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香铜臭是普江文学网的作者啊,不过版权应该是在墨香铜臭手上的,毕竟是她写的小说。
小说版权归作者还是平台
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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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小说平台,是息壤中文网,也就是联合阅读。 他们的合同是,只要电子版权,其他的一切版权(例如影视版权、游戏版权等)全归作者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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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作者享受下列权利:
(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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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
(4)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赔偿出版单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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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zhen
1、作品有:《新生活》
君不知:山有木兮木有枝
文案: 他,是继始皇之后的千古一帝,少年领兵,骁勇绝伦,常胜无败。
为了争夺天下,他不惜起兵弑亲,杀戮无数。顺从他的人,他以仁慈体恤待之,悖逆他的人,他残忍冷酷至可以夷人十族,连坐数万人计,甚至以油锅烹之。
秦淮十里,胭脂泪染,犹记初相识。彼时,他只是满身征尘奉旨回京的皇四子。而她,只是待字闺中期盼良人的罗敷女。
春雨如织,落红匝地,垂柳拂堤。“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他,鲜衣怒马,俊美无俦,不过是最无意中勒马驻足,他以为是她,她以为是他,
岂不知一曲越人歌,终成绝句!
2、全名小孤女独占君心:陌上花开缓缓归
文案:
他,是一代开国帝王,江山社稷,春秋霸业,是他追逐的极至。
她,是一个自幼养于青楼的孤女,却有着谜样的身世。
一个是俊美如谛神般的帝王,却冷冽似寒冰。
一个是天资过人,却无殊丽的小小女子。
新月池畔,初相遇。她拎着裙裾,冲他扬起小脸,脆声道:”我叫十四。”他,
自高大巍峨的墨龙舟上俯下身,笑道:“十四儿?”自此,十四的心中视其为良人,
但他的心,却早被另一个冷漠绝色的女子牢牢占据,后宫,更有嫔妃如云。
自此,波光潋滟中,曲水成殇,一段凄美…
大B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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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缘
魔道祖师营销这个应该都知道吧,但作者本人不承认,剧情还ok但有瑕疵,从总体上来讲和天官一样并不能算得上多好,也不应该在霸王票前二的位置,说没营销都不信,其粉丝喜欢把墨香铜臭以及他笔下的人物尬吹上天,diss原耽圈几十位出名的作家,总之就是谁火踩谁,喜欢踩非p水淮梦西等一众出名耽美作家,钟爱ky,看到个兔子或者穿黑衣服的就喜欢评论魔道祖师。
黑洞少女
给楼主推荐豆瓣阅读,是不太大的网文平台,现在也属于缺少头部的状态,会更容易出头。另一方面,因为是豆瓣旗下的平台,相应的也比较人文比较正规,编辑水平比较高,不会要求作者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没有出现过编辑坑害作者的情况,可以放心加入。【摘要】
新人去哪个平台写小说【提问】
给楼主推荐豆瓣阅读,是不太大的网文平台,现在也属于缺少头部的状态,会更容易出头。另一方面,因为是豆瓣旗下的平台,相应的也比较人文比较正规,编辑水平比较高,不会要求作者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没有出现过编辑坑害作者的情况,可以放心加入。【回答】
ouyangnola
2021的变化还是挺大的,这里再提
下塔
读吧,虽然跟去年没变化,但是拿出来确实能打,签约直接拿七成分成,不需要等上架,见稿费快了很多。只要字数达标,
塔读
会一直提供
全勤奖
扶持。
chenyi璇
自己写的、网络发表的小说作品版权,属于作者的,如果和出版社签约了,就会有一部分要分给出版商。
网络小说用者主要是指由网络写手创作并首次在网上发布,进而流传的小说形式。男生看的小说大多追求从身体到权力的强大,而女生看的小说大多从爱情的角度出发,而这两个类型的小说的强大取决于网络上男性和女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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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权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成都莫得东京热
作者是安意如。
安意如,女,1984年6月20日生,双子座,安徽宣城人。02年毕业于安徽某职业院校财经系。其后做过极短时间的文秘和会计,发现不喜欢,很快辞职,03年下半年偶然间上网,开始用网名如冰恋枫混迹于新浪金庸客栈。04年下半年开始接触剧本,并应书商之约写第一部长篇小说要定你,言承旭,青春校园题材,书于05年6月由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05年的2月去北京参与一个动画剧本的创作,之后开始写第二本书看张爱玲画语,散文集,书于05年9月由云南美术出版社出版。05年9月和北京弘文馆建立的合作关系,做诗词评赏“漫漫古典情”系列,完成《人生若只如初见》(古典诗词统赏),《当时只道是寻常》(纳兰词评)等。喜欢旅行,变换不同的城市居住。
kite
版权是这样算的,出版商跟作者联系,出版多少都要事先说好.比如一版出二十万本,然后付其版税.现在的通行标准是8%,韩寒和郭敬明拿得就是这个.但名作家不同,不可这样算.
