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不可行,但可以事后走法律途径解决。
美璃有同人小说吗
Eileen妈妈
同人小说呢
一般来说分为两种理解吧第一种作为
同人(doujin
也就是どうじん)产物中的同人小说同人对原作(一般为商业性产物如商业漫画
也有一些是同人产物
如著名的三大同人奇迹,更者为自己创作完全凭借自己的兴趣和对作品的爱
非商业的)进行二次创作,然而,“同人”并不一定是再创作,也可以是原创。有的同人指的并非是原作的衍生物,而是“非正式商业性的”之意。比如说经常听到的同人游戏,其实并不一定是原作的衍生物,甚至本来就是原作,这时同人缺的意思就是“非正式商业性的”。往往这样的同人小说是单纯靠自己的“爱”(木有错)和兴趣去写的,而不是商业利益。 2
同人理解为耽美同人就像楼上一位仁兄说的耽美,一词最早是出现在日本近代文学中,为反对自然主义文学而呈现的另一种文学写作风格:耽美派。耽美派的最初本意是“反发暴露人性的丑恶面为主的自然主义,并想找出官能美、陶醉其中追求文学的意义”。耽美在日文中的发音为TANBI,本义为“唯美、浪漫”之意,如耽美主义就是浪漫主义。耽美,沉溺于美,详细解释则是「包含一切美丽事物,能让人触动的,最无暇的美」。后来这个词被日本的漫画界用于BL(boy's
love)漫画上、结果引申为代指一切美形的男性,以及男性与男性之间不涉及繁殖的恋爱感情,最后更发展为男同性恋漫画的代称之一。
这样的解答虽然写的有点简单什么的
但是凑合着看吧
豆娘
其实,相关的平台、作者,他们自己应该都知道:既然在一个公开的场合发布作品,就有在收获名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的法律案例比比皆是。感觉各方粉丝都多虑了,才会造成现在的局面。
Dorianne白天黑夜的两个我
(猎人)地狱蝶, 是塔沙提尔写的,蛮不错的,可惜坑了
(陆小凤)花成蜜就 ,西门吹雪和花满楼的6哥花月楼的故事
(家教)枫缘, 是风的
(家教)不是蛤蜊,是彭格列
(无限恐怖)萧宁,我蛮喜欢的,可惜暂停了,不介意的话可以看看
(火影+柯南)真相永远只一个 ,我最近正在追,是柯南穿成佐助,不过jj上v了
小伊成为黑手党,这是伊耳谜穿到家教里的,还不错,不过更的速度太残念了
[猎人]我是飞坦之飞坦养成计划,穿成飞坦的,未完结,大概是团飞的吧
(家教+网王)萌杀BOSS,在更,是兔子纲被骗转学到立海大,后来守护者也跟去祸害网王众人的故事
shigh
明星有权利拒绝 作者使用他的“真实姓名”创作“同人文”,因为这侵犯了艺人的“姓名权”。明星不反对同人文,也不反对用他们的故事创作“同人文”,但反对作者使用“真实姓名”。因为有的同人文“女化”、“生子”、“黄暴”,这是对艺人的侮辱,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畴。
熊宝宝熊抱
耽美:耽美一词最早是出现在日本近代文学中,为反对自然主义文学而呈现的另一种文学写作风格:耽美派。耽美派的最初本意是“反发暴露人性的丑恶面为主的自然主义,并想找出官能美、陶醉其中追求文学的意义”。耽美在日文中的发音为TANBI,本义为“唯美、浪漫”之意,如耽美主义就是浪漫主义。耽美,沉溺于美,详细解释则是「包含一切美丽事物,能让人触动的,最无暇的美」。后来这个词被日本的漫画界用于BL(boy's love)漫画上、结果引申为代指一切美形的男性,以及男性与男性之间不涉及繁殖的恋爱感情,最后更发展为男同性恋漫画的代称之一。
