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90后来说,我估计四大名著看书的不多。都是看电视剧。
那些年我反复看的小说
[作品]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最值得珍藏的怀旧读物,写给年少自己的书,纪念我们共同的青春和成长 您还记得上世纪最后十年的青春是怎样吗?那可是我们独一无二的成长!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以真挚的感情,真实的细节,讲述了一段发生在那个...
[作品]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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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诚则灵
SunnyRenWenting
谢谢您提出这个问题,既然您问哪部小说值得看好几遍,我想您肯定是已经阅读过不少书籍的人。如果有一本书值得人阅读好多遍,那这个本无论从它的内容还是写作风格还是它的专业性肯定都是屈指一数的。还有就是阅读的人也就是我们作为读者,一本书我觉得它无形中就联系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读者如果能有耐心多次阅读同一本书,我想读者应该也是带有一定的目的性来阅读此书的。衡量一本书是否值得多次阅读是和作者与读者都紧密相连的。
就拿我最近阅读了三遍的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来说吧!
我第一次阅读此书时就深深地被作者的写作风格所吸引。第一遍阅读时我也是在网络上看了别人的推荐来阅读的,早就听说了此书的晦涩难懂及它的独特写作风格,还有詹姆斯深受莎士比亚和宗教学、神话故事的影响。理所当然,我第一遍读的晕晕乎乎。只大概了解了《尤利西斯》的故事梗概。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故事内容。
故事其实非常简单,主要讲述了布卢姆在18个小时内的所见所闻及所想。他是一位双性人,比较肤浅见到女人就容易陷入性爱幻想及与性有关的行动中。
就连他吃东西都明显标志着他的重口味,腰子各种动物下水。
作者非常擅长描写人物的内在与外在,大量运用意识流写作。通俗一点讲就是整本书几乎都离不开人物心理独白。
比如描写他正在蹲厕所,他边蹲厕所边阅读报纸。看到报纸上有人写了小说获得了多少钱,他就在想如何我写怎样怎样的小说是不是也会有一笔额外的收入。
一会又阅读到郊外农场奶牛的图片或新闻,他又想到了他自己关于农场活动或改革的一些想法。
类似这种心理活动描写,他蹲一个厕所会一会想东一会想西,天上一下,地下一下。思维跳跃特别快。所以关于他的蹲厕所的这几分钟,作者可能就写了好几页。而且让读者读起来津津有味。(当然不是光描写蹲厕所,主要是他的思想)
斯蒂芬比布卢姆年轻很多,最后他们两个成了“朋友”。不过对于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描写的还比较含蓄。最后一章描写布卢姆老婆莫莉的一些思想及各种回忆时,描述特别的露骨。甚至有点淫非常少儿不宜。
写作中有模仿各种古文体风格的段落,也有戏剧形式章节。有评论家曾经说过詹姆斯的《尤利西斯》把小说的地位提高到了与诗歌相媲美的地位。
作者本人为写此书肯定做了大量的资料查询和提高模仿写作训练,他不是天生的天才但绝对努力成为了创作天才!敬业精神也非常值得敬佩和学习!
提到了值得反复阅读,我觉得对于作者的文字游戏也是 不可忽略的一大重要特点。莎士比亚、莫里哀、雨果等都非常提倡文字游戏,也包括方言和俚语。这些语言绝对为人类语言的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
越是简洁的句子,越有力!詹姆斯的语言非常简洁,他的文化底蕴无比深厚。文字在他笔下具有了魔力,处处吸引读者细细推敲回味。更不用说作者的思想深刻具有哲理性。知识更是无比渊博。书中的讨论涉及到了方方面面,天文、地理、宇宙、数学、医学、绘画、音乐等无所不含。
给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一章,作者以一问一答的方式简洁而深刻的阐述了作者及布卢姆的各种观点和观念!
小说写作已经有了大量的经典作品,詹姆斯的《尤利西斯》无论在写作风格和故事内容上都有绝对的创新。别人有的他做到了写的更好,别人没有的他做到了创新。我个人非常喜欢这本书,以后会再次拿来阅读。希望喜欢的朋友咱们一起阅读,一起探讨,一起学习,一起提高。祝各位阅读愉快!
