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不过很慢的需要读很久才可以提现,比较慢,还是好好工作的好
能听见心声的小说
luywly
打电话和发微信的前面,把番茄小说的声音关掉,暂停手机的播放。再去打电话,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番茄小说音量比较小,如果用它调到最大时。再来电话时会特别响。【摘要】
番茄小说打电话发微信都能听见怎么办?【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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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和发微信的前面,把番茄小说的声音关掉,暂停手机的播放。再去打电话,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番茄小说音量比较小,如果用它调到最大时。再来电话时会特别响。【回答】
听书时别人打电话发微信我接收不到是什么原因【提问】
有时候网络有延迟【回答】
孙睿晨爸爸
容姐今天中午看新闻时,也看到这样一则新闻,说的是日本一对80多的老夫妻在家生活在一起,结果男人杀死了自己的老伴。看到这个新闻,让容姐想起了最很火的杭州失踪女子案件。都是夫妻,一日夫妻百日恩,怎地下这样的毒手呢?
刚才容姐看了警方报道,也是说了许某某交代了如何杀死妻子的事情,但是具体的事情太过血腥,因此我们还是以理解就好,不需要描述的过于清晰。
因为夫妻间有隔阂,大可以采用离婚的方法,没必要采用杀人的手段,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算是许某某做的再过隐蔽,最终还是让警方查到蛛丝马迹,然后破案。
说到为什么动静那么大,许某某的小女儿和邻居没有听到,因为许某某要想杀死妻子来某某,那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想法了,他提前已经设计了各个步骤,然后就等这一天来某某一步一步的走向他的魔掌中来的,他提前做了各种方案,准备了各种工具,又趁来某某熟睡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把来某某杀害,然后再进行分解。
这一切小女儿还小,睡眠也会很深,就算是有些动静也会听不到,再有邻居即便是听到动静,也不会想到杀人的情况,再说又是下半夜,人们睡眠深的时间,因此就把和自己在一起十来年的妻子,残忍的杀害了,而且还把家中收拾的干干净净,然后把妻子骨头运出去,而且还气定神闲的上班、报警、悬赏。
这个男人的承受能力太大了,一旦被警方抓到以后,我想他紧绷的精神会一下子崩溃掉的,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女儿的痛恨,还有深深的自责吧!
枪炮玫瑰sex
生命里的感动
喜欢一个人静静矗立,静静的体会生命的宁静,轻轻的拨开心灵之门,与心底的声音进行对话。注视着一道道轻盈的光追逐着燃亮了整个星空,生活中的温馨如云霞般映红了我的整个思绪。
人生的历程隐约地闪烁着生命的一隅,像天空中的一片云,漫无边际地飘荡着,永远不知道方向。又像田野里的鲜花,一朵朵地绽放着,让人在心灵深处感动着。喜悦、兴奋、失落、惆怅……无论如何,生命的每一段历程都只有一次,永远都不会重复。只有让岁月聆听这里发生的一切……
在平常的生活中,在忙碌的日子里,面对一碧如洗清澈纯净得令人心疼的蓝蓝天空;面对在滔滔海浪永远的撞击下伤痕累累又始终不语坚韧挺立的礁石;在黄昏夕阳里那随风飘来的忧郁的笛声,甚至那因特网留言板下一句色彩缤纷情感凝重的话语......有那么多的东西牵动着我们已不敏感的神经,有许多毫不在意的细微之处,瞬间会让我们怦然心动。
暗淡的街灯拉长的是恍惚的影子,来去的人们追赶的是生活的琐碎。西去的落日挥洒着它最后一抹余辉。生命的光阴就这样在瞬时的宁静中悄然逝去,我们是否会留意它瞬间的美丽,那属于生命中的感动呢?
生命需要感动,我从不掩饰有时从内心深处溢出的泪水,透过泪水看到的人生与世界,湿漉漉是绽放着真情和希望之花。爱是感动的源头,泪水是真情的流淌,生命因感动而细腻,胸襟因感动而柔韧宽厚。大千世界,茫茫苦旅。脚步匆匆的人生,谁没有仓皇无助的困境,谁没有揪心裂肺的疼痛呢?胸腔那一块火热与柔软因为感动而清晰地发现,人间还有许多阳光未能照耀到的地方;我们会更真切在感受痛苦和磨难中那永远挣扎着的希望。
我们一直都在自己的感觉中存活。但是,仅有感觉,仅靠感觉,我们将走入无归的漂泊之路。不管我们怎么坚强,不管我们的感觉多么飘忽,我们的生命依然真实,而且需要在寒冷的时候以温暖,需要在孤独的氛围以理解,需要在心碎之后用真诚与岁月慢慢抚平,这样,也许我们可以在相互交错地时刻绽放瞬间灿烂的光芒,期待温暖你心中岁月的伤痕。
在漫漫旅途中,我们只是生命中匆匆的过客,在生命中的每一站,都刻下许多生命的痕迹。人生坎坷,命运多舛。如能永葆一份处变不惊、得失随缘的平常心境,将一切愁风苦雨当作一次次不期而至的机缘,让一切对宿命的苛求和抱怨都随雨打风吹去,认同和把握好现实,谁又能否认生命旅途中的每一次折难和阻扰正是命运的恩赐和人生转折的契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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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
在生命中总会有些美好的事物会悄然出现,来点缀你平淡如水的人生,那便是――感动!
感动,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愫,它只能靠我们用心去体味。
经常的,我被一些人或物所感动,然而有时感动我的,似乎什么都不是。
当我看到心爱的花儿在一夜之间凋谢,花瓣零落地躺在地上的时候;当我看到即将出壳的雏鹰,奋力向外挣扎的时候;当久违的朋友伸出友谊之手与我紧紧拥抱的时候……尽管,这些是那么的普通。然而,它们却已深深地打动了我那颗易感动的心。
感动我的,有时竟是一种细微的极易被忽视的场景。正如花谢,本是再平凡不过的现象。但是,我却将它融进我的内心,默化为一曲生命消逝的挽歌。想来林黛许玉的内心深处也存在一种感动,否则,她如何能演出含悲葬花那催人泪下的一幕,又如何能发出“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呢?
其实,感动并不需要太多的言语,不需要太多的泪水,也并不需要太多的赞美,更不需要你努力的去改变一些什么。感动是一种细腻的感情,就像一泓清清地小溪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静静地流淌着,只是在流过崎岖不平的山路时,才轻轻地激起一朵晶莹剔透的小水花之后,又继续向前流去。
感动,是因为我深深地爱着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独独钟情于它们。也正是因为我的这份感动,使一切美好的事物同样深深地爱着我,钟情于我。
感动,拉近了我与朋友的距离,使我们之间永远保持着至真至诚地友谊,保持着,内心深出的感情交流与碰触。互相关怀,互相勉励,互相给予。
感动,能洗涤人们的心灵杂质,它如同一个多味瓶,让我们品尝人生的酸甜苦辣。它又如一座炼炉,帮助我们提炼人生的真谛。
在感动中,我们保持心灵的真善美;在感动中,我们保持做人的尊严;在感动中,我们改变旧我,赢得新我。
当我们细心观察与体味身边的人和事时,让我们内心最深处那根紧绷的弦感到触动,拨起心灵的天籁之音。
那些微微的感动,正如长青藤那向着太阳的触须,每一份颤动都是生命信息的传递。学会感动,不要吝啬你的快乐,与朋友分享,让朋友感动;学会感动,不要抑制你的悲伤,让它飞向广阔的天空。面对镜子给自己一份感动,为追求感动,为善良感动,为真诚感动……你会发现,整个世界会在你的感动中变得更加灿烂美好!
想象你missingulee
踏星
星空战记
超级生物战舰
星河武神
末世虫潮
异体
大道诛天
深海提督
舰娘之蔚蓝舰姬
终极强化
星河圣王
(推荐并没有符合所有的要求,每本都包含几点或一点)
莹莹猪
olitomato
女主是高中生,无意间听见父母的对话知道自己的哥哥去世了(哥哥就读北大)之后成绩下降,暗恋她多年的男主(学渣)在网上匿名用QQ和她聊天陪她度过艰难时期,女主通过不断的努力考上北大,男主也逆袭到了北大,好多年前看的小说,应该是一本出版的小说,求求大家了
ゞ尐蛋兒ゞ
小女儿知道一些事情,被她老爸恐吓不能讲真话,还被引导说谎话,大块骨头都是分装垃圾袋里的,多层包裹,分次抛到不同的垃圾箱和垃圾汇聚点。
半颗门牙
杭州来女士被夜晚分尸,小女儿为什么没有听见?我认为由以下几点原因:
1.选择的时间段“讲究”,可能是凌晨,等到儿女邻居熟睡的时候。人进入熟睡期,一般很难被吵醒,哪怕声音稍微有点大,更何况许某一定会小心翼翼的。
2.女儿可能被服用了安眠药之类的药物。假设女儿在睡觉前,喝了许某处理过的水,那么女儿很有可能会睡很深,从而没有任何反应。
3.至于说小区房屋隔音效果差,邻居为什么也没有听见。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许某对这件事仿佛是“得心应手”。最近有媒体爆出,他曾经是养鸭场屠宰鸭的,所以对分尸做得比较细致且安静。
那么大块尸体如何在不到两天的时间内转移呢?我认为由以下几点原因:
1.部分通过分解冲入下水道。而且警方通过38车抽粪机抽得的污水,提取了来女士的DNA。
2.头颅和骨盆可能通过女孩的书包运出。监控显示,那天许某送女儿出门,精神恍惚,可见是有心事的,而女儿的书包正好将警方目光转移,这招“声东击西”实在高。
3.部分内脏可能被许某吃了。虽然听上去不可思议,但是他都能做出如此凐灭人性的事情了,还有什么狠不下心的。况且这种案子以前也发生过,真的是细思极恐。
4.难以排除有同伙的可能性。一个人在两天内完成这一系列“工作”看上去有些困难,但是有同伴可能就不同了。但是会是谁呢?我们不得而知。
希望警方能尽快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
戏人间,阅人心,觅知己。关注@日月人心 ,一起探讨社会琐事背后的秘密。
知向谁边
首先:邻居,包括小女儿,跟记者说没听到,不代表跟警察说没听到,假设是你,你听见可能分尸了,你敢跟媒体说吗?当时凶手还没被控制呢,人都不傻的。这些东西悄悄告诉警察就好了……
再次:警方竟然已经说明许先生是蓄意谋杀,那么就会做好充足的准备比如:准备好作案工具以及当警察询问时自己的说法等,而且许先生曾经干过买卖鱼粉以及杀鸡鸭的工作,那么他是不是对骨骼方面比较了解,是不是这一案件奠定了基础呢?
