汀知县,邵武军(今属福建)通判,宋慈的官路中很多都是各地的提点刑狱使,这是宋慈后期写洗冤录很宝贵的经历
此书是世界第一部体系的法医学专著。出书于宋淳七年(1247年),该书内容丰厚,规模广泛,主要内容有检复总说、验尸、四时变动(四季的尸体变化)、自缢、淹死、杀伤、火死(烧死)、汤泼死、服毒以及其他各种伤死共53项,该书涉及了现代医学的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医治、急救、内科、外科、妇科、骨科等各方面常识,曾被译成荷兰、英、法、德等国文字,这也是宋慈最厉害的地方了
以上就是小编的看法,如有出入还请斧正渡鸦
《大宋提刑官》让很多人知道了宋慈,剧中的宋慈在案发现场仔细察看死者身上明的暗的伤痕,就跟现在法医勘察现场遗体一样,而宋慈被誉为法医鼻主,是他所著的一本书——《洗冤集录》。
宋慈是南宋时期福建建阳人,少年时受业于理学大家朱熹弟子吴稚,宋慈先后当过县令、通判、提点刑狱官等,在一生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后四次担任高级刑法官,长期的专业工作,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
古时候验尸的人称为仵作,在当时是地位很低下的,被视为低贱的工作,宋慈是提刑官,但是他仍然深入当时低贱的仵作工作中,认真的研究这些常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工作,在那个理学盛行的年代,宋慈抱着求真精神,对于死者不分男女,“务要从实”,一定要查出案件发生的真实情况,指出“验凡妇人,不可羞避”,“检妇人,无伤损处须看阴门,恐自此入刀于腹内”。
对于案发现场不管远近,案发之时是否在夏天,尸臭难闻让人无法靠近,宋慈认为当检官员必须亲自到尸首地头,不可避臭,通过检验才能认定犯罪事实,对待检验绝不能敷衍了事。他在书中写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大辟就是杀头)。
在他完成于湖南提点刑狱官任上的《洗冤集录》,内容是对从春秋战国到南宋时期我国古代法医理论和实践的总结。这本书对后世影响很大,从南宋到清朝几百年间,被当作断案指南,也是世界上现存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比西方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同类著作要早350多年,这本书还被翻译成十几种语言,介绍到美、德、日、英、法等国家,供他们学习研究。
《洗冤集录》内容丰富,记述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勘察现场、鉴定死伤原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现象,书中所写的区别溺死、自缢与假自缢、自刑与杀伤、火死与假火死的方法现在还在应用,可以说是当时“法医学”领域的百科全书!
《洗冤集录》共5卷53目,约7万字,其中也有很多不靠谱的东西,收录了一部分自缢、溺水、中毒、中暑、冻死的急救方法,可以说是很不科学,比如说解救溺死的人,即使死了一夜也能救活,方法是把生石灰灌入溺者的直肠,对于这些不科学的方法,毕竟宋慈生活的时代科学不发达,受到历史局限性的限制,把一些特例当作共性来看待,虽然《洗冤集录》里面有相当多错误百出的内容,但是瑕不掩瑜,作为一部700多年前的法医学专著的作者,被称为法医学鼻祖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说:
1.法医学技术层面的进步,这本书提供了很多切实可行的、现在看起来也非常科学的方法。比如书中提出一种检验皮下出血的办法,把用酒、醋浸湿的纸敷贴在皮肤上,经过一段时间,皮下出血痕迹就会显现出来。还有一种验骨伤方法,从尸体外表看不出骨头受到损伤,可以把醋浇敷在尸体表面,然后用油纸伞遮住要验看伤痕的地方,迎着阳光隔伞观看,这样就能看到骨头的伤痕,这个和现在用紫外线检验骨伤是同一个原理。
类似于这样有一定科学依据的验尸方法,书上还有很多,这些认识和方法,在今天看来都是正确的、科学的,很多知识直到现在还在用。
2.对当时腐败混乱的刑狱状况,做出了系统的矫正和指导,还影响了后世几百年。
南宋时期官不听审、唯吏是从,郡县掌管刑狱的长官,遇到案子都是手下的小吏去现场勘察,而这些小吏大都没读过书,本身没啥理想,现在又没有制度约束,就很容易滋生腐败,在验尸过程中,收受贿赂的小吏,经常颠倒黑白,用各种手法徇私舞弊。
长官们审案时也喜欢刑讯逼供,刑讯手段也是花样百出,这也是因为对于验尸方法的匮乏,而对于案发现场检验流程也是很混乱,没有系统的规定如何保护现场,如何保护尸体,分哪些步骤等。
宋慈认为断案最重要的是证据,而证据则要求官员到现场去验尸,明确了责任机制。其次是规范检验流程,制定一套详细的检验流程,对现场怎么保护,各种死法的尸体勘验,验尸文书怎么填都有了明确的说明。
有了验尸的方法,还有一套完整的流程,对于凶案审断有了一个明确的指导,《洗冤集录》的名字真正起到了洗冤作用,减少了冤案的发生。
《大宋提刑官》中涉及到的法医学内容基本上都是来自《洗冤集录》,宋慈对待狱案总是慎之又慎的态度依然值得现代法医学家学习,淳祐九年(1249年),宋慈出任广东经略安抚使,同年在广州去世,享年64岁,宋理宗誉他为“分忧中外之臣”,特赐“朝议大夫”,御书墓碑“慈字惠父宋公之墓”!
