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小说是网络类的小说,言情啊穿越啊之类的,当然是先在网站上积累点击率,红了之后出版很容易。如果是纯文学类的小说,现在出版市场不是很好,甚至有一些出版方直接会说“暂时不收小说类稿件”,如果你的小说感觉还是有卖点,就和出版社或图书公司编辑联系,如果他们的选题会上通过了,而你的开价又不算太高,那就可以出版了。至于如何让人家认可你的选题,一是稿件质量,二是与市场契合度,三是运气。
小说能出版吗
Yin_nn
要看什么类型的,版权费很重要,一本书给你几个点提成。不是死数,现在都是如此。
中国国内出版社对网络版应该不是很重视。要是台湾那边就不好说了。建议找个编辑什么的问问。
原贴:出版一本小说能赚多少?
青春实在不靠谱
可以出版 但是关键在于你的出版形式了 知道同人大会么 所以也不是说盈利就不可以。
由于许多漫画同人作品是以由商业漫画中的人物为基础进行的二次创作(又称再创作),在日常语汇的方便上,“同人”被广泛用于指代爱好者用特定文学、动漫、电影、游戏作品中人物再创作、情节与原作无关的文学或美术作品,即同人小说与同人画作的合称。然而,“同人”并不一定是再创作,也可以是原创。
个人参与与同人社团
要参与同人创作,可以以个人身份,也可以跟志同道合的朋友走在一起。如果你选择后者,与一群有相同嗜好的人,组成“同人社团”(Circle,又称“同人组织”或“同人团体”),就可以更方便地与朋友交流创作灵感,分享资讯,或制作同人志、同人游戏等商品贩售。一些著名的商业志作家团体如CLAMP,之前就是由同人社团开始发迹的。
同人创作
同人作品包括了改编的——对正式出版的漫画进行二次创作(再创作,re-creation);也包括原作的。
同人界中的人,时常会创作出不同形式的同人作品,包括同人小说、同人漫画等。出版同人志是把这些同人创作跟同道中人分享的一个途径。许多同人作品都会由同人们制成同人志,自资出版。
但也有些同人作品,不刊在同人志上,而是透过网站发表。一般来说,绘画CG在网站发表会最为方便。而其他媒体的作品,通常都能透过网站发布。
除此以外,还有同人游戏、同人词、同人MV、同人广播剧等创作。而在同人志即卖会的会场内,亦常会见到正在Cosplay的参与者。
原创,指的是,人物设定是作者自己决定的。
同人与原创相对。
同人,所指的是,由漫画、动画、小说、影视等作品甚至现实里已知的人物、设定衍生出来的文章及其他如图片影音游戏等等,比如神话同人,逆水寒同人,网球王子同人,棋魂同人,SD同人,银河英雄传说同人等。
“同人”(doujin)一词,是日文引入的。翻查日语字典,有两个解释,一是“同一个人、该人”,二是“志同道合的人、同好”。这里是解作后者,然而,在一般使用时,“同人”所指的不一定是指“同好”,也可以指“自创、不受商业影响的自我创作”。即是一个“自主”的情况、一种“自主文化”。至于有说“同人”一词为孙中山先生所创用的,我们对此说无法证实,但是大概也得有日本的使用,“同人”一词才会流传到本地,作如此的解释和用法。
至于“同人界”或“同人圈”,就是同人这个界别。而“同人志”(doujinshi、fanzine)就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走在一起,所出版的书籍、刊物,但当中以漫画或漫画文化有关的为主,而且绝大部分都是自资的,有别于商业漫画,有较大的创作自由度和“想画什么便画什么”的味道。另外,“同人志”的繁体应写作“同人志”而非”“同人志”,因为“志”和“志”在繁体字里,一早就有了明确的分工,胡乱相混只会令人误会,易于跟其他名词混淆;而同人志的日文写法,也是跟繁体一样,写作“同人志”。
我们将探讨的,也是这种漫画同人文化。虽然说,依据上述的“同人”定义,也包括了自主性质的小说、诗词等创作刊物。然而,在这些自主文学场域中,很少会使用“同人”一词。这就是“同人”一词除基本定义外,还有所使用的场域之分别。此文中的“同人”,都是指漫画文化的同人。
