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多了 是一直母狼想培养一只狼王
竹木狼马小说简介
糖罐儿
《狼》
——[清]蒲松龄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xū,忽然)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狼)少却;及走,(狼)又从之。屠思狼所欲肉者,不如悬诸树而(明)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拂晓)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疑虑徘徊)近视,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价值)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遭遇)之,是可笑也。
译文:
从前,有个屠夫卖肉回来,天色已经晚了。就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匹狼。狼不断的窥视着屠夫带着的肉,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这样尾随着屠夫走了好几里路。屠夫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在狼的面前晃了晃,想把狼吓跑。狼看见了屠刀,一开始被吓了一下,往后退了几步,可是等到屠夫转过身来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于是屠夫就想,狼想要的是我买的肉,(并不是要伤害我),不如把肉挂在树上(这样狼就够不着了)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来取肉。于是屠夫就把肉挂在钩子上,垫起脚尖把(带肉的钩子)挂在树上,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就这样,狼就停下来不再跟着屠夫了。屠夫就(安全地)回家了。第二天拂晓,屠夫前去(昨天挂肉的地方)取肉,远远的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就好像一个吊死在树上的人,于是感到非常害怕。(屠夫因为害怕)焦虑的在(树)的四周徘徊着向树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来(树上悬挂着的)是一条死狼。(屠夫)抬起头来仔细观查发现,狼的嘴里含着肉,刮肉的钩子已经刺穿了狼的下颚,那个形状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一张狼皮价值十几两黄金呢。于是由于屠夫的到了这张狼皮,发了一笔小财。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译文:
有个屠户天晚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一些骨头。路上遇到两只狼,紧随着走了很远。
屠户害怕了,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屠户又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后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停下了,可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跟上来。骨头已经扔完了,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屠户很窘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看见野地里有一个打麦场,场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户。
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劈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屠户正要上路,转到柴草堆后面一看,只见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想要钻过去从背后对屠户进行攻击。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把狼杀死。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砍死,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傍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流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译文:
有一个屠夫,晚间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地窝棚,他就跑进去藏在里面。恶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屠夫急忙抓住它,不让它抽出去。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到一寸长的小刀子,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极力吹了一会儿,觉得狼不怎么动弹了,才用带子扎上了吹气口。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活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回弯儿,张着大嘴无法闭上,就把它背回去了。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
三个故事都出在屠夫身上;可见屠夫的残忍,杀狼还是可用的。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笑嫣
马良(白眉,字季长)
马腾(西凉部落首领)
马超(马腾之子,威武无比,蜀五虎大将之一,武艺后人认为仅排吕布之后,后病死)
马岱(马腾叔辈弟弟,诸葛亮北伐屡次建功)
马云绿(是马超的什么人记不得了)
马铁
马休
马忠(蜀国后期将领,不过之前是吴国的)
马黛
马邈
马延
马玩
主要人物就这些
原贴:三国小说主角姓马
梦想七七
超少
马谡(马良之弟,字幼常)
马良(白眉,字季长)
马腾(西凉部落首领)
马超(马腾之子,威武无比,蜀五虎大将之一,武艺后人认为仅排吕布之后,后病死)
马岱(马腾叔辈弟弟,诸葛亮北伐屡次建功)
马云绿(是马超的什么人记不得了)
马铁
马休
马忠(蜀国后期将领,不过之前是吴国的)
马黛
马邈
马延
马玩
主要人物就这些
原贴:三国小说主角姓马
PhilipLi_YQ
本文写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和大灰狼黑桑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有一天,黑桑出去找食物,在鬼谷里,不幸被野猪撞死了,之后,紫岚一个人生活着。她怀孕妇了,营养不良,只吃老鼠、草兔。她用智慧进入马鹿群,带了一只小鹿,吃了它。结果,白狗冲来和她战斗,可在这时,她生小狼了。小狼们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一天,黑仔捕食松鼠,被老鹰捉了吃掉。蓝魂儿被捕兽夹捉了,被紫岚一口咬死。双毛在和狼王洛戛争夺狼王位,又因为害怕被咬死了。媚媚和卡鲁鲁结了婚,把紫岚赶出了洞……
vivian歪
原文:
狼
作者:蒲松龄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
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
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译文:
一个屠夫傍晚回家,担子里面的肉已经卖完,只有剩下的骨头。路上遇见两只狼,紧跟着走了很远。屠夫害怕了,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
另一只狼仍然跟着他。屠夫又把骨头扔给狼,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下了,可是前面得到骨头的狼又赶到了。骨头已经扔完了。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夫。
屠夫非常困窘急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屠夫看见田野里有一个打麦场,打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夫于是跑过去靠在柴草堆的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不敢上前,瞪着眼睛朝着屠夫。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屠夫的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夫突然跳起,用刀砍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
屠夫刚想要走,转身看见柴草堆的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打算要钻洞进去,来攻击屠夫的后面。
身子已经钻进去了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夫从狼的后面砍断了狼的大腿,也把狼杀死了。屠夫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这种方式来诱惑敌方。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给人们增加笑料罢了。
扩展资料:
《狼》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