wuqianyong
JasonYao的微博
首先感谢您的提问,正好让我有幸谈谈我与两本书的故事~
因为我是学翻译出身,所以总免不了接触中外文化,这就涉及到了书这种文化载体。又因翻译很考验双语的掌控能力,所以我就会既读中文,也读英文。我与两本书的缘分也就这样慢慢开始了……
在中国有个现象,大学中读语言学的总是女孩多过男孩,我们班也不例外,25名同学里有21名女生,而大家基本上都很喜欢简•奥斯汀那部让人耳熟能详的作品《傲慢与偏见》,我也很喜欢,但让我数开其卷的却是她的另一本书《曼斯菲尔德庄园》——Mansfield Park,这就要从我们的缘分说起了。
记得某个周末,我吃过早餐,想着放松一下,就打开校网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剧更新,结果就看到了《曼斯菲尔德庄园》这部电影,然后开始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观后深深地感受到了范妮的美——剧中的女主人公称不上是个美女,但却有着一颗美得无与伦比的心。想着闲下来,我一定要读读原著,更仔细的品读一番。之后,却苦于一直没有时间,忙着考研备战……
考研终于结束了,从考场上下来,我的心中很是兴奋,因为我读又与小范妮见面了(考题竟然是《曼斯菲尔德庄园》选段:“Fanny, having been sent into the village on some errand by her aunt Norris, was overtaken by a heavy shower close to the Parsonage; and being descried from one of the windows endeavoring to find shelter under the branches and lingering leaves of an oak just beyond their premises, was forced, though not without some modest reluctance on her part, to come in. A civil servant she had withstood; but when Dr. Grant himself went out with an umbrella, there was nothing to be done but to be very much ashamed, and to get into the house as fast as possible; and to poor Miss Crawford, who had just been contemplating the dismal rain in a very desponding state of mind, sighing over the ruin of all her plan of exercise for that morning, and of every chance of seeing a single creature beyond themselves for the next twenty-four hours, the sound of a little bustle at the front door, and the sight of Miss Price dripping with wet in the vestibule, was delightful. The value of an event on a wet day in the country was most forcibly brought before her. She was all alive again directly, and among the most active in being useful to Fanny, in detecting her to be wetter than she would at first allow, and providing her with dry clothes; and Fanny, after being obliged to submit to all this attention, and to being assisted and waited on by mistresses and maids, being also obliged, on returning downstairs, to be fixed in their drawing-room for an hour while the rain continued, the blessing of something fresh to see and think of was thus ex tended to Miss Crawford, and might carry on her spirits to the period of dressing and dinner.”)那次与范妮的碰面不是很愉快,因为她淋了雨,我又为娇小的她心疼了一次。
第二天,我用了整天时间去找这本书,跑遍了重庆的各大图书馆,却没有找到,抱着遗憾登上了回家的列车。
来接我的是我当时的男朋友,现在的老公,他一见面就兴奋地说,我送你件礼物,让我猜,我埋怨他乱花钱,他说价格不贵,但又异常珍贵,然后我就有了第一本纸质版《曼斯菲尔德庄园》……
得来不易(他跑了30多个图书馆,才得来此书),我只有用反复品读,才能回报他的一片真心!
有感于范妮的真诚正直,不慕名利,怯懦不善言语,却救人于危难……
好啦,不知不觉都说了这么多了,接下来该说说我虽读书百遍,但却仍浅尝辄止的国之经典《红楼梦》了。
对于此书,我爱她是因为受母亲的影响。我的母亲出生于书香门第,甚是喜爱读书。自我记事以来,家里就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而她总捧来阅读的便是《红楼梦》,我也就时不时爬过去看几眼,慢慢地长大了,真的能看懂里面的文字了,就自己开始研读了。
下面是我最喜欢的描写王熙凤初见林黛玉的片段:
无论是言语对话,还是平铺直述,曹雪芹先生把凤辣子活灵活现地呈现在了我们面前。
我想,此书就是单从文字文学层面而言都足以让我们惊叹不止了,何况她还横跨哲学、史学、经济学、心理学、中医药学等多个学科呢!
英国诗人西格里夫•萨松在于我,过去,现在及未来曾写道:“In me the tiger sniffs the rose.”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但愿我们大家都能在心中满是抱负,整日为生活奔波忙碌之余,停下匆忙的脚步,嗅嗅书这株蔷薇花~
沿沿
遥远的救世主
这部小说可以说是非常经典,因为它里面涉及了太多的学问,太多的思维,太多的认知。
而且里面有一个主人翁丁元英,他的一些做法,他的一些思维,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借鉴。
而且我在里面真正的悟了一点道,让我能够过得非常的通透,也非常的简单,并且也能够更好地明白事理,能够更好地布局,能够更好地成就自己的事业。
借用里面的几句话:
悟道方知天命,修行必取真经。
自嘲
本是后山人,
偶做前堂客。
醉舞经阁半卷书,
坐井说天阔。
大志戏功名,
海斗量福祸。
论到囊中羞涩时,
怒指乾坤错。
