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后问斩有很多科学道理,这段时间如果有新的证据出现可以避免冤案!
古代龙阳为什么多在贵族
liumengwinds
我认为古代的死刑犯大多都是秋后问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死刑犯的案宗会送到皇宫,由皇帝勾决。
类似现代的死刑犯要经过最高法院合准后才能处决,但是古代的交通不便利,案宗在来回的路上需要时间,有的时候会时间长,有的时候时间短,为了统一处决时间,所以所有的案件处决时间都定为秋后。
2.和玄学有关
古人认为春是万物复苏的季节,秋是草木枯萎的季节,所以古人把处决死刑犯的时间定在了秋季。
3.为了更好的震慑百姓
古代处决犯人都是在菜市场,菜市场是古代城池里最繁荣的地方,处决地点放在这里正是为了震慑百姓,古代百姓只有在秋后收完庄家之后才会有时间来看处决死刑犯。所以官府把处决死刑犯的时间定在了秋后。
以上就是我对古代处决死刑犯为何要放在秋后的原因的分析,如有不妥之处,还请各位留言指正。
同时欢迎各位关注我,让我们一起讨论各种历史话题!猫胡须
在古代,人们对科学文化的认知有限,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上发生的事情无法做出准确的理解。古时候的人们认为这个世界有上天的存在,上天拥有支配万物的超凡力量,而灾害、 瘟疫、祥瑞、丰年都是上天赐予的。因而人类的的所有行为活动都要合乎道,也就是符合上天的意愿,刑杀、赦免也不能与天意相违背。春夏是万物滋育生长的季节,秋冬是肃杀蛰藏的季节,古人认为,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则,人间的司法也应当顺应天意,顺乎四时。
汉代法津规定,刑杀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刑杀。唐、宋律规定:从立春到秋分,除 犯恶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杀主之外,其他罪均不得春决死刑。清代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也需在秋季处决。
除了秋后问斩这个说法外,还有一个说法也比较常见,那就是“午时三刻处斩”。古代除了用日晷计时外,还以漏刻计时。这种计时方法分 一昼夜为一百刻(一刻相当于今天的14.4分钟),因而古代语言中就有“刻”的说法。
两个小时为1个时辰,子时是夜里11点到凌晨1点,那么午时应该在中午的11点到1点之间, 午时三刻该在11点44分左右。午时三刻这个时间,差不多是中午的12点钟,这个时间,阳气最盛,人的影子最短,迷信的说法中,此时可以用旺盛的阳气来冲淡杀人的阴气。
然而也许还有另一层意思。在“ 午时三刻”,人的精力最为 萧索,处于“ 伏枕”的边缘,所以此刻处决犯人,犯人也是懵懂欲睡的,脑袋落地的瞬间,也许痛苦会减少很多。这样看来,选择这样的时间来处决犯人,有体谅犯人的考虑。
另外有一说,古代迷信思想比较严重。 午时三刻,正是阳气最盛之时,在此时处死的犯人,连鬼都做不了。
宝家大蛋哥
古代富人纳妾,光棍男子比现在多!所以叫奴隶封建社会,要推翻。
现在文明社会一夫一妻制,人人平等。警惕旧社会卷土重来,拥有财富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占人的比例不到百分之二十,如果这点人拥有女人百分之八十以上,我都要当光棍了,悲哀啊!
原贴:古代男子为什么要纳妾?
Googlegirl_S
感谢邀请。
这和古代人的文化信仰有关。古代中国人是非常信仰天道的,经常的观察星象,也经常的记录异常的自然现象,比如日食,月食,地震,洪水,大风,大雾,干旱等现象,来揣测天意。中国古代是农业社会,科技不发达的古代,农业基本靠天吃饭,所以古人非常的敬天。皇帝自称天子,代表天来管理民众,经常的进行郊祭,干旱或洪水等灾害发生时,皇帝会减膳,祈雨,释放囚犯,减刑,下罪己诏,求谏等措施来祈求老天饶恕罪过,给百姓带来福祉,风调雨顺。《水浒传》中宋江起义,打出替天行道的大旗,可见古人是多么的敬天。
古人通过观察自然,总结出了《易经》,阴阳五行学说,又有五德更替之说,对于四季来说,有“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之说。按照这一系列的文化之源,古人认为秋冬是主刑罚的,秋后对死刑犯行刑不违天道,不会受到老天的惩罚,而且一般时午时问斩,此时阳气最旺,可以压制阴气。
小P
首先,古代法律没有规定只能一夫一妻制,所以纳妾属于合法行为。其次,古代属于男权社会,娶妻纳妾的多少体现男人的综合实力,所以君王会有后宫佳丽三千的说法。再次,纳妾会有新鲜感。有道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纳妾的过程就是接受新鲜感的过程。最后,人多力量大,大家庭家族都希望妻妾成群、子孙满堂,这样表示人丁兴旺,家族才能持续发达。
原贴:古代男子为什么要纳妾?
stoneshen
古代是农业社会,古人推崇自然界的生息繁衍规律,不会轻易起杀心。
1、春夏两季是万物复苏和生长旺盛的时节,从朝廷官员到黎民百姓都希望一切都欣欣向荣,因此这时有犯罪行为但没有影响到朝廷政权的,两个季节里是不会问斩的。当然,如果有忤逆、逼宫等刻不容缓的暴乱、犯罪事件出现的话,不会等到秋后,而是当即问斩,以绝后患。
2、秋季是满眼萧瑟的季节,草木枯黄,一切都是没有生机的样子,从观感上是令人颓废的,这个时候,古人觉得没有违背天意,顺应这种萧肃之气,就选择这个时候开刀问斩,以正法度。
3、冬季更是草木枯死,一片苍凉,是没有一点活力的季节,按说这个季节开刀问斩更顺乎天意,但是不要忘了,问斩不是悄悄进行,而是敲锣打鼓召集老百姓观看的,正所谓以儆效尤,可是冬季到处都是冰天雪地,劳动了一个秋季的百姓身疲力乏,肯定不会有太大的欲望去看这个。当局者也不愿意在寒风嗖嗖、天寒地冻的情况下外出办公,因此这个季节也不适合问斩。
4、综上所述,秋季既顺应天意,又是人气比较旺的季节,这时候开刀问斩,既符合上意又符合民意,还能最大程度上对百姓进行教育和威慑,一举两得。
Cinty
我们在看历史剧的时候,经常能够看到审结犯人要有统一的行刑时间,即“秋后问斩”,而且行刑时间也有具体规定“午时三刻”。
秋后,并不是立秋以后,一般是指秋分以后,“秋决”的概念早在春秋时刻就已经出现所谓:“凉风至,白露降......用始行戮”。
为什么要选择秋后这个时间段呢?
根据古人的传统儒家思想,贵为天子,替天行道,也要顺应天意,一年四季中,春季万物复苏,夏季生机勃勃,都不宜杀戮。而深秋时节,秋风骤起,天地之间弥漫着一种肃杀之气,比较适合刑罚,所以才会有“秋后问斩”一说。
而“午时三刻”这个时间段也颇有人道主义精神,尤其是对于刽子手。
“午时三刻”这个时间大概是十一点到一点之间,这个时候是一天中阳气最盛,阴气最衰的时刻,刽子手行刑可以用阳气压制住将死之人的阴气,不会被死者的阴魂所缠身。
哈达瑜伽-花蜜娗
在电视剧里边或者是小说里面,都有“秋后问斩”的字眼,古代所有的朝代像是商量好的一样,难道春天不行?
秋后问斩,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春花秋实冬藏,是自古以来的自然法则,在科技不发达的古代,人不可逆天而行,否则就要受到惩罚。秋冬是肃杀蛰藏的季节,在这个季节结束死刑犯的生命符合上天法则。
二、春天是耕种的季节,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把人给砍了,谁来种地收庄稼?秋收结束以后,老百姓都闲了下来,这个时候行刑,可以做到最大的宣传效果,杀鸡儆猴,警示那些蠢蠢欲动的不法分子。
三、 放在秋后,是怕有冤假错案,需要有一个缓冲时间,让负责案子的官员再次确认,不至于错杀好人。
winnin108
中国封建社会,或者奴隶社会的君主,都讲"仁义道德″,尤其是对生命的取舍,人生的去就格外地重视和悲悯。在讲究德治的同时,也更讲究法制,刑法就是历朝法别的精粹和焦点。
德施于未然之前,法施于既然之后。简单地说,就是教化于前,惩罚于后。达到标本皆治,悔过自新。
古代秋决。秋天施行死刑。这是经过法律程度后,由官方执行的一套程序,对刑犯剥夺生命的最重惩戒。
秋声赋里说的"夫秋,刑官也。又兵象也"。秋天在于刑事,在于打仗征伐。都是凶的概念表现。秋风,又叫商风,商风又叫伤风。"物既老而悲伤”。"物过剩而当杀"。万物春生秋收。所以,有钱有粮,有闲有余。正好干些农耕以外的事。
秋天执行,在古人看来,是赶时间去"轮回",秋天处决的刑犯,是容易在来春投生的。既然今生己非,就地来生为是。投个好人家,重新来过。也是君主制度的"仁政″表现。
上半年判决,下半年处决。中间有变数。这些变数有回旋。回旋可改判,重减轻,死变活,无期改长期,长期变短期……
皇家有重大喜庆,国家有重大捷报,政府有大动作。即有"大赦″。秋天在后,有许多囚犯得出狱,有许多死刑犯得以存活。这项"大赦",实在是"死生而肉骨"。
所以,秋后的处决刑犯,多是保留了"回旋"的度,就看怎么活动了。
叛逆,叛国,弑君,谋反……等不在此列。斩立决,算是轻的。
KAWAIBT
古代除了逆谋等大逆之罪外,基本都是秋后问斩。
古代科学技术落后,很多自然想象无法解释,就归结到鬼神,天意等。
春夏是万物复苏,生机勃勃的季节,上天的意思让万物生长,不应该妄动杀念,以免惹恼上天降下灾祸。
秋冬是肃杀的季节,秋后问斩,符合上天对万物的安排。
古代对于判处死刑的犯人,也是需要核审的。由于古代交通落后,案卷上报审核在下达,也是需要一定时间,所以每年都在立秋后对死刑犯行刑。
同时立秋后百姓基本都能闲暇下来,对死刑犯进行行刑,可以让更多百姓见证,起到更好的震慑作用。
但对于那些大逆之罪,一般都是立即执行,不用等到秋后。一则是表达统治者的极度不满。二则也是表示天理不容。
当然在古代被判处秋后问斩,如果遇到大赦天下时,也可获得自由。
乌冬面
“秋后问斩”,是汉代伊始历代沿用的“刑制”,至明清更为规制清晰。但是,并非所有“问斩”之罪,都需等到“秋后”。
清史稿.刑法志二曰:“自汉以来,有秋后决囚之制。唐律除犯恶逆以上及奴婢部曲杀主者,从立春至秋分不得奏决死刑。明弘治十年奏定,真犯死罪决不待时者,凌迟十二条、斩三十七条、绞十二条。真犯死罪秋后处决者,斩一百条、绞八十六条。顺治初定律,乃于各条内分晰注明,凡律不注监候者,皆立决也。凡例不言立决者,皆监后也。自此,京外死罪多决于秋朝审,遂为一代之大典”。
说得很清楚了。
“秋后问斩”自汉代始。其实,汉袭秦制。汉代的绝大部分制度规章,皆来自秦代。只是,秦之国祚太短,从汉开始,其“严刑酷法”又饱受诟病。不断有新的秦代文献出土证明,当时的律条蛮“人性化”。
这个不必去管,问题在于,何以汉代确立了“秋后问斩”的规矩。究其原因,大致可归为两个——
第一,古人认为,“秋”是万物萧杀的季节,此时“问斩”,符合“顺天应时”之“天道”。
汉书.律历志上说,统一了律和度量衡,可使天下远近一致而使百姓有所凭信。统一的标准,就是“顺乎天而应乎人”,这就是“天人之道”。
律历志讲到秋天时说,“夷则”之则,就是法,是阳气端正法度而使阴气去损伤那些应当伤害的物质。宫位于申位,在七月。“南吕”之南,就是任,是阴气帮助损害那些生成的万物。宫位于酉位,在八月。“无射”之射,就是厌,是阳气穷究物质而使阴气全部使其剥落,完了以后再开始,没有满足和穷尽。宫位于戌位,在九月。