若这一次出版的二十万本销量极好,出版商又会和金庸联系,再次出版,版税另算.当然不一定是同一个出版商.
电影,电视,也是如此.
原贴:金庸小说版权
v5
拿起点来说吧,在原来五五分成的基础上加了百分之二十的稿酬,新书上架后才可以拿到全勤,而且只能拿三个月。还有就是17K,跟起点很像,同样加了百分之二十,上架之后拿全勤。这里再提下塔读吧,虽然跟去年没变化,签约直接拿七成分成,不需要等上架
嘉怡_细菌nini
2021网文平台作者福利变化还是挺大的,拿起点来说吧,在原来五五分成的基础上加了20%稿酬补贴,新书上架后才可以拿到全勤,而且只能拿三个月,整体对新人扶持力度不大。还有就是17K,它的福利构成跟起点很像,同样加了20%的分成,上架之后拿全勤。这里再提下塔读吧,福利虽然跟去年没变化,但是拿出来确实能打,签约直接拿七成分成,不需要等上架,见稿费快了很多。新人签约后写满20W字,日更6000,就能拿到全勤奖,只要字数达标,塔读会一直提供全勤奖扶持。20万字之前断更不超过2次,还能拿到600的签约奖,总的来说更适合新人。
zhanel
要定你,言承旭
看张·爱玲画语
《人生若只如初见》
《当时只道是寻常》
《思无邪》
《惜春纪》
《观音》
《美人何处》
《世有桃花》
《日月》
《再见故宫》[2]
是安意如
安意如,女,1984年6月20日生,双子座,安徽宣城人。02年毕业于安徽某职业院校财经系。其后做过极短时间的文秘和会计,发现不喜欢,很快辞职,03年下半年偶然间上网,开始用网名如冰恋枫混迹于新浪金庸客栈。04年下半年开始接触剧本,并应书商之约写第一部长篇小说要定你,言承旭,青春校园题材,书于05年6月由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05年的2月去北京参与一个动画剧本的创作,之后开始写第二本书看张爱玲画语,散文集,书于05年9月由云南美术出版社出版。05年9月和北京弘文馆建立的合作关系,做诗词评赏“漫漫古典情”系列,完成《人生若只如初见》(古典诗词统赏),《当时只道是寻常》(纳兰词评)等。喜欢旅行,变换不同的城市居住。
zxdwj1920
续写作品在文化市场中不断涌现,但国际和国内都没有法律规定和相应的司法判例,因此续写作品问题逐渐成为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续写作品问题关系到续写作品本身和原作品的著作权,涉及到作者之间权益的分配,故实有商榷之必要。本文试图探求续写作品的性质,判定其合适的法律定位,从而提出对续写作品问题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续写作品 独创性 侵权性 原作品 瑕疵
一 、续写作品的基本理论
(一)、 续写作品的概念。
关于续写作品概念,有的学者认为,续写作品是指续写他人作品,就是在他人已完成或未完成的作品的基础上进行独立思维、创作而成的作品。 也有的学者认为,续写作品是对现有作品在时间上和(或)空间上进行延伸和拓展,拓展者借用现有作品的主要角色或典型艺术形象,综合理论或线索等进行延伸和拓展而成的作品,并认为是基于原有作品而创作出的全新作品,在新作品中已看不出原作品的基本情节和结构,但可以看出它是源着原作品而一脉相承的。 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更加完善,本文所指的续写作品是指续写他人的作品的作品。
续写作品是在原作品的基础上拓展而成的作品,与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演绎作品有本质上的不同。演绎作品,又称再创作品,即从原有作品中派生出的新作品。这种派生作品中虽然有后一创作者的精神成果在内,但又未改变原作之创作思想的基本表达形式。如果以许多原有的作品的内容为素材,创作出全新的作品,在新作品中已看不出原作的情节和结构,那就不能视为版权含义下的“演绎”了。这种作品是新的“原作”。 因此,续写作品不属于演绎作品,比演绎作品具有更多的独创性。
续写作品的续写行为究竟是否属于中规定的使用方式呢?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使用方式包括:复制,表演,放映,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改编,翻译,汇编,编辑等。但是第十条没有兜底条款。因此,“续写”这一行为在著作权法中并没有规定。再且,上述的使用方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是对原作品的使用;而“续写”偏重于在原作基础上创作新作品。所以,续写的性质与上述的使用行为是不同的。
(二)、续写作品的分类和特征。
续写作品按照原作品的完成与否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未完成作品的续写,一类是对已完成作品的续写。在文化市场上现存的续写作品,一般包括四种:(1)对原作品作者因死而未完成作品的续写;(2)基于委托合同关系的续写;(3)对合作作品的续写;(4)对原作品完整作品的续写。虽然各种续写作品形式各异,但是它们实质上仍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1、续写作品的依附性。无论是文学艺术作品,还是其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作品的续写,都是续写作者在对原作品充分的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加上自身的感悟和构思发挥而成的。所以,原作品是续写作品的根基,原作品和续写作品存在着天然的依附关系。这种依附性主要表现为:(1)在对原作品三要素上的依附,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由三要素构成,即人物、故事情节和环境;(2)对原作的名气的依附性,一般而言,被续写的原作为名家名作,续写作品作为名作的续集,也就借助原作扩大了自己的影响。正是这种依附性,使得续写作品对原作品具有反作用性。即续写作品质量的高低优劣,对原作者的声誉,原作品的在读者中的评价,产生直接的影响。