还有很多其他经典的句子。@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文化频道 @中华书局 @书籍推荐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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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此生影响最大的一本书
原创 押沙龙yashl 押沙龙yashl 1周前
01
对一个人影响最大的书,基本都是在年轻时候读到的。要是到了四十来岁,读了一本书,忽然就三观颠覆,脱胎换骨,那这个人前四十年多半过得有点问题。
对我影响比较大的书,差不多都是九十年代初读的。在读这些书此之前,我是个纯得能掐出水的少年。
我当时甚至像《围城》里的范小姐一样,专门有个小本本,里头抄了不少名言: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我贫穷,卑微,不美丽,但当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站在上帝面前的时候,我们是平等的!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让我不寒而栗。
那个时候的书也纯得一掐一兜水:普希金不乱搞,一心跟反动势力作斗争;牛顿不炼金,安安静静地煮怀表;高尔基真的是革命海燕,郭老也真的是铁骨铮铮。整个世界一篇光明。
光明之中,大家都很激动,就连比较另类异端的书,也都充满宏大叙事,书名都是“共和国启示录”,“神圣忧思录”。所有人好像都在高八度说话,开口之前有一种“啊”一声的冲动。正因如此,王朔的小说横空出世,才会让大家目瞪口呆。现在的孩子对此可能已经很难理解了。
不过我中学时代没有读过王朔,只读过家里的《鲁迅全集》,那是对我的第一次冲击。鲁迅的世界复杂黝黯,黝黯到了能颠覆眼前光明的地步:孤独出关的老子、抉心自食的狂人、被冰团住的火,以及和人无休无止的笔战诮骂,都让我震动莫名。就连鲁迅骂陈西滢骂高长虹他们的俏皮话,也给我带来强烈的阅读快感,有点像现在听郭德纲损于谦的感觉。
不过,鲁迅终究还是太峭刻太阴郁了,超过我当时心智能理解的程度。所以他给我的是一种不明所以的震动,感受到了力量,却不知道那种力量源自的方向。
真正对我三观有彻底颠覆性的书,是三联书社出版的一本很薄的小册子,叫《真与爱》,里面收录了罗素的十几篇文章。
从这一刻起,罗素成了我心中的指路明灯。
回过头来想,我的具体观点后来有很大变化,但我的思维倾向确实是由这本书奠定的基础。
02
罗素对我影响,没有第二个作家能比得上。
谈起健全的常识来,没有人能谈得比他更好;谈起自由和趣味来,也没有人能谈得比他更好;谈起谨慎的怀疑主义来,也没有人谈得比他更好。
他能用温和幽默的文笔把道理讲得清清楚楚,我之前读的那些高八度嗓门的文章,跟他比起来,就像一片牛棚猪圈里的咆哮。
他的很多观点,我读的时候有惊世骇俗之感,但现在已经变成了常识。但也有不少观点,就算放到现在网上也是会引发争议的。
比如他极端厌恶民族主义。他说:“爱国就是为一些很无聊的理由去杀人或被杀。"一战爆发以后,他不去参战而去反战,有个老太太很生气地对他说:“别的小伙子都为了保卫文明穿上军装打仗去了,你就不惭愧么?”罗素回答说:“我就是他们要保卫的那种文明。”(这个故事有可能是杜撰的,但是那种话确实像是出自罗素之口)
他还说过两句让我深受触动的话,一句是:“我不会为我的信仰而献身,因为我可能是错的”,还有一句话是:“你相信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别完全相信它”。
读完《真与爱》,我努力搜集所有关于罗素的书。结果有一大半我看不懂,就像《数理哲学导论》,我看了好几天也完全没明白它在说什么。但是所有能读懂的书,我都读了,可以说罗勋爵的书我最爱读,千遍那个万遍下功夫。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罗素是我心中的偶像,甚至超过了崔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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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年轻的时候长的就像个公鸡
二十来年过去了,如今我的想法有了很大的改变。
在我心中,他依旧伟大,但那种伟大多少显得有点褪色。
03
两次大战就像一座鸿沟,把欧洲人的精神思想划分为两个不同的世界。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时候,罗素已经四十多岁了,思维方式差不多定型了,所以他本质上是属于战前一代的知识分子,和后来的萨特、加缪他们,精神世界是截然不同的。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罗素对意识形态完全无感。他觉得这些东西既烦人又无用。罗素跟维多利亚时代的知识分子一样,骨子里深信大家只要心平气和讲道理,世界上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当然,如果人人都是罗素这样的人,世界上也许真的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但问题是并非人人都是罗素,也不可能人人都是罗素。就像要是人人都是活雷锋,一大二公,也许共产主义早就实现了也不一定,可惜大家不都是活雷锋。
罗素对人心的复杂和黑暗缺少足够的体知。理论上他是知道的,体验上他是无感的。对比一下罗素和鲁迅的书,就会发现其间的不同。
奥威尔曾经嘲笑过威尔斯,说他是那种过于理性的好心人,“总是一副对人们连如此浅显的道理都不明白而感到恼怒和讶然的神气”,(这句话有点长,读的时候ya要注意换口气)其实这句话也可以拿来形容罗素。罗素和威尔斯一样,都属于漂流到黑暗时代的旧人。他无法像奥威尔那样理解这个黑暗时代。
奥威尔说:人的天性里就需要鲜血、需要旗帜、需要口号、需要为之献身的某种东西。而罗素是最痛恨献血,最痛恨旗帜,最痛恨口号和献身的。
而他的痛恨,不是像奥威尔那样出于了解后的恐惧,而是出于无感后的困惑。
04
罗素始终不能理解这个极端的年代。他谈起国际大势来,比张召忠教授都颇有不如。比如他说二战后法国会遏止德国的复兴,澳大利亚将抵制日本的重建,苏联将全面入侵西欧等等等等。所有这些预言都错得离谱。
至于罗素提倡的所谓“基尔特社会主义”,基本就是把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捏在一起,要搞出一个完美世界。现在看也是一片胡思乱想。而罗素偏偏对这个话题写个没完,活像一头英国唐僧。连我这样的粉丝看多了都受不了。
他翻来覆去地教导:要保持理性,不要迷信,不要冲动,不要仇恨,要有爱,要有知识。
这些话对不对?
都对啊。
但问题是:当一个世界不是这个样子的时候,理性的人应该怎么做?
饥饿的人是无法理性的,绝望的人是无法理性的,走投无路的人也是无法理性的。罗素无法真正理解饥饿的人、绝望的人、走投无路的人。其中的原因也简单,因为他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没碰到过这样的人。
我觉得这也是自由主义者普遍存在的一个软肋。他们不理解饥饿的人,不理解走投无路的人,更不理解人们对口号和旗帜的渴望。
他们要求所有人都讲理,都心平气和。但碰到人家不想讲理的时候,你怎么办?