蒲松龄(1640年6月5日-1715年2月25日),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济南府淄川(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清代杰出文学家,优秀短篇小说家。
中国清初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作者。除《聊斋志异》外,蒲松龄还有大量诗文、戏剧、俚曲以及有关农业、医药方面的著述存世,总近200万言。蒲松龄生前,《聊斋志异》刊行后,遂风行天下。在其后一个时期里,仿效之作丛出,造成了志怪传奇类小说的再度繁荣。
许多篇章不断被改编为戏曲、电影、电视剧,影响是深远的。《聊斋志异》还很早便走向了世界,蒲松龄为中国、为世界创造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对待妇女,蒲松龄是很尊重的。《聊斋志异》中的女性形象,大都美丽、善良、聪慧、侠义、多才、能干,不亚于须眉男子。《红楼梦》更进一步认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见了女儿很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这显然是对男尊女卑社会的有力打击。总之,蒲松龄和曹雪芹都要求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解放妇女,蒲松龄比曹雪芹更多地保留着封建伦理观念,曹雪芹在蒲松龄思想的基础上,使《红楼梦》更多地闪烁着民主主义思想的光辉。
吴敬梓的《儒林外史》则继承了《聊斋志异》对科举制度的批判精神,并有了新的发展。其他白话小说如李汝珍的《镜花缘》晚清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在妇女、揭露社会现实等问题上,都受到了《聊斋志异》的影响。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青青老于
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推翻狼王,可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鬼谷中。紫岚为黑桑生了5只小狼仔,第一只在出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被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是蓝魂儿,三儿子是双毛,女儿是媚媚。因为黑仔很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非常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就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金雕叼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从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最终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显得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后来强壮的狼卡鲁鲁和媚媚生了5只狼仔,但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因为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剩下一缕阳光
汗血宝马
赤兔马
乌骓
黄骠马
的卢
绝影
玉雅
赤兔马
“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赤兔马一直是好马的代表。《三国志》中有关赤兔马的记载,但是何以称为赤兔马却没说。于是,后人就认为,“赤”是说其毛色,“兔”是跑得快如兔子。其实这是误解。
自古以来,人们就对各类动物赋予了某种精神和品格。兔子在人们心目中是怯懦、弱小的象征,虽然它跑得很快,但是,它的跑总是与逃跑有关。可以说,兔子丝毫无英雄气概。用兔子来比喻好马,有损马的形象。兔子跑得虽然快,可是论速度是不能与马相比的,别说好马,就是一般的马也比兔子快多了。那么,赤兔马的“兔”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国很早就有了评定马的专著相马经,传说是伯乐的作品。“相马”顾名思义就是看马。相马的第一步就是看马的头部,因为头部是马的品种、品质、体能、齿口最明显的外部表现。古人依据马的头部形状,形象地将马分为直头、兔头、凹头、楔头、半兔头等几种。所谓的赤兔马的“兔”,应当是指马的头形。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中就发现了一本手写的相马经,其中的一篇说“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在第三篇中又对这些话作了解说,“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这些记载,说明了在古代兔形的头是好马的重要外在标准,也说明了得到兔头的好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兔头、半兔头的马,特征是鼻以上部分微微向外突出,有些像兔子的头。从现代马的体质看,兔头的马,多是重型马,起特点是身体强壮,力量大,也是马中最为高大的品种。从赤兔马的颜色看,当是枣骝色,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红色。这种颜色正是现在中亚一带草原马的典型毛色。从赤兔马的毛色与头相看,这是中亚一带,也就是古代所说的西域地区所产的马。我国中原地区的马属于蒙古马,蒙古马的优点是速度较快、耐疲劳,但是体形小、体力有限,所以好马多出生在西部。