班固这段话,基本来自司马迁《史记》。但说七、八、九三个月是秋天的含义很明确。“秋”,古人认为指“西方”;从“五行说”来讲,属于“金”。
汉书.五行志上云:“金,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
古人上述源自观象授时的“四方”“四时”理念以及“阴阳五行”转圜学说,应该是“秋后问斩”的哲学依据。
还值得关注的是,上面所说的七月“夷则”之“夷”,有“伤害”之义,还有“陈尸”之义,亦有“诛灭”之义。
第二,从汉代开始,朝廷为了减少“冤假错案”,逐渐建立了一套“问斩”的审核程序。
中国自古以来的文献历史,基本包含在“二十四史”里。排在第一的《史记》,没有专门讲古代“刑罚”的“章节”。《汉书》,是首个在“志”里辟刑法志的史籍。
此后,晋书隋书旧唐书《新唐书》《宋史》金史《元史》《明史》《清史稿》等,皆有刑法志或刑志。
纵览后不难发现,后面的八朝九志,大致沿袭汉书.刑法志主旨,只是在“刑条” 具体规定和律令增删修补上有变化。
说汉书.刑法志开中国古代“刑法史”理论和实践记载之先河,不为过。
刑法志说,《尚书》记载,“天按等级赏赐有礼之人”,“天讨伐有罪之人”。所以圣人按照“天道”依次制定了吉、凶、兵、军、嘉五礼;依照上天的讨伐原则制定了五刑。大刑用甲兵,稍轻一点的用斧钺;中刑用刀锯,稍轻一点的用钻凿;小刑用鞭扑。大的刑罚要陈尸平原和旷野,小的刑罚要到街市和朝廷示众,这种情形由来十分久远了。
接着,班固从黄帝说到“三代”;又从春秋战国说到秦始皇。重点讲的,是汉代。
班固说,汉高祖刚进入关中,就约法三章。后来相国萧何采集秦朝律令制定了“九章”法律。到孝武帝时,法纲逐渐峻密。法令一共有三百五十九条,死刑有四百零九条,一千八百八十二件细节,死罪的判决和旧例相比较为一万三干四百七十二条。文件充满几案书架,官员们想看全了都很困难。于是从宣帝开始,专门选派了人任“廷尉”和“廷平”,秋季的第三个月在朝廷上审核案件议罪。元帝、成帝和文帝时期,这一办法不断完善,遵循周官所言“五听、八议、三刺、三宥、三赦”的审案办法,以便减少错杀误杀。这就使从昭帝开始的六代皇帝二百多年间,将判处死刑的,减少到一年每一千多人中只有一个。
班固抱怨说,他生活的那个时候,每年郡国中遭受刑罚而死的人有一万多,其中不少人都受冤而死。
班固是东汉初年人。不管怎么说,《后汉书》中,没有刑法志。
实际上,汉书.刑法志的刑法思想其来有自。众多学者认为,尚书.吕刑是中国古代最早系统论述刑法理论的典籍,奠定了中国数千年刑法实践的基础。因已超出本题目范围,不遑赘述。
明代,确立了明确的死罪朝审制度,嘉靖年间推广至全国。
清代,自顺治十五年,即1658年,在明代朝审制度基础上,制定了“秋审”制度。“秋审”,又称“秋谳”。
这个制度要求,各省于每年四月对省内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案犯,再行审议,然后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四类,报送刑部。八月,由刑部会同大理寺等,对上述原判死刑的四类案件集中审核,提出意见,最后奏请皇帝裁决。雍正年间,又增加了“留养承祀”一类,即家中有老人需要抚养的案犯,可视情节酌情按此条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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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皇权统治者为了惩戒罪犯,对违反当朝律法的最高刑罚就是死刑,这也是为皇权权威的巩固。但是,古代对礼仪教法讲究很多,要讲究“吉时”,不能草率决定。婚丧嫁娶,农播耕种,开坛祭祖都要讲究吉时,对砍头杀人这样的大事,要更加慎重,选择吉时。
说到“秋后问斩”,从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秋收之后。这个时间一般在农历的十月和十一月期间。唐宋时期,除了罪大恶极之人,要即刻行刑,其余都要等到秋后问斩处决。到了明清时期,无论何罪,除非有皇帝旨意,只要是砍头行刑,必须在秋后。
左转中说过:“赏以冬夏,刑以秋冬”。这是古人根据节气更替的特征,对特定事物做出的规划性的安排。
春夏之季,万物生长,有兴旺复苏的寓意,所以皇家对重要大的恩赏都在春夏,而季换秋冬,耕种完结,适合动刀枪,也符合阴阳五行中的“金”,在秋后问斩犯人,还有达到最大震慑力的目的,在问斩前,官府都会发布告示,通知百姓观看,以示警戒。在平时百姓都在忙于庄稼耕种,只有在秋后农闲时,才有时间聚集观看。
yangyang563
为什么一定要秋后问斩?
首先一点是“人命关天”,在古代以农业为主的封建社会,人口就是一个国家的第一生产力。所以涉及到人命的案子都是慎之又慎。因为一个人口就是一份生产力,可以为国家带来一份收入。
再一点是古代统治思想是”家天下“,所谓:“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封建皇帝将天下的子民看作自己的儿子,臣民。也许我们无法领会到皇帝的想法,但是肯定一点的是作为统治者,他内心也是极度希望自己的国家国富民强的。所以涉及到人命的案子,必须是皇帝亲自过问,这也体现了一种“爱民如子”的统治思想。而皇帝作为天之子,必须遵循天道,秋主肃杀,所以就有了秋后问斩,也代表了皇帝是在遵循天道。
最后一点,古代封建迷信愚民思想,认为秋季是收获的季节。既然天生万物,都是有播种,就有收获。秋后正是收获的季节,作为万物之一的人,在秋后被处斩,可以说是天在播种人之后,在秋季将人收获了。符合天道运转的规律。
所以,“秋后问斩”体现的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治国理念,一种统治思想。
萱毛坨
当然是因为念出来顺口啊!(这是假的)
作为一名正经的文史专栏作者,可以非常正经的告诉你,秋后处斩方便生成八卦(我们不生产八卦,我们只是天下八卦的搬运工——古代百姓)。
春生夏长秋八卦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生命力旺盛,秋冬是树木凋零的季节,万物凋零。古人们顺应天命,认为秋后处斩顺应天意,符合自然界的规律。
西汉中期儒学春秋公羊派大师董仲舒: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春天和夏天是庆祝和赏赐的时节,而刑法则是秋冬的时候。
而且,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此时的百姓收割麦田完成后,除了储粮过冬,茶余饭后消遣时间也变得多了起来。选择在这个时候对犯人行刑,不仅可以对百姓有震慑作用,稳固政权,还可以让舆论最大化。
毕竟,八卦是语言的起源。
秋后处斩方便你我他犯人在被决定秋后处斩后,等待死亡的时间是可以进行翻案再查。从另一方面说,这是为了减少错案的发生。
缓冲时间对于犯人来说是自己的转机,也是交待后事的期限,只是,对于注定要死的人来说,漫长的等待或许都是煎熬吧。
不是所有的死刑都是秋后处斩西周以后的朝代,死刑分为两大类:“立即执行”和“秋后执行”。“立即执行”属于性质十分严重的死刑,不论时节直接处斩。
到了唐宋,根据节日和时间还有另外不能处死犯人的日子。正月、五月、九月为断屠月,每月的十斋日为禁杀日(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即使谋反重罪也不能在这些日子处死。
zoeliuting
在中国的古装剧中经常出现一种现象,很多罪大恶极的犯人在审判完之后,往往是先收押到监狱,等到秋后在处死犯人。那么为什么不马上就行刑,而是要等到秋后在执行呢?下面我们就一起聊聊话题。
首先,犯人等到秋后问斩是古代行刑犯人的制度,在我国古代是真实发生的,这种制度最早起源于周朝,在周礼·秋官中就明确刑杀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而且礼记·月令中,明确了行刑的时间。古代对于犯人的行刑时间,分为立即处死和秋后执行两类,立即处死属于性质十分严重的犯人,而秋后执行相对来讲罪名较轻。
其次,对于犯人行刑放到秋后归其原由,主要有几点。第一,我国古代属于封建社会时期,人们对于神权的观念根深蒂固,认为皇帝是天的儿子,万事万物都受上天的支配,讲究顺应天命,而春夏两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不兴杀伐;秋冬是肃杀蛰藏的季节。也因此,人们认为人间的刑罚需要顺从这样的规律。第二,古代行刑犯人其目的也是想起到震慑的作用,来巩固王权。由于古代通讯落后,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会把犯人行刑时间集中在秋季进行处决,一般秋冬已经过了农忙时间,会比较清闲,这样会让更多的百姓知道,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最后,关于古代的犯人处斩的说法,有部分人认为秋冬天气变冷,犯人尸体处理起来比较方便,不容易引起瘟疫等其他疾病传播。说法很多,众说纷纭,对此你又是怎么看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刘Tristan
说妻妾:妻妾虽然都是丈夫的女人,但地位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妾是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制婚姻结构中的一部分,古代社会允许丈夫在妻子以外纳妾,妾实质上就是小老婆,男人纳妾源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当时和以后的中国,虽然自始自终均为一夫一妻制,但真正实行的则是一夫一妻多妾,这种“多妾”的出现,原因有二:第一,是出于传宗接代的现实需要。古代社会,婚姻的首要目的在于“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每个男子娶妻纳妾,首先,是为了替自己的父系祖先增殖子孙。在男子方面,儿子越多越好,所以妻妾也就越多越好。相传奴隶制时期的商代末期的周文王有一百个儿子,显然一个妻子无论如何是生不了这么多儿子的。第二,男子为了淫乐和炫耀富有而广纳美女,恩格斯说它是“人类的奢侈品。”《红楼梦》里的贾赦。姬妾成群,其妻邢夫人还是竭力为丈夫讨妾,理由是“大家子三房四妾的也多,偏咱们就使不得?”以她的眼光来看,丈夫三房四妾才是“大家子”贵族老爷的标志,妻子如果加以限制是有损贵族高贵的行为。
按照过去的习惯,似乎谁都可以讨几个老婆,但实际上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有说法是“官有七妻民三妾”,只要你养得起。对于只能讨一个老婆的人,人们还瞧不起他,管这样男女叫作“匹夫匹妇”。必须注意的是,虽然当时的社会和法律承认一个男子和一群女人住在一个家庭共同生活,但却只准许其中一个女人为妻,其余的女人就只能为妾。这是为什么呢?妻妾又有何不同呢?