爱的布道歌
简单讲一下宋慈和《洗冤集录》。
首先,法医在古代被称为仵作,是一份地位非常卑微,没人愿意干的工作。而历史上的宋慈是学儒学、考科举出仕的文官。并且他还不是文绉绉,除了做官,吟诗作对外,什么都不会的文人。他当过幕僚,带过兵打过仗,后来又做过知县、知州,最后官至广东安抚使,是一个文武全才的封疆大吏。只不过他做提刑官的时间比较长,也最出名。
所以切不可简单的把宋慈与法医划等号,以为他就只是一个法医而已。
其二,宋慈之所以精通法医之术,并不是源于家传,他的父亲也不是提刑官,更没有因为错判冤案而自杀。事实上,宋慈的法医成就属于是自学成才。他当时对工作在一线的仵作和衙役极不信任,所以他自学法医,亲力亲为,这才成为当时的法医专家。
其三,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其内容并不都是宋慈的原创。宋慈所做的实际上是汇总前人多部著作,再加以己见。
比如在《洗冤集录》中,宋慈记载的“滴骨辨亲”之法(也就是把血液滴在以亡之人的骨头上,若此骨主人是滴血人的父亲,血液便会渗入骨内,反之则不会),就是引用自三国时代谢承所著会稽先贤传一书中的内容,宋慈属于是直接抄录。(他应该也没有验证这一方面是否真实可靠)
PS:后来在明清小说中,“滴骨辨亲”又被简化成了“滴血认亲”。其实这种检验方法并没有科学依据。
其四,在《洗冤集录》中,其实有很多有违科学常识,错漏,以偏概全的地方。
比如前面提到的“滴骨辨亲”,就是最典型的以偏概全的例子。或许,有的人的血液真的能渗入自己至亲的骨头,但是人死后,骨头会发生腐化,骨头表面形成了细小裂缝,任何人血液都可能会渗入骨缝中。所以“滴骨辨亲”显然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还比如,宋慈说自杀上吊的人,在尸体脚下挖一个三尺深的坑,应该能够挖到火炭。要找到了火炭,就能肯定这个人是真的是上吊死。这个结论其实源自宋慈的家乡,也就是现在福建北部的一种风俗。宋慈把这种地域性风俗当作全国性的风俗,这就属于典型的以偏概全了。
又比如在《洗冤集录》中,宋慈记载“男子骨白,妇人骨黑”,“左右肋骨,男子各十二条,妇人各十四条”,“男子骷髅头骨到耳后有八块骨头,女人只有六块,但蔡州(今湖北枣阳)人却有九块”,这也属于典型的没有科学依据。
或许,当时真的有部分湖北枣阳人的头骨数量如宋慈所述那样,但即便真的有,那肯定也只是少数枣阳人的家族遗传现象,不可能所有枣阳人都是如此。
否则拿到现在来看,枣阳人就属于遗传进化变异,应该要生殖隔离的一群人了。
其五,尽管前面说了《洗冤集录》的很多不足之处,但是这并不能抹杀宋慈和《洗冤集录》在法医学界的开山鼻祖地位。
因为在《洗冤集录》中,尽管有一些内容不太靠谱,但是有更多的内容,还是靠谱的。
比如宋慈提出一种检验皮下出血的办法,即把纸用酒、醋浸湿,敷贴在皮肤上,经过一段时间,皮下出血痕迹就能显现出来。这个方法是符合化学原理的。因为醋中含有乙酸成分,醋透过皮肤后,乙酸能和出血部分的血红蛋白发生反应,变成暗褐色;而酒精能增加皮肤表层的投射性(就跟现在打针,护士先用酒精棉擦拭皮肤是一个道理),这样皮下出血的痕迹就显示出来了。
还比如宋慈提出的验骨伤方法,即把醋浇敷在尸体的表面,然后用雨伞遮住要验看伤痕的地方,迎着阳光隔伞看,就能看到骨头伤痕。这也符合科学依据。因为古代雨伞都是用桐油浇灌过的纸做成的,而且大多伞都是红、褐、淡黄等颜色。阳光透过这些伞的伞面,部分光线会被吸收,剩下的红外和紫外光线就照射在体表上,能显现出伤痕,这和现在用紫外线检验骨伤其实是同一个道理。
类似上面说的、有一定科学依据的验尸和验骨方法,《洗冤集录》中还有很多,都值得当时以及后来人借鉴。这对于一部十三世纪的法医著作来说,相当的了不起。
其六,宋慈和《洗冤集录》还有一个很了不起的地方,那就是对当时南宋腐败混乱的刑狱判案和法医鉴定状况,做出了系统性的矫正和指导,并影响了后世几百年。
南宋中后期,腐败横行,刑狱制度更是黑暗且混乱。宋慈正是见到当时州县掌管刑狱的长官遇事不出门,碰到案子就让手下的小吏去现场勘验,而这些小吏大都没读过书,本身也没啥理想,一心只想捞钱,把黑的说成白的,几乎不负责的现状后,提出了规范性的法医工作流程,极大的减少了冤案、错案的发生。