最后:案发当天晚上杭州下起了雨,而在下雨天人的睡眠状态是比较好的,这就有可能造成小女儿跟邻居听不见声音的状态!
而至于大快尸骨如何转移:许先生于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妻子熟睡之际,以枕头蒙头的方式将其杀害并分尸,后将大部分身体组织用绞肉机搅碎(该男子反侦察能力较强,绞肉机还是用现金买的),然后通过抽水马桶冲入化粪池。
大块来不及搅碎的身体组织和部分骨骼被他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因为杭州目前垃圾清运是一天一次,所有流动性很大查找难度也较高,警方目前仍正在查找中)。这点也说明在小区化粪池中找到的不是来女士的遗体,或就是身体某部分组织。
yingqiu
警犬为何没有闻到血腥味,即使凶手用了大量水冲洗,血腥味在短时间内也不会消散。而且邻居反馈这个小区的房子不隔音,楼上冲厕所的声音都能听到,那天晚上没有听到大动静,试问放了一晚上的水冲洗血迹,外加没有一把刀能够在分尸时不发出大动静的,那么邻居怎会听不到呢?。凶手的履历告诉我们他没有经过专业的厨师训练,对人体结构不是非常了解,那么分尸时更别提没有大动静了。所以我觉得第一案发现场不在家里,警方没有公布细节,那也就无可深究了。
风雨_微尘
一个人的尸体,其实剁烂切碎,并没有多少了。按照120斤计算,其中包含大约9.6斤的血,大约25%脂肪,包括十来斤的内脏,这些东西容易切碎,可以通过下水道冲走。其他的部件可以剁开,用塑料袋装着分散抛弃。该案件,警方已经在38辆粪水车里找到人体组织,并且提取DNA核对,证实为来某某。
其实,这个案件我只是前两天听朋友说的,我刚一听到时,就开玩笑说:“会不会在冰箱里哦?”
现在确定这是一场有预谋的犯罪行为,凶手一定是考虑了很多方面,尤其是人命案件,从反侦察角度来说,毁尸灭迹是最好的结果!可是当下社会,监控太多,完全有理由排除各种走失的可能性,所以一个大活人就这么凭空消失,那只能“遇害”了。
我虽然不知道,该案件是否是死者丈夫第一个报的案,但面对镜头采访,如此镇定,那可能是事先想好了一套说辞。如果是他报的案,那就是利用“贼喊捉贼”的方法,降低自己的可疑性,对警方而言就是一套障眼法,毕竟一般人不会把一个主动报案的丈夫,设想成为杀害妻子的凶手!
如果警方查不出任何蛛丝马迹的话,估计该案件就会不了了之。但世间的许多秘密,即使瞒了世人百年、千年,始终有一天会在不经意间真相大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叽叽歪歪看天下
我之前看到有说他们有买蛋糕,如果是这样的话,有可能男的在蛋糕上下来功夫,比如参杂安眠药!邻居之前还能听到冲马桶声音,就那天没有,会不会是男的给邻居也送去了蛋糕!否则绞肉机啥的会没声音?有声音会听不见?估计都昏睡了
青豌豆米米
逻辑一下给你回答你提出的这个问题,大体分为一下几点,
第一小女孩没有听见,大体分为这两种情况,孩子太小睡眠好加上做隔音做的好,所以没有听见,其次就是给孩子吃了安眠药,让他睡的香所以没有听见。
第二邻居听不见应该是深夜睡的比较熟睡,他在进行操作,所以听不见,再就是静音设备,所以听不到,现在高科技设备先进,所以没有声音。
第三杀人放血,等血流干净在去冷冻,等冷冻成型再去切割粉碎,把现场清理干净,所以看到找不到,
第四杀人在卫生间用水冲走,所以更加隐藏,
第五大的骨头都会用找到粉碎机械粉碎了根本不用处理,他处理现场处理的很好,没少做了精心的准备,
第六也说明了一个问题二婚不易,矛盾太多,私信太重,这也不代表全部。也有很好的。
总之:根据恐怖片总结出来的,反侦查能力很强,所以才做到的,这个人的心里强大,不是一般人,内心也充满了灵魂的丑恶,还受到过打击,才能做的出来。
奶油里的蓝莓
小女儿在房间里熟睡,嫌疑人在邻居家分的尸,邻居是个空房,一直人住,嫌疑人有钥匙。
嫌疑人早就预谋已久,一年前就把粉碎机买好了。这一年里他应该在心里演示过无数次了,不管在作案工具还是心理上,嫌疑人准备相当充足。
终于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外面下着倾盆大雨,嫌疑人罪恶的双手伸向了熟睡的妻子。用枕头把妻子憋死,拖到邻居房间厕所放血,分尸,搅碎,放马桶里一点点冲走,最后骨头放楼下的垃圾桶里。
当天晚上雨很大,大雨掩盖住了粉碎机的声音,左邻右舍都没有觉察到。嫌疑人感觉自己做的天衣无缝,警察永远找不到线索。他太低估了人民警察的能力,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察在化粪池抽了28车,经过清洗化验找到了线索,嫌疑人已经被控制起来了。
Peter Pan
皮仔腥
我们来假设一下案发当晚 ,嫌疑人在饭菜或茶水下了迷药之类的药物,让莱女士和孩子处于深睡或迷糊状态,然后嫌疑人将被害人莱女士勒死,掐死或捂死,再然后把尸体运到某处进行分尸,假设嫌疑人搞到了液氮或一些其它东西的话,就有可能不发出任何声响,把尸体分解或利用某些化工产品将尸体溶解。嫌疑人肯定是预谋已久,准备的作案所用的东西肯定也很充分。这一切只是个人猜测和假设。是没有依据的瞎猜
chujiayu
现在案情已经破了,但是因为作案过程比较血腥,所以警察没有向外公布细节,原因是不想让大家知道作案过程,害怕造成大家心理的危害,还有怕现在的年轻人模仿学习。
现在警察没有向外部公布具体的情节,其实是让这个事件尽快过去,如果向外界公布许某的作案过程,可能会引起更大的反响,同时给大家消极情绪。
为何小女儿没有听到声音许某说“因为家庭矛盾,才会击杀来女士”,但是整个案件根本不会那么简单,家庭矛盾有跟诺,有可能因为婚房、经济纠纷、夫妻感情等等,警察也没有具体说明,但是大家都觉得,很有可能是因为许某的儿子婚房。
根据许某陈述,在7—5号凌晨将来女士击杀,然后分尸,而整个过程为什么女儿听不到呢!
为什么许某在凌晨时候击杀来女士,女儿听不到,很有可能在过生日的时候,对女儿和来女士下安眠药要,如果直接击杀,有可能会出现大的响声,所以肯定使用药物,女儿睡得非常死,根本不会知道。
大块尸骨如何转移首先警察在小区的找到了来女士某身体的组织,而许某是怎么样把肉冲到化粪池呢!首先肯定是把肉、死、骨分离,然后肉粉碎冲走,而大块骨头是转移走,太大块冲不了,而且粉碎比较困难。
大块骨头很有可能是许某的同伙转移,7月6号许某报警,警察到现场没有看到血迹,也没有闻到气味,说明现场已经处理的非常早,而许某很难一个人完成所有的行动,所以很多可能有同伙。
这个案件过程非常的血腥,所以现在警察没有向外界公布案件的过程,希望大家尽快从这个阴影过去。
这个案件给我们很多的启发,重组婚姻很有可能会骗婚,而且要考虑双方的孩子的问题,不然很有可能是引狼入室。
comeonbaby
我来捋一捋!