古人讲“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一般来说,达官贵人的妻子,其娘家也多是达官贵人,两家要“门户”相当,妻子要明媒正娶即要“聘”来。而妾不是按照正式手续娶的即“奔”来的,妾主要有四个来源:最早时,妾多来源于战争中的女俘虏,战胜一方的男子将她们抢去作小老婆。千金难买一笑的褒姒,就是周幽王打褒国抓来作妾的;此外,来源于春秋时代贵族中盛行的媵嫁制度,女子出嫁由娣(新娘的妹妹)、侄(哥哥的女儿)随嫁,因此,新郎名义上是只讨了一个正式老婆,但实际上却是讨进多个来。
春秋时的秦伯,人们说他不会嫁女,在嫁女给晋公子时,陪嫁的妾媵就有七十人,这些妾都比秦伯之女会打扮,结果使公子爱妾不爱妻。媵嫁制度在战国时期逐渐没有了,至于贵族恃势横行,抢人之女、占人之妻,那更是常事。用钱买是最普遍的,不管达官贵人、平民百姓,只要有钱的男人,都可以三房四妾地买进来。
夫妻在名义上是平等的,古人有夫妻相敬如宾的说法。封建婚姻是建立或加强两个家族政治经济联系的纽带,妻子体现着这种纽带的作用,有时她的背后有不容轻视的娘家,因而妻子也就具有一定的尊严和权利。孔子说得很明白,敬妻的根据是“亲之主也,敢不敬焉”,所敬的并不是妻本人而是她所代表的娘家。至于娶金枝玉叶的驸马爷或豪门赘婿,就更不用说了,妻子和妻子的娘家不准许有第二个同样身份的妻子存在。解决的方法就是只准有一个正式的妻子,但可以有许多妾;但这些妾的家庭和社会地位,不仅不能和正式的妻平行,而且妾是直接隶属于妻的奴隶。
这样,在丈夫方面,事实上还是多妻的待遇,而且还不用承担过度的妻子的负担,便可以尽情地纵欲,大量生育后代,还可以仗着妻与妾之间规定的主奴关系的制约,来限制和调节她们之间难以避免的矛盾。在妻子方面,其地位和权利也得到了一些保证。根据家庭分工,原则上“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妻子统率着家中的妾、童年的子孙、未婚的姐妹、子妇、侄妇、以及仆妇丫鬟,妻于可随便使唤小妾,就像使唤仆妇丫鬟一样。丈夫更可以随便使唤妾,就像仆妇丫鬟一样。妻子称丈夫为夫或直呼其名,称丈夫的父母为公公、婆婆,妾只能像仆从一样称呼那些人为老太爷、老太太、老爷、太太或少爷、小姐,甚至对丈夫和妻所生的子女也这样称呼,际非是自己所生的子女,她才能直呼其名。此外,妾除了要伺候公婆丈夫之外,还要像伺候他们一样伺候大老婆。
首先,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也不能被祀,妾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亲属与丈夫的亲属根本不能成立亲戚关系。袁世凯的女儿就曾说过,六姨太太的母亲和哥哥来袁家时,“既要给我父亲和我娘磕头,还不能和我家的人平起平坐。”
《红楼梦》里的探春,就不承认自己生母赵姨娘的弟弟赵国基为舅舅,不仅如此,探春还不愿意认赵姨娘为母亲,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封建的宗法制度规定,只有大老婆的儿子方能继承父亲的家长地位,如果妻子无生育或只有千金女儿,妾的儿子继承了家长的地位,那岂不是会对妻子形成威胁吗?所以,解决的办法就是规定,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一律都要以正式的妻子作为“嫡母”,而生身之母便成为非正式,且摆不上台面的“庶母”。当时的道德规范要求:妾不能把亲生子女当自己的子女,而应是妻的子女;“庶出”的子女也不应该把生身之母看作母亲,只应该看作是代替“嫡母”怀孕生育的人。再加上妾的身份是奴隶,而妾的子女是少爷、小姐,这个主奴界限是决不许混乱的,这就更阻止了妾与其所生子女以母子相认。这一点,是妻妾权利最大的特异之处。
其次,夫妾之间的不平等较夫妻之间更甚。夫殴妾比殴妻罚轻二等。杀妾,唐宋律只处流刑,明清律处分轻,止杖一百,徒三年。而妄若打骂丈夫,则处罪较妻打骂丈夫重得多。骂夫,杖八十,打夫则比妻打夫加一等治罪,不问有伤无伤,俱徒—年或—年半,此外,妻可以打骂妾,妾不得对妻有侵侮的行为,妾犯妻与妾犯夫同罪。《红楼梦》二十五回,贾环烫伤了宝玉,王夫人马上叫过赵姨娘来骂道:“养出这样黑心种子来,也不教训教训!几次几番都不理论,你们一发得了意了!”一发出来了!赵姨娘只得忍气吞声,因为还嘴就是欺侮了像夫一样有权有势的主子,就是奴欺主。
从以上介绍可知,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妾”是男人们淫乐的工具,媵妾制是侮辱、蹂躏女性的罪恶渊薮。它是历史的产物,必将随着历史的进步而遭淘汰和废弃。
原贴:古代男子为什么要纳妾?
DeArMDeAr
這个就从医学说起。古代女子小脚,走路都是小步,没有运动楖念。所以发育上受到限制。还有一个就是有穷人小女十岁过一点就嫁了。发育没全呀?历史上有多少皇后都没生孩子?运动不管男,女都适应。再一个封建迷信的古代。男人的父母亲都想早点传宗接代。所以你三年不生孩子?夫家一定会再忙着找媳妇儿。还不能专门生女儿。不然,没有一代又一代呀!所以古代原配老婆是没地位的?谁生了儿子才是老大!
原贴:古代男子为什么要纳妾?
vigou
你好,我来分享一点我所了解的信息,不对之处也请拍砖,但请勿喷。我主要从古人的思想观念和惩治效果两个角度来分享。
一,古人的思想观念角度。
1,古人对“天”的崇拜和敬畏。古人由于自身认知的局限性,对很多发生的自然现象缺乏正确的认知,认为这些都是“天”在主宰。故对天产生了崇拜与敬畏之心。比如中国人吃惊的时候说“我的天”,还有尊称“天”为“老天爷”即是古代对“天”崇拜与敬畏的一种体现。
在此基础上,古人所作所为追求与天一致,应当符合天的“旨意”,达到“天人合一”之境。古人也认为可以通过天象的不同表现来反观人类自己所作所为是否符合“天”的“旨意”。比如汉字中有很多“示”字偏旁的字,而“示”字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为“天垂象,见吉凶”。我们也可以在此解释中窥得古人的这样的思想观念。有这样的观念,古人所做之事就不能违背“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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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五行”学说的影响。“五行”中“木”配“春”,“火”配“夏”,都主“生”。此时杀生明显违背古人顺天时应天意的观念。而五行中的“金”与“秋”配,“金”质地沉重用于杀戮,凡肃杀等性质归属于“金”。秋天草木零落,秋气肃杀,此时杀生则顺应天时与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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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惩治效果角度。
1,秋天问斩给判案又留以时日,可以尽量避免冤假错案。
2,中国古代是农业社会,春耕、夏耘、秋收、冬藏也是古人生活的写照。秋天劳碌结束后,闲人也多,此时斩杀罪犯看热闹的人也多,可以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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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死刑大多是秋后问斩,又是午时三刻,其中大有由头!
那为什么非要秋后砍头呢?
1.历史遗留
距史料研究,自从汉代以来就实行秋后问斩,其来历就是在西汉时候因为崇尚儒家思想,所以当时的儒家学说就砍头就应该在秋天以后,意味着落叶归根更不会违反天意,所以后来的人们就把这传统给保留了下来。
2.民间迷信
最开始的讲究是,秋天是万物凋零、落叶归根的季节,秋日的时节节气寒凉,宜行哀悼、丧葬之事,斩首犯人也不例外。被处决的犯人亦有鬼魂,而如是春夏、容易让这魂魄的气息躁动,不利于落叶归根一说。但秋后问斩,犯人人头落地,气息魂魄自然归根归祖,得到净化,来生不会再行恶事。
秋季的时候,万物开始逐渐失去生息,在万物失去生息的节气杀伐犯人,将不会违背万物的生长规律。如果在春天和夏天、万物茂盛生长的时节处刑犯人,将有违这一规律。而古时候的人们遵循自然时节和作息习惯,如果违背了自然,也就是违背了上天的旨意,到最后必然会迎来不好的结果。
3.流出打官司的时间在古代,判处死刑后,其实并不会立即斩头,除非犯了大奸大恶的罪。
所以大部分都是等到第二年秋后问斩,在这期间犯人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可以伸冤,如果说犯人家属拿出有效证据,官府便会重新审理案件,这个便是秋后问斩的一个原因。
4.生活习惯中国古代是小农社会,社会的主要经济运转方式就是耕田。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古代注重农业的社会,春天夏天,人民百姓都忙着在田里劳作种植,是没有机会来观看行刑的。古时候处以死刑基本都会设在闹市和街口,第一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第二则是给百姓一个交代。只有在农活都忙完了、收获完成的秋季,百姓才有空闲脱开手中繁忙的事务,抽空观看死刑犯斩首。
纳扎迪
在我国古代一般对叛有死刑的罪人,除了特殊情况必须临时问斩的立即执行外,大多都选择在秋冬季节行刑,那么这个规定到底是为什么呢?
据史料记载,秋冬行刑这个制度,最早起源于周朝。在周礼·秋官中记载,行杀必须选择适合的日期,在古代,由于科学文化水平的落后,人们还不能够正确合理的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种关系,于是人们便认为在人类和自然界及万物之外,还存在着一个能够支配万物的造世主。他们认为各种灾害,瘟疫,祥瑞,丰年吉兆等自然现象,都是上帝恩赐的,所以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必须要符合天意,因此无论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违背天意。
四季之中,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秋冬是肃杀蜇藏的季节,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则,因此人间的司法也应该顺应天意,不应在春夏滋生的时期大开杀戒,所以他们认定秋冬季节是最适合处决犯人的最佳时机。
于是农历的七,八,九月份,秋天这个阶段就成了行刑的旺季。从每年的7月份刑杀开始,至8月份大兴杀戮,直到9月份杀戮扫尾结束。这个期间,不准有丝毫的懈怠,司法机关不得遗漏任何该杀的囚犯。这就是后来人们常说的“秋冬行刑”。
另外古人还认为,按五行来讲秋季对应的是五行中的“金”,而金本性就是冰冷的意思,从五行中来看这个时候是生命力最低,很适合行刑问斩。还有就是在秋冬季进行行刑,既不会耽误农时也不会触犯天界。所以“秋冬行刑”这个不成文的规矩一直延续了到了大清朝。
当然不是所有的死刑犯都会在秋冬问斩,有一些罪孽深重的要犯,或者是在行军过程中犯死罪的犯人,也可以立即被处死。
其实不管是何时行刑,我们都不难看出,这些做法实质上都是历朝历代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江山,而采取的一种手段罢了,只是冠冕堂皇的借天意之名,目的就是让天下黎民百姓认定这种刑杀手段是上天赋予的旨意,从而不敢违背天子的旨意,以此达到江山稳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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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行刑制度最早起源于周朝。《周礼》分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秋官以大司寇为长官,掌刑狱。周礼·秋官中记载说刑杀必须选择适合的日期,而礼记·月令中则具体规定了每一个月要做的事情,其中就把孟秋、仲秋、季秋这三月确定为刑杀时间。
古时候,由于科学技术文化水平的落后,人们无法合理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些联系,于是便认为在人类和自然界万事万物之外存在着一个能支配万物的造世主。汉代的时候,儒学大师董仲舒发明了“天人感应”理论,他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人们无论任何活动都参照自然、顺应天意来做,所以人间的司法自然放在了“肃杀蛰藏”的秋天,因此确定了对死刑犯“秋冬行刑”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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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后问斩,这里的“秋”字指的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秋分,而不是立秋。
关于秋后问斩,我国对此最早的记载是:
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礼记·月令。为什么古代的死刑要选在秋分以后呢?其实,这是古代的一种阴阳五行的思想。
根据董仲舒《春秋繁露》的说法,“天有四时,王有四政”。根据四时节气的不同,古代的贤王要座不同的事情。其中:
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庆赏刑罚之不可不具也,如春夏秋冬不可不备也。古代的科学水平很有限,对自然规律理解不清,认为这就是老天的规定;而对应到世间的贤王,就要做对应节气的事情。秋天就应该是判罚的时节。
在古人看来,“先德而后刑”,春夏施加仁德,秋冬处以刑法。秋冬时节,天地萧杀,正是顺应天命处决的时候。
一般来说,古代除了谋反这样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都是秋分以后、冬至以前执行。
例如,唐代的死刑是农历十、十一、十二月,直到清朝都遵行这一规定。
当然,从司法实践的角度看,秋后处决也为案件留下一定的缓冲时间,在死刑前复核,以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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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认为一年四季冬夏春秋,秋有悲秋之说,古人可能考虑此含义融合斩杀死人犯的季节,故决定秋后斩立决。也就是平时就是死囚也不杀,无论上司批文或行刑均于秋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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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古代执行死刑,一般都是秋后问斩。好多人会把秋后问斩理解成秋天问斩,或者是立秋后问斩,其实都不是。所谓秋后问斩,指的是过了秋分节气后问斩。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死囚犯都秋后问斩。古代还有一种死刑罚,是斩立决。通常犯有忤逆谋反的犯人,会斩立决。除此之外,一般的死囚犯,都是秋后问斩。
那么,为什么一定要过了秋分才问斩呢?