要是大家就是要仇恨,就是要冲动,你怎么办?
要是你叨叨叨地说,人家上去就给你一嘴巴,周围的人还都喊好,你怎么办?
罗素他们毫无办法,只能说:那你们也是错的!
人家要是再上去一个嘴巴呢?
最多仨嘴巴,罗素他们就消停了。
所以说,罗素这样的自由主义者在合适环境里,可以发展壮大,但是在历史的动荡关头,他们满足不了大家的心理需求。
那些走投无路的人,那些渴望鲜血与旗帜的人,会把他们推到一边。
这是历史上一再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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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到时光境迁之后,他们被证明是对的,那又能怎么样?
05
罗素反对一战。反对战争当然对,反对一战尤其对。但如果英国人真听从罗素的劝告了呢?他们集体拒绝参军,威廉皇帝的军队占领了英伦三岛,那又是罗素想要的结果么?
“我就是他们要保卫的文明”,听上去很酷,但这话终究默认了文明需要保卫。
所以罗素经常自相矛盾。
有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了文明需要保卫,所以忽然跳出来呼吁用核武器进攻苏联,趁它没反应过来,一下子把它整住。
这是发疯啊。
过一阵子他也意识到这是发疯,忽然又改嘴,调转枪口,控诉美国破坏世界和平。人家问:你以前不是说要先发制人,核平苏联么?
罗素说:我没说过。
人家把当年的发言记录拿出来,罗素耍赖说:哎呀,我那是随便说说的。
不过这件事倒也符合罗素的为人。他自己不就说过“你相信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别完全相信它”吗?一个会大尺度修改自己观点的罗素,其实倒是不失怀疑主义者的本色。
06
但是罗素还是伟大的。
很多自由主义者都把罗素奉为圭臬,甚至包括当年的连岳。但是我觉得,这些人的观点,罗素自己听了都会觉得反对,认为过于轻佻浮夸。
罗素是个自由主义者,但他不是能轻易模仿的自由主义者。
就像罗素说的这句:“我不会为我的信仰而献身,因为我可能是错的”,就很容易被当成犬儒者的遁词。
但是关于罗素还有一个故事。他和怀特海合写了一本书,叫数学原理。那是一本巨牛的书,原版有4500页。罗素写这本书,是为了把数学和逻辑学整合起来,为数学找到一个真正基础。最后这个巨牛逼的书出版了。总共卖了320本。四十年里读完这本书的人,据罗素自己说在全世界有6个。
而为了这本书,罗素写了整整十年,差不多每天写八个小时,写得罗素几次认真考虑自杀。
整本书大致是这个样子的,要不要买本尝尝?
正是这样的一个人才能毫无负担的说出:“我不会为我的信仰而献身,因为我可能是错的”,因为他心中有些东西比俗人的信仰更耀眼,更坚固。
这篇文章最早发表于《大家》,略有删改。
押沙龙yas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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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已于2020-02-20修改
湛蓝湖水
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第一次阅读的是文字版本的。上/中/下,三本,一个星期读完。
第二次在网上下载了电视剧,废寝忘食地观看,看得我心潮澎湃,浮想联翩。
第三次再读文字版的作品。仔细品读,逐字逐句。佩服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的同时,也深深地被书中每个人独特的人格魅力所吸引,仿佛他们每个人都栩栩如生地跃然纸上!
Andrew丁丁
红楼梦,原著都读了好几遍,还读了好几本点评红楼梦的书,蒋勋说红楼,马瑞芳说红楼,刘心武说红楼,西岭雪续红楼,张爱玲续红楼,等等。但觉得还是没读透,红楼梦是值得一读再读的书。
青青
发现上面这种情况之后,本主就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很多诗句都被人误解了。所以本主准备来个大集合,还被误解的诗句一个“清白”
贫贱夫妻百事哀(不要问为什么第一个是它,因为上面提到过。)
“贫贱夫妻百事哀”出自元稹的《遣悲怀》,其诗以乐府诗最具代表性,长篇叙事诗连昌宫词与白居易《长恨歌》并称,其悼亡诗《遣悲怀》三首并称名篇。注意了,划重点了哦!这是一首悼亡诗。全诗如下
《遣悲怀》【其二】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译文为:当年咱俩开玩笑讲着身后的事;今日都成沉痛的回忆每每飘来。你生前穿的衣裳眼看施舍快完;只有针线活计还保存不忍打开。我仍念旧情更加怜爱你的婢仆;也曾因梦见你并为你送去钱财。我诚知死别之恨世间人人都有;但咱们共苦夫妻死别更觉哀痛。
划重点又来了哦~~
“贫贱夫妻百事哀”的译文为:对于同贫贱共患难的夫妻来说,一旦永诀,是更为悲哀的。(这是重点,要考的~_~)
补上元稹大大另外两首《遣悲怀》
《遣悲怀》其一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
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
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遣悲怀》其三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
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
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最后呢!我们来介绍一下元稹大大
元稹(779年—831年),字微之,别字威明,河南府东都洛阳(今河南洛阳)人,唐朝著名诗人、文学家,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北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十四世孙。
代表作有传奇《莺莺传》《菊花》离思五首[book=1959788]遣悲怀三首[/book]等。现存诗八百三十余首,收录诗赋、诏册、铭谏、论议等共100卷,留世有《元氏长庆集》