不同种类的“同人志”
在同人志中,也有各式各样的分类。首先要说的,是“原创”和“改编”之分。“原创同人志”(originaldoujinshi)是指故事人物、内容、情节等,均是自己创出来的。理论上,它们的自创成分是比较高的。至于“改编同人志”,也有人称为“演绎同人志”,就是拿已有的其他故事,进行改编,包括改变故事情节、改换部分人物,以至合并数个故事等。虽然题材是取于现成的故事,但也有作者的创作。在艺术上,re-create也是一种创作。加上就算“原创同人志”,也不表示真的没有其他人的元素。有时也会有别人的漫画人物出现。甚至有部分“原创”是打别人故事的骨干,却披上自己创的角色、改变时间和地点等构成的。这样挂羊头卖狗肉,比摆明是改编的作品,更不原创。这些情况并不多,可是也足证明,有时“原创”和“改编”,并不是有楚河汉界,要两军对垒似的。我们也不应对某一方心存歧见,因为大家不是都在画想画的东西、表达自己的想法、进行自己的创作吗?
有人把改编的同人志,再细分作“动漫改编同人志”及“游戏改编同人志”。这个分类,读者都可以察名识义,不必由笔者再解释了。奇怪的是,前者的英文通常叫作“aniparo”,后者则为“gameparo”,当中的“paro”是“parody”的简写。而“改编同人志”也被称为“parody”。然而,“parody”一词在字典里的解释,通常是带有贬义的,要么就指拙劣的模仿,要么就指模仿他人文体的滑稽诗文。即使你要把这词改为中性,但“模仿”与“改编”始终是有分别的。但既然已用开了,笔者也无能力勒回马缰。
另外,坊间亦有所谓“个人志”、“双人志”的东西。其实一般同人志,多数集合了四、五人或以上的作品,但这些称作“个人志”、“双人志”的,整本都是只得一个或两个人的作品。然而,我们并不同意从“同人志”中分化出“个人志”、“双人志”的名称,这样仿佛把自己从“同人”中抽离。“同人”所指的,实际上是这种自创的同人文化,因此即使得一个人,没有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的“一群”,也不应抽离自己。我们觉得,称作完全由谁绘画的同人志会比较恰当。同人界中亦有人把“改编同人志”简称作“改编志”台“演绎志”,我们也不认同这种称呼方法。
卡布奇诺
可以出版 但是关键在于你的出版形式了 知道同人大会么 所以也不是说盈利就不可以。
由于许多漫画同人作品是以由商业漫画中的人物为基础进行的二次创作(又称再创作),在日常语汇的方便上,“同人”被广泛用于指代爱好者用特定文学、动漫、电影、游戏作品中人物再创作、情节与原作无关的文学或美术作品,即同人小说与同人画作的合称。然而,“同人”并不一定是再创作,也可以是原创。
个人参与与同人社团
要参与同人创作,可以以个人身份,也可以跟志同道合的朋友走在一起。如果你选择后者,与一群有相同嗜好的人,组成“同人社团”(Circle,又称“同人组织”或“同人团体”),就可以更方便地与朋友交流创作灵感,分享资讯,或制作同人志、同人游戏等商品贩售。一些著名的商业志作家团体如CLAMP,之前就是由同人社团开始发迹的。
同人创作
同人作品包括了改编的——对正式出版的漫画进行二次创作(再创作,re-creation);也包括原作的。
同人界中的人,时常会创作出不同形式的同人作品,包括同人小说、同人漫画等。出版同人志是把这些同人创作跟同道中人分享的一个途径。许多同人作品都会由同人们制成同人志,自资出版。
但也有些同人作品,不刊在同人志上,而是透过网站发表。一般来说,绘画CG在网站发表会最为方便。而其他媒体的作品,通常都能透过网站发布。
除此以外,还有同人游戏、同人词、同人MV、同人广播剧等创作。而在同人志即卖会的会场内,亦常会见到正在Cosplay的参与者。
原创,指的是,人物设定是作者自己决定的。
同人与原创相对。