一,秋后问斩起源
秋后问斩来源于战国时期礼记·月令之孟秋之月记载:
“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
意思是说:天气渐凉,霜降开始,天气冷的蝉已经开始哀鸣了,鹰因为要用鸟以祭祀,开始长空抓鸟杀戮。
故此,人们认为,秋后,鹰都开始杀鸟祭祀了,人类也就可以问斩犯人,以伸张正义了。
春秋时期,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就有了关于刑杀时令“秋冬行刑”的记载。西汉以后,“秋冬行刑”被写入律令,成为一项制度。即刑杀只能在秋冬在行,立春以后不得刑杀。后来,唐朝规定,死刑的执行时间在十月、十一月、十二月。这个制度一直沿用到宋朝、元朝、明朝、清朝。
二、顺应天意
其次,古代的科学技术落后,秋分过后,一天比一天短,人们没办法解释这一自然现象,就认为天地之间有造世主,造世主主宰着世间万物,人类不能够违背造世主的意志,要顺应天意。
秋分之前的天比秋分过后的天要长,而且天气温暖,阳气盛,万物生长,人们认为,在这种气象环境下,更适合行赏;不能够违背自然规律,进行扼止生命事宜。要不然,人类要遭到灾难、瘟疫等上天的惩罚。而秋分过后,天越来越短,天气变冷,阴气盛,万物凋谢,好多生物自动停止生命。人们认为,在这种气象环境下,更适合惩罚,适合杀戮。所以,死刑的执行,只能放在秋分以后了,即秋后问斩。
三、符合社会生活规律
在古代,以至于到今天,秋后一般都是算总账的时间。中国最主要的农作物,一般每年耕种一次,秋天是收获果实的季节。所以,到了秋天,人们有了经济收入,就要对这一年里你欠我的、我欠你的,进行清算了结。即所谓“秋后算账”。
后来,“秋后算账”这一概念发展到社会生活中的很多方面。而“秋后问斩”,也沿用了此含义。
四、教育警示
到了秋后,经过一年的劳作,这个时候人们都空闲下来。在这个时间问斩,民众有时间来观看行刑,对民众起到教育警示作用,有助于社会管理。可谓是一举两得。我们看古装电视剧中,经常会有一幕是:拉到菜市口,秋后问斩!然后,大批民众前去观看执行死刑。所谓要秋后问斩,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古代死刑犯执行死刑,一定要秋后问斩!
巫山云
这是朝廷要求的,目的是防止出现冤案!一般来说,只要不是那种罪大恶极的案犯或者案理不是很明显的那种都会被判秋后处斩,这时候只要及时疏通关系还是能救下一条命来的,如何救命请往下看。
在古代,同样是杀头但是杀头的地方却不一样!一般来说斩立决是要在所在地立马处决,很少人可以享有这种“待遇”,只有那种被州府下了通缉令的惯匪土匪才能享受到,这是防止他们的同伴劫牢或者越狱,斩立决以免夜长梦多。
而秋后处斩则不是由县衙执行的,这需要报送府台或者臬台以上的职能部门才能执行,这是防止案犯不明出现冤案,如果府台或者臬台发现证据不足那么就可以发回重审,这也是对人命的尊重,尽量不要出冤假错案。一般来说,这个时候疏通一下关系还是可以救命的,很多人去告御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比如明代的张居正就曾多次对疑案介入并责令发回重审。
其次,平衡杀人数量。秋后问斩并不一定说是要在当年斩首,也可以往后数年才斩首。一般来说朝廷每年都会有杀头指标,如果当年犯案的人太多了往往就不会杀了,而是分批杀,今年先杀一点剩下的关起来,等隔年人少的时候递补上去,这样就不会显得一年杀很多人。
所以有很多有钱人犯事就是这么疏通关系的,先在县衙疏通斩立决(找个人顶罪),实在不行的就疏通成秋后问斩,再到府台臬台疏通关系,让他们尽量往后延斩(让其他人先杀),最后则等皇帝特赦(大部分熬死皇帝,新帝登基都会大赦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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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秋后”是指秋分以后、立春以前,也就是指秋冬两季。问斩”就是指判处死刑。所以秋后问斩就是指在秋冬两季执行死刑。那么为什么要选择多在秋后问斩?
一是封建迷信,顺应天意古人有严重的封建迷信思想,执行死刑是在秋冬季节,与古人信奉的自然神权观念有关,即顺应天意。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生命力旺盛,秋冬是树木凋零的季节,万物凋零。人虽非草木,但亦属自然界构成的一部分,而秋季草枯叶落,处决罪犯才能顺应这种氛围。
人的行为包括政治活动时时都要顺应天意,否则要受到天神的惩罚。皇帝是天的儿子,就要遵从更要遵守,按照天时行事,处决犯人也是一样。
春秋时期,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就有了关于“秋冬行刑”的记载。西汉以后,“秋冬行刑”被写入律令,成为制度。即刑杀只能在秋冬在行,立春以后不得刑杀。后来,唐朝规定,死刑的执行时间在10、11、12月。这个制度一直沿用到宋朝、元朝、明朝、清朝。可见由此秋后问斩贯穿了中国古代历史。
二是更好起到警示作用选择秋冬两季执行问斩,同时这也与古人“不误农时”的考虑有关。依据农民作息相关.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季来区分。农民在秋冬二季有空闲时间,不用种粮食,强迫民众观看,主要为了以儆效尤,更好地起到示警百姓的作用。
三是符合社会生活规律中国最主要的农作物,一般每年耕种一次,秋天是收获果实的季节。所以,到了秋天,人们有了经济收入,就要对这一年里你欠我的、我欠你的,进行欠账收账进行清算了结。在古代,秋后一般都是算总账的时间。即现在的所谓“秋后算账”。而“秋后问斩”,也大概沿用了秋后算账的含义。
看完之后,是不是明白为什么古代多在秋后问斩,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万岁
关于“秋后问斩”的问题,明离子做过几次回答,看到还有朋友感兴趣,就再说说古人为什么把犯人放在秋后问斩。
经典儒家文献的规定最早关于秋天行刑文章应该是出于礼记·月令篇,内容是:
“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
这里主要强调的是秋天属于万物凋零,天气由极热开始转凉,属于极阳后的阴阳交汇,因此“行戮”也就是行刑最为合适,与这个观点类似的还有“午时三刻”问斩,也是选的一天中由极阳转阴时的交汇时刻。
而汉代的董仲舒则在《春秋繁露》中把“天道”诠释的非常到位,以至于把君王的赏罚都定了季节,意为遵循天道,赏罚分明,原文是这么说的:
“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
可以看得出,与礼记是有一定出入的,礼记指出,只要是秋天即可,而董仲舒则把秋天定为了“罚”,把冬天定为“刑”。
所以,明离子觉得之所以在“秋”的后面加个“后”,应该是对两篇儒家经典文献的兼顾。
从现实角度来讲为啥非要“秋后问斩”首先说的和文献中提到的类似,春夏季万物复苏,生机盎然,除了罪大恶极斩立决的,一般不会在这种让人心情舒畅的月份行凶事。
而秋冬交替之际就不一样了,万物凋零,这时候让死刑犯随着落叶一起“魂归九天”,比较应景,不是在生机盎然的时候杀你,而是在万物凋零时杀,这区别恐怕也只有死刑犯能体会到了,算得上是最后一点小仁慈了吧。
惩前毖后,警示众人除非那种心理变态的以杀人为乐的皇帝,否则没人愿意轻易杀人。
所以,必须杀人的时候,自然是想起到“惩前毖后”的威慑作用。
但作为农耕社会的华夏文明,春天播种,夏天打理,秋天收割,也就秋末入冬这段时间能闲下来。
咱国家老百姓从古至今不怕事大爱看热闹,但前提是没事儿干,比如你差10分钟迟到了,发现路边俩男人为了一个女人打起来了,你肯定压抑着好奇心继续往单位跑,但如果是下班路上没事儿干,遇到同样的一幕,你肯定会多瞅瞅,问问一起看的旁观者,这是怎么啦,小三抓现行了还是怎么滴?
道理是一样的,农忙的时候,某某处要杀人,有人和农民赵老三说,去看杀人啦!赵老三说,去球吧,忙着浇地呢,不然今年就没饭吃了,不去!
到了秋末,某某处要是杀人了,赵老三正闲的蛋疼呢,听到消息后立马从炕上爬起来过去围观,艾玛,太惨了,以后我可得继续当良民。
这就是“秋后问斩”最接地气的解释了。
关注明离子,看更多历史故事。
panicoz
谢谢邀请,秋后处决这与古人的思想有关,古人认为春夏两季属于万物复苏,一切都是生机勃勃不宜杀人。
而秋冬季节万物也逐渐凋零,渐渐失去生命力,古人认为这个季节适合执行死刑。
miko
這有關中華傳統文化的精髓。道家思想源於上古黃帝時期。道法自然、順天而行。是一大特征。按道家文化,四季分屬陰陽,春夏屬陽,秋冬屬陰。陽主生榮,萬物生長,陰主肅殺,萬物寂藏。春夏之時天地在長養萬物,如果那是去斬殺罪犯,那就是沒有違背天意之舉,會有殃咎。所以必須進入秋天之後,天現殺機,才可以行刑,那樣就符合天意了。在奇門八卦中立秋、處暑、白鷺這幾個節氣的氣應是在坤宮,坤宮為陰土之位、坤宮之門稱死門,主萬物殺藏、入土為安。此時行殺戮,不僅應天時,而且是順地勢。
zhangxiay2012
凡是纳妾的人都是生活优裕的人!一个吃上顿没下顿的人他拿什么纳妾?为什么纳妾?这种事就不用多问细想了,这是人之常情。古代婚姻法允许这么干,有能力、有条件的人都想纳妾、都想过个有质量的人生!回到现在不也是这样,贫困的人家想找个媳妇那是真不容易、有的恐怕谈媳色变,在物资条件上面望而退步,就算让你纳妾、你也纳不了!反之、那些钱没地方花的人,虽然名义上没纳个三妻六妾、而背地里也没少忙乎,这种人有吧?
原贴:古代男子为什么要纳妾?