2、续写作品的独创性。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对续写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争议很大,这也是续写作品著作品问题争议的焦点。有人认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必须是独创的,而续写作品含有多大的独创性,创新性,是个尚存质疑的问题,即使其具有创新性,也是要打些折扣的,因为续写作品对原作品的依附性,降低了其独创性的含金量。相反的观点却认为,独创性是续写作品的最本质特征,依附性只不过是这种创作方式的外在表现,而其内涵在于续写中的思维、构思、创造的独立性。
二、续写作品的著作权问题
(一) 、续写作品具有独创性。
关于独创性的概念在学术界还存在着争议,但通说认为,独创性,指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并且在作品中能反映出作者的思想、风格、手法、技巧等。 因此,我国著作权法中作品独创性之界定,必须包含以下两个不可或缺的因素:
1、作品独创性首先意味着是“独立创作完成”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出来的才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这是比较容易接受的结论。换言之,独创性首先是指作品必须是作者个人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作自己的技能技巧,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独立完成的劳动成果,而不是从他人那里剽窃、抄袭过来的。这一要求表明,只有以自己独立的劳动创作的作品才能取得相应的著作权。如果是剽窃、抄袭而来,则不但谈不上独创性和受著作权保护的问题,反而要承担相应的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独立创作完成”,可以说是独创性在作品形成过程中的体现。
2、作品的独创性还意味着作品的诞生是作者创造性智力劳动的结果,体现了作者的个性特征作品独创性产生于智力“创造”活动中。这符合著作权保护的基本理念,即著作权保护体现于作品之中的创造性劳动,只有具备这种创造性才给予保护。作品创造性要求应当说是源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思想——保护人类智力创造活动,鼓励人们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智力创造,以促进人类文明和进步。从著作权制度鼓励促进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繁荣科学文化事业的宗旨出发,对受法律保护的作品当然要有一定的要求,这种要求总的来说是对人类文明有所贡献,至于这种贡献的大小则不论。相应地,作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要具有某种创造性,至于创造性程度的高低,亦在所不论。
续写作品具有独创性,理由:1、续写作品不是简单的复制,更不是抄袭和剽窃。它是作者在原作的基础上,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通过独立的创作活动而完成的。2、续写作品是续写者独立构思、独立创新的结果。续写者虽然尽可能地按原作者的意图进行续写,但不能脱离续作者本人的思维;实际上仍是以续作者本人的才能、风格为主导,按续写作者的逻辑思维向前发展的。续写不是对原作的抄袭或重复,而是一种新的创作,它有自己新的内容、新的风格,是续作者独立创新的结果。因此,续写作品与原作之间有实质性差异,续写作品与原作品是可以分离的。续写作品有相对独立性,可以离开原作而独立存在。尤其对完整作品的续写,续写作品自身就是一部完整的作品,脱离原作,它是可以独立存在的。
因此,续写作品是作者经过独立的创作行为,通过艰辛的劳动所取得的成果,其具有独创性是自不待言的。
(二)、续写作品具有侵权性。
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调整国家、社会、作者三方的利益关系,合理分配作品著作权、作品传播者权和作品公益权。我国著作权法始终坚持了以维护作者权益为核心的立法精神,著作权制度确认了作者的权益在著作权关系中的首要和核心地位。 因此,对作品的使用,必须要以维护作者的权益为大前提。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对作品作了定义:“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独创性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要条件。笔者认为续写作品一方面具有独创性,但另一方面存在侵权性。其侵权性表现在:
1、续写作品侵犯了原作品的完整权。被续写的作品一般都是有名的作品,这些经典作品已经在社会上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和吸引了一定的阅读群体。原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已在铭刻人们在心目中。续写作品由于客观上的原因,大多数是难以达到原作的水平;而且在现实中不少人为了名和利,利用原作的影响力,凭借原作者的声誉,进行续写。这些从“搭便车”行为中生产出来的“作品”,往往是为了迎合低级趣味,严重影响了原作的思想内涵,美学价值和艺术风格。无论对原作者还是对读者,都是一种伤害。
2、续写作品侵犯了原作者续写的权利。原作者(对于已经死亡的作者而言,不存在这个问题)对原作进行续写的情况在现实中普遍存在。如琼瑶续写还珠格格,蔡智恒续写《第一次亲密接触》等。如果允许他人随意进行续写,将会导致有人赶在作者的续写作品出版前出版其续写作品,势必影响到原作者权利的行使和利益的实现。