来女士被杀害的当天晚上杭州有下雨,屋外的雨声太大盖过了屋内的动静声,这就给许先生制造了一个最有利的碎尸条件,肉体被冲进马桶里,正好下雨,邻居们因为雨声太大听不到冲马桶的声音。
根据媒体的消息,来女士遇害当晚,其小女儿是有听到屋里的动静的,但是被她爸爸(许先生)支开了,因为小女儿还小,仅有11岁,她不会想到这些动静就是她妈妈被杀害的声音,可怜她的小女儿,妈妈就这样在她的身边死去了。
正常来讲,人体组织是无法全部在屋内处理掉的,因为骨头很硬,要压碎或者砍断是会发出好大的响声,因此处理骨头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许先生报警前的三十六小时内,在白天出去上班或者走动的时候带走扔掉,这么多的时间,许先生完全有足够的时间处理所有的东西,包括其屋内的所有血迹,但我觉得他应该早就准备了清洗血迹腥味的东西了。
当然,如果检查白天的监控,可能就会发现许先生会带走一些大件的东西出门,这些东西可能就是大块尸骨。
如今,更多细节都已经被披露,来女士已经被丈夫杀害无疑,但是这样残忍的手段竟然是用在人的身上,而这个人还是他同床共枕11年的妻子,其中他们的11岁女儿就睡在隔壁。
在采访中,许先生被问及到不担心老婆,他回答说,想她干嘛,这很正常的啊。另外许先生还回答说,我老婆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她不回来我怎么办,我女儿怎么办,她现在是死是活还不知道。
听到他说,我女儿怎么办时,让人倍感失落。我想问,当你那么做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你的女儿怎么办?
小小悦
我看过一本叫读心女王,开头是女主车祸,获得了读心能力,后来用读心术把自己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不过后来女主用读心术杀价,还有男主帮女主买东西,女主问他为什么,男主头上冒出三个子
我爱你,记得很深刻,还有一些心理学知识。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
俞堇忆
第一,来女士是怎样死的?一个活着的人,面临死亡都会奋力反抗的,为什么没有反抗的痕迹?即便是体力悬殊,反抗就会留有痕迹,为什么一点痕迹都没有?死亡的无声无息?
第二来女士的尸体是如何被分解的?如何完成分尸而没有一点声音的,人骨应该很硬的吧!没有那么容易分解,是如何无声无息的分解的,人的血液也有3000多升,不可能一点都没有吧?
第三,人体组织被冲入下水道,也应该发出很大的声音,为什么没有人听到?用水那么,要很长时间,也应该有很大的声音吧?
第四感到人性的深不可测,今日的枕边人,明日的化粪池,人心比鬼可怕!
annales谈恋爱
根据警方发布的消息,此人早有杀妻的念头,所以他一定准备的十分周全,而且他也一定是在等一个合适的时间,就是下雨,而且是大雨,因为雨声可以分散人对其它声音的注意力,而且下雨可以让化粪池内的污水流动的更快
当晚他可能认为时机成熟,于是给妻子和孩子的饮料或者水中放入安眠的药物,待孩子和妻子都睡着以后,将妻子捂死,并拖入卫生间进行分尸,为了避免血液飞溅和产生血腥味让人发现,他可能准备了大的塑料袋,整个分尸过程全部在塑料袋内进行,当然肉个内脏比较好分解,但是人体还有许多骨骼,特别是头骨比较坚硬,不好进行粉碎,如果不想让人发现,只能选择声音最小化,那么有一种工具,千斤顶,因为他是开车的,肯定知道如何利用千斤顶把骨头压碎,在骨头被完全破碎以后,把马桶卸掉,把尸块放入下水道冲走,因为是后半夜,又一直在下雨,所以邻居可能完全忽略了下水道里长时间的水流声
这个人是多么的可怕,女儿还在房间里睡觉,他却在一墙之隔的地方把孩子的妈妈宰割,说他是禽兽,都觉得对不起禽兽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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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碎面骨
夜晚分尸?为什么不可以白天呢?为什么非要夜晚呢?7月5日—7月7日,在报案之前有两天的时间处理尸体,不要把时间固定在7月5日凌晨12点30分—5点30分,这是嫌疑犯说的时间,可能是杀人的时间,其实跟处理尸体没关系。可能是在7月5日,甚至7月4日傍晚,就已经把来女士杀害了,这个时间段应该是在7月4日10点—7月5日早上,她小女儿醒来之前,但当时只是藏匿尸体,并没有马上处理,藏在柜子里,床底下,还是不难做到的。等到了白天,把小女儿支走,然后再开始处理尸体,一天甚至两天的时间,完全够了。然后再在7月6日晚—7月7日凌晨这段时间处理尸块,因此,当然在7月5日凌晨这段时间的录像里面什么都没有了。
bencky0063
这种东西警方告诉你的太多就会被有心人士记住,倒不是怕你效仿,而是记录作案手法惩戒以后某些自作聪明的凶手,但我认为作案手法公布于众或许能减少犯罪行为。
yureky
瞬间
谢谢题主看得起啊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细节我真不知道。我只知道男的把自己媳妇杀了之后报警了,新闻里说是谋财。具体就不揣测了。
但是,因为中国对杀人和强奸等罪行判的很重,只要是主观故意,且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都是死刑。
至于题主说的家里碎尸为什么邻居不知道。这。。。。。过去这种案子多了。题主可以去搜一下。
实际上现在装修本身都比较注重隔音,其次咱们国家的人对着类事情一般不敏感,毕竟我们治安要更好。另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吧?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很老的案例,一个1身男人在某市租了建房子,平时在工地干活。晚上出去找一些单身“失足女青年”,用自己找的工业化学品做到迷药。把人迷晕然后带到出租屋,奸杀后分尸。他租的房子是一种老式旧小区。警方透露,人直接被肢解后,用麻袋,晚上运到河边丢到河里。死了十几个才被河边钓友发现。案子很难破,因为哪个城市就在河边,沿河好几个城镇,最后才排查到这个小区,案子破了十多年。最后还原案情,凶手是外来务工人员,后来家里媳妇没守住和人跑了,他回了趟家离了婚,孩子丢给来人,再回来时候找不到活了,靠打零工度日,也搬离工地工棚租房住。手头紧了的凶手盯上了同样外来务工的“失足女青年”们。从抢劫到绑架,再到强奸杀人。。。。凶手分尸的方法让人大跌眼镜——线切割。
MYTH-on
小女儿没听见可能是嫌疑人是在被害者熟睡后采取行凶,并且还有可能是采取药物使被害者陷入昏迷状态,一击致命。
大块尸骨的确是难以转移,而只能通过碎尸的手段进行转移,并且也有可能运用大量作案工具和化学药剂辅助,使尸体最大程度上小化,这样才方便转移。最后在借助大量清水打扫现场,达到消除痕迹的作用。
以上均为推测,具体事实以官方公布为真。
小艾姬
我觉得应该是,这个男的先给他老婆和女儿吃了安眠药,老婆吃了安眠药,他就更好下手,女儿吃了安眠药,也听不见任何响动。可是话又说回来 ,他要分尸,用刀剁或用绞肉机绞,上、下邻居是听得到声音的,因为现在的房子都不隔音。我怀疑他是买了浓硫酸之类的化学用品 ,将他老婆融化,可是这么大的骨头,他怎么能用绞肉机搅呢?即使用高压锅吨的话,也要剁成很多段,才能放进高压锅里煮?这家伙一定是预谋了最少半年时间,翻阅了各种化学方面书籍,懂得怎样用药去把骨头融化。记得曾经看过一篇小说,用蜂蜜去杀人。传说七、八月产的蜂蜜有毒,那个杀人犯就是利用这点,杀人于无形之中,他将这种蜂蜜给受害人吃,最后受害人死了。公安人员费了很长的时间才把这个案破出来。可见利用所懂的知识去害人,还是很吓人的。
幸运月亮女
waltzhang
Wasabi
就喝醉了,躺在地上起不来,男主听他说要打电话给喜欢的人,这样的剧情是非常狗血的,因为他喝醉了就会吐出自己的心声,说明他并不爱这个男的。
八面
小小说可是微型小说?既为小说,当具时间、地点、人物、和故事情节之要素,以叙事为主旨。
诗歌可为一时灵光乍现之作,不须具备写小说之时、地、人要素。散文也因触景生情而记,在情节上可稍许忽略或不计。而小说,不管长、中、短篇,通俗地说:是讲故事,小小说亦然。
小小说虽篇幅不长,但不受古诗之格律音韵所限,且非囿于散文之一时一地咏怀,时空及主题弹性极强,理论上应该能创作出抒情之文。只是要在有限的字数中出彩,尚需很强的驾驭文字功夫。譬如微雕:大师可在发丝上,或粒米中刻出一首诗或画。
总而言之:诗词(歌)、散文与小说(括小小说)都是表达作者心声的文学形式,仅体裁不同而已。都有咏志,抒情和叙事之功能,只是各自切入点有异,都能发挥出自身的特性而创出佳作。
谢邀!肤浅应答,着实汗颜。末,愚献一微小说以博笑凑趣:
足球世界杯感观(2014年夏)
终场哨响。哭、笑……
天天开心
小小说,针对小说而言只是篇幅的小,但结构,讲述事情完整都需要,诗歌,散文,是形式而已。你想表达什么情感。比如说:今天,我女朋友结婚,但新郎不是我。有时间,有人物,有事件。希望能帮到你。
后青春期加v
朋友好。上次的邀约作答因为手头事多,没有回答,抱歉了。再次接到邀约,势必作答。相互交流,谈谈心得,增进友谊,也是极好的乐事。