另外,宋慈在《洗冤集录》一书中,还再三的强调,刑狱一定要重证据,当时掌管刑狱的法官审案时,不重视证据,主要靠刑讯逼供,动不动就是打人一百板子,有时竟然把人活活打死。根本没有用心审案。所以宋慈便提出,审案一定要有证据,小吏做现场检验流程时,必须要如何如何,如怎么保护现场的证据,官员要如何如何,如必须要到现场勘察情况,做到透明、规范、责任制。谁出错,就追究谁的责任。
宋慈制定的这套刑事工作流程,责任追究制度,其实就是现在的刑事案件办案的规范化流程。八百年前的人就能有如此科学工作的思维,着实是了不起。
总的来说。宋慈的厉害之处在于,他不仅在《洗冤集录》中,归纳了当时对法医学技术层面的指导,还制定了当时刑狱工作、乃至后世元明清三朝的刑狱工作制度。因此尽管这本书在内容上有很多谬误,但仍然当得起“开辟了法医学这个学科”、“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这种超级高的评价。
我叫兰德里
宋慈,我国古代著名的法医学家,写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也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他和宋代著名的理学大师朱熹是同乡,而在宋代的程朱理学渐渐成为正统思想,成为大宋王朝维系统治的重要工具,当然,宋慈也深受程朱理学的影响,但是随着自己案件实践性的增多,宋慈也逐渐摆脱了理学的束缚。
以民为本,绝不办理任何冤假错案
我们所知道古代的为官者办案,向来都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有了钱即使是死的,官府也会把它说成活的,官府的腐败向来如此,但是宋慈为官却总是以民为本。其实我们刚开始知道宋慈,大部分都是小时候看欧阳震华老师演的洗冤录,还有何冰老师演的《大宋提刑官》,虽然作为电视剧来说可能有为了达到艺术效果而虚构的成分在,但是却几乎真实还原了宋慈的高尚的品格。
他在洗冤录的序文里就写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也就是说坐牢最严重的莫过于杀头斩首的罪过,而做这个决定是来自于案情,而想要知道这个案情的真相,莫过于检验查看,所以宋慈一生当中,四次提任提点刑狱司,丝毫不敢有懈怠和怠慢,每次有案情发生,他必亲自勘验。
作为一个专业的法医来说,他对尸体对于案件及其负责,必须要还受害者一个真相,还受冤者一个清白,而在宋代,程朱理学的推崇达到一个高峰的时候,对于“礼”的要求要格外高,什么“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这样的思想也深深束缚了人们,在查理案件中当然也是如此,在受害者当中不乏女死者,而关于她们的死因,作为法医来说,必然要全身对她们进行查验解剖,但是受封建思想的束缚,很多法医也是不能查验女性的私密部位的,但是有的破案的关键可能却正在于此,这样的束缚也可能会导致很多冤案的发生,但是宋慈却不以为然,为了精确查案,宋慈要打破这一封建教条,他提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查验妇人的尸体的时候,不可因为害羞而回避,应该在光明的地方查验,需要的时候要让大家看见,以表示这个案件是透明的。
办案的责任心,对民生的关心
宋慈是读书人出身,刚开始的读书的目的也无非是走科举荣身的路子,所以他最初受儒家思想影响较深,当然也深受到程朱理学的影响,所以他要“夸科”肯定有不少困难,所以他努力学习很多关于人体结构等专业知识,刚开始接触的时候肯定也是十分困难的,但是终究还是实践出真知,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学习知识。而刚开始接触尸体的时候也肯定是极不适应的,因为要忍受着恶臭,血腥的内容,但即使如此,宋慈也是对案件高度负责。