三、小结与立法思考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除了必须具备第二条的规定外,即具有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加以复制的智力成果,还必须符合不损害原作者著作权这个隐含要件。所以,那种认为续写作品可以作为一种合理使用的方式加以保护的观点是有失偏颇的;而那种认为续写作品因存在侵权因素而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 续写作品(除了基于合同或委托的续写作品)诚然具有侵权性,但是也存在独创性。我们不能因为其侵权性而完全否定其独创性。存在瑕疵的法律行为并非必然不受法律保护,这是一般的法理原则。因此,相对著作权法上规定的作品的标准而言,这里的续写作品并非完全符合,但是续写作者的确为之付出过不少智力劳动,进行过独立的创作活动。如果著作权法不对续写作者的合理权益进行保护,事实上是不公平的。
笔者认为,我国著作权法应该完善对续写作品的规定。鉴于对原作者和续写作者之间权益的衡量,著作权法应该规定原作者对作品享有续写权的时效,以填补这一立法空白。如果原作者有意进行续写,为了保证续写作品的质量,原作者必须要有一定的酝酿过程,所以,续写权的时效不能太短,笔者认为5-10年是比较合适的。在这个时效期内,其他人意图进行续写,应该征得原作者或继承人或主管机关的同意后,方可续写;原作者也可以将续写权作为一项著作财产权进行转让。在时效期内,其他人未经同意擅自进行续写,如果经过协商,得到原作者的追认,续写作者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如果协商不成,则续写作者享有的著作权存在瑕疵,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时效期满,可以允许他人续写。当然,他人的续写,必须要符合通常的续写原则和一般的标准。
希望可以帮到你
chujiayu
起点经营的小说是全版权,这什么意思,一切版权都归网站所有么? 全版权不仅指的是你的作品版权,还包括各种衍生版权,影视、游戏、改编,漫画等等相关版权都是网站的。对了,作品的续集、前后传、同人等相关版权也是网站的。
版权又叫著作权,分为软体著作权和作品著作权。
著作权是用来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的,你只要找的是正规的平台或公司,签订一份合同,你就不用担心这些问题的。
现在所有小说网站都是全版权签约么
当然不是,作品好就有谈判权,有特殊合同。作品一般般的普通作者一般都是正规化合同
在网站写小说,著作权,出版权,影视权都归网站所有吗
最好看清楚约定,著作权法的规定是有约定从约定.好多文学类网站是以签约作者的形式,通过支付报酬而约定获得版权的,所以一定要注意.
为什么在起点写书的作者版权归起点所有,作者无版权?
除了部分人之外,签合约的时候就是全版权归起点所有。目前几乎所有网站都是这个样子。
起点改编游戏的小说版权归作者吗
普通作者的归本人,只是起点有优先使用权。大神的不知道,应该也差不多吧,肯定是能分到钱的。不过当初梦入神机的《阳神》游戏改编权完美据说开价400万,但是起点在梦入神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拒绝了。
很多网站都有“Copyright © 2006 **** 版权所有”所说的版权具体指什么?
只不过是个装饰,真真有版权的有几个,你盗了他他也不会追究你的.反而还帮他宣传了
网站中版权所有事什么意思???详细解答一下??怎么算侵犯版权?
就是网站的内容,如果转载需要你注明来源或者说得到网站拥有者的允许。
求采纳
版权所有 是什么意思啊?
1.有的国家将版权标记作为作品享有版权的条件。世界版权公约要求必须在出版物上注明版权标记才能享有版权。 它所要求的版权标记的内容有三部分:带圆圈的字母c;首次出版的年月;版权所有人的姓名。 2.我国没有要求必须标注版权标记。但是实践中权利人还是做了版权标记,此时,版权标记只是起到宣告、警示的作用。既然不是强制要求,标记的内容就很随意,比如"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翻录必究"。也有权利人按版权公约要求注明版权标记。如果作品出口到国外(版权公约成员国)就必须这样做。 你上面提到的标记比较长,就是把国内的惯例和版权公约的要求结合起来了。中西合璧。在国内只是起到宣告、警示作用 补充: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人不能出版吧 除非卖人啊。。。。 回答: 应该是所有权 不是版权
版权所有 是什么意思呀
版权
copyright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物件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影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关于版权登记。在中国,版权登记不是取得版权的前提条件,但是版权登记证明档案是登记事项的一种初步证明,可以作为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档案。计算机软体,可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登记;其他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文字、美术、摄影、电影、音乐、建筑作品及工程设计图等,可由省版权登记部门负责登记。在某些国家,作品如未登记,将产生一些不利后果。