写在最后的是,不要再把“贫贱夫妻百事哀”用错地方了,不然元稹大大的棺材板都按不住了。
原贴:那些年,我们误解的诗句
青青
一枝红杏出墙来(为什么第二个呢?其实本主也不知为什么它是第二个,可能刚好入了本主的眼。)
“一枝红杏出墙来”出自叶绍翁游园不值,诗以“游园不值”为题,本意是说自己游园的目的没有达到。记得本主读书的时候还学过这首呢!记得本主的老师是怎么说的呢?好像是这样说的,满园的春色即使是门也关不住,看那只红杏伸出了墙头,向游人炫耀着春天的美丽。看看,人家本意不是指女人出轨之类的吧?接下来,本主带你们品味下这一下这首诗。
游园不值
应怜屐齿印苍苔 ,小扣柴扉久不开 。
春色满园关不住 ,一枝红杏出墙来 。
译文为:也许是园主担心我的木屐踩坏他那爱惜的青苔,轻轻地敲柴门,久久没有人来开。可是这满园的春色毕竟是关不住的,你看,那儿有一枝粉红色的杏花伸出墙头来。
所以这句诗只是叶绍翁大大从一枝盛开的红杏花,领略到满园热闹的春色,感受到满天绚丽的春光。并不是现在指女子出轨。
下面介绍一下我们的作者大大
叶绍翁,字嗣宗,号靖逸,龙泉(今浙江丽水市龙泉市)人,南宋中期文学家、诗人。著有《四朝闻见录》,补正史之不足,被收入《四库全书》。诗集靖逸小稿、[book=1959797]靖逸小稿补遗[/book],其诗语言清新,意境高远,属江湖诗派风格。
原贴:那些年,我们误解的诗句
青青
朱门酒肉臭(之所以第三个是这个是因为臭字在这儿读“xiù”,而不是chòu)
其实这句诗完整应该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其实大家都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是呢?这里的“臭”是指香的意思,意思是贵族人家里飘出酒肉的香味,穷人们却在街头因冻饿而死。
床前明月光
应该说这首诗大家都很熟悉,现在我之所以要提出来,是因为本诗中的床,并不是指我们平时所说的床,这里的床指的是井栏,请注意,本主又要划重点了哦!这里的床指的是井栏。《辞海》里明确注释,床是“井上围栏”。李白此诗作于唐开元十五年(公元727年),把“有井水处”称为故乡。
杜甫(712年—770年),字子美,汉族,原籍湖北襄阳,后徙河南巩县。自号少陵野老,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杜甫也常被称为“老杜”。
杜甫在中国古典诗歌中的影响非常深远,被后人称为“诗圣”,他的诗被称为“诗史”。后世称其杜拾遗、杜工部,也称他杜少陵、杜草堂。
杜甫的思想核心是儒家的仁政思想,他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宏伟抱负。杜甫虽然在世时名声并不显赫,但后来声名远播,对中国文学和日本文学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杜甫共有约1500首诗歌被保留了下来,大多集于《杜工部集》。
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据《新唐书》记载,李白为兴圣皇帝(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与李唐诸王同宗。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
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以醉时写的,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梁甫吟早发白帝城等多首。
原贴:那些年,我们误解的诗句
hushixiao
gz榕猫
区区等闲
风信子
假如说流浪
tanliu
《老子》。
不断研究才能更明白老子所说的宇宙观是什么样的,又会建立起什么样的广义人生观,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一生知道要往什么方向努力,去求证。
历代朝代独尊儒术的结果,抑制了科学性的发展,蒙蔽了真正的人生观,造成了社会的大伪现象。
Jiao0o0
青青翠竹,总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禅是一朝风月,万古长空;禅是参究自心,本来面目。有禅的人生,无往而不利。
《星云禅话》内容搜罗禅门公案,短小精悍,由大师改写、新撰,再破题及诠释。每一篇都是不到千字的小短文,辅之以注释、阐发以及大师的漫谈随笔,更有对禅理的阐发。深入浅出,适合禅学入门、深究。或是提升个人修为,读来禅机巧妙,别有趣味。相信能够帮助大家了解禅是什么,理解禅文化和禅意,感悟禅的美妙。也能通过这些公案品悟其中幽默活泼的机锋与深邃的智慧。
禅是诸佛心印,亦就是我们的一真心体,恒常寂照于当下。“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生活于忙碌、紧张的社会,许多人都在寻觅安定浮躁心灵的力量。禅,无疑是祛除焦虑疑惧的良药;禅,是安住身心的一剂清凉散,所谓“参禅何须山水地,灭却心头火自凉”。大师带领我们在禅洒脱、率真的机锋中,参悟禅的三昧,体会禅的随缘放旷、任性逍遥。
yinenhui
曾广贤文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为人做事方面的小册子。
她是我反复阅读,甚至熟读成诵的第一本书。她也是值得许多人认真阅读思索的一部做人准则。
这本书是一篇不足万字的韵文,系统而全面地告诫了人们如何识人,处事,交友,居家,创业等。语言雅俗共赏,颇接地气。 比如: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相逢不饮空归去,洞口桃花也笑人;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
曾广内容丰富,朗朗上口,容易记忆,读者接受度很高。尽管她没有行文的逻辑系统,但这个不影响其对复杂处事法则的清晰表达。她每一句话都不生僻,用词大众化,老少皆宜,意味深长。是一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大”书。
最后要说的是:这部书蕴含了众多深刻的传统文化,如婚配方面:大抵选她肌骨好,不擦红粉也风流;如居家方面:庭载拪风竹,池养化龙鱼……
好了,就介绍到这儿,你不妨一读,说不定让你大开眼界,豁然开朗呢!