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严格地说,小小说不能有诗歌和散文的抒情形式,这是因为小小说的体裁所决定的。所谓小小说,就是我们常说的微型小说,一般的字数限制在2000字左右,不过个人觉得2000字有些长了,千字就差不多了,短而精炼,故事集中,一气呵成,读者阅读起来也痛快。
因为搭上了“小说”二字,就使小小说充分具备了短篇、中篇或长篇小说所具有的属性,即故事性。与其他小说的区别在于,小小说的故事必须“以小见大”,篇幅短小,故事具有单一性,人物单纯,细节精简,情绪简单,时间相距简短,风格单纯和语言简约。
千字左右,只是小小说的外部形式,选材精、结构巧、含意深,才是它真正的本质特点。
较之比短篇小说更短的小小说,因为千八字的篇幅容量所限,不可能像其他小说一样,穿插进去烘托场景、气氛或者修饰人物的烘云托月的抒情成分,那样会很松散凌乱,影响结构和内容的集中。
这样说吧,如果小说是通过塑造人物、叙述故事、描写环境来反映生活、表达思想的一种文学体裁,那么小小说也一样,重视的是描述和选材,以高度写实的手法,以巧妙的艺术构思,浓缩成一个微型的小故事。
但是,小小说必须取其简短的篇幅写出一个故事,一个场景或一个片断,讲究的是简约、含蓄、隽永,在写作手法上追求的是微、新、密、奇。
所以,我们在阅读一篇精彩的小小说时,通常先是会有暗藏玄机、新鲜奇巧的感觉,然后或者突然峰回路转,或者不可思议和真相大白,读起来非常耐人寻味,一点也不乏独特的文学艺术魅力。
至于诗歌和散文只能表露作者心声的问题,虽然问的片面些,但是也并没有离题太远。诗歌和散文的确注重表现作者自己的生活感受,以极强烈的抒情性,表达真挚情感。散文和诗歌取材十分广泛,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表现手法不拘一格,像抒情、描写、议论......可以描写人物形象,也可以借物咏怀,寄情言志。
我们会注意到,阅读这类题材的作品时,通常看到作者借用的是第一人称“我”字,来表达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使读者没有距离感,亲切自然,真实可信。
当然,形散而意不散的散文必须是要有一条主线贯通的。这个“我”就是一条主线,或者也会有含有深刻意义或象征意义的事物为线索。
散文也被称之为“美文”,除了精神的见解、意境的优美之外,其或清新隽永或朴实无华的文采,您也知道,自不必赘言。
另如诗歌,与散文所表达的内容一样,也是用来来抒发思想情感的。只是诗歌是以抒情的方式,高度凝练,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想象丰富、思维活跃、极富情感、富有节奏感和韵律美,分行排列的表现形式当然您也知道。
非常愿意与您经常交流体会,谢谢朋友。
兜兜de胖子
任何作品都是作者思想观念的体现或外延,心声当然包涵在内。另外之所以文学形式分多种体裁,就是因为它们有各自的外在表现特点。如果小说用诗歌散文来表现,诗歌散文也像小说一样叙述,那么世界上也就不存在什么文体了。
Spicy
额,谢邀
我是这么认为的
小小说,为什么会称为小说?
就是有人物,情节,环境这固定的三要素。
而小小说只是比小说篇幅微袖珍点罢了,但这三要素要占全,其次,你想抒情无所谓。
但和诗歌散文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诗歌散文,可以很抽象,或者说是,可以写得很梦幻。
而小说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塑造人物,描绘故事情节,反映现实生活,它需要固态,具体,具体的时间,地点,情节,人物,以及贯穿线索。
但其实任何作品都是主观的
抓住精髓,万变不离其宗就好
云在天涯
大悦锐
!吠儿~~
kevin_wang
杀过动物的人!手法很精准!人体与动物一样有关节!从关节处切断并不难吧!不过刚杀死还骨肉分离!只有畜生才会干得出来!一日夫妻百日恩啊!
叶赫那拉淳
董美嘉
原贴:能离线看的小说
刘小欣怡
专业杀手,好好查查是否身上还有命案,也是这样手法没被发现,否则他不会那么自然,就像啥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可能给小女孩腄觉前用了安眠药等,防止发现,
woshiyoukedejiej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怎么分尸,怎么丢尸骨头怎么处理的?又不是我们干的,我们从来也没杀过人分过尸,也不可能有这方面的经验,叫我们怎么回答呀?看来小编有这方面的经验何不写出来一块分享。
hardaway_lau
为什么小女儿一点声音也没有听见?
那就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支开小女儿,但这怎么可能办到嘛?
办法是有的,他早就想好了,就是给女儿下“药”,
这就是为什么在记者采访时,他嘴里一直都有提到的“安眠药”,
实际上这也是他早就预演好了的,蓄谋已久,
这是他的一箭双雕,既可在睡梦中结束一个人的生命,还可以扰乱方向转移视线,也可以制造来某利离家出走、与人私奔和被绑架的假象,
还可以让小女儿昏昏沉睡到第二天一大早一上午,这是一举两得,
岂不知他的这些小把戏,早已经露出了马脚,
警方只是不动声色而已,看你许某人葫芦里到底是卖的什么药,看看你到底能装到什么时侯?
就是要看一看你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非要置来某利于死地,
待到时机成熟时,警方将会铁拳出击,彻底把犯罪分子一网打尽。
许某人这也是自作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虽说许某人已被逮捕归案,供诉交待了事实真相犯罪经过,
但我还有一点疑惑在心头,始终萦绕,久久挥之不去,
此案是7月5号凌晨,后半夜3点42分以前发生的,
作案的准确时间警方已确认无疑,
下面全是假设哈,
假设之前先做一个铺垫,
许某人与来某利,都是离婚后重组的家庭,
那他们以前又是怎么认识的呢?
(一)有可能他们是在很早以前就是旧相识,因为各种原因,他们天各一方,从此天涯路远各奔东西,,,
多年以后两人各自组建了家庭,本来相安无事,也许这一辈子都不会再相逢,可是世事难料,也是造化弄人,在一个很偶然的情况下,他们不期而遇,,,
(二)他们俩确实是以前没有任何交集,也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情况下,他们相遇相识了。
在得知她“家财丰厚“时,便动起了歪脑筋,心里打起了小九九,,,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来某利的命运,在这一刻也就注定了悲惨的结局,,,
当初是鬼迷了她的心窍,还是被他的花言巧语所迷惑,还是自认为他人长得“一表人才”,并且人又多情又“善解人意”,又多金又出手大方,她一时意乱情迷把持不住坠入了情网,
这样她就毅然决然的拋夫弃女,离开了原来的家,踏上了一条永远的不归之路,,,
好,我们还是接着来推理分析分析,
许某人选择的作案地点,作案现场。
作案地点一,
在自己家里。
作案地点二,
在自己这层楼的某个空置房间、本单元楼的某空置房间、本栋楼的某空置房间、
一层楼可能性最大,这样发出的声响和动静最小,“可能”很难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怀疑就会大大降低,
一楼大多又都是老年人居多,
作案地点三,
这栋楼楼顶,为什么又会选择楼顶呢?
因为那两天整夜都在下大雨,正好为他作案后,“清理干净犯罪现场”,提供了“良机”。
案发后的7月5号凌晨3点42分钟时,监控抓拍到的“诡异”腿部影像,就是犯罪人本人或“他的同伙”,这是他在运送“残骸”出小区,,,而且这个“人”,不能判明肯定就是许某人本人,一个人要完成这样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也是案发之后,疑问一直始终萦绕在心头,挥之不去,久久不能释怀的原因之一,
因为还有很多疑点没有解开,媒体也只是证实了许某人的犯罪事实。
罪犯到案后没多久,就明明白白痛痛快快的“交待了犯罪经过,犯罪事实”,,,
这也不符合常理嘛?
总觉得他好像还是有所隐满有所隐藏,并没有完全“老老实实的交代”,
那他到底又是在“隐满隐藏”什么呢?
(这留到最后来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接着前页的,
这又是为什么呢?
疑问一,
如果是他本人从非机动车道口,隐秘而出,就算是他很熟悉自己本单元楼的环境,成功避开了监控探头的位置,
但要想躲避整栋楼外,和另外三处100米开外“监控”探头的时实追踪,和其它另外几栋楼的监控探头,而又能成功迂回到“化粪池、轻松撬开窨井盖“,这谈何容易,
可以说,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疑问二,
犯罪人已经交待了“丢弃”地点,DNA也比对成功,这一点已确认无疑。
既然“残渣”都找到了,为什么就没有找到一些其它的,比如什么头发啊、箱啊、包啊、结实的胶袋、作案工具、衣服之内的物品呢?
的确是找到了几件衣服,可又不是“那位女士”的,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疑问三,
作案时间,作案地点,犯罪人都已交待的明确无误,
犯罪人也交待了他是分批分期抛洒了失踪人的“残躯”,
在现代科技手段面前,为什么就是找不到失踪人的“一部分遗骸骨”呢?