关于作品的构成条件。根据通说,构成作品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第二,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要有具体的表达,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产生出来,但是否像录音或者写作那样储存下来还是像歌唱或者演说那样即兴而作转瞬即逝的,在所不论;第三,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显然,抄袭的就不算了。现代人创作作品显然不可能是空中楼阁,往往使用了某些前人已经创作的作品或者已经处于公共领域人皆可自由使用的作品作为素材进行创作,这种方式的创作完成的作品,该创作者仅就其独创的部分享有版权,这种独创部分可以理解为其独创的片断以及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
可以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型别。我国著作权法列举了八种作品型别。无法纳入以上类别的作品是否得到著作权法保护,不同的学者有不同观点。但是至少在网路传播领域,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已经确认,作品的外延是没有限制的,根据实际情形由法官判断决定。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版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法律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对作品享有独占权。一般而言,其他人需要使用作品,应当事先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但是著作权法也规定了若干情形,在法律规定的使用方式下,该种使用无需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或者无需向其支付报酬。版权的期限,简单来说,对个人而言,是死后五十年,署名权等精神权利期限无限制;对单位和法人而言,使作品首次发表后五十年。
外国人或者外国在中国国内首次出版的,受我国法律保护,其他的根据国际条约确定,多数重要国家已经和中国一起参加了共同的国际条约,在这些缔约国境内产生的作品同样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学理,版权具有地域性,也就是说,各国承诺保护作品的智慧财产权,但是如何保护,作者有哪些权利,保护期限多长,由各个国家自己决定,在中国发生的作品使用行为显然就需要按照中国的著作权法来判定,在美国发生的著作权使用行为就需要按照美国的版权法来判定。
wakawaka_z
《刑法》第217条规定,个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
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抄袭当然算犯法,但是却很难定性。如果是将原文从设定包括对话原封不动的剽窃的话肯定是抄袭。还有些人只是剽窃设定,人物和情节都是自创,虽然也是抄袭但是……很难定论哦。
【tsd。m】
叽叽喳喳
仅仅抄袭、复制行为不入罪,仅受道德和舆论约束。
但如果抄袭他人作品以谋取利益的话,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刑法》第217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孙媛Aigoni
永远的7玥22日
metalp-38
看网站风格定位,看网站流量,以及网站福利。
第一个网站的风格定位,是指网站主推的小说类型,符合你的小说你就去。
如何看风格定位,挑几个网站排行榜销售榜前列的作品看看 就知道了。
网站流量就是读者的数量,直观判断是小说的数据,找网站里最火的小说看看有多少点击和收藏。因为这是一本书的上限引流水平。
然后就是网站福利,有些网站收买断文,有些主打分成。买断是和编辑直接谈,这个不用说,分成要看网站的分成比例,比如五五分,三七分之类的。另外有些附加奖励,比如全勤奖,全年奖,完本奖之类的。
综合以上三点选择最适合你的网站。
现在小说网站分为阅文系,阿里系和掌阅系,外加其他新兴和老牌网站,比如17k,逐浪,飞卢,黑岩之类的。
而且现在今日头条也在搞小说频道,已经有部分原创作者在这里更新小说了。
头条的模式比较新颖,和传统网文网站不同。推荐小说模式主要靠单章推荐,具体的关注一下“头条小说大神”和“头条小说”这两个头条号就知道了。
选择小说网站发小说不能光看它如何强大,最重要的是适合自己,那样才有最佳的机会曝光自己的小说。
vivi007小屋
从你的题目来看,你写的是短篇。本人主要写的极道天王长篇,还在阿里文学和书旗小说上连载。短篇了解的不多,只能大概说说。
短篇的话,你投稿的平台有,但是不多,现在大多的网站是长篇小说为主。
那我就说说我知道的两个收短篇的网站。
惊语中文网还在收,你可以去找找他们的编剧,投稿5000字加大纲就可以了。
阿里文学,也收短篇,你也可以试着去投投看,同样发文和大纲,不需要全部发完。
电力怪兽Sullivan
liana6699
个人观点
番茄小说是头条子公司,具有强大流量,能保证新手有推荐
但是观众的流量是一次性的,一次性推荐效果不好,第二次很难推荐,这本书就扑街了
而飞卢小说重点在于小白文,一个字爽。
快餐文化,越直接越好
不断打脸过程
可以两个平台都尝试一下。
东南坼
Ex: 当与子归 薪浪 ==书名加空白再加上薪浪(这里要打上正确的新)
网址打不上来,寄给你
原贴:当与子归
sass
谢谢提问:因为自己喜欢头条的原因,进入了这个领域。通过了20多天的答题,使自己有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头条里的问题,涉及面广,短小精悍,一语中的,言简意赅。所以非常的喜欢。所以乐此不彼。
对于以上提出的问题,自媒体平台发布的原创文章如何保护作者版权,这个问题应该是平台应该做工作,作者把文章发给了平台,平台就有保护作者版权的义务。个人认为,不知正确与否?