谢谢关注!
鱼盐
《史记》。鉴古知今必读之书。史记,六十五万三千五百字,记载三千余年中古史,且秉笔直书,可贵。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十二本纪,无此记载,中国古代史将黯淡无光。可以说今天发生的,古代早已发生,科技例外。
yammy
平凡的世界,我从孙少平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平凡的人内心也是波澜壮阔的,没有深入生活的人是写不出这样的小说的,路遥还穿插写了一些官场的事,从大人物到小人物都有描述,呕心沥血的创作完这部作品不久后就离开人世了,路遥是为数不多的好作家,我们永远怀念他。
江川就是river
MIKA_Vv
在文学作品中耐读的作品并不多,除非是诗歌,我读的诗歌并不多,但可以说说。最先喜欢朦胧诗如顾城诗集,后来读多了就觉得朦胧诗太矫情,就是喜欢上了海子。海子的诗很耐读,他的世界读到最后让人有一种痛和孤独,就像诗歌九月。我依然热爱海子,愿他在天堂能够快乐一些。后来我喜欢外国一些诗人,比如纪伯伦的诗集,还有他的画,他的画就像对人类灵魂的素描,很耐看。除诗歌之外非说耐读那王小波算一个,他的时代三部曲《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铜银时代主要是诙谐幽默风趣,我们开来很有趣,但这都是他自己那个年代的一种叙述,同时为他的不幸而感到悲从中来。还有其他的一些作品也比较耐看,如杜拉斯的《情人》也是王小波也很喜欢的一部。还有日本太宰治的《人间失格》,三岛由纪夫的《金阁寺》等。
要数全世界最耐看的那非《圣经》莫属了吧,总共看了七八遍了,还是没看够。
高小天儿
我有浩然写的《金光大道》的其中一部,我把它放在床头上,一有功夫我就读,因为我也是农民,我是越读越觉得书中的人就在身边,书中的事就在眼前,高大泉的大公无私,张金发的霸气,小算盘的精明,混刀肉的难缠,都跃然纸上,铭刻心上,这本书接地气,他描写了人生,又帮人看透人生,这本书很接地气,非常值得看哟。
L要减肥
xiaoyuzhang
大唐双龙传 ,从高中到大学 ,从大学到部队,从部队到地方。从婚前到婚后。
幸好有这本书,让我的精神世界一直都有一个指引。幸好这本书也够长,看一遍基本上半年。前前后后应该看了有十几遍了。每次重新看都有不同的感觉。
寇仲,徐子陵,跋锋寒,侯希白。石青旋,师妃暄,宋玉致。真好,感恩。
汤西西
这几本书都是看过两遍以上的,都是完结文,推荐给题主。
《善终》
大神玖拾陆的作品,读过两遍,非常喜欢。
女主青灯古佛一辈子,死后重生,这样的一个角色,与男主再续前缘后。作者后来硬是写出了高甜度,男强女弱却温暖甜蜜,没看过的推荐看看。
《世婚》
女主林谨容和男主陆缄,上辈子两人成为世代通婚的林陆两家这一代的婚约人选,却婚后各种艰难,悲剧收尾。
当林谨容带着满腔悲愤重生时,发誓要远离陆缄。但家族决定一切的时代,渺小的她绝食抗争无效,又一次嫁了。
好在,这一世的她有所依持变得自信,也影响了这一世的陆缄不断改变。等他们双方走过了最初几年的艰难,俩个人都成长到足够面对未来的时候,婚姻涅槃重生,幸福已成必然。
《良陈美锦》
女主顾景朝上辈子带着多看看心上人陈七公子的目的,嫁给了陈七公子的父亲陈三爷做继室。当然的就辜负了陈三爷对她的心意,人生成了一茶几的杯具。
重生回来后,她痛改前非,决定离陈七公子远远的。没想到又被陈三爷看中了,她又一次嫁了。
成熟起来的顾锦朝对陈三爷这样的性格的人来说,才算是遇到了真正合适的那个茶壶盖儿。他们后来能真正夫妻相知相得就成了必然。
《仙灵图谱》
大神作家云芨的第二本书,虽然作者对本书不是特别满意,但小编个人觉得比《一仙难求》更好,悬念重重,故事情节曲折,女主有趣。
万年前的倾天之祸,沧溟界与各界隔绝,通天大道就此断绝。
万年过去,第十三代天机子终于开口断言:通天之途开启,就在此代!