骆曦
古人讲究秋后算账,但是,你知道古代的死刑犯,为什么要秋后问斩吗?其实,这代表了对正义的一种呐喊在里面。
大家都对古装影视剧中的情节有印象,就是死囚犯一般都要秋后问斩,为什么不是秋前问斩呢?小雪也从小就好奇这个问题,后来,因为一个很偶然的因素,明白了其中的道理,这还是一位考古专家告诉我的呢,今天,小雪就跟随这楼主的这道题,和大家聊聊关于古代秋后问斩的故事。
古籍中早有记载,秋后问斩,来源于一种自然生物规律,而其中的隐喻就是对正义的呐喊,因此,秋后问斩有其文化渊源秋后问斩一词,来源于礼记·月令,原文是这样子的。
“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大致的意思,小雪在这里给大家翻译一下:当凉风吹起的时候,白露变成了霜降,夏秋的知了不时鸣叫,鹰也在这个时候开始捕鸟,杀戮的开始。
这里有一个隐喻,就是说,秋分以后,人类可以和鸟类一样,问鼎罪犯。
这个起源,也是秋后问斩的由来,从春秋战国时期,这一项对死囚执行的法律基本都被历朝历代沿用了下来,一直到唐太宗李世民时期,秋后问斩被写入了国家的法典内。
当然,古代的人不像我们现代人,知道地球是圆的,他们认为,古代秋分过后,白天变短,夜间变长,这是一种神的暗示,因此,在这个事件,杀掉那些亡命之徒,是最能伸张正义的。
在这里,我们要说明,不是全部的死囚都会被执行秋后问斩,那些公然反叛的人除外,他们都会被执行斩立决。
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就拿我们耳熟能详的《红楼梦》为例,故事情节曲折起伏,曾经红极一时的贾府,到后来全部没落。
充军的充军,问斩的问斩,令人唏嘘不已,这里面,有个情节就是贾琏等人被捉拿以后,秋后问斩,至此,贾家一路衰败。贾宝玉在以前朋友的帮助下,仓皇出逃,才幸免于难。
所谓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
文/小雪历史微鉴,古事新说,快意江湖!欢迎大家留言讨论,喜欢的点点关注。城晨
我国历史上,有关“秋冬行刑”的记载,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而关于刑杀与时令的论述最早见于礼记・月令“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但是历代问斩的时间并不一定在秋后。至明清才固定于秋后,嘉庆之后又改于随判随斩。
“秋后”一词与农民作息相关,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季来做区分,所以“秋后”也可以理解为“秋收后”。古代人敬畏天地,为人处世素来顺应天时。春夏二季乃万物复苏滋养生长的季节,这时候处决死刑犯就是违天时,无论是当时的统治者还是老百姓万万不想看到这两季时不时有人被砍头腰斩什么的,通俗讲就是晦气。那为何选择秋冬二季实行呢?主要是考虑示警的作用。一般行刑的时间大约集中在9-10月之间,而这时候农民庄稼基本都从地里收了起来,乃是一年里最闲的时候,而积攒了一年的死刑犯想来也不会太少,古装电视剧电影里一般播放死刑犯行刑的镜头的时候必有一大群好事者聚集在行刑场看热闹,其实仔细一想除了那些心理变态之人谁会吃饱了撑着的去看别人被砍头,兔死狐悲不说血滋呼啦的多恶心,几十个人一起被砍头,想想都胆寒,而统治者为了警示民众,每每秋后处斩的时候都会让官兵威逼一群人去看,借此震慑宵小。
还有就是秋季带有肃杀之气,因此死刑多于秋季执行。再则大概是因冬天百物萧条,亦是进入一年的尾声,亦适合行刑。另外,秋冬气温较低,尸体上的微生物不易繁殖,大大减少尸体处理不当后瘟疫的发生率,毕竟在得个小感冒都能一命呜呼的古代人人都是谈“瘟”色变的。
蛋蛋布丁儿
知道水浒一词的意思吗?水浒一词出自诗经。意思是在一片无际水域中有一片露出水面的长满杂草的沙洲。站在沙州上向四周看除了水就是水,无边无际,向下看能看到的只是水面及波澜。意境与社会完全一样。故用水浒二字,不但传情而且达意。这就是将江湖比社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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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因为科学水平落后,绝大部分人都相信有神论。
虽然人民信奉的神仙不一样,各个时期的信仰也有所不同,但却有一些共同观点。
尤其是在人与天或者是人于神的关系上,绝大部分人都认为要顺应天道行事。
如,无论是有天灾,还是风调雨顺,绝大部分人都认为这是天意而然,人力难违,只能接受一切,并顺势而为。
其实,关系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人类也应该敬畏上天。
不然的话,就会被上天惩罚。
牵扯到按照各个时期的律法,斩杀犯人的大事,绝大部分人都认为更是应该遵循天道。
按照古代人的理解,春夏秋冬分别是滋生、发育、收获、储藏的季节。
最重要的是,秋天开始,气温逐渐下降,到了冬天,气温更是很低,北方的各种植物大都会枯死,因而秋冬有肃杀的意味。
因此,为了顺应天道,避免被天道惩罚,并得到上天的欣赏和表扬,古人大都喜欢,在秋冬季节,斩杀各种死刑犯。
本人认为,就是秋后问斩的原因。
一句话,在本人看来,绝大部分古人都信奉各种有神论,而秋后问斩反应了古人对上天、天道等的敬畏之心,不可盲目批评!
我随你动
在古装电视剧里,我们经常看到在古代如果是要处斩犯人的话,那么一般都是在秋后处斩,在古代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犯人都是在秋后处斩的,还有斩立决,其实把处斩分为两类在西周的时候就有了,立即执行和秋后执行两种。立即执行属于犯人情节十分严重的,秋后处决的话情节稍微轻一点。那么在古代为什么面对罪大恶极的犯人还要在秋后处决呢?
其实最主要的一点就是顺应天意,这个顺应天意不是说这些人该不该死,而是顺应自然,合符天意。在古代天意是一个很神秘的东西,任何人包括最高的统治者都是要顺应天意的,我们可以看到古代造反的人也都是要找一个顺应天意的理由,或者干脆说自己是上天之子。古人认为:“夫春生秋杀,天道之常,春一物枯即为灾,秋一物华即为异”。也就是说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代表着生气,生机,如果这个时候要逆天而行执行死刑的话,那么就要受到上天的惩罚。而秋天主杀,万物凋零,在秋后更是万物枯谢了,这个时候执行死刑是合天时,顺天意。
其次就是让更多的人看到,古代都是以农业为主的,而农业国家我们都知道最清闲的就是在秋后了,春天要播种,夏天要管理,秋天要收割,而在秋后,冬天的时候也就是什么事也没有,这个时候杀人的话就会让更多的人看到,在清朝的时候执行死刑都是在菜市口,目的也就是让更多的人看到,其目的也是一样的,秋后没事的人多,那么更多的人看到,就能起到震慑的作用。
还有就是执行死刑一般都是在午时三刻,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时候阳气最盛,不会受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影响。
殊途归点
看过古装剧的都知道,古代犯人要被处决时通常会出现在“秋后处斩”、“午时三刻”等特定的行刑时间,这种情况跟我们国家是农业国有很大的关系。
附图,古代行刑
众所周知,华夏自古以来以农业立国,所以对农业有影响的事情都极为重视。古代人们对大自然的认知有限,所以认为万物皆有灵,人们的一切行为必须要符合天意,否则就会有天灾人祸发生,自然杀伐、赦免这种大事就更不能违背天意。
古人认为春夏之间生命旺盛,不应杀人否则有违天意;秋天时生命萧瑟,这时才应当处刑。“秋后问斩”最早追溯自春秋时期的礼记·月令:“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
在汉朝时,董仲舒继承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并完善为符合统治者需要的“天人感应”的学说,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的学说并罢黜百家。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写到:“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大意是指庆、赏、罚、刑四种行为应当和季节变化相对应,这样才符合天意。
所以自汉朝起,处决只能在秋冬进行。飞舞
其实,在古代,这个所谓“江湖”是相对于“朝廷”而言的。
朝廷:指官府也就是政界。当官人的圈,朝廷指封建社会(分封制)下,被王国、诸侯国拥戴为共主,共主建立的统治机构(政府)的总称。在这种统治制度下,共主通常被称为皇帝。
无数的影视剧里面都提到这样一句话:人的地方就是江湖。这个江湖跟河流、湖泊没关系,也不是一个实际存在的场所。江湖在中文中的本义是指四处流浪、卖艺、卖药的人的一种生活状态;这个词也经常与朝廷相对。什么是江湖?恩怨即是江湖。通俗一点讲,江湖是美丽的,在深夜的街头独自挥舞着刻着自己名字的剑,像风一样潇洒,江湖是无奈的,看着自己的师友至爱喋血黄沙,为报仇也只能十年面壁,这就是江湖。
一
黄金虾仁炒饭
所谓“秋后问斩”,即是在秋季处决死刑犯!当然了虽然中国古代确实有“秋后问斩”的规矩,但是并非所有朝代都实行,也并非所有死刑都适用。
“秋后问斩”这个规矩最早起源于汉朝,西汉律法明文规定,除谋反罪(造反)、谋叛罪(叛国)、谋逆罪(盗皇陵)、弑君罪、欺君罪、帝王赐死之外,一切杀戮之刑只能在秋冬时节进行,处刑时间为九月至十二月。
唐朝皇帝认为“九和五”这两个数字是至阳之数,象征着“九五至尊”,故五月和九月不能实施杀刑,所以将处刑时间修改为十月至十二月。
唐朝的规定一直延续到元朝,元朝灭亡后,明朝又恢复了“秋后问斩”的规定,而后一直延续清末。
古人认为“杀戮之刑”是人间最大的刑法,所以应当在上天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秋季在天地五行之中对应的是“金”,金在五行之中主管“天地肃杀”。
古籍《黄帝内经》中也提到过,秋天是万物肃杀的季节,庄稼要在秋天收割,欠的债要在秋天还清,当然也包括人命债,因此,在秋天实施“杀戮之刑”有顺应天意的含义。
另外,西汉哲学家董仲舒曾提出过“天有四时,王有四政”的哲学思想。 董仲舒认为,春季是万物苏醒,生机勃勃的季节,作为天下统治者的帝王应当祭天、祭祖,替万民感谢天地的恩赐。
“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夏季是阳气最盛,正气最重的季节,帝王应当暂时免去一些贫困地区的税收,行大赏之事以昭示天地正气。
秋冬二季是肃杀之气最重,万物隐匿的季节,所以在秋冬二季行刑,符合“先德而后刑”的仁政理念。
到了清朝时期,死刑被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斩立决(拉到菜市口斩了!)。 第二种是斩监候(关入刑部大牢,秋后问斩!)。
“秋后问斩”相当于“死缓”,各省市分管的斩监候犯人,都必须经由刑部受理,由刑部定案后,再经过一系列的审核,最终上奏给皇帝进行最后的决断。
这个时候“秋后问斩”的意义,便不再是一种虚无的形式,而是给罪行一个调查、缓冲的时间。
在清代,如果有人被地方官员,依照大清法律判处了死刑,那么地方官员首先要将案件的材料、供词提交给刑部进行初步审查。
刑部确认无误之后,要再将案件移交给大理寺进行法律审核,大理寺审核过后再交给都察院进行监督审核,三道检查程序结束后,皇帝会在死刑名单上用朱砂笔勾绝,犯人将会被斩立决。
所以“秋后问斩”并非仅仅是形式那么简单,他的意义在于“为法律负责,为犯人负责”,
古人的规矩并非都是迷信,只要细细探究,我们将会发现古代封建社会中,蕴含的文明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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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后问斩的意思最早来自礼记·月令记载:“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 ... 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认为庆、赏、罚、刑为帝王的四种执政行为,要与四季变化相适应。 董仲舒认为,春夏应该行赏,秋冬才可行刑,此即后来所说的“秋后问斩”。我们中国古代是一个注重农业的大国,尤其早期的时候基本上北方是整个国家的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那就意味着农作物只有一年一熟,所以等到秋天以后才能做很多事,比如我们经常听到秋后算账之类的词,所以我们说到的问斩时间也是根据农民的农耕作息来看的,古代的死刑多数都是集中处理,选在秋天一来是因为这个时间人们都空闲了,有闲的时间去观看了,二来也可以给人们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让人们以儆效尤。
另一种说法就是因为古代科技不发达,很多自然现象人类没有办法解释,所以人们就会寄希望于天地,比较看重天意,认为一切所作所为都不可违背天,包括刑法。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古人讲究天人合一,所以这样的时间去动杀戮,明显是对自然的违背,而秋天正好是草枯落叶的季节,这个时间处置罪犯符合自然规律,后期我们也能看到有的文献记载:“春夏当行赏,秋冬当行刑”这可能就是秋后问斩的一个主要依据吧!
总的来看不管是什么样的理由,其实都能看出古人的智慧,那个时候已经懂得将人类和自然界联系在一起,更能看出古人律法的完善,从秋后问斩就能看出来在法律中的“秋决”制度逐渐成为传统,也形成古代一直流传的明确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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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一定要“秋后问斩”,但大部分都是秋后处决。正所谓是“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通俗说,就是秋后,适合刑罚方面的处理,但为什么非要在“秋后”这个季节时间段呢?