这不禁让人疑窦丛生,疑惑难解,实在也是让人难以信服,入坠云里雾里
那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回到第一个话题,
这也是疑问四,
为什么小女儿会一点点声音都没有听见呢?
那就只有支开小女儿,怎么个“支开”法呢?监控可是一丁点儿都没有拍到小女儿的身影,是支开到“另外”的房间,还是家里小女儿自己的房间呢?罪犯要是在自己的家里作案,万一小女儿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要起床上个厕所怎么办呢?难道一点也不怕小女儿知道吗?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也没人傻到会这么干。
那这就要从他嘴里所说的“安眠药“来谈起,
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他给小女儿已下了“药”,小女儿昏睡以后,才会什么也不知道,要知道小女儿可是已经11岁多了,不避开小女儿,“什么事”也干不了的。
重点来了,也是假设哈,还原犯罪现场,犯罪过程,
小女儿被下了“药”处于昏睡之中,来某利此时已遇害,这时许某人给了信号把他的同伙叫进了家里,
或者是叫来同伙守在房间,他把来某利转移到本单元另外的一间空置房间动的手,
这些都是假设哈,
现在这个“问题”已不是真正的重点。
真正的重点是要找出“失踪人另外的残肢”。
和那个7月5号深夜凌晨3点42分钟时,监控抓拍到的诡异人影,
好,那么我们就来缕一缕,看一看,是否能从细微之处,寻找出一些蛛丝马迹,
许某人既已交待,他是分批分期分散丢弃的“残肢”,
那他又是怎么出小区的呢?
时间呢?地点呢?
是用的什么交通工具、是小汽车、是电动车、共享单车、还是步行?
据他供认,是在案发以后,是分批分期分散完成的,
是在黑夜、在深夜、在大白天?
大白天?人来人往的,这么大的动静,还要不被发现?这怎么可能呢?
这也太引人注目了吧,难道他就不怕被跟踪吗?
是黑夜、深夜、凌晨、清晨,难道监控一处也没有拍到过吗?
万一被抓住了,这可是要掉脑袋的,
实际上这也是老狐狸放的烟幕弹,明显是在撒谎,
疑问五,这下面的这两段是今天刚刚重新编辑的,请头条予以推荐,因为个人认为,这为找出“漏网之鱼”,也许会起到一点帮助。
别冤枉了一个好人,但更别放走一个坏人!
对一些人也能起到某些警示作用。对坏人也会起到震慑作用。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犯罪分子许某人现以被绳之以法了,可是他在交待作案的过程中,个人认为他还是在耍花招,肯定有所保留,没有完全讲实话。
许某人说是因为“炒股票、房屋装修”和来某利起了分歧,起了争执才动的杀心,你信吗?我肯定是不会信的,这是明显在撒谎,根本令人难以信服。
这又是在在施放烟幕弹,打马虎眼,睁眼说瞎话而已。
他已死到临头了,可为什么还在编造谎言呢?因为他又玩起了满天过海之计,他是这样想的,现在我已是将死之人,肯定是不会再骗人的了,句句属实绝无半点虚假了,
老狐狸这实际上还是贼心不死,还是在想蒙混过关,
在交待的过程中前言不搭后语,实际早已露出了尾巴,
只是他自作聪明而不自知罢了。
有谁两口子会为了,仅仅是赔了一点点股票,房屋装修,而要蓄意谋杀呢?他可是你的妻子,你的枕边人,你的终身伴侣耶。股票今天赔了一点点钱,明天还可以又赚回来的,既然是炒股票,肯定是翻来覆去的,有赔有赚的,炒股票的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有的已经炒了几十年,又有谁能拿出多少钱去炒股票的呢?房屋装修那更说不过去了,是因为装修风格吗?还是为了装修准备花多少钱?这些理由也太牵强了吧,就为了这样的原因而去把自己的妻子杀了,你是在哄三岁小孩子吧?又说自己性格扭曲?性格扭曲咱还活到了现在呢?性格扭曲咋没有被暴脾气的人给打死呢?你他妈扭曲了,老子还更扭曲呢,,,这都是许某人玩的诡计,耍的把戏,还是在表演,他一而再再而三的使用这种拙劣的手法,这也和他本人的劣根性也是分不开的,他的这种种种花招,肯定是有所目的的,他一味的躲避回避,肯定是有重要原因的,什么原因呢?他就是为了“保护包庇某个人”,
继续往下分析分析,,,
罪犯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很快就“交待了犯罪事实”,以许某人的凶狠,计划之周详,用脚后跟想,也怕是没有那么简单的吧?
个人认为,他还是有所隐藏,有所隐满,很多事实难以自圆其说,
肯定还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他都死到临头了,为什么还要负隅顽抗,
那目的只有一个,他知道自己肯定是难逃一死,现在是只求迅速一死,所以他要把所有的罪责全部揽到自己身上,反正都是死定了,最后的一点秘密,绝对是闭口不言的,死扛到底。
他又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他是在“保护”一个“人”,他所要保护包庇的这个人,就是7月5号凌晨3点42分,另外一处监控探头抓拍到的那个鬼影,而这个鬼影就是同谋人,就是他在7月5号3点42分当晚,把小编提到的“人体大块残肢”运送出小区的犯罪嫌疑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公安干警同志们,用了一天多的时间,抽满了整整38车粪水,才找到了一点疑似的“人体组织的碎片”,,,其实“大块的躯干”早已被那晚抓拍到的鬼影罪犯,抛洒在了大江大河深山老林的荒野之中,,,可怜的来女士
既然都能拍到“他“出去,为什么就拍不到“他”回来呢?因为这个“人”他本身就不住在这个小区里的,他驾车一路狂奔一口气就跑出了很远,在早已选择好的地点,“毁尸灭迹”后将“车”也沉入了大江大河大湖的最深处,然后大摇大摆的在“某地”的森林公园玩了一整天,当夜暮降临时才返回自己的家中。
他很有可能是几天前,或者是7月3号4号案发前,就已经潜伏在了许某人给他安排的“某空置的隐蔽房间“,一直到案发后出逃,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到现在此嫌疑人还没有被抓获的重要原因。
还是要彻查地下车库,那个时段内的所有车辆出入情况。找到伪造车牌的嫌疑车辆,这人就浮出了水面,露出了原形。
不是许某人他本人的那辆车,是停在地下车库一个月前、这十几天、这几天、地面的都没有开动过的小汽车,有重大嫌疑。
当晚案发后,到7月6号报案以后,就再也没有返回本地下车库的小汽车。地面也要彻查,车牌号肯定是伪造的,
他包庇的这个“人”,就是他的“同谋共犯”,这个人也肯定是他的“至亲”。所以他才会拼死抵抗,要想撬开他最后的这一张嘴吧,很难!
应该从其它方方面入手,或可打开突破口。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不冤枉一个好人,但更不能放走一个坏人!
必须要严惩犯罪分子,以慰来女士冤魂的在天之灵!
天地万物有真情,要留清白在人间!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正所谓,
善恶有报,如影随形。祸福与共,惟人自召。
福祸存亡皆于心,善恶到头是迟早。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送给大家几句话,
夫妻厮守互慰勉,贫也相安,富也相安。
不义之财不可取,进也是祸,出也是祸。
赶快去自首吧!
你只是参与者,不是主犯,争取政府宽大处理,或可保你小命。
多犹豫一天,犯罪就越深,快醒醒吧!
结语,与大家共勉。
世事多艰,纷纷扰扰,
人生在世,没有完美,
但求无愧于心,得失看开看淡。
sdfrog
以下内容可能引发不适,心脏病患者、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慎入。内容仅是根据警方已披露细节进行的推测。
夜深人静,小女儿没和他们住一起,嫌疑人作为一个壮年男性,悄悄杀死一个体重百十斤的女性简直太容易了。时间上,选择夜里十二点左右,这个时候孩子和周围邻居大多已进入深度睡眠,很难被外界轻微噪音所惊醒。偶尔没睡的夜游神也都沉迷在各自游戏或追剧的世界里,只要你声响不会吵到他们的幸福世界,他们才懒得管你!