芝芝晶晶
任何创作者的首创作品在任何自媒体、杂志上发表,都会受到版权保护。
一个创作者签约一个平台或杂志向创作者约稿及一个创作者愿意在一个平台上发表文章,这个过程就是一个契约关系,首创文章即使创作者没有与平台(刊物)签定契约协议,而这一个合作关系的过程就是协议,从你开始为平台(刊物)供稿,平台(刊物)愿意发稿就已经变成了事实协议。这一点,你根本不用担心,平台(刊物)会保护你的版权的(为你提供证明,作品发表时间,有义务帮助作者维权)若其它的平台(刊物)再用你的文章,需经过首发平台或联系作者本人同意(按标准付费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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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作品若与平台刊物签约了,若一稿两投,那么作者就会对平台刊物造成侵权。
……
不过多阐述,建议去看看相关法律,那更加全面。
淺笑﹏ヤ
wuyunsheng_
作者权,在我看来,如对方在转载时已经标注文章出处了,并且转载人没有把文章作为商用,这种情况就不够成侵权,毕竟现在是自媒体时代,信息共享是时代的产物。
Still_Angela
liuhngs
谢邀!
在自媒体版权这个事情上面,不好控制,别人原封不动的搬运还是比较少的,都会进行二次加工再创作,所以跟你的是有差别的,另外如果真想知道自己文章被搬运的情况,可以通过下面2个方法:
第一就是首先选定一个首发平台,然后用一键同步工具同步发到其他自媒体平台上,这样全渠道占领原文权限。尽可能的保护你的原创。第二种方式是用工具,检测文章被转载率,分享平台等,这样对你文章进行实时的监控,如果发现有侵权的,你再去联系协商。比如用:易撰还有个检测网络有没有被抄袭的:拷克网
也可以从网络检测的方式,输入文章标题和内容,检测网络是否有相似文章,起到原创保护作用、
heliophill
目前,在内容创业领域,原创内容法律保护方面,主要由三类问题。
1)转载方面,未经允许而转载、转载而不付费等侵权乱象层出不穷;
“未经允许而转载”的行为,根据转载主体属于传统或网络媒体不同以及作品传播方式的差异,按照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可能涉嫌侵犯原创作品作者的复制权、广播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
“转载而不付费”的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则涉嫌侵犯原创作品作者的获得报酬权。
2)创作方面,“复制粘贴”式、掐头去尾式抄袭可谓此起彼伏;
作品创作过程中,一些作者采用“复制粘贴”式、掐头去尾式形成的作品,涉嫌构成“剽窃”。
3)变现方面,原创者的原创作品商业利益被各类未经许可而转载或各类抄袭行为所“截胡”。
不论是转载而不付费,抑或是以“复制粘贴”式、掐头去尾式形成的作品,这些作品或作者据以获得的收益,都涉嫌构成侵犯原创作品作者的获得报酬权。
那颖最知足
当前,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不断创新突破,信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入发展,数字化时代已悄然来临。2019年8月30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指出,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我国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1%。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手机网民用户数量不断增加,人们对于简单快速获取有效信息与追求趣味性的需求也随之增加,从碎片化阅读到短视频兴起,中国的自媒体也飞速发展起来。
作为数字时代下的一种新生产物,自媒体是指普通大众通过网络等途径向外发布事实和新闻的传播方式,常见的自媒体平台如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相较于传统媒体,自媒体使得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信息的生产者与传播者。自媒体从业者借助现代化、数字化的技术手段,使得信息的生产与传播更加自主化、平民化与普泛化。2017年,新媒体运营行业从业人数达300万,微博头部自媒体账号平均阅读量达2.3亿次,各类机构对内容创业者的投资金额超过50亿元。然而,在数字化浪潮下,海量庞杂的数据容易在互联网中重新被随意排列组合成为新的信息,使得自媒体的生产与传播也面临着新的法律困境。
数字时代下
自媒体生产传播中的
著作权困境
(一)作品“洗稿”的侵权判断标准未明确
近年来,由于自媒体易操作、低门槛的特点,自媒体有关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也十分突出。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指出:“‘洗稿’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互联网侵权行为,是一种变相的侵犯知识产权方式,需要严格监管和整治,否则可能就没有网络原创了。”通俗地讲,“洗稿”就是对别人的原创内容进行篡改、删减、拼凑,看似与原作区别不小,但其实最有价值的部分还是抄袭了,属于高级别的抄袭。
今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自媒体呦呦鹿鸣的爆款文章甘柴劣火被质疑“洗稿”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的争议,但最终也不了了之;以咪蒙为首的自媒体大号虽然受到大范围的“洗稿”指控,但除了舆论批判之外,并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在中国已有的著作权纠纷案例中,“实质性相似加接触”是最重要的判定标准。只有证明涉嫌侵权作品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构成实质相似,即将别人的作品据为己有。仅将个别部分略作变动,体现创作者个性的部分与原作者的独创性部分实质性相似,并且作品权利人能够证明对方具备接触原作品的机会或已经实际接触了原作品,才能判定其侵犯了著作权。
但在新媒体时代,各大自媒体可以接触并利用的信息量更多更广,“洗稿”的作者们可以用最少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拼凑整合出新的信息,在巧妙规避抄袭的“实质相似”标准下,进而批量生产内容。“洗稿”行为更多的是剽窃原作者的独创思想、观点和叙述逻辑,再通过改变语言的一些表达方式来具体呈现内容,本质上是一种比较隐晦的抄袭行为。现如今,对于“洗稿”的标准和是否判定侵权还没有十分清晰的界定。而对于原作者来说,发现侵权行为较难,举证不易,维权成本太高,获得赔偿少,并且维权耗时长,这都使很多原作者进退两难甚至选择放弃维权。
(二)网络服务平台与自媒体从业者修改权之争