嘉熙三年,宋慈赴广东任提点刑狱司,发现很多的疑难案件,甚至是当地不作为的官员根本就没有办案,导致有很多沉积多年的案件,宋慈到任以后,开始着手办理这些沉积多年的案子,并将涉事的官员,逍遥法外的罪犯绳之以法。
《洗冤集录》,第一本系统的法医学专著
很难相信一个自由诵读四书五经的儒生,一个生在理学家朱熹家乡,并深受理学思想影响的人,却打破了理学的教条,学习起了法医学,他虽为官已是不惑之年,但是为官二十余年,严于律己,为民着想,对贪腐行为深恶痛绝。
在任提点刑狱期间,不断学习实践,参考以往的办案素材,编纂了著名的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 ,在里面不仅提出了法律规定,官员的既定责任,检验的责任,检验的程序,还要求官员要亲临现场进行勘验,还根据经验写出了关于人各种死因的检验方法,可以说我国的法医学要领先世界几百年。对于《洗冤集录》的研究,不仅对于我国古代的法医学研究有重大的意义,还对于研究古代刑事诉讼等诸多方面有重要的价值。
后人以此为基础,在后来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校勘,创新,后又传到亚洲和欧洲各国,为各国的法医学提供了借鉴的经验。
浩浩_OnTheWay
在古代没有紫外线灯的情况下,宋慈就能通过油纸伞,制造出古代的紫外线灯。除了宋慈在技术方面的先进,他在验尸理念上也非常的先进,他是提出“致命伤”理论的第一人,所谓“致命伤”理论,就是死者身上伤痕再多,也应该找出最致命的那一处;如果有两处致命伤,又有不同的判断。
正是因为宋慈在技术上的先进和理念上的先进,他才被称为法医鼻祖。
宋慈除了在“紫外线灯”方面的技术,他在验尸方面还有哪些先进的技术?宋慈一开始只是负责审案的官员,并非专职验尸的。他的父亲是刑狱的官员,宋慈在很小的时候就接触过这些东西了;后来因为宋慈也开始担任刑狱官员,他有了大量关于实践的积累。
尽管他参与验尸这一块,但宋慈的职业和仵作不同,千万不要将他与仵作混淆。在宋朝时,压根没有法医这一职业,而负责对尸体进行检验的仵作身份又太低了,子孙后代都不许参与科举。而在宋朝时期,因为地方官府没有审理案件和处死犯人的权力,刑狱这一机构就是当时专门负责查案和判刑的地方。
宋慈因为积累了大量处理案件的经验,他在技术手段方面已经相当成熟。他是最早想到替尸体消毒,防止外部霉菌破坏尸体增加检验难度的人。他用糟、醋、白梅、五倍子等药物制作的“消毒液”,除了能够运用在尸体方面,还能够有效的防止感染,消除炎症。
除了能够验尸之外,他还能够救人,最早的人工呼吸就是他发明的,在他的书中,这种方法叫做“救缢死法”。古代的医疗条件比较落后,宋慈的“人工呼吸”无疑是增加了世人的存活率。
当然宋慈最拿手的就是查验尸体的伤口了,在看不到尸体伤口的情况下,宋慈直接用糟(酒糟)发泡尸体,然后将红色的油纸伞罩在尸体上放,观察尸体上出现的痕迹;这种方法在晴天比较的好用,遇上阴天的话,宋慈就有烧红的木炭去照。如果骨头上有出血,那就是生前伤,如果没有出血就是死后伤。
除了技术上的先进,宋慈在办案理念也十分的先进,很多的查案理念都是他提出来的因为当时社会风气的影响,古人对于女子的身体检验,有很多的避讳。在检查女尸的时候,还会专门的用布将隐私部位遮挡起来,当时除了仵作之外,还有专门检查女子身体的“坐婆”。也就是仵作检查一些比较不敏感的部位,坐婆检查完整的部位。
宋慈却不避讳,直接打破了尸体检验的禁忌,他甚至直接要求那些检查的人员,一定要仔细的检查,不能够放过一点的痕迹,就算是针眼大小的伤口也要检查到,因为这很可能会影响案子的判断。更绝的是,宋慈在检查女子的时候,一定会将女子抬到外面,在阳光下进行检查,因为这样才能够看清死者的所有伤口。
如果死者身份是富贵人家的侍女,宋慈还会将这个侍女抬到大街上进行检查。这就是宋慈在查案的时候用的“心理学手法”,利用大街上人的反应来判断死者和这些人生前到底有没有牵扯,还能够排除一些人的嫌疑,缩小排查的范围。
除此之外,宋慈还特别注重口供,他在查案之前一定会派人前去事发地,收集人们的口供,然后再整合信息。尽管当时别的官员也会收集口供,但是一般只收集目击者的口供,这也就为发现真相增加了难度。再加上有心人的作假,冤假错案的概率会大很多。但是宋慈的录口供方式,就先进太多了。