这自然跟当时古人的观念有关,古代的时候,不管是皇帝还是普通百姓,都比较相信“鬼神之说”,认为人世间的“祸福”是由上天赐予。比如在古代的时候,对于一些自然灾害的发生,如“地震、干旱”,也认为是神灵的原因,甚至于皇帝还会为此发罪己诏。有了这样的主观想法,古代选择秋后问斩一事就可以推断了,就是顺应天意。
而在刑罚方面,也是要遵从天意,是按照一年四季的特点,选择行刑的季节。四季之中,春、夏两季,万物复苏,百花齐放,生机勃勃,不适合行杀戮之事;而秋、冬两个季节,万物凋零,肃杀的氛围浓厚。由此来看,春、夏不适合实行“问斩”,秋后问斩则是符合天意规律的行为。
况且,古代时,皇帝是推行“君权神授”之说的,天子之称就是这个意思,而利用自然变化来加深自己的“天子”影响,也是对皇帝的统治有利。“秋后问斩”作为对罪犯处决方面的一种制度,皇帝对“秋后问斩”是认可的,毕竟这符合“顺应天意”的意思,皇帝作为“天子”,行事上要符合天意,对应四时,即“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
可是在古代,犯了死罪的罪犯,也不都是一定要在“秋后问斩”,对于十分罪大恶极的,也有“斩立决”这一行刑方式,在这种时候,秋后问斩就不好使了,直接就是就地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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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后问斩说的是秋分以后,秋分后白天越来越短,夜晚越来越多长,在古天文不发达的时候,这样的节气变化,自然是重要的时令,古人用日晷计时,反应在影子的长度上,把影子长度按时间排列,就高低有序,也就有了节气,就是变化的关键点。
秋分就是二十四节气中昼夜的分界点,古人特别强调的是顺应天时的概念,天的运转带来万物的荣枯,所以古人特别敬天地,万物都由天的号令而动,这个号令就是节令。
春夏是升发,秋冬是凋落,古人认为天人感应,所以行刑的事应该放在秋后,也是对节气的顺应,况且好多朝代对死刑也用的谨慎,为了防止误判需要复查和上报,也需要很漫长的时间,一般是春天上报,等到批复也就几个月的时间了。
天人感应,顺天而行,应该是古人总结的极高的智慧,顺天而行我们现在更多的解释为敬畏天地,顺应规律。
午时三刻是因为古人认为杀头,是一件阴气很重的事,午时三刻阳气正盛,况且杀头一般是为了教育百姓,会召集大家过来看,从而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时间定在早上或则太晚都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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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个很有名的人权律师叫做冈村勲,他一直很倡导“废除死刑”,他认为死刑犯也该有人权,文明国家不应该随意剥夺死刑犯的生命。就是他口中值得被尊重的人却冲进了他的家里,将他的妻子残忍杀害了,那一刻,冈村勲幡然醒悟,他感慨道:
“当律师将近40年,为不少加害人、被害人辩护;但直到成为被害人的家属,才真正理解受害者、受害者家属那种痛苦与无助。”
气急败坏的冈村勲,在亲身经历过这样的悲痛后,他一边大声嚷嚷着判处这个杀人犯死刑,一边放下了昔日的口号,开始大力推行死刑。
冈村勲的经历,再一次印证了那一句话:
“死刑是对恶人最有利的威慑,有罪的人受到惩罚是对无辜者最好的保护——我们没有资格代替受害者去原谅行凶者。”
死刑作为一种伴随人类文明诞生至今的制度,我本人对其是坚决支持的,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关于死刑文化中,很有意思的一点:为何古代死刑都是在秋后问斩呢?
一、古代死刑的执行标准;斩刑是死刑的一种,在古代,问斩并不是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但它绝对是诸多刑罚中代价最严重的一种。
关于死刑,古人制定了一系列详细、完备的标准,包括如何判定所犯罪行是否可以判处死刑、如何减免刑罚、在什么月份判处死刑等等。
综合起来,能够被判处死刑的一般是犯下威胁损害皇权(谋反、刺杀等)、破坏社会伦理道德(不孝、不义、不伦等)、破坏社会秩序(杀人、偷窃、伪造、贩卖人口等)、官员职务罪(通敌、盗窃国家财物、收受贿赂等)等罪名,这些罪名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基本是以维护皇权统治为前提。
为了防止冤假错案,古代历朝历代都有规定,若是地方上判处了死刑,是需要将死刑犯名单及相关信息提交中央有关部门复审的,其标准是:“死刑犯无异词怨言为止”。
到了唐朝时,这种复审的步骤甚至要由刑部官吏核审三次。
此时,是不是非常意外,原来里面的门道这么复杂?
看过《大宋提刑官》的朋友,其实早已接触过这个冷知识,里面的宋慈就是负责到各地监察地方的刑案有无冤假错案。
只要经历过这些环节,确认罪犯证据确凿后,此时关于如何执行犯人的死刑就有两种方案:
一种是罪大恶极者立即执行,一种是收监秋后执行。这种立即执行的罪犯,要么是损害了皇帝的利益,要么就是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至于秋后处刑这点,这个月份也很有讲究,一般每年的正月、五月或九月、十二月都是属于禁止执行死刑的。
宋朝还规定,除了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的犯罪事件外,一般的死刑会集中在每年的十月初一到次年的三月初十这个时间段来定案,也就是说古代执行死刑一般在七月到十二月这个时间段。
二、“夫春生秋杀,天道之常也”,秋后问斩,在古人心中符合自然运转的规律,是古人尊重阴阳五行、顺应天道思想的体现;古人相信万物有灵,天地间有一种奇妙的规则在维系着天地的运转,人力渺小,只有顺应天命,才能驱灾避害。无论是我们个人的生活,还是社会制度,都应该顺应着“天道”行事。
落实到刑罚这块,《后汉书》上面记载:“春生秋杀,天道之常。春一物枯即为灾,秋一物华即为异。王者承天地,顺四时,法圣人,从经律。”
换句话说,古人认为,天子是代替老天行使权力,我们应该遵照自然的规则,顺天行罚,如此才符合天道:
“刑者阴事也,Y道属义,人君奉天出治,当顺天道肃杀之威而施刑害杀戮之事,所以法天时行义道也。”
按照儒家的天人感应学说来讲,如果君王不遵守这个规则,随意制造杀戮,上天就会降下刑罚,以示对君王的不满。
史料记载,隋文帝在被人激怒,想要在六月份下令击杀该人,大理少卿赵绰便以时节不对劝诫道:“季夏之月,天地成长,庶类不可以此时诛杀。”
隋文帝说了一句:“六月岂无雷霆,我则天而行,何不可之有。”
唐宋时期的士大夫们便抓住隋文帝这句话,大肆批评:你不讲武德!怎么能六月杀人?
宋朝的胡寅就批评他说:“隋文取则雷霆而乘怒杀人,其违天多矣。”
由此可见,在古人心目中,如果君王不顺应上天的规则,就会遭受到上天的惩罚。
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秋天肃杀,天气开始转凉,古人相信,在这样的季节里,是天地宇宙开始剥夺生命的时节,顺应上天的规则,便能上天的庇佑,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春夏是农时,秋冬季节是农闲的时节,在秋后问斩,可以最大程度上减少对农业的影响;农业是立国之本,华夏文明作为农耕文明的典型代表,封建时期的历代君主们都深谙维护农业的重要性。
比如,古人将“二十四节气日”列为禁刑日的行为,就是为了维护农业生产。
“赏以春夏,刑以秋冬”,秋冬是农闲的时候,利用秋冬来执行死刑,还可以尽可能让更多人看到,起到警示的作用。
秋后问斩这个习俗,早在秦汉时期便已出现,只是当时并没有严格规定,到底是在秋冬的哪个时节,哪一天执行。
到了唐朝的时候,死刑在立春以后,秋分以前执行的准则,被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下来,“秋后问斩”一说这才成为后世通用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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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脑洞趣味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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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科技文化落后,对这些自然时令的变化不能用科学的方法解释,就会有一些超自然的解释。对于春夏秋冬,古人认为,春夏是万物滋育生长的季节,秋冬是肃杀蛰藏的季节,既然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则,人间的司法自然也应当适应天意,顺乎四时。
礼记·月令有记载:“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
到了西汉,董仲舒把这一观点上升到了理论的高度,他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
选择秋天行刑,各时期时间也不尽相同。
汉魏时一般在霜降以后至冬至之间;
隋唐及以后,一般选择在秋分至春分之间。
唐狱官令规定:“从立春至秋分,不得奏决死刑。”
大明律·刑律·断狱“死囚复奏待报”条也规定:“若立春以后、秋分以前决死刑者,杖八十。”
我们现在看到的古书和历史剧中所说的秋后问斩,一般是指秋分后,而不是立秋以后,主要是采用隋唐以后的规定,这一规定的根源在于秋分之后白天越来越短,夜晚越来越长。
但是秋分这天是不能行刑的。崔寔四民月令引千金月令称:“秋风之日,勿杀生,勿用刑,勿处房帷……”
所以,一般情况下,古人除了重大罪刑和一些特殊情况,都是执行“秋后问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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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死刑犯中,只有罪大恶极者,是立刻被杀的。比如谋反,子杀父,等十恶不赦的罪。大多数情况下,是判处秋后问斩的。需要皇帝和刑部的核准,因此才会有许多电影中的刀下留人的剧情发生。而在所谓的盛世中,皇帝甚至会通过一年的死刑犯数目来判断是否盛世。比如乾隆的中期有一年只杀了二十多人。同时皇帝也会发动大赦天下,免除犯人的死刑。当然十恶不赦的犯人是不会放的。
中国古代讲究“秋冬行刑”,即凡被判处死罪的人,立春时不能执行,必须等到秋后才能处决,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以外。汉代以后,这一习俗更是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秋后问斩的说法最早起源于西汉,秦朝的时候是尊法家的,推崇以法治国。但西汉开始尊崇儒术,特别是汉武帝时期,曾特意下诏全国征求好的治世策略。其中就有儒家代表大臣上书汉武帝,建议囚犯秋后处决落叶归根,不会逆天道。后来慢慢就影响后世,各个朝代都沿用这种方法。当然除了这点,还有一点很重要。
我们知道斩首不仅仅为了处决犯人,还有一点就是做给世人看以儆效尤。但古代以农业为主,前面大半年百姓都要忙农活,闲暇时间很少,也没有闲工夫特意来看斩首,但等到秋天收获作物后大家都基本没什么事干了,这样就比较容易让百姓集中观斩。像在大清朝的时候,每逢市口有斩首的话,百姓都会跑过去观看。尤其是清朝年间惩治贪官严厉的时候,百姓都争先恐后去占位置观斩,看着人头落地心里特别解恨!
秋冬行刑制度最早起源于周朝。周礼·秋官要求刑杀必须选择适合的日期。同时,礼记·月令确定了最理想的刑杀时间 : 孟秋、仲秋、季秋三月。这三个月各为农历的七、八、九月,是秋天的三个阶段。七月,是一年之中开始刑杀的时间,不得有丝毫的懈怠;八月,可以大兴杀戮,但刑杀必须适当,违法曲断或有理不申,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九月是杀戮扫尾的月份,要求司法官吏不得遗漏应该刑杀之囚犯。
古时候,由于科学文化的落后,人们不能正确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些现象,认为在人类和自然界万事万物之外存在着一个能支配万物的造世主。灾害、瘟疫、祥瑞、丰年都是上天赐予的,因而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天意。设官、立制不仅要与天意相和谐,刑杀、赦免也不能与天意相违背。秋季对应五行中的“金”,金的本性冰冷,同时秋季时期,除金旺、水相外,土休,火囚,木死。从五行中讲这时生命沉寂,一年四季中生命力最低,而且金代表用于砍伐的工具,是破坏的代表。春夏是万物滋育生长的季节,秋冬是肃杀蛰藏的季节,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则,人间的司法也应当适应天意,顺乎四时。而且秋冬断狱、行刑,不误农时。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儒学大师董仲舒为代表的儒家理论成了当时政治和司法活动的指导思想。董仲舒有一套“天人感应论”,他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如果违反天意,会招致灾祸,受到上天惩罚。“秋冬行刑”遂被载入典籍,成为一项法令而一直延续到封建社会灭亡。
以上所述都是我国封建法律对秋冬行刑制度所作出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统治者往往是自己践踏他们的法制。如汉王莽时就曾下令规定,凡行军过程中疾跑喧哗的,一律立即处死,不用等到秋冬时行刑。无独有偶,隋文帝也步其后尘。他曾经发怒,在六月就要棒杀人,大理少卿赵绰劝其不可在春夏之时诛杀。他却回答说 : “六月虽然说是生长月,但此时必然有雷霆之声。上天既然能在炎热之夏季震其威怒,我替天而行刑,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又一次在春夏时开了杀戒。
“秋冬行刑”的政治实质则主要是封建统治者借天意之名,行杀罚之实,表示用刑是天命所定,不得违抗,让老百姓俯首贴耳地任其宰割,使其统治得以巩固。正因如此,一旦形势处于紧急状态或危及其根本利益的重大案件,统治阶级就不顾一切,而以“斩立决”、“决不待时”加以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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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我们会在电视剧上听到这样一句话,“将犯人某某押入大牢,秋后问斩”。说得那叫一个溜啊!不过你们想过没有,古代官僚杀一个人还需要等到秋后吗?俗话说得好,阎王叫你三更死,你活不到五更。可偏偏这些手握生杀大权的“父母官们”就让你多活一阵子?怎么着?杀个人还要挑个良辰吉日吗?又不是结婚娶媳妇,有必要这么复杂吗?