乌骓 出自于《西汉演义》中霸王项羽的座驾。乌骓是一匹黑马,通体黑缎子一样,油光放亮,唯有四个马蹄子部位白得赛雪,乌骓背长腰短而平直,四肢关节筋腱发育壮实,这样的马有个讲头,名唤“踢云乌骓”。项羽的乌骓应该是属于中国名马的河曲马系列,河曲马作为我国最优良的军用马种,颜色以黑色、青色为主,当然也有别的颜色。有了这匹马,项羽巨鹿之战,九战九捷,以少胜多;力战六十多员汉将,霸王枪未点地,马未倒退半步,霸王身经百战无有败绩。“数年以来,(乌骓)所向无敌,尝一日行千里。”可叹乌骓宝马随霸王死在垓下大战中,当时“遂命小卒牵马渡江。那马咆哮跳跃,回顾霸王,恋恋不欲上船,霸王见马留连不舍,遂涕泣不能言。众军士揽辔牵马上船,那马长嘶数声,望大江波心一跃,不知所往。”请注意引文中的最后一句,本来马跳到大江中不见了,那肯定是淹死了,但是文中说“不知所往”,可见这匹马的义气不知道打动了多少人的心。后来著名的大文豪郭沫若先生还专门写了一首诗来歌颂乌骓马,“传闻有马号乌骓,慷慨项王施首后,负箭满身犹急驰,不知遗革裹谁尸?”
后世还流传出美丽的传说,安徽马鞍山也是由此传说而得地名。
传楚汉战争时,楚霸王项羽在垓下全军覆没,败退至和县乌江,自觉无颜见江东父老,便请渔人将心爱的坐骑乌骓马渡至对岸后,自刎而亡。 乌骓马思念主人,长嘶不已,翻滚自戕,马鞍落地化为一山,马鞍山因此而得名,有“江东第一山”的美誉
的卢 历史典故
这匹马原为刘表手下降将张武所有,后来张武造反,走投无路的刘备正好以同为皇室宗亲的身份与刘表认了亲戚并投靠刘表,这个时候便主动请缨亲征。等到短兵相接,刘备望见张武坐骑“极其雄俊”,大为赞赏赞曰:“此必千里马也”,赵云即时领会了主公的意图,挺枪而出,“不三回合”,便斩将夺马。等到凯旋班师,刘表见了这匹马,也禁不住赞不绝口。刘备正愁无一报答刘表,于是欲将此马送给刘表。不料,刘表谋士蒯越认为此马“眼下有泪槽,额边生白点,名为‘的卢’,骑则妨主。”还说“张武骑此马而亡”就是证明,吓得刘表赶紧找借口还给了刘备,于是这匹战马又跟随了刘备。刘表的幕宾伊籍将此马“妨主”的消息透露给了刘备,刘备却不予采纳。后来蔡瑁欲设计谋害刘备,伊籍又向刘备报信,刘备慌忙从酒席中逃走,骑上的卢却是慌不择路走错了路,结果便来到了檀溪。前是阔越数丈的檀溪后是追兵,刘备在这个时候才想起伊籍的卢妨主的劝告,一边疯狂地抽打着的卢一边大叫:“的卢,的卢!今日妨吾!”那马忽然从水中涌身而起,一越三丈,飞上对岸,完成了的卢最富传奇意义的演出。这之后刘备更加不相信“的卢妨主”的预言了,对这匹救命的宝马无限珍爱,后来出兵入蜀之际因见庞统坐骑老弱,为了显示自己对庞统的重视而将自己珍爱的宝马的卢赠送给了庞统。谁知庞统无福消受,刚骑上的卢便被敌人当作刘备在落凤坡被乱箭射死,从此后的卢马也失去了踪迹。 。。。。。
汗血宝马
众多名马的祖先
“汗血宝马”,本名阿哈尔捷金马,此马产于土库曼斯坦科佩特山脉和卡拉库姆沙漠间的阿哈尔绿洲,是经过三千多年培育而成的世界上最古老的马种之一。阿哈尔捷金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目前,汗血宝马的最快速度记录为84天跑完4300公里。德、俄、英等国的名马大都有阿哈尔捷金马的血统。
很多帝王的坐骑
阿哈尔捷金马常见的毛色有淡金、枣红、银白及黑色等。阿哈尔捷金马历史上大都作为宫廷用马。亚历山大·马其顿、成吉思汗等许多帝王都曾以这种马为坐骑。在中国历史文献中,阿哈尔捷金马被称为“天马”和“大宛良马”。据说,史书中的“血汗宝马”即源自阿哈尔捷金马。
如今仅存2000匹
阿哈尔捷金种马场位于阿什哈巴德西南郊,始建于1922年,前身为里海养马厩,1992年改名为尼亚佐夫总统种马场。阿哈尔捷金马总数约2000匹,曾多次作为国礼赠给外国领导人。近年土致力于向国际市场介绍阿哈尔捷金马。
junfng2013
1、原文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2、作品简介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的著作。(聊斋:书斋名;志:记录;异:奇怪的故事)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聊斋志异》的艺术成就很高。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之巅峰。