宋慈作为宋朝的一位刑狱官员,他能够有如此先进的技术与理念,实在是不愧为法医届的鼻祖。他的很多理念直到现在还在用,他的技术在改进之后,也被运用在了现代的法医侦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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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视剧《大宋提刑官》中,一身正气、耿直不阿、威风凛凛的宋慈形象深入人心。他断狱如神,破案无数,常常把“人命大如天”挂在嘴上,让罪犯无处遁形,是一个安民济世的父母官。
宋慈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他不但是个一心为民的好官,而且还是闻名世界的法医学鼻祖。他通过验尸,审理了很多疑难案件。那么,他有着怎样的成果呢?
(宋慈剧照)一、宋慈四任法官,有着丰富的法医经验。宋慈是建阳人,他的家乡虽小,但在当时不但是有名的印刷中心,也是著名的理学大师朱熹的故乡。宋慈生于官宦世家,其父曾官至广州节度推官。一向重视后代教育的父亲,在宋慈还是少年时,就让他师从朱熹弟子吴稚,和当时的各位名儒交往。宋慈自幼勤奋攻读,好学不倦。
20岁时,宋慈入太学,成为当时著名的理学家真德秀的学生。宋宁宗嘉定十年,宋慈登进士第。此后,宋慈开始了他的仕途,先后出任赣州主簿、长汀知县、邵武军通判、南剑州通判等职。每到一任,宋慈都以兼济天下的胸怀安民济世,造福百姓,赢得了当地百姓的交口称赞。
最为出彩的是,宋慈曾四度出任法官,任广东、江西、湖南提刑官,广东经略安抚使。
尤其是在他担任提点广东刑狱时,发现所属官员多不履行职责,有拘押数年的案犯,都未理清曲直。宋慈到任后,实地走访,收集证据,不畏权贵,以雷霆之势,在短短的几个月之内,就迅速清理了一大批积压的案件,审理了近200名在押囚犯。替一部分人平反昭雪,也按律法办了一批罪大恶极之徒。
(宋慈剧照)宋慈在长期的刑狱工作中,特别注重证据,重视检验。他主张“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遇有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
有一次,宋慈审理了一桩失火致死人案件。死者的妻子哭诉说,她下地干活后,家里的房子失火,丈夫因身体有恙,正在家里卧床休息。等到她心急火燎地赶回家里时,大火已吞噬了整座房屋,最后只剩下丈夫烧焦的尸首。
宋慈并未听信这位妇人的一面之词,而是仔细查看了死者。他发现死者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背部烧伤痕迹明显较轻,而且口中没有灰尘。宋慈据此判断,这是一起故意杀人后纵火毁尸案件,并顺藤摸瓜找到了凶手。
还有一次,他在复核一起农夫自杀案时,发现案牍中缺乏对死者自杀原因的记述,遂起疑心。于是决定开棺验尸,发现死者伤口进刀时较轻,出刀时则明显很重,刀子虽然还在死者手中,但并非紧握状态。
其后,宋慈通过实地走访,终于查出这是一起当地官宦公子为夺人之妻而故意杀人,事后勾结官府伪造自杀现场的案件。杀人凶手和舞弊官员均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宋慈剧照)二、宋慈穷尽一生心血,编著法医学专著。宋慈不仅断案如神,法医勘察技术更是独步天下、无人能及。在他去世的前两年,终于将耗费毕生心血的《洗冤集录》编撰完成,为后世留下了一部尸伤检验的蓝本。
《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完整的法医学专著,它继承了诸如内恕录折狱龟鉴检验法等的法医理论,汇总了前人的法医成果,也凝结了宋慈一生的检验心得。
这本专著,比意大利人菲德里的法医专著还早350 多年。《洗冤集录》面世后,就被定为各朝各代刑事检验的准则,为中国古代的司法做出了巨大贡献。这本书还被翻译成英、德、日、俄等多种语言,广泛传播于国外。宋慈也因此被称为世界法医学的鼻祖。