还真的需要这么复杂。即使这个人犯天怒人怨,也得还这个规矩办!谁也没商量!咋回事呢?听我给你分析分析。
如果我说,之所以要等到秋后问斩,是为了尽可能保证死刑的公正性,给所有事关死刑的判决留一个缓冲时间。换句话说,这是要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你们肯定不相信,在一个等级森严的封建专制主义社会,还会有这么公平的事情?由不得你不信。
据古代刑律记载,“人命至重,死者不可复生”。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写在那儿,没有半分作假。
人犯一旦判了死刑,可不是立马就押到刑场问斩的,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核查流程才能通过。详细地说,地方上如果有了死刑的判决,第一件事就是上报给刑部审查,上报的时间一般是每年的三月份。不过上报到刑部还没玩,还须得将死刑判决的资料呈交给另外两个部门:一个是大理寺,另外一个是都察院。加上刑部,就是古代的三法司,类似于我们现在的公检法三个部门。
上报给这三个部门后,就需要一段审核时间,这段时间就是“秋审”,一般安排在八月。如果判决确认无疑后,就可以在九月份问斩,也就是秋后问斩。从三月到八月,留出这几个月,就是给这些死刑犯留出缓冲的时间。
不过一旦三司中有一方有异议,刑部就得把这案子提交给皇帝定夺。不过皇帝是谁?每天日理万机,怎么可能处理这些小事?除非这件案子引起了很大的风波,让皇帝十分重视,那就得让皇帝亲审了。
所以说,古代对死刑的判决还是比较重视的,并不是说判决一下来,就将死刑犯关入大牢,然后等到秋后开始问斩。之所以需要这么复杂的审核程序,就是为了保证司法的公正性,维护程序正义。
我叫小花猫
古人处置死刑犯为何秋后问斩 古代死囚被斩首的全过程揭秘。相信看过很多古装电视剧的我们都会有一个疑问:古人为何每次判决死刑都是秋后问斩呢?这是编剧们为了追求艺术效果?还是确有其事?那何谓“秋后问斩”?
据了解,古代选择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处决死囚,即“秋后问斩”。这是为了顺应天时,合秋冬肃杀之气。“问”的本义就是审讯,后来才衍生出了“判处”的意思,而“问斩”就是指判处死刑。
古人有严重的封建迷信思想,执行死刑是在秋冬季节,与古人信奉的自然神权观念有关,即顺应天意。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生命力旺盛,秋冬是树木凋零的季节,万物凋零。人的行为包括政治活动时时都要顺应天时,否则要受到天神的惩罚。古人认为皇帝是天的儿子,就要遵从更要遵守,按照天时行事,处决犯人也是一样。
行刑时间一般都选在白天,即便是夜间,也要等到天亮以后再动手。唐宋多在下午日昳之后行刑,即唐六朝·刑部中“日未后乃行刑”一说。日昳之时是古代12时辰中的未时,对应现代24时制为13时至15时,“未后”在冬天来讲,太阳开始落山已近黄昏。选择这个时辰应是替死者考虑,方便死刑犯“托生”。明清似乎多选在午时,对应现代24时制为11时至13时,明清话本小说里所谓“午时三刻”大概就是因为有此背景。选择午时则是为生者着想,午时阳气最旺,鬼魂难以作祟,监斩官、行刑者不怕“鬼魂”缠身,避免遭“报应”。
有大量证据表明,汉朝时期,死刑的执行限制在秋季和冬季举行,已经不仅是一种观念,而且是深入人们心中的事实。依据农民作息相关.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季来区分。古代死刑犯被判死刑之后通常都会集中处死。选择秋冬二季实行的原因,农民在秋冬二季较为空闲,不用种粮食,强迫民众观看,有考虑示警的作用,当然这也与古人“不误农时”的考虑有关。可见,作为以农业为主体的古代社会,很多社会生活都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我们现在常说的“秋后算账”,估计也是来源于这种农业因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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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纳妾在古代很常见,不管出于何种原因,纳妾属于男人的自由,正房妻子无权干涉,也没有能力阻止。只要男人有纳妾的想法,正房不仅不能大哭大闹还得显示大度,帮着男人去张罗纳妾的事情。
在古代中国,妾的地位很低,貌似清代之后开始称之为姨娘,丈夫对妾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妾只有一个作用,生儿育女?错!只管生,养育儿女这些事情,也做不了主。
古代的男人,虽然可以纳很多小妾,但是正房只有一个。我们都知道,女子在古代来讲,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是生育工具。所以,要想在这个家能长期立足,那么必须要诞下子嗣。
除了纳妾生子外,也有年老买妾,以侍候日常生活的。还有一些人,因为家境贫困,无力支付聘妻的费用,便买妾建立家庭。
一般来说,妻子主动为丈夫纳妾,主要是因为自己不能生育,中国古代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宋代、明代的法律上还明文规定:凡男子年满四十而无后嗣者,得纳妾。
原贴:古代男子为什么要纳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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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如秋前处决犯人,实必影响家属情绪,影响农业生产,使其它人受到影响和连累。俗话说秋后算总帐,对犯人也到了了结的时候了,被斩人犯尸体也不容易腐败,尽量做到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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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国家法度和自然天时相结合
在古代封建帝制当中,天子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人世间的一切势力都没有资格赋予天子至高无上的权力,只有上天才可以。所以,为了将天子与天联系起来,国家的许多法令也同样的要配合天时。
而关于刑杀与时令的论述,最早的时候可见于礼记・月令
仲春之月,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止狱讼。也就是说,在春季二月,官吏们要减少关押囚犯,关押的囚犯也尽量去掉镣铐,对已处决的囚犯也不要再陈尸示众了,不要拷打犯人,减少官司。这是为什么呢?第一,春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正是种植农作物的最佳季节,要让所有人有生产的积极性,所以不可滥用刑。第二,春季是一年的开头,想要有个好的兆头,让所有人心怀希望。
西汉的时候董仲舒提倡将儒学融入法制当中,帮助天子实行儒和法的结合,他认为
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也就是说,春天和夏天,一个是复苏,一个是旺盛,所以按照自然规律,国家的刑罚不应该在这欣欣向荣的季节里实行,所以重“庆”和“赏”;而秋天和冬天,一个是肃杀,一个是寒冷,应该配合使用刑罚,正和了天意。同样也将天子和上天联系了起来,起到巩固皇权的作用。
二、秋后问斩可以给一些案件缓冲的时间我们都知道,古代的侦讯技术其实十分不成熟,所以在判决的时候,可能会产生冤假错案。如果是证据确凿,罪不容赦的犯人,当然可以实行“斩立决”,但有些案件明明有疑点,或者证据不足,如果仓促就结案了,就很容易产生冤假错案,让一些该死的人逍遥法外,让无辜之人惨遭屠戮,这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
因此,“秋后问斩”就给了这些被判死刑,但是案件还有可能被翻案的人机会,如果利用得好,可以救下许多无辜之人。而这就是秋后问斩的另外一层含义,这个含义则是偏向于实用性。
三、秋后农忙结束,适合法制思想教育但一家人都还在为着家里的生机忙活的时候,谁有空来关心一个死刑犯人什么时候被处决,都在家里的天地里面忙活呢。
而处决犯人,使用刑罚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惩治违法犯罪之人,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样的,也是给所有的百姓做一个警示,让他们不要重蹈覆辙。而只有农忙时节结束了,所有人才会有空闲时间聚在一起,秋后问斩的警示作用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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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礼.六官记载: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
而秋官司寇,就是主管刑法。古代的人讲究天人合一,认为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春天要处决犯人,有伤天和,所以犯人都要放在秋天处决。这就是秋后问斩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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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的时候,都把社会称之为是江湖,这种叫法主要也是为了和朝廷进行区分,因为在古代的时候,朝廷都是有一定的界限和范围,而江湖相对来说就无边无界,这其实也是一个相对的叫法,也是为了更好地和朝廷进行区分,这样子也能够有一定的划分界限。
相信大家对于历史比较了解,或者说看电视剧的时候都知道,古代的时候,社会是被称之为是江湖,而它主要的原因就是和朝廷进行一定的区分,因为江湖相对来说就没有界限,而朝廷是有非常严格的政界,所以自然除了朝廷之外,就是江湖,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相对来说也是有一定的道理,这样子区分的话,也能够更加清楚明了。
同时,相信大家也都听说过这样一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也是古人经常用到的句子,相忘于江湖,那自然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当然,这个也是在不同的时间段所称呼的差异,其实也没有太多的区分,只是由于历史文化在不同阶段所体现出来的形式会有一定的区别,大家在平常的时候也可以对这些历史文化进行一定的了解,也能够更好的增长我们的知识面。
总之,在古代的时候,社会确实是被称之为江湖,大家在平常的时候也可以多进行了解,这主要也是为了和朝廷进行相应的区分,而且也是传统文化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表现形式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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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是“秋后问斩”实际上是冬至前后的几天。这个时节万物凋零,统治者为了适应这个节气、顺应天意所以就有了“秋后问斩”这么一说。
在我国古代的封建王朝,自从诞生了皇帝以来,除了秦王朝没有遵守“秋后问斩”这个习俗外,我国其他的朝代都是遵守这一约定的。也许正是秦的这种不仁,也是导致秦二世而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古代杀一个人,是要经过好多流程的,你比如说给犯人的断头饭是什么?如何押赴刑场,走那条路,过那个门?刽子手又有什么小猫腻?
现在咱们来简单说一下:
断头饭通常是头一天晚上牢房给犯人的饭菜。衙役在给犯人饭时通常会说上一句:爷您大喜,官司订了。听到这句话犯人也就明白什么意思了。
这断头饭通常是一包酱牛肉和一斤大饼。吃饱是没有问题,但一般是不让喝酒的。要喝酒只能等到明天去法场的路上了。
上路的犯人第二天会有监斩官来监狱提人,官兵走两侧犯人走中间,监斩官走在最后。走宣武门到菜市口,宣武门的门洞上据说写有“后悔迟”三个字。
这时的犯人就可以喝酒了,沿途有人早就摆好了酒菜,希望能给这些犯人吃上一口。至于什么原因不再细说了。
古代杀人是一件有很多将就的事,刽子手耍鬼头刀“出红差”,刽子手一年大部分时间是很自由的,一年“出红差”的时间也就冬至前后这几天,收入也不错。
“秋后问斩”这种刑法也算是古代残暴的君王们为数不多的一种仁慈吧!