午夜十二点,动手。首先,杀人的方式可以选择在床上用枕头捂死,这样动静很小,而且事后不必担心血污。选择这个方式除了可以无声无痕外,还可充分利用男性的身体特征,只要施暴者身体足够强壮,捂住受害者口鼻,用体重就能制受害者于死地,一般女性很难抵挡。千万别相信电影电视剧里用锤子或刀子的套路,受害者体格稍微强健点,谁捶谁都难说,而且锤子并非杀人利器,刀子需要长期训练,否则抡下去扎下去很容易被伤口血压或碎骨卡住,且未必一击致死,一旦陷入苦战,甚至事后鲜血淋漓 也都很难收拾。
12:05把无知觉的受害者扛、抱、夹到分尸地点,由于受害者体重较轻,一般男性都可轻松处理。接着就是把尸体分尸的环节,最好分尸地点不是厨房,而是卫生间,因为一般居民楼只有卫生间有畅通的排水系统,而且就算遗留少量头发或皮肤组织,在卫生间也是常事。关上门锁上,打开抽风机掩盖声音,再放好案板和菜刀,就可以工作了。
12:10开始人体肢解过程。这个环节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不懂屠宰的莽撞人心烦意乱之下,会不顾三七二十一一气蛮干,试想下,我们平时切一把小葱都得亢亢亢声震一楼,何况一百来斤带骨头和筋的人体?所以要这么干的话,结果就是把半个小区的人都给弄醒。
而实际上,看似坚固的人体是有诸多脆弱的关节支撑的,只要静心破坏掉维系这些关节的筋腱,人体就会很快散成一摊且声响很小。因此,恶魔应该就是庖丁解牛那样把老婆给分解掉的,一个熟练的切肉工用一把锋利的小剔骨刀,大概一个小时就能把一头牛肢解完毕,人嘛,大概半小时到四十分钟吧。因为是抛尸而不是毁尸,所以工作量不会很大 主要是头部与躯干的分离、四肢的分离、躯干的再小化、四肢的再小化。最后的战果应是十个到二十个五公斤承重的垃圾袋。
这里要补充说明一下,通过尸体处理可看出,嫌疑人没有选择司空见惯的碎尸,而是尸块化处理,说明,嫌疑人是有很丰富尸体处理经验或法医学知识储备的。碎尸需要更长的时间和更复杂的工具,甚至会带来更大的噪音。对于他来说,这些显然是不可能的,他只有半个晚上的时间可以有限利用。而这个季节在南方,暴露于自然环境下的完整尸体只要一天就可出现膨胀的巨人观现象,两三天左右就可实现白骨化,在更易腐的化粪池中小块的尸块白骨化进程应该会更快。所以案发十多天后警方仅能找到死者DNA,说明嫌疑人对尸体的消解过程有着充分的预判,再过几天,估计连人体组织都不复存在了,最后关头只是他的过分伪装出卖了他。
12:40,事后仔细用水和洗涤剂冲洗周围环境和自己身体,就很难留下作案印记。这个警方已经证实,当天晚上消耗了两吨的水,两吨水什么概念?一般一家四口人正常使用的话一个月五六吨到头了,一晚上两吨,说明这个魔头一直在冲冲冲。
1:10,将切好的人体装袋,选择不渗水且易降解的垃圾环保袋,便于尸骨快速消解。再次检查现场,确保无遗留证据。
1:20,下楼步行五十米,分几次将尸袋抛入化粪池。
1:40回房睡觉,再次检查现场,同时仔细准备第二天需要用到的口供。
就这样,不到两个小时,一条刚刚还鲜活的生命就已浮沉在化粪池中了……
以上就是我根据各类刑事案件分析的这次杭州恶性杀人案的具体情况。嫌疑犯是退伍兵出身,应该是个非常懂得前期预判与策划重要性的家伙,因此上述这些细节应该全部或部分曾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所幸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事发后他面对警方多轮询问表出的过度冷静与轻松,实际上是出卖他的最大破绽。
愿逝者往生极乐世界
roadfly
根据现有的线索分析:
半夜邻居没有听到声音,
警方搜索没有发现大量血液和人体组织,
小女儿睡觉也没受到太多影响,
大量的用水,
监控中半夜半个男人的身影,
可以得到以下推论:
1先杀人放血 放血位置应该在卫生间,如果有浴缸一定在浴缸里。
切开动脉,两小时左右血液会流光。这样现场不会有太多血迹。并且凶手用大量的水冲洗,就凶手报失踪的时间和用水量分析,在这几天时间里,凶手有大量的时间,天天用大量的水冲洗。
2 碎尸 血流尽后,凶手有充足的时间碎尸。工具应该是非机器类的铡刀,刀口锋利可以连肉带骨轻易铡断;用机器铡刀的话,夜晚太静容易被发现。用这种铡刀铡坚硬的牛腿骨,也只会发出咔嚓的声响,关紧浴室门外面是听不到的。如有大小合适液压剪,那也有可能被凶手采用。
3抛尸 碎尸完成后用应该用塑料袋等包裹,注意这里是包裹而不是装,包裹的目的是为了将碎尸撒进化粪池,而不是整袋的扔进化粪池。凶手事先一定经过大量演练,对于作案时间有很好的掌控。警方现场取得的证据不多可以证明,杀人分尸抛尸应在作案当夜全部完成,否则存储碎尸需要冰箱,是不可能完全不留痕迹的。
4此凶手杀人之心已久,且心思缜密。踩点寻找监控死角的通路,就非短期能达到。该小区负责监控人员中,有一个或几个与凶手关系良好,因需要找到监控死角,凶手必须经常进出监控室。作案前凶手必然反复走过选定的路线,并且一定捧着包裹着重物的包裹反复练习,因为作案当夜为了避免路上掉落,凶手在确保安全无掉落的基础上,分几次将碎骨抛到化粪池中。只有在确定不被监控发现的基础上,凶手才能实施犯罪。
5此人心思缜密只用在了如何杀人而不被发现,但异想天开的伪造了死者离家出走的假象,就一开始就把自己暴露了。这案的凶手只有可能是他,其实这是一个很愚蠢的凶手。在警方努力查找监控的时候,凶手应该很得意,因为那个人永远不会出现在监控录像上了。但当警方确定人没离开过小区,凶手就已经原形毕露了!
对作案时间的推订,
是根据死者最后出现在视频的时间是案发当晚,
抛尸方式是躲避监控抛尸,而不是用水冲通过下水道冲到化粪池的原因有二:
1水是凶手用来冲洗血迹的,并且持续了好几天,导致警方现场收集到的血液证据很少。
2这点很关键,凶手是要造成死者离家出走的假象,而下水道太长,并其中情况不明,那么多尸块,万一有剩余,凶手就无从辩驳了。血夜是液体就不一样了。
关于凶器,
从杀人到报人口失踪,
这期间相隔好几天。
凶手有足够的时间从容的处理掉凶器和分尸的工具。
关于血腥味,
用掉的水就是没有血腥味的原因,
作案后凶手家的水管就应该没停过。
别说现在智能水表,
就是以前的水表突然用水增多也是可以查出来的。
以上和之前的评论,均为本人推理而来,如违反规定请通知本人,必然及时删除!
过程血腥残忍,禁18岁以下观看!
tree1974
一、为什么小女儿没听见,其实没听见很正常,为人父母的都知道。小孩子睡着了,基本都是深睡眠,不容易醒的。所以也经常会听到大人开玩笑说,把孩子抱出去卖掉她都不知道。在加上两个特殊条件,一是开空调房间门关着,二是据说那晚杭州下大雨,所以孩子的深睡眠加上房门的紧闭以及窗外风雨的嘈杂,小女儿没听见很正常。
二是大块尸骨如何转移,有两个点需要注意的是,来女士被杀后有近40个小时的时间才去报警的,也就是说他有足够的时间来处理。二是通报中也说了嫌疑人曾经做过几年杀鸡宰鸭的生意,那么处理这种血腥的场面可以说是“有一定经验的,那么以处理尸骨无疑会更快、更细、更利于他处理。如果像警方说的,肌肉组织被粉碎冲掉,那么剩下的大硬骨头也并没多少,加上近40个小时的时间,他是完全可以拿出去处理掉的!
早去丝丝
谢谢邀请:
根据杭州警方处下午证实,他在犯罪前支走了女儿。
试想,深更半夜,四周都安静,一点儿声音都非常听得清楚。他脑子太厉害,把11岁的小女儿提前支走了。
根据警方通报,说他把骨头装在垃圾袋里提出去丢了。因为他在物业上班,知道垃圾车几点来几点走……
这人太丧心病狂,身边人,同床共枕十几年,怎么下得去手。俗话讲“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哎……
为了钱财,不顾一切,杀人分尸,残忍之极……这个人的心里承受力相当厉害,撒谎面不改色,反侦查能力极强,可惜,为此,他也同样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能说,我现在真的在瑟瑟发抖吗?
love_ys
警方又没公布来女士是在夜晚被分尸的。许某某完全可以等女儿上学后,在家慢慢地分尸。报警又是他去找来女士的大女儿一路去报的警,这正好是他把来女士的尸体处理完感觉天衣无缝后,才做出的决定。警方也是根据许某某7月5日一上午没出过门,对他产生的怀疑。
蓝色飞鸟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场有预谋、有提前准备的谋杀案,否则的话,一个百十来斤重的人不可能在毫无声响的情况下被分尸。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在想从7月5号失踪到7月6号下午报案的这一段时间究竟中途会发生怎样的故事?但是很显然,这个结局已经慢慢的浮现(个人猜测,真相等待警方通报)。
7月22号下午,警方组织对化粪池开展抽取工作,对抽取的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查,最终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最后经过DNA比对后,系来女士人体组织,从这可以判断,来女士极大的可能是被分尸通过抽水马桶冲到了化粪池。
另外在7月23号,许某某交代,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女士产生不满,在7月5号凌晨在家中趁来女士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并分尸扔至化粪池内。
通过这两条简单的信息分析,再加上以其相匹配的DNA人体组织,大概率来讲事情的发展可能就是如此了,不过,对于人体内的一些大骨块究竟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掉了,这却是一个比较大的疑惑。
因为之前也有讲到过,在来女士遇害当天,她家一共用了两吨自来水,那么毫无疑问,自然是用来冲人体组织的,如果紧接着对此推断下去,因为不仅仅女儿没有听见响声,邻居也没有听见响声,所以这一点是契合许某某所讲到的趁其熟睡将其杀害的。
而对于一些大骨块的处理,我认为极有可能是在7月5号到7月6号那一段时间通过外出的手段处理掉的(否则的话那么大的骨头是极容易堵塞下水道,如果要切碎的话,造成的响声势必会让小女儿或者邻居注意到),而至于一些人体其它组织,通过不断的冲水,最终是冲入了化粪池。
所以总的来讲,对于来某某的判定,只能说这种人的恐怖之处非同寻常,因为在案件真相出现之前,他都显得异常的镇定,甚至还配合家人前往报警,另外,给所有婚姻期女子的一个忠告:有些日子注定无法长久,那就不要选择将就,离开,对自己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感谢关注[情感小沐柯],给你有温度、有启迪的情感疏导。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jillzhang
许某利是趁着来女士睡觉的时候动手杀害来女士的。
今天,看了杭州警方的发布会,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点:丈夫许某某杀死来女士并分尸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
通过这一点我们也不难解释,许某某杀死来女士是可以选择作案时间!