同人,所指的是,由漫画、动画、小说、影视等作品甚至现实里已知的人物、设定衍生出来的文章及其他如图片影音游戏等等,比如神话同人,逆水寒同人,网球王子同人,棋魂同人,SD同人,银河英雄传说同人等。
“同人”(doujin)一词,是日文引入的。翻查日语字典,有两个解释,一是“同一个人、该人”,二是“志同道合的人、同好”。这里是解作后者,然而,在一般使用时,“同人”所指的不一定是指“同好”,也可以指“自创、不受商业影响的自我创作”。即是一个“自主”的情况、一种“自主文化”。至于有说“同人”一词为孙中山先生所创用的,我们对此说无法证实,但是大概也得有日本的使用,“同人”一词才会流传到本地,作如此的解释和用法。
至于“同人界”或“同人圈”,就是同人这个界别。而“同人志”(doujinshi、fanzine)就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走在一起,所出版的书籍、刊物,但当中以漫画或漫画文化有关的为主,而且绝大部分都是自资的,有别于商业漫画,有较大的创作自由度和“想画什么便画什么”的味道。另外,“同人志”的繁体应写作“同人志”而非”“同人志”,因为“志”和“志”在繁体字里,一早就有了明确的分工,胡乱相混只会令人误会,易于跟其他名词混淆;而同人志的日文写法,也是跟繁体一样,写作“同人志”。
我们将探讨的,也是这种漫画同人文化。虽然说,依据上述的“同人”定义,也包括了自主性质的小说、诗词等创作刊物。然而,在这些自主文学场域中,很少会使用“同人”一词。这就是“同人”一词除基本定义外,还有所使用的场域之分别。此文中的“同人”,都是指漫画文化的同人。
不同种类的“同人志”
在同人志中,也有各式各样的分类。首先要说的,是“原创”和“改编”之分。“原创同人志”(originaldoujinshi)是指故事人物、内容、情节等,均是自己创出来的。理论上,它们的自创成分是比较高的。至于“改编同人志”,也有人称为“演绎同人志”,就是拿已有的其他故事,进行改编,包括改变故事情节、改换部分人物,以至合并数个故事等。虽然题材是取于现成的故事,但也有作者的创作。在艺术上,re-create也是一种创作。加上就算“原创同人志”,也不表示真的没有其他人的元素。有时也会有别人的漫画人物出现。甚至有部分“原创”是打别人故事的骨干,却披上自己创的角色、改变时间和地点等构成的。这样挂羊头卖狗肉,比摆明是改编的作品,更不原创。这些情况并不多,可是也足证明,有时“原创”和“改编”,并不是有楚河汉界,要两军对垒似的。我们也不应对某一方心存歧见,因为大家不是都在画想画的东西、表达自己的想法、进行自己的创作吗?
有人把改编的同人志,再细分作“动漫改编同人志”及“游戏改编同人志”。这个分类,读者都可以察名识义,不必由笔者再解释了。奇怪的是,前者的英文通常叫作“aniparo”,后者则为“gameparo”,当中的“paro”是“parody”的简写。而“改编同人志”也被称为“parody”。然而,“parody”一词在字典里的解释,通常是带有贬义的,要么就指拙劣的模仿,要么就指模仿他人文体的滑稽诗文。即使你要把这词改为中性,但“模仿”与“改编”始终是有分别的。但既然已用开了,笔者也无能力勒回马缰。
另外,坊间亦有所谓“个人志”、“双人志”的东西。其实一般同人志,多数集合了四、五人或以上的作品,但这些称作“个人志”、“双人志”的,整本都是只得一个或两个人的作品。然而,我们并不同意从“同人志”中分化出“个人志”、“双人志”的名称,这样仿佛把自己从“同人”中抽离。“同人”所指的,实际上是这种自创的同人文化,因此即使得一个人,没有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的“一群”,也不应抽离自己。我们觉得,称作完全由谁绘画的同人志会比较恰当。同人界中亦有人把“改编同人志”简称作“改编志”台“演绎志”,我们也不认同这种称呼方法。
原贴:同人文小说能出版吗?