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作者享有对其合法作品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即作者自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2019年7月,中国女性网络文学原创平台晋江文学城新推出的政策称,为了降低文章被反复修改保存的次数、提高审核效率,作者修改作品章节内容需要另外付费。此举引起了不少平台作者和读者用户的质疑,随后晋江回复已经根据反馈及时调整了相关政策,作者修改文章不再需要付费。
同样,中国知名社交网络平台微博规定,博主如果需要修改自己发布的微博内容需要充值成为会员。对于网络作品,作者行使修改权是一个比较特殊的问题。在数字时代,作者将自己的作品上传到网络后,会面临各种复杂的情形。如果作者在技术手段上仍然可以实现对作品的控制,那么仍旧享有作品的修改权,如网络博客、简书等;如果作者把作品上传到网络上后,基本丧失了对作品的实际控制,作品的管理权限更多地掌握在网络服务提供商手中,如网络论坛、网络杂志和一些原创文学门户网站等。在这种情况下,掌握主动权的自媒体平台和网络服务商出于自身种种考虑,可能会对作者行使修改权设置一定的障碍。
同样地,自媒体从业者在将自己的作品上载到网络上后,由于网络的交互性、无形性和匿名性,其他人很容易大量盗取、篡改、歪曲原作者的作品,侵犯其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一系列权利,同时要查找到所有的实际侵权人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数字时代下,如何平衡网络平台与自媒体从业者之间的利益需求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自媒体图片视频领域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
互联网的出现使得大量数字化材料能够快速便捷地获得、复制与传播,由此也产生了一系列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有关的新型知识产权问题。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信息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产物,它与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等传统的著作权利有很大的不同。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人及相关权利人享有的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由于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网络中可以呈现出包括文字、图形、声音、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的作品内容。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作品均可以被数字化后在www.jzzzq.com信息网络中进行传播,因此,作品权利人对这些作品依旧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2019年4月,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被发布,随后有网友发现在视觉中国网站上,这张照片被标注版权为视觉中国所有,接着人们发现国徽、国旗的图片也被视觉中国标注版权所有。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自媒体站出来公开质询其图片版权,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网站不得不暂时关站整改。
自媒体短视频领域同样面临版权问题,例如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文学影视等作品,以合理使用为名对他人作品删减改编并通过网络传播,短视频平台以用户上传为名、滥用“避风港”规则对他人作品进行侵权传播,一些平台用户则直接搬运视频或者对视频“掐头去尾”,有选择性地剪辑掉与版权人有关的信息等。抖音、快手、B站、微视等各大原创视频平台搬运、抄袭侵权行为较为普遍,如何让自媒体平台创造良好短视频生态、保护原创者视频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值得每一位自媒体人以及行业利益相关者的重视与思索。
数字时代下
自媒体生产传播中的
著作权保护路径
(一)自媒体版权问题领域专项整治
网络版权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能对违法侵权分子起到明显的震慑和打击作用。例如,去年由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启动的“剑网2018”专项行动,旨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重点是自媒体“洗稿”和短视频平台。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指出,针对目前网络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自媒体侵权现象,专项行动将坚决整治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并规范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商店、微博、微信等涉及的网络转载行为。
(二)完善网络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政策
我国目前没有一部独立、系统的网络知识产权法,各种网络规定散见于各个部门法中。而现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针对的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制度设计,很难指向网络著作权保护原则、权利限制等更宽泛的领域,法律的伸缩空间较小。立法机关应借鉴先进国家的网络侵权立法,适应网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要求新趋势,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网络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 各平台行业共建良好网络生态
加强知识产权行业、企业自律,建构行业监管体系和企业自查自律体系,网络各个平台服务商、内容生产商等都应自觉www.jzzzq.com遵守相关法律和行业规则,共建良好的网络生态。
(四)借助新技术维权
利用新兴科技手段,如采取电子签名、电子水印、密码锁、反复制设备等技术手段,防止网络用户随意复制、下载或转载权利人作品,以有效减少侵权行为发生,为网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五)创作者积极维权