同人:“同人”(doujin)一词,是日文引入的。翻查日语字典,有两个解释,一是“同一个人、该人”,二是“志同道合的人、同好”。这里是解作后者,然而,在一般使用时,“同人”所指的不一定是指“同好”,也可以指“自创、不受商业影响的自我创作”。即是一个“自主”的情况、一种“自主文化”。至于有说“同人”一词为孙中山先生所创用的,我们对此说无法证实,但是大概也得有日本的使用,“同人”一词才会流传到本地,作如此的解释和用法。
至于“同人界”或“同人圈”,就是同人这个界别。而“同人志”(doujinshi、fanzine)就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走在一起,所出版的书籍、刊物,但当中以漫画或漫画文化有关的为主,而且绝大部分都是自资的,有别于商业漫画,有较大的创作自由度和“想画什么便画什么”的味道。另外,“同人志”的繁体应写作“同人志”而非“同人志”,因为“志”和“志”在繁体字里,一早就有了明确的分工,胡乱相混只会令人误会,易于跟其他名词混淆;而同人志的日文写法,也是跟繁体一样,写作“同人志”。我们将探讨的,也是这种漫画同人文化。虽然说,依据上述的“同人”定义,也包括了自主性质的小说、诗词等创作刊物。然而,在这些自主文学场域中,很少会使用“同人”一词。这就是“同人”一词除基本定义外,还有所使用的场域之分别。此文中的“同人”,都是指漫画文化的同人。
耽美狼:偏向看或创作原创BL作品的人,作品主为原创。虽同热爱男男之恋但与同人女完全处于不同世界不同档次。 自己虚构主角。“有些耽美狼是由同人女转变过来的”这种说法不太准确,因为我们知道,同人女的文章都是由动漫而创作的衍生文。
同人女是指对影视和动漫作品中的人物进行强行的gay配对的一群狂想族群,因为人才济济,于是在文学和CG领域都有极大数量的创作;耽美狼,对boy‘s love漫画和文学具有强烈癖好的族群;以上两类基本相同,名称不同而已.此一族群是专指爱男人的女人,只是喜欢的男人不限性向,换句话说就是喜欢gay的异性恋女人,不是lesbian.
同人中有一种叫作耽美同人,又称BL同人(BOYS‘ LOVE),英语是SLASH,实际上就是将原作中人物写成同志关系的一种创作。比如,把仙道和流川、米罗和加妙、西索和伊尔迷之类的人物写成恋人。
进行耽美同人创作,或者津津乐道地看耽美同人、研究耽美同人、不断发掘新的BL配对的这样一种人群(女性)就被叫作同人女了。如果是男性自然可以叫同人男,不过基本上,BL同人界的男性非常少。
同人女所接受的所谓BL与真正的同性恋还是有区别的,可以说是一种异化的异性恋或者说理想化的同性恋,一般被同人的角色都有较为明显的攻受(简单说就是倾向男或女的位置),并且基本上都得有好看的外形,与事实中的同志关系还是有距离的。当然也有对同性恋有一定认识与了解的同人女,基本上来说,同人女对同志是持支持态度的。
同人女也是各不相同的,有更关注感情一些的,也有喜欢比较露骨的描写的。当然从大范围来讲,大部分人都不是很能接受同人女这个群体,不过总的来说,同人女主要是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活动,至少是无害的,不喜欢不接受的人也不要来打扰就是。至于有些同人女喜欢到处宣扬BL思想,被人视作洪水猛兽,毕竟不是大多数。
原贴:耽美同人什么意思
lisauu
说的通俗点
耽美 现在通指男男类的作品 分为清水和高X
同人 是指。。。恩 是粉丝们把自己喜欢的作品结合自己的趣味而诞生的一种形式。。。可以这
么说么 比如说 我喜欢叛逆的鲁鲁修 那么我写了个轻小说 里面出现的人物都会是原著里面
的人 只是内容上不太正统
两者。。。是不同领域的
原贴:耽美和同人有什么区别?!