3、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年06月05日-1715年02月25日),字留仙,又字剑臣,号柳泉居士,清代著名的小说家、文学家,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他出身没落地主家庭,连续四次参加举人考试而全部落榜。直到72岁赴青州补为贡考。郭沫若先生为蒲氏故居题联,赞蒲氏著作“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老舍也评价过蒲氏“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著有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聊斋志异》一共三则。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Stefanie
汉之兔
荼蘼·江央多吉
Nico_Robin_
丁丁丁丁丁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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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三国小说主角姓马
郭小样样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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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有种马的末世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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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马云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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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马云简介
尚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沧海一栗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noinin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金小Uknowxi
原贴:《狼》蒲松龄原文
妖娆和王胖胖
老舍的《二马》赏析
老舍尝试使用全白话来写二马,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二马》是老舍在英国留学时的一部短篇小说。这部小说里,老舍借鉴了英国当代作家的写作方法,运用心理描写和细节描写。“读了它们,不会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开始决定往“细”里写”。《二马》写的是马家父子为了继承兄弟的遗产,漂洋过海来到英国,经伊牧师介绍住在温都太太的家里。中国人多可怕呀!杀人放火带吸毒,天底下的坏事没他们不干的!带着对中国人的偏见,温都太太强烈反对,但最终由于马家父子多给房租,同意了他们的入住。慢慢的马家父子对温都太太和她的女儿分别产生了爱情,但由于种族和文化偏见,最终他们并没有走到一起。而马威最终悄然离开了伦敦。
老马代表老一派的中国人,老马的描写有相当的成功:虽然他只代表了一种中国人,可是到底他是我所最熟识的;他不能普遍的代表老一辈的中国人,但我最熟识的老人确是他那个样子。他不好,也不怎么坏;他对过去的文化负责,所以自尊自傲,对将来他茫然,所以无从努力,也不想努力。他的希望是老年的舒服与有所依靠;若没有自己的子孙,世界是非常孤寂冷酷的。他背后有几千年的文化,面前只有个儿子。他不大爱思想,因为事事已有了准则。这使他很可爱,也很可恨;很安详,也很无聊。他依旧带着老市民的官本位思想,非常小声告诉别人去古董店里——因为觉得经商是不体面的事情。还有他经常做一些赔本买卖,将古董店的东西送人或者聊得来就可以少花一些钱,有力的批判了是从满清到现在一直沿习下来的这种腐朽且妄自尊大的思想。老舍用平实的白话及人物的日常生活状态,写出了中国人的愚昧、好面子、因循守旧等特点,是他对中国人国民性的很好的揭示。
老舍说“在写《二马》的时节,正赶上革命军北伐,我又远远的立在一旁,没机会参加。这两个大运动,我都立在外面,实在没有资格去描写比我小十岁的青年”。他所想描述的马威是一个有理想的青年,以国家利益为重,个人利益放一边的那么一类年轻人。至于李子荣,就是马威这个人性格的补充,这两个人的个性是老舍心目中当时理想年轻人的状态。
拉康在论述人的自我意识时提出了著名的“镜子理论”,即人是受镜子里的影像启发而开始认识到自身。“镜子理论”说明人的自我意识不自足时,必须借助于他人的眼光才能认识自己。在老舍看来,《二马》中先进的欧洲文化就如同一面镜子,一面照出守旧中国人老马的愚陋和麻木;一面照出年轻一代小马、李子荣的活力和生气。