近年来,国人版权意识和知识付费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引起社会热议的视觉中国“黑洞”照片系列事件,可以明显看出国人对版权意识的重视和加强。美国著名文化社会学家戴安娜·克兰曾分析了影响文化生产的各种因素与理论,其中一个核心观点是要处理好文化生产的种种张力,必须要形成有利于文化保护的公共政策的民意基础。而在对待种种有关网络知产权保护的争议中,国人正逐步形成这样的共识与基础。未来全球竞争的关键是知识产权竞争,学习了解网络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让每一位创作者能够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合法权益是数字时代建设文化强国的必由之路。
结语
4G时代让传统纸媒消失,促使网络自媒体的崛起和发展。随着5G技术的研发和运用,5G时代也逐渐拉开序幕。从以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自媒体资讯平台占据移动互联网的流量风口到如今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爆发式增长,毋庸置疑,未来,自媒体依然是用户的流量担当。
欣喜
sc210911
有邀必答。
对于保护版权,那么首先要做的肯定是开通原创这一标签,这一行为是保护作者版权的先决条件。那么对于平台来说,内部也有较为强大的过滤及筛选比对程序,能一定程度上的减少抄袭侵权这一类的发生。其次,现在国家对于版权的归属及保护也越发的看重,如发现此类事件,作者可进行反馈,平台都有一定的保护机制,谢谢,希望对你有帮助。
do_you_lake_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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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的夏天
在如今网络发达的社会,我们如何保护自己原创作品著作权,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将自己创作的文章放到网络上。或希望借此抒发情感,表达观点;或用以展示自我,宣扬个性;或以此谋生,很是热闹。然而很多人都有这样的遭遇:自己辛辛苦苦码字写的干货文章竟然出现在别人地盘,甚至稍作修改就变成了别人的创作,很是郁闷。保护自己的原创作品,我们应该为原创作品制作一个身份证,打上时间戳标签,颁发指纹数字证书保护作品著作权。经小编遍访名“师”,博览良“方”,终于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如下原创作者居家、出行的必备良药:
一、原创作者必须了解:
、作品是否受法律保护与版权登记与否无关,满足条件的原创作品创作完成即受法律保护。作品的保护期一般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二、原创作品发布时,善用科技手段保护其一,如果平台提供原创保护功能的(例如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者可以获得权限的,果断使用,发布文章时一定要打上“原创”标志。这样,在同一平台上,如果别人的文章与你的文章重复度较高达到一定比例,别人将不得发布,或者必须要获得你的授权才可发布;其二,尽量在网站、微信及几大主流自媒体平台同时发布,避免因为不同平台间发布有较长时间差而产生可乘之机,让别人复制内容之后抢先在其它平台发布;其三,在不同平台开帐号,特别是活跃度高的平台,用帐号登陆后发布署名文章,避免匿名发表;其四,考虑打水印,或者进行防止文字复制等技术手段防窃取。
三、-保留原创证据,发现被抄袭时及时维权:
文章在创作时就要保存以下证据:文章创作、发表时间及原稿。可借助乘法网证据保全网站进行证据保全,以证明自己是最早发表人。
jiny0713
保护版权是一场不小的战役,这场战役需要各个平台共同参与给保护版权立规矩,给侵犯者下惩罚。不断推动行业走向规范,共同营造健康规范的保护产权的良好环境,让每一位原创作者的权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
在自媒体及互联网日盛时代,侵权者也成为潜在的“发行者”。这些侵权者随时对内容进行篡改、复制粘贴、或无视原创者“禁止转裁”声明,或对于转载文章直接用于商业用途而不注明出处,作者姓名等行为。对于侵犯版权,大部分原创者表示亳无办法,及少部分寻求各种渠道维权,最大根本原因在于版权受侵害维权成本高,判决赔偿额度无法覆盖诉讼成本。由于经受不起法律诉讼的时间与财力的消重消耗。往往只能通过平台提出侵权申诉而草草了事。
如何培育全民版权责任及保护意识。我觉得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提高侵权成本,细化司法解释。
2 本着利益平衡原则建立科学的合作机制。
3 建立便捷的维权保护与申诉机制。
安pInG0
感谢邀请。关于这一块儿的话,头条上都是有相关的规则和明细的又或者你可以去问一下相关的头条客服,相信他们会给到你一个直接性的答案与回复,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一个人的冬季
妖孽
作为一个原创作者肯定有同感,自己花了大量时间精力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别人抄袭在其他平台获利这确实是不应该,那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创作权呢?当今社会,各大自媒体平台对原创文章素材等都有很大的扶持力度。我们的原创文章就是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受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间内享有的专有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一种无形的产权,是一种无形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劳动成果。它与我们的房子车子,等都是一样的。受法律保护,所以那些抄袭原创文章的人就和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小偷一样,属于盗窃。只是我们现在很多人还没有注重,对自己的作品原创性的重视。尊重原创是我们每个读者应该遵守的阅读法则。现在各大自媒体也推出来了重点保护原创文章的功能。坚决打击抄袭,搬运。如果想更好的保护自己原创文章建议在各大平台上都开原创的功能。另外在其他平台如果发现有别人冒用自己的作品请进行申诉举报。更好的保护自己原创,需要提前准备好自己的相关原创证据。进行举报申诉,并且联系抄袭的人员尽快删除。
LumLam
璇璇YUI
乐满天
Steven
SisFer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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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电影剧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