趁着来女士和女儿熟睡的时候,或者提前支走女儿开始作案!
为了这个目的,这一切丈夫许某某都是可以去创造的!
小一点的尸块,我们都知道许某某是通过下水道冲走了!那大一点的尸块呢?据现在了解的情况是许某某通过垃圾袋,分散地扔掉了!也算是神不知鬼不觉吧!
现在我有点疑惑:这些大尸块找到了吗?许某某有没有交代都扔哪了?
在中国有一句话: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对于来女士的家人来说,可能找到一些尸块对比没有任何东西被找到心里更有一些慰藉吧!
还有就如题主所言,现在仍有很多的细节没有公布!比如说:
1,为什么邻居说并没有听到下水道冲水声?
2,为什么大家对许某某的评价都还算正面,他却能做出如此令人发指之事?
3,为什么他能把作案现场收拾的毫无痕迹?
等等,这些都有待后期披露!
以上是我的回答,如果你有什么想法分享或补充,欢迎留言交流!
谢谢阅读!
文城
各位,现在讨论这个问题实在是不合适,也太残忍了。
关于这件事我感觉还是要看警方的通告,不要妄自猜测,是尊重死者也是尊重死者的家属,希望各位就此打住不要再讨论了。
最后愿死者安息,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
正一品猫大人
警方说,许某某处置遗体之前,小女儿被支开了。
具体细节警方没有透露,我们也不能乱猜。可以肯定的是他支开小女儿就是为了不让小女儿看到、听到。这一点作为父亲对孩子的最后一点点仁慈吧!
如果小女儿看到听到,他为了不让女儿说出去再恐吓小女儿或者对其不利,真的不敢往下想。
大块尸骨如何转移?
警方在化粪池中发现的就应该是大块尺骨,可以想象许某某应该是避开监控,分几次像带垃圾一样,把不能通过下水道冲走的尸骨带了出去,扔到了化粪池里。
他以为尸骨会随着垃圾被运走,处理掉,这样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了,就可以“瞒天过海”了,就可以让人们以为来女士“人间蒸发”了,就可以成为“谜案”了,就可以“光明正大”继承来女士财产,自己“逍遥法外”继续生活了。
可惜他的算盘打错了,“聪明反被聪明误”,他被警方戴上手铐带走了,接下来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了。
lgdstudio
根据媒体报道,凶手作案前把小女儿支走了。但是这里还存在疑点,如果是把小女儿支开到别的房间,让她玩游戏或者睡觉,晚上实施分尸行为还是会有很大动静,女儿听不到,邻居也听不到吗?如果是把小女儿支开到别的小区,为何她不向警方第一时间透露?
因此我认为,碎尸不一定在晚上的,白天的可能性更大,女儿不在家,白天邻居们上班的上班,外出的外出,就听不到下水管放水的声音了,还有一点,杀死后时间越久血液越少,因为在体内都凝固了。碎尸时就很少有血液流出。这也是为什么他到36小时后才报警的原因。
除了支开小女儿,其实我觉得还有案情,这么短的时间作案,从杀害,到处理尸体,逃避所有监控,支开女儿,再到处理现场,一个人怎么完成,而且邻居说过厕所一点声音他们也能听见,所以处理尸体还不能放出声音,会不会是父亲儿子一起作案,父亲独自顶罪?需要对男方儿子一起审讯。
该案符合远抛近藏的特征。在分析监控视频来某某7月4日后未出住所建筑的情况,那么该户的用水情况、用电情况就要严查,如果杀人分尸,一定会大量用水,用水量会超过平时的用量。如果是在家中分尸,如何做到血迹,连警犬都没有发现,是不是在血液凝固后再分尸?作案工具怎么藏的?
作案地点只有家里吗?过程经不起推敲,作案地点如果在家里,警方不用查十几天。如果不是在家里,那么如何躲过监控,如何实施抛尸等也不可能分毫不留蛛丝马迹。
我还想知道肢解后放在哪里了? 分布在小区里面还是哪里? 要是外面 ,他怎么可以在这么短时间内 ,四处分散的藏,有没有其他人参与?案件还要进一步侦查,说明还没有真的水落石出。
草莓精灵8
这个想都不敢想,何况边想象边向众人说。太残忍,一般人干不出来。
一、四邻无觉,只能证明死者死于后夜,分尸于第二天上午。
查了一下日历,七月五号,是星期天,女儿先送到亲友家,再回家继续作案。因四邻白天外出,或忙于家务、玩电脑手机,外部动静,不易察觉,即使有邻居察觉到水流冲马桶声,也是上厕所一会儿时间之内,只会想到别人也是上厕所,不会想到其它。这是四邻及其女儿没有察觉到许某作案动静的原因:分尸于第二天上午,而不是当天夜里。
二、从许某所述判断,死者死的时间当在当夜二十四点,从死到分尸中间有九个小时左右,历九个小时左右,尸体全身血液已经凝固,不存在血液处理难题,至于其当日两吨用水,只是从马桶中冲下、下水道中冲远分解物所耗。
三、至于具体分尸方法,做为一个曾经有过长年售卖鱼粉,碎骨切鱼的老手来说,那是旧业重操,轻车熟路。
四、大块尸骨转移问题。在所有相关视频中,我在小强热线发的一个视频里发现许某家中有一个横木上缠绕着一根绳的镜头,如同农村井口打水用的辘轳,是可以从许某家中上下转移重物的,如果这个东西真起过作用,那么外边一定还有许某抛弃大件分解物的销脏点,有待警方依监控显示的许某案发后的活动轨迹,逐一查寻;至于化粪池中捞出的大件分解物,可能是许某已经感到来不及外抛了,仓促间丢进化粪池的。
如果那个辘轳真使用过,说明这个案子,应该还有一个同案犯。
因为一个人使用辘轳,需上下跑,更易暴露案犯行迹,使他人生疑,这是作案者必会考虑避免的,否则,则失去了该案中此物的使用价值。
如果许某矢口否认在此案中使用过辘轳,那他肯定是在以命相保那个同案犯;能值得他以命相保的人,肯定是他生命中份量最重的人。两处分进调查,互相映证,依法、审慎办案,勿枉勿纵。
以上纯属推理,真正的案情真相,还得期待于杭州警方。
最后一点,这是个悲剧,触目惊心的悲剧,令人不敢、无法想象的惨剧。所以,人一辈子,百年如电,还是把身外之物看淡一点,把一家人的始终和睦、都能过前去、亲情看重一点好,财产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舍不得放手,终为之陨命,真不值得。
钱多钱少,房窄房宽,身贵身贱,都是浮云,只要身体健康,亲友平安,就是幸福。
再次,劝社会能善待、照顾到那家人的小女儿的往后,人到这世上走一遭,都不容易。
Gedemis
杭州来女士遇害已经公布于众,这是当地的公安部门对外的公告。重大嫌疑人是赖女士的丈夫许某某,一个蛇毒心肠的人,竟然把枕边人残忍的杀害了,只是为了贪图一点的资产。
根据有关部门的报道,杭州来女士夜晚遇害被分尸是把小女儿支开了,也就是小女儿在另一个屋里睡觉。当天夜间又下了大暴雨,这就是为什么肢解来女士尸体没有声音惊动邻居的主要原因。也有一部分人怀疑。当晚过生日的时候给来女士和小女儿下了一点安眠药。
杭州来女士被害一事是其丈夫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事件。根据其丈夫许某某的供述,主要是家庭矛盾造成的,但最终的原因应该是许某某炒股赔了很多钱,借钱又没有借到加上来女士有回迁两套房。这些原因促使了许某某杀害来女士的直接导火索。
根据其丈夫许某某的供述,作案的时间是在7月5日凌晨,也就是在下半夜。正是夜黑风高杀人夜,万籁俱静,人正在入睡的时候。但是在作案以后却没有留下任何的蛛丝马迹,甚至动用警犬也没有查询到一点点的作案迹象,说明了许某某毁尸灭迹的手段非常的高明。
公安介入以后也仅仅是通过查其水的用量达到了两吨,然后又开始从化粪池着手,最终找到了来女士相关的体组织,这才确认重要犯罪嫌疑人是其丈夫许某某。让这只披着羊皮的狼终于露出了原形,为其犯下的罪承担后果。就目前许某某分尸的过程,公安上还没有公布细节,相信在不久将会公布这个细节。
对于来女士被分尸以后的大骨骼,应该是在当晚3点左右运出。在视频当中3:42,就在地下车库留有一个身影,但具体的是谁还没有被确定。报案的时间是在40多个小时以后7月6日19:00,在期间都可以把大块尸骨运出。并且在报案以后还是按部就班的上班,而且又悬赏10万元给提供来女士的信息,已达到干扰公安人员破案视线。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尽管这只狡猾的狐狸做的洒水不漏,可是“雁过留声,鱼过留痕”,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公安辛辛苦苦的20天的时间破获了这起杀人案,也是广大网友督促了这起离奇的杀人案快速破案。只是过程让人感觉得非常恐怖,毕竟同床共枕10余年,细思极恐啊。
sugarhebe
杭州来女士被丈夫残忍分尸!为何其女儿没有听见?