哈尼小丫
在古代,法律规定死刑在秋后进行,主要原因是当时的很多政府行为都受天地、自然等朴素世界观的主导,认为人与自然世界有紧密相连的关系,应该顺应四时,遵守天意,否则会受到老天的惩罚。秋后是一个万物腐烂及死亡开始的季节,草枯叶落,一切都开始萧索,杀气已至,因而顺天行诛;而春季万物生长,生机勃勃盎然之时,一切不得刑杀。
秋后问斩的“学术背景”:西汉时期的董仲舒提出了“天人感应”一说,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所以顺应天意的行为应该是在春夏行赏,而在秋冬行刑,这逐渐被载入律令并且司法制度化。
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大家一定听过“斩立决”一说,这与秋后问斩是对应的。基本上,斩立决的对象都是犯谋反、煽动叛乱、大逆之类的大罪,所以不受季节的限制。唐朝与宋朝都有法律规定,除非恶逆之大罪,从立春到秋分,其他罪不在春季执行死刑;明清将死刑固定于秋后,而嘉庆之后短暂改为斩立决后又恢复。
顺便说一下,在古装影视剧里,我们常有这样的感觉,在古代杀人、行刑非常随意,但事实上,中国历史上大部分时期,对死刑的判决还是比较慎重的。从汉代开始,死刑复核制度就开始小范围内试行,魏晋南北朝开始逐步确立,到了隋朝,死刑三复奏制度确立,意思就是行刑前需要奏请皇帝三次,才最终决定是否给予死刑。到了唐朝,唐太宗李世民拓展了这一制度,地方上的案件依然沿用三复奏,但是京城的案件需要“五复奏“。明清的两种死刑“斩立决”和“秋后决“,前者需要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审核,最后由皇帝本人核准;后者,即对于秋后处决的囚犯,则通过朝审制度在霜降之后进行审核。清代则在之前的基础上采用朝审核和秋审两种复核制度。
远方。
古代的死刑到底怎么运作的呢?相信您经常在影视作品里听到“押入刑部秋后处斩”这样一种说法,不知道您想过没,那些官僚处理平民小百姓不是大权在握吗?怎么杀个人还得拖到秋天呢?难不成这杀个人还得选“良辰吉日”吗?倒也有这种说法,比如说讲究金木水火土、阴阳五行。秋天对应金,而金又是主肃杀的,因此就有人认为古人秋后处斩为的就是把处理人命这件事与五行对应起来,以达到天人合一。
不过,你如果真以为古代的死刑就为了追求这么一点虚无的形式,那你就太小瞧他们了。在古代的刑律里头就写得很清楚,“人命至重,死者不可复生”,而秋后处斩就是为了尽可能保证死刑的公正性,给所有事关人命的判决一个缓冲的时间。比如说,秋后处斩可不是简单地把犯人押入大牢,然后拖到秋天了立刻行刑这么简单。凡是被判处了死刑的人,都要经过一系列的核查流程才能斩首。下面我就给您讲讲这个流程是怎么运作的。
在古代,如果有人被判处了死刑,第一件事就是把案件提交刑部审查。提交的时间一般是每年的三月份左右,不同地区会有差异,但是差异不大。提交到刑部之后还没完,这人的案情资料还必须呈送到另外两个机构进行再次审核才行,这两个机构一个叫“大理寺”,另一个叫“都察院”。它们连同刑部,在古代并称为“三法司”,这就有点类似于我们今天的公检法三权分立。
之后的流程就跟秋后问斩有关了。每年的八月都会有一个审查叫“秋审”。之所以安排在八月,就是为了给这些死刑犯留下至少四个月的缓冲期。在这四个月里头,三个机构都会仔细地重新审理这些案子,确保所有的证据和案情都确凿无疑。然后在秋审的时候,三法司一碰面,说这个案子没问题,可以斩,那这个人就等着问斩了。一旦有一方有异议,那这案子就麻烦了。
如果大理寺觉得这个人不该杀,那大理寺就得重新把这个案件提交给刑部,然后刑部要直接上呈给皇帝定夺。但是我们都知道,人命关天,皇帝又日理万机,所以除了特别牵动朝廷神经的案子,大多数情况下,皇帝还是会把案件打回给刑部,说你们仨再审审看吧。那这个人到底杀不杀,三法司一般会参照以往的案件来审判,就跟现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制度差不多。如果还是定不了呢,就得三法司继续取证,然后等到明年秋审的时候,再碰头来决定了。要是一个案子连续三年都没有定论,这个人就可以免除死刑了。类似于我们今天的死缓减无期,无期减有期。
你可能会问了,那要是有人就钻这样的空子,想法子制造疑点或者收买官员,把一个本该判死刑的案子拖到减刑怎么办呢?这事还真发生过,比如明朝嘉靖年间,就有一件案子三法司全被买通了,导致案子迟迟不能动刑。最后呢,逼得朝中主事的官员紧急上书皇帝,请求赶紧在案子拖成减刑之前动手,这才维护了司法的公正。
所以你看,我们古人对死刑的判处还是非常慎重的,并不是简单粗暴地把犯人押到大牢里,然后等时辰到了就执行。之所以制定这么繁琐的复审程序,就是为了保证司法的公正性,维护程序正义。只有做到了程序上的正义这个前提,才有可能最终维护司法的公正。
vivilifeli
古人认为秋冬主刑杀。而春季万物复苏,夏季蓬勃生长,不适合杀戮。
所以,除非是造反谋逆这样的大案,都必须经过审核才能处决。
唐代,死刑审核已完全收归中央政权,之前存在的所谓假节权力废黜。明代开始,中央政权要专门组织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的三司复审核查。夏天进行封闭核查每一宗案件,确定之后呈递皇帝,皇帝进行勾决,传递各省府执行死刑,未勾决者第二年再次复审。
四库词话
秋后问斩一词源于唐朝。古代犯人选在秋后问斩主要起警示作用,农民在秋冬两季较为清闲。方便地方官员动员民众观看。秋冬比较荒凉。秋季带有肃杀之气所以选在秋季。
潇潇
是因为古人认为,天气渐凉,霜降开始,天气冷的蝉已经开始哀鸣了,鹰因为要用鸟以祭祀,开始长空抓鸟杀戮。故此,人们认为,秋后,鹰都开始杀鸟祭祀了,人类也就可以问斩犯人,以伸张正义了。
rebecca711
我们在看影视剧的时候,很熟悉“秋后问斩”这个词汇,似乎所有被判了死刑的人,都会加上这么一句“秋后问斩”,那么真实的古代死刑是怎么执行的呢?难道春天犯法量刑,真的要等到秋天才执行么?
在中国古代,很早就形成了“秋冬为刑杀”的季节文化传统。它把掌管刑狱的官员称之为秋官。而关于刑罚与季节的关系。有关“秋冬行刑”最早的记载,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而关于刑杀与时令的论述最早见于礼记·月令:“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
汉人提出“夫春生秋杀,天道之常,春一屋枯即为灾,秋一物华即为异。”于是就得出了君主在治理国家时,应当“赏以春夏,刑以秋冬”的结论。因此,把秋冬行刑认为是获得福祉的制度保障。
唐代的死刑制度在执行上,继承了周、汉以来的秋冬行刑制度,规定在“天有肃杀之气”的秋分时节执行死刑。在秋冬行刑制度中具体是在秋季或者冬季的什么时候执行,历朝对此规定并不一致。唐朝规定死刑禁止执行的季节是立春以后,秋分以前,这也是成为了后世的一半规定。
当然,古代的秋冬行刑实质上仅指死刑中大部分可以推迟执行的死刑,并非所有的死刑都适用,辱唐朝对犯“谋反”等重罪及部曲、奴婢杀主的,就不拘此令,而是实行立斩的。
而“秋后问斩”这个词,最早载始于唐朝,文学作品最早出现于《水浒》英雄传中。当然历代问斩的时间并不一定都规定在秋后,主要还是看其犯的事什么样的死罪,身份是什么样的人。
同时也有另外一种说法,那就是秋后属于农业空闲期,这一阶段问斩行刑时观众比较多,以此也能够达到宣传警示犯罪的作用。
天佑世人
“秋后问斩”从西汉时期就有了,汉代的法律规定刑杀只能在秋冬季节进行,不能选在春夏时节,不然有违天理。这个词最早出现于《左传》中,里面明确的记载了“秋冬行刑”,在《礼记》中也有关于这方面的论述。
汉代的法津尤为严苛,既然规定了立春之后不得刑杀那就表明立春以后斩杀犯人就是违法的,如果有人违背一定会遭到惩罚。在唐、宋年间从立春到秋分,除了谋反,奴婢杀主子这样的大罪以外,其他罪责全都不能在春天处决,不然会遭到上天的惩罚,清朝也是如此。
在古人们的思想中如果选在春天斩杀犯人那么一定会遭报应,因为春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所有的东西都开始生长,在这个美好的季节里杀人,有些晦气。
秋天就不一样了,这个季节草木凋零,动物也开始冬眠了,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没有什么生机,还多了几分肃杀之感,所以比较适合在这个季节里斩杀大奸大恶之人。因此也就有了“秋后问斩”一说。
melbleo
其实问题很简单,你不可能今天审讯定罪明天就开刀问斩吧?
首先你得给犯人相应的时间去思过反省或戴罪立功。除非真是罪大恶极之徒可斩立决,一般犯人也要给他们上诉的时间,又或者有误判呢?又或有立功表现可抵罪孽以致罪不致死的呢。这就是给机会!
其次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告诉我们:现在不懂查百度,古代万事挑黄历!要问斩犯人你得看看黄历今天适不适合处斩犯人,要不刽子手也不干啊。这就是挑日子!
还有就是秋天时机成熟,一年的最后收获季节啊,秋黄归土,落叶归根。这一年的大部分事情基本都在这个季节可见分晓。处斩的犯人往往都是以前定好秋斩的,这期间达到改判要求的也就量罪而行了!没有疑议的就给砍了,秋风扫落叶嘛!
曹大毛爱马户
春天为木,万物生长之时,青龙主事,主仁义,主礼尚。
夏天为火,万物欣欣向荣,朱雀主事,主文化繁荣,歌舞升平。
秋天为金,万物枯萎凋零,白虎主事,主清净肃杀,为司刑之神。
冬天为水,万物储蓄归藏,玄武主事,主修养生息,暗蓄能量。
根据一年四季的自然规律,选择秋天行刑符合自然之道。当然并不绝对!
qdxd
秋后,指的是秋分之后。
在古代,一般的死刑犯都是在秋分之后、冬至之前行死刑的,即所谓的秋后问斩。
当然,如果是犯了谋逆之罪,或者是奴隶杀主人、部曲杀主,都可以立即处死。
第一,秋后问斩是顺应天时的体现。
西汉时期,董仲舒提出了一套天人感应的迷信学说。他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君王的庆、赏、刑、罚四种行为需要和春夏秋冬四季相对应,基于这样的观点,董仲舒认为君王应该在春夏行赏、在秋冬行刑。
古时候,因为科学文化落后,人们不能合理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些奇特现象,所以他们就认为人类和自然界的万事万物之间存在着一个支配万物的造世主,不管是灾难还是丰年都是这个造世主赐予的。
所以人们的一切行为都要顺应天时,而古代的司法者发现,春夏之间草木茂盛,秋冬之际则草枯叶落,因此,司法者认为,只有在秋天处死罪犯才符合宇宙的秩序和法则。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就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而经董仲舒这么一捣鼓,汉武帝就将秋后问斩纳入汉代的律法之中,此后历朝历代都有类似的规定,都定于秋后问斩。
第二,秋后问斩还考虑示警作用。
刑罚的存在,除了惩罚罪犯之外,还有一个杀一儆百的作用。而春夏两季,人们都在忙于耕种,哪有空闲时间出来观看行刑?
唯有秋冬季节,人们才比较空闲,官员们才方便组织百姓们观看行死刑,而这样,行死刑才能起到一个杀一儆百的效果。
亲亲阿杰杰
古人非常敬仰天地、天时,认为丰收、祥瑞、灾难、瘟疫等都是和天象、天时有关,于是古人非常重视,天有四季,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春生和夏长如果杀人,会惹怒上天,降下灾难,一旦杀错了人就像窦娥,六月飞雪一样。
所以古代杀人一定是顺应天时,春天播种,夏天生长,秋天收获,五谷丰登,完成这一系列后再杀人,这叫秋后问斩。其实这种行刑的方法,抛开迷信,也是比较遵循自然规律的,春夏是生长的季节,秋天是收获成熟的季节,犯人也到了生命的尽头,开刀问斩。
栀栀花香
我国古代是农耕文明的巅峰,所以农作物的生长规律对人们社会活动的影响很大,农作物春天生长,夏天繁茂,到了秋天,就开始枯萎死亡。
所以,在我国古代的思想中,秋天是适合杀生的季节,秋天死去的生灵,其灵魂可以像野草一样,春风吹又生,所以一般远在秋天执行死刑。
654292511
此由来依据农民作息相关.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季来做区分.古代死刑犯被判死刑之后通常都会要求集中处死.亦会事先公告.为何选择秋冬二季实行.主要是考虑示警的作用.农民在秋冬二季较为空闲.也方便地方官动员民众观看.当时有强迫民众观看.一般行刑的时间大约集中在9-10月之间.所以会有秋后问斩一词.秋季带有肃杀之气,因此死刑多于秋季执行。再则大概是因冬天百物萧条,亦是进入一年的尾声,亦适合执刑,春天象征新生,夏季万物正蓬勃生长,因此较不适宜取人性命吧。
古代死亡率很高,田地主要生产粮食都得靠男人。
古人出生率很高,存活率很低,疾病较多,需要女人全身心的照顾。
古代征兵,徭役,大部分有去无回,导致男丁减少。
一些老弱妇孺需要男人支撑,没有男人的只好依附做妾做丫鬟混口饭吃。
一些富裕家庭主妇也愿意招个妾帮助分担繁重的家务劳动。孩子一大堆,吃喝拉撒睡,女人心力交瘁。男人田地累死累活,谁有精力干那事!
原贴:古代男子为什么要纳妾?