随心远行
目前在中国还没有政府、法律承认耽美和同性恋
所以写这些不算犯法 侵权 所以才会出现“薇薇熊”抄袭大批网络耽美小说 而不好追究责任的事情
但是在日本(人家连色情业都合法)
他们很注重名誉权什么的 写的同人小说在日本是侵权的
所以 如果写得好 要出版的话 在中国是不麻烦的
但是 如果人家原作者看到了的话 很有可能会起诉的
恩恩什锦
所有文化自由、创作自由、传播自由都应该在国家法律和道德约束的框架内。为了搏眼球搏流量,用公众的名字和作为黄文的主角难道就是所谓的创作自由?一直有人提ao3是雨果奖,但是就如重点学校里不一定都是好学生、清晨空气再清新也有苍蝇一样,平台里的创作就一定是好创作吗?而且实际上里面相当的作品都很黄暴。作为家长,我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这样不正常的、不健康的网络环境中成长,但事实确实很多孩子会偷偷去浏览,家长怎么肯能一直盯着?所以支持国家净网,支持国家扫黄打非!百年大计,教育为本,青少年值得更好的价值引导,谩骂和攻击永远不应该成为主流。 所谓的文化自由文化交流创作自由都不应该高于一个自然人的尊严,更何况不是什么东西都叫文化!
欧阳狄青
所谓耽美原是指唯美主义,之所以成为BL小说只是一种巧合而已。男男间的爱情,又称之为BL即boy`s love.如果您是一位漫画迷的话,就应该会发现在漫画市场中有一种叫BL漫画的小说,所言所画的既是boy和boy间 (当然更包括了man ,嘿嘿)的情欲纠葛。而在耽美小说中又分之bl小说、同人文及同志小说,一般同志小说是指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有同志自己着笔)的同性恋小说,而同人文是指经由动 漫改编的小说。读者一般看到的是JAPAN耽美,港台耽美和原创耽美!在JAPAN,这种由女性作家描绘给女性读者看的“男同性恋”漫画称为“耽美漫画”,台湾则称其为“B L”漫画。所以所谓的“耽美情结”就是指B L情结。具体说就是BOY'S LOVE,再具体一点就是陷于美少年和美男子的危险恋情而不能自拔的情结!
耽美同人一般是从一些动漫,小说,甚至于连续剧或者传说等等各种题材的故事中发展出来。通常是选取其中人物的名字,身份,性格作为背景,有些是原著的延续,有些则纯粹是凭空构建出一个背景,将人物放进去而已。耽美同人良莠不齐,好的传为经典,坏的雷死人不偿命。
原贴:耽美同人 是什么意思
JackwangCC
原贴:耽美同人什么意思
咕嘟d鱼
jiuyexian
海蓝蓝
导盲犬小Cc
Ridtheworldatonc
来福
小一走走停停
Zerg
当然有权利。明星也是人,普通人尚且不愿意被同人,为什么明星就可以被恶意同人。
很多事不发生在自己身上都觉得无所谓,很多人错误认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活该被人扒,活该没隐私。
无底线yy明星是非常低俗的恶心行为,同人文的存在是对他人明目张胆的粗暴侮辱和侵权,应该被抵制。
刘浏
我觉得你对一个人的看法是固化的,如果你去同化某人也不需要别人的同意,这是你的思想,无论对方拒绝或者不拒绝都不会改变你的看法。
所以对于明星是否有权利拒绝被同化这件事情,他当然有权利拒绝,但是只是他自己拒绝,并不能说明别人就一定不会同化他。
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不同的圈子都有不同的文化,互相尊重才能长远发展,在不侵犯太伤人权利的情况下,每个人都有权利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而作为明星有自己的公众形象,不在公众场所或者公众平台恶意污化他人也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我虽然也喜欢看耽美文,但是很反感代入式同人文,他们都只是文中的虚拟人文,把虚拟人物具话还是要取得别人的同意。不然打着别人的热度去宣传自己的兴趣,不尊重别人也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吧
鱼不吃草
原贴:qaf同人的同人小说~