Aspen_杨
这只适用于传统出版。你找到一个出版类似你的书的出版商。然后你去他们的网站,找到提交指南。你要按照他们说的做。这是你的第一个测试。如果你连一套简单的指导方针都不能遵守,他们为什么还要费心与你共事呢?
让我来解释一下这个过程。看到了吗?这是一个真正的烂泥堆(不请自来的手稿被堆在那里)一般来说,像秘书这样的人会通过它们,自动拒绝某些东西。(相信我,这不是我编的)比如有插图的手稿,手写的手稿,用蜡笔写的手稿,写在黄色的便笺簿上的手稿,写在长而连续的卷轴上的手稿,或者基本上不符合格式的手稿。此外,最初的分类器会拒绝任何基于他人财产的东西,比如GRRM以外的人写的权力的游戏(Game of Thrones)书籍,或者《星球大战》(Star Wars)小说。
然后,它们就放在那里,直到第一个读者读到它们。可能有不止一个第一读者。他们通常是编辑信任的人,和编辑有共同的品味。第一个读者读概要和第一页。然后他读了第一章。这样可以清除更多的杂草。然后他读了前三章和最后一章。如果手稿通过了这一切,他就会把它带回家,读整篇文章。如果它仍然符合要求,它就会交给助理编辑,在那里它会完成整个流程,最后交给编辑。
你的书在这一过程中花费的时间越长,它在这条链上的位置就越高。
然而,编辑们忙得不可开交。事实上,你收到了一封个性化的拒绝信;通常是一种形式的字母。但由于编辑的时间不多,他只能草草写了一个便条。
永远记住这句口头禅:出版商不是出版书籍的本行;就像其他行业一样,他们从事这个行业是为了赚钱。三四十年前,编辑们可以出版他们真正相信的小众书籍,因为他们知道其他人会弥补怪书的损失。没有任何更多。出版公司现在被传媒集团所有,编辑们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要让每一本书都有利可图。
如果你收到拒绝信,你有两个选择。你可以重写你的书,或者你可以去别的地方试试。如果你一直得到相同的反应,那么你唯一的选择就是重写或自行出版。但我绝对可以向你保证,如果你的写作是好的,你总是需要大约一年的时间才能得到答案。
永远不要说“我再也不会屈服于X !”“那无异于砍自己的脚。”优雅地承认你写的书并不符合他们当时的要求,然后继续写下去。他们没有侮辱你的第一个孩子。这本书并不是他们想要的,他们很有礼貌地给了你一个简短的答案。试着把它发送到别的地方。
记住:在发送一份未经请求的手稿时,就出版商而言,这不是你,这是你,整个房间都是像你这样的人在等着他们的手稿被人阅读。有出版商能出版我的小说吗?
这只适用于传统出版。你找到一个出版类似你的书的出版商。然后你去他们的网站,找到提交指南。你要按照他们说的做。这是你的第一个测试。如果你连一套简单的指导方针都不能遵守,他们为什么还要费心与你共事呢?