《洗冤集录》中不但记载了精妙而丰富的检验手段,还记载了一些科学有趣的断案案例,其中就有一则巧破镰刀杀人案。
一个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用镰刀杀死在家里,经仵工现场勘查后,发现死者身中刀伤十多处,均是镰刀所致。而且死者家里没有任何财物丢失,由此断定,这是一起仇杀泄愤案件。
宋慈在多方调查后,终于锁定凶手。但凶手拒不认罪,百般狡辩意图逃脱刑罚。
于是,宋慈差人到该村搜出了所有的镰刀,将这几十把镰刀放在太阳底下爆嗮。不一会儿,宋慈就轻而易举地让罪犯俯首认罪,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原来,当时正值盛夏,嗮在太阳底下的其中一把镰刀,招来了许多苍蝇附着,证明这把镰刀上的血腥之气尚未完全散去,而镰刀的主人必定就是凶手无疑。
宋慈靠着过硬的检验技能,和济世安民的胸襟,成为了百姓心目中的清官,也成为了享誉世界的法医学家,为后世之人景仰。
天黑流
说说法医宋慈吧,很多人对他的了解是从电视剧何冰的“大宋提刑官”以及欧阳震华的“洗冤录”里了解到宋慈这个人物,他断案如神,心思缜密,在历史中,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物呢?为什么会被称为法医鼻祖呢?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下去吧:
第一,历史中到底有没有宋慈这个人,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
首先一点是肯定的,宋慈确有其人,南宋开嘻元年,他进京入太学,嘉定十年高中乙科进士,到了宝庆二年真正的走上仕途,担任信丰县主簿,之后经历多个官职诸如知县,通判,最后担任提点刑狱。
宋慈在担任提点刑狱官那段时日,破案无数,也正是由于他参与破案,使得他为他自己的创作的著作“洗冤录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宋慈和他的成名作“洗冤录集”,正因为他的经验著作,使他被世界公认为法医学鼻祖。
作为南宋时期的一名官员,一名提点刑狱司,几年内破案无数,也给宋慈积累了很多经验,这些经验,从小到大,一条一条,宋慈都记录在案,并且开始编撰成书,书名为“洗冤录集”,这本书汇集着他多年的心血,书内专门对破解的案件,在法医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分门别类,对医学,毒理学都有涉猎。
由于宋慈的高超的破案技巧,检尸能力,再加上成名著作洗冤录集,使宋慈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法医鼻祖,据史书记载,无论什么尸体,他都可以在其中发现一些蛛丝马迹使得死者沉冤得雪,可见其厉害之处。
vivi闻
在历史中的确有这样一位法医被誉为法医鼻祖,那就是宋慈,为什么被誉为鼻祖,乃因为他的法医手段至今都在沿用,从细致入微,再到明察秋毫,这就是法医的名言,而宋慈不仅在古代历史中能达到如此标准,后经更是被传承。
宋慈,字惠父,汉族人士,生于南宋时期,是大宋年间知名提刑官,著名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都认可宋慈是古时至今第一位开创了“法医鉴定学”的人物,也因此宋慈被业界誉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宋慈在南宋时期开始规范法医相关秩序,并用一生的实践经验书写了一本“法医鼻祖”录宋慈的誉为还要从他个人事迹讲起,据悉,法医这个职业在古代很早就已经有了,最早记载于春秋战国,只是当时的法医并不是称呼于法医,而是称为“令史”,令史又是什么呢,令史乃专门负责带领隶官检验尸体和活体检验的一种职业。
由于战争祸乱,“令史”在春秋时期可以说是非常流行。
后经历史演变,隋朝开始,“令史”为仵作一词,一开始时仵作也是与令史同样,然后慢慢形成了验尸人,在民间专门为各种尸体验尸,并且殡葬,民间称呼为“仵作行人”。