且看我,携仙灵图谱,开通天之途。
《一指成仙》
作者谭子一直坚持女主修仙文的创作,这是她的第二本书,也是小编最喜欢的女主修仙文之一。本书有宏伟的格局,特色鲜明人物众多,曲折的故事情节。
当了三百多年的小幡鬼卢悦,因为自家双胎姐姐送的一滴精血,准备去轮回转世,孰料,魔门大佬元婴自暴,正值血月当空,轮回道上,卢悦被卷进一股时光乱流当中。再醒来时,却回到了身死的两年前。
重活一世,卢悦脚踏实地,走向一条不一样的仙路。
《仙本纯良》
正月初四早期的修仙文,本书的读者们处于两个极端,喜欢的极喜欢,不喜的极讨厌。
小编个人很喜欢,读过两三遍了,每次看金飞瑶各种奇葩行为都觉得很可乐。
女主金飞瑶不是传统的仙子,她看起来似乎没有底线,厚黑、无耻,是修仙界人无法理解的败类。但实际她是有自己的行事原则,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就会坚持去做。
tangtangmm
《红楼梦》常读常新,不同年龄,不同心境,不同时期,不同角度都有不一样的感悟,包罗万象,人间百态,读不透,看不清,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似曾相识,又真实清楚。此乃奇书也,是可以读一辈子的书。
onlysnow
有一部书让你反复阅读,细细体味,获益匪浅,而又意义深远。既有历史的深度,又有人生的劲力,天文地理、五行八作,无所不为。上至御龙飞舞的天子,下到芸芸众生庶民百姓,草莽英雄的崛起,斗鸡走狗的游徒,贤者散发着人生的光辉,奸人朝堂奸佞是为贼!
这部书就是二千多年前西汉史学家司马迁编著的历史巨著《史记》,更多的是人物传记,以人物述历史,以事件看大势,以国祚的更替看历史的演变,以社会的动荡看非凡人物的历练。罗天下旧闻,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盛观衰。成一家之言,这就是《史记》恢宏的成就,珍贵的历史文献,司马迁用他那沉雄之笔把古代三千多年的历史完整的描绘出来,使后人见到了远古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国祚更替,社会变迁,人在这一社会变迁中的历史作用尽收眼底,敞亮快感,有谁不是想知道历史上的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来借鉴时下的生存空间、生活意识,即使社会与时俱进到了脚下,人们仍然要借鉴历史,远望古人用以更好的把握前进的方向。可以说《史记》是历史上非常好的一部书,难能可贵而又弥足珍贵,他更多的是历史上真实的历史实录。项羽的能力大不大?力拔山兮气盖世!赵高的阴险毒不毒?“指鹿为马”那是政治游戏的鼻祖!周文王姬昌一出生就有圣瑞的祥兆,囚禁中增演了易的八卦为六十四卦;几千年来光辉灿烂魏公子无忌,以贤德著于世,读史记·魏公子列传谁不想见公子画像矣!更让你着迷的是在史记·六国年表太史公给我们论证了一个规律性的东西:即中国地域的奥妙,作事、收功,东西风水。他做出了一个很惊觉的结论:东方物所始生,西方物之成孰。夫作事者必于东南,收功实者常于西北。细思而显见,汉王在蜀东征而灭项羽。近代亦是多见为证。
读《史记》奥妙丛生,跌宕有致,即有历史事件,又有历史人物,在借鉴历史事件与历史人物中为人们提供了人类自然世界变幻的历史规律与人类社会进程。很是一部珍贵的历史文献,受用一生。
Haxpaxmax
看过的小说很多,有些真是百看不厌,一旦书荒就翻出来再看一遍。
九重紫(作者:吱吱)标签:重生、宅斗
文案:窦昭觉得自己可能活不长了。她这些日子总梦见自己回到了小时候,坐在开满了紫藤花的花架子下摆动着两条肥肥的小腿,白白胖胖像馒头似的乳娘正喂她吃饭……可当她真的回到小时候,人生又会有怎样的不同呢?
点评:九重紫可以说是吱吱写作的巅峰,女主金手指大开,一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但是情节合情合理,从后宅,到两府,到庙堂。而全文中,前世的谜团,一直作为今生的寻觅的答案,串起了所有的故事、人物,也一点点弥补了前世的遗憾。
斗破苍穹(作者:天蚕土豆)标签:玄幻
文案: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点评:彻底的爽文,可以说是网文的1个巅峰。文笔未必多好,却看得很热血。清晰的记得主角升级之路。玄幻小说的爱情描写确实弱了点。这么长的书,我居然看了3遍,也挺佩服自己的。
傻小卿(作者:绕梁三日)标签:都市言情
文案:这世界上有这样一种人,?她怀揣着自己的梦想,默默的努力着,希望有一天能追赶上那个人的脚步。她傻傻的,就算沿途碰见美丽的风景也不懂得拐弯。就是这样一个傻傻的人,努力着,坚持着,终于也迎来了自己的幸福。
点评:含蓄的爱,坚持的爱。女主的隐忍让人钦佩,结局很好。喜欢这样的爱情。
夜行歌(作者:紫微流年)标签:武侠、言情
文案:少年行,无端落天山,折堕沉沦久。冰雪颜,弹指风云变,胜人多薄命。
关山万里事,岂堪惊回首。魑魅搏人应见惯,覆雨翻云自有定。且听夜行歌!
点评:最爱的武侠小说,没有之一。写江湖,有杀伐热血、智计连环;写情深,是入骨相思、缱绻柔情。 此番两面,就是女主迥然相异的两段人生。男女主角都是大爱!