让我来解释一下这个过程。看到了吗?这是一个真正的烂泥堆(不请自来的手稿被堆在那里),一般来说,像秘书这样的人会通过它们,自动拒绝某些东西。(相信我,这不是我编的)比如有插图的手稿,手写的手稿,用蜡笔写的手稿,写在黄色的便笺簿上的手稿,写在长而连续的卷轴上的手稿,或者基本上不符合格式的手稿。此外,最初的分类器会拒绝任何基于他人财产的东西,比如GRRM以外的人写的权力的游戏(Game of Thrones)书籍,或者《星球大战》(Star Wars)小说。
然后,它们就放在那里,直到第一个读者读到它们。可能有不止一个第一读者。他们通常是编辑信任的人,和编辑有共同的品味。第一个读者读概要和第一页。然后他读了第一章。这样可以清除更多的杂草。然后他读了前三章和最后一章。如果手稿通过了这一切,他就会把它带回家,读整篇文章。如果它仍然符合要求,它就会交给助理编辑,在那里它会完成整个流程,最后交给编辑。
你的书在这一过程中花费的时间越长,它在这条链上的位置就越高。然而,编辑们忙得不可开交。事实上,你收到了一封个性化的拒绝信;通常是一种形式的字母。但由于编辑的时间不多,他只能草草写了一个便条。
永远记住这句口头禅:出版商不是出版书籍的本行;就像其他行业一样,他们从事这个行业是为了赚钱。三四十年前,编辑们可以出版他们真正相信的小众书籍,因为他们知道其他人会弥补怪书的损失。没有任何更多。出版公司现在被传媒集团所有,编辑们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要让每一本书都有利可图。
如果你收到拒绝信,你有两个选择。你可以重写你的书,或者你可以去别的地方试试。如果你一直得到相同的反应,那么你唯一的选择就是重写或自行出版。
但我绝对可以向你保证,如果你的写作是好的,你总是需要大约一年的时间才能得到答案。永远不要说“我再也不会屈服于X !”“那无异于砍自己的脚。”优雅地承认你写的书并不符合他们当时的要求,然后继续写下去。他们没有侮辱你的第一个孩子。这本书并不是他们想要的,他们很有礼貌地给了你一个简短的答案。试着把它发送到别的地方。
记住:在发送一份未经请求的手稿时,就出版商而言,这不是你,这是你,整个房间都是像你这样的人在等着他们的手稿被人阅读。
MyRTWTravel
算抄袭,但这样情况很多,应该区别对待。
例如;蜀山剑侠传是民国时候还珠楼主写的,现在起点很多蜀山同人小说,甚至连情节都大同小异。但还珠楼主已化为一杯黄土,所以就算抄袭的人要负法律责任,也没人来告。
二;金庸,古龙等人的同人,这些都是大师,知道,但心很宽,比如那个金庸新,这鸟人就是冒充金庸的名字,写小说,叫什么金庸新著,但金庸也没告他。
三;外国的漫画,小说同人,这样的小说,一般也是没问题的。
keka
原贴:网络连载小说,书好出版吗
YYXY将走遍天下
网络连载小说也分什么样的,短篇和长篇两种。但是注意,网文可以出版,但是保留三分之一不发。如果全发过,呃,出版就更困难了。
书好自然会出版,但是那些基本都是适合出版,或者是书特别好。有人愿意拿钱出来,收藏你的书。
而且,短篇,就是二十五万字以内的好出一些。一本书,一般情况下(只是一般情况),应该是十二到二十万字,其实二十万字就已经有点多了,会有字小的毛病。所以十二万到十五万居多。
如果是二十五万,出上下两本就好。
但是长篇不一样。
长篇按这个数量来说,网文一般是六十到一百万(只是一般情况,指多数),就按六十万来说,一册十二万字,那是五本。一本十块的订价好了。那也是五十块,貌似一印是一千本。(这个是貌似,具体忘了。)出版社就会考虑,成本多少,能卖出去多少,等等。毕竟他们也要吃饭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喜欢挑一些人气好,文笔也好,至少有收藏价值的书来出版了。
为啥网文会盛行呢,一是因为手机阅读的便利。二是因为网文少了纸,墨,等等的成本,可以把价降低。比如,像上面说的,一套书卖五十,当然,肯定不止五十那么少。但是电子稿的话,不算前十五万字免费的,后面是四十五万字,千字0.03元,还可能更便宜,就算高的了。450千字×0.03元=13.5元。
就50和13.5相比,选择哪一个,不用我说了吧。消费的人少了,商品自然就要精,因此要求也就高了。
但是不可否认,有人还是爱纸质书的。但是这类人更偏爱精品短篇。
由以上的理由,如果真的想出版,建议写短篇,但是太短又注定在网文上不太容易火,结论就是,网文不好出版……想出版只能发三分之二,这个很重要……网上便宜的能看了,谁还花大钱再看一遍呢?