仵作至宋朝后,宋慈才开始将这门职业编程,不再是以往的杂乱无章,而且开始分类,例如仵作、行人、团头、坐婆、稳婆,检验男性尸体由前者,检验女性尸体由后者,分工明确。
在宋慈整个二十年的官宦生涯中,宋慈被四次任命为高级提刑官;可以这样归纳,他这一生的成就都在这个法医岗位上,凭借一生的经验,在晚年时期还为后来的法医界书写了一本《洗冤集录》。
《洗冤集录》共5卷53目,约七万字,该书阐述了如何勘察现场、如何检验尸体、以及尸体解刨、和鉴定死伤,而这本《洗冤集录》是目前世界上仅存的第一部完整系统法医学专著;较之国外最早意大利人菲德里斯的法医著作医生关系论早了三百多年。
这也是为什么宋慈被誉为法医鼻祖的原因,一为在历史最早统筹规范法医这项职业,二为用自己一生所学实践的经验书写了一本传承名著,并沿用至今。
宋慈的厉害之处宋慈这本书到底有多厉害以及伟大?须知,宋慈书写的《洗冤集录》不仅在中国沿用长达六百多年,重点是被全球翻译成英、俄、日、荷兰、韩、德、等众多国家的文字,后世中,这本书是所有法医相关书籍中的主要学习以及参考资料。
当今社会,宋慈的验尸手段也有沿用,不论科技如今多发达,它的核心未曾改变。
就拿《洗冤集录》中记载的溺死来看,可以归为假性溺死、自缢、假性自缢,其中内含的洗尸法、人工呼吸法、解毒法、银针验毒法,均在全球广泛沿用,并拥有科学依据与存在的道理。
在历史中,宋慈也许并不出名,但他的所作所为在法医学上可以说是如雷贯耳,其《洗冤集录》不仅仅是中国的财富,更是法医学的精神财富,而他的记载可惜甚少,如果不是南宋词人刘克庄的宋景略墓志铭和纪晓岚的《四库全书》可能都鲜有人发现《洗冤集录》这本传承专著。
后,南宋淳佑八年(1248年间),宋慈在南宋任焕章阁直学士、广州知州和广东经略安抚使期间,一次参加祭孔典礼患头晕仍然坚持参加,从此委顿不起,同年三月初七逝世于广州官寓,享年64岁,一代法医学圣人就此撒手人寰。
文/探索历史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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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是南宋时期,杰出的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与公元132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他的法医著作《洗冤集录》比意大利人弗图那图-费德里写的法医著作要早三百多年,被公认为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史料记载,宋慈在成为法医之前,擅长的就是带兵打仗和治理民政,说的上能文能武。他出身于官吏家庭,受业于吴雉,从师于真德秀,这俩人都是朱熹门下弟子,所以宋慈深受法家”格物致知“思想的影响,重视实践 。他做官清廉勤政,深受老百姓爱戴,为老百姓解决民生烦恼的同时,也破坏了一些人的生财之道,由于办事过于认真,被人穿了小鞋,这才被贬职,专业于法医。
宋慈写下的《洗冤集录》对后世的贡献最大,录入的案件多是根据宋慈自身的判案经历,加上前人留下的资料加以完善,《洗冤集录》后来被很多官府官员审理案件的操作指南,书中记录了各种死因如何判别,包括暴力,自杀,他杀等等类型,详细记载了中毒的状况和验毒的方法,多应用于牢房中事务的检验和鉴定。
宋慈断案奉行证据为上,他坚定 “遇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 在他从事司法刑狱的职业生涯中,平反了无数的冤假错案,敢于打破常规验女尸不避嫌,坚持案件重审重理,重视现场勘验,这才造就了断案如神的法医鼻祖—宋慈。
刘克庄在宋慈的墓志铭上写道:“听讼清明,决事刚果,抚善良甚恩,临豪猾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闾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