kwok2bxx
我看有人说同人小黄文是否违规,有个界定的好办法,让写手用你的名字你的照片写,或者他自己的名字照片写,再不够用他爹妈和孩子的照片名字写,写完了如果你点赞他爹妈欣赏他孩子喜欢他亲戚朋友觉得他光宗耀祖,那小黄文扛着大旗能不能倒逼饭圈承认你合法不重要,起码我们妈妈圈就忍了
豆浆store
原贴:有木有斗罗,斗破耽美同人
icyuki
从法律角度来说同人小说不会涉及侵权,同人小说是对作者以及作者作品的肯定,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从本人的角度来看的话是可以,毕竟艺人也是人,人前的成就,就知道人后遭受的压力付出。对其同人是对其尊重,或者单纯的蹭热度,蹭热度你就好好蹭没必要对其诋毁,这样你舒服了,别人就不干了。所以尊重他人也是尊重自己。
chengxiaying_
当然有权利。但可能他们也无可奈何,身不由己,作为公众人物,又是娱乐圈的,自己都要有强大的心脏,做好准备了,如果每件事都要维权,那忙不过来了,所以会选择忽略吧。但忽略又不等于放弃权利!
阿祗
原贴:qaf同人的同人小说~
南绝·弇。
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可以以侵犯姓名权起诉。这是每个人的权利,不只是明星,只不过明星自带流量,同人文有蹭流量的嫌疑。虽然也许是真喜欢自己心中的cp,但写出来自己看没什么问题,传播就很不尊重人,你的兴趣应当止步于他人权利的边界。我很讨厌用真人的姓名同人文,本能地厌恶。漫画、故事的同人文同样也没看过。就算不谈法律,人与人之间还是要相互尊重的。
黑玫瑰
当然有权利拒绝了,如果你被写进同人小说写的还乱七八糟的你会愿意吗?网络立法的缺失让那些喷子黑粉可以在网上肆无忌惮的攻击他人。所以网络立法也迫在眉睫,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说的话而负责。
jingyu904
以小说魔道祖师为例,可以被同人,如果同人文营利应该征得原作者同意。所以我觉得写魏无羡和蓝忘机同人没啥大问题。
但是,写肖战和王一博同人,法律意义上应该征得明星同意,虽然作为公众人物,很少有明星举报甚至起诉,但是如果情节很过分,侵犯了明星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一告一个准。
caoyubin
原贴:耽美同人 是什么意思
dlpaul
原贴:枕美同人 是什么意思?
飞儿8笨
同人在日本都可以说是完全模糊的界定,同人有时候甚至能够养活原作,所以很多官方对这件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家相安无事,至于真人同人,只能说在不ooc (就是人设崩坏)的情况下,是可以写的,但是要把握一个度,恶意抹黑,丑化人物是肯定不可以的,是人都有拒绝的权利。
59697
明星的同人作品,小说以及视频都非常多,国内的晋江,老福特,B站上。作品多看的人也多。以前也没谁闹出这么大风波,为什么会被举报?!是因为被举报的这篇小说同人,用的是真人明星姓名,写的是一个所谓的社会弱势群体,站街的性别认同障碍者,与一个男高中生的爱情,还配了真人明星脸的性转插画。是写手写在老福特和AO3上,但是放到微博平台,并且由几十万的大V转发引流的一个作品。是不是黄文我没看过不予置评,但是被举报后写手第一时间删文可以看出她自己的态度。同人同人,所谓的创作自由总应该有个道德底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吧。粉丝拒绝的同人是什么该清楚了吧,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
Traveling Light
我觉得是有权利的,毕竟有些“同人”会损害明星自身的形象。
但是在法律法规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这方面维权的明星并没有。
这东西也不好说,人家写同人用了跟明星一样的名字,完全可以不承认是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