撒野(作者:巫哲)标签:校园、纯爱
文案:重点学校的优等生蒋丞被寄养家庭“流放”到亲生父亲所在的钢厂,陌生的环境、粗鄙的父亲、与曾经学校完全不能相提并论的四中都令其感到压抑郁闷。直到某一天,机缘巧合下,蒋丞遇到了“钢厂小霸王”顾飞,至此开始了一段关于“拯救”与“希望”的故事。
点评:看了至少3遍,爱情无关男女,一样刻骨铭心。爱得深沉,有过挣扎,走过风雨后,是蓝天白云,晴空万里。
回到过去变成猫(作者:陈词懒调)标签:都市、重生
文案:楚华大学东家属区大院门口,门卫大叔接了个电话之后,拉开窗子朝不远处的小树林中气十足一声吼:“黑炭,你妈叫你回家吃饭!”嗖——一只黑猫从小树林那边茂密的草丛里冲射而出,朝某栋楼跑去,眨眼间便消失在楼道口。在它之后,一个个猫头接连从草丛那边冒出来。饭点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有人说,猫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整个种族都是神经病的动物,元芳你怎么看?
点评:主角重生到了猫身上,从此开启了他的奇妙人生。我怎么这么爱这只黑猫呢。书中角色形象生动,无论是动物还是人。人的思维视角,猫的皮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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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eil
有这么一本书,书名——《普希金文集》,我看过了无数遍。
记得第一回读它是在我上小学二年级,那时正是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因为经常肚子空空,本是该蹦蹦跳跳年纪却是常呆在家里;幸而母亲是当教师的,家里有好多书我可以在家翻着看让脑子里多盛了些东西填补了肚子里的缺。
这本书是1955年的版本,很多繁体字我不认得,不过把书中的情节连贯下来想还是能懂它的意思的。
我也经常把一些字读错,那一回在外地工作的父亲突然回家,见我在读着这么厚一本书,非常惊讶,就考问了我一下,我给他说了里面“渔夫和金鱼的故事”,还说“泽站长”还没看完,这时父亲笑了,说:“那不念泽,念驿;是驿站长!””——我很不好意思!父亲拍了拍我的头……。
这事过去这么多年了还记忆犹新,一提起就感到亲切!
这本书中有普希金写的诗和小说,内容情节都很清奇动人,尤其是那篇《渔夫和金鱼的故事》长篇故事诗不仅是几十年前做为少儿教材我读给过儿子,近些年来我也读给孙辈们听过。
这部书已跟了我半个多世纪了。从外表看书皮也有些斑驳,这也是记载了
我有多少次对它的翻阅。我相信这一次看它也不是最后一次!
下底传中
巜西游记》为了取到真经,师徒四人不辞劳苦,历经千难万险,沿途降妖捉怪,为大众着想,为百姓谋利益,精神可佳,永传佳话。有道是:
静隐深山无俗虑,
幽居仙洞乐天真。
丝飘弱柳平桥晚,
雪点香梅小院春。
长生不老神仙府,
与无同寿道人家。
itchina966
有没有一部小说让你反复看?
有,《红楼梦》四大名著之一,我在不同的时间看了四遍,就是现在也有再看一遍的念头。看小说就像看电视剧、电影一样,一旦看了,就再也不想看了,再看就觉得没意思了。可是《红楼梦》这本书却不一样,看完了过段时间还想看,每次看都有不同的收获。
一,《红楼梦》不是一般的白话文,是半文言半白话,从文字修养上来说可以提高文字修养。
二,《红楼梦》中各种人物个性鲜明,突出,词语丰富,描写手法灵活多样,可以提高写作水平。
三,词赋吟诗对诗……陶冶情操。
四,人情世故,为人处世……有好的一面,有不好的一面……让人打开眼界。舍其糟粕,取其精华。
总之,《红楼梦》就是那个社会的浓缩,看了收益匪浅。充分体会到了“温故而知新”的感觉。
kukucoco
我反复看的一本小说是《白鹿原》
这本小说我看一遍,就记住了里面的故事情节。并不是说我的记忆力有多好,而是选材精当,教人过目不忘。如黑娃打断白嘉轩的腰杆、小娥被黑娃爹用梭镖杀死、还乡团回来把人绑到柱子上,往死里墩……可以说不胜枚举。
虽然每一件事情,都像发生在眼前,活灵活现。但我还是会一次一次拿起这本小说来读。因为它的语言朴素庄重,而又富有灵便、幽默之气。就像一个朴实的农民说话,老实归老实,老实里却又含有一丝狡黠。细细一品咂,真是有趣得很。
小说的缺憾也有二三。其一:开篇第一句,完全是对《百年孤独》的模仿。作为一部不错的小说,本可以标新立异,却在第一段落入落入窠臼,这是不可原谅的。虽然是向《百年孤独》致敬。
其二,小说写到解放前,一下子就完了,结束有点匆忙。情节发展太快,不是戛然而止,而是给人感觉还没说完呢。就强势掐断。反正,我们再也看不到白鹿原的续集。
其三:小说中倒叙、插叙搞得太繁了,影响了一定的阅读快感。
但是,白鹿原绝对是当代小说的一个最伟大的收获。没有之一。平凹弄了一辈子小说,所有的小说加起来抵不上这部小说。莫言小说写得都不错,可是没有一部小说拎出来比得上这本小说的分量。
忠实先生写一本死后当枕头的小说,他做到了。惜乎, 没有第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