如果选择了网文,就好好的写网文就好。坚持写上十年八年的,水平到了,自然什么都有了。
原贴:网络连载小说,书好出版吗
我爱奶油猪
没名气也就是没有价值,一本十五万字的小说,你想都不要想了。
但是如果真的有一个出版商傻了眼,看上你了,那可以这么算
小说不是论版税,而是论字数买断,像你这样的,就给最低的价钱吧!
一千字三十元(对你来说,应该不算高吧!)至于首次还是第二次,这和你就没有关系了,因为出版社是买断而不是和你分利润。
现在那个出版小说的实体版权不是归网站啊!这要看这些网站的规矩了,像起点,大概只收取一点中介费吧!至于多少,我就不清楚了。
(先说明一下,我说的是在网上发表的网络小说,如果你的不是,那么就不要看我的了)
贪玩的熊熊
这个类型的小说,VIP赚不了几个钱。出版的话,梦里的销量据说是200W册,只要销量要能达到百万册上,一本书一块的提成,作者起码也能挣百万。当然这主要看你签的是什么合同,按千字多少拿稿费,还是百分之多少的版税。如果你像《鬼吹灯》那样签的是买断版权的合同,那么销量多少都不关你事。
原贴:出版一本小说能赚多少?
树林随缘
有几个前提,一个是阅读量,如果你的书人气很高,什么都不是问题,。
再一个就是渠道~~如果你的书是起点 幻剑 逐浪 或者是纵横等等大网站上连载的,那什么都说。。如果是一个很小的小说网或者别的什么论坛一类的。、。就不好说了。。
再有就是是否侵权的问题。。。。如果你的小说是同人作品。。。。别想了。。
原贴:网络连载小说,书好出版吗
fany-o-
出版的话很复杂。首先你要拿到出版社,整理文字,做书的版式设计等一些,在印刷,在发行。
最好就是这样的,你可以把版权卖给出版社,当然出版社要看你写的内容怎么样了,卖得好的话可以谈条件。
比如:一本书提多少钱,版权费多少,大概是这样的。
原贴:出版一本小说能赚多少?
Thomas小荣
就要看是谁的文章先发表的了,内容差不多读者肯定会认为是抄袭的,如果真是你自己些的话也没必要担心,有理走天下,只要出版商愿意的话就出吧!祝你做个好作家!
樱木花道24
Janco_蝌蚪
原贴:出版一本小说能赚多少?
阿栋
原贴:出版一本小说能赚多少?
Winnie-梁yu
其叶
木子田心洁
如果你想出版赚钱,可以投稿,直接投给某出版社。但是这样的话,除非的你稿子确实很牛,否则不大能引起重视。
所以最可行的方式的是先发在网上,引起重视了,书商自己就会找上门来,你可以发在天涯,MOP,新浪原创上,也可以发在起点,幻剑,17K等书站上,书站也可以帮你推荐出版。
所以想出版,还是先混点名气出来。
稿费的话,版税基本上都是有名气的作家拿的,一般人的话,也就是千字几十到千字百多的稿费。
(觉得有用请设为好评哦:-D)。
哈鹿 ♦ω♦
一个是直接联系出版社,另外一个是联系书商或者版权中介;
直接联系出版社,顾名思义,就是你直接跟出版社打交道,
另外一个就是你把版权交给第三方代理,由他们帮你操作出版事宜。
第二部就是将样稿的一部分交给出版方,
根据你们协商的结果,你可以拿出作品的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给出版方审阅,
如果对方认可,那么可能需要看你的全稿,
此处你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跟正规出版社合作,可以放心把全稿交给对方,
一般不会出现出版社侵权的行为,
如果是书商或者是版权代理公司,你则需要了解对方的背景,最好找有信誉的,
并且有成功出版经验的来合作。
如果你是美术专业的,自信成功率高的才可以。因为这类东西性价比不高,所以出版社会为市场考虑。我认为你还是考虑网络发表,先赚名气。
renyingying
警官
wadidudu
佘欣蒂
原贴:网络连载小说,书好出版吗
匆匆百年
原贴:网络连载小说,书好出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