杭州来女士被丈夫残忍杀害案件成为了网友们关注的话题,为何夫妻会沦落到这步田地,来女士丈夫许某某是有多强大的内心,将自己的妻子杀害并且半夜将自己的妻子分尸处理掉,要知道来女士与许某某共同有个小女儿,为何在当晚碎尸时并没有听到碎尸的声音呢?那么许某某又是如何将那么大的尸骨转移并处理掉的呢?
年仅十一岁的小姑娘就这样失去了父母,小女孩为何没有听见,目前有许多说法,有说许某某当天晚上给小女孩吃了安眠药,但是要知道邻居也并没有听见碎尸的声音,所以依然也有疑点,又有说将事发前小女孩被支开,目前网友们的结论都只是猜测,许某某依然并没有交代太多的细节,是如何做到让邻居都听不见碎尸的呢?其次是运尸骨,普通的人身上有那么多骨头,很显然单凭普通的手法肯定行不通,网上流传的是将尸骨切割成小块随之被运走处理掉!
这些说法目前都是无迹可寻的,警方初步只是表示许某某已经交代是由于家庭矛盾引起的杀心,并没有太多透露杀害来女士后如此做到小女儿听不见,并且如何将尸体碎尸的,希望许某某早日交代,能够还来女士清白,并将许某某绳之以法!
长尾巴兔子
说实话,如果有提前准备的工具,想一夜之间完成分尸,可能性很大。
但是,要说邻居没有听见我信,要说孩子也没有听见,我真的想不出来,许某某是怎么做到的。
稍微想想,这也太恐怖了。
有没有一种可能,许某某事前给孩子和来女士吃了安眠药要知道,女儿已经11岁了,而他们家的房子只有50平米,室内的空间并不大。
这种情况下,许某某想做到杀死妻子不发出声音都很难,为什么能做到在很长的处理尸体的时间里,也不发出很大的声音。
我想了想,除非女儿不知不觉中吃了药,在自己的卧室里睡得太死,才没有听到室外传来的声音。
再分析一下,官方称“来女士是在睡梦”中被杀害的,这很可能暗示着一句话:来女士被害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人到了50多岁,睡觉没有那么死,来女士被害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是不是也有可能被许某某下药了。
作案时间是凌晨5点的可能性不大,应该发生在半夜左右许某某应该知道,来女士有父母和女儿,这些亲属随时可能在白天和来女士联系。
所以他需要更多的夜间时间来处理尸体,避免尸体处理完以前,自己露馅。
据许某某的邻居称,当晚没有听到异常的声音,因为晚上在下雨。
好了,老警猜测,雨下的大,或者风刮的最大的时候,就应该是许某某作案的时间。
因为他清楚,即使时间早一些,妻子和女儿因吃了安眠药,也不会听到声音。
至于许某某怎么转移的尸骨,只能大胆猜测一下肢解中,容易在抽水马桶中被冲走的,当场就用水冲进了化粪池,这也是许某某家当天用了2吨水的原因?
难以处理的,主要是大块的尸骨,许某某应该提前准备了工具和袋子,尽量把骨头切割的小一些。
有一点可以猜到,他准备的袋子不会很大,以免带出时引起别人的注意,也难逃过监控的眼睛。
这种装尸骨的袋子,甚至能装在口袋里,这样他就可以装模作样地带出去藏起来。
警方称,在化粪池中找到的是人体组织,没说是尸骨之类。
可见,许某某把尸骨带出了小区,并且会在当天,反复多次出入小区。
这么回答,能帮到你吗?
写着写着,老警身上的汗毛都立起来了。
桃太郎
来女士失踪案目前还有很多疑点,不过考虑到案情并没有完结,加上有些细节对来女士的亲属不是特别友好,所以一时半会还不会全部公开。
因此,我们能做的不仅是安分的等待最终结果公开,还应该更多的关注于来女士的亲属,他们才是目前最伤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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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国利处理来女士的遗体时,把小女儿支走了根据《钱江晚报》的报道,许国利处理来女士遗体的时候,把其小女儿支走了,这里支走很可能是在白天,也可能是在支到别的屋子里玩游戏或者是听音乐,目前具体信息还没有透露,不过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并不是在黑天处理的。
另外,事发的时候其实是下午的,根据搜索,当天杭州是中雨到大雨,声音很大,窗户打开的话会掩盖很多声音的,加上小孩子睡觉比较沉,听不到声音也是情有可原。
转移的方法并没有公布目前相关部门公布的信息比较少,不过可以证实并不是在邻居家处理的,所以很有可能是在他们自己家。
至于转移的方法,已经被证实是分散抛弃的,人体的骨骼只占体重的20%左右,100斤的人,骨骼也就20多斤,因此分散抛弃的可能很高。
另外,小区地下通道四通八达,没有监控的通道也是有的,用不透明的垃圾袋装上直接遗弃,也是很难被发现的。
过程其实不需要太过关注我个人认为,其实作案过程并不需要太过关注,因此相关单位也没有公布出来,只是讲解了一个大概。
首先,公布太多细节,不利于案情的进展,如果许国利知道太多最后翻供,那么审核的时间又要长很多。
其次,太多细节对来女士的家属其实是一种伤害,许国利选择了最让人接受不了的处理方法,对其不足12岁的小女儿伤害最大,因此不公布太多细节,也可能是对家属的一种安慰。
最后,案情过程公布太多,也不利于防范,外一有不法分子打算学习呢,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在这里也奉劝那些有相同想法的人,千万不要试图挑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违法乱纪了,肯定会被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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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jing0323
小女儿为什么听不了?
1.可能给小女儿吃了安眠药或者支开女儿。
2.当天是下大雨,而且一个11岁的孩子睡觉睡得死死很正常。
3.小女儿可能被洗脑之类,或者威胁不能说出去。
大块骨头如何转移?
可能是用很尖利的大到进行粉碎骨头,而且提前设计好计划。他熟悉什么时候垃圾车什么时间点来拉垃圾,所以拿好黑熟料带转下,往垃圾车里扔。
凶手杀人之心已久,且心思缜密。踩点寻找监控死角的通路,就非短期能达到。
此观点仅代表小编个人推测,不喜勿喷!谢谢
兰江之水
杭州这起案件,从目前警方或是是媒体扒出的信息来看,可以明确是一起蓄意谋杀,凶手作案前期是策划过的。到目前为止,让人还不解的是这起案件策划和作案时是否有共犯参与?
既然不是临时起意进行杀人,也不想处于鱼死网破的田地,所以可以肯定到,凶手在作案前对要加害的人和周围邻居有过方方面面的考量,可以说他在确认十拿九稳的情况下才选择去下毒手的。
案件中许某某选择在他与许女士共同所生的女儿12岁生日那天进行,可见他内心对来女士的歹毒和对家庭的漠视,完全被自己内心的仇恨蒙蔽了双眼。在许某某对来女士决定下杀手前,他应该在女儿的生日饭菜或饮品下了药物,或是就是安眠药,当母女两人分别涉药失去意识时,即使魔鬼就在身边行凶已无法发出惊恐的呼喊了。
至于分尸和碎尸估计这个是利了工具和机器的,时机应该是选择了一个不易引起邻里注意的作案窗口,如正午每家每户分别在做饭菜的时间,或收看电视,这事环境相对比较吵杂,利于进行碎尸。
对于大块的人体骨骼组织无法顺利通过机器进行处理,就通过选择监控死角以高空抛物的方式带离小区,进行多地的抛埋处理。
以上对猜测,希望以警方有关公布为准,同时愿来女士天堂没有伤害
多多洛
如果不去拉好友或其他七七八八的,每天光靠签到、参加五天七天什么的看书任务、玩幸运转盘,最后一个天天走路赚金币,这四个加起来只能赚个二三毛。还不如趣头条呢,努力点可以赚个近一块呢,聊胜于无吧!主要是要在米读里找本能看下去的小说真的好难,看完一本有一毛钱,但看不下去,怎么得这一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