在老派中国市民马则仁眼中,英国文化是典型的异国文化。“异”有些是“异国风情”,“‘异’也表示用自己的价值标准去衡量自己所不了解的人、事、地点等。”老马因袭着传统文化的重负,缺乏竞争意识,追求闲适生活。在他看来,英国人就是不懂得生活的乐趣,不近人情。小说中有一个细节也很能显示英国人与老马的区别。伊牧师劝老马写一本东西文化比较的书,老马回答说:“快50岁的人啦,还受那份累!”伊牧师听了很吃惊,很诚恳地对他说:“我的好朋友!你50啦?我60多了!萧伯纳70多了,还一个劲儿写书呢!我问你,你看见过几个英国老头子不做事?人到50就养老,世界上的事都交给谁做呀!”英国人的这种生活态度与他们激烈竞争的社会有关,也与他们的文化传统有着密切的联系。浮士德、鲁滨逊等不断探索和追求为特征的文学形象就是欧洲文化性格的艺术反映。老舍正是通过中西国民的对比,揶揄中国人身上的弱点。
李子荣和小马身上,全然不见老马身上的毛病,他们有欧洲文化中务实、认真、独立等特性。或者说,老舍心中的理想市民是以英国文化为参照的,是“英国化了的中国人”。李子荣的做事干练、忠于职守,热情诚恳,求实进取等文化品格,恰合老舍对英国人是“很好的公民式办事人”的认识。到上世纪30年代老舍所极力推崇的也仍是英国人的这种“公民式办事人”精神,“他们该办什么就办什么,不必你去套交情,他们不因私交而改变做事情应有的态度”,所以“你可以永远不与他们交朋友……但你一定拿他当个很好的公民或办事人”。这使老舍“不能不佩服他们”。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老舍对老马的揶揄、对李子荣与小马的推崇,标准都来自欧洲文化这面镜子。
同时老马也是爱这个国家的,伊牧师让老马写一本关于中国人的书,老马拒绝了,他不希望自己的民族受到别人的.侮辱,这也是他的可爱之处。
老舍最初写《二马》就是为了驳斥当时欧洲人把中国人写成“一种奇怪可笑的动物”。西方文学中的“中国想象”,特别是那种东方主义激发了老舍的创作冲动。他看到一些没钱到东方旅行的德国人、法国人、美国人到伦敦中国城找写小说、日记和新闻的材料,这些报道把中国人都写成“抽烟,私运武器,害死人后把尸首往床底下藏,强迫发生了关系妇女不问老少,和作一切至少该千刀万剐的事情的”。这些形象深入英国人内心。小说,戏剧,电影里都这么描述,让人们对这个黄皮肤黑头发的民族的人们感到害怕,老舍写这篇文章就是想让英国人重新看待中国人。
文章里也强烈批判了英国人的殖民思想。文章中有一段话,“他真爱中国,半夜睡不着的时候,总是祷告上帝快快地叫中国变成英国的属国;他含着热泪告诉上帝:中国要不叫英国管起来,这群黄脸黑发的东西,怎么也升不了天堂。”由此可见,英国的殖民思想深入每一个英国人的内心。在他们看来,自己就是最高贵的种族,而其他种族国家的人就理所应当的来朝拜他们,来归顺他们。老舍对他们的批判是深刻的。
老舍对于欧洲的文化则是一种矛盾的心态,他既希望自己的国家可以文明到那个程度,另一方面,他对欧洲那种对中国的偏见,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充满了批判。
《二马》中,充满了对中西文化的比较,通过中西方人不同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处事方式来看中西方的差异。西方人很务实,也很独立。温都太太已经年纪不小了,但是她不会闲下来,她每天都在忙忙碌碌。而老马则不一样,他继承了中国人传统的观念,年纪大些就应该由儿子来养老,而自己则是享受生活;温都太太和自己的女儿的账目都算的很清楚,而马家父子根本不算账,有时别人和老马要什么,他也会很慷慨大方的送给人家,这就是西方人的务实与中国人的好面子。
《二马》在写作风格上注重心里分析和描写工细,一改以往的文言与白话夹裹在一起的写作方法,只用一些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白话文字,描绘出白话的真正美味。“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包括作家对北京特有风韵、特具的人文景观的展示及展示中所注入的文化趣味,成功地把语言的通俗性与文学性统一起来,做到了干净利落,鲜活纯熟,平易而不粗俗,精制而不雕琢。其所使用的语词、句式、语气以至说话的神态气韵,都有他独特的体味和创造,又隐约渗透着北京文化。老舍先生笔下的人物个性鲜明,同时又具有代表性。由于当时许多作品多是半百话半文言,而老舍又听取了友人白涤洲的意见,在《二马》中,老舍全文采用通篇白话,是当时的一个典范。老舍在创作《二马》时,开始尝试景物的描写,例如:
园外没有什么人,园门还悄悄的关着。他折回到大桥上,扶着石栏,看着泰晤士河。河水灰汪汪的流着,岸上的老树全静悄悄的立着,看着河水的波动。树上只有几只小黑鸟,缩着脖儿,彼此唧咕,似乎是诉什么委屈呢。靠着岸拴着一溜小船,随着浪一起一落,有点像闲腻了,不得不一动不动似的…… 远处的灰云把河水、老树全合成一片灰雾,渺茫茫的似另一个世界,和这个世界一样灰淡惨苦,只是极远极远,不容易看清楚了。
他还经常运用比喻的手法,如“她的举动像个小野猫儿,她的思想却像个死牛”这是用来描述温都太太的女儿;还有“他把她的手,一块儿棉花似的,放在他的唇边”……这些描写都十分贴近事实,容易想象,而且富有美感。
老舍先生说由于他回国的原因,他便仓促完成了小说。“时候到了,我只写了那么多,马威逃走以后的事无论如何也赶不出来了,于是一狠心,就把腰眼当作了尾巴,硬行结束。”⑨但这仍是一篇比较成功的小说,引起人们对中国国民性的思考,和如何振兴民族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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